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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证券投资基金是由专家运作,管理并专门投资于证券市场的基金。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比例,不得低于该基金资产总值的80%。基金资产由专业的基金管理公司负责管理。基金管理公司配备了大量的投资专家,他们不仅掌握了广博的投资分析和投资组合理论知识,而且在投资领域也积累了相当丰富的经验。
(2)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间接的证券投资方式。投资者是通过购买基金而间接投资于证券市场的。与直接购买股票相比。投资者与上市公司没有任何直接关系,不参与公司决策和管理,只享有公司利润的分配权。投资者若直接投资于股票、债券,就成了股票、债券的所有者,要直接承担投资风险。而投资者若购买了证券投资基金,则是由基金管理人来具体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进行证券的买卖活动。因此,对投资者来说,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间接证券投资方式。
(3)证券投资基金具有投资小、费用低的优点。在我国,每份基金单位面值为人民币1元。证券投资基金最低投资额一般较低,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财力,多买或少买基金单位、从而解决了中小投资者"钱不多、入市难"的问题。
基金的费用通常较低。根据国际市场上的一般惯例,基金管理公司就提供基金管理服务而向基金收取的管理费一般为基金资产净值的1%--2.5%,而投资者购买基金需缴纳的费用通常为认购总额的0.25%,低于购买股票的费用。此外,由于基金集中了大量的资金进行证券交易,通常也能在手续费方面得到证券商的优惠,而且为了支持基金业的发展,很多国家和地区还对基金的税收给予优惠,使投资者通过基金投资证券所承担的税赋不高于直接投资于证券须承担的税赋。
(4)证券投资基金具有组合投资、分散风险的好处。根据投资专家的经验,要在投资中做到起码的分散风险。投资学上有一句谚语:"不要把你的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然而,中小投资者通常无力做到这一点。如果投资者把所有资金都投资于一家公司的股票,一旦这家公司破产,投资者便可能尽失其所有。而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汇集众多中小投资者的小额资金。形成雄厚的资金实力,可以同时把投资者的资金分散投资于各种股票,使某些股票跌价造成的损失可以用其他股票涨价的盈利来弥补,分散了投资风险。如我国最近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1个基金持有1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10%。换言之,如果某基金将其80%的资产净值投资于股票的话,它至少应购买8家公司的股票。
证券投资基金是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证券投资方式,即通过发行基金单位,集中投资者的资金,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资金、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投资。在我国。基金托管人必须由合格的商业银行担任、垦金管理入必须由专业的基金管理公司担任。基金投资人享受证券投资基金的收益,也承担亏损的风险。证券投资基金的特点有。
(1)证券投资基金是由专家运作,管理并专门投资于证券市场的基金。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比例,不得低于该基金资产总值的80%。基金资产由专业的基金管理公司负责管理。基金管理公司配备了大量的投资专家,他们不仅掌握了广博的投资分析和投资组合理论知识,而已在投资领域也积累了相当丰富的经验。
(2)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间接的证券投资方式。投资者是通过购买基金而间接投资于证券市场的。与直接购买股票相比。投资者与上市公司没有任何直接关系,不参与公司决策和管理,只享有公司利润的分配权。投资者若直接投资丁股票、债券,就成了股票、债券的所有者,要直接承担投资风险而投资者若购买厂证券投资基金,则是由基金管理人来具体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进行证券的买卖活动。因此,对投资者来说,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间接证券投资方式。
(3)证券投资基金具有投资小、费用低的优点。在我闺,每份基金单位面值为人民币1元。证券投资基金最低投资额回。般较低,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财力,多买或少买基金单位、从而解决了中小投资者“钱不多、人市难”的问题。
关键词:对冲基金 投资策略 特点
“对冲”一词原本是一种风险管理的方法,通过同时买入和卖出证券达到减少风险的目的。1949年美国记者琼斯创立了第一支对冲基金,买入被低估公司的股票,同时卖出被高估公司的股票,加上利用杠杆交易,获取了高额的回报。这样的投资策略无论市场涨跌都能获得绝对收益。当市场上涨时,被低估公司的股票上涨幅度大于被高估公司股票的上涨幅度,整体而言是获利的。相反,当市场下跌时,被高估公司股票的下跌幅度大于被低估公司的下跌幅度,总体而言依然是获利的。琼斯的多空头并非完全对冲,由于他相信股票价格长期来看处于上升趋势,他持有净多头。琼斯的这一投资策略被称之为股票多空头策略。琼斯认为,虽然经济情况不好预测,但通过对公司治理结构、财务状况等的分析,是能够寻找出低估与高估的公司。这样的投资组合的收益率的波动性小,虽不能保证很高的收益率,但是可以通过杠杆来放大,同时投资组合的方差变小,也就是风险变小,实现了低风险下的高收益。
琼斯的对冲基金神秘运作数年后才被人得知,而后被广为效仿,对冲基金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琼斯的投资策略显然具有对冲的性质,买低卖高,所以称之为对冲基金。但是随着对冲基金的快速发展,产生了多种多样的投资策略,很多对冲基金不具有或不明显具有对冲的特点,“对冲基金”一词也就只具有名义上的意义了。
一、对冲基金的特点
目前,存在着很多对冲基金,不尽相同,但一般具有如下特点:(1)私下募集:这样可以有效的规避监管,无需受监管部门在杠杆使用、能否做空、披露信息、衍生品使用方面的限制。对冲基金的投资人一般来自高净值的人群。但近年,机构投资者对对冲基金的投资呈不断上升的趋势,大有赶超个人投资者之势。(2)投入自有资金:对冲基金经理通常将自有资金投入对冲基金,这样能够使基金经理和投资人的利益保持一致。对冲基金经理作为一般合伙人管理基金,投资人作为有限合伙人享有分红权,但是不参与经营,提高了对冲基金的运营效率。(3)收取15%-20%的业绩奖励费:除了像共同基金那样收取管理费之外,对冲基金经理通常对基金的收益收取15%-20%的业绩奖励费,这样更大程度的激励基金经理提高业绩,同时也吸引大批优秀人才进入对冲基金行列。(4)操作隐蔽:对冲基金不像共同基金那样需要公开披露有关信息,同时基金经理通常与投资人约定享有极大的操作自由,不必向投资披露投资策略和方式。(5)投资工具灵活:除传统的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外,对冲基金还运用如期货、期权、掉期等各种衍生工具,或者他们的组合,使用的投资工具广泛而灵活。(6)使用杠杆,可以卖空:对冲基金充分利用杠杆和卖空技术,杠杆可以放大资金量,杠杆使用从几倍、几十倍、甚至几百倍不等,形成强大的力量。透过期货、期权、融资融券等方式卖空可以在资产被高估或者市场下行的情况下获利。宏观对冲基金,如索罗斯的量子基金透过杠杆和卖空的方式可以对全球金融市场产生重大的影响。(7)数量化投资:对冲基金运用复杂的数学模型来做投资决策,在对投资进行定量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投资,减少风险,增加回报。
二、对冲基金按照投资策略的分类
(一)市场中性策略
市场中性策略又称为证券套利策略或相对价值策略,利用市场的非均衡进行套利。当基金经理认为两种相关资产的价格偏离合理的区间时,买入被低估的资产,同时卖空被高估的资产,当两种资产价格回归均衡时获利。买入和卖空的资产在金额上应做到严格匹配,这样才是市场中性的,即与市场的涨跌无关。市场中性策略又可细分为固定收益套利和股票市场中性策略。固定收益套利基金投资于各种债券,包括政府债券、公司债券等,利用相关债券之间出现的不均衡价差寻找投资机会。股票市场中性策略利用相关股票之间出现的不均衡价差获利,将市场风险完全对冲。
(二)股票多空头策略
与股票市场中性策略略有不同,股票多空头策略一般持有净多头,也就是说,买入的金额大于卖空的金额,认为市场是向上的。此外,在买入股票的同时,为了防止下跌带来的损失,除了通过卖空相关股票外,还可以买入此股票的看跌期权,这样当股票下跌时,亏损的最大金额就是看跌期权的执行价与买入股票价格的差。由于买入期权的成本通常较高,所以基金经理大都采用卖空相关股票的方式来规避下跌的风险。相反,在卖空股票的同时,为了防止价格上升带来的损失,可以通过买入看涨期权的方式来进行对冲。
(三)卖空型策略
此策略寻找被高估公司的证券,通过卖空此类公司的证券,待证券价格回归正常时获利。对冲基金通过分析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报表真实性、市场前景等方面判断公司是否被高估。比如,通过分析公司的财务报表,再加上实地调查等方式,对冲基金发现公司有财务造假的情况,虚增利润,从而导致股价被高估。此时对冲基金首先做空此公司的股票,然后将公司财务造假的情况宣布出去,造成公司股价下跌,对冲基金获利了结。卖空型基金通常持有净空头或者纯空头。前者会持有一部分多头,后者则纯粹的持有空头头寸,风险也较大。
(四)宏观策略
运用宏观策略的对冲基金称之为宏观对冲基金,此类基金运用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分析全球各国的宏观经济指标,在全球范围内寻找金融资产出现的价格错配情况,通过货币、利率、债券、商品等工具进行投资,充分利用杠杆将资金量放大数倍,以达到与一国金融当局对抗的能力。宏观对冲基金可以运用两国之间的汇率不均衡进行投机获利。当一国实行固定汇率时,由于出现了严重的国际收支逆差等情况,导致此国货币被严重高估,但由于固定汇率的限制,此国货币不能贬值,宏观对冲基金便趁此时机大量抛空此国货币,从而给此国货币造成巨大的贬值压力,直至此国宣布本国货币贬值,对冲基金获利了结。宏观对冲基金的典型代表是索罗斯的量子基金。索罗斯在1992年就是利用英镑与德国马克之间的汇率失衡通过卖空英镑的手法狙击英镑成功,获得了大量收益。索罗斯在1997年狙击泰铢时也获得了巨大的成功,但是在香港市场和俄罗斯市场则以失败告终。
(五)事件驱动策略
事件驱动策略又称之为特殊事件策略,利用公司发生的特殊事件进行投资获利,比如合并、重组、股票回购等事项,此策略主要包括兼并套利策略和不幸证券策略。(1)兼并套利策略投资于各种兼并收购事件,比如杠杆收购、要约收购等。一般认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价格会上升,收购公司的股票价格会下降,所以对冲基金在做多被收购公司的同时,做空收购公司,当股票价格如预期那样变化的时候,便能获得收益。(2)不幸证券策略是指投资于那些面临破产、重组以及其他危机情况公司的证券,当这类公司摆脱危机情况后,证券价格随之上升,对冲基金便能获利。由于此类证券属于较低等级,其他类型的投资基金较少参与,从而此类证券的价格会更低,对冲基金能以极低的价格买入,待情况逆转后获得可观收益。但是,此种投资策略也面临较大的风险,如果危机公司未能走出低谷,对冲基金将面临较大损失。
(六)新兴市场策略
此种策略的对冲基金投资于经济增长速度快、增长潜力大的新兴市场国家,获取高额的回报。新兴市场国家一方面发展快,另一方面在制度上还有很多不完善之处,漏洞较多,信息传递效率低从而价格变化不够及时,这就给了对冲基金更多的机会在合适的价格投资,最终获得巨额收益。新兴市场策略与宏观策略存在重叠之处,宏观对冲基金往往利用新兴市场国家的制度缺陷,攻击一国的金融体系,达到获利的目的。
(七)基金的基金型策略
该策略指对冲基金投资于其它的对冲基金,以使投资多样化,减少风险,增加回报。具体而言,该策略又可分为两类。(1)一只大型基金又分成若干子基金,每个子基金由一名对冲基金经理管理,不同的子基金采用不同的投资策略或投资于不同的资产,若干子基金构成的大型基金在投资策略和资产配置方面均实现了多样化。(2)一只对冲基金不分成若干子基金,由一名基金经理管理,该基金经理将资金投资于不同特点的对冲基金,从而获得更加稳定的回报。基金的基金收取双重管理费和业绩奖励费,对于投资者而言需要支付比例更高的费用。大型基金由于规模庞大,自身的管理能力有限,所以较多采用基金的基金型策略,这也是大型基金的一个发展趋势。
参考文献:
[1]张杨.宏观型对冲基金的经营策略分析[J].特区经济,2009,1
[2]张树德.对冲基金的定义与分类[J].财会月刊(理论),2008,12
股权投资方式的特点:
1、资金来源广泛;
2、对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因流动性差被视为长期投资,所以投资者会要求高于公开市场的回报。
3、没有上市交易,所以没有现成的市场供非上市公司的股权出让方与购买方直接达成交易。
【法律依据】
私募股权投资,是对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并且通过被投资企业的上市、并购或者管理层回购的方式等,出售所持股份获利。
一、私募股权基金的类型及运作特点
私募股权基金按其组织架构的特征,可以分为三类:有限合伙型基金、公司型基金和契约型基金。
(一)有限合伙型基金及运作特点
基金由普通合伙人(GP)和有限合伙人(LP)组成,合伙人会议为基金的最高决策机构,双方根据签订的《有限合伙协议》约定GP和LP 的权力义务。GP为基金管理人,全面负责基金的投资和运营,收入主要依靠管理费收入和项目退出的业绩分成收入,并对基金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LP是出资人,不参与基金的管理,但对基金运作有监督的职责,LP以其出资额对基金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有限合伙型基金不是独立的纳税主体,由合伙人分别交纳所得税,从而避免双重征税的问题,激励机制有效、收益分配零号,目前是市场主流的私募基金运作模式。
(二)公司型基金及运作特点
公司型私募股权基金,通常以有限责任公司方式发起设立,基金运作与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治理机构相似。投资决策权力主要在董事会层面,投资者通过购买基金份额,成为公司股东,享有参与管理、收益分配等股东权利。基金的重大事项依据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策过程。公司型基金存在双重征税的弊端,项目决策效率不高,对团队的激励方面也相对欠缺。
(三)契约性型基金及运作特点
契约型基金,投资人签订基金管理人拟定的基金合同来设立的投资基金,合同通常有信托、资管计划、私募基金等几种方式。契约型基金是一种投资,是一种信托关系。投资人作为基金的受益者,一般不参与管理决策。契约型基金不具有独立的法律资格,对外投资通常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对外投资,工商登记只能将股权登记在管理人名下。因此,契约型基金可能导致基金财产作为基金管理人财产,风险隔离能力较弱。市场上为回避这一劣势,在投资非上市股权时,通常用有限合伙企业做对外投资人,契约型基金作为LP方式存在。
二、不同类型私募基金的税务探讨
私募股权基金组织架构不同,其税收政策亦存在很大差异。私募基金主要涉印花税、增值税和所得税。随着2016年5月国家全面营改增之后,私募基金分类为其他金融服务业,原来以营业税征税的“基金管理费”改为增值税。下文主要对私募股权基金的所得税涉税问题重点探讨。
(一)合伙型基金
《合伙企业法》第六条规定,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根据“先分后税”的原则,基金层面不用缴纳所得税,对于投资人按照个人或有限公司的身份,分别交纳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
由于现行税法没有对“合伙企业税法”,因此个人投资者以“个体工商户”名义还是以“自然人”在股权转让缴税方面差异较大,具体适用税率应参照地方政府对私募基金的税收指导意见。(见表1)
有限合伙型基金应关注各地政府的税后优惠政策,此外,根据国税总局2015年8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满2年(24个月,下同)的,其法人合伙人可按照对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该法人合伙人从该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二)公司型基金
在公司型私募基金中,投资人为企业则适用《企业所得税法》;投资人为个人则按照“先税后分”原则,在公司层面缴纳完企业所得税后分配给个人投资者,个人按照“财产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20%。(见表2)
公司型私募基金应关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7年颁布《关于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含2年)的,可按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三)契约型基金
目前,契约型基金由于税务政策的不完善,参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第8条“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缴义务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因此,从基金层面来看,契约型基金本身不具备独立法律主体资格,契约型基金不需缴纳所得税。由受益人缴纳所得税,从而避免了双重征税的问题。
关键词:清洁能源;能源产业;投资
中图分类号:F41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09)12-0021-04
每次危机的爆发和蔓延往往伴随产业和社会的深刻变革,也正是这些变革帮助各国走出衰退的泥潭并迈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从各方面迹象看,本轮金融危机将催生以“能源经济革命”为目标、以清洁能源投资 为主要内容的第四次科技革命,正成为主要发达国家经济复苏和经济可持续增长的主力引擎和最新动力,主导21世纪全球经济重要支点。
一、全球清洁能源投资的特点
(一)清洁能源投资增长迅速
2004-2008年,全球对清洁能源的投资从340亿美元增加至1550亿美元,约占目前全球能源基础设施支出10%左右。在2008年下半年全球性金融危机爆发之前,全球清洁能源投资一直都是以每年近50%的速度呈跳跃式向上增长,特别是与2004年相比,2008年全球清洁能源投资增长近4倍(见图1)。
(二)投资价值链环节:从清洁能源基础设施投资扩大到能源配送、储存和效率投资
向低碳经济的转型不仅需要增加新的清洁能源基础设施,而且在能源配送、储存和消费等环节也需要大规模的转变。近年来,清洁能源投资领域也已从其基础设施投资逐步扩大到降低能源资源消耗和减缓碳排量增速的能源效率投资、提高电力配送效率的智能电网投资、用于节能汽车和电器的能源存储技术方法投资以及应对碳价格上涨的碳捕获和封存研发投资。日本2009财年预算中用于提高能效的预算占全部清洁能源投资的47%,比能源基础设施投资26%的比重高出21个百分点。奥巴马政府推出美国电网改造为智能电网的商业计划,初期投资1.5万亿美元,长期投资5万亿美元。
(三)资金来源:以企业内部资产负债表为主体的资产融资
清洁能源的融资渠道主要有四类:一是风险投资和私人股本基金投资于开发清洁能源技术的公司的股权;二是通过公开市场对开发清洁能源技术和清洁能源发电的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三是通过公司内部的资产负债表投资于清洁能源发电项目的资产融资;四是新的企业买主购买开发清洁能源技术或经营清洁能源项目的公司的现有股权价值的兼并和收购。数据显示,在各年新增清洁能源项目投资中,80%来自资产融资(见图2)。此外,创新型小额贷款正成为某些发展中国家为有效解决能源短缺,支持清洁能源小型项目建设资金的重要融资方式。
(四)投资项目:主要集中在风能领域,太阳能项目投资增长迅速
风能作为最成熟的清洁能源技术,2007年其发电量已达到所有清洁能源新增发电量的一半以上,其稳定、风险可控的经济效益已成为投资者投资的主要领域,每年风能领域投资约占清洁能源发电容量投资的三分之一以上(见图3)。由于投资者支持硅胶薄膜和太阳能发电等新兴技术,太阳能成为近年来投资增长最快的部门。2007年太阳能领域吸引177亿美元的项目融资,占全部新增投资的近四分之一,同比增长250%。2008年对太阳能的总投资额约为260亿美元,较2007年增长10%。
(五)地理区域分布:由欧洲逐步蔓延至美国及中国等新兴市场国家
近年来,在对清洁能源投资增加的同时,在地理区域上也呈现多样化的分布态势。2004年以前,清洁能源仅限于丹麦、德国和西班牙的风能。随着石油、天然气等传统能源价格的不断上涨以及部分发展中国家能源短缺日益严重,清洁能源产能的扩张已从欧洲转向能源消耗高的中国、美国。2007年,发展中国家(非经合组织)吸引了资产融资的23%,而2004年仅为13%。尤其是随着金砖四国(特别是中国、印度、巴西)将清洁能源作为其能源发展战略之一及其经济的迅速增长,投资资金也开始大量流向这些国家。[1]
二、金融危机下全球清洁能源投资发展趋势
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各国为应对全球性金融危机相继出台一揽子经济刺激计划。在这些金额庞大的刺激计划中,清洁能源经济已经成为主要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韩国、欧盟经济复苏和未来经济可持续增长的主力引擎和最新动力。
(一)发达国家在现有清洁能源技术的基础上加大应用范围
以美国为代表的欧美发达国家由于在金融危机以前就拥有较为完善的节能法规和先进的节能技术,这些国家的经济刺激计划中关于能源改革主要侧重于扩大节能技术的应用范围。以清洁能源法规和技术都发展较为成熟的美国和日本为例,奥巴马政府的战略意图非常明确,发展大量清洁能源产业集群和广泛运用节能技术,已成为美国政府本轮能源改革的发展方向。美国约660亿美元的预算资金是为振兴清洁能源产业,占全部刺激计划总支出的8%,以此带动美国进口石油的资金转向清洁能源,再造美国富有竞争力的能源产业,占领未来能源发展的制高点,进一步主导21世纪全球经济。[2]日本的节能政策和措施主要运用在住宅、办公室和交通运输领域。为了促进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的普及和发展,2009年度日本财政预算中相关预算比2008年度增加约1300亿日元,增长幅度为50%。
(二)新兴市场国家在推广清洁能源技术的应用,并加大科技研发力度
近年来,新兴经济体经济的迅速发展与依靠能源密集型的工业相辅相成,部分国家为实现产业升级,降低能耗,加大了清洁能源研究开发和应用力度。以韩国为例,385亿美元的经济刺激计划中,310亿美元用于资助27项非晶硅膜太阳能电池、生物能电池等低碳技术研发,约占其全部刺激计划资金的80%。其目标是从根本上改变韩国经济结构和97%的能源需求依赖昂贵的进口燃料的能源结构,促进韩国从贸易立国转为科技立国。同时,借助整合信息技术和节能技术,建设全球第一个国家级智能电网,提高输电效率。韩国政府承诺建设上百万个清洁能源住宅,提高超过百万户家庭的能效。从2009年下半年起,政府将陆续推出一系列清洁能源增长刺激计划,并着眼于长远的能源结构和清洁能源消费方式。
(三)政府投资以财政政策为主,金融政策为辅
金融危机使发达国家失业率持续上升,金融机构慎贷、惜贷严重,为保持清洁能源行业的发展势头,各国刺激方案主要依靠财政政策为主,金融政策为辅。如美国财政部以直接拨款补助金的方式代替以往用清洁能源生产的税收抵免政策。根据现行法律,纳税人可以要求对用清洁能源设备发电、投资购买清洁能源固定资产给予税收抵免。这些税收抵免政策将吸引私人资本投资于清洁能源项目。但是,目前的经济状况已经严重损害了这些税收抵免政策的效力。因此,《美国经济复苏与再投资法案》允许纳税人直接从财政部领取补助金以替代税收抵免。这部分补助金相当于清洁能源设备成本的30%。[3]日本的税收措施主要是对提高能源效率和使用清洁能源的工业投资给予加速折旧,以及对清洁能源投资给予所得税税收抵免。作为辅助措施的金融政策主要是向清洁能源项目投放低利率贷款或进行贷款担保,以激励普通投资者在清洁能源领域的发展。
三、推动我国清洁能源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增加清洁能源供应和消费比例,为其提供相对稳定的发展空间
一是增加清洁能源供应,提高清洁能源供应比例。自2006年6月颁布《可再生能源法》以来,我国能源结构中以火电结构为主、清洁能源比例太少的状况没有得以根本改善。由于我国能源消费仍将持续增长,传统能源仍未优质化,同时风电、太阳能、生物能等可再生能源属于长期战略性替代能源,有较长的研发示范周期。因此,目前我国应尽可能发展短期内就可以大规模提供能源供应的清洁能源,如水电、核电及天然气作为现阶段清洁能源,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这些可以市场化的清洁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
二是在能源消费方面,各级政府应通过政府采购来促进清洁能源市场发展。由于在世界上主要的经济体中,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经济活动占国家经济活动总量的35~45%,所以公共部门的采购可以成为强大的力量。在政府采购中应要求使用清洁能源,为在运输、供热以及电力领域的领先革新者创建有保障的市场。
(二)改进与落实针对清洁能源产业的财政税收政策
一是调整和完善清洁能源增值税政策。清洁能源在我国属于新兴弱小产业,清洁能源产品的可抵扣额非常有限,而我国目前只对部分清洁能源产品给与增值税优惠,税收优惠政策缺乏系统性和完整性。我国风力发电无进项额抵扣,导致风力发电增值税即便减半征收,其实际税负也远高于火力发电。建议进一步降低风力发电增值税率,至少应与火力发电相当或更低。
二是调整和完善清洁能源企业所得税政策。在未来我国所得税并轨改革中,要从国家层面研究制定促进清洁能源发展的措施。对所有的清洁能源产品一律规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实行投资抵免制度,即清洁能源企业的投资可以用新增所得税抵免一部分;实行加速折旧,加大研发费用的支出份额。
三是调整和完善清洁能源设备进口关税政策。目前内资企业在引进国外先进设备上处于不平等地位,今后应逐步缩小乃至消除内外资企业在进口设备税收优惠上的差距,对利用国内资金进口国外所有清洁能源设备,应等同外资企业,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以确保内外资企业保持同等“国民待遇”,促进清洁能源发展。
(三)加强电网规划和布局,将智能电网建设与清洁能源发展紧密结合
一是加快制订风能、太阳能发电并网等相关标准规定。目前,电网规划和建设的滞后,电网的资源配置能力远不能适应清洁能源大规模接入、远距离输送和大范围消费的需要,也影响了可再生能源产业(尤其是风电产业)的进一步发展。要积极推动建立电网与清洁能源统一规划、统一审批、协调发展的新机制,统一国家技术标准。在布网和输配电新技术应用等方面充分与风电等可再生能源的整体发展规划与布点相配合。借鉴发达国家经验,给电网企业明确下达收、售可再生能源电量的任务,如可明确未来各个时期收、售的可再生能源电量占其全部销售电力的比重应分别达到的目标等。[4]
二是确保电网企业对可再生能源企业所发电力全部收购。由于自然条件和地理位置等原因,绝大部分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都存在着电力供应量不稳定、电源地远离电力用户等方面的竞争弱势。一旦遇到局部地区电力供应过剩,电网企业不时会有限量收购可再生能源所发电力的倾向。建议各级电监机构强化对《可再生能源法》的执行力度,确保无论电力供求关系如何变化,各级电网企业都认真执行《可再生能源法》,履行对风电等可再生能源企业所发电力全部收购的义务。[5]
三是扩大分布式电网应用范围。我国在电网回购小规模清洁能源技术方面已不存在技术难题,应鼓励五大发电集团之外的普通居民或小型企业利用自然条件,如小型风电、太阳能电等销售给电网,从而保证小型清洁能源的上网比例,提高居民一次性能源消费中清洁能源所占比重。
(四)运用金融手段撬动清洁能源发展
一是运用货币与信贷政策对清洁能源产业提供激励。面向清洁能源发展的金融投入,应该在利率优惠、专项再贷款支持上实现政策引导,特别对于在短期内不具备较高盈利能力的清洁能源项目,应该鼓励、引导项目投资机构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和银行间市场的企业债券及金融债券。
二是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特别是私募股权投资市场。新兴产业往往与商业银行信贷不相符合,只有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特别是在国内主要金融中心城市发展产权交易市场和私募股权投资,以风险投资的方式把社会资金动员到清洁能源产业,推动清洁能源部门的快速增长。■
参考文献:
[1]袁炜,成金华.中国清洁能源发展现状和管理机制研究[J].理论月刊,2008,(12).
[2]杨明钦.美国经济危机的复兴与应用清洁能源、节能技术的关系[J].中国能源,2009,(4).
[3]周淇.美国:推动新能源发展[J].望,2009,(5).
[关键词]备用电源自动投入;继电保护;配电
[中图分类号]TM72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158(2013)06-0376-01
10KV等级的供电系统,一般采用单路供电方式,并使用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简称备自投装置),以确保电网的安全运行。在10KV配电室中,有两种采用的比较多的备自投装置,即进线备自投和母联备自投。这两种装置的区别在于:进线备自投是在两个进线柜之间加入PT和备自投装置,而没有联络柜;母联备自投与之相反,是在联络柜中安装备自投装置,同时也为母线安装有PT柜。
1 配电室的进线备自投装置
一般情况下,配电室的两条进线中,母线开关运行,另一条线作为备用进线。如果备自投装置发现母线失压,同时在备用进线上检测到电压,而且运行线路上的开关没有电流,那么就采取跳开运行进线开关的措施,然后合上备用进线开关。
由于主变保护动作需要对进线开关进行跳线操作,以确保故障隔离的可靠性,因此,当主变保护采用闭锁进线备自投的动作时,有可能出现以下故障:
1)如果故障发生在主变保护范围内,采取相应的动作并闭锁备自投装置的话,将导致整站失压。
2)如果故障发生后,采取了主变保护动作后故障仍未消除,那么就要对后备保护做断开对侧开关的动作。由于主变保护动作导致了备自投装置闭锁,那么也将导致整站失压。
3)如果故障发生在主变保护范围内,在采取了主变保护动作后故障消除,备自投装置也已闭锁,那么备自投装置将提交母线失压的告警,但由于不符合备自投的动作条件,因此备自投不会做出动作。
由此可见,主变保护动作的闭锁进线备自投的动作,有可能产生严重的后果。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一般可以采用主变保护不闭锁进线备自投的方式,以确保电网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同时也确保了能够在故障发生时供电不被中断。
进线保护的操作回路,是通过手动或遥控的方式实现跳闸并合后继电器,然后闭锁重合阀的。如果主变保护和备自投装置,在跳闸接入回路后,接入闭锁备自投,那么主变保护采用跳开动作后,如果线路上有合后继电器动作,将可能引发备自投装置的瞬时放电,最后导致整站失压。要解决这一问题,可以采取手动或遥控动作,实现跳闸,并闭锁重合闸。通过手动或遥控实现中间继电器的跳闸,并闭锁重合闸,同时通过手跳闭锁备自投开入,从而在实施手跳动作时闭锁备自投,这样在主变和备自投跳闸,并实现重合阀的闭锁时,备自投就不会出现错误的动作,因为备自投此时不会被闭锁。
如果在主变保护动作下,进线开关对回路进行了操作,导致进线开关跳开,那么就可以避免备自投装置闭锁。但这是重合闸的动作将导致线路开关再一次合上,从而对系统产生冲击,并导致备自投无法工作。要解决这一问题,就需要闭锁线路保护的重合闸,这样主变保护动作跳闸后,备自投装置就不会出现错误动作,系统也不会被冲击,同时备用线路将保证供电的持续性和连续性。
由此可见,进线备自投与主变保护、进线开关之间的配合十分重要。在实际工作中,采用改进进线保护跳闸回路的措施,对确保系统的可靠、稳定运行,起到了十分显著的作用。
2 母联备自投
母联备自投能够在供电设备出现故障时,迅速作出反应,并确保供电的连续性不受到严重的影响。母联备自投装置相对于传统的人工操作方式,不仅极大地缩短了故障时的处理速度,而且在安全性上也有所提升。
母联备自投的工作原理,是直流控制电源小开关和防跳继电器,通过遥控合闸或开关柜手动合闸,执行分闸指示、合闸指示,并遥控分闸或开关柜手动分闸,实现远程或本地的切换,然后保护跳闸和合闸位置继电器,采用防跳贿赂、弹簧储能贿赂,经过遥控合闸出口,经过两断筋显得各自投合母联,接人遥控分闸出口和过电流保护出口,实现主变后备保护,并允许备自投信号。同时还采用PMC工作电源。
母联备自投的工作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充电过程,如果进线断路器合、分段断路器分,自投转换开关位置投入,即在延时后开放备自投。反之,就在眼时候范围备自投的闭锁状态。第二阶段是在备自投开放时,如果检测到母线失压且无电流的状态,而另一条备用线检测到有电压,那么将转换开关位置投入,并启动备自投。第三阶段,是在一段线路出现失电的状况,而断路器仍然处于合位状态。这时备自投应当断开这一段线路的进线开关,然后启动备自投,经过一段时间延时后,合上分段开关,母线重新供电,闭锁备自投。
母联备自投的优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备自投有着严格的条件限定,从而确保了闭锁的可靠性。从技术上讲,如果要流入下一级的动作,在程序上必须满足当前动作的多个条件要求。如果不能满足当前动作的条件,那么程序将不再运行,并自动执行闭锁动作。当系统采取单相接地方式的时候,如果电压不符合安全要求,那么将自动进行备自投的闭锁操作。当满足自投条件时,母联备自投将采取闭锁动作,以免发生二次合闸的情况。
2)当采用的时间不满足条件时,将返回上一工序,以确保满足时限要求。
3)为了防止重合闸,要确保两项重要的前提,一是要确保系统处于正确运行的状态下,二是要确保在线路出现失压和无流的情况下,不出现断线的错误动作,进线检测到有电压时,不要闭合没有电压的母线;分段处于合上状态时,对备自投要进行闭锁操作。延时操作要根据前面的电源自投时间进行设定,以便于能够相互配合。三是在已经启动备自投时,如果进线处于合位状态,那么才能在进线的出口进行纷飞操作以及在合分段的出口做动作,并且在合上分段后,要能够自动返回出口。如果进线没有跳开,那么在合分段的出口处就不做动作。而且在分段合闸了一定时间(这一时间以0.1秒为单位计算)之后,对分段的出口要进行闭锁操作,以防止出现多次合闸的问题。
在具有以上优点的同时,母联备自投也不可避免的具有一些缺点。以下即是对母联备自投的缺点进行的分析。
1)在满足没有电压、没有电流的前提下,出现轻负荷下三相断线的情况时,将导致备自投装置的自动启动。如果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而对自投的程序进行修改,那么有可能导致失电状态下备自投不做动作。综合考虑,只能暂时不去解决这一问题。
2)一旦母线或出线发生故障,主编后备保护将出现过流动作。在主变进线跳闸的情况下,母线出现失压的问题,进线上也没有电流,备自投将合上相应的分段,这就导致在一段母线上的故障也将影响到另一段母线。即便主变后备过流保护动作,也会对系统的稳定性造成影响。
3)现在备自投的流程处理只是用于应对一般的情况,在一些复杂的情况下,备自投还能否做出正确的动作,具有不确定性。
3 总结
本文对进线备自投和母联备自投的特点及应用进行了简要的分析。在实际的应用当中,根据具体的需求和实际情况,以及进线备自投和母联备自投的特点,进行相应的设计,就能够保证供电线路的安全、稳定运行,并满足工农业生产和生活的用电需求。
参考文献
[1]国家电力公司南京电力自动化设备总厂编,NDT200系列备用电源自投装置技术说明书
[2]DL 400-91,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S]
[3]DL/T 584-95,3~11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