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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管理体制范文

时间:2023-07-03 15:50:26

序论:在您撰写社会保险管理体制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社会保险管理体制

第1篇

政出多门、管理分散是我国社会保险管理体制长期存在的一个问题,在以往的社会保险管理过程中,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管理部门都按照自己的社会保险管理制度进行管理,不同性质的社会保险的管理体制也是纷繁复杂,没有一个较为统一的管理体制,个管理主体间相互掣肘的实际问题没有得到真正解决。没有对有关的社会保险政策和社会保险项目进行必要的、仔细的梳理,仍处于混乱状态中,不便于进行统一管理。

2社会保险管理体制中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

在以往的社会保险管理体制中,没有对其关键作用的监督机制进行建设,及时有少部分的监督系统存在,但也没能真正的起到监督作用。监督是管理的重要构成部分,监督机制的缺乏,就会导致管理人员不能及时准确的掌握社会保险的实施现状,影响管理部门及时的采取管理措施,从而导致社会保险管理体制得不到明显的成效,很难帮助人民解决实际问题。

3.对社会会保险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和建设的建议

3.1加强社会保险管理体制方面的法制建设

法律的明文规定往往是社会保险管理体制的一种最有效的强制性保障,加强社会保险管理体制的法制化建设,尽快商讨和成立一些与社会保险管理体制密切相关的法律条款,使其成为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共同约束,提高社会保险管理体制的有效性。当然,相关法律在对社会保险管理体制进行了严格的规定以后,有关法律部门和管理部门还应该做好一些后续工作,即做好法律的宣传普及工作,这是法制化建设的关键步骤。只有做好了社会保险管理体制的法制宣传工作,让参与保险的所有人都明确了解法律对社会保险的管理规定,在发展社会保险的过程中才能严格遵守,实现社会保险管理体制的法律意义。

3.2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管理体系,进行集中管理

改变以往社会保险管理体制的混乱状态,组织相关人员对社会保险管理体制进行调查和梳理,将社会保险的管理权实行相对的统一,以免出现人人可管的现象。此外,有必要对社会保险的种类以及相应的管理办法进行科学合理的统一和规划,建立内容和形式都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险管理体制,保证社会保险的管理工作可以顺利有序的进行。只有进行集中管理,社会保险管理体制的社会成效才能更加明显。

3.3完善社会保险的监督机制,实行有效管理

明确监督机制在社会保险管理体制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切实实现民主管理。在社会保险管理体制中建立起一整套的、严密的社会保险监督体系,如司法监督、政府监督和人民监督等。司法监督具有明显的强制性作用,对社会保险参与人的行为进行约束;政府监督也有其必要性;其中最重要的是人民监督的实现,人民监督体现了民利,也是监督范围最广的一种监督形式,可以起到比司法监督和政府监督更好的监督效果。只有监督机制得到了补充和完善,社会保险管理体制才能发挥其管理作用,对社会保险进行有效管理,才能切实帮助人民解决问题。

4.总结

第2篇

一、社会保险管理体制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1998年政府机构改革时确立了我国社会保险管理体制的基本框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是社会保险的行政管理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全国的保险规划及其有关方案和政策,制订社会保险有关法律、法规,领导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社会保险管理工作;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属事业单位性质,主要负责社会保险费的核定、征集、记录和社会保险待遇的审核、支付以及社会保险个人账户的登记、管理等具体的社会保险业务;财政部门参与研究社会保险政策的制订、基金监管等。总体来看,现行社会保险管理体制的设计与原来分散的管理体制相比,有了很大进步,但在实际运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1.社会保险费征缴主体不统一。《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机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可以由税务机构征收,也可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这样的规定使得多数地区实际上有两个社会保险费征缴主体,企业缴纳税费要面对两个部门,增加了企业缴费的负担,两个征收机构并存,无形中增加了征收成本,也使社保与税务部门之间的关系难以理顺,不利于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另外,随着社会保险覆盖面的不断扩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征收社会保险费也不利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心工作的开展。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名目繁多、机构重叠。现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的按险种命名,如医疗保险管理处、工伤保险管理处、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等,有的称社会保险公司、社会保险管理处、社会保险管理局等,甚至有些地区五大险种由多个部门分头管理,有的城镇、农村养老保险机构分设,造成机构重叠,重复投资,大大增加了社会保险制度的运行成本。同时,名目繁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还造成一些参保人员无所适从,不知往哪个单位领取社会保险待遇。

3.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主体不明确。自1998年社会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以后,多数地区社会保险费改由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基金全部纳入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管理,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主体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还是财政部门,机关法律法规没有明确,以致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造成多头管理。

4.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乏力。按照现行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体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集社会保险资金行政主管与投资运营于一体,对社会保险基金的使用,则由下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监管,两者的行政隶属是上下级关系,因而无法实现有效监督。而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依法对社会保险基金实施监督也显得力不从心,有些地区虽然设立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实际上也只是有其名而无其实,没有真正实施监督作用。

二、完善社会保险管理体制的现实意义

1.完善社会保险管理体制,有利于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制度保证和基础工程,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内容。我国的社会保险主要由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5个险种组成。由于社会保险涉及的对象范围广泛、人数众多、资金量大、利益关系复杂、资金分配刚性特点突出,使得社会保险管理十分复杂。截止2005年底,全国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的覆盖人数分别达到17487万人、13783万人、10648万人、8478万人和5408万人。2005年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6968亿元,支出5401亿元,累计积累6066亿元。很显然,如此庞大的社会保险系统工程必须要有一个完善的社会保险管理体制作支撑。

2.完善社会保险管理体制,有利于提高公共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率。社会保险管理体制决定着社会保险制度的运行效率,社会保险的本质是一种财政分配关系。虽然我国社会保险主要依靠企业和个人缴费,但是社会保险缴费作为成本列支,实际上抵减了国家的利税,政府为了保证社会和谐稳定,在社会保险基金出现缺口时,政府将成为社会保险基金的最终承担者。因此,完善社会保险管理体制,确保社会保险制度的良好运行,有利于提高公共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率。

3.完善社会保险管理体制,有利于推进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改革后的政府收支分类,不仅涵盖了原政府预算收支科目中的一般预算、基金预算和债务预算收支,而且还纳入了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和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收支,从而形成了完整的政府收支概念。理顺社会保险管理体制,建立一对一的部门预算管理,实现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对确保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分类能够全面、正确、及时地反映政府收支活动,显得十分必要,有利于推进政府收支分类改革。

三、若干政策建议

当前,要按照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保证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要求,建立新型社会保险管理体制,实行由政府统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管政策、财政部门管社保基金、税务部门负责社会保险费征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业务办理、基层平台负责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新型社会保险管理体制。各部门之间有严密的制约措施,严格按照各自的职责进行管理,实现数据共享。各级政府应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管和领导,切实担负起管理和服务的职能。

1.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费征收体系,实现社会保险费全部由税务部门征收。规范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实行五费合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由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为稳步推进社会保险费改税作准备。五费合征后,社会保险费的欠费管理也由税务部门负责。几年来的实践证明,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优势明显,成效显著。税务机关是专门组织财政收入的执法部门,熟悉企业情况,执法手段强,征收力度大,由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可有效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提高征缴率,减少征收成本。

2.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体系,整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整合精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五大险种统一合并成一个机构,统一名称(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人员严格定员定编,实行参照公务员管理,财政部门在整合硬件资源的基础上,要加大对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工程的投入,确保整合精简后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能够高效运行,使各类保险管理工作基础数据实现资源共享。

3.明确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主体。社会保险基金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实现“税务机构征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财政部门管理”的三位一体管理模式,三者之间相互制约、相互监督,明确财政部门的基金管理主体地位,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完整与保值增值。在此基础上,探索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等大额资金实行财政集中支付。

4.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制约着社会保险管理体制,关系着社会保险资金的安全,最终决定着社会保险的制度建设和事业发展,逐步将社会保险基金纳入预算管理,纳入国家财力的统一规划当中,以便及时对社会保险基金盈亏拨补进行统盘安排。

第3篇

【关键词】小微企业;社会保险管理体制;社会保险制度

社会保险制度是在人们面临社会风险时,比如生病、死亡、失业等,为其提供基本的健康保障,为其提供基本的生活需要,社会保险所需资金由个人、企业和国家共同承担。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对生活品质和生活保障要求越来越高,这对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社会保险制度要加强管理和改革,满足现实社会发展需要。对于小微企业来说,社会保险制度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它是国家的基本制度;另一方面它影响到小微企业的长期发展。小微企业具有特殊的情况,企业员工面临的风险几率更大,有些小微企业员工还受到职业病等非预测风险的困扰。所以,社会保险管理体制的制定一定要切合小微企业的客观实际,更好地服务于企业全体员工,进而推动小微企业向前发展。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发展,我国小微企业已经建立一套社会保险管理体制,但在不断的实践中,它还有不够完善,存在许多不足和问题。

一、完善小微企业社会保险管理体制的重要意义

小微企业成了我国经济发展的生力军,解决了大批城镇人口灵活、就近就业问题。在这种形势下,为了使小微企业为了适应市场的变化,能留住就业人口,社会在进行广泛改革,社会保险管理体制也是改革的主要内容。对小微企业来说,完善的社会保险管理体制可以增强小微企业的凝聚力,让员工更有归属感,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提高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水平,留住人才甚至吸引人才,使小微企业的竞争力得到提高。国家层面上,在社会稳定方面,完善小微企业社会保险管理体制有助于提升社会保险的全员覆盖率,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安全感,促进社会公平;在国家金融方面,此举有助于提升国家社会保险金总量,也可以有效提供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对于员工个人来说,此举可维护小微企业员工的切身利益,解除小微企业员工个人发展的后顾之忧。

二、现阶段小微社会保险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小微企业社会保险意识不强

在全社会越来越重视社会保险机制的大背景下,却存在部分小微企业从上到下,包括职工和领导,社会保险意识还比较淡薄,没有全面、准确地认识社会保险。如有的员工觉得现在身体很好,参加医疗保险没有必要;如有的企业在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时候,非常不积极,总是一拖再拖,能少交就少交;如对于社保工作中出现问题,小微企业管理者能忽视就忽视,态度非常不端正;如受传统思想影响,养儿防老观念严重,参保不积极。以上种种行为都阻碍了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小微企业社会保险意识有待提高。

(二)小微企业职工社保待遇得不到保证

医疗问题一直是我国社会热点问题,而一些小微企业存在拖欠职工医疗费的行为,导致患病职工生活陷入困境;有的企业也拖欠职工的工伤保险,使得伤残人员的基本生活缺乏保障;有的企业会拖欠员工的生育保险,女性员工医药费得不到及时的报销等。企业种种拖欠保险金的行为,使得职工基本的社保待遇得不到保障,损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这也会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给企业带来许多负面影响。

(三)小微企业社会保险管理方法滞后

信息化时代迅猛发展,大数据和“互联网+”时代已经来临,国家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在社会各种公共服务中都建立了信息化系统,信息化服务已经成为公共服务的主流。但一些小微企业不重视信息技术的应用,使得社会保险管理方法和管理手段相对比较落后。就社会保险管理来说,没有建立完善的管理信息系统,小微企业个人账户信息化建设不够完善,查询手段不够全面,不少员工根本无法知晓个人的各种保险基数和缴纳数额。

三、完善小微社会保险管理体制的措施

(一)增强小微企业人员的社保意识

为增强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险意识,一方面要加大对职工进行社会保险的宣传,让职工意识到参加社会保险的重要性,安排一些社会保险的讲座,让职工了解一些社会保险的知识,令其了解参加社会保险的必要性和益处,增强其入保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另一方面要加强小微企业管理者的社保教育工作,让管理者充分认识到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有百利而无一害,保障了员工的切身利益既是保障了小微企业的切身利益,也提升了小微企业的风险抵御能力。

(二)要加强小微企业社会保险服务信息化建设

建议小微企业立足于自身社会保险工作建立一个数据信息系统。系统包括两个大数据库:一个是在职职工数据库;另一个是离退休人员数据库。企业要及时采集员工的社会保险各方面的数据,包括缴费情况等,然后把这些数据录入到数据库;再制作一个数据库ERP接口,方便小微企业员工实时进行保费核算、医疗费用结算、账户查询等服务,方便企业和员工时时了解社保信息。

(三)要加强小微企业社保服务队伍建设

小微企业要立足自身发展实际,因地制宜地做好社保管理工作,离不开一支优秀的社会保险管理队伍。加强社保队伍建,可以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是加强制度建设,社保服务人员要负责职工各种社会保险的缴费申报以及个人账户的具体业务,包括变更、查询等;小微企业管理者要负责对社会保险业务进行分析和管理,分析了解切合本企业实际社会保险工作的动态,管理社会保险的各种服务工作,保证国家政策能够落实到位;建议安排独立的企业社保监督人,主要负责对社会保险的审计和核查,监督企业对社保金基金的征缴,监督企业对社保待遇的支付,发现了违法违纪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切实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是加强社保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对于社保工作人员,需要有一套合理科学的评价体系,对员工业务操作的流程进行规范,对员工的岗位职责进行明确,从而借社保服务之东风,推进小微企业的规范化、长远化发展。

参考文献

[1]杨云松.完善社会保险管理体制的若干思考[J].政策瞭望,2007,(3).

[2]孙抒春.如何促进我国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体制的改革[J].民营科技,2011,(1).

第4篇

关键词:新形势;煤炭企业;社会保险;管理体制

社会保险在当今社会的发展下逐步成了社会问题,何为社会保险呢?社会保险是一种通过政府机关进行安排落实,并需要劳资双方共同缴纳的一种可以保障职工在生育、失业、医疗、退休等阶段能够得到的生活保障产品。社会保险是具有实际效用的,可以为员工提供支持和后盾,让员工减少风险。然而,煤炭是不可再生资源,所有的煤炭企业都会经历兴盛到衰败的过程,如今的煤炭企业正面临着严峻的问题,很多煤炭产业的社会保险管理还停留在传统模式下,呈现出的状态是委托封闭的样子。这样的管理模式存在极大的弊端,一旦企业有下滑的迹象就会走向低迷。诸多的风险因素就会层出不穷的出现,比如养老风险、失业风险、健康风险、医疗风险、工伤风险等等一系列的风险,“老有所依、失有所保、病有所医、伤有所疗”也将成为煤炭企业全体职工的共同心愿和美好期望。

一、当前煤炭企业社会保险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保险管理体制尚未理顺行政管理政出多门,导致社会保障项目之间协调困难、利益冲突、社会矛盾不能及时化解。例如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多年来养老保险制度的不同,造成离退休人员待遇差别过大。特别是煤炭企业职工工作条件恶劣,同样工龄,却因退休前身份不同导致退休待遇差别大,严重打击了煤炭企业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增强了离退休人员的不满和抵触思想。

(二)职员社会保险意识薄弱随着社会保险改革速度的加快,不断出台了一些新的政策和规定,然而大多数煤炭企业却未将政策落到实处,究其原因,一方面是企业员工从上至下都对社会保险缺乏足够的认识。另一方面特别是领导和社会保险管理者,对社会保险政策未能吃透吃准,总是遇到问题才会深究。甚至对待单位参保这件事上,很多企业秉承的是能少缴点费就尽可能的少,能拖就拖;很多的职员还保留着传统思想中的“养儿防老”甚至是认为现阶段自己身体还很强健,医疗保险对于自身没什么用处。

(三)落后的管理手段、无法及时的传递信息,严重影响煤炭企业社会保险管理工作效率例如大部分煤炭企业的社会保险状态处于封闭、半封闭运行,和全国社会保险信息服务平台严重脱节。滞后的矿区内部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使得职工社保待遇以及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存在诸多问题。

(四)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漏洞企业与职工劳动关系的不规范、社会保险管理工作不严谨以及政策落实不到位、宣传力度不足,产生诸多社会保险争议,严重影响矿区和谐稳定。

(五)存在严重的保险基金拖欠事件,难以保障职工社保待遇在煤炭企业生产困难时期,运营的不稳定性、企业亏损严重会导致企业社会保险费的拖欠问题,引起社会保险收支不能平衡,给职工利益造成损害。

(六)不断出现社保待遇冒领的现象自从养老金社会发放以后,因为滞后的制度建设和落后的信息化建设,一些退休人员或是居住在外地的人员已经去世却依然领取养老金和报销医疗费,给社会保险基金带来巨大的损失,引起不良的社会影响。虽然国家安排地方和行业每年进行待遇领取认证工作,以此杜绝冒领现象的发生,但成效不够明显,并未从根本上得以解决。

二、参考国内外管理机制得出的启示

当前国外的社会保险管理体制主要是采用集中管理、分散管理,以及集中管理和分散管理相结合三种常见的管理形式,这三种管理模式都存在各自的特点、各有利弊。集中管理是将各个险种进行统一集中管理,能够解决社会保险常见问题;分散管理是将各个险种细分进行管理,充分发挥了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和管理优势;集中和分散相结合,是根据不同险种的具体特征进行集中管理,又对各险种的特殊内容进行有效区分分散管理,大大提高了管理效率,这是目前最先进有效的管理模式,得到了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认同推广。以上三种管理模式,对我国煤炭企业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具有一定借鉴意义。而煤炭企业社会保险工作是属于各种险种中最为繁杂琐碎的一种,在这其中牵扯出的职工不计其数,覆盖的范围非常广,只有审时度势,努力建立一套适合自己的社会保险管理模式,才能适应发展的需要。

三、新形势下如何创新发展煤矿企业社会保险管理工作

(一)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险管理体制结合煤炭企业自身状况,建立一套适合自己的社会保险管理体制,加强立法,充分发挥政府对煤炭企业社会保险管理和监督的职能作用,努力做到机制健全、法制管束、监督有力。并吸取参考国外的先进经验,加强集中管理和分散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是解决煤炭行业因险种复杂,覆盖范围广,问题多的最合理最有效的举措。

(二)建立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加快养老保险改革步伐,使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相统一,同时,优化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补助政策,通过增资等多种渠道缩小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待遇差别,努力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减少贫富差距,化解社会矛盾。

(三)创新社保工作思路,推进社保事业健康发展。煤炭企业社会保险管理体制是需要围绕着“保障民生”这一方针开展的,旨在构建和谐的企业发展环境,以保障职工生活的稳定性。就如何开展煤炭企业社会保险工作呢?主要从以下几点:1.开阔工作思路以及工作人员整体业务水平的提升,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初衷落到实处。2.对自己的工作理念和工作思路要做到创新和发展,学会运用新的技术或是管理方法去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将管理服务效率和工作水平有所提高。3.干部队伍的建设步伐需要加快,思想要端正,培育社保文化,弘扬社保精神。

(四)建立完善的社保信息平台,让科学化管理水平得以提高在计算机技术和信息化技术不断蓬勃发展的今天,很多计算机技术已经开始运用到社保工作中了,并且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社会保障厅对煤炭企业提出新的要求,要求做到紧跟着时展的步伐,对设备部门进行优化完善。

第5篇

关键词:煤炭企业 社会保险 管理体制

社会保险是政府建立且安排其落实,利用劳资双方共同缴费的方式来开展,为职工提供保障,使他们在生育、失业、医疗、退休的时候能够得到生活保障,其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为职工提供支持,为他们分担风险,同时还属于社会进步的其中一个关键标志。长期以来,因受到历史原因的影响,煤企的失业、生育、养老险等多数公司仍然停留在受当地政府委托封闭运行的状态。这种模式在煤炭行情好时可以顺利发挥作用,然而,现在煤炭行情下滑,一些公司不能缴费,使他们陷入欠费停保的局面,伴随时间的推移,这种问题越来越严重,对整个社会造成很大的负面作用,已经发展成现阶段整个煤炭行业的一个普遍问题。所以,本文探讨了新形势下煤企社会保险管理体制的创新。

一、国外社会保险管理体制对煤企社会保险体制的启示

分析国外社保管理体制,能够为我国煤企社会保险体制提供一定的启示,不难看出,其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不同的模式,依次是集中、分散、以及两者结合。其中,对于前者来说,其主要是将养老保险和别的险种至于相同的管理体系中,并且组建起一个统一的社保管理组织,利用该组织机构来开展管理工作,从而实现统一运营的目的。该模式具有统一的个人社保账户以及统一的管理组织,最终使管理水平明显改善。利用集中的管理,能够妥善处理一系列的社保问题。

对于分散管理模式来说,即根据各种社保险种加以细分,最终构建起每个险种的管理机构,每一机构制定相应的执行机制,构建起社保执行部门,每一部门相互独立,彼此间的资金无法互通,因此,该模式体现出非常浓厚的分散化特点,并且体现出多部门的特征。德国在实践中充分发挥出这种模式的作用,成效显著,该国已构建起医疗、养老、失业、工伤事故保险为核心的体系,利用分散管理社保机构,能够推动每一机构逐渐优化工作,从而可以使每一机构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为改善社保管理水平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对于后者来说,其基本上按照每一险种的具体特征,统一各种保险的共同特点实施集中管理,然后针对彼此间存在的区别实施分散管理,对许多具有明显特性的项目实行单列,以尽可能地体现出它们的特征,该种模式已经为国外许多国家推行,也取得非常不错的成效。因此,煤企社会保险管理体制改革当中必须按照自己的具体状况,科学合理的学习国外的经验,不断创新体制,构建起科学合理的体制,最终能够不断优化管理体制。

二、国外管理体制对煤企社保管理体制创新的启示

历经一百多年的风雨历程,国外构建起较为全面的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体制,在实践中取得不错的成效。无论是从社会保险管理体制的层面进行分析,或者从设备体制的层面进行分析,均具有各自的特点,为我国煤企创新社会保险体制提供了良好的参考依据。

国外非常突出的特征之一是政府部门的主动干预,全球一些国家和地区均构建起相应的设备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监管社保工作,该模式属于工业化与社保事业日益前进的结果。在工业化以前,西方同样开展了社保方面的工作,然而,通过政府出面负责推行的相对较少,政府硬性干预就更少了。伴随工业化的不断推进,政府逐渐开始重视社保工作,该模式非常值得我国煤企的借鉴与学习。我们知道,煤企之中具有大量的职工,社会保险问题非常繁琐,必须建立相应的部门来统一监管该项工作,从而充分确保煤企社会保险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国外在实践中注重采用集中管理模式,然而,根据各种险种设立相应的管理结构,通过集中和分散有机结合的方式来进行运作,促进了社保事业的突破性进展,对确保社会稳定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通过分析不难得知,各个国家和地区尽管非常注重进行集中管理,然而,对具体保险模式上也选择分散管理方法,究其根源,各种保险的特点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所以,必须按照各种保险的具体状况选择相应的措施,唯有如此,才可以不断提高社保的科学化管理水平。国外完全是政府直接管理,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存在一定比例的国家和地区采用政府与别的组织进行结合来开展社保管理工作。煤企社会保险管理属于各项险种之中最为繁琐的一种,牵扯到大量的职工,同时覆盖范围非常广泛,所以,实际工作当中能够选择分散和集中有机结合的方式来进行,最终能够促进煤企不断创新管理体制,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三、煤企创新社会保险管理体制的对策

国内煤企社会保险体制是在经济体制改革当中构建起来的,所以,现阶段其业务基本上以部门管理模式来进行。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起我国社保事业逐渐获得发展,先后在每一个大型事业单位推行,煤企社保体制恰恰形成于该过程之中,然煤企社会保险模式却并未实现完全的统一,机关职工与合同制职工两者具有很大的差异,并未实行统一的标准,由于经济社会的不断进步,必须从管理体制的层面入手来妥善处理该问题,推动煤企社会保险体制创新,使其公平性不断提高,这对于煤企的长期健康发展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

煤企在创新当中必须首先明确自身的目标,这样才可以构建起良好的制度框架,其社会保险管理模式才可以不断朝着市场化、规范化的方向前进,作为传统的资源大国,我国具有许多煤企,煤企社会保险管理体制建设当中应当积极吸收其他国家好的做法,另外,也应当充分考虑自身的国情。通过分析别的国家和地区的好的做法与经验我们得知,比较科学合理的社会保险体制必须注重下列几点:首先,必须构建起统一的主管机构;其次,必须将办理部门与管理部门两者进行分离,使其能够在社会的广泛监督之下开展工作,现实之中可以根据相关制度指导开展工作,可以开展切实有效的监管;再次,从社保基金的管理与使用的层面开展工作,能够切实确保煤企社会保险的安全性,可以构建起一个科学合理合理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基金可以运行于一个较为安全的环境之中,从而促进我国煤企不断创新管理体制;最后,构建相对全面的社会保险法律体系,从法律的层面来为该项工作有序推进奠定基础,最终可以保证机构设置、基金使用、征收、运作与监管的严肃性。

从企业社会保险管理体制的层面进行分析,现阶段,煤企的社会保险管理体制仍然具有一系列的不足之处,和制定的目标仍然存在不小的差距。当前,我国已经发展进入到转型阶段,而社会保险体制建设进度非常缓慢,同时,法律建设严重落后,所以,在今后需要不断进行改进。我国仍然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转轨正在进行,鉴于此,煤企必须构建起一个统一机构管理模式,而最终的目标是达到法治完备、政事分开、机制健全、监督有力,使其管理体制可以和国际接轨。合理完善的社会保险体制对煤企发挥着非常关键的作用,尤其是在当今全球高度重视能源问题的大背景之下,煤企在经济社会之中的功能愈发凸显,唯有构建起一个科学合理、有效的社会保险管理体制,才能确保煤企获得健康持续发展,才能确保其在经济社会之中的地位。

综上所述,煤炭企业要想实现自身的健康持续发展,必须首先构建起一个完善的社会保险管理机制,同时不断进行创新,这样才能够适应新时期的新要求,充分确保广大职工的权益,才能全面激发他们的积极性与主观能动性,为企业发展贡献更大的力量。

参考文献

[1]王新芳.如何完善煤炭社会保险管理体制[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15(7):26-27

[2]韩风贤.试论国有煤炭企业的养老保险制度发展[J].现代经济信息,2015(17):99

第6篇

要想增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工作水平,提高服务质量,加强人力资源管理,激发工作人员积极性是十分必要的。但目前管理服务体系中人力资源存在一些不足,制约管理服务工作水平提高。文章将分析管理服务体系中的人力资源制约因素,探讨其成因,并提出改进和完善措施,希望能够为实际工作提供指导。

1 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体系人力资源的制约因素

1.1 人员数量不足。调查显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人员存在超负荷现象,实有工作人员与参保人员之比在1:5000以上,有的地方甚至达到1:9000,保险机构经办人员数量严重偏少,但业务量出现迅速增加的趋势。导致工作人员超负荷工作,很多工作人员要加班加点甚至带病工作,大大降低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1.2 人员综合素质偏低。工作人员的文化程度偏低,专业技能不足,高中及以下学历的工作人员较多,约占20%,拥有本科学历的人员不多,约占30%,拥有初级技术职称的约占15%。一些工作人员专业技能不足,整个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体系中,工作人员的文化程度和技术职称与实际工作需要还存在一定差距,对提升工作效率带来不利影响。

1.3 管理工作不到位。管理制度不健全,资金投入不足,奖惩激励机制不完善,关于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目前还没有建立健全完善的工作体系和管理制度,对员工的培训不足,影响工作人员综合技能提升,制约工作水平提高。

2 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体系人力资源制约因素的成因

2.1 思想认识不足。社会保险管理过程中,将工作重心放在其他工作方面,对人力资源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社保机构的人力、财力、物力投入不足,导致社保机构办公条件差,管理服务手段落后,职工待遇难以提高,制约社保机构工作效率提升。

2.2 工作量不断增加。随着加入社保人员数量的增多,关于社会保险管理的工作量不断增加,给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带来较大挑战。而一些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偏低,不能很好应对实际工作需要,难以有效提高社会保险管理服务质量。

2.3 其他方面成因。例如,管理机构的增员机制不完善,社会保险费地税征收模式不健全,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存在不足,奖惩激励机制不完善,对提高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工作水平带来不利影响。

3 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体系人力资源的应对措施

3.1 实行混合编制并推动人事制度改革。社保机构具有准政府机构和准金融机构的混合性质,对其中的工作人员可以采用混合编制方式,也就是在公务员编制外,增加事业单位编制,双制并存。对非公务员人员,要完善技术职称评审,做好对他们的聘用工作,以吸引和留住高素质工作人员。优先录用具有社保保险管理服务技能的工作人员,吸收专业技术扎实,工作技能较高的工作人员,让他们为社保机构做出更大贡献。可以给予社保机构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适当的灵活性,给予一定自主分配权,并加强对这笔资金的审核和监督管理,确保各项资金落实到位。

3.2 建立合理的动态增员机制。根据社保机构的业务量和管理工作量的增长情况,及时增加相应的人员编制,为解决人力资源问题提供制度保障。可以成立专门的工作组,测算社保工作岗位所需工作人员,计算各工作岗位所需人员数量,实现科学定岗、定量和定员,确保社保机构基本的编制人员数量。及时统计新增参加社保工作人员数量,并合理增加工作人员,更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3.3 改进社会保险费地税征收模式。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履行好征收职能,并加强征收管理,征管工作完成之后,重新核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人员编制。可以将税务部门征收的社会保险基金划转给社保部门,相关奖励政策和激励制度不变,并将这部门款项用于人力资源建设,从而激发工作人员热情,促进工作水平提高。

3.4 建立统一的法人制度。加快社保系统垂直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统一的法人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优化人力、物力、财力的配置,并对内部机构设置做出适当调整,更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另外还要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统一管理、征缴、操作,规范各项工作流程,促进工作水平提高。

3.5 重视网络及先进管理平台应用。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加快统一、集中、先进的管理平台建设,重视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的应用,建立完善的业务操作平台和管理决策平台,为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促进社保机构工作效率提升创造有利条件。同时,采用这种方式还能更好应对社保保险业务量迅速增加、经办机构人员不足、工作效率低下等制约因素,有利于提高社保机构各项工作的执行能力、监督水平、管理水平。要认识当前社保工作的形势和实际需要,明确建设管理平台的紧迫性,从而规范各项业务操作,更好应对实际工作需要,推动社保机构工作效率提高。

3.6 健全绩效评价和奖惩激励机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建立完善的奖惩激励机制,健全绩效评估,加大各项制度执行力度,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从而激发工作人员热情,调动他们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专业化工作队伍,提高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促进社会保险管理服务质量提升。

第7篇

1999年,国务院出台《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社保费可以由税务机关征收,也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征收。这样,就出现了两个征费主体的选择问题。

近年来,随着社会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不断有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者提出开征社会保障税或实行社会保险“费改税”以及将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移交税务部门的呼声。另一方面,学术理论界对两部门征收社保费谁优谁劣也一直争论不休,实践中两部门共同征收的格局也引发了诸多矛盾和问题。

二、社会保险费征收权宜之争的焦点

主要观点如下:

(一)理论上,以郑功成、郑秉文等社会保障领域的专家为代表,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两条线”原则、社会保险“费改税”问题、征收效率和成本进行澄清和驳斥

1、社保经办机构征收不仅符合“收支两条线”原则,且更符合我国社会保险制度自身特点。赞成税务部门征收社保费的,主张建立如广东等省实行的“税务部门征收、财政部门管理、社保部门发放、审计部门审计”科学管理制约机制。郑功成认为,由税务部门征收社保费其实是对“收支两条线”原则的误解。社会保险制度中“收支两条线”的本意,不是说社会保险制度的管理及运行要由两个甚至三个部门来分割,而在于将社保费的收缴与社保待遇的支付明确分开,它与强调社保缴费与待遇相结合、相对应并不存在任何矛盾。征收强调的是义务主体必须承担法定的缴费义务,支出实现的是通过依法支付劳动者社会保险待遇来确保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权益,“收支两条线”的真正目的是明晰社会保险中责任主体的权利与义务,而不应当被机械地理解成分割社会保险制度的统一性与完整性。由社保系统中的不同机构分别承担征缴与待遇发放的职责,不仅同样符合“收支两条线”原则,而且更能够发挥及时保持信息沟通,确保缴费与待遇的密切对应关系。他认为,税务部门不仅应该退出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政府财政也应该与社会保险基金保持距离,以尽可能地让社会保险制度自成系统,自我发展。

2、社会保险“费改税”不是当今世界潮流,也是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发展方向。社会保险“费改税”的呼声由来已久。其主要依据有:一是有利于增强筹资的强制性,强化征收力度,为社会保障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二是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使用同一征税率,为劳动力在全国范围内流动提供物质保障;三是有利于与国际接轨,因为社会保障税是世界发达国家通行的做法。但以郑功成、郑秉文等为代表的反对者认为,从国际惯例和实践经验来看,凡是在选择社会保险制度并引入个人账户的国家,都是由社保经办机构来筹集社保基金的,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正是这种与劳动者缴费密切关联的部分积累制模式。个人账户是私有属性,它强调权力和义务的对等性,应采用有偿、对称的收费方式筹资,而不宜采取纳税方式。郑秉文等学者在深入研究当前世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趋势基础上认为,从最近十几年来全世界主流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来看,世界性的改革潮流不是费改税,而是税改费。

3、认为税务部门征收社保费可以加强征缴力度,提高征收效率是有违法治精神的错误认识。赞成税务部门征收的认为,税务部门权威性较高,工作网络较密,因而其征缴力度较强,能够提高征收效率,为社会保障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很明显,这是有违法治精神的。社保征费力度与效率的关键,在于社保制度的合理性、吸引力及法律规范的权威性,而不应该成为税务部门独具的权威。如果税务征收一定比社保经办机构征收力度强、效率高,那么恰恰说明我们法治管理有问题,说明我们的制度设计与建设还不完善,这正是我们政府机构改革应该努力克服和消除的。

4、税务部门征收社会保险费未必能节约成本。从整体成本来看,由社保、税务等部门分割管理的格局不符合“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增加了税务与社保部门之间需要紧密协调的工作环节,在处理对账、记录个人账户、衔接待遇、关系转移等方面难以协调,增加了整个社会保险事务的管理成本,同时也不利于服务参保单位和职工,不利于我国政府职能转变。其次,从社保制度的长期建设成本来看,多部门共管的结果很可能因责任不清、主体不明、界限混淆而导致忽略对社保制度长期建设的综合考量。再次,从实际来看,税务部门不可能像一些研究人员提出的那样,仅充分利用现成体系和人力、物力资源,就可以完成当前社保经办机构的征收工作量。

(二)实践中,税务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的征收的实际,也证伪了税务征收的赞成者们提出的体现效益原则和节约成本之说

实践中,实行地税部门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地区,出现了诸多难以解决和调和的矛盾:一是容易出现“重税轻费、先税后费”以及税务部门容易出现只看重任务,不严肃制定征缴计划的情况,有些地方税务部门的征缴率反而下降。二是与统账结合的制度模式不相适应,割裂了社保经办事务的统一性。尤其是无法有效解决个人账户衔接管理问题,在记录个人账户时,个人缴费和单位划入部分难以及时匹配,给个人账户管理、退休待遇计发及社保关系转移等后续工作带来隐患。三是工作成本较高。实际工作成本远高于社保经办机构。四是增大了部门之间协调管理成本。地税部门征收流程涉及社保定额、地税征收、企业向银行缴纳、国库结转等环节,存在多部门之间数据不一致问题。五是难以承受大量非公经济从业人员尤其是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巨大压力。这部分人就业形势灵活多样,难以实现税务部门征收,在实行税务征收的地区,基本上还是由社保经办机构征收,如辽宁、江苏、浙江、重庆等省份。正因为这些问题,有些地方出现了征费主体选择的两次反复,如贵阳、长沙两市原先试行过税务征收的都改由社保经办征收。

三、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权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