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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在您撰写公积金风险防控措施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1 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与业务内容
作为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运作机构的管理中心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经营机构,而是代替政府执行管理和协调职能,协调政府、职工个人、单位、银行、开发商等多方利益关系,替职工个人管理缴存住房公积金。它是事业单位,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执行机构。但与一般事业单位不同的是它不是采用企业会计制度,而是有财政部专门规定的会计制度进行核算。按目前的管理机制,管理中心采用收支两条线,所需的经费支出是由财政全额拨付的,与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是不同的,不存在要求中心追求价值利益最大的导向,也不应当有这样的导向。
2 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风险的影响因素
我国住房公积金资金来源主要是职工个人的公积金存款及存款利息,而公积金资金支出除了职工个人支取外,主要包括两种:一是公积金贷款;二是为了增值保值,公积金管理中心使用公积金购买国债。根据风险控制理论,按照风险产生原因不同,将公积金存款安全性风险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2.1 固有风险
固有风险是指没有内部控制时,偏离实体和环境的特征的可能性。在住房公积金存款安全风险中,固有风险就是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没有对公积金进行监控时,出现公积金挪用、贪污、损失的可能性。
可能影响公积金存款安全的固有因素主要有:一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工的素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工的素质对保证公积金安全至关重要。二是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的制定。一套合理的、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应该阐明公积金管理业务的基本流程,保证公积金业务顺利运行。三是住房公积金数据的安全性。在信息系统中按照每个缴存职工建立一个账户的原则,保存职工个人缴存、贷款和还款记录等信息。
2.2 控制风险
控制风险是指内部控制未能防止或检查出重大差错的可能性。在住房公积金存款安全风险中,控制风险就是指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管理部现有的制度未能发现自身业务中存在的公积金挪用、贪污、损失等的可能性。
可能影响控制风险的因素包括:一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导的管理哲学和作风。反映了管理当局对控制的态度,影响单位内部的整体环境。二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岗位设置。一个可以互相牵制的岗位设置体系可以有效减少违法、违规事件的发生,并应在整个业务流程中建立,覆盖所有必要的功能。三是住房公积金存款的信息与沟通。公积金信息系统应该可以确认、汇总、分析、分类、记录及报告公积金存、贷款业务和相关事项与条件,并维持对相关存、贷款的管理责任。四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r8部审计职能。经常、有效的内部审计活动可以及时发现管理中心存在的舞弊或无意识的错误,保证公积金存款的安全。
2.3 察觉风险
察觉风险是指审计人员未能察觉重大差错的可能性。在住房公积金存款安全风险中,察觉风险是指各省住房公积金监管办、银行、审计部门等外部机构未能察觉所管辖公积金管理中心存在的公积金挪用、贪污、损失等的可能性。 可能影响察觉风险的因素包括:一是各省(直辖市)住房公积金监管办的察觉风险。各省专门成立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办公室。具体承担全省住房公积金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定期对所辖管理中心的工作进行考察、审核,发现存在影响公积金存款安全事项的迹象。二是银行的察觉风险。银行作为公积金业务的直接操作者。掌握了关于公积金存、贷款以及还款情况最直接和全面的信息,对于逾期未还款现象也应最先获知。因此.银行对于公积金舞弊现象也应有一定察觉能力。三是审计部门的察觉风险。国家审计部门作为专门的审计机关,能否发现所审计对象中存在的公积金挪用、贪污等问题,是保证公积金存款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
3 住房公积金资金风险控制措施
(1)住房公积金提取为了防止伪造提取资料,管理中心应该和个人以及个人的单位签订协议,协议规定一旦发现提取资料伪造,个人以及个人单位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提取的条件审核的随意性以及因客户信息泄漏而引发风险,应追究相应工作人员的责任。对于目前人(单位经办人或者其他关系人)代领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尝试代办手续,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必须本人由本人办理。对提取反向业务,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必要定期进行突击检查,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做到事前风险防范。
(2)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审查贷款时,必须对借款人的资料进行全面审查,有必要的要到实地进行考察。另外,作出证明的单位或者个人要作出书面的保证,保证所证明的资料是真实客观的,并承诺提供虚假证明承担所有的责任。对贷款金额和贷款期限的确定,要求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实际贷款进行调查,确定贷款期限及贷款金额的标准。此标准可以根据借款人的收入水平以及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定 在分析贷款风险时候,公积金管理中心应把系统风险考虑进去,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比如提高风险准备金率等。当国家出现重大经济政策调整时,应及时进行贷后管理调查。要对借款人的偿债能力进行跟踪管理,比如定期进行收入鉴定等。另外,管理中心应加强工作人员管理,要求定期进行工作情况汇报。一旦发现工作失误,必须追究相应的责任。
首先,在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中,住房公积金制度是非常重要的内容之一,主要的目的是提高职工在住房方面的能力,一方面提高商品房消费需求,另一方面改善职工居住条件。对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风险进行妥善的管理与控制,能够提高住房公积金资金的利用率与安全性。其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与其他的银行业务相比风险较低,能够为银行带来可观的收入,通过对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风险的有效控制,能够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商业银行的信任,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
2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风险分析
2.1制度方面存在的风险
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在运行的过程中采用委托商业银行的模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并不能够对住房贷款业务进行直接的办理,但是却需要承担住房公积金贷款所带来的各种风险。这种业务办理与风险承担相分离的现象,导致银行不重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回收工作,增加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风险。商业银行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之间的信息沟通又不足,导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还款监督方面比较被动。
2.2政策方面存在的风险
首先,住房公积金具有政策性特征,决定其服务对象为中低收入者,其中部分职工的收入水平低且不稳定,这部分职工在偿还能力方面不足,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安全性造成一定的影响。其次,住房公积金采用属地化管理模式,地方政府会通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达个人住房贷款指标的方式拉动区域住房消费。在这种情况下,存在片面追求贷款数量而忽略贷款质量的问题,导致不良贷款的比重有所增加。
2.3信用方面存在的风险
首先,主观原因造成的信用风险。部分借款人自身的信用意识比较薄弱,在购房贷款时只考虑借款并未做好按时还款的准备,甚至有部分借款人抱着不还款也不会怎样的态度,最终出现蓄意欠款不还的情况。其次,客观原因造成的信用风险。借款人由于疾病、车祸等意外事故造成自身的伤残或死亡,最终没有能力对贷款进行按时的偿还。最后,社会原因造成的信用风险。在体制改革、企业破产等社会原因的影响之下,导致借款人出现失业、下岗等情况,无力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2.4组合贷款方面存在的风险
组合贷款指的是借款人在购买住房的过程中同时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银行贷款两种贷款,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过程中,虽然偿还利率比较低,但是在金额方面是有一定限制的,如果所贷金额不够,借款人就必须要申请银行住房贷款。在组合贷款的情况下,借款人所购房屋的产权是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商业银行共同保管的,如果出现逾期未还的情况,银行在补还方面存在先机,可以先将商业银行贷款的归还进行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处于被动地位,增加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风险。
2.5房屋方面存在的风险
房屋风险指的是房地产开发商在房屋建筑的过程中,房屋交付时间、质量等出现问题,或者小区绿化、公共设施等不符合购房时的承诺,导致借款人与开发商之间出现矛盾与冲突,如果矛盾不能够得到圆满的解决,借款人可能会出现不按时偿还贷款的行为,从而造成贷款风险。尤其是二手房贷款,二手房交易中存在很多关联交易,例如亲属之间进行房屋买卖交易,只是将房屋产权进行变更,并不进行房款交易,借款人借购买二手房屋所得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款项并不是用于支付房款,导致贷款风险增加。
2.6抵押物处理方面存在的风险
借款人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过程中需要签署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将所购买的房屋抵押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如果借款人出现了逾期还款的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依照合同对抵押物进行处理。当前,社会保障机制并不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即使向法院提出诉讼,也很难收到良好的效果,即使胜诉,抵押物处理的执行也非常困难。
3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风险的控制措施
3.1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风险管理综合化
在对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风险进行管理的过程中,要通过不同的方法实现管理的综合化,促进住房公积金贷款综合管理效率的提高,为住房公积金全面管理提供良好条件。在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风险控制的过程中,要实现质量体系的建立与完善,通过质量管理实现贷款模式创新,从而对贷款实现全面的控制。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风险控制要对相关的管理政策进行了解与分析,通过正确的管理理念为民生问题的解决奠定坚实的基础。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风险控制工作与职工住房保障有着密切的联系,必须实现控制措施的优化与完善,实现管理的全面化与多样化。在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风险管理的过程中,首先需要进行风险模式的优化,全面分析各种风险的形成机制,实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制的建立与完善,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风险控制的效率。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控制与贷款管理之间应该形成联动机制,实现管理策略与风险控制之间的相互结合,从根本上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风险控制的水平。
3.2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风险控制措施具体化
3.2.1实现委托贷款管理机制的改革
针对住房公积金贷款存在的制度性风险,最为有效的消除途径就是消除商业银行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之间存在的利益冲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公积金贷款进行直接的运作,从根本上实现权、责、利的相关统一。针对当前住房公积金委托银行管理的现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该与银行之间签订相关的合同,对双方的风险责任进行明确。
3.2.2实现贷款政策化解机制的建立
政府应该实现贷款政策化解机制的建立,为中低收入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相应的贴息制度、担保制度,让这些职工不仅能够顺利得到住房公积金贷款,而且能够有能力按时偿还贷款。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政府应该对中低收入职工推行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政策,从而缓解职工所承受的债务负担,从根本上对贷款风险进行化解。
3.2.3实现贷款个人资料库的建立与完善
住房公积金贷款具有贷款周期比较长的特点,在整个贷款周期中存在很多的不确定因素,其中职工个人的信用情况对贷款还款的安全收回有着决定作用。因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该充分利用职工公积金账户的相关信息,实现贷款个人资料库的建立与完善,对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务变动情况进行动态的监测,以此来推测借款人的就业、收入等情况。如果发现异常,应该对个人资料库的相关内容进行查阅,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
3.2.4实现贷款风险准备金的建立与完善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该依据国家的相关政策与要求,从每年的住房公积金净收益中计提一定比例的金额作为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一般情况下计提比例应大于等于增值收益的60%。贷款风险准备金的主要作用是对未按时偿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产生的资金损失进行核销,从而实现贷款风险抵抗能力的有效提高。
3.2.5实现贷款配套措施的进一步完善
住房公积金贷款具有周期较长的特点,担保措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能够对贷款风险进行有效的规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该向政府提议,实现廉租房的开发与政策出台,实现城镇住房保障机制的建立与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贷款的抵押权人,在对抵押房屋处理的过程中需要让借款人迁出,借款人在这个过程中就面临着居住方面的问题,如果不能够对此进行妥善的解决,一方面会引发相关的社会问题,另一方面会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抵押房屋处理造成影响。在这个问题解决的过程中,不能一味地依靠法律手段强制执行,要从住房社会保障制度方面入手,让借款人能够得到廉租房,从而为抵押权的实现创造条件。
3.2.6实现各项风险管理制度的完善
首先,依据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特点实现公积金贷款业务相关操作与实施规范的建立与完善,从而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管理、控制等程序进行有效的控制与规范。其次,要注重对日常贷款业务管理的强化,实现贷款办理人员责任意识、自律意识的提高,实现贷款审核机制、内控机制的建立与完善,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的规范化与制度化。最后,制定与实施审核放贷责任制,将贷款管理责任落实到个人,实现贷款收回力度的强化,确保逾期贷款的顺利回收。
4结论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风险控制
[DOI]10.13939/ki.zgsc.2015.43.154
住房公积金是个人及其所在单位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具有强制实行、专项使用的特征,能够为职工购房提供保障机制,一方面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另一方面能够改善职工居住水平与环境。同时,还能够有效增加住房需求,为住房建设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
1 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风险控制的意义
首先,在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中,住房公积金制度是非常重要的内容之一,主要的目的是提高职工在住房方面的能力,一方面提高商品房消费需求,另一方面改善职工居住条件[1]。对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风险进行妥善的管理与控制,能够提高住房公积金资金的利用率与安全性。其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与其他的银行业务相比风险较低,能够为银行带来可观的收入,通过对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风险的有效控制,能够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商业银行的信任,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
2 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风险分析
2.1 制度方面存在的风险
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在运行的过程中采用委托商业银行的模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并不能够对住房贷款业务进行直接的办理,但是却需要承担住房公积金贷款所带来的各种风险。这种业务办理与风险承担相分离的现象,导致银行不重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回收工作,增加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风险[2]。商业银行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之间的信息沟通又不足,导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还款监督方面比较被动。
2.2 政策方面存在的风险
首先,住房公积金具有政策性特征,决定其服务对象为中低收入者,其中部分职工的收入水平低且不稳定,这部分职工在偿还能力方面不足,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安全性造成一定的影响。其次,住房公积金采用属地化管理模式,地方政府会通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达个人住房贷款指标的方式拉动区域住房消费。在这种情况下,存在片面追求贷款数量而忽略贷款质量的问题,导致不良贷款的比重有所增加[3]。
2.3 信用方面存在的风险
首先,主观原因造成的信用风险。部分借款人自身的信用意识比较薄弱,在购房贷款时只考虑借款并未做好按时还款的准备,甚至有部分借款人抱着不还款也不会怎样的态度,最终出现蓄意欠款不还的情况。其次,客观原因造成的信用风险。借款人由于疾病、车祸等意外事故造成自身的伤残或死亡,最终没有能力对贷款进行按时的偿还。最后,社会原因造成的信用风险。在体制改革、企业破产等社会原因的影响之下,导致借款人出现失业、下岗等情况,无力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2.4 组合贷款方面存在的风险
组合贷款指的是借款人在购买住房的过程中同时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银行贷款两种贷款,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过程中,虽然偿还利率比较低,但是在金额方面是有一定限制的,如果所贷金额不够,借款人就必须要申请银行住房贷款[4]。在组合贷款的情况下,借款人所购房屋的产权是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商业银行共同保管的,如果出现逾期未还的情况,银行在补还方面存在先机,可以先将商业银行贷款的归还进行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处于被动地位,增加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风险。
2.5 房屋方面存在的风险
房屋风险指的是房地产开发商在房屋建筑的过程中,房屋交付时间、质量等出现问题,或者小区绿化、公共设施等不符合购房时的承诺,导致借款人与开发商之间出现矛盾与冲突,如果矛盾不能够得到圆满的解决,借款人可能会出现不按时偿还贷款的行为,从而造成贷款风险。尤其是二手房贷款,二手房交易中存在很多关联交易,例如亲属之间进行房屋买卖交易,只是将房屋产权进行变更,并不进行房款交易,借款人借购买二手房屋所得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款项并不是用于支付房款,导致贷款风险增加[5]。
2.6 抵押物处理方面存在的风险
借款人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过程中需要签署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将所购买的房屋抵押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如果借款人出现了逾期还款的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依照合同对抵押物进行处理。当前,社会保障机制并不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即使向法院提出诉讼,也很难收到良好的效果,即使胜诉,抵押物处理的执行也非常困难。
3 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风险的控制措施
3.1 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风险管理综合化
在对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风险进行管理的过程中,要通过不同的方法实现管理的综合化,促进住房公积金贷款综合管理效率的提高,为住房公积金全面管理提供良好条件。在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风险控制的过程中,要实现质量体系的建立与完善,通过质量管理实现贷款模式创新,从而对贷款实现全面的控制[6]。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风险控制要对相关的管理政策进行了解与分析,通过正确的管理理念为民生问题的解决奠定坚实的基础。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风险控制工作与职工住房保障有着密切的联系,必须实现控制措施的优化与完善,实现管理的全面化与多样化。
在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风险管理的过程中,首先需要进行风险模式的优化,全面分析各种风险的形成机制,实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制的建立与完善,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风险控制的效率。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控制与贷款管理之间应该形成联动机制,实现管理策略与风险控制之间的相互结合,从根本上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风险控制的水平。
3.2 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风险控制措施具体化
3.2.1 实现委托贷款管理机制的改革
针对住房公积金贷款存在的制度性风险,最为有效的消除途径就是消除商业银行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之间存在的利益冲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公积金贷款进行直接的运作,从根本上实现权、责、利的相关统一。针对当前住房公积金委托银行管理的现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该与银行之间签订相关的合同,对双方的风险责任进行明确。
3.2.2 实现贷款政策化解机制的建立
政府应该实现贷款政策化解机制的建立,为中低收入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相应的贴息制度、担保制度,让这些职工不仅能够顺利得到住房公积金贷款,而且能够有能力按时偿还贷款。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政府应该对中低收入职工推行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政策,从而缓解职工所承受的债务负担,从根本上对贷款风险进行化解。
3.2.3 实现贷款个人资料库的建立与完善
住房公积金贷款具有贷款周期比较长的特点,在整个贷款周期中存在很多的不确定因素,其中职工个人的信用情况对贷款还款的安全收回有着决定作用。因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该充分利用职工公积金账户的相关信息,实现贷款个人资料库的建立与完善,对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务变动情况进行动态的监测,以此来推测借款人的就业、收入等情况。如果发现异常,应该对个人资料库的相关内容进行查阅,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
3.2.4 实现贷款风险准备金的建立与完善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该依据国家的相关政策与要求,从每年的住房公积金净收益中计提一定比例的金额作为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一般情况下计提比例应大于等于增值收益的60%[7]。贷款风险准备金的主要作用是对未按时偿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产生的资金损失进行核销,从而实现贷款风险抵抗能力的有效提高。
3.2.5 实现贷款配套措施的进一步完善
住房公积金贷款具有周期较长的特点,担保措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能够对贷款风险进行有效的规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该向政府提议,实现廉租房的开发与政策出台,实现城镇住房保障机制的建立与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贷款的抵押权人,在对抵押房屋处理的过程中需要让借款人迁出,借款人在这个过程中就面临着居住方面的问题,如果不能够对此进行妥善的解决,一方面会引发相关的社会问题,另一方面会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抵押房屋处理造成影响。在这个问题解决的过程中,不能一味地依靠法律手段强制执行,要从住房社会保障制度方面入手,让借款人能够得到廉租房,从而为抵押权的实现创造条件。
3.2.6 实现各项风险管理制度的完善
首先,依据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特点实现公积金贷款业务相关操作与实施规范的建立与完善,从而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管理、控制等程序进行有效的控制与规范。其次,要注重对日常贷款业务管理的强化,实现贷款办理人员责任意识、自律意识的提高,实现贷款审核机制、内控机制的建立与完善,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的规范化与制度化。最后,制定与实施审核放贷责任制,将贷款管理责任落实到个人,实现贷款收回力度的强化,确保逾期贷款的顺利回收。
4 结 论
强化风险控制是对住房公积金安全提供保障的重要途径,实现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风险控制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一方面能够为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提供保障,另一方面能够促进住房公积金事业健康发展。在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风险控制过程中,要注重对贷款风险进行深入研究,针对风险控制提出有效对策。
参考文献:
[1]曹彤.中国住房公积金贷款制度完善的路径选择[J].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3(75):28-32.
[2]张世涵.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项目贷款之我见[J].现代财经(天津财经大学学报),2013,12(74):32-37.
[3]王永凤.住房公积金基本住房互助保障作用研究――确定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的方法[J].中国行政管理,2015,2(6):84-87.
[4]金倩,李巧云,关欣.住房公积金贷款对住宅房价影响的分析――以湖南省长沙市为例[J].文史博览(理论),2015,4(95):51-53,60.
[5]何昕.当前住房公积金贷款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J].福建财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4,2(64):12-14.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 贷款流程 优化措施 风险控制
我国创设住房公积金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广大职工积极的合法权益,增强城镇的住房建设,从整体上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增加职工住房消费的能力。近些年来,随着我国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大力普及以及房地产市场的高速提升,住房公积金的贷款规模不断扩大,现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存在着许多方面的问题,如公积金中心没有设置贷款网点;贷款办理的周期长而复杂;使用率低下,沉淀的资金数量比较大;审批贷款的环节多,管理运作方式相对单一以及中介机构的介入使得公积金贷款缺乏一个统一的管理等。要合理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就要对现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进行一个优化与整合。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的优化措施
(一)增加对低收入群体改善住房状况的支持力度
首先是要向广大低收入者倾斜住房公积金归集政策。可以依照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房价情况等设定一个每月公积金缴存的最低额度。其次,要适当把贷款条件放宽,合理提高贷款的限额。要依照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人民的生活水平以及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变化状况,设定比较合理的贷款限额并进行适时调整。在可以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适当把贷款条件放宽,让大多数人特别是那些低收入者享受到公积金贷款政策的优惠。最后是要实行优惠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对于那些购买自住、低总价以及小户型的低收入家庭,要提供比较优惠的贷款利率来支持,让公积金贷款更加有效的支持低收入者改善自身的住房条件。
(二)加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宣传
要积极加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宣传力度,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完善与发展创设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从而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要对公积金的积极作用以及政策优势进行大力宣传,采用多种宣传手段,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政策与办理程序做一个全面介绍,努力让住房公积金制度深入人心,人尽皆知,家喻户晓。同时,要积极培养广大职工的维权意识,提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积极性,让普通居民可以充分运用住房公积金优势来贷款买房。
(三)整合贷款业务流程
要依照市场以及客户需求的变化,在有效控制风险以及确保质量的基础上,对现有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流程进行科学梳理、优化与整合。要科学对贷款办理程序进行简化,从整体上提高办事效率,有效缩短贷款办理的时间,方便人民群众。要建立一个公积金中心与承办银行联合办公制度,实行一条龙服务,简化办理手续,提高贷款效率;适时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担保、评估、保险、公正以及抵押登记各种费用等。
(四)增加业务培训
针对当前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银行工作人员对政策掌握不够熟练的状况,要积极组织受托银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以及业务知识的合理培训,要及时纠正在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要不定期对受托银行的委托贷款工作进行检查与指导,对受托银行委贷业务实行一个规范化的管理。
(五)创新公积金贷款服务方式
首先要积极引入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银行竞争机制,提升贷款的受理面,使业务加快发展,切实改善广大居民的居住水平,特别是解决城镇中那些低收入职工的住房问题。其次,要开发住房公积金贷款新品种。依照职工住房消费的需求以及房地产市场的变化,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认真研究与出台多样化和个性化的公积金贷款新品种,让公积金贷款既实惠又好用。最后,要推行灵活方便的还款方式。如积极推行自由的还款方式,也就是借款人在不低于最低还款额度的情况下可以自由选择每月还款的额度;要实行公积金逐月提取还贷,并且可以自动由公积金账户划转至贷款账户中,从根本上减轻还贷负担;在贷款本息到期的时候,借款人可以优先选用自己的公积金账户余额直接抵还其公积金贷款本息,不足的部分可以另加补缴。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的风险控制
目前,虽然许多中介机构已经介入到了公积金贷款业务当中,然而由于缺乏一个合理的监督管理,导致陷入无序的竞争中,服务的质量也日益低下,对公信力造成了巨大损害。中心直接对公积金贷款进行了审批,将贷款收件以及贷款送件等这些前期的工作让中介机构去办理,这样做虽然省去了许多环节,但套贷以及骗贷的风险就随之而来。这种措施的实施有很大可能让一些所谓的“黑中介”渗入其中,与房地产开发商串通好来办理虚假按揭。那怎样才能对现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进行风险控制呢?
(一)对委托的中介机构进行严格筛选
要对那些中介机构的信誉、服务水平、承担风险的能力以及资产状况进行一个综合评估与考量,要选择那些信誉好、服务高、资产充足以及承担风险的能力强的中介机构来代办贷款收件业务,这样做不但可以提高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而且还可以有效降低套贷与骗贷的风险。即使在贷款过程中出现了所谓的“假按揭”,这些资产比较充足的中介机构也有很强的能力来承担风险。
(二)对中介结构加强日常监督
在住房公积金安全运行的过程中,诚信是最主要的保障。要让中介机构的每一项服务都能沿着科学有序的轨道进行,就必须对其加以规范与引导,将中介机构纳入到科学有效的监督管理体系当中,确保中介机构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时能够讲究诚信。中心要加强对中介机构进行日常的监督与检查,如发现有违背诚信的行为,可以终止或者取消资格。中心要积极与相关律师事务所以及房地产中介公司协调好关系,建立一个联合监督以及检查机制。
(三)提高公贷申请材料的证明力
对于公贷申请的材料来说,各个银行有着不同的申请方式,申请的材料也不相统一,这样不但降低了贷款效率,而且比较容易造假。在申请公贷材料的时候,中心要让申请人提供有证明力的材料,如单位开的收入证明和收入的流水证明,要严格对身份证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要积极建立一个相关谈话制度,以确定不属于借证以及伪证的虚假交易。
(四)增强金钱担保和人保措施
金钱担保以及人保是有效维护交易安全的重要手段。其中保证金以及保证单位就是增强金钱担保以及人保措施的重要方式,也是对中介机构能否承担风险能力的考核。通常情况下,实力较高和诚信较好的中介结构都能缴纳一定的保证金或提供保证单位。在出现“假按揭”的情况下,中心可以用这些保证金来偿还贷款,或者要求保证单位承担贷款连带责任。同时,对于保证金额要注重对那些套贷和骗贷的风险进行防范,保证单位要有一定相应的代偿能力。
三、加强对公积金管理人员的廉政教育
在心术不正的人眼里,再好的制度和监督也形同虚设。因此,在进一步强化风险防控和措施的同时,对公积金管理人员加强廉政教育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要严格签订岗位廉洁从政承诺书,建立全员岗位责任制,把廉政风险防范责任细化分解到每个管理部、每个工作岗位、每个工作人员。
二要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地对公积金管理人员进行廉政教育,促使每一个人都能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自觉接受监督。
三要建立廉政奖励机制。虽说高薪不一定能养廉,但必要的廉政考核,对进一步提高公积金管理人员的责任心还是具有极大作用的。
结语:
我国建立住房公积金的根本目的就是满足广大住房公积金的缴纳者对其房屋的需求,而能够有效的执行住房公积金的执行制度,扩大住房公积金的覆盖面积,确保低收入人群的合理利益,对整个社会的健康以及和谐的发展都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住房公积金牵涉到千家万户,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的优化与风险控制任重而道远,因此每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者必须时刻注意对风险的控制及优化,使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朝着一个健康、稳定、安全、高效地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 业务风险 防控策略
一、前言
住房公积金为职工的个人长期住房储蓄资金,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其管理效力对职工的切身利益有直接的影响,同时也影响社会秩序的稳定。随着政府部门对住房公积金管理、监督力度的加强,住房公积金的银行专项存储、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专职运作、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决策判断等关系得到确定,使得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成效得到一定提高,但由于住房公积金内部管理制度的不健全,使得业务管理存在较大的资金安全问题,公积金被占用、骗提、骗贷等违反公积金管理规定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侵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并对社会稳定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使得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没有得到体现,损害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社会形象。因此,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风险的防控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住房公积业务风险的概念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改革与完善,使得各类风险也得到扩散。住房公积金的风险类型主要分为:投资运作风险、筹资风险、贷款风险三大类。各类风险对职工的合法权益都会造成较大的影响,因此,强化资金风险控制成为了一项备受关注的工作。住房公积金因制度的不完善,使得资金管理存在较大的风险,这类风险便是贷款风险。贷款风险主要是应用借贷人没有按照合合同规定的期限和金额还款,使得本金及利息造成损失的住房公积金风险。在住房公积金的风险类型中,最基本的风险为筹资风险,主要是在融资阶段或住房公积金筹资阶段发生的资金风险。
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业务风险
(一)没有形成住房公积金的内控观念
在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工作重心多为归集与贷款,年度缴存任务的完成与否成为整个工作的重点内容,片面的把内控制度作为制度、规章的汇总,使得内控制度没有形成动态治理机制。内部控制是随着公积金的投资、缴存、支取、增值、回收、贷款等业务流程,实行的动态治理。而内部控制观念的偏差,使得业务操作出现较大的缺陷,不能达到事先风险控制、事中风险管理的目的,总是出现事后补救的现象,使得内部控制面临较大的风险问题。
(二)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决策风险
由于住房公积金相应的制度起步较晚,在中国没有形成统一的贷款办法,却不同的地方,管理水平也各不相同。因此,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决策管理缺乏相应的经验,易形成管理上的缺失。若在贷款过程中过度的降低贷款条件,简化贷款程序,就会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信贷危机,形成管理决策风险。
(三)没有现成真正的权利制衡制度
管理中心往往只重视各项业务指标的增长,对内部审计工作缺乏重视,缺乏有效的内控制衡制度,使得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工作规范、责任等未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内控形式,容易出现的现象,造成了较大的资金风险。另外,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内控制度缺乏操作性、实用性,内部评价方式陈旧,使得内控执行力不足。
四、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风险防控的策略
(一)加强内部控制环境的建设
对全体工作人员加强监督管理。内控制度的受控对象除了中上层管理人员外,还要对普通员工加强管理,以免出现工作人员趁职务之便,挪用住房公积金、拆借住房公积金等现象。
进行风险防范控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提高管理效率,以风险防范作为工作出发点,设置部门职位的权限,建立且完善法人内部的授权制度,使管理中心形成分权监控。并对人事管理加强岗位竞争,对上岗工作人员进行定期的考核,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和业务水平。
完善管理中心的各职能作用。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委员会,是管理住房公积金的决策机构,因此,要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风险管理,需要完善管理委员会的职能,使管理委员会在审理公积金中心所提出的议案时,对管理中心进行监督管理。此外,还可以把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内部控制,作为监管的重点,对公积金中心的内部控制范围和风险管理有所了解,强化公积金中心的内部控制,对公积金中心进行持续监督。
强化高层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能。公积金中心的高层管理人员为内部控制的主体,承担着内部控制的主要责任,是促使下属员工形成公正廉明、风险控制工作意识的关键,能够对下属员工有积极的引导作用,有效提高员工的职业操守和业务水平。中心高层管理人员要严格要求自己,保有稳健的运营思想,提高自身的诚信度,形成高尚的道德情操,使自身的工作职能得到强化,在内部控制环境中发挥良好的带头作用。
强化财务人员的工作职能。财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要充分发挥资金监督职能,不仅要对每一笔账进行真实完整的记录,还要对内部资金运动情况进行监督。这就要求财务人员要有扎实的财务专业知识和高尚的职业情操,能够客观公正、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强化内部控制的执行力。
强化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职能。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对内部审计人员赋予相应的权利,在面对资金异常情况时,能够及时追查资金异常情况,定期对资产担保、财务、信贷等部门进行审计,并作出相应的监督评价,提高内部审计力度。
(二)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体系
住房公积管理中心要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机制,通过系统评估,或利用先进的信息识别技术,有效权衡、识别、分析资金风险,针对资金风险,及时进行综合处理。当前,住房公积金的使用途径多是购买国债、发放贷款,利用风险评估,可对贷款风险进行有效识别、分析、控制。
一般,贷款风险评估分析中,要对贷款信用风险、素质风险等进行分析,其中信用风险主要是针对事业人员、下岗人员、患病人员的系统分析,以免贷款资金形成无法收回的风险。素质风险的成因,主要是因为信贷人员没有风险识别能力或是道德缺失,形成的资金风险。
贷款风险的分析,主要是对贷款人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包括对借款人的职位、社会适应能力、投资发展方向、行业发展前景等因素的分析,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作出判断。
风险的控制,主要是结合风险识别、分析,作出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包括质押、公正、担保等,并完善个人房屋贷款决策,按照贷款事前调查、事中审查、时候检查的业务流程,严格遵守贷款责任制。
五、结束语
住房公积的内部控制,对管理中心具有自我调节、控制的作用,是中心制度建设的主要内容。因此,管理中心要强化内部控制,加强内部控制环境的建设,并完善风险评估,确保管理中心的住房公积金安全,提高管理中心的运营效率和运营效果,保证职工的相关权益。
参考文献:
市公积金中心认真落实相关政策,不断创新,强力推进,较好地发挥了住房公积金在保障民生中的重要作用。截至年12月底,共为三个试点项目发放贷款2.3亿元,分别占项目总投资的16.66%、38.1%和26.92%,支持建筑面积达81万平方米,可解决7996户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取得了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建立长效机制。在《关于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建金管〔〕16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出台后,市政府立即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建立了试点工作协调暨联席会议机制,对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市公积金中心也先后成立了试点工作协调小组、项目贷款评审委员会和项目贷款业务办公室,为试点工作顺利推进提供了重要保证。
二、选准选好试点项目。市公积金中心依据《实施意见》规定,结合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实际情况,按照项目规模较大、销售风险小、开发单位资质信誉好、自有资金足的原则,对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列入保障性住房规划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用房及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和项目建设的开发单位进行了严格考察,精心挑选,最终选定了“中电·阳光新城”等五个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作为试点项目,经市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报住建部等部委批准。及时调整试点项目,针对“富阳佳苑”、“阳光富地”两个试点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封顶并开始预售的实际情况,市领导小组及时对试点项目进行了调整,报经住建部等部委批准将这两个项目的贷款额度调整到“开拓·丹城苑”和“天和苑”项目,确保了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效益的最大化。
三、严格规范运作程序。一是健全制度。市公积金中心依据《贷款管理办法》和《项目贷款业务规范》,先后出台了《试点项目贷款实施细则(试行)》、《试点项目贷款业务评审规程(试行)》等配套制度,对项目贷款的审核、审批等相关内容进行了规范。严格程序规范运作。二是严格程序。坚持按照借款人申请、贷前调查、项目贷款评审会评审、书面征求同级财政意见、管委会审议和市政府审批的程序步骤进行审核审批,经住建部业务运行监管系统审核通过后,进行贷款发放,确保试点工作有序运行。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风险防范、管理、公积金制度
国家历来十分重视住房公积金的安全问题。从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初期,就把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防范资金风险作为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的重中之重。为此国家先后出台了很多有关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条例。
其目的就是为了把住房公积金管理纳入法制化、 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确保住房公积金的安全,使住房公积金制度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但是,住房公积金作为一种“强制储蓄、低存低贷封闭动作”的政策性住房储金,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其风险也是必然存在的,并贯穿于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和管理的全过 程。住房公积金使用和管理风险早已引起人们重视,专家、学者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者 都从不同侧面对此作出过研究,并在实际中采取了各种方法、措施加以防范,取得一定的成效。
一、住房公积金风险种类
住房公积金的风险主要分为归集风险、贷款风险、国债风 险、信用风险、利率风险等类别。1、归集风险:是指住房公积金在缴存过程中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带来的资金和利益损失的趋势和可能后果;2、贷款风险:主要是指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后收不回来的可能;3、国债风险:是指通过券商在交易所债券市场购买的记账式国债,绝大部分已被券商挪用质押,作为券商偿还到期回购款的质押券,使得以住房公积金购买的国债不能按时结算 利息和造成住房公积金损失的风险;4、信用风险:即交易对象无力履约的风险;5、利率风险: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财务状况在利率出现不利的波动时所面对的风险。
站在另一角度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由非理产生的贷款风险。主要有:(1)发放人情贷款;(2)借款人故意不还贷款;(3)借款人挪用贷款;(4)住房未按规定设定抵押和办理保险。
2、理产生的贷款风险。尽管借贷双方的行为都表现得十分理性, 但还是会产生一些难以预料的贷款风险,主要有:(1)借款人的收入减少,无经济能力归还贷款,而借款人又没有第二处住所可以腾空抵押住房,以便处置抵押住房,清偿贷款本息;(2)抵押物或质押物因自然灾害造成损失,而借款人又没有经济能力归还贷款,造成贷款不能按期足额收回;(3)有关贷款经办人员的疏忽大意,造成贷款不能按期足额收回, 或借款人疏忽忘记按期还款;(4)由于客观原因,造成管理制度不健全或者不完善造成的贷款风险。
二、住房公积金风险防控措施
1、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须提供自己或他人的第二可供住所, 以便因不能按时还款能及时腾空住房,处置抵押物变现还贷。
2、建立贷前面谈制度。由住房公积金贷款经办人与借款申 请人面谈,建立面谈记录,贷款经办人和审批人应根据面谈记录 等资料,对贷款申请人的购房意图、还款意愿、还款能力及提供 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审核,确定具体贷款额度、期限。
3、规范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制度。制度是基础,是保证。没有科学的制度和操作规程,管理也就会失去方向。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风险控制和管理,也必须从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缴存制度抓起。要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精神,对原有的缴存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清理、修改和完善。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必须有统一的计算口径。对确属经济困难的单位,建立缓缴和降比缴存制度,规范单位缴存行为。
4、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内控机制。住房公积金缴存风险的主要因素之一就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管理不善,没有制定科学的相互制约的内部管理体系。建立住房公积金内控机制,就是要保证缴存、上机、复核三项业务和相关科室之间 相互制约。单位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的,工作人员在收到住房公积金后,在规定时限内将住房公积金记入职工个人账户,并将缴存凭证传递给复核人员。一月一对账,年底对总账,保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单位、单位与个人账户、账证、账实全部相符。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内部管理的制度设计、管理理念上必须环环相扣,相互制约,保证资金安全。
5、建立住房公积金协理员制度,规范单位缴存行为。住房公积金缴存离不开各单位的支持和经办人员的配合。为促进各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防范风险,可在月缴存额 达 10万元以上或缴存职工超过 500 人单位,聘 1 至 2 名住房公积金协理员,督促本单位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负责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变更、基数调整、支取业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可根据协理员工作业绩予以考核,并给予适当奖励,提高他们工作积极性。
6、加强住房公积金检查和监督,保证资金安全。随着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不断扩大,缴存对象由公有制经济单位发展到公有制、股份制和私营经济等多种性质单位,住房公积金工作更加复杂。为防范住房公积金缴存风险,必须加强检查,联合国资委、税务、劳动保障、经委、商务、工商联、工会和审计等社团组织和部门,定期对各类单位开展住房公积金专项检查,以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行为,引起单位和职工对住房公积金重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另外,对于受托银行代收住房公积金的,每年与受托银行签订考核责任制,定期与人民银行对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进行检查和监督,以规范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行为,防范住房公积金代收风险。
总之,随着我国住房公积金资金规模越来越大,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支持职工住房消费方面的作用越来越重要,贷款余额在个人住房消费贷款中所占比例越来越高,贷款风险也日益加大,关注并合理防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已不容忽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以预防为主,以自身制度完善,合理控制为基础,不断强化贷款风险管理,从源头上防范贷款风险产生。
参考文献:
1、蔡济钧 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风险控制 中外企业家 2006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