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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估值方法范文

时间:2023-07-06 16:13:08

序论:在您撰写项目投资估值方法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项目投资估值方法

第1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 投资估算 方法

中图分类号: F830.5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据有效数据显示,项目前期对工程造价的控制高达80%-90%,而随着项目的进行,不确定因素逐渐减少,工程造价的调整机会也随之减少。因此,充分做好投资估算,提高投资估算的精度,对控制工程项目的总造价起到极其重大的作用。

投资决策阶段的成本控制目标就是投资估算,投资估算的准确与否,是决定决策阶段成本控制的关键。在投资估算的编制过程中,主要采用生产能力指数法、系数估算法、比例估算法、指标估算法、投资分类估算法等。

1、生产能力指数法

(1)公式

X = Y×( C2 / C1)n ×f

式中: X —— 新建项目所需投资额;

Y —— 已建类似项目的投资额;

C1 —— 已建类似项目的生产能力;

C2 —— 新建项目的生产能力;

n —— 生产能力指数:通常 0<n≤1;

f —— 新老项目建设间隔期内定额、单价、费用变更等的综合调整系数。

选用这种方法估算,指数 n是一个关键因素。若已建类似项目规模与拟建项目规模相差不大,生产规模比值在 0.5~2 之间,则指数 n的取值近似为 1;若已建类似项目规模与拟建项目规模相差不大于 50 倍,则指数 n的取值约在 0.6~0.7 之间;若拟建项目规模的扩大仅靠增大设备和增加相同规格设备的数量来达到时,其指数n的取值约在 0.8~0.9 之间。

(2)应用范围及特点

根据已建性质类似的建设项目或生产装置的投资额和生产能力,对拟建项目或生产装置的生产能力的投资额进行估算。采用这种方法只要资料可靠,条件基本相同,就能很快估算出接近实际投资,否则误差就会很大。生产能力指数法多用于项目建议书阶段。

生产能力指数法的特点:这种估价方法不需要详细的工程设计资料,只需要工艺流程及规模就可以。

2、系数估算法

(1)郎格系数法(设备系数法)

这种方法是以设备费为基础,乘以适当系数来推算项目的建设费用。计算公式为:

X = E×K1

式中: X —— 新建项目所需投资额;

E —— 新建项目设备的投资额;

K1 —— 附属设施(管线、仪表、电气、安装、土建等)费用系数;

总建设费用与设备费用之比为郎格系数K。即:K = (1+∑K1)K2(其中:K2——其他费用、预备费、贷款利息等费用系数)。

当项目工艺设备已经选定,其他设施还未设计时,采用此法比较方便。但也存在弊端,没有考虑装置规模大小发生变化的影响;不同地区自然地理条件的影响;不同地区经济条件的影响;不同地区气候条件的影响;主要设备规格及材质上的差异,所以精确度不高。

(2)设备及厂房估算法

一个工程项目中工艺设备投资和土建投资之和占了整个项目投资的绝大部分。如果设计方案已确定了生产工艺,并初步选定了工艺设备、进行了工艺布置,工艺设备投资和厂房土建投资就可以根据设备的重量及厂房的高度和面积分别估算出来。其他专业工程的投资,与设备关系较大的按设备投资系数计算,与厂房关系较大的按厂房土建投资系数计算,两类投资加起来就得出整个项目的投资。

3、比例估算法

(1)以设备费为基数进行估算

以拟建项目或装置的全部设备费为基数,根据已建成的同类项目或装置的建筑安装费和其他工程费用等占设备价值的百分比,求出相应的建筑安装费及其他工程费等;再加上拟建项目的其他有关费用,其总和即为项目或装置的投资。计算公式为:

X = L(1+f1P1+f2P2+……+fnPn)I

式中: X —— 拟建项目或装置的投资额;

I —— 拟建项目或装置的其他有关费用;

L —— 拟建项目当时当地价格计算的设备费总和(含运输杂费);

P1、P2 …… Pn —— 已建项目中建筑、安装及其他工程费等占设备费的百分比;

f1、f2 …… fn —— 由于时间因素引起的定额、价格、费用标准等变化的综合调整系数。

(2)以最主要的工艺设备为基数进行估算

以拟建项目的最主要、投资比重较大并与生产能力有关的工艺设备的投资为基数(含运输及安装费),进行估算。这种方法是根据同类型已建项目的有关资料,计算出拟建项目的各专业工程费(总图、土建、工艺管道、暖通、给排水、电气、通信、自控仪表及其他工程费用等)占工艺设备投资的百分比,求出各专业的投资;然后把各专业工程的投资相加(含工艺设备费),再加上拟建项目的其他有关费用,即为该项目的总投资。计算公式为:

X = L(1+f1P1+f2P2+ …… +fnPn)I

式中: P1、 P2…… Pn——各专业工程费占工艺设备费的百分比。

如:某新建项目工艺设备投资为 1028 万元,根据已建同类项目统计分析,各专业工程费占工艺设备费的比例为:土建 69.92%;油工艺 82.14%;水工艺 71.94%;采暖 6.40%;热工 42.87%;机制25.77%;电气 22.07%;通信 0.05%;仪表 21.39%;阴极保护 1.98%;金属油罐 46.08%;其他费用暂估1000 万元。根据公式,计算调整系数 f =1,该项目投资额为:6043.5 万元。

4、指标估算法

(1)指标估算法的机理

这种方法是编制和确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投资估算的基础和依据。其指标综合了建设项目全过程投资和各类费用,反映出其扩大性的范围,具有较强的适用性和参考性。采用该方法要注意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投资主管部门或地区颁布的估算指标进行编制。在编制的过程中要注意所套用的指标与具体工程之间的标准或条件是否有差异。若有差异时,则应进行必要的换算或调整;并结合每个工程特点,正确地反映设计参数,切勿盲目的套用一种指标。该方法在土建工程中被广泛应用。

(2)指标估算法的计算及参数选择

投资估算指标的表示形式较多,如建设项目综合指标、单项工程指标、单位工程指标,其单位形式以元/m、元/m2、元/m3、元/t、元/km、元/kVA 表示。根据这些指标,乘以所需的单位数量,就可求出相应的各单位工程投资。在此基础上,再估算工程建设预备费、贷款利息、铺底流动资金及其他费用,即可求出新建项目所需的全部投资。

指标估算法的参数应根据不同地区、年代,进行调整。因为地区、年代不同,设备与材料的价格就有差异。调整方法可以按主要材料消耗量或“工程量”为依据,也可以按不同工程项目的“万元工料消耗定额”确定不同的系数。

5、投资分类估算法

第2篇

关键词:BIM技术;项目前期投资;投资估算指标体系;设立方法;质量管控;成本控制 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TU717 文章编号:1009-2374(2016)32-0181-02 DOI:10.13535/ki.11-4406/n.2016.32.089

根据官方定义,BIM技术是一种应用于工程设计建造管理的数据化工具,通过参数模型整合各种项目的相关信息,在项目策划、运行和维护的全生命周期过程中进行共享和传递,使工程技术人员对各种建筑信息做出正确理解和高效应对,为设计团队以及包括建筑运营单位在内的各方建设主体提供协同工作的基础,在提高生产效率、节约成本和缩短工期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随着BIM技术在建筑施工中的大量应用,其不仅在质量管控中发挥着显著的功能,也在施工进度管理和现场资源配置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但对目前的相关文献进行梳理时却发现,关于项目前期投资估算指标体系的设立问题仍涉及较少。不难知晓,在推进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大量存在着项目前期投资估算工作,且这些项目都具有较强的外部性。为此,本文将以“农村电商项目”为例,来进行主题讨论。

1 对项目投资估算指标体系结构的认识

根据基本流程,某项目在立项之后将对其进行资金投入概算,这也就是业界通常所说的“造价”。那么在实施资金概算过程中应建立怎样的估算指标体系结构,则成为了这里需要认识的问题。为此以下将从三个方面来进行阐述:

1.1 估算体系实施前的价值取向

不少同行在阐述项目投资估算指标体系问题时,都习惯于用“工具理性”来建立严格的成本管控机制,似乎他们所搭建的估算体系中已经将所有概率性事件都纳入其中。事实证明,这种主观判断时常被“三超”现象所否定。在人们的“有限理性”影响下,估算体系实施前需要建立正确的价值取向,针对农村电商项目的投资活动,因其具有极强的正外部性以及作为新事物在投入运转中也将面临诸多不确定性,所以应抛开在“工具理性”下来完成资金概算任务。

1.2 估算体系实施中的手段应用

将“项目投资估算”转换为我们所熟悉的“项目造价”可知,估算体系在实施中一般是根据统计原理,将成本项目所预计发生的费用进行加总,并乘以特定的弹性系数来决定最终的项目投资总经费。从逻辑上来看,这种手段应用具有逻辑自洽的效果,但在实践中却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如在项目工程层层外包中必然会增大项目实际资金投入,那么怎样在原有的造价管机制下植入“成本监管”模块,则成为了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1.3 估算体系实施后的效果评价

项目资金作为稀缺资源,在投入使用之后需要对资金的“产出/投入”进行评价。针对农村电商项目资金投入来说,其一般以县域财政投入为主体,所以确保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则不仅是成本控制的内在要求,也是对项目资金配置合理性的一种结论性评价。然而,当前最为棘手的问题便是,对项目资金“产出/投入”的评价缺乏有效的参考数据,这样就可能在人为的操作下增大项目资金投入的偏差。

2 BIM技术在估算体系设立中的作用分析

在完善项目资金投入工作上,需要重视BIM技术在其中的积极作用。那么这里就从三个方面来对BIM技术的作用进行分析:

2.1 使项目前期投资估算满足价值取向

BIM技术的作用主要依靠BIM软件来实现,在没有人为价值取向的情况下,BIM技术能够最大化地完成理性计算和4D模拟。前面已经对“工具理性”现象进行了驳斥,所以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根据农村电商项目的功能定位以及结合当地农村物理网线搭建要求进行模拟,进而就能在满足项目投资价值取向的同时,为项目资金投入提供了具体的可视界面。这样一来,就能降低传统依靠项目施工图纸来进行会商所产生的交易成本。

2.2 使项目前期投资估算依照模块进行

农村电商项目在施工中不仅需要物理网线,还需要在村社环境下修建专门的基站以及还需要对农户的住宅进行改造。这就意味着,该项目的实施需要多工种的协同作业,从而这也为项目外包提供了客观合理性条件。那么BIM技术通过将以上要件转为一系列的参数并与BIM进行挂链,便可以在模块化的模拟下对各个环节提供资金投入参数。这样一来,不仅能将总造价与分项目造价有机的联系起来,也能为项目外包提供资金管控参考。

2.3 使项目前期投资估算拥有合理数值

农村电商项目的实施,目的在于使农户获得共享经济的红利,但在当前仍主要是以理念创新和实践探索阶段。因此,在传统模式下的项目前期投资估算中,难以避免因专业技术人员“有限理性”而导致的资金错配问题。即使可以在多方协商下来降低“有限理性”的影响,但调和各方的利益关系也将显著增大项目前期投资估算的时间和人际成本。因此,BIM技术在这一方面便可以根据相关参数,提供相对客观的合理数值。

3 估算指标体系设立方法构建

根据以上所述,估算指标体系设立方法可从以下四个方面来构建:

3.1 建立项目使用的价值取向

在关注民生工程项目施工的大背景下,需要在估算项目前期投资时建立起正确的价值取向,这也是遵循经济学中的规范分析模式,并杜绝因一味的实证分析而导致资金在后期投入配置上出现麻烦。那么价值取向所包含的内容有哪些呢?具体而言,可以将其概括为:第一,该项目在竣工之后的功能定位,如电商项目在竣工之后将带领农户参与到共享经济的发展之中;第二,该项目在施工中的社会环境适应性要求,如项目在施工中与当地社会生态的相容程度。

3.2 规划项目施工的成本项目

这一步骤较为常规,即根据项目施工要求并结合以往施工经验,以模块的形式将项目的成本罗列出来。根据物理原理,将成本项目按照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等方式划分为相对独立的功能模块,并在该功能模块下完成成本项目细化工作。如,将农村电商平台的基站建设作为相对独立的功能模块,在此基础上设计出基站基本构造成本、基站物理网线成本、基站其他成本三个一级指标,然后再根据一级指标来细化各自的二级指标。

3.3 项目数据与BIM软件挂接

目前通过引入BIM技术来助理项目先期资金估算工作,所以这时就需要将项目模块的数据与BIM软件进行挂接,从操作上来看便是通过将项目数据输入到BIM软件中,实现软件的仿真能力。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仿真之后的农村电商项目全景图,通过优化项目施工工艺来修正之前建立的功能模块。造价人员则根据得到修正的功能模块,根据一级、二级、三级指标结构来进行资金概算。需要指出的是,这一步是十分关键的环节,所以在项目数据与BIM软件挂接上应做到精确。

3.4 BIM数据下进行成本管控

前面已经指出,在项目成本控制中因缺乏客观合理的成本数据参数,从而使得项目在施工成本控制上存在着较大的随意性。那么在BIM技术协助下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指标体系后,体系中的成本数据就应成为成本管控的参照。现实经验表明,面对项目施工的诸多不确定性上,还需要对成本指标进行适应性改造,在这里笔者将其提出而不做详细阐述。

4 展望

在与本文主题相关联的BIM技术应用前景展望中,需要重视对以下应用的研究:

4.1 质量优先要求

在我国建筑项目施工领域,普遍存在着层层转包的形式。这种形式的存在导致各承包方为了获取预期利润而一味压低成本。在某些刚性成本无法压低的情况下,往往从材料的标号上做文章,如钢精直径、楼层间的距离等。这种低于标号的施工现状,将对建筑本身的使用寿命产生负面影响,因此不能只关注工程造价的控制,而应在切实履行合同约定的前提下合理控制成本。

4.2 整体控制要求

建筑项目施工具有周期长的特征,特别在电梯公寓修建领域表现得更为明显。为此,在展开工程造价控制时,应从建筑项目的整体视阈下实施控制行为。这里应把握这样一个原则:针对决定质量的关键环节,不应成为造价控制的重点;而在原材料使用效率、工程进度整体把握方面,则构成工程造价控制的重点。

4.3 责任细化要求

不能只是将工程造价理解为是技术监管、财务管理人员的工作,在缺乏过程控制手段的背景下,还应激发一线施工人员的责任意识。在原材料的节约使用方面、在技术组织形式优化方面,都成为工程造价控制的关键环节。为此,可以在成本逆向分解并在绩效管理的推动下,增强他们的岗位责任感。

以上三个方面要求,应成为BIM技术在项目资金投入估算中着重解决和关注的要件,同时笔者也希望与同行就BIM技术的其他应用进行交流。

5 结语

本文认为,在推进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大量存在着项目前期投资估算工作,且这些项目都具有较强的外部性,因此BIM技术还需要在这一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根据基本流程,某项目在立项之后将对其进行资金投入概算,这也就是业界通常所说的“造价”。那么在实施资金概算过程中应建立怎样的估算指标体系结构,则成为了这里需要研究的问题。通过讨论可知,基于BIM技术的投资估算体系设立方法可由建立项目使用的价值取向、规划项目施工的成本项目、项目数据与BIM软件挂接、BIM数据下进行成本管控四个方面构成。在今后的研究中,还需要重点考察BIM技术在项目施工中的应用模式以及在确保项目施工综合质量的应用前景。

参考文献

[1] 韩光耀.BIM技术在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咨询工作中的应用研究[J].中国工程咨询,2015,(5).

[2] 翟超.BIM技术助力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BIM技术在九洲花园2.1.2期项目建造阶段的应用[J].土木建筑工程信息技术,2011,(3).

[3] 何清华.BIM在国内外应用的现状及障碍研究[J].工程管理学报,2012,(1).

[4] 吴丽燕.关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成本控制的思考[J].中国科技博览,2012,(2).

[5] 杨杰毅.谈谈设计前期工作对建筑造价控制的影响[J].有色金属设计,2008,(3).

第3篇

【关键词】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价值评估; 公信力

一、引言

随着中国大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rivate Equity,以下简称PE)的快速发展,PE规模与相对落后管理水平间的矛盾日益突出,PE投资者在基金存续期内较难了解到基金的真实价值,这给投资者本身的风险管控和投资评价带来困难。本文拟结合现有PE的估值方法,探讨在实务中采用何种操作方式可让估值方法更具合理性及公信力。

二、PE估值的现实意义

PE是以非上市公司股权为投资对象的基金,与公开募集的基金相比具有投资者数量有限的特点,因此在现行的相关投资基金法规中并未对PE价值评估方法有明确的规范,但PE估值对投资者和管理者仍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对PE投资者而言

由于PE的投资者主要是机构投资者,包括信托机构、保险机构以及基金,由于它们本身需要对其资金提供者的收益和风险负责,大都属于风险厌恶型投资者。若PE管理人能定期披露其所管理的基金价值及价值变动情况,投资者则可以以此来对投资的收益和风险进行评判。如果其投资收益和风险指标低于预期,投资者将对管理人失去信心,可能考虑撤销后续的投资额度,改为安排其他投资;若收益和风险指标高于预期,投资者也可尽早调整投资策略,向管理人争取更大的后续投资份额。另外,由于会计准则的要求,金融工具必须以公允价值作为确认和计量标准,投资者需要真实的公允价值以计量投资。

(二)对PE管理者而言

随着PE规模的扩大,将吸引更多的投资者,按目前PE广泛采用的有限合伙制形式,投资者数量的上限可达50人。PE管理者定期向投资者披露基金价值能提高其金融服务的水平,提高投资者对PE管理团队胜任能力的认可程度、信任度以及PE管理团队在业内的知名度,为PE的后期发行做良好的铺垫。同时,PE的价值主要由所投项目的价值组成,经过合理评估后的基金价值可成为评价基金经理投资业绩的依据之一。

三、PE估值方法的合理性

(一)现有主流基金评估方法及分析

目前对PE主要的估值方法是先根据行业评估准则评估基金投资项目池中已投资的单个投资项目的价值,而后将这些单个项目的价值进行加总计算出PE的价值,这种方法也被称为“自下而上”①的估值技术,与在公开证券市场上市的证券基金所用的估值方法类似。对单个投资项目的价值主要有以下评估方法:

1.可比公司法

可比公司法主要通过分析可比公司的交易和营运统计数据得到该公司在公开的资本市场的隐含价值,主要使用的可比指标包括:市盈率(股价/每股利润)、市净率(股价/每股净资产)、企业价值/EBITDA、企业价值/收入、企业价值/用户数等。可比公司法的优点在于基于市场公开的价值信息,易于得到投资者的认可;缺点在于可比公司难以寻找且其市场价值易受政策面的影响而不准确。

2.现金流折现法

现金流折现法主要通过预测未来若干年的经营现金流,并用恰当的贴现率和终值计算方法计算这些现金流和终值的贴现值,以此计算企业价值和股权价值。现金流折现法的优点是理论最完善且反映了对项目未来的预测,受市场短期变化和非经济因素的影响较少;缺点是折现率、增长率等假设条件难以准确预计。

使用可比公司法和现金流折现法对单个投资项目进行价值评估,各有优缺点,在实务操作中可将两种方法结合使用。但在加总各项单个投资项目的价值后,尚不能全面反映私募股权基金价值,因为从有限合伙人的角度来看,PE秉持的是一种购买并持有的投资理念,价值应涵盖投资持有到期并计划退出的时间点。因而,简单将项目价值加总不能为有限合伙人提供私募股权基金的经济价值。基金的整体价值除了已投资项目的价值,还应包括拟投资部分预期产生的价值。

(二)理想的基金评估方式探讨

根据以上论述,基金的整体价值从投资者的角度来看,应包括已投资项目价值和拟投资项目的预期价值两部分内容。

1.已投资项目的价值评估

对于已投资项目,评估其价值可将可比公司法和现金流折现法相结合,使得两种方法的优势互补。若在一个有效市场中能找到一家或一批与所投资项目的行业、产品周期、生产规模、客户群体相似度很高的上市公司,则可以采用可比公司法;若相似度不高,则可以分行业性质按可比公司法和现金流折现法进行评估。如:新能源、新材料等处于成长期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使用市盈率、市净率、企业价值/EBITDA、企业价值/收入等可比公司法;传统制造业、基础设施建设等具有稳定现金流的企业,可使用现金流折现法;或者两种方法同时使用,取其算术平均值。

2.拟投资项目的预期价值评估

PE的预期未来现金流不仅从已投资的项目中产生,而且还从即将进行的投资中产生。由于PE基金经理在项目投资过程中,会选择最佳的时机进入,投资总是分批进行的,因此截至定期评估的时点,仍会存有部分未投放的资金。在评估拟投资项目的预期价值时,可将这些未投放的资金以项目池中尚未投资部分所需资金量大小为权重摊分至其中,再按上述已投资项目的价值评估方法进行评估,计算出还未投资部分的预期价值。

3.局限性

以上对基金价值的评估方法是基于既定项目池中的投资项目来预测的,而现行基金发展过程中,PE的管理人有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才确定投资项目。在投资过程中,因投资项目的收益会随着市场形势的变化而发生变化,这样就导致了所投和拟投的项目不会总是固定不变。所以当项目变化,就会使基金价值失去可比性。

四、PE估值方法的公信力

中国证监会从1999年实施《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指引》开始,就不断地通过各类法律法规规范公募基金的估值方法及审核流程,提高基金估值方法及结果的公信力,但对于PE基金的估值规范却并未明确。笔者认为可采取以下方法提高PE基金估值的公信力。

(一)由具有公信力的机构审核

由于PE募集的对象大都是特定投资者,因此目前PE管理人主要采用与现有投资者共同探讨并认定的估值方法来对基金价值进行评估。但此做法缺乏第三方的审核,造成公信力的缺失,对基金后续进入者缺乏说服力。

1.选择具有公信力的投资人审核

由于目前PE基金广泛采用有限合伙的形式,而合伙企业并不是一个金融机构,其设计基金估值方法并披露基金价值存在公信力不足。基金管理人可与投资人共同设计基金估值的方法,并让具有公信力的投资人审核估值方法及过程,并按期披露基金价值。例如,PE基金的投资人中含有信托等机构投资者,就可让信托公司审核该基金的估值方法并按期披露价值,因为信托公司是金融机构,具有第三方监管资质,这样处理可提高基金估值方法的公信力。

2.由托管银行审核

目前PE的托管银行与公募基金的托管银行所起的作用差别较大,PE的托管银行只起到资金存储并保障资金安全的作用,无法起到审核估值方法并对外披露的作用,这也与PE基金有关估值的相关法规不完善有一定的关系。但为了提高PE基金估值的公信力,PE管理人可与托管银行商议在托管协议中增加托管银行审核估值方法、估值过程及按期披露的职能,使得PE托管银行起到与公募基金托管银行相同的作用,从而增加估值方法的公信力。

(二)保持估值方法的连贯性

由于股权投资的收益体现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其价值变动相对证券投资缓慢,PE基金无需做到像公募基金那样频繁披露基金价值。但为了保证各披露期基金价值的可比性,确保后续进入者的公正性,需要PE管理者在初始确定基金评估方法之后,应保持基金价值评估方法在整个存续期内一致。

(三)考虑监管层的相关规范

目前,国内政府及行业层面均未对PE的价值评估方法形成一套完善的规范,但随着PE的逐渐壮大,制定价值披露的行业标准已迫在眉睫。正在征求意见的新《基金法》拟将PE基金的规范一并纳入,因此,PE管理者在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价值评估方法时,应考虑政府监管层制定PE基金估值方法的最新要求。

【主要参考文献】

第4篇

随着中国大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rivateEquity,以下简称PE)的快速发展,PE规模与相对落后管理水平间的矛盾日益突出,PE投资者在基金存续期内较难了解到基金的真实价值,这给投资者本身的风险管控和投资评价带来困难。本文拟结合现有PE的估值方法,探讨在实务中采用何种操作方式可让估值方法更具合理性及公信力。

二、PE估值的现实意义

PE是以非上市公司股权为投资对象的基金,与公开募集的基金相比具有投资者数量有限的特点,因此在现行的相关投资基金法规中并未对PE价值评估方法有明确的规范,但PE估值对投资者和管理者仍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对PE投资者而言

由于PE的投资者主要是机构投资者,包括信托机构、保险机构以及基金,由于它们本身需要对其资金提供者的收益和风险负责,大都属于风险厌恶型投资者。若PE管理人能定期披露其所管理的基金价值及价值变动情况,投资者则可以以此来对投资的收益和风险进行评判。如果其投资收益和风险指标低于预期,投资者将对管理人失去信心,可能考虑撤销后续的投资额度,改为安排其他投资;若收益和风险指标高于预期,投资者也可尽早调整投资策略,向管理人争取更大的后续投资份额。另外,由于会计准则的要求,金融工具必须以公允价值作为确认和计量标准,投资者需要真实的公允价值以计量投资。

(二)对PE管理者而言

随着PE规模的扩大,将吸引更多的投资者,按目前PE广泛采用的有限合伙制形式,投资者数量的上限可达50人。PE管理者定期向投资者披露基金价值能提高其金融服务的水平,提高投资者对PE管理团队胜任能力的认可程度、信任度以及PE管理团队在业内的知名度,为PE的后期发行做良好的铺垫。同时,PE的价值主要由所投项目的价值组成,经过合理评估后的基金价值可成为评价基金经理投资业绩的依据之一。

三、PE估值方法的合理性

(一)现有主流基金评估方法及分析

目前对PE主要的估值方法是先根据行业评估准则评估基金投资项目池中已投资的单个投资项目的价值,而后将这些单个项目的价值进行加总计算出PE的价值,这种方法也被称为“自下而上”①的估值技术,与在公开证券市场上市的证券基金所用的估值方法类似。对单个投资项目的价值主要有以下评估方法:

1.可比公司法

可比公司法主要通过分析可比公司的交易和营运统计数据得到该公司在公开的资本市场的隐含价值,主要使用的可比指标包括:市盈率(股价/每股利润)、市净率(股价/每股净资产)、企业价值/EBITDA、企业价值/收入、企业价值/用户数等。可比公司法的优点在于基于市场公开的价值信息,易于得到投资者的认可;缺点在于可比公司难以寻找且其市场价值易受政策面的影响而不准确。

2.现金流折现法

现金流折现法主要通过预测未来若干年的经营现金流,并用恰当的贴现率和终值计算方法计算这些现金流和终值的贴现值,以此计算企业价值和股权价值。现金流折现法的优点是理论最完善且反映了对项目未来的预测,受市场短期变化和非经济因素的影响较少;缺点是折现率、增长率等假设条件难以准确预计。使用可比公司法和现金流折现法对单个投资项目进行价值评估,各有优缺点,在实务操作中可将两种方法结合使用。但在加总各项单个投资项目的价值后,尚不能全面反映私募股权基金价值,因为从有限合伙人的角度来看,PE秉持的是一种购买并持有的投资理念,价值应涵盖投资持有到期并计划退出的时间点。因而,简单将项目价值加总不能为有限合伙人提供私募股权基金的经济价值。基金的整体价值除了已投资项目的价值,还应包括拟投资部分预期产生的价值。

(二)理想的基金评估方式探讨

根据以上论述,基金的整体价值从投资者的角度来看,应包括已投资项目价值和拟投资项目的预期价值两部分内容。

1.已投资项目的价值评估

对于已投资项目,评估其价值可将可比公司法和现金流折现法相结合,使得两种方法的优势互补。若在一个有效市场中能找到一家或一批与所投资项目的行业、产品周期、生产规模、客户群体相似度很高的上市公司,则可以采用可比公司法;若相似度不高,则可以分行业性质按可比公司法和现金流折现法进行评估。如:新能源、新材料等处于成长期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使用市盈率、市净率、企业价值/EBITDA、企业价值/收入等可比公司法;传统制造业、基础设施建设等具有稳定现金流的企业,可使用现金流折现法;或者两种方法同时使用,取其算术平均值。

2.拟投资项目的预期价值评估

PE的预期未来现金流不仅从已投资的项目中产生,而且还从即将进行的投资中产生。由于PE基金经理在项目投资过程中,会选择最佳的时机进入,投资总是分批进行的,因此截至定期评估的时点,仍会存有部分未投放的资金。在评估拟投资项目的预期价值时,可将这些未投放的资金以项目池中尚未投资部分所需资金量大小为权重摊分至其中,再按上述已投资项目的价值评估方法进行评估,计算出还未投资部分的预期价值。

3.局限性

以上对基金价值的评估方法是基于既定项目池中的投资项目来预测的,而现行基金发展过程中,PE的管理人有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才确定投资项目。在投资过程中,因投资项目的收益会随着市场形势的变化而发生变化,这样就导致了所投和拟投的项目不会总是固定不变。所以当项目变化,就会使基金价值失去可比性。

四、PE估值方法的公信力

中国证监会从1999年实施《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指引》开始,就不断地通过各类法律法规规范公募基金的估值方法及审核流程,提高基金估值方法及结果的公信力,但对于PE基金的估值规范却并未明确。笔者认为可采取以下方法提高PE基金估值的公信力。

(一)由具有公信力的机构审核由于PE募集的对象大都是特定投资者,因此目前PE管理人主要采用与现有投资者共同探讨并认定的估值方法来对基金价值进行评估。但此做法缺乏第三方的审核,造成公信力的缺失,对基金后续进入者缺乏说服力。

1.选择具有公信力的投资人审核

由于目前PE基金广泛采用有限合伙的形式,而合伙企业并不是一个金融机构,其设计基金估值方法并披露基金价值存在公信力不足。基金管理人可与投资人共同设计基金估值的方法,并让具有公信力的投资人审核估值方法及过程,并按期披露基金价值。例如,PE基金的投资人中含有信托等机构投资者,就可让信托公司审核该基金的估值方法并按期披露价值,因为信托公司是金融机构,具有第三方监管资质,这样处理可提高基金估值方法的公信力。

2.由托管银行审核目前PE的托管银行与公募基金的托管银行所起的作用差别较大,PE的托管银行只起到资金存储并保障资金安全的作用,无法起到审核估值方法并对外披露的作用,这

也与PE基金有关估值的相关法规不完善有一定的关系。但为了提高PE基金估值的公信力,PE管理人可与托管银行商议在托管协议中增加托管银行审核估值方法、估值过程及按期披露的职能,使得PE托管银行起到与公募基金托管银行相同的作用,从而增加估值方法的公信力。

(二)保持估值方法的连贯性

由于股权投资的收益体现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其价值变动相对证券投资缓慢,PE基金无需做到像公募基金那样频繁披露基金价值。但为了保证各披露期基金价值的可比性,确保后续进入者的公正性,需要PE管理者在初始确定基金评估方法之后,应保持基金价值评估方法在整个存续期内一致。

第5篇

【关键词】 创业公司 估值方法 现金流折现法 市场法 适用条件

创业公司是指营业时间较短,还未产生利润或利润不稳定,公司预期的收入及利润将大幅增长,可能为投资者提供丰厚回报的公司。创业型中小企业近年快速发展,在国民经济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国务院2010年提出要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行业中,企业大多数处于创业期,企业规模小、资产少、技术不成熟、利润低,融资难问题突出。为改善新兴行业创业型公司的融资状况,国家大力支持中小银行、小额贷款公司为其提供资金。同时,私募股权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天使投资资金也迅速的发展起来。为量化和控制中小银行与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保护投资者和创业者的利益,如何对新兴行业创业型公司有效估值已成为一个重要的现实问题。

一、创业企业估值方法简介与比较

创业公司,作为一种非公开招股公司,其常见的估值方法包括以下三种。

1、重置成本法。该法是在现实条件下重新购置或建造一个全新状态的评估对象(创业公司),所需的全部成本减去应计损耗来确认价值。此方法给出了最现实的数据,通常是以初创公司发展所支出的资金为基础,用来确定估值谈判的底价。然而资产法的缺点在于:没有考虑与创业公司运营相关的所有无形价值,也没有考虑到预期收益增长的价值。因此资产法通常会低估创业公司的价值。

2、现金流折现法。该法是以合理贴现率计算预测现金流的总现值方式来确认创业公司价值。通常依据不同的公司发展和总体经济预测,把未来现金流分为多个阶段。在预测现金流时,需要考虑创业公司的行业前景、竞争对手、政策影响、成本因素等。在处理合理贴现率时需要考虑行业特点和公司所出创业时期(种子期、中期、晚期)。此方法基于公司未来的经济表现,正确地反映了创业公司绝大部分的价值,通常是创业公司最有效的估值方法。此方法的缺点在于预测的参数过多,其结果准确性受影响。

3、市场法。该法以已有可比上市公司或可比近期交易为参照,根据对比差异调整其定价乘数后,套入创业公司的各项基础财务指标(如:利润、现金流、收入、账面值等)得出公司估值。此方法较为简单且容易操作,但其难点在于如何找到合适的参照,需要大量的实际数据;对可比上市公司与创业公司、可比近期交易与标的交易的差异性评价,及其对应的修正也是其难点。此方法不适用于特点独有和有大量无形资产法的创业公司。

二、创业公司估值实践

创业公司估值的步骤:步骤1:根据项目特点和估值方法适用条件,选择使用一种或多种估值方法,需由评估人判断相关估值方法适用条件。如:历史盈利,历史股利,现金流状况,所处行业等。步骤2:根据确定的估值方法确定相关参数和变量,需要对创业者提供的相关数据做修正。步骤3:根据上述估值方法的模型和相关参数,计算项目估值。步骤4:对各方法的估值结果进行组合。最终估值结果需给出估值区间、估值平均数、估值中位数、标准差、估值加权平均数(权重确定方式待定,若发生影响估值效果模型的注意事项,则应减小相应方法的权重)。步骤5:对估值结果进行修正,包括:主要创业者和已有投资者信用情况、现金流情况、是否有法律纠纷、创业管理者能力、项目相关专利和特许经营权(垄断性和非可复制性)、成交条款、公司控制溢价等。

由上述步骤,创业公司估值(加权平均价值)可由以下公式计算:

v=■?棕ivi+■Ai?孜i

s.t■?棕i=1

其中,v为创业公司价值,?棕i为第i种估值方法权重,Ai为表示修正条件的虚拟变量,?孜i为修正幅度。

?棕i=?棕i(?鬃■■,?鬃■■,……,?鬃■■)。其中,?棕i为?鬃■■的函数,?鬃■■为表示第i种估值方法的第k条模型注意事项的虚拟变量。

1、现金流折现法(DCF)。DCF根据现金流形式的不同分为以下三种方法。

(1)股利贴现估值法(DDM)。该估值法认为股票内在价值,可以用股票每年股利收入的现值之和来评价,其基本公式为:v=■■其中V为每股股票的内在价值,Dt是第t年每股股票股利的期望值,r是股票的期望收益率。模型适用条件:投资标的公司有发放股利记录、投资标的公司股利与公司盈利有清晰的显著相关性、投资者以少数股东的身份对项目进行估值(一般小于10%)。模型注意事项:建议采用3阶段以上股息增长模型或H模型;最终的稳态股利增长率,应为本行业大型上市平均增长率或本国GDP增长率,也可使用比例乘数模型(市盈率P/E系数法、市净率P/B系数法、市销率P/S系数法等)确定最后阶段的项目终值;贴现率r的确定对估值结果影响巨大,警惕使用较低的贴现率,其大小与风险成正比,创业公司通常风险较大,且公司越早期风险越大。

(2)自由现金流贴现估值法(FCF)。该方法认为公司的价值可以表示为预期自由现金流(FCF)的现值之和:v=■■,v为企业的评估值;n为资产(企业)的寿命;Bt为资产(企业)在t时刻产生的现金流;r为反映预期现金流的折现率。其中FCF可分为公司自由现金流(FCFF)和股权自由现金流(FCFE)。前者对应的折现率为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后者为必要股权收益率(Required ROE)。

模型适用条件:创业公司股利与公司盈利无清晰的显著相关性;创业公司有历史自由现金流,且现金流可预测,与公司盈利有清晰的显著相关性;投资者以控股或大股东的身份、或以控制公司为目的,对项目进行估值(一般大于30%)。

模型注意事项:一般需提供预测财务报表(一般为未来3年),对会计准则理解要求高,需根据长期稳定原则对非经常性项目进行调整,且有较大管理层操纵可能;建议采用3阶段以上FCF增长模型或H模型;最终的FCF增长率应为本行业大型上市平均增长率或本国GDP增长率,或使用比例乘数模型(P/E、P/B/、P/S等)确定最后阶段的项目终值。贴现率r由项目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FCFF模型)或股东预期收益率(FCFE模型)确定;需要警惕使用较低的贴现率,其大小与风险成正比,创业公司通常风险较大,且公司越早期风险越大。

(3)剩余收益贴现估值法(RI)。该方法把公司价值分为两部分:当前股权账面价值Bt和预期的未来剩余收益RIt的现值之和:v=Bt+■■。其中r为必要股权收益率,RIt=Et-(r×Bt-1)=(ROE-r×Bt-1),Et为t时刻净利润,ROE为预期股权收益率。

模型适用条件:公司无发放股利记录;投资标的公司在当期及可预期的时期,有负的自由现金流;投资标的公司有清晰透明的财务报表(及预测财务报表)以及高质量的收入(以权责发生制会计准则判断)。

模型注意事项:需提供预测财务报表(如未来3年),对会计准则理解要求高,需根据长期稳定原则对非经常性项目(管理层易操纵)进行调整;剩余收益RI最终将变为0,故其最后一项需注意RI模型中的剩余收益持续系数;贴现率r由股东预期收益率确定,对估值结果影响巨大,警惕使用过低的贴现率,创业公司越早期风险越大。

2、市场法。市场法根据不同定价乘数可分为以下四种方法。

(1)市盈率P/E系数法。公司每股价格P=E×P/E,E为公司每股净利润,P/E为可比公司或可比交易市盈率(调整后)。模型适用条件为:项目净收益E需为正;收益E不出现剧烈波动,且其波动的原因可循;收益E未明显被管理层操纵。模型注意事项:对trailing P/E和Leading P/E的选择对估值有影响;注意EPS的季节性。

(2)市净率P/B系数法。公司每股价格P=E×P/B,B为公司每股净资产,P/B为调整后可比公司或可比交易市净率(调整后)。模型适用条件:对轻资产及外包型项目慎用。模型注意事项:对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的无形资产(如商誉)需减记净资产;对无形资产的处理需考虑行业特点;考虑会计准则对资产账面价值的影响,如FIFO/LIFO,表外资产,租赁,存货等,使净资产被管理层操纵;对trailing P/B和Leading P/B的选择对估值有影响。

(3)市销率P/S系数法。公司每股价格P=S×P/S,S为公司每股销售额,P/S为调整后可比公司或可比交易市销率(调整后)。适用条件:利润率较为稳定的行业;特别适用无稳定的收益E的项目。模型注意事项:权重发生制对收入确认的影响(accounting accruals ratio);利润率对产品价格和原材料等成本价格的敏感度;对trailing P/S和Leading P/S的选择对估值有影响。

(4)市现率P/CF系数法。公司每股价格P=CF×P/CF,CF为公司每股现金流,P/CF为调整后可比公司或可比交易市现率(调整后)。模型适用条件:运营现金流(CFO)为正;运营现金流(CFO)能清晰显著反映公司运营和利润。模型注意事项:投资后早期现金流通常未能产生;理论上应使用FCFE,但早期公司生产型投资巨大,FCFE长期为负值;不同会计准则对现金流的影响,如FIFO/LIFO,表外资产,租赁,存货等,使现金流仍可能被管理层操纵;对trailing P/CF和Leading P/CF的选择对估值有影响。

三、估值方法新发展与总结

由于创业公司估值的复杂性和其价值的隐藏性,新的估值方法在不断被发现和发展,较为重要的有实物期权法和风险因素综合法。

实物期权法认为投资创业公司的等价于购买了一份期权,其隐含权利为创业公司成功后获得的巨大收益,初始投资额就是期权费。通过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可求出期权价值(公司期权),此方法充分考虑了创业公司的管理和决策等无形价值,且理论完善。其缺点为创业公司通常包含多种实物期权,需全部考虑,过多的假设和限制条件也使得估值较复杂,所以实物期权法未被普遍接受和运用。

风险因素综合法从更大范围分析可以影响估值的风险因素,计算其结果确定风险资本投资的价值,风险越小价值越高。其缺点是各风险的量化和权重较复杂,必须通过多次的修正,所以风险因素综合法也未被广泛使用。

本文通过介绍和分析创业公司估值的重置成本法、现金流折现法、市场法、实物期权法和风险因素综合法,以及其适用条件和模型注意事项,给出了各估值方法的权重计算,最终得到估值的区间和加权平均数。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由于创业公司盈利的不确定性,任何估值方法都存在一些不足,使用多种方法得出的估值结果,其最大的意义在于给投资者和创业者提供了一个估值区间作为参考,公司价值的最终确定很大程度决定于投融资谈判,以及宏观微观经济等市场因素。

【参考文献】

[1] Scott D.:Levine.Business Valuation Issues Related to Start-Up Companies[J].Willamette Management Associates,USA,2007.

第6篇

Abstract: In this paper, real option theory is applied to make investment decision of private equity, we analyze the defects of traditional valuation methods and the option characteristics of private equity investment, besides, we construct the option valuation model of binomial tree under risk neutral condition and carry on empirical analysis with the new investment decision model.

关键词: 私募股权投资;实物期权;二叉树期权估值模型

Key words: private equity;real option theory;binomial tree

中图分类号:F83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01-0003-03

0 引言

私募股权投资的对象一般是非上市企业,投资周期长与经营不确定性强是其显著特性,这就对估值方法产生了新的需求。首先,对被投资企业进行估值,一个重要的考核指标是企业的发展动态,特别是不能简单地把企业过往的业绩作为估值的唯一标准;再次,由于私募股权的投资周期长,就必须要将风险、经营不确定性等因素合理的引入到估值方法中。然而传统的估值方法并没有充分考虑企业价值的动态变化及经营不确定性,因此很难对企业进行准确的估值,而实物期权法恰恰解决了这一问题,对私募股权投资目标企业做出准确估值。

1 传统估值方法及其局限性

传统估值方法主要有现金流量贴现法(DCF)、相对估值法、资产评估法,其在短期、低风险、较低不确定性情形下能较准确的对目标企业进行估值。但由于经济全球化进程不断加快、移动互联飞速发展,使得私募股权投资的风险及不确定性显著增加,传统估值方法也越来越显得不合时宜了。例如现金流量贴现法(DCF)局限性在于[1]:首先,投资活动所具有的不确定性没有得到充分体现;其次,将投资活动视为一次性和静态的思想也显得不合适宜。另一方面Dixit和Pindyck[2]认为DCF法隐含了错误的假设:投资是可逆的(Reversible)、无法递延的,即停止或放弃投资是没有成本的,已经完成的投资可以全部收回或者得到相应的补偿。而事实上,如若投资失败,先前的投资不仅不能全部收回,大部分将会直接转化为沉没成本,因此大部分的投资是不可逆的(Irreversible),而且是可以递延的(Deferrable)。Hayes和Gavin[3]指出使用DCF方法容易低估企业的价值,导致过于短视的投资决策。同样相对估值法、资产评估法也存在着对风险及不确定性难以度量的问题。

从时间坐标来看,传统估值方法大致是从三个不同时段来分析企业资产的。如图1所示,主要分为三个时间段:

显而易见,传统估值方法是站在某一时点上对企业价值进行估算的,是一种静态、刚性的评价方法,忽略了企业的经营柔性、管理弹性和战略性等问题,没有考虑到公司对投资时机的选择,在大多数情况下并不能十分真实、准确地评估企业的价值,进而可能导致私募股权投资的决策出现偏差或错误。

2 私募股权投资中的期权特性

2.1 实物期权含义

实物期权(real options)的概念最初是由Stewart Myers教授1977年在麻省理工学院提出的,是金融期权理论在实物(非金融)资产上的扩展,把金融市场的规则引入私募股权投资评估决策中的一种思想(实物期权与金融期权对比,见表1所示),即投资者进行投资时所能拥有的根据实际情况随时改变投资行为的一种权利。

实物期权首先考虑了目标企业的发展潜力。即作为后续投资必要前提的初始投资,将不以能立即产生可观的现金收入为目的,先以部分的前期投资建立期权,这样企业就拥有了做后续投资的权利。因此,前期的投资机会可以看作是原始投资加上对企业未来成长潜力的买权。其次考虑了投资的灵活性。如果投资过程中有多种可选方案,随着时间的推移,不确定性程度将逐渐降低,那么就可以依据市场条件选择比较有利的投资方案[4]。第三考虑了管理柔性。当考虑投资一个项目时,投资者可以对投资时机进行选择,即马上投资、延缓投资或者放弃投资。如果市场状况不明朗,则可等市场明朗后再投资,即延迟期权;如果市场条件没有预期的好,则可放弃投资,缩小项目的投资规模,即收缩期权;如果市场情况良好,则可履行投资的未来支出,扩大投资规模,即扩张期权;如果市场状况相当恶化,则可选择放弃投资,即放弃期权[5]。正是由于实物期权法充分地考虑了目标企业的不确定性、风险性及战略性,因此更适合对不确定性条件下的项目投资进行决策评价。

2.2 实物期权理论在私募股权投资中的实用性

清科研究中心统计,2013年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市场,共新募集完成349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国大陆),共计募资金额345.06亿美元,同比增长36.3%;在被投资的23个一级行业当中,地产行业最为热门,累计交易105起,热门投资第二梯队主要以新兴产业(生物技术/医疗健康、互联网、清洁技术等)为主,,投资数量均超过40起(按案例数,见图2所示;按投资金额,见图3所示)。

不难看出,2013年私募股权投资主要集中在房地产行业、互联网、电信及增值业务、清洁技术等战略新兴产业,这此产业大多属于长期性、战略性投资,具有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同时私募股权投资所处的政治、经济环境具有不确定性特点,投资者可以根据环境的变化更改投资决策,即所谓的管理弹性,这使企业投资具有典型的期权特征,因而适于采用实物期权理论进行投资决策分析。

私募股权投资中,由于风险性及不确定性程度比较高,传统的估值方法,越来越难以对目标企业的实际价值作出正确评估。与传统估值理论恰恰相反,实物期权方法认为,未来经营环境的不确定性越高,则期权价值越大,相应的投资获得的回报也越大。另外实物期权还具有选择权的灵活性、收益的不确定性、标的资产当前价值的波动性等特性,这些特性与私募股权投资非常相似,也符合私募股权投资的特点。实物期权思想逐步被引入到私募股权投资领域,体现了在不确定条件下价值评估的优势。

Stewart Myes[6]指出一个投资方案所带来的利润,来自于企业当前所拥有的资产(S1),再加上一个对未来投资机会的选择(S2)。即:S=S1+S2。故而在私募股权投资中,目标企业的价值是由DCF法计算的净现值(NPV)与期权价值二者之和组成的,即:目标企业总价值=NPV+期权价值。这时的判断方法为:目标企业总价值>0,投资可行,但不表示马上投资。在私募股权投资过程中,投资机会常常取决于目标企业未来的发展状况,未来发展预示着风险与机会同在。风险越大,期权价值就越大。因为如果项目发展势头良好,行使期权,增加投资,就会提高私募股权投资盈利的可能性;如果项目发展势头不好,放弃期权,就限制了私募股权投资的亏损。

3 私募股权投资中二叉树期权估值模型

该模型假定起始阶段投资项目的价值为V,在每一个时间段内,投资项目的价值可能有两种变化趋势,即以概率p上升到uV或以概率q=1-p下降到dV。这样,在每一期的期末,投资项目的价值只能取两种可能结果中的一个值。在下一阶段,投资项目的可能价值为u2V、udV、d2V。如图4所示,上下两个方向的运动变化列出了可能的路径[7]。

二叉树估值模型主要有两种方法:①动态复制技术。期权定价的核心思想就是动态复制技术,其关键在于找到一个与被评价项目具有共同风险特性的可交易证券,然后将该证券与无风险债券组合,复制出相对应的实物期权收益特征。②风险中性假设。风险中性假设前提是投资者对不确定性持风险中性态度,其核心是出风险中性概率的构造。期权定价属于无套利均衡分析,适合于风险中性假设,许多文献在运用二叉树模型时都采用该方法。动态复制技术与风险中性假设分析的评估结果一致,本文将运用风险中性假设分析对项目投资进行评价。

设定无风险利率为r,初始时刻可投资的额度为I,V0为项目的当前现金流入值,V+是项目成功的期望现金流入价值,V-是项目失败的期望现金流入价值,D是项目的期权价值,Du是项目成功时的期权价值,Dd是项目失败时的期权价值,按照离散模型方法可得:

4 私募股权投资二叉树模型算例分析

我们以一个含有延迟期权的私募股权投资项目为例, 某从事新能源开发的公司于2013年6月初获得私募股权投资机构500万元投资,预计产品投入市场后,每年能产生现金流量220万元(税后),现经过公司市场部门考察、调研,发现该项目最大的不确定性在于市场对新能源的反应情况,现估计产品未来现金流量波动率为30%。私募股权投资期望回报率为16%,国债利率为5%(3年期),分析私募股权投资公司是否投资该项目。

结果表明,由于项目总价值大于0,所以值得对该项目进行投资。又因为马上投资的价值-5.90万元,小于0,所以私募股权投资公司应持有该项期权,推迟到第3年再进行投资。

5 结论

实物期权隐含在投资项目中,它充分考虑了内在和外在两方面的价值,除了现有现金流价值外,还考虑了经营柔性、战略性以及不确定性带来的价值,因此可以更科学地评估目标企业的整体价值,帮助投资者做出最好的决策,这就是实物期权法的本质。

参考文献:

[1]杨春鹏.实物期权及其应用[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

[2]Dixit,A.K.and Pindyck, R.S.. The option approach tocapital investment[J].Harvard Business Review,1995,73:105 -115.

[3]Hayes RH. and Garvin D A. Managing as if Tomorrow Mattered [J]. Harvard Business Review, 1982, 60: 77-79.

[4]Lucia Santos,Isabel Soares ,Carla Mendes,Paula Ferreira.Real Options versus Traditional Methods to assess Renewable Energy Projects[J].Renewable Energy,2014,68 :588-594.

[5]蔡晓钰,,蔡晓东.房地产投资的实物期权理论研究回顾与述评[J].管理工程学报,2006,20:108 -112.

[6]Stewart Myes.公司财务原理[M].机械工业出版社,2008.

第7篇

基金净值=总净资产/基金份额

基金净值是指基金总净资产除以基金总份额。

基金的估值主要是在基金存续期间从整个基金的层面对基金资产和负债进行公允价值确定的过程。

基金的估值侧重于在投资之后对投资项目价值进行持续评估。

股权投资基金的估值,是指通过对基金所持有的全部资产及应承担的全部负债按一定的原则和方法进行评估与计算,最终确定基金资产净值(NAV)的过程。

基金资产净值=项目价值总和+其他资产价值-基金费用等负债

基金估值的原则:

若投资项目属于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则应当采用活跃市场的市价确定该投资项目的公允价值。

若投资项目无相应的活跃市场,则应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方法确定公允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