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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在您撰写乡村治理方式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中图分类号:C9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5)31-0067-02
20世纪末,治理一词才逐渐为大家所了解。学术界关于治理的概念和定义是这样的: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者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物的诸多方式的总和[1]。一方面体现公共权力的多元化,政府,非政府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自身都可以作为权力的主体。另一方面,各治理主体之间是一种互相依存,互相协调的关系。而乡村治理界定了治理的主体和范围,很多学者对乡村治理都提出了自己的理解。和雪峰认为,乡村治理是指如何对中国的乡村进行管理,从而实现乡村社会的有序发展;党英国把乡村治理看作一种制度和系统,涉及选拔优秀干部,变更政府行政规程、监督政府廉政建设等,是多个乡村主体在协商合作的基础上共同管理乡村事务的自主管理,提高村民参与政治的积极性,将村民纳入乡村治理的管理体系融合多方力量对乡村进行共同治理的过程;吴克伟认为,乡村治理主要是运用公共权威对乡村社区进行组织管理,构建乡村秩序,推动乡村发展。简言之,乡村治理是针对广大农村地区,由国家和社会共同作用形成公共权威,实现对乡村社会的调控、引导和管理,以求最大限度地增进共同利益,实现农村发展的动态过程。
一、乡村治理的概念与内涵
对于乡村治理的定义和概念的不同解读,实质上都包含了以下的共同点:第一,治理主体的多元化是乡村治理的重要条件,国家,政府,社会组织能够获得广大村民的信任与支持,尤其是能够吸引社会与乡村精英参与管理。第二,治理主体能够在思想上与时俱进,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理的治理方式化解矛盾和危机,做出实质性的工作,构建良好的服务体系。第三,乡村治理的目的都是为了维护农民利益,提高农民的思想文化素质,发展现代化农业,使占9亿人口规模的广大农村成为我国现代化的重要推动力而不是阻力。
二、乡村治理的时代特征和困境
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农村现代化进程,没有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国的现代化。乡村的治理不同于一般的地方治理,是一个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三农”问题历来是国家和政府关注的焦点。本文先从现有的乡村治理模式出发加以分析,试着探究新的治理模式。
改革开放以来,针对三农问题,政府打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农业现代化的口号,在乡村治理采取村民自治的模式,设立村民委员会,民主程度进一步提高,农民的积极性也得到鼓励,乡村治理的水平和质量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农村建设有了一定的进步,然而,在新的形势下乡村治理又面临着新的危机和困境。
1.联产承包责任制存在缺陷。联产承包制是改革开放后农村的主要制度,虽然带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农村经济有了一定的发展,但是在与城市经济快速发展的对比之下,小规模,小户生产已经不能满足人们对物质的要求,因此出现很多空心村现象,很多劳动力由农村转移到城市,农村里只剩下了妇女、老人和儿童,在物欲横流的时代,乡村正在被遗弃,急需发展农业现代化来弥补小规模生产的缺陷。随着劳动力大量转移到城市,社会出现了很多问题,留守儿童数量多,土地资源浪费严重,农村资源闲置,城市拥挤,资源紧缺,要解决这些问题,只有为农村发展寻求新的出路。只有让农民的生活水平提高,缩小城乡差距才能发挥农村的潜力。所以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就显得特别重要。农村的资源很丰富,有形资产与无形资产都存在巨大的发展潜力,在农业发展未形成大规模产业时,政府应该鼓励农民积极进行尝试,养殖业,畜牧业,零售业,旅游业等防止产业单一化,并给予指导和培训。近年来,很多乡村的旅游产业都取得了很大的进展,旅游产业可以带动交通运输业,饮食,娱乐等服务业的发展,旅游产业是农业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农村产业化发展过程中,政府应该给予合理的指导和鼓励,让农民动起来,让农村活起来。
2.城乡二元现象严重。二元现象是发展中国家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障碍,若不尽快解决,我国的现代化进程将会停滞不前,甚至中断。城市居民、发达地区居民与农村地区居民收入差距加大,会引起农村居民的愤怒和不满,导致社会不稳定,为现代化建设埋下隐患。统筹城乡发展是解决二元现象的重要手段,仅靠农村本身的力量来促进农村的发展是远远不够的,乡村治理不应该走单纯的“以农治农”“以乡治乡”,乡村与城市在发展模式、生存习惯、生活方式,自然环境都存在着巨大的差别,二者是互相依存的关系,乡村治理离不开城乡的统筹发展。城乡的统筹发展需要国家强有力的制度支撑。统筹城乡发展,要从多个方面进行。第一,统筹城乡社会事业发展,主要指的是城乡的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的基础设施简陋,需要政府在政策上的倾斜,让人们的生活更加便利,让农村居民感受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重视,从而加强对党和国家的信任。第二,统筹城乡文教卫生事业,城市的文教卫生事业在稳步发展的同时,农村的文教卫生工作由于先天的薄弱更需大力发展,文化教育与卫生工作要依靠国家政府的监管,让农村的孩子和城市的孩子一样能够接受良好的教育,农村居民能够和城市居民一样在家门口就医,加深农村居民对乡村的归属感。第三,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通过国家收入再分配维护社会公平,让农村居民能够免除后顾之忧,聚精会神搞建设。
3.乡村治理主体存在缺陷,治理资源匮乏,主要包括治理主体单一,农村精英流失。民主建设需要重点加强,要听取多方意见,完善农村选举提拔制度,现在的农村治理中,政府处于主导地位,农民处于被动地位,农民积极性低,导致农村公共事务瘫痪,乡村不能作为一个整体齐心协力搞建设。
治理主体单一,农民民主政治素质亟待提高。很多农村中的党委书记连任很多年,农村居民对农村选举比较冷漠,参与民主建设的热情也比较低,这就使得干群之间隔膜加深,不容易团结起来干大事。这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农民的思想文化素质较低,没有自主意识,不能够较好地履行义务行使权利,发挥主人翁作用。还要积极发挥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对乡村治理的影响,引进社会资金和管理经营体制,为乡村建设积累经验和资金。
乡村精英外流。乡村精英在乡村社会发展和乡村治理中起着关键作用,这不是盲目夸大精英的作用,而是重申人才在现代社会的重要性。贺雪峰指出,精英在农村社会中扮演重要角色,他们一方面对国家的政策有理解能力,另一方面与普通村民联系密切,所以农村精英是沟通干群关系的桥梁[2]。我们知道华西村、的乡村治理奇迹,我们在想到华西村的时候就想到了吴仁宝,的发展离不开王宏斌,所以无论什么样的农村社会,无论多特殊的情况,精英的角色都对农村的发展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而在过去的二十年间,由于农村经济状况差,农村精英流失严重,这些接受了高等教育有思想的人更愿意去城市打拼,不愿意留在村里担任干部或留在村里发展,精英人群的流失是信息、知识、观念、技术的流失,如何吸引精英人群来建设乡村,减少精英人群流失,是我们急需解决的问题。虽然近年来国家政策鼓励大学生回乡村担任干部,即我们说的大学生村官,在部分地区有了一些影响,但具体情况与预想相差甚远,很多大学生因为农村的条件太差,只是挂名,并没有实质的工作和乡村建设的热情,村民只知有大学生村官,却不知姓名,一年也见不到几次面,乡村精英急需回归。
三、乡村治理的建议和对策
在当前情况下,乡村治理的推进需要做出如下调整。
首先,最重要的是乡村治理主体的多元化,治理主体多样化在乡村治理过程中起着关键作用,使得乡村发展可能性增多。政府、非政府组织、社会组织、村民自身都是乡村建设的主体,村干部要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水平,建立完善的干部选拔、培训、激励机制,从全局考虑,为村民的利益着想。村民也要提高自身素养,提升自己的主人翁意识,履行自己的义务,享用自身的权利,提高乡村民主建设水平;要发挥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对乡村治理的影响,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使得社会资金投入农村,可以借鉴这些组织的管理体系,以及吸收农村劳动力,为农业现代化注入新的活力。未来的乡村治理将呈现由乡村主导到市场主导转换的趋势。
其次,农业产业化是我国农村继联产承包制后的又一大变革[3],农业产业化的实践使得我国的农业发展及农村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并将有着长远的生命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要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农业产业结构是一个有机整体,要对乡村产业结构进行整合和调整,提高乡村的资源利用率。农业现代化要转变只有第一产业的传统,向第二三产业转移。
最后,在广大农村地区,农民文化素质逐渐提高,产业发展刚刚开始,各方面逐渐起步的时刻,政府的指导和政策倾斜是必需的,政府应在乡村治理上加大对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发挥城市对农村的拉动作用,充分发挥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
乡村治理是一个长期的发展过程,各地的情况也各不相同,我们要借鉴国内外的成功经验,以理论指导实践,从实践中寻找规律,在国家政府的指导下充分发挥乡村居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乡村治理情况涉及多方面的因素,各因素的发展速度不同,我们只能先从紧要处着手,然后逐渐铺展开来。同时寻求多个方面发展的可能性,从而推进新农村建设,影响国家的现代化进程。
参考文献:
[1]全球治理委员会.我们的全球伙伴关系[M].伦敦:牛津大学出版社,1995:23.
一、犬只专项治理目标
坚持狂犬病防制“管、免、灭”综合防治的原则,对本镇区域内无证养犬;未经免疫犬;流浪犬、无主犬;未拴养犬实行严格犬只管理制度,纠正劝导不文明养犬行为,及时捕杀;有效预防控制狂犬病的传播和流行,保障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
二、犬只专项治理范围
全镇15个行政村、社区养犬户的犬和公共场所的无主犬均在此次清理整顿范围中。
三、犬只专项治理时间
2013年7月10至9月30日。其中7月10日到7月31日为第一阶段,集中开展犬只管理与免疫宣传活动;8月1日到31日为第二阶段,主要为养犬户办理相关登记审批发证工作;9月1日到9月31日为第三阶段,对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养犬户进行处罚,对无主犬、未拴养的犬进行捕杀。
四、犬只专项治理措施
镇政府成立合面镇犬只专项治理行动领导组(以下简称镇领导组),由镇政府镇长任组长,分管农业副镇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见附件)的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宣传报道组、免疫接种组、犬伤处置组、强制捕杀组,各村(社区)要认真落实本辖区内犬只整治工作。
五、职责分工
(一)各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做好本村养犬户的犬只登记、审批、组织免疫、捕杀治理等工作;工作开展期间,各村犬只审批、免疫、捕杀治理等花名册交畜牧兽医站备案;沙合社区登记造册后报合面派出所审批、登记、发证,由合面派出所将审批、登记、发证册交畜牧兽医站备案以便实施免疫工作。镇政府负责协调、督促各村(社区)、开展狂犬病防制专项治理工作,做好犬只统计和管理,组织捕杀狂犬、恶犬、流浪犬,以及辖区狂犬病宣传教育工作。
(二)派出所:严格执行犬只审批登记管理制度以及对违法规定者的处罚和配合各村(社区)捕进行犬只捕杀。
(三)畜牧兽医站:负责统计各村﹙社区﹚养犬审批、捕杀数后,认真制定疫苗购置计划,组建村级动物防疫员,在秋季动物疫病统防的同时,一并开展拉网式犬只强制免疫、检疫、测毒工作,同时做好《犬只免疫牌》发放和登记,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要密切配合开展犬类狂犬病强制免疫工作。
(四)卫生院:加大狂犬病防制知识的宣传力度,做好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培训,规范犬伤伤口处理,人用狂犬疫苗接种和狂犬病人的诊疗救治工作。
(五)文化站:充分利用村通广播、通告、标语、横幅等形式,加强对狂犬病防制有关法律、法规等防制知识的宣传,正面宣传报道专项治理行动,让群众认识狂犬病的危害,接受和理解治理行动。
(六)镇财政所:对专项治理行动提供经费保障。
(七)总结治理阶段:10月1日至10月10日为总结集中整治阶段,针对集中治理行动中暴露出的犬只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完善各项规定和管理办法,加强督导,督促整改,巩固集中治理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督促落实。各村(社区)、各部门要明确各自责任,督促落实、确保此次专项治理行动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登记、审批率、发证率100%,免疫率、《免疫牌》发放100%,对无主犬、无证犬、未免疫的犬、未拴养的犬捕杀率100%,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对犬伤的正确处理率100%。
竹园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奉节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奉节府办[2016]98号)文件精神,全面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切实改善我镇农村居住环境,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领会《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015—2018年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203号)、《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奉节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奉节府办[2016]9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加快建设整洁卫生、环境优美、和谐宜居的美丽农村。
(二)工作目标
按照县上“五个一”的统一要求,完善管理机制,完成我镇农村存量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目标任务,确保我镇9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集中处理。
2016年1月至2月底,完成农村生活垃圾工作机制建设和摸底调查,制定2016年度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2016年3月至6月底,完成辖区内60%存量垃圾治理。
2016年7月至11月底,完成辖区内所有存量垃圾治理,50%以上农村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完成3个贫困村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2017年年底前,所有农村居民聚集点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7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全面完成贫困村农村生活专项治理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2018年年底前,除偏远散居农户外,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全覆盖,9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二、主要任务
(一)目前现状
1、九龙村、无山村、建设村、红马村、龙潭村、五龙村、高治社区的河道、主干道两旁未发现明显暴露生活垃圾;亭子村、百步村、邓坪村、义和村、丰竹村、高治社区、建设村主干道两旁未发现明显暴露生活垃圾。
2、岔河村岔河子至岔河3组1.5公里河道地段、市场社区上拱桥至下拱桥1公里河道地段有明显暴露生活垃圾,规划区龙潭山庄桥下,马口湾堰塘外至赵大祝房前800米河沟地段、草坪村办公室及小学区域、摇钱沟至马口湾区域、市场社区、竹园社区、华吉村、亭子村、食品组公路外河坎坝边有较多存量生活垃圾,收运困难较大。
(二)工作任务
1、对目前存在存量生活垃圾的村(社区)立即进行清运处理,以后按照县上“户集、村收、乡镇转运、区域处理”的模式,建立“五有”长效机制,不断完善我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网络体系。
2、在全镇范围内广泛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农村居民增加环境保护意识、社会公德意识,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三、工作步骤
(一)筹备启动阶段(2016年1月至2016年2月)
2016年1月底,按照县上通知要求,成立奉节县竹园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领导小组,完成竹园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016年2月底,我镇全面启动宣传动员工作,同时也启动了存量生活垃圾治理和设施设备采购建设相关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6年3月至至2018年6月)
加大人财物投入,全面启动我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逐年完成治理目标任务。基本建成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体系,全面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完成我镇所有存量垃圾清运处理工作。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8年7月至2018年12月)
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行自检评估,总结经验,提出下一阶段工作目标和计划,形成长效管理机制,顺利迎接县上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镇成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解决我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难题,必要时将召开镇领导班子集体办公会进行研究讨论解决。
各村村委是本次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责任主体,应高度重视,要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纳入到重要日程上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落实责任,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经费保障
按照县上要求,县财政从2016年起将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镇财政办应该相关程序每年向县财政申请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资金,以确保我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完成县上规定工作目标任务。
按照“今年全面铺开、三年提前验收、五年完善巩固”的总体部署,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目标要求,强化组织领导,明确治理任务,完善体制机制,规范治理操作,保障治理费用,严格督查奖惩,真抓实干,攻坚克难,使全镇成为干干净净、漂漂亮亮、井然有序、和谐宜居的幸福家园。
用两至三年时间,建立和完善“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城乡环卫一体化生活垃圾处理体系。
(一)落实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体系。成立__*镇环卫所,负责全镇生活垃圾治理的指导、督查、服务和具体操作,按人口3‰左右的要求配备保洁员,确保稳定的农村保洁队伍。
(二)加快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实行城乡环卫一体化处理模式,以建设垃圾收集、转运系统为重点,选择合理地点建设一个垃圾中转站,一处建筑垃圾消纳场所。
(三)建立垃圾分类新模式、新机制。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要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做到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置和垃圾资源再利用。农村生活垃圾一般按以下方法进行分类处理:一是厨余垃圾、泥土尘灰、植物枝叶等可堆肥垃圾,采用生物堆肥的方式集中处理;二是金属、塑料、玻璃、废纸等可回收垃圾进入废品回收环节,作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三是建筑垃圾送至指定地方填埋处理;四是废旧织物等不可回收、不能堆肥的垃圾,如废旧衣物、尼龙织物、皮革、废电池、农药瓶、塑料袋等进入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理。
通过组织召开村组干部会议、村民会议,制作宣传牌、宣传栏、横幅,利用党员电教平台组织广大群众观看学习,运用广播巡回宣讲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引导农民群众增强环境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形成“政府主导、农民参与、社会支持”的良好社会氛围。__*年11月底前,要在集镇醒目位置制作一块20M2宣传牌,各包村领导要在所包行政村30%以上村小组(应包含已建新农村点及新农村候选点)召开村民会议,同时每村小组刷写2条以上的宣传标语,标语统一要求白底蓝字红边,边线宽约15CM,每字大约1M2。
按照我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方式,在各村建设垃圾分类收集、清运设施,按照20户左右配备一个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从垃圾中转站到生活垃圾处理厂使用密封式专用车辆运输,从村庄到垃圾中转站可使用密封式简易车辆运输。保洁员按标准配置“一车、一铲、一钳、一帚”和保洁服。力争在2015年12月前,集镇建成一处有配套垃圾压缩设备的垃圾中转站,并投入使用。
充分遵循村民自治原则,由村委会聘请保洁员,支付劳动报酬,原则上按人口的3‰配备,负责集镇、村、组道路沿线和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扫保洁工作。镇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对集镇、村、组保洁人员实行月督查、月考核制度,镇财政将以300元/人.月为基数,视考评结果按比例对保洁员进行发放。2015年11月前,各村30%以上村小组要按要求落实保洁员,所有保洁员都需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工资待遇及责任义务。
__*年各村选择一个30户以上的组,按照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要求,先行试点垃圾分类,__*年50%以上的组实施垃圾分类,__*年所有村实施垃圾分类处理。
各村要继续清理道路两旁、村庄周边的成堆垃圾、清理好卫生死角,逐步使农村成为干干净净、漂漂亮亮、和谐宜居的新家园。对清理不到位的按照天字[2015]33号文件处理。
成立__*镇农村垃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各包村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清洁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为 。各村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镇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村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行督查、指导、评比和考核验收,负责对全镇保洁员队伍管理及垃圾转运站的日常维护管理,建立实施保洁和垃圾收运
管理制度,落实领导包村、干部包组责任制。村委会负责其辖区内各村小组保洁员的聘用和环卫设施的管护。村小组和理事会制定实施环卫保洁的村规民约,管理好组内环卫设施,按“一事一议”要求做好生活垃圾处理费收取工作,做好村民的宣传引导工作。为保障农村垃圾专项治理工作正常运转,镇财政自__*年起,每年初步按不少于10元/人标准安排专项经费,用于购置设施、垃圾处理、转运以及保洁员工资。村小组和理事会要引导农户积极参于,多渠道筹措资金,组织村小组向农户收取卫生保洁费。
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镇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实行半月一督查,一月一评比,三月一调度机制,督查采取定期、定向、随机暗访、巡访等多种形式进行,重点督查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保洁员队伍建设、环境卫生面貌、群众知晓率、满意度等情况,对督查情况及时通报。各村要建立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台账,每月将辖区内设施建设、垃圾收运等相关情况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
镇农村垃圾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制定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考核办法(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标准为:配备了垃圾收运设施,组建了稳定的保洁队伍,建立了保洁制度,按要求落实了工作经费,辖区内存量垃圾彻底清理,90%以上的村小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1.纳入镇党委、政府年度考核体系,对评比时倒数第一的村每次扣除该村年终绩效0.5分,倒数第二的扣除0.3分。
2.与工作问责相联,对连续两次评比排名后两位的行政村,由包领导、村支部书记作表态发言;对连续三次评比排名后两位的行政村,该年度包村领导、包村干部、村干部不得评先评优;对在省、__*市、__*市、暗访督查期间,受到通报批评及以上的村,一次扣除该村年终绩效和包组村干部绩效各1分,同时扣除相关保洁员当月工资50%;连续两次受通报批评的,扣除相关保洁员一个月工资,一年累计受三次通报批评的保洁员辞退(期间工资停发),同时对村书记、主任进行诫勉谈话,相关包组村干部进行组织处理,相关包村领导、干部不得推荐提拔、重用,不得评先评优。
3.一年来从未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的,给予该村鼓励奖2000元。
一、排查整治范围
街道范围各村级组织年度“三资”管理情况。
二、排查整治重点
(一)资金出借不规范。包括未经村、居民(代表)会议同意或未按规定程序、手续借出资金;出借协议未明确利率、期限,无抵押担保;本金逾期未收回或无法收回;资金出借未收取或未及时足额收取利息等。
(二)举债不规范。包括举债未经村、居民(代表)会议同意或未报街道审核;无实际需求,为举债而举债等。
(三)汇票管理不规范。包括为他人提供承兑汇票贴现或变相贴现(即用单位近期汇票与他人远期汇票相调换)服务;收取承兑汇票后未按要求入账等。
(四)超标准发钱。包括为干部及工作人员超额发放福利报酬、津补贴;养老金未按规定比例足额代扣个人应缴部分;乱设发钱名目,滥发困难补助等。
(五)超范围开支。包括违规列支礼金、香烟酒款,贫困村列支招待费等。
(六)财务管控不严。包括乱开银行账户、公款私存、账外账、坐收坐支、白条报支等。
(七)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包括工程项目未经村、居民(代表)大会同意,未按规定招投标,未签施工合同,开工建设项目无立项、备案、监理、预决算手续等。
(八)资产管理不规范。包括新增固定资产未及时登记入账,已灭失的固定资产未及时清理核销;大额固定资产、资源处置未经村、居民(代表)会议同意,或未经街道审核;对外出租资产,出让资源未签合同,租金未达市定标准,出让金标准过低,租金、出让金未及时足额收取;将集体资产登记在个人名下致权属不清等。
(九)“三务”公开不到位。包括应公开事项未公开,内容更新不及时,公开信息不完整,公开信息与台账记录不一致等。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街道成立“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副书记任组长,街道农村工作科、集体资产管理中心、街道纪工委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在街道集体资产管理中心设工作办公室,在街道纪工委设督导工作组,分别负责村级“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工作。各社区要成立相应的专项整治工作班子,抓好本辖区的专项整治工作。街道将于6月上旬召开动员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并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进行业务指导培训。各社区也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召开相关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二)集中自查阶段
各社区是村级“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主体,要认真对照排查整治重点,逐项逐条核查,并及时填写专项整治自查表(详见附件)。要坚持开门整治,主动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重点清查。
(三)问题整改阶段
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精心拟定整改措施,尽快整改到位。同时,要举一反三,深挖问题根源,及时堵塞各类管理漏洞,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四)总结验收阶段
请各单位完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并报街道整治工作办公室。街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专门力量,对各单位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这项专项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活动开展不重视,组织领导不得力,工作敷衍了事或弄虚作假,造成一定后果的,将按照有关政策法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1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简要回顾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十分重要,从2000年开始至今已有10余年,事业从无到有,资金从少到多,影响力从小到大,管理从散乱到基本成体系,基层政府和广大群众从不了解、不理解到主动申请项目,积极拥护并参与项目实施,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积极推进,加大资金投入,狠抓项目管理,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得到迅速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在保护耕地和节约用地、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县域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受到了各地区特别是广大农民的欢迎。通过多年来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全面提高了项目区耕地质量,有效增加耕地面积,提升了耕地质量等级,达到田成方、沟相通、路相连、旱能灌及涝能排,基础设施完备,整体功能较强的高产农业区标准,不仅保证了耕地的“占补平衡”和“总量平衡”,进而保证了经济快速发展的用地需求,而且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现代农业创造了条件,对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态条件,提高农民收入,强化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现状分析
一是基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积极性不高,重视程度不够。目前,经济发展已进入快车道,各类建设用地进入高峰期,各地区将重点放在保经济发展上,把争取建设用地指标和加快用地报批作为头等大事。对推进当地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重视程度不够,同时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建设资金多、任务重、压力大,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土地整治机构普遍存在畏难情绪,存在多干事问题多的顾虑,工作积极性不高。二是各级土地整治机构人员较少,专业性不强,力量相对不足。近几年,随着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深入开展,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基本上建立了专门的土地整治机构,取得了一定成绩,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与目前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建设任务需要还有一定差距。部分地区仍没有建立专门的管理部门和工作机构,力量薄弱,工作被动,大部分地区土地整治机构人员少,专业性不强,难以适应工作需要。三是全国范围内耕地后备资源匮乏,通过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现新增耕地已十分困难。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后,大部分地区基本上已没有可供开发的耕地后备资源。同时,各地区为了争取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证占补平衡项目补充耕地,与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补充耕地发生冲突,已成为影响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安排的主要因素之一。四是专项资金使用范围较窄,现行预算体系已不能适应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需要。项目投资范围仅局限于耕地和基本农田整理范围,将农村和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治、损毁土地复垦等排除在外,资金预算体系中,现行的预算定额、建设标准已不能满足各类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工程建设实际需要。
3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
2000年以来,通过开展以农村宜农未利用土地的开发和以田、水、路、林与村综合整治为主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不仅实现了耕地总量平衡,还极大地改善了农田基础设施,在推进农业现代化上作出了重大贡献。但随着项目建设的深入推进,在资金和项目管理上的缺陷也逐渐显现。一是典型示范作用不明显。目前,已实施的各类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数量庞大,但质量不高,工程建设突出、示范效果明显,可以成为样板工程的综合性项目不多。二是项目实施范围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始终围绕客土整理、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和农田防护林等工程建设进行投入,在城乡统筹发展、建设用地整理等方面投入不够。三是项目建设周期往往拖延时间过长,且资金使用率不高。大量专项资金滞留在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没有落实到项目。
4强化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管理的措施
4.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一是加强对各级政府,特别是县、乡基层人民政府的宣传力度。县、乡基层人民政府是项目实施的主体,建议将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宣传重心放在县、乡基层人民政府,调动基层人民政府申报项目积极性,充分发挥基层人民政府,尤其是乡镇政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协调和监督作用,鼓励乡镇政府内部成立专门机构,派专人参与项目实施、管理、监督和协调等相关工作。二是进一步提高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对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重要性的认识。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是国土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否搞好这项事业,关系重大。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资金量大,政策性强,对专业和技术要求也比较高,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加大力度,严格监管,规范管理,切实搞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三是在全社会深入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法规和政策宣传,提高群众对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在提高粮食生产能力、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水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中重要作用的认识。树立依法、按规划进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观念,增强公众参与和监督意识。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协调作用,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立村群众工程质量监督小组,派专人担任群众监理员参与项目实施。
4.2以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为龙头,以项目信息检测监管系统为抓手,综合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强化资金和项目管理一是要做好规划。有了规划,任务才能明确,工作才有方向,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专项规划是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协调与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有关各部门工作的重要抓手,因此,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专项规划应上升到政府层面,作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子规划指导有关各部门的工作。二是搭建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监测监管信息平台。项目管理系统平台的应用,将大大提高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效率,为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时监督管理提供了便利条件,同时作为项目管理系统,对各地区把握政策方向,规范项目实施也起到重要作用。
4.3规范资金使用,切实加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资金管理,整合使用其他各类涉农建设资金项目专项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或平衡预算,不得用于与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无关的其他支出。项目承担单位单独建账、单独核算。项目资金必须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执行,不得擅自调整、修改项目预算,严禁超预算开支,保证资金安全合理使用。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成本,优先保障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重点工程的投入。对弄虚作假、挤占挪用等违规违纪行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项目承担单位按计划、按预算、按进度、按质量拨付工程款。工程施工费由承担单位支付到施工单位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费用实行预算控制、据实列支、领导审核、统一结帐及集中支付。鼓励地方政府多渠道筹措资金,整合使用涉农、涉地部门资金,按照“谁投入、谁受益”的原则,完善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利益分配机制,吸引社会更多资金投入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在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示范项目中,对于村庄宅基地和基础设施复垦之外的工程,如村庄道路、给排水、安全设施和电网等公用工程设施建设、住房改造、居住集中以及村庄公共设施建设等,各相关部门与项目所在地政府将按照国家和省政府有关促进新农村建设、推动城镇化进程等要求,积极统筹相关建设资金,按照“全域规划、全域设计、全域整治”的要求,整村推进,进行“田、水、路、林、村、房”综合整治,在优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布局,推进节约集约整治模式、统筹资金、管理机制等方面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第一条为加强对我市农村环境连片示范项目和其他农村污染防治设施的管护,提高环保设施的使用效率,规范环保设施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基础环保设施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经营和使用的单位和个人,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农村污染防治设施包括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在内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人工湿地净化工程、饮用水源地保护实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以及项目到户设施等,不包括农村工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四条各镇(街道)是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建设和管理主体单位,负责辖区内农村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和维护管理;
市公用事业局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有偿技术服务工作;
市环卫管护中心负责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有偿技术服务和执法监管工作。
市水务局负责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设施的的有偿技术服务和执法监管工作;
市畜牧局负责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的有偿技术服务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畜禽养殖和农村污水治理设施的执法监管工作。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环保设施的义务,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有权进行制止、检举和控告。
第三章农村环保设施运行及维护管理
第六条固定资产管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经县、市、省三级考核验收合格后,由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建设档案和固定资产等整体移交项目所在镇(街道),移交工作结束后由接收单位负责该项目的日常运行和维护管理。
第七条日常运行和维护管理。本着“谁产生、谁负责、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各镇(街道)是农村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维护管理的责任主体,具体做到:
1、安排专人负责农村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制定运行管理制度和年度运行维护管理计划,并做好记录;
2、管理人员应每日对农村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记录,随时关注出水流量和水质;发现污水处理系统有淤泥堆积堵塞、人工湿地水生植物凋谢、管网和窨井盖破损、处理池开裂渗漏、出水流量和水质不正常等现象时,应立即反馈信息,并及时联系维护单位进行维修;
3、定期对农村污染防治设施环境中的杂草进行清理,保持环境整洁和卫生;
4、定期对农村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情况进行考核,记录考核检查情况,作为年底考核依据。
第八条污泥处理。镇(街道)负责对污水处理运行中产生的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综合利用。
第九条技术服务。按照部门职能和行业管理的原则,市公用事业局、环卫管护中心、水务局和畜牧局分别负责责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农村生活垃处置、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设施的有偿技术服务工作。
第十条设施维护管理程序。污染防治设施管理人员发现设施运转出现异常,应该查找原因并立即解决;影响达标排放的及不能现场解决问题时报镇(街道)环保工作分管领导,由镇(街道)环保助理员进行现场核实后报市环保局备档,同时联系市公用事业局、环卫中心、水务局或畜牧局等相关技术服务队伍进行维修,做好实施维护管理记录。
第十一条设施更新报废程序。各镇(街道)及其它到户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对各自管理的污染防治设施应当定期保养、维护和检修;严重影响使用的,应当及时改造或者更换。环保设施需新建、改建、扩建、关闭或者停用的,应当由资产管理使用单位上报市环保局进行审批,根据审批意见组织实施。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根据环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负责对全市畜禽养殖和农村污水治理设施的监督管理,市环卫中心、水务局等部门执法监管科室分别负责农村生活垃圾处置、饮用水源地保护等设施的执法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工业废水不得擅自排入镇(街道)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各镇(街道)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污水排放口出水水质应当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十四条环境监管人员定期对镇(街道)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每年不得少于2次,并做好记录,并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
第十五条环境监察队伍接到应急报告或执法中发现问题应立即依法采取相应措施保障设施正常运转,不能立即解决时联系技术服务队伍进行维修。
第五章考核及奖惩
第十六条按照“市乡村共担、市场运作”的原则,每年由市财政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单体项目实行以奖代补,补偿标准为1至3万元,确保我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长效运行资金落实到位。
第十七条由市政府负责组织环保、财政等相关部门每年度对各镇(街道)环保设施运行、维护及保养等管理状况进行集中考核检查,对在建设和维护环保设施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八条惩罚标准。对不履行工作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次扣除补偿金1000元,扣完为止。对长期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整改不力的处理设施,由市环保局协调相关部门实施挂牌督办;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1、未制定环保设施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制度、执行制度不严的,设施运行维护记录及档案资料不全的;
2、污水处理设施无进、出水或进出水质不合格,经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
3、环保设施出现问题不能及时维修、停用设施2天以上,人为进行断电及破坏设施的;
4、造成群众3次(含)以上有效投诉,或被媒体曝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第十九条盗窃、故意损坏污染防治设施或者阻挠环保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