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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在您撰写科研经费专项审计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一、科研院所课题经费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科研院所在财务管理、项目管理、课题参与人员认知上存在诸多积弊,由于多渠道的经费争取,财务核算要求特殊,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科研院所适用财政部《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一套相应的会计软件系统,无法对应不同部委的经费管理条例和满足不同经费核算要求。财务人员在实际操作面上难以兼顾因科目不同,而使课题项目支出内容归集与各类政策相统一;核算体制也难以彰显特殊资金管理的需求,这些矛盾成为专项审计中的难点和疑点。即一套系统难以对应不同部委的经费核算要求。
(2)多渠道争取经费,和经费专款专用政策,使每个课题组手里同时拥有几个课题号。如果管理不善,同时几个章子混用,结题时,实际发生和预算细目对不上,为应对专项审计,引起财务大量的调账工作。科研院所难以在审计时对调帐现象做出合理解释,而审计组抽查取证时发现财务监管不力,课题经费支出未按合同或计划任务书规定执行。
(3)科研项目人员费按国家政策规定能列支比例远小于实际发生数,甚至人员经费在各部委经费管理办法和地方政策规定比例不同,会计核算难以操作。科研院所大部分属于差额补助型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工资无法全部保障其在地方基本生活。而国家各部委经费管理办法规定对没有工资性收入的参与人员、临时聘用人员计列劳务费,但不得列支工资费。然地方政策又允许按一定比例给予工资性支出。各方政策不统一,导致同一单位在项目人员费会计核算中难以一致。
二、改进科研经费管理的对策
(1)转变思维,制定与国家各部委政策相衔接的单位内部政策。科研院所实际情况有例行就会有例外。把国家政策和单位实情有机结合。才能真正反映科研单位经费核算的实际内容和使用情况。笔者认为可以根据国家大政策来制定一些和单位实际相对应的内部条例,以此弥补国家政策对单位特殊情况顾不周全的矛盾和完善财务制度建设。
如:某部委项目计价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科研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使用费,按科研用设备仪器原值的5%和科研用房屋建筑物原值的2%之和计算,然后再对某项目按工时比例分摊。即:某项目应分摊使用费=某项目年均计划工时,年计划总工时×[∑(科研用设备仪器原值×5%+科研用房屋建筑物原值2%)]×研制年限
上述计算公式可见,科研单位某项目固定资产使用费是和项目工时比例有关。然这个公式套用全国所有单位是否合适呢?这个就值得商榷。笔者认为:该公式比较适用于生产性企业,但对于科研院所来说,这个公式所描述的内容是无法实际反映单位固定资产使用情况。
[例]某审计组对单位x课题组A课题进行审计,在项目应分摊多少科研房屋使用费和单位发生分歧。按惯例,科研房屋使用费的收取是按科研房屋的折旧和维护等费用计算出建筑物年度损耗,除以建筑物使用面积,核定该建筑单位面积年度应收取多少费用,再根据不同课题组占该建筑多少使用面积,计算出单位当年应收取各课题多少房屋使用费。
A课题在4号楼5楼占3个房间,使用面积175平方米,单位对4号楼每平方米收取180元/年的房屋使用费,那么A课题当年固定资产使用费一房屋占用费是31500元。而A课题是3年期项目,课题成本中反映出科研房屋使用费为94500元。审计对该笔成本支出不做认可,认为单位没有按照该部委颁布的规定方法计算,即按工时比例分摊。另外如何证明175平方米的科研用房在3年里对x课题组就只有A课题一个项目在使用呢?课题组有挤占经费之嫌。
焦点:审计方:3年的房屋使用费不能由A课题一个承担。x课题方:4号楼5楼的3个房间是A课题项目参与人员主要工作场所,围绕项目购置的关键设备均放置在那里,x课题担国家其他任务,工作场所另有他处。这种情况审计很难审定94500元有多少能列支进A课题成本,而单位方也很难说采购的关键设备难道也就A课题一个项目在使用。此外,对科研用房一定按政策以计划工时/年计划总工时这样的切分比例计算,在科研院所实际运作中找不到依据和立足点。
科研院所和生产性企业有着本质的区别,科研场所的分散性以及某些科研要求的特殊性,不能用简单的工时去套用计算科研房屋使用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实情和政策不一致或有矛盾时,行之有效的方法就是根据单位实际,制定与国家各部委政策衔接的单位内部政策。科研用房屋建筑物如何计算固定资产使用费。可以在内部政策中明确:按某项目年到款经费占该课题组当年全部到款经费的比例乘以科研用房屋建筑物原值的2%计价,并按研制年限分年度计算。这样计算依据是客观可信,贴合实际。通过在国家大政策背景下制定适合单位实际的内部政策,完善国家政策的不足,而使审计结果真正做到重事实,有依据。
(2)有效搭建课题组和管理部门之间的秘书桥,转变专项经费管理模式。专项经费管理工作还源自于课题组自身对项目经费的管理和把握上。无人专管,使得同一课题几个课题图章混用。科研人员只关注结果,研究成果得到评审通过就结题交账。而对专项审计来说,关注的是过程和结果,课题支出内容在几个课题号里互串,和预算细目无法――对应。这个是科研人员长期来经费使用观念上的问题和积弊。针对这样的情况,首先要转变科研人员的思路,通过多次审计,单位内部财务部门和外来审计组都加强对基层课题组政策宣传力度。此外,要建立有效手段,搭建管理部门和课题组之间的秘书桥,建立核算员制度,在每个课题组建简易台账,来控制项目经费支出。课题项目在基层建立报账控制,杜绝调账现象的大批量发生。
通过课题核算员制度,把专项经费管理模式转变成:事前谋定事中控制后弥补的格局。事前谋定指项目预算的编制;事中调控指到位经费的合理使用,也就是如何按预算合理安排支出,并分配到不同的项目(课题号内)报账,完成年度(中期)决算;事后弥补指结题审计前,对照项目预算,计划任务书和国家相关经费管理办法自查,弥补漏洞,规避审计风险。同时在审计结束后,针对存在的问题,和管理部门一同研讨解决方法。
(3)以当前软件为母本,重新设计接口,通过软件功能直接对接各部委经费政策。以科研节点或时间顺序按需把原系统中课题收入支出数据,按不同核算要求直接对接进各部委需填报的决算报表中。机器自动结转,减少很多人工工作量,同时也避免因个人主观原因造成对政策理解不同。就专项审计而言,这更能反映单位整体财务管理理念和思路,为审计组判断分析审计事项,提高审计取证的效率,更快更公正出具审计报告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4)项目人员费必要时通过人工计算,达到合理分配的效果。工资性支出在各部委和地方性政策中所规定各不相同,其人员工资如何切分并列支呢?如果这部分支出通过软件功能直接分配进课题,也是不合理的结果。针对上述情况,财务就应做相应的计算。
第一步,根据项目计划任务书中参与课题的人员名单和级别,列出相应的人员表格。同时,根据项目参与人员的实际工资发放额测算人员费预算数和实际发放数之间的差额。
第二步,人员费实际发放数应扣除国家事业费中拨付给该项目组占事业编制并参与项目人员的基本工资后,根据该课题所有项目经费到款比例,分别计算出每个项目应分摊多少扣减事业费后的人员经费。
第三步,综合比照项目任务书和国家经费管理条例规定,对每个项目的人员工资应分摊列支多少进行账务处理。如地方性经费可按比例直接列人员费;国家各部委的经费对事业单位不能列支人员费的项目,人员费应由下拨的事业费承担,再有不足部分,通过课题横向收入(如和企业合作后的税后利润等)抵补。
目前普遍存在的情况是,严格按照规定使用结余资金的情况比较少,结余资金要么直接用于奖励或变相奖励项目成员,要么用于发放单位工资福利等。
2科研经费审计面临的困难
2.1科研经费的范围大增加专项审计造成难度目前科研经费存在投入结构不合理的情况,经费投入的来源和名目多,资金较为分散,这些都给科研经费的监督检查带来了困难。由于资金项目多,政府机关对科研经费的全面检查存在困难,造成了大额资金项目单位配套多、资金混杂在一块不容易审计,小额资金过于分散、资金量小不值得审计的尴尬局面。
2.2科研经费的年度长造成不易于与其他审计相结合由于一个科研项目从立项到结题往往跨越多个会计年度,不易与其他审计项目的结合。年度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审计一般只涉及一个年度,而要同时开展科研经费审计,就必然要向之前年度延伸,这必然会分散正常审计的人员和时间,造成本末倒置;经济责任审计虽然年度跨度较大,但要审计一个在这期间结题并且主要支出也在期间的项目,也是较为困难的。
2.3科研经费管理的法规制度缺乏造成审计定性困难目前对于科研经费使用的规章制度还较为缺乏,国家科技部出台过很多对某一专项科研经费的管理使用办法,或是出台其机关内部的科研经费使用办法,但缺乏全国性的科研经费管理使用办法。全国各省也很少出台针对本省的科研经费使用办法。目前在对科研经费审计的定性法规仅限《会计法》、《预算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等几部通用的法律法规,并没用针对性较强的规章制度,从而造成审计定性困难。
3开展科研经费审计的几点建议
3.1尽快建立健全科研经费管理的规章制度制度是一种规范,是一种保障。要尽快完善能涵盖所有科研经费使用的专门性规章制度,避免现在仅有各个单位内部制度约束科研经费使用的现场,使科研经费使用者有章可循,监督检查者有法可依。
3.2结合审计力量,开展一定范围内的专项审计要全面查清科研经费审计存在的问题,监督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就必须进行一定覆盖面的审计。但是,由于审计的时间和人员限制,如果对全部的科研经费进行审计,往往时间和精力都不够,结果对资金审不透、查不深。在现有的审计力量情况下,应采取逐步审计的方式,即某一年只对某一类资金进行审计,每次审计都要体现审计的作用。
3.3利用计算机和信息化手段,提高审计的效率信息化已经融入到经济生活的各个角落,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也较为普遍地融入了信息化手段。如果对科研经费的监督和检查还仅仅局限于手工方式,则大大限制了对科研经费的审计效率。在科研经费审计中用充分开展信息化审计,利用联网等方式,实时监督科研经费的审计情况,提高审计的效率和时效性。
(一)科研经费来源的审计高等学校所承担的科研项目,按其项目来源不同,可分为纵向科研项目、横向科研项目、校内科研项目三大类。纵向科研项目是指国家和有关部委、省政府和厅局、地市等有关部门以文件形式下达的各类科研项目。横向科研项目是指受地方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委托,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而开展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且有研究经费汇入高校的科研项目。校内科研项目是指由学校发文立项或使用其它纵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而开展的列入学校科研计划的研究项目。从审计的角度看,不同来源的科研经费其使用的要求是不同的。纵向科研经费主要来源于财政资金,其使用要求必须符合相关制度规定,防止出现科研经费有寻租现象。横向科研经费大多来源于企业资金,只要项目符合企业要求,经费的使用相对较为灵活。
(二)科研经费管理状况的审计主要是针对科研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合理,手续是否严密、科学,是否做到了互相制约牵制等。具体应该包括:科研经费使用是否依据科研活动的实际需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开支标准;项目管理费、人员经费、业务费等是否按照全额成本核算制度以及相关管理办法、合同的要求进行确定,其支出比例是否合适;用科研经费购置固定资产时是否依据实际需要,相关资产是否安全完整,其利用效率和使用效果如何;是否存在因盲目购置而导致固定资产闲置或利用效率偏低、使用效果较差等变相损失浪费科研经费的情况等。
(三)科研经费结余情况的审计主要审计科研项目结题后经费是否结账,科研项目的支出是否与经费概算相一致等。科研经费的使用是否符合制度规定,预算总额是否合理,是否造成过多闲置资金。对于科研经费的结余情况进行审计,这样既可以督促科研人员在进行经费概算时要严格谨慎,又可以避免结题不结账、科研经费长期闲置沉淀、效益丧失的现象。此外,高校科研经费的审计内容还应该包括科研经费投入后的成果回报情况,如科研成果推广应用、转化转让情况;科研论文的发表数量及级别,尤其是被SCI、ISTP、EI、SSCI、A&HCI收录论文和国内核心期刊的数量及所占的比例;科研成果的获奖情况等内容。
二、高校科研经费审计的程序及方法
(一)科研经费的审计程序高校科研经费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准备环节、计划环节、实施环节和报告环节四个阶段。在实际工作中,一般是由学校的科研管理部门根据科研项目的实际要求出具审计委托书,学校审计处选派人员组成审计组,编制审计工作方案;科研管理部门向被审计的课题组发送审计通知书,并要求课题组提交所有与课题相关的材料,包括课题合同书、课题进展情况记录、课题的研究报告等书面材料,财务处提交课题经费使用的购置资产清单、相关账簿、会计凭证以及需要填报的财务报表等作为审计依据;审计组根据所提交的相关材料实施审计,填写审计工作底稿,通过整理、归纳、汇总、分析审计依据,出具审计检查报告报送学校的科研管理部门;科研管理部门针对检查报告中发现的问题。按照相关制度规定,下达监督检查意见书。被审计课题组应在监督检查意见书的规定时限内整改执行完毕,并将执行结果书面报告科研管理部门。对监督检查意见书中认定问题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审核确认。
(二)科研经费的审计方法高校科研经费审计主要采用的方法:(1)专项审计法。学校的科研管理部门或其委托的单位,将科研经费作为专项资金来审计,不定期的对科研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以及财务收支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进行专项检查和评价。高校科研经费使用的管理都是统一归属财务处负责核算。纵向科研资金属于财政性资金,其使用更多地受财经法规的制约。横向科研项目是与企事业单位协议进行的,需要较多地遵循委托方的意愿,经费使用的灵活性较大,对其控制不像纵向科研那样严格。但横向科研资金在高校科研资金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问题也越来越多,因此专项审计法对横向课题来说,能够提高经费管理的规范性,特别适合于对科研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审计。(2)事后审计法。由于高校科研经费审计的特殊性,因此在审计整个科研项目时。不宜采取突击审计的方式,而应该在实施审计工作前,给被审计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下达审计通知书。如果审计科研成果的成效,只能在科研项目结束一段时间后才能够得以较为全面的反映。因此,对科研项目进行全面审计应该采取事后审计的方法。(3)绩效审计法。主要是针对科研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进行综合性的考核和评价,并提出改进建议的审计方法。具体的组织实施可按照财政部《中央级教科文部门项目绩效考评管理办法》(财教2005149号1和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对科研项目绩效的考核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以及项目的实施过程及其完成结果进行综合性考核与评价。此外,在科研经费的审计过程中还应当综合利用财务报告、巡视检查、财务验收、受理举报等多种方法。
三、高校科研经费审计中的问题
(一)认识上的误区目前我国高校对科研项目大多实施课题制管理,课题负责人主管科研经费的整体使用情况。多数人认为科研经费是自己争取来的,课题负责人花的是自己的钱,自己拥有对课题经费的绝对使用权利,甚至学校的一些领导也给予认同,从而导致了从课题经费中提成用于人员奖励,购买私人资产等违规现象,不按预算开支,不合理、私有化的开支时有发生,科研项目的研究任务很难完成。项目负责人对项目预算的法律意识淡薄,无形中给科研经费的审计工作造成很大障碍。
(二)科研管理制度存在缺陷大多高校都是南学校的科研管理部门出台科研项目管理方法。科研管理部门仅仅负责科研项目的申请,课题立项后,对课题的进展情况、经费是否到账、经费的使用是否合理、课题是否按时结题等并不关心,与课题的后续工作存在严重的脱节问题。而财务人员对科研项目的来源、类型不熟悉,导致科研经费开支的合理性很难判断。对于科研项目开支的某些物品,要达到一定的金额才要求附清单,而低于这个限度的则不用列示实物清单,从而使得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不能确认是否属于项目开支范围。财务部门缺乏与科研部门以及项目负责人沟通的平台和信息共享,是在不熟悉科研项目运作过程的情况下监管科研经费的使用,与科研人员的摩擦经常发生。
(三)高校内部的重视程度不够虽然各高校目前都拥有独立的审计部门,但与外部审计相比,还存在着审计人员少、不够专业、独立性较差等问题,从而使得科研经费审计的独立性很难保证,作用也很难发挥,这主要是由于高校对科研创收和排名方面的考虑,从而引起对科研经费审计重要性的认识不足造成的。
(四)科研经费的审计工作缺乏依据虽然国家已经加强r对科研项目的管理工作,科技部于2007年8月1日首个专门规范科技经费监督管理工作的制度规定――《国家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科技部(或委托相关单位)对科研经费
进行专项审计,很多高校也制定了自己的科研管理办法,但在实践中仍然存在审计制度不够完善。操作性不强等问题。如在编制经费概算时,普遍都是由项目负责人自己编制,学校的有关部门并不进行审核,造成经费来源不真实,经费概算不合理等一系列问题,审计依据很难把握。财务、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共同参与管理与监督的机制尚未形成,容易造成违法、违纪等现象。
四、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对策
(一)改变观念误区,加大审计宣传力度学校的科研工作管理部门、宣传部门应加强协调配合,积极主动地做好国家和部门的有关科研经费管理等财经法规的宣传培训丁作,使学校科研人员熟悉国家、部门和学校相关的科研经费管理使用办法,形成对科研经费管理的正确认识。适当开展关于科研经费的培训工作,从思想上改变对科研经费使用的错误认识,促使项目负责人加强自我约束能力,营造良好的科研经费审计氛围。
(二)树立科研经费成本核算意识,加强资产管理高校应该引人合理、有效的课题成本核算机制,将科研活动中直接支出的材料费,燃料费、外协测试等费用直接计人科研成本,占用学校资源所产生的、水电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实验设备折旧费、科研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等,确实无法准确区分的,要按照合理的比例进行分摊,计入科研成本,减少科研项目支出挤占高校日益紧张的事业经费,严格控制科研投入与产出经费的使用比例。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不得在科研经费中列支。同时对在科研活动中形成的无形资产,如专利技术、版权、实用新型发明等,应及时提供鉴定和认证资料,纳入学校无形资产的核算,确保学校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关键词】 审计;科研经费;问题;对策
近几年来,随着高教事业的日益发展,高校科研经费来源渠道越来越多元化、层次化,高校的科研经费管理问题也越来越复杂。笔者通过对高校科研经费进行专项审计,从审计中发现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中普遍存在着五个问题,通过探索研究,提出五个科研经费管理的对策。
一、高校科研经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一)经费观念误区:存在立项预算不实
在审计中发现,普遍存在课题预算不细化,审批不严格,科研经费预算弹性较大,从而较容易造成科研课题结题不结账的问题。如在对某高校2007年科研经费进行专项审计中发现,373个结题科研项目中,有231个科研项目未结账,约占62%,比例较大。目前,对科研经费存在着严重的错误认识,大多数人认为科研经费属于自已的钱包,从而忽略了其预算管理,项目负责人自己编制预算,学校有关部门没有审核,造成预算不真实,经费预算不详细,实际支出与预算有较大的出入。
(二)成本意识薄弱:存在成本核算不实
从审计情况看,大多数学校把属于科研经费的成本转嫁在教育事业费中列支。如原本应该计入科研经费成本的科研相关的水电费、用房租金、仪器设备折旧等都计入教育事业经费中列支。当前,高校普遍对科研经费成本核算意识薄弱,项目支出没有按照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按比例进行控制,未对科研经费进行成本核算,甚至很多学校对到账的科研经费不提管理费,全部由科研人员自己全额支配,这更加深了科研人员对科研经费属于个人的意识。
(三)管理制度缺失:存在报账支出不实
审计中发现,科研经费日常报账存在着支出不真实问题,大量的劳务费、餐费、个人或家庭的消费用品等都在科研费中列支,发票中一般未附实物清单,无法知道购买的具体实物,从而无法确认是否用于该研究项目,甚至有些科研项目经费中复印费占100%,难道科研项目纯靠复印资料就可以完成吗?这暴露了某些科研人员为了套取经费而特别开具复印费发票。由于目前尚无完善的针对科研经费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在进行财务管理、内部审计时缺乏法律依据。科研人员普遍认为,科研经费是他们自己辛辛苦苦争取来的,钱是自己的了,别人无权干涉,想怎么花就怎么花,从而使科研经费流失严重,相当一部分成了个人的灰色收入。
(四)管理环节脱勾:存在结题不结账
科研项目结题不结账是高校老大难问题。审计中发现,科研项目与财务账务多个环节存在脱节,甚至从立项申请到项目验收结题等环节没有详细的档案资料,审计中往往难以取证,致使科研经费管理也难以规范。
(五)科研效益不高:未进行项目效益评价
目前大多数高校对科研经费都没有进行效益评价,如某高校每年校内下拨科研经费800多万元,一年下来,就发表了700多篇文章和获得几个奖项,其实投资了800多万元,收益如何,有没有成效等,这些问题都未被重视,大家关心的就是一年下来,个人能拿到多少科研经费,从而科研效益很低。
二、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深化高校科研经费管理
(一)经费分权控制,重视科研项目立项调整和预算
要将审计关口前移,科研处抓立项管理,审计处抓预算管理,财务处抓经费下拨,审计部门密切配合科研部门和财务部门,严把“预算关”。对通过科研处立项审批的项目经费预算进行审计,审计其可行性和合理性,使科研经费管理既要重视立项也要重视预算,从而使科研经费预算更加科学、合理、真实。
(二)信息与沟通,加强科研项目成本意识
利用计算机信息技术,建立一个良好的信息沟通平台,审计、科研、财务部门加强交流、沟通、紧密合作,对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进行全过程监督。同时加大宣传,确保每个教职工都能正确认识科研经费,各级领导也应充分认识科研经费成本核算的重要性。从而加强科研经费的成本核算,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
(三)职责分工控制,强化科研项目内部控制制度
健全科研经费审批制度,严格进行职责分工控制,对每一个科研项目,科研处一级审核,审计处二级审计,财务处报账审核,审计部门配合财务和科研部门,严把“支出关”。严格执行科研财务报销制度,严格控制课题经费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与项目研究无关的支出坚决不予报销,国家明确禁止的消费项目严禁在科研经费中开支。从而加强科研经费的管理,尽可能地减少不合法或不合规、不合理支出的发生,从而保证经费活动健康运行。
(四)独立检查控制,确保科研项目结题的同时也结账
审计部门配合财务部门和科研部门,严把科研“结题关”,科研部门专人负责记录科研项目的经济交易和事项,审计部门专人负责对已记录的经济交易和事项进行核对或验证,以及对与该项目业务相关的内部控制程序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做好科研项目结题的同时也结账,加强项目结余管理,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
(五)建立绩效评价机制,提高科研项目的效果
建立科研项目绩效评价机制,一方面,要求科研人员结题时做好项目绩效分析报告,科研处进行绩效评价;另一方面,年终财务部门要做好年度科研经费使用情况分析表,科研处做好科研经费的绩效分析。之后,审计部门对科研经费进行绩效审计,利用一些财务标准、经济指标和一些非财务指标来综合评价,如论文的数量、论文的质量、专利情况、奖励情况以及技术创新能力等方面,全面、综合地分析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从而提高科研项目的效果。
三、总结
总之,审计部门应提前介入各个环节,提前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与科研部门和财务部门紧密合作,贯穿于科研经费管理的始终,明确科研经费经济责任,加强科研项目执行中的定期监督和检查,确保科研项目执行规范和科研经费有效运行,从而提高科研资金使用效益。
【参考文献】
[1]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中国内部审计规范[M].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5.
《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印发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积极评价,《意见》要求的有效落实需要政府、社会和科研承担单位的共同努力。近年来,随着高校获得各类科研经费投入的持续快速增长,其投入使用过程中的经费浪费和流失等违规违法问题也不断显现,影响着科研经费使用效益的提高和高校教学科研事业的健康发展。本文结合2014年国发11号文件要求,在深入分析高校经费投入使用管理问题及其根本原因基础上,着重从监管主体、监管方式、监管基础和监管内容四方面,就高校建立健全科研经费内部监管体系提出对策建议。
一、我国高校科研经费内部监管面临的形势
(一)高校科研经费投入使用现状
高校科研经费投入方面,总体上存在着结构失衡问题。首先,基础性科研经费投入比例偏低,基础性研究经费和应用性研究经费结构不合理,存在重“横向”轻“纵向”现象。其次,个体经费配置相对集中态势比较严重,易造成科研经费滥用和流失。我国竞争性科研经费支持政策导致“学术大腕”易于争取经费,以及多部门分散支持科研工作造成“多头申报”科研经费,因此容易导致比较严重的集中现象和贫富不均问题[1]。再次,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结构不合理,间接费用补偿和人力成本补偿不到位,易造成教学资源被挤压占用和福利待遇“票据化”。《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规定:“间接费用是指承担课题任务的单位在组织实施课题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承担课题任务的单位为课题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其中绩效支出是指承担课题任务的单位为提高科研工作绩效安排的相关支出。”此规定适当调整了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结构,提高了间接费用比例,增加了对科研人员的激励性绩效支出。但在课题实际申报过程中,由于规定的模糊性和课题立项审核的严格性,导致由课题申报人主导的课题经费申报中的间接费用比例偏低,远远低于高校实际承担的间接成本支出[2]。
高校科研经费使用方面,局部上存在着支出失范问题。目前,高校科研项目种类繁多,科研经费使用规定也不尽相同,导致科研承担单位和科研项目负责人在使用科研经费过程中有意或无意出现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二)高校科研经费监管面临的内外部压力
一方面,外部监管越来越严,一是经费资助部门和主管部门等政府监管越来越严,除加强科研项目结题结算财务审计外,近年来,财政部门、教育部门、纪委监察与审计部门等都对高校科研经费投入使用情况加大了审计力度、开展了财务巡视、专项审计等工作,查处了一批科研教师、通报了一批案件;二是社会监督越来越深入和广泛,新闻媒体不断曝光一些高校科研经费腐败问题、浪费问题以及低效问题等。审计等外部监督的力度在加大,对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责任追究、结果公开等越来越重视,也越来越规范。同时也在根据外部监督发现的问题不断改进和完善现行科研经费管理政策,从政策角度保证科研经费得到有效投入使用。可以说,外部监督的加强对高校加强科研经费监管发挥了“倒逼”作用,促动并强化了内部监管工作。另一方面,科研事业稳定发展需要加强监管,一是高校自身的监管责任越来越大,高校作为科研承担单位,其法人责任更加明确;二是高校科研实力不等同于科研经费到款额度,高校将逐渐从追求科研经费到款转到追求科研创新、科研成果上来,必然需要高校加强管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既提高科研教师的科研积极性、自主性,又保证科研经费合规合法有效使用。
因此,在高校科研经费存在诸多不良状况的情况下,无论是为了适应外部监督的需要还是自身管理的内在需求,高校都应该建立和完善科研经费内部监管体系。
二、高校科研经费监管失灵的原因分析
高校科研经费投入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是社会经济转型过程中社会问题在科研领域的反映,是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进程中的问题,既有外部宏观管理政策不合理、监管不到位原因,也有高校自身特性、内部制度粗放、监管宽松造成的。
在外部宏观管理层面,首先,科研经费投入的多头管理以及科研经费投入使用政策的多样性,增加了科研经费监管的难度。其次,我国目前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与科学研究活动本身的规律不适应。如,科研经费的“分散投入、多头管理”的管理体制,造成管理制度的不统一和管理单位间的政策冲突,易产生“多头申报”和科研经费“过度集中”等后果[3]。再次,国家对科研项目监管缺乏力度,监督检查不深入、不彻底,在促进科技创新和提高科研人员积极性下,对科研经费使用中的违规违纪事项处罚较轻,易使得部分科研人员产生侥幸心理。科研经费外部监管的虚化,进一步造成高校内部监管力度下降,重视不够,进而使内部监管长期处在“宽松”状态。
在高校内部管理层面,第一,课题制造成监管弱化。课题制在保证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在申报项目、项目研究以及经费专款专用自主权方面,曾经发挥着重要作用,激发了科研人员的创造性和积极性,推动了广大科研人员积极申请科研、开展科学研究,但同时也易造成课题组权力过于集中[4]。课题负责制和法人责任制之间的对立,出现课题组“老板”化,诱发科研人员动用科研经费公款消费,发生违纪违法行为,严重违反了学术道德,败坏了学术风气[5],削弱了学校的监管责任和动力,降低了学校在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中的法人责任。特别在大力争取科研经费背景下,学校监管往往会被进一步弱化。第二,学术行政化导致监管矮化。高校越来越多的科研大腕担任行政领导,这种“学术权和行政权”在管理高层的交叉导致各部门在科研经费管理方面不愿坚持原则、不能坚持原则、不敢坚持原则。第三,利益共享导致监管虚化。很多学校为提高本校科研竞争能力,获取更多的科研经费进入学校,避免科研经费“体外循环”,在政策上鼓励教师多争取科研资金,重视科研资金获取、忽视科研经费使用管理[4],通过降低间接费用承担比例、提供科研经费到款奖励、放松经费报销审核力度、对支出采取“形式上的审核”,对支出的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审核不到位等方式,为教师重复申报课题提供便利。第四,信息不畅导致监管盲化。由于我国科研项目存在多部门多头管理问题,一旦不同项目资助单位以及项目承担单位在科研项目立项、评审、结题、经费使用、经费审计报告等方面的信息封闭,易造成经费资助部门和社会监管存在盲区,必然易导致重复立项、分散立项等问题,也易导致校内监督、同业监督和社会监督不够。第五,职责不清导致监管分化。目前,高校内部各部门在科研经费管理方面存在职责不清、协同配合较差等问题,造成科研管理中的项目负责人、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等之间相互脱节、各自为政,相关部门在经费监管中分化,科研经费监管缺乏全面、系统和连贯。
三、我国高校科研经费内部监管体系构建
本文在分析高校科研经费监管失灵原因的基础上,结合《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文件(以下简称《意见》),着重从监管主体、监管方式、监管基础和监管内容四方面建立健全高校科研经费内部监管体系。
(一)明确监管主体职责
《意见》明确提出:“项目承担单位是科研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在项目申报、组织实施、验收和资金使用等方面管理职责,加强支撑服务条件建设,提高对科研人员的服务水平,建立常态化的自查自纠机制,严肃处理本单位出现的违规行为。”科研经费监管主体,从高校内部来看,主要有科研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审计部门以及经费使用部门和课题组等,其既是科研经费监督者,又是使用者。高校科研经费监管者存在的主体同一化现象,往往易造成内部人控制,特别在学术行政化背景下,学校科研大腕往往又是学校校级领导或部门领导。所以,明确监管主体职责,建立健全内部治理结构往往就是成功关键。
(二)改进监管方式
《意见》规定要改进科研项目资金结算方式,实行“公务卡”以及银行转账方式结算;完善科研信用管理,建立“黑名单”制度;完善覆盖项目决策、管理、实施主体的逐级考核问责机制,建立责任倒查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和向内部公开接受内部监督。从高校监管角度来看,需重点运用好信息公开、内部审计、“公务卡”结算等三种方式,关注全过程监管。
1.完善科研项目全信息公开。完善科研项目全信息公开,关键是做好全过程信息公开和全内容信息公开。在项目指南确定环节,包括指南征求意见阶段,科研资助项目一旦确定,应及时向社会公开,减少信息不对称导致的申报垄断、权力寻租和不同部门科研项目资助的相同重复;在项目申报环节,应及时向社会公开不同项目的申报单位和申报人,以及申报书内容,减少虚假申报,减少预算经费编制的不科学;在项目评审环节,在做好事前保密工作的同时,对于评委评审结果应及时公开或反馈申报人,接受社会监督,减少学源者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互换;在项目结题环节,除公开项目结题验收成果、专家意见外,应公开经费使用、仪器设备购置使用以及项目研究成果等情况信息。
2.加强科研经费专项审计监督。当前,高校科研经费专项审计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绝大部分科研项目尤其是横向科研项目和限额以下、级别以下纵向科研项目尚未开展审计工作,高校内部审计也基本没有将科研经费投入使用纳入经济责任审计范畴。加强科研经费投入使用的专项审计监督,充分发挥学校纪检监察和审计人员对科研经费的监管作用,让审计部门参与科研经费投入使用管理的全过程,组织有关人员定期审计科研经费使用情况,实现科研项目结题财务审计双签字制度,实现内部审计人员对科研经费监管的常态化和制度化。
3.大力推行“公务卡”结算。公务卡是财政监管主导下,银行面向高校在职职工发放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是一种新型的财政管理手段和工具。利用公务卡进行经费使用结算,可实现对资金使用的监控,避免虚报冒领劳务费和专家费、公款消费以及以虚假票据和业务套取资金等,实现从资金流上对科研经费投入使用进行有效控制。
(三)夯实科研经费监管基础
1.加强科研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建设。一是宏观上,建立跨部门的全国性科研管理信息平台系统,促进各部门科研项目统筹,减少重复投入、重复申报和虚假申报。二是高校内部建立财务业务一体化的科研管理信息系统。高校应在建立财务综合信息化系统的基础上,实现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与财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等有机系统的有机整合,实现数据的互联互通,通过信息化实现学校科研经费的全过程管理。
2.加强科研经费监管组织协同建设。高校科研经费的监管是一项专业性、政策性、系统性很强的工作,在明确高校法人监管职责和部门职责的基础上,需要加强科研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和资产部门之间的业务协同,进一步整合监管措施[6]。首先,需要协调科研经费资助方(政府部门)、学校内部科研管理部门(包括科研管理部门、科研经费管理部门和审计部门、课题所在院系)以及科研项目组之间的关系。其次,完善学校内部科研经费管理岗位,可在财务处内部设置科研经费管理科,横跨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负责科研合同、预算编制与审核、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工作。再次,高校在科研经费监管中要充分发挥学校内部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作用,建立科研经费审计监督制度,将科研经费投入使用管理情况纳入学校或院系部门负责人离任或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范畴。
3.加强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体系建设。改进科研经费监管工作,核心是科研经费投入使用的制度建设和并能有效落实。在制度建设层面,一方面主要是解决科研经费管理存在的政策缺陷,现今除完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结构,增加间接成本补偿和人力成本报酬支出外,关键是建立全国统一的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明确各环节规定;另一方面是各高校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科研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增强制度的针对性、适应性、协调性和可操作性。在制度执行层面,一方面应建立健全制度培训服务制度,增强制度的接受性、理解力;另一方面要加强执行过程中的惩罚力度,严格制度执行。前者是监管的依据,后者是监管的重要落脚点[7]。
(四)明确监管重点,做好科研经费全过程监管
科研经费监管工作应该伴随着科研项目的全过程,包括科研项目立项前、立项申报中、立项审批中、项目执行中、项目结题以及项目结束后的六个阶段。对于项目承担单位的经费管理来说,主要涉及项目经费支持额度及结构确定、项目申报预算审定、项目预算经费下拨、项目结题财务审计、项目结余经费收缴等监管环节;对于高校来说,涉及科研项目申报预算编制、项目预算经费使用、项目结题财务决算报告编制以及结余经费上缴等监管环节,包括经费预算管理、经费支出管理、科研成果管理和科研绩效评价管理等工作。
1.加强科研项目预算的全过程管理。高校科研预算管理主要包括科研项目立项申报阶段的预算编制管理、科研项目实施阶段的预算执行管理和科研项目结题验收阶段的预算决算管理三阶段。首先,预算编制监管方面,科研项目在立项申报阶段,需要根据立项申报要求以及申报研究项目特点,科学合理准确地编制预算。一方面,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应加强对项目申报预算编制的服务工作,包括政策解读、知识培训和编制指导等。另一方面,做好科研项目预算编制的审核工作。建立项目申报预算审核审批制度,所有待申报项目预算都必须经过财务部门和审计工作的共同审核。其次,预算执行监管方面,确保经费开支严格按照预算标准、范围和进度列支是监管的重点。一方面,财务部门应及时反馈科研项目经费执行进度,服务科研人员做好经费支出安排或预算调整,避免出现应付未付、串账户支付等问题;另一方面,加强预算执行审核,严格审核科研经费是否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再次,预算决算监管方面,加强科研经费预算执行决算监管是正确确定结余经费、应对财务结算审计的重要环节。
2.加强科研项目经费支出审核控制。加强科研经费支出审核,是保证科研经费支出符合项目预算,避免违规违纪违法使用科研经费的重要保障。第一,明确项目负责人、会计审核人员的审核监督职责,注重科研经费支出是否符合预算规定及相关规章制度。第二,加强审核力量,包括会计信息系统建设,增加专职科研经费管理科室和人员,对科研经费支出项目进行严格审核。第三,实现项目预算结构化控制模式,通过会计核算与预算结构化控制相互控制,实现按照项目预算结构实时控制支出。第四,及时反馈科研经费支出进度,加强经费支出过程性控制,减少科研项目结题财务决算审计过程中的调账发生以及科研结题时经费报账滞后等问题造成的部分经费没有使用完等问题。第五,加强会计基础规范建设,严格票据要素内容和报销手续,严格资金支付手段,全面推行“公务卡”报销制度。
3.加强科研经费成果管理。科研成果包括科研经费形成的固定资产和技术成果,加强科研成果管理,不仅关系到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关系到科技创新,更关系到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一方面要加强产学研合作,促进科研成果转化,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我国科研成果转化率平均仅为20%,实现产业化的不足5%,专利技术的交易率也只有5%,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8]。另一方面要加强科研成果产权管理,防止科研成果私自转让、无偿转让和流失,维护国家、学校和科研人员的合法利益。
监督财务预算的管理与执行,促进财务预算有效进行
大多数高校目前财务预算编制采用的是基数增长法,这种编制方法还是不够科学,缺乏必要的论证和调研,容易造成预算目标与实际不符。有的高校对预算执行把关不严,不合规的预算调整、经费追加时有发生,加之预算执行监控机制不完善,对预算执行情况、进度不能进行实时动态跟踪、分析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往往导致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编制出现脱离现象。高校内部审计通过全过程参与到财务预算管理中,对财务预算的执行进行全方位监督,对财务预算的合理性、科学性做出系统的全面的审计评价。这既有利于财务工作透明度的增加,也有利于保证预算管理进行的有效性。审计部门首先要从预算的编制入手,检查预算编制的程序是否合法,预算编制的范围是否全面,检查预算是否逐层逐级编制,审计预算编制内容有无充分依据,预算项目合理与否,有无重复与遗漏,预算数据的测算是否合理可靠。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可以通过对财务系统中各项预算指标的控制,跟踪检查具体项目的执行情况。对超预算的项目要进行重点检查,审查是否有完备合规的审批手续,分析超支的必要性以及超支的真实原因。对远低于预算数的支出项目,检查其预算编制的合理性与科学性。
规范科研经费的管理,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
科研课题的数量与经费额度是高校科研实力和学术水平的重要标志,是高校对科研人员或者教师工作业绩评价的重要指标,也是高校收入来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高校为了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提升综合竞争能力,越来越重视科研活动的开展。近几年高校承担的科研项目数量和筹集的科研经费总额较以往均有大幅度的增长。但许多高校只重视资金的来源,而忽略了对科研经费使用规范性的管理。在科研经费的使用上,有的高校没有严格遵守国家和高校的财务制度和规定,出现一些违规现象。比如,有些科研人员将个人或家庭生活开支列为科研费用,用与科研项目无关的票据报销套取科研经费,虚列领款清单开支大量劳务费,科研课题虽然已经结题,但没有及时结账等等。内部审计部门要发挥应有的监督和评价职能,对科研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审计,结合本校实际情况,有选择、有重点地组织科研经费的结题审计,特别对国家投入较大的专项资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进行重点跟踪审计。高校内部审计主要审查科研经费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科研项目的合同管理是否规范,学校科研、财务等部门及科研项目负责人在经费管理使用中的权限是否明确,是否把科研经费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是否违反规定转拨、转移科研经费等情况;审查项目管理费、人员经费、业务费等有关支出是否超出规定比例或合理水平,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科研经费等情况;审查是否存在自筹经费或配套经费不到位、科研项目结题不结账等其他有关情况。审计报告要如实揭示科研项目在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向相关部门提出解决方案,关注改进情况,确保科研经费使用的合理合规性,实现预期的效果,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高校廉政建设。
提高校领导风险防范意识,加强风险管理水平
近年来高校办学规模不断扩大,许多高校都面临资金紧张的局面。面对资金的缺口,高校仅靠财政拨款往往难以满足需要,开始依赖于银行信贷。作为高校资金重要来源之一的银行贷款,其性质大大不同于财政拨款和事业收入。银行贷款所取得的债务资本具有使用上的时间性和有偿性,需要到期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还本付息必然成为高校的一项债务负担。从这个角度分析,银行贷款虽然短期内缓解了经费紧张的局面,拓宽了资金筹资渠道,但高校也因此背上较大的财务负担,财务风险凸显。随着的理财环境的不断变化,经济风险有所增加,高校管理者面临的财务风险加大,如何加强风险管理客观上已成为高校管理者必须正视的问题。高校应建立健全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分析各种风险因素,确保高校具有较好的风险管理过程并能有效发挥作用。内审人员应明确自己相关的作用与职责,确定风险领域,评价风险管控程序的有效性,检查风险管理过程的效果,帮助校领导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管理水平。内部审计部门可通过对学校整体负债承受程度、贷款的偿还能力进行分析性审计,提出合理化审计建议,以帮助学校规避风险,保障学校经济正常运行。
结合现有国家法律法规和审计方面的规范,笔者认为可控选择的审计模式主要有三种:在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中进行;对科研经费进行专项审计;利用对科研项目经费审签时进行审计。三种模式各有优势和不足。
(一)结合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开展 有利的方面在于,将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纳入学校整个财务运行管理中审计,便于整体了解和把握科研经费总体状况,对科研经费的总收入情况、各科研项目的经费拨入、划转、结存、结余等、科研项目经费的支出报销等方面比较清楚,对科研经费和学校其它经费管理的异同情况便于对比分析。不利的方面在于,由于学校财务本身项目较多,科目较细,财务系统庞大和繁杂,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工作量很大,而审计人员的数量普遍不足,精力有限,在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时可能无暇顾及科研经费的具体管理和使用情况,对科研经费的审计可能变成走马观花式的了解,不能发挥审计的指导作用和审计的威慑作用。
(二)对科研经费进行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 这是一种比较值得推广的审计模式。通过此种方式,使审计人员专注一点,集中精力摸清科研经费管理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从而发现管理中的风险和漏洞,还可以在审计过程中同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科研部门和相关人员共同探讨经费管理使用中的一些问题,从而规范和理顺管理关系,指导制定一些符合学校实际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通过对具体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的深入审计,发现经费收支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强指导,并对项目经费管理部门和人员发挥警示作用。不利的方面在于,此种方式工作力度大,需要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和环境,需要同科研部门和财务部门的协同配合,否则可能遭遇的阻力较大,工作开展起来比较困难,特别是那些科研经费总体有限学校。审计工作的力度过大,把握不好审计监督和服务的度,可能在科研人员和相关领导中形成不支持科研工作的不良印象,有害于审计的权威和形象。
(三)利用科研项目结题对项目经费审签时进行审计 根据现有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一些重大科研项目结题时均要求编制项目经费收支的财务决算报告,财务部门应在财务报告书上签署意见,审计部门应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核签字。这为科研项目经费的审计监督提供了切入点。审计部门完全可以利用审签的机会,对单个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和使用进行审计,并根据审计结果签署审计意见。但问题在于,科管部门或科研项目组习惯于在项目结题的时间临近点才慌忙报送结题报告和编制财务报告,使得审计高校科研经费监管系统若干问题研究部门根本没有时间进行深入审计。考虑大科研项目结题的紧迫性,同时显示对科研工作的理解和重视,审计部门只得在面对财务部门已签字认可的财务报告中签署审计意见。因此科研经费的审签在实践中很大程度上形同虚设。
由此可见,上述三种模式各有利弊,笔者认为应当结合进行方能发挥审计监督的应有作用。我们的做法是,除坚持每月查阅财务月度报表外,每年初一般3-4月份,对学校上一年度的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在审计过程中结合国家对科研经费的要求,在翻阅财务原始凭证时对科研项目的报销单据进行重点关注,及时发现经费报销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对记账凭证中反映的资金出处和去向进行了解;在查看财务项目账时,不仅关注通过财务预算划拨到各部门管理使用的项目账,而且对科研经费科目下的收支明细进行重点关注,看科目设置和日常管理是否符合国家规定;通过财务报表总体把握学校科研经费的收支、结余、结转等情况。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多次协同科管部门普及学校科研管理制度和审计制度,为审计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力图进一步规范科研项目经费的审签办法,充分利用审签的机会开展对科研项目经费的审计监督。
二、科研经费审计监督新模式
高校审计工作应始终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工作方针,对科研经费的审计也不例外。科研经费的监管和使用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对博弈关系,应努力形成良性互动,构建双赢局面。
(一)坚持依法审计 科研经费是学校办学经费的有机组成部分,无论是来源于上级有关部门的纵向经费还是来源于合作单位的横向经费均属于学校收入,是国有资金而不是个人财产,都属于审计监督的范围。因此,审计部门对科研经费的审计监督责无旁贷,无论是财务部门、科管部门还是科研单位、项目组和科研人员均有无条件配合审计监督之责。那些认为科研经费属于项目组、科技人员,认为他们有绝对支配权的说法和做法是经不起推敲和检查的,与国家的要求和有关规定不符,也是在经费管理和使用中容易犯错误甚至违法犯罪的。审计部门应当理直气壮,大力宣传科研经费的国有性质和公用属性,依法大胆开展审计工作,主动把科研经费的审计纳入审计监督的范围,确保科研经费真正用在科研上,防止科研经费转化为个人的福利,防止通过申报虚假科研项目骗取国有资金、通过科研合同转移国有资金、通过经费报销化公为私等现象,促进学校科技事业和学校教育事业的稳步发展。
(二)结合单位实际审计 各高校有各自的特点和优势,有自己特有的内部管理体制。有的高校科研经费总额巨大,甚至远远超过教育财政拨款,有的高校科研经费有限,科研积极性不高;有的高校对科研经费统一由财务部门分项目核算管理,比较规范,有的则由科管部门承担具体管理任务,与财务部门分工合作,还有一些协调问题。审计部门应该结合各自单位的实际,特别是内部管理的不同模式探索适合本单位的审计模式。比如我校采取的是财务部门和科管部门分工合作的模式,科研经费的日常管理主要由科管部门负责,由科管部门建立项目卡片,进行分项目的登记,报销审核分金额大小分别经项目组、系院、科管部门、分管校领导、校长等签字报销,财务处仅设置科研经费一个子项目进行财务核算。因此对科研项目的审计就必须依赖于科管部门的卡片账,审计重点关注的是科管部门的管理流程是否合理、科研经费的划转是否及时、是否有截留项目组科研经费的情况、审核是否按申报书列示的项目严格把关、是否坚持结题结账、经费余额同财务部门是否一致等问题。
(三)突出审计重点 审计工作是个无底洞,审计应当始终坚持全面审计,又突出重点,重点是否突出直接关系审计工作的成效。科研经费审计中面临的突出问题之一是经费来源主体多元,项目众多,预算不科学、专业性强,有的项目周期较长,加之目前我国科研经费管理问题突出,积弊太多,常常有无从下手之感。可以根据项目大小、经费多少确定重点审计项目;也可根据审计力量情况,选择能胜任,有实效的项目作为重点审计项目。还可以根据从各方面了解的突出问题确定审计重点。审计重点的选择应该有利于解决和规范有关问题,有利于防范管理风险和漏洞,有利于发挥审计的教育、提醒、警示等作用。结合我校实际,我们一般把重点放在报销原始单据的查阅、科研经费中人员经费的支取、科研管理费的提取和使用、科研余额的处理、科研结题结账等方面,在关注这些重点的过程中发现了不少问题和不足,并向学校提出了诸多意见建议。
(四)做到务求实效审计 审计不能为了审计而审计,应当通过审计工作发挥学校经济和管理系统的免疫功能,促进学校的良性治理。对科研经费的审计目的是发现经费管理使用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经费的管理和使用,通过审计提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的经费管理使用制度,建立有利于学校事业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确保科研经费合法合理使用,最大限度发挥经费的使用效益,促进学校科研事业的发展;保护管理人员和科技人员不违规违纪,促进学校廉政建设。因此科研经费的审计既要顺势而为,借国家重视之力、之时,抓住工作开展的有利时机,积极主动介入科研经费的管理,确定一些科研经费重点审计项目,明确审计方向,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不能全面开花,浅尝则止,搞形式,走过场,那样起不到审计的作用,反而会激发对审计工作的反感。正确的做法是,审计过程中要以发现问题为中心,应可能找出一些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揭示管理风险,审计后要跳出审计看问题,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提出有针对性的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只有这样方能发挥审计的实效。
近年来,我校积极探索和践行以“风险为导向、以控制为主线、以治理为目标、以增值为目的”的内部审计高校科研经费监管新模式,并将其运用到科研经费的审计中,努力构建“服务导向型审计”新模式。审计部门同科管部门、财务部门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为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提供审计咨询服务,帮助科研和财务部门建立健全经费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有机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防范和化解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过程中的风险;同科管部门、财务部门等一起协助科研项目的申报,试行科研项目预算评审,积极参与对科研项目申报和拟购固定资产的专家论证;通过参与科研项目中期检查、结题经费审签等方式及时反馈审计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指导项目负责人和相关管理部门防范和纠正,从而建立起了全过程跟踪审计的机制,增强了审计工作的主动性和建设性。审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得到了学校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形成了和谐审计的局面,提高了审计效率和效益。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