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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供应链管理;财务供应链管理;贸易融资;供应链金融
中图分类号:F830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09)08-0076-07
现代意义上的供应链金融概念,发端于20世纪的80年代,深层次的原因在于世界级企业巨头寻求成本最小化冲动下的全球性业务外包,由此衍生出供应链管理的概念。一直以来,供应链管理集中于物流和信息流层面,到20世纪末,企业家和学者们发现,全球性外包活动导致的供应链整体融资成本问题,以及部分节点资金流瓶颈带来的“木桶短边”效应,实际上部分抵消了分工带来的效率优势和接包企业劳动力“成本洼地”所带来的最终成本节约。由此,供应链核心企业开始了对财务供应链管理的价值发现过程,国际银行业也展开了相应的业务创新以适应这一需求。供应链金融随之渐次浮出水面,成为一项令人瞩目的金融创新。
本文拟从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的实体经济背景入手,讨论从财务供应链管理向供应链金融的演变过程,最后对供应链金融的内涵与外延给予学理上的界定。
一、供应链金融创新的实体经济背景
1分工的演变与制造模式的变化
最近二三十年来制造模式发生的一些重大变化,产品的生产过程往往需要经过若干工序,如果把这些工序按时间先后排列,则可以形成一条从原材料到中间产品再到产成品的产品链。按照迈克尔•波特的观点,每一道工序都是一个价值增值的环节,因此,产品链本身就是一条价值链。就某一个产品而言,其生产过程往往需要不同的人分工完成,生产的分工正是基于产品链(价值链)上的不同环节来展开的。严格地说,这种分工可以以两种形式展开:企业内分工和企业间分工。所谓企业内分工,就是整个产品链的各个环节在一个独立的企业内部完成,企业管理层通过命令机制将不同环节安排到不同的班组、车间和部门来实现,这种情形通常也被称为“纵向一体化”。所谓企业间分工,就是整个产品链的各个环节分别由不同的企业独立完成,不同企业之间乃至整个生产过程通过市场交易机制来协调[1]。
传统上,受市场交易成本的制约,产品链的绝大部分环节是在一个独立的企业内完成的,除了原材料需要到市场上进行采购之外,大部分中间产品的生产、加工、储存、运输,以及最终产品的组装完成,乃至销售,都是通过企业的集中管理来加以控制。20世纪70年代以来,生产的分工模式开始发生了显著的变化,越来越多的分工从企业内转向企业间。过去,企业间的分工往往以产业或产品为界,而最近三四十年来,一个产品的不同生产工序在多个企业间进行分工协作已经成为分工的新潮流。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不同的分工类型在整个产品链中的分布情况取决于两者进行转换时生产收益和交易成本的动态变化。制造模式的变化既有市场需求方面的考虑,也是基于市场交易成本的下降。首先,随着技术进步和工业化水平的提高,人们的消费水平也日益提高,大批量生产的单一产品渐渐无法满足人们日益多样化的消费需求。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用户的定制化需求越来越强,品种更新的周期越来越短,提高品质、增加品种和缩短推向市场的时间成为企业竞争优势的来源,过去纵向一体化的制造模式在适应这种变化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其次,70年代以来所出现的以下因素降低了市场交易成本:(1)远洋运输和航空运输成本的下降;(2)信息技术的突破性发展;(3)基于WTO体系的国际贸易自由化过程;(4)以模块化为特征的技术创新模式的重大变化[2]。市场交易成本的下降导致更多的企业间分工交易变得有利可图。
企业间分工使得过去行业内大而全的企业可以集中资源,专注于自身最有优势的领域,而将其他环节通过生产外包或全球化采购渠道,交由的中小企业来承担。这种模式不但有利于发展各个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而且可以通过不同生产环节的空间再分布来利用不同地区、不同国家的比较优势,从而尽可能降低整个产品链的生产成本。
在过去纵向一体化的制造模式下,企业为了降低生产成本,取得市场竞争优势,其主要的手段是通过标准生产流水线进行大批量、少品种的规模化生产。这种生产模式的典型代表就是福特汽车公司。但是,随着人们消费需求结构的多样化,企业间分工趋势的强化以及信息技术的兴起,市场竞争方式也发生了根本性转变。谁能在最短的时间内不断推出适应不同用户需要的新产品,谁就能赢得市场竞争的主动权。“大规模定制”成为许多世界级企业努力实现的生产模式。以汽车行业为例,20世纪80年代初期,日本的汽车行业已经按照这种新的制造模式组织生产(见图1所示)。
2供应链管理的兴起
分工与制造模式的变化导致贯穿整个产品链的管理变得更加复杂。在纵向一体化的制造模式下,整个生产过程的管理集中在单个企业的管理层手里。但是,一旦生产环节分配到多个企业,就需要有一个核心企业来对整个生产过程进行协调,因此,一种新的生产管理实践在最近20年便应运而生,这就是供应链管理(supply chain management,SCM)。所谓供应链,它是一个相比于传统企业内部产品链更为复杂的系统,它是围绕核心企业,通过对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控制,将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直到最终用户连成一个整体的功能网链结构。它是一个范围更广的企业结构模式,包含了所有加盟的节点企业,从原材料的供应开始,经过链中不同企业的制造加工、组装、分销等过程直到最终用户[3]。(见图1所示)。
供应链管理的兴起导致传统的管理出现了两个重要的变化:一是资源管理的范畴从单一企业资源扩展到了社会资源,凡是处在同一供应链不同环节的企业都有可能基于市场交易展开合作,因此,每一个企业都要尽可能地与自己具有共同市场利益的企业形成战略联盟来解决终端顾客的具体需要。鉴于资源管理超越了企业的边界,显然,供应链管理对于社会制度环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为不完善的环境导致的组织成本和市场交易成本将扼杀这一新制造模式的优势。二是现代信息技术成为管理过程的基本依赖手段。为了实现看板生产(just-in-time)和精益生产模式,许多企业在采购、库存、资金管理方面都越来越多地借助于各类管理软件(尤其是ERP软件)和电子网络平台。而为企业之间的交易提供支持的物流公司、金融机构也通过各类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电子货单、网上支付等电子化服务手段、甚至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来提高物流和金融管理的效率。
3全球贸易的增长
企业间分工代替企业内部分工,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在全球范围内开展外包与采购活动,其产生的一个直接后果是全球经济的贸易总量快速增长,而且,全球贸易增长速度呈现出高于生产总量增长的态势。根据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有关全球贸易的统计数据,1973―1990年,全球制造品的贸易增长速度大约是全球生产总量增长速度的18倍,而1990―2005年,这一数字更是提高到了大约23倍。
相比于传统贸易,以供应链为基础的贸易在产品结构、单笔交易量、交易频率和支付方式方面都存在很大的差别。
首先,从产品结构上看,传统贸易主要以初级产品(包括农产品、石油和矿石等原材料)和最终产品为主,而制造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零配件、部件、半成品等中间产品的比重非常低。而供应链贸易的情况恰好相反,中间产品在其构成中占据了重要地位。由于供应链贸易的迅速发展,制造品中中间产品贸易额占贸易总额的比重持续上升,从而导致整个制造品贸易占全球贸易的比重由二战前的40%上升到20世纪90年代初的70%以上。
其次,从单笔交易量和交易频率上看,为了适应看板生产和品种多样化的需要,核心企业在管理上力争降低采购库存的同时保证供应的及时性,因此,在采购过程中出现了单笔订单采购数量下降、采购周期缩短、交易频率提高的特点。据统计,2004年企业间单笔贸易交货价值只有50年前的40%左右。
最后,从交易的支付与结算方式上看,传统贸易主要采用信用证(国际贸易)和支票(国内贸易)等支付方式,为了保证信用,购买方企业必须要在相应银行的账户上留存一定数量的保证金。而在供应链贸易中,由于交易双方往往保持较长的合作关系,对对方的信用状况比较了解,而且,由于交易频繁,反复开立信用证变得非常不方便,因此,赊账贸易正在越来越多地被采用,双方往往在交易一段时间后再集中进行结算。根据咨询公司Killen 和 Associates(2002)的估算,如果供应链贸易采用传统支付方式,那么,全世界的企业将多搁置5 000亿至10 000亿美元的资金,从而大大提高企业的运营成本[4]。
二、财务供应链管理在提高供应链竞争力方面的作用
1供应链生产模式对财务成本的影响
供应链本身包括三个“流”:需求信息流、货物与服务流、资金流。需求的力量是使整个供应链充满活力的驱动力,它以订单的形式从下游企业层层上传;物流是生产过程依次延续的基础,它以各种中间产品和产成品的形式从上游供应商往下游传递。而资金流则是供应链得以循环维系的最关键之处,如果供应商不能及时获得回款,则必然影响其下一阶段的生产,从而使整个供应链中断甚至崩溃。供应链管理的难点就在于如何使三“流”尽可能做到有序衔接。从当前的实践来看,目前做得比较好的是前两个流,而表现最差、受关注最少的则是资金流。这一状况已经影响到了供应链制造模式的整体成本和运营绩效,从而必须引起所有采用这一生产模式的企业的重视。
和传统纵向一体化制造模式相比,供应链模式有可能大大提高了整个生产过程的财务成本。财务成本的增加来自两个方面:第一,由于更多的生产工序是通过市场来协调,因此,从原材料采购到中间产品生产,以及最终产品被消费者购买的过程中,贸易总量和交易频率都提高了,企业为了满足市场交易的需要,就必须准备更多的现金,从而带来了运营成本的上升。第二,当前赊销模式已经成为供应链贸易中主要的交易模式,该模式通过延缓买家的付款时间,表面上固然降低了作为核心大企业的财务成本,但是,却将资金需求压力推给了上游的众多中小企业,而按照传统的银行信贷实践,这些资金需求迫切的中小企业被认为属于高风险的贷款人,因此,需要支付更高的资金成本(甚至可能因为银行的信贷配给而根本得不到贷款),从而带来整个供应链资金成本的上升。根据Hartley-Urquhart(2006)的估算,戴尔(Dell)公司比其上游的合同制造商Flextronics公司在市场上融资的成本(发行公司债的利率差)要低280个基点或28%。另一个例子是,零售业巨头沃尔马(Wal-Mart)比其非投资级的供应商之间的平均资金成本差要大于64个基点。
2通过财务供应链管理降低产品成本
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简单的赊销实际上是下游企业对上游供应商的资金挤压,其表面上延长了购买方的应付账款天数,但实际上却增加了整个供应链的融资成本,并且可能导致供应商延迟购买原材料,缩减在生产存货,相应地也必然推迟对购买方的交货,从而给整个供应链的持续运营带来很大的风险。这样一种简单的转移资金成本的做法无疑是把上下游企业置于利益的对立位置,而没有真正体现同一供应链之上的企业本身是一个利益共同体的原则。因此,解决问题的办法显然也不能强调缩短买家的付款期限,因为这反过来又损害了买家的利益。
由此,供应链管理便引入了“财务供应链管理”的概念。
所谓财务供应链管理(financial supply chain management,FSCM),就是通过对供应链上下游不同企业之间的资金筹措和流动统筹安排,合理分散资金成本,从而实现整个供应链财务成本的最小化。财务供应链管理的主动权显然掌握在核心企业手里,然而,其上下游中小企业的配合也是必不可少的。为了改善财务供应链管理,在尽可能保证购买方的延迟支付期限的前提下,又能够让供应商尽早取得货款,以解决其资金压力,就必须要借助于第三方的金融机构提供相应的融资服务。
供应链融资的发展正是适应了解决该挑战的需要。供应链融资是银行根据特定产品供应链上的真实贸易背景和供应链主导企业的信用水平,以企业贸易行为所产生的确定未来现金流为直接还款来源,配合银行的短期金融产品和封闭贷款操作所进行的单笔或额度授信方式的融资业务。如果借助供应链融资方式,例如,尽管买家的付款期限不变,现在供应商在开票后几天内便可从金融机构得到大部分货款,则前面所讲的供需双方的资金矛盾就能得到缓解。
Aberdeen集团在其提供的《供应链融资基准报告》一文中给出了一个具体的实例:ATJ是一家在英国和爱尔兰拥有90家连锁店的快速时尚零售商,过去,其亚洲的供应商通常在当地银行从ATJ提供的信用证中提取预付款,但是这样做的前提是必须给予ATJ 20%的价格折扣。现在,ATJ邀请其供应商利用供应链融资服务,这样,供应商在集装箱装船离开码头时即可从融资服务者哪里获得70%的货款,等到货物进入英国仓库时再得到剩余的30%。要做到这一点,ATJ必须向融资服务的提供者传递供应商的信息,以便其准确地评估融资风险。使用供应链融资服务后,供应商可以挽回5%―15%的订单价值,而且ATJ本身也可以通过享有5%―10%的折扣率来分享这笔节约的价值,从而实现了双方的双赢局面。
然而,根据Aberdeen集团的调查,即便在发达国家,运用供应链融资来改善财务供应链管理的做法也并不普遍,目前已经这样做的企业只占被调查企业总数的13%,表示错过了机会,目前正在制定和考虑可行方案的企业占56%,还有31%的企业在这方面仍然没有采取任何行动。
根据同一个调查,Aberdeen集团发现,购买商(通常是核心企业)关注供应链融资的主要原因分别是:“降低最终产品成本的压力”(77%)、“相互深化的财务往来压力过大”(55%)和“降低端到端供应链中的整体融资成本”(45%);供应商关注供应链融资的主要原因分别是:“降低最终产品成本的压力”(50%)、“降低端到端供应链中的整体融资成本”(36%)和“由于缺乏资金而无法生产、无法安排工作和无法达到需求商要求的存货量”(32%)。由此可以看出,降低整体供应链的融资成本,从而降低最终产品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的要求,已经迫使发达国家的企业对通过供应链融资改善其财务状况问题日益变得重视起来。
Aberdeen集团的调查还发现,尽管过去许多购买商在改善自身财务状况方面往往采用“延长支付期限”、“增加使用记账式赊账”和“提前支付折扣”等方式,但是,鉴于这些方式并非符合整体供应链利益的最佳战略安排,因此,它们开始转向其他更有效的方式。那么,有哪些供应链融资技术可以帮助改善供应链财务状况呢?大多数正在积极寻求供应链融资可行方案的购买商认为,未来最好的新融资方式是“通过第三方为‘供应商管理库存(VIM)’提供融资”(见图1所示);而大部分供应商则认为,未来最好的新融资方式是“保理”、“第三方提前应收账款贴现”和“金融机构的存货融资”(见图2所示)。
三、供应链金融概念的界定
1金融机构(商业银行和金融公司)在财务供应链管理中发挥的作用
从被调查企业正在考虑实施的供应链融资计划来看,改善供应链整体财务状况离不开作为第三方的金融机构。那么,如何界定金融机构的具体功能呢?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从事供应链融资业务相比于传统贸易融资业务存在什么区别,需要进行哪些变革呢?
我们首先需要界定贸易融资的概念。所谓贸易融资,是指商业银行向从事国际贸易的企业提供流动资金融资,帮助贸易双方实现交易的融资方式,它是一种中间业务与资产业务相结合的银行业务模式。对银行而言,在风险控制有保证的前提下,贸易融资是一种较为理想的资金运用方式,可以给银行带来两方面的收入,即手续费和利差,有时还可产生汇兑收益和外汇交易费用等。
现代意义上的国际贸易融资(也称为结构性贸易融资)已成为包括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甚至专业的公司、福费廷融资商等金融机构向贸易企业提供的融资服务,业务产品和流程设计随着创新而不断丰富[7]。但其中融资所需资金主要还是由银行提供。目前,国际贸易融资的产品种类日渐丰富,银行像一个金融百货公司一样为贸易的双方在贸易的不同阶段,针对交易方不同的需求提供多达数十种的贸易融资产品。仅以基于出口或进口,以及属于传统产品还是新兴产品为分类标准,有如下的主要品种(见表1所示),每一种产品在不同的银行针对不同的交易条件还会衍生出很多子产品。
本质上,供应链融资是贸易融资的延伸和深化。金融机构首要的角色定位无疑是供应链融资的资金提供者,这一点和传统贸易融资并无差别。但是,供应链融资突破了买卖双方形成的基础贸易交易关系的局限,使融资活动沿着产品的供应链将生产商、供应商、第三方物流机构、金融中介机构、分销商以及消费者联结在一起,通过对整个供应链乃至供应链相互交叉形成的供应网络中的资金流进行合理的安排与管理,提高整个供应链中流动资金的效率,从而为供应链各方提供了多赢的融资解决方案。显然,供应链融资要比贸易融资复杂得多。因此,它在产品设计、风险大小和风险控制方面与传统贸易融资存在很大差别。
相比于传统的商业银行授信业务,,贸易融资和供应链融资具有共同的两个显著特点:
第一,银行授信企业的信用评级不再单纯强调企业的固定资产价值和财务指标,转而强调企业的单笔贸易真实背景和购买方企业的实力和信用水平。因此,按照新的信用评估方法,作为供应商的中小企业的信用水平远比传统方式要高。
第二,银行围绕贸易本身进行操作程序设置和寻求还款保证,因此,贸易融资业务具有封闭性、自偿性和连续性特征。封闭性是指银行通过设置封闭性贷款操作流程来保证专款专用,借款人无法将资金挪作他用;自偿性是指还款来源就是贸易自身产生的现金流;连续性是指同类贸易行为在上下游企业之间会持续发生,因此,以此为基础的授信业务也可以反复进行。
然而,供应链融资又有一些不同于传统贸易融资的特点,主要体现为:
第一,从融资产品来看,在银行的贸易融资产品中,信用证仍然占据主流地位,在此银行用自身的信用保证了交易的顺利进行。但是,在供应链融资中,由于交易双方基于长期合作所产生的了解与信任,对银行信用中介的需求降低了,赊销贸易成为主要的形式,因此,供应链融资产品是要在存在大量赊销的前提下去满足供应商的融资需要,从而保理业务、存货质押融资和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等资产支持型贷款成为了主要的供应链融资产品。
第二,从融资风险来看,供应链融资比传统贸易融资具有更大的风险。以存货质押融资为例,传统贸易主要是原材料和产成品,其产品价值比较容易通过市场价格得到体现,而且当出现信贷风险时也容易通过担保物品的销售来收回贷款。但是,供应链融资中的存货大部分是中间产品,具有很强的专用性,因此,不容易通过市场来评估其价值,也不容易在市场上变现。
第三,从风险控制来看,传统贸易融资强调的往往只是特定交易环节供需双方企业的信用状况和贸易的真实背景;而供应链融资不但要强调这一点,而且更加强调整个供应链风险的监控与防范,针对各个交易环节潜在的风险都要加以识别与控制,所以,供应链融资的风险控制更加复杂、所需要的措施也更加全面。
除了发挥供应链融资中介的作用外,金融机构在财务供应链管理方面还可以提供若干中间业务服务,包括财务管理咨询、现金管理、应收账款清收、结算、资信调查和贷款承诺等,在涉及国际贸易的领域还可以提供货币和利率互换等金融创新服务。借助人力资源优势,商业银行的财务管理咨询既可以专门针对作为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帮助它们合理安排应收账款账期结构与数量,缓解它们通过赊销扩大销售规模的冲动,也可以针对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帮助它们分析供应链不同环节企业的资金需求和融资能力,提出降低整体供应链财务成本的最优方案并协助其实施。应收账款清收往往是商业银行公开保理业务中必不可少的一环,对于缺乏清收其债权能力的中小企业而言尤其具有价值。贷款承诺则非常适应供应链交易比较频繁的特点,可以满足供应商数量有限、期限较短且反复出现的借款需要。
因此,我们认为,金融机构在财务供应链管理中的整体定位应该是财务供应链管理问题整体解决方案的提供者。这一定位包括两层含义:首先,金融机构能够针对某一条具体的供应链,就其财务成本最小化问题提出最优的融资方案,该融资方案对象不但包括供应链核心企业,还包括其上下游的供应商和销售商;其次,为了实现该融资方案,金融机构不但提供资金融通,而且也提供包括各种服务在内的中间业务,换言之,它必须具有开发一系列产品与服务来满足不同企业需求的能力。在财务供应链管理过程中,金融机构需要着重与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结成战略共同体,借助资金、人力资源和商业网络优势,运用多种产品与服务来实现自身的商业价值。
2供应链金融的定义及其有机构成
众所周知,金融是指人们围绕货币、资金和资本资产所从事的定价与市场交易活动。完整的金融体系包括金融产品、金融市场、金融主体和金融制度。我们可以基于对金融的上述理解,相应地给出对“供应链金融”的定义,即供应链金融是指人们为了适应供应链生产组织体系的资金需要而开展的资金与相关服务定价与市场交易活动。
第一,从广义上讲,供应链金融是指对供应链金融资源的整合,它是由供应链定的金融组织者为供应链资金流管理提供的一整套解决方案。在静态上,它包含了供应链中的参与方之间的各种错综复杂的资金关系;更为重要的是在动态上,它倾向于指由特定的金融机构或其他供应链管理的参与者(如第三方物流企业、核心企业)充当组织者,为特定供应链的特定环节或全链条提供定制化的财务管理解决服务。供应链金融活动必须能够实现通过整合信息、资金、物流等资源来达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为各方创造价值,降低风险的作用。
第二,从供应链金融具体产品来看,它主要是第三方金融机构提供的信贷类产品,包括对供应商的信贷产品,如存货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保理等,也包括对购买商的信贷产品,如仓单融资(供应商管理库存融资)、原材料质押融资。此外,还包括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相互之间的资金融通,比如购买商向供应商提供的“提前支付折扣”,供应商向购买商提供的“延长支付期限”等产品。除了资金的融通,金融机构还提供财务管理咨询、现金管理、应收账款清收、结算、资信调查等中间业务产品。随着供应链金融的发展,目前还不断有新的产品被开发出来(如表2所示)。
第三,从供应链金融市场来看,根据上述产品列表,它基本上属于短期的货币(资金)市场,其供求双方或者是商业银行或金融公司和工商业企业;或者是供应链上下游企业。
第四,从供应链金融体系中的参与主体来看,它大致包括以下四类主体:(1)资金的需求主体,即供应链上的生产和销售企业;(2)资金的供给主体,主要是商业银行和金融公司,有的国家还包括开发性银行;(3)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支持型机构,包括物流公司、仓储公司、担保物权登记机构、保险公司,等等;(4)监管机构,各国的银行业务监管机构设置不一而足,在中国,目前主要是指各级银监会。
最后,从供应链金融制度来看,它涉及三方面的内容:(1)相关法律法规,包括担保物范围与担保物权登记公示的法律规定、企业破产清算中不同权利的优先顺序,等等。(2)司法体制,包括供应链金融业务出现纠纷时司法部门的判决机制、裁决公正程度与裁决的执行效率。(3)银行业务监管制度,包括监管的具体方法、对象、政策等方面。
以上方面结合在一起,便组成了一个完整的供应链金融体系。
四、结束语
本文从供应链金融业务创新的实体经济背景入手,详细分析了全球性生产外包和供应链生产模式的兴起对于供应链核心企业在财务管理上所提出的挑战。为了降低供应链生产的财务成本,提高整条供应链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供应链核心企业产生了进行“财务供应链管理”的需求。适应这一新的需求,以商业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在传统贸易融资产品的基础上开发出一系列满足企业展开“财务供应链管理”的融资产品和服务,最终,基于这些单元产品,金融机构开始创新出一整套解决财务供应链管理问题的集成方案,从而形成了供应链金融这一新的商业银行业务领域。对于中国的商业银行和企业而言,供应链金融为前者提供了新的业务增长点,而后者则可以充分利用该金融创新更好地实现自身的融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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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村金融;金融体系;金融组织;小额信贷
中图分类号:F83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161{2008)06―0070―07
1 农村金融体系三十年改革与发展的总结
改革开放30年来,农村金融改革走过曲折的探索之路:总体来说,可以划分以下几个阶段:
1.1 农村金融体系的初步建构
上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随着农村改革的突破,农户、企业和经济合作组织成为农村经济的主体。农村内部融资需求的日趋强烈为农村金融体制变革提供了契机。从1979年恢复中国农业银行开始,国家农业投资公司、国家林业投资公司、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等农业金融企业相继成立,基本构成了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总体构架。即以农业银行为主导,农村信用合作社为基础,其他金融机构和融资方式为补充的多元农村金融体系开始形成。以农业银行为主体、农村信用社为基层金融机构的农村金融体系的雏形确立。农业银行恢复后,其农业贷款对象从以集体为主变为以农户为主。农村合作信用社从政社合一的体制下解放出来,不再作为农业银行的基层机构,明确界定合作金融组织的性质。这一体系改变了计划经济条件下对农村生产的压抑,适应了农村金融的需求,为农业和农村的发展注入了强大活力。
1.2 对农村金融体系分层的深入探索
从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农村金融按照“建立和完善以合作金融为基础,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分工协作的农村金融体系”的改革目标,以农村信用社改革为重心,建立和完善以合作金融为基础,商业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分工协作的农村金融体系。农业银行完全撤出农村市场,农村金融体系的分层更加清晰,进一步明确了商业性、政策性和合作性农村金融机构的分工职能,使农村信用社有了自主发展的空间。1994之后,各地专门经营农村政策性金融业务的农业发展银行相继成立,特别是在1995年以后,农村信用社的改革不断深化。农村合作银行大量建立,信用社商业化的发展步伐加速,政策性的农发行职能由综合性向单一性转变,与此同时,对民间信用的管制开始松动,民间自由借贷活跃,农村社区的合作基金会和一些农业企业的财务公司不断成立,对农村经济的融资需求提供了很大的支持。
1.3 农村金融体系三位一体的尝试
从上世纪末期到本世纪初,农村金融进入三位一体的农村金融体系时期。中国农业银行发放商业性贷款,农业发展银行发放政策性贷款,农村信用社则按照合作制原则发放小额农户贷款,形成商业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金融分工合作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1998~1999年,逐步撤销了农村合作基金会,并对其进行清算。在商业性和政策性银行逐步退出或远离农村金融市场的背景下,农村信用社身兼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和合作金融三种支农任务,开始承担着农村金融发展的历史重任。至此,从正规金融的组织架构上看,农村金融初步形成了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为主体的三位一体的正规金融体制格局和组织体系。此后的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以农村信用社为重心来展开,针对其资本金不足、产权不明晰、法人治理不完善等问题。政府不断放宽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利率浮动范围,运用财政政策解决其长期积累的不良资产问题,推动了农信社的不断变革。
1.4 农村金融体系多元化产权体系的创新
2003年以来,按照“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国家适当支持、地方政府负责”的总体要求,各地加快了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改革,突出了农村信用社由农民、农村工商户和各类经济组织入股,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的定位,以期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农村金融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的作用,更好地支持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2004年以来,以明晰产权和完善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体制为中心的农村信用社改革全面深入推进,实质性改革的重点是明确产权关系和管理责任,强化内部管理和自我约束机制。至此,农村信用社的改革进入了合作制、股份合作制和股份制多元化产权模式的新阶段,农村信用社的产权治理问题进一步得到了完善。
总结30年农村金融的制度演进历程,可以看出,我们走的是一条供给导向的强制性制度变迁之路。其金融发展模式产生在实体经济部门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之前,通过金融优先发展,调动传统部门的资源,发挥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在这一模式中,对金融的需求不是实体经济部门的自发需求,更多隐含着政府的作用。“供给导向”金融发展模式对农村经济发展产生着重大引导性作用。通过对政策性金融资源如金融政策、政策性贷款、财政补贴等的配置、调度,引导市场性金融资源向有关区域倾斜,发挥着政府强大的调控职能,促进了农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但随着制度、资源和外部环境的不断变迁,这种政府主导的强制性金融发展模式也开始逐步暴露出内在的弊端。延续传统外生主导型金融供给制度框架下的“技术性努力”,越来越表现为城市正规金融在农村的扩张与收缩。正规金融越来越脱离农村的信用基础,割裂了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的横向联系。以农村信用社为例,越来越追求商业利益,逐渐将业务重心转移到非农部门。而且,供给导向下金融模式“技术性改进”只能产生短期变革效应,无法从根本上改善农村金融运行的总体环境,因此,从正规金融体系角度解决农村融资问题的思路已不能满足新形势下的需求,新的农村金融模式的探究应重视从供给导向的强制性变迁向需求导向的诱致性变迁转变。
2 改革进入新阶段后的农村金融发展困境
进入21世纪后,我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最大问题就在于正规金融机构面向农村的政策在弱化。农业银行一方面承担政策性金融功能,另一方面,商业化改革取向也非常明确。政策目标的冲突导致商业性贷款挤压政策性贷款,“非农”化趋向严重。以农村合作基金会为代表的农村民间融资的发展,对于弥补正规金融融资的不足,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起了积极作用,但由于其不规范藏着极大的金融风险。农村信用社作为农业银行的基层机构,经营体制僵化,不能满足迅速发展的农户、村集体和乡镇企业对金融服务的要求。目前,无论是从组织结构的框架设计,还是从产品的创新、保障机制的建立等方面,农村金融资源配置都与新农村建设的多元化、差异性需求形成错位。
2.1 农村金融日益膨胀的需求与农村资本倒流的
矛盾
新农村建设处处凸显出日益膨胀的金融需求:商品粮基地的现代化建设迫切需要大额农贷资金,县域突破中的农村中小企业发展迫切需要高效便捷的信贷支持,农村基础设施等外部环境建设迫切需要金融配套服务。农村潜在的消费市场迫切需要启动农村消费信贷。而当前占区域人口70%的农民只占有16%的社会投资,农业贷款占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的比重仅为5.5%,用于农业的财政支出只占财政总支出的7.5%。与此同时,农村资本倒流现象日趋严重。“三农”的弱势地位和需求特征,决定了农贷资金的“高成本、低收益”特征。在日趋激烈的竞争环境中,金融机构的生存需要使资本的盈利性管理不断强化,“嫌贫爱富”成了农村金融机构的通病。中国银监会2007年6月28日公布的《中国银行业农村金融服务分布图集》显示: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域农村资金外流渠道主要为邮政储蓄和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机构吸收的资金全部上划,成了农村资金的“抽水机”,国有商业银行县级以下机构吸收的存款大多通过系统内上存的方式流出了县域和农村。国有商业银行县支行和县域邮政储蓄机构两大“资金漏斗”吸收农村资金大量倒流城市,使农村资金“非农化”问题十分严重,加剧了农村资金供求关系的紧张。
2.2 新农村建设中资金的分散需求与集中供给的矛盾
农村生活、生产行为致使金融需求有分散性、随机性、偶然性特征,而改革后的农村金融市场格局发生很大变化,农村金融机构经营网点向县城和乡镇大规模收缩,县及县以下农村地区平均每万人拥有银行业机构数只有1.26个,平均每个乡镇仅有2.13个金融网点,每50多个行政村仅有1个金融网点。许多乡镇没有银行业机构营业网点,分布在县城以下乡镇的银行业机构主要是农村信用社。县级金融机构大量撤并导致农村金融体系严重萎缩,未撤的县级银行贷款权也被上收,无法对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有效的金融支持。显然,调整以后县域农村金融机构种类少,网点覆盖率低,农村金融体系的整体功能不能充分发挥出来,这不但大大增加农村正常储蓄成本,而且降低了农民获取金融机构贷款的机会,农村供给型金融抑制现象严重。
2.3 不断强化的利益机制与模糊的产权制度的矛盾
我国的农村金融体制总体还未彻底剥离于计划经济模式,仍属于政府主导型的金融体制。国家对农村金融市场实施控制,实现对农村金融的宏观调控以及金融资源配置,地方政府充当着政府主导的直接实施者和利益相关者,农业银行是农村金融的龙头带动者,信用社成为农村金融市场的基础和中坚力量,各种利益主体相互之间的博弈形成农村金融市场的利益机制,市场化下利益主体不断强化的利益诉求对过去长期被忽略的农村金融产权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以农村信用社为例,其自上而下的“外生式”改革,表现为“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围绕着农信社改革所进行的注资博弈”,其后果是双方纠缠于如何分摊改革成本。由于农村信用社管理者和农户、农村企业等农村金融供求主体不在这种博弈中,所以农村金融制度的供求均衡这个最重要的问题常常被忽视,改革后的产权结构不适用,难以实现产权明晰的改革目标。目前农村信用社的产权现状可概括为:政府主导下的社员非自愿入股、产权虚置与治理结构的残缺。信用社大量存量股本以及80年代末发行的增量股本有相当一部分是法人团体股,信用社长期处于所有者缺位状态。产权的模糊严重阻滞了农村信用社效率的提高,从而阻滞了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
2.4 金融产业的高速增长与农村金融低效率的矛盾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农村金融取得了突破性增长,区域农村金融体系初步健全,银行业法人机构和分支机构规模和从业人员占全国的10%左右,以银行业金融机构体系构成、银行货币性金融资产规模、银行业金融资产构成等为代表的各方面的数据分析都显示了农村金融产业高速增长的现实。但产业的高速增长掩饰不了低发展中的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农村银行不良贷款严重。据测算,在农业银行所有贷款中,涉农贷款的不良贷款率最高。2001年末,农业银行常规贷款中,涉农贷款不良比率为35.59%,高于全部常规贷款不良比率7.48个百分点。2003年底,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不良贷款率高达36%。2004年,辽宁省主要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为14.43%,吉林省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率为29.2%,黑龙江省全部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为23%。这两年来,尽管在降低不良贷款比率上采取多种措施,但数据仍不乐观。二是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能力差。在农村贷款品种上,除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小额存单质押贷款和少量的联保贷款外,其余就是担保抵押贷款,而且稀缺,信贷消费正形成城乡二元体制;在农村金融服务上,信贷、结算、委托、投资理财、信息咨询等缺乏全方位的服务和引导支持,保险、证券、基金、信托等机构基本属于空白,除少数乡镇的农村信用社开通代收水电费之类的中间业务外,网上银行、投资顾问、项目理财等现代银行业的创新业务大多尚未延伸至农村金融市场;在服务手段上,支付结算系统各自独立,大部分只具有同城结算功能,不具备跨市、县,特别是跨省等异地结算功能,部分金融机构没有开通全国联网的大额支付系统,其结算只能通过人行或商业银行转汇。同时,信用卡业务发展相对缓慢,银行汇票、本票等结算方式使用更少,支付结算票据化程度低。三是农村金融服务理念落后。农村信贷需求正面临由单纯的生产需求向生产、消费等多种需求,由短期向中长期、由分散小额向集中大额等方面的转变。但一些农村信用社仍热衷于传统农业贷款模式:贷款品种局限于短期农业生产性贷款,贷款金额偏重于小额农贷,贷款期限基本上控制在一年以内,农贷业务过分依赖低利率和利息补贴政策维持,贷款对象以项目而不是机构为基础,从而不能适应农业生产的周期规律和新农村发展的客观需要。
3 农村金融体系创新的国际经验与借鉴
全球范围内对农村金融体系的发展进行过多种尝试,形成不同类型、各具特色的服务体系,其成功的共性在于:从整体上形成了多层次、全方位的金融体系,通过政府补贴、发展农村金融市场、增加农业贷款和农业生产社会化等渠道,发挥政府的监管和参与职能。同时,金融机构间有着严格的职能分工,既有较好的商业性农村金融,也比较重视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支农服务。
3.1 职能分层明确的多元化农村金融体系
发达国家普遍建立了涵盖完整、层次清晰、重点突出的农村金融体系。商业银行是他们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支持农业经济的发展中也起着主要的作用,但各国都是通过财政贴息或中央银行减少准备金等优惠政策来束缚其趋利性,引导商业银行扶持弱势农业的发展。
重点发展政策性金融是发达国家的普遍共识。在法国,农业信贷银行是全世界建立最早的农业政策银行,其职能是主要负责制定和执行农业发展政策,并配
合贯彻国家不同阶段的政策意图。日本的农林渔金融公库是其惟一的一家农业政策性银行,它除了承担农业的基础建设和农产品的流通外还承担着农业改良资金、农业生产资料资金以及农户日常开支等贷款。
独立、健全的农村合作金融管理体系是他们农村金融体系设计的独到之处。包括监管机构、行业自律协会、资金融通清算中心和保险集团等多种机构,形成共同的以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为服务对象的管理服务体系。
美国的多元化农村金融体系是典型的代表。美国的农村金融体系主要特点是以私营机构及个人的信贷等农村商业金融为基础,以农村合作金融的农业信贷系统为主导,以政府农贷机构等政策性金融为辅助。商业性、政策性和合作型金融层次分明,被称作“复合信用模型”。商业性金融机构产权明晰,充分满足美国农业和农村发展的资本需要。政策性金融机构包括农民家计局、农村电气化管理局、商品信贷公司和小企业管理局等机构,负责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信贷,向一般农户和涉农企业提供资金。美国农村合作金融由联邦中期信用银行、合作银行、联邦土地银行及土地银行合作社三大系统组成,农村合作金融体系涵盖监管、行协、银行和保险等多个部门,体系非常完善。
3.2 产权归属清晰的农村金融机构
多数西方国家的农村金融机构是由政府主导或参与初期建设,但在其发展成熟后,政府逐步退出或减少干预,使得其产权归属明晰。如日本农村金融机构分为中央到地方三层,虽然政府在创办初期输入大量政策性资金,但政府与各级金融机构之间并无隶属关系,中央农村金融机构只是对基层金融机构给予窗口指导,其内部仍然是独立运行的资金系统。德国的农村金融体系中,政府对金融机构的干预更少,除了审计监督和风险防范体系由中央合作银行掌管,其他均由地方金融机构独立执行,农村金融机构性质上是合作金融组织,但管理上是现代企业法人制度。法国的农村金融机构中将合作金融的经营与信贷政策的参与分离,一方面确保农村金融机构的独立性,另一方面成立全国农业信贷联合会来平衡农村金融机构的政策性要求和自主发展的要求。而且,法国的农村金融机构都是在民间信用合作组织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内生性的制度变迁也是其产权明晰的重要原因。
3.3 因地制宜的国有银行产权改革
在农村金融体系重组中,一些国家对国有银行产权制度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改革,从改革的情况看,发达国家的银行体系中,国有股权仍占有相当的比重,相对于私有银行,国有银行的效率存在较大差异,表明银行国有产权关键在于能否建立相适应的治理结构。其次,国有银行的作用大多与政府特定的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相联系,随着目标的实现,会出现国有股份逐渐下降的趋势,银行的股权结构趋向分散化和多元化。第三,国有银行产权改革需要考虑社会经济制度和环境的约束,据此设计产权改革安排,用市场方法培育银行的经营机制和治理结构。第四,不同国家的国有银行产权的改革具体方式不同。在市场经济完善和证券市场发达的国家,主要选择国有银行股份制改造并公开上市,而在证券市场不发达的发展中国家,大多选择议价的谈判方式出售股权。
3.4 重视小额信贷和非正式金融组织的发育
这在发展中国家农村金融服务中表现尤为明显,较为典型的有孟加拉和赞比亚。孟加拉的格莱珉银行是小额信贷的成功典型,具体做法是将相同收入水平的农户组成信贷小组,每人存入少量资金,以此为基础贷给需要的农户,并根据其还款情况决定今后的信贷额度,小额信贷的利率较低,需要政府补贴。与此同时,银行还为农户提供培训服务和保险,提高农户的还款能力。这种社会投资型的小额贷款组织的资金来源还依赖于部分企业家与公益群体,它重视运用商业操作的模式来运营的金融机构,与商业金融机构最大的不同在于它不以利润最大化为投资目标,但与公益性和慈善性的机构不同,它至少要做到成本回收,往往还能获得社会平均利润率。只有这样,这些机构才能吸引更多的投资,解决部分商业金融机构解决不了的问题。民间小额资金融通具有先天的信息优势,它是对多数发展中国家政府重视正规金融、抑制民间金融的修正。来自亚洲、非洲和拉美的案例研究证明,小额信贷是适应发展中国家农村金融市场的,且不会影响正规金融机构。
3.5 不断创新农村金融服务
赞比亚作为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的成功典范,最突出的改革措施就是,考虑本国收入差距较大的现实,广泛创新农村金融服务业务,扩大商业金融在农村地区的覆盖面,例如,推出“Mzansi账户”,这是一种缩小功能的存款账户,提供最基本的也是最适合农村金融需求的金融服务,因其交易成本低,符合农户的实际支付能力,吸引了大量农户。据统计,在开办“Mzansi账户”服务的第一周,就增加了180000新用户,到2008年,这一服务将使赞比亚的银行账户中贫困人群的账户比例由32%增加到80%。同时,赞比亚商业银行利用邮政储蓄作,减少了其在农村设立分支机构的成本;改变原有繁琐的存款账户认证方法,成立第三方信贷担保,扩大了农户信贷的可获性。
3.6 通过法律指导和规范农村金融发展
很多国家的经验都证明,没有法规的硬约束,商业银行不可能对农村金融有大规模的投人。为此,一些国家制定了特别的法律与法规,对金融机构支持落后地区发展提出了具体要求。最突出的有美国的“社区再投资法”,它要求存款机构必须为其所在社区提供信贷支持,而且其中一部分必须贷给社区的中低收入人群。美国的“社区再投资法”对平衡地区间发展差异,特别是对中低收入人群的生活改善做出了重大贡献。类似的规定也见于泰国,该国政府要求商业银行对农村的贷款要占总贷款的20%。印度也有关于支持农村的贷款硬约束。各国的实践证明,由于有了这些规定,商业银行或者通过自己的营业网点,或者把资金批发给农村草根金融组织去向农民贷款,对农村与落后地区的发展起了重大作用。
4 我国农村金融支持体系的创新
借鉴国际经验和做法,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创新,需要从以下几方面重点给予关注。
4.1 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整合与重构
当前,亟待改变农村金融边缘化现状,构建一个以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以及其他金融相衔接的,适应新农村建设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从其现有的基础和实际出发,通过整合与重构,重点发挥县域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农业发展银行的支农服务功能,积极探索和推广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形式。突破现行以信用社为主的改革模式和供给主导型思维,建设需求主导型农村金融体系,推动正式部门与非正式部门的垂直合作,最终形成有效的社会主义新农村金融体系。
第一,县域农业银行定位于服务于新农村建设的商业性金融机构,应在产权和市场化化明晰的基础上,授予其较大的自,巩固和发展其农村机构网点,通过
财政贴息和优惠准备金政策等措施不断促其增加对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特色农业、订单农业、乡镇企业的信贷支持,改善农村环境,拓展农业产业链。
第二,农村信用社是农村合作金融的基础和中坚力量的作用。应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注重商业金融与合作金融的协调衔接,允许成立跨行政区划的信用社、商业或合作银行,基层农信社可跨乡经营,联社或商业、合作银行可以跨县经营,允许盈利的信用社保留在联社之外,或自主选择加社等。稳妥推进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及其管理体制改革,充分尊重农村信用社股东和法人的自主选择权,防止通过行政手段推动农村信用社兼并重组,保持县域农村信用社法人地位的长期稳定,使农村信用社真正成为服务于“三农”的社区性金融机构。应结合专项票据的兑付考核,将强化支农服务功能列入考核和检验改革成果的重要依据,促进农村合作金融扩大对农村劳务经济和返乡创业农民的信贷支持,更好地支持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
第三,县域农业发展银行作为重要的政策性金融组织,要扩大农发行的业务经营范围,允许其发放农业产业化贷款、城乡基础设施贷款、县域城市化的项目贷款,承接目前由农行发放的扶贫开发贷款,承办县域地区的市场债券、兑付、向县域金融机构批发资金。改变信贷产品单一的现状,在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发挥重要的支撑作用。拓宽政策性银行支农功能应逐步将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重心由目前的农产品流通领域转向农业生产领域,从主要提供短期资金转向主要提供中长期农业开发资金,重点支持周期长、收益低、不适合商业运作条件的农村公益事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综合开发、农业科技推广、农业现代化和扶贫等贷款业务。针对政策性金融介于财政和金融两者之间的特殊性,应建立起科学的绩效衡量指标体系以及风险防范体系。既要通过财政补贴来支持一些项目和地区的发展,又要防止政策性金融对财政资金的过度依赖。
第四,不断创新和推广农村新型合作金融。借鉴试点地区的成功经验,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准入政策,积极推动在广大农村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银行业金融机构,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境内外金融资本、产业资本和民间资本在农村地区投资设立村镇银行、农业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多种类型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挥它们经营方式活、管理层次少、运行成本低、运营效率高等特点,有效增强农村金融服务能力。通过引入竞争机制,发展和培育各类新型农村中小型金融机构,激活农村合作金融市场,解决农村金融服务瓶颈问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资金后盾。
第五,加强农村保险服务体系建设。当前,有必要拓宽农业风险的分担渠道,建立风险分摊、补偿型的农业保险投保模式,完善农业灾害风险转移分摊机制。要积极借鉴国际农业保险制度和管理经验,从补贴、定价、风险补偿和分担等多方面,加大对现代农业保险市场的支持。根据各地财政状况和保险业发展基础,分别采取组建非营利性的专业保险公司、设立由地方财政兜底的政策性保险公司、设立农业相互保险公司、由商业保险公司代办农业险或引进外资或合资保险公司等多种形式完善农业担保和风险分摊机制。在风险补偿上,合理分散支农风险。在保证财政投入总量持续增长的前提下,建立政府扶持和财政补偿机制,对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的支农贷款和商业性保险机构从事的生产性保险业务进行补贴,并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引导银行信贷资金向农业领域配置,保险业务向农业生产领域拓展。
4.2 农村资本供给和回流机制的再造
农业经济要摆脱传统模式的束缚,发展“高资金积累――高投入――高产出”的现代农业模式,仅仅依靠农户和农村经济组织的自身资金积累、国家财政支持及金融机构信贷投入的话,根本无法解决新农村建设对资金需求的多样化与农村融资渠道单一的矛盾,必须建立以私人投资为主体,财政投资为引导,信贷资金为支持,其他等各类资金为补充的多元化的农业资本供给机制。
第一,加快培育和发展农村资本市场,通过发行股票、债券以及创新多种金融衍生产品来筹集新农村建设资金,充分利用资本市场深化农业产业化经营。当前应制定一些倾斜性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业进入证券市场,为企业债券、股票的发行和基金的运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充分发挥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直接在证券市场为涉农公司融通资金的作用,为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提供持久发展的动力。
第二,大力发展民间非正规金融。用登记备案的形式、自律管理的方式将民间金融规范起来,已成为解决弱势群体和农村民间经济融资问题的当务之急。借鉴孟加拉等国民间金融的成功经验,积极引导非正规金融的发展,给予其合法地位,尽快制定《民间金融法》或《民间贷款组织法》,加强民间借贷的法律规范和保护,把非正式金融、正式金融和准正式金融并列看作金融市场、金融秩序和金融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立法正名、政府定位、规范管理、监测监督、市场竞争等方面采取一揽子制度安排,逐步使农村民间融资成为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农村资金市场的有机组成部分。在此基础上,强化民间金融市场退出制度,尽早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和担保补偿,为民间金融的发展提供“保障”。
第三,推动建立农村资金回流的联动机制。制定包括财政、税收、货币政策在内的一揽子经济政策和监管政策,引导资金回流农村。财政部门应出台补贴、担保或税收优惠等措施,将现有的财政支农资金划一部分作为贷款贴息资金、担保基金、支农风险基金,推动商业金融对“三农”信贷介入。对政策性原因造成的农村金融机构呆坏账,可由中央和地方财政联手打包处置或组建专门的资产管理公司剥离和处置;税务部门应对所有金融机构的涉农贷款实行免征营业税、减征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对其经营性收入、贷款损失核销、抵贷物资处置给予必要的税收优惠;中央银行应给予涉农贷款机构再贷款、再贴现、金融市场资金拆借等资格优先、利率优惠等货币政策,对“三农”信贷投入大的农村金融机构应实行较低的存款准备金率和差别利率政策,适当控制非农贷款,加大支农再贷款额度调剂力度。
第四,加快邮政储蓄资金的回流。引导邮政储蓄银行与农村金融机构以办理大额协议存款的方式将邮政储蓄资金返还农村使用,用于支农信贷投放。充分利用邮政储蓄银行点多面广的网络优势,建立符合“三农”需求特点的零售业务经营体系,发挥其在农村地区的储蓄、汇兑和支付服务功能,积极扩大小额存单质押贷款、小额信用贷款等涉农信贷业务。从机制上解决农村金融信贷交易权垄断、货币政策承载主体单一的问题,有效解决当前金融服务在农村地区的严重缺失。
关键词:金融创新;创新要素;序参量;协同机制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08)01-0057-04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金融一体化程度的日益加深,创新已经成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惟一出路;而创新过程所体现出的高度复杂性和风险性,要求企业必须具备系统观和动态观[1]。协同学理论为这一问题提供了较好的解决方法。
近年来,国内外一些学者相继探讨了协同机制在企业创新中的应用,但以往研究局限于部分创新要素协调关系的具体表现,较少涉及到序参量的选取及其役使作用,而它们对于协同机制的形成起着核心作用。因此,有必要对企业创新过程中的协同机制进一步深入研究。鉴于金融服务在国民经济中的核心作用,本文将着重探讨如何建立金融创新协同机制等方面的问题。
一、金融创新协同机制的涵义
关于金融创新,学术界尚未统一界定。根据现有的研究[2],并结合银监会《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指引》(2006)的精神,本文认为金融创新是指金融机构为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在整体战略和创新战略的指引下,通过可行的开发阶段向现有客户或新客户提供的,包括从服务方式到服务产品等各种新颖的正式或非正式服务的开发行为,并最终使金融机构经营管理能力得到不断的提高。可见,金融创新是由诸多因素相互作用和影响形成的,表现为一个系统性的过程。
协同机制是指“自组织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通过交互作用,产生表征系统宏观结构的序参量,而序参量又役使系统的各个部分,并引导系统向更加有序的状态发展”[3]。在这个过程中,序参量通过役使作用决定了各要素的行为,使系统的自由度大大减少,即出现了巨大的信息压缩。因此,通过把握序参量的变动规律,我们就可以描述和了解复杂系统的行为。其中,自组织系统是指能够通过本身的发展和进化而形成具有一定结构和功能的系统[4],而创新作为一个系统性的过程,也包含一定的自组织特征[5]。因此,金融创新可以运用协同学的相关理论进行引导和规范。
根据金融创新和协同机制的内涵,本文认为金融创新的协同机制是:通过对创新要素的分析,确定出能够表征金融创新宏观有序程度的序参量;从而建立起创新要素间的协同架构,降低分别研究多个创新要素所导致的复杂性;并借助该协同架构形成有序的创新运作机制,保障金融创新的顺利进行。
二、金融创新要素的选取
创新要素是指能够引起、支配、或影响创新行为实现的关键性因素,在研究金融创新问题时,应着重考察创新要素的作用和协调等问题。
根据金融创新的特点和协同机制的要求,创新要素应符合如下原则:
(1)能动性原则。指创新要素应能够及时、低成本地对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做出能动反应。金融创新过程是一个对外界环境变化进行创造性学习的动态过程,也是一个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不断沟通、协调的过程。创新要素具有能动性,是协同机制实现的前提。
(2)重要性原则。金融创新是一项系统工程,各要素的作用和关系错综复杂。在选取创新要素时,应主要考虑对创新过程具有重大影响的因素,以便于理清创新脉落、分析要素间的协同关系。
根据上述原则,本文选取以下创新要素:
(1)技术。指金融机构的研发部门运用相关的金融理论、经验开发新服务的能力,建立有效的创新业务支持系统和管理信息系统的能力,以及识别、计量、监测、控制金融创新所带来的风险的能力。金融创新是一项程序复杂、科技含量较高的工作,技术要素在整个金融创新过程中处于核心地位。
(2)战略。指金融机构依据总体发展规划,由董事会做出的相关战略决策,包括金融机构发展方向的决策,以及金融创新方向的决策等。
(3)政策。指国家对金融机构的相关监管政策。金融机构受银监会的监督和管理。因此,其金融创新行为应符合银监会的相关规定。
(4)市场。指客户对金融需求的动态变化。金融机构的营业部门应主动寻找客户潜在的金融需求,发掘金融创新的机会。
三、金融创新的协同机制
1.序参量的确定
在系统的演化过程中,部分慢变化参量完全确定了系统的宏观行为并表征其有序化程度,故称之为序参量。它通过系统各要素的协同作用而形成,同时又支配着各个要素的行为。在系统从无序到有序的发展变化中,序参量起着主导作用,决定着系统的自组织行为[6]。根据协同学的观点,序参量主要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1)序参量是系统在演化过程中出现宏观有序的重要标志,是描述系统整体行为的宏观参量。
(2)系统的各个部分确定甚至产生序参量;序参量同时又役使各个部分,后者合作确定各个部分的行为。
(3)序参量具备相对的稳定性。
对于金融创新而言,技术要素符合作为序参量的要求。
(1)技术要素的作用贯穿了金融创新过程的始终。随着金融创新工作的向前推进,创新过程表现为不同的阶段(如概念阶段、开发阶段、投放阶段等),而技术要素的作用正体现了不同阶段的差异性。如概念阶段,技术要素的作用体现于创新的产生和筛选;开发阶段,其作用体现在服务系统的设计开发;在投放阶段,则主要体现在金融服务的营销设计、维护和评价等方面。可见,技术要素表征了金融创新过程的宏观整体状态。
(2)技术要素是在国家政策、法规的框架下,金融机构出于对市场、自身整体战略规划的需求而产生的,体现了其它要素的要求,其最终发挥的作用反映了各创新要素的竞争和协调状态;同时,由于金融创新的复杂性和风险性,使得技术要素能够处于核心地位,并支配其它要素与之协同一致,完成金融创新的自组织过程。
(3)在特定时期内,金融机构相关研发人员的技术水平是确定的,这就决定了技术要素形成之后具备相对的稳定性。
由此可见,技术要素符合序参量的定义和特征,可以用来表征金融创新过程的宏观有序程度。
2.协同机制模型
根据上述分析,金融创新的协同机制可以表述为:金融机构在国家政策、法规的框架内,出于市场、战略规划的需求,设置了研发部门,它体现了技术要素的作用,是战略、市场等要素竞争和协调的结果,即一致裁决(Consensus finding);同时,技术要素作为创新过程的序参量,支配着各非序参量要素的作用,主宰着整个金融创新的演化进程,最终实现金融创新的协同效应,即役使(Enslavement)作用(如图1所示)。
四、协同机制在创新过程中的体现
金融创新过程包含了复杂的交互作用[7],在不同的创新阶段和环节中,各创新要素的参与程度和任务均不相同,其协同关系的表现也不尽相同,故有必要对协同机制在创新过程中的具体作用进行探讨。本文将金融创新过程划分为概念阶段、开发阶段和投放阶段三个阶段,各个阶段又细分为不同的环节,主要有市场、技术、战略和政策四类创新要素参与金融创新的全部过程,其协同机制的作用表现如图2所示。
1.概念阶段
(1)需求发起。在这一环节,主要考察影响金融创新产生的因素。根据触发源的差异,可以把创新分为问题解决型和新服务开发型[8]。具体表现为两种情况:一是“客户推动型”,即金融机构现有的服务不能满足客户的需求,于是前台的营业部门将客户的金融需求反映给研发部门,由其以客户需求为基础进行金融创新研究。二是“战略引导型”,即研发部门根据金融机构的总体战略导向,推出适宜的新服务。
(2)构思筛选。针对某种金融需求,可能会产生多种创新构思,但并非都具有可行性。研究表明,每58种金融服务构思中才会产生1种真正的服务产品[9],这就要求研发部门对所产生的创新构思进行筛选。筛选的标准分为两类:一是战略可行性,即金融创新应服从金融机构的战略目标和整体利益。研发部门应及时向金融机构董事会及高管层通报金融创新的构思方案。董事会应对研发部门的方案进行审查,确保金融创新与整体战略相一致。二是政策合规性,即创新项目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金融机构的稽核部门应对研发部门的创新方案进行严格的合规性审查,准确界定其所包含的各种法律关系,明确可能涉及的政策、法规问题,研究制定相应的解决办法,切实防范合规风险。研发部门应针对方案中存在的缺陷进行修改、完善,并在此基础上形成服务概念。
(3)概念检验。服务概念包括对客户需求的描述,以及满足客户需求的方式。因此,在客户需求与服务方式之间达成一致非常重要。研发部门应设计相应的调查问卷,通过营业部门邀请相关客户参与服务概念的检验。通过了解客户的反馈意见,研发部门挑选出可以进入开发阶段的创新概念,并及时进行必要的改进。
2.开发阶段
(1)商业分析。这一环节的任务主要是考察创新概念是否可以进行实际的设计开发,它包括两个方面的考察内容:一是财务分析,研发部门应对创新概念进行财务评估,包括投入产出分析、风险分析、以及投资收益率的预测等,从而判断其是否具有经济价值。二是战略分析,在财务分析的基础上,董事会应考虑金融机构现有资源能否满足新服务开发的要求,部门设置、运营机制和职能分配是否需要改进等方面的问题。
(2)设计开发。研发部门应根据创新概念所阐明的功能进行开发,对新服务的传递系统进行全面设计。在这一环节中,研发部门应与客户和营业部门进行必要的沟通,将客户对新服务的功能要求尽量细化,以便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内部管理制度和客户风险提示等内容。金融机构高层应协调好参与金融创新部门之间的关系,使其通力协作,确保金融创新的顺利进行。
(3)人员培训。由于金融服务具有生产和消费的同步性[10],金融机构的前台人员必须十分熟悉新服务的性能和经营细节,这对于金融创新能否成功极为重要。研发部门应向前台营业人员提供详细的理论和业务指导,促使其尽快掌握新服务的特点和业务流程,以利于与客户的沟通、交流。同时,前台人员应根据客户的行为特征和偏好,提出服务细节的修改意见,确保创新服务的便捷化和操作的人性化。
3.投放阶段
(1)市场测试。在这一环节,研发部门应制定多套营销方案,通过营业部门向潜在的客户群体提供新服务,观察他们在不同条件下对新服务的反应。这样,根据客户的反馈情况,研发部门可以对服务系统及其营销手段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完善;同时,也可以为高管层最终确定营销方案提供决策参考。
(2)投放。在市场测试完成之后,新的金融服务即可全面投放市场。金融机构的营业部门应对新服务的市场动态进行全面监测,建立受理客户投诉以及建议的有效渠道,积极收集客户的意见,并及时反馈给研发部门。对于员工、客户提出的意见和改进建议,研发部门应及时研究和处理,以便不断提高新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3)后评价。这是金融创新的最后阶段。根据新服务投放后的反馈情况,金融机构高管层应对新服务进行全面评价,包括盈利能力、客户满意度、服务环境评价等,从而了解金融创新系统的运行状况。在此基础上,金融机构应建立有效的创新激励机制,以便营造出鼓励金融创新的文化氛围,确保金融创新协同机制的高效运行。
五、结 语
金融服务的特征决定了其创新的复杂性,而协同学理论为这类问题提供了较好的解决思路。本文按照能动性和重要性的标准选取了技术、战略、市场和政策四类创新要素,构建了以技术要素为序参量的金融创新协同机制模型,并详细阐述了协同机制在创新过程中的具体表现,对金融机构建立创新协同机制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不同的金融机构,由于其业务范围、监管政策、机构设置、以及客户群体等方面的差异,协同机制在创新过程中的表现会有所区别,故实践中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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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投资主线上,信息消费概念股已经进入深度挖掘炒作阶段。5G时代即将到来,WIFI概念股先行。据报道工信部正在积极协调5470-5725MHz频段(属于5GHz频段)的申请,有望于年内,宜通世纪、 三元达、富春通信等概念股表现较为出色。软件概念股走势分化,上周走势强劲的海隆软件等强势龙头股票冲高回落,新龙头东方国信因公司定增收购软件公司利好刺激连续4涨停,东土科技、捷成股份等股票也有20%左右的周升幅。智能穿戴概念股整体强势,上海新阳因掌握晶圆TSV硅通孔制造技术连续涨停,成为智能穿戴概念股新旗帜。
金融创新投资主线上,主力机构继续高举互联网金融大旗,苏宁云商、西安民生、三联商社三剑客是电子商务概念股新的生力军,成为本周金融创新概念股亮丽的风景;安妮股份接过网络彩票概念股的龙头大旗,周涨幅居前。
受新西兰乳业巨头恒天然集团毒牛奶事件影响,洋奶粉替代概念股异军突起,本周市场以西部牧业、天山生物、新疆天宏为代表的三剑客涨幅惊人,也是本周唯一具有连续性上涨的主流热点。西部牧业是一家优质鲜乳供应公司,其主要产品为各类乳制品,连续4连扳一举摘得周涨幅桂冠而确定龙头地位,笔者认为,洋奶粉替代概念股的炒作会延续至下周。重组概念股一直是市场不变的投资主题,本周市场演绎的更加精彩。洪城水业因济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借壳公司上市的题材连续5连扳;新民科技大股东易主,东方恒信资本成为实际控制人,重组预期备受市场资金追捧;海航资本16亿入主亿城股份 ,复牌后连续缩量一字板。
【关键词】金融创新;内涵;制约因素
金融创新(financial innovation)变更现有的金融体制和增加新的金融工具,以获取现有的金融体制和金融工具所无法取得的潜在的利润,这就是金融创新,它是一个为盈利动机推动、缓慢进行、持续不断的发展过程。
一、金融创新概述
(一)含义
创新概念是由熊彼特提出的,当时指新的产品的生产、新技术或新的生产方法的应用、新的市场开辟、原材料新供应来源的发现和掌握、新的生产组织方式的实行等。金融创新正是循着这一思路提出的。
金融创新的含义,目前国内外尚无统一的解释。有关金融创新的定义,大多是根据美籍奥地利著名经济学家熊彼特(Joseph Alois Schumpeter,1883~1950)的观点衍生而来。熊彼特于1912年在其成名作《经济发展理论》(Theory of Econoforc DeveloPment)中对创新所下的定义是:创新是指新的生产函数的建立,也就是企业家对企业要素实行新的组合。
(二)形式
按照这个观点,创新包括技术创新(产品创新与工艺创新)与组织管理上的创新,因为两者均可导致生产函数或供应函数的变化。具体地讲,创新包括五种情形:1.新产品的出现;2.新工艺的应用;3.新资源的开发;4.新市场的开拓;5.新的生产组织与管理方式的确立,也称为组织创新。
(三)内涵
金融创新定义虽然大多源于熊彼特经济创新的概念,但各个定义的内涵差异较大,总括起来对于金融创新的理解无外乎有三个层面。
1.宏观层面
宏观层面的金融创新将金融创新与金融史上的重大历史变革等同起来,认为整个金融业的发展史就是一部不断创新的历史,金融业的每项重大发展都离不开金融创新。
从这个层面上理解金融创新有如下特点:金融创新的时间跨度长,将整个货币信用的发展史视为金融创新史,金融发展史上的每一次重大突破都视为金融创新;金融创新涉及的范围相当广泛,不仅包括金融技术的创新,金融市场的创新;金融服务,产品的创新,金融企业纽织和管理方式的创新,金融服务业结构上的创新,而且还包括现代银行业产生以来有关银行业务,银行支忖和清算体系,银行的资产负债管理乃至金融机构、金融布场、金融体系、国际货币制度等方面的历次变革。
2.中观层面
中观层面的金融创新是指上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以后,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中介功能的变化,它可以分为技术创新,产品创新以及制度创新。技术创新是指制造新产品时。采用新的生产要素或重新组合要素,生产方法,管理系统的过程。产品创新是指产品的供给方生产比传统产品性能更好,质量更优的新产品的过程。制度创新则是指一个系统的形成和功能发生了变化。而使系统效率有所提高的过程。从这个层面上,可将金融创新定义为,是政府或金融当局和金融机构为适应经济环境的变化和在金融过程中的内部矛盾运动,防止或转移经营风险和降低成本,为更好地实现流动性,安全性和盈利性目标而逐步改变金融中介功能,创造和组合一个新的高效率的资金营运方式或营运体系的过程。中观层次的金融创新概念不仅把研究的时间限制在60年代以后,而且研究对象也有明确的内涵。
3.微观层面
微观层面的金融创新仅指金融工具的创新。大致可分为四种类型:信用创新型,如用短期信用来实现中期信用。以及分散投资者独家承担贷款风险的票据发行便利等;风险转移创新型,它包括能在各经济机构之间相互转移金融工具内在风险的各种新工具,如货币互换、利率互换等;增加流动创新型,它包括能使原有的金融工具提高变现能力和可转换性的新金融工具,如长期贷款的证券化等:股权创造创新型,它包括使债权变为股权的各种新金融工具,如附有股权认购书的债券等。
二、金融创新的主要原因
(一)规避管制
逃避金融管制是金融工具不断创新的一个推动力。西方很多创新工具都是由美国金融机构创造的,其原因是美国金融业受政府管制较严。因此可以说,金融管制愈严,金融创新的推动力就愈大,金融工具创新也愈活跃。
(二)技术革新
随着信息技术革命的开展并在经济领域中运用,金融全球化得到进一步发展。科学技术特别是电子计算机的不断进步与广泛运用,金融业有可能向客户提供各种质优价廉的金融工具与金融服务,1990年芝加哥金属交易所和路透社控股公司联合开办了全球交易体系,它把全球电脑终端联结起来,使加入该系统的会员能在全球进行期货、期权交易。全球交易体系可以说是当今科学技术在金融界运用的结果。
(三)减少风险
如前所述,70年代以后,由于西方国家通货膨胀的加剧及浮动汇率的实施,企业及个人面临了巨大的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金融期货、期权及互换业务等新型的金融衍生工具的产生都是为了满足客户减少利率与汇率风险,以达到保值或盈利的要求。要各种创新的金融工具中,为减少利率与汇率风险而创新的工具占有相当大的比重。
三、我国金融创新的制约因素
(一)金融市场主体的自身因素
1.金融创新主体不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金融主体,缺乏创新动力
从本质上看,金融创新之所以能够产生和发展,主要是因为金融企业自身对经营利润的追求。我国当前的金融主体没有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创新动力不强,甚至完全没有。在金融创新体系中,金融市场活动主体的塑造居于基础和核心地位,如果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金融企业,任何金融业务、金融产品的创新都是毫无意义的。
2.思想观念落后,缺乏创新意识
我国长期实行的高度集中地计划经济体质和管理模式,造就了人们低效率、按计划体制循规蹈矩的僵化思想。虽然这种思想观念伴随改革开放的发展而发生了很大变化,但是就目前来看,尚有许多领导干部和员工习惯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管理模式和办事方式,对现代市场经济和市场金融知识知之甚少,缺乏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管理现代金融企业的知识,特别是对金融深化和金融创新认识不清。
(二)外部环境因素
外部环境因素主要包括金融制度因素、市场因素和技术因素。这些环境对于金融创新有明显的作用。
1.金融制度因素
金融制度包括规范金融交易行为的规则和作为规则承载体的组织结构,如金融监管当局、经营性金融机构等。这个层面影响产品创新的因素有:首先是金融管制严格,利率、汇率等资产价格的管制是的金融产品在价格方面的创新余地很小,行业准入受到限制,高进入壁垒使我国金融业成为一个高度垄断的行业,有效竞争格局无法形成,金融机构也因此缺乏产品创新的外部压力。其次是金融监管上创新滞后。最后是金融法律环境缺失。从法律环境来看,我国出台的一些金融法规,对于机构间的重组、兼并、业务交叉以及新金融品种和新技术应用所引发的责任缺乏必要的法律支持和界定。
2.市场因素
市场是促成金融创新的基本环境伊苏,我国的金融市场,从金融市场对金融创新的效率来看,却存在着发育不足、市场规模偏小、格局单一、结构不平衡等问题,我国金融市场开放程度低,准入限制过多、价格管理严格、市场容量难以扩大、交易不够活跃和畅通、地区封锁、条块分割难以真正实现市场化,市场需求受到抑制,金融创新难以很快得到市场认同,从而导致金融创新缓慢。
3.技术因素
科技进步引起的技术性金融创新是金融创新的主流和方向。技术因素对金融创新的限制主要存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技术投资风险。技术创新依靠技术投资,这就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由于网络科技的发展日新月异,一些前瞻性的投资和软件开发,很快就被淘汰,从而形成技术投资风险。另一方面是系统安全风险。网络银行、网上交易在实际运行中,银行与客户的信息暴露在所有的互联网用户面前,信息的保密,系统的安全受到了挑战,信息的泄漏、修改等会使客户和金融机构面临风险。个金融机构间缺乏合作,存在重复建设,使金融创新的效率降低。
从上述分析可见,影响我国金融创新的因素是多方面的。目前,我国的经济特别是货币信用经济并不发达,客观上并不具备进行大规模独立性创新的基础和条件,尤其是受许多因素的制约,但是,也正是如此,我国金融创新的空间很大,前景广阔,具有旺盛的金融创新需求,这就需要结合我国金融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有选择的通过多方面吸纳运用他国的金融创新经验,为金融创新扫清障碍和创造条件,并通过新的思路和措施,改造和提高原有的金融品种和功能,实现以较低的创新成本增加收益,从而促进金融创新的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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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金融创新投资大主线是笔者下半年坚决看好的大主流,前几期的文章中多次提出上半年炒手机游戏概念股、下半年进入炒作金融创新概念股的观点,本周终于得到市场的积极响应。互联网大会本周召开,互联网金融成为新热点话题,相关概念股经过几周的蓄势整理后,本势突破整理平台,主升浪完美展开。以上海钢联、上海物贸、生意宝、深圳华强为首的电子商务四大天王荣登周涨幅龙虎榜;以物产中拓(钢铁电子网站)、三普药业(电缆宝商务)、三泰电子(金融电子产品服务商)的电子商务新三剑客的涨势也不让老龙头,更是连续涨停受投资者追捧,可以说互联网金融概念股成为本周最吸引人眼球的热点品种。
新兴产业投资大主线上,传统行业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转型为传媒、智慧城市、手机游戏等新兴产业成为一种时尚,二级市场也以连续涨停表示欢迎。江苏宏宝以拥有的全部资产和负债作为置出资产与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等61名交易对方拥有的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连续6个一字板,稳坐本周涨幅头把交椅;大地传媒公司以28亿的总对价,买中原出版传媒集团下属的图书发行等业务的经营性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集团将实现整体上市,受其影响公司股价连续3涨停。此外,本周以紫光股份、佳讯飞鸿为代表的智慧城市概念股、以朗玛信息、中国软件、新国都为代表的信息消费概念股、以汉王科技、中京电子为代表的智能穿戴概念股、以富春环保、燃控科技为代表的环保概念股本周的涨幅也很不错。
涨价概念股掘金起波澜。据媒体数据表明中国经济正摆脱滑坡局面,这为大宗商品注入了新的活力,也拉动大宗商品价格的持续上扬,本周市场主力机构深度挖掘和轮番炒作涨价概念股。本周市场以常铝股份为龙头的有色金属概念股、以美锦能源、安源煤业为代表的煤炭概念股、以金浦钛业、中钢吉炭为代表的小金属概念股、以天龙集团为代表的松脂概念股、以双象股份为代表的合成革概念股涨停连连,为稳健投资者提供了最佳获利良机。笔者上期推荐的涨价概念股中,本周市场表现最为出彩的就是染料概念股安诺其的连续两涨停,周最大涨幅达到30%,此外稀土概念股也小有涨幅。
展望后市大盘的走势,从技术上看,创业板指数高位筑顶迹象十分明显,处于补涨阶段的主板、中小板市场也略显疲态,上证指数反抽60季度线2136点未果,指数已呈背离式上涨。从基本面分析上看,国债期货和IPO启动的方案本月总会浮出水面,市场将真正面临更大的考验。综述,笔者认为市场的波段性大调整已经来临,再次建议投资者空仓等待新股大机会,耐心等待九月底、十月初的大调整低点出现的买入良机出现。
展望下周市场热点,笔者在谨慎看淡市场的大前提下,短线看好小额贷款和生物识别概念股。笔者认为金融创新是下半年投资的大主线,而中国首家小贷公司鲈乡小贷实现海外上市“零”的突破,其创新意义更为重大,同时近期也有民营银行设立开放的新闻,小额贷款概念股或将成为弱市中的亮点。
一、创新在金融中的释义
国内外学者和金融机构在金融创新概念的内涵与外延界定上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差异。一种源于Schumpeter创新概念的观点认为,金融创新就是在金融领域内建立“新的生产函数”,金融创新“是各种金融要素的新的结合,是为了追求利润机会而形成的市场改革。它泛指金融体系和金融市场上出现的一系列新事物,包括新的金融工具、新的融资方式、新的金融市场、新的支付清算手段以及新的金融组织与管理方法等内容。Jacque 把金融创新细分为出现新金融中介、新金融工具、新金融市场、新金融服务和新金融技术等五个类别的创新。第二种观点认为,金融创新就是“突破金融多年传统经营局面,在金融工具、金融方式、金融技术、金融机构以及金融市场等方面进行的明显的创新、变革”。第三种观点认为,金融创新是指金融业务创新、金融市场创新以及政府对金融业监管方式创新的总和。金融创新可以分为狭义的金融创新和广义的金融创新。其中狭义的金融创新是指金融工具的创新;广义的金融创新是指适应经济发展需要,而创造新的金融市场、金融商品、金融制度、金融机构、金融工具、金融手段及金融调节方式。十国集团中央银行研究小组则认为,金融创新就其最广泛的含义来说,包括两种不同的现象,一是金融工具的创新,二是金融创新的三大趋势(证券化、表外业务和金融市场全球化),两者交互作用。该研究小组对金融创新的定义包含了两个研究范畴,一是金融产品、工具的创新,属于微观市场范畴,二是20世纪80年代国际金融创新的三大趋势,属于整个金融业的宏观变化。
二、金融产品创新的技术与方法
不同于实体经济中的创新,金融创新的艺术则是在大多数情况下,创新并没有提供一个全新的产品,而是改变、增加或减少了现存金融产品的某种特点。从根本上说,金融工具是一份书面合约,大多数金融产品可以用一系列特征加以描述,如收益、期限、流动性、价格风险和信用风险等,金融创新可以被看作是将单个工具的特点和风险进行“分拆”,然后将它们装配为不同的新组合。新型金融产品和金融策略的开发设计方法,主要可从四种不同的角度加以概括和总结:一是时间的角度,二是产品的角度,三是条款的角度,四是技术角度。但是,在大多数的情况下,四种创新的角度很难明确区别,可能存在相交。下面,以金融产品中最具代表性的衍生工具来阐述上述四种创新方式:
从时间纬度来讲,远期、期货、互换、期权是金融创新中的最基本的金融创新产品,绝大多数金融创新产品都是基于这些基本衍生工具派生而来。这些基本衍生产品的创新就是体现在时间要素上,将以往的金融产品交易从即期交易扩展到远期执行。
从产品角度来看,金融衍生产品的创新可以归纳为三种方法:基本要素改变型的创新方法;金融产品静态和动态复制型的创新方法;基本要素分解型的创新方法。在金融产品创新设计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基本要素进行修改和拓展,将原有金融产品中的具有不同风险收益特性的组成部分进行分解和剥离,便可派生出许多新型的金融产品。而静态和动态复制型创新方法则是通过两种或两种以上金融产品组合成一种新的金融产品的创新方法。
从条款角度分析,一种金融产品可以视同为一张具有法律效力的合约,它规定了金融产品交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交易各方在享有某项权利的同时,必须为此付费或承担相应的义务或风险,每项权利的背后都含有相应的价值,合约双方都可以通过增加合约条款或者组合条款来满足自己的需要。根据合约持有者的需求特点,我们可以将金融产品划分为10大类带“可”的条款:(1)可转换;(2)可回售;(3)可赎回;(4)可调整;(5)可延期/可提前;(6)可浮动/可固定;(7)可触发/可触消;(8)可互换;(9)可封顶/可保底;(10)可依赖。从而创新的金融衍生产品就可以从这10大类带“可”的条款中加以组合或调整。
从技术角度来讲,金融衍生产品创新,是利用金融数理学的相关知识,对原有金融产品设计的合理性进行检验,并进行相关修正或者是进行原创性的金融产品再设计的过程。从这一纬度进行金融产品创新设计相对比较困难。
三、香港银行业创新分析
1.投行业务创新理念
开展投行业务、混业经营,是我国大陆所有商业银行今后发展的普遍且重要趋势。投行,作为专门为资本供求双方充当媒介、顾问,以及专门为企业兼并、收购、重组业务进行策划和组织实施的机构,其本身是一个有机系统,其成功取决于系统各个要素的有机结合。在投行业务创新中,产品创新是核心,组织创新是保障,管理创新是基础。
依据分行公司现有经验,通过新的产品运用、结合新的营销理念,可以打造我们自己的业务品牌。而营销能力恰恰是投行竞争力在市场上的重要表现,包括以发行质量竞争承销项目、专业化销售的利润增长点、投资者群体认同的品牌效应等。主要包括:(1)建立业务发展的客户网络基础。(2)产品定价能力和议价能力。(3)推介能力和成功营销、满意服务能力。
通过组织管理创新,建立高效领导、专业分工、集中管理的投资银行业务流程,打造知识结构专业、合理的团队,可以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而切实有效的激励考核机制和先进的人才管理措施,则是投资银行业务发展中不可忽视的一环。
随着投行竞争的逐渐加大,仅靠传统业务已经不足以维持投行业务发展的需要。未来投资银行的发展趋势应围绕不断开拓创新业务及延伸业务进行。包括:财务顾问、项目融资、基金管理、资产证券化、风险投资等业务的发展与创新。
结合商业银行经验、特点,可以预见总结出:企业对投融资服务的普遍需求是投行业务发展的根本,客户对投行售后服务的要求是投行业务精进的动力,投资银行的顾问、并购服务则是其灵魂业务。而我们商业银行的投行业务想要切到我国投行市场的丰盛蛋糕,就必然需要参照这些思路与方向,做好准备,做出努力。
2.私人银行成功经验
在香港,私人银行及资产管理一直是金融业中一项重要的内容。私人银行业务在欧美国家已经有近百年历史,最早起源于瑞士,是由于欧洲的富人们为逃避本国政治动乱和战争,纷纷将钱以匿名方式存在瑞士的银行,所以吸引了大批来自全球各地的富裕人士。80年代以来,随着亚太地区经济的繁荣,欧美的私人银行纷纷到香港、新加坡等地设立总部,积极抢占亚洲这一新兴市场。因此,对于我们而言,香港的私人银行业务有诸多需要学习借鉴之处。以汇丰银行为例,总结香港私人银行发展的成功经验。
一是管理体制科学严谨、内部运转协作高效。汇丰私人银行部门的设置,主要包括四个业务部门:一个是客户服务部,主要由客户经理组成,负责客户的开发、服务以及客户关系的维护,运行时按客户资产金额的大小又对客户经理进行分组,每个客户经理负责的客户数从几十个到几个不等。第二个部门是投资顾问部,主要负责向客户提供具体的投资建议,税务、保险、财产继承等方面的咨询服务。第三个部门是授权操作部,客户可以事先与私人银行约定投资等事项,并给予书面授权,授权操作部在约定的条件下代客操作。第四个部门是基金管理部,这个部门一方面负责新的衍生产品的开发,一方面负责已销售基金的投资、管理,同时还负责联络其他基金公司或其他银行的投资产品,可以说是主要的产品提供部门。与这四个业务部门配套的,还有人力资源、行政、合规部等后台支持部门。
二是客户的确定、开发、维护。由于客户的资金来源非法而给银行带来的名誉上的损失是私人银行的风险之一,因此汇丰银行的客户选择有着自己一套严格的标准。其客户寻找渠道大致有如下几种:一是从汇丰银行现有的客户中进行挖掘,特别重视将大的商业对公业务客户培养成为私人银行客户。二是通过现有客户介绍,这是最常用也是最有效的方式,可以占到客户数量的80%甚至90%。三是积极参加各种高层论坛,利用这些机会直接和一些董事长或者公司的高层接触。还有一种是翻读各种财经类媒体,寻找那些“不小心”把自己身价暴露出来的人们。当找到目标客户后,客户经理对客户进行分析,尤其针对于如网络公司的精英们这些一夜致富型的年轻新富们积极开发服务。
三是私人银行的风险控制方法。汇丰私人银行从客户经理的选择开始,便着手于风险控制。私人银行业务的主要风险在于因为客户经理的业务能力导致了客户的投资亏本,此外金融衍生产品价格大的波动性也会带来风险,因此汇丰银行有自己的首席经济师专门研究金融市场和金融产品,为客户经理的投资决策进行有力的支持,另外银行的合规部也会对客户经理的推荐流程进行规范,用法律文件的形式将双方的权利、责任约定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