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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实例分析范文

时间:2023-06-22 09:23:04

序论:在您撰写法律实例分析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法律实例分析

第1篇

关键词 居间合同 跳单 法律适用

中图分类号:D923.6 文献标识码:A

一、绪论

(一)选题的背景。

在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各种经济活动日益显现,参次不齐的经济活动也容易导致层出不穷的法律问题,特别是在上海,这个我国最大、最繁华的一个城市,各类问题总会凸显出来。在法律问题方面,上海也是首当其冲站在风口浪尖。随着沪上房地产行业的蒸蒸日上,各类中介机构也相应兴起,在兴起的同时,关于房地产居间纠纷的数量已经在不断增加,看似简单的居间合同案件,却总是审判实践中的难点。由于居间合同的特殊性以及长期以来对一些基本问题未形成统一认识,而且居间合同这个词语在中国的时间并不是很长,所以在居间纠纷处理中的执法不统一的现象还是比较常见的,尤其是对当前房地产交易中频繁出现的“跳中介”现象如何认定、处理,实务界分歧较大,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到当前整个新兴房地产中介市场的健康发展和规范建设。本文拟对居间合同中“跳中介”现象的概念与法律认定标准做出界定, 并从居间合同内部结构的角度弄清 “跳中介”的法律后果。

(二)研究的动机和意义。

由于居间合同的特殊和长期以来对一些基本问题未形成统一认识,所以导致法官在审判居间合同类案件的时候很棘手,很难去判断,缺少一个正确办案的标准,所以,笔者从有利于各类人士评价居间合同类案件为动机,并结合平时所关注的民事方面的兴趣爱好而决定执笔此文。完成本文的意义也很明确,弄清楚居间合同的概念,以及其中“跳中介”现象的概念与法律认定标准做出界定, 并从居间合同内部结构的角度厘清 “跳中介”的法律后果,呼吁社会人士用更多的诚信来促进交易的正常进行。

(三)案例获取的渠道。

本案件是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官方网站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中获取的案件,然后从网站上摘录下来。

(四)研究范围的界定。

弄清楚居间合同的概念,以及其中“跳中介”现象的概念与法律认定标准做出界定,推出跳中介行为的构成要件,并从居间合同内部结构的角度厘清 “跳中介”的法律后果,呼吁社会人士用更多的诚信来促进交易的正常进行。

(五)相关问题的说明。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接受他方所提供的订约机会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而本文所说的居间合同是指目前市场中最常见的包括代办劳务的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尤其是二手房买卖居间合同。

“跳单”通常是买卖双方通过中介的居间服务联系上之后,跳开中介,自行成交或委托其他中介公司代办过户服务,以此逃避中介费的支付或少付。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中关于禁止买方利用中介公司提供的房源信息却绕开该中介公司与卖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合法有效。但是,当卖方将同一房屋通过多个中介公司挂牌出售时,买方通过其他公众可以获知的正当途径获得相同房源信息的,买方有权选择报价低、服务好的中介公司促成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其行为并没有利用先前与之签约中介公司的房源信息,故不构成违约。

二、基本案情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2008年11月27日,原告上海中原物业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公司”)与被告陶德华签订了《房地产求购确认书》,第1条约定,陶德华愿意委托中原公司居间求购本市株洲路某室房屋;第2条约定,陶德华在验看过该房地产后6个月内,本人或其委托人、人、代表人、承办人等与其有关联的人与出卖方达成买卖交易或者利用了中原公司提供的信息、机会等条件但未通过中原公司而与第三方达成买卖交易的,陶德华应按照与出卖方就该房地产买卖达成的实际成交价的1%向中原公司支付违约金。n月30日,系争房屋买卖双方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成交价为138万元。2009年2月1日,陶德华取得系争房屋的所有权。

原告上海中原物业顾问有限公司(简称中原公司)诉称:被告陶德华利用中原公司提供的上海市虹口区株洲路某号房屋销售信息,故意跳过中介,私自与卖方直接签订购房合同,违反了《房地产求购确认书》的约定,属于恶意“跳单”行为,请求法院判令陶德华按约支付中原公司违约金1.65万元。

被告陶德华辩称:涉案房屋原产权人李某某委托多家中介公司出售房屋,中原公司并非独家掌握该房源信息,也非独家销售。陶德华并没有利用中原公司提供的信息,不存在“跳单”违约行为。

三、案件的焦点和争议

本案件所争议的焦点有这几个,第一:陶德华与中原公司签订的《房地产求购确认书》的法律性质。第二:《房地产求购确认书》中系争第2条的效力问题。第三:陶德华与其他中介所签订的合同的效力问题。第四:陶德华是否构成违约,这个焦点主要就在于认定和解决居间合同中的跳单行为,被告到底有没有利用原告所提供的信息而跳过中介直接向出卖人成交中介的标的,这样的“跳单”行为到底要不要受到法律的约束,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一、关于签订《房地产求购确认书》的法律性质 。首先,这个《房地产求购确认书》是一个合同,它满足一个合同所应有的要件,具体而言是叫居间合同。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陶德华与中原公司签订的《房地产求购确认书》约定,中原公司带陶德华实地验看涉案房屋,提供购房媒介服务,如陶德华与出卖方成交,应向中原公司支付佣金。该确认书符合居间合同的法律特征,具备居间合同的主要条款,也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认定为居间合同。

第二、关于该合同的第二个条款的规定,到底有没有违反合同的强制性规定,《房地产求购确认书》这是一个格式合同。存不存在免除一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情形的呢?笔者认为这是没有的。所以这个格式合同是成立的,并没有免除一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故此第二条款也应有效。

第三、关于被告与除中原公司以外的中介公司订立的合同效力问题。这也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合同的特征,真实有效。所以也应认定有效。

第四、关于陶德华违约与否的问题。主要是看,陶德华到底有没有利用原告所提供的信息而跳过中介直接向出卖人成交中介的标的,这样的“跳单”行为到底要不要受到法律的约束,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我认为,是没有的。因为陶德华是通过其他公众可以获知的正当途径获得相同房源信息的,并不是只有中原公司一个单位才是单独授权人,有好几个中介公司都拥有涉案房屋的房源信息,这些和中介公司都提供了订立合同的机会,而且实施了看房的媒介服务,最重要的是,首先带领陶德华去房的,并不是中原公司。所以,被告人在中原公司以前就已经获知了该房源的信息,陶德华也已经缴纳了中介费给另外的公司,他在主观上是绝对不具有逃中介费的目的的,主观上没有这个故意。而且已经缴纳了中介费这个行为,所以,不能认定为陶德华这种行为为“跳单”行为。故,陶德华不应该承担违约责任。我们向深处推广,如果说陶德华是为了逃脱中介费,而与卖家协商,直接将房产过户那么这种行为就是典型的,以逃脱中介费用为目的,客观上也实施了逃脱的行为。这才是“跳单“。当然还有另外一种情况,那就是不正当的阻止佣金支付条件成立,如另行委托他人成交的,视为条件已成就。这个时候,委托人应该向中介付中介费。

四、案件定性和法律适用

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的性质辩析房地产交易实践中, 房地产中介服务的一般工作流程为:房地产买方或卖方发出买房或卖房委托要约房地产中介接受委托并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合同房地产中介寻找卖方或买方撮合并订立三方合同 (买卖双方及房地产中介均为合同当事人,内容主要为买卖双方及房地产中介在房地产买卖过程中的权利义务)房地产中介协助或委托人办理赎楼、房屋过户、水电汽过户等手续房地产中介最终取得佣金。

综上所述,该案件完全符合以上的流程安排,应该定性为一个居间合同纠纷案。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人的义务是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的义务是在居间人促成合同订立后向其支付居间报酬或佣金。同时,现代合同法追求的契约自由原则,双方当事人有权选择相互对方。本案中,陶德华到中原公司表示买房的意愿,中原公司向陶德华提供房源信息,并带陶德华实地看房,看房后与陶德华签订《房地产求购确认书》,明确约定了相关条款。该确认书符合《合同法》规定的居间合同的法律特征,具备居间合同的主要条款,应认定为居间合同

五、研究结论和相关思考

该案件研究的结论是:“跳单“违约行为的构成要件认定:

(1)主观上,委托人是否存在逃脱中介费的意愿。

(2)拥有中介信息的中介机构数量,如果数量多就是一般,数量就一个那就是独家。

(3)中介公司是否提供了房源信息或成交机会,并积极履行媒介服务

(4)委托人是否利用了该信息、机会与出卖方私下成交或另行委托他人居间成交。

那么根据上面的几个”跳单“行为的构成要件,主观上,委托人没有逃脱中介费的意图。主体上,中介机构不是独家。中介公司的确提供了房源信息或成交机会,并积极履行媒介服务,但是,委托人没有利用这个信息,机会与出卖方私下成交或另行委托他人居间成交。所以,陶德华的行为不构成违约。

注释:

第2篇

【关键词】企业管理;法律事务;重要性

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已经被纳入企业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中,而企业的法律事务管理对企业未来的发展是具有一定重要性意义的,因此企业在管理工作中也十分重视法律事务管理,由于法律事务管理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定问题导致企业发展受限,因此提高企业法律事务管理是目前的当务之急。

一、法律事务管理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分析

1.法律可以调整企业发展的全过程

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一定会涉及到法律问题,例如在成立阶段、投资阶段、市场运营阶段以及财务管理方面都会触碰到法律事项,如果管理不当随时都有触碰法律的风险,法律风险的产生很有可能会影响到企业的财产以及信誉方面的损失。在日渐激烈的市场中,企业的信誉对其今后的长期发展十分重要,因此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需要十分重视法律问题,避免因为管理不当而造成的法律损失。

2.尊重市场经济的法制性特点

现在是市场经济时期,企业在市场经济中发展就必须要尊重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法制经济是市场经济中的一大特征。无论是市场经济的主体还是国家有关职能部门都需要在法律的授权下进行一些市场活动,但这比不是否认市场经济的开放性和自由性。因此,在参与国际竞争中,提升国内市场经济法律意识十分必要,是增强国家经济竞争力的重要因素。

二、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管理机构不健全,职能相对弱化

我国企业中很多都没有建立相应的综合性法律服务机构,而且有些企业中对于法律事务的管理都是分派给业务部门或者下属部门分头管理,并没有专门的法律事务管理部门。对于企业的法律事务管理的有关制度和规定并没有完善或者尚未形成长效的工作机制,因此企业法律事务管理的职能总体较弱,对依法维护企业有关利益的意识较差,对市场风险的规避能力也很差。这种现状将会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行,使得企业处于不利的法律地位。

2.法律工作人员的素质较低

企业法律事务管理的工作是一门专业性极强的岗位,管理人员的素质直接影响了管理水平的高低。但是由于法律事务管理目前在企业中并没有收到过多的重视,企业领导层还没有意识到法律事务有关工作对企业产生的影响,在岗位人员安排上比较随意,很少会有专业人士从事这个岗位,而更多的是找内部员工进行兼职。而兼职人员管理法律事务就会出现业务能力较差的现象,而在市场经济竞争日益激烈的现在,企业法律事务管理效果不提升、服务质量不到位将会严重阻碍企业的进一步发展。目前的情况对企业而言不仅没有节约人员成本,反而会造成相反的效果出现。

3.企业法律事务管理的有关价值没有体现

现代管理体制中,法律事务的管理不仅仅体现在于法律有关的事务管理上,还关系到企业进行经营管理的重要资源。但是在多数企业中并没有真正认识到法律事务管理的价值,因此在实际工作环节中并没有提供给法律事务管理发挥其真实价值的平台。法律事务管理对于企业在发展中能够给出相应的参考和依据,保障企业在交易过程中维护自身利益,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完善企业法律事务管理的措施

1.对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形成正确的认识

无论是什么形式的法律管理都需要企业能够给予一个正确的认识,而这种认识主要包含有3个方面:一是领导层需要加强自身对于法律事务管理的正确认识,因为领导的思想观念影响着整个企业发展的方向以及工作重心的转移。二是需要提升整个企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员工是企业正常运行中的重要部分,因此需要加强整体员工的有关意识,才能有效的改善整个企业在这方面的意识,可以通过一些培训内容加强人员与市场经济有关法律的知识普及。三是完善企业制度的制定,现代企业制度的制定是在企业内部推行有关法律事务管理理念的前提。加强企业管理的经营机制,逐渐完善企业管理制度,从而推进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工作是顺利进行,确保企业持久稳定的发展。

2.选择适合企业发展的法律事务管理机构

我国企业在法律事务管理中存在的一个显著的问题就是缺乏相应的法律事务管理机构,因此很多企业在完善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工作中往往会采用聘请一些兼职的法律顾问,由于这些兼职人员对企业的发展和具体情况了解的不够清楚,而且往往是在企业遇到问题之后才会被任命导致管理工作整体水平的下降。为了改善这种情况必须要建立一个体系比较完善而且符合企业发展的法律事务管理机构,确保企业发展过程中法律有关事务的秩序进行。

3.严格控制企业法律事务管理人员的素质

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工作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综合性工作,这项工作对于管理人员个人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要求很高,为了保障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工作质量的提升首先必须保证法律事务管理人员的素质。企业的法律有关工作者不仅仅需要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同时还需要具备有关的商贸知识、管理知识以及在企业对外交涉中明白自己所处的角色,如何极大的保障企业的根本利益。对于人员素质的控制首先在选拔条件上进行严格的把控,其次就是在工作中加强各方面技能知识的培训,使得人员能够更好的为企业发展效力。

四、总结

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工作是现代企业在发展中不容忽视的环节,有效提升企业法律事务管理能力的前提就是要认清法律事务管理在企业中遇到的一些问题以及限制管理水平提升的阻碍因素,只有找出阻碍原因才能对症下药,解决问题。

参考文献:

第3篇

关键词:会展 会展旅游 发展优势 前景研究

综合关于中国会展旅游中心城市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发展分析,中国正在逐步走入会展经济快速发展的历史阶段。正因为会展旅游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国内许多城市纷纷瞄上了会展业。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大中小各类城市,提出要把本市办成“国际会展都市”、“国际会议中心”、“中国会展中心城市”、“中国会展名城”、“中国地域会展中心”的已经超过了30座。本文拟以广州当前的经济发展现状和会展旅游发展的内在规律为基础,进行会展旅游发展的优势与前景研究。

关于会展与会展旅游的概念界定

关于会展的含义

会展的定义包含公司业务会议(meeting)、奖励旅游(incentive tour)、协会或团体组织会议(conference or convention)和展览(exhibition)四个部分。英文简作“MICE”。

会议就是围绕某个主题,通过口头、书面文字和电话网络等多种手段,达到人与人之间的思想、信息交流活动的临时组织。

展览即将物品陈列出来供人们观看,既具有观赏教育功能,又具有销售推广实效。

关于会展旅游的含义

由于我国会展业还处在形成之中,会展旅游的概念自然也比较模糊。会展旅游是指旅游属性结合会展活动特点衍生出来的行为,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概念是:会展旅游是以会议和展览为目的的旅游,属于公务旅游的范畴,包括会议旅游和展览旅游等各种出于工作需要的旅游和奖励旅游。狭义的概念是:为会议和展览活动的举办提供展会场馆之外的、且与旅游业相关的服务,并从中获取一定收益的经济活动。

中国旅游界将会展旅游界定为狭义的概念。其特点是:旅游主题明确、驻留时间长、经济效益高、影响作用强等。

由此可见,会展旅游不是让旅游业去举办各种会议和展览,而是让旅游业发挥行业功能优势,为会展的举行提供相应的服务。会展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和旅游业的六要素形影相随,而且依赖旅游业的参与程度。会展旅游是依托会议、展览、文化旅游节、体育赛事等各类会展活动而兴起的一项旅游活动。会展旅游以其兼容性强、辐射面广、组团规模大、消费档次高和文化气息浓等特性,得到世界各地的普遍重视,并以此作为提高本地区旅游产业质量、加快旅游产业结构调整和国际化发展的一个新的突破点。

关于会展业和旅游业之间的相互关系

举办会议展览(尤其是国际性的)必然涉及到食、住、行、游、娱、购的旅游六大要素,而各种国内以及国际会展活动的参加者也自然形成了旅游业重要的客源市场。2001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通知》中明确提出“积极探索休闲旅游、会展旅游等新型旅游方式”。这充分说明会展业和旅游业具有密切的联系

旅游业与会展业之间有着一种天然的耦合关系,两者之间具有明显的互动性。会展业和旅游业都为“朝阳产业”,它们与房地产业一起并称为新世纪“三大无烟产业”。旅游业与会展业的共性表现在:产业性质都是以资源为依托、服务为媒介的“第三产业”;综合性上都是系统工程、综合经济,需要调动广泛的社会资源,特别是需要便捷的交通运输和快捷的信息传播服务;产业关联上对经济的拉动作用大;会展地也可以开发为旅游地,而旅游地经常被作为会议、展览的举办地。

广州会展旅游发展优势

从外部经济环境分析

2004年6月举行的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为广东的经济发展乃至全国发展格局带来了深远的影响和意义。而且《泛珠三角经济区域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对广州市的经济发展带来了极大的机遇,广州将借助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在更大的程度上扩展自己发展空间。同时,广州成为2010年亚运会的举办城市,对广州的服务业的发展也有着前所未有的推动作用。

CEPA的签订与实施为广州会展旅游的发展也带来了巨大的契机。《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简称CEPA)已在今年初正式实施,其将为广州和香港的经济发展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相比之下,广州展览业与香港展览业差距很大,服务业是香港的强项,而广州则相对较弱,展览服务更是需要提高;香港发展会展旅游的经验、所拥有的专业人才以及拓展国际市场的网络和渠道,则恰恰是广州旅游会展所缺乏的。与此同时,相对而言,广州的办展成本较低,市场开拓空间较大。所以CEPA的签署和实施,有利于广州会展旅游业与香港会展旅游业的优势互补、取长补短。

从广州会展旅游的自身发展分析

举办“中国第一展”的广州进出易会的广州市,一直被视为南方会展业的代表城市。广州是华南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枢纽,也是国内会展旅游发展最早、会展经济最活跃的地区之一。展览的数量、展览面积、展览规模和影响,都位居全国前列。据不完全统计,在广州地区每年举办各种展览会上百个,其中国际性展览占三分之一。既有“中国第一展”的广交会,也有后起之秀的广州博览会、美容美发博览会,广州的会展经济业可以说初具规模。

另一方面,参展企业和结构进一步优化,提高了国产商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据了解,广州的会展业至今已形成大大小小的专业公司400多家。据统计,2003年秋交会生产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参展比例接近四成,由于这些企业产品的竞争力强,出口成交占了总成交额的二成七,比上届提高六个百分点。名优产品、高附加值产品、新产品成交势头旺盛,其中,家用电器成为第二大类商品,出口成交比重占总成交额一成多,比上届增长两成七,信息及通讯产品成交非常活跃,增长两成二,扩大出口的潜力巨大。日用消费品中新款式、新面料的服装日用及工艺陶瓷等颇受客商欢迎。广交会业内权威人士表示,在亚洲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下,在“非典”的影响下,广交会到会客商人数和成交量还在持续增长,并屡创历史最高记录。以2003年秋交会为例,这次交易会就实现交易额近205亿美元,也说明广交会具有很强的生机和活力,因而对外商产生了很大的吸引力,为今后外贸出口持续增长奠定了基础。

从广州的城市竞争力分析

会展旅游城市往往位于大都市和经济较为发达地区,会展是都市旅游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会展旅游融商贸、交通、餐饮、酒店、广告、文化娱乐、信息等产业于一体,关联性强,对城市的基础设施要求和对城市经济的贡献度高。更重要的是,城市可以通过会展的举办宣传自己,树立形象。在城市发展进程中,一次高规格、影响广泛的会展的举办,可以成为推动整个城市建设、市民文明程度提高的重要契机。正因为如此,会展旅游已受到众多城市的广泛关注,成为一种共识。

广州具有发展会展旅游雄厚的经济实力。会展旅游的发展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有着密切的关系,经济实力是会展的重要物质基础。2003年,广州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经济总体呈现“速度快,动力强,结构优,质量好”的特点。全年广州市生产总值达3466.63亿元,比上年增加465.15亿元,增长15%,增速比上年提高1.8个百分点,为近8年来最好水平,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全年经济增速比全国和全省分别快6.5个和1.4个百分点。据统计,广州的各项指标都居于全国前列,综合竞争力指标排名第4,人均收入指标排名第2,市场占有率指标排名第5,就业与综合生产率水平都是排名第7。广州综合竞争力与其他城市相比优势会持续扩大,因此,广州具备着发展会展旅游的雄厚经济实力,经济的繁荣景况也为会展旅游的相关企业注入强心剂。

广州具有发展会展旅游的地理优势

广州位于中国经济发展最快、最具活力的珠江三角洲地区的腹地,是华南地区的交通枢纽,毗邻香港、澳门,连接东南亚,素有祖国“南大门”之称,是我国历史最悠久的对外通商口岸,对外贸易自秦汉始迄今两千余年一直繁荣兴旺,在我国经济发展中一直扮演着重要的贸易口岸角色。同时,广州华侨众多,对外联系密切,其市场辐射能力近至广东省、华南地区,远及港澳台地区和东南亚各国。广州这种优越的经济地理环境,是发展会展旅游的有利条件。广交会当年在广州创办,正是缘于这种地域和人文关系的优势。

发达的交通网络和良好的旅游接待能力

城市交通是城市的动脉,也是发展城市会展旅游的一大基本要素。纵观广州,其拥有着中国三大国际航空港之一的白云国际机场和新白云国际机场;其次,广州具备广州港、黄埔港、南沙港、莲花港四大大型港口;再次,广州作为珠三角的中心枢纽,有着四通八达的公路网络;最后,广州亦是华南铁路网络的中心,再说,广州已确定在番禺钟村镇建设亚洲最大的铁路客运站,这将为广州的铁路运输作出重大的贡献。

同时,广州具备良好的旅游接待能力。据统计,广州目前具有1,441家旅游住宿设施(含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等),其中涉外宾馆酒店近200家,星级宾馆、酒店有75家;同时,广州拥有140多家旅行社,其中57家是国际旅行社,这为发展会展旅游提供了良好的接待设施。再者,广州具有丰富的旅游资源,就旅游景点而言,全市就有70多家,其中像广州花卉博览园、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番禺香江野生动物世界、广州长隆夜间动物世界、花都芙蓉度假村、广州动物园、番禺莲花山旅游区、番禺南沙高尔夫球会等旅游景点也是会展旅客休闲度假的好地方。

具备发展会展经济的展馆条件

广州原已有6个展馆,展厅面积共29.4万平方米。现在新建成与使用的广州国际会议展览中心,首期投资40亿元人民币,占地43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9.5万平方米,该中心拥有30万平方米展示场,可容纳国际标准展位10200个,它将能满足大型国际级出口商品交易会、大型贸易展览、大型国际会议等需要,是目前仅次于德国汉诺威展览中心的世界第二大会展中心。

会展旅游的发展前景研究

区域经济与文化持续快速健康发展需要发展会展旅游

国际上会展业的产业带动度为1:9,即会展场所收入为1,则相关的其他收入为9。会展旅游的举办和发展带动了城市旅游、商务旅游、饭店、餐饮、购物、交通等所在区域经济的发展,会展场所每增加1元营业额,就能使周边地区产生4-5元的经济效益。如广州的一年两次的广交会的直接收入和相关收入之比为1:7。广州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离不开会展旅游的深入开展。只有各区域之间的横向联系和相互沟通,才能扩大服务业的对外开放,才能培养出广州市新的经济增长点,才能提升国际化大都市的品位,才能扩大就业领域,才能实现广州经济全面提升的经济目标。

会展旅游业的发展是一个城市是否成为国际化城市的重要标准,政府应该重视会展旅游业在广州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和地位,以政府的名义加入国际会展组织,并以政府的名义举办一系列重要的国际性会展活动,以提高广州会展旅游在国际上的影响力。

会展旅游也宜结合本地的地域文化,在中国,文化竞争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如果不能迅速建立自己的文化优势,就难以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捍卫自己的战略利益,就会处于被动守势”。鲁迅先生曾说过:越民族的东西就是越国际的东西。以城市文化功能的22个影响因素排名,广州在全国排名第三,在华南地区排名第一,但与排名第二的上海相比,综合指数相差近4个点,而且存在基础设施(排名15)和本市文化需求规模(排名13)方面的突出问题。因此,必须通过大力发展会展旅游,加快城市文化基础设施的建设,发展文化产业,全面提升广州的文化地位。

依靠科技内涵提升会展旅游产业的竞争力内涵

随着社会、科技的发展,科技与会展旅游的融合程度与广度都越来越得到增大和提升。会展旅游这一产业要想进一步发展和完善,要想进一步和国际会展业接轨,就必须从现在的“劳动密集型”迈进“科技密集型”产业的行列。

在会展旅游的发展历程中,科技的发展、应用起了很大的作用,甚至是关键的作用。如上世纪60年代CRS(计算机预定系统)和GBS(全球分配系统)的发明及其在服务行业中的应用被认为是一次革命。以广州的会展旅游业为例,科技与会展旅游业的整合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完善会展旅游管理系统。主要是发展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建设会展旅游行业数据库。其中办公自动化系统、远程行业管理系统、客户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是会展旅游主管部门和会展旅游企业的工作重点。

提高会展旅游的场馆设计与设备配套系统。未来的会展旅游服务设施和设备将具有高度的智能性,符合消费者便利性和舒适性要求,各种自动化、智能化、个性化的服务设施和电器设备将大量使用。如会展旅游中的会议设施与设备,会展场馆的消防系统、生态环境保护技术、会展废弃物的处理系统、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技术和节水型生态厕所的建设系统等方面都有待通过科技进一步研究与解决。

建立会展旅游网。以广州会展旅游业为例,利用科学技术建立“广州会展旅游网”、“广州会展旅游公众信息网”等网络,集合广州会展旅游的展示系统、政策法规系统、网络营销系统、质量管理系统等,让世界了解广州、了解广州的会展旅游,这应是广州会展旅游今后十年的发展重点,逐步实现“数字会展旅游计划”。

大力培养会展旅游的专门人才队伍

我国会展旅游业迅猛的发展势头在带来经济繁荣的同时,也造成了人才的巨大缺口。这势必直接影响我国会展旅游业的发展。

会展旅游业的业内人士都表示他们缺的不是人手,而是高素质的专业会展人才。在人才缺口日益扩大的情况下,会展旅游业的教育培训应该形成正轨,为顺应会展旅游业国际化发展的大趋势,使会展旅游水平与发达国家与地区的距离尽快缩短,应该开展各式各样的人才培训项目,如业界人士的论坛、演讲;开设形式多样的会展经理培训课程;还应该有权威的会展管理认证培训机构等等。同时,可以和国际上会展专业开办较成熟的大学联合开办会展旅游培训。这些措施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会展从业人员的素质,缓解业界对人才的需求。

高校在会展旅游业人才培养中应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现在国家教育部已把会展列入本科教育的专业目录中,在会展旅游业的几大城市中,要大力发展会展教育,第一步培养“复合型”人才,以解决目前会展旅游业人才紧缺的状况,第二步培养“小而专”的国际型会展人才,以适应国际会展旅游的需要。

参考文献:

1.倪鹏飞.《中国城市竞争力报告》[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

第4篇

我国是山岳型旅游资源丰富的国家,在国际上拥有极高知名度和品牌的旅游景区大多是山岳型旅游景区。山岳型旅游资源往往拥有极高的森林覆盖率,生态环境怡人,空气质量高,距离主要城市远。同时,往往有着丰富的文化资源、宗教文化、名人文化、历史遗迹、民族民俗文化等旅游资源大多集中于山岳型旅游景区,因此,该类景区适合开发休闲养生旅游产品。笔者在分析目前我国休闲养生旅游产品开发现状的基础上,以丽水市为例,研究了山岳型休闲养生旅游产品开发。

1休闲养生旅游的内涵

目前,国际上尚无统一的休闲养生旅游概念,但学术界在很多休闲养生旅游的核心内涵方面也有一定共识。“养生”一词源于道家典籍,最早出现在《庄子·内篇》上。所谓生,就是生命、生存、生长的意思;所谓养,是保养、培养、养护的意思。养生,是根据人体生命过程规律所进行的物质与精神的身心养护活动。养生的方法很多,而休闲旅游是其中重要的一类,旅游从根本上是一种以获得身心补偿、心理愉悦为目的的异地身心自由活动,是一种精神生活和高层次的休闲生活方式,因而产生了休闲养生旅游[4-5]。关于养生旅游的概念,国际上较有代表性的是伯尔尼大学休闲旅游研究中心提出的:“养生旅游是以维护健康或促进健康为主要需求动机的空间活动所引起的各种关系和现象的总和”。国内众多学者也提出了多种养生旅游的概念,如胥兴安提出的“养生旅游是以养生为主要需求动机的空间移动活动所引起的各种关系和现象的总和,是一种融合了传统养生观和现代休闲观的旅游活动”。笔者认为,可将休闲养生旅游的概念界定为:休闲养生旅游作为一种以养生为主题的休闲旅游活动,将养生之道寓于休闲中,在休闲中遵从养生的宗旨,使旅游者达到身心健康的目的。

2休闲养生旅游产品开发现状及问题分析

2.1政府观念有待转变休闲养生旅游作为一种新型旅游产品,许多地方尚未对其引起足够的重视,政府也未认识到发展休闲养生旅游对于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价值和意义,尚未将休闲养生旅游作为新的经济增长项目来培养,缺乏发展休闲养生旅游的意识和积极性。很多有条件发展休闲养生旅游的地方政府也未将休闲养生旅游纳入当地的旅游发展战略规划中。

2.2产品存在严重缺陷从目前的市场状况看,大部分休闲养生旅游产品仍然是从观光旅游产品演变而来,生态旅游、养生旅游仅仅为概念性炒作,缺乏实际的休闲养生旅游产品开发。养生主题与旅游项目脱离,以“养生”为幌子招徕游客,养生旅游产品名不副实,甚至存在“挂羊头卖狗肉”的现象。同时,缺乏文化吸引力的盲目模仿、简单重复、产品雷同现象也比较严重,更不用说形成一些标志性的知名品牌产品。

2.3市场开发欠缺尽管我国很多地方已着手开发休闲养生旅游,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仅仅是在某些旅游和经济相对发达的地方有所发展,尚未形成全国统一的市场,市场规模不大,规范性不强。对于国外入境旅游市场的开拓刚刚起步,但成效并不明显。在营销上也未充分地突出休闲养生主题,缺乏优秀的休闲旅游品牌。

3山岳型休闲养生旅游产品开发的资源要求

3.1自然资源浙江省丽水市地处浙江省西南浙闽两省结合部,位于118°41''''~120°26''''E,27°25''''~28°57''''N。可将市域土地概括为“九山半水半分田”,山岳型旅游资源众多,属中亚热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温暖湿润,雨量充沛。丽水的森林覆盖率为79.1%,山地森林覆盖率达到97.3%,被誉为“浙南林海”、“天然氧吧”。独特的资源禀赋造就了其独特的生态资源优势———空气中负氧离子含量高。根据世界卫生组织规定:清新空气中负氧离子标准浓度为1000~1500个/cm3,现代科学证明,人类对负氧离子的需求为130亿个/d,当负氧离子浓度达到4000个/cm3时,可以满足人类疾病预防及治疗和健康长寿的要求,丽水众多山岳资源的负氧离子浓度均远远超该标准,具有极大的养生价值。同时,丽水市城市工业欠发达,因此对环境和资源的破坏性小,广大的乡村具有丰富的休闲养生旅游资源(表1)。

3.2人文资源①由于山岳型景区自身环境的优势,在历史上往往是宗教道场的首选之地,在我国传统文化中,无论是道教、佛教还是儒家思想,都注重养生理念,因此,各名胜大岳都有著名的宗教道场,遗留和现存的宗教文化资源丰富。②山岳型景区往往也是古代文人墨客流连忘返之地,在欣赏美景时留下了众多的文学作品,名人文化资源是其亮点。③以山岳地形为主的地域往往也是我国少数民族聚居地,少数民族的民族文化和民俗习惯也是其重要的休闲养生旅游资源。④很多山岳型地域都是革命老区,革命先烈故居、重要历史事件遗址、革命活动线路等红色旅游资源丰富。丽水市资源情况见表2。

3.3区位条件开发休闲养生旅游,须具备一定的区位条件,既要与主要的城市集聚地保持一定距离,又不能远离主要的市场客源地。丽水市处于浙江西南,东南与温州市接壤,西南与福建省宁德市、南平市毗邻;距温州126km,距杭州292km,距上海512km;位于世界第六大都市群———长三角都市群和闽台城市群之间;具有开拓两大都市群休闲养生市场的区位条件。同时,也可以利用上海、温州、台湾等地巨大的市场,开发具有强大市场需求和具有都市边缘区比较优势的生态休闲养生产品,发展前景广阔。同时,青田县30万海外华侨就是一个巨大的休闲养生市场,亟待开发。具体市场范围见表3。

4山岳型休闲养生旅游产品开发设计

独特是吸引游客视线的第一要素,旅游产品的特色性是旅游吸引的基础。由于休闲养生旅游诉求的多样性,其产品的类型也呈多元化。养生旅游应该以其独特的资源为基础,结合市场需求,开发具有高品位、高质量、特色鲜明的旅游产品[6]。根据丽水市的实际旅游资源,丽水市养生旅游产品的开发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森林养生类。原生态的绿色环境是人们养生休闲的理想场所。丽水市的养生旅游应该以生态为主进行开发,森林养生类的旅游产品将是主打产品。这类旅游产品要以森林溪谷为生态本底,以绿色环境、负氧离子、湿润空气和适居温度为基础,开发森林浴、雾浴等养生旅游产品。

(2)生态水疗类。以瓯江、飞云江、闽江丰富的水资源和遂昌的温泉资源为基础,结合中医按摩和当前流行SPA技术,开发特色生态水疗项目。营造出天然、静谧、优雅、纯净的温泉环境,以达到陶冶情操、修身养性的目的。此外,养生SPA是生态养生中的明星产品,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温泉养生产品要进一步完善与此相关的配套服务,表达生态养生的理念,使得生态水疗类的养生旅游产品在各类养生旅游产品中占据主导地位。

(3)特色民俗类。丽水景宁县是目前全国唯一的畲族自治县,也是中华民族艺术之乡。要以畲族特色为吸引,打造“神奇畲乡,休闲胜地”。畲族人在民俗、饮食等方面拥有独特的民族养生方式。根据其传统理论,以及当地的环境下生长出具有当地特性的物质,以这些独特的少数民族养生的方法具有的去疾健体的神奇效果为宣传,构建浙江省独一无二的具有民族民俗特色的养生基地。

(4)日光养生类。我国古代养生家已发现日光具有保健作用,历代道教养生家更是推崇日光的养生作用,《黄庭经》就有“日月之华救老残”的说法。丽水市由于其独特的地形,日照时间较长,依靠这方面的资源优势,结合丰富的森林、水系等资源,可以开发独具特色的森林日光浴养生旅游产品,如重点打造遂昌南尖岩和庆元百山祖日光浴基地,突出日光运动养生特点。

(5)美食、茶饮养生类。药食同源,是东方食养的一大特色。因此,美食养生是我国养生休闲旅游中至关重要的内容。丽水山珍资源丰富,食用菌种类多。食用菌是生态保健良品,香菇作为菇中之王更是有延年益寿的功效。茶文化也是我国养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品茶、茗茶、茶道表演也是深受市场欢迎的休闲养生旅游产品。丽水有惠明茶、有机茶、菊米茶等著名的茶产品,利用深厚的茶文化基础,提升茶饮的保健养生功能,加强品牌培育,将有“金奖惠明茶”之称的惠明茶打造成为能与龙井茶、碧螺春等一流茶产品同级别的拳头产品。

(6)文化陶冶类。缙云县的仙都风景名胜区是皇帝文化的繁衍基地,莲都灵山寺是重要的佛教道场,龙泉市是龙泉宝剑和青瓷文化中心,遂昌县的汤显祖和青田县的刘基等名人文化,以及遍及丽水的红色文化,都是很好的人文旅游资源。因此,应发掘这些文化的养生内涵,营造养生主题,提升养生旅游产品的文化内涵和审美情趣。

(7)居住体验类。以养老公寓的模式作为范例,以旅游房地产开发为主导,以经营土地、经营城市的手法围绕养生休闲进行开发。这种养生居住社区向人们提供新鲜空气、有机食物和舒适的住宅条件。这类养生旅游产品应面向对生活环境有高要求的中青年市场,并努力使其成为养生旅游产品中的高端产品。

第5篇

旅游规划过程是对旅游资源、游客市场、旅游商品和旅游人才进行综合研究,确定旅游区的发展主题,设计开发出符合市场需要的产品系列,完善相应的配套设施,实现多种效益以及旅游区的可持续发展。旅游产品设计以旅游区的主要旅游吸引物为对象,根据当地条件,进行适当的资金投入,运用技术手段,通过实地调查、旅游资源和开发条件评价、规划、建设和经营等,使得现实和潜在的旅游资源得到利用,并且尽可能拓展旅游资源利用的深度和广度。旅游产品设计作为旅游规划过程中的核心环节,直接影响到旅游规划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旅游区的开发成败。

目前,旅游产品开发设计主要依据设计人员的经验操作,缺乏系统科学的方法。有学者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并提出方法,主要分成以下几类:第一类是挖掘旅游区的地脉、文脉,并依此进行产品设计,对自然型主导的旅游区和文化型主导的旅游区都适用(刘福辉,2009)。第二类是以民俗学中的“生活相”、“生活常”为指导思想,将旅游产品恢复到生产生活当中去,主要是针对文化型主导旅游区或者旅游节庆活动(丰培奎,2009)。第三类是问卷调查,分为潜在或现实的游客调查、旅游区相关政府部门或者相关人员的访谈(傅丽华,何燕子,2008;刘福辉,2009)。第四类是将以上几种方法结合起来同时使用(刘福辉,2009;蒋长春,2005)。

在定量分析中,对于问卷数据的处理目前可以分成几大类别。第一类是景观生态学中景观相容度联合菲什拜因-罗森伯格消费者决策模型,设计符合景观要求的旅游产品类型(傅丽华、何燕子,2008)。第二类是进行游客行为分析,根据问卷数据进行频数分析(蒋长春,2005)。第三类是模糊数学或者多目标线性加权和对潜在旅游产品进行评价(刘福辉,2009)。以上几种处理方法在旅游产品设计中的使用主要停留在宏观层面,而在微观层面如旅游产品的设计款式、形状、颜色等方面,则几乎失去了有效性。本文把西方营销研究领域里应用广泛的结合分析法引进旅游产品设计领域。这种方法不仅能够很好地处理旅游产品设计中旅游区主题等宏观层面问题,在旅游产品的具体款式、颜色等微观操作层面上也具有卓越的表现。

二、结合分析法

综合分析(conjointanalysis)又称权衡分析(tradeoffanalysis),是在已知受测者对某一受测体集合整体评估结果的情况下,经过分解的方法估计其偏好结构的一种方法。它是1964年由数理心理学家luce和统计学家Tukey首先提出,1971年由Green和Rao引入市场营销领域,成为描述消费者在多个属性的产品或服务中进行决策的一种重要方法。20世纪80年代以后,结合分析法在许多领域中获得了广泛的认可和应用。结合分析法不是一个完全标准化的程序,典型的结合分析包括一系列步骤和程序,主要用于确定哪些产品(或服务)的属性(attributes)和水平(levels)对于消费者来说是最重要的,其目的主要是测量消费者对产品属性的偏好。目前,其应用已经涵盖了新产品的概念筛选、开发、竞争分析、市场细分、广告、营销、品牌等领域(柯惠新、丁立宏,2000)。在旅游研究领域,孟威、苏勤(2009)使用结合分析法对历史城镇类旅游地居民的交往偏好进行分析,而在旅游产品开发中的运用,目前还没有相关研究涉及。

结合分析法应用于旅游产品开发设计,能够定量测量旅游地潜在或现实的游客对旅游产品某个属性和属性水平的偏好或效用,可以用来确定旅游产品最佳的属性水平组合。在旅游产品开发设计的具体应用可以分成两个部分,一是确定旅游产品的效用属性和相对重要性;二是确定潜在游客最喜爱的旅游产品组合。具体的操作步骤,首先,对预设计的旅游产品属性和属性水平进行识别;其次,根据旅游区的地脉、文脉并结合周边环境确定旅游产品的属性水平,其属性和属性水平的个数决定了分析过程中的参数个数;再次,利用属性和属性水平进行模拟组合并通过正交设计方法对旅游产品组合进行简化;最后,结合旅游地潜在和现实游客的调查结果进行数据处理,确定最佳旅游产品组合。

三、结合分析法的应用

(一)旅游案例地选择

本文以广西来宾忻城土司风情水街旅游产品设计为例说明结合分析法的运用。忻城县位于广西中部,红水河下游,东经108°24′~109°07′,北纬23°40′~24°23′,东临来宾,西依都安,北连宜州,东北距柳州117km,东南距来宾市130km,南距南宁206km。旅游尚处于起步阶段,区内拥有浓厚的土司文化、壮族文化。规划区主于忻城县城区南部,以芝江为轴,从源头板合村内城屯至与都乐河交汇处,全长约8千米,规划总面积约为46公顷。

(二)数据获取

数据来源于广西来宾忻城土司风情水街项目规划组于2008年7月16日在柳州市进行的潜在游客市场调查。调查采用随机抽样方式,共发放问卷200份,实际回收200份,有效问卷数量为198份,有效率为99%。

(三)调查数据分析

对调查数据进行统计,潜在游客市场的基本情况如表1所示。

从样本的基本信息来看,受调查人群中男性稍高于女性;年龄分布呈现正态分布,35~44岁年龄组比重最大,25~34岁年龄组次之,两个年龄组的被调查者合计占83.92%,从通常的经验来看这个群体是外出旅游和休闲消费的主力军,因此样本是有效的。学历分布比较均匀,职业分布中,学生、服务销售人员、工人居多,这与调查的地点在人口流动大的广场、公园有关。收入中等偏下,对土司文化和忻城的了解不多,对忻城的了解程度比土司的了解程度要深,了解的途径多样广泛。

感兴趣的忻城旅游资源调查中,风味小吃为34.17%,宗教旅游资源为14.57%,其余在二者之间,调查者选择比较均匀。感兴趣的土司文化中,土司民俗活动为36.68%,土司馆藏文物为17.59%,其余在二者之间。在期望体验的旅游活动当中,与休闲相关的观光旅游、体验乡村田园生活、度假排在前三位。

在表2中可以看到,性别与基本情况中的收入、感兴趣的旅游资源中的制度历史和饮食文化之间的相关性强,与期望的各旅游产品之间相关性不明显,在后面的旅游产品细分市场分析中性别不构成细分市场的标准;年龄与基本情况中的职业和月收入、期望的旅游产品中的建筑形式(土司建筑)和体验活动(体验土司文化、购买土特产)之间相关性强,与感兴趣的各旅游资源之间相关性不明显,年龄可以作为后面旅游产品市场细分标准之一;学历与感兴趣的旅游资源(土司民俗活动、土司建筑艺术、壮族民俗活动、土司文化、红水河风光、田园风光、翠屏山风光、忻城土特产、宗教旅游资源)和期望的旅游产品(体验壮族民俗活动、品尝壮族特色美食、建筑形式、建筑材料和建筑主体色彩)相关性强,是主要旅游产品市场细分标准;职业与月收入在旅游资源偏好和旅游活动选择上基本一致,但相关性不强,可作为市场细分标准的考虑范畴。对忻城的了解途径和了解程度与期望旅游产品相关性强,尤其体现在对建筑形式和建筑主体颜色的选择上。

在SPSS16.0中采用多变量进行潜在客源市场细分和潜在旅游产品市场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对5个基本情况因子进行分类,利用SPSS16.0进行因子分析。进行效度分析得KMO系数值为0.602,Bartlett球形检验结果为自由度为10,显著性为0.000,系数为121,由此可知适合做因子分析。经过因子分析,3个被提取的主成分因子贡献率为92.267%,职业和月收入合成一个提取因子“经济状况”,其他3个因子依次为“性别”、“年龄”、“学历”。

2.对生成的4个新的基本情况因子进行正交设计,得出81个细分市场,与前面5个基本情况因子生成的细分市场一致。将81个细分市场进行分析得出结论如下。

(1)15~24岁无收入的中专技校、高中和大专及以上的学生是最大的市场群体,占总体的18.18%,占总体的比重分别为5.05%、7.07%、6.06%。他们时间比较多但经济能力有限,有强烈的好奇心,喜欢体验新奇的民俗活动,品尝各色美食以及观光旅游,分别占这3个旅游产品市场的28%、27.14%、18.12%;消费额度主要集中在100~300元之间,占总体样本的34.54%。

(2)24~34岁的企事业管理人员和工人占市场总体的7.34%,学历集中在高中和大专,月工资收入在1000~3000元之间,旅游产品主要集中在度假和观光游览。虽然他们的收入水平不高,但由于家庭负担和社会负担轻,比其他的消费群体有更多的闲暇时间和可自由支配收入。57.56%的消费额度在500元以上,高于其他的细分市场。在所期望的旅游产品中,崇尚度假和观光旅游,约占度假市场和观光市场的1/5,是不可忽视的消费群体。

(3)35~44岁,月收入2001元以上,学历为大专及以上的人群,其消费潜能和职业紧密相关,公务员、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文教科技人员和军人有较稳定的休闲制度和经济收入。同时旅游休假中存在公费旅游,消费额度集中在300元以上(占46.14%),这个细分市场占总体的7.58%,旅游产品项目的选择上倾向于度假。

(4)虽然35~44岁,月收入在1001~2000元之间的男销售人员占总体比重最大(32.41%),但由于受职业、收入和社会负担的影响,该细分市场外出休闲的几率比较小,在期望的旅游产品选择上以观光旅游和体验壮族民俗风情为主。

(5)45~64岁,以工人为主(17.84%),消费额度集中在300~500元,以观光旅游为主。

(6)65岁以上的消费对象是农民、离退休人员,其消费水平在300~500元之间,期待的旅游产品是体验乡村的田园生活,占该旅游产品市场的1/8左右。

3.对期望的旅游产品进行综合分析,得到旅游产品效度和所占比重(表3)。因子平均比重表示潜在游客对忻城水街旅游产品的关心程度。从表3可以看出,潜在游客最重视期望的旅游活动形式,比重平均为34.87%;其次是建筑式样,比重平均为23.59%;再次为建筑的主体色调,比重平均为23.22%;最小的为建筑的外装饰材料,平均比重为20.44%。

特性水平值效度表示该水平值对潜在游客前来忻城水街旅游时的效度。效度值越高,表示该因子越受潜在游客市场的欢迎。从表3可以看出,体验土司文化比其他的期望旅游产品形式更受欢迎,土司建筑比其他的建筑式样受欢迎,青砖比其他的建筑材料受欢迎,灰色比其他的建筑主体颜色受欢迎。

4.潜在游客对旅游产品的选择。对因子属性特性水平值进行随机组合,自由组合以后形成的产品数为5×4×4=80种,提取前10的旅游产品依次为:

(1)建筑组合的效度。

效度(1)=U(土司建筑+青砖+灰色)=0.762

效度(2)=U(土司建筑+青砖+暗红色)=0.745

效度(3)=U(土司建筑+青砖+白色)=0.7432

效度(4)=U(土司建筑+木板+灰色)=0.7216

效度(5)=U(土司建筑+木板+暗红)=0.7046

效度(6)U(土司建筑+木板+白色)=0.7028

效度(7)U(壮族传统建筑建筑+青砖+灰色)=0.6689

效度(8)U(壮族传统建筑建筑+青砖+暗红色)=0.6519

效度(9)U(壮族传统建筑建筑+青砖+白色)=0.6501

效度(8)U(壮族传统建筑建筑+木板+暗红色)=0.6285

效度(10)=U(壮族传统建筑建筑+木板+白色)=0.6115

(2)其他旅游产品效度。

效度(11)=U(体验土司文化+度假)=0.5914

效度(12)=U(体验壮族传统文化+品尝壮族传统美食+购买壮族土特产)=0.515

效度(13)=U(观光旅游+品尝壮族特色美食+购买忻城土特产)=0.5141

效度(14)=U(体验土司文化+观光旅游)=0.4921

效度(15)=U(体验乡村田园生活+度假)=0.3928

(四)数据分析结论

通过对忻城潜在客源市场和旅游产品市场分析,得出的结论如下。

以0.601的KMO系数、0.000的显著性进行了因子分析,对潜在消费市场进行分析,得出81种潜在客源市场。将这些市场进行综合分析得出游客量最大的是学生市场,消费实力最强的是24~34岁的企事业管理人员和工人。

在旅游产品的选择中,学历是区分不同消费群体的主要标志,基本情况与感兴趣的旅游资源、期望的旅游产品之间相关性表有所体现,学历与文化底蕴深的旅游产品之间的相关性强,对忻城的了解途径与忻城土司风情水街应该采用的建筑主体式样相关性强,而对忻城以及土司文化的了解程度对忻城土司风情水街的建筑形式和主体建筑色彩的选择强相关,对忻城和土司文化了解程度深的调查者选择的是以暗红色为主调的青砖土司建筑。

对旅游产品进行综合分析得到的比重中,旅游产品形式的比重最大(34.87%),建筑材料的比重最小(20.44%)。同时将特性效度的水平值进行随机组合,得建筑的前10组合和旅游产品式样组合的前5位,建筑首位的是灰色的青砖土司建筑,旅游产品组合效度最大的是体验土司文化的度假,旅游产品单体效度最大的是体验土司文化,综合考虑可以将灰色的青砖土司建筑作为首选,融合壮族传统建筑的元素,以体验土司文化为主,其他旅游产品为辅的产品性质。而在旅游产品式样选择上,则建议5种旅游产品式样综合运用。

四、结论与讨论

第6篇

 

关键词:  护士 法律与服务意识 护理纠纷

    1  认清形势,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1.1  强化服务意识  现在的护患纠纷往往是非技术方面的,而是产生于服务态度。临床护士每天都要与患者打交道,与病人及家属的沟通就显得非常重要,这也是引起护患关系的矛盾焦点。对于新上岗、年资低的护理人员,缺乏与病人以及家属的沟通技巧,应由工作经验丰富、处理护患关系有技巧的老护士带教,以自己亲身工作体验,讲解良好的服务态度在护理工作中的重要性,言传身教与病人及家属沟通的技巧,使他们从思想上、观念上和行动上做到处处为病人着想。再通过角色转换的教育,使护士能够从病人及病人家属的切身利益出发,体会病人及其家属就诊时焦急的心理和迫切得到诊治的心情,从而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自觉地为病人提供护理服务。因此,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是减少护患冲突、防范护理纠纷的重要环节。

    1.2  强化风险意识  医疗行为面对的是病情复杂多变、生命垂危、年龄不一的各种疾病人群,其病情变化中交织着多种因素。而医疗行为又是具有超过各种服务之上的高科技行为的组合活动,具有高风险性[3]。对医疗活动中承担着这种高风险的义务,应使每一位护士有明确认识。同时对一些高风险的护理活动,加强风险管理,制订相应措施,如对危重卧床者,预防褥疮管理、安全的管理,对躁动病人约束时肢体安全的管理等。使全体护士强化风险意识,自觉做好每个环节工作,将医疗护理活动中高风险因素降至最低限度。

    1.3  强化法制意识  护理人员一直处于医疗服务的主要地位,因此,在实践中,护士更多考虑的是如何尽快解决影响病人健康的根本问题,而忽视了潜在的法律问题[4],特别是面对新形势下的“举证责任倒置”,护士感悟不深极易引起法律纠纷。这就要求护理人员需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知识,懂得在工作中如何应用法律条文保护病人及自我保护。为此,我们组织全科护士认真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理》、《护士管理办法》。参加了院内举办的防范医疗纠纷和法律知识专题讲座,通过学习,使大家增强了法律意识,丰富了法律知识,时刻牢记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小心谨慎,尽职尽责地为病人服务,确保护理安全。

    1.4  服务措施到位  病人就医过程是由多环节组成,而护理措施到位是保证病人最终得到治疗目的的重要手段。护理措施落实的好坏,也是易引起纠纷的因素之一。目前来就医者中,大多数病人及家属对分级护理比以前要求更高,认为交了等级护理费用,就应享有相应的护理措施,如有疏漏或病人病情变化时,往往会引起护理纠纷。在护理措施落实的过程中,按规范操作,特别是一些常规的基础的操作不能疏忽。我们在工作中要求各岗护士严格按照医院下达的护理工作制度、护理操作规范进行工作。要求护士时刻以病人家属的身份陪伴病人,热情接待,耐心解释,使病人消除紧张情绪,达到积极配合治疗护理的目的。

    1.5  管理工作到位  管理者要善于分析在医疗活动中与护理相关纠纷产生的原因,追究其根源,制定可行性的防范对策。并以纠纷实例及时教育全科护士,举一反三,吸取教训,这对防止类似纠纷的再发生很有益处。同时,严格护士执业注册资格,杜绝无证上岗。合理配备护理人员班次,避免超负荷工作。

    2  提高工作能力,防范护理纠纷

    2.1  改善服务方式  针对科内住院病人来势急、愈后不良、病人及家属心理准备不够、易产生护患矛盾的特点,护士必须要有主动与病人沟通的意识,要掌握一定的语言沟通技巧和方法。在分析医疗纠纷所涉及到的护理问题中发现,很多时候是因为病人缺少有关疾病知识、不了解治疗和护理方法、对病情变化不理解而造成的,如脑出血病人住院3天出现发热,家属指责是因为护理人员翻身造成的。针对类似的现象,我们除了强调主动与病人及其家属沟通外,还强调了做耐心细致解释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做每一项治疗、护理操作前,都应给病人讲清治疗的目的、药物的作用以及可能出现的问题,使病人对自己疾病治疗、护理过程有一个明确的了解,有思想准备。掌握正确的服务方法,不仅取得病人家属的配合、理解,并能使之产生安全与依赖感。

    2.2  加强急救物品器材管理  急救物品器材每日应处于备用状态,随时可用。但在日常急救器材使用中,因管理不当,也可酿成医疗纠纷。如抢救病人时,吸引器压力不足、氧气装置漏气,均能耽误抢救时间造成纠纷。为了保证急救器材随时处于备用状态,我们建立了完善的管理制度,做到“四定一保持”,即定位放置:专柜放置,标签明显;定人保管:护士班班清点药品器材、天天清洁、充电仪器;定期消毒;定期检查;保持完好。对损坏的器材及时报修,及时补充消耗的药品以保证抢救工作顺利进行。

第7篇

一、法律事实的结构

(一)事实与法律事实

1.事实。事实是法律事实的上位概念。民事事实是指在民事关系范围内没有法律依据的客观情况。民法的发展趋势是不断扩大调整范围,使人们很难找出不受民法管辖的事情。例如婚内关系、家庭关系,随着法律的日益健全现已成为民法问题。

2.法律事实。法律事实是指受民法调整的事实,也就是受民法管辖、具有法律意义、能引起法律后果的客观情况。江平认为“:民事法律事实,是指符合民事法律规范规定的能够引起具体民事法律关系或者具体民事权利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1〕169

(二)事件和行为

1.自然事件与人为事件。法律事实分为事件和行为。事件是指由于自然原因和当事人以外的人为原因所发生的客观情况。事件分为自然事件和人为事件。有人认为事件与人的意志完全无关,这是一种错误的观点。事件中的人为事件并非和人的意志无关,它可能是由单个人所为,例如纵火;也可能是由群体所为,例如罢工;还可能是由国家所为,例如战争。有学者把事件称为自然事实,这并不合理,例如战争并非自然现象。所以,人为事件的本质在于它不是由当事人所为。从这一角度来看,如果行为出于当事人的意志和力量,应该叫做“当事人的行为”。

2.不可抗力与情事。按照影响程度,在事件中又可划分出不可抗力。由于情更概念的出现,应该在事件中再加一类,就是能引起民事关系变更的重大事件,即情事。情事不属于不可抗力,但是对当事人之间的公平互利有重大影响,由此可以变更民事关系的客观情况。这样事件就可分为不可抗力、情事和普通事件。

3.当事人的行为。民法学有一个重大缺陷,就是没有一个很好的概念可以较为准确地概括当事人的行为。一些人主张应改造民事行为,把它作为所有行为的总概括。〔2〕江平则创立了一个概念,即“民法上的行为”,它“是指民法规定的作为民事法律事实的人的行为”。〔1〕176但这一概念仍有缺陷,即它和人为事件区分不开。笔者认为,使用“当事人的行为”这一概念更为恰当,因为当事人是参加特定民事关系的主体,当事人的行为即民事主体的行为,是民事主体意志和力量之内的行为。

(三)民事和民事活动

1.民事。民即普通公民或者以普通公民身份做事的人,包括法人。民事是指以民的身份所做的事。《通则》没有独立使用“民事”概念,江平把它作为独立概念,定义为私人事务。〔1〕30民事包括民的生产和生活,以客体为标准,可分为财产和人身两类。

2.民事活动。《通则》中有13次或处使用“民事活动”作为独立概念,但没解释。如此重要的概念在学术中却没有踪影。民事活动和“民事”、“民法上的行为”、“当事人的行为”含义相同,依据是《通则》中的用法。首先,民事活动是民法的调整对象。《通则》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民事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民法的调整对象是民事关系,这是从静态上讲的。从动态上讲,就是民事或民事活动。民事关系在根源上都因民事活动而发生。其次,《通则》中的所有基本原则都以民事活动作为调整对象,表述上都以它为主语。可见,民事活动必须具有最宽泛的含义,可以概括民法所调整的所有行为。

二、当事人行为的分类和法律行为的含义

(一)当事人行为的分类

1.按照思想与行动的区别,当事人行为可分为表意行为和事实行为。表意行为把思想和意志向外表达,是行为的思想阶段或方面。法律行为是最重要的表意行为。事实行为是指当事人的实际行动,是思想和意志的实现,它使民事客体———利益得以实际地产生或损害,使民事关系具有物质形式。以典型的合同关系为例,签约是表意行为,履约是事实行为。这一区分在所有行为中都有意义,例如个人孤立的行为,可分为计划和执行两个方面。侵权行为也包括犯意和实施两方面,犯意即是表意。

2.按照民事主体与他人的关系,当事人行为可分为自给、交往和冲突。自给行为即孤立的民事活动,和他人不发生交往也不发生冲突。它在物理上不与他人发生关系,但在法律上产生民事关系。主体在自给中享有绝对权,他人有义务尊重其自由。民事交往是指与他人合作或交换。民事冲突是指在自给和交往中与他人发生的冲突,最为典型的就是民事侵权。例如耕田织布,如果自产自用,就是自给;如果与外人合作或交换,就是交往;如果出售产品,当发生假冒伪劣时,就成了冲突。

(二)交往过程与法律行为

1.民事交往是指当事人积极主动地建立并贯彻民事关系。根据其运动过程,即权利义务的实现程度,民事交往可分为思想和行动两个阶段或方面,即民事关系的制定与履行。在典型的民事交往中两个阶段截然分开,例如典型的合同关系分为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两个阶段,先订立合同,即民事关系的制定;订好合同后,双方按照规定去做,即民事关系的履行。

2.法律行为是指在民事交往中制定民事关系的阶段和方面,也就是民事关系在思想中的存在。法律行为是高度抽象的概念,要想透彻理解,必须说明它指称的具体事物。如契约和遗嘱属于具体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效力,对其进一步抽象和概括,就可称之为“法律行为”。由于具体法律行为限于当事人之间,所以法律行为即当事人之间的立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