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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社会资本社会网络交易费用效率和谐
社会资本是由社会学家率先提出、而后被经济学家、政治学家广泛采纳,并用来解释和说明各自研究领域问题的综合性概念和研究方法。
一、社会资本是继物质资本、人力资本之后的第三种资本形态
经济学理论指出,资源的配置是通过市场交易且借助科层组织的指令来完成的,投入生产的资本形态主要有二种,一是物质资本(物质的,如土地、机器、货币、房屋等);二是人力资本,即参与生产过程的劳动者和企业家,美国经济学家舒尔茨(TheodoreW.Schultz)和贝克尔(GaryBecker)把人力资本引入经济学分析之中,认为社会拥有的、受过教育和训练的健康工人决定了古典生产要素的利用率。企业所拥有的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已构成决定企业成败与否的核心竞争力,这一点已为人们所广泛共识。人力资本的提出使“资本”向广义扩展成为了可以带来增值的所有资源的代名词,为社会资本的提出奠定了词源上的基础。
近年来,对社会网络的研究促进了社会资本理论的产生。20世纪70年代初,美国学者格兰诺维特(Granovetter)和林南(LinNan)在个人社会网络与其拥有的社会资源关系领域的研究,使其成了“社会资本”理论研究的先拓者。“社会资本”最早是由经济学家罗瑞(G.C.Loury)于1977年首次提出的,到20世纪80年代,法国社会学家、哲学家皮埃尔.布迪厄(Pierre.Bourdiea)在《社会科学研究》杂志上正式提出“社会资本(socialcapital)”概念,并对其进行了一系列的研究。
布迪厄把社会资本定义为“实际或潜在的资源集合体,这些资源是同某种持久性的网络占有分不开的,这一网络是大家熟悉并得到公认的,而且是一种体制化的网络。个体所占有的资本数量依赖于他所占有的网络规模和数量,依赖于和他有联系的所有行动者以自己的权力所占有的资源数量”。普特南(RobertPutnam)则把社会资本定义为“社会组织中诸如信任、规范以及网络等特点,它们可以通过促进合作的行动而提高社会的效率”,换句话说,社会资本是处于一个共同体之内的个人、组织,通过与内部、外部对象的长期交往、合作互利而形成的一系列认同关系,以及在这些关系背后积淀下来的历史传统、价值理念、信仰和行为范式。普特南开创性地把社会资本这一范式应用到更大规模的民主政治和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他认为社会资本有助于参与者更加有效地共同行动以追求共同的目标,提高社会的效率,能够提高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投资的收益,是全世界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科尔曼(JamesColeman)从结构和功能主义角度出发,将社会资本定义为“人们在一个集体和组织中为了共同的目的而在一起工作的能力,它是在两个方面具有共同特征的实体,这些构成了社会结构的许多方面;在这种结构框架中,它们促进了行为主体(无论是个人还是公司)的某些行动”。福山(Fukuyama)则认为社会资本是“……群体成员之间共享的非正式的价值观念、规范,能够促进他们之间的相互合作。如果全体的成员与其他人将会采取可靠和诚实的行动,那么他们就会逐渐相互信任。信任就像是剂,可以使个人、群体或组织更高效地运作……人们在一个组织中为了共同的目的去合作的能力,拥有社会资本多的地方,能够形成较大范围的诚信关系和合作关系,致使社会成本降低,从而导致其他交易成本低”福山的社会资本理论把社会资本结构纳入到文化的范畴,突出了文化传统对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
20世纪90年代以来,社会资本成为许多学科关注的重要概念和分析工具。目前,社会资本理论已被广泛应用于家庭和青年行为问题、工作和组织问题、企业家和企业绩效问题、社会资本与科技创新、社会资本与民主、民主与政
府治理、公民精神与公民社会、经济社会发展等领域,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二、社会资本可以创造新价值、减少交易成本、提高运行效率
经济学家诺思(DouglassC.North)指出,经济史上的每次重大变迁都源于稀缺生产要素的更迭。比如,从游牧时代进入农业时代时,稀缺的生产要素是有限的土地;而在工业社会中,用于购置机器设备的货币资本是人们竞相追逐的稀缺要素;当人类社会进入信息时代时,计算机技术、网络就成为了这一时代的显著特征,同时,网络也就成为了稀缺要素。与此相适应,兼具网络与信息传递功能的社会资本(一个具体的表现形式为社会网络)就成为了把“网络”和“经济效益”联系起来的、新的资本形态。
社会资本被认为是一种资源,即存在于社会结构关系中的资源,它体现为:(1)个人关系;(2)成员身份;(3)社会网络;(4)信任关系。以上这些要素均可称作“社会资本”,一是因为它们存在于社会结构之中,二是因为它们可以增值,是无形资产。个人关系可以打通阻碍,减少运行程序,提高效率;成员身份可以享用组织或网络提供的内部资源;社会网络可以让其找到归属感或证明其成员的社会存在,从而提升其信誉度,并利用网络节点汇集而来的各种资源;信任关系可以让其形成合作,降低交易费用,使交易顺利达成。总之,社会资本能够创造价值,可以使各种资源要素得到增值。其“增值”包含两层意思:一是创造新的价值;二是减少交易费用,降低交易成本。
具体而言,社会资本主要涵盖三方面内容,即信任或信用、社会网络和规范体系。一般说来,经济社会的运行有赖于信任或信用,人际关系的持久也同样要靠信任来维持,没有信任,就不会有任何组织机构或网络的存在,也不可能有社会结构的产生。而信任或信用的积累在很大程度上与制度和社会规范有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理性经济人是否选择诚信,主要由一定制度安排下的成本──收益原则来决定。那么,社会资本是通过什么途径来影响经济绩效的呢?作为一种新的资本形态,社会资本主要是通过经济社会主体之间的反复博弈而逐步生产、积累起来的。社会资本能够增加交易的频率和次数,减少市场中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有效降低交易费用和协调成本,实现网络效应,为参与者或交易者提供便利,比如,与“老客户”做交易的费用和风险要远远小于同陌生人交易的成本。社会网络一个很大的特点就是信用附加,它可以赋予人们交叉交易、多边交易、多次交易的机会,成员从社会网络中会明显地获得溢出收益,这就是社会网络的优势及其吸引力所在。
与市场制度中的契约及企业制度中的产权相比,社会资本不仅交易费用低,组织费用也低。社会资本通过对人际关系的协调、对互动能力与合作潜力的开发,增加了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的收益,从而提高了生产效率和经济绩效,使其社会资本对经济绩效具有明显的倍增放大或乘数效应。因此,对企业而言,社会资本的存在既是一种潜在的挑战,又是一个难得的机遇,厂商如果不能营造足够多的社会资本,就很难获得持续长期的市场成功。在这个意义上,每一个企业都应该寻求社会资本的最大化,深谙社会资本的营造和交易之道,以发挥企业的战略优势,占领市场经济的制高点。
社会资本强调人们相互之间的信任、互惠、合作网络、公共精神、宗亲关系等。不同性质的社会资本对经济发展有着不同的影响。为什么许多国家或地区在地理环境、气候条件、自然资源禀赋等方面有着惊人的相似,而经济发展水平却有着巨大差别呢?从经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主要是因为他们的社会资本不同。社会资本对经济发展的贡献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降低信息搜寻成本、交易成本和法律实施成本,产生溢出效应,促进资源的节约和配置效率的提高。比如,诚实合作和集体主义行为有助于社会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和促进经济发展。二是社会资本理论把体现个人主义的利己动机与体现集体主义的利他动机有机地结合起来,使个人理性与社会理性、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有机统一,有效地体现了公平与效率的均衡关系。三是提高社会资本水平有助于促进人们之间的合作、信任和互惠。
三、社会资本从文化、信仰、道德、价值体系等方面来发挥其作用
社会资本的研究对象包括制度、组织、文化凝聚力、人际关系和共有信息等,国家的法律体系、道德水准、民主制度、先进文化、民族凝聚力等都属于社会资本的范畴。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社会学、新制度经济学、发展经济学的发展,人们逐渐认识到经济发展既有赖于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投入的增长,也受到制度设计和文化遗产等社会资本因素的制约,并且,随着物质资本的日益丰富,社会资本因素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将日益显著。
按照社会资本的性质来看,社会网络和人们的信仰、道德、价值体系等主观因素,都具有了“资本”的功能,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社会资本以声誉、社会地位为符号,以社会规约为制度化形式。它的出现说明了良好社会运行的机制不但要靠政府及其正式制度,而且还要有公共领域、社区意识与公民参与。社会资本有两个特点:一方面它是隐性的,是一种无形的、渗透性的、难以转移的资本;另一方面它对于每一个受益者来说,不需付出什么成本,是一种公共品。社会资本具有公共物品性质,是具有使用价值的资源,但具有不可转让性;社会资本与其他资本一样,需要不断地投入与更新;个人、社会和政府通过适当“投资”可以提高社会资本的存量。社会资本发生的前提在于个体是否愿意通过自愿联接的各种方式——市场、俱乐部、志愿者、协会、非政府组织等,来加入社区或一些组织并积极参与其活动。
目前,我国的社会资本流失得很严重,公民之间的相互信任程度越来越低,对政府的信任度也大大下降,从而使得人们对社会活动的参与热情大幅度降低。社会资本的流失导致一系列社会不良现象的产生,如犯罪、单亲家庭、离婚率以及非婚生子女的增加、对经济社会政策的抵制等等。近年来,我国政府致力于构建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和谐社会”。社会资本理论向我们揭示,人类面临的许多社会问题仅仅凭借国家力量或市场力量都无法得到解决,通过遥远的国家调节或间接、昂贵的民主法律程序也不容易得到改善。相反,大力发展社会资本,结合国家和法律的权威可以产生良好的效果。所以,对社会资本的研究分析与实际应用,对构建我国“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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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杨超曹雪锋:文化、社会资本与亚洲经济增长:对中国文化圈的考察[J].生产力研究,2007(10)
【关键词】和谐美学/和谐社会/和谐关系/和谐人格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在《关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决定中,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任务,这为和谐美学的发展提供了很大机遇,也给和谐美学提出了新的研究课题。
和谐美学认为“美是和谐”,而和谐是历史的、动态的,它由古典素朴的和谐美,经近代对立的崇高美,向现代更高、更新的辩证和谐美发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一方面为现代和谐美学的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另一方面它本身就是这种新型和谐美的现实展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人与自身、主体与对象高度和谐统一的社会,从和谐美学看,和谐社会就是更新、更美的社会。黑格尔曾说古希腊是一个和谐的社会,是“一个美的时代”,但那是古代人未充分发展的一种和谐,是一种不完满的完满,是无法与今天全面发展的现代人与现代和谐美相比拟的。现代社会主义新型的和谐社会,既超越了古代农业社会田园牧歌式的和谐,超越了历代儒家期盼的太平盛世和大同世界,也超越了毕达哥拉斯数的和谐宇宙、柏拉图的“爱情”世界和“理想国”。这个新的和谐社会,是在现代科技基础上,在知识经济和信息的时代,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的过程中构建的,它的形成将意味着从近代开始一直在主体基础上对立、分裂中演进,不断向现代、后现代极端化发展的动荡不安的时代将逐渐成为过去,而新的和谐社会将开辟出一个新的美的时代,它将总结和超越过去一切的和谐社会,它将是一个自觉的充分发展的和谐时代。
如生产劳动过去被狭隘地理解为只是改造世界的客观活动,而从和谐美学看来,它应是一个人与自然相互作用、相互和谐的关系性的概念,劳动实践的涵义非常丰富,它不只是人类创造工具、使用工具,作用于客观世界的物质性活动,而且是创造和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关系不断发展的活动。但迄今为止生产劳动的和谐却是有限的,原始劳动的和谐是素朴的,是在强大自然威力压抑下唤醒的神话式的和谐。农业社会的劳动是依附于自然、依附于土地、田园牧歌式的和谐。工业社会的劳动,一方面是异化的劳动,是物对于人的奴役和控制;另一方面是主体的膨胀,借助工具理性粗暴地征服,摧残自然,导致生态失衡与自然的分裂对立。只有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生产劳动,人与物、人与工具才逐步走向新的和谐,才真正开始全面实现马克思所说的人们的劳动也是“按照美的规律来创造的”,人们才在劳动对象、劳动产品、劳动过程中,创造并感受到和谐,体验到快乐,劳动才超越了生存的需要,升华为一种人生的享受。同样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不但生产活动是和谐的,产品的流通、交换、消费的活动也不只是一种商业行为,而同时是一种审美活动。人们购物不但是为了满足使用的需要,同时越来越重视产品的审美含量,购物的过程变成一种观照体验快乐的过程。买方与卖方也不单是交易的关系,而且是一种互助合作的关系,交易的过程也变成在互动中不断提高彼此审美素养的过程。
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艺术生产的关系也发生了重大变化。1959年我在《马克思关于艺术生产与物质生产发展的不平衡规律,是否适用于社会主义文学》一文中曾说:“马克思关于艺术生产和物质生产发展不平衡规律”,“已逐渐失去作用,正在被艺术生产和物质生产发展相适应的新规律所代替”①。当然,适应不是没有矛盾,不是没有不平衡,而是社会主义社会能自动调控物质生产与艺术生产的关系,使之在动态中不断达到新的适应,新的协调,更高的平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和实践,必将进一步把物质生产和艺术生产,以及一切精神文化生产,在动态中平衡、有序、全面地协调起来。我们更应该在新形势下,进一步深入地研究艺术生产、精神生产与和物质生产相互适应和谐发展的新规律,以有力地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
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是为了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与文化需要,而当前人们的一切日常生活也正在朝和谐适宜、协调有序的方向发展着。食不只是胃肠的需要,而且是一种精神的享受,我国古代晏子早就有“和如羹”、和五味的思想,并且认为和羹有“君子食之,以平其心”的作用,中国的饮食文化始终体现着一种中和意识和趣味。现在各种食品更讲究造型的独特、色彩的搭配、口味的调和,使人们吃出一个和谐来,吃出一个美来;衣着不单是遮体御寒,已越来越注重个性化、人格化和亲和力,注意新颖而得体,时尚而靓丽,让人们穿出一个和谐来,穿出一个美来;房屋不单是为了居住,追求实用而美观、温馨而舒适的美化装饰,已渐成为家居的普遍风气,它为人与环境、物理空间与心理空间的和谐创造了更多的物质条件。一位美学家曾形容审美的愉悦像坐在家里那样自由自在,这种自由自在的家居正在中国大地兴起,让人们住出一个和谐来,住出一个美来;行也在酝酿着巨大的变化,不但自行车王国正逐步为轿车所挤占,而且逐步追求快捷、便利、舒适和惬意的出行,逐步让人们行出一个和谐来,行出一个美来。总之日常生活正在审美化、和谐化、人文化。但我这里所说的生活审美化,与有些同志所说的“审美生活化”不同。“日常生活的审美化”是把生活升华到精神的审美的高度,而所谓“审美日常生活化”是让审美与生活看齐,把理性的精神的审美降至感性的物质的日常生活的水平,实是把审美感性化、化、生理化,越来越淡化了其人文精神和理性内涵,这是后现代消解和否定审美与日常生活差别的一种反映。审美自然包括感性的,但它又必须超越感性,使感性与理性、生理感受和心理体验和谐地统一起来,才能达到真正的审美境界。
生产劳动、日常生活的背后是人与对象、人与人的关系,和谐社会的理想归根结底就是要实现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人与自身的现代和谐,推动“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原始时代也曾产生过一种团结互助的关系,但那是未分裂的、素朴的和谐。我国古代儒家也曾设计过人与社会和谐的方案,如在家庭讲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唱妇随、举案齐眉;在国家讲君明臣忠,将相谐和,君民同乐,长治久安;在社会上讲睦邻友好,交友诚信,“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和谐关系。但这种和谐的社会关系,一方面是为适应宗族关系和封建等级秩序的需要,另一方面,又表现为主体依赖于客体、个人依附于社会、心理意识服从于道德律条的不自由。古代梦想的和谐社会是片面的、虚幻的,甚至冲淡和掩饰了阶级对立的现实。近代资本主义社会突破和扬弃了古代的和谐,把一切社会关系置于厉害对立的基础上,二元对立也成为西方现代、后现代文化的根本特征,西方现代、后现代文化一直是在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人文主义和科学主义的二元对立中嬗变的。荒诞是二元对立极端化的产物,它一方面把对立推向两极,另一方面又与“无差别”相关联,消解和抹杀一切矛盾、差别,是一个矛盾的悖论。在这个悖论中,前期的荒诞侧重于向两极对立的极端发展,后期的荒诞,特别是其近来的动向,更侧重于走向消解和抹杀矛盾,甚至走向另一极端,否认和消解一切差别。诞生于后现代语境中的生态主义和生态美学(西方称环境美学),强调人与自然的“整体和谐”,同样表现了这种消解矛盾否认差别的思潮。因为在这种“整体和谐”中,侧重强调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人是自然界生态发展的一个环节,人与动物是平等的。在反人类中心主义的旗帜下,人与自然的差别,人的社会性、主体性、能动创造性消失了,以人为本不见了,而突现出来的实是以自然为本,实是人统一于自然的整体和谐,人与自然无差别的整体和谐。新的和谐社会关系,将结束近、现代的绝对对立,吸收、融合后现代趋向和谐的有益观念,重新创造一种和谐自由的社会关系。这种和谐的社会关系,是现实的规律性的真实存在,远远超越了古代虚幻、片面、素朴的和谐。它以新的互助互爱、团结合作、互利共赢的新关系代替利益对立和相互争夺的旧关系,开创了人类和谐处理自身关系的新时代。社会美是人与社会的和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新型的人与社会的和谐关系,将创造一种更新、更高的社会美。
人与社会的和谐离不开人与自然的和谐。马克思恩格斯早就指出人是自然的一部分,自然界又是人的无机躯体,自然与人的和谐在实践中产生与发展。没有人与自然的和谐,没有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人与社会的和谐就没有物质基础,人与社会的和谐就难以实现。当然人与自然的和谐又依赖于人与社会的和谐才能完成,正像马克思所指出的:只有“社会是人同自然界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是人的实现了的自然主义和自然界的实现了的人道主义”②。没有人与社会的和谐,也就难于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环境学家诺曼·万尔顿曾说,“只有与地球和谐相处,才能使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而只有人们之间和谐相处,才能做到与地球和平相处”③。人与自然的和谐是自然美和生态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动人与自然向更高的和谐发展,也将不断促使自然生态日益变得更新、更美。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的落脚点是人,人与自身的和谐是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的关键与核心,只有人与自身的和谐,只有人自身全面和谐发展,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才能落到实处,才能真正实现。试想社会上每一个人都身心畸形、灵魂与肉体分裂、理性与感性失衡,哪里能谈到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呢?
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是人,是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出发点,是为了人;构建和谐社会实践要落实到人,而构建和谐社会的归宿也是人,都是为了要实现“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这种全面发展的人,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实践中造就,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不断发展和成熟,和谐社会是现代和谐人的摇篮。现代和谐人既富有突出的个性,又把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等一切社会关系和谐自由的内涵内化为自己的真正的人的本质。他是感性与理性都充分发展,而又和谐统一的人。现代全面和谐的人远超越了古代人,古代人的和谐是原始的未充分发展的,是单纯的、不丰富的、有限的。他也超越了西方近代、现代、后现代人,从近代开始人们就在理性与感性、灵魂与肉体二重性格的裂变和斗争中备受煎熬,而随着现代、后现代人文主义和科学主义、技术理性和价值理性对立的极端发展,一方面现代科技的高度发展,使理性虚构了自我迷信,理性主体的妄自尊大,无度的粗暴的征服和摧残自然,陷于自然的无情报复之中;另一方面人文精神的丧失,感性主体的膨胀和沦落,人或异化为“甲虫”、非人,或裂变为“单面人”、碎片人,或成为无家可归的流浪儿。和谐社会为后现代无家可归的流浪儿构建了美好的精神家园,无家可归的流浪儿有家可归了,人类漂泊无依的时代也将成为过去。和谐社会的构建,将是非人时代的终结,将是理性妄自尊大时代的终结,将是真正现代自由人的新生。他把必然升华为自由,把受动转化为主动,具有充分的创造活力,成为最有主体主动性、历史创造性的现代人,成为既有主观目的又合“客观目的”的真正的历史的主人。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草稿)》中指出:“人类全部力量的全面发展”就是人类历史的“目的本身”④,从根本上说这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目的本身”。现代社会主义的自由人,将是和谐全面发展的人,将是社会美的核心和主体自身,将是自然美的创造者,艺术美的立法者。艺术美源于现实美又高于现实美,艺术和谐美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艺术概括和审美创造,是新型的现代和谐自由人,以及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新型和谐关系的典型反映和理想的表现,它也将随着和谐社会、和谐人格的不断完善,不断发展,日益走向至真至善至美的境地。
总之,和谐社会的精神是把社会和谐化、审美化,从美的本质上说和谐社会就是美的社会,和谐的关系就是美的关系,和谐的人就是美的人。和谐的精神照亮了我们社会整体的美,也点亮了我们社会一切个体的美。当然这是我们的理想和目标,我们现在和这个理想还有不小的距离,但可贵的是和谐社会的提出和构建,已朝这个目标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只要我们坚持不懈地努力,这个光辉理想一定会逐步变成明天灿烂的现实。
注释:
①周来祥:《马克思关于艺术生产与物质生产发展的不平衡规律,是否适用于社会主义文学》,原载《文艺报》1959年第2期。后收入《周来祥美学文选》(下),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253—1265页。
②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122页。
作者:龚慧枫 单位: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在学风建设方面,要大兴学习之风,促进学生更好地学习专业知识。着力建设与精神文化相一致的制度文化制度文化建设是校园文化建设的有力保障,具有导向、约束和规范的作用。制度文化建设与校园精神文化相一致,就可以彰显学校自身的文化特质提供制度典范,做到外在约束与师生内在文化自觉的统一,有效地促进校园文化建设。反之,就会使思想认识和行为规范出现矛盾,制约校园文化的顺利发展。高校应该坚持以学生为主体,在教育活动中引导作为主体的学生主动自觉地协同发展自己的智能、情感、个性与行为,从而促进他们自主发展。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与氛围的创设中,自然离不开学生自主性与创造性的发挥,要让高校的各种规章制度、行为规范内化为学生自身的道德需求和行为方式。教师及管理群体作为制度建设的设计者和执行者、作为高校校园文化活动的领导者、组织者和建设者,更要对学生中的流行文化、思想风气加以引导。
高校是求学的场所,更是学生陶冶情操、提高素质的地方,相对而言,课堂教学是一种共性的教育活动,而校园文化活动则能使学生更充分地施展才华,发展个性。通过各种活动,使学生发展兴趣爱好,发挥特长,并在各种创造性活动中挖掘个体的潜在能力,充分认识自我,增强自信心。要围绕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这一根本目标,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以满足学生的精神文化需求为目的,弘扬主旋律、高品位,受益面积广、影响力大、吸引力强的校园文化活动。加强对校园文化活动的管理和指导,在高校校园文化活动中要始终坚持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以科技、文娱、体育和社会实践活动为基础,使健康、高雅、生动的文化活动活跃在高校校园文化阵地。
建设校园文化的意义,不仅在于高校德育教学的范畴,还在于它启发人们开启认识高校无形资产、教育资源的新视角,启发人们去认识、探索高校集体教育中存在的种种现象:譬如我们常常会说某校的某专业很出人才,那里的学生某方面的才能很突出;某学校具有某种文化传统,学生整体上有某种特征,等等,像北京大学民主科学爱国意识的浓厚,南京大学“渊默深稳,不激不随”学风的悠长,武汉大学“沉稳持重”学术文化气氛的绵远,中山大学“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的悠悠哲思……实质上都是这些知名高等学府校园文化建设的一种体现,是不可多得的无形资产和教学资源。从校园文化的角度来看这些办学传统和特色,能使人们更加理性地认识、科学地开发利用这一宝贵资源,并不断予以建设和完善。
就学校而言,对原有的传统和特色故当如此,在未来的校园文化建设中亦应着意于挖掘凝练,以丰富学校的无形资产和教育资源,提高教育效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是高校和谐校园文化建设保存正确发展方向和不断取得成效的根本保证。同时,我们应该对当前高校和谐校园文化建设所处的背景和任务的艰巨性要保持清醒的头脑。面对给高校和谐校园文化建设带来诸多挑战的不确定因素,需要我们认真对待。当然。我们只要坚持把科学发展观作为高校和谐校园文化建设的指导方针,遵循高校和谐校园文化建设的原则和规律,紧密依靠广大师生的智慧和力量,高校和谐校园文化建设就一定会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改革开放三十年,我国的经济体制和经济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基本上形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框架,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物质基础和价值保障。
1.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具有高效率的运行机制
在历史上,资本主义让市场经济初试锋芒,就显示了巨大的威力。资本主义在不到一百年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时代所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因此不论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像马克思所说的劳动与资本的交换是多么地不公平,但整个社会的财富毕竟增加了,尽管个人分配相对不公平,但对整个人类来说毕竟是进步了。30年前短缺经济的状况至今令人记忆犹新,计划经济把我们带入了普遍贫穷的死胡同。而我们引入市场机制后,社会财富就像喷泉一样涌现出来,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综合国力显著增强,各项事业蓬勃发展,充分显示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重要的物质基础。
1.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人们提供了平等竞争的机会
改革开放以来,人们之间经济上的收入差距的确拉大了,但无法否认的是机会均等却大大加强了。一个基本事实是,计划经济造成了我国城乡二元结构,即农民与城镇职工这两个社会阶层的身份不平等及与之相伴的全面的机会不均等。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平等主要是机会均等,每个人都有自由选择职业、自由参与竞争、自由决定自己命运的权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机会均等意味着尊重人们的自由选择,这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倡导的。
1.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了实现社会共同富裕的可能性
在自然经济条件下,财富是大自然的恩赐,人们更多注意的只是财富的分配而不是财富的创造,这意味着一部分人“富”了,另外的人就一定“穷”。因此,自然经济条件下社会不和谐是不可调和的。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财富主要不是来自于大自然的恩赐,而是人的创造,创造财富是人类对来自制度的鼓励和刺激的一种反应,某种制度越是能提供对人类创造力的刺激,这个社会创造的成果、财富也就越多。在这一制度下,人类创造的财富会不断增长,社会分配就是对不断增长的财富的分配。
1.4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形成了人们之间的契约关系
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是商品生产关系,这是一种建立在双方平等、互利、自愿基础上的契约关系。诚信是这种契约关系的基石,法律则是维持这种关系的保障。市场经济条件下,诚信是为取得某种权利而必须付出的一种义务,它是参与商品生产、经营者的必要品格。市场经济作为法制经济,遵守法律是每个人的义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不得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从这个意义上讲,市场经济规范了人们的行为,每个人都必须遵守一定的“游戏规则”,而这正是和谐社会的保障。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缺陷需要通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来完善
从理论上看,市场经济并不是万能的,它有明显的弱点和消极作用。市场经济导致社会财富分配不公、造成两极分化,这是价值规律作用下的必然反映,有其客观规律性,也是不可避免的。资本主义国家为实现经济发展和政治统治,也在一定程度上采取措施解决这样的问题,缓和经济社会矛盾和阶级矛盾,但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无论如何也不能克服由基本矛盾造成的单个或局部生产的有组织性同整个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之间的矛盾,无论如何也不能摆脱追逐超额利润的破坏性后果和根本局限。所以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是为了避免走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道路,为探索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开辟新途径、积累新经验。
从现实情况来看,我国正处于传统的计划经济向现代市场经济的转型时期,双重体制并存,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已经被打破,而新的市场经济体制虽然已经建立起来,但仍是框架式的,存在不少的漏洞;我国的体制改革虽然减少了资源行政性的配置,但仍存在“双轨”,行政性垄断权力直接介入市场,资源行政性配置产生了严重的腐败现象,使少数政府部门或官员利用权力谋取私利,侵占社会财富,削弱了社会调节贫富差距的能力;社会保障体系还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严重滞后于经济的发展,保障的覆盖面窄,农村社会保障普遍缺失,导致大量的社会成员甚至作为社会主体的工人、农民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被边缘化,成为弱势群体。
可见,仅靠市场本身不仅无法实现社会公平以及社会和谐的一系列重要价值,也难以解决关于社会发展的一系列问题。我们只有通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才能既发挥市场经济的优势,又有效克服其带来的缺陷。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统一
3.1民主法治的社会
市场经济是法治的经济,任何一种经济体制都具有一种特定的有关经济活动的游戏规则,而现代市场经济作为一种体制的根本游戏规则就是基于法治的规则。因此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完善法治,法治和民主政治也是很有关联的,法治本身就包含着平等、正义和公平的价值判断,民主是完善法治的重要保证,二者是相互依存的。因此,可以说民主法治既是和谐社会的目标要素,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要求。3.2公平正义的社会
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公平标准是最多被用来问责市场经济的,而市场经济实际上蕴涵并强调公平,这种公平是一种过程的公平,是机会的公平,民法和经济法的首要原则就是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公平和正义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是保持社会稳定的深层次基础,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
3.3诚信友爱的社会
诚信友爱就是全社会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是市场制度中市场文化内涵的基本观念、思维方式和道德规范,它有着非常丰富的内涵,同时又作为社会契约的基本表现形式和市场制度的构建而存在着,它是市场规则的组成部分。在市场经济中,遵守诚信原则可以获得更大收益,信用可以作为企业的生产力,品牌的力量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因此,完善的市场规则包含诚信友爱原则,发展市场经济的同时增强了社会的诚信友爱。
3.4充满活力的社会
充满活力就是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市场机制是最具活力的机制,单个人、单个组织分散决策、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理性的人会在约束条件下,充分发挥自身主动性和创造性达到预期目标。因而增进社会活力的改革应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体制。
3.5安定有序的社会
安定有序就是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但安定有序的社会并不排斥竞争,竞争是市场经济最大的特点,市场经济也是竞争的经济。从经济学的视角来看,市场交换实质上是一个动态均衡的过程,价格形成是均衡的结果,均衡本身就是一种和谐。理想的市场体制最终能够达到稳定有序的状况,这种状况就是经济学所称作的经济的核。虽然这是一种理想的状态,但可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参照、努力的目标和方向。因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想目标也是社会稳定有序,符合和谐社会的价值标准。
3.6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任务,是在发展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历史过程和社会结果。”显然,在今后一段时间党和国家的主要任务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构建和谐社会贯穿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整个过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深化和拓展的重要方面,也即完善市场经济的过程就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条件和可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需要通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来实现,两者相辅相成,是目标同一的过程。
[论文关键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谐社会
[论文摘要]本文论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过程就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条件和可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需要通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来实现,两者相辅相成,是目标同一的过程。
参考文献:
论文摘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政府树立危机意识,提高危机管理能力;健全危机管理相关法律制度;建立全过程的危机管理机制;建立多边合作的公共危机管理体系。
论文关键词:危机管理和谐社会政府
1.树立危机意识,掌握危机管理知识。提高危机管理的能力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我们知道,今天的危机已呈现常态化,今天的社会时刻都有危机发生的可能。因此,作为危机处理的主要指挥者和组织者,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必须认识到“危机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危机不仅仅在资本主义社会比比皆是,层出不穷,即使在社会主义国家也屡见不鲜,难以避免。”
2.建立常设性的危机管理部门,健全相关法律制度
公共危机管理是各级政府、各级政府部门的职责和责任。就社会现实情况看,应对各种公共危机已不再是政府偶尔为之的任务,而是政府的一项重要的常态职能。这就要建立常设性的专门危机管理部门,统一指挥重大公共危机的应急管理工作。然而,我国有些地方的政府危机管理系统却缺乏专门、常设性的危机管理部门和专业人员。当公共危机出现后,主要依赖中央政府或省级政府、有关部门设立的临时机构来进行危机管理。这些临时机构,一方面缺乏对危机的预测、预警工作。另一方面,由于缺乏危机管理的专业人员,缺乏应有的培训和处理危机事件的经验,必然影响危机处理的效果。
因此,当务之急就是在地方各级政府内部,成立一个专门常设性的危机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公共危机事件。
3.建立全过程的危机管理机制。有效地预防、回应、化解和消弭各种危机
根据危机从无到有,再到无的过程,危机大致要经过危机的爆发、持续、消失三个阶段。政府完整的公共危机管理应该包括危机爆发前的防范预警、危机持续中的应对处理和危机结束时的善后总结三个过程。为此我国政府加强危机管理就必须在危机预防、预警、处理及善后等各个环节上分别采取相应措施,建立健全各方面的制度和机制,着力构建全过程的危机管理机制。
首先,建立危机预防预警机制。从危机管理的目的和效果来说,危机预防比危机处理更重要。政府管理的目的是“使用少量钱预防,而不是花大量钱治疗”。加强危机管理,重要的、也是必须的就是要加强危机预防,以减少和避免危机发生,并预见可能发生的危机。一是,各级政府要定期不定期地开展自我诊断,对发生在辖区内的各类群体性、突发性事件进行分析,查找原因,查找自身工作的薄弱环节,从源头上扼制危机的发生和扩大;二是,建立一个灵敏、准确的信息监测系统,及时捕捉、收集相关信息并加以分析处理,对事态的发展和应对措施做到心中有数。
其次,建立危机应对处理机制。危机不可能绝对避免,一旦爆发危机,从政府角度来讲必须运用所有的资源开展危机救治,及时采取果断措施,快速、有效遏制危机的发展和升级,迅速解决危机,以尽快恢复社会秩序。其一,实行强制性干预,保证社会公共生活正常。要对付危机,政府中枢决策系统就必须享有发号施令的权威,并且可以制定和执行带有强制性的政策。在危机状态下,出于维护公共利益和快速处置危机的需要,政府有必要依据有关法律规定,采取多方面非常态管理措施,使各级政府在危机状态下能依法行政,果断采取措施,及时化解危机;其二,建立危机管理的监控系统,密切关注危机的发展变化,及时对其进行分析判断;其三,探寻危机产生的根源。危机产生后,对社会和公众心理影响巨大的主要原因在于危机产生根源的不确定或不明确,从而引起恐慌。探寻危机根源一方面可以暂时安抚公众心理情绪,保持社会稳定,另一方面也是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的前提;其四,确保信息公开。危机事件所涉及的公共信息应该及时、公开、真实地披露,降低公众获取信息的成本,稳定公众的信心。
[论文摘要]利益关系是人类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础,没有利益和谐,就不可能有社会和谐。因此,和谐社会的本质是利益和谐。以市场为导向的经济转型,其实质是利益的调整和分配,在这一过程中,我国社会利益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出现了一系列利益矛盾和利益冲突。因此,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必须调节利益关系,以利益冲突向利益和谐的转化统领和谐社会的构建。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为此要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这一论述揭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矛盾。其实,和谐社会的本质是利益和谐,因为利益关系是人类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础,没有利益和谐,就不可能有社会和谐。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利益观念被空前强化,各利益主体都在努力追求自身利益,利益关系日趋复杂,出现了一系列利益矛盾和利益冲突。因此,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必须调节利益关系,以实现由利益冲突向利益和谐的转化,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
一、利益关系是人类社会的本质关系
无论是理论还是西方经济学,都揭示出利益关系是人类社会的本质关系。马克思曾经指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由此,他认为人类历史的研究前提是“一些现实的人,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包括他们得到的现成的和由他们自己的活动创造出来的物质生活条件。”在此,“物质生活条件”就是利益主体“现实人”的利益,而他们自己的创造活动不过是实现其利益的途径和手段。对自身利益的追求是社会发展的基础、前提和动力因素。因此,“社会的每次行动,都是从直接的物质动因产生的”。由于受自身条件及所处自然环境的制约,人们在从事物质生产的劳动中,形成了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这种关系是人们之间利益关系的反应,它构成了人们实现自身利益的制度条件和社会基础。
西方经济学从“经济人”的假定出发,研究稀缺资源在社会成员中的最优配置问题,即研究在资源稀缺这一约束条件下,经济人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实现问题。其分析问题的出发点和研究对象决定了追求自利的“经济人”的利益从根本上说是相互冲突的。这种利益冲突主要体现在人们因追逐利益而产生的利益纠纷和利益争夺之中,并且这种冲突还会进一步扩展为对利益的生产方式和分配方式的争夺,尤其是对有利于自身利益实现的社会地位和权利的争夺。经济活动是人类一切活动的基础,经济人从事经济活动的最终目标是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因此,人们在社会经济活动中所形成的所有关系,其实都反映了经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由于追求自利与资源稀缺之间的矛盾决定了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是相互冲突、此消彼长的,因此,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经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必然是相互对立的。休谟在论及顺利合作的障碍时对这种对立的利益关系的根源进行了分析。他说,“如果一切东西都以同样充足的数量供应给人们,或人人对人人相予相爱一如对待自己,则人类将不知公正或不公正为何物。”因此,“公正只能是起源于人的自私和有限的慷慨,以及自然的供应相对于人的需要有所欠缺的状况。为防止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经济人在追求自身利益的过程中出现“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避免社会陷入“霍布斯丛林”状态,人们认识到需要对彼此相互对立的利益关系进行自觉地、有意识地协调,以形成一种稳定的、可预期的、确定的社会关系,由此导致制度的产生。可见,制度的核心作用在于通过对个人的行为进行合理约束,以实现利益关系的协调。
二、经济转型时期我国社会利益关系和利益格局的变化
经济转型是一个制度变迁过程,其实质是利益的调整和分配。处于全面经济转型时期的中国社会,利益关系和利益格局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1.利益主体由单一化走向多元化。中国经济转型最显著的结果是传统的单一国有制经济关系的分化,与国家所有制并存的非国家所有制结构被创造出来,形成了国有、集体、股份制、私营、个体以及外资等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格局。在新的格局下,除国家外,其他形式的非公有制企业也成为分配主体;不同所有制条件下的从业者具有不同的身份和地位;居民除工资收入外,还有其他收入来源,利益主体呈现出多元化的态势。
2.利益关系由同质化走向异质化。随着经济体制转型的深入进行,我国初步建立了多种所有制并存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利益分配主体呈多元化态势。与此相适应,我国打破了计划经济体制下按劳分配一统天下的分配格局,开始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明确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居民除工资收入外,还可获得投资收入、经营收入等其他形式的收入,收入来源日益多样化。所有制关系的变化所导致的利益分配主体和分配制度的变化,使得不同所有制经济单位之间、同一所有制的不同经济单位之间、同一经济单位的管理者和员工之间以及员工相互之间,在利益状态、利益实现等方面呈现巨大差别,利益关系由同质化走向异质化。
3.利益实现由计划化走向市场化。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单一所有制结构,决定了利益主体和利益形式的单一性和同质化,个人利益主要由国家计划直接掌握与调控,利益的实现是通过计划手段达成的。这种由国家计划掌控的物质利益分配制度带有明显的平均主义和“大锅饭”的特点,因此社会利益格局具有简单化和一致性的特点,收入差距并不突出。在中国社会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过程中,利益实现机制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由计划化走向了市场化。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收入分配秉持要素贡献原则,即依据各种生产要素在经济中的贡献进行分配。对于每一个利益主体或利益群体来说,其收入获得的方式在很大程度上不再是国家计划分配的结果,而是通过市场进行交易的结果,并且这种市场交易的结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交易主体的初始资源禀赋、市场状况和市场能力,这样,利益的实现越来越通过市场关系表现出来,利益实现机制由计划化走向市场化。
三、经济转型时期的利益冲突
冲突亦称为抵触、矛盾、争议,是在“机会”或“资源”稀缺的条件下,系统中利益对立的各方争夺自身利益所导致的结果。冲突是一种斗争,这种斗争发生在不相容的需要、愿望、想法、利益之间,而且是冲突各方无法同时获得满足的时候。因此,冲突各方处于一种此消彼长、相互竞争的状态。利益冲突是不同的利益主体基于利益矛盾而产生的利益纠纷和利益争夺。因此,利益冲突源于利益矛盾,而利益矛盾又源于利益差异。中国在经济转型过程中,社会利益关系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利益矛盾日益突出:一方面人们如饥似渴地追求自身利益;另一方面人们在实现利益上所产生的差距也在不断地扩大。这样,各种社会利益之间程度不同的矛盾便广泛地扩展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和各个角落,在利益矛盾的基础上又引起范围和程度不同的利益冲突,主要表现在:
1.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冲突。在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人们的利益观念被空前强化,各利益主体都在努力追求自身利益。由于缺乏科学、合理的制度激励,社会经济发展片面地以经济增长为目标,忽视了经济增长的成本和代价,造成环境危机,为短期利益牺牲了长远利益。
2.城乡之间的利益冲突。这是因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不断扩大所产生的利益冲突。中国建国以来的社会经济状况及其所决定的“以农补工、以乡补城”的经济发展战略,导致了城乡的非均衡发展,并形成了我国的二元经济结构。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在80年代中期虽有所减小,但近年又呈不断扩大之势。有关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人均纯收入相比,1980年是2.5倍,1985年是1.9倍,到2004年已达到3.2倍。若将城镇居民所能获得的各种实物性收入和所享有的各种社会保障和福利性补贴考虑进去,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会更大,有学者估计这种差距可能达到4~5倍,甚至6倍,中国已成为世界上城乡差距最大的国家。
3.不同所有制职工之间的利益冲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结构与所有制结构从单一结构向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多元所有制结构转变,形成了国有、集体、股份制、个体、私营及外资等不同经济成分并存的格局。由于不同所有制职工在工资待遇、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及其实现方式等方面存在巨大差异,不同所有制职工之间也产生了利益矛盾和利益冲突。
4.不同行业职工之间的利益冲突。主要表现为垄断行业与非垄断行业之间职工收入差距的扩大。在经济转轨过程中,不同行业拥有了不同的市场力量和获取利益的能力,形成了垄断行业和非垄断行业,二者之间的效益与职工之间的收入差距因此迅速拉大,形成了高收入的垄断行业与低收入的非垄断行业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如1978年收入最低的农、林、牧、渔业的年收入为470元,最高的电力、煤气、供水的年收入为850元,最高收入是最低收入的1.81倍;2004年,收入最低的农、林、牧、渔业的年收入为7611元,最高的金融业则为26982元,最高收入是最低收入的3.55倍。导致“能力强不如入对行”的局面。
5,区域之间的利益冲突。区域之间的利益冲突一方面是区域收入差距所导致的区域之间的利益冲突;另一方面是资源利用方面的利益冲突。改革开放后,由于我国采取了“非均衡发展战略”,优先发展东部地区,使东、中、西部差距迅速拉大,导致区域之间的利益矛盾和冲突加剧。以上海、河南、贵州作为东、中、西三地区的样本进行比较,1996年上海人均GDP是河南的5.5倍,贵州的10.6倍,到2004年,这一比率跃升为5.8倍和13.1倍。差距之大由此可见一斑。此外,我国西部地区资源丰富,是全国大江大河的发源地,不仅为东部地区提供了大量的资源,而且为全国和东部提供着生态公共产品。但在东西部地区之间,由于缺乏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补偿机制,其结果是东部地区独享经济增长的成果,而西部地区则独自承担资源过度开发和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恶果,由此加剧了东西部地区的利益冲突。6.企业内部的利益冲突。这一矛盾主要是由经济体制的改革所引起的。企业内部的利益冲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一些国有、集体企业内部的利益冲突,主要是下岗职工与在岗职工在切身利益上的矛盾冲突以及下岗职工与企业领导在生活保障与安置方面形成的利益冲突。二是在非公有制企业中的劳资矛盾,资强劳弱是世界上一种普遍的现象,这种现象在目前的我国表现得也很明显,一些私营企业存在劳动条件恶劣、工资偏低、劳动时间偏长以及拖欠职212512资、限制职工人身自由等问题,从而导致职工不满而引起矛盾冲突。据广东省总工会对全省12个城市的调查,民工月工资在800元以下的占总调查人数的48.2%,1200元以下的占78.7%,而同期广东全省在职职工月平均收入为1675元。
7.弱势群体和强势群体的利益冲突。中国社科院“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结构课题组”根据劳动分工、权威等级、生产关系、制度分割等四项指标及其所决定的人们的社会经济地位,对社会成员进行了划分,认为当前中国社会已经分化为十大社会阶层,分别是: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经理人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办事人员阶层;个体工商户阶层;商业服务业员工阶层,产业工人阶层;农业劳动者阶层;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者阶层。不同阶层的社会成员由于所拥有和支配的组织资源、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的不同,形成了以占有大量资源为特征的强势利益群体和拥有大量人口为特征的弱势利益群体。强势利益群体凭借所掌控的各种资源优势,根据自身的利益诉求左右政治决策和公共政策,以公共利益之名行利己之实。而弱势群体由于“权利贫困”,在经济转型中处于不利地位,既无法分享改革开放和经济增长的收益,又不得不承担改革的成本。这种权力分配格局使我国近几年的经济转型呈现出“改革效益强势化”和“改革成本弱势化”的特征,加剧了强势利益群体与弱势利益群体之间的对立。弱势群体和强势群体的利益冲突造成了整个社会利益格局的失衡。
四、实现由利益冲突走向利益和谐的途径
利益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要正确认识利益和谐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性。同时和谐社会不是没有利益矛盾与利益冲突的社会,而是一个能够有效地协调利益冲突的社会,和谐社会构建的关键在于如何通过建立一种新的社会机制,妥善化解各种利益矛盾,由利益冲突走向利益和谐:
1.建立利益均衡机制,实现由利益冲突走向利益和谐。在和谐社会的构建中要形成能够全面表达社会利益、有效平衡社会利益、科学调整社会利益的利益协调机制:一是完善利益表达机制。利益实现的前提是利益的充分表达,因此应完善利益表达机制,使社会各阶层的利益诉求有表达的渠道和途径。为此要进一步完善和拓展决策听证制度及政务公开制度,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建立科学的反映社会利益格局的信息指标体系,科学及时地反映社会利益的变动情况和发展趋势,增强公共政策对利益格局变动的反应敏感度和调节的针对性。二是完善利益调节机制。发挥国家的利益宏观调节作用,通过法律的、制度的、政策的措施为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利益主体参与竞争提供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通过税收制度的完善,加大对各类收入的税收调节,解决部分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拉大的问题;通过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增加公共开支,促进城乡、区域发展,提高落后地区居民的收入水平。三是建立合理的利益补偿机制。经济转型的实质是利益的调整和分配,在此过程中,部分社会成员和利益群体的利益受损是难以避免的,因此,应建立合理的利益补偿机制,向利益受损者提供一定的补偿。利益补偿机制的实质是社会各阶层分担社会转型成本,分享改革发展成果的机制,这是化解利益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
2.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和谐社会的制度基础。“制度是人类设计出来调节人类利益关系的一些约束条件。”其根本作用在于保障、维护及协调利益关系,因此,经济利益由冲突走向和谐的关键在于制度建设,完善利益和谐的制度基础。制度作为一种行为规则,有助于降低复杂系统中的协调成本,有助于限制并可能消除人们之间的冲突。因此,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运行的基础制度是化解利益冲突、实现利益和谐的关键环节。首先,要建立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尤其是权力公平和机会均等。从某种意义上说,收入分配实质上是权力和机会的分配,而权力公平、机会均等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是市场分配原则的基础。我国经济转型时期所出现的利益冲突,很大程度上是由权力和机会分配不均等造成的。因此,要完善收入分配制度,首先必须做到“穷人能与富人、权贵共享权力和规则”,使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具有公平地参与市场竞争和获取收入的权利和机会。其次,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既是市场经济的“安全网”、“稳定器”,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制度之一,其根本目的在于为年老、失业、生病、残疾等面临生活困难的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低收入和生活困难的群众是最需要社会帮助的弱势群体,对这部分社会成员的利益予以特别的关注,有助于实现社会公平,也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论文内容提要]农村土地、债务、基层民主制度建设、治安环境是当前农村社会矛盾的主要表现。在分析原因的基础上,笔者认为只有加强农村平安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农村治安综合治理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农村和谐文化建设、切实抓好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加强和改进工作,才能化解农村各类矛盾纠纷,减少不和谐、不稳定因素,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开展农村平安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和重要内容。保持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之间的相互协调,使农村安定有序、充满活力,使农民群众安居乐业、和睦相处,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笔者从当前社会矛盾的主要表现出发,在分析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以期抛砖引玉。
一、当前农村社会矛盾的主要表现
当前我国农村社会治安保持持续稳定,农民群众的安全感不断增强。但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农村社会治安也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少数农村地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治安问题还比较突出,群众反映还比较强烈,农村社会稳定的形势依然严峻。当前农村社会矛盾主要表现在以下五大方面:
(一)土地问题成为农村矛盾的重点
因土地问题引发的农村矛盾是当前农村反映最为集中、最为突出的问题。一是土地承包权属纠纷。主要是城中村、城郊村、开发区、工业园区、移民安置区等村组,人多地少,成员复杂,因土地权属纠纷导致群众上访的事件仍持续不断。二是违规征地引发矛盾。少数用地单位违规操作,未批先占,少批多占,或占地后长期闲置,导致撂荒,引起群众强烈不满。三是群众对土地补偿标准不满。特别是国家建设征地补偿标准远远低于经营性项目征地,土地补偿标准不一,群众不接受,因征地补偿问题阻止高速公路和铁路施工,甚至阻断交通的事件时有发生。四是失地农民的利益缺乏保障。一些地方违法征占农民耕地,不给农民合理的经济补偿和生计安置,引发农村,仍然是影响农村乃至社会不稳定的一个突出问题。
(二)农村债务问题存在严重隐患
农业部在1999年采取抽样的调查发现,全国村级约有3600亿的债务。而农业部2006年上半年的抽样调查,该数字已经达到4000亿。村级债务问题不仅制约了村级集体经济和公益事业的发展,而且严重影响了基层组织的正常运转,成为引发农村矛盾纠纷、危及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由于债务不能偿还,由此引发干部与群众之间,现任干部与原任干部之间,村干部与包工头之间等多方面矛盾,由于债务问题引发的行凶动武事件在各地也经常发生。农村债务不解决,对维护农村的和谐稳定影响很大。
(三)基层民主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矛盾
一是村务公开未完全到位。现在农村很少召开村民大会开展村务公开,多数公开栏常年不公开,上面检查时往往是突击应付。即使公开了,内容也不具体,群众看不明白,甚至出现公开内容不真实的现象。久而久之,群众对村务公开失去了信任,对村级事务失去了监督。二是农村宗族势力有所抬头。少数地方宗族势力死灰复燃,尤其在村两委换届选举时,村内宗族或派性之间矛盾难以调和,少数房头宗族势力干涉村务政务,操纵村民换届选举,导致村民之间矛盾冲突,影响正常的村民自治工作,给农村社会带来诸多不安定因素。
(四)农村社会治安环境令人堪忧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全面展开,农村社会治安保持了持续稳定,农民群众的安全感不断增强。2006年,全国公安机关所立发生在农村地区的刑事案件与2005年基本持平,其中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爆炸、放火、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分别下降了25.2%、13.3%、14.8%和5.2%。2007年上半年,全国农村发生的刑事案件继续保持稳中有降。但是,有的农村地痞、村霸、市霸、水霸、菜霸等流氓恶势力横行乡里,为害一方;有的地方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屡禁不止。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直接危害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影响农村的和谐稳定,而且直接影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顺利进行。
二、农村社会矛盾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
农村社会矛盾纠纷的产生有其深刻的经济根源和社会背景,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
当前农村存在的突出社会矛盾,都直接或间接的与农村经济落后、乡村集体经济薄弱、农民的收入水平较低有直接联系。由于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城市经济快速发展与农村经济发展缓慢形成了强烈反差,城乡差距继续扩大,发展水平严重失调。这种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状况,严重地影响着农村社会和谐进程,是农村社会矛盾产生的根本原因。
(二)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尚未建立
维护农村的社会稳定,一方面取决于农村的经济发展,另一方面依赖于完善的社会保障机制。这些年来,随着城镇化、工业化、产业化进程的加快,因土地承包、土地租赁、土地征用、征地补偿等涉农土地问题日益增多,已成为当前影响农村社会矛盾纠纷的焦点。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和政策性等因素的限制,政府对农民群众在经济利益上的要求不能完全满足。特别是在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不够完善的情况下,面对失地失业,又无养老、医疗保障;面对因公致残,生活极度困难;面对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受到破坏;面对农民工的正当权益受到侵害等等,广大农民群众表达诉求的愿望和行为更加强烈,很容易引发一系列的群体性上访事件,激化社会矛盾。
(三)基层民主制度不健全
一是部分基层干部群众观念淡薄。少数干部不体察民情,关心群众疾苦不够,不能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对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回避推诿,对正当要求置若罔闻,对出现的矛盾纠纷不及时调处,导致各种矛盾由小变大,致使一些群众越级上访,甚至演变成。二是不依法行政。有的基层干部法律法规水平低,不能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不注重做群众的思想工作,处理矛盾纠纷方式方法失当,引起群众不满,伤害了干群之间的感情。三是以权代法。少数被“海选”出来的村干部,利用手中职权,在集体项目承包、征地补偿、救济款发放等群众敏感的问题上,不实行村务公开,搞暗箱操作,,侵犯了农民群众的正当权益,引起农民群众强烈不满和抵触情绪。
(四)预防调控机制不健全
完善健全的预防调控机制,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谐的基本保证。有些地方在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工作中,还没有真正建立起健全的工作责任制。有的乡镇维稳专班仅一个人,村组干部配置过少,加上经费保障不力,维稳工作难以开展。有的地方工作又比较薄弱,机制很不健全,导致了一些应由部门处理的问题,直接集中到党委和政府,不仅影响了党委政府的形象和正常的工作秩序,而且对社会稳定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三、促进农村平安建设,构建和谐新农村的对策建议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没有农村的和谐,就不可能有全社会的和谐。为了进一步促进农村平安建设,构建和谐新农村,应着重强化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加强农村平安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努力促进农村社会和谐
农村平安建设的成效,关键在于基层党委和政府。各级党委、政府应把农村平安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各地平安建设的总体规划,纳入党政主要领导任期目标,列入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与晋职晋级和奖惩使用直接挂钩。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查找薄弱环节,帮助解决农村平安建设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工作突出的县(市、区)、乡(镇)、村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鼓励;对因重视不够、工作不力,导致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造成恶劣影响的重大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重大的地方和单位,严格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一票否决权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使农村平安建设工作的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二)加强农村法治建设,提高农民法律素质
培育社会主义新型农民,既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解决农村社会矛盾纠纷的现实需要。各地要加大“五五普法”工作力度,通过广泛开展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大力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形式多样、具有乡土气息的群众法制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提高农民群众的自我约束能力,使农民群众自觉地通过合法渠道解决矛盾纠纷。
(三)切实抓好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进一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预防、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整合力量、整合资源,加强乡(镇)、村(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站点等工作网络建设,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结合起来,完善农村多渠道解决争端的机制。要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情况报告、归口调处等制度。高度重视和解决农村因干群关系、农民负担、土地承包、土地征用、环境污染、移民搬迁、拖欠农民工工资、集体资产处置、村务公开、邻里纠纷和宗族问题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依法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好农民群众最关心的各种利益关系。建立和推行重大决策及重大项目风险评估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类矛盾的发生。
(四)加强和改进工作,积极稳妥地处理
要加强和改进工作,完善督察专员、领导包案处理大要案等制度,确保农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在任何情况下都有人回应、有人处理。要建立对重大案件、重访案件实行实地调查处理制度。对重大案件、重访案件或认为有必要进行督查督办的案件,省级党委、政府应授权有关部门进行实地调查处理,加大督查督办工作力度,防止重访、重大的发生。
农村平安建设切实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也切实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基业,只有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重视农村平安建设,才能化解农村各类矛盾纠纷,减少不和谐、不稳定因素,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注释:
①《国务院摸底基层债务财政部酝酿相关方案》
②公安部《我国农村上半年治安形势保持稳定》,2007年08月23日05时27分,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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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宋远翔.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问题、原因及对策[J].山东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