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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法规的核心范文

时间:2023-06-18 10:36:01

序论:在您撰写会计法规的核心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会计法规的核心

第1篇

一、会计集中核算模式的现状

会计集中核算是在单位预算体制、资金使用权和审批权、会计主体法律责任不变的前提下,取消单位的会计、出纳,只设报账会计,由核算中心负责账户管理,统一会计核算、资金结算和会计档案管理的一种新型会计核算模式,是建立现代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重要步骤。会计集中核算作为新形势下的新事物,自2002年实施以来已在全国陆续开始运行,虽然各地建立会计结算中心的过程不尽相同,但都是按“单一账户,集中支付,统一核算”的管理办法。会计集中核算的特点和优势。

1、会计业务人员素质得到提高。各地都是通过统一的考试、考核选拔会计人员,使得会计人员在业务和素质上有了保证。

2、会计监督职能得到加强。属于结算中心的单位只设报账员不再设立会计和出纳岗位,结算中心的财务人员的人事及工作关系脱离原工作单位,统一归结算中心管理。工作上接受结算中心领导的管理,工资及各项费用由结算中心统一支付。工作上不归被核算单位的领导,经济利益上不存在利害关系,便于对所核算的单位进行监督。

3、统一账户便于管理。原单位的账户被取消,取代的是在结算中心统一开户,每一笔财务收支必须通过结算中心办理。会计人员因为不归被核算单位领导,不怕打击报复敢于拒绝不合法、不合理的开支,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小金库”的发生。

4、核算职能增强。会计集中核算后统一核算口径,便于对所属各单位进行同口径考核。会计人员加强对原始凭证真实性、合法性的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凭证坚决退回;对无特殊原因超支的费用不予支付;对年初未核定的费用不予支付;对不符合审批程序的单据不予受理。不在账务和报表上造假。会计人员集中办公可以互相学习,取长补短。针对具体业务上存在的问题互相探讨寻求比较好的业务处理方法。

从上所述可以看出会计集中核算是当前财政的一次重大财政理论与实践的突破,是一种科学、有效、成熟的复合型管理模式,是一种符合地方财政运作特别是符合县级财政的管理制度。它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会计工作效率、规范会计行为、加强会计监督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意义就在于:

一是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实现了财政资金的统一性。会计集中核算是在各单位财务自、资金使用权和领导审批权不变的前提下,取消了各部门、各单位在银行开设的帐户,所有财政资金都集中在会计核算中心的统一帐户上,其收付和结算以及日常会计核算监督、会计报表编制、会计档案管理等工作,统一由会计核算中心办理和承担,融会计核算、监督、服务于一体的一种形式。

二是实行会计集中核算,有效保证了会计核算数据的准确性、核算方法的规范性及核算程序的合理性。会计核算中心人员是一支高素质的管理队伍,具备扎实的财会核算与管理方面的基本知识,具备熟练操作运用计算机的基本技能。他们在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和监督时,主要抓住两个环节:一是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二是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专项资金不按规定项目使用资金以及手续不全的用款拒付。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适时适量拨付款项,保证每一笔资金正常流入流出。

三是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在资金管理上实现收支直达。所有财政性资金收入直接上缴国库或国库指定的财政专户。资金支出做到直达:在公用经费管理上,直达商品和劳务供应商,不存在非单一账户下出现的多个转账环节,干部职工工资直达个人帐户,政府采购支出直达中标供应商,零星开支通过结算中心结算;在专项支出管理上,实行直达开支项目和项目单位;在基建支出管理上,基建支出直达承建单位。

四是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使政府采购真正实现了采购权、物品使用权、资金拨付权三权分离。政府采购中心作为会计核算中心的统管单位之一,核算中心同时也监督政府采购资金的运行。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是核算中心审核的重要依据,由于政府采购直接触动单位或个人利益,一些单位对政府采购改革认识仍然不到位,采取消极甚至抵触的态度,不按政府采购的程序办。核算中心对规定纳入政府采购的物品或劳务,统管单位违规的,予以拒付。对部门预算中没有纳入的采购项目,单位自行办理的,核算中心也不予报销。使政府采购真正实现了采购权、物品使用权、资金拨付权三权分离。

五是实行会计集中核算,财政部门改变监控手段,控制关口前移,增加了各单位资金的透明度。由于单位的每项支出均通过核算中心审核支付,能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促进单位的有关财务活动数字准确、票据合规、手续齐备、合理有效。真实、准确地向各部门(单位)以及财政部门提供财务报表和临时需要的各种数据资料,为各部门(单位)领导正确决策和资金调度提供了有力的数字依据,增加了各单位资金的透明度。也促使各单位严格执行预算,保证其支出的有序性、计划性,做到预算有依据、执行有监督、安全有保障。

会计集中核算作为财政内部的集中核算,不仅有利于完善财政自身机能,建立自我约束机制,也有利于预算评价体系的建立,从根本上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会计集中核算不仅保证了《会计法》的有效实施,同时也为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二、新形势下做好会计集中核算工作的探讨

2009年受国际金融危机持续蔓延、世界经济增长明显减速的影响,我国经济发展出现多年来前所未有的困难,加剧了中国自身的经济周期的变化幅度,政府受到了经济下滑的速度和力度的巨大冲力。在当前形势的影响下,会计结算中心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和考验。压力就是责任,压力就是动力,如何更好的将科学发展观理论联系实际;如何更好的为政府开源节流、为领导管理层提供决策参考信息;如何更好的加强自身的队伍建设和管理;如何从微观的账务处理和流程操作跨越到宏观的分析与调控;则成为了重中之重的问题。不断发现问题、不断总结问题、不断解决问题,就是会计结算中心递进式、内外结合式的求生存、求发展的进程。

如何在新形势下将会计结算中心推向一个更高、更强、更快的层面,就需要正视其中存在的问题,不断的谋求发展。综上所述,提出以下内外结合、共促发展的建议。

一是强化预算管理,建立一套科学的公共支出预算管理体系。部门预算是一个涵盖部门所有公共资金的完整预算,其预算编制以部门为单位,将各类不同性质的各项财政资金均统一反映在该部门的年度预算之中。部门预算的编制采用综合预算形式,统筹考虑部门和单位的各项资金,将预算内外资金全部纳入政府综合财政预算管理。因此,要进一步推行预算管理改革,制定科学、符合实际的定员定额标准,改进和完善预算支出科目体系,早编细编预算。通过提前编制预算,延长预算编制时间,使预算细化到各个部门及各个项目,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预算单位所有的财政支出都要严格按规定标准和相应的科目列入预算,预算一经审核批准,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都要严格按预算执行;财政部门要对各部门实行从预算编制、预算下达、资金拨付到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并追踪问效,切实强化预算管理,为会计核算中心运行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是转变会计职能,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化。目前会计核算中心日常主要的工作是资金支付和会计核算,然而,如果将会计核算中心仅仅作为一个记帐机构是远远不够的,更要着重预算执行信息的反馈和控制。必须加强预算资金支付的事前控制,在决定资金支付之前应确定是否应该支付、如何支付,而不能到支付完了事后才来明确。核算中心工作人员在收到预算单位支付申请后应确定是否可以支付(即是否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如何支付(即占用何指标、列支何科目),然后才可以通知银行付款。会计核算中心的发展,必须要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变,彻底扭转将核算中心视作单纯的核算机构的观念。

三是逐步开通远程报帐系统和远程查帐系统。会计核算中心要建立一个高效的运转机制,必须立足于电算化和网络化,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来处理日常工作。为了从根本上解决核算中心工作人员的超负荷工作量,笔者提出实现远程报帐的工作思路,经过分析得出,中心工作人员主要的工作量花在凭证的整理和摘要的输入上,实现远程报帐后工作人员只需花审核和修改的时间,从而大大地减少工作量,这样就可以有更多的精力从事单位的财务和预算管理工作。对单位而言,报销和凭证的输入工作可以在几天的时间里分散进行,到中心报帐时可以减少报帐等候时间,另外还可以根据自己单位工作的特点和需求设置一些明细科目,有利于对单位进行财务管理。整个管理流程完全自动化,单位、前台、后台之间数据资源完全共享,避免了重复劳动,从而大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开通远程查帐系统,可以使单位及时了解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收支情况等,增进核算中心与单位之间的会计信息交流。

四是明确经费开支标准、规范经费支出渠道。建议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经费支出标准,在各个单位统一执行,从而在制度上遏制各单位在费用支出上互相攀比、滥发钱物的现象。

五是完善内外监控制度,确保财政资金、财产物资的安全。由于财政性资金集中管理后,财政资金管理的风险也大为集中,必须加强内控,建立内部制约机制,防范风险。每一笔支出都应实行事前审核,核对金额,在保证凭证真实、准确、合理、合法后,才能通知银行付款。要建立大额费用审批制度、超指标审批制度、超用款计划审批制度、大额借款审批制度以及预算单位的财产物资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明确责任。同时,会计核算中心还要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向预算单位反馈资金支付的信息,与单位形成相互牵制的机制,接受财政内部监督部门、审计等职能部门的监督,保证财政资金、单位财产物资的安全。

六是加强会计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会计人员素质。提高会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思想道德品质。再建立一套系统的职业道德规范的同时,特别要加大对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处理力度,以此来约束和管制会计人员的职业行为。新《会计法》对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有严格的规定。还要完善会计人员从业和专业资格。加强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制度。

七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改善待遇。组织现有会计人员系统的学习会计知识和政策法规,选派好的会计人员采取轮流外出培训和自我培训相结合的方法。另外根据工作量成倍增加的现实情况也可以说是调动会计工作积极性、适当提高工资待遇的一种有效途径。

八是建立会计岗位轮换制度,保证会计工作质量。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规定:“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应当有计划地进行轮换。”实行有计划的会计轮岗制度,有利于加强会计工作的内部监督,在会计机构内部形成换岗交接清查的内部检查和牵制机制,防止贪污腐化行为的出现;有利于提高全体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使他们能掌握多种岗位技能,促使本单位会计管理水平的整体提高;还有利于调动会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接触不同内容和形式的业务岗位,激发会计人员创造和提出业务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思想。

九是加强核算制度建设,完善核算体系。根据自身的特点,依据国家具体会计准则,加快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的会计核算制度和会计流程,确保会计人员在各种情况下,特别是在经济形势变动频繁和减少主观因素干扰的情况下完成复杂的核算任务。同时,要建立健全与会计核算相配套的一系列管理制度,如定额制度、计量制度、内部价格制度、预算制度、经济考核制度等,以保证会计核算的及时有效性。

第2篇

关键词:会计信息质量特征 差别比较 启示

一、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含义

会计信息质量特征是会计信息所应达到或应满足的基本质量要求,是会计系统为达到会计目标而对会计信息的定性约束,也是会计主体进行会计选择所追求的质量标准。会计信息能否满足使用者的需要,主要取决于会计信息的质量。

二、FASB、IASC和我国对会计信息质量特征规范差别的比较及启示

1.逻辑体系结构的比较

美国的会计信息质量是一个逻辑严密的分级体系,它是目前普遍公认的最为完整的理论概括。整个质量特征体系以“决策有用性”为核心,由“相关性”和“可靠性”组成。在合乎“效益>成本”和“重要性”两个普遍约束条件的前提下,二者缺一不可。在此基础上,将“可比性”作为次级质量特征,将“可理解性”设为用户(决策者)和针对决策的各种信息质量特征的桥梁。然后,进一步将相关性分为预测价值、反馈价值和及时性,可靠性分为可核性、中立性和真实性。相比之下,我国的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由一系列平行的条款所构成,各部分没有相互联系、彼此孤立、缺乏一个完整的逻辑构架。

2.构成内容的比较

①中国的信息质量特征没有可核性、中立性、成本和效益等内容。美国将可核性和中立性作为可靠性的次级质量特征。

②我国明确提出稳健性原则,而美国未将其单列为一项质量特征。FASB认为,一贯的低估资产、高估负债不能持久,本期的低估必然导致未来盈余的高估。此外,对保守性的不当使用,势必损害信息的可靠性和相关性。所以FASB着重讨论了保守性与“决策有用性”之间存在的矛盾,以防止保守性的滥用。

③我国在新《企业会计制度》中,增加了实质重于形式这一质量特征,而美国没有这一特征,我觉得这可能是一个缺陷。因为只有经济活动的实质才是决策的要素,形式不过是经济业务的面纱而已。

在美国,对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规定一直是FASB的一项重要工作,并在《财务会计概念结构》中清晰列示。在国际会计准则中,对财务报表信息质量特征的规定也专门列出,并花费较大篇幅对质量特征的含义及其之间的相互联系加以阐述。而在我国,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并没有单独列示,只是将其列入会计原则之中,它与其他若干项关于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共同构成了会计准则的基本原则部分,其主要作用是指导会计核算工作。

3.对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之间权衡的比较及其启示

美国及国际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体系都规定了不同的约束条件,但其中成本效益条件却作为二者基本上都有的约束条件存在着。由于各个质量特征之间可能会有所冲突,无法兼顾,这就需要提供一个衡量标准,以在质量特征间无法统一时提供参照。成本效益原则就成为了进行这一取舍的约束因素。而在我国却缺乏成本效益这一约束条件。关于会计信息相关性与可靠性究竟如何取舍的问题一直是众说纷纭、争论不休。如果不确定一个衡量标准,就很难在相关性与可靠性之间做出适当的选择。所以,我国应当根据具体国情,构建起衡量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一个标准。

三、如何构建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体系

1.建立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体系的逻辑结构。我国的会计质量特征之间缺乏明确的主次逻辑关系。可以认为客观性、相关性、可比性、一致性、明晰性、实质重于形式等构成了对会计信息的要求,这些要求从内容看虽然全面,但实则内部逻辑关系混乱,各个会计信息特征之间并列彼此孤立的平行,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逻辑结构。所以应借鉴FASB或IASC,建立一个根据我国实际情况确定的会计信息最高质量特征,其他相关因素作为次要质量特征或内涵限定和约束条件应适应与国际接轨的国际化趋势。

2.FASB认为对保守性的不当使用,势必损害信息的可靠性和相关性。由此,我国也应当加强监管会计信息质量,防止过度遵循稳健性原则而导致的信息可靠性和相关性的损害,以免给用户造成更大损失。

3.我国的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规定将其作用方向主要定位于规范会计实务处理上,没有体现出对会计准则制定和会计信息使用的指导意义。会计信息是财务会计工作的最终产品,把握会计信息质量应当是其他相关工作的基础与核心。因而,应当考虑在我国建立起自己的财务会计理论框架,把质量特征加以具体阐释,真正发挥其落实会计目标、指导会计工作及启示准则制定的作用。

4.强化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可操作性。在我国,尽管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与会计方法的选择有关,但是,由于缺乏会计程序和方法选择的具体标准,使其可操作性差,所以当前应尽快出台关于会计程序和方法标准的制定政策,以满足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具有可操作性。

当然,对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讨论不是一成不变的,从长远的角度考虑,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国企改革不断深化,资本市场逐步健全,投资者素质不断提高,我国企业的会计目标将发生变化,由此引起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体系也将随之改变。因此,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体系的构建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

参考文献:

第3篇

1999年修订的《会计法》在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善会计监督体系、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明晰会计法律责任等方面有了历史性的进步,标志着我国会计法制化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然而由于市场经济条件下复杂的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特别是资本市场对会计信息要求的加强、会计处理技术飞速发展对传统会计的冲击以及新兴金融工具的不断涌现,现行的会计法规渐显不足。因此,我们应当研究和思考如何建立以《会计法》为核心、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会计法规体系,理顺《会计法》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关系,这是当前会计理论研究的_个重要课题。它对进一步发挥会计法规及相关法律在打击会计造假、保证会计信息真实性、维护经济秩序等方面的作用具有重大的意义。

二、对我国会计法规体系的基本评价

从整体上看,会计工作的各个层次、各个方面在我国的会计法规体系中都有涉及。在会计核算方面,已形成“《会计法》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分行业会计制度”的﹁整套会计法规体系;在会计监督方面也形成了以《会计法》、《审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为统帅,包括各种行政法规在内的共同指导会计监督和审计执业的法规体系;在会计基础工作、会计人员管理等方面也有不少的规章制度,如《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等。我国的会计法规体系既体现了中国特色,又借鉴了国际惯例。尽管我国的会计法规建设在各方面取得了重大的成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仍需不断完善。

1.《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的一些内容已经不能够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具体会计准则绝大部分只适用于上市公司,也远远不能够满足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

2.从预算会计体系上看,虽然在1997年已了《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处于基本准则的地位),但政府会计准则尚未制定。因此,从完善会计准则体系角度看,客观上要求加紧制定行政单位会计准则、总预算会计准则、事业单位的具体会计准则,同时更有必要建立一个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来指导预算会计准则的制定。

3.从我国会计法规的规范程序上看,政出多门的现象仍然存在。如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并行,财政部与证监会都出台法规对上市公司的会计行为进行规范等。

4.会计法律与其他相关法律存在协调问题,如修订的《会计法》加大了对违法的会计行为的惩罚力度,而对这些会计违法行为的惩罚则有赖于《民法》、《刑法》等法规内容的配套与完善。

三、从《会计法》修订看会计立法与相关经济因素的关系

1.历史表明,会计立法要与经济体制相适应。1985年的《会计法》强调维护国家财经制度和保护公共财产;1993年修订的《会计法》强调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而1999年修订的《会计法》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基础上把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放在首位。

2.会计立法要与经济组织形式的发展相适应。1985年《会计法》的适用范围除了社会团体外,全部为国家单位。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的逐步发展,各种经济形式不断涌现,因而1993年修订时在适用范围上加入了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济组织;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公司在社会经济结构中日益占主导地位,因而1999年修订的《会计法》在适用范围上特别增加了“公司组织”这一特定主体。

3.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责任主体必须与其存在的环境即法人制度相适应,会计责任主体必须与法人责任主体相一致。

4.国家管理职能的转变与会计管理体制存在重大关系。

5.会计监督体系要与经济体制的要求相适应。

6.健全会计法规体系是“法制经济”对会计行为的要求。

四、市场经济中的会计法制与会计法治问题

1.明确我国会计法规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会计法制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市场经济是由若干利益鲜明的主体和游戏规则构成的权责系统。会计法制通过对会计行为人权利和义务的设定,实现对会计关系的调整,从而对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和有序发展发挥作用。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不断完善,中央提出了“依法治国”的伟大方略。我国经历着一个由传统社会步入现代社会的巨大转变和过渡。在这一过程中,我国社会经济的法律制度以及法律运转机制都将发生重大的质的变化,其主要标志是:国家立法更加适应发展和变化了的各种社会实践的需要,并且能够充分体现当前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各种价值目标和需求。

2.创立实现会计法治化的基本条件。会计法治的目标是要实现会计法律运转机制的现代化,最终达到一种理想的会计工作秩序和社会状态。在会计领域内严格贯彻法治原则,最基本的要求就是用法律的手段来管理和协调会计事务,使国家在宏观上管理和监督会计工作步入法制轨道。

实现会计法治化应当具备四个前提条件:①要有较为完备、严密、统一的会计法律体系;②要有完善的会计行为规则和办事理念;③要有严格。公正的执法制度;④要有普遍有效的会计法律规则。

会计法治化的实现要从会计法规的完善。会计制度的改革以及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三方面着手。要在实践中遵循会计法律至上、会计法律统一,会计法治国际化的原则。这样才能够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确立会计法律的权威性,才能保证经济行为有序化。

五、如何完善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会计法规体系

建立适应我国市场经济条件的会计法规体系应该从以下方面着手:一是要完善我国现行法律对会计违法行为处罚的规定。诸如改变重视行政及刑事责任的法律处罚、轻视民事责任的法律处罚的现象,完善对虚假会计信息具体认定的法律规定,对虚假会计信息行为是因故意还是过失造成做出具体的处理规定等,特别是对民事责任承担以及会计法律责任分担问题要做出详细规定。二是要正视和处理好我国现行的会计法规体系所面临的问题。如司法部门应完善对会计违法行为执法的具体司法解释,财政部门应尽快制定《会计法》实施细则和对违法会计行为的处理办法,要处理好《企业会计制度》在会计法规体系中的地位,在制定会计业务处理规范方面要加强与税法规定的协调。同时,要注意解决好会计改革的科学性与现实性问题,坚决不能搞“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改革。

完善我国会计法规体系,应该着重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在确立我国的会计立法模式要综合考虑与企业相关的各利益集团的需求。在制定会计法规时。要综合考虑《公司法》、《证券法》、《民法》和税法等法律要求,并与这些法律协调一致,更好地满足各利益集团的要求。

2.要坚持《会计法》在我国会计法规体系中的母法地位。制定单独的《会计法》并将其置于整个会计法规体系的母法地位,有利于综合考虑各利益集团的要求。从我国修订的《会计法》来看,其立法宗旨就是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高质量的会计信息表现为真实、可靠、相关和及时,因此,按照这一宗旨所建立的会计法规体系,一定能够很好地满足投资者、债权人、企业和政府等利益集团的信息需求。当然,从发展的角度看,制定会计信息披露方面的法规还要从满足国际投资者等的需要来考虑。

第4篇

1999年修订的《法》在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善会计监督体系、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明晰会计责任等方面有了性的进步,标志着我国会计法制化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然而由于市场条件下复杂的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特别是资本市场对会计信息要求的加强、会计处理技术飞速对传统会计的冲击以及新兴工具的不断涌现,现行的会计法规渐显不足。因此,我们应当研究和思考如何建立以《会计法》为核心、促进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会计法规体系,理顺《会计法》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关系,这是当前会计研究的_个重要课题。它对进一步发挥会计法规及相关法律在打击会计造假、保证会计信息真实性、维护经济秩序等方面的作用具有重大的意义。

二、对我国会计法规体系的基本评价

从整体上看,会计工作的各个层次、各个方面在我国的会计法规体系中都有涉及。在会计核算方面,已形成“《会计法》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分行业会计制度”的﹁整套会计法规体系;在会计监督方面也形成了以《会计法》、《审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为统帅,包括各种行政法规在内的共同指导会计监督和审计执业的法规体系;在会计基础工作、会计人员管理等方面也有不少的规章制度,如《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和《会计人员继续暂行规定》等。我国的会计法规体系既体现了特色,又借鉴了国际惯例。尽管我国的会计法规建设在各方面取得了重大的成果,但也存在一些,仍需不断完善。

1.《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的一些已经不能够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具体会计准则绝大部分只适用于上市公司,也远远不能够满足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

2.从预算会计体系上看,虽然在1997年已了《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处于基本准则的地位),但政府会计准则尚未制定。因此,从完善会计准则体系角度看,客观上要求加紧制定行政单位会计准则、总预算会计准则、事业单位的具体会计准则,同时更有必要建立一个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来指导预算会计准则的制定。

3.从我国会计法规的规范程序上看,政出多门的现象仍然存在。如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并行,财政部与证监会都出台法规对上市公司的会计行为进行规范等。

4.会计法律与其他相关法律存在协调问题,如修订的《会计法》加大了对违法的会计行为的惩罚力度,而对这些会计违法行为的惩罚则有赖于《民法》、《刑法》等法规内容的配套与完善。

三、从《会计法》修订看会计立法与相关经济因素的关系

1.历史表明,会计立法要与经济体制相适应。1985年的《会计法》强调维护国家财经制度和保护公共财产;1993年修订的《会计法》强调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而1999年修订的《会计法》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基础上把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放在首位。

2.会计立法要与经济组织形式的发展相适应。1985年《会计法》的适用范围除了社会团体外,全部为国家单位。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的逐步发展,各种经济形式不断涌现,因而1993年修订时在适用范围上加入了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济组织;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公司在社会经济结构中日益占主导地位,因而1999年修订的《会计法》在适用范围上特别增加了“公司组织”这一特定主体。

3.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责任主体必须与其存在的环境即法人制度相适应,会计责任主体必须与法人责任主体相一致。

4.国家管理职能的转变与会计管理体制存在重大关系。

5.会计监督体系要与经济体制的要求相适应。

6.健全会计法规体系是“法制经济”对会计行为的要求。

四、市场中的法制与会计法治

1.明确我国会计法规在体系中的地位。会计法制是我国主义法律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市场经济是由若干利益鲜明的主体和游戏规则构成的权责系统。会计法制通过对会计行为人权利和义务的设定,实现对会计关系的调整,从而对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和有序发挥作用。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不断完善,中央提出了“依法治国”的伟大方略。我国经历着一个由传统社会步入社会的巨大转变和过渡。在这一过程中,我国社会经济的法律制度以及法律运转机制都将发生重大的质的变化,其主要标志是:国家立法更加适应发展和变化了的各种社会实践的需要,并且能够充分体现当前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各种价值目标和需求。

2.创立实现会计法治化的基本条件。会计法治的目标是要实现会计法律运转机制的现代化,最终达到一种理想的会计工作秩序和社会状态。在会计领域内严格贯彻法治原则,最基本的要求就是用法律的手段来管理和协调会计事务,使国家在宏观上管理和监督会计工作步入法制轨道。

实现会计法治化应当具备四个前提条件:①要有较为完备、严密、统一的会计法律体系;②要有完善的会计行为规则和办事理念;③要有严格。公正的执法制度;④要有普遍有效的会计法律规则。

会计法治化的实现要从会计法规的完善。会计制度的改革以及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三方面着手。要在实践中遵循会计法律至上、会计法律统一,会计法治国际化的原则。这样才能够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确立会计法律的权威性,才能保证经济行为有序化。

五、如何完善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会计法规体系

建立适应我国市场经济条件的会计法规体系应该从以下方面着手:一是要完善我国现行法律对会计违法行为处罚的规定。诸如改变重视行政及刑事责任的法律处罚、轻视民事责任的法律处罚的现象,完善对虚假会计信息具体认定的法律规定,对虚假会计信息行为是因故意还是过失造成做出具体的处理规定等,特别是对民事责任承担以及会计法律责任分担问题要做出详细规定。二是要正视和处理好我国现行的会计法规体系所面临的问题。如司法部门应完善对会计违法行为执法的具体司法解释,财政部门应尽快制定《会计法》实施细则和对违法会计行为的处理办法,要处理好《会计制度》在会计法规体系中的地位,在制定会计业务处理规范方面要加强与税法规定的协调。同时,要注意解决好会计改革的性与现实性问题,坚决不能搞“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改革。

完善我国会计法规体系,应该着重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在确立我国的会计立法模式要综合考虑与企业相关的各利益集团的需求。在制定会计法规时。要综合考虑《公司法》、《证券法》、《民法》和税法等法律要求,并与这些法律协调一致,更好地满足各利益集团的要求。

2.要坚持《会计法》在我国会计法规体系中的母法地位。制定单独的《会计法》并将其置于整个会计法规体系的母法地位,有利于综合考虑各利益集团的要求。从我国修订的《会计法》来看,其立法宗旨就是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高质量的会计信息表现为真实、可靠、相关和及时,因此,按照这一宗旨所建立的会计法规体系,一定能够很好地满足投资者、债权人、企业和政府等利益集团的信息需求。当然,从发展的角度看,制定会计信息披露方面的法规还要从满足国际投资者等的需要来考虑。

第5篇

关键词:会计核算;信息化;法制化;国际化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8-0-02

一、会计核算信息化的概念及意义

所谓会计核算信息化是指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对传统的会计模型进行重组,并在重组的现代会计基础上,建立信息技术与会计学科高度融合的、充分开放的现代会计信息系统。这种会计信息系统将全面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网络系统,使业务处理高度自动化,信息资源高度共享,能够主动和适时地报告会计信息。

信息化条件下的会计核算系统,一方面仍然遵循会计核算基本原理,以会计科目为核算依据,用会计账簿及会计报表作为提供信息的方式,保留了传统核算模式的全部内容。另一方面在总账核算、序时核算、明细核算和会计报表方面大大深化了传统核算模式。会计核算的信息化促进了会计核算的广度、深度和灵活度。

会计核算信息化不仅能提高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有助于决策的进一步科学化,还可以大大提高管理效率,实现会计核算信息化是时代的呼唤和要求,在当今信息化时代,国家适时地提出了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的科学论断。会计核算信息化是企业信息化的前提和核心,企业信息化是国民经济信息化的基础,国民经济信息化是全社会信息化重要的和决定性的内容。因此,推动会计核算信息化既是时代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也是会计发展的内在要求。

会计核算信息化是时展的要求,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是会计核算信息化的客观要求,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为会计核算信息化提供了坚实的物质技术基础,会计核算信息化是增强财务透明度,提高会计核算真实性的要求,会计核算信息化使会计核算信息系统将真正成为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一个子系统,让企业经营者和信息使用者可随时利用企业的会计信息,对企业的未来财务形势做出合理的预测,为企业的管理和发展做出正确的决策。会计核算信息化使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可以随时获取有关的会计信息。

二、会计核算规范化的要求

中国经济加快了与世界经济的融合,尤其加入WTO后,中国会计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会计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组织部分,规范会计行为、纯正会计信息质量、加强会计人员全面素质、适应国际会计惯例已成为当务之急。这就要求我们密切关注国际会计准则建设和步伐,紧跟我国改革开放的进程及其会计信息的要求,以积极的姿态来推进我国会计标准的国际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1条规定,会计人员提供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规范会计行为,重视基础会计工作的细致性、明确性和规范性,引导人们从过程上严格控制,从源头上杜绝造假行为。会计工作规范是做好会计工作的前提,也是加快我国会计标准国际化进程和会计改革步伐的保证。对会计执业、资格要求、技术标准等行为的规范化。

会计核算规范化是提高会计工作水平的需要,会计工作是一项重要的经济管理活动,通过收集、处理、利用和提供会计信息,对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为改进和加强管理服务。如果没有健全的会计制度,会计信息就失去可靠性,会计工作水平就无法提高。从现实情况看,一些单位账目不清,账目混乱,在这种情况下的会计工作难以在单位管理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会计核算规范化是规范会计工作秩序的需要,正常、有序的会计工作应当是以规范的会计工作作保证。会计基础工作混乱无序,必然造成会计工作秩序混乱,会计工作秩序混乱往往是会计基础工作薄弱造成的。

会计核算规范化是提高会计人员素质的需要,会计人员是会计工作的主要承担者,会计基础工作是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直接对象。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督促会计人员从会计工作最基本的环节抓起,不断加强和完善会计工作,提高会计工作水平,对提高会计人员素质起直接作用。中国加入WTO之后会计人员的素质将面临挑战。一方面大量外资企业的涌入和国内企业走出国门,需要大批懂外语、熟悉国内外法律法规的高级会计人才;另一方面,随着中国会计改革力度的加大,中国会计标准将进一步与国际接轨,其技术性将更强,对执业人员的要求将更高。

三、会计核算法制化的规范内容

会计核算法制化实质就是会计工作法制化,即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依法开展会计核算工作。会计核算法制化首先是全面性,会计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要依据会计法规进行。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工作,不仅要依据会计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而且还要依据其他法律、法规和制度的相关规定,同时,要求会计核算的全部和全过程都要依法进行,而不是指会计核算的某方面、某环节要依法进行。

会计核算工作中,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内容严格执行,如有违反,要追究其责任,即做到会计核算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推进会计核算法制化,有利于会计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国家财产的安全和完整,促进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会计核算法制化的实现包括完善会计法规体系和会计法规的贯彻执行。前者是推进会计核算法制化的基础,后者是会计核算法制化的具体落实和体现。

完善会计法规体系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会计改革也在深化,这就需要在会计实践中不断地补充、修改、制定新的会计法规,废止已不适用的会计法规。会计法规要全面,并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及管理的需要,会计法规的可操作性要强,能在实际工作中贯彻执行,再次会计法规要与国际会计惯例相协调,以便促进会计核算国际化。

完善会计核算法规体系,主要是根据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管理需要,制定新的会计法规,如制定具体会计准则、制度与已有会计法规相适应的条例、实施细则等,修改和补充已有的会计法规,废止不适用的会计法规。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会计作为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信息系统或管理工具,以其特殊的功能,在调节市场经济关系时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规范的会计法规,会计行为可以约束会计信息的提供者、检查者和使用者。这对进一步深化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以及国家和投资者权益,促进和保障市场经济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四、会计核算国际化的规范要求

会计核算的国际化,是指由于国际发展的需要,管理上要求在制定会计政策和处理会计事物中逐步采用国际通用的会计惯例,以达到国际间会计行为的沟通,协调,规范和统一,即采用国际上公认的原则和方法来处理和报告本国的经济业务。

我国进一步对外开放和经济国际化发展客观要求会计核算国际化。我国加入WTO之后,对外开放程度进一步深入,国际经济交往将进一步加强,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融资活动将进一步增加。这就要求我国的会计标准在主要方面必须与国际惯例相协调,这样一方面有利于外国投资者更好地了解我国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发展潜力,另一方面也便于我国企业在国际证券市场筹措资金。

提高我国会计核算信息质量需要会计国际化。目前,我国会计核算信息质量存在着较大问题,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严重,通过会计核算逐步国际化,吸收和借鉴国际先进的经验和做法,来规范和指导我国的会计事务,对提高我国会计核算信息质量将产生重要作用。

我国资本市场国际化发展需要会计核算国际化。加入WTO后,我国将逐步放开资本市场,企业到国外上市和发行证券的规模将逐步扩大,为了发展我国的证券市场,提高我国国际投融资和吸引外资的能力,必须加快会计核算的国际化进程,以提高会计信息的国际性和透明度,降低国际投融资成本,从而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推进我国会计核算国际化水平,需要尽快建立我国自己的会计原则框架,加快制定新的具体会计准则,继续修改与国际会计准则存在差别的准则。如企业合并、金融工具、所得税、资产减值等。同时,在商品分配方案等方面的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还存在差异,应及时修改,使之与国际会计准则尽量保持一致。加快培育国际化会计人才。要建立一套完善的会计人员培训制度,在会计人员的培养上,既要通过增加国际会计准则、外语、网络技术等新的教学内容和完善会计专业技术考试制度来造就复合型的国际会计人才,又要重视会计现职人员的后续教育,使目前的会计人员能够及时更新知识观念。全面了解国际会计惯例,提高业务素质。同时要努力提高国内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水平,提高其独立、客观、公正职业的自觉性,使其尽快向国际水平靠拢。

总之,会计核算应适应当今经济发展的需要,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发挥其管理经济的作用,使之不断向科学化、高质量的方向迈进,以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叶陈刚.会计道德研究.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

[2]财政部.会计工作规范.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1.

[3]陈文洁,巩方舟.改革开放三十年中国会计国际化进程.新会计,2009.1.

第6篇

关键词 税务会计 会计核算 油气田企业 纳税筹划

一、企业税务会计的发展、作用

税务会计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它是从财务会计中分离出来的,对维护国家和纳税人的权利都是极其重要的。因此,税务会计是企业新兴的一门边缘学科,是融税收法规和会计核算为一体的特殊的专业性会计。

本世纪以来,税收会计理论体系已得到长足的发展,其财务管理功能也逐步被广大企业家所认识,许多国家已有独立成科的税收会计。企业税务会计逐渐从企业财务会计、管理会计中分立出来,成为相对独立的会计分支,是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美国开始的。可见,企业税务会计对于企业利用税法取得合法利益以及确保不因纳税方面的任何疏漏而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具有重要作用。

二、企业设立税务会计的必要性

现在世界许多国家的企业都设置了专门的税务会计,在企业中发挥着显著作用。目前,在我国企业的税收管理工作中,缺乏高素质的税务管理人员,企业财务人员对税务知识的掌握比较肤浅,企业纳税仍然依赖于财务会计的账簿和报表。其财务人员在申报纳税时,头脑中往往没有税务资金流动的清晰、完整,系统的观念,导致在多层次、多环节、多税利的复合税制下显得无能为力。在较多的情况下只能机械地接受税务机关的指示或处理。在现实情况下,企业税务会计只能成为财务会计的简单附属,而财务会计又不能全面行使税务会计的职能,二者互相牵制,影响了各自职能的充分发挥。

随着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和会计环境的不断改善,企业非常有必要专设既精通会计业务,又熟练掌握税收政策法规的税务会计。首先,企业专设税务会计是企业依法纳税的需要。 第二,企业专设税务会计是企业充分享受纳税人权利的需要。第三,企业专设税务会计是企业追求效益最大化的需要。第四,企业专设税务会计是企业适应税收工作的需要。

三、以税务会计核算为核心,组织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随着各国税法、税制的不断发展和健全,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在不违反财务制度的前提下,以税收核算为中心来组织实施整个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税收会计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作用。

下面,以我们中石化胜利油田分公司为例,结合实际,浅谈企业以税务会计核算为中心,组织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一、胜利油田分公司的生产、销售与税收现状

胜利油田分公司是国家的特大型国有企业,从1961年发现至今,走过了50多年的光辉历程,创造了非常好的经营业绩。2012年营业收入1822.42亿元,实现利润385.1亿元,实现税费526.5亿元,实现经济增加值236亿元。成本利润率和吨油利润、人均利润都排在中石化油田板块前列。

胜利油田分公司是国家的纳税大户,根据油气田的生产性质,按照增值税的有关规定,我们油田销售产品应缴纳增值税,增值税是以原油、天然气、炼化产品及有关劳务等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增值税额占石油企业税收总数的70%以上,分公司应纳增值税实行两级申报、集中缴纳的管理方式,由分公司按月在税法规定期限内缴纳。除增值税外,分公司涉及的税种还有企业所得税、营业税、消费税、土地使用税、资源税、石油特别收益金等。二级单位所涉及的税种主要有增值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种。

二、结合油田实际,以税务会计核算为中心,组织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由于油田企业具有与其他企业不同的生产经营特点,工艺流程复杂,成本核算模式和税收缴纳方式不同,资金的投入与产出也不同,在实际工作中对涉及税收问题的处理就会不同。鉴于以上这种情况,我认为,油田企业财务人员必须了解企业的生产过程和经营情况,从多个角度和层次上对每个税种进行认真研究和分析,并按照财务会计制度和税法规定,合理运用国家的有关税收政策,查缺找正,比较各个纳税方案的优劣效用,从中选优,才能避免和减少纳税成本。不断提高税务核算和税务管理水平,不断增强企业的纳税能力。

四、协调税法与会计法规之间的矛盾,搞好企业财务管理

胜利油田所处的生产经营环境不同于围墙内的加工式工厂企业,因此油田发生的成本费用与其他企业又有所不同,在实际处理有关业务时,也很难找到规范对口的处理方法。我认为,正确协调两者的矛盾,其基本原则是在全面履行纳税义务的前提下做到以下几点:⑴、当税法有明确的处理办法,会计法规也有明确的处理办法时,应先按会计法规的规定办法进行会计核算,纳税申报时再按税法的规定调整纳税;⑵、当税法有明确的处理办法,而会计法规没有明确处理办法时,应严格按照税法的有关要求进行会计核算,以便于申报纳税;⑶、当税法没有明确的处理办法,会计法规也没有明确处理办法时,应先按会计法规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再按照有利于纳税的原则进行调整,申报纳税。这是协调税法与会计法规行之有效的方法。

总之,企业一定要更新财务管理观念,紧紧围绕着税收会计核算这个中心,按照全面履行纳税义务这一根本原则来组织、实施企业的会计核算,强化财务管理,切实确保企业税收会计核算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核心地位,开辟企业经营管理的新天地。

第7篇

关键词:会计信息 虚假 治理对策

针对现实生活中会计信息失真问题较为突出的实际情况,把“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列为会计法的立法宗旨,并制定了相应的条款,以期遏制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的局面。但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下面就虚假会计信息产生的原因,探讨一下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和手段。

一、虚假会计信息产生的内部动因

(一)会计信息生产者(包括会计人员、单位负责人及其他可以对会计信息施加影响的人员)与会计信息之间存在一定的利益关系,是产生虚假会计信息的内在动因。

这里所讲的“利益”,既包括单位利益,也包括单位负责人、会计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个人利益;既包括直接利益,也包括间接利益。在与会计信息相关的利益中,处在首位的是企业利益;其次,是个人利益;会计人员作为会计信息的直接生产者,他们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也发挥着重要作用。与会计信息有关的利益中有些是直接利益,即相关人员可直接通过制造和提供虚假会计信息所获得的好处;也有些是间接利益,如单位负责人通过为企业谋取非法利益并因此获得相应好处,会计人员为讨好单位负责人,按其授意制造虚假会计信息并因此获得好处等。上述这些复杂的利益关系构成了虚假会计信息产生的内在动因。

值得注意的是,单位并非完全拒绝真实会计信息而单纯制造虚假会计信息,应为真实会计信息对企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为企业所必需。这就足以说明,在实际工作中,为什么有的单位会设置真假两套账,以分别满足企业利益的不同需要。从这种看似矛盾的做法中,我们更应看到其中一致的地方,即对利益的追逐。曾有报道反映某企业居然设置了七套不同的账簿,以分别应付各部门的检查,这一典型事例将利用会计信息非法获取经济利益的行为推向了极点。

(二)会计工作中的某些工作内容需要凭会计人员当的主观判断来进行,这位单位制造虚假会计信息提供了职务上的方便。

会计核算工作就其内容而言,虽然具有客观的一面,但也不能完全脱离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在日趋复杂的经济活动中会计核算方法、会计核算程序的选择及财产价值的评估等,都需要会计人员客观、公正的主观判断。如果会计人员不能完全排除利益的干扰,其主观判断就会失去客观和公正,这就为单位制造虚假会计信息提供了职务上的便利。在已查处的会计信息失真案例中,有许多是在折旧的计算、费用的摊销、各项准备金的计提等方面,通过核算方法舞弊造成的。这样形成的虚假会计信息往往非常隐蔽。

(三)会计信息产生过程的内部操作性,进一步强化了虚假会计信息产生的内部动因。

我国会计法规定,单位应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会计人员。现实生活中除了部分小企业采用记账外,多数单位都设置了专门的会计机构,并配备了相应的会计人员,这样就把整个会计信息的生成过程置于企业内部,由单位控制会计信息的整个过程。当会计信息的整个生成过程完全由会计信息的生产者控制时,就为会计人员制造虚假会计信息提供了方便条件。如果单位负责人主观上想通制造虚假会计信息获取相应的利益,就可以充分利用全部会计工作被企业控制的有利条件有针对性的制造虚假会计信息。这也是虚假会计信息难于发现和治理的根本原因。

二、虚假会计信息产生的外部条件

虚假会计信息产生的内部动因是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决定因素,但有了内部动因,并不意味着一定会产生虚假会计信息,而虚假会计信息产生还有赖于一定的外部条件。归纳起来,虚假会计信息产生的外部条件主要包括:法律环境、政治经济环境、文化环境和会计人员业务、道德水平等因素。

(一)法律环境的缺陷是虚假会计信息得以产生的关键因素

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一定时期法律环境的具体情况。首先,是受法律制度的科学性制约。如果会计法规缺乏科学性,就会为会计信息真实性的判断带来困难,从而影响会计法规的贯彻执行,会给不法分子钻法律空子制造虚假会计信息留有余地。其次,是受会计法规的可操作性制约。如果会计法规模棱两可,操作性不强,其贯彻执行就会大打折扣,虚假会计信息就会乘虚而入。第三,是受人们的法律意识制约。如果人们能自觉遵守会计法规的有关规定,虚假会计信息产生的可能性就会大幅下降。第四,是受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和执行情况制约。对会计法规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和处罚执行情况是影响会计信息质量的关键。

(二)政治经济环境中的问题也是促使虚假会计信息产生的重要条件

我国当前的法制建设尚不健全,经济管理工作还必须依靠各种行政手段。如果行政管理部门不能很好地发挥其工作职能,甚至袒护和纵容各种会计工作中的不法行为,就会为提供虚假会计信息产生温床。

(三)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还与会计人员的业务、道德素质有密切关系

一般而言,会计人员是虚假会计信息的直接制造者,如果会计人员具备了较高的业务素质和道德水平,就能够自觉抵制来自于各方面的诱惑和压力,拒绝制造虚假会计信息。但是,如果没有良好的法制环境、经济秩序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做后盾,单纯依靠会计人员的个人素质,有时可以解决个别企业的问题,但无法解决整个社会所面临的会计信息失真问题。

三、治理虚假会计信息的对策

治理虚假会计信息,应根据其形成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从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机理看,其治理应从两大方面入手;一是消除虚假会计信息赖以产生的内部动因,就是判断会计信息与会计信息产生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二是改变有助于虚假会计信息产生的外部环境,主要是加强会计法制建设、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和道德素质及规范和治理经济秩序。虽然这些措施并不能完全杜绝会计信息失真现象的发生,但可以对会计信息失真现象起到有效地抑制作用,降低虚假会计信息造成的损失。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法制建设。这是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措施。在会计法规的制定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与会计信息有一定利益关系的人员对会计信息的影响,制定相应的措施对其行为加以限制。《会计法》明确了企业负责人对会计信息失真所承担的责任,这样就可以大大降低单位责任人对会计信息质量不利影响,并促使其加强企业会计工作的管理。

此外在制定违反会计法规的法律责任时,加大对会计信息造假行为的处罚力度是充分发挥会计法规作用的关键。对会计信息造假行为的处罚应数倍于其获得的经济利益和所造成的损失,不仅是造假者无经济利益可图,还会因造假行为倾家荡产,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法律对会计信息造假行为的震慑作用。

(二)加大执法力度。我国虚假会计信息现象普遍存在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有关部门执法不力。一方面我国现有会计法规对会计信息造假行为的处罚力度偏弱,另一方面,已有会计法规也未能得到充分贯彻,影响了会计法规在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作用。只有加大会计法规的执法力度,才能有效地发挥会计法规在治理会计信息失真中的作用,减少会计信息造假行为的发生。

(三)加强对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会计人员是会计信息的直接制造者,虽然他们也要服从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但对于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他们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