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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事处审计重点范文

时间:2023-07-09 08:34:26

序论:在您撰写街道办事处审计重点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街道办事处审计重点

第1篇

【关键词】办事处;审计监督;制度;规范

基层财务审计监督工作是确保基层集体与民户基本权益、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以及构建社会主义新风气的重要保障。就当前我国基层街道办事处财务审计监督现状来看,在财务审计监督上还存在基础未落实、内控体系不健全、监督内容公开低、监督执法力度弱以及财务人员素质能力低等情况。怎样解决上诉问题,进一步强化基层街道办事处财务审计监督已经成了当前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

一、落实审计基础突出监督重点

基层街道办事处财务审计基础工作十分重要,确保基础审计工作能够全面落实是明确审计监督重点的关键,对此街道办事处需落实以下审计工作重点。首先是在审计中避免出现白条抵库情况,即防止出现用白条来掩饰公款玩乐或贪污挪用等行为。其次是准确判断虚假凭证,在审核原始凭证时重点检查经济活动真实性,是否存在添加、篡改情况。接着是落实收支款审计,审查有无财务未入账、隐瞒、截留情况,支出凭证是否完整,是否按流程审批、签字、盖章。然后是专项资金审计,审查是否存在专项资金收取、使用不合法、不合规等情况,避免出现资金挪用、流失现象。最后是重点落实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针对街道办事处主任、会计人员及离职干部相关经济工作进行审查,调查是否存在有损害集体经济的行为,降低集体经济损失。

二、制定健全内部监督控制体系

一是街道办事处在进行财务审计监督上严格依照财经发及会计制度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着重构建基层审计工作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财务审计职能效益,以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为标准进行财务审计监督工作;二是财务审计监督人员要增加和街道各个集体之间的沟通交流,协调各项经济事宜,全面了解街道办事处相关财务活动前后因果,提高财务信息真实性和准确性,避免出现私设小金库情况;三是街道办事处领导在构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过程中,要充分结合管辖区域实际情况,联合会计人员共同制定内部监督控制体系,确保内部控制制度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行性。同时,进一步调动会计人员审计监督积极性,依法指导财务活动的执行和开展,并提高财务审计活动透明度,主动接受民众监督。最后,设立街道财务审计监督小组,并加强对他们的指导,提升小组成员对民主监督工作意义的认知,提高监督小组成员民主监督责任意识,将财务审计监督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做好财务审计监督内容公开

基层街道财务审计监督要注重内容的公开化,提高审计监督工作与民主理财之间的结合度,一方面是要公开审计程序、形式及时间,指明某天为财务公开日,召开相关干部会议,讨论公开内容。为避免财务审计中出现弄虚作假情况,应明确规定街道公开当月详细内容,并上报相关部门进行审批,针对其中欠缺真实性、具体性的内容不予以批准,直至满足标准后才批准公开;另一方面是在街道办设置“群众提问公开栏”,建立街道信息公开提问栏目,群众可以将自己有疑问的内容在公开栏上提出来,办事处干部人员则需及时予以答复,且针对每一个问题都应认真给予相对应的挥发。若群众对街道办事处审计工作存在不满,或有任何改进建议,也可以通过栏目提出,对此街道办应认真反思,若群众提出意见可以应及时进行改正。通过设置栏目公开,不仅能够提高街道办财务审计工作透明度,还可以加深办事处干部与民众之间的交流,有利于今后工作的更好开展。

四、加强基层审计监督执法力度

在对基层街道办事处财务审计监督中,一旦发现存在问题或不规范情况,应切实予以严厉惩处和打击,通过制定健全的审计责任追查制度,加强基层审计监督执法力度,严格落实执法从严、违法必究的工作准则。结合我街道办事处财务审计监督工作中常出现的问题,办事处应在满足相关章程规定基础上进行程度,加强基层审计监督执法力度。对此基层街道办事处应重点从以下方面落实监督执法力度:一是基层街道办事处干部应在不超出财务支出规定的控制总额限度内,增收节支,对出现的违规情况予以处置。二是街道办事处干部应督促管辖区民众及时收回应收代垫款项,加强对集体资产利益受损情况的监督一旦发现有相关违规情况进行惩罚。三是街道办事处干部需依照上级要求标准尽早落实未发放赔款发放情况,对其中存在的贪污受贿情况进行重处。

五、提升街道审计监督人员素质

基层街道财务审计监督工作对财务审计监督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要求较高,需要他们具备多方面能力和素质,所以还必须要重视基层街道财务审计监督人员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的提升。对此,基层街道要重视审计人员队伍的扩大,制定有专门的人才引入和培养机制,若条件允许还可以设置专门的审计监督组织机构,培养特定财务审计监督人员,切实做好村级财务审计监督工作。同时,街道办事处还要重视其专业能力、业务素质和综合素养的提升,落实人才培养机制,并加强财务审计监督人员法律知识的提升,确保财务审计监督人员能够掌握全面财会相关法律规章制度。此外街道办还要重视财务审计监督人员协调能力、组织能力、综合处理能力及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能力的提升。

六、结语

基层财务审计监督与广大老百姓基本利益密切相关,强化基层财务审计监督不仅是做好群众工作的大事,同时也是增强党与群众密切联系、构建社会主义新风气的关键措施。对此基层管理组织必须加强重视,切实加强基层财务审计监督,确保社会主义基层经济建设脚步迈上飞速发展路程。

参考文献:

第2篇

一、新形势下街道财务管理工作的现状

结合新形势下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工作的行业特征和笔者的从业经历,笔者认为,新形势下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工作主要有以下四方面的问题:

(一)预算管理执行不严格,信息化建设不足

目前,我国街道办事处预算管理执行不严格,信息化建设不足。部分街道财政支出预算编制较粗,未按要求细化预算,特别是项目经费预算不细化,未落实到具体的项目及具体的执行单位上。而且,预算约束性较差,预算观念淡薄,有些街道财务工作者故意做大预算,将资金需求扩大,普遍存在超出定额标准支出的现象,这主要是由于对资金的使用没有有效的评估机制。此外,人们对于街道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认识不够深刻,而且普遍缺乏街道财务信息化管理的新型复合人才,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不足,缺乏信息化管理思想及能力。

(二)财务管理人员素质不高,缺乏稳定性

我国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专业人员一般比较少,并且也很难选拔到较为合适的人员。一般的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人员并不具备高标准的会计能力和业务素质,在工作的时候也没有严格遵守财务管理相关的职业操作规范,这就会导致街道财务账务处理不标准。而且在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中,财务会计人员的流动性较强,工作不是很稳定,调动较为频繁,这就给财会人员工作带来困难。此外,街道办事处财务岗位之间协调、监督机制缺乏,就可能导致相关人员工作交接出现问题,影响财务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固定资产管理较为混乱,核算不真实

在我国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方面,固定资产的管理较为混乱,主要表现为: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有的固定资产达到了固定资产入账标准,但是没有进行入账;有的将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划分混淆;有些财务管理人员区分不清使用权和所有权、投资性房地产和固定资产,导致固定资产入账不实;还有的财政会计人员对固定资产的报废、调入、调出等情况,没有及时有效地进行登记和盘点清查,甚至于给其下属社区办公设备的调拨单,也时常没有及时地开具等。再者,多数街道办事处缺乏切实可行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管理简单粗放,没有专人管理,极易出现账实不符的情况。

(四)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经费支出不规范

当下我国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方面普遍存在着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经费支出不规范的现象。街道办事处内控缺失,而且内部审计工作也极为不规范,且没有专门的内部审计人员,往往由办公室人员、财务室、纪监室人员进行兼职,内部审计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并且在诸如财务报销、各类工程开工到验收、预算的执行、固定资产的采购等重要的资金流转环节缺乏有效监督。此外,部分街道?k事处经费支出不规范现象严重,现金管理失控,虚列支出。

二、做好街道财务管理工作的的实践措施

针对上述街道财务管理工作现状,笔者认为,要想做好街道财务管理工作,促进街道办事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我们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一)完善财务预算监督机制,促进财务管理规范

做好街道财务管理工作较为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完善财务预算监督机制,促进财务管理规范。一是要建立和完善街道财务预算监督审核机制,加强预算编制和预算审核。对于街道部门预算进行严格审定,要求下属各社区、街道各站所在对当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评价的基础上,根据各社区、各站所制定的下一预算年度工作计划,对次年需要的资金,列出一个详细的书面计划,之后成立工作组展开严密审核,并确定最终的项目资金需求,次年严格执行此预算并对其进行评估。二是提高对街道办事处工作的重视,监督其做好政务公开、财务管理等工作,并将其作为街道财务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业绩考核标准。三是加大对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和审计力度。政府相关审计部门可以成立针对街道办事处专门的监督审计部门,并指定专职人员负责相关工作,做好对街道办事处主任的任期审计工作以及负责向街道办事处及时宣传国家政府出台的最新相关政策。

(二)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素质,培养财务综合人才

新形势下做好街道财务管理工作,要求相关管理人员要有较高的业务素质、专业水平以及一定的信息化能力。首先,把好人员入口关。要将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作为选任财务会计管理人员的重要标准,财会人员要持证上岗。其次,定期开展对街道财务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活动,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并加强对街道财务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坚持做到以人为本,切实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保证做账准确。再者,还要注重培养财务信息化综合人才。随着国民素质的提高和信息化时代的到来,街道财务管理实现信息化是必然的、必要的以及必须的,然而,信息人才才是信息化发展的原动力,因此,街道办事处需要通过多种方式、多种举措进行信息人才的挖掘、储备及培训,例如聘请专业人员进行相关信息化管理培训等。

(三)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核算,确保固定资产完整

为了加强街道财务固定资产管理核算,确保固定资产完整,我们需要做到:第一,做好固定资产静态管理工作。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规定,对街道范围内固定资产进行清理,重点清点办公设备类、车辆、房屋等固定资产,规范资产管理的流程,及时办理固定资产调拨、报废报批手续,做好其核销、处理工作,严防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固定资产完整。第二,做好固定资产动态管理工作。建立街道办事处信息化管理系统和固定资产数据库,完善固定资产责任追究机制,实现固定资产常态化管理,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核算。第三,实时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对购入固定资产进行跟踪管理,直至报废,分析其使用状况,对报损、报废资产及时处置,针对资产管理中资产流失和闲置浪费问题,采取固定资产实时查询措施,为其提供及时的决策依据。第四,做好固定资产精细管理。通过实时了解资产闲置状况,做到闲置资产有效、及时使用及调配,达到提高资产利用率、节约财政资金的目的。

(四)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用经费支出

要做好街道财务管理工作最关键的一点就是要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用经费支出。首先,健全和完善街道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财务往来账款管理和财务收支的审核与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现金管理制度进行工作,并做好应收账款催收工作,定期核查、清理往来账款,同时还要做好票据管理工作,严防不合规发票问题的发生。其次,强化内部审计职责,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通过设立专门的内部审计人员,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参与到各类工程验收、预算的执行、财务报销、固定资产采购等资金流动的各个环节中,做好资金使用的合理性、有效性监督。最后,规范公用经费支出,加强对街道财务预算编制合理性、严肃性、科学性的高度重视,不断强化财务预算约束力,严格控制各项经费的开支范围及标准,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纪律,规范各项公用经费收支,对大额资金支付业务,先审核业务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再提交街道党委会集体讨论、民主决策。

第3篇

新形势下如何加强街道办事处的财政管理,是财政工作需要思考的问题。

街道财政管理体制现状

街道财政管理职责不统一。现行财政体制对街道财政的职能定位与财政所在街道办事处架构下职责定位不统一。街道办事处财政所除自身职责外,多包含审计、经管职责。有关部门提出了加强乡镇财政管理的规定, 其中的依法加强财政收入管理、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深化“乡财县管”财政管理方式改革等内容,都要求对现行基层财政体制架构作出相应地调整。

财政资金沉淀较多。根据现行体制,街道办事处收入为村居自办企业、个体工商业户及小型商贸企业实现的税收地方留成部分;除财政及高新区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建设的房屋出租、装饰装修形成的营业税地方留成部分;片区建设项目和旧村改造建设项目形成的建筑营业税地方留成部分。近年来注册登记的企业很多,税收增长比较大,获得的超收激励资金随之也比较多。财政资金结存过多,未充分利用不利于经济社会发展。

街道与管委会财权划分不清。管委会在确定各街道支出基数时,对街道原承担的计生、农林水等支出,已纳入管委会各职能部门支出预算,由各职能部门细化分解到各街道办事处。但实际上各职能部门在开展工作时仍要求办事处另行投入,同时各职能部门下拨经费不及时,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街道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街道与各职能部门之间事权不清另外体现在对各类协管员的管理上,各部门都争相配置协管员到街道工作,致使各协管人员之间存在交叉重叠,街道办事处人员少,工作繁杂却无法发挥统筹作用。

加强街道财政管理的思路

分类管理。对办事处现有在编人员纳入管委会工资统发中心;对办事处聘用人员与社区居委会人员实行经费包干,年人均经费开支不得超过当年区财政下达考核控制标准。考虑到基层实际工作,按照向基层倾斜的原则,以高于管委会平均公用经费

的标准,核定各街道公用经费总额。

划分事权。城市管理责任下移,将中心区的次干道路绿化养护及居住区环境卫生保洁工作适时移交办事处管理,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缓解财力与事权不匹配的问题,逐步消化结余财政资金,促进街道间均衡发展。

完善转移支付。街道可用财力不再取决于税收收入,而是来源于管委会的转移支付。转移支付水平要同全区经济发展水平挂钩, 要同完成管委会的重点工作、考核指标、财源建设情况挂钩,由管委会职能部门提出意见,财政部门审核拨款。

强化税收征管。房产、物业等财产税收因为具有较强的稳定性,更具有地方税收的属性,授权办事处统筹整合协管员队伍,在村居、社区的配合下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房产税、契税。建立健全工商、税务、物业、街道、社区五方涉税信息共享和协同治税工作机制,填补漏洞,实现应收尽收。

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将已纳入管委会各职能部门支出预算的计生、农林水等法定支出,用于街道社区的社会事务、社会保障支出重新纳入街道财政统一管理。通过建立街道财政财务单一账户,逐步将街道办事处财务收支也纳入区级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对照各级财政部门要求,进一步规范街道财政支出范围、支出标准和审批程序。

准确核定补助。在对绿化养护、道路及居住区保洁面积准确量化,明晰事权的基础上,对街道管理的道路和绿地养护保洁引入“单位成本控制”理念,参照园林及环卫部门的标准核算成本;发挥市政、园林等主管部门的作用,对绿化养护制定分级分档考核管理办法,按照考核结果确定补助标准。

第4篇

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33号)和市政府办公厅《2011年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布置》合政办〔2011〕8号)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结合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现将2011年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如下:

一、完善工作体制机制。

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演讲,1完善行政机关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制。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全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2完善依法行政演讲制度。区政府各部门、街镇定期向区政府演讲外地区和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的进展情况、主要效果、突出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区政府常务会议全年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不少于2次。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研究制定外地区、本部门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并认真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3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并加强指导与督促,4继续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工作。确定外地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示范点。不时总结推广行之有效的经验与做法,推动依法行政水平的整体提高。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年底进行依法行政考核打分。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新闻媒体在依法行政工作考核中的重要作用,5完善依法行政考核方法。制定《201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规范》坚持自查与督查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集中考核与平时掌握相结合、内部考查与社会测评相结合。促进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

6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作出重大决策前。意见采用情况及其理由要以适当形式反馈或公布。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7完善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扩大听证范围。听证参与人要有广泛的代表性,听证意见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8完善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及法律顾问的作用。并在正式签订后5日内报送政府方法制办公室备案。政府重大涉法事务和需要提请政府审议的重大涉法事务,由政府办统一协调安排法律顾问参与研究,提出法律意见。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9实行集体研究制度。重大决策要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部门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10完善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凡是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重点是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要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未经风险评估的一律不得作出决策。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11实行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重大决策执行过程中。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对决策予以调整或者停止执行。对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原则严格追究责任。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监察局)

12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整合优化政府法律顾问资源。构建政府法律顾问平台。研究制定加强法律顾问工作意见和工作规则等规定,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三、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

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13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顺序。各类规范性文件不得设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并经本单位法制机构审查后,由制定机关集体讨论决定。未经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得施行。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应当自之日起15日内,14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区政府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法制办提交备案演讲、规范性文件及说明(包括法制机构审查情况)纸质和电子文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提出异议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研究处置,并将处置意见报送区政府办公室。备案监督机构要定期向社会公布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目录。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于次年1月底前公布本单位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并报区政府办公室备案。未列入文件目录予以公布的规范性文件,15定期清理并公布规范性文件。区政府各部门和街镇于每年11月底前将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报送区政府办公室备案。一律不得实施。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四、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和机制。

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16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结合扩权强镇试点工作。探索以委托执法或派驻执法等方式,将有关执法权向乡镇延伸,破解基层执法难的问题。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推动群众公议工作常态化,17认真做好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和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工作。乡村管理领域全面推行行政处罚群众公议制度。健全对行政处罚权监督制约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调整乡村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范围示范点工作方案,结合“法治城管”建设,不时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机制。区本级行政处罚实施主体要根据法定职责和有关法律法规梳理行政处罚依据,进一步规范执法流程和程序。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城管局、区监察局)

完善适用规则,18探索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各类行政裁量权实施主体要科学合理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严格规范裁量权行使,防止执法随意性。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建立行政审批项目动态清理机制和电子监控机制,19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梳理确认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积极推进行政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促进行政审批公开、便民、高效运行。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行政服务中心)

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20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推行建立执法流程网上管理。促进行政执法部门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五、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形成监督合力。责任单位:区监察局,21加强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切实加强上级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层级监督。切实发挥监察、审计机关专门监督的作用。政府监察、审计等部门要探索创新行政监督工作衔接配合机制。区审计局)

认真听取区政协和派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重视和加强行政应诉工作,22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司法和社会监督。区政府依法将规范性文件报送区人大常委会备案。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自觉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重视新闻舆论监督,对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处理。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推广公开听证等各类型的审理方式,23发挥行政复议监督功能。规范行政复议办案顺序。加大行政复议案件和解调解工作力度。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政府投资项目、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证机制,24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深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考核。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牵头单位:区监察局)

组建行政调解专家库,25发挥行政调解职能作用。区政府办牵头成立行政调解工作委员会。拟定行政调解规章制度,指导行政调解工作有序开展。责任单位:区政府相关部门;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六、加强学习宣传和培训。

第5篇

一、城区背街小巷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1、指导思想:以“*”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建设花园式、生态型、现代化历史文化名城,坚持为民办实事,方便市民出行的原则,坚持市、街道二级共同负责,以街道为主的原则,有计划地每年实施一批背街小巷改造工程,着力改善背街小巷道路硬件设施和环境面貌,推进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向背街小巷延伸,进一步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

2、任务目标:全市建成区现有宽3.5米以上的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311条(总长度202.18公里,面积346.44万平方米)。按照城市道路建设管理权限划分的原则,属街道办事处建设管理的宽3.5米以上的背街小巷279条(长度99.78公里,面积73.5万平方米)。自2006年起,用3--5年的时间,完成街道办事处负责建设管理的城区3.5米以上的279条背街小巷整治任务,突出背街小巷道路设施的整修和环境改造,达到路平、灯明、排水畅、环境美的基本要求。

二、背街小巷建设管理的责任分工

3、背街小巷与主次干道的分界以主次干道与背街小巷接口处的路沿石为界,没有路沿石的以车行道边缘为界。按照这一界定标准,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背街小巷的建设管养工作。北辛街道办事处51条,长度20.36公里,面积约17.37万平方米;荆河街道办事处108条,长度32.58公里,面积约21.19万平方米;龙泉街道办事处79条,长度29.07公里,面积约24.3万平方米;善南街道办事处41条,长度17.77公里,面积约10.55万平方米(详见附表)。另外,3.5米以下的小街巷,由属地街道办事处建设管理。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背街小巷的路面硬化、排水管涵建设、路灯安装、绿化、建筑物外墙面粉刷等。市建设局负责制订背街小巷道路整治方案、整治标准、进度计划、实施意见、城区背街小巷整治工作指导原则等,指导、监督各街道办事处完成背街小巷道路养护维修和整治工作,协助做好整治工程设施的验收等工作。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街巷道路占道及两侧违章建筑的拆除,固定摊位和流动摊点的整顿、疏导及门外店招牌整治等工作。

三、城区背街小巷建设管理的内容和标准

4、建设管理的内容:(1)道路硬化;(2)排水设施建设;(3)路灯照明设施安装;(4)绿化;(5)供电、通讯、广播电视线路下地;(6)建筑物立面整治、墙壁粉刷;(7)拆除违章搭建的棚厦和遮阳蓬;(8)清理占道经营摊点和占道招牌;(9)清理乱贴乱画;(10)适当设置环卫设施。

5、建设管理的标准。

(1)道路整治标准:街巷道路应保持路面平整、路沿石整齐、排水通畅,有人行道的要进行彩化且铺筑平整牢固,照明设施保持完好,便于通行。

(2)绿化整治标准:对有条件的街巷栽植行道树,规格、品种、树穴要统一,无缺株,无死树枯枝,树穴无黄土。

(3)建筑景观标准:整治残墙断壁,粉刷沿街巷墙壁,建筑物、构筑物上无违章搭建,并保持外形完好、整洁;外墙面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

(4)街容巷貌环境标准:卫生质量达到“四不两净”(即不见垃圾、不见杂物,不见油污积水、不焚烧弃物,地面净、花坛净);无倚门出摊、夜市排挡、马路市场、占道加工、乱停乱放等非法占道经营行为,无沿街占道广告牌,经批准在公共场所设置的经营摊点应规范经营,并保持摊点的整洁卫生,不影响周围的市容环境。

(5)公共设施标准:各类环卫设施应规范设置、排列有序,并保持设施的整洁、美观和完好;沿街巷架设的各类供电、通讯、广播电视线路,有条件的要整改下地,没有条件整改下地的要进行整理规范,达到整齐有序。

四、建立严格的城区背街小巷建设管理考核奖惩机制

6、落实城区背街小巷建设管理目标责任制。每年年初市政府下达给各街道办事处一定的建设改造任务,将整治项目、内容、数量、标准等采取签订目标责任状的形式,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并作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依据。市建设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对年初下达的整治改造项目、数量、标准、内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等情况进行组织考评。考评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每次考评的分值相加得出的平均值为年度分值。年度分值85分以上为达标,低于85分(不含85分)为未达标。

7、奖惩措施:年终,市政府对背街小巷整治改造工作进行考核,按承担任务的轻重和完成目标率,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定额奖励。

8、奖惩兑现办法:由市建设局、财政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考核,报市政府批准兑现。

五、建立健全城区背街小巷整治建设的资金保障机制

9、整治背街小巷需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要本着人民城市人民建、整治背街小巷为人民的原则,建立市、街道、居委及社会各界广泛投资的资金保障体系。

(1)市财政从城市建设维护费中,每年列支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背街小巷建设管理的奖励。

(2)各街道办事处要积极主动筹措资金,每年从本级财政列支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背街小巷的整治建设和管理。

(3)调动城区街道社区、居委、沿街单位、企业和个体商业户的积极性,在不摊派、不统一捐款的前提下,街道办事处可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开展多种方式的自愿捐款、捐物活动,筹集更多的资金用于背街小巷的治理。

六、加强对城区背街小巷建设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第6篇

一、重要意义

残疾人是众所周知的弱势群体,是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重点人群。近年来,我区残疾人保障与服务水平有明显提升,但还存在着体系不完备、覆盖面过窄、保障力度不大等问题,在有效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特殊困难方面还有待于加强。因此,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保障与服务工作,是加快推进“两个体系”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实践区委“以新型城市化为引领,建设繁荣文明首善之区”的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清形势,精心组织,强化措施,明确责任,密切配合,提速增效,让更多的残疾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推动我区残疾人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加快发展。

二、指导原则

坚持协调发展,按照普惠制度和特惠制度相结合的原则,构建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残疾人保障与服务工作体系,做到保基本、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

坚持重点突出,按照需求与实际相比较的原则,妥善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

坚持以人为本,按照普遍性和特殊性相结合的原则,重点关注残疾人群体中最弱势、最贫困、最需要扶助的群体。

坚持合力推动,按照责权相统一的原则,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保障与服务工作。

坚持分步实施,按照以点带面和共享繁荣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实施,在一定时期内,使全区广大残疾人共享繁荣文明和谐成果。

三、实施项目

(一)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

1.申请条件

在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待遇,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2.发放标准

(1)贫困重度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生活补贴在享受低保和分类施保的基础上每人每月由50元提高到200元;

(2)对贫困轻度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三、四级的残疾人)生活补贴在享受低保和分类施保的基础上每人每月给予100元。

3.审批程序

(1)社区居民委员会登记、初审。社区居民委员会按照相关要求初步确定补贴对象,填写《区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表》一式二份,连同申请人的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残疾人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补贴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在5个工作日内报街道办事处审核。

(2)街道办事处审核。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填写《区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汇总表》,同时将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一并报区残联审批。

(3)区残联审批。区残联接到申报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对象材料的审核、调查和审批工作。

(4)申报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报送区残联。

4.管理发放

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实行动态管理,有关部门要对领取生活补贴的对象在每季度第一个月进行审核,并随着低保对象的调整而调整,每年年初由区残联按核定的救助人数和标准确定补贴方案。区财政对该补贴实行专项管理,其中对享受城市低保的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所需资金按属地原则实行市、区财政分别负担,差额部分由区财政负担;对享受城市低保的贫困轻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所需资金,由区财政负担。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按季发放到残疾人个人账户。

(二)一户多残、单亲及孤残家庭扶助金

1.申请条件

区常住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属于一户多残(指家庭残疾成员2人及以上且必须在同一户口内)、单亲(指父或母一方独自带未成家的子女生活且至少1人为残疾人)、孤残(指失去父母且无子女的残疾人)的残疾人家庭。

2.发放标准

每年每户发放扶助金1000元(以户口本为单位,如遇同一家庭既是一户多残又是单亲的残疾人家庭只享受其中一项,不重复享受)。

3.审批程序

(1)社区居委会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残疾人家庭以户为单位,由申请人携带户口本索引页、残疾成员本人页、残疾人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初审,填写《区一户多残、单亲及孤残家庭扶助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报街道办事处残联审核。家委会可直接按程序向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2)街道办事处残联审核。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申报材料后,认真核实,签署审核意见,填写《区一户多残、单亲及孤残家庭扶助金发放汇总表》,连同审批表及其他证明材料一并报区残联审批。

4.管理发放

扶助金由区残联按期拨付街道办事处,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发放到个人账户。此扶助金不计入低保待遇申请人家庭收入。

(三)残疾儿童康复补贴

1.申请条件

区常住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并在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的0-6周岁脑瘫、智力、孤独症和听力残疾儿童。

2.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每人每月给予500元康复补贴。

3.审批程序

(1)社区居委会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残疾儿童,由其监护人携带残疾儿童的残疾人证、户口本、在训期间交纳的康复训练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在训相关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初审,填写《区残疾儿童康复补贴审批表》一式二份。社区居委会在5个工作日内会同其它材料报街道办事处残联审核。

(2)街道办事处残联审核。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任务,签署审核意见,同时将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上报区残联审批。

(3)区残联审批。区残联接到申报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对象材料的审批工作。

(4)申报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报送区残联。

4.管理发放

补贴资金由区残联按季度发放到监护人账户。此补贴不计入低保待遇申请人家庭收入。

(四)报销评残鉴定费

1.申请条件

区常住户籍,在区残联申请,经指定医院评定合格,有明确的残疾评定结果,并领取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2.报销标准

每人报销评残鉴定费(不含检查费)标准不超过市残联统一规定的40元。

3.报销程序

申请人在残疾人证下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身份证、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评残鉴定费单据原件,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残联签字报销评残鉴定费。

(五)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

1.申请条件

区常住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租赁公房一年以上或自有房产的肢体和听力残疾人;改造内容与残疾状况实际需求相符合。

2.改造内容

(1)家庭卫生间蹲便器改座便器;

(2)家庭卫生间安装活动座椅(浴凳);

(3)安装扶手;

(4)安装闪光门铃(仅限听力残疾人)。

3.改造标准

根据残疾人需求项目不同,按基本型测算,每户改造标准1500元。

4.工作流程

(1)凡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到社区居委会填写《区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审批表》,残疾人或监护人签字,由社区居委会上报街道办事处残联审核后,报区残联审批。

(2)区残联根据上报情况及时进行汇总,测算设施及施工费用,做好经费预算。协调财政部门及时将经费拨付到位,为改造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3)履行政府采购相关程序,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程。

四、工作要求

区财政局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保障职能,将残疾人保障与服务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及时划拨专项资金用于实施工作,按照要求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区残联、各街道办事处要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切实让残疾人知晓申请条件、审批程序,本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认真把握标准,严格审批程序,真正使残疾人得到实惠。要建立健全相应的财务审计制度,加强资金的管理力度,切实做到专款专用。要建立立卷归档制度,做好有关资料的保存。对经费使用不当、弄虚作假和未能落实的,一经查出,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救助的,应予追回。

第7篇

一、重要意义

残疾人是众所周知的弱势群体,是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重点人群。近年来,我区残疾人保障与服务水平有明显提升,但还存在着体系不完备、覆盖面过窄、保障力度不大等问题,在有效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特殊困难方面还有待于加强。因此,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保障与服务工作,是加快推进“两个体系”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实践区委“以新型城市化为引领,建设繁荣文明首善之区”的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清形势,精心组织,强化措施,明确责任,密切配合,提速增效,让更多的残疾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推动我区残疾人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加快发展。

二、指导原则

坚持协调发展,按照普惠制度和特惠制度相结合的原则,构建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残疾人保障与服务工作体系,做到保基本、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

坚持重点突出,按照需求与实际相比较的原则,妥善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

坚持以人为本,按照普遍性和特殊性相结合的原则,重点关注残疾人群体中最弱势、最贫困、最需要扶助的群体。

坚持合力推动,按照责权相统一的原则,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保障与服务工作。

坚持分步实施,按照以点带面和共享繁荣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实施,在一定时期内,使全区广大残疾人共享繁荣文明和谐成果。

三、实施项目

(一)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

1.申请条件

在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待遇,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2.发放标准

(1)贫困重度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生活补贴在享受低保和分类施保的基础上每人每月由50元提高到200元;

(2)对贫困轻度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三、四级的残疾人)生活补贴在享受低保和分类施保的基础上每人每月给予100元。

3.审批程序

(1)社区居民委员会登记、初审。社区居民委员会按照相关要求初步确定补贴对象,填写《区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表》一式二份,连同申请人的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残疾人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补贴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在5个工作日内报街道办事处审核。

(2)街道办事处审核。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填写《区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汇总表》,同时将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一并报区残联审批。

(3)区残联审批。区残联接到申报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对象材料的审核、调查和审批工作。

(4)申报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报送区残联。

4.管理发放

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实行动态管理,有关部门要对领取生活补贴的对象在每季度第一个月进行审核,并随着低保对象的调整而调整,每年年初由区残联按核定的救助人数和标准确定补贴方案。区财政对该补贴实行专项管理,其中对享受城市低保的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所需资金按属地原则实行市、区财政分别负担,差额部分由区财政负担;对享受城市低保的贫困轻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所需资金,由区财政负担。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按季发放到残疾人个人账户。

(二)一户多残、单亲及孤残家庭扶助金

1.申请条件

区常住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属于一户多残(指家庭残疾成员2人及以上且必须在同一户口内)、单亲(指父或母一方独自带未成家的子女生活且至少1人为残疾人)、孤残(指失去父母且无子女的残疾人)的残疾人家庭。

2.发放标准

每年每户发放扶助金1000元(以户口本为单位,如遇同一家庭既是一户多残又是单亲的残疾人家庭只享受其中一项,不重复享受)。

3.审批程序

(1)社区居委会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残疾人家庭以户为单位,由申请人携带户口本索引页、残疾成员本人页、残疾人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初审,填写《区一户多残、单亲及孤残家庭扶助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报街道办事处残联审核。家委会可直接按程序向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2)街道办事处残联审核。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申报材料后,认真核实,签署审核意见,填写《区一户多残、单亲及孤残家庭扶助金发放汇总表》,连同审批表及其他证明材料一并报区残联审批。

4.管理发放

扶助金由区残联按期拨付街道办事处,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发放到个人账户。此扶助金不计入低保待遇申请人家庭收入。

(三)残疾儿童康复补贴

1.申请条件

区常住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并在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的0-6周岁脑瘫、智力、孤独症和听力残疾儿童。

2.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每人每月给予500元康复补贴。

3.审批程序

(1)社区居委会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残疾儿童,由其监护人携带残疾儿童的残疾人证、户口本、在训期间交纳的康复训练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在训相关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初审,填写《区残疾儿童康复补贴审批表》一式二份。社区居委会在5个工作日内会同其它材料报街道办事处残联审核。

(2)街道办事处残联审核。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任务,签署审核意见,同时将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上报区残联审批。

(3)区残联审批。区残联接到申报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对象材料的审批工作。

(4)申报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报送区残联。

4.管理发放

补贴资金由区残联按季度发放到监护人账户。此补贴不计入低保待遇申请人家庭收入。

(四)报销评残鉴定费

1.申请条件

区常住户籍,在区残联申请,经指定医院评定合格,有明确的残疾评定结果,并领取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2.报销标准

每人报销评残鉴定费(不含检查费)标准不超过市残联统一规定的40元。

3.报销程序

申请人在残疾人证下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身份证、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评残鉴定费单据原件,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残联签字报销评残鉴定费。

(五)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

1.申请条件

区常住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租赁公房一年以上或自有房产的肢体和听力残疾人;改造内容与残疾状况实际需求相符合。

2.改造内容

(1)家庭卫生间蹲便器改座便器;

(2)家庭卫生间安装活动座椅(浴凳);

(3)安装扶手;

(4)安装闪光门铃(仅限听力残疾人)。

3.改造标准

根据残疾人需求项目不同,按基本型测算,每户改造标准1500元。

4.工作流程

(1)凡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到社区居委会填写《区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审批表》,残疾人或监护人签字,由社区居委会上报街道办事处残联审核后,报区残联审批。

(2)区残联根据上报情况及时进行汇总,测算设施及施工费用,做好经费预算。协调财政部门及时将经费拨付到位,为改造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3)履行政府采购相关程序,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程。

四、工作要求

区财政局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保障职能,将残疾人保障与服务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及时划拨专项资金用于实施工作,按照要求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区残联、各街道办事处要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切实让残疾人知晓申请条件、审批程序,本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认真把握标准,严格审批程序,真正使残疾人得到实惠。要建立健全相应的财务审计制度,加强资金的管理力度,切实做到专款专用。要建立立卷归档制度,做好有关资料的保存。对经费使用不当、弄虚作假和未能落实的,一经查出,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救助的,应予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