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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保障性住房;房地产市场;措施建议
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蓬勃发展,日趋成为国家经济的主导产业,不仅改善城镇居民的住房条件,同时促进经济增长扩大就业。但在房地产市场带动经济增长的同时也产生了诸多社会问题,高额房价让很多家庭望而兴叹;供不应求的住房无法满足当前群众的住房需求。为解决以上问题,国家将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提上日程并越来越重视住房保障制度的实现及完善。大规模发展保障性住房的政策也会对当前的房地产市场产生深远影响。本文将以我国当前房地产市场现状为背景,深入研究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及相关制度运行机制及作用,深入分析保障性住房政策与房地产市场之间的关系,提出完善保障性住房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有效建议。
一、我国保障性住房的发展
保障性住房制度是一个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指的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要实施一些特殊的帮助单纯依靠市场解决住房有困难的群体的住房政策及措施。保障性住房制度的目的,不仅是实现政府宏观调控的目标,更是为了改善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条件,调整住宅市场消费结构,促进经济发展和稳定。当前,我国保障性住房制度体系主要包括廉租房制度、经济适用房制度、两限房制度、公租房制度以及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性住房制度的建立,不仅能够在政策上对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实施特殊性保护,也有利于对中低收入家庭来实施普遍性住房保障。并且从政策角度加大了保障性住房的供给,改善房地产市场供给现状,遏制宅市场价格过快增长的恶性趋势,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二、我国保障性住房制度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
(一)加快建设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尽管我国房屋供应量较大,但是房价始终处于一个居高不下的位置,而且众多人口中以中低收入群体为主,所以没有能力购买住房还是主要现象。而保障性住房制度的出台,能够为普通民众提供大量住房,满足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并且有利于推进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完善中国社会保障中保障性住房制度的建设。
(二)有利于稳定房地产投资的增长
受到近年来金融市场的影响,许多面临着经营困境的企业纷纷将大量资金投入了看似繁荣的房地产投资。使得房地产领域越来越热,房地产泡沫越来越大,房价持续居高不下,越来越多的居民只能望房兴叹。而保障性住房制度的提出,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住房地产市场持续过热的态势,减少商品住房的增长,提升对保障性住房的资金投入,改善住房房价的上涨态势,保障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权利。
(三)影响房地产房地产供求关系
保障性住房的购买者也是属于房地产市场普通商品房的购买群体之一。当政府对保障性住房如经济适用房或者廉租房建设力度加大之后,这一部分群体就会从普通商品房购买者的大部队中脱离出来,即购买普通商品房的需求被大量分流。同时,由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加大也使房地产企业对不得不在规划土地使用时将计划内用于普通商品房的土地分拨给保障性住房建设,这就在一定程度上也减少了普通商品房的供给量。
(四)对房地产价格造成影响
近年来,政府多次出台政策措施来控制房地产市场价格一路高歌的局面,但总是收效甚微。正如上文所说,保障性住房特别是经济适用房,会在一定程度上分流普通商品房市场的需求。需求降低意味着价格降温。换句话说就是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力度,会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持续高涨的房地产住房的价格。
三、完善我国保障性住房制度的相关建议
(一)强化政府对保障性住房的管理
各级政府都要充分认识到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的责任的重大,将其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通过相关政策措施强化城市政府在稳定房地产市场、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中的责任,严格管理房地产市场特别是保障性住房市场的发展,增加保障性住房德有效供给,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发展。
(二)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
各级政府要明确自己对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任务目标。要在最初环节就提高住房建设项目的审批效率特别是要加快对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的用地、规划、开工建设等审批速度。同时要督促并加快所有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的完成,特别是一些续建项目建设的进度,尽快形成有效供应。并且各级政府要加大保障性住房的相关资金支持力度,切实为所需项目提供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保障住房建设。
(三)严格房地产市场运营及监督
首先要规范房地产市场主体行为,如房地产开发、中介、物业服务的行为,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监管体系,完善房地产企业考核制度和市场准入清出机制。同时强化商品房销售监管,加强商品房销售审批与监管力度,严格按照商品房销售许可制度执行,只要不具备商品房预售条件的项目,坚决不予以合法《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其次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加快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和联网工作。各级正方要及时通过网络房地产调控等政策手段,公布住房建设计划,项目供求及地价房价变动等信息。
四、结语
在注重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同时,也要重视保障性住房与商品住房的协调发展。积极发挥政府和市场这“两只手”的双重作用,引导住房理性消费,增强房价调控力度,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改革并且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地发展。
参考文献:
[1]李刚.保障性住房对房地产业的影响[J].经济研究,2011
【关键词】西方政府;信息化建设;启示
一、引言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信息高速公路的快速发展,社会各个领域迎来了深刻的革命。同时,政府部门也乘着信息化的浪潮在管理领域改变着公共服务的提供方式和管理绩效。
本文以美国、加拿大、新加坡这三个政府信息化建设的领跑者为例,先从这三个国家政府信息化建设的概况出发,在深入研究其政府信息化建设优势的基础上,总结出我国政府信息化建设的普适路径选择:保证信息安全,建立公钥基础设施;树立共享意识,建立云交换平台;打破部门限制,树立集成管理理念;构建云政府,利用信息技术重塑政府。
“信息化”一词起源于日本,由日本学者梅倬忠在《信息产业论》一书中首次提出。对于这一概念,中国的学术界众说纷纭。有学者认为:“信息化就是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以及网络技术的高度现代化”;有学者认为:“信息化就是计算机化,或者再加上通信化”。总之,信息化就是以信息资源的广泛利用为主导,以信息网络为平台,以信息人才为依托,以法律法规为保障的综合体系。
二、西方政府信息化建设概况
美国作为政府信息化建设的领导者,在很大程度上给全球的信息化建设提供了一个模板。其信息化建设起源于1980年末1990年初,当时,美国财政预算赤字很大,为了应对财政危机,政府决定走信息化、少纸化或者无纸化政府道路。1992年,克林顿总统向民众宣布要全面实现“无纸”办公。1995年签署的《文牍精简法》,要求以电子方式呈交各种表格,到2003年全部实现电子文件。“2000年9月,美国政府开通了“第一政府”网站,这标志着世界级的中央政府电子政务服务平台的诞生。”
加拿大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也加快了信息高速公路建设的进程,于1999年正式颁布了国家信息化战略计划“政府在线”(Government On-line),提出政府要在2004年实现政府全面上网。总之,“加拿大信息高速公路是一个全国“无缝”网站,通过政府的网络和计算器,政府就可以与公民直接对话”。
新加坡政府1986年推行“国家IT计划”,旨在集成网络技术与通信技术来加快行政部门的计算机化,向公众提供一站式或者无站式服务。1992年,其了“IT2000计划”,努力将新加坡变成一个智慧岛,成为全球IT产业的核心。有学者说“新加坡的政府站点,像一本政府白皮书,完全代表政府,而不是政府的某一个方面”。
三、西方政府信息化建设的优势分析
(一)重视信息安全性
信息安全是当今政府信息化建设的生命线。随着信息通信技术的逐渐普及,公众在享受网络带来的众多好处的同时,也面临着个人信息被泄露和窜改的威胁。政府网络延伸趋向的广泛性,使得政府众多信息资源流向四面八方,如果疏于防范,信息的机密性、可靠性、完整性就无法得到保障。美国针对信息安全问题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如《个人隐私保护法》、《美国联邦信息资源管理法》等,以对政府信息化建设发挥规范和保障的功能。加拿大政府将信息保密工作放在了政府信息化建设的首位,并在所有政府网站建立了一种安全渠道(Secure Channel),这种渠道可以保证各部门之间安全有效地传输、接收和交换电子数据,保证公民个人隐私免受攻击。
(二)强烈的共享意识
与我国相比,西方国家具有强烈的信息共享意识。美国作为现代信息网络发展的领头羊,首先在意识层面把信息共享放在了政府管理的日程之上,逐次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国家级数据中心等。美国首先制定了相关信息化法律法规,来强制推行各部门信息数据的共享;其次以资金补贴的方式来激励各部门的信息资源共享。加拿大政府也通过制定统一信息代码,建立信息共享目录的形式来规范各部门之间信息资源的共享,极大地提升了信息资源的共享意识。20世纪90年代初,新加坡政府将信息化建设的发展方向指向了计算机资源的共享和整合,并利用十多年的时间建立了数据共享中心,并构建了集成化的共享平台和网络服务的交互式,给公众提供多个信息获取路径。
(三)有效的部门沟通
打破部门限制,实现各部门有效沟通是政府信息化建设的催化剂。美国在2002年发表了《国家国土安全战略》,本战略号召以国土安全部、国防部,农业部等部门为协调实体,以全国灾害管理系统为载体,并建立了全国突发事件管理体系。在突发事件出现时,各部门以协调有序、沟通顺畅的应对方式来整合分散计划,进行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加拿大政府也是以有效沟通为前提,建立了一个跨政府部门和企业部门的电子政务平台,实现政企之间信息的共享,优化了one step shopping 的“一站式”服务。新加坡政府以委员会作为协调主体,在遇到一些涉及跨部门利益的问题时,由委员会来分析和确定责任主体。一般政务工作多由一个确定的牵头部门执行,其他部门协助,确保每一项事宜都有负责人,每一个问题都有解决主体。
(四)前言的信息技术
目前,硬件配置高速提升的背后,是网络信息的迅猛增长。云计算、云安全、云服务等以云化趋势为潮流的云技术充斥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美国是云计算概念的起源地,美国政府利用云计算技术整合政府各项信息资源,并计划在未来4年以内,取消其40%的网络信息中心来降低其巨大的科技资金投入,使得服务提供方式变得更现代化加拿大基于云安全开拓了数码经济革新技术,将云计算融入了隐私保护领域,为公民和企业实现了隐私保护功能”新加坡政府实行了“智慧国2015”,旨在利用先进的网络技术获取所需信息资源,为公众和企业提供信息共享平台,将新加坡建设成一个智能化都市。
四、西方政府信息化建设对我国的启示意义
(一)保证信息安全,建立公钥基础设施
安全的信息化环境是政府有效运作的保障。为了保证政府网络的可靠性和信息通信的有效性,需要建立一种可以为所有网络提供安全服务的密码管理和证书管理平台,即“公钥基础设施(PKI)”,这是现代信息社会网络安全领域新崛起的一种主流安全技术。从政府视角出发,建立电子印章系统,预防假冒、篡改现象;采用非对称密码加密技术进行政府内部文件的传输,以公钥和私钥的非对称解密形式,实现文件保密,提高验证率;在政府相关网站建立基于电子钥匙和数字证书的登录系统,在用户登陆的时候保证电子钥匙和保护口令同在才可以登陆,以此进行高强度的身份验证,以防非法用户的假冒行为;政府在电子公文的流转过程中,对相关安全软件增加数字签名功能,保证公文内容的完整性和不可否认性。
(二)树立共享意识,建立云交换平台
云时代的到来,使多种数据大集中、大数据分析所引发的信息流量飞速提升,各部门之间对数据传输、数据挖掘、高性能数据的共享需求不断增长,因此,为了适应这种需要,就需要建立可供各种资源共享的动态交换平台,即从数据的集成化、云化发展趋势出发,建立云交换平台。在云交换平台上,用户不仅可以在线使用数据交换平台,实现信息数据的交换,还可以动态的实现大数据之间的大交换,对异构数据进行分析,实现数据共享的同步服务;其次,还可以对海量数据进行共享,延长时间窗口。建立云交换平台,对政府的整个管理链条进行信息化支撑,必要之时建立部门的私有云,或者相应的灾备系统来确保云安全。
(三)打破部门限制,树立集成管理理念
实现信息的互通共享,就要打破信息资源部门控制的局面,为政府有效管理打下良好的基础。因此,在此基础上要实现理念的根本转变。突破传统理念,树立全新的管理理念,即集成管理理念,将管理对象的重点转移到以科学技术、信息技术、信息、人才为主的智力资源。从管理技术手段和方法来看,集成管理不仅强调管理技术和管理方法本身的集成,而且强调管理技术、创造技术、信息技术等的相互融合和综合集成。总之,集成管理是一种效果和效率并存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核心在于强调运用一体化的思想和集成理论指导部门的实践。
(四)构建云政府,利用信息技术重塑政府
云时代的到来,使得政府管理与服务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从政府目前的需要出发,构建云政府,使政府运用云计算的强大能力来提高政务运作的效率。“云政府是政府机构融合云计算模型及业务体系所衍生的一种新概念、新理念,是广义云在技术上和概念上的专业化延伸,是所有服务的集合体”。通过建立云政府,公民可以通过网络来满足自己对政府服务的各种需要,这些服务以开放公用的方式集中在上层云端,公众只需要一个点端就可以享受到云端的各种服务,因此,云端和点端之间的沟通将会更快捷方便,实现政府之间的信息共享,高效服务成为必然。因此,构建云政府,不仅是目前云时代的大势所趋,也是政府通过云计算这个大平台来改善自身运作能力和运作效率的最佳方式。展望未来,“云政府将会是政府架构的主要理念,也是政府行政技术及产品创新的重要依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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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在我国经济发展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新阶段的背景下,统筹城乡发展的必经之路。在经历四川省汶川特大地震后,许多房毁于一旦,在探讨如何进行灾后农民房重建的同时,农民住房更新与建设的课题就显得更为迫切。
面临今天十三亿中国人口中有九亿农民的情况,如何从现有农村条件出发,进行既满足功能,又满足经济要求,并且做到符合当地文化等不同层面需求的民房设计,笔者认为,从中国传统工艺设计思想中进行思考,将会获得许多宝贵的启示。
1.技艺相通
这个说法最早见于庄子《天地篇》中的记载:“能有所艺者,技也”。在《魏书》中,也有“百工技艺“的记载。技艺一词,不仅指工匠的技能,也指在艺术活动中的技巧,就是今天所说的技术。在古代,技术通常主要表现在手工业领域,如个人或作坊的技术,是古时候人的手艺、技艺和技能的总称。
1.1当地农房技术的优势
在农村,农民自行修建的房屋,无论从建筑学的光、声、热的角度讲,还是从建筑的抗震能力上讲,都有其存在的合理性。是凝结了中华劳动人民千年的智慧和技术的体现。它一方面符合了当地文化的需求,在造型上为人们所接受,具有亲切感。另一方面,它适应了当地不同居住个体的需求,农民对房屋的需求与城镇居民有很大不同,如需要养殖牲畜以及放置农务用具和农作物等不同功能的空间。这也体现出当今技术必须进行本土化的重要性。
那么在当今的民房更新的设计中,就一定要认真调查、研究原始民房,做到尊重原始房屋的特点与技术。在当今工业化大生产的背景下,万万不能用工业化批量化的技术去取代农民房屋,而应当着眼于如何将两者的结合起来。
1.2工业化技术的优势
工业化大生产的优势明显,它具有规范性,模数化,因而易于操作的特点。它能利用核心技术,提高建设的效率,解决了建造速度的问题,能进行符合建筑规范的建筑设计。这对于有着九亿农村人口的中国而言,建造速度和质量必须是首先得到确保的。
但即便如此,却不能用批量化的技术去取代原始农房的建造技术,而应当思考如何将两者结合起来。当地的技术反映了地方的需求和特点,适应了不同个体的需求。如何做到取长补短,优势互补,这才是进行农村农房更新建设的首要的研究课题。
2.虚实相生
在古代建造房屋以及园林的设计过程中,人们已逐渐认识到实体与空间关系的转化,以便使空间效用得到更好的发挥。这就是指的当今环境艺术设计中的空间构中虚空间与实空间的对比概念。提出这一观点最早为《老子•第十一章》中所云:“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空间的构成与组织是是在无形之中,对房屋对人的行为,他们所通过的地方,给人带来特殊美感和功能的含义。
中国人最根本的宇宙观是《易经》上所说的“一阴一阳之谓道”。道家的空间意识,是以自然无为的“道”为尺度的,就其哲学基本精神而言,老庄之“道”就是一种“大美”而“不言”的“虚”。就好比在中国传统园林艺术中常常借用框景这样的形式,达到移步换景的目的,就是一种空间的虚实对比。
2.1民房建设的虚实相济
建筑单体是实质性的存在,是实,而建筑周围的自然环境,是虚。只有建筑没有与之相适应的环境是不行的,所谓虚实相济就是指的将人工组织与当地自然生态结合。
西方的空间观强调有形驾驭无形,而中国的空间观则以无形预示有形。中国传统建筑师以精神上的空间构想来指导物质实体,并探求其潜在的审美。虚实空间诠释了中国人对空间格局的喜好和倾向,进而揭示上述的论证机制如何从一种形态学观念发展为抽象的物质系统具有现代主义特征的当今建筑,是不能原样搬到农村的民房更新建设中的,因为它在批量化生产的过程中丢掉了个性,显得冷漠,没有人情味,如果不能和当地的乡土气质,地理特征,文脉要素等结合起来,它就是一个格格不入的建筑单体。
因此,将人工组织与当地自然生态结合,是农村民房建设的所必须研究的课题。用现代主义的建筑形态,与原有地理文脉要素相结合,比如河流,绿化,山体起伏等。农村的环境特点与城市不一样,有着很大的森林覆盖率,绿树成荫,河流蜿蜒,有的傍山而住,山势起伏明显。因此,相比建筑形态的设计而言,更为重要的是建筑与自然景观的协调。要创造出一种既符合标准化生产的建筑模式,又具有了不同景观文脉的个性特征,这样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虚实相生。
3.材美工巧 顺应自然 素朴质真
在《考工记》提出:“天有时,地有气,材有美,工有巧。合此四者然后为良。”“材美工巧”里表达的一种系统的观念,反映出当时社会兼利万物的哲学思想和人的宇宙观,在设计上则反映出一种崇尚自然材料的美,以人工为本,以及与“天地相宜”相一致的物顺自然,合乎天道的思想观念。符合“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
顺应自然、素朴质真指的在材料的运用上,选择朴素,来自于自然中的材料有一种质朴的美。庄子认为:“朴素而天下莫能与之争美。”从中看得出古代人们对朴素材料的喜爱。犹如回归到了自然里一样,代表了一种得于自然又超乎自然的审美体验。
这里所指的材料美以及朴素美不仅仅是指事物外在的质感所带来的美感,而是对一种材料特有的性质以及固有原理的灵活运用,它体现的是对一种事物内在性质的把握。
3.1木制建筑的优点
农民房大多由木、土制成,在功能上,木建筑有着很好的抗震能力,榫卯结构是实木家具中通常在相连接的两构件上采用一种凹凸处理的接合方式。这种形式在我国传统家具很常见,同时也见于古建筑结构当中。
由于榫卯结构具有很大的张力,因此木建筑有着很好的抗震能力,木结构房屋有体轻、结构严密、连续性好等特点,因此比较稳固安全。木结构房屋自身重量轻,吸收的地震力少。只要利用现代的科技,新型木建筑也能防火。并且木建筑的寿命很长,取自自然中,因此它具有调节温度的作用。当湿度大时木建筑能吸潮,干燥时则会从自身的细胞中放出一部分水分,有着调节小气候的作用。
3.2土制建筑的优点
土制建筑在农村很常见,是指无论什么结构形式,建筑其中有一部分或全部用土掩盖的建筑。如窑洞。掩土建筑的优点很明显,不像地上建筑那样承受气温的极度变化;采暖或制冷比普通房屋要省一半到三分之二的费用;防火性能良好,火灾向邻近房屋蔓延的机会少,抗地震性能强,在很冷的天气,也不会有水管冻结或冻裂的问题。由于周围是温度较为稳定的土壤,它们只需要耗费较少的能源就能够维持舒适的温度。
另一方面,从审美上来讲,它的外表面呈现出一种朴素美,不必像其他建筑那样需要进行定期的清洁和维护,对于风、雨、雪或其他自然因素的抵抗更为坚强。另外,土制建筑的隔音效果良好,不受到噪音的干扰,给居住者提供了安静隐私的环境。总的说来,土制建筑隔声好,环保节能,加大了建筑材料的回收利用率。
因此,对于农民房屋的设计工作,在选择材料上应当遵守一半工业化,一半当地化的配合方式,利用新材料的优势和传统材料互补。
4.结语
中国传统工艺思想博大精深,许多原理可为今天所借鉴。在面对农民住房更新与建设的课题时,仔细研究并思考人们定能从中获益匪浅。同样地,在今天中国快速建设背景下,在探讨复杂课题时也应从中国传统思想中寻找灵感和借鉴。除了精通当下的先进技术和思想,有时从传统的思维切入,或许能给今天看来十分复杂的问题带来一些灵活的启发。
参考文献:
[1]李晓东.《中国空间》.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7.
[2]汪晓敏,汪庆玲.《现代村镇规划建筑设计》.东南大学出版社.2007.
摘 要 企业的发展必须依靠员工的发展,离开了员工的发展,企业的发展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本文从引领队伍建设新方向、搭建队伍建设新平台及开创队伍建设新局面三个方面就有企业员工队伍建设提出了途径方法,加强员工队伍建设,促进员工队伍的成长。
关键词 国有企业 员工队伍 建设方法
企业的发展必须依靠员工的发展。离开了员工的发展,企业的发展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目前煤炭市场形势超乎寻常的严峻,新常态下员工队伍建设面临许多新问题、新挑战。如何加强员工队伍建设,促进员工队伍的成长,笔者认为应加强以下三个方面的建设。
一、引领队伍建设新方向
在推进企业发展中,围绕实际,转变观念,提出了加强五支队伍建设的新思路,努力实现以线带面、同步提高,力促人企共赢。
一是明确发展愿景,突出五路并进。面对经济发展新态势、必须强化员工队伍建设,积极推进人才强企战略。认真审视和分析员工队伍现状,深入调查研究,全面启动了以党员、团员、管技人员、班队长、高技能操作工为成员的五支队伍建设。五支队伍占全公司总人数的近三成,涵盖了公司管理、技术、生产、服务等方方面面的人才和精英,代表着公司的先进水平,是推动公司发展的中坚和核心力量。
二是转变建设思路,注重培养管理。队伍建设的关键在于培养管理。面对员工队伍素质整体偏低,虽然采取各种手段和方法强化培训考核,但效果不明显的实际,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剖析并找准问题的结症所在,积极转变队伍建设中过于注重考核,明确提出了“知形势、明责任、促转型、求发展”的全新思路,。
二、搭建队伍建设新平台
队伍建设的关键在于创新,更在于坚持不懈的为员工提升素质搭台铺路。应主动创新培训载体和形式,拓展人才建设渠道,推进五支队伍建设实现新突破。
一是打造三大培养基地。从全方位营造有利于五支队伍成长的良好环境出发,打造实物培训基地。筹建场地建成实物培训基地,配备电脑、模拟、电教设施,瓦斯爆炸和伤工救护等实物教学模拟演试系统。推进了培训工作由重理论向重操作的延伸;打造文化综合培塑基地。盘活闲置资产,打造以“五馆、五室、一厅”为格局的文化中心,定期开展学术报告和科技项目交流、座谈会,提供了学习、交流、互动的良好环境和广阔平台;打造原创型技术研发基地。以大师工作室为平台,网络五支队伍中顶尖人才,开展原创型技术、工艺的开发和研究,先后投入了PLC编程模拟平台、3D打印机等前沿设备,为员工施展才华搭建平台,激发队伍的创新活力。
二是创新四种培训模式。一是实施了订单预培模式。本着贴近实际和岗位要求、满足生产急需的原则,每月到基层单位及井下一线进行实地调研,对培训工种及技能需求进行摸底,与基层单位结合拟出培训订单,实施个性化订单教学,提高了人才培养的针对性。二是实施了现场送培新模式。由以往的“送学生”变为“聘老师”,组织五支队伍中的技术精英到现场进行实地指导、共同交流,激发了培训热情、放大了培训效应。三是实施了绝活传培新模式。把书本里没有、现场中亟需的传统实操技术作为重点,现场面对面教知识、传口绝,手把手教技巧、传经验,推进了传统技艺的传承。四是实施了岗位描述自培新模式。组织员工自主编制岗位说明书,坚持“学述并进、以述促学”,形成了“全员大学习、班组大自培、岗位大练兵、素质大攀升”的生动局面。
三是用活三项创新载体。一是开展“七炼”行动。按照“五精”管理要求,组织实施以“精优作业法”精炼行动、“卓越管理法”历练行动、“创新成果”锤炼行动等为主要内容的七炼行动,广泛开展了精优作业法征集、创纪录行动、精英品牌推广、首席技师命名表彰等活动,营造鼓励先进、鼓励创新的浓厚氛围。二是开展高师带高徒活动。选拔技能过硬、经验丰富的师傅与青工结对子,签订师徒合同、确定培养目标、建立师徒档案、制定培养措施,定期考核评比,评选优秀师徒奖励表彰。
三、开创队伍建设新局面
五支队伍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具有紧迫性、长期性和艰巨性。一定把“构建工作机制、强化动态考核、突出引导激励”三位一体同步推进。
一是构建工作机制,狠抓规范运作。谋划出台了五支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和长效机制,细化了每支队伍建设的阶段目标和保障措施。制定了五支队伍建设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各部门协调联动、基层单位各负其责的运行机制,从不同角度出发,采取不同形式,分层管理、强化指导、逐级抓好落实。
【关键词】保障房 问题 对策
一、住房制度大改革
保障房是保障性住房的简称,是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电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由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目前保障性住房分为5类。除了棚户区改造相对独立以外,另外四类分别是,廉租房,它是保障房体系中最低端的一级,针对最低收入家庭:其余的公租房、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均为照顾中等收入家庭等所谓“夹心层”。
房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无论是在欧美还是亚洲发达国家,都有住房保障体系。住房问题解决不好,易引发社会矛盾。“十二五”规划中,我国的住房保障被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国家确定的住房保障目标是,“十二五”期末,全国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达到20%左右。
“十二五”规划中,保障愿景具体描述为:“使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新就业职工住房困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二、保障房建设存在的问题
保障房字实施以来,经过几年的磨合,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未来,我们将继续加大投入,进一步发张保障性的安居工程。但是,随着制度的不断延伸,出现的问题一越来越明显,保障房建设在迎来发展契机的同时,在推行过程中遇到的诸多问题也需亟待解决。
(一)房源不足。
建设保障房必须有土地,这是建房的基本要素。我国目前可提供保障住房的房源有三种:第一种是政府出资新建的住房。第二种是社会捐赠的住房。第四种是廉租对象在社会上租住的符合标准的住房。第一种容易形成贫民区,容易产生一些社会问题。第二种房源太少。开发商大多不愿意在无利可图的情况下把自己的房子捐出去做保障房。第三种成本太高,政府提供不了这么多资源。资金短缺和房源匮乏导致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难以保障。
(二)工程建设协调难。
调查表明,工程协调困难时影响工程按期完成的一个重要因素,多个项目负责人都希望为保障房项目开通绿色通道,以保障工程保质保量完成。
各地政府官员认识不够,积极性不强,以及相应的法律制度薄弱,执行力度不够,是导致保障房工程建设协调难的根本原因。
(三)选址偏远,市政配套未跟上,住户难安居。
在全国一些地方,偏远,是保障房难以避免的一个话题。同时配套设施严重欠债和滞后,给居住着的生活质量带来严重影响。位置偏远,配套设施落后,是各地保障性住房冷遇的主要原因,面对偏远、交通和生活成本昂高的经适房,许多入选家庭宁可“蜗居”市区。
(四)保障性住房对象覆盖面狭窄,进入和退出机制不完善。
我国廉租住房的分配对象主要是具有城镇户口的双困家庭, 现在的政策只适用于双困难户,没兼顾到社会的/夹心层, 另外,大部分地方还制定了严格的申请标准, 致使廉租住房覆盖的范围过于狭窄。
对于低收入家庭最有利的保障就是科学地确定低收入标准和建立有效的监督、审核管理办法。当前对于要申请廉租住房的人员来说需要经过街道办事处、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民政部门等层层把关, 各个部门按其职责检查所申请的人员是否符合廉租住房的申请条件。但有些部门缺乏有效的管理和监督系统, 对申请人员的基本信息没有办法核对, 因而无法确定申请人员的信息真假,这样就使一些人钻了政策的空子。
三、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对
(一)建立多渠道切稳定的保障性住房资金,多渠道增加房源。
1.中央财政进行补贴。针对资金问题,国家应该宏观调控,运用中央财政进行有效的补贴,达到资源优化配置,从而让地方政府有的放矢的去贯彻实施。2.地方政府要积极筹集资金。地方政府要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处理好信贷政策金融创新,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困局。3.多手段开发保障房建设。随着经济增长,地方财政收入的增加,国家要有相应的政策,确保城镇保障房财政预算资金到位。
(二)提高政府认识,完善法律法规。
2010年11月上旬,基本住房保障法明确提出,政府保障不力,将被问责。住房保障法的加速出台,将从法律层面为保障性住房建设托底。应该建立一部科学、完善的住房保障法,规范整个投入—产出—分配流程,使得这项伟大的安居工程真正保障那些应该得到保障的公民。
(三)规范保障性住房的选址,确保配套实施同步。
继续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开发利用的动态监管,大力推进闲置土地整治清理,加大违法违规房地产用地信息公开和查处力度。同时要合理规划,确保供应符合社会公平,严禁将保障房全部安置在地段偏远,交通不便和基础设施极不完善的地方。我们应该采取科学、创新的手段合理利用这有限的土地,鼓励先进技术的发明和设计规划的创新,住宅功能性的新挖掘,实现土地高效、高质量的满足居民的住宅需求。
(四)扩大保障范围,完善进入和退出机制。
政府应结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人口、住房水平及市场需求状况等,将城镇最低收入保障标准和城市人均收入标准结合起来考虑。政府应该采取适度调整的原则,在市场变化和低收入家庭需求变化的条件下调整住房政策, 扩大廉租住房的覆盖面。
准入和退出机制是廉租住房工作最大的难点。应加快建立低收入家庭的基础信息系统,通过实行申请、资格审查、信息核对、公示等制度措施,确保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的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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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碳排放交易机制;低碳城市;节能减排
中图分类号:F752.6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3544{2010)02-0050-04
随着经济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人类对提升环境质量的愿望也越来越高。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已成为许多国家的追求,创建低碳生存环境正在成为世界的主流。在这一趋势推动下,我国中央政府提出了发展低碳经济,营造绿色家园,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走可持续发展的方针政策。一些地方政府则提出了建设“低碳城市”的城市发展战略,并积极开展了对外合作。例如保定、上海成为首批入选世界自然基金会“中国低碳城市发展项目”的两个城市;在哥本哈根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落幕后,杭州、青岛等城市宣布了建设“低碳城市”的计划,并出台了相应的政策。“低碳城市”的发展建设无疑将会为我国建设和谐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大的支撑。但是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在目前金融危机的影响还未完全消退,企业生产还未完全恢复的情况下,政府财政资金趋于紧张,既要保增长,又要建设节约型社会,对地方政府和企业都提出了新的挑战。为应对全球变暖,世界各国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及《京都议定书》的框架下利用碳交易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建成了多个、多级别的碳排放市场,为遏制全球变暖趋势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同时我国也在进行碳排放交易的试点工作,这些都为借助市场化的手段建设“低碳城市”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一、国际碳排放交易机制与实践
《京都议定书》规定了三种为减少缔约方温室气体排放的灵活机制,即联合履约机制(简称JI)、国际排放贸易(简称ET)以及清洁发展机制(简称CDM)。其中前两项机制适用于公约附件国家之间,而清洁发展机制(CDM)则适用于公约附件Ⅰ国家和非附件Ⅰ国家之间。由于附件Ⅰ国家可以通过三种灵活的机制,以交易转让或者境外合作的模式来获得温室气体排放权。这样,就能够在不影响全球环境完整性的同时,降低温室气体减排活动对经济的负面影响,实现全球减排成本效益最优。《京都议定书》之后,发达国家相继成立碳排放交易所,发展中国家也借助清洁发展机制,越来越多地融入国际碳市场。欧盟和美国是碳排放交易实践中最具代表性的两个案例,其实践经验对中国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立和发展有很强的借鉴作用。
(一)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ETS)
在国际气候变化谈判中,欧盟一直是推动气候变化谈判最重要的政治力量和践行者。为了帮助其成员国履行《京都议定书》的减排承诺做准备,2003年6月,欧盟立法委员会通过了“排放交易计划(Emission Trading Scheme,ETS)”指令,对工业界排放温室气体设下限额;2005年1月1日正式启动了世界上第一个国际性的排放交易体系――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ETS),涵盖了所有27个欧盟成员国,且非欧盟成员国的瑞士和挪威也决定于2007年自愿加入EUETS与欧盟成员国进行排放交易。在该交易体系下,人们采用的是总量管制和排放交易的管理与交易模式。其做法是:欧盟及其成员国政府设置一个排放量的上限,受该体系管辖的每个企业将从政府那里分配到一定数量的排放许可额度――欧洲排放单位(EUA),而所有企业的排放总量不得超过该上限。如果企业能够使其实际排放量小于分配到的排放许可额度,那么它就可以将剩余的额度放到排放市场上出售,以获取利润;反之,它就必须到市场上购买排放权,否则,将会受到重罚。
欧盟的排放交易制度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是2005~2007年,第二阶段是2008~2012年。在第一阶段,共有21个欧盟成员国参加。根据“总量控制、负担均分”的原则,欧盟规定至少将95%的配额(EUA)免费分给企业,剩余5%配额采取竞拍的方式分配。企业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每超标1吨,将被处以40欧元的罚款。2008~2012年是第二阶段即正式实施阶段。会员国所释出的排污权有90%必须免费分配给各厂,10%配额采取竞拍的方式分配,罚款额涨至100欧元,吨;通过与JI和CDM项目的接通,市场规模扩大到欧盟以外的国家。
目前。欧盟正在进行的是“排放权交易计划”第二阶段,由于在试运行的第一阶段,各国向其企业签发了过多的排放许可证,使企业缺乏减排动力,导致二氧化碳市场碳信用通胀,从而遭到了世界自然基金会的批评。在正在实施的第二阶段中,欧盟就明显加紧了配额的限制,并且试图将该体系覆盖到更多的行业中去,尤其是近年来排放增长迅猛的航空业。EUETS的交易量不断增长,2007年交易了不到10亿吨,2008年交易额达到28亿吨,占欧盟《京都议定书》气候贸易体系交易总量的80%~90%,成为全球最大的碳排放交易所。
(二)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CX)
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CX是全球第一家自愿减排碳交易市场交易平台,是京都机制以外的碳交易市场。芝加哥气候交易所由会员设计和治理,自愿形成一套交易的规则。交易所的会员自愿做出了有法律约束力的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承诺,以保证芝加哥气候交易所能够实现两个阶段目标:做到在第一阶段(2003~2006年),通过自身减排和购买其他会员多余的信用额度达到每年减少1%的排放的目标;并保证在第二阶段(2007~2010年),所有会员将实现6%的减排量。交易所包含两类机构:一类是CCX的会员,即排放温室气体的实体;另一类是CCX的参与者,即替代物和流动性的提供者。每位会员公司通过减排或补偿购买达到各自的减排量,在维护大气环境稳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同时,提高企业知名度与美誉度。
CCX目前有会员公司200多个,主要来自航空、电力、环境、汽车、交通等行业,其中包括5家中国会员公司,交易产品涉及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氢氟碳化物、全氟化物、六氟化硫等6种温室气体。
(三)其他碳排放交易市场
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温室气体减排贸易体系于2003年1月正式启动,它对该州的电力零售商和其他部门规定排放份额,对于额外的排放,则通过该碳交易市场购买减排认证来补偿。2007年澳大利亚加入《京都议定书》后,加快了碳交易的立法。目前澳大利亚政府正在推动参议院通过一项含有11个具体法案的碳交易法案,希望碳交易从2011年开始覆盖全国75%的碳排放,这一举措将使澳大利亚成为继欧洲之后的第二个碳交易平台。
加拿大作为一个远远落后于《京都议定书》目标
的国家,于2008年5月30日成立了蒙特利尔气候交易所,其使命是向加拿大经济中参与解决空气品质和气候变化问题的许多部门提供价格透明度、环保整体性、低成本、广泛的准入和可靠性,促进加拿大的整体减排。
亚洲地区碳交易起步较晚,但正出现迎头赶上的迹象。港交所已经开始研发排放权相关产品,筹备温室气体排放权场内交易,日本也在进行碳排放交易所的筹备工作。
二、我国在碳排放交易机制上的探索
我国开展排污权交易的实践最早是在1991年,原国家环境保护局在16个城市进行了排放大气污染物许可证制度的试点工作。自1994年起又在其中6个城市开展了大气排污权交易的试点。这些试点可以看作是中国排污权交易的起步阶段。1997年北京环境与发展研究会和美国环境保护协会合作开展了排污权交易研究项目,2001年亚洲开发银行和陕西省政府共同启动了由美国RFF和中国环境科学院联合执行的“SO2污权交易制度”。2002年3月1日,国家环保总局在7省市开展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及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这是中国迄今为止最大规模的排污权交易的示范工作。
通过这些项目的开展,为我国积累了许多排污权交易的经验。但是客观来讲,这些项目的开展多是在政府主导下或者在企业内部完成的,多数带有很强的行政色彩。在这些交易中市场对于资源的配置作用没有得到体现,也没有相应的经济评估。近几年,我国开始逐步看清自己在碳产业链中所处的地位,开始探索构建自己的碳市场。2008年相继成立了北京环境交易所、上海能源环境交易所及天津排放权交易所,并于2009年11月17日在天津排放权交易所完成国内首笔基于碳足迹盘查的碳中和交易,开启了我国碳排放交易的先河。
三、对我国建设“低碳城市”的启示
可以看出,碳排放权交易已成为国际社会推动全球节能减排的重要手段,我国也在积极探索建设国内的碳排放市场,这些都为地方政府更好地利用经济手段解决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以市场手段推动“低碳城市”的建设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1.创建区域内的碳交易试验平台。地方政府可以借鉴国内已有的排污权交易试点经验,在区域内进行以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为主的交易试点,随着试点交易的不断完善和推进,逐步推进节能量等其他创新产品的交易,并及时吸纳国际国内碳排放交易所的先进技术与管理经验,为下一步进行碳交易做好前期准备。随着我国节能减排工作的推进以及国家级碳排放市场的建立和完善,必将逐步建立以省为单位的区域性碳排放市场,发展“低碳城市”的地方政府要以碳交易试验平台运行经验为基础,争取省内的区域碳排放交易中心落户本市,以此进一步推动其“低碳城市”的建设,并扩大其影响力。
2.构建完善的碳交易信息平台。碳交易市场一方面是与虚拟资本、金融创新、绿色技术、低碳信息咨询、新经济所需人力资源和教育培训等等相关的信息经济市场,另一方面是与低碳经济的生产要素和产品市场以及现代服务业的市场相关的企业经济和产业经济的市场。因此,只有构建真实而强大的信息平台,才能最终构建碳市场。地方政府要认识到构建信息平台是极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加快与国外先进交易体系的交流与合作,通过知识产权入股等形式引入先进的信息技术和管理经验。
3.建立碳交易的法律保障机制。碳排放权的稀缺性来自政府法律强制性设立的排放上限,同时碳市场的运行更需要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保障。节能减排贯穿整个生产、销售和消费、使用、废气及回收、资源化、再利用的过程,上述各个领域对法制都有要求。只有在法制上对生产者、消费者和使用者以及再利用者的行为加以规定,并配合严厉的惩罚机制,才能保证节能减排工作的顺利推进和碳交易机制的顺利实施。因此,地方政府要以国家法律为指导,加快制定一系列促进节能减排工作和保障碳市场运行的地方法规制度,形成较为完备的法制体系。尽快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碳排放配额分配体系、监测体系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企业以及发电、建筑、交通运输等领域的节能减排管理制度建设。只有制定并严格实施有关节能减排的法制规章,才能使有关职能部门的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所约束,才能激励企业主动节能减排,保证碳交易市场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良性运行。
4.完善市场化节能减排的配套政策。实践表明,运用市场机制,利用经济手段,能最有效地做到节能减排,但必须有完善的配套政策。地方政府应积极配合国家资源品的价格改革,稳妥地推进煤、油、气、电、水等资源性产品的价格改革,运用价格杠杆引导企业节能减排。按照补偿治理成本原则提高排污单位排污费征收标准,通过价格机制的作用,将能源与环境的成本内化到企业的生产决策中去,将节能减排与企业经济效益紧密结合起来,引导企业自觉地实施节能减排行动。完善促进节能减排的财政政策、税收政策,以利于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环境。通过严格的土地、信贷、项目审批等政策措施,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过快增长。同时完善监督检查机制,保证这些政策措施能够得以实施。
Abstract: As an effective way to reduce carbon emissions, carbon emissions trading has been developing rapidly in the world.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mechanism of emissions trading, discusses the problems in the construction of carbon emissions trading market in China, and suggests some policies and measures such as enacting "carbon emissions trading law" and constructing the carbon emissions certification and reporting system, which can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carbon market.
关键词:碳排放交易;减排;排放权
Key words: carbon emissions trading;emissions reduction;emissions rights
中图分类号:F205 X19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6)33-0233-03
0 引言
早在1898年瑞典科学家Ahrrenius就说二氧化碳排放会导致全球气温变暖。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对大气系统的认识逐渐深入,人们越来越关注气候变暖问题。1992年,在巴西里约热内卢的世界环境与发展会议上,参与国签署世界上第一个应对气候变暖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公约为未来数十年设定了减排进程,并基于公平原则,规定不同发展水平国家应共同承担但有区别的减排责任。1997年,公约缔约方签署了《京都议定书》,它规定了具体的减排目标和减排机制。为了发挥市场机制对二氧化碳减排的促进作用,在《京都议定书》中提出的碳排放交易,成为一种有效地促进碳减排的市场手段。碳排放交易能够激励技术水平高减排成本低的企业积极投资减排技术获得减排收入,而对于技术水平低减排成本高的企业,也可以从碳排放市场购买碳排放权,以避免较高的减排成本支出。目前,世界上已建立20多个碳排放交易平台,如欧盟、美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国和地区均已建立碳排放交易平台。2013年,全球碳交易总量已达120亿吨,据联合国和世界银行预测,2020年世界碳排放交易总额有望达到3.5万亿美元,将超过石油交易而成为世界第一大交易市场。
我国现已成为世界碳排放量最高的国家,2009年,我国政府在哥本哈根气候变化会议上明确宣布2020年我国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40%~45%的目标,因此,我国碳排放减排任务非常艰巨,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的意义非常重要。目前虽然我国已在北京、上海、天津、湖北等七省市进行碳排放交易试点工作,但是总体情况不如人意,存在企业参与交易的积极性不高,甚至地方政府也不重视碳减排,碳排放交易平台建设缓慢等问题,故而我国要积极培育碳排放交易市场,加快碳排放交易基础建设。
1 排放权交易的理论基础及其减排机制
环境污染的外部性造成市场失灵,市场机制在环境污染问题上束手无策,而寻租又使得单纯行政手段也不能有效处理环境污染问题,必须将市场机制与行政手段有效结合起来,共同对付污染排放问题。1968年美国经济学家Daves首次提出“排放权”概念,Daves基于科斯的产权理论,认为污染排放是环境资源,环境资源可以象商品一样在市场上进行交易和转让,排放权概念随之出现,排放权交易市场也逐渐出现。排放权交易首先在水污染控制中得到应用,之后,逐渐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权交易中得到广泛的应用。目前,二氧化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已成为最大的排放权交易市场。
污染排放权原则上属于全社会所有,但是考虑到排放权的分配问题,实际上排放权是由政府所有,政府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环境保护的需要,预先设定排放权的数量,并基于一定的原则分配给企业,企业污染排放数量如果低于其所获得的排放权数量,没有用完的部分可以在排放权交易市场上出售获得减排收入,反之,企业排放数量超过企业所获得的排放权数量,则必须在排放权交易市场上购买超出的部分,否则将面临严重处罚。这样,政府部门就可以根据环境承受能力和减排能力确定排放权数量,以实现减排目标和达到对环境污染的控制。
排放权交易形式一般有总量控制、基线信用额度、抵消型三种,总量控制型排放权交易首先是设定排放总量,在排放总量范围内,根据一定规则确定各成员的排放配额,成员实际排放量超过配额允许的排放量,则需要从没有用完配额的成员那里购买配额;基线和信用额度型排放权交易是先给成员设定一个排放基准,如果成员实际排放量超过基准排放量,则需要购买超过的信用,反之,没有超过的成员就可以获得节约下来的信用;抵消型排放权交易一般是针对新增加的排放源,具有新增排放源的成员需要根据原有排放源所获得的排放量购买相应的排放量。三种交易方法中,总量控制型实际是想从总量上绝对控制排放规模,基线信用型中的基线数量相当于总量控制型中设定的排放总量,而抵消型则是为了控制新增的排放数量。
因此,为有效促进减排,参与排放权交易的各方需要共同达成一致且有法律效应的供识,主动参与减排,根据历史和现实情况承担共同但有区别的减排义务。
2 我国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建设现状及其国际比较
我国目前已是世界第一大二氧化碳排放国,随着我国经济转型和国际竞争的需要,建立我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已经刻不容缓。2008年我国北京、上海、天津相继成立环境资源交易所,2011年我国批准北京、上海、天津、湖北、重庆、广东、深圳开展碳排放交易试点,2013年这七个省市相继进行碳排放交易,2014年我国进一步推广碳排放交易试点工作,并计划建立全国性碳排放易市场。
从目前试点工作看,我国碳排放交易工作处于起步阶段,碳排放交易量偏低,碳价波动较大,还存在其它许多问题,主要包括:
2.1 碳排放交易基础建设薄弱
我国碳排放市场处于起步阶段,有关碳排放交易方式、监管机构设置及其职能、碳排放权计量、交易参与方的权利及义务、排放配额的分配等方面的法律体系还没有。健全的法律是保障碳排放交易健康运行的基础,碳排放交易中发生的问题在法律基础上才能够得到公正公平的解决,像欧盟等国外发展较早的碳排放交易市场均是建立在严格规范的法律基础上,如欧盟的《温室气体排放许可交易制度》和《限量与贸易体系》,北美地区的《西部气候倡议》和《区域温室气体减排行动》。虽然我国试点地区也出台了相关的规则规范碳排放交易,但都是基于本地区,难以推广,不能满足我国今后碳排放市场的发展。
2.2 碳排放交易覆盖范围狭窄,不利于资源的流动
试点的省市碳排放交易市场局限于试点地区,互不联结,彼此独立。由于试点地区产业结构和经济规模等均有差异,这就使得当地碳排放市场所覆盖的产业类别和企业数量有限,使得碳排放市场范围较为狭窄,碳排放权不能充分流动,资源配置效率不高,市场机制不能充分发挥,难以实现碳减排成本的最小化。而且,各地碳排放交易市场由于相互独立,使得国家对碳排放市场的管理较为困难,重复配置的监管机构、交易设施等进一步增加了碳排放市场的运行和交易成本。
与我国现有市场分割情况不同,欧盟碳排放市场覆盖欧盟27个成员国及冰岛、列支教士登和挪威3个国家,其产业覆盖逐年增加,美国和加拿大虽然也是基于州或省进行碳排放交易市场的独立运行,但这些市场之间具有联动机制,可实现高效的资源配置。
2.3 碳排放交易市场化程度不高,没有形成有效的二级市场
我国试点地区碳排放交易市场基本是一级市场,而一级市场具有很强的行政特点,初始排放权的分配完全由政府部门决定,由于政府失灵和寻租的存在,使得排放权的分配具有较大的不公平性。同时,碳排放量的监测和审核均是由政府相关部门负责,缺乏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导致排放配额的交易过程带有很强的行政特征,甚至交易价格都受到政府的影响,市场机制没有有效地建立,企业缺乏参与交易的积极性。
我国是2013年开始进行碳市场试点工作,截止到2015年7月27日,我国7个试点地区碳市场累计成交量约为6000万吨,而欧盟在碳市场运行2年后的2007年成交量就达到20亿吨,碳市场运行时间不长的澳洲新威尔士地区和美国芝加哥气候交易所同年的成交量也分别达到2500万吨和2300万吨,以我国7个试点地区的碳排放资源数量和这些地区相比来说,其交易量相当低。
2.4 碳金融发展缓慢
碳金融是指与节能减排有关的各种金融活动和金融制度的总称。碳金融来源于环境金融,是低碳经济发展中环境金融的最新发展形式。随着碳市场的运行而逐渐出现以碳排放权为标的的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品,金融机构如银行、保险公司等纷纷参与其中,碳金融市场逐渐形成。碳金融可以说是基于《京都议定书》而生,在碳交易日益扩大的背景下,发达国家碳金融得到迅猛的发展,纷纷推出碳金融产品如碳基金、碳排放期权期货等金融产品。国外发达国家十分重视金融市场对碳市场的促进作用,欧盟在碳市场运行初期,碳价格波动剧烈,其原因就是因为没有配套的金融避险措施和风险防范机制,于是欧盟推出了碳期货产品,增加了市场的流动性,稳定了碳价格。
与此相比,我国碳金融发展缓慢,虽然也推出中国绿色碳基金等产品,但碳金融产品这类稀少,规模不大,融资渠道狭窄,参与碳金融的金融机构较少,参与积极性不高。正是由于我国碳金融不发达的情况下,作为世界CDM项目的最大供应方在世界CDM市场上却没有话语权。因此,随着我国碳市场的发展,迫切需要大力发展碳金融。
欧盟在进行碳排放权配额分配时,最初是采取免费分配的方式,但同时也存在少量竞价拍卖,之后逐渐增加竞价拍卖的比例,使得配额分配趋于公平和高效。我国配额分配主要以免费为主,这就导致寻租和不公平现象的存在。
3 促进我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发展的建议
3.1 制定《碳排放交易法》及配套法规,规范碳排放市场
目前,我国尚没有一部国家层面上关于碳排放交易的法律,试点地区虽然出台有关的交易规则,但规范不尽相同,难以在全国推广。因此,为促进我国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发展,迫切需要制定一部国家层面的《碳排放交易法》,对碳排放的目标设定、配额分配、核查报告、交易模式、违约问题、组织结构及其职能、参与主体资格及其权利义务等基本问题作出原则性规定,以保证碳排放交易的合法性。同时,制定具体的市场运行细则,规范市场的交易行为,确保碳排放交易市场高效、有序、平稳地运行。
3.2 加强碳排放的量化核证报告体系的建设
碳排放的量化核证和报告体系是进行碳排放交易的基础,只有经过核证确认的减排量才可以取得交易双方的信任,才能参加后续的配额分配和交易。因此,量化核证是碳排放市场运行的一个必须过程,且需要由第三方机构进行认证,以保证核证的公平和准确。
核证工作需要建立在碳盘查标准的基础上,我国应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碳盘查标准,规范核证方法和核证边界,标准应能对促进我国企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提高减排能力发挥作用。
3.3 转换政府职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
我国碳排放交易过程中,政府干预的现象较为严重,有些交易是基于政府的撮合而完成的,有的甚至是直接行政干预的结果。在我国碳交易市场发展初期,市场参与者的热情不高,政府的穿针引线在某种程度上对市场的发展有一定的作用,但政府过多的干预,甚至直接参与交易过程,将会产生负面影响,不利于市场机制的发挥。因此,政府部门不应行政干预市场的具体交易行为,而应转换角色,充当市场的监管者,加强对碳市场违规违纪行为的监管,保证市场的规范化运作和市场机制的发挥。
3.4 积极发展碳金融产品,促进碳排放市场发展
我国碳排放交易试点情况表明,碳市场交易不活跃,交易量较低,有些地方出现交易真空。造成碳市场不活跃的原因有多种,缺乏资金支持是其中的一个因素。减排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许多中小企业资金并不充裕,一方面需要发展,另一方面又面临节能减排的压力,资金缺口较大。据估计我国未来碳金融市场交易量将达到30亿-40亿吨每年,交易金额现货市场约为80亿元每年,如果进一步发展期货市场,则交易额有望达到4000亿每年。如此巨大的资金,迫切需要资本市场的介人。我国应积极促进资本市场对碳市场的支持,努力开发碳金融产品,根据不同交易行为和不同企业的需求设计有针对性的碳金融产品。资本的力量是巨大的,资本逐利的特性将会推动碳资源的有效流动,实现资源高效配置,加快碳市场的发展。
3.5 完善碳排放权分配制度
碳排放权分配制度是碳排放交易市场的一项重要内容,配额分配涉及企业切身利益,制度是否公平合理对企业参与市场的积极性有着直接的影响。我国地域分布辽阔,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减排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即使同一地区,不同产业和不同企业的技术能力也相差甚大。碳排放权分配制度应充分考虑不同企业的减排能力和经济承受能力,以实现公平原则,充分调动企业参与减排和参与碳排放市场的积极性。
3.6 加快一体化碳排放市场建设
尽快建设全国一体化的碳排放交易市场,扩大市场覆盖范围,增加市场交易体量,促进碳排放权的流动,提高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作为世界第一大碳排放国,我国减排压力非常大,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建立将会促进我国的碳减排,对于我国2030年实现碳排放达到峰值的目标具有积极的意义。
我国目前经济发展处于新常态阶段,经济发展减速,全国性的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建立对许多企业和产业来说,将会带来更大的压力,但是有压力也有动力,通过倒逼机制,能够促进企业重视减排,加大减排力度,进而实现产业结构升级,为我国实行低碳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发挥作用。
4 结论
到2020年我国碳排放强度将比2005年下降40%-45%的目标,使得我国的减排任务严峻而迫切。为充分发挥具有较强减排实力企业的技术优势,实现高效减排,我国应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借鉴发达国家经验,特别是加强碳排放交易法规建设,逐步完善和推进碳排放交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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