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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农村金融转型是必然趋势
(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为农村金融转型打下技术基础
2014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推进宽带乡村工程,在全国推行“三网融合”,鼓励电商创新发展。政策上的支持,为农村金融机构融合普惠金融与互联网金融,发挥本土竞争优势提供了有利的机遇和广阔空间。同时,中国的通信事业飞速发展,宽带入户和3G/4G网络建设不断加快,农村地区的网民日益增多,这就为农村金融服务全覆盖提供了最重要的条件。移动终端的使用也大大降低了农村地区的上网门槛,农民是其中最大的受益者。据知名数据调研机构EnfoDesk(易观智库)最新数据显示,2013年移动互联网网民中一线城市网民占比为13%,而来自县或县级市及乡镇农村的网民占比高达33%。网络技术在农村地区的应用,已然为农村金融机构提升自身服务水平悄然打开了一扇窗。
(二)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迫使农村金融转型
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精神相结合的新兴领域。互联网"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精神往传统金融业态渗透,对人类金融模式产生根本影响,具备互联网精神的金融业态统称为互联网金融。农村金融就是一切与农村货币流通与信用活动有关的金融业态,属于传统金融的范畴。诚然,农村金融在调剂农村资金余缺、提供农村结算服务等方面发挥了无可替代的作用。在互联网金融背景下,总体看来,传统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方式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强大的农民金融需求,互联网金融由于其便利性渗透到广大的农村地区是农村金融发展的必然趋势。以阿里、京东为首的电商平台能够借助其平台优势实现金融同步发展;而以村村乐为代表的三农服务商借助其强大的线下农村资源能够把金融服务最快渗透到广大的农村地区;以宜信、翼龙贷、开鑫贷等为代表的P2P平台在互联网农村金融大局未定的时局下进入也能占据一定的市场份额;以信用社、农业、农商、邮政储蓄等为代表的传统银行若不能尽快推行线下服务站和线上金融店,未来必将面临更多的农民用户流失。
二、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农村金融转型原因分析
中国经济告别以高增长、高投资、高出口、高污染与高能耗为特征的“旧常态”,开始步入“三期叠加”的“新常态”。从某种程度上讲,这种“新常态”对金融领域的影响比实体领域更为强烈、更为复杂,“三期叠加”对银行业特别是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发展战略、业务转型、创新提质提出了新的挑战。
一是经济增速趋缓的挑战。去年以来,国内经济增速放缓,下行压力增大,全年GDP增长率为6.8%,是1991年以来的最低值。在宏观经济影响下,农村金融机构传统经营模式已经力不从心。如果继续沿着老路走下去,必然遭遇发展瓶颈。粗放式的高增长发展模式在未来将难以持续,只有通过战略转型,寻求新的发展模式。
二是竞争日趋激烈的挑战。近年来,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等多种形式的农村金融机构数量出现突破性增长,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和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纷纷下沉业务,重新争夺农村市场。加之互联网金融对县域经济市场的影响正在蔓延,县域资金市场已经进入一个新的活跃期。金融机构在经营区域、业务品种、资源要素、服务质量等各方面将展开全面竞争,对网点、客户、资金等市场资源的争夺也将越发激烈。
三是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挑战。继贷款利率放开后,存款利率放开紧锣密鼓。利率市场化后,利差将大幅缩窄,这对中间业务占比偏低、以存贷利差为主要盈利手段的农村金融机构形成巨大冲击。另外,监管约束政策变化、防范规避市场风险的压力日益加大,这都迫使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要积极研发新产品,调整资产负债结构,加强市场细分,实现对新市场、新业务的有效“对接”。
四是“三农”需求日趋多元化的挑战。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客户结构将发生改变,其金融需求也将日趋多元化和个性化。不仅仅需要存贷款等传统金融服务,更需要现代结算、理财、电子银行、咨询等个性化、专业性、发展型的金融服务。倘若农村金融机构不因时因势进行转型,必然出现客户流失、市场丧失的危险。
从农村金融机构自身现状来看,近年来虽取得飞速发展,但与国有控股大银行相比,规模尚小,实力较弱,资本不十分充足,市场定位不很精准,经营较为粗放,业务结构不尽合理,盈利模式比较单一,专业化水平较低,运营成本比较高等。与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的差距还较为明显。其中最突出、最紧迫的问题是专业化水平低,提供给客户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雷同,没有从自身战略出发,细分市场,确定目标客户。
三、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农村金融机构转型措施
(一)以观念更新为先导,积极迎接挑战
1.战略上树立新理念
在互联网金融格局下,农村金融机构要建立与互联网金融模式相吻合的以客户和服务为重点的新的经营理念。树立市场第一敢于竞争的营销理念;树立防范风险的同时提高效率的管理理念。
2.模式上构建新体制
构建新体制重点在两个方面,一是服务模式,通过互联网通讯技术的运用,创造出崭新的服务模式。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改善服务所指的不是传统意义上狭义的服务态度的改善,而是在目前的网点服务模式的基础上,创立与互联网金融相适应的新的网络平台服务模式。二是产品模式,农村金融机构应着力于研发更适合于互联网金融的,更加开放的金融产品,以满足不同类别的客户的多种需要。
3.经营上建立新形态
互联网金融格局下经营新形态主要是利用现代互联网通讯技术,创立新的了解客户和服务客户的方法,在已经持有的客户数据中进行深层次的挖掘,根据客户的个人偏好,在特定的时间为客户进行特定的服务,实现一对一的精准营销。逐步用个性化服务取代原有的通用化服务。优化互联网金融企业和客户之间的互动方式,以此加强对客户的吸引力和客户本身的向心力。
4.管理上创用新方法。随着战略、模式以及经营上的改革,与之相适应的新的管理方法也“呼之欲出”。新的管理方法应该以促进业务发展为目的,以客户为中心,具有灵活、高效的特征。
(二)以现有资源为基础,进行调整转型
1.借助现有互联网平台,拓展银行业务近年来的迅猛发展使得各家银行在电子银行的建设和运营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网络银行,手机银行都得到普遍推广和运用。在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趋势下,农村金融机构应该发挥自己的固有优势,巩固现有业务并开拓新业务。一是要立足重点客户,力求做到更加专业。互联网金融目前的主要客户群是中小客户,而对于要求更加专业和全面的大型客户,互联网金融暂时还不具条件涉足。因此,农村金融机构应该巩固其重点客户,优化重点客户所接受的服务,在“精”和“深”上显优势。加强原有重点客户的向心力。二是更加关注一般客户,提高对于一般客户的工作效率。一般客户群是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银行业所竞争的焦点,农村金融机构应该对这个问题格外关注,深入研究,将重点放在客户关系的维护以及与之需求相适应的产品开发上,同时注重提升效率。三是对客户进行分类,使其服务更加贴心。服务很重要的一点在于在于区别对待,实现差异服务,农村金融机构针对不同的客户应该采取不同的服务措施,提高其满意度。
2.依托当下服务网点,改善客户体验
网点渠道是传统金融的优势,互联网金融在这个方面难以赶超,农村金融机构要发挥自身的这一固有优势。一是网点渠道形象上求“新”,使外观和服务内容都得到改善。具体措施包括:实行客户分区来改善过去杂乱无章的印象;增加大堂的专业咨询人员和服务人员;压缩柜员人数,提高柜员工作效率,加大电子银行操作业务的比例。二是渠道功能求“全”。尽可能让各网点业务朝更综合化的方向发展。尽量实现所有的网点均可办理本行已开办的所有业务。精简业务流程,提高办理业务成功率,避免客户多次往返。三是服务能力求“精”。对银行一线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特别为提升对新产品的熟悉程度的培训,使其在办理业务时更加游刃有余。四是客户体验求“鲜”。农村金融机构应该适应现代的体验经济。银行要在客户体验上多花精力,在营销方式上吸引客户的注意力,增添客户体验类产品。
(三)以模式创新为突破,自觉融入变革
1.服务创新,满足客户之需。要对互联网金融带来的挑战投放更多的注意力,组织相应的人力物力对和互联网金融相关的技术领域进行研究,做到知己知彼,以更好的应对其带来的挑战。
2.产品创新,体现竞争之需
在和电商企业合作的同时,创立自己包含“网络融资+网上商城+平台创新”的综合化电商平台,业务要涵盖B2B、B2C、支付结算、托管、担保、融资等一系列线上服务。开发新产品时,一定要将互联网金融的特点考虑在内,在于互联网金融的分庭抗礼之中,取得战略制高点。
“小谷围(岛)金融论坛”由华南理工大学于2005年创办,每两年举办一届,其宗旨是促进学术交流、推动理论研究、服务实践发展。目前已成为金融学界、金融业界和政府金融管理部门围绕重大金融理论和金融实践问题进行广泛讨论、深入研究、互动交流的一个高端平台。
本专题内容根据论坛现场录音整理而成,并经发言人审校。限于篇幅,部分内容进行了精简。
关键词: 金融创新;人民币国际化;人民币经济国;资贷危机
中图分类号: H1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055X(2017)03-0026-11
doi:1019366/jcnki1009-055X201703010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五大新发展理念,创新驱动发展是广东经济再创发展新优势的核心战略。作为金融大省的广东要加快实现从经济大省向经济强省的转变,必须在创新发展中大力提升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能力。
一、归位实体扶持实体是金融创新发展的永恒主题
[HT]
(一)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经济发展离不开金融支持,同时金融发展也离不开经济发展的基础,与经济发展共生共荣。2016年,广东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突破11万亿元,同比增长16%;累计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量突破10万亿元,直接融资额突破1万亿元,保险资金累计运用余额突破5000亿元,金融业增加值突破6500亿元,增长115%,拉动经济增长约1个百分点。当年广东实现GDP795万亿元,同比增长75%,金融为全省经济发展“稳中有进,提质增效升级”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金融本身就属实体经济范畴,是现代服务业和高端生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产业和企业发展共荣共生。目前,我省全口径直接融资总额突破9000亿元;贷款利率和民间融资利率分别下降077和179个百分点,有力支持了全省产业转型升级、“四新”产业发展、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发展;协调解决企业改制确权遗留问题,推动省内优秀企业上市、挂牌,全省境内上市公司446家,新三板挂牌企业1370家;OTC挂牌企业数192万家;自贸区入驻金融企业超过6万家。金融继续保持安全平稳运行,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占比162%,继续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守住了不l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三)金融脱实向虚的结果,导致金融风险和危机,影响股市、房市,加剧融资难、融资贵,打击实体经济。1997、2008年的金融危机都是金融脱实向虚的后果。目前,金融高杠杆化突出,银行贷款主要投向房地产,一些银行资金、理财产品通过各种渠道脱实向虚地流向了股市、房市,也推高了房价、扩大了股市的波动。2016年我省新增个人住房贷款占全部贷款增量超过50%;互联网金融等领域非法集资案件持续高发,P2P累计问题平台368(家)占全国177%;2016年上半年全省共查处非法集资案件235宗,涉案金额153亿元。网贷平台总数占全国的176%,问题平台也占全国的176%。金融脱媒大大影响了经济发展,加剧了经济增速下行,企业产能过剩,效益盈利下降。
有鉴于此,我们在金融创新发展中务必把握好两点:第一,要把握好金融杠杆的平衡点。加杠杆是金融的主要特征,但金融杠杆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金融杠杆对于现代经济发展、产业革命、产业升级、科技创新等,都具有巨大的推动力。另方面,历次国际金融危机教训表明,高负债、高杠杆带来了很大的风险,形成了金融泡沫,最后引发金融危机。而经济复苏的成功经验也在于成功降低了杠杆率。第二,要把握好金融创新的“度”。金融创新是金融发展的重要动力,但不能过“度’。 实际上金融创新与金融风险就是一体两面,创新适度会推动经济发展,创新一旦过度就会导致风险,金融衍生产品也是创新成果,但其脱实向虚的属性往往容易产生风险隐患,甚至导致风险。互联网金融如此,供应链金融也如此,因此,我们必须坚守金融归位实体、扶持实体的发展本质。
二、广东金融创新发展成效显著
2016年是我省“金融创新工作年”各地积极“去杠杆、防风险、保稳定、促发展”,广东金融总资产23万亿元;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85%,已形成金融大省优势,建设金融强省进程加快。已创下多个全国第一:
创建全国第一个金融高新区和“互联网+”众创金融示范区;打造全国第一条(广州)民间金融街;全国第一家民营互联网银行(前海微众)开业;开展国内第一个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试点;自主开发全国第一个省级农户信用信息系统;全国首部互联网金融行业准则;省部共建全国第一个青年大学生创业创新服务平台(中国青创板),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量连续7年全国第一;设立国内首家大型商业银行总行级科技金融创新中心。自贸区集聚各类创新型金融企业,总量居全国各自贸区首位;创新国内首个跨境金融指数。
与此同时,2016年末广东本外币存贷款余额、直接融资额、上市公司数量、保险保费收入等主要指标均保持全国第一;银行间市场发行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资产证券化产品融资规模全国第一。全省共有法人金融机构309家;小额贷款公司512家、融资担保机构360家。
(一)构建起良好的金融发展政策体系。“十二五”时期,我省出台一系列促进金融改革发展政策措施,2012年7月,国家印发《广东省建设珠江三角洲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将珠三角地区金融改革创新上升为国家战略;我省相继出台《广东省建设珠江三角洲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实施细则》《全面推进金融强省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深化金融改革完善金融市场体系的意见》《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建设普惠金融体系的意见》《关于金融支持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等重大举措。
(二)区域金融改革创新成效显著。积极争取中央政策支持。全省获批设立法人金融机构14家,包括保险公司4家、消费金融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各1家、财务公司2家、村镇银行4家、公募基金公司2家。有序推进各项改革创新试点。推动出台实施南沙、横琴新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广州、深圳区域金融中心改革创新稳步推进,南沙“金改15条”加快落地,广东金融高新区入驻金融机构及服务外包企业287家,总投资额584亿元;汕头华侨试验区“华侨板”炫破笠434家,意向融资额5852亿元。广州股权中心“中国青创板”,累计上板项目超过900项,覆盖20个国家地区和国内15个省市。成功组建广东民营企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实缴资本金160亿元,是目前国内最大的地方民营投资公司。
(三)金融服务创新驱动亮点纷呈,在全国率先推出金融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一揽子政策。出台《关于金融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15条具体的政策措施。广州商品清算中心、国际知识产权交易中心、自贸区金融仲裁中心等金融创新平台相续落地;广东国际商品交易中心等7家交易场所获批设立。积极探索开展投贷结合试点。推出投贷联动产品“投融通”。与10家中央金融机构签署“十三五”战略合作协议,签约授信额度约6万亿元。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开展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试点,11家试点平台累计成功募集项目数626个,募集金额8亿元。
(四)直接融资获国务院高度肯定。加快推动企业上市挂牌融资,直接融资比例攀升至34%。积极推动“中国青创板”、“科技板”、“华侨板”等交易平台创新发展,3家OTC注册挂牌企业占全国20%。广东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前三季度各类金融资产交易3150亿元,居全国第一。推动设立产业投资基金。设立总规模500亿元的广东省产业转型升级投资基金,总规模各为100亿元的广东南方媒体发展投资基金和广东省新媒体产业基金。
(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杠杆工作有效落实。在全国率先印发《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杠杆行动计划(2016―2018年)》,制定7个方面29项措施。开展排查整改,确保杠杆率达标。推动不良贷款处置,不良占比保持低于全国水平。参与制定我省出清僵尸企业债务处置方案,压降钢铁行业企业贷款近30亿元,减幅超过11%。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有序推进。促进小贷、担保机构健康发展。新设小额贷款公司16家、融资担保公司25家。
三、以“三个支持”做强做优广东实体经济
[HT]
省委书记强调:广东金融要做好“三个支持”,支持创新;支持实体经济;支持对外开放交流。“十三五”时期,我省将以创新驱动发展为核心战略,围绕建设经济强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目标,做好金融“三个支持”:
[BT4] (一)大力支持创新发展
1.建设4个金融改革创新试验的重点区域。建设珠江三角洲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广东自贸区粤港澳金融合作试验区、“互联网+”众创金融示范区、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创新试验区,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2.打造5类金融服务集群。打造由若干家“千亿级”金融龙头企业组成的综合金融服务集群;由科技特色类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以及科技支行、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中心等组成的科技金融服务集群;由区域股权交易中心、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小微企业专营机构等组成的小微金融服务集群;由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天使基金、种子基金等组成的创投金融服务集群;由互联网支付、网络信贷、众筹等组成的互联网金融服务集群。
3.建设15个重大金融创新平台。重点建设创新型期货交易所、青年大学生创业板、华侨股权交易板、人民币离岸业务在岸结算中心、商品清算交易中心、新三板华南服务基地、华南票据交易中心、国际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国际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县级综合征信中心、互联网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华南金融智库、互联网金融征信中心、互联网+融资服务平台、广州国际金融交易博览会。
4.建立6项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保障机制: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社会信用征信机制、融资风险分担机制、保险保障机制、金融风险应急处置机制、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坚持去金融杠杆与促改革创新两手抓,推动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去杠杆,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活动,妥善处置金融风险,有序打破刚性兑付预期。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5.加快推动设立一批创新型地方金融机构。如民营银行、消费金融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全牌照合资证券公司、互联网保险公司等。
6.创新绿色金融产品。鼓励银行和企业发行绿色债券,推动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建立绿色产业基金,推动发展碳租赁、碳基金、碳债券等碳金融产品。
[BT4](二)大力支持实体经济振兴。
1.支持产业并购重组。建立为服务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建设的多元化投融资体系,推动设立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基金。发起设立产业并购重组基金,主要投向高科技、智能制造等产业的并购重组。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生产业等重点产业融资支持。
2.推动直接融资发展,有效服务实体经济。 鼓励优质中小企业、科技企业等改制上市、到“新三板”及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注册挂牌。推动尚未盈利的互联网和高新技术企业到创业板发行上市。
3.支持各类种子基金、天使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和新兴产业引导基金加快发展,鼓励股权投资基金加大对有意向改制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
4.探索开展投贷联动试点。由银行与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机构合作筛选科技创新企业,开展“股权+银行贷款”和“银行贷款+认股权证”等融资创新。通过设立具有投资功能的子公司等形式,向园区内科技企业开展直投业务,参与企业每年的盈利分红。
[BT4] (三)大力支持对外开放合作交流。
1.扩大金融服务业对港澳等地区开放。推动粤港澳在金融市场、业务创新、人才流通等方面的合作与对接。支持自贸区开展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试点,开展人民币银团融资、推进跨境人民币双向融资、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赴港发行人民币债券、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等业务。
2.充分利用国家和省已有的融资平台,用好海丝基金,为共建“一带一路”投融资。与沿线国家搭建起新的投融资合作重要平台和机制,引导金融机构主动对接广东“一带一路”优先推进项目,支持广东海上丝绸之路大通道、粤满俄陆上丝绸之路大通道建设。
3.探索设立海外并购基金、人民币海外投贷基金,通过对成长型行业整合并购、参与国企改制、收购海外优质资产等方式,支持广东企业赴海丝沿线国家进行境外项目投资合作。
关键词:新疆;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金融支持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3年11月13日
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新疆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从总体上看,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工业化、农牧业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经济基础不断稳固,人民生活不断改善,经济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2012年新疆经济先于全国企稳回升向好,主要指标实现历史最高水平,2013年经济继续良好的增长态势,经济总体处在加快发展的上升阶段。虽然新疆经济有望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增长,但经济结构不合理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日趋显著,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势在必行。金融业作为经济发展的资金支持后盾,通过金融资源的合理配置,能够在促进企业产能升级、产业结构优化、经济增长结构调整和绿色经济结构的建立中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最终实现推动新疆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本文首先分析了新疆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现状,从中解读出新疆金融支持经济转型存在的不足之处,为金融促进新疆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几点建议。
一、金融支持新疆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现状
(一)银行业快速发展,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从近几年来的年末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可以看出新疆资金的总体实力。2013年6月末,新疆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13,455.7亿元,高于上年同期2个百分点;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8,783.0亿元,较年初增加858.3亿元,同比增加90.9亿元,增长24.8%,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0.6个百分点,增速居全国第二。银行业加大了对重点项目、重点行业和基础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资金需求得到保障。2013年6月末,新疆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五大行业贷款余额合计3,741.5亿元,占全部行业贷款新增量的41.9%。由于南北疆地区发展的极度不平衡,信贷投向布局也得到了进一步优化,经济相对发达的北疆仍然作为信贷投放的主要地区,南疆三地州在政府多项政策支持下,经济的快速发展带动了当地贷款的增长,其增速持续高于全疆平均水平。
(二)证券业稳健运行,为转型企业服务能力增强。随着经济的发展,新疆证券业综合实践得到稳步提升,总体融资能力增强。证券公司通过不断拓展资产管理业务,固定收益稳步增加,综合实力不断提高;其他证券经营机构利润也实现逐年增加,2012年新疆辖内的2家法人期货公司净资本和净资产均超过1亿元。证券市场的发展为新疆的企业发展提供了多种融资渠道选择,上市公司快速发展。2012年新疆浩源、天山生物首发上市,A股上市公司达39家,H股上市公司1家;通过资本市场融资204.3亿元,同比增长1.3倍,其中,青松建化、宏源证券等增发融资118.6亿元,金风科技、中泰化学等公司债融资78.8亿元。新疆天宏、新农开发、天山纺织、西部建设4家上市公司加快重组,加强法人治理,内控管理和风险防御能力明显增强,不断推动经济发展。
(三)保险业较快增长,信贷支撑力增强。新疆的保险业在近年来也快速发展,总资产规模迈上新台阶,2012年实现近500亿元,同比增长1.4%,保费收入235.6亿元,同比上涨15.7%增速居全国第三位。2012年新增一家省级寿险公司——泰康养老,其营业网点遍布城乡,保险服务网络进一步健全完善,保险密度和深度提高,保障服务作用和补偿功能不断增强,为新疆转型企业的发展提供资金安全保障,增强银行的信贷支撑力,保障企业的安全运营和发展。同时积极创新推动小额信贷保险,与农业保险、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共同构建多层次的农村保险网络,推动农村、县域经济发展转型和城镇化的建设,实现经济持续快速增长。
二、金融支持新疆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存在的问题
(一)地方金融发展实力相对较弱,影响经济的全面发展。就新疆金融业的整体而言,近年来发展较快,但新疆本土的金融发展水平相对于全国其他各省,无论是在金融机构数量还是从金融发展水平上,实力还是较弱。从新疆金融机构数量上看,银行、证券、基金机构数量,都远远落后于沿海省市,新疆本地的金融机构有:乌鲁木齐城市商业银行、昆仑银行、宏源证券及2家期货公司,目前为止还尚未建立本土的基金公司。从本地金融机构发展水平上看,新疆本地的银行机构相对于本地其他入驻商业银行,竞争力、覆盖力较薄弱,在全国市场范围内缺乏市场影响力,市场占比有限。2012年新疆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17,022.2亿元,城商行的资产总额仅为2,634.8亿元。虽然宏源证券的发展在近几年内快速提升,在全国范围内市场竞争力增强、覆盖范围扩大,2012实现营业的利润值排名全国第11位,但从整体上来看,由于本土券商的缺乏,地方券商的实力还有待增强。因而,在新疆经济亟待转型的情况下,新疆本地金融机构的较小规模与较弱实力,给予转型企业的支持有限,从而影响了新疆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二)融资结构失衡,制约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一直以来,新疆经济的发展大多依赖于银行贷款,造成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的比例失调,金融融资结构不平衡的状况。这种局面一方面是由商业银行的经营目的引起的,商业银行秉着以较小的风险获得稳定收益的目的,对于同是需要资金的企业,银行会更倾向于资金安全、收益稳定的企业而非那些具有风险性的高科技产业,同理,国有大型企业因为自身的规模性与稳定性相比非国有企业更具优势;另一方面由于新疆证券市场的不发达,使得一些不能通过间接融资获得资金的企业,想要直接融资的目的难以实现。这种融资结构的失衡就直接造成了产业领域的资金配置不合理的问题,制约了企业的转型升级。
(三)中小金融机构的缺乏不能满足众多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主体与重要支撑就是新疆的中小企业,在增加就业岗位、提高产值,促进新疆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银行基于成本和利润的原因,规模小、收益不稳定的中小企业很难成为大型商业银行的服务对象,同时由于中小企业很难满足直接融资的一系列经营条件,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不能得到满足。并且,新疆并没有专门向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的中小金融机构,虽然近两年来,新疆已经有一些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开展了个人信贷和小微企业信贷服务,但仍然难以满足众多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
三、金融支持新疆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对策建议
(一)提高地方金融发展水平,提升支持实体经济转型的能力。新疆的本土金融机构不完善,发展水平相比其他入驻金融机构较弱,所以要完善本土的金融机构,提高整体金融实力,为经济转型提供更为便利的服务。首先,建立区域金融中心,在扶持本土金融机构的同时,引导本地其他银行的发展,并以优厚的待遇吸引高层次的金融机构入驻新疆,根据不同的金融发展目标和扶持对象制定多种税费减免措施;其次,引进高素质的金融人才、积极培育本地的金融人才,同时予以优厚的条件留住高层次金融领域的尖端人才,为新疆金融发展贡献力量,使得新疆金融发展水平得到提高,继续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加速转型的步伐。
(二)优化融资结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在经济发展的同时,鼓励和支持现代服务业和创新型科技产业的发展,促进能耗高、效益低、污染严重的工业企业转型,是实现产业结构调整以及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必然选择。直接融资相对于间接融资不仅能促进改善公司治理结构,而且还能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支持创新型企业发展、促进产融结合。所以,应该挖掘新疆证券市场的潜力,让证券市场应有的作用得到发挥和实现,支持有潜力和发展前景的创新型企业以及一些战略新兴产业,提供高效服务;同时,继续合理安排信贷的排放总量和布局,制定差别化的信贷政策,加大对优势产业、重点项目建设以及急需转型的企业的信贷支持,合理配置金融资源,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三)建立完善的金融服务市场,满足转型企业的融资需求。多层次的金融市场的建立,需要新疆政府机构在国家金融政策的基础上,根据新疆金融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合理规划金融发展,加大对本土的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完善银行、证券、期货、保险、信托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金融机构体系(如信用担保机构、融资租赁、小额贷款公司、财务公司、风险投资公司、产业投资基金公司等),均衡发展多层次金融市场,从政策上引导金融机构支持企业转型。积极鼓励金融产品的创新,推出多种灵活的市场融资工具,为转型企业提供进入金融市场的机会,满足自身的资金需求;并且放宽金融市场的市场准入限制,完善退出机制,为经济实体提供多层次金融服务。在国有商业银行快速发展的同时,建立面对专门面对中小企业的中小金融机构,合理有序地推动本土金融机构发展,共同支持新疆经济转型,实现企业顺利转型升级。
主要参考文献:
[1]任保平.结构失衡新特征背景下加快中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机制[J].社会科学战线,2013.3.
关键词: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金融支持
中图分类号:F2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392(2010)03-0051-03
目前,乌海市已经进入了资源开发利用的中后期,经济发展后劲不足,已处于生存和发展的关键时期。面对金融危机的挑战,抢抓机遇适时调整发展战略、充分发挥资源的纵深优势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是乌海经济金融界必须研究的重大课题。为更好地发挥金融在支持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中的积极作用,实现资源型城市与金融的协调发展,我们以乌海市为例对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发展方式转变和金融支持策略问题展开分析研究。
一、当前资源型城市经济可持续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是产业结构单一。内蒙古乌海市是因煤炭资源大规模开发利用而发展起来的,地区经济发展对当地的自然资源具有较高的依赖性。多年来以追求煤炭资源开采量和产值为目标,形成了单一的自然资源型的产业结构。资源利用面窄,产业链较短,产品深加工不够,自我调整能力低下,后续替代产业弱小,有一定规模的配套产业群难以形成。高投人低效益产出所提供的有限资金,在面广、量大、长期落后的产业升级和城市基础建设面前,犹如杯水车薪。严重制约了资源型城市经济结构的转型、优化和升级。
二是产业结构多为重型或超重型。目前乌海市的产业结构是以能源、化工、建材、特色冶金为主的重化工业结构,这些产业是生产“生产资料”的部门,均属重型工业。长期以来,轻重工业的比例关系一直不合理,农轻重比例关系不协调,轻重工业的比例一直在3:7上下波动,从而使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生产力的合理配置受到严重制约。
三是产业结构难以实现可持续发展。资源型城市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城市的兴衰往往与资源的可开采性和产业结构提升过程中的市场竞争地位密切相关。如煤炭、石油等矿产资源是古代生物转化而来的,其蕴藏量有限,是不可再生资源。开采一点就少一点。一旦资源枯竭,产业衰败,容易导致城市经济的衰败。当前内蒙古乌海市已步入煤炭资源严重递减甚至枯竭阶段,如果这一现象在一定时期内得不到有效纠正,一旦形成一种长期不可逆转的趋势,产业结构就难以实现转型、优化和升级,城市就难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是产业结构过于粗放。目前乌海市尚未摆脱“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低产出”的粗放式经济增长方式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一是资源循环利用程度低,工业企业主要以加工原料为主,横向及纵向发展程度较低,资源优势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二是工业废物资源化水平低,工业固废(粉煤灰、电石渣、煤矸石)堆积严重。三是企业引进、消化吸收高新技术的能力弱,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经济发展技术含量低,缺少核心技术、创新人材、高端产品。高新技术发展的社会和人文资源如人才、资本、技术、知识、信息、文化等严重不足。
五是企业组织结构普遍不够合理。资源型城市由于受体制、资金、技术等因素的限制,城区内部、城区之间低水平重复建设严重,无序、盲目竞争严重,缺乏专业化分工、协作与联合,企业规模普遍不大,形不成规模效益,难以和国际同类企业相竞争。
六是企业空间布局和产业结构布局分散。矿物产业由于受资源储备条件和地质开采条件的限制,企业大多数都依山、靠矿区而建,分散在远离市区的山区和近郊。因而造成企业空间布局比较分散,这就为城市的集中发展和居民的交通、生活带来诸多不便。
二、金融支持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的对策和建议
当前,乌海市经济正处在企稳回升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辖区金融业要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继续贯彻实施适度宽松货币政策,保证产业调整合理的资金需求,着力扩大内需、优化信贷结构。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转型。
(一)严格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着力调整和优化信贷结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1 辖区人民银行要密切跟踪宏观经济走势,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金融宏观调控的要求,紧密结合辖区实际,积极加强信贷政策“窗口”指导,更多运用市场化手段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不断调整和优化信贷结构,把握好信贷投放的方向、力度和节奏,合理配置信贷资源。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信贷风险和投向管理,在有效防范信贷风险的基础上,发挥信贷引导和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作用。
2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配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金融调控要求,信贷投放要体现“区别对待,有保有控”的原则,更好地服务于辖区经济科学发展。对于符合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要求、符合市场准入条件、技术标准、项目资本金到位率足、符合银行信贷原则的企业和项目,要及时高效保证信贷资金供给。
3 对产业链中辐射拉动作用强的骨干重点企业,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采取银团贷款模式加大信贷支持。对符合条件的有竞争力的重点产业中小企业,鼓励中小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国有大型银行差异化竞争,合理确定贷款的期限、利率和偿还方式。对基本面好、产品有市场、信用记录较好但暂时出现经营困难的企业的信贷需求,要按规定积极给予必要的信贷支持。
(二)加快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努力改进和加强对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的金融服务,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1 围绕落实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和市场需求,对辖区推进产业转型引进高新技术产业和接续产业的资金需求,要有针对性地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适当增设产品研发中心,加强金融创新产品研发。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国家现行法律允许、财产权益归属清晰、风险有效管理控制的前提下,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创新信用模式和扩大贷款抵押担保物范围,积极探索建立有效的信用风险分散转移机制。
2 鼓励地方政府设立专项担保基金,促进成长型的中小企业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探索发展创投企业、金融机构、中介机构组成的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对授信、担保、保险等业务开展集成创新,有效满足重点产业中科技型企业的融资需求。规范发展供应链融资、应收账款质押、存货质押、组合担保贷款等,满足重点产业和新兴行业中自主创新型中小企业“短、频、急、小”的资金需求。
3 积极改进和完善对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的金融服务方式,着力提高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对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中发展势头良好的重点骨干企业给予积极支持,
4 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支持重点产业企业创新、引进和吸收成长性好、配套性强、产业关联度高的关键技术和重大设备,推动企业自主创新和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
5 对引进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的新能源、节能环保、新材料、新医药、生物育种、信息网络、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要积极研发适销对路的金融创新产品,优化信贷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加大配
套金融服务和支持,促进和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技术集成、产业集群、要素集约,支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支持重点产业实施“走出去”战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1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完善制度、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发并购贷款,支持企业兼并重组。鼓励地方政府通过财政贴息、设立并购基金等方式,引导和支持金融机构积极参与企业并购重组业务。对重点产业企业向外地转移过剩的生产能力和成熟技术,金融机构要做好信贷支持和配套金融服务。
2 积极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开展兼并重组。进一步推进资本市场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探索完善市场化定价机制,提高并购重组效率。不断丰富并购方式,鼓励上市公司以股权、现金和多种金融工具组合作为并购重组支付方式。规范引导证券经营机构为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提供中介服务,并提供融资支持。
(四)加强信贷结构和信贷风险预警监测,有效抑制产能过剩和防范金融风险。支持发展低碳经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1 辖区人民银行要和银行监管机构加强沟通、协调和联动,加强辖区内信贷结构和信贷风险预警监测,对不符合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要求,尤其是国家明令限期淘汰的落后产能违法违规审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等项目,不提供任何形式的信贷支持,禁止通过新发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股票或增资扩股等方式融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银行信贷资产安全。
2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把信贷关,禁止对国家已明确为严重产能过剩的产业和项目发放贷款。进一步加大对节能减排和生态环保项目的金融支持,支持发展低碳经济。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多种形式的低碳金融创新产品,对符合国家节能减排和环保要求的企业和项目按照“绿色信贷”原则加大支持力度。探索建立和完善客户环保分类识别系统,支持发展循环经济。从严限制对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消耗型的企业和项目的融资支持,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机构;信贷扶持
中图分类号:F321.4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4392(2010)09-0026-03
一、乌兰察布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总体状况
乌兰察布市是发展基础较弱、发展条件较差、贫困人口较多的地区,受经济基础、自然灾害等因素制约,发展速度相对较慢,一些主要经济指标低于全区平均水平,面临的发展压力很大、困难很多。该市是农牧业大市,70%左右的人口生活在广大农村牧区,农牧民占绝大多数主体,农牧业经济是重要的经济支撑。近年来,该市对“三农三牧”工作十分重视,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和规模化种养,推进集约化生产,农牧民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已经不太适应这样开放的大市场,通过建立专业合作社,提高农牧民组织化程度显得犹为紧迫。
《合作法》颁布实施前,乌兰察布市已经有些自发组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也有在民政部门注册的。但大部分没有登记,也不太规范,普遍表现为规模小、实力弱、带动功能差、竞争力不强。2007年《合作法》实施后,该市有关部门纷纷制定支持政策。由供销合作社重点引导扶持创办了一些种植、养殖、流通和加工等多种类型的专业合作社。乌兰察布市供销社统计掌握的合作社大约为119家。近几年,政府进一步加大了宣传引导力度,当地工商部门也对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给予免费办理登记注册,大量的合作社开始到工商部门正式注册登记,尤其是2009年注册比较集中。如丰镇市注册成立的29家专业合作社,全部为2009年登记。察右前旗的68家专业合作社中,只有3家在2008年10月至12月间注册,其他全部为2009年登记注册。到2009年底,全市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271户,与其相关的产业带动了农牧户数30多万户,占全市农牧户的50%以上,吸纳就业人员10多万人,为农村牧区剩余劳动力转移到二、三产业提供了就业机会。乌兰察布市有1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人选2006-2009年全国“千社千品”富农工程农民专业合作社:有6家被农牧业厅授予2009年度“自治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二、乌兰察布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制约因素分析
(一)政策支持不到位
合作社健康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扶持,但限于地方财力,当地相关部门在资金扶持、信息、技术、管理服务等方面指导服务不够。而少量的经费往往掌握在各自为政的基层职能部门手里,一般通过自己的渠道补贴下去,很少通过合作社渠道进行扶持。在补贴对象上,只有一些有实力、有谈判能力的农业龙头企业占据主导地位和优势的合作社才能得到补贴。而这些“有实力的”的专业合作社与农民实质上是买卖、雇佣关系,农民基本得不到二次利润返还。此外,该市农村牧区劳动力已经实现转移,大部分已流向了城镇和非农产业,剩余劳动力年龄偏大,且缺乏职业技能,造成了自发成立的农民合作社人才缺失,组织涣散,加之近年来辖区农村土地撂荒现象严重,许多乡村只得把土地收回转包给一些由外来城里人牵头组建,当地农户以农机具或其他实物方式折价入股成立的合作社。这些合作社成立初衷仅为争取优惠政策和项目支持等利益驱使,大多是通过与农民签订购销合同建立利益关系。因此当地大部分合作社都享受不到政策优惠,据调查,甚至政府组织的学习培训,大部分专业合作社都没有获得机会参加过。该市自2004年开始实施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也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排除在外,这对于主要从事专业机耕、种植、收割等专业化服务的农机合作社而言,以合作社法人名义购买农机将得不到政策补贴。其他有关中央财政安排的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专项补贴,据抽样调查,只有少数几个规模较大的搞设施农业种植的合作社,享受过每建一个大棚补贴5000元的政策。其它优惠政策基本没有见到过。
(二)资金筹措困难,金融信贷扶持尚处于空白
当地合作社资金规模一般,来源均为成员自筹人股。资金运用的活跃度也不高,甚至有的合作社自注册成立以来从未发生过借贷行为。而所有注册的专业合作社中,尚未有通过借助组织平台获得过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据了解,当地专业合作社中有部分成员与当地农村信用社有借贷关系,主要以农户联保贷款为主,也有以创办人个人大宗财产做抵押的贷款,而专业合作社至今无法以法人身份获得贷款。例如卓资县盛源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2009年获得信用社贷款20万元,是以其法人代表的个人名义和有效抵押取得的。注册资金200万元的卓资县小河滩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2007年取得贷款100万元,2008年贷款余额为150万元,2009年余额为200万元,也是以其法人代表个人的名义以及其个人名下的煤厂等大宗财产做抵押获得的。事实上,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需求非常大,如外出联系费,租用农产品储存仓库、初级加工、建设加工厂和基地、收购农产品、建设销售网点、购买运输工具等方面迫切需要资金。而合作社起步晚、积累少,农民意识达不到,不愿意出资冒未来可能赔钱的风险。加之利润较低,农民专业合作社目前还无法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到合作社的建设中来。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费多由领办大户垫资自筹。由于缺乏资金,在引进新品种、发展新项目、拓宽服务领域、扩大经营规模上资金不足,从客观上制约了合作社运营活动的发展和壮大。
三、金融支持乏力的原因
(一)农民合作社自身原因,增加了金融机构贷款的风险和管理难度
一是《合作法》明确规定,合作社以为农民提供服务为主,不以盈利为目的,合作社所得盈余除提留公积金、公益金外,其他部分应对成员进行二次返利。这些决定了处于发展初期的合作社注册资金较少,自身固定资产较少,自身积累能力不足。二是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大都是低收入劳动者,自身经济实力不强,没有多少剩余资金,大多以土地或农机具折价人社。而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农地缺乏融资载体功能。耕地承包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宅基地等相关土地权益及其附着物不能设立抵押权,因此城市工商业贷款中使用的传统意义上的抵押品,在农村牧区严重缺乏。农民专业合作社创业初期抵押物缺乏,没有足够可抵押的动产或不动产,也难以找到愿意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单位或个人,从而增加了金融机构贷款的风险和
管理难度。三是作为承贷主体得到法律上承认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初期不需验资,过宽的制度使注册资金的真实性受怀疑,且合作社遵循“人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对其成员约束力有限,此类法人的性质和借款主体的不确定性增加了金融机构的贷款疑虑。四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程度低,内控制度尚不健全,财务管理不规范,难以获得金融机构的信任。
(二)银行商业化的本性决定其将资金投向最能创造利润的地方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农业为经营对象,而农业生产面临着自然灾害、市场形势双重风险,投资回收周期长,波动比较大。且缺乏农村风险补偿机制,加上农业保险和涉农贷款担保机构发展滞后。贷款风险相对比较大。因而农村金融机构从风险防范角度出发,普遍谨慎发放涉农贷款。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多数是以技术服务、信息服务、生产资料采购等业务为主,产业链短,市场化程度较低,再加上农民借贷的资金流动性低,赢利能力较弱,银行的收益较低,所以很难得到金融机构的青睐。金融机构放贷总要考虑风险和自身赢利问题,这是由信贷资金的天然逐利性决定的,农业和农村资金向城市、工业流动是资本追逐高回报的必然结果。因此虽然《合作法》明确规定了专业合作社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和其他经济组织平等交易的权利,但当专业合作社以法人名义到银行去申请贷款,扩大再生产时,却被告之合作社的营业执照不行,不具备申请贷款的资格。
(三)农民合作社与农村金融机构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
一是商业性金融逐步撤出农村金融市场,大量撤并的农村经营网点紧缩信贷权限,导致县及县以下农村地区人均金融网点的资源占有率极低,贷款额度较少。作为农村获得资金主渠道的农村信用社在加快产权改革之后,贷款结构也表现出明显的城市化倾向,农村资金通过各种渠道流出农村,流向高利率的地区、行业,而数量急剧增加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却及需资金扶持,庞大的资金需求和留在农村较小的资金供给产生了矛盾,
二是单笔贷款规模小,期限短,大额、长期的资金需求受到极大的信贷抑制。作为服务“三农”的农信社,主要以小额农户贷款、农村个体工商户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为主,现有的小额农贷最高不超过20000元,即使抵押贷款也不超过80000元。对于那些适应农业产业化、集约化生产组建的农民合作社,大额贷款需求旺盛,由于农村信用社的信贷权限及资产抵押有限,大额贷款受到了很大程度的限制,往往无法达到其预期。此外,农民合作社对资金需求具有有很强的时效性,稍有迟疑,便会贻误时机,这就要求农村金融部门的审批手续简便易行。然而,当前金融机构审贷时间是1至3个月,有的甚至要半年时间,还有高额的抵押评估等费用。根据调查。所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都有贷款需求,但因为手续繁琐、耗时太多及隐性成本太高而不愿到商业银行或者信用社贷款。
三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缺失,信用体系不健全,难以融合支农信贷资金。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形式比较松散,未能有效构建信用体系。农村征信体系建设尚未起步,农村牧区企业、个人信息还未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管理体系。近年来虽然开展了农村牧区信用工程建设,评定了信用户、信用村镇,但农民专业合作社这样的新型组织还未被纳入其中,且已收集到的信息资料也仅限于农村信用社内部使用,缺乏信息共享机制。由于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金融机构审查申请者的信用等级时无法实现对农民合作社的信用科学评估,致使金融机构不愿贷也不敢贷。
四、对策建议
(一)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身组织建设,加大支持力度
一是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规范化建设。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注册登记及运行要实行验资、年检制度,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提高金融机构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信任度。二是应该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扶助基金,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对于国家各项优惠政策,应该让农民专业合作社尽早享受到,也等于间接为其提供了资金支持,从而降低金融机构的贷款风险。
(二)合理界定金融功能定位。确保农村地区有效信贷需求
金融企业有重视弱势金融体系建设,扶持弱质产业、弱势群体和落后地区发展的社会责任。因此一要加强金融机构与政府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增加金融制度供给渠道,将金融服务纳入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体系中,配合财政支农资金和农业产业化专项支农资金,为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必要的金融扶持。二要调整金融机构经营策略,改进配套服务,创新金融产品,满足农村金融市场多方面需要。当地现有涉农金融机构应增加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及一般成员的授信贷款额度,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探索适合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的金融产品,可以尝试开展农村住房抵押贷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抵押贷款等新业务。三要改革金融机构审批制度,组建对口支农的新型金融机构,确保农村地区金融服务到位,
(三)加强农村信用工程建设,建立和完善多种形式的贷款担保模式
一是强化信用基础建设。农村金融机构要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部纳入农村信用评定范围,以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单位”创建活动为抓手,建立成员信用档案,培育广大农民良好的信用意识,逐步建立和完善贷款支持、贷款额度、利率优惠、信息咨询等全方位服务与信用环境挂钩的金融支持长效机制。二是创新担保和保险机制,适当建立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保险公司、担保机构互动的合作机制,增强农业的抗风险能力,减轻金融机构经营负担,提高金融机构支农积极性,
课题主持人:李聪颖
课题组成员:张立国
【关键词】酒店管理专业 服务管理递进 课程开发
项目基金:陕西省高等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项目编号13J27);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院级课题资助项目(项目编号:YJ12004)。
引言
在以能力为本位的人才培养目标下,为了使酒店管理专业的课程更符合企业需求,满足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项目组研究人员以能力本位为目标,以就业为导向,针对酒店管理专业人才面向的岗位群,通过对陕西、海南、广州等地区多家四星、五星及以上酒店的企业调研,与企业专家、一线技术人员对该专业所面对的职业岗位工作过程、工作任务、内容和要求进行了深度访谈,由企业实践专家、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组成专业委员会,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确立了“服务管理递进、工学交替相融”人才培养模式,构建了以培养学生“双核”能力为主的酒店管理专业课程体系,在保证理论课教学必需、够用的前提下,采取递进式课程体系,提高专业技能,突出岗位针对性、技能应用性和操作实践性,并研讨了新课程的课程标准。
“服务管理递进、工学交替相融”人才培养模式内涵
“服务管理递进,工学交替相融”是学院和企业共同实施的教学过程,“服务管理递进”是指本专业课程体系中专业课程的设置,遵循从“服务员/服务师-领班(主管)-部门经理”的职业成长及认知规律;“工学交替相融”是指从入学到就业,校内学习与校外企业顶岗始终交替进行。
课程开发的总体思路及流程
在“能力本位”引领下,基于“服务管理递进、工学交替相融”人才培养模式的教学课程体系开发的总体思路及流程如图1。
酒店管理专业课程体系的构建
1.酒店管理专业面对的主要就业岗位
通过对陕西、海南、广州等地多家四星级以上涉外酒店的走访调研,根据调查结果显示,酒店业几乎每个岗位都缺人,很多酒店人力资源部经理坦言说,目前他们既缺少基础性人才,又缺少关键性管理人才。因此,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之上,针对行业需求,遵循酒店行业职业成长规律,确立了该专业的主要就业岗位有酒店一线服务岗(如:客房服务员、餐饮服务员、前厅接待员等)和酒店的基层管理岗(如:各部门的领班、主管)、中层或高层管理岗(各部门的经理、总监、总经理等)。
2.分析各岗位的典型工作任务
通过对行业的深度调研,按照四、五星级酒店前厅部、客房部、餐饮部、销售部、人力资源部等岗位能力的需要,以“服务员/服务师-领班(主管)-部门经理”的职业成长及认知规律为导向将酒店行业各个岗位工作任务进行分析、梳理、归类,划分出该专业各主要就业岗位的典型工作任务。为了便于和课程开发的后续工作较紧密地衔接,把各岗位的典型工作任务具体分解并进行了简单的描述。
3.分析各岗位应具备的职业能力
通过与实践专家深度访谈,针对涉外酒店一线服务岗与管理岗位人才的职业成长历程、职业工作过程及涉外酒店前厅部、客房部、餐饮部、销售部、人力资源部等岗位能力的需要确定出来的典型工作任务,进一步分析,由酒店高层管理人员、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组成小组共同讨论,归纳确定了涉外酒店一线服务岗、基层管理岗、中高层管理岗等岗位应具备的职业能力。
通过对不同岗位的工作任务和职业能力的分析,归纳确定了该专业培养的两项核心能力,即专业核心能力和职业核心能力。如图2所示。
4.以培养“双核”能力为目标,构建新的专业课程体系
由专业带头人、课程开发专家组成小组,以 “双核”能力为目标,根据酒店各岗位的典型工作任务及各岗位所需的职业能力,结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要求,按照职业成长规律与学习规律将职业能力从简单到复杂、从单一到综合的教学论进行整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在解构原有课程体系的基础上,以“服务管理递进、工学交替相融”人才培养模式为依托,重构该专业领域的核心课程体系。
专业领域课程的构建遵循酒店行业人才职业成长规律,以工作任务为导向,注重课程教学与岗位实践的紧密结合,构成了“服务管理递进、工学交替相融”人才培养模式,以培养学生“双核”能力为主的课程体系。
5.“服务管理递进、工学交替相融”人才培养模式下专业课程的实施
在“服务管理递进、工学交替相融”人才培养模式引领下,酒店管理专业课程的实施遵循由浅入深、由易到难的学习规律,遵循酒店行业“服务员/服务师-领班(主管)-部门经理”的职业成长及认知规律,从该专业应具备的基本职业素养――专业专项服务技能――专业管理技能的学习,层层递进、分阶段提升,努力使学生在真实工作环境中切实掌握专业所需能力。具体实施步骤如图3所示。
结论
对酒店管理专业的工作任务和学习领域课程之间进行合理的链接,使学生在校专业课程的学习以酒店行业所需为目标,按照酒店工作过程中不同层次岗位的活动与知识的关系来设计课程,突出企业岗位需求在课程设置中的主导地位,按照工作过程的需要来选择知识,以工作任务为中心整合理论与实践,课程设置直指岗位需求,充分体现教与学的致用性。
以“服务管理递进、工学交替相融”人才培养模式为主,有效地进行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分层递进,解决了学生学习知识的盲目性,提供给学生完全不同的学习体验,注重工作过程体验的针对性和完整性,有效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通过分层递进式的理论学习和实践体验,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爱好灵活选择酒店企业里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就业方向更加明晰,有助于提升学生专业发展潜力。结合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三届实验教学班,可以看出该课程教学的改革对于学生是适用的,通过岗位技能的学习和实践,工学交替递进式推进,学生学习积极主动性和专业技能得到明显提高,职业意识明显增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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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康成杰(1945-),男,山东淄博人,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河北省人大代表,河北省第十后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研究方向为经济法。
目前,金融法规研究已成为法学研究中的热点。在这种背景下,由王利军、郝平、李彦军、席逢遥等中青年学者撰写的《金融法专题研究》已由河北人民出版社正式出版。该书是河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研究成果,由河北省教育厅学术出版基金资助出版,作为研究中国金融法理论与实践的学术性著作,该书多有创新,值得―读。
第一,该书在理论上有所创新。作者打破了金融法律体系由银行法、证券法、期货法、信托法、保险法、票据法、担保法等组成的划分和论述的方式,认为这种法律体系已经不再符合金融发展的实际情况,需要重构金融法的结构,结合中国金融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分成四个专题:金融法总论、金融监管法、金融主体法、金融业务法来加以论述。作者认为仅对金融法的个别部分如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等进行改革已不能解决问题,要通过金融法的重构解决金融体制的结构性问题,采用综合性法典式金融立法新模式,构建适应并推动金融服务现代化的法律新框架。金融监管要效益与安全兼顾,强调市场约束和政府监管的结合。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改革重点是完善商业银行的治理结构;发展和规范金融控股公司,制定《金融控股公司法》;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未来走向是发展再投资银行。实行混业经营应逐步推进,发展金融控股公司是中国混业经营的现实选择;积极推进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完善金融担保法律制度,扩大金融担保的方式、种类;快速发展信用消费。
第二,该书结合法理学、经济学、金融学的理论观点,对金融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了多角度研究。充分考虑了成本与效率,并运用法律的不完备理论来研究金融监管,既指出其必要性,又指出其适度性,金融监管必须和市场约束相结合。
第三,该书紧贴实践,实用性强。作者对中国目前存在的主要金融问题都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解决或改进的办法。如:中国金融监管法如何与WTO要求进行协调,银行、证券监管法律制度的完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改革、证券交易所的股份制发行、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未来走向、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的构建;以及混业经营、资产证券化、金融担保、信用消费等实际问题都进行了充分论述,并提出了一些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和改进建议。《金融法专题研究》一书的出版,对中国的金融法制建设将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