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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脱硫项目风险;合同管理控制;要点
环保意识的提高,人们对于硫的排放尤其注意。一些企业开始研究应该如何去除该种成分,降低其对于环境的影响,这也就是俗称的脱硫。但是,在脱硫项目的实施中,涉及到多种风险,都需要人们加强对其的重视。本文以脱硫项目具体风险为重点,介绍了应该如何运用合同来进行管理控制,针对脱硫项目的要点,对其项目实施与风险控制进行了阐述与分析。希望能为我国脱硫项目风险的降低与控制提供一定的参考。
1脱硫项目采用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通常来说,脱硫项目的风险可以分为宏观风险和微观风险。宏观风险包括政治风险、经济风险以及法律风险;微观风险包括技术风险、采购风险、施工风险以及管理风险。就整个脱硫项目来看,按照阶段可以分为投标阶段风险、签约阶段风险、履约阶段风险。鉴于该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具有如此之多的风险,而风险的发生具有较强的不确定性,因此,在整个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必须要采取一定的措施,来对这个项目之中的风险加以控制,提高其安全保障。合同管理是在该项目开展之前,就对其可能会存在的风险加以评估,并通过一定方式来约定,设置合理的解决方案,以控制脱硫项目风险产生的可能,虽然,不能百分之百的避免,但是,能够降低原有风险大幅度降低。
2脱硫项目风险分类
2.1投标阶段风险
该项目在投标时,需要由一定的团队来实施这个行为,而投标阶段团队主要是由设计、商务、法务、翻译以及顾问组成,其中设计与商务是最主要的。设计和商务团队,会对整个项目的方案加以设定并对成本进行简单的评估。而顾问则主要是对该项目实施地点的各种背景加以了解,这也就是所谓的前期背景调研。如果,前期调查存在疑问,那么如果按照以该情况所制作的方案,必然也不够完善。一旦中标,投标方案的可操作性就存在疑问,而实际施工方案与投标方案不符合,就会为其公司带来一定的损失,让后续工作难以开展。
2.2签约阶段风险
在该阶段,需要注意的是与业主的主合同。对于合同中的内容需要加以注意,尤其是合同中所涉及到的多方角色,需要一一加以确定。在实践之中,可能会由于角色的转换存在问题,就会使得项目正常运行受阻,甚至会出现款项的无理由拒付、拖延等。
2.3设计阶段风险
脱硫项目的设计风险主要包括设计标准、施工图转化以及知识产权等风险。通常来说,不同的地区或者企业对于其所需要的设计想要达到的标准会存在差异,然而,在公司确定的情况下,设计人员存在有限性,因此,在这个过程中,可能就会使得设计方案与项目所需不对等,进而导致一定的风险存在。
2.4采购阶段风险
采购阶段的风险主要是由于业主指定某种采购模式、设备规定的质量与进度等,由于业主对于设备的额外要求,很有可能导致采购存在困难,难以及时开展项目,容易造成工期延误。
2.5施工阶段风险
相对来说施工阶段的风险最大,且最为集中。首先,在施工过程中,需要资金作为支撑,如果,在这个过程中,资金链断裂,那么直接会导致项目停滞。其次,在项目实施中,需要考虑项目在授权等多方面是否存在漏洞。很多时候,为了提高实施效率,会实行分包,而分包就会使得项目的完成质量不等,在沟通方面也存在很多问题。
3使用合同对脱硫项目风险进行控制
3.1双方关系明朗化
通常来说,合同存在的目的就是将双方关系化,使原本不存任何法律关系的主体,负有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上文中所涉及的风险,有很大一部分是因为双方对于某个事件的分歧化。合同的存在,可以将双方的要求折衷,或者统一化,使得其具有实践的可能。
3.2提高风险辨识
无论是项目的实施,还是合同的签订,其中可能都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合同本身来说,并不具备威胁,但是,如果合同中的某些实施事件,存在困难,那么就会使得某一方在完成的时候,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在利用合同进行管理时,需要提高对风险的规定,并能够正确认识风险,使得合同不至于偏向一边。或者说,可以让另一方的保障提高。上述存在的诸多风险,大多数是因为项目实施主体没有提前进行深入调研,才会让自己存在该种问题。
作者:高宇宁 单位:中建中环工程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曹甄俊.建筑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要点与风险控制[J].建设科技,2014,(9):39-42.
[2]林锋平.浅析海外EPC脱硫工程的风险[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5,(6):185-187.
【关键词】企业合同 风险点 措施
企业经营管理涉及许多方面,但主要是围绕产、供、销三个环节,而这三个环节都是由合同来连接的。在这些环节中会签定大量的合同,也往往容易发生纠纷,所以企业必须对合同的法律风险给予足够的重视。合同管理混乱,势必直接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可以说,没有规范有序的合同行为,企业就没有效益可言。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主义法制的目益完善,加强合同管理防范法律风险已经成为企业各级经营管理者的共识。结合工作实际,本文就企业在合同管理方面应注意的法律风险点,以及防范措施谈一些认识。
一 合同签订阶段应当注意的法律风险点
1.合同当事人资格不当
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合同当事人双方主体是否合格,是判定合同能否有效成立的必要前提条件,因此签订合同的双方都必须具有合法的签约资格。否则,可能导致合同无效。在签约时,法律人员必须要审查当事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要调查对方的资信情况,必须要求当事人相互提供有关法律文件,证明其资格。重要的谈判、签约人应是法定代表人。
2.合同内容不规范
合同文本必须能准确表达双方谈判确定的意思,坚决做到文字表达严谨,杜绝使用含混不清、模棱两可的语句。应尽可能选用我国颁发的通用、规范的合同文本,具体按照实际项目的特点和招标文件以及双方谈判的真实结果来起草。否则会发生理解上的错误和歧义,导致合同难以顺利履行或引发争议。比如有些单位的合同简单地用“合作协议书”、“合作意向书”等命名,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有关条文规定,这些形式实际内容的意思是不同的,所表达的法律效力也有差别。
3.合同条款有漏洞
有些签订的合同顾及面子不把丑话说在前面,只讲好听话;不讲可能引发争议的,只讲正常存在的,在所签订的合同中根本看不到违约如何处理的条款,甚至连对出现纠纷时的仲裁机关所在地的约定等都没有明确的指定,这样一旦发生违约行为,将会导致难以预料的风险。实际案例中也有些合同虽然是按照法律顾问提供的范本来起草的,条款设计了“其他约定事项”等项目,按理说实际没有涉及其他约定,在此栏就应该注明“此项空白”或“无其他约定”等字样,但恰恰是忽略了这样的细节,造成了欺诈行为有机可趁。
4.合同属于无主合同
双方仅签订了从合同而并没有主合同。主合同是指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如建设工程总体承包合同等。从合同是指有主合同存在才能够得以成立的合同,如建设工程分承包合同、质保合同、风险抵押合同等。如果没有主合同,从合同是不能够单独存在的,是无根据的合同,也就成了“无源之水”,不合乎常理。
5.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一些企业为了规避税费故意签订虚假合同,实际上也是用“合法”形式去刻意掩盖非法目的的,其实质就是无效合同。《合同法》第52条明确规定:凡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以及强制性规定的所签订的合同都属于无效合同,所有的无效合同都不受法律保护。
二 合同履约阶段应当注意的法律风险点
1.书函没有得到及时发出
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现问题和障碍必须要及时地发出法律书函和对方进行沟通、协商,这是合同管理的需要,是督促顺利履约的一种有效手段,也是企业自我保护避免风险的一种措施。
2.合同没有得到及时变更
合同变更主要有合同主体变更和合同内容变更等。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一些变更事宜是经常的,这都属于合法的,合同变更的主要目的就是通过对原签订合同的修改、补充、完善,使合同更能够顺利履行和特定目的的实现。但往往有些负责督促履约的管理人员,缺乏关注及时变更的意识和法律常识,结果错过了变更的有利时机,导致企业遭受经济损失。
3.证据没有得到足够重视
有效的证据,必须是原件的、与案件有关的、有公章和亲笔签名的、有明确内容的、没有超过法律时效期限的。并不是所有书面证据都具有法律效力。不具备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据资料起不到应有的证明作用,有时候甚至会起到反面证明作用。
4.权利没有得到有效行使
《合同法》赋予了合同当事人的抗辩权。但大多数企业没有有效行使。如工程合同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建筑公司可以行使抗辩权停工,但却没有行使,怕单方面停工要承担违约责任,结果客观上造成了垫资施工,发包方的欠款数额愈来愈大,问题更难解决。
5.违约没有得到及时诉讼
法律规定如果超过了诉讼的时效,就是放弃债权主张,也等于权利人放弃了胜诉权。如物资管理单位拖欠贷款较多的情况下,有些拖欠没有诉诸法律,但当时才发现已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无法挽回损失。
存在上述合同法律风险,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有认识上的原因,也有法律观念淡薄的原因,还有人员素质不高和制度不完善等方面的原因。在思想上存在重签订轻履行、重实体轻程序、重业务轻法律等认识倾向,没有认识到“法律是一种管理资源”,以至于使法律在企业生产经营中没有起到应有的保驾护航作用。
三 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范对策和措施
1.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一是从完善制度入手,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做到管理层次清楚、职责明确、程序规范、科学,使合同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从而使合同的签订、履行、考核、纠纷处理都处于有序的控制状态;二是从规范管理着眼,合同实行归口统一管理,合同管理部门积极参与企业重大合同的谈判、资信调查、起草、会签、登记、备案,管理合同文本档案,建立合同管理台帐,总结交流合同管理经验。
2.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
合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合同管理的质量。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是企业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务,又是当前的迫切需要。通过加强学习培训,使合同管理人员掌握合同法律知识和签约技巧,坚持持证上岗和年检考核制度,这不但增强了合同管理人员的责任感,也提高了合同法律意识。同时,要建立岗位责任制。对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他们的责、权、利,建立竞争机制,对有贡献的企业领域和合同管理人员给予奖励,不断激励和促进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提高。
3.加强重大合同审查管理
企业重大合同主要有:涉外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企业重组并购合同、联营合同,独家协议、重大技术改进或技术引进合同、涉及担保的合同、房地产开发与交易合同等。把影响企业经济效益和生产经营活动大的合同,作为日常重点跟踪管理对象,从合同的项目论证、对方当事人资格调查、合同谈判、文本起草、签订、执行变更解除、纠纷处理的全过程,都要制度性的安排法律管理人员参与,严格管理和控制,预防合同纠纷的发生,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4.强化动态监督和履约结算
签订合同的目的主要是保障合同主体的双方约定及时有效履行,避免违约行为的发生,所以企业法律人员必须对同的履行进行全程的监督和动态跟踪。通过监督和动态跟踪可以知道企业所签订合同的履行情况,能够及时有效发现影响履行的原因和存在的问题,以便随时向合同所涉及的各部门反馈,有针对的排除苗头和隐患,杜绝违约行为的发生。同时,法律事务部门强化同合同内容所涉及的财务部门积极配合,把好履行合同的结算关,这既是对合同签订的审查,也是对合同履行的全程动态监督。
5.依法及时处理合同违约纠纷
签订合同后,合同主体双方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如果发生违约行为,按照合同约定要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或强制履行等法律后果。法律事务部门审查同时要选择与之相适应的违约条款和纠纷处理条款显得非常重要,一旦发生违约情形,法律人员要根据不同情况,及时采取沟通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全力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降低企业的经济损失。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合同的清理和清算管理工作,避免“后遗症”。
通过上述多种措施,不断加强和完善企业合同管理,就能将企业法律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实现企业经营目标和任务,保障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参考文献
[1]尹贻林.合同法与工程合同管理[M].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2000
随着电建市场的逐步放开,加强对电建市场的规范化管理,已成为当前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近年来,国家电监会虽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大规模的电力工程市场秩序整顿,国家电网公司加大了对电力工程市场不规范行为的管理,但依然存在许多不规范行为。目前电力工程市场“僧多粥少”,竞争激烈,特别是合同法律体系不完善,电力工程施工企业法律意识淡薄,造成电力工程市场合同纠纷时有发生。项目管理者常常用苛刻的合同条款把风险转移给施工单位,造成风险承担上的不平衡。笔者认为,面对当前的实际情况,施工单位只有重视合同管理,才能有效的降低工程施工的经营风险,增加企业利润。现就电力工程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中的风险预防和对策,结合多年从事电力工程施工管理的经验,谈一点自己粗浅认识。
一、电力工程承包合同中的主要风险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带来的风险
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就是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这种合同形式,对电力工程施工企业所承担的风险最大,因为在工程施工中,不确定因素太多。但在目前电建工程中,特别在中小型电建工程施工项目中,项目管理者普遍喜欢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因为采用这种合同形式的工程竣工结算方式较为简单,比较省事,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双方就价格的争议较少,但同时也标志着施工单位的索赔机会减少,施工单位承担的风险增大。首先是价格风险,包括报价计算错误、漏报项目。其次是工作量增大的风险,包括工作量计算的错误等。如果项目管理者用初步设计文件招标,让施工单位计算工作量报价,或尽管施工图设计己经完成,但做标期太短,施工单位无法详细核算,通常只有按经验或统计资料估算工作量。这时施工单位处于两难的境地,工作量算高了,报价没有竞争力,不易中标,算低了,自己要承担风险和亏损。
2、合同中工程款支付条款中的风险
工程款的支付按时间划分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即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最终付款和退还保修金。当前拖欠工程款己成为困扰施工企业的严重问题,垫资、带资施工的现象仍然十分普遍,这些都给施工企业的正常发展带来困难,尤其是对工程款支付违约索赔条款约定不完整、不严密、不公平,给施工企业造成经济纠纷与经济损失。
3、合同文件前后不一致所带来的风险
工程洽商、变更等方面的书面协议和文件在合同文件中具有最高效力,且签署在后的协议和文件效力高于签署在先的。如果工程管理人员在整个合同执行过程中,签署文件时出现了与早期文件不一致而且不利于自己这一方的内容,就会带来额外的损失。
4、工程设计和工程量变更而增大的风险
由于工程项目的复杂性和工程项目施工的长期性,合同执行过程中经常涉及工程变更问题。由于电力工程施工现场的复杂性,地质等自然条件的差异性很大,特别是中小型项目工程前期设计时一般不进行地质钻探,一旦出现问题,现场按设计往往无法施工,如果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再提出设计更改、材料设备换用等事宜,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上报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减签证,其批复手续是相当繁琐和复杂的,待批复后再施工,工程就无法延续,但如未经同意,擅自变更或未批复先施工,即使是合理的,施工单位也要对此承担风险,并且工期也得不到保障。在变更和工程量签证程序上的疏忽,更容易导致施工的复杂性和施工单位的经济损失。
二、电力工程施工企业合同管理风险防范的具体对策
合同管理中进行风险分析的目的是研究如何降低风险程度或规避风险,减少风险损失。在预测到主要风险因素后,施工单位应根据不同风险提出相应的风险规避和防范对策。
1、充分熟悉招标文件,做好现场调研工作,完善专用条款
电力工程施工单位在投标之前应就对工程项目所存在的风险因素进行调研分析,在收到工程招标文件后要认真研究招标文件的内容,及时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在招标答疑时予以解决,即我们所说的标前评审,避免盲目投标,给中标后的合同谈判制造障碍。工程中标后在合同谈判时,要根据招标文件的投标书的内容用专用条款来明确风险范围。范围越明确越详尽,施工单位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所承担的意外风险就越小。
2、避免合同中前后的矛盾或含糊性解释
由于工程合同条款多,其中有前后矛盾和含糊性常常是难免的。尤其是在一些特殊工程中,专用术语和特殊要求,常常会对同一条款产生不同理解。按照一般原则,施工单位对合同的理解负责,即由于自己理解错误造成报价、施工方案错误,由施工单位负责。因此,施工单位对合同中意义不清、标准不明确或前后矛盾之处在合同签订前应及时向项目管理者提出异议,要求项目管理者给予书面答复,施工单位在对其全部清楚后方可签订合同。
3、应积极采用合同担保,避免欠款风险
在目前竞争激烈的电力工程施工市场,许多项目管理者要求施工单位垫资建设或不付预付款或采取其他变相垫资的形式,这样就加大了施工企业的风险。为确保所垫付资金能够收回,施工单位应积极要求项目管理者提供担保。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在合同中建立保证条款或抵押条款,明确担保期限、范围等,设立抵押的还应办理抵押登记。要求项目管理者出具支付保证,提供担保,保证项目管理者按合同支付工程款,避免欠款风险。在施工单位签订合同之前应就项目管理者提供的担保人资格和信誉进行认真调查。保证合同担保的效能,防止欠款现象的发生。
4、施工过程中全方位的合同管理
实施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的合同管理,以合同为主线、以合同为核心实施工程项目管理。在施工合同签订前施工单位必须对合同文件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全面和条款是否完整,定义是否清楚、准确,合同内容是否公平、合理,风险是否合理分担等进行全面审查。检查合同结构和内容的完整性,用标准的合同文本和结构对照该合同文本,及时发现它缺少或遗漏哪些必需的条款。分析评价每一合同条款执行的法律后果,其中隐含哪些风险,为合同谈判和签订提供决策依据。通过审查,发现和修证合同内容含糊、概念不清或自己未能完全埋解的条款,合同之间矛盾或不一致的条款,隐含较大风险的条款,过于苛刻、单方面约束性的条款等,对不确定的事件和风险,采取有针对性的保护措施。在合同签定后,合同管 理部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对自己有利的条款,规避对自己不利的条款。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严格按照合同施工,定期检查合同执行的情况,避免发生与合同条款相违背的行为,也是施工单位规避合同风险的一种有效措施。
三、施工企业的索赔管理
在充满风险的电力工程市场中,索赔是电力工程施工企业保护自身利益的一种方式。索赔是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它是项目管理者、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之间经常发生的而且普遍存在的,一种以法律和合同为依据合情合理的行为。电力工程施工企业要想在有限的电力工程市场中分一杯羹,就必须改变“不懂索赔、不敢索赔、不会索赔”的现状。因此,在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的头脑中树立索赔意识非常重要。在索赔管理中,施工单位应注意以下三方面:
1、索赔的及时性
施工单位索赔应在索赔事件发生之时,及时出具正式函件通知项目管理者代表。合同对许多索赔时间都有时效期限。如监理工程师签发图纸或指令过迟而造成的工期延期,施工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并报知项目管理者,出具工期索赔细节,防止逾期项目管理者有权拒绝索赔。
2、索赔资料的完整性
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申请应有确凿的索赔证据。在工程管理中,施工单位应注意所有原始资料保管、分类、汇总,以便在索赔事件发生时提供齐备的资料证明。如材料费索赔,在投标前就必须做大量的工作,进行材料询价,编制材料基本价表,并附上报价原始单据与标书一起投标。否则,会因索赔证据不足而失败。
3、索赔的技巧性
[关键词] 电力企业 合同风险 管理探析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我国电力系统近年来已发生合同纠纷多起,发案环节多发生于电力企业在实施农网改造、房地产开发联合建设、建设工程施工转包分包等非主营业务和多经辅业单位购买或者供应材料设备、商品房买卖的过程中。从案件标的额看,最低近万元,最高达7000多万元,案件平均标的额约为65万元。争议标的额高,会对电力企业的案件管理和经营效益产生重大影响。在买卖合同纠纷中,电力企业多以被告身份出现,并且,电力企业多承担败诉结果。一旦被列为被告,最终败诉承担全部或者大部分责任的为60%。因此,加强电力企业的买卖合同风险管理已经成为企业生产经营的迫切需要。
一、电力企业买卖合同风险的表现形式
电力企业买卖合同风险通常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合同主体问题。在买卖合同中,由于行为人没有权以被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人追认,对被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第二,合同条款问题。这是决定买卖合同目的实现的最主要的合同条款。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买卖标的物执行的质量标准和检验标准条款。如果双方约定不明确,将会导致严重后果。
第三,合同履行问题。买卖合同当事人如果没有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必然会带来履行风险。
第四,合同争议解决问题。买卖合同当事人如果忽视管辖法院的选择,一旦发生诉讼将会给企业造成维权困难。
第五,合同管理问题。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可以为纠纷的处理做好证据收集等基础工作。假若丢失书面合同这―重要证据,就会导致维权不能。
第六,诉讼时效保全问题。超过诉讼时效将导致实体权利的丧失。
第七,以物抵债问题。当事人一定要严格控制以物抵债的履行方式。
第八,代为履行和债务转移问题。《合同法》第六十五条对代履行作出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第八十四条对债务转移作出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二、电力企业买卖合同风险产生的原因
1.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善,规范管理程度不高
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善,造成企业合同管理工作无“章”可寻。首先,买卖合同签订的规范性不够。这一方面体现在合同文字不严谨,容易发生歧义、误解和争议。另一方面是合同条款不全面、不完整,有缺陷、有漏洞。其次,合同审批过程缺乏管理。同时,缺乏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导致合同只能在各部门流转审核,由于缺乏专人自始至终的跟踪和管理,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合同的审批效率。
2.合同风险控制体系不健全
合同管理具有风险控制环节多,参与人员广泛等特点,需要建立起一个全面、完善、严谨的合同风险管理体系,才能对合同风险实施有效的控制。而目前电力企业风险控制体系不够健全,造成了买卖合同案件此起彼伏。
3.企业对合同管理关注度不够,风险意识不强
首先,企业对合同管理不够关注,致使承办人员起草的合同文本质量不高且没有被管理层审查发现,导致合同内容存在漏洞。其次,企业重视证据的程度不够,导致在出现买卖合同风险的时候,案件的败诉率较高。再次,对买卖合同中的各类风险缺乏合理的评估,在合同执行中,缺乏风险预案与对策。最后,企业对合同风险的岗位培训往往只进行业务培训,没有进行岗位职责教育,致使合同承办人员和合同审查人员对合同风险意识不强,不能对订立合同引起足够的重视。
4.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
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对于合同风险的防范是十分重要。首先,合同签订过程的监控是十分必要的。其次,合同履行中也需要监控。合同履行是当事人执行合同规定义务的行为。为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实施履行监控,建立相应合同执行的调整和控制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三、构建电力企业买卖合同风险的管理体系
1.完善合同风险管理的流程
风险管理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包括了风险识别、风险评价、风险处理、风险监控,这四个环节缺一不可。因此,电力企业应建立起一套科学的风险管理系统,从而能够及时地对买卖合同中存在的风险进行识别与评价,运用合理的风险管理手段进行风险处理,并进行实时监控已识别和未识别的风险。
(1)风险识别
风险识别是风险管理的第一步,在整个风险管理中占有重要位置,只有全面、准确地发现和识别风险,才能衡量风险和选择管理技术。进行风险识别的方法很多,常用的有:核对表、问卷调查、德尔菲方法、头脑风暴法等。主要从五个方面进行风险识别:第一,合同主体风险要素。主要包括主体资格、无权、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第二,条款风险要素。主要包括质量和质量标准、标的物的检验标准和检验条款、价款的结算、违约责任。第三,履行风险因素。第四,争议解决风险因素。第五,诉讼时效风险因素。
(2)风险评价
风险评价是风险管理中不可缺少的一环,它的重要性在于使风险分析定量化。主要是采取科学的方法将识别出的风险进行分类,同时根据其权重大小予以排列,为有针对性、有重点地管理好风险提供科学依据。
(3)风险处理
风险处理是指电力企业在充分认识到所面临风险的基础上,结合实际,选择合适的风险管理手段对风险进行处理的过程。风险处理包括风险回避、风险自留、风险控制、风险转移四种方式。
(4)风险监控
风险监控是对风险处理行为的系统化的追踪和评估过程,跟踪已经识别的风险,监测剩余风险并不断识别新的风险,通过对监控信息的反馈,不断修订风险管理计划,使其适应合同的发展,并评估这些计划对降低合同风险的效果。
例如,某供电公司与某化工企业签订供用电合同。化工企业因经营原因,长期拖欠供电公司巨额电费,于是,供电公司考虑要采取停止供电的措施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但是,因为该化工企业系当地引进的重点项目,因此政府一直协调供电公司继续供电,希望该企业经营能好转,再偿还电费,哪知拖欠电费越来越多,长期以来陷入恶性循环的矛盾之中。
对于这个供用电买卖合同引发的风险及对风险的管理,见图3-1电力企业买卖合同案例风险管理图所示。通过运用这套风险管理流程体系,能够使电力企业及时发现、处理已存在的风险,实时监控、预测潜在的风险,最大限度地降低买卖合同风险对企业所带来的损失。
2.建立健全合同风险管理制度
首先,设立企管法规部,作为合同管理的综合职能部门。企管法规部的职能有:日常合同及合同风险管理、商务事务咨询、法律事务咨询。在企管法规部设立法律顾问和合同管理岗,法律顾问、合同管理岗的人员要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或《律师资格证》。这样由专业人员进行合同管理工作,有利于防范合同风险的产生。其次,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合同管理机构与职责、合同订立审批制度、合同履行付款审批制度、合同专用章使用制度、合同档案制度,以及合同签约率和履行率考核制度等。
3.建立健全电力企业的合同教育与培训体系
合同教育与培训是合同管理中一项基础的工作,具体的培训工作应考虑:首先,培训内容方面。《合同法》是培训的主要内容,但绝不是照本宣科,而是结合典型案例,通过分析纠纷产生的原因,对照合同法的相关条款找出答案。其次,培训对象方面。培训对象包括合同审批层、合同审查层和合同承办层,即所有与合同订立、履行相关的人员均应接受培训。再次,教员选择方面。对常规性培训,可以聘请高等院校的教授、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律师及本企业内部的法律顾问进行与《合同法》有关的合同知识培训工作。最后,培训方式方面。可以采取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最终培训的效果还取决于实际工作能力的提高,并且培训要制度化、经常化。
(四)实施防范合同风险的内部控制
有效进行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应做好签约前、签约时、签约后的控制。首先,签约前详细了解对方当事人的履约信息应重点了解对方的企业性质、经营范围、资信状况以及近期的经营业绩、商业信誉等。其次,审查合作方签约资格和人权限。我国法律对某些特定行业的从业资格做了限制性规定,千万不能与没有资格的主体签订合同。再次,合同标的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买卖合同必须确保标的是法律允许的转让物,或者是对方当事人经营或业务范围内的有权处分物。最后,合同条款应完备规范。企业应做好合同文本起草。合同文稿应当准确表达双方谈判的真实意思。同时,加强过程管理,及时化解履行过程中的风险。第六,将仲裁作为解决买卖合同争议的首要方法,明确在合同争议解决条款中进行约定。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版.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
[2]黄贤东,陆毅.浅谈企业合同管理审计[J].财会通讯•综合(上),2009,(l).
[3]陈新文.浅谈企业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J].法学视野,2009,(8).
通过分析电力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指明了现阶段存在的合同风险,提出了具体对策和措施,以期提高电力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
关键词:
合同管理;电力施工企业;风险控制
1概述
电力供应对于国民经济发展而言至关重要,不仅社会生产离不开电力供应,百姓生活也同样需要电力保障。必须加强电力企业的抗风险能力,特别是要提高电力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这不仅有利于电力施工企业自身的发展,更有利于电力行业风险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
1.1电力施工企业加强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
工期长、技术含量高和投资额大是电力工程建设的重要特点,电力施工合同通常会有较长的生命周期,易受外界客观环境的影响。特别对于施工合同实际管理而言周期较长,具有较大跨度,潜在的合同风险不容忽视。通常电力工程的施工项目投资高、技术上具有相当的复杂性,加强合同管理可以更好的实现经济效益。由于电力工程具有较高的复杂性,电力施工企业同一个项目就要与不同的主体签订不同的合同,有时甚至是“合同群”,不同的合同内容和注意事项又是不相同,所以加强合同管理不仅是可以提升施工质量,更有利于减少因合同执行不当造成的损失,最大限度的提高经济收益[1]。
1.2电力施工企业加强合同管理工作的难点
对于电力施工企业而言,合同管理相关工作最主要的难点表现在:
1)由于电力施工企业较多,市场竞争异常激烈,建设单位(业主)拥有更多的主动权和话语权,一些业主不打算更好的履行义务,意图将工程风险转嫁的事情时有发生,成为电力施工合同在执行以及施工过程中争议最为集中的问题。甚至合同双方通过“口头协议”的形式规避相关检查,通常会采用补充条款以及私自签订合同的方法,此种行为的实质是改变了中标合同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极易造成行为不受约束以及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实践工作中甚至会出现工程招标管理与施工合同脱节的问题,由于电力施工企业各个项目组以及部门分管不同的事务,中标以后项目部门经理只能收到中标文件,对相关情况不够了解,导致技术交底流于形式,招投标和施工合同管理出现漏洞,不利于企业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
2)由于企业内外部环境不断发生变化,合同主体经常面临各种各样的问题。加之施工企业的疏忽,无法及时发现合同问题,并对其加以修正。当一些业主的工程审批手续没有批复通过时,电力施工企业就迫于压力进场施工,使得施工单位所承担的风险大大增加,工程未经审批通过前,项目运作资金施工单位不能取得,必须不断予以垫资,直至业主正式收到批复,施工单位由此会承担较大的资金压力。施工正式获得批复前,如果工程出现停工,施工单位无法按时支付工人工资,同时还要承担不可预见的风险。
2电力施工合同中潜在的风险
对于电力施工企业而言合同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点。
2.1合同主体存在资格方面的瑕疵
电力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周期长,公司内外客观环境都会变化,合同相关主体出现资格方面瑕疵的可能性增大;工程由于审批问题,会导致电力施工企业更多的承受资金方面的压力和风险。
2.2合同中相关计价方式存在风险
若以计价方式实施分类,施工合同分为成本加酬金合同、以及单价合同和总价合同。就总价合同而言主要分为可调价合同和固定总价合同;纯单价合同和工程量估算的单价合同是单价合同的主要类型;成本加奖罚合同和百分比酬金合同等是成本加酬金合同的主要类型[2]。
2.3因合同双方对合同条款的理解不同所产生的风险电力施工企业的弱势地位以及较差的议价能力,缺乏合同解释的话语权,导致当合同双方对于合同条款有不同解读的时候,往往电力施工企业会承担不利结果。
2.4合同条款不公平带来的风险
一般而言输变电工程的合同实际起到了减少业主风险的作用,部分条款显失公平。电力施工企业由于议价能力较差,导致合同会出现一些显失公平的条款,如承包人不得因窝工造成损失而对合同价进行调整,这样的条款有违合同法规定。
2.5工程款没有按合同约定予以支付
通常大型电力工程资金到位率较高,资金落实情况好;但在少数小型技术改造工程中资金落实会出现一些问题。
3风险控制措施
电力施工企业应该准确及时的对项目审批情况予以掌握,防范因工程项目未获审批所造成的风险。还有对建设资金实际流向有所了解,防范相关漏洞的出现。积极与建设单位协商,避免提前进场等现象的发生。与业主加强沟通,减少相关风险,减少电力施工企业的经济损失[3]。在签订施工合同时,电力施工企业要仔细审查合同的各项条款,避免在合同条款中出现含混不清的表述。合同相关必须细化,对于工程付款方式、以及工程计价方式和纠纷解决等,重要条款必须用语精炼,意思表示清晰。由于电力施工企业过去对合同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所以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合同管理工作,才能减少纠纷和损失,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3.1合同管理要实现标准化以及制度化和规范化
电力施工企业要从实践角度出发,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较为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管理工作各项流程,严肃合同管理规程。
3.2提升全员法律意识
电力施工企业要对包括合同谈判、合同起草、合同审查和合同履行以及合同清理所有环节制定详尽的规定,严格执行各项规定,有效控制风险。
3.3要实现全过程的合同管理
电力企业在施工全过程中都要以合同为基础,实现合同风险管理控制地全过程化,各相关部门要在合同签订后在管理人员间实施合同交底工作。促进工程项目相关人员全面深入的了解合同各项内容,及时防范合同风险或者采用有效补救措施。整个施工过程中都要密切关注内外部环境变化对于合同执行的实际影响,及时调整好相关方案,保证顺利进行施工。在综合改进中提升电力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水平,确保电力施工企业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作者:王育枝 单位:福建省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陈劲鹏.探析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及法律风险防范[J].现代经济信息,2011(24):223.
关键词:电力施工;合同管理;风险;控制
中图分类号:TU723.1 文献标识码:A
电力企业作为能源产业中重要一项,它是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电力企业面临的经营环境越来越复杂,因此这就需要针对不同领域出现的风险进行深入分析,并且提出相应的控制措施,提高电力企业市场竞争力。为了加强电力企业的风险与控制,这就需要加强风险意识,建立风险评估团队和建立风险防范体系,在综合改进中,确保电力企业运营正常健康的发展。
一、电力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特点、重点及重要性
电力施工企业在建设中,投资比较大,要求技术含量比较高、施工周期长等,因此在制定合同中,其特点包括:施工合同的生命周期长,受到外界的影响大,这就出现了施工合同管理的周期长,跨度大,以及合同中潜藏的风险比较大。由于电力建设的施工项目比较复杂,投资高,这就出现了合同金额高,使得合同管理的效益比较显著,其合同对整个工程的经济效益比较大。建设中,各个单位之间和项目之间的接口比较复杂,使得合同管理工作繁琐,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涉及到业主与承包商之间、不同承包商之间存在着复杂的社会关系,处理好各方之间的关系比较重要。施工合同的干扰事件多,要求合同的管理必须是动态的,因此合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变更管理极为重要。
电力企业施工合同管理的难点表现在:合同文本不规范业主方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上具有更多的发言权,但是有部分业主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能按照规定的标准,出现了转嫁工程风险,成为施工合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最多的原因。合同中出现了“口头协议”是按照正规合同进行的,但是双方的当事人不能按照具体的规定履行,只是为了应付对外检查,因此在实际执行合同中以补充条款,私自立下合同,这样就把中标合同部分或者是全部。这就极有可能造成违反规定行为的出现。施工合同与工程招标管理脱节施工企业招投标中“经济标”、“技术标”以及编制和管理的施工合同分属公司内不同职能部门以及工程项目组,弱中标时,但是仅仅是文件的形式转给项目经理部,技术交底仅仅限于形式,造成施工合同给管理与招投标之间出现了衔接漏洞,造成这二者之间严重脱节。
电力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分析:由于不合理的施工管理合同,造成电力施工合同出现了风险,因此这就总结出电力工程施工合同在项目建设中的重要性。在合同主体资格的风险中,主要是由于企业内外部环境在变化中造成的,因此合同资格存在的瑕疵就会日益增多。在施工中,业主工程在没有批复时,在压力下,施工单位就必须要进场作业,这就使得施工单位的风险在不断增加。由于工程在批复之前,施工单位无法获得项目的运作资金,因刺需要持续垫资一直到正视批复进入投招标程序完,这种状况造成施工单位的资金和压力比较大;施工没有正视批复之前,弱出现了工程停工,施工单位就不能按照规定时间支付工资。施工合同条款不同的风险由于施工单位的比较弱,造成施工条款的解释能力不强,这些现象不利于施工单位的顺利进行。
二、电力施工合同的风险识别
电力施工企业中,面临的合同风险包含:(1)合同主体资格瑕疵的风险。企业在施工中随着内外环境的变化,合同主体资格存在的瑕疵就会增多,由于批复问题,造成施工费用等风险问题。(2)合同计价方式的风险,施工合同在按照计价方式进行分类时,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以及成本加酬金合同:其中总价合同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包括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和纯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包括成本固定百分比酬金合同,最高限额成本加固定最大酬金合同、成本加奖罚合同等。这些合同在计价方面仅仅采用的是方式上的,没有形成相应的定义与操作指导。(3)合同条款不同理解的风险。施工中,由于施工企业处于弱势地位,议价能力比较差,合同条款的解释能力不强,在出现了条款不清晰的时候,其解释方向不利于施工单位。(4)不公平条款的风险,在施工企业中,“输变电工程的合同”其目的是为了减少业主方风险,部分条款存在公平性。但是由于施工单位议价能力比较有限,因此,这就出现了不公平的风险。例如:条款中规定承包人的窝工损失不得调整合同价。这就与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有冲突,“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等,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且能够要求赔偿停工的损失等。”(5)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的风险。电力企业中,大型施工资金的落实情况比较好,但是在部分小型技改工程中却存在一定的问题。(6)电力工程风险评估体系:主要分为三层,电力项目风险评价指标体系见表1。
三、电力施工合同风险的控制措施
针对电力施工企业中面临的风险问题,制定了相应的策略来加强控制措施。具体表现为:(1)合同主体资格瑕疵的风险控制:由于瑕疵问题是由于工程未获得批复,因此施工单位要及时掌握项目批复的状况,把握好资金的具体动向,尽量避免出现漏洞等。同时应该避免出现提前进场、赶工的签证记录等,要不断的与业主多沟通,规避风险,减少企业的建设损失。(2)合同条款问题引起的风险。首先要将合同条款表达清楚,避免出现解释问题。防止条款之间含糊表达,因此在合同内容中需要详细,一些重点要充分体现。其次是,要加大重要条款的审核,比如在工程计价方式、工程付款方式、工期、变更计算方法,合同履约保证金等事项,需要加强合同风险并且做到防范措施。
四、完善电力施工合同管理制度的措施
随着我国电力施工企业的项目在不断增加,施工合同管理中的风险比较多,因此为了进一步保证合同的风险得到控制,这就需要施工企业制定相应的合同管理制度来加强规定,最终实现合同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逐渐的完善电力施工合同管理制度,从企业内部的合同管理体系中加强和完善,最终达到控制合同风险的效果。减少合同纠纷问题,促进电力企业管理水平。具体的措施包含:(1)完善合同风险的预控制度。这就需要对合同的起草、谈判、审查以及履行和清理等具体的环节作出明确的规定,按照具体合同管理严格执行,最终达到控制风险的目的。(2)完善合同风险的过程管理制度。在电力企业施工中,以合同为基础,整个过程加强合同风险管理控制。当合同签订之后,相关部门的管理人员要进行合同交底。促使有关项目的人员对合同有一个全面的认识,有助于对合同中的风险进行防范和补救。在整个过程中,要关注合同执行的内外部环境变化,及时调整方案,促进施工顺利进行。
结语
加强电力施工合同的风险控制与管理,对于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并应对电力企业的进一步市场化有着重要的作用,能够从内外环境下电力施工企业合同风险提出了具体的控制措施,这些对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合同风险的控制有着重要的意义,为全面推进电力企业的顺利施工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参考文献
关键词:电力物资采购;合同风险;管理
中图分类号:F25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2-00-01
材料的采购是事关产品生产,项目的费用、质量、进度等控制的关键要素。采购过程中的任何一个环节出现偏差,都会影响到物资采购预期目标的实现,这就使物资采购活动面临着风险。合同风险与采购风险紧密结合,贯穿整个合同管理的全过程,因而有必要在采购过程中给予充分的关注。尽管目前电力企业在进行物资采购过程中,对于合同的构建与法律适应等问题十分关注,但却在执行环节未能很好的履行。出现这一问题的根本原因实际上是在于谈判、合作等过程中未能与供应商形成较好的合作关系,从而不仅影响了采购工作的合理性,也带来了合同未履行等方面的风险。
一、电力物资采购合同风险识别
(一)采购合同风险的内因型分类。尽管合同涉及到制订、谈判与履行等多个方面,但其所有的风险类别均是与采购活动密切相关,因而本文认为合同风险主要包括如下几类。一是服务风险。服务对于物资采购的风险影响主要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首先是采购产品时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所造成的风险;再者则是采购无形服务所可能发生的风险。二是品质风险。对于电力企业来说,采购之后是否成功的两个关键,一个是准时收到, 另一个就是收到的货物在数量和品质上都达到要求,由此即可知道品质对于电力企业的重要性。品质不佳的物料除了可能严重影响生产,导致费用提升外,劳动时间与设备时间也可能在品质问题的情况下造成延长。三是弹性风险。对于电力企业来说,为了确保生产运营的持续,都会对需求作一范团预测,但一旦出现落差,电力企业就会向供应商增加或减少订单,甚至是出现紧急插单等行为,而这时产生的风险,就是供应商的弹性问题。除此之外,其他会出现弹性问题的情况,还包含有采购方拿到产品后所要求的修正行为、以及价格的调整等都属于弹性风险。四是交期风险。交期的准确性可以促进供应商在产品品质、交期准确的提升,并且可以减少缺货、运送的损害以及对总成本的影响。但是,交期的不准确就会在上述的这些方面对电力企业造成伤害。五是存货风险。当预测失真、偶发性排程问题、支援调度或存货系统出现问题,均可能对电力企业造成损害并使供应链受阻。虽然可以大量存货来避免此风险,但是没有一个电力企业愿意在存货付出过多的代价和负担其可能的风险,故多倾向零库存发展,但这同样需要负担当供应商出现问题时的料件短缺和生产中断问题。
(二)采购合同风险识别指标体系。电力企业应当把上述的所确定的初级指标体系中的指标先进行简单的定性分类,使每一类指标都反映电力企业采购合同构建及履行期间风险的关系,再以此为基础对每一类指标进行主成分分析,以选出的主成分作为新的分析变量,以电力企业在各个主成分上的得分作为新的分析数据进行因子分析(Risk Category Matrix)。通过因子分析,找出影响电力企业物资采购合同风险的几个主要因素(因子),并以此作为构建最终评价指标体系的依据。接下来,计算出各电力企业在每一个因子上的得分,作为判断电力企业在采购合同风险某个方面强弱的标准,再以每一个因子的贡献率作为权数,得到加权因子得分,便可作为评估整个企业采购风险强弱的标准(Impact Category)。
二、电力物资采购合同风险应对措施
(一)重视采购合同的弹性化设计,保持结构化转机。供应链合作中存在需求和供应方面的不确定性,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采购管理中有关电力企业与供应商构建合同时,都必须事前确认在设计中互相提供弹性,进而消除外界环境不确定性的影响,并且有效地传递供给和需求的信息。采购合同管理弹性设计已经被证实可以降低由外界环境不确定性引起的风险的一种重要手段。另外,当今供应链管理强调JIT方法,减少库存以降低成本,这种运作模式一旦遇到突发事件或需求有较大波动时就会显得缺乏弹性。所以加强应变的能力,已经变成注重效率的同时还应该保持采购管理的适度弹性。采购合同管理中的如何与不同成员建立紧密的合作伙伴关系,经过电力企业过往经验证实已经成为确保采购管理成功运作与防范风险的重要的先决条件。所以建立长期的策略合作伙伴关系,首先要求加强采购合同管理的制度性的信赖关系(Institutional Trust);其次,在合同构建时,应该加强成员间信息的交流与共用;然后,经由建立正式的合作体制,实现在采购管理成员间利益分享和风险分担。最后,为了更好的履行合同,应敦促不同成员以诚实、灵活的方式相互协调彼此的合作态度和行为。
(二)加强采购合同管理创新,优化物流协同合作。采购管理的成功是让电力企业运转不会产生断料为前提的,不可否认采购合同管理是电力企业内部采购管理的开始,又是其与供应商之间的采购管理的桥梁,良好的合同管理有助于电力企业能降低成本,供应商能提高运作效率,增强竞争力有其综效的效果。不论采购环境是多么复杂与多变,电力企业必须有机智可以事前强化采购管理系统功能的弱点,并且事前清楚是供应风险形成的起因,防范采购风险的就必须从强化供应商的选择与改善采购制度控制的不同构面出发。一般而言,大型电力企业集团所涉及材料采购市场广泛,在合同管理时,重点应该注重在保证取得优质廉价材料的供应及时(Rapidity)与服务可靠,另一个构面要让供应商注重系统的稳固(Robustness)与交货时间的改善。最终让使电力企业拥有一支最佳组合的采购管理团队,为客户与电力企业本身提供的可靠供应保障。强化采购合同风险控制就从加强供应程序的建设、严格供应品质管理进而实施有效监督与管理。
三、小结
总体而言,如果电力企业物资采购管理已经采用多重供应商或多重货源的弹性供应机制(Redundancy),并且与每一供应商均构建了科学有效的合同,其实是可以有效防止单一供应商结构下需求与供应受阻,即可降低整体采购管理在灾难干扰运行下的供货风险。因此,电力企业对关键材料的供应须选择应来自不同地域或两个以上供应商提供,并对每个供应商的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跟踪评估,以确保物资供应安全稳定。成功的物流配送也是采购合同旅行中的重要环节,专业强势的第三方物流是一个关键成功的因素,除了电力企业可专注于核心业务外,采购合同管理经营流程的专业化与组织化,不仅可以降低运营成本,并且可以分散并增强抵御物流配送风险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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