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27 15:56:08
序论:在您撰写农业生产的经济学特征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关键词:管理学;农业;经济管理;学科
经济技术的发展也同时带动了农业科技的进步,针对农业管理而言,它又属于一门涉及多个学科的复杂性强的工作,基于农业经济转型的大背景下,社会对于农业经济要求更高。因此,农业经济管理在充分融合管理学科发展的内容基础上,才能使更多科学技术适应农业发展的需要,从而进一步为农业经济更好地服务。
1以农业经济管理促进农业生产
1.1促进农业生产的合理化
对此要求将经济学与管理学有机结合起来,并通过对农业经济管理进行生产销售和农业市场分析来指导农业生产,进而科学研究农业产品的流通以及市场的衔接,从细节之间为农业生产提供决策依据,实现农业生产的多元化。基于农业经济管理实现农业生产的同时,并能实现农业学科自身的成熟及丰富,进而达到助推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建设的根本目的。
1.2彻底实现“三农”矛盾问题的正确处理
“三农”问题是当前比较突出的首要问题,怎样结合农业、农村及农民实现此三者的协调发展,推进农业建设的城市化和现代化,是目前农业经济建设管理发展过程中需要重视的首要问题。基于此,必须以农业经济理论当作主要支点,迎合区域内农业市场生产的特点,进一步分析农业市场化、现代化和专业化之间的关系,并予以正确处理。再者,通过加速农业生产组织体系及运行模式的优化和发展,正确对待处理“三农”问题,彻底实现农民管理、合作经营以及股份制管理的综合实施,推动农业管理迈向多元化。
2以政策研究带动农业经济应用
2.1发挥出大规模的农业发展模式的应用价值
基于学科建设的基础上特别注重怎样使农业经营发展在既定的规定下更加规范化,属于一项基础性的内容。对此要求制定出科学有效的农业经济扶贫政策,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为其提供足够的资料,同时结合农民主体与社会参与的科学性分配,促成市场运作当中的新格局,不断对农业管理中深加工、销售和物流间的指导管理进行完善,从而行成一个科学合理的农业生产管理经营产业链,借助政策来带动农业经济管理的进步,推动整体行业的发展[1]。
2.2决策支持助推农业经济发展
当前有很多附属机构都在为农业经济管理提供各种决策支持,包括国务院办事处、国务院研究室、农村经理研究司等,它的参与更加倾向于对农村经济的发展、农业与农民收入、扶贫开发等诸多问题的调查。
3引入可持续发展,促进学科科学进步
3.1侧重环境问题,可持续促进学科进步
基于学科建设的具体要求,需要进一步深刻融入可持续发展的环保理念,并且在农业规模的适度控制以及对先进的农业技术的应用当中,推进农业经济的社会转型,引导农业经济学科的管理工作不断向着更加高层次的方向前进。
农业的生产要素主要有农业土地、水资源、农业信息、农业劳动力、农业资本及农业技术进步,其中,农业土地和农业劳动力又是最基本的要素。自20世纪80年代末期以来,我国各地就自发地开展了一系列土地流转的创新实践以克服分散经营的家庭承包责任制无法适应现代农业市场化、规模化、信息化等发展要求的缺陷。尽管全国各地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市场已基本建立,农村土地流转中介组织开始发挥作用,但农村土地流转的市场化程度仍然不高,尚未形成一套统一的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定价体系。由于我国农村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不发达,尚未成为提供市场信息的主要力量;传统的信息传播方式不仅覆盖面小、信息量少、还具体时滞性;而政府提供的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则渠道狭窄,发挥的作用有限。面对过高的搜寻成本和信息费用,农户更倾向于在熟人之间或村集体内部进行土地流转,这使得土地流转的作用受到了很大的局限。因此,《农业经济学》应该增加农业土地的分类及其标准的介绍,并对我国不同等级农业土地的数量及其变化趋势进行描述,以便学生更全面了解我国农业土地的现状、趋势及存在的问题,并将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培育作为重点,详细分析各个市场主体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明确土地经营权的内容及边界。水资源直接影响农业生产的灌溉和产量,水资源的匮乏还会改变农业土地的形态,使水田变成旱地,间接地影响农产品种植的品种与结构,这一问题随着我国水资源的污染与匮乏变得越来越严重。《农业经济学》应该重视这个问题,并对这一现象进行统计描述和经济分析。信息是有价值的,农业信息对农业具有广泛的影响。农业生产的总供给是否能与总需求相匹配、涉农交易能否顺利、涉农微观个体能否找到更有盈利潜力的产品、更合适的交易伙伴来获取盈利都取决于农业信息的掌握,《农业经济学》应该增加农业信息市场的介绍,并对我国目前农业信息的使用现状进行分析。《农业经济学》不只要介绍农业劳动力流动的一般理论,还应该对我国农业劳动力流动的新趋势进行深入的分析。农民分化就是近年来我国农村社会出现的一个不可忽视的新现象,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农业劳动力的规模、质量和结构发生了很大的改变,这种改变将会对粮食生产、农村土地制度安排产生重大的影响,农业劳动力的分化将是影响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农业经济学》应该增加我国农业劳动力分化的内容,并对我国农业劳动力分化的主要途径及其影响进行深入分析。在农业资本方面,应充分重视外国资本及农村金融的作用,外国资本特别是跨国公司在种子的培育、销售环节的控制力对我国的农业安全造成了重大影响,这是我们不得不正视的一个重要问题。农村金融市场的不断创新将有利于缓解个体农户及农业企业的融资困难,将会促进整个农业生产的优化升级。农业技术进步是《农业经济学》持续关注的问题,应列举具体的农业技术进步内容对农业生产的影响,一个农业新品种的推广、一次农业经济管理的革新具体带来了农业生产及其经济效益的多少改变,可以用具体数据展示农业技术进步的力量。
二、农业组织形式的变革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相伴而生,它是农业生产分工、分业不断深化的产物,是农村改革、农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农民在不断分化,农村土地在不断减少,传统的家庭经营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农业家庭经营的效率也一直是制约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重大障碍,现实迫切地需要农业组织形式领域的创新与变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将是实现我国农业现代化的一个中心任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有市场化、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的基本特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方式主要有三大类:一是家庭经营,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二是合作经营,包括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社;三是公司制经营,包括龙头企业、专业服务公司。不同经营主体在不同领域和环节的发挥着各自的优势和作用,种养业生产环节比较适宜采取家庭经营的方式,未来培育的重点将是种养专业户、家庭农场等规模经营户;农资采购、农产品销售和农业生产环节则比较适合采用合作经营的方式,未来培育的重点将是农民合作社和其他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产品加工、物流环节更适合采取公司制经营,重点是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经济学》应该进一步规范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的概念和标准,为实践发展指明方向。随着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将会成为专业户、龙头企业、农业技术服务部门之外的又一重要的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形式,并将逐步由政府推动型向农民自发组织转变。党的“十”明确指出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之路还在不断的探索中,国外的经验固然可以借鉴,但更多地应该依靠国内的实践及创新不断完善,《农业经济学》应该用数据对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现状进行具体的描述,对存在的问题及成功的案例进行深入地分析,而不仅仅局限于基本理论和原则的介绍。随着农业市场化改革的深入以及新的农业经营组织———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的迅速兴起,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成为人才培育的当务之急,各农业院校应该重点面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合作社带头人、农民经纪人、农机手和植保员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设置专门的学科,以满足培养熟悉农村、农业的专业化人才的要求。农业职业经理人将会是未来农村及农业发展的重要资源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重要载体。农业职业经理人通过对农产品市场的供给、需求、技术革新、农业政策等信息的充分掌握,为农业生产和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提供有效及时的服务,提高整个农业生产的效率。
三、农产品市场发展及价格系形成机制的新动向
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入,我国农产品的价格形成机制将逐渐与世界接轨,国家干预将逐渐让位于市场供求决定。农产品市场的核心问题是农产品价格的形成,而农产品的定价权问题又是农产品价格形成的核心,谁掌握了定价权,谁就控制了农产品的市场价格。虽然农产品的价格由生产成本决定并受到供求的影响,但是国际农产品期货市场对国际农产品的定价具有重要影响。农产品的定价权除了受到一国农产品生产或消费占该种农产品的世界生产或消费总量的份额的影响,还与该国在世界农产品期货市场上的影响有关,一国生产或消费的市场占有率并不完全与其对该种农产品价格的控制程度相匹配。《农业经济学》应该通过世界主要农产品期货市场的分布与地位来深入分析国际主要的农产品定价权的归属。应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分析我国在国际农产品市场上的地位与争取更大定价权益的发展方向。在农产品运销方面,《农业经济学》应该重点分析过路费、运销渠道的长短对农产品价格的影响,以具体的数据说明过路费等交易成本对农产品价格的影响程度,并从具体案例出发深入剖析运销渠道造成售价与生产成本脱节的原因。食品安全问题是农产品市场存在的最严重的问题。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频繁发生给我国食品安全的管理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我国政府2013年成立了专门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这一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究竟能多大程度改善食品安全问题还有待检验。《农业经济学》应该从经济学的视角深入分析影响食品安全问题的各个微观行为主体的行为,为完善宏观管理找到突破口。粮食问题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粮食市场是最重要的农产品市场,粮食安全也是近年来学术界讨论的焦点问题。这一问题包含丰富的内涵,耕地的保护、农业的种植结构、农民的种粮积极性等问题是影响粮食市场的重要问题,《农业经济学》应该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四、农民收入与消费结构变化的新趋势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民收入持续增长,收入结构也发生了重大变化。随着越来越多的农民进城务工,农民的工资性收入在总收入中的比重显著提高,随着农业经营实际成本和机会成本的增加,农业经营收入比重下降,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和农村土地的流转,部分地区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大幅增加,农民收入的不平衡性尤其是地区收入差距继续扩大。党的“十”和“十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随着农民收入总量的增加与结构的变化,农村居民的消费结构也发生着深刻的变化。生活消费支出比重持续下降,服务性支出比重持续上升,累积性消费特征非常明显,尤其体现在居住改善和婚嫁支出,将汽车作为婚嫁品的现象已经司空见惯了。制约农民消费的主要因素仍然是可支配收入的数量及其性质,但是消费环境对农民消费的制约越来越凸显,尤其是对农民的服务性支出制约作用明显。《农业经济学》应持续关注农民收入与消费结构的变化,这是关系农村稳定与发展的重大问题。
五、其他领域的新动向
关键词:农业生产 价格波动 风险
农产品价格的周期性波动是经济学中最有趣的现象之一。农产品在本质上属于一个经济的再生产的过程,而这个过程需要建立在对自然的再生产的基础之上,因此农业生产者首先要承受起自然不可控风险,其次还要接受市场经济的不断考验。[1]目前我国正在不断深入发展农业的市场化进程,全方位地引入市场的机制,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农产品的生产及销售过程就有了很多的不可控因素,这就对农业生产者提出了新的课题。如何有效地应对周期性波动以及回避市场风险,是值得农业生产者学习的地方。
一、对我国农产品价格波动的分析
跟随着市场经济的进程,在农产品市场经济中的市场风险已经对农业生产提出了较大的难题。唯一不同的是,因为农产品之间存在着这样那样的不同,因此不同种类的农产品承受的市场风险都是不一样的。比如像水稻、棉花、小麦和玉米等有较小需求弹性的农产品,这些产品都受着国家的价格保护,因此它们的价格不会因为市场的波动而发生太大的改变;但是对于像猪肉、水果和苗木等非基本的而且有着较大的需求弹性的农产品,国家没有对他们进行价格保护,因此大部分农户都会因为市场变化而受到较大的影响[2]。
农产品发生周期性波动的原因可以概括为:生产成本,也就是农户在农产品加工的过程中的投入,具体包括了化肥、种子、饲料、猪圈、苗圃的管护等。如果农产品本身的价格保持不变,而成产的成本去增高的时候,农民只能减少农产品的生产,对市场的供给变少了,最终农产品的价格就上涨了。由此可见,农业的生产成本直接影响着农产品的价格;如果货币的供给量超过了正常的需求水平,就会出现“较多的货币追求较少的农产品”,这就容易导致农产品价格的增长。这是因为剩余资金越多意味着投机倒把的可能性越大,作为商品的农产品价格也就容易产生波动。一般情况下,大宗农产品因为其储量大、产量大、受政府保护等原因,价格会比较的稳定;而小宗的农产品比如生猪肉、水果、苗木等,因为其本身易于保存,就容易变成游资的投机对象,因此小宗农产品的价格就容易产生较大的波动;流通的成本。和其他的商品一样,农产品在卖到消费者手中之前,都经过了运输、加工等各个过程,农产品的价格也在一个个的环节中慢慢地累加。经销商在对农产品进行收购的时候往往把价格压的很低,而逐步的把价格加在流通的环节上,因此农产品在收购时价格往往不高,但是卖到消费者的时候价格却增涨了数倍;自然灾害的影响。农业生产过程中最重要的影响因素非自然环境莫属了,如果自然环境突然出现洪水、干旱等恶习条件,农产品的产量必定飞速下降而生产成本必定急剧上升,这都会导致农产品出现价格的上涨。
二、基于蛛网理论分析农产品的市场风险
“蛛网理论”是一种分析动态均衡的微观经济学理论,由荷兰经济学家杨・丁博根、意大利经济学家白托・里齐和美国经济学家亨利・舒尔同于20世纪30年代提出,在1934年由英国经济学家尼拉古斯・卡多命名[3]。根据农产品的需求弹性和供给弹性的关系,它的实际产量和实际价格就会产生动态的变化并且在直角坐标系中产生围绕着某一个均衡点而进行的运动,由此产生的形状就像一张蜘蛛网,因此就被称作为蛛网理论。根据运动情况属性的不同,蛛网模型又可以细分成收敛型、发散型、封闭型蛛网。
一般来说,风险可以看成是实际情况与预期情况发生了偏离,偏离越大就说明风险越大,反之亦然,经济学家认为农产品的市场供给数量和市场初始产量的偏离导致了农产品在市场经济中存在风险。以蛛网模型的三种模型为例,不管是哪种类型的蛛网,风险的存在以及大小都是由与均衡点的偏离程度决定的。对于收敛型的蛛网来说,农产品的市场供给数量长期情况下会和需求数量保持一种平衡的状态。但是如果突然发生了突况的干扰,比如出现恶性自然环境,农产品的产量就会偏离那个供求的均衡点,于是这种农产品的风险就此产生,而且还会导致风险继续影响到下一周期。我们再来看发散型的蛛网,在这种模型中市场供给数量以及价格的波动一般都会增大,随之变大的就是所面临的市场的风险,除非一种情况,那就是农产品的初始产量和市场的供求均衡点恰好互相匹配。最后再看封闭型的蛛网,在这个模型中农产品的价格和供给的数量一般都会发生对等的波动,其中波动的幅度由初始产量偏离相对应的均衡点的程度决定。偏离点就像物理计算中的误差,我们可以通过努力地实践或者调整,尽量减小风险的大小,但是不是完全地让风险消失,这是因为生活和市场经济永远处于一种动态的发展和变化之中。
蛛网效应存在于市场经济中,也就必然存在于农产品市场中。遗憾的是在我国的农产品市场经济中存在着比西方发达国家更为突出的蛛网效应,不得不承认这是因为我国的农民目前素质还是偏低,另一方面在我国的农产品市场中极度缺乏有效并且对称的市场信息,农民因此不能科学地判断市场风险,而这又是在所难免的。现如今我国涉及农业信息的网站有数以万计,但是大部分网站都存在着缺乏对农产品市场的有效预测和指导,这就导致了农民在生产过程中存在较大的盲目性,市场风险也就很难得到有效的控制。
三、农业从业者的出路
如今农产品市场已经完全进入到了市场经济的范畴,农民在种植作物水果、培植苗圃的同时,还要面对市场的风险,这就对新时期的农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笔者基于对我国农产品市场现状,对农业从业者提出以下建议。
不断地加强市场经济的意识,将农业生产升级到产业化的道路,并尽可能地克服大市场和小规模的生产之间存在的矛盾。在这同时,要有计划的着手发展设施种植,不只是种植蔬菜,也包括种植粮食作物,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创立自己的品牌基地,并根据市场的需求以及自然气候条件,加大设施种植的建设,通过反季作物补充淡季的需求、露天生产和设施生产相补充配合,从而达到缩小市场风险的需要。建立了品牌基地并进行规模生产的农民,要实行品牌战略,大力发展多种不同种类的农作物的生产,以满足不同层次的消费需要。
结合实际情况建立风险调整的体系。在进行集中和连片种植的大宗农产品基地里,更多的发展一些农产品加工以及出口的企业;大型农产品生产的乡镇要做好对天气情况的预测工作,并建立恶劣天气应急预案,一旦出现了恶劣天气,要尽可能的尽早告知所有的农民,让农民能够有效的建立起应对措施。
农民要加强自身的学习能力的提高,通过不断的学习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素质。农民要提高素质,农业生产者要学习营销等知识,积极主动应对市场风险。各个农产品生产基地或者村镇应该建立起属于自己的营销团队,通过不断的进行培训和学习,建立起健全的营销体系和运营体系,只有这样农民的应急能力才能得到根本提高,才能更好的适应市场经济的考验。
除了农业从业者本身需要努力之外,我们的政府以及社会各界也需要向农产品市场伸出援手,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更好的保护农产品市场,帮助农业生产者有效的应对价格周期性波动,提高农民的市场竞争力,促进他们的的增产、增收。
重视发展现代化农业,提高农产品的生产能力。这是保障我国粮食安全、稳定农产品价格的一项重要措施。提高农业生产中各要素的综合投入,可以相对稳定的实现提高农产品的生产水平。
降低农产品在流通过程中的成本。有数据显示,我国在农产品的流通环节中产生的损耗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每年都超过了1000亿元,其中的原因上文已经阐述过,因此加强对农产品流通过程的控制是必不可少的。因此可以加大“农超对接”模式的建设,也就是让更多的农民直接与商家直接进行合作,直接向菜市场或者超市提供农产品,这样就省下了中间冗杂的流通环节,节约了成本。
政府部门要对产业进行积极科学地引导,在政策方针方面积极倾斜,帮助农业生产者更好的应对产品在市场经济风险波动。
四、结束语
农产品价格是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稳定的农产品价格会缓解市场经济发展的压力、提高农业生产者的幸福指数。农业生产者需要不断地给自己充电,提高自己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更有效的规避市场的风险并提高自己能竞争力。政府部门也要加强对农业生产的重视,在制度建设上加大对农业生产的倾斜,帮助农民增产、增收。
参考文献:
[1]王超,鲍锋.新一轮农产品价格波动的成因及对策[J].经济纵横,2011(4):38-41
的分析。而厘清这些问题对于正确选择农民经济合作的内容、坚定落实“统分结合”的农村经营体制、通过政府主导推动我国目前的农民经济合作都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在农业生产环节家庭生产组织形式的相对合理性
从历史学的认知方式来看,19世纪中期以来,东西方国家的农民经济合作都鲜有在种植生产环节进行的,家庭经营形式在现代农业阶段种植生产过程中长期延存的事实本身就已经证明家庭生产组织形式具有相对的合理性。的确,任何理论都需要放在历史运动的实践过程中去验证,但是,若要更深入地把握其内在本质联系,那就必须从多维度进行逻辑分析。和工业以及农业养殖业相比,农业种植生产一般具有自身一系列特征,因此使农业种植生产不宜采取大规模集体同质劳动,相反,家庭生产组织形式更具有相对的合理性。
首先,农作物生产发育的季节性、周期性、时序性,决定了农业生产过程中同一时期内作业具有单一性特征,因此使整个生产过程都可由同一劳动者连续完成。正如亚当·斯密所注意到的:“纺纱工和织布工,几乎都是个别的两个人,但锄耕、耙掘、播种和收割,却常由一个人兼作……”[1](P362)而且,我们还注意到:不仅是手工工具时代,即便是到现代化大机器时代,农业生产工具也多由个人操作;即便是大型农业机械也不过二人共同协作,所以,在现代农业阶段,不论是较大种植规模的欧美家庭农场,还是较小种植规模的亚洲兼业农户,种植生产过程大都仍是一至二个人完成。在法国,自20世纪60年代起,“所有的农场都越来越朝着以两个农业劳动者为中心的家庭化方向转变:丈夫和妻子,或者父亲和儿子”[2](P284)。
其次,农业生产过程中投入的要素具有可分性,从而使家庭或个体分散劳动得以进行。农业生产的投入可概括为三大类:土地、劳动、资金。资金投入又可再分解为两个亚类:第一类为机械动力性质的资金投入品,像各类农用机械,其功能在于改善农地作业的物理过程,它的实质作用在于替代人力劳动;第二类投入属于农业生化性质的资金投入品,如化肥、农药、良种和农用薄膜等,它的功能在于改变农地生产过程的生化性质,其实质作用在于替代土地。而土地、劳动和农业生化类资本投入都具有可分性特征,都便于生产过程中的分散劳动,唯有机械类资本投入具有一定的不可分性,但作为生产要素和工具,可以通过合作购买、分散使用,也可以通过家庭经营形式的型塑,去适应家庭规模经营。比如目前在耕地面积狭小的国家,大多发展起小型机械,或者推出租赁式机械服务项目等。因此,可以说,机械类资本投入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看做是可碎分的。正是由于农业生产要素的这种可分性特征,从劳动的客观对象上和物质条件上决定了它和个体家庭分散劳动经营形式的统一。
再次,农业种植生产具有劳动场域广阔性、劳动活动非定位性等特征,极不适宜把劳动者强制集中在一起进行固定性的劳动,而适宜进行个体的、自由的分散性活动。家庭生产组织形式解决了农业种植活动中监督难的问题。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告诉我们:在经济活动中普遍存在一个交易费用问题;任何一种经济组织都存在一个管理、监督问题,而且,“共同体的扩大,还将增加协调生产决策和分配共同体产品的费用”[3](P38、P93)。解读制度经济学的交易成本理论,可以使我们避免对大规模劳动组织的盲目崇拜。以此为视角观察农业生产组织形式就可以发现:家庭组织形式适应了农业种植生产的分散劳动,能够解决劳动过程监督难、管理成本高的问题。
在农业种植生产过程中,尤其是在传统农业、手工劳动形态下,劳动监督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为在农业种植生产中劳动的质量对产业影响巨大,这就要求劳动者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自律性,具有极大的劳动热情进行劳动的有效投人,而农业生产恰恰只有在家庭农业生产形式下劳动者才蕴含着极高的劳动欲望,才能够实现无监督的激励。这是因为:
第一,家庭生产组织形式使劳动者能够占有一定的生产手段以及由自己来管理劳动过程,从而得以独立、自主地进行生产。生产手段以及生产资料是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的总和,是人们从事物质资料生产所必须的物质条件。在农业生产中,劳动者占有生产资料以 及由自己来管理劳动过程,就意味着生产资料和劳动者的统一,意味着劳动者的独立、自由、自主。劳动者对生产手段的占有和使用,使劳动者拥有了收益的可能和条件,尤其是农业生产资料中的土地具有重复使用价值,如果被劳动者占有使用,就会使劳动者积极地去提高土地的质量和使用价值,并进行土地的附加投入,同时,由劳动者自己来管理劳动过程,就意
味着劳动者拥有决策权、灵活处置权、自由行动权,从而使劳动者能够主动、负责、自律性很高地进行适宜性劳动。
第二,家庭生产组织形式具有明晰的成果对应关系以及劳动产品的个人处分权,一定条件下,能够较好地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在很大程度上,劳动的热情来自于对成果的预期以及对应的报酬获利。以家庭为单位的个体劳动形式能够使劳动者明确地看到自己的劳动成果,并从中得到奖惩,因此,为追求劳动收益的最大化,古今中外的农业家庭经营者都焕发出极大的劳动热情。
第三,个体小家庭内部利益的高度一致性和利己性,消除了机会主义产生的根源。农业家庭生产形式以个体家庭为劳动成果归属单位,应合了家庭私有制产生以来,个体小家庭占有财富的社会心理要求。在一夫一妻制小家庭中,夫妇二人为养育未成年子女和追求利益的目标是高度一致的,因此,父子之间、夫妻之间,劳动监督成本几乎为零。在当今世界上已进入现代农业的各个国家,都呈现出一个共同的现象,那就
是伴随着现代农业生产手段的应用,反而使务农的家庭规模变得更小。比如目前在我国农村普遍存在着独生儿子在结婚成家后和尚未丧失劳动能力的父母分家单过的情况,绝大多数的微型家庭即三口之家、两口之家,只有一对夫妻构成。导致此种状况的原因无外乎两个方面:~是现代化生产手段的应用,大大降低了劳动量和劳动强度,使尚未丧失劳动能力的父母在儿子结婚成家后能够独立地进行生产;二是一对对夫妻之间必然呈现内部利益的高度一致性,可以最大限度地消除“搭便车”行为。
二、家庭生产组织形式具有很强的弹性和张力
长期以来,学界对生产规模较小的农户,不论生产手段和生产目的、内容,均习惯称之为“小农经济”。其实,“小农经济”、“小农”、“家庭生产组织形式”,各自有着不同的内涵。“小农经济”概念来自于马克思、恩格斯的阐述,并由此成为一个具有特定内涵的经济范畴。在马克思那里,“小农经济”就是“小土地所有制;—自耕小农,后来恩格斯把租佃者也包括在“小农”之中。“小农经济”的主要特征是:规模狭小,孤立分散、生产手段简单落后、自足自给等。这里可以看出:马克思恩格斯只赋予小农经济以自然经济的属性。正是基于这些特征和属性界定,人们在论及小农经济时,往往带着轻蔑的贬低口吻。而“小农”应该是指以家庭为生产单位的小规模生产,虽然规模小,但它未必是自然经济,可以是半自然半商品复合性质的经济,还可以是完全商品性质的经济,这就有了学界的“自然小农”、“商品小农”之说。近代以来,中西方都大量存在着商品小农,在拥有现代生产手段要素背景下,由于自然条件方面的原因,在亚洲各国仍然盛行着小规模的家庭农业。而“家庭生产组织形式”的概念属于形式和工具的范畴,它可以是小规模的“小农”,也可是较大规模的“大农”,还可能是适度规模的“家庭农场”。所以,肯定家庭生产组织形式的相对合理性绝不等于肯定“小农经济”的相对合理性,即便马克思恩格斯原本就以历史主义观点肯定过具有自然经济属性的“小农经济”的历史作用。
通过我们对历史发展和长期实践的观察思考,可以得到这样一个较为准确的认识判断:家庭经营形式作为一种经济组织形式,作为农业生产活动内容的承载工具,可以是为满足自己需要而进行生产的自然经济,也可能是商品小农;家庭经济在传统农业阶段是小规模的自然经济或商品经济,但在现代农业阶段,它也可以是适度规模的家庭农场,但绝不能界定它只能是小规模的。由于农业家庭生产组织形式具有适宜于农业初级产品生产过程特征的合理性,因此作为一种生产组织形式,它可以存在于不同历史时期容纳不同的生产手段,为着不同的生产目的,并可以和不同的所有制实现有机统一。
第一,家庭作为一种生产组织形式、农业生产活动内容的承载工具,可以是为满足自己需要而进行生产的自然经济,也可以是半自然半商品复合性质的经济,还可以是完全商品性质的经济。这种双重性质的小农经济也存在于 中国封建社会乃至近现代各个时期。近代以来,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交换的扩大和专业化程度的加深,各种商品农户普遍发展。权且不论西欧,就中国近代以来农村各地都相继出现农产品专业化生产的趋势,形成区域性的、专业生产农户。尤其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我国新时期商品市场经济时代背景下,农村已广泛全面发展起了农户商品经济。
第二,家庭作为一种生产组织形式,可以容纳不同的生产力,更不排斥先进的生产手段。从中世纪的铁器工具到近代的半机械化工具,再到现代机械化工具、良种、化肥、农药等一切现代科技手段的应用,农户组织形式表现出巨大的张力,吸纳着一切先进的生产要素,丰富着自身的内涵,使其由传统小农向现代农业经营者及家庭农场转化。
第三,家庭生产组织形式可以和不同的所有制实现有机衔接,不拘泥于生产资料私有制。“农户作为一种组织方式,其作用在于通过一定的激励机制实现生产要素的有效组合,它本身并没有‘公’或‘私’的社会属性,可以以不同的所有制为基础,其属性取决于其借以发展的生产资料所有制性质,及其所依附的经济体制的社会属性。”E43(P46)
【摘 要 题】农村改革与发展
【关 键 词】小农经济/公共产品供给/二元结构
【 正 文】
一、土地制度和小农经济:“二元均衡”经济结构的形成和变动趋势
西方制度经济理论指出,不同的产权安排会导致不同的制度绩效。因此,以制度经济学理论分析中国传统农业社会中农业经济效率时,必须考察特定的产权安排背景。事实上,在经营方式和效率等方面,中国传统农业所体现出来的特点,与其特有的土地产权制度有着极强的相关性。
中国传统农业社会里,在土地私有和自由买卖合法的制度安排下,土地的兼并成为一种不可抑制和逆转的必然趋势。兼并者为了从土地资源中获取更多的地租收益,有最大限度扩大土地规模的激励。在一定的技术生产条件下,他会选择能够最大化其地租收益的人地结合比例,这与资本主义中企业家行为选择存在着相似之处,就是以最佳的规模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大土地所有者会根据土地占有的多少,规模的大小(假定技术条件是一定的),来决定租佃或雇佣劳动者的多寡,吸纳或渗出农业劳动者,产生如傅筑夫将中国的土地兼并与英国的圈地运动比较研究后指出的,土地私有和兼并造就了大量的农业无产者,使中国的租佃关系中土地所有者一方能够对租税进行极端索取,对农民残酷剥削,农民只有以此作为交换才能与土地相结合,从而“在形式上也形成了像鸟一样无拘无束的无产者”。[1]
这些农业无产者失去生产资料又不能全部被大土地所有者吸纳,就产生了极大的生存危机。由于当时生产力发展的限制,城市工商业不够发达,农业中产生的相对过剩人口没有渠道渗出,游离在生产领域边缘,成为社会动荡的根源和威胁统治者生存的一个群体。因此,国家就必须担负起安置流民的责任。而最重要的方法之一,就是将国有土地平均分割,给无地农民经营。这就是均田制,中国传统农业社会中一种最有代表性和典型性意义的土地制度安排。国家将国有土地平均分配给他的编户齐民,一方面是为了保证稳定可靠和最大限度的租税来源,另一方面也是出于对政局稳定和国家安全方面的考虑。当国家使土地承担起这种农业失业人口“蓄水池”的功能时,对于人地结合的比例是否为一定技术前提下的最佳规模,可能考虑的就会比大土地所有者欠缺得多。
马克思在论述这种小农经济时说:这种生产方式是以土地及其他生产的分散为前提的,它既排斥生产资料的积聚,也排斥协作,排斥同一生产过程内部的分工,排斥社会对自然的统治和支配,排斥社会生产力的自由发展。它只同生产和社会的狭隘的自然产生的界限相容。[2]小块土地所有制按其性质来说就排斥社会劳动生产力的发展、劳动的社会形式、资本的社会积聚、大规模的畜牧和科学不断扩大的应用。[3]据此,长期在我国史学界就有观点认为,这是我国传统农业社会经济长期停滞不前、不能发展的根源,甚至造成了对现代化进程的阻碍。
近年来开始出现其他角度的分析,认为这样的经营特点造成了高效的农业,对传统农业社会的经济繁荣作出了贡献。赵冈就认为家庭农场是农业生产较合适的经营方式。一来是农业生产所要求的最佳规模不大,二来因农业生产的特性决定的:首先,农业生产工作的监督很难,因此监督费用会比其他产业部门高很多。其次,农业生产周期长,农业耕作的各个环节工作质量无法按规定的标准来逐一检查,各环节步骤质量的好坏,只能从最后收成的好坏多寡体现。这样一来,家庭农场因依靠家庭成员而具有可靠的激励机制,比大规模农业生产要有较大的优势。这种以家庭为经营单位的耕作方式,是在井田制私田经营中,以及土地私有后自发形成的经营方式。国家在为了安置个体家庭分配土地给无地农民的均田制度中,沿袭了这种经营方式。对于大土地所有者,多采用租佃制方式将土地租给佃农,尤其是土地规模大时,也同样体现出大土地所有和小土地家庭经营的特点来。虽然在后期土地经营中出现了雇佣制,但是根据考证对于租佃制或雇佣制的选择中,雇佣制的替代与土地所有者性质与其土地规模大小虽有一定的相关性,更重要的却是来源于农业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
傅筑夫认为在中国,土地兼并导致的土地所有权的集中,伴随的是经营规模的不断缩小,经营方式的更加分散。有经济学家称之为中国农业经营的“过密化”。这种特色的小农经济在中国历史上能长期占据主导地位,是依靠国家的支持实现的,这种支持一方面体现在国家通过政策(如均田、摧抑兼并等)稳定保持土地产权结构和经营方式上,另一方面,在农业领域中国家主动承担起了具有公共产品性质的技术创新和推广、水利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职能,也成为小农经济在中国历史上长期兴旺发达的重要原因。
二、公共物品的供给与小农经济的保障
1.传统农业中的技术创新和信息传播
前文论及土地私有和自由买卖的合法化对农业产生的影响,首先是产生出大量的与土地相脱离的“自由人”。这些人的存在会对政权的稳定带来严重的威胁,更重要的是,当时的农业生产水平,也还难以提供如此多的剩余产品养活过剩人口。因此,一方面为了保证国家政权的稳定安全,“授田与民”来达到“人得耕种,不得买卖,以赡贫弱”的目的,另一方面为了能从产出中提取更多的租税收入,统治者对于能够提高授田农户劳动生产率和农业产量的技术创新和推广十分重视。为此,各朝统治者都不遗余力地鼓励推广使用先进的农业技术和新的工具,通过提高土地单位面积的产量来增加总的产量。在土地授民的基础上,推广农业技术和指导农业生产成为了历朝历代统治者责无旁贷的职能。
反观中国农业社会经济史,农业技术的发明、使用和推广都深深打上了国家行为的烙印。早在汉武帝的时候,就曾在全国范围内由政府倡导新技术和新工具的采用,大力推广犁耕和新的耕作方法(代田制和区田制),是中国历史上首次由政府出面在全国推动农业生产方法的转变,从而在短期内普及了新的技术,并迅速提高了农业产量,使中国农业生产就此走上精耕细作的道路。
国家以完备的层级官僚体制为依托,承担起技术创新和推广的主要责任,在客观上部分地替代了市场形成的自发力量。以至于有些学者认为,中国封建地主政权虽然不是由于管理水利灌溉而出现的东方专制国家,但在实行重农政策,保护小农经济时,却类似地采取了一系列直接促进农业生产的措施。在国家干预下的几次重要的农业耕作工具的发展推广使用,先进的耕作方法传播普及速度之快,范围之广,足以证明这种方式对于市场自发形成的传播机制有很好的替代性。
同以上分析相映证的是,在我国传统农业技术创新和传播中,最活跃的行为主体是统治者在各区域中对农业生产负责的人,某些朝代称之为农官。据史料记载,很多当时先进的生产工具、耕作技术的创新也多是来源于他们的聪明才智。他们集农业生产者、技术使用者和租税收入执行者于一身,既有农业生产的实践经验,又兼有国家赋予的提高生产率的职责,是当时最具有创新动力和创新能力,以及传播动力和传播能力的行为主体。固然有提高国家收入的意图,但这种模式对于传统农业社会的经济增长有很高的贡献率。这也可以看作是国家为了换取收入而向在国有土地上劳动者提供的一种服务。
随着国家经济控制权力被削弱和侵蚀,均田制度的逐步瓦解,这种技术创新和传播的信息体系也因之解体了。因此在中国传统农业社会后期,农业生产技术方面再没有发生什么重大的突破,更多地是对原有技术体系的细化和完善。相较于国家主导型的技术创新和推广机制而言,这一阶段农业生产效率和产值的提高,更多地体现了市场化导向的特征。
2.基本农田水利设施的供给
小农经济细微的生产组织和广泛的地理分布不仅带来了农业生产上技术变革的麻烦,而且使得“公共物品”——水利工程灌溉设施及运输仓储等方面产生了先天供给不足的缺陷。对于自然条件不稳定、不平衡的农业大国,为了提高农业生产水平、保障稳定的农业产出和防止因天灾引起的农业波动,统治者以其所获取的租金中的一部分用于向社会提供必须的服务。这类服务的特征是必须有庞大的资金支持,有序的协作、计划和组织,复杂的技术和相应的大规模的劳动投入,这是国家机器所拥有和擅长的能力,可以凭借整个国家掌握的资源和权力作为支撑。
固然小农个体都可以意识到这类物品的供给对其再生产的重要性,但由其能力和性质决定,组织一个系统工程所需要的交易成本(组织费用、谈判、磨擦等等)足以破灭任何一个自发的小农组织下的雄心壮志。因此在初期,这类物品的供给是完全依赖国家意志来实现的。尤其是在各朝发展农业的初期,中央集权的力量最为强大时,往往伴随着大规模、大投资的水利系统工程的进行。从汉武帝至三国期间,各政权都曾普遍兴修水利。这有助于我们观测国家在对经济资源控制力比较,对其“编户齐民”的授田者的经济效率既承担后果(获取所有权收益租金与税收)又负有责任(经济增长和社会安定)时,大型的水利工程、灌溉设施等有稳定、周期性和地域性增长的现象。
由于水利工程的供给是以大规模、大系统、大协作、大投入的方式组织起来的,这样的国家供给部分替代了农户个体可能需要的投入。对于经济能力弱小、缺乏应对危机和风险能力的小型家庭农场,提供了较高层次的生产保障,使他们比较容易在现实复杂多变的自然环境下生存。这样小规模、家庭经营、简单协作、小投入的生产方式与大规模、系统组织、高度分工协作、大投入的公共物品的供给相配合,宏观上减弱并消解了可能因缺乏此类供给而带来的农业生产风险和经济波动,提高了农业整体产出效率和生产水平;微观上为小型家庭农业的存在和延续提供了必要的保障,防止了小农阶层的迅速分化,使小规模的家庭农场在兼并和自由买卖的威胁下,有可能维持最低限度的再生产,降低了自耕农阶层瓦解的可能性。
一方面是国家机器上精密先进极具现代生产经营特点的系统工程,另一方面是大量分散细小的家庭农耕方式的简单生产单位;不同于刘易斯二元经济中两部门的划分和两者间存在的巨大势差和隔离,他们都统一在中央集权的农业经济体系中。这两个规模、形式全然相反的二元结合在一起,创造了中国传统农业社会农业生产的高效率,维护了农业经济的稳定性。
与技术扩散的特征相类似,我们可看到随着国家所有的土地的削减,国家“授田于民”的能力丧失,以及由此产生的财政收入的锐减,在传统农业社会后期(宋后),由政府规划实施的大型的农田水利设施寥寥无几。后期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主要致力于既有水利设施的修复与改善。这一时期可数的较大规模的工程多是在天灾人祸的背景下被动实施的,而且往往因为对人力、物力和正常耕作的妨碍而受到相关利益阶层、豪强贵族的阻挠,最终半途而废。对原有水利设施的修修补补就成为这一阶段水利建设的主流。
其次,中小型水利工程的兴起和水利环境的破坏相伴。中小型水利工程的兴起与国家权力向地方权力,主要是人口、土地和财力资源各方面的转移和分化直接相关。同国家追求的经济目标相似,地方政府和地方豪强对地方农业经济发展的责任和自身利益极其关注,使区域性、小范围的水利设施建设既成为必要又成为可能。但与此同时,由于私有权(大土地私有和小土地私有)的强化和国家控制力的减弱,使土地利用方面的短期行为大量滋生。太湖流域就曾因豪强任意兼并和圈围,个体农民自筑腾岸止水旱,使得大圩田被分割为零乱的小圩,使塘埔圩田系统始终未得到有效的改变。
这种由于缺乏统一规划、混乱无序导致的农业基础设施的破坏,用现代经济学观点可以解释为“个体理性导致的集体非理性”以及“公共物品提供中的市场失灵”。徐浩在解释为何中国华北农业由先进变为落后,在清代农业劳动生产率呈现出停滞和下降趋势时,认为农田水利失修是最根本的原因。农田水利失修造成水旱灾害,使农民生命财产被破坏,是对农村宏观经济运行的周期性打击,即使在一般年景也使农业水平下降,粮食单位产量普遍偏低。“河防不善,庐舍难保,水利未兴,耕凿何赖,试观历年以来土地之肥瘠,烟村之多寡,以及小民之贫富,大半均由河防水利之所致,合境大利大害无过于此。”[4 ]但我们也不能小视在这一过程里中心工程中私人投资兴起的意义,这是当国家财力有限却又需要提供必需的公共物品时,逐渐发展出的一种公私合作的权宜之计。它以给予合作投资个体某种优惠政策为前提,同时投资个体往往也是当地土地所有大户,当这种合作触犯到其自身利益时,工程往往就会半途而废。
由于国家势力的变动和土地所有权结构的变动,这种“二元均衡”在中后期尤其是均田、屯田逐渐缩小的趋势下,逐步失去了存在的基础。随着这种小农经济中个体农业经营和国家保障的“二元结构”逐步退出历史舞台,体现并加剧了传统农业经济及其经营模式的逐步分化衰落,直至被现代农业技术和生产方式所替代。
参考文献
[1]傅筑夫.中国古代经济史概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
[2]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3]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1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是“十二五”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选择。虽然与转变农业增长方式相比,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内涵更为丰富。在农业自然资源刚性约束不断增强、农业劳动力日益紧缺的形势下,促进农业发展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依然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基本路径。而农业发展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实质就是通过农业集约化经营活动不断提升农业集约化水平的农业发展过程,简称农业集约化发展。因而,深入剖析农业集约化发展的内在机理及其制约因素,对于正确认识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基本路径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对于科学制定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相关政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有关农业集约化发展的研究,很早就受到了学者的关注,但长期局限于古典经济学的农业集约化经营观。而从近期研究成果看,学者们对农业集约化发展现状进行了评价、揭示了农业集约化发展中存在问题、提出了农业集约化发展的路径及相关政策建议[1-5]。但这些研究侧重的是各种经验分析,而对农业集约化发展的内在机理缺乏系统性的理论思考。本文借鉴新古典经济学的相关理论,从农业集约化发展的内涵出发,在揭示农业集约化发展内在机理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分析农业集约化发展的制约因素,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一、农业集约化发展的内涵分析。
由于农业集约化发展是以农业集约化经营活动为基础、以农业集约化水平不断提升为主要特征的农业发展过程。因而,对农业集约化经营的概念以及农业集约化水平的衡量标准的界定,是理解农业集约化发展内涵的前提。而从西方经济学的经典著作中可以发现,对此存在2种不同的理解。
1。古典经济学的理解。
古典经济学家大卫·李嘉图在《政治经济学及税赋原理》一书中率先对农业集约化经营与粗放式经营的概念进行了辨析。他认为:同量资本和劳动投入在不同的土地上,就属于“粗放”的农业耕种方式;而等量资本和劳动投入在同一块土地上,就属于“集约”的农业耕种方式[6]。随后,马克思以及德国农业经营学派代表人物布林克曼继承了李嘉图的观点 ,并认为农业集约化经营就是“在一定面积的土地上,集中投入更多的资本或者劳动力”的经营方式[7-8];据此,农业集约化水平便可以用单位土地面积的资本和劳动力投入量来衡量;而农业集约化发展便可以视为通过在一定面积的土地上集中投入更多的资本或劳动力要素,以不断提升土地利用率的农业发展过程。
2。新古典经济学的理解。
与古典经济学家把资本积累和劳动力增加视为经济增长的核心过程不同的是,以Solow、Swan等为代表的新古典经济学家认为,技术进步才是经济增长的决定因素[9-10]。正是基于新古典经济学的思想,西奥多·W·舒尔茨在《改造传统农业》一书中提出:改造传统农业的关键是要引入新的现代农业生产要素,而引入新生产要素的过程实际就是农业技术的变化[11]。由此可见,根据新古典经济学的理解,农业集约化经营就是通过采用现代农业技术来降低土地、劳动力等传统农业生产要素投入,以全面提高农业生产率的经营方式。农业集约化水平便主要体现农业生产率上,可以通过全要素生产率、劳动生产率、土地生产率等指标来衡量。农业集约化发展便可以视为通过广泛采用现代农业技术,不断提升农业生产率的农业发展过程。
尽管,古典经济学的农业集约化发展观仍然具有现实指导意义,而且仍然被当前许多文献所沿用;但是,新古典经济学的农业集约化发展观更能反映现代农业的发展趋势,而且也被许多重要决策文件所认可。
二、农 业 集 约 化 发 展 的 内 在 机理分析。
基于新古典经济学的观点,农业集约化发展是以采用现代农业技术的集约化经营活动为基础,以农业生产率或集约化水平不断提升为主要特征的农业发展过程。对农业集约化发展的研究,便可从农业集约化经营行为与农业集约化水平提升两个互相关联的层面展开。这二者的内在联系是:农业集约化经营行为是农业集约化水平提升的前提和基础;农业集约化水平的提升是农业集约化经营活动不断扩散、集约化经营效率不断改进的结果。
1。农业集约化经营行为分析。
(1)农业集约化经营行为的诱因。根据速水佑次郎等的诱致性农业技术变迁理论,可以假设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是以户或家庭为主(以下统称为农户)[12]。如果某些农产品的市场需求量增加并引发其价格上涨,那么农户为了获取更多的农产品销售收入,必将扩大该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规模。但是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在生产技术不变的情况下,只能靠增加土地、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投入。而随着这些生产要素投入的不断增加,将导致这些生产要素变得更为稀缺,从而反映在要素市场上生产要素价格的上涨,这无疑会促使生产经营成本的快速增加。
因此,为了降低生产经营成本,获取更多的农产品销售利润,农户会主动寻求可以减少稀缺农业生产要素投入现代农业生产技术。也即是说,农产品市场需求的增长和农业生产要素稀缺程度的变化,将通过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要素的价格,诱导农户采用节约稀缺生产 要素的现代农业技 术 从 事 集 约 化 经营活动。
(2)农业集约化经营行为的实现。在农户经营为主的前提假设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便不具备工业企业那样的自主研发或创新能力,他们从事农业集约化经营活动所需的现代农业技术就只能够通过外部获取。而农业公共科研部门正是承担了农业技术的研发任务,农资厂商则负责将农业技术转化为可以被农户使用的农业生产物质资料。当农产品市场需求或农业生产要素稀缺程度的变化诱导农户去寻求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时,农户便将这种需求反映给农业公共科研部门和农资厂商。这些机构在接收到农户技术需求信息后,便据此开展技术研发和农资生产活动,并最终将所取得的相关成果通过农业技术市场或农资市场提供给农户。由此,农户集约化经营所需的现代农业技术便可以获取,农业集约化经营活动便得以实现。也即是说,农业集约化经营得以实现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农户、农业公共科研部门和农资厂商三者之间的合作互动过程。
2。农业集约化水平提升机理分析。
由于农业集约化水平的提升是农业集约化经营活动不断扩散、集约化经营效率不断改进的结果。因此,对农业集约化水平提升机理的研究可以划分为以下2个方面:
(1)农业集约化经营活动的扩散机理。农业集约化经营活动的扩散主要表现为采用现代农业技术的农户数量的增加。Bass研究指出,技术扩散活动主要受到两方面因素的影响:一是基于大众传媒的外部因素;二是基于已采纳者与未采纳者之间信息交流的内部因素[13]。就农业集约化经营活动的扩散而言,这种外部影响因素主要来自相关政府部门。政府部门可以从公共利益出发,通过多种路径对农业集约化经营活动的扩散产生积极外部影响。比如:政府农业技术推广部门通过各种农技推广培训活动;政府财政部门通过财政补贴方式激励农户采用现代农业技术;政府的公共传媒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渠道对采用现代农业技术进行宣传等。而农业集约化经活动扩散的内部影响因素,主要来自农业生产经营者之间相互模仿、相互感染。其传播网络与传染病感染网络具有极大的相似性,可以用传染病模型对其扩散机理进行理论解释[14]。根据传染病模型把某地区农户划分为2类,即“感染个体”(已采用技术者)和“易感个体”(未采用技术者)。
在“感染个体”的示范带动下,“易感个体”对于现代农业技术会逐步由观望向模仿采用转变,继而成为“感染个体”再对其他“易感个体”产生影响。
(2)农业集约化经营效率的改进机理。农业集约化经营效率就是采用现代农业技术后,农户实际农业产出与该技术的理论产出的对比。通常而言,由于自身能力的限制,农户的实际农业产出会低于理论产出。但是,农户可以通过对该技术的不断学习,最终到达熟练并有效利用该技术,从而促进农业集约化经营效率的改进。而舒尔茨认为,对农户进行人力资本投资是农户能够熟练并有效利用现代农业技术的关键。人力资本水平越高农户学会使用农业技术的时间就越短,其集约化经营效率就越高。
Lucas在吸收阿罗“干中学”理论和舒尔茨人力资本理论的基础上,建立了一个以人力资本积累为核心的内生经济增长模型。他认为,人力资本积累主要来自2个方面,一是通过正规教育获取的人力资本;二是通过“干中学”获取的人力资本。而且相对于前者而言,“干中学”获取的人力 资本 更加重 要[15]。
Foster等则进一步论述了通过“干中学”积累的人力资本对农业技术变化所产生的影响。他们认为,农户在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中的人力资本积累主要来自2个方面:一是自身的“干中学”;二是与他人学习交流的“干中学”
[16]。由此可见,农业集约化经营效率的提高主要是因为农户在集约化经营过程中,通过自身以及农户间的“干中学”促进了自身人力资本水平的不断提升。
三、我国农业集约化发展的制约因素分析。
1。农业集约化经营中的制约因素分析。
(1)农产品市场需求受限、价格信号失灵难以对农业集约化经营产生诱导。农产品市场需求增长是农业生产者采用现代农业技术从事农业集约化经营的重要诱因。我国农产品市场需求主要受到以下2个方面的限制:一是农产品本身缺乏需求弹性,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对农产品的消费可能出现下降。比如《中国农村统计年鉴2011》显示,我国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粮食消费分别由2000年的82。3kg/人、250。2 kg/人,下 降 到 了2010年 的81。5 kg/人、181。4kg/人。二是根据阿林·杨格分工水平决定市场规模的思想,农村劳动力的非有效转移,将制约工农产业之间分工水平,从而对农产品市场需求增长形成限制[17]。这是因为,农村劳动力在向城市转移的过程中,难以享有城市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与工资待遇,致使其不得不在工业生产与农业生产之间徘徊。对于这部分农民工而言,其对农产品的需求很大程度上靠自身的农业生产自给解决,而不是通过市场需求实现,进而对农产品市场需求的增长形成制约。
农产品市场需求增长对农业集约化经营的诱导作用主要是通过农产品的市场价格信号实现的。在我国工业化进程中,工业资本的积累长期依赖于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虽然,近年来国家提出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发展战略。但是整个经济发展已经对廉价农产品形成了严重的路径依赖,一旦农产品价格上涨将可能导致全面的通货膨胀。
由于对上述问题的担忧,国家在对农产品价格在进行保护的同时也存在一定程度上的控制。这就使得农产品市场价格难以反映真实的市场需求,价格信号由此失灵,对农业集约化经营的诱导作用便由此降低。
(2)农户与农业公共科研部门及农资厂商间缺乏有效互动阻碍了农业集约化经营的实现。农业公共科研部门与农户的互动缺乏与之相适应的激励机制。由于现行科研评价制度的缺陷,农业公共科研部门技术研发活动对农户农业生产实际的关注度降低,而对于发表高级别科研论文、申请高级别科研课题的关注度提高。在这种激励机制下,农业公共科研部门研究成果与农业生产实际存在严重的脱节。即一方面存在大量的科研成果难以有效转化,另一方面农户对农业技术的需求得不到满足,农户的农业集约化经营活动也就难以实现。
农资厂商与农户的互动缺乏必要的约束机制。当前农资厂商在经营过程中把赚取利润放在首要位置,却忽视自身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导致对农业生产经营者的服务不到位。农资厂商的市场竞争手段,除了普遍意义上的广告宣传外,更多是采用低价劣质策略,而不是靠提升服务质量。由此一方面导致了农业生产者在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中经常受到欺诈而利益受损;另一方面由于农资厂商对农业生产者缺乏必要的技术指导服务,致使农业生产者难以有效掌握新的农业生产技术,进而对农业集约化经营活动的实现形成制约。
2。农业集约化水平提升中的制约因素分析。
(1)产业集聚度低、合作组织功能弱化制约了农业集约化经营活动的扩散。农业产业集聚度低、生产分散强,增加了农业集约化经营活动的扩散难度。
虽然,现有文献利用省域层面的数据的研究表明,我国农业产业集 聚 度 由1981年 的0。41提 高 到 了2008年的0。66[18]。然而,由于地理条件的差异,对于以丘陵山区地形为主的中西部地区而言,省域层面的农业产业集聚度可能并不能代表其农业生产的集中性。这是因为,对于中西部地区而言,即使省域层面的农业产业集聚度提高,但是省域内部由于地理条件的制约,以及土地流转存在的障碍,农业生产的分散性仍然较强。农业产业集聚度较低、生产分散性强,无疑会增加农业集约化经营活动的扩散成本,进而对其形成制约。
农民合作组织技术服务功能弱化,不利于农业集约化经营活动的扩散。农业集约化经营活动的扩散,一方面得益于政府公共部门的技术推广、财政扶持、媒体宣传等行为,另一方面则依赖于农业生产经营者之间的相互“感染”。而农民合作组织的蓬勃发展,为农业生产经营者间的相互“感染”提供了很好的载体和平台。然而,现有研究表明,农民合作组织更多的是为农户提供农产品市场信息服务,以农业技术服务相对欠缺且服务内容单一,难以满足农户的差异化需求[19]。由于农民合作组织技术服务职能的弱化,农户从事集约化经营活动的相互“感染率”会下降,进而对农业集约化经营活动的扩散形成制约。
(2)农业基础设施落后、人力资本不足制约了农业集约化经营效率的提升。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是提升农业集约化经营效率的重要保障。这是因为农业生产使经济再生产与自然再生产的结合,现代农业技术能够有效发挥作用需要一定的自然条件和基础设施与之相适应。近年来,虽然国家对农业基础设施投资的强度不断增加,但结构性问题比较突出。
比如,大型水利工程的投资比重较大,而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投入不足;建设性投资比重较大,而农业基础设施后续维护投入不足。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农业生产急需的农业基础设施缺乏,或者农业基础设施不能正常发挥其作用。在农业基础设施比较欠缺或无法发挥作用的情形下,现代农业技术的使用效果会受到削弱,即相对理论产出而言农户采用技术的实际产出会更低,从而制约农业集约化经营效率的提升。
人力资本投资是农户熟练掌握现代农业技术提升农业集约化经营效率的内在要求。随着工业化进程的推进,农业部门比较效益较低会损害农户在农业生产领域进行人力资本投资的积极性。这主要表现在2个方面:一是通过接受正规教育提升人力资本的农业劳动力在比较利益的诱导下从农业部门转向非农产业部门,导致农业人力资本存量缩减;二是各级地方政府对通过非正规教育提升农业劳动力人力资本重视程度不够,不利于农业生产经营者人力资本的长期积累。在农业人力资本存量不断缩减和有效积累不足的情形下,农业生产经营者对现代农业技术熟练掌握并有效使用的难度增加,进而制约农业集约化经营效率的提升。
四、结论与政策启示。
综上所述,农业集约化发展就是通过采用现代农业生产技术的集约化经营活动,而不断提升农业生产率或农业集约化水平的农业发展过程。农产品市场需求变化和农业生产要素的稀缺程度变化可以诱发农户开展集约化经营活动,而农户、农业公共科研部门以及农资企业之间的有效互动又为集约化经营活动的实现提供了保障。随着农业集约化经营活动的不断扩散和农业集约化经营效率的不断改进,农业集约化水平将得以提升,进而促使农业集约化发展。然而,就我国农业集约化发展而言,农产品市场需求受限、价格信号失灵难以对农业集约化经营产生诱导;农户与农业公共科研部门及农资厂商间缺乏有效互动阻碍了农业集约化经营的实现;产业集聚度低、合作组织功能弱化制约了农业集约化经营活动的扩散;农业基础设施落后、人力资本不足制约了农业集约化经营效率的提升。
根据上述研究结论,在推动我国农业集约化发展的过程中,可以得到的政策启示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切实保护农民工利益促进农业劳动力有效转移,进而提升农产品市场需求量;并逐步建立农产品价格稳定增长机制,使其能客观反映农产品市场需求状况。二是完善农业公共科研部门激励机制,支持发展民间农业科研组织,促进农户与农业科研部门有效互动;增强对农资厂商的社会责任监督,严厉打击各种坑农害农行为,提升其对农户的服务职能。
三是优化省域范围内的农产品种植布局,提高生产业集聚和专业化程度,增强农民合作组织的技术服务职能,为农业集约化经营活动的扩散创造条件。
四是优化农业基础设施公共投资结构,增强对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和后续维护的投资支出,积极探索民间资本投资机制;建立有效的农业劳动力转移机制,增强对农户的职业技术培训,鼓励吸引城镇居民到农村创业,从而提升农业部门人力资本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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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业自然资源 可持续利用 观点
农业自然资源,主要是指一切可供农业生产和农业经济活动所需的自然界存在的物质和能量。它是相对于农业生产的社会资源(如劳动力、资本等)而提出的,并与其一同构成农业生产和经济活动的两大物质基础,即农业资源。对农业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研究,主要有以下观点。
1.农业自然资源区划观
农业自然资源区划,就是从区域的角度深入揭示自然资源的区域分布特征、资源利用的空间结构、资源开发利用的潜力和限制因素,从而引导并实现农业自然资源持续利用的空间优化。
事实上,农业自然资源区划观点主要是根据比较优势原理,尤其是禀赋比较优势理论而提出的。比较优势原理起源于亚当・斯密的绝对优势理论,后经李嘉图的发展而形成。再后来,赫克歇尔和俄林进一步发展了李嘉图的比较优势理论,总结成禀赋比较优势说。该学说认为,不同的商品生产需要不同的生产要素比例,而不同国家或地区拥有不同的生产要素;各国或地区如能集中于生产并出口其相对比较丰富的生产要素所加工的商品,进口自己相对比较稀缺的生产要素所加工的商品,必然会有比较利益的产生。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说,资源的合理区划以实现比较优势,主要就是体现在各地的生产可能性曲线的外移和消费者选择集的扩张(以交换的可能性为前提),从而实现有限自然资源利用的社会福利的增加。
我国地大物博,农业自然资源总量丰富,但分布及不平衡,而人们的需求却是多样的。因此,单纯依靠各地自己的生产以满足当地人们多样化的需求是不可能实现的,这就需要进行各地区间的协调。而实施农业自然资源区划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生产的合理地域分工,则是达到区域间协调以满足人们多样化需求的有效途径。在自然资源区划观的指导下,罗其友等人(1999)根据资源分布特征,在构建分区指标体系的基础上,采用聚类分析的方法,将我国农业基本资源可持续利用分为了四个一级区和十四个二级区,并具体分析了各区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模式。这种划分在当时反映了我国资源的地理分布和利用特征,具有相当的科学合理性。但是,时隔六七年,随着经济发展对资源的不断利用以及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以上这种分区的合理性已经降低,因此有必要结合目前需要及未来发展趋势重新进行农业自然资源的区划。另外,区划只是反映了资源的空间分布特征和为区域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提供了一定依据,但要实现资源的持续利用还应该根据各区内具体的资源特征制定科学合理的开发利用方案。
2.自然资源和环境“阈值”观
为了描述的方便,此处借用生物经济学中的“经济阈值”概念(Stern et al.提出)而使用了“阈值”一词。一般研究中,通常采用的是自然资源存量的“临界值”和环境 “容量”两个更专业的术语。资源是一个宽泛的概念,自然资源从不同角度可以有多种分类。按照资源的可更新(可再生)能力可分为可更新资源与可枯竭资源。“阈值”观认为,无论是可更新资源还是可枯竭资源,都存在着一个存量上的“临界值”,对其利用超过这个“临界值”,则资源就会绝对减少以至完全消失;如果利用率控制在“临界值”允许的范围内,则可以实现资源持续不断的利用。这一“临界值”对于可更新资源来说,就是维持其自身再生产的最低数量(如生物资源的最低种群数量);对于可枯竭资源而言,则是其潜在储量被探明和开采的可能性概率或者其可替代资源开发的可能性概率。
对于环境,其“阈值”则是针对其承载能力提出的。环境经济学认为,环境作为一种资源,本身在向经济过程提供投入的同时也具有吸纳经济活动的最终产物(即废物)的功能。经济活动向环境排放废物,也就是对环境资源的利用是不可避免的事情;环境对废物的吸纳能力和其提供资源的能力也有一个最大限度,如果超过这一限度,环境就被破坏(表现为环境恶化、生态失衡)。因此,对于环境的利用同样不能超过其最大承载能力或环境“容量”。
当前农业自然资源利用过度(如地下水超采)、农业环境破坏严峻(如化肥、农药污染)的形势,要求我们对资源环境的开发利用不可忽视其“阈值”约束。目前实施的一些环境标准(如各种污染排放标准)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具体资源的“阈值”标准似乎还比较少见,这应该是今后的一项重要工作。尤其在当前人们的资源环保意识还不够强、仅以经济利益为主要目标的情况下,科学合理地确定出自然资源的“阈值”和环境的最大承载“容量”并强制实施这一标准,或许可以暂时抑制住对自然资源和环境的破坏。此外,还要说明的是,对自然资源和环境的可持续利用,并不是指简单的将开发利用率控制在“阈值”许可范围内即可,还需要考虑经济效益。也即是说,要在不损害自然资源自我更新能力和不超过替代资源开发能力的前提下,实现自然资源社会经济效益最大化的配置。
3.资源有效利用技术对策观
人类对农业自然资源和环境的开发利用,是在特定历史时期的特定技术水平下进行的。某一时期的科学技术水平决定了此时的资源利用方式和生产手段,从而影响并决定了该时期的资源利用状况。近代农业和现代农业相当长一段时期内,由于科学技术水平低下导致生产方式落后,农业生产力水平不高与人口的急剧膨胀和人类需求的持续增加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从而引发了人类对自然资源的掠夺式经营,最终导致了资源与环境的破坏。技术论观点认为,要解决资源短缺与需求之间的矛盾,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人与自然的和谐,主要依赖于科学技术的进步。
技术进步对农业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的作用机理主要体现在:(1)技术进步能提高人类利用农业自然资源的效率和能力。一方面,技术进步可以优化各种农业自然资源在生产利用过程中的结合方式(改变生产函数),使人们通过既定的投入可以得到更大的产出,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从而节约了资源。表现在等产量曲线上就是,技术进步会使等产量曲线向坐标原点方向移动,表明生产等量的产品只需较少的投入;而表现在生产可能性曲线上就是,生产可能性边界向外移动,表明以前不能生产的点而现在可以生产(见图1)。另一方面,技术进步不断扩大资源的范畴。技术进步通过改变劳动手段和劳动对象(改变生产方式),使以往人们难以利用的或不知其用途的农业自然资源逐渐被发现和利用,从而突破了资源供给的限制。(2)技术进步可以提高人力资源的质量,进而影响农业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技术进步本身是各种人力资本积累的结果,是由劳动者实现的;反过来,技术进步也可以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因为技术进步引起生产工具的不断变革,从而要求使用和掌握这些生产工具的劳动者接受教育和培训,提高其素质。高素质的人力资源体现为技能、技术工艺操作水平的提高,认识资源环境的能力及改善、治理环境的技术水平的提高,从而对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产生影响。此外,技术进步还会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从而影响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4.结构调整观
简单的说,结构调整是对事件或者任务的主次、轻重缓急程度根据实际需要并结合限制条件进行的时间上和空间上的重新安排。将结构调整的观点应用于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活动,就是要按照市场导向、效益和效率、比较优势等原则,结合一国或地区的农业资源状况和技术水平,对农业生产和农业经济活动进行的统筹安排,从而实现经济、社会、生态的协调发展和农业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根据调整内容和范围,可以分为以下主要类型: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业结构调整、农业区域结构调整。
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主要是指对农村经济构成中第一、二、三次产业的合理配置,是针对广义的农业而言,对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进行的合理安排。农业结构调整包括农业内部结构的调整和种植业内部结构的调整,主要是就狭义的农业而言,是指对种植业内部粮食作物、经济作物、油料作物等的生产比例以及各作物品种安排的调整;农业区域结构调整是从农业生产的空间布局而言的,农业具有鲜明的区域经济特点,发展农业必须依据各地区地理位置、区域资源和环境、人口素质、市场状况、区域文化科技状况等来综合考虑、综合安排,这是实现区域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的基础。
目前,区域间农业结构和农业内部结构趋同,是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主要特征,也是有限的农业自然资源利用效率不高、农产品供给结构性过剩、农业比较利益低下、农民增收困难等问题的主要原因。李晓明认为,新一轮的农业结构调整应坚持以下原则:市场导向原则,效益优先原则,发挥区域比较优势原则,科教兴农原则,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原则,政府合理引导、扶持与农民自愿相结合原则。具体实践中,首先要发挥地区比较优势,调整农业生产布局,东部地区要注重发展高科技农业和出口创汇农业,中部地区继续发挥粮食生产的优势,西部地区抓住大开发的机遇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业、生态农业和节水农业;其次,根据市场需求调整农产品结构,提高农产品质量,要注重农产品的优质化和专用化,以增强市场竞争力;再次,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发展乡镇企业和农村二、三产业,加快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发展农产品深加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总之,结构调整的目的就是要将有限的资源用于最需要的生产中,以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和产生最大的社会福利。
5.结束语
5.1 对于农业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观点,还有诸如自然资源价值论与“资产化管理”观、循环经济论、资源保护论等,因其内容与这里所讨论的几种观点本质上并没有太多区别,因而没有一一列举。同样要说明的是,关于本文的几种观点,并没有见有关文献明确提出,但它们实际上却体现于众多的资源利用研究中,出于更好探讨资源持续利用的目的,我们将其进行了总结并概括为以上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