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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课程基本理念范文

时间:2023-06-19 16:21:45

序论:在您撰写音乐课程基本理念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音乐课程基本理念

第1篇

1 以审美为核心,以兴趣爱好为动力

什么是审美,简单地理解审美就是一种美的体验。那么音乐审美指的就是对音乐艺术美感的体验、感悟、沟通交流以及对不同音乐文化语境和人文内涵的认知。有些教师觉得审美教育比较空洞,没有内涵可言,不如传授知识与技能来的实在,其实音乐教育也并不是空谈审美,它是渗透在音乐实践中的,要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的感受、表现和创造力这就需要教师在教学中善于运用一切美的教学手段来唤起学生的美感,使他们在轻松、活泼的气氛中感受美、创造美。兴趣爱好是学生学习音乐的动力,也是现代音乐教育的一条重要理念,它和审美也是相互联系的,没有兴趣何来审美可言?所以兴趣是实现审美先决条件,这就需要我们有―个全面的认识。兴趣不仅仅是高兴、玩,它还应该体现在追求美和创造美的过程中。

2 强调音乐实践,鼓励音乐创造

音乐课程性质决定了音乐实践在音乐教学中的重要性,音乐是非语义性和抽象性的,音乐的特点使得音乐必须依靠亲身实践才能获得体验,在丰富多彩的音乐实践活动中获得美的感受,这种感受的过程就是学习音乐的过程,这种实践的过程对于学习和掌握音乐知识与技能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知识与技能可以在音乐实践中得到真正的检验和运用,从而也使学生的能力在音乐实践的过程中加以提升,可见音乐实践在音乐教学中的作用是举足轻重的。例如:教师在唱歌课中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使学生获得科学的发声方法,在歌声中感受歌唱的独特魅力;在器乐教学中教师要从不同的层面指导学生进行不同乐器的学习与训练,使学生在器乐的学习中感受音乐美、旋律美。

总之,凡是学生喜欢的音乐实践活动,我们都应该在音乐教学中家以运用,从而提升学生获得审美体验的感受与感知能力。那么有了音乐实践的基础便延伸到了音乐的创造,21世纪需要创新人才,教育要适应时代的需要就必须培养有创造意识的人。在音乐教育中,谈到创造,人们往往容易与音乐创作联系在一起,可是音乐创造不仅仅表现在音乐创作中,它其实也存在于每项音乐活动中,和对音乐的体验与表达中,由于我们缺少发现,学生的创造意识往往被我们扼杀在了萌芽中。所以,在中小学阶段我们应该通过音乐的创造性思维活动去启动学生的创造意识,发展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发掘学生的聪明才智。

3 突出音乐特点,关注学科综合

在音乐教学中突出音乐特点是最基本理念,音乐教学中要突出以音乐为主体地位的具体要求。在这里我们重点来谈一谈音乐特点,音乐有那些特点?怎样是突出音乐特点呢?首先我们先来看看音乐有哪些特点?我们知道音乐是听觉艺术、学生学习音乐主要是通过听觉活动感受与体验音乐;音乐也是时间艺术,因为音乐的音响是随时间的流动而展现的,同时,音乐它也是非语义性和抽象性的;它是表演艺术、是时间艺术、是听觉艺术等等,音乐本身固有的这些特点决定了音乐学科不同于其他门类。那么怎样才是突出音乐特点呢?举个例子来说明:在音乐课堂教学中,我们通过音乐实践来学习音乐知识和技能,教师在引导和启发学生的学习过程中也要围绕音乐本体这一主线为主,如不要用教语文的方法来教歌曲,用教思想品德的方法来教情感,在音乐教学中,音乐学科也有自己的特有的方式、方法,

4 弘扬民族音乐,理解音乐文化多样性

中华民族的音乐文化博大精深,传承并弘扬我国的民族音乐文化,是我们作为音乐教育者的使命,我国有56个民族,各民族在音乐领域里都有自己独特的音乐风格和流派,因此,在中小学音乐教育阶段既要让学生了解丰富多彩的民族音乐也要培养学生热爱和弘扬祖国的音乐文化,增强民族意识和民族自信心,如要让学生了解古曲、也要让学生了解现代音乐和少数民族音乐文化如蒙古长调,和原生态音乐。除此之外,我们也应该让学生了解更多的世界优秀的音乐文化,以拓宽学生的音乐审美视野。

5 面向全体学生,注重个性发展

音乐课程标准中明确提出义务教育阶段的音乐课,应当面向全体学生,使每一个学生的音乐潜能得到开发,这样的表述在音乐教学的实施中看似很难,细心体会是有一定道理和科学依据的,在音乐课中要让每个学生享受到学习音乐的权利和快乐,这是每个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都应获得的,因此在设计教学的过程中要考虑到降低学习难度,要以大部分学生的基础为基点,根据他们的实际情况设计合理的教学内容,使每一个学生都能享受到学习音乐的快乐。

第2篇

一、音乐教育哲学中的审美教育

(一)审美的定义

审美一词最早由德国哲学家鲍姆加通(BOMGODEN)提出,现通常译为“美学” 即“aesthetic”,之后康德在鲍姆加通的基础上提出了审美经验这一词。审美经验就是一种无利害的愉快(disinterested pleasure)经验。所谓不带有利害,也就是只与对象的表象(presentation)有关,而不与对象的存在(existence)发生关系。

这种无利害性经验是一种不经由任何中介的直接经验,是一种典型的分离式的经验,强调审美主体对审美对象的外在静观。与它相对立的是介入式的审美经验:即强调审美主体积极参与到审美对象之中。对自然环境的欣赏中享有优先地位,欣赏者很难将自己从周围环境中孤立出来。而后席勒、黑格尔等人又在其基础上进行发展,最终杜威认为将“日常生活审美化”作为对审美的认识。

(二)审美教育的含义

审美教育是审美和教育相结合的产物,它的根本形式是艺术教育,情感性是它的本质特征。音乐因其特有的情感特性而成为进行审美教育的优质媒体之一,审美教育在整个音乐教育环节中有着相当重要的地位,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音乐审美教育是借助审美形态实施美育,是实施审美教育的重要手段,它通过聆听音乐,表现音乐和音乐创造等审美活动,使学生充分体验蕴含于音乐音响形式中的美和丰富的情感,为音乐所陶醉,与之产生强烈共鸣。

(三)审美教育的发展历程

1.背景与内容

20世纪50、60年代兴起了审美教育运动,该运动是针对当时美国实行以实用主义为教育哲学基础,倡导音乐教育功能性与实用性的价值观而言的。主要代表学者有:爱伦?布里顿(Allen Britton)、贝内特?雷默(Bennett Reimer)等人。他们一致认为音乐教育应有一个统一完整的音乐哲学基础来推广与发展。

将其共同思想积累起来的年代是20世纪50年代末,主要代表的书籍是《音乐教育的基本概念》(1958年版)和《音乐教育的基础和原则》(1959年版)。二者都强调了音乐教育实践活动需要一种稳固的哲学基础,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20世纪60年代《审美教育杂志》(Journal of Aesthetic Education)创刊,极大地促进了审美教育运动的迅速发展。

2.鼎盛发展时期

贝内特?雷默的《音乐教育的哲学》(1970年版)是音乐审美运动达到巅峰的标志。雷默音乐教育的哲学思想的中心观点是“音乐教育即审美教育”(Music Education as Aesthetic Education),认为音乐教育的价值与审美价值相一致,审美概念的确立体现了音乐这门学科独特的音乐价值,即音乐的本体价值。

二、新课标“以审美为核心”与音乐审美教育哲学的联系

音乐教育哲学中的审美教育是“以审美为核心”的课程基本理念的哲学基础,以贝内特?雷默的《音乐教育的哲学》为代表。雷默提出音乐审美教育几个具有特点的信条:审美教育努力既在哲学上令人信服,也要在音乐的教与学的整个广泛的运用上有用。……音乐课程包括音乐的历史、文化语境、对音乐的相关批评、音乐在人们生活中的多种作用,以及和音乐本质相关的许多问题。②雷默对于音乐教育者要关注音乐音乐体验的多样性的主张与我国新课标“以审美为核心”课程基本理念有相通之处:都提到从不同的音乐文化语境出发,去感受音乐的的表现形式;让音乐这门学科充满其音乐的意义,让学生关注音乐的本体意义。

三、“以音乐审美为核心”课程基本理念的实施

(一)了解中小学生音乐审美态度

了解中小学生音乐审美态度,对于“以音乐审美为核心”课程基本理念的实施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第一,从音乐审美态度的认知角度来说,我国学生对于音乐审美的态度是赞同且相信的,音乐课程是学生最喜欢的课程之一;从音乐审美态度的情感角度来说,中小学生积极肯定地以参加音乐实践活动来提高自身素质;从审美态度的意动角度来说,随年龄增长参与音乐活动来提高自身素质的目的越加明确。第二,“音乐艺术具有目的性、约定性、可变性、可塑性等特点。这些特点增加了学生以审美的态度来对待音乐艺术作品的困难。”③所以不同年龄段的学生心理发展水平和音乐认知特点不同,应依据具体情况制定出相对应的音乐审美要求。

(二)正确处理音乐知识、技能的学习与审美体验和文化认知的关系

只有建立在音乐听觉的基础上,才能对音乐美感进行体验与感悟,只有从不同的音乐文化语境出发,才能完善其音乐素养。音乐知识、技能的学习与审美体验和文化认知的关系是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只有学习并掌握了一定的音乐知识与技能,才能进行正确的审美体验,才能更好地认知音乐文化。

注释: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年。

第3篇

关键词:新课程; 音乐创新教学

中图分类号:G6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3315(2013)04-024-001

中学音乐新课程标准提出了以音乐审美为核心,以兴趣爱好为动力,面向全体学生,注重个性发展,重视艺术实践,鼓励音乐创造等全新的音乐教育理念。谈到在音乐方面的创造性思维,往往使人容易和音乐创作联系在一起。那么,如何在中学音乐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呢?

一、认识音乐创新教学的重要意义

创新是艺术乃至整个社会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是艺术教育功能和价值的重要体现,音乐创新因其强调清晰的个性特征而充满魅力。传统的音乐教学以传授知识、训练技能为主,学生经常是一味的机械地模仿,被动地接受知识,而不善于自己独立去理解、去想象,学生的思维根本得不到开发,能力得不到发展,只有在创新的理念下,我们的课堂才能给学生提供一个自由发挥的广阔空间,让学生发展他们的音乐感受力、想象力,启迪了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学生在体验音乐魅力的基础上继而创造美、表现美。

二、积累必备的音乐基础知识

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先要有一定的知识、经验的积累。我们都知道,学生没有见过的动物,让他们画可能怎么也画不出来。音乐也是如此。一定的乐理知识(如节拍、节奏、视唱等)和经验(如感受、理解和表现音乐的能力),是音乐创造性思维的基础,没有这个基础,就谈不上培养音乐方面的创造性思维。中学音乐教学活动中对学生进行音乐创造性能力的培养可以从创造性音乐学习活动入手。在音乐教学中,音乐创作活动可以说是最具体、最有效的体验和学习方法之一。学生在学习音乐中,不仅需要学习体验别人的作品,更需要培养他们运用音乐基本要素去完整的表达他们自己的音乐表现,这是音乐教学的目的之一。音乐可赋予我们一种积极想象与创造的方式,提高我们的创造能力。同时在音乐教学中,要想让学生理解音乐所表现的场面,课堂创编与活动是必不可少的。那么,采用怎样的创编与活动才能启发学生展开思维并能挖掘他们的创造力呢?当然要选择一些符合学生认知规律的课堂教学内容进行教学。这样可以使学生全身心地投入到音乐中,积极参与音乐课堂活动。我们说音乐创造力是发展人的创造思维和能力的重要课题,它将贯穿于整个音乐教学过程的始终,以学生已有的对音乐基本要素的体验为基础,提供机会让学生经历和体验音乐的创作过程。

三、注重直观形象及身体语言

众所周知,歌声乃人之情也,不难想象,一个毫无感情的人是无法发出悦耳之声的,人的心理状态会直接作用在发声器官上,因此,教师在中学音乐教学、尤其在声音训练的过程中,要注重培养学生的情感,从而锻炼学生的想象思维能力。审视以往的中学音乐教学,我们发现音乐课堂往往只限于你教我唱的固定方式,课堂结构显得单调无昧,不能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地位,更不能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因此在创新的思想指导下教师可以适当进行表演教学,让学生自己设计各种情景,自己体会音乐作品进行联想和即兴演唱演奏。在引导学生进行自我发散性思维活动中,教师不要把学生的思维限制的过死,要允许学生多角度的思考问题,驰骋想象,展开自己的想象力。音乐形象是通过音响表现作曲家的艺术构思,塑造艺术形象,从而使欣赏者产生联想。在欣赏教学中,学生可以直接感受到所播放乐曲强、弱、快、慢以及音乐的喜、怒、哀、乐,并能够想象出音乐表现的情景。若再经过教师的讲解,就更能够正确的体会与理解乐曲所表达的情绪、意境。我们知道音乐本身是非语义性的,其本质与价值可以激发人的创造性,而且音乐的高、低、强、弱,以及音乐情绪的喜、怒、哀、乐,是能够通过身体形态语言来表达的。同时身体语言能唤起人的本能,更能触发人的自由联想,有助于人的创造意识,在音乐教学中教师加入适当的身体语言,能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和理解音乐的能力,奥尔夫音乐教学体系注重音乐与动作、舞蹈、语言紧密结合,注重培养创造力,使学生能以最自然最简单的方式进入音乐,并从中获得个性发展。

四、拓展课堂教学、课外活动课

第4篇

经过十年课改,音乐课程积累了许多有益的经验和需要反思的问题,而近些年随着国际音乐教育交流的频繁,20世纪后期及21世纪初期国外一些新的音乐教育理论、观点和发展潮流传入我国(诸如音乐教育多元文化认知、音乐教育实践哲学以及对人类创造力开发的理论等),这些因素都会对音乐课程基本理念的表述产生一定的影响。特别是,音乐课程的核心理念如何定位?要不要坚持“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基本理念?成为音乐教育界比较关注的热点问题。为此,《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在原实验稿十条基本理念的基础上,进行了整合、调整与增删,形成前后联系、彼此对应的五条音乐课程基本理念。

一、以音乐审美为核心,以兴趣爱好为动力什么是“以音乐审美为核心”?这是广大中小学音乐教师非常关心的问题。因而,《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在课程基本理念第一条的表述中“开宗明义”:“音乐审美指的是对音乐艺术美感的体验、感悟、沟通、交流,以及对不同音乐文化语境和人文内涵的认知。”这种表述直面理念内涵,对于音乐教师正确理解“以音乐审美为核心”具有重要意义。为什么要“以音乐审美为核心”?课标中指出:“这一理念立足于我国数千年优秀的音乐文化传统,与我国教育方针中的‘美育’相对应,彰显音乐课程在潜移默化中培育学生美好情操、健全人格和以美育人的功能。”应该认识到:“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基本理念,是在深入总结我国数千年“乐教”传统和近百年学校音乐教育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吸纳国际音乐教育理论与实践的重大理论成果,是基于基础教育音乐课程性质、价值认识之上的,对音乐课程基本理念做出的科学阐述与定位,是我国基础音乐教育课程建设的理论精华。

课改以前,由于基础教育音乐课程没能从本质上认识音乐教育的审美属性,将其仅仅看做是一种知识和技能的教育,这种认识在相当程度上弱化了学生的音乐审美体验,造成许多学生“喜欢音乐不喜欢音乐课”,应该说,这与音乐课程从根本上忽视“以音乐审美为核心”具有必然的联系。课改以来,随着对基础教育音乐课程价值、性质的逐步理清,音乐新课程突出了“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基本理念,十年来这一理念在课程实施中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作用,引领音乐教学实践走向科学与健康,使音乐课程按照审美认知规律来构建和实施,对于基础教育音乐课程的建设与发展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虽然,音乐理论界对于“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课程理念曾有不同意见,有的音乐学者认为“以审美为核心”的理念已经过时,批评这一理念阻挡了历史前进的步伐,但音乐理论界绝大多数学者并不赞同批评者的观点,认为批评者并没有理解音乐审美的正确内涵。为此,课标修订组专门给教育部写了报告,坚持已经得到音乐教师广泛认同并在实践中正在运用的“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基本理念,以保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连续性和音乐教学的稳定性。

教学中应该怎样体现“以音乐审美为核心”?这也是音乐教师迫切需要了解的问题。课标对此作了相关表述,而其中的一段话尤为值得关注:“根据音乐艺术的表现特征,引导学生对音乐表现形式的整体把握,领会音乐要素在音乐表现中的作用。”这段话之所以重要,是因为涉及音乐审美的几个重要原则。第一,音乐教学要体现音乐艺术的特征。音乐是声音艺术,音乐教学的基本手段之一是聆听,因此音响美是创造良好听觉环境的关键因素;音乐是情感艺术,情感是音乐审美过程中最活跃的心理因素,在音乐教学中要牢牢把握住情感性原则,以情动人,以美感人。第二,在音乐教学中,最忌音乐支离破碎的现象,因为这会使学生无法感受到音乐的表现力,直接影响到学生的审美情感体验。但“整体”并不是指所有作品一律从头听到尾,而是指一个相对完整的乐思和乐段。第三,要注意领会音乐要素在音乐表现中的作用,这是通往音乐审美的重要通道。兴趣,对人所从事的活动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因此兴趣一旦形成,便会磁石般地吸引着人们去参与、从事和认知某种活动。而对于非考试学科的音乐学习来说,兴趣已经成为学生能否积极、主动、自主学习的重要心理因素。课标之所以提出“以兴趣爱好为动力”的基本理念,正是认识到这种来自音乐学习内部的因素是一种十分重要的内趋力,是学生能够保持继续学习的最稳定的动机。因此,关注和重视学生音乐兴趣培养,发展学生的音乐兴趣与爱好,是音乐学习的重要基础和基本动力,是学生在音乐上持续发展、终生热爱音乐的根本保证。

二、强调音乐实践,鼓励音乐创造

“强调音乐实践”这一理念,原为“重视音乐实践”。这个修改,一方面是针对我国传统的、陈旧的教育观念和教育方式的弊端提出来的,另一方面则是借鉴和吸纳了当今一些具有国际影响的(如美国音乐教育家戴维•埃里奥特“实践主义新音乐教育哲学”)音乐教育思想的结果。在我国学校教育中,唯书是从的现象十分普遍,似乎教科书就是真理,标准答案更是不可置疑。应认识到,“读书”是学习“,实践”是更重要的学习,而音乐恰恰是实践性和操作性很强的学科,因此音乐教学就是音乐艺术的实践过程。为此,2011版课标进一步强调了关于音乐实践的表述“:所有的音乐教学领域都应强调学生的艺术实践,积极引导学生参与演唱、演奏、聆听、综合性艺术表演和即兴编创等各项音乐活动,将其作为学生走进音乐、获得音乐审美体验的基本途径。”在实践主义新音乐教育哲学中,强调音乐是一种多样化的人类实践活动,主张音乐学习要在实践活动中进行和完成。其实,音乐实践与音乐审美并不矛盾,不必人为地对立起来,不能认为审美只注重听赏,而忽略了音乐技能实践,只关注音乐本体而忽略了音乐的文化语境。基于这一原因,2011版课标对文化语境做了强调性的表述,目的即是赋予音乐以文化的属性、意义和特点。音乐课程是最具创造性特征的学科,这是由其本身的特点所决定的。“鼓励音乐创造”的一个重要内涵,是在音乐教学中不存在标准答案,不存在一个整齐划一的体验、表达与理解音乐的方式。对音乐有不同理解是很正常的,正是音乐的非语义性与不确定性特征为人们的不同想象与联想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为创造性音乐思维活动奠定了基础。音乐学习的关键是需要学习者自身的感受和体验,而“统一结论”和“标准答案”恰恰在这个核心的问题上有悖于音乐学习思维过程的独特性、新颖性和多样性。“鼓励音乐创造”的理念还值得教师深思的是,音乐教学是否应有一个系统的模式和固定的程序?就教学规律来说,尽管有一些共同的原则可以遵循,但从根本上说,音乐课堂应该是充满活力、不断发展的开放体系,音乐教学应该是动态的、变化的、充满了创造性的过程。严格、刻板的程序和统一的模式,则意味着艺术精神和创造精神的死亡。现代音乐教学不但需要教师具有教学应变意识,而且善于教学生成。从课程理念的角度来看,“强调音乐实践,鼓励音乐创造”应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因为音乐课程更需要创造性音乐实践,需要一种创造性的音乐学习。音乐教学方式的创新,需追求一种无权威的学习机制,追求一种自由、平等、和谐、双向交流的教学氛围。教师要鼓励学生的“问题”意识,允许质疑,允许探索,尊重学生对音乐的不同体验与独立思考。

三、突出音乐特点,关注学科综合

“突出音乐特点,关注学科综合”这一理念是针对十年课改实践中对“学科综合”理念理解上出现的偏差,在调整提法基础上的一种新的表述。“突出音乐特点”,首先需要了解音乐的特点是什么?“音乐是听觉艺术,学生主要通过听觉活动感受与体验音乐。”这是2011版课标所阐述的音乐作为艺术的最本质特点。音乐既然是听觉艺术,那么音乐艺术的一切实践活动则必须依赖于听觉,因而听觉感知便成为学习音乐的先决条件,所以说,“听”是音乐教学最基本的特征。音乐教学要立足于听,把发展学生的音乐听觉能力作为音乐教学的首要任务,作为进而学习音乐其他方面技能的基础。训练与培养良好的听觉感知,发展优异的音乐思维,不仅对于音乐欣赏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是学习音乐表现技能的必要前提。此外,音乐尚具有时间性、表演性、情感性等特点,这些特点同样要在音乐教学中给予关注,突出了音乐特点,教学的学科属性才会明确,教学价值才会体现。“关注学科综合”的理念,体现了现代教育的发展趋势,它由追求“工具理性”的分科主义课程体系,转向关注生活世界和人格整体发展的综合课程结构与理念,是学科体系向学习领域的伸展,是精英文化向大众文化的回归,其根本的要义在于有益于改变人格的片断化生成,向人格的完整化、完善化发展。作为人类文化重要载体、艺术家族主要成员的音乐教育,之所以关注“综合”理念,是由于无论在文化领域、艺术领域和教育领域,音乐都不是孤立存在的。从根本上说,音乐是一种整体性和包容性的文化现象。音乐艺术的这种特征,为音乐教育的综合理念提供了理论依据:从艺术的本质上讲,一切艺术都是心灵的艺术,都具有情感性特征,都表现为形象性特点;从教育学的角度来看,各种艺术门类之间和各种音乐形式之间的融合与人的身心发展有着某种同构关系,是一种相辅相成的教育现象;从心理学的角度而言,“通感”这一心理现象使得各种艺术门类或各种音乐形式之间的整合与相融成为可能。2011版课标提出的“关注学科综合”正是这种科学认识的具体体现,它提出了音乐课程学习领域之间的综合,音乐与不同艺术门类之间的综合,音乐与艺术之外其他学科之间的综合,也就是说“,关注学科综合”的理念可以通过以上三个途径来体现与贯彻。需要指出的是,正确认识音乐课程的综合理念,是实施音乐课程综合教学的基础。音乐教师应该明确两点认识:第一,音乐课程的综合是以音乐为本的综合,音乐课要以音乐为载体,以音乐艺术内容、音乐表现形式和与其相关的音乐文化为学生音乐学习的主要目标、主要内容和主要过程。第二,音乐课的开放态势是有条件的,即其他学科的内容必须与音乐内容密切相关、有机联系,而且应该把握一个适可而止的“度”。这些原则正是课标将“提倡学科综合”修订为“关注学科综合”(不提倡,只关注)的一个重要出发点。

四、弘扬民族音乐,理解音乐文化多样性

我国的音乐艺术具有五千年的历史,是世界音乐艺术宝库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是传统的民族民间音乐,还是近现代优秀的音乐创作,都是中华民族珍贵的艺术财富,也是中小学生的重要学习领域。尤其对于21世纪的少年儿童来说,更应该增进对我们中华民族在音乐方面伟大创造的深入了解,更应该加强对伴随着我们民族走过五千年历程、倾诉着我们苦难与欢乐心声的艺术珍品的热爱。作为中国未来的主人,应充分了解祖国文化的“根”,在祖先耕耘过的大地深层汲取历史文化精髓,以再造今日的文明。因此,在音乐课程中,“应将我国各民族优秀的传统音乐作为音乐教学的重要内容,通过学习,使学生熟悉和热爱祖国的音乐文化,增强民族意识、培养爱国主义情操”。课标中的这段文字是通过音乐课程弘扬民族音乐的重要表述。以自己国家的音乐文化作为音乐教学的重要内容,并非是中国音乐教育独有的做法,而是世界上所有国家的共同原则。以日本音乐教材为例,绝大部分是其历史积淀下来的传统民歌,甚至没有一首中国歌曲。世界其他国家的音乐教材亦基本如此,这说明了任何国家在音乐教育方面都是以本民族音乐文化为主的道理。所以,就音乐教学内容来说,我们也必须以自己的音乐文化为主,减少对外来音乐的推崇,特别要打破“欧洲中心论”的影响。2011版课标将“理解多元文化”修订为“理解音乐文化多样性”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变化。“多元”与“多样性”是有区别的,“多元”没有主次之分。2011版课标在提出“世界的和平与发展有赖于对不同民族文化的尊重和理解,应以开阔的视野学习世界其他国家和民族的音乐文化”的基础上,以“理解音乐文化多样性”的表述取代原实验稿课标“理解多元文化”的理念,用“多样性”来体现音乐文化的主、次之分,区别主流音乐文化与特色音乐文化的关系。这一修正是建立在近些年来外来音乐文化对我国民族音乐文化已经形成了冲击的现实上,在很多音乐课里,一会儿走近欧洲,一会儿走近美国,走近这个、走近那个……越走离自己的民族传统音乐越远。从修订的指导思想上说,这已经涉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问题,是国家意志的一种体现。“弘扬民族音乐”和“理解音乐文化多样性”是辨证的统一关系。简要地说,对我们祖国的音乐文化要“熟悉和热爱”,而对世界各民族音乐文化要“尊重和理解”。一方面,任何音乐文化都是属于民族的,民族音乐是音乐文化中的“母语”,不管你走到哪里,亲近祖国音乐艺术的感情绝不会改变。另一方面,对民族音乐文化的热爱与弘扬,并非一定要排斥和拒绝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优秀音乐文化,因为世界音乐的多样性是由民族性决定的,也就是说,世界民族多样性决定了世界音乐的多样性。因此,在弘扬民族音乐的基础上,吸收世界上的一切优秀音乐文化,开阔我们音乐教育的视野,丰富音乐教育内涵,共享人类音乐文明的优秀成果,应是我们音乐教育的理想与追求。

五、面向全体学生,注重个性发展

第5篇

关键词:双基教学 以人为本 审美教育

新的《音乐课程标准》颁布后,一段时间以来,我们所见到的理论文章或音乐教师的教学论文中,几乎口径一致的批评以往的重视音乐知识与技能教学、训练的做法,似乎这样做就是贯彻新《音乐课程标准》的理念。在对新、旧教学观念的对比,对于上述教学的争议,简单地谈点自己的看法:

一、对"双基"教学的历史回顾

音乐教学在当时的学校教学中,虽不是核心课程,也不存在考试压力,但在这一教学思想的统领下,学校音乐教育也出现了以"双基"教学为重点的教学思想。在学校音乐教学中,教师普遍重视识谱、基本乐理以及演唱(演奏)技能的传授与训练。人们由此普遍认为,这是造成学生"喜欢音乐但不喜欢音乐课"的缘由之一。让我们先来看看旧的教学大纲中对音乐"双基"教学任务的描述:"培养学生具有独立视唱能力,发展音乐听觉和增强音乐记忆力,培养正确的节奏感,获得有关音乐语言要素和音乐表现手段的基本知识......"再从《中小学校音乐教学法》来看如何要求音乐知识和技能教学:必须进行基本乐理知识的讲授和较系统的视唱练耳基本训练......繁、难程度可见一般。由此可见,广大的音乐教师也即按上述方针的要求,积极地开展以音乐知识和音乐技能教学为首要的音乐课堂教学。中小学的音乐"双基"教学内容大致包括了乐理知识、视唱练耳以及歌唱、器乐等等。就音乐知识与音乐技能的教学本身来看,原先的系统、孤立的知识传授以及强调技能训练的规范与法则,难免使学生感到枯燥乏味,与中小学生的心理不相适应。加德纳对比中、美两国的音乐教育认为:中国的音乐教育能保证学生取得一定的知识和能力,但由于机械地学习与训练,已使学生丧失了兴趣,没有了创造与表现音乐的想象与愿望。

二、对"以音乐审美为核心"、"以人为本"的全新教学理念的解读

新颁布的《音乐课程标准》提出了十个基本理念,其中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理念,充分体现了素质教育的要求,也合乎音乐艺术的本质属性--音乐艺术从本质上讲是表达情感的。在音乐教学中,只有让学生的情感得到充分的体验,进而才能感受到音乐的本质。在这一认识基础上,音乐教育自然要摒弃以往以知识传授、技能训练为首要的教学观念,这是教学思想的历史性的进步。

《音乐课程标准》的基本理念体现了以学生的发展为本,即"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作为美育重要组成部分的音乐教育其根本目标是培养全面发展的人,而不是培养演奏家、理论家的专才教育。"以人为本"是教育思想的一大飞跃。华东师大周蓓提出音乐教育是"人本教育"而非"文本教育"(指把知识的掌握作为能力获得的先决观点),也即要改变过去重知识传授为主的教学方式,而需以发展学生的音乐感受、培养学生的音乐兴趣为本的"人本主义"教育方式。如今这已是广大音乐教师共识。

三、审美教育理念下的音乐知识与音乐技能教学

音乐"双基"教学与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学,两者间似乎是有本质的矛盾的。例如前者强调知识、技能的学习与训练,学习过程中学生往往是被动接受者,它不利于学生的自主学习与创造性发挥,容易使学生产生厌倦心理,磨灭学生的音乐兴趣。这与要求学生进行情感体验、发展学生的音乐学习兴趣的审美教育理念的确是背道而驰。因此,新的课程标准不再提出强化音乐知识与音乐技能的教学,也不再有"双基"教学的提法。问题是无论教学理念多么先进,中小学音乐教学始终离不开识谱、歌唱、器乐等教学内容。如唱歌教学就得有一定的规范。新的《音乐课程标准》也要求学生有一定的识谱的能力等等。让我们来看看美国的《艺术教育国家标准》,它对音乐学科本身的重视程度没有减弱,要求学生掌握必要的音乐概念、技能它是音乐教育的基本要点。因为,最终音乐课总要教音乐、学音乐。那么,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学,如何来摆正音乐知识与音乐技能在课堂教学中的位置呢?

1、认识到音乐的审美教育是终极目标,知识与技能的学习、掌握是必要手段,这是亘古不变的。音乐本身是艺术与技术的完美结合,无论是歌唱、乐器还是日常的音乐课堂教学,离开相应的知识与技能,美的音响也就不复存在。因此,知识的学习与技能的掌握是音乐教育过程中必要的教学内容之一。这一点上,无论是过去的教学大纲,还是现在的课程标准,认识上是有共通之处的。然而,新的课程标准更强调音乐教育的审美作用,将其作为教育的核心理念,明确了音乐课知识、技能的学习与审美目标的相互关系。

第6篇

音乐新课程的深入推进和普遍展开,必然也会引发一系列的教学实践问题。比如就一堂课来说,教学目标不清晰,缺乏鲜明的指向性与达成性设计;教学内容过杂、太乱,知识无序,鲜见有机的组合与连接;教学形式与方法过于外在和花哨,与教学内容脱节等等。这些问题的实质,是音乐教师没有正确理解音乐新课程的性质和特征所致。《课标》在表述课程性质时特别指出:“音乐是人类通过特定的音响结构实现思想和感情表现与交流的必不可少的重要形式……是人文学科的一个重要领域,是实施美育的主要途径之一,是基础教育阶段的一门必修课。”这种表述很明确地指出了人类音乐活动(包括音乐教学活动)的基本方式和特征,即是以音乐音响作为载体。换句话说,音乐课作为实施美育的主要途径之一,是通过音乐的方式来进行的。如果欣赏《1812年序曲》不去通过音响的聆听体验音乐对战争的描绘,欣赏《梁祝》不去感受音乐音响如何渲染和表现爱的情感,欣赏《苗岭的早晨》不去了解苗族民间音乐固有的音调特点,而把大量教学时间用于对战争的部署、经过、胜败原因、历史影响的探讨,用于对梁祝爱情故事的讲演和创作背景、作者、演员的介绍,用于对苗家地域、习俗、服饰的了解,那么音乐课程的性质就被异化了。面对此类教学现象,许多老师不止一次地发问:这是音乐课吗?显然,答案应该是否定的。

诚然,基于综合理念的贯彻,音乐课中可能会不同程度地涉及一些艺术门类和其他学科的知识内容,但涉及它们是为了更好地感受、理解音乐,是为了更好地学习音乐,激发学生对音乐的情趣。如果把学生的注意力和学习兴趣引向了探究其他学科或艺术门类的方向,这显然是同“课标”的理念和精神相悖的,这也反映了教师对“课标”的学习和研究不够扎实与深入。其实,在“课标”实施建议中,已非常明确地提到“为保证《标准》的实施,教师应深入领会课程的基本理念……以音乐为本,以育人为本”的问题,但这一重要指导思想在新课程实施中却没有引起教师们的充分关注,今年的全国中小学音乐教师基本功比赛全部选手无一人答对,“以音乐为本,以育人为本”的两道填空试题,就是一个十分典型的例子。

“以音乐为本,以育人为本”是新课程音乐教学中的一个根本原则。之所以要以音乐为本,以育人为本,这是音乐课程的本质所决定的。音乐课的基本价值在于通过以聆听音乐、表现音乐和音乐创造活动为主的审美活动,使学生充分体验蕴涵于音乐音响形式中的美和丰富的情感,为音乐所表达的真善美理想境界所吸引、所陶醉,与之产生强烈的情感共鸣,使音乐艺术净化心灵、陶冶情操、启迪智慧、情智互补的作用和功能得到有效的发挥,以利于学生养成健康、高尚的审美情趣和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为其终身热爱音乐、热爱艺术、热爱生活打下良好的基础。因此,《课标》中“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基本理念,应贯穿于音乐教学的全过程,音乐教学应该是师生共同体验、发现、创造、表现和享受音乐美的过程。如果冲击了音乐为本的课程理念,就等于削弱了音乐课程的审美价值,那么,作为“实施美育的主要途径”的音乐课就会被异化为另类课程,失去在基础教育课程体系中存在的意义。因此说,音乐课要突出音乐学科的特点,音乐课中要体现音乐,在音乐新课程实施中是非常重要的事情。

面对一些教师在“综合”问题上的模糊观念,有必要明确一下音乐教师的职责。这里借助一位澳大利亚音乐教育家的话提示我们的音乐教师:“你是音乐老师,请你不要越权。”最后,还想告诉老师们的是,请大家进一步学习和研究《音乐课程标准》,特别是要在教学实践中进行学习和研究,才能更为全面地、准确地理解音乐新课程。

第7篇

关键词: 音乐;课程理念;教学思路

中小学音乐课程标准给我们树立了新的课程理念,这些新的课程理念是中小学音乐教师们开展音乐教学实践的行动指南。面对这些新的课程理念我们唯有仔细研究,深入体会才能有更好教学思路,才能以更好的教学思路来指导我们的音乐教学实践、准确地贯彻执行新的课程理念。笔者将通过本文就音乐课程标准的新理念谈谈几点教学思路。

一、就音乐课程标准“以音乐审美为核心,培养兴趣爱好”的基本理念的教学思路。

面对这个首要的基本理念,本人觉得教师应根据教学目标、教学内容等创设良好的音乐审美情境。此目的在于使师生在特定的音乐审美情境中触景生情地获得审美情感体验,产生情感共振,陶情性情。也能起到培养学生良好的审美心境,唤起学生的音乐审美注意的作用。如:组织教学时,教师优雅的仪表,亲切而真诚的问候,清析简洁的谈话,优美轻盈的背景音乐等,都会使学生感到轻松、和谐和愉快,使其产生良好的音乐审美心境,激发一种期待的、企盼的、渴望的学习音乐的情绪。创设良好的音乐审美情境,不仅适应音乐教学的起始阶段,同时也适应音乐教学的全过程,在音乐教学的不同阶段起着不同的作用。用于音乐教学的起始阶段和结束阶段,可起到愉悦审美环境、唤起审美注意、激发审美渴望的作用;用于教学过程各环节的连接,能起到承上启下,培育新的审美心境,唤起新的审美注意和审美渴望的作用;用于教学内容之中,则会使原有的审美要素更加丰富多彩起来,产生更佳宜人、感人、化人的审美效应。由此可见,“创设良好的音乐审美情境”是实现音乐课程标准“以音乐审美为核心,培养兴趣爱好”的基本理念的教学思路之一。

二、就音乐课程标准“面向全体学生,注重个性发展”的基本理念的教学思路。

面对这个基本理念,本人觉得教师应根据教学目标、教学内容等设计适当的音乐教学环节。适当的音乐教学环节在音乐教学中能给学生带来身临其境的体验,使师生摆脱枯燥的音乐知识的讲授和单调的技能训练的困扰;使音乐教学形象化、趣味化、愉悦化。可以变单调为丰富多彩;变刻板为生动活泼;变机械为愉快灵活;变“要他唱”为“他要唱”;变“唱得多”为“唱得好”;变“苦学”为“乐学”。如:有音乐教师在讲有关莫扎特的情况时,用答记者问式的方法来与学生进行问答,效果就很好。为了能提出更多更好的问题,教师先请同学们阅读关于莫扎特的简介,有的同学为了争当第一个提问题的记者,不到一分钟就看完了,举起了手,用期待的眼神看着老师,想让老师回答他的提问。有的问“莫扎特是哪国人?”;有的问“其父(L.莫扎特)是什么意思?”;有的问“莫扎特很贫穷哪来的钱到欧洲旅行演出的呀?”;有的问“他五岁就作曲一共作了多少曲呀?”;有的问“他为什么只活了三十六岁啊?”;还有的问“什么是歌剧和交响曲呢?”等等。更可贵的是有些问题真让老师觉得自己知识的溃泛,那个老师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自己所了解到的有关莫扎特的全部情况,包括电影《莫扎特》中的一些故事都用上了才免强过关,有些同学问着问着就提出了要听莫扎特的音乐的要求。这个答记者问的教学环节使那节课气氛活跃、学生专注、教师兴奋、内容充实,可以说是一节较为成功的课例。由此可见,“设计适当的音乐教学环节”是实现音乐课程标准“面向全体学生,注重个性发展”的基本理念的教学思路之一。

三、就音乐课程标准“重视音乐实践,增强创造意识”的基本理念的教学思路。面对这个基本理念,本人觉得教师应根据教学

目标、教学内容等组织切实的音乐实践活动。切实的音乐实践活动在音乐教学中能更直接地进入人的情感世界,不时的点燃学生的情感火花,使其在情绪的勃发与激动中进入到音乐学习之中。学生往往课余能和老师无拘无束,但上起课来他们就会不一样了,感觉和老师有距离,显拘紧。老师有时想个别或小组了解一下学生学唱的情况,都没几个大胆参与的,有时还很尴尬。该怎么样消除这种现象,更好地与学生在课堂上交流和引导他们学习呢?本人经过思考和观察,就曾以一场现实的音乐实践活动改善过这种现象:一次在上歌唱课时,我故意问同学们:“听说你们班有几个很会表演的同学,能告诉我是谁吗?”同学们纷纷举手回答,都不约而同地说出了几个男同学的名字。经过了解我才知道是因为这几个同学平时总喜欢逗同学们笑的原因,于是就请了其中的二位同学到前面来,并表达了想请他们来做个表演愿望,希望他们不要辜负同学们的信任和老师的期望。这二个同学听了之后问道:“是不是要演唱歌曲啊?”我说:“不是,是让你们俩来表演歌曲中的几个角色,由同学们来唱,老师用钢琴伴奏。”他俩欣然地接受了。于是我们的表演开始了,二个同学随歌曲内容做起了即兴表演,表演时的一些动作和表情虽说不是很优美,但很贴近歌曲的内容,也很有创意。同时,表演中的一些疏漏之处还逗得给他们伴唱和观摩的同学们不时地哈哈大笑。正是这些表演的疏漏之处激发了其他同学的表演欲望,他们也纷纷要求到前面来进行表演,企图胜过这二位同学。这一场切实的音乐实践活动,有效地拉近了在上课时我与学生们的距离感,也看到了学生们在切实的音乐实践活动中表现出的创造意识和发挥出来的潜在的创造才能。由此可见,“组织切实的音乐实践活动”是实现音乐课程标准“重视音乐实践,增强创造意识”的基本理念的教学思路之一。

四、就音乐课程标准“弘扬民族音乐,理解多元文化”的基本理念的教学思路。

面对这最后的一个基本理念,本人觉得教师应根据教学目标、教学内容等开展有效的音乐对比讨论。有效的音乐对比讨论在音乐教学中能更直接地进入人的理性世界,能将学生在课堂上激发出来的情感通过对比讨论逐步升华上升到理性的高度,能明其智,晓其理,使其心胸博大、视野开阔。就民歌这一教学内容而言,由于我国地域广大、民族众多,流传着大量的民歌,教学起来难度可想而知了。如果我们能用“开展有效的音乐对比讨论”的教学思路来实施教学,情况就会好很多。比如:在欣赏西北民歌(西北民歌是指流行在山西、陕西、甘肃、宁夏、青海等省区的民歌。其中,以“花儿”和“信天游”最具代表性)时,我们可以分三步来进行对比。第一步对比欣赏《上去高山望平川》(青海民歌)、《刨洋芋》(山西民歌)、《脚夫调》(陕西民歌)三首民歌;第二步对比讨论三首民歌的基本特点;第三步对比讨论三首民歌基本特点的成因。第一步对比不难看出这三首民歌的流传地青海、山西、陕西都属我国西北地区;第二步对比也不难看出这三首民歌它们都具有旋律高亢、悠长,多用假声或真假声结合的方法演唱的基本特点。第三步对比也不难看出这三首民歌的流传地都具有地广人稀、风沙较大等地理环境和生活悠闲、性格豪放粗犷等风土人情。通过这三步的对比讨论,学生对西北民歌就会建立起较为全面而清晰的认识。再将这三步的对比讨论法运用到欣赏中原民歌、南方民歌、其他民族和世界各国的民歌教学之中,学生们也就不难建立起对我国、其他民族和世界各国的民歌的认识了。由些可见,“开展有效的音乐对比讨论”是实现音乐课程标准“弘扬民族音乐,理解多元文化”的基本理念的教学思路之一。

以上就是笔者就音乐课程标准新理念的几点教学思路。教学思路可以说是千条万条、千变万化的,但万变不离其宗。只要牢牢地把握住音乐课程标准的新理念,我们的教学思路就不会偏离轨道;只要勤于思考、敢于实践,我们的教学思路就会越走越广阔。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