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22 09: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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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付能力是指保险公司所承担的风险责任在发生赔偿和给付时所具有的经济补偿能力,是衡量保险公司经济实力的一个综合指标。偿付能力一方面要求保险公司资产的市场价值大于负债,同时还要求有足够的流动资产以履行所有因债务而导致的财务责任。合理的偿付能力应该在使保单持有人得到充分保障和保险业运营成本较低这两个因素的权衡中达到均衡。目前,西方国家主要通过对偿付能力有效监管来达到监督保险公司经营同时保障被保险人利益的目的。
1 美国偿付能力监管
为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降低保险监管成本,美国最早建立了偿付能力评级机构和评级制度。这些评级机构以相对较低的成本提供了关于保险公司财务实力的总体信息。保险监管信息系统(IRIS)和财务分析跟踪系统(FATS)作为美国保险监管预警机制的两个重要的信息系统,主要帮助保险公司的无偿付能力进行预测,避免更多保险公司破产。20世纪90年代美国保险监管协会提出了风险资本要求法(RBC),该法随着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的具体数量和类型而变化,使保险公司的资本与其承担的风险大体匹配。现金流量分析是以利率变动为主要假设来测定寿险公司责任准备金的充足性,分析寿险公司的资产和负债是否匹配,属于动态监管方法。为了对保险公司发生偿付能力不足时能及时进行补救,美国建立了保证基金体系,以保护可能遭受损失的被保险人。
美国的偿付能力监管既有事前的预警、事中的控制,又有事后的弥补;即有静态监管,又有动态监管,两种监管相互补充,其体系建设比较完整。
2 欧盟偿付能力监管
欧盟偿付能力监管内容规定了法定偿付能力额度,其由最低固定保证金和偿付能力额度组成。同时,还规定可计入资本金的资产负债表项目。虽然欧盟投资管制较松,但对保险公司责任准备金的投资特别关注,注重协调投资的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并规定责任准备金投资的资产类型及各类资产占准备金总额的最大比例,避免风险的过于集中。如果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未达到规定要求,监管机构会采取限制公司投资行为等举措进行干预。
欧盟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体系属于比较宽松的监管体系,它考虑的因素比美国简单,操作起来比较简便,但其保险监管对行业自律要求很高。
3 加拿大偿付能力监管
加拿大动态资本充足性测试是在给定保险人近期、当前财务状况,以及保险人在未来一系列假设情景下的前提下,对保险人资本金的变动趋势进行分析的过程,其主要目的在于通过测试分析,提供有关可能导致保险人资产损耗的不利事件的信息,预测采取相应纠正措施所产生的影响,以帮助保险公司防范偿付能力不足事件的发生。
4 中国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现状与存在问题
4.1 现状
我国新《保险法》第108条规定: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保险公司偿付监管指标体系,对保险公司的最低偿付能力实施监管。表明我国已从微观的“条款费率监管”转向宏观的“偿付能力监管”。目前,我国的保险偿付能力监管是以法定最低偿付能力额度为主,并通过计算各项财务指标分析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风险。偿付能力额度监管可以简单合理地处理复杂的风险状况,这种监管方法所需的信息均可直接从现在的财务报告、监管报告和精算报告中获得。现行的偿付能力监管指标主要学习美国保险监管信息系统(IRIS)偿付能力检测系统。这种方法直接从保险公司财务报告中获取信息,综合了影响偿付能力的各方面风险在公司财务状况中的表现形式,解决了我国保险监管的专业人才资源相对稀缺的问题,有助于缩小重点监管的范围,提高监管效率。
4.2 存在问题
(1)对偿付能力额度计算方法和规定仍是照搬国外相关法规,如《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中关于财务保险、短期人身保险和长期人身保险偿付额度的计算方法,准备金提取比率等,都源自英国的《保险公司法》和相关的法规,缺乏可行的资产认可和实际负债界定制度支持。
(2)未充分考虑保险公司承保风险的能力。如果公司保险金额迅速增长,而保费收入跟不上其增长,有可能会降低对保险公司最低偿付能力额度的要求,导致偿付能力出现问题。另外,对于资产的流动性风险问题也未能考虑在内,尤其是对公司的现金流量几乎没有分析,还有诸如经营管理风险等也未加考虑。
(3)预测性保险监管不及时,信息披露频率低。财务指标分析是一种静态分析,不能反映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风险的变化,可能会丧失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时机。当前,我国偿付能力监管的信息建立在每年一次的审计报告、精算报告和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基础上,而报告的提交要到第二年度的前6个月内,时间跨度长,指标分析不能动态反映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状况。对基层保险机构严重影响到偿付能力的经营行为更无法及时管控。
(4)保险监管报表内容不能适应当前需要。没有建立起一套既符合国际惯例、又适应我国监管要求的保险监管会计准则。报表指标体系不健全,且部分偿付能力监管指标无法依据保险公司所报业务和财务监管报表来测算,只能被动地由保险公司填算,报表数据的利用率和有效性不高。由于缺乏真实性制约机制,受保险公司高管人员的法制观念和经营指导思想的影响,基于外部市场竞争和内部考核等压力,保险公司人为粉饰报表,主观上造成监管报表数据失真。
(5)我国的准备金提取不具有弹性。如寿险公司应当按照有效的人寿保险单的全部净值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的提取按照已经提出的保险赔偿或给付金额提取。而这种准备金提取方式对新成立的保险公司相当不利,保险公司所收的保险费如按规定提取准备金,所剩余的部分不足以支付公司的营业费用。这种准备金的提取方式必然加重了新公司的储蓄负担,致使公司的资金不足,不利于公司的发展。
5 加强中国保险偿付能力监管
5.1 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保险偿付能力监管预警系统
所谓建立预警制度是指根据相关法令和保险经营原则,设立一套关键业绩指标体系,评审保险公司财务状况,并对可能出现问题的公司在早期发出警告,或争取必要的措施指导其尽快予以改善。美国设有保险偿付能力早期监管预警系统(EWS)。根据《保险法》第8条规定,在保险公司经营运行过程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实施监督管理,这为我国建立起一套早期风险预警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根据保险业分业经营的特点,建立不同的财务指标体系。通过保险监督机构对保险公司的检查,可以得到评价结果,把该结果与设定预警指标相对照,由保险监督机构对各个保险公司实施预警。
5.2 灵活监管保险企业资金的运用
一方面放宽保险资金的渠道,另一方面加强对其合理运用的法律监管。在具体的运用渠道上,可借鉴西方通行作法,允许保险资金按规定比例运用。保险公司应主要投资那些平均违约风险较小、投资收益稳定的中长期固定收入证券,同时为了避免中长期固定收入证券的利率风险,可以投资于对利率不敏感的短期固定收入证券,或者通过金融衍生产品的对冲来抑制利率风险。还可参加为支持国家大型工程建设项目而组织的银团贷款等。
5.3 建立公开信息披露制度
保监部门应按《保险法》要求,督促保险公司向社会公众财务状况,披露公司资信,增加公司透明度,形成公众的社会监督。监管部门还可以指定独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和独立的精算机构定期提供对各保险公司的审计报告和精算报告,督促保险公司不断改善自身的经营管理与资产状况,充分发挥保险同行间互相督促的作用,更能提高保险监管作用。
5.4 建立保险保证基金的集中管理制度
建立保险保证基金的目的是保护无偿付能力保险公司保单持有者的利益。各国对保险保证基金的征收一般有两种方式,即无偿付能力前征收和无偿付能力后征收。在中国实行的是无偿付能力前征收。我国《保险法》规定,为了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支持保险公司稳健经营,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提存保险保障基金。目前我国保险保证基金由各保险公司以大额存单的形式存在于中央银行或中央银行指定的商业银行,没有形成集中统一的管理制度,缺乏流动性,难以切实发挥其最后保障的功能。可成立专门的保证基金管理机构对其进行集中管理,在必要时给被保险人以补偿。
参考文献
1 郭颂平.论国家对保险公司最低偿付能力的管理[J].保险研究,1997(4)
2 黄宇.构建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评级指标体系[J].浙江保险,1998(5)
关键词:市政建设;地下管线;保护方法
中图分类号:TU9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urban construction, urban underground pipe line and intricate. They generally are buried in the ground below. Due to the construction of some pipeline will be harmed. How to effectively protect the underground pipeline! This paper according to the work experience of municipal construction of underground pipeline protection methods are discussed.
Keywords: municipal construction; Underground pipeline; Protection method
一、市政地下管线损坏原因
1、管线不明
施工之前未经调查,在施工中未采取任何保护措施,致使管线损坏,这些原因是:①管线年代久远,无资科记载;②人员诵迁,新来人员不了解情况;③形似废弃管线实为在用管线;④保密电缆,一般图纸上不标明;⑤现场施工管线与设计管线不符,但交工时未按实际绘竣工图。
线路不明造成的事故大多比较严重,一般情况下,这种事故可以通过先进行物探或挖洞查明管线后再采取相应保护措施来避免,然而进行物探和挖洞需要一定的费用和时间,施工单位一般都不会也不愿意做此项工作。
2、土体挤压导致管线损坏
打桩、压桩、顶管等施工会对周围土体产生挤压,一些临近施工区域年代早、管材强度弱、结头不牢固的管线在土体挤压下易损坏。
3、土体变形引起管线损坏
基坑开挖、边坑失稳或流砂现象等常引起较大的土体变形。当变形量超过管线变形极限时,就会发生管线损坏。
4、均匀沉降,造成管线损坏
顶管、盾构、井点降水和沉井下沉等施工过程中均可产生土体不均匀沉降,顶管还可能引起地面隆起,当不均匀沉降或隆起值较大时,可致使管线断裂或接头错位。
5、管线上部荷载过大,如大型施工机械、车辆、材料、土堆等荷载,将下部管线压坏。
6、气候因素
施工开挖,地下管线暴露后,遇冬天气温骤降,管子易冻裂。
7、保护管线的临时支撑拆除后,管线下部回填土不密实或回填不当,导致管线损坏。
8、振动荷载引起管线接头松动
如打桩、振捣、施工机具等产生的振动冲击荷载传至管线上,使管线受到损坏。
9、水流冲击。施工排水或附近上、下水管漏水,水流冲刷土体,使土体流失,埋于土中的管线失去土体支撑而损坏。
10、原建已损坏的自来水管、下水管,存在漏水现象,但平时埋在地下未发觉,待施工开挖后发现,并使势态扩大。
二、城市市政地下管线的保护措施
1、地下管线保护的控制程序
① 设计人员事前(预测)计算值不可能完全与施工中的实测值相同,为弥补原有设计和施工方案对工程的认识不足,应将实测信息、修正物性参数,通过计算,预测下一施工阶段工程状态。
② 监测人员监测和判断各种施工因素对地表变形的影响,检验施工结果是否达到控制地面沉降的目的,量测土壤、墙体等的变位状态、应力等数据,作为将来设计参照依据。
③ 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配合设计更改后,调整施工措施。
2、地下管线的保护措施
①施工前,建设单位应请地下管线的管理单位(以下称专业公司)到现场对施工单位进行交底,施工单位应查明地下管线的确切位置并向专业公司申请办理地下管线监护交底卡。建设单位委托有资格的第三方及测量单位对地下管线和周围环境进行监测,施工中对管线监测点的位移沉降量进行控制。当管线监测点的位移沉降量超标时,应及时向专业公司和有关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②建没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及相关部门召开施工协调会,就有关管线的保护问题进行讨论,明确各自的职责和协调方式,并形成会议纪要。施工单位认真编制施T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画出施工区域内、外地下管线的分布示意图,详细拟定保护地下管线的技术措施。③对管线进行搬迁、加固处理 对便于改道搬迁,且费用不大的管线,可 在基础工程施工之前先行临时搬迁改造,或者通过改善、加固原管线材料、接头方式。设置伸缩节等措施,增大管线的抗变形能力, 确保土移时也不失去使用功能。
④卸载保护。施工期间,卸去管线周围、尤其是上部的荷载、或通过设置卸荷板等方式,使作用在管线上及周围土体上的荷载减弱,以减少土体的变形和管线的受力,达到保护管线的目的
⑤不保护方式。对一些不明无主管线,估计破坏后不会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或经与有关部门联系,可暂停使用的管线,可采用不保护方式,进行突击施工,在几小时或几天施工完后再恢复管线使用功能。
3、充分利用信息系统技术
市政工程中地下管线很复杂,仅仅通过规划和管理难以保证地下管线得到有效的保护,因此,在市政建设中,新的技术手段和技术措施就显得尤为重要。
管线探测技术在市政工程中的应用。由于市政工程中地下管线的损坏大多是由于管线不明造成的,因此,在市政工程建设前和建设过程中应该加强对施工区域内的地下管线的探测,探明旧地下管线的位置、埋深并及时在图纸和现场上做好标识。
4、探地雷达法
探地雷达是一种用于确定地下介质分布的光谱电磁技术,它利用一个天线向地下发射高频电磁脉冲,另一个天线接收来自地下目标体的反射或绕射波。电磁波在介质中传播时,其路径、电磁波强度与波形将随地下介质结构及几何形状的变化而变化。对雷达波进行处理分析,通过探地雷达可以较准确地探测出地下非金属管线的位置和埋深,可以帮助设计和施工部门在施工前很好的了解施工区域的地下管线情况,使管线位置和埋深都比较明确,避免损坏地下管线的事故发生。
5、管线探测仪法
管线探测仪主要由发射机和接收机组成。管线探测仪的探测方法按场源分为主动源法和被动源法。探测管线是通过激发管线产生电流,在空间形成轴型磁场,在地面对磁场进行观测,便可以确定地下管线的水平位置和埋藏情况。按激发方式分类,主动源法又可以分为感应法、直接法和夹钳法。被动源法则只单独使用接收机来探测有信号的地下管线。
管线仪法主要用来探测金属质的地下管线和缆线,在实际探测时,应根据地下管线的情况来选用不同的探测方法,有时一种方法难以确定管线的位置和埋深,就应综合使用多种探测方法。
三、结束语
市政工程中地下管线的保护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它涉及的内容广,情况复杂。地下管线的有效保护要依靠市政规划设计、管理和施工等多方面的综合方法才能有效进行。目前,随着计算机信息技术、管探技术和施工新技术新工艺的发展,为建立从设计、管理到施工的综合的管线保护措施体系提供了有利条件。另外,如果能有一部专门的市政管理法规,那将会大大提高地下管线的保护程度。
参考文献:
[1]刘玉彬.工程结构可靠度理论研究综述[J].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学报,2002,19(2):41-43.
一、当前涉及寿险续期保费违法违规案件的主要特征及成因
通过对辽宁省部分寿险公司以及其他地区个人人违规案件的调查研究发现,由于寿险续期保费管理存在问题和漏洞,涉及续期收费的违法违规案件在数量和金额上都明显增多,并突出表现为以下几个特征:
(一)作案人高发于资深人。资深人一方面从业时间长、职级高、客户资源丰富,续期保费量大;另一方面与客户长期接触,容易取得客户的信任,并且熟悉公司管理漏洞,具备作案动机和条件。在某家寿险公司查办的10万元以上重大违规案件中,人入司时间都在3年以上,而且都有一定的职级。此外,一些保险公司对人特别是对展业精英疏于管理,发现问题后从轻处理甚至包庇、掩护,客观上也助长了资深人违规案件的发生。
(二)作案以收据、白条为载体。虽然各家寿险公司不断加强内控建设,但一些公司管理手段仍然落后,尚未通过银行代收或转账的方式规避风险,人有机会接触大量现金。加之个别公司管理粗放,内控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力,为违法违规操作留下了可乘之机。从近几年人重大违法违规案件上看,作案手段基本上是以收据、白条为作案载体,即通过开“鸳鸯联”收据、使用早期已作废未核销的收款收据、涂改伪造收款收据、以收款收据代正式发票、私刻公章等手段进行诈骗。部分人甚至利用客户的信任,在收取保费时以收据用完为理由,直接通过打白条或不出具任何凭证的方式作案。
(三)发案地点向农村地区蔓延。当前,农村人身保险业务快速发展,但农民的风险防范意识相对薄弱;部分保险公司在农村销售网络延伸过程中,管控措施未能及时跟上,客观上为农村人和农村网点管理人员进行违法违规活动创造了条件。
(四)涉案金额呈明显上升趋势。近期,辽宁省寿险公司个人人截留、挪用续期保费案件的涉案金额呈显著上升趋势,从过去的几千元、万余元发展到10万元以上。截留挪用续期保费的行为往往与占有理赔款、退保金、红利、养老金、满期保险金等交织在一起,涉案金额加大;作案后携款潜逃的现象也开始增多,甚至出现犯罪嫌疑人携款移民境外的情况,使案件查办的复杂性和难度进一步加大。
(五)离司人继续作案。离司人得以继续作案,主要原因在于:一是保险公司未及时交接“孤儿保单”业务,并通知客户该人已离司,不再具有代收保费的资格;二是客户轻信人,在其不能出具有效收款收据的情况下仍将保险费、保单及身份证件等交给人;三是人信息查询系统不健全,客户不能方便及时地获知该人目前的真实身份和从业状态。
二、典型案例分析
案例一:2001年9月,因盗窃尚处在被执行缓刑期间的孟某,与某人寿保险公司市分公司签订了合同,在随后四年多时间里,以截留续期保费、伪造投保人身份证办理挂失后退保、给客户假保单、自己持原始保单退保等手段累计骗取保险金34.5万元。其中,有27.4万元是在其已经办理离司手续后的两年内通过虚假挂失保单然后退保的手段骗取。
从以上案例看出,该公司在基础管理上存在明显的缺陷和漏洞,具体表现在:一是个人人入司管理把关不严,未严格审核孟某的身份,未掌握其正处缓刑期间的情况;二是在孟某离司后没有对所承保客户进行回访,通知客户原人已离司的情况;三是柜面受理、复核及收付费人员把关不严,未严格执行业务和财务制度,未对人提供的挂失手续进行认真审核,付款时也未核实身份证原件;四是未及时履行退保、理赔和委托件的回访工作。该公司在营销员管理、客户服务、业务处理等环节存在的种种问题,为孟某连续作案提供了客观条件。
案例二:蔡某为某人寿保险公司县支公司镇保险营销服务部经理。为偿还个人债务,在2002-2004年两年多时间里,他隐瞒部分已开出暂收保险费收据的保费,将郑某等12名客户的现金保费17.3万元占为己有,全部用于个人消费和家庭开支。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该公司在业务流程、单证管理等环节上存在明显的问题和漏洞。具体表现在:一是对农村业务网点重发展、轻管理,对聘任人员缺乏有效监督和管控;二是对暂收保险费收据缺乏有效管理,未严格执行限量发放、限时核销和限期回缴制度;三是未对客户进行必要的回访,对失效保单缺乏监控,使蔡某的违规行为长期没有被发现。
三、寿险续期保费管理的风险防范措施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到当前寿险续期保费管理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和风险。案件的发生往往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保险监管机关和保险公司要以系统的观点和综合治理的办法,切实防范潜在风险。
(一)切实加强对寿险续期保费管理的外部监管
1、进一步规范人展业行为。一是引导公司树立正确的经营观念,充分认识到寿险续期保费相关违法违规问题对客户、公司、行业乃至社会的严重危害,从“重展业、轻管理”转入“发展与管理并重”的良性发展轨道;二是加强人的资格管理。严格执行人持证上岗和挂牌展业制度,开发应用面向社会公开的保险从业人员信息网上查询系统,使客户可以方便地获得展业人员基本信息;三是加大对违规人查处力度。建立违纪人员“黑名单”公示制度、行业禁入制度、案件向司法机关移交制度,对查处案件进行行业通报,并适当向社会公开披露,对人进行警示教育,震慑人的违规行为。
2、加大寿险续期保费监管力度。一是强化非现场监管。关注续期保费达成率、失效保单占比等指标,科学设定考核标准,把续期保费管理作为非现场监管的重要内容;二是督促公司加强电话回访。制定关于电话回访的管理规定,要求公司在做到新单100%回访的基础上,将失效保单、代办给付业务纳入回访范畴;三是建立完善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因管理失控而出现违法违规问题的公司,要在分支机构批设、高管人员以及产品的市场准入方面加以限制。
(二)强化保险公司续期保费管理的风险防范
1、建立完善风险预警系统。人截留、挪用、侵占保费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因此要建立风险预警系统,用科学、量化的指标进行风险人群筛选。以名下客户保单集中失效、宽限期结束前集中交费的人作为筛选重点,科学设定预警指标,有针对性地开展排查,将风险管控关口前移,做到早发现、早解决,防止遗留隐患、案情扩大,实现从被动应付向主动查找、从人为查找向系统控制、从事后补救向事前防范、从局部控制向全局控制的转变。
【摘要】建筑工程分包管理中存在诸多风险,本文针对分包中的合同不规范、分包方选择不合理、以包代管、违法分转包及分包结算不规范等风险因素进行分析,并针对上述风险因素,提出建立健全劳务分包市场竞争机制,建立资源共享信息平台防止以包代管,重视分包队伍合理的利益诉求和建立劳务队伍合作培训基地等措施防范和控制风险。
【关键字】分包;风险分析;资源共享;劳务培训
1 引言
建筑工程分包是指建筑施工企业之间建立的专业工程施工或劳务作业的承包发包关系。分包活动中,建筑施工企业是分发包人,建筑施工企业是分承包人。在确定分包关系后,需要签定分包合同,其工程施工交由项目团队管理执行。这样的方式,有利于公司掌握项目更为广泛的信息渠道,并使公司的采购发包管理更为规范和程序化,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对项目成本的宏观控制。但不足的是项目团队在执行中,容易造成信息不明,从而形成“难管”的局面,因此需要建立良好的管理组织架构和沟通渠道。随着社会的发展,建筑市场向完善的专业化分包体系发展是必然趋势。
2 建筑工程分包的风险分析
由于受到国情和经济环境的影响,我国施工企业的工程分包管理和劳务分包管理给企业带来的集约效益并没有很好的体现,各种资源也没有实现有效的整合,粗放式的管理不仅没有使企业的经济效益得到很好的释放,反而使管理中出现的混乱和无序给企业带来很大的经营风险和法律风险。建筑工程分包的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一个方面:
2.1 分包合同签订不规范。一些项目的分包合同评审流于形式,过于简单,缺少相关人员的评审意见,并不同程度的存在未按规定对分包合同进行逐级报批、备案的现象,分包合同范本推行不广,所签订的分包合同条款不规范,缺少严密性。一些项目分包合同在争议的解决、履约保证金的交纳及农民工工资监管的条款方面缺少说明,有些合同条款前后不一致,甚至是相互矛盾的。大部分项目部劳务分包合同中没有附带劳务花名册及劳务人员的有关资料:普遍存在着分包方先干后签,边干边签,甚至干了未签合同的现象。这些分包合同管理上的疏忽、缺陷给企业带来了很大的经营风险。特别容易引起经济纠纷,造成效益流失。
2.2 分包方选择不规范。一些施工单位没有建立内部资源市场,多是项目部各自为政,分包方跟着项目经理走的情况比较普遍,并没有在施工企业内部实现资源共享,这使得新项目对分包方的选择范围非常有限,市场化程度不高
2.3 以包代管,失去掌控力。在分包管理中,分包合同订立后,总包单位误认为分包工程应由分包方自行处理和承担,与总包单位无关。就目前实际而言,不少分包单位总体素质不高,人员构成流动性较大,管理水平相对较低,因此存在很大的隐患,总包单位必须重视分包管理。项目监管及过程控制不到位,造成项目履约弱化,项目部门被分包方牵着鼻子走,受制于人。
2.4 存在违法分包和非法转包现象。目前,《建筑法》、《招投标法》等对工程分包存在很多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少数施工企业为赚取管理费而将所承包的工程违法转包货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他人或再次分包。工程由转包方进行施工,从而给总包合同的工期、质量和安全等方面带来很大的风险,给工程相关各方都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2.5 施工分包结算不规范。由于在工程分包、劳务分包中缺少规范化管理,分包方当事人的利益分配没有建立在规范的合同管理之上,从而导致分包结算不规范的现象,例如超结算工程款得现象、项目为建立对内对外结算对比台账或更新不及时、个别项目单价未经测算或未按程序进行审批等现象,从而成为分包管理的风险因素之一。
3 建筑工程分包管理的风险防范与控制措施
为防范建筑工程分包管理中的风险,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首先,建立健全劳务分包市场竞争机制。目前,我国的各种生产资料市场、劳动力市场没有得到充分发育,市场机制不健全,缺乏正常的竞争环境,从而造成工程分包中出现各类问题。因此,必须建立健全工程分包市场竞争机制,通过工程分包信息的公开,面向社会筛选有信誉、有实力的分包队伍,并对分包队伍以往的工作业绩和专业评价,对分包队伍的人员素质、管理水平等各项指标进行评定,并通过这种公开、公平竞争机制,选择真正有实力的分包队伍作为自己的合作伙伴。确立健全的劳务分包市场竞争机制,可以使施工企业对分包队伍情况更加了解,便于资源的整合,同时,在选择分包队伍环节上可以有效避免因项目经理话语权过大而出现的无序竞争现象。
其次,建立资源共享信息平台防止以包代管。由于施工企业对分包方的情况缺乏实际掌握,只是简单的一包了之,对于分包商来说,总承包与分包商之间只剩纯粹的经济关系,从而导致一包代管的现象。这也是导致工程分包出现诸多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针对这样的情况,就需要建立一个资源共享信息平台,做到重要的生产资料市场信息共享,通用的技术资源共享,使施工企业了解到分包方在施工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所需的技术支持、工程质量、工程安全、工期等第一手信息,从而保证对分包施工中出现的问题能够及时作出反应,切实减少安全隐患,加强对分包队伍的控制力,同时也可实现总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各种生产要素的快速流动,节省生产成本开支,增加合作的向心力。
第三,重视分包队伍合理的利益诉求。由于总承包方与分包商所处的立场、地位的差别,双方的合作存在着一种隐含的经济利益上博弈因素,存在一个的经济效益平衡点,一旦突破双方利益的临界点,双方合作的平衡就会被打破。分包方会采取各种手段来实现获取利益,如忽视安全隐患,克扣工人工资,偷工减料等,严重的还会引发各种劳资纠纷,给施工企业带来不可估量的经济和社会负面影响。因此在分包队伍管理中,不可片面地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而要根据当时当地的市场情况,给予分包队伍一个合理的利益诉求空间,这样才能保证合作双方能够形成较为稳定的关系,从而将双方博弈的利益所带来的反向力降到最低,这种适度的利益让渡不仅是总承包方与分包方之间合作的有效保证,同时也是企业自身做大做强的有效途径。
第四,建立劳务队伍合作培训基地。随着我国城市多元化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农民工进入城市工作,并成为建筑工程施工的主要力量。承包方是吸纳农民工就业的一方,必须在市场中找到适合自己的劳动力资源,从而保证工程质量和各项管理等方面的落实情况。针对目前我国劳动力资源价格不断上升的现状,施工企业应该通过横向合作的方式.建立自己的专业劳务队伍合作培训基地。这样既可减少农民工的无序流动,增加农民工各种职能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同时义可以为施工质量奠定坚实的基础。合作培训基地的建立可以视为一个调节阀,根据施工企业的市场战略.来决定培训规模的大小、培训的工种、培训的层次,做到有备无患,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4 结论
总之,建筑工程项目引入分包管理过程中,施工企业需要不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采取合理的风险应对措施,完善工程分包管理,才能选好、用好、管好分包队伍,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参考文献
[1]刘荣素.工程项目分包规范化管理及风险控制[J].水科学与工程技术,2010年,第6期:75-77.
在当今各类报刊系统之中,无论是地方报刊还是全国性报刊,是专业报刊还是综合性报刊,是公开出版的还是内部流通的报刊,都包含有大量的地方文献信息。这些信息具有极高的信息价值和史料价值,是其他类型的地方文献无法替代的,但是由于数量庞大,要想迅速的查找出有关资料,其困难是可想而知的。地方文献报刊索引就是为能在如此众多的报刊中,迅速查找出有关地方文献信息的一种检索工具。
地方文献报刊索引区别于其它报刊索引,在于它是地方文献信息的基础篇目索引,而不是象一些综合性报刊或专业报刊索引那样是重要篇目索引。虽然这种索引的主要目的仍然是指向和示址,但就索引系统的整体而言,它对于地方事物的揭示作用,较其他形式的索引要明显得多。
建立地方报刊索引系统需要有一些必要的条件,这些条件制约着地方文献索引系统的整体质量,是关系索引的信任度和权威度的重要问题,笔者将多年的工作实践和对问题的思考拟就此文,不足之处还望同道师友给予斧正。
1.工作人员的条件
在诸多条件中,工作人员的素质是至关重要的,是建立索引系统的首要条件。工作人员的素质应包括下列两个方面:
1.1知识结构:充分掌握图书馆专业知识,并能熟练运用图书馆学和情报学,以及与图书情报相关的各门学科的知识。地方文献报刊索引工作本身就是图书情报的一个组成部分,与图书情报工作相关的理论、知识和方法,是报刊索引人员的专业知识结构中不可缺的基础部分。
具备了上述知识结构,只是掌握了地方文献报刊索引工作的基本技能,要熟练准确地处理报刊索引工作中的标引、著录、分类及其与之相关的各类业务问题。还需掌握地方文献知识。
在熟练掌握图书情报工作知识和技能外,地方文献知识是报刊索引工作人员主要掌握的知识内容。地方文献知识的内容应涉及社会各方面的知识,包括本地区的地理、历史、人物、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有条件时,还应对其中某些方面的知识做尽可能深入的了解。除此之外,报刊索引人员还应对报刊索引的使用对象有尽可能详细的了解,在这个基础上,工作的针对性就会更强,服务效果就会更加贴切,从而建立起自己的权威和影响。
1.2敬业精神:地方文献工作者应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对于地方文献报刊索引人员来说,更应具备高度敬业精神,这是由于它的工作性质所确定的,索引工作永远是跟在报刊发行的后面,不会有提前完成任务一说,在你面前是源源不断的报纸期刊.等待着整序加工进入索引系统。工作需要及时地把握社会发展的动态,并及时主动的为社会提供服务。这种枯燥、周而复始的工作没有崇高的敬业精神是难以胜任的。
2.建立核心报刊检索群体
解决好人员问题之后,建立核心报刊检索群体便是当务之急。从理论上讲,地方文献报刊索引的品种越多,对本地方的报道覆盖率越大则越好,以求最大限度地将有关本地方或与本地方有关的报道给予收录。然而限于人力、物力和财力,要做到这点是有困难的。所以选择一些恰当的、能充分反映本地方各方面情况,既有一定的代表性,又有一定的专指性;既能为地方文献部门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所能接受,又不失地方特色的报刊群体,从而确立地方文献报刊索引的收录范围。当然这个收录范围不能是凭空臆造的,而应该从实践中来。有一个从初步建立到逐步完善的过程。
那么如何选择报刊品种呢?笔者认为,可以认定一个或若干个时间段,对各种报刊进行全面检索,根据选择出的条目计算出这个时间段内,各种报刊对本地有关各种报道之间的比率。从而确定本地方的核心报刊的收录范围。
检索刊物群体建立后,要认真进行维护管理,对到手的报刊进行登记,在日常的工作中,对报刊中地方文献信息的索出情况作出记录,并分阶段作出统计,作为今后调整检索刊物群的依据。对新出现的报刊,在对其进行初步的判定使用后,经过一段时间试验,根据其结果,决定是否将其正式纳入地方文献报刊索引群体。
3.编制分类表
优质便捷地为用户提供服务,是地方文献报刊索引工作的终极目标。科学、系统、有明显地方特色,为地方各项建设事业,特别是地方社科研究提供信息检索保障和地方信息基础数据库是地方文献报刊索引工作者研究和解决的重要课题。由于地方文献报刊索引所收集信息的范围涉及社会的各方面,信息内容繁杂多样,基本上以社会信息为主,直接采用一般图书分类表,有诸多不便,既不能突出地方特色,也不便分编加工及检索使用。在这方面,首都图书馆北京地方文献部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在长期实践的基础上,参考和借鉴了《中国图书分类法》之后,根据北京地方的特色及社会使用习惯,编制了《北京地方文献报刊索引分类表》(草表)。
编制原则以服务北京地方各项建设事业为编制依据,类目的设置及其序列安排,不仅要从科学概念出发,同时要考虑地方各项事业的需求。
在类目安排上和标记符号的设置上,要简明易懂,操作性能好,以适应北京地方文献报刊索引分类工作需要。
关于分类表的体系和结构,我们试图使它既能符合知识分类的科学体系,又能适应地方文献报刊索引分编工作的情况,尤其是突出表现本地方的特点。根据这一特点,本分类表将类目设置为“自然环境”、“人文环境”、“地方经济”、“‘地方事业”四大部分,十七大类,类目次序如下:自然环境、人文环境、历史、人物、社会生活、政治法律、经济管理、工业、农业、城乡建设与管理、商业服务业旅游业、文化、教育、体育、卫生、文学、艺术。
作为地方文献报刊索引分类表的一级类目,可根据本地区的特点进行调整。以下各级子目,由于受报纸期刊信息产出灵活多变、内容涉及广泛的影响,则更应根据本地区的特点,随时增减相应的类目,不断修订分类表的内容。社会向前发展,新的事物不断涌现,为了给检索出的地方文献信息一个合适的标识,地方文献分类表要永远处于调整修订之中,当然这些调整和修订需要有一个相对稳定的时间段。
4.工作内容及步骤
凡报刊所载有关本地区一切有保存和使用价值的信息,无论是现实和历史方面,还是自然和人文等方面的资料,都属报刊索引工作检索内容范围。工作步骤分为标引工作、著录工作和分编工作。
4.1标引工作:将报刊文献中有关本地区的各种有价值的信息进行标引,标引的范围宜尽求广泛,以求充分反映社会的全貌,不能把它做成主要报刊的重要篇目索引,即使是对于同一事物的报道,只要报到的角度不完全一样,也应一一标引,使之成为真正的基础篇目索引。标引工作关系整个索引系统的的信誉和权威度,走马观花和似懂非懂的认识都会影响索引的整体质量,不负责任的标引会造成索引标目的冗杂或大量文献信息的丢失。
4.2著录工作:将标引过的信息按一定的格式进行著录,其款目的内容包括篇名、著者、人名、地名、年代,主题词、刊名、出版日期、版次、卷期、页码和提要等。这项工作要求准确无误,不得有任何的遗漏,特别是刊名、出版日期和卷期版次等项出现错误,则导致这些款目失去了使用的价值。
4.3分编工作:将索引卡片依地方文献报刊索引分类表分门别类进行编排,各类之下依文献出版时间进行编排,深入理解每张款目的信息内涵并给予正确的分类标识,是关系每一张款目是否真正能够得到利用,错误的分编将造成款目的呆滞,从而严重的影响索引的使用效果。
建立地方文献报刊索引系统程序大体如此,编制索引的终级目标是为社会提供信息服务,因此,每一道工序都要求有认真负责、深入理解、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任何一点的疏忽都会给索引系统带来难以挽回的损失。
5.探索与实践
在开展地方文献报刊索引工作方面,首都图书馆北京地方文献部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自六十年代起,从北京图书馆等十几个大中型图书馆所藏的清末至1963年的2800余种报刊中检索出有关北京信息条目七万余条,编制成大型题录卡片式索引《北京地方文献报刊索引》。
三十多年来,经过不懈的努力建立起一个合理运行,有一定的权威度和知名度的地方文献报刊索引检索系统,《北京地方文献报刊索引》已经累计成为一个拥有20余万条数据的检索系统,并且每年还以二万余条的速度增长,在北京社科研究界引起强烈的反响,取得了较为明显的社会效益和影响。
1996年以来,首都图书馆投入大量人力和经费将传统手工处理工作模式向计算机数据库系统工作模式转移,经过一年多的努力终于将20余万条数据全部输入数据库系统,使北京地方文献报刊信息计算机自动化检索成为现实,北京地方文献报刊索引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6.认识和思考
地方文献报刊索引工作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横不断项”、“竖不断线”,即内容广泛、覆盖面强,时间连续性好,是对该工作的基本要求。将计算机自动化技术引入地方文献报刊索引工作,提高检索功能和缩短检索时间,逐步向全文检索过渡,更好地为社会服务,是地方文献工作者深入研究和实践的课题。
从这个角度上看它具有双重意义。
其一:地方文献报刊索引工作是地方文献重要的基础建设工作之一,地方文献是一个地区的信息宝库,管理好这个宝库是地方文献工作者的责任,而这个责任的重要涵义更应体现在开发和利用地方文献所蕴藏的宝贵信息,变静态信息资源为动态信息资源。
其二:信息用户对地方文献信息的强烈需求,这种社会需求表现为,人们获得信息的手段己从每一项具体工作都事必躬亲发展到向有关信息服务机构查询,对地方文献部门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所需信息的针对性越强越好,迫切希望地方文献工作者能够迅速地为其提供所需要的全部知识和信息,从而免除复杂、繁琐的信息资料收集和整理工作。
【关键词】参保方利益 分红保险 产品监管
分红保险是指保单持有人可以分享保险公司经营成果的保险。受市场环境和投资渠道影响,近几年保险资金平均收益率低于五年期银行存款利率。加之保险公司在分红保险的管理、创新方面的不足,使得分红保险参保人收获的红利不尽人意。并且在人的销售误导下,分红险产品的纠纷与退保时有发生。已知寿险产品设计不合理,是导致目前寿险业增长乏力的主要原因,也是产生销售误导的根源所在,如果想要解决这一局面,就应该以保护参保方的权益为出发点,认真审视相关的监管制度。
一、产品不合理对参保方利益的损害
保监会公布的2014年第一季度保险消费者投诉情况中显示,分红保险的投诉量以2194件居人身险的首位,占人身险投诉总额的55.7%。分红保险的投诉率如此之高反映出参保人的利益受损情况之严重。
在分红保险中,一般存在两个利率。一是预定利率,即无投资功能的寿险产品可以承诺给消费者的回报率。二是分红保险特有的利率,即分红利率。《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指出,保险公司不得使用分红率、投资回报率等比率性指标描述分红保险的红利分配情况。这一要求就使得保险公司对不同偏好的参保人实行不同的红利分配机制。对于偏好保障功能的参保人可以将预定利率定至2.5%,参保人都将获得不低于2.5%的回报率。对于偏好投资理财功能的参保人可以适当降低预定利率用来补充分红利率。事实上,分红保险的总收益率是预定利率与分红利率之和,保险公司只是针对不同类型的参保人制定亮点不同的保险合同,看似很高的分红利率实际上只是保险公司的噱头。
许某先后投保了五份分红保险,但是五份保险却无一例外地均未能在约定的红利应派发日派发相应的当期红利。保险公司在通知书上补充,“若红利未能在应派发日派发,我们将在实际派发日将红利追溯计入累积生息账户,累积年利率为3.5%”。在上述案例中,保险合同中只是包括了会按时派发红利的条款,却没有对未能按时派发红利做出违约责任的说明。一些风险观念较差的参保人可能会忽略这一事项,以为不会出现推迟派发红利的情况。保险公司应当对责任范围以及违约责任都做出清晰地说明。
以上两种情况都属于保险公司利用分红险产品的设计漏洞,诱导参保人的盲目投保,最终损害了其利益。
二、对分红险的产品监管
目前,我国分红险产品的监管的具体流程主要是以形式检查为主,如公司送报的产品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提品精算责任人声明书和法律责任人声明书等,但对产品条款这些真正影响到参保人切身利益的内容未进行实质性的审查。
(一)以参保人的利益为监管视角
我国现行的分红险产品监管制度 “华而不实”,非但不能为分红保险的健康发展做出坚实基础,反而使得分红险参保人成为检验产品的“试验品”,损害了其切身利益。因此需要保险监管机构发挥对产品的实质监管的作用,维护参保人的利益。
(二)对产品功能的监管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的相关规定,原全额计入保费的投连险将进一步细分为投资风险和保障风险两类,其中投资风险的保费部分,须从总保费收入中剔除。而分红险不受此影响,其保费收入甚至可以全部计入总保费。这充分印证了监管部门仍然视分红险为偏保障型产品的思想。既然如此,监管机构对分红保险的产品监管就应该以此分红险产品是否偏保障功能为基本准则。若保险公司追求较高的分红水平而忽略了对基本的保障功能的保证,参保人就无法获得购买保险后应该享有的权利,则会对参保人的利益造成损害。
(三)对信息披露的监管
投保投连险,大多数保险公司的每个交易日均公布当日账户净值,投保人个人账户最新资产情况很容易计算。然而分红险究竟能给参保人带来多少红利,由于政策规定,无法公开。虽然监管部门的此项规定本意是为了避免保险公司夸大某年的分红水平,可这项规定的结果却促使投保人的非理性决策。投保人在投保前并未对分红险产品形成理性的认识,只能凭借人的一面之词进行判断,无意间使参保人的知情权遭受丧失,更是侵犯了参保人的合法权益。关于分红险分红信息披露的监管,可以借鉴投连险与万能险的信息披露机制。投连险回报率的高、中、低上限分别设定为7%、5%、3%,分红保险也可以适度地对分红水平的高低做出一定披露。
(四)设立相应的监管委员会
我国的保险监管的内容主要有三大模块:公司治理结构监管、市场行为监管、偿付能力监管。分红险存在的产品设计不完善、参保人受消费误导较严重、条款设计模糊等问题,只有通过事前监管才能剔除设计漏洞,规避保险公司可能存在的道德风险,减少事后的保险纠纷,最终全面保护参保人的利益。可是由于保险产品种类繁多,差异性较大,产品的监管需要专业人才,因此设立相应的保险产品监管委员会是十分必要的。
保险的初衷是为参保人提供风险保障,因此监管部门应该以参保人的利益保护为视角,不断完善对分红保险的监管。
参考文献:
[1]王沛.刘彦斌:分红险保障性更为关键[J].大众理财,2012,(10).
[2]邓海平.投资分红险不可忽视死问题[N].中国保险报,2009,(10).
[3]谢凌宇.我国分红保险的失效率问题研究[D].湖南大学,200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局(厅),副省级城市环保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保局,全军环办,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以下简称《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加强环保和信贷管理工作的协调配合,强化环境监督管理,严格信贷环保要求,促进污染减排,防范信贷风险,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利用信贷手段保护环境的重要意义
当前,我国环境形势十分严峻。一些地区建设项目和企业的环境违法现象较为突出,因污染企业关停带来的信贷风险加大,已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安全。严格对企业和建设项目的环境监管和信贷管理,已经成为一项紧迫的任务。各级环保部门、人民银行、银监部门、金融机构要把贯彻国务院《决定》、落实环保政策法规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环保和金融监管部门合作与联动,以强化环境监管促进信贷安全,以严格信贷管理支持环境保护,加强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经济制约和监督,改变“企业环境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状况,提高全社会的环境法治意识,促进完成节能减排目标,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二、加强建设项目和企业的环境监管与信贷管理
要依照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新建项目的环境监管和信贷管理。各级环保部门要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关,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三同时”管理。对未批先建或越级审批,环保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未经环保验收即擅自投产的违法项目,要依法查处,查处情况要及时公开,并通报当地人民银行、银监部门和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应依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和环保部门通报情况,严格贷款审批、发放和监督管理,对未通过环评审批或者环保设施验收的项目,不得新增任何形式的授信支持。金融机构应依据国家产业政策,进一步加强信贷风险管理,对鼓励类项目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给予信贷支持;对限制和淘汰类新建项目,不得提供信贷支持;对属于限制类的现有生产能力,且国家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内采取措施升级的,可按信贷原则继续给予信贷支持;对于淘汰类项目,应停止各类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并采取措施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要依照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现有企业的环境监管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对排污企业的监督管理,对超标排污、超总量排污、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排污或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污、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企业,必须依法严肃查处,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当地人民银行、银监部门和金融机构。各级金融机构在审查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申请时,应根据环保部门提供的相关信息,加强授信管理,对有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应采取措施,严格控制贷款,防范信贷风险。
各级环保部门要积极督促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进行整改,可根据实际情况,引导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和升级达到环保要求,为防范信贷风险创造条件。金融机构应根据环保部门提供的项目整改信息,结合企业生产实际,合理控制信贷投放。
三、加强协调配合,认真履行职责
各级环保与金融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信息沟通机制。环保部门要按照职责权限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规定,向金融部门提供以下环境信息:
(一)受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结果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结果;
(二)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地方人民政府核定的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严重的企业名单;
(三)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故或者事件的企业名单;
(四)拒不执行已生效的环境行政处罚决定的企业名单;
(五)挂牌督办企业、限期治理企业、关停企业的名单;
(六)环境友好企业名单;
(七)企业环境行为评价信息;
(八)其他有必要通报金融机构的环境监管信息。
各级环保部门应当按照环保总局与人民银行制定的统一标准,提供可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企业环境违法、环保审批、环保认证、清洁生产审计、环保先进奖励等信息。
人民银行及各分支行要引导和督促商业银行认真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将环保信息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防范可能的信贷风险。
各级银行监管部门要督促商业银行将企业环保守法情况作为授信审查条件,严格审批、严格管理;将商业银行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配合环保部门执法、控制污染企业信贷风险的有关情况,纳入监督检查范围;要对因企业环境问题造成不良贷款等情况开展调查摸底。
各商业银行要将支持环保工作、控制对污染企业的信贷作为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根据环保部门提供的信息,严格限制污染企业的贷款,及时调整信贷管理,防范企业和建设项目因环保要求发生变化带来的信贷风险;在向企业或个人发放贷款时,应查询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将企业环保守法情况作为审批贷款的必备条件之一。
环保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及有关商业银行可根据需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确定本单位内责任部门和联络员,定期召开协调会议,沟通情况;研究制定信贷管理的环保指导名录;组织开展相关环保政策法规培训和咨询,提高金融机构对环境风险的识别能力。
四、加强监督检查,追究违规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