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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合同管理范文

时间:2023-07-06 16:13:33

序论:在您撰写建筑设计合同管理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建筑设计合同管理

第1篇

在我国的工程建设中,工程建设单位与工程设计单位之间存在密切的关系,为了使双方各负其责协调发展,规范双方的行为,国家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来共同约束签约方,做到有法可依。本文从设计合同管理的基础理论着手,分析了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在实际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改进措施,以促进设计合同管理更好的发展。

关键词:

建筑设计;工程设计;合同管理;问题;措施;对策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已经经过了三十几年的时间,纵观发展历程,在市场经济中不断的自我完善和修复。市场经济有效运行需要契约合同的约束作用[1],最终促进合同预期目标的实现。我国加入WTO以来,工程建设领域得到了快速发展,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愈加明显,合同签订的质量及履行效果对企业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基于此,下面主要针对建筑设计合同管理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

1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特征

1.1合同主体只能是法人

建设工程的设计合同,不仅对质量要求很高,同时对技术的要求也很全面,因此个人不能独立承接。合同发包人必须是经过批准的法人,承接人也必须是有从事设计资格的法人[2]。所以,设计合同的当事人不仅是法人,同时也是具有某种资格的法人。

1.2合同仅限于工程设计

合同约定的是建设工程设计,对于一些价值较小、结构简单的工程设计,也适用于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相关规定。这里所说的工程主要是指建筑行业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活动。

1.3设计合同具有次序性

建设工程对质量要求较高,涉及面也比较广,不同阶段工作之间的顺序很严密,必须符合建设程序要求,所以设计合同的次序性非常强。比方说,国有投资项目在没有立项的情况下,根本没有进行可行性研究,这种情况下是不能签订设计合同的。

2设计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工程建设规模越来越大,对项目管理与合同管理的要求也逐渐提升,如何做好合同管理工作,直接关系到工程项目建设的质量,然而纵观近年来设计合同管理的工作情况,其中存在大量问题阻碍了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2.1主体身份无资格出现的无效合同

主体身份无资格在现有合同形式中主要有如下三种情况:①利用“某工程总指挥部”或者“某基础建设办公室”等名义签订合同,实际上没有具体的行为资格,因此这些合同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②随着当前私人经济快速发展,个人在缺少工商行政部门营业证件的情况下经营,这种情况下签订的合同也是不被法律保护的;③一些单位或个人目前销户,或者被工商行政部门收缴了证件,他们用以前的名义来签订合同,这种情况下签订的合同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3]。

2.2合同内容不规范出现的纠纷

主要有两种情况:①设计合同内容违规,例如一些单位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将一些指标任意修改,例如建筑物高度标准、城市绿化情况、规模大小等,按照业主自己的意愿签订设计合同,结果不仅设计工作白费,同时还要重新进行设计,严重影响了正常的设计工作,甚至会出现一些过激行为。②合同内容不规范,每个建设单位性质不同,自身条件也不同,因此合同的针对性较强,一些法人由于不熟悉建筑行业的实际情况,在签订合同时缺少对很多情况的考虑,进而引发了很多纠纷。

2.3合同无效出现了不良后果

签订合同时,委托人在相应签字栏签字时,一定要有单位法人委托书(或委托证明),否则合同无效。但是很多经营活动中,由于市场竞争非常激烈,一些设计单位为了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在很多情况的限制下,没有授权直接签字。

2.4“霸王条款”

设计单位在与大型房地产开发商打交道时,会要求合同模板使用其公司制定的设计合同模板,这种合同就无法避免“霸王条款”的出现,例如:①双方违约时违约金的支付比例悬殊;②设计进度约定为绝对时间“某年某月某日”提交施工图纸。项目在具体的设计过程中,当前阶段的设计都是要在前一阶段的设计任务确认完成后才能开始,而且有些阶段的设计内容是需要通过规划、审查、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各部门的审批时间都不是固定的,因此在合同中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约定为绝对时间就很容易导致设计单位成为违约方。

3合同管理问题的改进措施

从以上的论述中可知,当前工程建设中存在很多问题阻碍着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履行,这种情况下,就有必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对这些设计合同管理问题进行解决。

3.1积极展开行业法律教育和学习

设计合同与工程建设成果直接相关,设计单位应该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认真学习,特别是设计合同条款内容,应该详细的、深入的学习,在实际工作中才能做到学以致用,设计单位应该建立合同管理制度,积极学习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浪潮中才能不断前行[4]。

3.2在工作中不断规范行为

勘察设计合同的专业性非常强,其中涉及到了设计范围、价格、完成日期、违约对象等,其中还包括很多有关专业规定、范围标准等内容。在快速推进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设计合同的重要性开始凸显,这种情况下,如果设计单位不能对经济合同法律法规进行掌握,实际操作过程中就不能结合法律法规进行,这时企业的发展也会非常艰难,在实际实施过程中还会遇到很多法律法规不能解决的问题,因此,必须不断规范法律法规,这对企业的发展,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3.3配备法律顾问

设计单位配备法律顾问,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完善经济合同管理,预防合同纠纷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法律顾问能够帮助单位起草法律事务,审查合同文本,以保证合同的有效性合法性;帮助建立和完善各种合同管理制度;参加经济合同的谈判提供法律帮助;受法人委托,参加经济合同纠纷调解、仲裁和诉讼活动[5]。

3.4依法签订书面合同,提高签约质量

在制定设计合同时,要深入了解项目的预期情况、资金到位情况等,防止商业诈骗,必需将达成共识的条款写到合同中,形成具体的书面文字并防止合同陷阱,对于不平等条款,应据理力争,争取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最后由合法法人签章和单位盖章。为了充分保证合同的合法性,书面合同的制定是很有必要的,书面合同的签订在对双方的行为产生约束作用的同时,对双方的权利也都予以保证,提醒签约人形成责任意识,引导其按照合同来办事,确保了工作的顺利开展。如果遇到分歧,将合同作为主要依据,进行合理的解决。

4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工程建设领域中,设计合同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任何项目的实施,都需要制定完善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为其提供保障,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合同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对设计工期、设计质量、工程造价都存在直接影响,深入了解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非常必要。笔者衷心希望,本文对设计合同管理相关问题的探究,在以后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从最大程度上减少由于设计合同管理不规范而出现的一系列问题。

作者:林纮 单位:福州市建筑设计院

参考文献

[1]王幼松,何宇俊,袁亮亮.基于模糊物元模型的广州地铁项目车辆段合同管理系统评价[J].项目管理技术,2016,01:118~123.

[2]未红霞,王书海,綦朝晖,刘辉.工作流技术在工程项目合同审批中的应用研究[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2013,08:155~157.

[3]李勤.海外油田建设项目详细设计变更管理的实践和认识[J].石油规划设计,2012,01:29~32.

第2篇

一、建筑设计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建筑设计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和配套制度对强化企业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也应看到,我国建筑设计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中,在市场公平竞争、合同权益维护、合同管理职能、合同制度完善、合同内容、合同履行等方面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1、合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合同管理中的法律意识不强(1)合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建筑设计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涉及合同洽商、草拟、签订、履行、变更、终止等过程,涵盖了设计规范、责任、权利、技术、财务、法律等专业领域。这就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综合技能,各个职能部门必须密切配合,才能真正发挥合同管理的积极作用。然而,许多建筑设计企业的合同管理人员没有接受过相关的法律教育,缺乏系统的合同管理知识,素质不高,业务不精,无法对合同进行有效管理。项目合同签订后,将合同束之高阁,未能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积极与各职能部门沟通交流,造成合同管理与相关职能部门脱节,不能及时处理合同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导致合同目标不能全面实现,给企业造成损失。(2)合同管理中的法律意识不强建筑工程项目的特殊性和重要性要求必须选择合格的建筑设计单位。市场经济秩序日益完善的今天,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的招标、投标、中标、谈判、签约、结算、缺陷维护等一系列过程中,合同是维系项目各参与方之间关系的重要纽带,也是约束各方主体行为的法律准绳,更是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的法律依据。但是大部分建筑设计企业对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对企业效益与合同、合同与合同管理的认识程度不够,缺乏合同风险防范意识和维权意识。建筑市场活动中,一些业主钻法律的空子,打球。抓住建筑设计单位拓展市场、获取高额回报的心理,要求建筑设计单位违反设计规范,违规变更设计内容。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设置陷阱,或者在支付设计费的过程中百般刁难,迫使建筑设计单位违约。由于合同管理中法律意识不强,对合同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建筑设计企业在市场经营活动中往往处于被动的地位,给企业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2、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重合同签订轻合同管理(1)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建筑设计合同在合同当事人志愿的前提条件下,按照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对业主、设计单位等合同主体的权利、责任、义务作了明确规定。按照市场经济规则,建筑设计企业必须组织人财物等资源全面履行自身义务,完成合同约定的设计任务,确保项目合同完全履行,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当前建筑设计企业合同管理制度普遍不够完善,未建立系统的合同资格审查、合同评审等程序。合作对象的选择随意性较大,不能按照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的要求实施合同管理工作。合同管理制度的不健全,导致了合同管理职能发挥不到位。在建筑设计企业内部常常好事大家抢,权利大家争,责任大家推,问题久悬未决。甚至由于惯性思维和习惯势力的影响,对仅有的合同管理制度也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有章不循的现象时有发生。(2)重合同签订轻合同管理工程项目设计工作应围绕合同履行全面展开,合同管理作为工程项目设计管理的核心,贯穿于工程项目设计的全过程,对项目的实施起总控制和保障作用,对企业经济效益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建筑设计过程中,建筑设计企业往往重视合同的签订,轻视合同的管理。注重工程设计的实施,忽视合同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性和积极作用。合同管理粗放,重干轻管,先干后算、干而不算等现象屡见不鲜。干赢了工程设计,却输了经济利益。

3、履行过程监督不力,合同履行效果不佳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行业的工程项目越来越大,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问题越来越多。合同作为约定各方主体责权利关系的重要文件,是对合同当事人争议判定的法律依据。建筑设计合同对合同当事人的一般责任、工期、质量、款项结算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对设计内容变更、合同争议、违约、索赔等都有明确界定。建筑设计企业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一般直接采用标准建筑设计合同范本,却忽略了工程项目本身的特点,未能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条款在责任约定上不明确、不规范,用词不准确,给合同的正常履行留下了漏洞,埋下了祸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或其他相关责任单位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往往对合同约定事项消极履行、不完全履行、预期不履行。由于合同文本存在缺陷,建筑设计企业对合同难以实施有效监督和管理。导致建筑设计企业索赔过程艰难,经济利益受损。工程项目实施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施工条件、工程量变化、合同主体变化都会造成工程项目设计变更,变更过程难免引起合同主体权利、责任、义务的变化。往往会因此出现合同争议,处于弱势地位的建筑设计企业经济利益也会遭受损失。

二、加强建筑设计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的对策

在建筑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建筑设计企业的合同管理不是简单的要约邀请、发出要约、做出承诺、合同签约等过程。而是一种全过程、全方位、科学的管理工作。充分挖掘合同潜力,实现信息化合同管理,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企业才能保持良好信誉,规避市场风险,顺利实现经营目标,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1、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增强合同管理中的法律意识在市场状况日益复杂的情况下,建筑设计企业应设置法律咨询部门或聘请法律顾问,参与重大项目合同的起草和谈判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将合同管理工作纳入日常性基础管理工作之中。建筑设计企业可利用计算机网络建立合同管理局域网,开通合同管理服务专线,用合同管理论坛、QQ群、微信群等方式普及合同管理知识。树立合同管理理念,提高全员合同风险管理水平。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全面学习《合同法》、《招标投标法》、《建筑法》、《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工作人员合同法律意识,提升企业风险管理水平,及时有效地处理合同纠纷,减小企业损失。

2、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管理职能随着建筑市场的飞速发展,建筑设计企业现行的合同管理制度已不能适应现代企业发展的需求。合同管理工作应主动适应新常态,奋力开创新局面。建立有效的合同管理体系,明确界定合同管理职能,配备高素质的合同管理人员,推动合同管理工作高效运行。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统一进行日常合同管理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类管理,专项管理,责任追究”的原则,建立招标投标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合同评审程序、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法人授权委托制度、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完善合同管理体系,明确界定合同管理职能,配备高素质的合同管理人员,推动合同管理工作高效运行。并通过行政监察、纪检监督、审计等办法加大制度执行力的检查,明确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各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职能,使合同管理制度行之有效。

3、动态监控合同履行过程,确保合同内容顺利实施建筑设计企业合同管理工作涉及合同洽商、草拟、签订、履行、变更、终止等过程,涵盖了设计规范、责任、权利、技术、财务、法律等专业领域。合同管理人员必须结合工程项目实际选择标准合同文本,做好合同日常管理工作,才能充分发挥合同管理工作的积极作用。合同管理职能部门要完善合同管理档案,分类分级建立合同登记管理台帐。对涉及工期、款项结算、质量登记、业主特殊要求等管理要素进行系统归类,设置合同管理要素预警线。在合同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与作业、财务、法律咨询等相关部门沟通,动态监控合同履行全过程。一旦发现进度延误、质量缺陷、款项结算等要素有突破预警线的征兆,合同管理部门应及时会同有关部门采取积极有效纠偏措施,确保合同内容顺利实施。工程项目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行业政策环境变化、施工条件变化、工程量变化、合同主体变化都会造成工程项目设计变更。建筑设计企业要充分研究项目合同的有关条款,正确认识合同变更的利弊。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及时落实合同变更相关工作,为合同变更索赔准备事实依据。

三、结论

第3篇

【关键词】建筑设计企业合同管理问题对策

市场经济是一种契约经济,合同经济。建筑设计企业合同是明确建筑设计企业与业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设计任务完成的法律凭证,是法律规范建设工程活动的重要手段。建筑设计企业的经营活动和经济往来主要以合同形式进行。合同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涵盖相关规范、责任、权利、质量、技术、财务、法律等专业领域。合同管理的成败会对整个项目的运作和最终目的的实现产生直接的影响。正确认识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及时发现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对建筑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建筑设计企业的发展壮大至关重要。

一、建筑设计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建筑设计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和配套制度对强化企业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也应看到,我国建筑设计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中,在市场公平竞争、合同权益维护、合同管理职能、合同制度完善、合同内容、合同履行等方面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1、合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合同管理中的法律意识不强

(1)合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不高

建筑设计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涉及合同洽商、草拟、签订、履行、变更、终止等过程,涵盖了设计规范、责任、权利、技术、财务、法律等专业领域。这就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综合技能,各个职能部门必须密切配合,才能真正发挥合同管理的积极作用。

然而,许多建筑设计企业的合同管理人员没有接受过相关的法律教育,缺乏系统的合同管理知识,素质不高,业务不精,无法对合同进行有效管理。项目合同签订后,将合同束之高阁,未能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积极与各职能部门沟通交流,造成合同管理与相关职能部门脱节,不能及时处理合同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导致合同目标不能全面实现,给企业造成损失。

(2)合同管理中的法律意识不强

建筑工程项目的特殊性和重要性要求必须选择合格的建筑设计单位。市场经济秩序日益完善的今天,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的招标、投标、中标、谈判、签约、结算、缺陷维护等一系列过程中,合同是维系项目各参与方之间关系的重要纽带,也是约束各方主体行为的法律准绳,更是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的法律依据。但是大部分建筑设计企业对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对企业效益与合同、合同与合同管理的认识程度不够,缺乏合同风险防范意识和维权意识。

建筑市场活动中,一些业主钻法律的空子,打球。抓住建筑设计单位拓展市场、获取高额回报的心理,要求建筑设计单位违反设计规范,违规变更设计内容。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设置陷阱,或者在支付设计费的过程中百般刁难,迫使建筑设计单位违约。由于合同管理中法律意识不强,对合同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建筑设计企业在市场经营活动中往往处于被动的地位,给企业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2、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重合同签订轻合同管理

(1)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

建筑设计合同在合同当事人志愿的前提条件下,按照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对业主、设计单位等合同主体的权利、责任、义务作了明确规定。按照市场经济规则,建筑设计企业必须组织人财物等资源全面履行自身义务,完成合同约定的设计任务,确保项目合同完全履行,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实施。

当前建筑设计企业合同管理制度普遍不够完善,未建立系统的合同资格审查、合同评审等程序。合作对象的选择随意性较大,不能按照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的要求实施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管理制度的不健全,导致了合同管理职能发挥不到位。在建筑设计企业内部常常好事大家抢,权利大家争,责任大家推,问题久悬未决。甚至由于惯性思维和习惯势力的影响,对仅有的合同管理制度也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有章不循的现象时有发生。

(2)重合同签订轻合同管理

工程项目设计工作应围绕合同履行全面展开,合同管理作为工程项目设计管理的核心,贯穿于工程项目设计的全过程,对项目的实施起总控制和保障作用,对企业经济效益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建筑设计过程中,建筑设计企业往往重视合同的签订,轻视合同的管理。注重工程设计的实施,忽视合同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性和积极作用。合同管理粗放,重干轻管,先干后算、干而不算等现象屡见不鲜。干赢了工程设计,却输了经济利益。

3、履行过程监督不力,合同履行效果不佳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行业的工程项目越来越大,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问题越来越多。合同作为约定各方主体责权利关系的重要文件,是对合同当事人争议判定的法律依据。建筑设计合同对合同当事人的一般责任、工期、质量、款项结算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对设计内容变更、合同争议、违约、索赔等都有明确界定。

建筑设计企业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一般直接采用标准建筑设计合同范本,却忽略了工程项目本身的特点,未能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条款在责任约定上不明确、不规范,用词不准确,给合同的正常履行留下了漏洞,埋下了祸根。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或其他相关责任单位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往往对合同约定事项消极履行、不完全履行、预期不履行。由于合同文本存在缺陷,建筑设计企业对合同难以实施有效监督和管理。导致建筑设计企业索赔过程艰难,经济利益受损。

工程项目实施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施工条件、工程量变化、合同主体变化都会造成工程项目设计变更,变更过程难免引起合同主体权利、责任、义务的变化。往往会因此出现合同争议,处于弱势地位的建筑设计企业经济利益也会遭受损失。

二、加强建筑设计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的对策

在建筑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建筑设计企业的合同管理不是简单的要约邀请、发出要约、做出承诺、合同签约等过程。而是一种全过程、全方位、科学的管理工作。充分挖掘合同潜力,实现信息化合同管理,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企业才能保持良好信誉,规避市场风险,顺利实现经营目标,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1、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增强合同管理中的法律意识

在市场状况日益复杂的情况下,建筑设计企业应设置法律咨询部门或聘请法律顾问,参与重大项目合同的起草和谈判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将合同管理工作纳入日常性基础管理工作之中。

建筑设计企业可利用计算机网络建立合同管理局域网,开通合同管理服务专线,用合同管理论坛、QQ群、微信群等方式普及合同管理知识。树立合同管理理念,提高全员合同风险管理水平。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全面学习《合同法》、《招标投标法》、《建筑法》、《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工作人员合同法律意识,提升企业风险管理水平,及时有效地处理合同纠纷,减小企业损失。

2、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管理职能

随着建筑市场的飞速发展,建筑设计企业现行的合同管理制度已不能适应现代企业发展的需求。合同管理工作应主动适应新常态,奋力开创新局面。建立有效的合同管理体系,明确界定合同管理职能,配备高素质的合同管理人员,推动合同管理工作高效运行。

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统一进行日常合同管理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类管理,专项管理,责任追究”的原则,建立招标投标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合同评审程序、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法人授权委托制度、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完善合同管理体系,明确界定合同管理职能,配备高素质的合同管理人员,推动合同管理工作高效运行。并通过行政监察、纪检监督、审计等办法加大制度执行力的检查,明确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各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职能,使合同管理制度行之有效。

3、动态监控合同履行过程,确保合同内容顺利实施

建筑设计企业合同管理工作涉及合同洽商、草拟、签订、履行、变更、终止等过程,涵盖了设计规范、责任、权利、技术、财务、法律等专业领域。合同管理人员必须结合工程项目实际选择标准合同文本,做好合同日常管理工作,才能充分发挥合同管理工作的积极作用。

合同管理职能部门要完善合同管理档案,分类分级建立合同登记管理台帐。对涉及工期、款项结算、质量登记、业主特殊要求等管理要素进行系统归类,设置合同管理要素预警线。在合同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与作业、财务、法律咨询等相关部门沟通,动态监控合同履行全过程。一旦发现进度延误、质量缺陷、款项结算等要素有突破预警线的征兆,合同管理部门应及时会同有关部门采取积极有效纠偏措施,确保合同内容顺利实施。

工程项目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行业政策环境变化、施工条件变化、工程量变化、合同主体变化都会造成工程项目设计变更。建筑设计企业要充分研究项目合同的有关条款,正确认识合同变更的利弊。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及时落实合同变更相关工作,为合同变更索赔准备事实依据。

三、结论

现代社会是一种契约社会、合同社会。市场经济是一种法制经济、契约经济。工程项目建设是一个资源需求多样化、系统的、复杂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的动态变化过程,工程项目的实施必须以合同为依据。建筑设计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直接关系着企业经营的成败。企业只有高度重视合同管理工作,不断完善合同管理体系,提高合同管理风险意识,贯彻落实全过程的、动态的合同管理工作,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第4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设计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建筑设计市场中签订的合同是必然产物。合同明确规定承包商需要完成符合业主需求的建筑,而业主需提供给承包商相应的资金和施工条件。合同管理对规范市场经济的有次序性具有重要的意义,另一方面,合同具有法律有效性,若出现法律风险,可用建筑工程设计合同作为证据。我国的建筑工程合同存在一些问题,给我国的建筑市场带来了消极的影响。所以提高设计合同的管理对完善建筑市场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我国建筑工程设计合同存在的问题

工程建筑的复杂程度越高,制定的合同的难度随着增大。由于建筑工程设计合同存在一些问题,导致我国的建筑市场目前并不规范,交易行为等方面具有不规则性,给市场的秩序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主要存在以下五点问题。

1、阴阳合同影响建筑市场的管理

阴阳合同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工程建筑的合同管理,在一定程度上侵害了设计人的利益。阴阳合同主要是指双方按照协商签订合同后,业主不按照合同规定,附加不合理条约,而设计人只能被迫同意,例如承包商需垫付工程的资金等。

2、双方难以遵守合同准则,易出现违约

工程建设过程中会出现违约现象,主要有业主支付资金的问题,时间和价格与工程合约不一致。业主可能会在工程竣工后甚至处于使用期间,仍然不付费用。拖欠工资和相关费用,严重动摇了了建筑工程市场的稳定性。另一方面,设计人可能会出现不按照建筑工程设计合同所规定的时间、期间完成建筑设计任务,导致工程延期难以完成。

3、合同双方处于不平等的地位

设计人在建筑设计过程中需在最大程度上满足业主的需求,但是仍需要追求经济利益。在合同上,会出现设计人与业利和义务的不对等。使承包商在追求利益的同时,会违背相关的合同准则,出现报假账,缩短工期,对工程建筑持有不负责的态度,出现危险时,双方易发生经济纠纷,给市场带来了消极影响。

4、双方忽视了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规定,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没有权利对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进行更改,目前,仍然存在有一方在利益的驱使下违反合约规定的情况。为了保障权益,应整理好合同规定的索赔资料,在一方违约之后,能提供相关的资料赢得官司。然而,我国的承包商和业主存在法律意识低的现象,忽视了法律的力量。产生纠纷后,因没有提前准备好索赔的资料而难以保障自己的利益。另一方面,出现纠纷后,不拿法律武器维护,而动用武力等不合法的行为与之对抗,最终给市场带来了恶劣的影响。

5、合同制定不规范

我国制定了《建筑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一些设计人和业主不按照示范文本签定合同。会出现口头合同、自制合同等不规范的私下合同。私下合同往往是设计人为了得到业主的竞标而提出的。示范性的合同往往是对外检查时使用,而双方并不按照其履行义务和获取权利。私下的合同协议并不符合我国的规定,更改建筑设计、材料等行为是违法的。

二、完善建筑工程设计合同管理的对策

1、严格按照国家示范文本制定合同

规范的合同在建筑工程中具有重要的作用,给建筑设计过程中的合同管理工作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同时减少了纠纷、风险的出现。我国相关部门应严格检查设计单位使用的合同是否与实际建筑工程内容相一致,避免出现设计人与业主不按照规范性合同进行私下协议。我国需跟随国际的角度,不断完善合同示范文本,使设计人和业主都能认识到我国示范性合同对工程的意义,科学合理的合同能减少因歧义、矛盾带来的纠纷,使建筑工程能顺利地完成。

2、规范合同的管理和执行

建筑工程设计合同是结合设计人和业主的利益而制定的协议,双方需要履行义务同时具有的权利。建筑工程设计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在施工时期应严格按照合同,管理人员应对合同所包含的信息了解透彻,收集相关的信息。制定合同时,双方需遵循法律规定,结合多方面考虑合同的内容。特别是对于工程延期、拖欠支付等违约的行为,需注明对方在各种情况下违反合同应付的责任。

3、签订合同双方提高法律意识

合同的制定是为了保障双方利益的协议,合同管理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建筑工程设计合同降低了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建筑材料价格、工程期限等带来的问题。通过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合同的双方意识到合同所具有的的法律约束力,通过合同有利于科学地管理建筑工程,从根源上解决了设计人与业主存在的矛盾,减少了因纠纷带来的经济损失,建筑工程设计合同有利于使建筑市场逐渐科学化和规范化。同时,我国应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监督,对不按照法律规定的合同管理双方进行惩戒。

4、提高索赔意识和增强索赔管理工作

若有一方没有遵守合同所规定的准则给另一方带来经济损失时,一方可向另一方提出索赔。目前,我国设计人、业主的索赔意识都较低。合同作为索赔的依据,是约束双方行为的规定,双方应提高索赔意识和法律意识,当对方不能按照合同进行赔偿时,应采用法律手段。在制定合同时,双方应充分考虑到可能因对方带来的损失,将各个方面列出来,科学评估带来的经济损失。双方都应在合同有效期间,结合相关法律,对施工过程中任一方存在违约行为时,对其提出补偿要求,保障自己的利益。

5、优化合同的管理

对建筑工程的内部结构进行优化,有利于合同的管理。参考一些国家先进的分包合同,制定出与我国国情相符合的合同。建立分包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分包合同的管理,与国际接轨,但是合同应与我国的建筑市场相适宜。

结束语:

建筑工程设计合同涉及建筑设计单位与业主的利益和应履行的义务。提高对建筑工程设计合同的管理水平才能从根本上规范建筑市场,减少纠纷问题。目前我国施工合同主要存在阴阳合同、出现违约、合同双方处于不平等的位置、合同制定不规范等问题,将我国的建筑工程管理带入了困境。针对上述问题,制定出严格按照国家示范文本制定合同、规范合同的管理和执行、优化合同的管理等对策。实行以上对策,有利于保障合同双方的利益和权利,同时提高了我国建筑市场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参考文献:

[1] 于亚薪,谢玉岩.搞好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是堵塞承包商出卖资质的有效途径[J]. 吉林水利. 2002年03期.

[2]石嘉,陈伟鹏,丁照兵.浅析国际工程承包项目合同管理[J]. 山西建筑. 2008年32期.

第5篇

1.1合同起草、谈判过程中易出现的问题

1.1.1“霸王条款”“霸王条款”顾名思义是一种不平等的合约。当设计院与成熟的大型房地产开发商打交道时,这种开发商会要求合同草案模板使用其公司制定设计的合同模板。这种合同中就无法避免“霸王条款”的出现了,比如双方违约时违约金的支付比例相当悬殊等。倘若经营人员的签约之前没有仔细阅读合约内容,或者在谈判时缺乏相关的法律知识,就会因此签订不平等的“霸王条款”。

1.1.2设计进度约定为绝对时间

设计进度是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之前,通过协商确定的,用来约定设计人提交图纸的时间。这个时间在签订设计合同时要求在合同具体列出,比如文件×年×月×日提交施工图设计。然而在具体的设计过程中,设计者在晚餐前一阶段的设计任务之后须有由甲方对其进行确认之后再开始下一阶段的设计工作,而且该设计还需要通过规划、建委、环保、绿化等相关部门的审查取得各种批复后才能进行后阶段的设计工作。建设方的确认时间以及各部门的审查时间都是不固定的,因此在合同中的绝对时间很容易导致设计者成为违约方。

1.2缺乏规范化操作,法律意识淡薄

在1991年建设部和国家工商管理局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为后续的市场行为和建筑行业的正常经济秩序做铺垫[2]。然而工程施工合同所涉及的条款繁多而且内容繁杂,很多当事人在签订合同之前没有仔细对合同内容进行分析研究,或者当事人不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制定施工合同,甚至使用“口头合同”等都是导致合同条款不完善,不严谨的原因,这样的合同很可能不具备法律效应。

1.3过分迁就业主,合同背离标书

招投标文件和招标书是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重要的一项参考。在签订合同的实际工程中,甲乙双方通常会因为利益关系刻意避开招标书中不存在的内容和指标。与此同时,施工承包商为了项目的顺利进行不得不迁就业主,按照业主要求签订缺乏平衡的条约,而且有时候霸王条款会部分甚至全部通过招投标产生的合同条款。比如对索赔处理、合同纠纷等协调问题没有明确的规定等。

1.4合同管理脱节,缺乏专职人才

建筑施工企业通常把重心放在招标上面,而往往对合同管理掉以轻心。很多项目管理机构的合同管理体系及操作流程均不完善,甚至都没设立合同管理部门,这样就没办法对工程项目进行精确的踪跟以及动态的合同管理。尽管建筑企业设有建筑施工合同管理部门,却缺乏专职合同管理人才,工作人员业务水平高低不齐。

2.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问题的对策

2.1增强法律意识,提高风险观念

增强施工企业的整体法律意识是合同管理的第一步。企业领导应该学习如何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应该认真学习《建筑法》、《合同法》等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除此之外还应该提高合同管理过程中的风险意识,对于施工合同中存在的法律风险要引起高度重视,并且及时制定有效措施对法律风险进行防控,尽可能的减少法律风险的发生。

2.2建立合同管理制度,配置专职管理人员

企业合同管理的关建在于合同管理制度的建立,合同管理制度与市场经济相适应,从而对合同管理的全过程起到一定的控制作用。除此之外,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也是必要的,他们需要对合同管理中拟定、修改、谈判以及解释等涉及的知识了如指掌,精通工程技术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且还应该具备合同履行和索赔等能力。

2.3提高签约质量,依法签订合同

对于合同质量我们需要从头开始,从而有利于经营风险的降低。首先,要深入了解所要投标的项目的理想情况、业主资金是否到位情况等,做好充分的准备,防止商业诈骗;其次还要认真分析招标文件和合同范本,防止合同中存在陷阱或缺陷。对于不平等条款,施工企业不可以就此妥协,而是应该据理力争,争取自己利益最大化。

2.4实施动态管理,加强过程控制

企业的合同管理部门要组建一支专业技能较强的完整过程控制小组,对将要实施的合同制定一套完整的阶段性预警、监控、应急方案,应对由于合同签订人员业务水平,法律意识而产生的疏漏,并且要及时处理好合同履行中的争议问题,协调好合同主体之间的关系。

2.5提高人员素质,适时组织培训

根据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具备的知识、能力等去选拔企业所需要的能够担任合同管理人员的优秀人才。同时对这些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责、权、利,建立竞争与奖罚机制,对工作优秀的合同管理人员给予奖励,对工作失职,导致重大问题的人员给予相应的惩罚。

3.结语

第6篇

关键词:智能建筑;IBMS;OPC;联动;数据采集

中图分类号:TP1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3044(2010)04-0795-03

The Design and Implementation of OPC-based Integrated Building Management System

WU Fa-cheng, LUO Jian, HONG Su-hui

(Department of Automation, Xiamen University, Xiamen 361005, China)

Abstract: With analyzing the needs of intelligent building management system, based on OPC technology, using C#. NET, SQL Server database technology, construct integrated building management systems (IBMS), and describes design of the main system modules. At present the system has been officially put into operation, improving integrated and efficient management capabilities of the intelligent building.

Key words: intelligent building; IBMS; OPC; linkage; data acquisition

在智能建筑中,弱电系统主要包括楼宇自控系统(BAS)、安防自动化系统(SAS)、消防自动化系统(FAS)、通讯自动化系统(CAS)和办公自动化系统(OAS)等,而各系统又由多个子系统和各种设备构成。如楼宇自控系统包括空调系统、新风系统、制冷系统、通风系统、水系统、照明系统和变配电系统等。综合楼宇管理系统(简称IBMS)就是将智能建筑内的若干个既相对独立又相互关联的子系统在物理、逻辑及功能上连接在一起,以实现资源共享、信息集成和综合管理,是现代智能建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本系统是基于福建境内一栋智能建筑开发设计。本文只针对该建筑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设计。

1 系统分析与设计

1.1 系统分析

智能建筑拥有一批种类繁多、功能各异的机电设备和系统,对其进行监控和管理的功能、要求各不相同。

IBMS监控和管理的对象包括楼宇自控系统、防盗报警系统、闭路电视监控系统、防盗报警系统、门禁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根据各类设备所要完成的功能,IBMS由对应的各分系统组成,它们相对独立工作,各自完成相应的监测、控制和管理的任务;但又协调一致,实现信息交换和共享,共同完成建筑物自动化管理的功能,并保证其运行维护管理的经济性和智能化。

IBMS的功能需求如下:

1) 对智能建筑内所有子系统(5A)的机电设备进行统一平台的实时监控。用户可以在同一软件平台上看到环境温度、湿度等参数,空调、电梯等设备的运行状态,建筑的用电、用水、通风和照明情况,以及保安、巡更的布防状况,消防系统的烟感、温感的状态等。

2) 实现跨子系统的联动控制,提高建筑的综合管理能力。联动是某一事件的发生不仅要引起该事件所属子系统的反应,而且也要引起与之有关联的其他子系统采取相应的动作。如有人非法闯入,防盗报警系统受到报警信号,此时IBMS根据联动预案将最靠近现场的摄像机对准报警位置,将该摄像机的图像信号立即切换到主监视器上,自动开始录像并自动打开相关区域照明及关闭相关区域的门禁,最后在主界面弹出报警信息提示窗口并将报警信息存入数据库。

3) 提供多种管理功能,帮助用户进行决策和分析,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运行成本。如提供关键设备的能耗报表分析、对建筑内的控制子系统进行优化调度等功能,以达到节约能源的目的。

4) 简便、友好、统一的用户界面。如提供包含图形化设备的2D、甚至3D模拟平面,使用户更加容易识别设备及其位置等信息。

1.2 系统总体设计

目前国际上综合建筑管理系统的体系结构主要有客户端/服务器端(C/S)模式和浏览器/服务器(B/S)模式。C/S结构不受浏览器限制,交互性强,功能更完善、稳定、安全。B/S结构简化了客户端,用户操作更为简便,更适用于信息且易于扩展[1]。考虑到建筑规模和控制软件的稳定性,本系统采用C/S模式。

1.2.1 系统结构设计

IBMS的总体结构具有结构化和模块化的特点,其系统结构图如图1所示。主要分为数据层、接口层和应用层。

数据层:描述系统的基础数据源,主要包括建筑现场设备的过程数据和数据库中的用户数据、配置数据及设备的历史数据。

接口层:描述各子系统设备的通讯接口协议,主要包括OPC接口、RS232接口、ODBC数据库接口;描述数据库的访问接口,主要是ADO. NET。

应用层:描述系统的功能模块,主要包括:

1) BA子系统:包括空调系统、新风系统、制冷系统、通风系统、水系统、照明系统和变配电系统,负责BA系统及子系统的实时监视和控制;

2) 安防子系统:包括防盗报警系统、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和巡更系统,负责安防子系统的实时监视和控制;

3) 消防子系统:包括消防报警系统,负责消防子系统的实时监视和控制;

4) 其他系统:包括酒店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公告备忘等相对独立的系统;

5) 数据采集:采集建筑现场设备信息存入数据库;

6) 数据报表:对采集的建筑现场设备信息进行报表分析;

7) 联动管理:管理联动预案,当有事件触发时,根据联动预案执行联动;

8) OPC UI控件:OPC UI控件为设备在IBMS中的表现形式,不同的控件有不同的属性和方法;

9) 平面图设计器:实现方便、快捷地按照用户的应用环境形成组态画面存入数据库,供系统运行时使用;

10) 通用模块:提供权限控制、日志管理、系统帮助等通用功能。

1.2.2 接口设计

本系统采用统一的OPC标准通讯方式。其接口设计分为三类:

1) 对于提供OPC接口的系统,像BA系统,程序模块可通过OPC接口读取/写入OPC服务器中可控设备的当前状态(包括开关状态、当前值等),实现实时监控;可响应OPC服务器发出的警报信息实现联动处理;可自定义集中采集关键设备和关键点的当前状态,经过处理后存入数据库供程序使用。

2) 对于没有提供OPC接口的其它系统,通过转换程序转为OPC接口方式。

3) 对于其他应用系统,需要进行数据交换,采用专门的协议方式,如酒店系统、停车场系统采用数据库的ODBC连接方式,一卡通管理系统采用COM方式。

2 关键实现技术

2.1 基于COM技术的OPC

系统跟现场可控设备的通信主要采用OPC方式。IBMS作为OPC应用程序端,可通过OPC接口与OPC服务器相连的硬件装置通信,而无须了解这些硬件装置的细节信息[3]。其通信结构图如图2所示。

OPC全称Object Linking and Embedding for Process Control,它是建立在Microsoft的对象连接与嵌入(OLE)、组件对象模型(COM)和分布式组件对象模型(DCOM)技术基础上的一项技术规范与标准。OPC将访问现场设备的开发任务以标准接口的形式放到设备厂家或第三方厂家,并将该接口以服务器的形式透明地提供给用户(工控软件开发人员),使得用户可以从底层的通信模块开发中解放出来,而专注于工控软件的功能[2]。

COM并不是一种计算机语言,它与运行的机器(只要互相连接)、机器的操作系统(只要支持COM)以及软件的开发语言无关,而是一种在软件组件间相互通信的二进制和网络的标准。COM组件是遵循COM规范编写的,它以二进制形式,可以给应用程序、操作系统以及其他组件提供服务。

DCOM是COM的无缝扩展,它支持在局域网、广域网甚至Internet上不同计算机的组件之间的通信。因为是无缝的升级,所以可以将原有的基于COM的应用、组件、工具以及知识转移到标准化的分布式环境中。

OPC是采用Client/Server模式。OPC服务器作为数据源提供现场控制设备的过程数据;OPC应用程序根据需要对OPC服务器进行数据访问(读取/写入)。不同的厂商可能提供不同的OPC服务器,一个OPC应用程序可以同时连接到同一或不同厂商提供的一个或多个OPC服务器,同时一个OPC 服务器也可以同时被多个的OPC应用程序连接。OPC服务器可以运行在本地计算机(与OPC应用程序同一台计算机)或者远程计算机上[4]。

2.2 联动管理

联动可有效提高建筑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从而实现系统整体的防火防灾能力。联动管理模块主要包括联动预案的设置、联动的控制和联动的日志。联动预案描述联动触发到联动响应结束系统所做出的一系列动作,其包括联动源、触发条件、动作方式、值、触发时间等属性。

联动源:可能触发联动的可控设备控制点,如消防、门禁、防盗监测点。

触发条件:当设备控制点的当前值满足一定条件(>/=/=/

动作方式:系统主要提供三种方式:1)向其他可控设备控制点写入值;2)弹出提示窗口;3)运行某个特定的程序。

值:针对不同的动作方式分别表示为:1)写入可控设备控制点的值;2)弹出提示窗口的信息;3)运行某个特定程序的命令。

触发时间:联动触发的系统时间,用于记录联动日志的时间。

以下步骤描述系统处理一个联动预案的过程。

1) 设置联动预案A,假设为门禁报警点#1发生报警事件触发其附近照明系统中的灯#1亮。将联动预案A存入数据库。

2) 启动联动时,系统将从数据库中读取所有联动预案,并将其加动监控队列。

3) 当门禁报警点#1发生门禁报警事件,如无效刷卡、开门时间过长、强行破门等时,系统将从监控队列中找到联动预案A,根据联动预案A的动作方式,向灯#1写入命令1(1表示开灯的命令)。

4) 此时,系统调用日志记录程序将联动日志存入数据库。

5) 系统主界面中的报警及故障窗口和联动信息窗口刷新显示报警日志和联动日志。

系统的联动管理基于数据库,一个联动预案对应数据库联动预案表中的一条或多条记录,将联动预案的配置、联动的控制和联动日志三个功能模块很好的解耦,实现联动的灵活控制。

2.3 OPC UI控件

OPC UI控件定义为现场设备在系统中的抽象描述,即系统中的一个OPC UI控件对应一台现场设备。

OPC UI控件是联系平面图设计器和各监控子系统的纽带。平面图设计器基于各种OPC UI组态生成与现场环境相对应的组态平面存入数据库,系统运行时加载数据库表中的各监控子系统的OPC UI控件重新组合生成与设计时完全一样的组态平面图。系统中,一种OPC UI控件根据设置不同的属性可代表一类相似设备。OPC UI控件设计都应具有以下两类属性:

1) 描述与设备通信相关的属性:由于OPC UI控件的核心是模拟现场可控设备,应具有和现场可控设备通信的功能,包括读取设备的状态信息和向设备写入控制信息,因此所有OPC UI控件都应具有与设备通信相关的属性。主要包括:OPC服务器所在主机的名字(opcHost)、OPC服务器所在主机的用户名(opcHostUser)、OPC服务器所在主机的密码(opcHostPassword)、OPC服务器名(opcHostServer)、OPC点名(opcHostTagName)。

2) 描述控件外观的属性:包括控件左边距(opcLeft)、控件上边距(opcTop)、控件的宽度(opcWidth)、控件的高度(opcHeight)、设备的描述信息(opcDescription)、鼠标移上去显示的值(opcTooltip)、控件的图片路径(opcImagepath)。

系统采用面向对象的思想对现场设备进行抽象封装,对不同种设备采用不同的OPC UI控件与之对应,并抽象出OPC UI控件的共有属性,实现了灵活的管理种类繁多的现场设备的目的。同时使得平面图设计器能够灵活的、动态的管理和配置子系统平面图、组态图,能支持在原有配置的基础上重新配置。

2.4 数据采集及报表

数据采集为系统对预定的设备或者设备的关键点的状态信息根据采集策略进行读取并存入数据库的过程。采集策略分为循环采集和定时采集两种方式,其中循环采集方式分为每5分钟、每10分钟、每30分钟、每小时等多种方式,定时采集方式分为某个具体时间点和每天的某个时间点两种方式。数据报表是基于数据采集的设备运行的历史数据进行开发和设计,用户可根据不同的组合条件生成明细、统计报表,并绘制包括趋势线图、柱状对比图和统计饼图,给用户分析和决策提供帮助,以达到节约资源的目的。

系统的数据报表主要用于对水、电、煤气等能源的消耗量进行统计和对比。包括各种能源消耗量的日走势图、时间段走势图、年对比图、季度对比图、月对比图、日对比图,能耗设备的实时数据显示图。

系统生成的报表均可直接导入Excel,统计分析图表也可以快速导入Excel、Word、PDF等多种文件格式,方便二次编辑或打印。

3 结束语

综合建筑管理系统,采用模块化设计的思想,将数据层、接口层和应用层代码分离,很好的提高系统的兼容性和可扩充性。基于OPC工业标准接口,使系统和建筑内各弱电系统间有了安全的隔离层,确保各弱电系统的故障不影响系统运行;使系统中的监控模块、数据采集模块、联动模块等需要与现场设备通信的模块可以相互独立工作,有效地提高系统的稳定性。

参考文献:

[1] 徐晓霞,贝雨馨.B/S 模式与C/S 模式之比较[J].延边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3(2):126-129.

[2] 贾宏宇,施仁.基于OPC的工控软件设计[J].工业控制计算机,1999(2).

[3] 苏玮.基于OPC的智能建筑系统集成软件接口技术及其应用[J].现代建筑电气篇,2008(12).

第7篇

[关键词]:施工合同作用 法律问题 管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 A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主要作用是承包人据此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同时也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工程建设合同一般采用书面形式,是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最直接依据。因此,施工企业应重视施工合同在施工企业管理中发挥的重要作用,深入研究施工合同在签订和管理过程中的法律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提高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确保企业的合法权益。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作用

1.1合同是工程施工的依据。施工单位要按合同的约定编制报送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资金使用以及竣工结算等各类报表,同时要依据合同约定购买工程材料、设备等,保证工程的质量、安全和施工进度。

1.2合同是工程索赔的依据。合同索赔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由于业主违约引起,主要指业主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应该完成的工作以及未能按时拨付预付款、工程款、拖延图纸审批以及未按时对承包方提出变更、索赔的答复等;二是由于工程本身变更引起,如工程量的变化、材料价格变化、现场签证等;三是由于施工条件和环境变化等原因引起,不能进行施工作业。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务必明确上述三个方面的约定,防止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

1.3合同能够有效转移企业风险。《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中有违约、索赔、争议、保险、担保等条款,如将这些内容纳入合同条款,就可将业主违约、工程变更以及自身在施工中发生的一些意外伤害等方面的风险向业主或第三方转移,使可能发生的经济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2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2.1合同内容的严谨性和合法性

2.1.1确保合同措辞的严谨性。目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普遍采用建设部和国家工商总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有的使用业主与承揽方协商起草的其它合同文件。如果使用由业主与承揽方协商起草的合同文本,应对关键词和关键语句含义要表达清楚,避免在理解合同条款时产生歧义。

2.2.2确保签订合同的合法性。合同的主要条款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反映了当事人的诉求,工程合同价款中履行方式、违约责任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关系到有关双方权利和义务等各项条款,在订立合同时应考虑全面、细致,避免产生责任不清问题。

2.2审查发包人和分包人的资质和履约能力以及信用情况

施工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对发包人和分包人主体资格的审查是签约的一项重要的工作。在订立合同时,应先审查建设单位是否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否取得相应的经营资格、是否有政府对项目的批准文件、招标计划是否得到批复、签约代表人是否得到授权等,同时还应了解发包方的履约能力和信用情况。同时,对分包方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防止分包单位不履行、没有能力履行或不当履行合同给施工总包单位造成经济损失。

2.3施工合同主要条款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2.3.1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注意住所地和注册地是否一致,如不一致的应注明)、法定代表人(人)、电话、传真、邮箱地址等联系方式应详细明确。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一定要用全称并保证准确。如授权人签订合同,应要求对方提供由合同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避免以后造成纠纷不认账的情形。

2.3.2对工期的约定。实践中关于工期的争议多因开工、竣工日期未明确界定而产生。开工日期有“破土之日”、“验线之日”或“合同签订之日”之说;竣工日期有“验收合格之日”、“交付使用之日”、“申请验收之日”之说。无论采用那种说法,均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并按规定办理开工竣工手续。对中间交工的工程也应按上述方法作出约定。

2.3.3对工程质量的约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的规定,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因此,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参加验收的单位、人员、采用的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须签署的文件以及产生质量争议的处理办法等。

2.3.4对工程造价的约定。施工合同中,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和付款方式因采用不同的合同形式而有所区别,无论采用何种方式进行结算,需双方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对于工程款(包括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保修扣留金等)的拨付,需根据付款内容由双方当事人约定。如果是单价合同,应注明单价和总价,如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单价或总价发生变化的,必须明确变化的计算依据或计算方法。在签订合同时,需注明工程价款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保证施工企业能以最快的方式回收资金,保障工程项目资金投入,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工程施工合同最常见的纠纷是对工程造价的争议。由于大部分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不可能避免发生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和材料差价等问题,所以难以做到“一次性包死,不作调整”。因此,合同中必须对价款调整的范围、程序、计算依据和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材料价格的签发确认做出明确的约定,为竣工结算的顺利进行提供依据。

2.3.5违约责任。在合同内中应明确约定违约行为情形、如何计算违约金、怎么计算损失额以及违约达到怎样的情形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等。

2.3.6解决争议的方法。在洽谈合同时,双方当事人应约定解决纠纷的方式。首先,要明确约定是通过法院还是通过仲裁解决纠纷(只能二选一),其次,如果约定通过法院解决纠纷,应明确通过那方的法院解决,目前我国法律只允许选择合同当事人一方法院、合同履行地或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不允许选择级别管辖。

2.3.7当事人其他约定。除了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和法定义务外,双方还必须履行合同的附随义务,比如声明保密、声明真实等。

3施工合同管理措施

为加强合同管理,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维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笔者认为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3.1强化合同意识,谨慎签订合同。应加强合同管理教育,建立全员合同管理培训机制。合同管理教育的内容要适应国家法律及相关知识完善和发展的需要,通过教育,使企业各个层次人员都能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和合同意识,营造良好的依法管理企业氛围。

3.2建立有效的合同管理体系。施工企业必须在深入研究自身管理现状基础上,结合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建立起符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和要求的合同管理体系,理顺信息传递渠道,适应施工合同动态管理、过程管理、风险管理的需要。

3.3设置合同管理机构和配备专业人员。施工合同的管理必须注重专门化、协调化和信息化。要在施工企业内设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和保存合同,配备专门的专业人员具体负责合同管理工作,强化合同管理过程中企业内各部门之间的分工、协调与合作。

3.4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施工企业必须建立一整套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主要完善合同内部会审制度、审查批准制度、合同用印制度、检查和奖励制度、统计考核制度、合同管理评估制度、合同管理目标制度以及合同管理质量责任制度等。

3.5实施合同信息化管理。《合同法》对电子、传真、数据交换等新型合同订立确认做了原则性的规定,应当大力推行合同管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立文档编码及检索系统,建立文档的收集、处理制度以及行文、传达、确认等制度。

参考文献:

[1]丁士昭.建设工程法律法规选编(第三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梁泠曦.谨慎签订合同避免企业风险[J].中国安防,2010,(5)。

[3]建设部 国家工商总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