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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班安全总结范文

时间:2023-01-30 16:10:14

序论:在您撰写托班安全总结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托班安全总结

第1篇

一、确立幼儿自我保护能力的培养目标

安全教育是渗透在一日活动中的,我们平时也常常会随机对幼儿进行一些安全教育,如何将它以一个主题的形式来开展,我们商讨选取了三个大站点,即幼儿园安全、家庭安全、社会安全,这三个场所包括了孩子的所有生活情境,所以都可以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在幼儿园我们的重点是五官的保护和身心的保护;在家庭中我们侧重幼儿的身体保护和一些救护小常识;在社会中则是一些生活安全常识及紧急情况逃生的技能等。我们紧紧围绕目标进行培养,确保了目标的顺利完成。

二、强化对幼儿的安全教育,提高幼儿自我保护的意识

针对幼儿年龄特点,在晨检、进餐、喝水、入厕、户外活动、午睡、离园等环节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习惯。以区角材料投放、墙饰等为载体,创设教育环境,结合实际将安全教育内容纳入教学计划中,以儿歌、绘画、歌曲、表演、游戏等幼儿喜欢的形式,让幼儿掌握日常生活中必备的自护自救方法。其次,我们还创设良好的心理环境,以民主、平等的态度对待幼儿,体谅和容忍幼儿的所作所为甚至过失行为,给幼儿以安全感和信任感。

三、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习惯,促进自我保护能力的发展

良好的生活习惯与自我保护教育是紧密结合、相辅相成的。例如:正确有序的穿衣服能保护身体,鞋带系得牢固可避免跌倒摔伤,热汤热水吹一吹再喝能避免烫伤,吃鱼把鱼刺挑干净能免受咽刺之痛,吃饭不嘻笑打闹可避免气管进异物。我们平时非常注意幼儿这些生活小节的训练,孩子能做的事就让他自己做,决不包办代替,这样,孩子在自己的劳动实践中建立起了良好的生活习惯,从而起到了自我保护的作用。

四、通过生活和游戏活动,学习和巩固一些自我保护的方法与技能

为了教育幼儿“不玩尖利的东西”,我们在本学期设计了“手指划破了”这一活动,通过观看图片,让幼儿讨论“手指为什么会划破?手受伤了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哪些不方便?手受伤后该怎么办?”然后让幼儿实践操作,学会正确使用剪刀、游戏棒等尖利物的方法。活动后经大多数幼儿基本上达到教育目标。又如,为了教育幼儿“感到不舒服,主动对老师说”,我们设计了活动“生病以后”。通过观看情景表演,让幼儿明白如身体的某个部位不舒服一定要及时告诉成人,以免耽误病情。

游戏是幼儿最喜欢的活动,在本学期我们将幼儿的自我保护教育内容融入游戏之中,能使幼儿在轻松、愉快的气氛中巩固生活技能。如:将“橡皮膏朋朋”的故事编成表演游戏,在“小舞台”游戏中进行表演;在自由活动时和孩子一起下“好习惯棋”等,孩子自我保护的技能在游戏中得到了发展。

五、安全主题活动组织形式的选择

我们根据不同内容的需要做了区分:

集体与小组活动:在此类活动中我们围绕一个幼儿感兴趣的内容,收集资料,然后通过师生互动、生生互动达到经验共享和交流的目的。如:保护五官、住高楼的孩子等内容我们都采用集体活动的形式开展。而快乐的分享活动、上厕所时的安全等活动则采用小组交流分享的方式。总之,在具体的实践中老师们可以灵活地选择运用。

区域性活动:在区域性活动中,通过幼儿个别化的自主探索,满足不同的发展水平、能力倾向幼儿的发展需要。如一些安全标志、安全小故事等比较适合幼儿个别去认知。

此外我们还将安全教育放在生活活动、预案演习以及外出等活动中,通过多种形式提高孩子的学习兴趣和相关经验。

第2篇

托二班安全教育工作总结3月份是安全日,根据班级里的一些情况,我们也进行了一些全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晨间谈话渗透安全教育。在谈话中,每次与幼儿共同讨论一个话题,如“走楼梯应该怎么走,”“到户外活动时应注意什么,”“放学回家怎么走。”等等,让幼儿说出自己的意见,同时用班中存在的问题,引导幼儿应该怎么做,不应该怎么做。

班级里的自查与互查。在安全月开始,我们两位老师对班级里的方方面面进行了检查,并及时做了上报。同时每天对幼儿的口袋进行了自查和互查。由于班中很多的幼儿喜欢在口袋里藏小东西,于是,不定期的让幼儿对自己的口袋进行了细查,物品放在老师出傍晚取回。同时告诉幼儿口袋里放东西很不安全,小朋友的口袋里只要放一点餐巾纸就可以了。这样以来幼儿的口袋就干净多了。

在生活活动中也时刻提醒幼儿。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很弱,于是,在生活活动中时时刻刻提醒幼儿将会使幼儿更好的按照要求去做。走路时提醒幼儿不要乱跑;走楼梯是要求幼儿扶着栏杆一个跟着一个走,不推不挤,更不能跳,小朋友之间不能手拉手;在厕所里不可以大喊大叫;洗手时不玩水;喝开水、吃饭时不吵闹。在餐前,餐后,我们组织幼儿朗诵一些安全教育儿歌,通过儿歌让幼儿知道什么该怎么做,从而在自己做好的同时,还会提醒别的幼儿。

同时,还组织幼儿观看安全教育片。如、卡卡乐园里的安全教育,幼儿更是喜欢。在观看的同时,让幼儿知道一些安全知识。在家长方面,我们也积极的宣传鼓动。一方面,在网上发表主题“家长在家如何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让家长谈谈自己平时的一些做法,让大家共享;另一方面也向家张宣全一些安全教育知识,让家长也重视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同时还让家长把自己好的一些东西与大家共享。安全教育应长抓不懈,在以后的工作中,应继续加强,孩子的健康是最重要的。

第3篇

一、取得的成效

1、提升了乡镇安监部门的威信。过去,乡镇安监人员在对企业开展安全执法检查时,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也会下发整改通知,但手段不足、威慑力不足,不能有效地发挥安全监管作用。实行委托执法后,改变了基层安监工作有职无权的现状,提高了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威慑力,在企业中树立了威信。

2、增强了乡镇安监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感。过去,由于责权不相称,部份乡镇安监人员工作缺乏主动性和责任感,遇到问题上报安监局就算了事,有应付差事的现象。实行委托执法后,在赋予乡镇安监人员执法权的同时,也承担了更多的安全监管责任,使他们的责任意识得到了强化。

3、提高了安全监管工作的效率。过去,乡镇所有的违法案件都要上报安监局进行查处,往往不能及时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予以纠正和打击。实行委托执法后,使乡镇安监人员可更加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对违法行为可迅速有效地予以打击,提高了工作效率。

4、弥补安全监察执法力量不足。过去,全市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的违法行为,都要依靠安监局进行查处。实行委托执法后,有效解决了安全监察执法力量不足、执法缺位、断层等问题,实现了安全监察执法工作“关口前移,中心下移”。

二、存在的问题

1、人员素质不高。乡镇安监办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多数人员是从其它部门转行到安监办,年龄偏大、知识结构不合理,虽经过相关培训仍存在相关知识缺乏、经验不足、法律素质不高等问题,总体执法水平能力低。

2、执法力度不够。少数乡镇开展委托执法后,长期没有案件办理,在进行安全执法检查时,或碍于情面,或怕担上影响企业发展的名声,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有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查处力度不足。

3、程序不够严格。虽然上级安监部门对安全执法检查有规范的程序制度,但在进行安全执法检查时,往往不能严格遵守,不按规定程序开展检查,使用法律文书、文书填写不规范等现象时有发生。

三、改进的对策

1、加强人员业务培训和指导。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培训力度,组织乡镇安监办执法人员参加各类行政执法或业务培训班,开展学习讨论、案例分析、岗位练兵等活动,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同时在执法过程中对乡镇执法人员进行业务指导,迅速提升乡镇安办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

2、规范委托执法行为。一方面要规范受委托乡镇安监办的安全执法工作,明确委托执法的依据、权限、责任和目标,防止不执法和越权执法;另一方面要规范执法人员的行为,促使乡镇安监办执法人员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依法、严格、文明执法。

第4篇

一、编制目的

为规范公司所属各项目安全管理资料的编制、管理,贯彻安全标准化及落实股份公司“1234+”中加快标准化体系建设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集团公司、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要求,结合本公司施工安全管理中的管理经验,组织编制了《中铁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安全内业资料编制指南》。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9号)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中铁十五局集团安全生产评价实施细则》

三、编制基本要求

1、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要求,项目所有管理人员应根据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完善相应的安全内业资料,并应保证资料的时效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2、安全管理纸质资料应为原件,安全三类人员、特种人员操作证等相关证件不能为原件的,可为复印件、扫描件。

3、安全内业资料文字、签字、图示、音像等资料应清晰有效,资料中的文字、盖章、日期等内容应齐全。

4、资料排列顺序为封面、目录、内容、附件。封面应包含项目工程名称、编制单位、编制人员、审核人员、批准人员、编制日期等。

5、所有资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履行审批、签字手续,符合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严格按文件要求执行。

6、如项目建设单位相关要求与本指南冲突的,请参照建设单位要求执行。

四、编制内容

1、安全保证体系

1.1 确定项目安全管理目标。结合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业主或者公司安全管理目标进行细化分解,制定项目安全管理目标。

1.2 项目部必须依法成立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以文件形式,并在文件中明确工作职责,如有人员变动的及时对组织机构进行调整。

1.3 项目部应绘制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图,并悬挂在项目部会议室。

1.4 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应满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台账(表1),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更新台账。

1.5 项目部必须按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人员在安全生产中应履行的职能和应承担的责任及考核标准。

1.6 依据各岗位职责,将年度安全管理目标逐级分解,逐级签订安全包保责任状直至作业层,建立安全包保责任状签订台账(表2)备查。

1.7 项目部依据签订的安全包保责任状中所要求的各岗位、各级别安全责任及安全目标,项目部按季度组织进行考核,填写项目责任制考核表。(表3)

1.8 项目部应及时识别、获取项目适用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建立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有效清单。(表4)针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项目部应组织学习,留存学习记录。

1.9项目部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并明确规章制度适用范围、部门职责、具体内容的,并应文件形式。

1.10 项目部主要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安全设施和安全费用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危险物品使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项目领导带班制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防灾减灾管理制度、事故调查报告处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和管理制度、安全工器具的使用管理制度、特种设备及特种人员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规范、内部安全许可制度、班前安全教育制度、危险作业安全旁站监控制度、施工作业操作规程等,建立项目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清单(表5)。

2、安全生产会议

2.1 项目部安全生产会议分为安全生产年度会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安全生产例会、安全专题会议等形式。会议应作好会议记录,收集会议签到表(表6)。

2.2 项目年度安全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要求全项目人员、施工班组主要管理人员参加;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领导小组会议由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主要学习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传达上级文件及会议精神,总结分析本月安全管控情况,部署下月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等。安全生产例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主要参与人员由项目经理、总工、安全总监、各部室负责人、各作业队负责人等参与,会议内容主要是由安全管理部长通报本月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及隐患整改情况,如有处罚的直接宣布处罚决定。各作业队负责人针对各自作业区域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汇报,安全总监结合下月施工生产任务提前部署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党政主管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可与安全生产例会同时召开。

2.3 项目专题安全会议。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时组织召开,由项目安全总监组织,项目主管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会。

3、劳务队、作业人员管理

3.1 项目部依法审核并选择分包单位。合同签订前项目计划合同部应收集分包单位营业执照、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复印件资料,并建立资质台账。(表7)

3.2 合同签订后,分包单位应及时提供作业人员身份资料给项目部办公室,由项目部办公室建立作业人员花名册(表8),明确作业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籍贯、工种、进场日期、退出日期等基本信息进行登记。劳务人员花名册实行动态管理,每月作好进出场作业人员统计,并将变化信息分送安全管理部、财务部。严禁超过60岁的劳务人员到现场作业。

项目部各部门根据各自安全职责,由项目经理制定部门完善作业人员档案,人员档案包含入场建议培训记录、人员证书复印件、风险告知卡、安全包保责任书、安全技术交底资料等内容。(表9)

4、安全教育培训

4.1 项目每年要结合本年度施工计划安排,制定有针对性的年度教育培训计划(表10)。培训计划内容必须包括:教育培训形式、时间、频次、参加人员、主要内容等。

4.2 加强与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的联系,作好项目负责人、安全专职管理人员的延期培训工作。

4.3 项目部应根据办公室提供的作业人员花名册,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进场安全教育,人员进场后应接受公司级、项目部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填写项目作业人员三级教育卡(表11),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4 项目部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持证作业人员应接受项目部组织的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应履行签字手续。(表12)

4.5 作业人员转岗、复工或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的从业人员应接受教育培训,培训学时符合规范要求,教育培训应履行签字手续。(表13)

4.6 项目部应将班前教育纳入工序管理。班前安全讲话由班组长(领工员、技术员、专兼职安全员)根据当班施工任务,在每班施工前,向本班组全体作业人员就安全工作提出要求,由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班前安全教育活动实施书面记录,填写项目班前安全教育记录表(表14)。记录必须有时间、内容,字迹要清晰。班前安全教育记录要存档保存,可录取视频统一保存。

5、安全技术交底

5.1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实施,未经安全技术交底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5.2 安全技术交底实行三级交底制。主要工序、特殊工序、危险作业工序必须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对项目各职能部门、工区技术负责人进行一级安全技术交底;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人员、现场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作业工班长进行二级安全技术交底;现场技术人员、工班长负责向所属工班全体作业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技术交底。

5.3 安全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包括: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施工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因素以及应对措施、施工安全注意事项、应急措施等相关内容。

5.4 安全技术交底应按规定履行签字手续、留存影像资料,签字必须由被交底人签字,严禁代签,详见填写安全技术交底表。(表15)

6、安全投入

6.1项目部应按要求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编制总体(表16)、年度及月度安全生产费使用计划(表17),计划中明确生产费用使用的种类,确保资金投入满足施工生产条件需要。安全生产经费的提取标准及使用范围参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要求执行。项目应及时建立安全生产费计量、支付台账(表18)。

6.2 项目部应对采购的安全用品进行验收(表19);填写安全用品收发记录(表20)。

6.3 项目部应按要求为从业人员意外保险等相关险别,并建立保险台账。

7设备管理(包含特种设备)

7.1 项目应成立大型机械设备管理领导小组,物资设备管理部指定专人负责特种设备管理。

7.2 项目部物资设备部应建立大型机械设备台账、特种设备管理台账(表21)。完善特种设备技术档案“一机一档”,包括:特种设备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维修保养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操作人员身份证、操作证等。安全管理部结合物资部提供的特种人员操作证,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登记表(表22),并不定时巡查作业人员持证情况。

7.3 项目部物资管理部应组织相关部门对进场机械设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方可进场。(表23)

7.4 项目部物资管理部或使用单位要作好机械设备的检查记录表、设备维修保养记录、设备运转记录、故障记录等登记,避免机械设备带病作业。

8、消防安全管理

8.1 项目部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设置消防安全责任牌。领导小组应以文件形式。

8.2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要求,项目部应在可燃、易燃存放及使用场所(15m)、动火作业场所(15m)、自备发电机、配电房等设备用房(25m)、施工现场办公、生活用房(25m)、其他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配置灭火器。括号内数据为灭火器最大保护间距,每个部位配置的灭火器数量不应少于2具。项目部应指派专人对消防器材进行管理,建立管理台账(表24),并经常进行检查、维修、保养。

8.3 项目部应根据驻地、施工现场消防设施绘制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表25)

8.4 项目部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应定期不定期对项目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并填写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表26)

8.5动火作业: 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必须按照管理权限分别填写特殊动火、一级、二级动火申请,经相关负责人批准核发动火许可证后方可作业(表27)。特殊动火作业证应由公司安全总监审批,一级动火申请应由公司安全管理部审批,二级动火审批由项目部安全总监审批。特殊动火和一级动火证有效期不超过8h,二级动火作业证有效期不超过72h。

9、危爆物品管理

9.1 项目应建立危爆物品管理制度、办法,明确管理、储存、申请、领用、登记等内容。

9.2 危爆物品库房应满足看护、防盗要求,设置视频监控系统。

9.4 项目应制定危爆物品进场使用计划,按计划限量进场,进场后应分类定量储存, 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完善危爆物品出入库台账,使用记录、退库台账等。

9.5 危爆物品使用过程中必须要有项目专职安全员进行旁站监督,坚决避免私自处理现象发生。

9.6 项目部应.编制有针对性的应急救援预案,配备相应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10、风险管控

10.1 项目部进场后应及时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单位或者项目经理组织按照风险评估要求对项目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针对风险评估报告绘制项目部安全风险公示图。(表28)

10.2 项目部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及相关部门人员参与,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对风险源进行辨识评价,填写安全风险分析登记表。(表29)

10.3 项目应结合建质【2018 】37号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及风险评估报告,对照本项目进行梳理,编制项目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表30),结合清单编制专项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要进行专家论证,专项方案编制、审批严格按规定要求执行。

10.4 项目应按照风险分析登记表及专项方案制定项目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表,(表31)根据风险等级分别由项目领导、项目管理人员、班组管理人员的那个进行分级管控,并在现场作业工点设置风险源告知牌。

10.5 项目部应根据施工进度、施工环境、施工条件不同,按月制定项目部风险动态管控表。(表32)

10.6 项目应对全体员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风险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提高员工预防风险、规避风险、控制风险的能力。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岗位时,应按照风险源告知牌,对作业工点的风险状况和各项管控措施进行安全确认。

11、隐患排查、治理

11.1 项目部应定期、不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安全检查分日常检查、定期检查、专项检查等。安全日常检查由项目安全管理部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排查,排查后填写安全日志。定期检查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参加,至少每月组织一次。专项检查次数不限,遇到恶劣天气、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重大施工节点、长时间停工后复工检查、上级单位开展的专项安全活动等,由项目部负责人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检查。

11.2 安全检查主要内容包含:上级单位文件落实情况;方案编制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及会议、教育培训、交底等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危险性较大的工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安全保障措施、专项施工方案的落实情况;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情况;机械设备安全状况;现场安全措施及防护情况;安全标识标牌设置情况;安全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其他。

11.3 安全检查后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应留存影像资料,并要求立即整改,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开具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表33),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施工现场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整改完成后应由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复查。

11.4项目部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物资设备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结合风险等级表,排查本项目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表34),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11.5 项目部应当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12、应急管理

12.1 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应组织项目部相关部门结合项目风险源清单中重大风险源和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型,编制专项应急预案;针对安全风险较大的重点场所应制定现场处置方案。应急预案编制严格依照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要求编制。

12.2 项目部应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预案培训,做好教育培训记录。

12.3 项目部应按照项目实际情况成立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并按规定配备应急救援物资,指派专人进行管理,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并按要求填报应急救援物资台账(表35),应急救援设备、物资使用过后应及时维护、补充。

第5篇

(2020年)

2020年以来,大柳行金矿在金创集团公司的领导和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集团、事业部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和要求,坚定“双零”目标不动摇,不断提高责任意识、管理意识、执行意识、创新意识和进取意识,深入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和绿色矿山建设,不断提高机械化、自动化使用水平,开展“三废”达标治理、标准化巷道改造等各类专项活动,同时,全力以赴推进奄口矿区安全设施建设,补充完善各类基础资料,为安全验收打好基础。为了不断总结经验,查缺补漏,更好地做好下步安全工作,现将2020年安全环保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下步工作打算总结如下: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层层落实责任 夯实安全基础

1.责任指标完成情况:

1-12月份,生产安全责任工亡事故为零,突发环境事件为零,重大设备和交通事故为零,实现了安全环保双零目标。

2.管理指标完成情况:

(1)管理体系方面:安全、环保管理机构健全,安全、环保、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备齐全,并根据情况变化对设立及人员配备文件进行更新下发。

(2)基础管理方面:及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上级单位规章制度、生产工艺等变化对规章制度、责任制、操作规程等进行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对安全环保责任状进行了分解签订,共签订责任状463份,签状率100%。

(3)安全会议方面:每月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工作会议,均留存会议记录。

(4)教育培训方面:2020年1月份制定下发了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五类关键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率达到100%。1-12月份根据培训计划组织了各类安全环保培训,累计培训6127人次(外委施工2215人次)。组织参加烟台黄金技校各类安全培训班203人次。

(5)安全检查方面:严格落实安全检查制度,每月组织一次全矿安全环保大检查,1-12月份累计查处隐患1256条,罚款16余万元,安全奖励15万元。

(6)较大隐患整改方面:“较大隐患整改”指标中,“进一步摸清矿山周边不明区域水文地质资料”,该项目内容暂时无法开展相应工作;土屋尾矿库后期坝坡比问题暂时未彻底解决,按照当前筑坝方式,待达到设计坝高时,后期坝总坡比可达到1:3.5,但仍达不到设计要求值1:4.0。

(7)专项整治方面:根据集团要求编制了局部通风专项整治方案,正在按照方案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目前正在与山东科技大学合作开展岩石质量分级及支护措施方面的研究,支护设计随采掘工程设计一起设计、一起会签、一起施工和验收,截止2020年12月份,支护投入355.3895万元;2020年新增电瓶车2.5T2台,铲运机3台,扒渣机2台,现保有铲运机22台,电机车5台,电瓶车15台,扒装机20台;装运作业机械化率达到95%以上。根据集团要求编制了局部通风专项整治方案,正在按照方案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积极开展采掘工程顶帮支护再治理活动,对以前的支护欠账进行补账,自6月以来没有产生新的欠账。

(8)安全环保投入方面:1-12月份安全投入完成形象进度1266.18万元,完成全年投资计划的153.85%,环保投入完成形象进度284.1万元,完成全年投资计划的100.39%。

(9)安全环保科技创新方面:暂无创新项目。

(10)“三同时”手续办理方面:

奄口矿区改扩建项目进入试运行与整改阶段,预计明年6月底验收。7月份,完成了燕山矿区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经过专家审查,已在网上录入相关登记信息。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顺利延续。

(11)“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方面:

不断完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并有效运行,5月份燕山矿区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通过了省应急管理厅组织的评估认定。9月份,重新对土屋尾矿库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在平台上公示。

(12)绿色矿山建设方面: 燕山矿区绿色矿山建设第三方评估分数955分,实地核查评估975分,因为生态红线原因,未进入绿色矿山名录。奄口矿区将在取得安全许可证后,立即着手准备绿色矿山建设评估工作,2020年在地面硬化、绿化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

(13)生态环保方面:

“三废”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固废综合处置率达100%在矿部建立了符合环保要求的危险废物储存间。4月21日,取得排污许可登记回执,有效期至2025年4月20日。

(14)领导下井带班方面: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建立了领导干部下井带班记录台账。1-12月份主要负责人累计下井24次,安全总监下井带班48次。

(15)职业卫生方面:

健全完善职业卫生各项规章制度;对全矿所有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员建立了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共建立完善了304份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含离退休人员);每月定期对井下作业面进行粉尘浓度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标准;2020年8月委托淄博圆通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职业危害因素进行了年度检测,各项指标正常。9月下旬委托山东黄金职防院对全矿所有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员进行健康查体,共317人次;组织外委施工单位人员体检570人次,接害人员体检全覆盖。

(16)标准化建设方面:958竖井7中、10中开展了标准化巷道建设,现已完成,并通过了烟台事业部的初步查验,下步将参加集团内部评比。同时,事业部也检查了958提升班组、选矿厂车间等“双体系”示范班组(车间)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12月27-28日,组织专家对燕山矿区安全标准化管理系统运行情况进行了评审,最终得分84.1分,符合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标准。目前完成了选厂、尾矿库安全标准化自评报告,近期将提交烟台市应急局,审核通过后报至省应急厅待组织评审。

(17)应急救援方面: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去年9月修订一次应急预案,由于新的《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已下发,在2020年11月份组织应急预案修订,正在组织备案。

在矿部和尾矿库设置有应急物资库,各分矿在仓库内储存有应急物资,定期对应急物资库内的应急物资进行盘点和检查,及时进行维护和补充。

2020年1月进行应急救援预案及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并留有培训记录;于六月份组织奄口矿区突水应急救援演练,定期进行演练,留有演练记录,演练采取现场演练和桌面演练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8)行政处罚方面:1-12月份,未受到国家和地方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及卫生部门的行政处罚。

(二)深入开展矿井通风和顶板支护专项治理

一是对通风系统进行梳理,对一些废旧巷道和采场出矿穿进行封堵,降低风流紊乱状况。二是对局部通风状况进行摸排,建立通风设备设施台账。三是购置了风速、温度检测仪器,定期对井下通风情况和温湿度等参数进行测量,建立了检测台账。四是专门对局部通风进行设计,计算作业面需风量,合理选择风机型号和安装位置。五是在巷道规格允许的情况下对距离较长的掘进巷道更换大功率风机,用直径600mm风筒代替原来400mm风筒,增加通风量。至2020年12月,大柳行金矿正常运行的主扇风机2台;辅扇6台;局扇16台,通风状况得到有效改善。

2020年6月份开始,按照集团关于开展《关于开展顶帮支护再治理活动的通知》要求,开展了采掘工程顶帮支护再治理专项活动,一是对以前的采掘工程进行全面梳理,列出欠账清单,制定补欠计划,根据计划进行补充支护,填补欠账。二是完善支护设计,支护作业必须与工程设计同时设计、同时会签、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并及时工程岩石变化调整支护设计。三是根据每月根据生产作业计划,制定支护计划,严格按照支护设计和支护计划对采掘顶帮进行支护作业。四是完善支护台账,每月末各分矿将支护台账报送生产技术部和安全生产部,将汇总后形成全矿当月的支护台账。截止至2020年12月份,全年累计完成锚杆支护22720根;网片14943㎡,穿带2835条,喷浆185.768m3,浇筑182.87m3,投入资金309万余元,保证了采掘工程顶帮安全。

(三)丰富多样,广泛深入开展安全月活动

6月份,按照集团、事业部及金创公司安全月活动方案要求,结合我矿实际,制订了《大柳行金矿安全月活动方案》,召开了动员会,发动全员大力开展安全月活动,宣扬“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的活动主题与安全理念。期间,我们开展了教育培训、张贴悬挂宣传资料、安全演讲比赛、安全大检查大整改、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安全无小事建言献策等各种活动,取得了较好效果。预案演练过程中,蓬莱市副市长及应急、国土部门等主要领导亲临现场指导、点评,在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提出了演练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与建议。

(四)强化汛期隐患排查与治理

1.矿部成立了防治水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项检查小组,研究制订全矿防治水方案及防透水预防措施,检查、指导、督促全矿防治水工作。

2.汛期前,分管设备领导组织机电技术人员对全矿井下排水设备、设施进行了全面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公示,责令责任单位按规程要求限期整改,确保排水系统正常运行,满足排水需求。同时,委托淄博鸿德安全检测有限公司对各矿井50余台水泵进行了定期检测,针对检测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

3.制订下发了《探放水管理规定》和《关于开展水害防治专项活动的通知》,要求井下采掘作业面必须配备探放水设备设施,严格按照设计施工超前探水眼,保持水沟畅通,通讯完好,防堵水材料配备到位。

4.安全、保卫部组织人员对地表废弃井进行了一次拉网式巡查,发现一处封堵一处,防止地表水流入井下。

5.安全、生产技术人员对井下空区、废川、废巷进行了排查,特别是与其他矿山矿井的贯通情况进行了详细排查,及时充填、封堵,防止积水。

(五)定期全面开展设备设施检验检测工作

3月份,委托检测提升机(绞车)16台、防坠器13台;5月份,委托检测排水泵52台、空压机25台;11月份,委托检测罐笼18台,对空压机储气罐进行了全面检验检测与压力试验,对燕山、奄口矿区通风系统进行定期检测与鉴定。提升钢丝绳在更换悬挂前均进行了检测试验。

(六)加强尾矿库现场安全管理

土屋尾矿库已堆筑11级后期子坝,安全运行8年。今年在十级子坝设置了坝体浸润线人工难测设施和干滩长度、坡度在线监测设施,进一步加强对尾矿库坝体运行情况进行日常、实时监测,确保尾矿库安全运行。

(七)切实做好冬季“四防”防范工作

第6篇

一、总体要求

企业是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在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中,企业应当坚持安全生产基本方针,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全面履行企业安全保障义务,认真贯彻各级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并承担履行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

二、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一)企业要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实际控制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分管专项工作负责人、生产辅助单位、职能机构和各岗位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以及考核奖惩等事项,把安全生产责任逐级逐项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和各岗位人员,形成完善的制度和责任体系。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人,对安全生产承担综合监督管理责任;分管专项工作负责人,对分管工作中的安全生产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并落实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建立健全与本单位经济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落实安全生产经费。

3.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4.将安全设施投资纳入建设项目概算,执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制度。

5.负责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6.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定期演练;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根据事故级别和危害程度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做好善后工作,执行事故调查对内部人员的处理决定。

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3.监督检查本单位各部门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

4.督促做好作业场所的劳动保护工作,预防和消除职业危害。

5.负责对本企业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启动内部责任追究程序。

6.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立即启动预案,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做好善后工作。

企业分管专项工作负责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在分管工作范围内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3.负责制定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立即启动预案,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做好善后工作。

(二)企业要依据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要涵盖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和全体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安全生产会议、安全检查、领导带班作业、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应急救援、安全生产奖惩、教育培训、安全投入及安全费用提取、安全设施“三同时”、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安全管理人员职责、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12项安全管理基本制度,同时还包括以下规章制度:

1.职能部门及其车间、班组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其他岗位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2.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

3.外包工程管理制度、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制度。

4.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5.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制度。

6.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7.值班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8.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9.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还应当制定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

1.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2.职业危害告知和申报制度。

3.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4.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和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5.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6.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三)企业要将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逐一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人,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教育和要求从业人员熟练掌握和严格遵守。

三、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一)企业应当设置专(兼)职分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应当设立安全总监,安全总监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专职负责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工作。

(二)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矿山、冶金、建筑施工单位,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下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资格的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或者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三)依法设置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至少有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依法配备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2人,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责综合管理,履行下列职责:

1.协助决策机构和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协助决策机构和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组织制定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并进行考核。

3.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具体实施或督促有关部门落实。

4.督促制定或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组织综合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负责组织或者督促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可行的预防措施,并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汇报。

6.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审查验收工作,负责审查承包、承租单位相关资质、证照和资料。

7.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职业中毒的预防工作和职业病的防治措施。

8.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9.按规定监督或者及时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指导有关部门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

10.配合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进行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制定事故预防措施并监督执行。

11.本单位确定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五)企业要根据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在各生产班组设立专(兼)职安全员,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指导下,履行下列职责:

1.对本组人员进行日常安全生产教育。

2.督促本组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制度,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3.对发现的不安全情况,能由班组整改的应当及时整改,不能整改的应当及时报告。

4.参加事故的分析和研究,协助落实事故的防范措施。

(六)企业要支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并保证其开展工作必要的条件。

四、依法加大安全生产投入

(一)企业要具备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本单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按国家相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没有规定的,依据企业实际情况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投入要纳入本单位全年的经费预算,安全生产费用要专户核算、专款专用,并列入成本开支。

(二)企业要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高危企业应当依法存储、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鼓励高危企业依法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三)企业要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为从业人员无偿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劳动防护用品。

五、依法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及岗位操作技能。

第7篇

一、规范化建设内容

(一)健全监管网络

1、建立安全生产协调机构。乡镇、街道要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作为非常设议事协调机构,负责指导协调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安委会主任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担任,成员由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各村(居)主要负责人组成(也可吸纳辖区内相关企业负责人参加),办公室设在安监站(所),承担安委会的日常工作。

2、设立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乡镇、街道要设立安全生产监管专门机构,并按照2+X的模式(即2名以上具备安全生产执法资格的专职监管人员+若干名兼职或聘用人员)配齐安全监管执法和工作人员。县区属工业园区或开发区要设立安全生产监管专门机构,配备5名以上安全监管执法和工作人员。开发区的社区要结合实际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监管专门机构或明确相关部门承担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并按照1+1+X的模式(即1名部门负责人+1名具备安全生产执法资格的专职监管人员+若干名兼职或聘用人员)配齐安全监管执法和工作人员。

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要做到“八有”,即:有编制、有职责、有岗位、有人员、有印章、有工作经费、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牌子。有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的乡镇、街道和县区属工业园区或开发区要安排不少于15万元的安全生产经费;其他乡镇、街道和开发区的社区安全生产经费应满足工作需要,最低不少于5万元。安全生产经费应列入财政预算,并形成逐步增长机制。对辖区内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治,要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安排专项引导资金。

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要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办公、交通、通讯、事故应急救援、安全监管等装备和设施,并且安全监管装备须在5年内达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规定的标准要求。

3、完善村(居)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辖区内村(居)民委员会要设立安全生产信息员。企业要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依法配齐安全管理人员以及专、兼职安全员,并切实保障其工作开展。从业人员在30-100人的企业应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上的,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和运输单位,以及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其他企业,应设立安全总监并行使企业副职职权。

(二)推进责任落实

1、明确各级职责。乡镇、街道要制订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对安监机构、其他职能部门和村(居)委会及其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作出详细规定。

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行政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对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对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负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责任。相关职能部门对其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2、加强考核和奖惩。乡镇、街道每年应与各村(居)委会、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上级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乡镇、街道对各单位的目标执行情况要每半年进行一次督查,年终进行全面考核;对获得优秀等次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并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突破事故控制指标或重大事故隐患未能按期整改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3、严格安全生产问责。对不履行或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到位的,要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等,实行严格问责。认真落实事故处理决定,依照规定权限对本级负有相应责任的有关人员及时作出处理,并将处理意见抄告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三)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

1、实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县区(开发区)安监部门要根据辖区工矿商贸企业性质和规模大小,明确乡镇、街道安全监管的范围和具体对象。乡镇、街道要编制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方案,将辖区划分为若干个安全管理网格,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联系点制度,明确网格安全生产责任人,规范安全生产巡查检查工作。

2、实施安全生产委托执法。县区(开发区)安监部门要制定安全生产委托执法实施办法,与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开发区)签订委托执法协议,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冶金、机械等行业和领域,以及职业健康安全的监督检查权、现场处理权、强制措施权、调查取证权、提请移送权、简易程序处罚权委托由乡镇、街道行使。

三大开发区要创新工作机制,研究破解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实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推进安全生产执法向基层延伸。

(四)完善基本制度

1、安全生产会议制度。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听取两次安全生产工作专题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行政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委会会议,通报季度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的问题,研究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对研究和决定的事项要形成会议纪要,明确专人督促落实。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根据需要,适时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联席会议,检查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协调安委会成员单位之间的工作,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措施。

2、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乡镇、街道要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建立常态的检查督促工作机制。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乡镇、街道安委会在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要组织开展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乡镇、街道要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对辖区内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以及公众聚集场所等高危、重点行业(领域),每月至少检查1次;对规模以上其他企业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对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每半年至少检查1次。

检查要有方案、有记录。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及时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并实行跟踪督办,期满复查验收。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责令有关单位立即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并及时书面报告县区(开发区)安全监管部门。

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乡镇、街道要完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督促辖区内高危及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事故隐患日查制度,其他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事故隐患周查制度。乡镇、街道要于每月30日前,将各职能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汇总后,报县区(开发区)安全监管部门。

乡镇、街道要对排查出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分类分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产生、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隐患整改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整改进展情况实行动态监控。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验收销号,确保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五到位”。

4、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乡镇、街道要对本辖区内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挡,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督促重大危险源单位落实监控责任,完善实时监控设施,执行定期检测、评估制度,规范运行台账和档案;指导、督促重大危险源单位及时报送变更事项。

5、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乡镇、街道应加强对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三同时”管理,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履行“三同时”审批手续。对建设项目违反“三同时”规定的,要立即报告县区(开发区)安全监管部门。

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制度。乡镇、街道对辖区内发生的死亡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下的一般交通事故除外)或3人及其以上重伤事故或较大涉险事故,接报后要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政府和安全监管部门报告,主要负责人要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市区半小时内,县域内一小时),并在事故处置过程中,每小时不少于1次续报。需要开展应急救援的要立即启动本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事故抢险救援及相关处置工作。

7、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乡镇、街道要扎实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五进”等群众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做到有方案、有部署、有内容、有总结。

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要在办公楼前、公众聚集场所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栏;在主要道路、街区等明显位置设置永久性宣传标牌不少于3处。规模以上企业要在办公楼前、生产车间出入口等处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栏或安全警示标牌,在生产经营场所设置危险、危害因素告知栏,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乡镇、街道要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题培训;每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有关职能部门、村(居)委安全生产信息员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班,培训覆盖面要达到90%以上;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按要求参加培训,持证上岗率要达到95%以上;指导辖区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三级培训”制度,积极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8、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联系点制度。乡镇、街道党政班子成员要按照“网格化”管理模式,建立安全生产联系点制度,原则上每月至少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

9、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乡镇、街道应公开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和电子邮箱,受理有关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生产安全事故的举报和投诉。举报电话、信箱和电子邮箱要在辖区内公共场所公布。乡镇、街道对受理的举报事项经调查核实后,应当形成书面材料;需要落实整改措施的,报经有关分管领导签字并督促落实。乡镇、街道应当对举报有功的人员给予表彰奖励。

10、安全生产值班制度。乡镇、街道应建立24小时安全生产值班制度,有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监管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在重要时段、节假日、汛期和易发自然灾害的季节,应坚持每天24小时坐班值班。

(五)建立基本台帐

1、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台帐。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规定、来文发文、会议材料、电话记录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以及本级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建设情况等资料。

2、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台帐。包括安全生产巡查、日常检查、各类专项检查行动的方案、计划和在检查中形成的现场检查记录、责令改正指令书、整改复查意见书等资料。

3、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包括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形成的各类文件、表格,隐患举报受理和查处情况,重大隐患报告、挂牌督办、治理方案、验收销案记录等资料。

4、宣传教育培训台帐。包括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方案、计划、总结、图片和各类人员培训情况档案资料。

5、事故处理和应急管理台帐。包括事故信息快报、续报,事故统计报表,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对事故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决定,应急救援预案、评审、备案资料,应急预案演练方案、照片等资料。

6、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台帐。包括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企业名单、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接触人数、从业人员体检情况,职业卫生防护设施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监测情况,职业危害申报情况,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号。

7、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台帐。包括重大危险源单位名称、危险源类别、名称、等级、地点、介质,安全监控设施,定期检测检验时间、定期安全评价时间,现场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8、特种设备管理台帐。包括使用单位名称、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商、出厂编号、制造日期、投入使用日期、限用年限、使用证号、自行检验记录、监督检验记录,下次检验日期,安全负责人,联系电话。

9、工矿商贸企业台帐。包括企业类别、名称,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姓名及联系电话,安全管理机构名称、安全管理人员姓名及电话、特种作业人员的类别、数量及取证情况,值班电话,从业人员数量、主要产品、年产值(营业额)、开办时间、行业许可证号、安全许可证号、营业执照及注册时间、地址、安全生产等级等资料。工矿商贸企业应按照行业和领域进行分类,并建立“一企一档”。

10、中小学校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基础台账。包括单位类别、名称、班级数量、学生数量、应急设施和器材数量;从业人员数量、证照办理时间及证号、场地面积、经营项目、容纳人员、法定代表人、地址、安全管理人员、联系电话。

11、在建工程项目安全监管基础台账。包括建设项目名称、地址、工期、建设单位名称、施工单位名称、监理单位名称,项目审批单位名称、法人代表、主要安全设备、安全负责人、联系电话。

12、危险(民爆)物品及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台账。包括单位名称、地址、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数量,生产、储存、使用的危险(民爆)物品种类及数量,危险源分布及监控情况,预案及演练情况,联系电话。

乡镇、街道在建立安全生产基本台帐的基础上,要建立安全生产电子台帐。市安监局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开发成功后,要积极推广使用,切实摸清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底数,适时更新完善,推进全市安全管理数据库建设。乡镇、街道应根据监管对象实际情况,标绘安全生产监管对象分布图。

二、规范化建设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筹划准备阶段(6月5日)。成立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制定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和验收评定实施细则。

各县、区(开发区)要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和计划,并于6月15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6月6日至9月30日)。各县、区(开发区)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对照实施意见和验收评定实施细则,规范乡镇、街道安全监管机构设置,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基本制度和台帐,建立安全生产委托执法工作机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同步开展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第三季度组织召开规范化建设推进会,观摩试点单位规范化建设成果,总结经验,部署推进规范化建设工作。

第三阶段,验收评定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分三步进行:

第一步,乡镇、街道组织自评。10月上旬前,各乡镇、街道对照验收评定实施细则进行自评,在自评达标的基础上,申请县(区、开发区)进行验收评定。

第二步,县区(开发区)组织验收。10月下旬前,各县区(开发区)对所属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验收,确定达标乡镇(街道),申报市级示范乡镇(街道)。

第三步,市评定示范乡镇(街道)。11月底前,市安委办组成验收评定小组,对申报市级示范的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验收评定。对经评定确定的市级示范乡镇(街道),由市政府授牌并通报。

三、几点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开展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是一项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有利于健全基层安全监管网格,打牢安全监管基础;有利于完善基层安全生产工作机制,规范安全监管秩序;有利于落实基层安全监管责任,促进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各级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这项工作作为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中心任务、作为“抓基层、打基础”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摆上重要日程,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要落实责任。县区(开发区)要成立专门领导小组,抽调相关人员,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加强对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的组织指导。乡镇、街道行政主要负责人要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把规范化建设作为今年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确保实施方案、指导意见中明确的内容都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