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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时间管理范文

时间:2023-06-19 16:22:04

序论:在您撰写合同时间管理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合同时间管理

第1篇

关键词:城市轨道交通;长沙地铁;合同管理体系;建设实践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具有规模体量大、建设周期长、涉及专业广、参与单位多、合同数量大、合同风险高等不同于一般工程建设项目的特点,同时决定了其合同管理的周期长、难度大的特点。科学规划合同管理体系、扎实推进合同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积极推动合同管理体系在实践中的运用,成为规范对外经济行为、提高合同管理效率、防控各类风险、提升合同管理水平的举措。

1合同管理体系建设成果

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地铁)在合同管理体系建成之前,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1)合同工作流程不明晰,主要体现为部门职能分工不清、部门之间信息沟通不畅、监督管控不到位等;(2)合同签订行为不规范,主要体现为起草依据不充分、合同资料缺失、审查会签流程缺失、事后补合同等;(3)合同签订效率不高,主要体现为合同文本不规范、合同条款不完备、合同用语不严谨、审查会签时间长等;(4)合同执行管控不到位,主要体现为不按合同履约、对违约行为未按合同执行、变更管理不全面、对索赔工作不重视等。面对上述问题,长沙地铁从2015年开始着手合同管理体系架构研究和建设工作,提出了分阶段实施合同管理体系建设的工作思路。第一阶段建设从合同管理的源头入手,通过出台制度规范合同签订流程、编发标准化合同规范文本、开发和推广使用软件管控合同签订行为。历时5年时间,到2019年完成第一阶段建设工作,构建了以合同管理制度体系和标准化合同体系为基础、合约工作管理软件为抓手的“两基础、一抓手”的合同管理体系,实现了合同签订流程有规矩、合同签订管控有手段、合同文本有标准,以及合同签订管理由“人管人”向“制度管人”的重大转变。

1.1出台合同管理制度

规章制度作为法律法规的延续,是企业各项工作流程的执行依据。为此,长沙地铁明确了“体系建设从制度编发着手,制度编发以合同管理办法先行”的工作思路。2015年,长沙地铁制定并下发了《合同管理办法》,明确规范了合同工作的职责分工,合同起草、审查、签订、归档、履约,标准化合同的编制、修订、监督及责任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要求;规定所有项目在组织公开招标、内部竞争性谈判及直接委托谈判之前应确定合同主要条款,并完成合同的起草、审查;规定合同重大变更、转让或终止应由项目发起部门(子公司)报集团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2018年,长沙地铁在遵循“依法依规、集体决策、规范程序、提高效率、卡控关键、严防风险”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积极创新管理思路,创新提出并采用了“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工作流程”的模式,制定并下发了《直接委托项目管理办法》,其在精简和优化直接委托程序的同时,系统规范了从项目立项、确定单位、控制价审定到合同谈判、结果确认、合同签订、资料归档全过程的工作流程,大幅度提高了直接委托项目的工作效率,有效预防了直接委托项目的廉政风险。截至2019年,长沙地铁陆续制定并了《合同起草大纲》《委托建设项目内部工作流程》《标准化合同管理办法》《工程建设用地只用不征协议起草指南》等管理制度,建成了以《合同管理办法》为主线的合同管理制度体系,实现了长沙轨道的合同管理制度化、合同工作流程化。

1.2构建标准化合同体系

在推进合同管理制度体系建设的同时,长沙地铁同步着手标准化合同体系建设。以“合同管理工作回头看”为契机,通过对2016年全年及2017年上半年总计一年半以来签订的合同进行数据统计、科学分析,按照“区分轻重缓急,优先对工程影响大、签订合同数量大的合同类型”的原则制订了详细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了时间节点、职责分工、编审流程,于2017年9月全面提速标准化合同体系建设工作,至2018年9月基本建成由建设版块、运营板块、经营版块、通用版块四大版块组成的标准化合同体系,实现了合同体系的结构化、合同文本的标准化、合同起草行为的规范化,进一步提高了合同起草的效率,有效防控了合同风险和廉政风险。

1.3开发合约工作管理软件

2016年长沙市轨道交通建设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合同管理的复杂度增加,工作量急速增长,人工模式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工作需求。为此,长沙地铁于2016年底启动合约工作管理软件的开发工作,于2018年10月1日上线试运行。2019年5月5日,基于系统运行稳定、功能模块满足需要、各级用户熟悉掌握系统操作,合约工作管理软件正式上线运行,实现了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行标准化合同使用和集中管控合同签订行为,降低了办公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打造了预防腐败的有力抓手。

2合同管理体系运用效果

合同管理体系第一阶段建设工作完成后,长沙地铁以合同管理制度体系和标准化合同体系为基础、以合约工作管理软件为抓手,实现了合同签订工作的集中管控,有效地防控了合同签订环节风险、提高了合同签订效率。合同起草部门使用合约工作管理软件按照系统设置流程依次起草合同、发起审查和会签审批、定稿编号、打印输出。在起草合同时,起草部门按照“集团了标准化合同的,应采用标准化合同起草合同;集团未标准化合同的,应参照国家或行业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起草合同;既无集团公司下发的标准化合同、又无国家或行业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的,由合同起草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自行起草”规定执行,优先使用标准化合同起草合同。在合同审查过程中,审查部门紧紧抓住“是否立项”“流程入口是否正确”“是否采用标准化合同”三个关键点,从源头上杜绝了合同起草不合规的行为。在审查环节,合同审查部门经办人员对工作进度一目了然,合同起草人与审查人可建立快速有效的沟通。由于采用了标准化合同起草合同,合同审查工作量大幅下降,节约了合同起草部门及审查部门的时间与精力。合同会签审批前,合同起草人发起会签资料复核,经集团合约部复核确定会签资料完整后,合同方可进入会签审批环节。合同经系统编号后,系统自动生成防伪水印,合同起草人通过正文信息页面打印含防伪水印的合同文本(合同文本必须经由系统线上打印才会输出含防伪水印的合同文本,在系统上导出、下载或另存为的合同文本不含防伪水印),并以此版本为母本按合同约定份数进行复印、装订/胶装。

3合同管理体系未来的建设与发展方向

结合长沙地铁改革转型要求,下一步应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合同管理体系第二阶段建设工作,形成合同管理“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类运行、全面监督、高效运转”工作机制,真正实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

3.1健全合同管理组织体系

按照纵、横两个维度完善合同管理组织体系,在企业内部构建由各层次的管理机构组成的全方位合同管理体系。纵向维度为在集团总部、各子公司分别设立合同管理部门;横向维度为在纵向维度设立的合同管理部门中再细分为合同管理小组,根据合同的性质、类别进行统一管理,从而使合同管理机构覆盖到每个层次、每个方面,对合同的立项、谈判、起草、签订、履行、变更、纠纷处理等履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的职责。

3.2建立合同管理人员体系

通过对外公开招聘、内部选拔等方式,培养一支懂法律、懂经营、会管理的合同管理队伍。加强对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使其熟练掌握合同法律知识和签约技巧,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水平和实践技能。建立合同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制、竞争上岗机制。建立合同管理激励机制,对提出合理化建议、避免重大损失或是给企业争取额外经济效益的人员予以奖励,激发和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3.3建立合同管理运行体系

建立合同管理执行监管和评价考核制度,把合同管理的内容和主要指标纳入集团目标考核中,定期开展合同管理大检查,对合同管理情况进行监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不断总结合同管理的经验和成效。建立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运行机制,通过制度来规范、协调各方的工作,合同管理机构和其他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形成合力,使合同的签订、履行和争议处理都处于有效的控制状态。3.4建立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建立对参建单位的信用评价体系,通过对参建单位合同管理水平、合同履约能力、合同履约状况和企业合同信誉度等方面进行量化、细化的综合评价考核,把信用好、履约率高的企业列入白名单,把信用能力不理想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在后续项目合作中进行运用,提升防范合同风险的能力。

第2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 分包合同 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码]B [文章编号]1000-405X(2013)-6-221-1

1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管理现状

建筑工程分包的合同管理,直接关系到分包项目的成败,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对招标阶段、合同签订阶段的合同管理工作不重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跟招投标管理密切相关,招投标的过程其实也是合同谈判的一个过程,一旦中标签订合同,它就有法律约束力,为了保证合同的有效性、严肃性,承发包双方都应该重视合同签订前后的管理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工程合同管理和招投标管理两个内容基本是被人为的独立开来,两者严重脱节。使得工程合同和招投标文件、投标书内容不相符合,导致后期施工情况不符合合同要求。

(2)缺乏对合同履行阶段的管理工作。工程合同签订之后还需要严格地执行,才能保证合同的有效性。在实际操作中,有些建筑工程企业为了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利润,往往会把合同管理的事情放在一边,忽视对合同在履行阶段的管理。因此,就会很容易出现施工不能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工期延误、工程质量不合格等情况。施工图纸交底、技术交底只有在施工现场才有,但是未在合同中交底,一旦出现事故或质量问题,则责任、义务难以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人员。

(3)合同变更意识薄弱。建筑工程的周期比较长,施工复杂,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变更情况,合同的修改虽然不会免除供应商的责任,但是会对合同的实施产生影响。某些工程的合同根据设计方案设计,各个工程环节可以说是息息相关,而某个工序需要更改,则其他工序很有可能也要随着变更。也就是说,包括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在内的工作计划,都需要进行重新制定,因此在更换工程内容之后,为了减少工作量,往往不青睐于合同变更,而仅仅在施工当中主观调整工程内容。

2 建筑工程项目分包合同管理的建议

鉴于建筑工程项目分包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有必要在选择分包商的基础上,做好分包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几方面的工作。具体建议措施如下:

2.1 合同的签订管理

在选定分包商之后,开始制定分包合同,其中总承包商、分包商的责任和权利必须明确,笔者建议参考借鉴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编写的《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和英国咨询工程师协会的《土木工程分包合同》,其中分包合同必须服从于总包合同,包括技术标准、质量要求、安全要求、环境保护等,另外还要协调各个分包商之间的关系,避免分包商工作之间的冲突,同时在分包合同当中注明分包商出现矛盾时候的协调主体和协调要求。除此之外,在施工过程中分包商对外交往和协调工作,需要通过总承包商进行,譬如与业主和监理单位的协调。为了避免分包商的违约,分包合同的签订还需要列明分包商的惩罚措施,责令分包商服从工程的总体计划,以便更好地完成工程任务。

2.2 合同的履行管理

建筑工程的分包,涉及总承包合同和分包合同,具体的工程分包关系是业主与总承包商签订总承包合同,协商好工程分包的事宜,业主将工程分包的权力委托给总承包商,而总承包商通过与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在这个过程中,业务管理主合同,与分包商没有任何合同关系,仅仅负责分包合同的批准。分包合同履行管理的责任,需由工程师和总承包商承担,前者是对工程施工现场分包商使用材料、工艺、质量等的监督管理,但工程师发出的分包工程指示,需要得到总承包商的同意,分包商方可执行;后者履行分包合同,包括分包商选择、分包商合同履行监督,并负责将总工程师发出的指示,在审核之后列入合同管理的工作内容,以合同的书面形式转发给分包商。

2.3 合同的变更管理

出于主客观因素的原因,建筑工程的合同需要进行变更,包括工程量、工程进度、质量标准等。建筑工程合同变更属于常见的现象,甚至可以说是合同管理的特点之一,如果合同变更管理工作不到位,可能会影响整个工程的施工,导致工程纠纷的出现。我国《合同法》对合同变更作出的规定是:“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工程合同变更管理的具体工作内容包括,首先是业务具有发出签发合同变更令的权力,而承包商必须无条件执行变更令,事后再与业主进行协商变更的费用和工期等问题。其次是合同变更的类型,常见的有费用变更、工期变更、合同条款变更三种,其中争议最大的变更是费用变更,在出现费用变更的时候,需要根据合同上协商的合同变更费用处理方式,具体的衡量标准是“公平合理”。再次是合同变更时候,承包商按照业主要求实施变更工作,但分包商产生的间接费用如何得到补偿,目前在合同法当中并没有明确规定,笔者认为原则上应该予以补偿,但涉及到机会成本的部分,要倾向于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最后是总承包商以书面的形势通知分包商变更工程任务,在收到工程师的工程变更指令之后,要邀请承包商参与估算工程量和工程价格,以合理确定分包合同变更后对分包商的补偿款和工期。

3 结束语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分包的合同管理,直接关系到分包项目的成败,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诸多的问题,包括合同签订管理、合同履行管理、合同变更管理等,譬如有些建筑工程企业为了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利润,往往会把合同管理的事情放在一边,忽视对合同在履行阶段的管理。为此,我们需要在选择分包商的基础上,做好分包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几方面的工作。

参考文献

[1]刘承栋.工程分包合同管理浅谈[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2,(19):215.

[2]潘树平.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管理问题及对策浅折[J].建筑设计管理,2009,(8):25―26.

第3篇

0前 言

 

合同管理是否严格,直接关系到整个工程相关企业的竞争力和生存力。工程施工合同对承包方开始实施工程建设,发包方要通过各种各途径来支付工程的造价款项,共同来控制整个工程的质量,保持工程合理的进度,控制整个工程的造价,保证整个工程活动建设高效优质进行的法律文件,对整个工程的建造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做好工程的合同管理,是企业生存发展,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举措。

 

一、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存在问题

 

1.合同文本缺乏规范化操作,法律意识淡薄

 

工程施工合同涉及的合同条款多,内容冗杂,但是很多当事人对合同不够重视,合同的签订往往草率进行,导致合同签订的条款不完善、不严谨,甚至是内容上产生很大的歧义,导致合同履行过程中工程量的计量、进度款支付以及工程结算时缺少依据,产生合同纠份。而且在工程施工中,合同不规范也会反映在承包商得不到业务而迁就业主,按照业主的意愿签订合同,使得合同中内容产生不平衡的问题,工程施工起来,一旦是牵涉到经济权利,终将导致经济纠纷的产生。

 

2.施工合同不严谨,重要条款缺失

 

施工合同的签订过程中,招投标文件和招标书的使用是一项重要的参考。但在实际签订合同中,甲乙双方往往会过多考虑自己的利益,肆意避开招投标文件中没有设定的内容和指标,例如:所依据的定额之外的计价问题没有明确规定;合同条款用词不准或模棱两可;承发包双方职责划分不清;缺少工程变更、合同变更等处理程序,对索赔的处理、合同纠纷的协调等问题缺少规定等。这在一定程度上,就增加了包干的风险系数,导致施工合同与政策文件内容的背道而驰,极易发生经济纠纷。

 

3.忽视合同严肃性,等价索赔工作难

 

建设工程合同履行中,违约现象普遍存在,很多都是集中在工程建设中建设方不按合同支付工程进度款;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方不及时审核竣工结算,有意拖欠工程款,履行过程中的问题,导致合同的信用度、合同的严肃性、合同的权威性受到极大的威胁,严重影响了我国建筑市场秩序,导致建设市场工程款拖欠的顽症。在最近十年间有关全国拖欠工程款的情况来看,随着工程项目的不断增加,拖欠工程款的数量呈上升趋势,导致这一趋势的原因是法律制度尚处在完善和适应阶段。

 

4.合同管理意识薄弱,缺乏专职的合同管理人才

 

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体系和具体的操作流程,对工程没有及时进行跟踪和动态的合同管理。目前建筑企业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人员,大多数是非合同管理专业人才,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综合业务能力参差不齐,大部分是工程施工、工程管理部门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兼职或中途转用,管理人才匮乏,严重的影响了合同的管理。

 

二、加强建筑工程项目中的合同管理措施

 

1.施工合同管理关系

 

工程造价实现量价分离后,工程量清单将由投资商或业主委托设计单位依据设计图纸直接计算给出,可减少图纸理解错误,并大大减少工程量计算的重复劳动,施工单位在投标中只负责审核,并根据自身的管理水平及采购能力等报出适合自己企业的工程单项报价,在以后的施工中得以严格贯彻执行,这样就真正实现了招、投标管理与施工合同管理的内在联系,并保证了管理实施的一致性,从而理顺了两者依存的内在关系。

 

2.重视建筑工程项目合同文本的拟定与分析

 

在合同文本的形式上,应该尽量采用合同示范文本。在实际工作中,因为使用不同格式的合同而产生经济纠纷的例子并不鲜见。因此,应该尽量使用合同样本,比如各类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业厂房、交通设施及线路管理的施工、设备安装的合同样本。非特殊情况,不要使用发包、承包双方自行拟设的合同文本格式,这样可以有效防止所拟定的合同出现缺项、漏项及不平等条款。同时,也有利于行政管理机关对合同实施进行监督,有助于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及时裁判纠纷,维护双方的合法利益。

 

3.建立健全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并善加利用。合同管理环节繁多,包括合同的洽谈、草拟、评审、签订、下达、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行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建筑单位要规范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就应该首先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建立和健全一系列可操作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其合同管理有章可循。合同交底制度、责任分解制度、每日工作报送制度及进度款审查批准制度是每一个建筑单位都应该建立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签订后,合同管理人员应做好合同交底工作。

 

4.对建筑工程项目合同进行动态管理

 

4.1 重视现场签证。在按照合同条款履行时应该防止过早、过量签证,特别是合同变更补充协议的签认须格外谨慎,签证必须依据相关合同条款衡量,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尤其要重视设计变更与施工图错误,此类签证只需签变更或修正的项目,原图纸不变的勿重复签证,已经下料和购料的,务必签写清楚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详细情况。

 

4.2 及时记录、收集和整理工程所涉及的各种文件(如图纸、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变更指令等),对合同变更部分进行审核与分析。在实际工作中,合同变更应该与提出索赔同步进行,须业主与承包商双方达成一致看法后再进行合同变更。

 

4.3 及时处理停工损失(包括由非承包商责任造成的停工损失),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按合法程序签认停工的相关具体内容。

 

4.4 严格执行定额规定,对于未对定额进行规定的情况,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或者参考相同类定额及有关的规定做出补偿。

 

5.明确合同管理分工,权责分明

 

在工程合同签订完毕之后,要加强对合同的贯彻执行,加强对合同的执行情况加强监督管理。在此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规范,遵守现代企业的管理方式,加强对合同的管理,对合同管理的权责进行明确的划分,实施项目经理的负责人制度,并代表施工企业全面管理合同,加强合同职能的执行,在此过程中,并设立专门的合同监督管理机构,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发现合同中存在问题,及时有效地进行反馈,并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

 

三、结束语

 

总之,建筑施工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工作,只有增强法律意识,加强合同管理,搞好施工合同的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和控制,才能在项目管理上不断创新,从而不断提高我国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在现代工程中,没有合同意识则项目整体目标不明;没有合同管理,则项目管理难以形成系统,难以有高效率,不可能实现项目的目标。为使企业能够实现高效可持续发展并更加牢固地立足市场,必须加强企业合同管理,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要维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

第4篇

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

根据有关工程建设施工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工程建设施工的实际情况,并借鉴了国际上广泛使用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12月24日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师范文本)》,它是以各类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业厂房、交通设施及线路管道施工合同和设备安装合同的样本。

(1)《施工合同文本》的组成

《施工合同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并附有三个附件:附件一是《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二是《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三是《工程质量保证书》。

(2)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

组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文件包括:施工协议合同书;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附件;施工合同专用条款;施工合同通用条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二 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特殊性和必要性

施工合同的显著特点是时间长,涉及面广,一份施工合同的履行有效期可能长达数年或数十年,所涉及的范围包括法律法规、工程技术、艺术设计、人文等多个范畴。施工项目全部的生产经营活动,都必须根据工程施工项目合同来进行。没有工程施工合同,就无法实施与监管后续的生产活动,而合同一经签订,企业所有的生产计划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都随之纳入承包合同的范畴之内。施工企业实行的总包、分包、内部承包等,也正是按照其与建设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所承担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来确定划分的,其内、外合同的关系不但一脉相承而且标的、权责也高度一致。也就是说,所有内部承包的具体内容,就是企业对外承包合同所含各项指标的分解与落实。这就使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从形式、内容和管理范围都不同于其他企业,而是一个格局完整的、自成系统的管理方式。

三 施工项目合同的履行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方法

(1)对合同认识及重视不够

现阶段,各施工企业基本上都是按合同管理的要求,认真进行合同的标前及标后的评审,对合同的履约进行检查,力求通过严格的组织程序、严密的合同评审,把自己能否按期履约、业主的能力及不稳定等因素全面思考分析。但在工程施工时如何有效地把合同贯彻执行下去,有的单位执行的不够。另外,有些企业领导对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没有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机构。企业领导对合同风险缺乏防范意识,没有认识到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经费等方面支持不够。要想从根本上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必须加强项目经理的个人教育,培养责任心,加强对法律、法规的认知度,了解施工项目合同的核心内涵,抓重点控过程。建立项目经理部,设专职人员管理档案管理工作,负责部门的所有合同报批、保管和归档工作;参与选择分包商工作,在项目经理授权后负责分包合同起草、洽谈,制订分包的工程程序,以及总合同变更合同的洽谈,资料的收集,定期检查合同的履行工作。

(2)合同执行力度不够

合同作为维系双方当事人的纽带,任何一方均须按合同办事。但由于双方均没有按合同办事,且又不进行及时、必要的经济技术签证,造成双方均违约。工期不能按期交工,工程款不能按时拨付,致使合同管理流于形式。

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必须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行使权力、履行义务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和坚持全面履行的原则。遵守合同对约定不明条款、价格发生变化的履行规则,以及合同履行担保规则和抗辩权、代位权、撤销权的规则。

(3)招标监督机构和合同管理机构缺乏权威性

招标监督机构在审核、编制招标文件的过程中,明明知道有的条款是不平等的,甚至是不合法的,但实际上还是按照建设单位的意图办理。例如在招标时降低工程的取费类别、施工单位优惠条件的承诺、工程质量标准的提高、工期的缩短等不合理条款,他们都无意进行修改。当然也有受投资者、权力者和周围环境的干扰而改变中标结果的。合同管理机构不仅应有监督职能、仲裁职能,而且对不合理的条款应有纠正职能。

(4)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权责不分明

有些企业没有规定严谨统一的合同管理制度。由于缺乏统一的依据,各部门权责不分明,意见很难统一,造成权力大家争、责任大家推的局面。这是企业管理之大忌,最终将给企业带来重大的隐患。

(5)合同管理人员素质不高

一部分企业合同管理人员思想品德不过硬,文化水平不高,业务不精通,没有受过正规的法律教育,缺乏系统的法律知识,无法对合同涉及的各项法律问题作出正确判断,无法对合同进行有效的管理。

四 有效地实施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

为了有效地实施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必须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及时做好合同跟踪,并且根据合同分析结果,实施有效的合同监督,谨慎订立合同,有效防范工程合同违约行为。

五 施工索赔

索赔是在经济活动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违约,或其他过错,或防止的外因而受到损失时,要求对方给予赔偿或补偿的活动。

施工索赔是承包商由于非自身原因,发生合同规定之外的额外工作或损失时,向业主提出费用或时间补偿要求的活动。

(1)施工索赔分类

1.按索赔目的分:工期延长索赔;费用损失索赔。

2.索赔的原因分:延期索赔;工程变更索赔;施工加速索赔;不利现场条件索赔。

3.索赔合同依据分:合同内索赔;合同外索赔;额外索赔。

4.索赔处理方式分:单项索赔;总索赔。

(2)施工索赔的程序

意向通知,提出索赔申请,提交索赔报告,索赔处理。

(3)索赔报告

索赔报告由承包商编写,应简明扼要,符合实际,责任清晰,证据可靠,计算方式正确,结果无误。索赔报告编制得好坏,是索赔成败的关键。

第5篇

甲方(委托方):杭州鸿阳创业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乙方(方):

乙方受甲方委托,双方就甲方经营范围:超市管理咨询服务(含中介服务) 委托事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 委托事项

1、 居间项目名称:甲方经营范围:超市管理咨询服务(含中介服务) 。

2、 委托内容:甲方委托乙方为上述项目内容在地区范围寻找、介绍及协助建立与相对方的合作关系。

3、乙方完成委托标准:乙方根据甲方所提订立合同的要求,为甲方提供相对方信息,并按商业惯例和交易习惯促成其成交。

二、 甲方责任

1、 甲方必须保证委托行为不违反国家法律,并在签订合同前,向乙方提供甲方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其他必要文件。

2、 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出订立合同的要求,提供有关客户合法企业综合资料。

3、 甲方须按本约定比例定时向乙方支付实现“标的”之居间费。

4、 甲方应如实向乙方通报该合同签订之进展情况。

5、 甲方应就委托项目营销知识对乙方进行培训,以使乙方能优质、高效的完成委托。

三、 乙方责任

1、 乙方应遵守本行业道德标准,不得对所签合同实施不良影响,全力促成甲方与相对方项目合同成交,充分维护甲方综合利益。

2、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信息、成交机会、签约情况以及甲方和相对方的商业机密负有向第三方保密的责任。

3、乙方在居间服务过程中不得双边牵线或为私利而接受相对方佣金、馈赠等类似款项。

4、乙方在居间服务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转移自己的各项债权债务。

四、 居间期限和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交付方式

1、 本协议有效期限为壹年,甲方将以 汇票 方式交付乙方居间服务佣金,并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2、居间报酬的计算方式:

① 乙方仅提供需求方签约意向及其他关联信息,不直接参与本项目谈判的,待甲方与需求方签约并收到预付款后叁天内即支付合同“标的”的3.0 %作为乙方佣金。

② 乙方在上述前提下直接参与谈判并确保甲方与需求方签约,待合同生效后, 并收到预付款后叁天内即支付合同“标的”的6.0 %作为乙方佣金。

③ 乙方在甲方书面授权委托的情况下,独立完成与需求方的综合谈判,并签定合同,待

合同生效后,并收到预付款后叁天内即支付合同“标的”的10.0 %作为乙方佣金。

五、 保密内容

1. 甲方为提高乙方业务能力,而对乙方进行专业培训及所提供各种资料,乙方必须对第三方负有绝对保密的责任。

2. 乙方签定本协议及参与合同,其内容均属行业机密不得泄漏给任何第三方。

六、违约责任

七、其他约定事项

本协议经双方法人代表或人签名立即生效,合作期内若有违约,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解决的,双方自愿约定甲方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为起诉地。

甲方:杭州鸿阳创业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乙方:

法人代表(签名):法人代表(签名):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杭州江城支行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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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

【关键词】施工合同;合同管理;改进措施

1 引言

建设工程是一项复杂而庞大的项目,它涉及众多复杂的风险。合同作为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具有法律效应的协议,在整个工程的建设中,合同的风险又成了各种风险中的重中之重。在当前我国建设工程企业中对合同的管理和风险的防控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合同管理的不完善将直接影响着工程的质量、成本和工期。笔者结合了近年来在实际工程中对合同纠纷处理的经验,分别从合同的签订和履行阶段中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了探讨,阐述了对合同风险防控的具体措施。

2 合同签订阶段的风险防控

2.1 对工程发包方的资质审查

施工企业对工程发包发的资质审查是合同签订前一项重要的工作,避免与资质不合格,行业信用度不高的发包方在施工阶段和竣工结算阶段产生纠纷。同时,招标的项目必须是合法项目,非法项目的合同签订是无效合同。因此在合同订立前应对建设投资方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营业执照、工程项目的合法性以及该单位的行业声誉等进行审查,从源头上来降低风险。

2.2 认真进行图纸会审,做好投标书

在投标书的编制阶段,企业应首先对施工图进行会审,认真的研究施工图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质量目标是否符合业主要求,各项任务指标是否能够按期完成等,在实际的工程中经常出现因图纸会审不到位,仓促投标而导致了施工单位的利益受损。同时对建设方的招标文件一定要认真研究,根据招标书的各项要求来拟定合适的投标文件,并综合之前类似工程的合同管理经验,做好各个细节的工作,明确好施工阶段的权责、索赔条件和工程款支付方式等,对预期风险进行整体把握。

2.3 选择恰当的计价方式

在建筑工程中常用的计价方式有以下三种:单价包干方式、总价包干方式,成本加酬金方式。这三种计价方式都有着各自的特点是使用范围。如总价包干方式对工期短,资金少,且技术不复杂,设计图纸稳定的工程比较的适用。单价包干则适用于施工周期长,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多的工程。但对于发包方来说,不论工程大小或技术复杂与否,都希望采用总价包干的方式,而施工方则希望采用可调总价合同。因此在选择计价方式的时候,若选择总价包干则施工方承担的风险较大,若采用可调总价合同,则需对合同中价款调整的范围、计算依据以及调整的程序、设计变更、物料价格幅度、现场签证等进行明确的约定,在施工的过程中发生索赔时,则可根据合同中的约定来进行处理。

2.4 明确工程款的支付条件

工程款地支付主要是进度款和竣工结算,在合同中应对工程进度款拨付条件及数额作出明确规定,竣工验收阶段,应明确规定参加验收的人员,单位,验收质量标准、验收的程序,以及质量争议的处理方法,具体的竣工结算程序等。

2.5 对监理和双方管理人员的权责约定

工程中建设方、监理方、施工方的技术管理人员众多,合同方各自的人员往往权责不清,因此必须对其进行约定,尤其是涉及工程变更、现场签证、价格确认等签认权的人员、生效条件等应在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防止合同规定以外的人随意签字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2.6 预防工程定金或预付款的陷阱

为防止个别发包方恶意骗取承包商的工程定金或预付款的行为,在签订合同的承包商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防范:1)核实发包方的资信情况;2)落实工程是否办理了合法报建手续;3)发包方的工程后续资金是否落实;4)对支付给发包方的定金或工程预付款进行公证。

2.7 约定违约条件和责任

施工合同的具有法律效应,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若合同一方发生违约,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在实际工程中,很多承包合同对此制定的不全面致使实际操作困难,是整个合同的修订失去了约束的效果,因此在合同中必须对违约的条件、方式、赔偿支付等进行详细说明,约束双方在合同上的责任与义务,以便履行。

3 合同履行中常见的纠纷及防范措施

在履行工程合同的时候,影响合同最主要的三点是:质量、工期和价款。这三点涉及了整个施工的全过程,是合同履行过程中最为复杂,也是纠纷最多的方面。

3.1 质量方面

合同管理中,一般都对质量目标和引起质量问题的权责进行了声明,在施工的工程中,引起质量问题的因素众多,从合同管理方面来讲有以下几点:

3.1.1 本身设计缺陷引起的质量问题。施工图设计是建设方委托设计单位完成,再转交给施工方执行,责任承担方的问题随之产生。施工方作为执行人应仔细审图,应从安全性和合理性指出设计缺陷。

3.1.2 隐蔽工程的问题,是施工方作业时经常性的问题,作为施工方应及时的将已完成的隐蔽工程交付验收,以便下道工序的施工,不能未经质检直接隐蔽,造成质量问题。因此在施工前应做好施工组织方案,对隐蔽工程应有专门的施工方案。

3.1.3 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体系主要是对重点、公共工程而建立的对材料送检、工程验收、工地规范管理的规定性文件,对工程的质量起着监督管理作用。

3.2 工期方面

引起工期问题的主要原因有:前期勘察不详导致基础处理困难、工地交付时不合格、设计变更频繁、工程款不到位导致的停工、大型工程中各施工企业之间协调不顺畅。工期问题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若项目是商业住宅楼,工期的滞后会影响向购房者地交付时间,从而产生一系列的索赔;施工中的停工引起材料品质变化,物料的保管费,机械台班闲置费,窝工费等。若是施工方以外的原因而造成的,施工方应采取各种措施来提醒或建议责任方采取措施以减少损失,保证工程的如期完成。

3.3 价款问题

价款问题主要是结算纠纷,在施工中经常会发生技术变更和洽商,变更和洽商在工地现场主要是现场签证的问题,因此在签证工作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3.3.1 由设计产生的变更,必须由发包方书面告知施工方后才能组织实施。施工方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变更的发包方可不承认,并同时追究违约责任。

3.3.2 施工方必须按施工合同的约定时间,向发包方提交已完成工程量的报告并要求签收。若因发包方未按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而导致停工,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3.3.3 所有的工期顺延的具体要求和天数都必须由施工方向发包方提出书面报告。并应在发生工期顺延情形后的14天内提出,逾期无效。

3.3.4 合同价款调整的情形发生后,施工方应在调整事件发生后的14天内向发包方发出书面信函,并说明调整的原因及金额。

3.3.5 工程完工后施工方应及时向发包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并要求发包方签收。施工方应注意竣工验收备案表上载明的竣工时间应与实际竣工时间保持一致,以免在日后的诉讼中发生竣工时间约定不明的问题而对施工方不利。

3.3.6 注重法律文件的有效送达,法律文件的管理中的文件送达管理是合同双方纠纷处理中的重要问题,在实际工程中,施工方的很多工程量报告,停工通知等都没做备份,在纠纷发生时对企业非常不利,因此在法律文件的管理中应采取以下措施:(1)所有提交给发包方的法律文件一式两份,一份备份。(2)重要文件可采取公证送达的方式进行。

4 结束语

工程的合同管理是一项复杂的工作,认真做好合同签订阶段的风险防控和履行过程中的合同管理工作,将对企业在项目中目标的实现有着积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温长煌. 建设工程合同若干法律问题研究[D]. 西南政法大学, 2002,(02) .

第7篇

当前建筑施工合同的制定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施工合同的严密性,造成施工合同的具体内容难以有效落实。因为施工合同中的具体内容多由建筑工程发包人制定,过多的强调了建筑工程承包方的责任和义务,没有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等起来,进一步加大了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难度。在一些建筑承包过程中,建筑承包方为了承接工程,在合同内容中主动提出某些具有不公平因素的合同内容,继而转嫁到施工合同内容中,将建设风险转嫁给了施工承包商,给施工合同管理带来问题。因为施工合同的制定不严密,影响了建筑施工合同的具体履行,一些施工单位为了保证自身的经济效益,对合同内容的具体要求进行变相处理,没有严格按照合同内容要求进行施工,给建筑工程的具体施工质量埋下隐患。

2加强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有效措施

建筑施工合同的有效管理,对于建筑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对建筑市场及经济繁荣也能产生积极作用。实际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发现并解决建筑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有效措施,保证建筑施工合同的有效管理。

2.1完善的施工合同管理体系是施工合同管理的基础保障建筑企业在具体的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必须建立健全施工合同管理制度,并在企业内部建立专门的施工合同管理机构,为企业施工合同的管理打好基础。企业施工合同管理人员必须根据具体的合同管理要求,并结合企业所制定的施工合同管理制度,对施工合同进行有效管理。企业在施工合同的管理中,必须加强合同的审核、签订、履行等合同管理责任落实,构建完善的施工合同管理体系,保证施工合同管理有章可循。施工合同的管理过程,企业必须根据实际的施工情况,对具体施工内容进行合同管理,保证企业建设施工的质量。

2.2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建筑企业可以通过开展培训班、引进高素质人才的方式,提高企业施工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为企业培养专门的施工合同管理人才。在具体的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企业必须根据施工合同的管理内容,对施工合同人员进行培训,保证施工合同管理人员较好掌握施工技术、造价管理、合同管理,并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企业施工合同管理还可以实行上岗制度,提高施工合同管理人员的待遇,促进施工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效率。

2.3明确合同条款,将建筑工程合同签订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统一根据以往建筑施工合同制定过程中出现问题的原因,加强建筑施工合同制定策略,保证建筑施工合同签订双方的权利义务。实际的建筑合同制定过程中,必须完善施工合同的示范文本,根据相关法律要求和建筑企业双方实际情况,对建筑合同的内容进行明确,将合同签订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统一,加强双方责任风险控制意识的培养,避免合同管理中出现纠纷。建筑双方应该对合同内容进行仔细推敲,把握好建筑合同中的风险控制问题,进可能避免建筑工程承包方的建设损失。

2.4加强施工合同的履行管理建筑合同的履行管理作为一项周期长、管理内容复杂的工作,必须依靠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有效落实,促进施工合同内容在具体建设过程中的履行。建设双方在对合同内容进行明确的基础上,对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进行合理把控,根据制定好的施工计划,将合同管理内容进行有效落实。

3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