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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案例范文

时间:2023-06-19 16:22:04

序论:在您撰写合同管理案例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合同管理案例

第1篇

一、土建工程招标及合同签订过程

土建工程包括生活区4栋宿舍、生产厂房(不包括钢结构安装)、办公楼、污水处理站、油罐区、锅炉房等共15个单项工程。业主希望及早投产并实现效益。土方工程先招标,土建工程第二次招标,限定总工期为半年,共27周,跨越一个夏季和冬季。

由于工期紧,招标过程很短,从发标书到收标仅10天时间。招标图纸设计较粗,没有施工详图,钢筋混凝土结构没有配筋图。

工程量表由业主提出目录,工作量由投标人计算并报单价,最终评标核定总价。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形式,要求报价中的材料价格调整独立计算。

共有10家我国建筑公司参加投标,第一次收到投标书后,发现各企业都用国内的概预算定额分项和计算价格,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报出完全单价,也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书,使投标文件的分析十分困难。故业主退回投标文件,要求重新报价。这时有5家退出竞争。这样经过四次反复退回投标文件重新做标报价,才勉强符合要求。A方最终决定我国某承包公司B(以下简称B方)中标。

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总价为17518563元人民币(其中包括不可预见风险费1,200,000元)。

二、合同条件分析

本工程合同条件选择是在投标报价之后,由A方与B方议定。A方坚持用ICE,即英国土木工程师学会和土木工程承包商联合会颁布的标准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文本;而B方坚持使用我国的示范文本。但A方认为示范文本不完备,不符合国际惯例,可执行性差。最后由A方起草合同文本,基本上采用ICE的内容,增加了示范文本的几个条款。1995年6月23日A方提出合同条件,6月24日双方签订合同。合同条件相关的内容如下:

1.合同在中国实施,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作为合同的法律基础。

2.合同文本用英文编写,并翻译成中文,双方同意两种文本具有相同的权威性。

3.A方的责任和权力:

(l)A方任命A方的现场经理和代表负责工程管理工作。

(2)B方的设备一经进入施工现场即被认为是为本工程专用。没有A方代表的同意,B方不得将它们移出工地。

(3)A方负责提供道路、场地,并将水电管路接到工地。A方提供2个75千伏安发电机供B方在本工程中使用,提供方式由B方购买,A方负责费用。发电机的运行费用由B方承担。施工用水电费用由B方承担,按照实际使用量和规定的单价在工程款中扣除。

(4)合同价格的调整必须在A方代表签字的书面变更指令作出后才有效。增加和减少工作量必须按照投标报价所确定的费率和价格计算。

如果变更指令会引起合同价格的增加或减少,或造成工程竣工期的拖延,则B方在接到变更指令后7天内书面通知A方代表,由A方代表作出确认,并且在双方商讨变更的价格和工期拖延量后才能实施变更,否则A方对变更不予付款。

(5)如果发现有由于B方负责的材料、设备、工艺所引起的质量缺陷,A方发出指令心方应尽快按合同修正这些缺陷,并承担费用。

(6)本工程执行英国规范,由A方提供一本相关的英国规范给B方。A方及A方代表出于任何考虑都有权指令B方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同所规定的标准。

4.B方的责任和权力:

(1)若发现施工详图中的任何错误和异常应及时通知A方,但B方不能修改任何由A方提供的图纸和文件;否则将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2)B方负责现场以外的场地、道路的许可证及相关费用。(其他略)

5.合同价格:

(1)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方式,总造价为17518563元人民币,它己包括B方在工程施工的所有花费和应由B方承担的不可预见的风险费用。

(2)付款方式:

①签订合同时,A方付给B方400万元备料款。

②每月按当月工程进度付款。在每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五,B方提交本月的已完成工程量的款额帐单。在接到B方帐单后,A方代表7天内作出审查并支付。

③A方保留合同价的5%作为保留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A方将其中的一半支付给B方,待保修期结束且没有工程缺陷后,再支付另外的一半。

6.合同工期

(1)合同工期共27周,从1995年7月17日到1996年1月20日。

(2)若工程在合同规定时间内竣工,A方向B方奖励20万元,另外每提前1天再奖励1万元。若不能在合同规定时间内竣工,拖延的第一周违约金为20万元,在合同规定竣工日期一周以后,每超过一天,B方赔偿5000元。

(3)若在施工期间发生超过14天的阴雨或冰冻天气,或由于A方责任引起的干扰,A方给予B方以延长工期的权力。若发生地震等B方不能控制的事件导致工期延误,B方应立即通知A方代表,提出工期顺延要求,A方应根据实际情况顺延工期。

7.违约责任和解除合同:

(1)若B方未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工程或违反合同有关规定,A方有权指令B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合同责任。若B方未履行,A方可以雇用另一承包商完成工程,全部费用由B方承担。

(2)如果B方破产,不能支付到期的债务,发生财务危机,A方有权解除合同。

(3)A方认为B方不能安全、正确地履行合同责任,或己无力胜任本工程的合同任务或公然忽视履行合同,则可指令B方停工,并由B方承担停工责任。若B方拒不执行A方指令,则A方有权终止对B方的雇用。

8.争执的解决:

本合同的争执应首先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若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都有权力提请 仲裁。若A方提请仲裁,则仲裁地点在上海;若B方提请仲裁,则仲裁地点在新加坡。(其他略)

三、合同实施状况

本工程土方工程从1995年5月11日开始,7月中旬结束,则土建施工队伍7月份就进场(比土建施工合同进场日期提前)。但在施工过程中由于:

1.在当年八月份出现较长时间的阴雨天气;

2.A方发出许多工程变更指令;

3.B方施工组织失误、资金投人不够、工程难度超过预先的设想;

4.B方施工质量差,被业主代表指令停工返工等;

造成施工进度的拖延、工程质量问题和施工现场的混乱。

原计划工程于1996年1月结束并投入使用,但实际上,到1996年2月下旬,即工程开工后的31周,还有大量的合同工作量没有完成。此时业主以如下理由终止了和B方的原合同关系:

l.B方施工质量太差,不符合合同规定,又无力整改;

2.工期拖延而又无力弥补;

3.使用过多无资历的分包商,而且施工现场出现多级分包;

将原属于B方工程范围内的一些未开始的分项工程删除,并另发包给其他承包商,并催促B方尽快施工,完成剩余工程。

1996年5月,工程仍未竣工,A方仍以上面三个理由指令B方停止合同工作,终止合同工程,由其他承包商完成。

在工程过程中B方提出近1200万的索赔要求,在工程过程中一直没有得到解决。而双方经过几轮会谈,在10个月后,最终业主仅赔偿B方30万元。

本工程无论从A方或B方的角度都不算成功的工程,都有许多经验教训值得记取。

四、B方的教训

在本工程中,B方受到很大损失,不仅经济上亏本很大,而且工期拖延,被A方逐出现场,对企业形象有很大的影响。这个工程的教训是深刻的。

1.从根本上说,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招标图纸比较粗略,做标期短,地形和地质条件复杂,所使用的合同条件和规范是承包商所不熟悉的。对B方来说,几个重大风险集中起来,失败的可能性是很大的,承包商的损失是不可避免的。

1996年7月,工程结束时B方提出实际工程量的决算价格为1882万元(不包括许多索 赔)。经过长达近十个月的商谈,A方最终认可的实际工程量决算价格为1416万元人民币。 双方结算的差异主要在于:

(1)本工程招标图纸较粗略,而A方在招标文件中没给出工作量,由B方计算工程量, 而B方计算的数字都很低。例如,图纸缺少钢筋配筋图,承包商报价时预算402t钢筋,而按后来颁发的详细的施工图核算应为约720t。在工程中,由于工程变更又增加了290t,即整个实际用量约1010t。由于为固定总价合同,A方认为详细的施工图用量与B方报价之差318t(即720t一402t),合计价格100多万元是B方报价的失误,或为获得工程而作出的让步,在任何情况下不予补偿。

(2)B方在工程管理上的失误。例如:

在工程施工中B方现场人员发现缺少住宅楼的基础图纸,再审查报价发现漏报了住宅楼的基础价格约30万人民币。分析责任时,B方的预算员坚持认为,在招标文件中A方漏发了基础图,而A方代表坚持是B方的预算师把基础图弄丢了。由于采用了固定总价合同,B方最终承担了这个损失。这个问题实质上是B方自己的责任,他应该:

①接到招标文件后应对招标文件的完备性进行审查,将图纸和图纸目录进行校对,如果发现有缺少,应要求A方补充;

②在制定施工方案或作报价时仍应该能发现图纸的缺少,这时仍可以向业主索要,或自己出钱复印,这样可以避免损失。

2.报价的失误。B方报价按照我国国内的定额和取费标准,但没有考虑到合同的具体要求,合同条件对B方责任的规定,英国规范对工程质量、安全的要求,例如:

(1)开工后,A方代表指令B方按照工程规范的要求为A方的现场管理人员建造临时设施。办公室地面要有防潮层和地砖,厕所按现场人数设位,要有高位水箱、化粪池,并贴瓷砖,这大大超出B方的预算。

(2)A方要求B方有安全措施,包括设立急救室、医务设备,施工人员在工地上应配备专用防钉鞋、防灰镜、防雨具,这方面的花费都在报价中没有考虑到。

(3)由于施工工地在一个国道西侧,弃土须堆到国道东侧,这样必须切断该国道。在这个过程中发生了申请切断国道许可、设告示栏、运土过程中安全措施、施工后修复国道等各种费用,而B方报价中未考虑到这些费用。B方向A方提出索赔,但为A方反驳,因为合同已规定这是B方责任,应由B方支付费用。

当然,在本工程中,A方在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出合同条件,而在确定承包商中标后才提出合同条件。这是不对的,违反惯例。这也容易造成承包商报价的失误。

3.工程管理中合同管理过于薄弱,施工人员没有合同的概念,不了解国际工程的惯例和合同的要求,仍按照国内通常的方法施工、处理与业主的关系。例如:

(1)对A方代表的指令不积极执行,作“冷处理”,造成英方代表许多误解,导致双方关系紧张。

例如,B方按图纸规定对内墙用纸筋灰粉刷,A方代表(英国人)到现场一看,认为用草和石灰粉刷,质量不能保证,指令暂停工程。B方代表及A方的其他中方管理人员向他说明纸筋灰在中国用得较多,质量能保证。A方代表要求暂停粉刷,先粉刷一间,让他确认一下,如果确实可行,再继续施工。但B方对A方代表的指令没有贯彻,粉刷工程小组虽然已经听到A方代表的指令,但仍按原计划继续粉刷纸筋灰。几天后粉刷工程即将结束,A方代表再到现场一看,发现自己指令未得到贯彻,非常生气,拒绝接收纸筋灰粉刷工程,要求全部铲除,重粉水泥砂浆。因为图纸规定使用纸筋灰,B方就此提出费用索赔,包括:

①已粉好的纸筋灰工程的费用;

②返工清理;

③两种粉刷价差索赔。

但A方代表仅认可两种粉刷的价差索赔,而对返工造成的损失不予认可,因为他已下达停工指令,继续施工的损失应由B方承担。而且A方代表感到B方代表对他不尊重。所以导致后期在很多方面双方关系非常紧张。

(2)施工现场几乎没有书面记录。本工程变更很多,由于缺少记录,造成许多工程款无法如数索赔。

例如在施工现场有三个很大的水塘,设计前勘察人员未走到水塘处,地形图上有明显的等高线,但未注明是水塘。承包商现场考察时也未注意到水塘。施工后发现水塘,按工程要求必须清除淤泥,并要回填,B方提出6600立方米的淤泥外运量、费用133,000元索赔要求,认为招标文件中未标明水塘,则应作为新增工程分项处理。A方工程师认为,对此合同双方都有责任:A方未在图上标明,提供了不详细的信息;而B方未认真考察现场。最终A方还是同意这项补偿。但B方在施工现场没有任何记录、照片,没有任何经A方代表认可的证明材料,例如土方外运多少、运到何处、回填多少、从何处取土。最终A方仅承认60,000元的赔偿。

(3)B方的工程报价及结算人员与施工现场脱节,现场没有估价师,每月B方派工作量统计员到现场与业主结算,他只按图纸和原工程量清单结算,而忽视现场的记录和工程变更,与现场B方代表较少沟通。

(4)合同规定,A的任何变更指令必须再次由A方代表书面确认,并双方商谈价格后再执行,承包商才能获得付款。而在现场,承包商为业主完成了许多额外工作和工程变更,但没有注意到业主的书面确认,也没有和业主商谈补偿费用,也没有现场的任何书面记录,导致许多附加工程款项无法获得补偿。A方代表对他的同事说:“中国人怎么只知干活不要钱。”“结算师每月进入现场一次,像郊游似的,工程怎么能盈利呢?”

(5)业主出于安全的考虑,要求承包商在工程四周增加围墙。当然这是合同内的附加工程。业主提出了基本要求:围墙高2米,上部为压顶,花墙,下部为实心一砖墙,再下面为条型大放脚基础,再下为道渣垫层。业主要求承包商以延长米报价,所报单价包括所有材料、土方工程。承包商的估算师未到现场详细调查,仅按照正常的地平以上2米高,下为大放脚和道渣,正常土质的挖基槽计算费用,而忽视了当地为丘陵地带,而且有许多藕塘和稻田,淤泥很多,施工难度极大。结果实际土方量、道渣的用量和砌砖工程量大大超过预算。由于按延长米报价,业主不予补偿。

(6)由于本工程仓促上马,所以变更很多。业主代表为了控制投资,在开工后再次强调,承包商收到变更指令或变更图纸,必须在7天内报业主批准(即为确认),并双方商定变更价格,达成一致后再进行变更,否则业主对变更不予支付。这一条应该说对承包商是有利的。但施工中B方代表在收到书面指令后不去让业主确认,不去谈价格(因为预算员不在施工现场),而本工程的变更又特别多,所以大量的工程变更费用都未能拿到。

4.承包商工程质量差,工作不努力,拖拉,缺少责任心,使A方代表对B方失去信任和信心。例如开工后,像我国许多国内工程一样,施工现场出现了许多未经业主代表批准的分包商,以及多级分包现象。这些分包商分包关系复杂,A方代表甚至B方代表都难以控制。他们工作没有热情,施工质量差,工地上协调困难,造成混乱。这在任何国际工程中都是不能允许的。

在相当一部分墙体工程中,由于施工质量太差,高低不平,无法通过验收。A方代表指令加厚粉刷,为了保证质量,要求B方在墙面上加钢丝网,而不给B方以费用补偿。这不仅大大增加了B方的开支,而且A方对工程不满意。

投标前A方提供了一本适用于本工程的英国规范,但B方工程人员从未读过,施工后这本规范找不到了,而B方人员根深蒂固的概念是按图施工,结果造成许多返工。

例如在施工图上将消防管道与电线管道放于同一管道沟中,中间没有任何隔离,B方按图施工,完成后,A方代表拒绝验收,因为:

(1)这样做极不安全,违反了A方所提供的工程规范。

(2)即使施工图上是两管放在一齐,是错的,但合同规定,承包商若发现施工图中的任何错误和异常,应及时通知A方。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应能够发现这个常识性的错误。

所以A方代表指令B方返工,将两管隔离,而不给B方任何补偿。

五、A方的教训

在本工程中A方也受到很大损失,表现在:

1.工期拖延。原合同工期27周,从1995年7月17日到1996年1月20日,但实际工程到1996年9月尚未完成,严重影响了投资计划的实现。双方就工程款的结算工作一直拖到1997年4月。

2.质量很差。如主厂房地坑防水砂浆粉刷后漏水;许多地方混凝土工程跑模;混凝土板浇捣不密实出现孔洞,柱子倾斜;由于内墙砌筑不平,造成粉刷太厚,表面开裂等。

3.由于承包商未能按质按量完成工程,业主不得不终止与B方的合同,而将剩余的工程再发包,请另外的承包商来完成。这给业主带来很大的麻烦,对工程施工现场造成很大的混乱。

4.当然A方的合同管理也有许多教训值得记取:

(1)本工程初期,A方的总经理制定项目总目标,作合同总策划。但他是搞经营出身的,没有工程背景,仅按市场状况作计划,急切地想上马这个项目,想压缩工期,所以将计划期、做标期、设计期、施工准备期缩短,这是违反客观规律的,结果欲速则不达,不仅未提前,反而大大延长了工期。

(2)由于项目仓促上马,设计和计划不完备,工程中业主的指令所造成的变更太多,地质条件又十分复杂,不应该用固定总价合同。这个合同的选型出错,打倒了承包商,当然也损害了工程的整体目标。

(3)如果要尽快上马这个项目,应采用承包商所熟悉的合同条件。而本工程采用承包商不熟悉的英文合同文本、英国规范,对承包商风险太大,工程不可能顺利。

第2篇

首先,模拟的项目不能凭空锻造,需要查找一个真实存在的项目,最好是本地区范围内或者本校范围内的新建、在建或刚建成的项目,更容易调动学生的兴趣。教师应通过互联网、档案管理机构或相关人脉收集项目的各类资料,例如原始地形图、方案设计图、施工图、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评估报告、政府审批文件等前期资料,在征得相关单位的知识产权授权后,在课堂上作为案例课的第一讲向学生讲解。工程前期工作的推进程度是合同谈判的基础,在讲解过程中,要向学生详细说明项目的具体情况,如征地拆迁、三通一平、图纸推进情况等,让学生熟悉项目,同时指导学生查询资料,结合法律法规、招投标等课程,提高案例的准备质量。

第二,分配案例课程中学生的各项工作,根据学生的知识特长对学生进行分组,扮演不同的角色,如熟悉合同,让施工技术课程掌握较好的学生扮演承包人角色,对项目前期工作和整体建设程序掌握较好的学生扮演发包人角色,对法律知识、政策文件较熟悉的学生扮演政府监督(合同备案机构)角色,各小组5~6人,设组长一名。因课堂时间有限,各小组充分利用课余时间准备资料,在课堂上课时间则主要设计为组长向教师汇报资料准备情况,各组之间按建设程序的推进步骤进行沟通,沟通过程中教师观察并点评。

第三,从项目提出到竣工验收,大致需要签署工程咨询合同、勘察合同、设计合同、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等,各合同的策划过程、谈判过程、订立过程均应在案例教学课程中体现,学生根据各自的分组、角色进行资料准备、风险分析、合同谈判、合同备案,在资料准备过程中,教师要引导学生养成查询资料、独立思考的习惯,指导学生阅读法律、合同范本类的书籍,到图书馆查阅资料,利用互联网电子阅览平台查阅,各小组应将沟通情况、查阅资料情况、分组会议讨论情况形成记录并最终报给教师,由教师根据学生的学习态度、求知欲望、课堂表现力等进行评语、打分。

第四,课堂时间应充分用于招投标、合同谈判、合同索赔等现场观摩性强的案例实践。目前高校工程管理、土木工程专业学生一般实施大课教学,动辄一两百人在一个大教室上课,例如用课堂时间让各小组分组讨论,会使课堂气氛喧闹不堪,影响案例课程效果。又如模拟招投标阶段各项工作,在课前,根据项目情况,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投标人限时编制投标文件,课中模拟开标、评标场景,开标时,招标机构、招标人、投标人、政府监督人员角色就位,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机构)按招投标法程序主持并进行开标,开标完后评标委员会就位,根据招标文件评标方法和细则进行评标,评标过程可利用多媒体幻灯片播放,可要求投标人澄清等。在整个过程中力求真实,让学生充分感受开、评标的工作氛围,评标完成并推荐中标候选人前三名后,由教师给予点评,评标依据是否正确,是否公正合理,是否易引发未中标投标人投诉等,进行具体分析。应注意的是现有建设工程评标办法主要有综合评估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课程中最好采取较为简便的综合评估法,一是课堂时间有限,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会花较多的时间,除非仅选择项目的一至两个分部分项工程进行评标,二是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性较强,学生需有相关的造价编制经验才能胜任,在校学生的相关造价知识和实践能力还不具备的前提下,不建议采用。

第3篇

一、合同管理案例述评

笔者曾亲身经历过这样一个关于合同管理的案例。在本公司众多的供应商中,XX公司只是一个年供货量不到百万的c类供应商,且和本公司有2年以上的合作经历,账面欠该供应商的货款一直维持在20万左右。因本公司重点供应商的账面欠款常常在1000万以上,主要原材料的欠款也都在100万以上,因此对XX公司的日常管理,公司相关人员并未作足够的重视。

然而就是这样的一家小供应商,在2008年经济大萧条形势下,在本公司正遭遇市场淡季,资金周转出现困难时,向其当地的法院提交了要求本公司支付全部货款和违约金的请求,其所在地法院随即冻结了本公司基本账户。本来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本公司本着此原则考虑尽快设法支付其全部货款21万元,试图说服其尽快撤诉,并解封被冻结的账户。然而律师在和对方的电话商谈中发现,对方态度十分强硬,坚持要求本公司在支付其全部货款的基础上,必须支付货款违约金3.5万元及相关诉讼费用等共计2.5万元,并称只有货款和相关费用共27万元确认收到XX公司账户后,XX公司方可办理撤诉。

公司财务部门按照公司合同惯例计算应付XX公司账面欠款的违约金不足1万元,因此对XX公司的违约金主张提出了质疑,于是,公司决定打这场官司。然而,在经过律师论证,调查了解,赴异地出庭,当庭辩解,法官调解等诸多程序之后,这件官司最终的结果是,本公司除了支付账面全部欠款21万元,还额外向对方支付了6万元的违约金及相关费用,才换回账户的解封和结案,可以说是输的损失惨重!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呢?

总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要点:

1 在本公司合同档案中未能找到2008年与对方例行续签的经济合同。

2 XX公司在提供给其当地法院的资料中,有一份本公司盖章的2008年与之签署的合同原件,其中在“其他约定事项”栏中有附加的手写条款为:“如果出现争议,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情况下,由原告方人民法院依法解决,货款延期支付,按银行贷款利率的3倍执行(300元/万阴)违约责任赔偿。”

3 XX公司在开庭日向法官当庭提供了一份其在当地信用合作社借款借据的原始凭证,标明其年借款利率12%。(彼时银行同期借款利率是5.85%),按照此利率的3倍计算的违约利率为36%,与其合同约定的300元,万元/月相符。

至此,案情基本明朗,XX公司显然是有备而来,而且为自己的胜诉准备了充足的法律证据,因此胜券在握。因为根据本公司负责XX公司的业务人员讲,本公司之所以没有找到2008年与XX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因为在年初办理合同续签时,业务人员按照以往与该公司签合同的惯例将合同版本拟定好经领导审批后,直接先办理了本公司合同章的签章,之后向对方寄出并要求对方盖章回寄,但此后却忘记了主动追回,导致未能拿到对方盖章确认的合同。业务人员确信,自己当时寄出的合同原件的“其他约定事项”是空白的,并未添加上述手写条款,XX公司也从未向本公司商谈过要添加如上所述的“其他约定”。很明显,XX公司按住了这份合同,表面上不伤和气,继续保持供应业务不中断,私下在合同上添加了所谓的“其他约定事项”,因为有本公司事先盖好的公章,因此添加的苛刻的违约金条款和对自己有利的管辖地无需经本公司确认,便为自己的日后诉讼设好了伏笔。

这场官司本公司输了,输在了合同管理的细节上,输得让人心痛!

二、合同管理的风险点

在现代企业制度中,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因此,从制度层面上讲,大多数企业都建立了合同管理的相关制度,比如归口管理和责任管理制度等,但是在实际执行中,还是难免这样那样的风险。合同管理中常见的风险点主要存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1 合同签订前的准备工作做得不够。签订合同前如果不注意合同对方的资信审查,会导致企业遭受经济损失,严重时甚至会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转或引发企业的全面亏损或破产。或者虽然前期注意了资信审查,但在过程中对对方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缺乏持续关注,不能及时掌握对方的资信变化信息,致使企业蒙受损失。

2 合同文本的审查不严格。一般说来,合同订立的双方都希望用本企业草拟的文本为合同样本,因为本企业起草的文本,基本用语,条款,格式大多对本单位有利,也较熟悉,谈判起来就方便一些。而用对方单位的文本,往往比较生疏,改动量较大。甚至有的单位故意将文本写得很长,设置了很多文字陷阱,不咬文嚼字就会导致签订不利于本企业的合同。

3 合同文本中的条款有漏洞。比如上述案例中,虽然本公司使用的合同文本是按照公司法律顾问设计的范本来实施的,条款中有“其他约定事项”等项目,但是为了针对不同供应商的不同需要,项目下的内容一般不固定,需要在具体谈判后根据双方的共同意见填列。但是如果没有其他约定就应该在此栏注明“此项空白”或“无其他约定”等字样,本公司正是忽略了这样的细节,拿着空白的其他约定让欺诈行为有机可趁。另外如对出现纠纷时的仲裁机关所在地的约定等,都缺乏明确的指定,导致风险加大。

4 合同章管理不严格。从一般意义上讲,与客户签订合同,在把握基本原则的前提下,主要以满足客户的合理要求为合同行为导向,具体表现为合同文本的使用,异地的合同谁先盖章等,而在和供应商的合作中,在供大于求的环境下,供应方是处于被动地位的。也就是说,供应商在双方谈判的合同条件下,应该先在合同上盖章后再传递给购买方,因此,上述案例中的合同章盖章程序是有疑点的,即使是需要购买方先盖章确认,也应该作为合同章管理中的一个特例来追索后续进展,如果能做到这一点,损失也是可以避免的。

5 合同档案管理不健全。上述案例出现时,在本公司未能找到尚在生效的经济合同,而对方却有本公司盖章的合同原件作为呈堂证供,这对合同档案管理是一个多大的讽刺!虽然这样的漏洞可以通过加强责任人追究制度予以解决,但是在实际的管理中,业务人员难免按照供应商的重要性分类来分配自己的管理精力,所以由业务人员直接追索自己负责的供应商的合同档案明显不合理。

6 合同管理的法律意识不强,对应当重视的诉讼证据重视程度不高。合同涉及诉讼的,并不是所有书面证据都具有法律效力。有效的证据,应当是原件的、与事实有关的、有盖章或者签名的、有明确内容的、未超过期限的。不具备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据只是废纸一张。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应签证确认的没有进行签证确认,当发生纠纷时可能因无法举证而败诉。被拖欠应收款的情况出现后,由于不能及时诉诸法律,当起诉时才发现已超过了2年的诉讼时效。这些法律意识不强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企业蒙受经济损失。

三、合同管理中的风险防范

为了更好的防范企业合同管理风险,减少潜在的合同管理可能引起的经济损失,结合上述合同管理风险点,企业在合同管理中应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要使合同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法律化,首先要从完善制度入手,制定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合同的归口管理,合同资信调查、签订、审批、会签、审查、登记、备案,法人授权委托办法,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合同专用章管理,合同履行与纠纷处理,合同定期统计与考核检查,合同管理人员培训,合同管理奖惩与挂钩考核等。建立和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必须根据我国的《合同法》和相关的法规,以及企业的实际情况。企业通过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做到管理层次清楚、职责明确、程序规范,从而使合同的签订、履行、考核、纠纷处理都处于有效的控制状态。

2 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全面提升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包括他们的思想水平、法制水平、文字水平和业务能力。有了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只是为合同管理的风险防范创造了环境,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的高低以及执行力的强弱,直接影响着合同管理的质量。通过学习培训,使合同管理人员掌握了合同法律知识和签约技巧,坚持持证上岗和年检考核制度,不但增强了合同管理人员的责任感,也提高了合同法律意识。一方面,企业领导应通过公开考评和竞争招聘方式选拔优秀的人员上岗。在使用过程中坚持优胜劣汰的原则,坚持把优秀的人才放在这个岗位上。另一方面可根据企业与市场的实际,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在职学习,加大智力投资。此外,建立起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对合同管理人员明确责、权、利,建立竞争机制,对合同管理人员建立起良性激励机制。

3 从法律角度对合同管理的风险点进行严格审查和控制。企业可根据自身的规模和条件设立法律部门或者聘请法律顾问,此部门或者此岗位对企业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负有监督、检查和指导的职责。具体包括对标准化合同文本的订立,合同条款的检查,违约责任的合理设定,其他合同法律风险的防范等。法律部门或者法律顾问从合同的项目论证开始,监督、检查并指导当事人资信调查,合同谈判、文本起草、修改、签约、履行或变更解除、纠纷处理等合同管理活动的全过程,预防合同纠纷的发生,减少合同纠纷中企业的损失,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第4篇

关键词:索赔原则 索赔计算 案例教学

20世纪初,哈佛大学创造了案例教学法。即围绕一定培训的目的把实际中真实的情景加以典型化处理,形成供学员思考分析和决断的案例,通过独立研究和相互讨论的方式,来提高学员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的一种方法。《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与实践紧密联系,决定了该学科在注重理论教学的同时,更应重视实践教学。本文以“索赔管理”章节的讲授,进行案例教学的应用设计。

1.教学基本内容和要求

以“索赔管理”的讲授为例,内容主要包括:索赔概述、索赔的原则、索赔报告与索赔计算、索赔报告的编写以及索赔计算。教学使学生达到能够理解工程项目索赔的处理原则、了解索赔报告的基本内容和编写要求和掌握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的计算方法的目的。

2.教学方法的选取

在课程讲授中主要运用案例教学法,并辅助以任务驱动教学法和研讨问题教学法。案例教学法中以案例引发学生的思考,导入本节课的主要内容,通过项目索赔案例的分析与计算来讲解索赔的基本知识。任务驱动教学法将布置“发射塔试验基地项目”的索赔案例,解决索赔的相关问题。研讨问题教学法体现在在任务完成的过程中,安排学生分组讨论,积极发言,实现了教学中的良好互动。

3.教学组织及实施

3.1教学组织安排

首先,复习及导入新课。复习上一节课的知识,为新知识的学习做铺垫,通过简单的索赔案例的介绍,引发学生对索赔原则和索赔计算的思考,提出本节课程的主要内容和能够解决的问题。

其次,提出项目索赔解决的任务。利用“发射塔试验基地项目”的索赔案例,要求学生在课程结束时,能够利用所学知识,解决索赔的相关问题,使学生带着任务学习,目的更明确,态度更积极。

再次,主要内容的理论讲解。讲解索赔的处理原则、索赔报告和索赔证据及索赔计算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并辅以案例讲解和启发式的教学方法。

第四,任务的完成。任务的完成要求以研讨问题的方式进行,让学生分组讨论,派代表发言,汇报任务的完成情况。

最后,总结。针对学生的学习情况,对本节课的内容进行总结,强调重点和难点,纠正在任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2教学流程设计

4.教学实施过程

4.1教师引导为主进行复习,内容包括:索赔的含义、起因及分类;索赔管理的几个方面;索赔的程序。

4.2以索赔案例导入课程。案例背景:某汽车制造厂建设施工土方工程中,承包商在合同标明有松软石的地方没有遇到松软石因此工期提前1个月。但是在合同中另一未标明有坚硬岩石的地方遇到更多的坚硬岩石,开挖工作变得更加困难,因此造成了实际生产率比原计划低的多,经测算影响工期3个月。由于施工速度减慢,使得部分施工任务拖到雨季进行,按一般公认标准推算,又影响工期2个月。通过案例引出所要教学的内容:索赔的处理原则和索赔的证据要求及索赔的计算。

4.3给学生布置任务,对发射塔实验基地项目进行索赔处理。任务要求:确定可以向甲方提出工期补偿和费用补偿要求的事件;计算工期补偿的天数;计算费用补偿的金额。

4.4索赔的处理与计算的讲解。

4.5任务的研讨。将全班同学分成七个小组进行讨论和计算。讨论和计算完成后,由每组选择一名同学汇报任务完成后的结果。每小组上交一份作业,记录成员的分工及任务完成的过程及结果,计入学生的平时成绩。

4.6总结。对每个小组的表现进行点评,公布正确的答案,强调难点和重点,进行课程的总结。重点问题归纳:首先,对于索赔的处理,首先要明确责任,即是承包商、业主还是客观的原因。其次,第一种原因不补偿,第二种原因工期和费用补偿,第三种原因工期补偿。再次,工期补偿的计算中,重点掌握网络图的方法。最后,费用补偿额的计算是难点,要掌握费用索赔的分项计算法。

5.教学效果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应用案例教学提高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启发了学习的热情,提高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体,锻炼了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加了学生之间对于知识的沟通和交流,也增加了师生之间的互动。将课堂表现计入平时成绩,使学生更加重视平时的学习过程。

总之,案例教学法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使学生从大量理论知识升华到实践能力,使学生的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等方面得到锻炼和提高。课程实践证明,运用案例教学法,可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发挥其主动性,同时易于学生掌握相关理论,能有效提高课程的教学效果。

参考文献:

第5篇

一、 合同简介及分包工程的背景

业主:孟加拉国公路局总工承包商:中铁大桥局集团公司

工程师:PD 工程师代表:(咨询工程师):PB等

开工日期: 2000年8月17日工期:1095天

违约罚金: 1百万塔卡/天(约20000美元/天)违约罚金的最高限额: 合同价的10%

缺陷责任期: 365天

帕克西桥工程项目是中铁大桥局集团公司参与国际工程投标中标的第一个海外工程项目。由于做标期短,难以进行全面的招标文件分析和详细的环境调查,也由于开拓孟加拉国市场的需要,导致标价严重低于正常价格。而且帕克西桥工程项目规模庞大,涉及的专业很多,技术非常复杂。中铁大桥局集团却是一家以桥梁设计、施工、监理为主业的公司,不具备自行施工帕克西桥工程项目范围内某些专业工程的能力。出于上述原因,为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为了将帕克西桥工程项目的总承包合同风险转嫁给更多的公司共同承担,弥补自身人力资源的不足,中铁大桥局集团决定对帕克西桥工程项目的部分工程进行分包。根据竣工数据统计,整个项目分包工程总造价达到了整个工程造价的36%,对整个工程起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但工程分包也存在风险,最主要是承包商和分包商延期罚款的不对等带来的风险。因此正确进行分包工程管理,在国际工程实施过程中是十分重要的。

二、慎重选择分包商

项目总经理是对外分包工程的领导,需要对外分包的工程项目由项目经理组织合同部、技术部、生产部、财务部等部室共同讨论后确定,然后由上述相关部室组织实施。

一般而言,对总价50万元以上的分包工程项目由合同部组织联系分包商,原则上进行公开招标,技术部参与分包商的资格审查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评审,合同部组织进行其它评审,由合同部将综合评选结果呈报项目经理确定最终的分包商。对总价50万元以下的零星工程项目,由合同部寻找熟悉的有信誉的分包商,经项目总经理批准后直接分包。分包工程合同由项目经理或其委托人签署。

根据分包工程的特点,可选择的分包形式各式各样。但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分包,作为总承包商的中铁大桥局集团公司都必须十分慎重地选择合适的分包商。因为一旦选择失误,将可能被分包商拖进困境。而且由于整个工程的各分项工程是相互联系的一个整体,一家分包商拖延工期或因质量不合格而返工,可能会引起连锁反应,影响其他分项工程,甚至影响全部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如果发生分包商违约,尽管可以根据相应的分包合同条款对分包商实施惩罚,甚至解除分包合同,但其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损失将是巨大的。另外,分包商的失误对第一次踏入国际市场的中铁大桥局集团公司信誉将造成不良影响,不利于公司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

从上表可以看出,除河道整治工程分包给中国公司以外,其它相关工作大部分均分包给了当地公司。因为当地公司熟悉孟加拉市场,处理各方面关系的能力强,且省去了庞大的人员、机械进出场费用,因此当地公司对分包工程更有竞争力。但由于孟加拉当地公司缺乏施工河道整治工程、收费站设备工程、桩O-Cell实验的能力,因此挑选了孟加拉国以外的公司分包河道整治工程。

帕克西桥项目经理部在选择分包商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察分包商:

(1) 具备足够的实力,包括财力和物力(施工机械和设备)。在分包谈判过程中,必要时要求分包商提交近几年的财务状况表,研究其资金来源和筹资能力,负债状况和经营能力,以判断其实力能否承担将分包给他的那部分工程。另外在需要分包商自备施工机具设备时,还派专人去现场考察其设备情况;

(2) 具备施工经验:要求分包商具备所分包工程的类似施工经验。决不允许分包商将帕克西桥作为其获得新资质的场所。通过各种渠道收集资料,了解该分包商承担过的类似工程的业绩、施工质量及合同履行情况;

(3) 具有与业主及工程师沟通的能力:因为帕克西桥工程项目经过了两次招标,招标文件编制历时7年,曾多次审查修改,合同条件相当严密,对业主极其有利。而且分包出去的工程都是承包商所不熟悉的业务。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往往要求分包商以承包商的名义直接与业主及工程师沟通,处理相关事宜;

(4) 报价合理:特别要求分包商的报价与承包商的对外报价条件相一致。

根据上述原则,帕克西桥项目经理部最终选择了合适的分包商。选择分包商时主要面临三种情况:

1、 合适的分包商只有一家。河道整治工程的分包属于这种情况。原本在投标前,承包商已经与国内某公司商谈了与河道整治工程有关的分包条件和分包价格。但在中标后,通过更加详细的现场考察发现,开工时孟加拉的内河水位正急剧下降,无法满足从国内调遣疏浚船(投标文件中分包商一览表和机械设备来源中明确)的内河运输水位条件,而且该公司再无其它更有效的途径调遣疏浚船。先期考察人员迅速向该承包商总部汇报了这一情况,在取得该公司的同意和谅解后,终止了分包协议。承包商立即将眼光投向了孟加拉市场,经过充分调查后,发现有两家公司在孟加拉国实施河道整治工程, 一家为荷兰公司,一家即为最终的分包商某中国公司。承包商组织人员考察了这两家公司在孟加拉的施工工地,主要考察了他们的疏浚船,发现他们均有能力实施帕克西桥的河道整治工程。于是邀请他们为分包工程编制简单的方案并报价。经过审查,两家公司方案均可行,但荷兰公司的报价远远超过想象,根本无从谈起。因此,承包商最终将目光锁定在这家中国公司上,此时承包商已经与业主签订了帕克西桥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而且已经开工,此时选择分包商,无疑于“临渴掘井”。更为严重的是,内河水位急剧下降,若不立刻签订合同,即使是该公司的疏浚船也无法运至帕克西工地。但该公司也是急于拿下这一工程。因为,他们的机械设备进出口保函已经到期。若不拿下该工程,它们的疏浚船将必须转场,运出孟加拉,这是一笔不菲的费用。而且疏浚船也将闲置。承包商抓住他们这一心理,经过艰苦谈判,终于签订了双方均较为满意的分包合同,实现了双赢。

2、 有多家公司可供选择,采用询价的方式。上述的地质钻探、工程师房建、引道及杂项工程都属于这种情况。

3、 公开招标方式。收费站的分包属于这种情况。

三、签订缜密的分包合同条款

确定分包商之后,随之就是与分包商开展合同谈判,签订分包合同。在海外项目中分包商的违约现象屡见不鲜。因此要达到上述转嫁风险的目的,分包合同条款必须严明、缜密。

在帕克西桥的工程分包过程中,承包商完全参照FIDIC合同的标准分包格式来准备分包合同。并结合分包工程的特点,拟订特殊条款:在特殊条款中加入主合同中业主限制承包商的相应条款,如现场安全责任、环境保护、《维护手册》与竣工图纸;变更某些约束性条款,如将质保金加大,预付款少给或者不给,要求递交履约保函,要求其自己负责税金,将工程进度款付款时间延长,将违约罚金加大等;对于变更或者额外工程,要求分包商必须服从承包商的要求,对业主计价时,承包商得一定比例的管理费,分包商得剩余款项,将完工期限定得较短等。为了减少和解决实施过程可能出现的矛盾和争端,承包商准备的分包合同条款,除了做到系统、完整、准确、明了以及在文件中各方职责分明、程序严谨外,最主要的是做到风险合理分担,也就是将分包商能管理和控制的项目风险转嫁给分包商。在拟订条款的过程别杜绝条款含混不清,特别是有关职责,义务和风险分担的条款尽可能明确、具体,以便实际操作。

除分包合同条款尽量具体、明确、严明、缜密外,承包商还尽量将分包合同的责权利条款与总承包合同挂钩。而且通常在分包合同中写明:“承包商拥有总承包合同中业主对待承包商同样的权利对待分包商”。以达到相应权利、义务、制约关系的实际转移。

四、严格按分包合同施工

签订了缜密的分包合同条款后,剩下的就是确保按照分包合同来执行分包工程了。在分包工程实施前,技术部必须提供分包商必要的技术图纸、工艺、技术规范,必要时应组织技术交底。在分包商的管理时,要特别加强对分包工程的计划管理、资金管理及风险管理。

1.加强分包工程的计划管理:计划管理是分包工程管理的重要部分,是保证分包工程能按期完成的关键。计划包括工期计划和资源计划。计划是承包商衡量分包商工程进度的标准,失去了这个标准,对分包商工程进度的判断就是一个主观标准而不是一个客观标准。在分包合同签订时就将分包商拟用于该工程的设备种类和数量及主要工作人员名单以及施工计划写入分包合同中。在分包工程施工开始后应要求分包商提供详细的施工计划,并依据工期的长短每隔一段时间开分包商的进度会议,对工期滞后的项目一起分析滞后的原因及制订下一步赶工的措施并依据制订的措施对施工计划作调整。只有每一阶段目标实现了,整体目标才会有保证。特别针对孟加拉国分包商没有时间观点的弱点,督促分包商采取措施,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确保工程的按期完成。

2.以加强资金控制作为控制分包商的主要手段。分包商是为了钱才来为你干活,承包商是为了要分包商为你完成任务才请分包商,分包商与承包商是通过钱联系在一起的。作为承包商心里时刻都应该明确,分包商按标准完成任务我就给你付钱而不是分包商听话我就给你付钱。承包商不应干预分包商具体施工过程太多,否则在发生延误或损失时很难区分是分包商的责任还是承包商指令不当或工作失误的责任。具体的做法是指令一名分包商的高级人员为承包商负责该项目的代表,由分包商人员直接去面对监理的监督,承包商只有在分包商要求帮助的时候提供适当的帮助。只有权责明确了,对分包商约束性的那些惩罚条款才能在必要的时候用得上。

第6篇

关键词:高等教育;工程管理;合同管理;案例教学

中图分类号:G642;TU723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

10052909(2015)04009904

随着现代项目管理理论的发展及工程项目国际化、市场化的趋势,招投标已成为中国建筑市场的主要交易方式,合同管理也成为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1]。工程招投标及合同管理的理论与实践联系紧密、各类标准合同文本的应用普及,具有很强的实际操作性,已成为工程管理人员必备的知识和能力,更是工程管理专业毕业生职业素质的重要体现。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作为工程管理专业的一门专业核心课程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和地位,因此,对其进行案例教学改革探索,对于推进工程管理专业教学改革有着重要的示范意义。

华北电力大学工程管理专业是国家级特色专业和北京市特色专业,该专业教学团队被评为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和北京市优秀教学团队。工程建设合同管理课程一直是华北电力大学工程管理专业核心课程建设的重点,并成为北京市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子课程。“案例式教学法”是一种围绕既定教学目标,将经过处理、提炼后的实践案例展示给学生进行分析、思考、讨论的教学模式[2]。将案例式教学应用于工程建设合同管理课程,既是课程内容特点的客观要求和专业能力建设的需要,又可弥补学生实际操作和实践经验的不足,帮助学生体验在工程管理实际工作中如何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通过案例经验的积累,内化为对相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工具的切身体会和实际把握[3]。笔者在教学实践的基础上,重点对工程建设合同管理课程案例式教学的案例准备、教学实施、考核测评工作进行探讨。

一、工程建设合同管理课程案例式教学概述

关于案例式教学法,学术界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定义,但通常的概念描述包含以下要点:一是学生为主、教师引导;二是重视情景建设、环境模拟;三是借助个人分析、小组讨论形式;四是实现理论知识与实践结合。一般而言,教师首先针对课程教学目标选取具有典型性、实效性的案例进行案例背景和问题情境的构建,引导学生结合理论知识进行案例分析和讨论,学生在模拟情境中结合理论知识或提出解决实际问题的思路与方法、或总结实践经验和教训。与传统的填鸭式、讲授式、演示式等教学方法相比,案例教学一方面活跃了以往略显呆板沉闷的教学氛围,促进师生之间的沟通,在一定程度上可帮助教师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活跃气氛、增加授课吸引力;另一方面,可改善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和积极性,促进学生之间的交流合作,实现理论知识的实际运用,增强知识的实效性,培养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根据华北电力大学工程管理本科专业教学大纲,工程建设合同管理课程是学生必修的专业主干课程,也是其它专业学生辅修工程管理专业的课程之一。目前,该课程在本科四年级第一学期开设,共40个学时,采用中英双语教学,授课班级学生数一般为50~65人。通过学习工程建设合同管理课程,学生应对建设工程招投标及合同管理的基本内容有系统掌握,同时获得运用理论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该课程的学习应使学生能够把握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中的各方责任、各项工作流程、风险分析,清楚如何研读、分析合同,如何以合同指导实际工作。教师应重视学生的能力培养,举一反三,使学生通过对工程施工合同、委托监理合同等的系统学习,具备分析其它如委托设计、物资采购合同的能力。学生还应熟练阅读并理解英文工程建设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范本。

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作为一门综合性的课程,旨在帮助本专业学生将大学前三年所学主要专业课程,如工程项目管理、建设法规、工程质量管理、施工组织、施工技术等课程联系起来,建立工程管理专业所需的技术、经济、管理、法律四个维度的知识架构,达到专业知识及应用的融会贯通。

二、案例教学准备工作

案例式教学的主要目的是与学生分享实践经验,巩固理论知识,提高学生的实践思辨能力。案例的编写和案例库的构建是顺利组织实施案例式教学并产生良好教学效果的前提,此项工作也是教材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决定着教学基础材料的丰富性、适用性和针对性。教师通常需要针对所教授课程的教学目标、知识内容,结合自身的实践经验和感悟,进行工程建设招投标及合同管理实际事例和事件的搜集,编写案例教案,形成实用性和质量性并重的案例库。

近年来,笔者结合自身多年的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等相关课程的教学经验和研究成果,通过调研相关企业的实际操作和经验,精选加工公开发表的典型案例,编制了该课程的教学案例库。案例库注重体现四个特点:(1)专题性,按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知识体系的不同设置不同专题,选取的案例涵盖合同管理各个理论模块和方法体系,有较强的针对性。(2)实用性,案例选取来自工程实际,多选取具有普遍性和典型性的案例,并注重方法的实用性和先进性。(3)简洁性,在充分、清楚的前提下力求案情描述文字精炼、简明扼要,以使学生在课堂上花尽少的时间了解案例内容。(4)趣味性,案例力求内容生动、有启发性和趣味性,通过案例调动学生积极思考,培养对该专业学习的自信心和自豪感。

工程建设合同管理课程涉及的案例大致可分为操作型案例、描述型案例和分析判断型案例三种类型。

操作型案例是指教师给予学生足够的案例基本背景内容、文本或图表信息和相关材料,并且提出具体的分析操作要求,包括案例分析的内容、结果呈现形式等。例如,在工程招投标管理教学模块中,根据招标和投标流程知识点所使用的案例,要求学生通过对某实际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研读和交流,根据招标文件分组编制投标文件,通过投标书制作和投标模拟,掌握如何响应招标文件,如何进行投标书的文件准备、内容组织、文本编写和签署封装等。

描述型案例通常是将实际工程项目运作中关于合同管理和招投标管理部分的典型做法(如要约和承诺的期限、项目承发包模式选择、不平衡报价等案例)抽取出来,编制成文字论述的PPT课件,供学生学习和讨论,并总结经验和教训,帮助学生了解实际工程运行和合同管理的要领。

分析判断型案例是在教师提供的背景资料和具体问题描述的基础上,针对有关案例(如招投标违规操作、合同条款争议、国际工程索赔等案例)明确提出需讨论的问题,引导学生根据案例进行思考、分析和讨论,并提出各自的判断见解和建设性意见,实现理论知识的巩固。

在编制案例库的同时,还需要对教学案例进行形式上的完善,即形成案例教案,以帮助教师把握好案例内容及课堂教学的过程控制。案例教案需要围绕一个预定的教学目标展开,明确案例所涉及的知识点和难易程度。案例教案通常可包括:教学目标、相关理论知识点、案例标题(便于案例分类和识别)、案例正文(包括案例的时间、地点、事件起因、具体内容和争端问题等背景,帮助学生对案例内容及案情有概括性了解)、对案例思维角度的提示(鼓励引导学生对案例进行开放式思考和不同视角的分析)、教学实施计划、附加的阅读材料、参考分析及评述等。对于较为简单的案例,教师只需向学生展示基本案情和主要数据资料,将大量的问题探索、综合分析工作留给学生;而对较为综合复杂的案例,教师则应提供较为详细的信息材料,引导学生自己进行重点问题的判断和分析[4]。

三、案例教学过程设计

案例教学是对教师教学组织能力的一项考验。考虑到本科生大都缺乏工程实务和管理实践经验,这就要求教师在课程的案例教学组织中,明确教学各阶段的重点和难点,运用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和技巧。基于案例库的构建和教学内容的模块整合,案例教学的过程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案例教学计划和组织工作。首先,需要教师根据课时计划和目标,选取案例库中相关案例,熟悉案例教案。其次,在人员组织方面,受班级学生数量的限制,结合案例教学的可行性,一般可采用小组演示法,这样既有利于个人观点的表达又方便进行分析总结;教师规定6~10人为一组,学生自由分组、搭配并选出联系人,课程中小组成员不允许变动。

(2)课堂案例展示。首先,教师在课堂上为学生展示案例,考虑到学生缺乏实践经验,需要阐释案例深层内涵,补充可能用到的相关信息。然后,教师需要提出案例分析讨论的问题和具体要求,包含涉及的专业理论和知识、案例分析的形式、内容、准备时间等,适当引导学生思考。通常学生会在课后进行有关案例参考资料的查询和分析讨论。

(3)案例分析展示。学生经过课后充分准备,在课堂上进行案例分析成果展示。对不同的案例类型,教师可采用不同的讨论方式。如对于操作型案例,学生课后需要进行充分的讨论和分析,按教师要求形成文本或实物,再在课堂上呈现,宜采用小组演示法。小组演示法可充分利用学生们的头脑风暴、思维碰撞以消减他们实践经验缺乏的影响,但缺点是存在个别学生参与度不高的问题,不能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得到充分锻炼。而对于描述型和分析判断型的案例,课后以小组为单位进行准备,在课堂上则可以采用单独回答的形式进行问题的阐述和分析。在整个过程中,教师需把控好课堂讨论的进度、深度和范围,创造积极的讨论氛围,并及时给予提示和引导。

(4)案例分析总结和评价。教师针对学生们的案例分析情况进行问题及结论的归纳和总结,评价学生表现,提出改进意见。在此过程中,教师需要侧重与理论知识的联系,有意识地进行知识点的回顾以提升学生理论学习的深度和效果。教师可采用分类图、流程图、归纳图等形式理清知识脉络,将内容系统化,使学生既见树木亦见森林[5]。

(5)案例教学总结。对于难度较大、综合性强或可进一步深化的案例,教师可要求学生在课堂讨论之后,上交书面总结。教师还应注意对案例教学过程中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总结,以及对暴露出的问题进行思考和改进,并进一步完善案例教学。

四、案例教学课程考核测评

根据案例教学课程特点,笔者对工程建设合同管理课程考核和评价进行了改进和创新,将案例分析考核作为平时成绩的一部分,主要从理论学习状况、案例分析质量和课堂展示表现三个方面对学生进行评估,如表1。

例如,在招投标管理案例部分,教师要求学生根据某水电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编制

投标文件。首先考察各小组学生对招投标范围、文件、程序等知识点的理解和掌握程度;然后具体考察案例讨论分析的成果,如编制的投标文件是否齐全,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文件袋封条和签章是否合格等;在课堂上模拟实际开标过程,教师担当主持人,学生担当投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教师在这一过程中重点考察学生模拟投标和评标时的表现。又如,在FIDIC合同国际工程索赔的案例中,重点考察学生对实际问题发现、分析、解决和对知识点的反向捕捉能力,以及清晰表达自我想法的能力。

状况考察学生对于案例涉及知识点的学习是否到位,如能否运用正确适合的理论进行案例分析、讨论和应用,能否综合运用多个知识点对案例进行多角度、多方面的分析。40

分析

质量考察学生对案例问题的分析效果,如能否将理论知识有效应用到问题的分析和解决中并提出有建设性的结论或对策建议,能否就案例问题给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方案。40

课堂

展示考察学生的现场表现水平及口头表达能力,如能否将问题和分析论述清晰并重点突出,能否借助多种表现形式(PPT,视频,现场模拟等)进行充分展示并吸引听众。20

五、结语

将案例式教学法引入工程建设合同管理课程是提升教学效果、促进学生专业能力建设的有效途径。案例库的建立、案例教学的过程设计以及对学生的考核测评是做好案例教学的三个重要方面。案例编写和案例库建设重在适用性和针对性,并通过教案为教师提供辅助支持。对于不同类型的案例教学,应科学合理地设计案例过程,充分挖掘授课技巧,使教师更好掌控课堂,保证案例教学启发性和学生参与的积极性。通过改进学生成绩考核方式,将学生案例分析的理论学习状况、案例分析质量和课堂展示表现情况计入成绩,有助于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参考文献:

[1]李启明.建设工程合同管理[M].2版.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

[2]方光秀.工程项目管理课程案例教学法研究[J].延边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3,04:315-318.

[3]赵振宇.项目管理案例分析[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

第7篇

合同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和控制。工程造价审查和控制的目的不仅仅是审减工程费用,更重要的是通过审查和控制来发现项目投资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促使投资管理的不断完善,提高投资效益。构皮滩水电站地下厂房装机5台,单机容量为6(X)MW,年发电量%.67亿kw·h。该工程工程量巨大,施工周期长,参建单位多,施工标段若干,主标合同金额上亿元,9年时间签订合同及协议1300多个,合同金额100多亿元。本文总结了参加构皮滩水电站建设工程多年来施工合同管理的经验,提出一些合同管理的看法,从源头上或侧面消除影响施工合同管理的不利因素,来提高施工合同管理整体水平。

1从思想上重视合同管理

对于水电建设单位的建设者来说,不仅合同管理工作人员要重视合同管理,公司领导应该更加重视,只有单位领导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合同管理工作人员才会大胆去管好合同。作为一个好的合同管理工作人员,不但业务要精,知识面要广,并且要熟悉现场施工情况,施工工艺,施工难点,预控在施工中将要出现的经济纠纷并且在合同中有预控措施应对,同时还要有良好的思想素质、法制意识和文字处理水平。

首先,合同管理工作者要熟悉和理解合同示范文本中的内容,合同通用条款部分要逐条学习,理解后有的还要在专用条款中细化、补充;其次,在签订合同时文字使用要严谨,对于协议书、专用条款部分要反复推敲,咬文嚼字,避免一个条款有多种理解或意思表达。如“固定总价”与“固定单价”,前者是在没有设计变更的情况下,合同价格是包干的,结算不作调整,而后者是以工程量计价方式,工程数量是可以按实调整,单价不变。还有些条款多一字或少一字也相差千里,如“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满一年返还”与“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满后一年返还”,按照这两种说法分别去操作,对于保证金的时间价值和财务费用来说应该是相差很大的。地质缺陷的处理、灌浆量单价的划分、超挖超填的预控、设计变更处理原则等等不可控因数,都必须根据每个工程的具体情况事前明确,避免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分歧,甚至对簿公堂。

2加强合同备案管理,维护招投标成果

有人会伺:招投标阶段合同还未签订时如何进行合同管理?专业人士应该知道,需招标的工程,合同主要条款是招标人拟定的,且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中标后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必须与招标文件一致。因此,在招标文件备案时,招投标管理部门应对其中的合同主要条款严格审查,对条款中不合法、不合理、带有不正当竞争或损害他人利益的内容,应提出修改意见,若等中标订立合同后就很难监管和修正。合同备案管理主要是审核合同价是否与中标价吻合,合同条款是否与招标文件一致,有没有附加一些不合理的补充条款,严格控制在备案阶段就产生的“阴阳合同”,维护招投标成果,切实保证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都发文要求“各级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合同备案管理机构要强化对拟签订合同主要条款中关于人工、材料要素价格风险控制条款的审查工作,应督促双方签订人工、材料要素价格风险控制条款及超过约定风险幅度时的调整方法”,这也充分说明了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十分重视在招投标阶段、合同备案环节对施工合同的监督管理。

像构皮滩水电站这种大型工程建设施工期较长,在施工期间的物价波动很难预测,合同双方可约定人工、材料、机械费三大要素价格风险控制条款及超过约定风险幅度时的调整方法。可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在合同有效期内(第一年除外),所有因人工、材料和设备等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按公式法计算差额,调整合同价格。调价公式为么P=P()(A+BIFrl/Fol+B2Ft27F02+B3Ft3/F03一l)式中,么P为需调整的价格差额;A为定值权重(即不调部份的权重);P0为工程付款证书中承包人应得到的已完成工程量的金额(不包括价格调整,不计保留金的扣留和支付以及预付款的支付和扣还;对合同中规定的变更,若已按现行价格计价的亦不计在内);Bl、BZ、B3分别表示人工、材料、机械折旧费三项可调因子的变值权重(即可调部份的权重),权重系数值经双方确认后列人合同专用条款,定值权重和变值权重之总和为l;Ftl、FtZ、Ft3分别表示人工、材料、机械折旧费三项可调因子的现行价格指数,取调价期各可调因子的价格指数;F01、F02、F03分别表示人工、材料、机械折旧费三项可调因子的合同价基期价格指数,取第一年各可调因子的价格指数。i第一年不进行价格调整。以后价格调整每一年进行一次,价格指数采用国家行业部门确定颁布人工、材料、机械折旧费三项价格指数(价差结算不计息)。在计算出的调价金额基础上加上应计的税金。除此之外其他因素影响合同价格均不作调整。

3推行与完善建设工程履约担保机制

当前,工程量清单招标一般为合理低价中标,工程利润普遍微薄,而且前期施工阶段承包人要垫资投人,给流动资金不足的施工企业带来了巨大的风险。推行与完善建设工程履约担保机制能够制约合同双方不正常、不应该的违约行为。

目前工程建设中常发生的担保类型有投标担保、履约担保和工程款支付担保,前两种担保已在实际工程广泛使用,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而工程款支付担保不能真正实施。因此建议在局部领域强制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如在一些经营性项目上,可以规定“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必须向中标人提交工程款支付担保”,对于工程全额担保有困难的,可以根据工程进度分段担保,这样既可以实现担保目的,又可以缓解双方资金压力。对于担保的额度,双方无论采用何种担保形式,应该是对等的,充分体现合同签订的公正性、公平性原则。

4结合现行计价体系,完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有一个好的施工合同标准文本是建设各方主体管好工程,明确界定有关各方责任、义务、权益的重要保证。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签订施工合同一般为固定单价合同,而作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一1999一0201)中的三种合同价款类型均不是很适合,应该及时补充一种固定单价合同类型以及一些附属条款,以明确双方各自承担的风险范围和工程结算原则等,不要使有些人认为综合单价就是包括一切风险、综合单价是绝对固定单价的错误观念。目前,已有一些省市,如广东、江苏等地,已经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了适合当地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有效保证了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稳步推行。同时在重要合同条款的约定要加以适当的引导与规范,对于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一般应约定为固定单价合同,结算时单价相对固定,工程数量按实计算,当然对固定单价所包括的风险范围及超过约定风险幅度时的调整方法也应在合同中明确。对于有些工程在满足以下条件时,也可以采用固定总价合同:①工程项目规模较小、工期较短的工程。②该工程在招标时施工图设计深度完全能满足施工要求的。③招标人要求投标人自算工程量而报价的或招标人留给中标人足够时间要求对工程量进行复核的。

采用固定总价合同的,也应该在合同中明确固定总价所包括的风险范围及超过约定风险幅度时的调整方法和发生设计变更时工程价款调整的方法。对于不满足条件的工程项目,合同主管部门应限制其采用固定总价的合同价款方式,或者采取其他特殊措施来平衡固定总价所带来的巨大风险。

5建立工程竣工结算备案制度,实行必要的跟踪检查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