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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经费管理规定范文

时间:2023-06-16 16:27:23

序论:在您撰写科研经费管理规定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科研经费管理规定

第1篇

一、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

其一,收支核算口径不一致。医院科研经费的来源主要有科研立项、医院课题配套经费、与外单位合作经费等,既有来自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下拨的纵向科研经费,也有来自医院配套和社会其他部门的横向科研经费,有的医院科研经费的收支是通过“专用基金-科研经费”科目进行核算,有的医院是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研经费”科目进行核算。由于核算方法的不一致,从而影响了医院净资产的真实性。医院科研经费的筹措有不同的来源,支出有不同的去向,但在进行帐务核算时却未分别核算,这样的核算方式会导致科研课题经费来源不清,支出项目不细,医院只能从总额上对收支进行比较,对支出结构是否合理无法判断,不易发现经费支出中存在的本质问题。

其二,科研经费使用不规范,开支随意性大。科研经费的支出主要有科研业务费(包括查新立项费、费、业务资料费、印刷费、办公用品费、学术差旅费、科研成果评审鉴定费等)、实验材料费(包括试剂、药品等购置费、实验动物费等)、仪器设备费、协作费、劳务费等。很多医护人员思想认识上存在误区,认为科研经费是自己争取回来的,可以随意支配,较多地用于劳务费、加班费、差旅费、邀请专家补贴支出等开支,存在经费报销收据中所列项目与实际不符的情况,失去了科研经费应有的作用。

其三,科研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缺乏有效的沟通和配合。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是两个独立的职能部门,各自在其职责范围内承担着对科研经费的管理,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经费的审批权,财务部门只是单纯的行政财务收支核算,两个部门间缺乏有效及时的信息沟通手段,科研管理部门无法及时掌握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在经费支付审批中带有盲目性,存在制订预算与控制预算执行相脱节的现象,造成一部分科研经费预算与实际支出不相符,透支或超支时有发生。财务部门不掌握经费中各个环节的使用管理规定,只是机械的履行经费的出入账管理,不能全面的履行管理职能,导致科研经费的使用管理上存在问题。

二、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完善对策

第一,鉴于科研教学经费核算混乱的问题,财政部2009年8月公布的《医院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明确了科教收支的会计处理。在“财政补助收入”和“上级补助收入”科目增加了“科研补助”二级科目及在“医疗收入”科目中增加了“科教收入”二级科目核算科研经费的不同收入来源;在费用类增加了“科教支出”科目核算科研经费的开支,统一了医院科研经费的核算口径。

第二,医院要按照国家有关科研经费的管理规定,结合医院科研经费现状,补充和完善结构合理、管理科学、秩序严密和激励有效的科研经费管理规定,明确科研经费管理的目的、经费的分类、统一经费使用原则、经费开支范围,结余经费的处理方法及报销程序、激励措施等,使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及科研课题负责人对科研经费使用心中有数、有章可循,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做到“投而有效、放而有度、行而有序、管而有法”。

第三,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之间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科研经费的管理工作,保证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财务部门直接参与科研经费的筹集和使用的监督工作,确保与科研有关的所有收支都纳入医院统一的财务管理。财务部门要协同科研管理部门做好项目管理工作,做到既要方便科学研究工作,又要严肃财经纪律,针对不同来源渠道不同性质的科研经费单独按项目进行会计核算,不断学习有关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熟悉科研业务流程和相关政策,增强业务判断能力,保证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科研管理部门要协同财务部门掌握科研经费来源及特点,对不同来源和特点的科研经费采取不同的管理策略,认真履行审核功能,监督科研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审查开支的款项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抵制各种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对超预算的经费使用,要从严控制,使经费真正用于科研。

笔者所在的医院财务部门与科研管理部门有效配合,财务部门收到科研经费会通知科研管理部门,由科研管理部门通知课题负责人,开支科研经费时先到科研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再到财务部门统一按规定报销,如课题开支超预算,科研管理部门与课题负责人沟通后,将情况书面报院领导审批。每项课题结题后,科研管理部门及时通知财务部门进行清理。财务部门与科研管理部门保持密切联系,科研课题开支鲜有超预算的情况发生,而且结题及时,取得了较好的管理效果。

三、结论

科研经费是保证科研课题顺利实施的基本条件之一,是科研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科研经费管理直接关系到科研经费的合理使用和科学管理,直接影响着科研项目的完成质量和科研水平的提高,关系到科研人员的积极性。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和科研人员需通力合作,不断探索强化科研经费管理的新方法与新途径,促进医院科研工作的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第2篇

关键词 高校 科研经费 管理 控制 方法

中图分类号:F325.24 文献标识码:A

随着我国经济的蓬勃发展和科技创新需求的不断加大,国家对科研事业的投入自然大幅增加。高校作为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的重要阵地,科研经费的规模正日益庞大,有的高校年度科研经费已经达到十几亿,甚至几十亿,经费来源渠道呈现出多元化、复杂化的趋势,也出现了一些科研经费管理使用不规范的现象,造成了损失浪费。如何科学、有效地管理好科研经费,切实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直接关系着高校科研工作的质量和国家科研事业的发展,已经成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研究的一项紧迫课题。

一、加强内部控制是规范科研经费管理的必然选择

内部控制是现代管理系统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同样是保障科研事业持续发展的“稳定器”。 高校作为科研项目的承担单位,在规范经费管理方面,肩负着完善内部控制和监督制约机制,以及切实行使审核和监督权的法人责任。加强内部控制是高校为了实现科研事业发展目标,保证科研资金、资产、资源安全完整和合理有效利用,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准确,保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得以贯彻落实,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保证措施和业务程序。加强内部控制虽然不是医治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中各种病症的灵丹妙药,但它一定是抑制各类病症萌发和扩散的一剂良方,具有防范经费管理内在风险的特有作用。可以说,加强科研经费内部控制是高校科研活动持续、健康发展的保障,是提高科研经费管理水平的必然选择。

内部控制活动一般包括优化科研经费控制环境、建立管理风险评估机制、制定并实施各项管理措施、收集和传递与科研经费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对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等循环运行的控制过程。

二、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中的常见问题

在高校科研经费规模快速扩大,科研活动外在环境日渐复杂的发展趋势下,尽管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科研经费管理规定和办法,但是还时常出现科研经费预算执行“移花接木”,实际支出严重脱离预算;以虚假的会计凭证列支大量的个人费用或家庭用品等,套取科研经费;将科研协作费变相转拨到与课题负责人有经济利益关系的关联单位;物资设备购置,未严格履行招投标程序等违纪违规现象。

在目前普遍实行的“科研课题(或项目)负责人负责制”的科研经费管理模式下,这些不规范的现象不仅反映出一些课题负责人对经费管理规定不熟悉、认识不充分,预算法律意识淡薄,对规范使用经费不重视等问题,而且暴露出经费支出审批程序不规范,科研协作合同管理不到位,科研协作成果考核不及时,预算编制、审批、执行三者的监管工作脱节等管理缺陷,导致科研经费被挤占、挪用,甚至被个人侵吞,这也直接挑战着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中内控制度的健全性、预算管理的科学性、日常管控的有效性,非常值得我们关注。可以说,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抓好关键环节控制,强化对科研经费使用过程的监督制约势在必行。

三、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与控制的方法

虽然科研经费使用中出现的问题表现形式各不相同,但探其究竟,这些问题的产生根源却都指向管理意识不强、管理制度不健全、风险控制不到位、监督机制不完善等方面。因此,不论是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管理部门,还是科研经费的使用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都需要进一步提高内部控制能力,切实加强对科研经费的综合管理与控制,促进科研活动上水平。一方面,针对科研经费使用中常见问题的产生根源,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堵塞管理漏洞;另一方面,从预算管理、合同管理、资金管理、资产管理等关键环节入手,有效防范科研经费使用风险,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

(一)重视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建设。

在内部控制系统的建立和实施过程中,制度往往是一种有效的载体,各项管理措施和控制方法都应该在最大程度上以制度的形式予以确立,并有效执行。

高校应该结合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办法,进一步优化科研经费管理的制度框架,确定关键控制点,规范经费管理审核流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包括:建立全额成本核算制度,明确项目管理费、人员经费、业务费支出的合理水平;落实执行科研经费结账管理办法;建立科研经费使用情况及科研活动的效益评价制度,探索绩效激励机制;建立各单位协同管理和监督问责机制,明确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纪检部门及院系、项目负责人在科研经费管理使用中的职责和权限,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建立各部门共同参与维护的信息沟通和共享平台,实行过程管理与动态控制。

(二)重视科研经费预算的管理。

经过了专家评审的课题预算就像一把标尺,是用来衡量科研经费应该如何支出,以及某项支出是否合理、是否恰当的依据,脱离了预算标尺的支出,就失去了合理性的评价标准。

强化科研经费的预算管理,有利于保证科研活动按计划有序开展,有利于增强财务预算的约束力度。在科研项目的立项阶段,应根据项目的实施需要核算课题成本,真实、合理地制定项目预算;科研项目实施阶段,应依据项目签订的合同和批准的预算进行经费管理,按照国家和学校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保证科研经费开支的计划性、合理性,避免超预算的现象;预算调整应编制调整方案,并在履行审批程序后严格执行。

(三)重视科研协作合同的管理。

科研协作合同是项目承担单位与协作单位合作开展科研活动的法律约定,规范签订合同是科研协作管理工作中的一个不可忽视的步骤,严格执行合同是顺利开展科研项目的必要条件。

科研项目承担单位以科研经费支付外单位的科研协作费,用于开展科技开发、技术服务、成果转让等,都必须签订合同,并严格执行科研协作合同的审查制度、授权签字制度和编号备案制度,确保合同的起草、签订、执行过程和执行结果的合法性、合理性、效益性。经过学校科研、财务部门审批的合同,将作为科研经费转拨和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四)重视科研经费收支的管理。

收入管理方面,首先要明确不论资金来源渠道如何,各类科研经费均为学校的收入。因此,各类科研经费收入应全部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集中核算,不允许科研收入脱离学校财务监管,形成体外循环的现象;对于不同的科研项目,财务部门应单独设置项目编号,进行会计核算,专款专用。

支出管理方面,应根据科研经费管理规定以及课题预算或项目合同的要求,严格控制支出范围和标准,与科研活动无关的支出不予报销,国家明确禁止的消费项目严禁在科研经费中开支,切实杜绝虚列支出、以领代报、以购代支、挤占挪用等现象,做到各项科研经费支出真实、合法;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 要做到经费支出的审批、经办与使用等职责分离;应依据经学校科研、财务部门审批的合同转拨经费,且不得层层转拨、变相转拨;结题项目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科研项目结题及结账手续,实现结余经费的合理、有效利用。

(五)重视资产的管理。

凡使用科研经费购置与形成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均属于国有资产,应统一纳入学校资产管理。

第3篇

【关键词】 柔性管理; 大学; 科研经费; 内部审计

一、问题的提出

柔性是相对刚性而言的。刚性是指那些应遵循的法律、法规、标准、定额等内容;柔性是指在执行这些规章制度时,执行者出于自身的特点或不确定性,灵活而经济地做出相应的调整策略。

经济和科技的快速发展使得我国高等院校,特别是公办院校的科研经费呈现出高增长态势。一般来说,大的经费分为三块:政府性课题经费即纵向经费,社会横向课题经费,校内科研配套立项经费。这三块经费已经成为高等院校不可或缺的经费来源。但是,由于历史原因,这些经费的使用充满了“刚性”,特别是政府性课题经费,在各类规定中充满了禁止性监督管理的规定;另一方面,课题经费使用单位及个人又过于强调经费使用的“柔性”。因此,笔者就如何在遵守国家内部审计监督规定的同时柔性地管理、使用各类科研经费作一探讨。

二、大学科研经费监督管理的国际比较

(一)美国大学科研经费监督管理情况

美国科研经费管理体制最大的特点是严格预算审计监督。有关机构对于科研经费有很具体的审计监督条款,对经费成本控制较严,将经费预算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前者包括工资等;后者则相当于我们的科研管理费,如管理成本。间接成本的提取比例一般为直接成本的50%~70%。此外,美国的科研项目可以明确地支出人员费用。

(二)英国大学科研经费监督管理情况

从2005年开始,为解决高校可持续发展问题,英国出台并逐步推进研究项目全成本核算方法,即要求每个研究项目按“直接发生成本”、“直接分摊成本”、“间接成本”及“其他成本”的方法计算成本,对研究项目实行透明成本核算。

(三)澳大利亚大学科研经费监督管理情况

在项目经费管理上,研究经费由财务部门负责管理。其特点:第一,项目经费严格按照立项论证过程中提出的预算方案执行,没有进入预算的开支禁止报销;第二,进入学校的研究开发经费与项目主持人个人经济收入无关,做到真正的专款专用。

(四)我国科研经费监督管理情况

20世纪80年代之前我国处于计划经济时代,科学研究活动严格纳入国民经济计划,开展研究工作所需要的经费通过国家科学事业费或专项科研经费形式划拨。这期间科研经费管理主要基于当时的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定进行,并且一般以法人研究机构而不是课题组为财务核算单位。这一阶段是“虽无监管措施,但科研经费最守法”的时期。

20世纪80年代之后,随着市场经济体系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国家各类研究计划开始尝试合同制管理,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了适用于不同经费资助渠道的项目合同管理规定。该管理规定对经费管理提出了较明确的要求,但是已明显削弱了对经费的监督。

近年来,一部分科研人员在思想观念上存在一种科研经费“私有化”的倾向,他们认为,个人申请到的科研经费仅仅是入公家的账,实际上应该是“包干形式”的私有资产,即只要能够按照科研项目的要求顺利结题,那么整个项目经费的使用则由自己说了算。一个时期以来,科研经费管理薄弱的现象不断蔓延,以科研经费购置小汽车等用于个人消费的现象屡见不鲜。同时,经费托管单位也放松了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尤其是放松了对纵向课题经费的管理,对科研经费支出内容没有约束,结题时相关部门也不审计,以致“教授夫人成了财政部长”这一离奇现象成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中的一种普遍现象。

针对上述情况,相关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对这些管理规定又进行了不断的完善和修订,明确要求项目结题时必须有依托单位内部审计部门签章。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财务管理办法》,国家科技部以及相关部委制定了《科技三项费用管理办法(试行)》、《863计划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科技部、国家计委、财政部、经贸委联合了《关于国家科研计划实行课题制管理的规定》。2005年,科技部下发了《关于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经费使用和加强监管的通知》,提出了8项“严禁”,为我国科研经费最严厉的监管措施,即:1.严禁提成人员奖励支出;2.严禁直接提取管理费;3.严禁挤占挪用经费;4.严禁自行调整预算;5.严禁套取经费;6.严禁长期挂账报销费用;7.严禁提供虚假配套承诺;8.严禁脱离依托单位监管。这些规定是国家对研究经费使用的刚性规定,是不可违反的;柔性管理必须建立在此基础之上。其中,违反1、2、3、5项,审计定性为“直接扩大科研经费开支,并直接导致国家科研经费的损失”;违反其他各项,审计定性为“间接导致国家科研经费的损失”。

三、柔性管理策略

大学科研经费柔性管理的策略是“沉淀资金效益最大化,行为合法化”。柔性管理基于政府性课题经费(国家纵向经费)、社会横向课题经费、校内科研配套立项经费这三个不同来源渠道进行的。不同科研经费所要求的刚性是不一样的,即被审计监督的力度是不同的。在审计监督的权限上,纵向科研经费由拨入单位负责,一般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审计较严格,处罚较严厉;而横向科研经费则由大学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审计较松,以教育为主,一般不处罚。

(一)国家纵向经费的柔性管理

一般来说,国家纵向科研经费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下达的各类基金项目经费、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专项经费、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专项经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国防科研项目(纵向项目部分)经费等。

上述项目有着严格的刚性要求。目前国家实行课题制管理,从立项申报、课题审批、资金拨入、中期检查、结题验收整个过程有着十分严格的刚性要求,每一阶段的审计都很严格,每一步都必须符合国家的规定。但是对于有些大学,这些资金量较大,如“985工程”、“211工程”大学的纵向科研经费量少则几千万,多则数亿、数十亿元。其柔性管理有两个方面:

1.利用其沉淀资金周转

一般来说,纵向经费往往是分次拨入,即从立项投入,中期检查经费拨入,结题经费结算。这样,巨额的纵向科研资金就形成一个相对固定的余额,沉淀于大学财务账户。目前,由于大学的快速扩张,许多大学陷入了财务困境,资金困难已经成为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瓶颈,大学财务困难已经成为普遍现象。所以,巨额的纵向资金沉淀可以“借用”于日常的教学费用支出,这种支出并不违背国家对纵向科研经费的刚性要求,几乎每个大学都有这种支出行为,这是一种通行的做法,也是大学的理财惯例,国家审计、内部审计一般都视其为“合理支出”。由于大学财政拨款机制存有弊端,即当年学费收缴上交财政专户以后,返还给大学时存在时间延迟,因此,“借用”科研经费用于日常公用费用的支出是纵向科研经费最大的柔性管理法则,其使用效用也最高。

2.利用其配套资金的延迟

在纵向经费申请立项时,许多国家部门要求管理单位配套一定比例的资金,共同构成整个科研项目的资金总额。有些项目要求国家拨入纵向科研经费时,管理单位必须一并拨入,不得延迟。从实际情况看,许多高校并没有严格遵守这一看似刚性实际不刚的规定,主要原因是:国家部门很少检查相关管理单位配套资金的入账时间以及金额,只是查看配套资金文件以及相应的承诺文件。因此,从大学内部审计来说,及时足额地拨出项目规定的配套资金是履行管理单位的义务。但是,从科研项目研究进展的情况出发,以不影响科研项目的开展为前提,适当的延迟配套资金的拨入应该是可行的,这种做法也是普遍的。在审计实践中,内部审计机构一般提出“注意及时筹集、配套资金”的建议。值得一提的是,这种拨入的做法完全有别于那种在申报科研项目时承诺及时足额地拨入配套资金,而实际因各种原因(财务实际困难、虚报项目金额)未给于配套的情况。

(二)社会横向课题经费的柔性管理

一般来说,社会横向科研经费包括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四大类技术合同所涉及的经费。横向科研经费合同一般以商业合同的形式订立、确认,一般情况下,此类科研成果应用于商业目的,所有的经费刚性要求均以合同形式来确定。通行的做法是,经费包干的形式,即,首先确定科研成果的各种规定性的要求,然后商定科研经费金额,而对于如何使用这些经费不做要求。对横向科研经费的审计监督,如果不是大量的转入转出资金,大学内部审计一般不作硬性规定。

横向科研经费的柔性管理无论是在空间上、时间上还是金额上都较充裕。所谓柔性管理的充裕是相对于管理单位以及课题负责人两方面而言的。对于学校而言,由于此类资金没有或者少有刚性规定,并且此类项目数量多、金额大,因此,大学财务可以将此类项目资金用于除日常教学费以外的其他支出,如用于固定资产支出、贷款支付等。

在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实践中,通常做法是,科研经费的合同由课题负责人对外签订,大学相关部门只是审查同意盖章,经费到大学财务账户后,大学提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后,对该项目的经费支出一般不再做审核及审批性的管理。课题负责人一般为本校科研人员,以本校名义成立课题,大学承担一定的风险,在实施科研项目时,使用本校资源,包括水电费,仪器设备等,因此,不少大学按照有偿使用的原则,对科研项目提取一定的管理费。按照商业价格收取一定比例的科研经费是合理的,有助于大学社会横向科研的健康发展以及良性循环。

虽然多数高校制定了专门的横向经费管理办法,但是个别学校由于资金缺乏、怕出事等原因,过多地套用纵向经费管理办法,管得过严。纵向经费管理有严格的预算编制与审批程序,明确的开支标准和范围,特别是对个人消费部分是严格禁止的,如果横向经费管理简单套用,会导致有些科研人员直接与企业私下合作,学校得不偿失。

(三)校内科研立项的柔性管理

对于管理者来说,这一部分具有几乎无限的柔性,即,当资金出现困难时,可以压缩科研经费的投入量,延缓购置大型固定资产的付款时间等。而对于课题负责人个人来说则必须按照大学的有关规定使用经费。由于目前多数大学财务资金困难,学校对科研经费的投入十分有限,因此从柔性管理角度看,对这一部分资金可以视为柔性较大、刚性较小,可以根据本校的财力状况,适时安排、调整。内部审计一般仅对此类科研项目进行抽查审计,不做严格要求。

四、结论

柔性管理重在度,过度则违反了审计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不足则影响了资金使用效益。笔者从审计监督管理者、科研经费管理单位、课题负责人的角度,分析了科研经费管理的刚性与柔性的关系及其度量,分析了其可行性与合规性。总结了目前大学科研经费通行的柔性监督管理方法,即:在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针对不同情况,最大限度地发挥科研经费的资金效益。不足的是,未对经费柔性管理策略的风险及定量进行探讨。

【参考文献】

[1] 赵嶷娟.中美高校科研经费比较研究[J].理工高教研究,2006(5):47.

[2] 李晓轩,何儒涵,肖小溪.英国科研项目全经济成本核算改革及其启示[J].政策与管理研究,2010(2):187-188.

第4篇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审计室主任汪德华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采访时表示:“社科类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不科学且不符合实际的问题,已经严重阻碍了社科类科研创新。重视这些问题,并能实事求是地修订相关制度,是提升科研人员积极性、创建创新大国的必要措施。”

科研经费预算编制不科学?

“人家外国的科研管理看成果,你只要成果做好了,不太管钱怎么花,花钱也没有时间限制和严格的比例分配。在我国,社科类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很严格,虽然有课题经费,但如何花钱变成了一个难题。”这是记者采访中不少科研人员的看法。

科研经费的第一管理原则是“专款专用”,所有经费的使用必须符合预算。但由于预算是超前做出的计划,且越来越趋于严格,不仅要做项目内容使用方面的预算,还要加上严格的时间表,这使得一些科研人员无所适从。

“我们做预算编制课题项目,一般会要求提前一年就编好预算,而且编制预算的要求很高,比如2016年有一笔课题经费要花掉,2015年就得把这个预算编好。如果需要调研,2015年就得确定要到什么地方去调研。这种要求可能对行政部门比较适合,但是在科研单位,因为科学研究本来就充满了不确定性,下一年准备到哪些地方去调研,这是还没有发生的怎么写?怎么操作?”汪德华对记者说出了自己的无奈。

由于超前的预算与现实之间往往存在着一定的差距,记者采访的科研人员均对过度严格的预算编制抱有微词,认为课题经费预算编制不科学。

科研项目大体可分为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自然科学类和人文社会科学类。不同类别科研项目的成本构成、研究目标、社会效益有很大不同。

“尤其是基础研究项目,探索性是其基本特征,具体科研活动可能会随时根据科研进展发生调整。而按现行规定,在项目申请和批准时,就需要明确科研经费的详细用途,执行中又非常重视细节性的外部控制,与科研活动的探索性要求不相适应。”汪德华说。

过度严格的预算执行很大程度上约束了经费的有效使用。此外,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员、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研究部主任胡仙芝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目前科研经费预算往往实行列举式,只对有限的几个科目做出规定,比如资料、设备、会议、调研、劳务、国际交流合作、管理等,对预算科目之外的费用一概不予理睬。而列举式的方法无法穷尽现实科研活动中存在的可能性,目前科研经费预算科目无法全部覆盖现实科研活动中实际发生的所有费用,一些与课题相关而没有预算科目的开支被排除在预算科目和经费使用范围之外。

在接受采访的科研人员看来,科研经费预算僵化的计划管理模式,与科研项目的探索性特征不匹配。为此,汪德华提出要简化项目资金预算管理,淡化细节控制。“科研项目预算编制宜粗不宜细,可分成几个大类,同时允许各大类之间在执行中进行调整。基础研究中,自然科学类项目主要成本是购买科研设备,而社会科学类主要成本应是调研和数据收集整理,人文学科则主要是书籍和资料整理,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应当分别予以安排。” CFP

课题经费实施环节审批过多?

接受采访的科研人员普遍表示,即便是预算科目内的计划经费,其使用也受到严格限制。

“我今天电脑又打不开了,一直想换一台新电脑,但是现在买电脑、办公用品管得越来越严,得经过固定资产审批之后才允许买,还要通过政府采购。”科研人员李霞(化名)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表示。

李霞在北京某事业单位工作了近10年,作为社科类研究人员,近年来她申报了不少课题。在不久前申报的课题中,她已经在预算科目中写明了设备资料购置费用,但因为遭遇到固定资产审批以及政府采购的强制性规定而被搁置。

不仅是设备购置,李霞表示,如课题研究中经常需要支出的会议、调研、国际交流等费用,随着国家出台针对三公经费的多种严格管理规定,这些经费也被纳入到三公经费的严格管理范畴,实行严格的审批管理制度。

李霞向记者介绍,“审批完了你得按照标准,按照指定的地点去开会,包括请哪些人、具体的会议议程等也需要经过领导审批。科研是知识分子的一个基本劳动权,你今天种哪块地,怎么种,都有人监督,这样容易抹杀一些人的积极性。”

一些科研人员认为这种针对出差、调研的审批,并没有实质性的意义。“课题是一个项目,应该有一定的自,什么时间调研或开会,作为课题组责任人,我来安排就可以,现在所有事项都得上面领导签字。领导哪管得过来呢,肯定会增加一些麻烦。”李霞说,由于审批卡得太严,她尽量减少外出调研,能不去就不去了,一些会议也懒得组织或者参加了。

针对会议、调研出差等层层审批带来的低效率,汪德华建言:“科研经费管理中的审批,应当采取简政放权的思路。很多审批完全没有必要,徒增麻烦且没有实际效果,浪费了科研人员大量宝贵的时间。为避免虚假行为,可以考虑采取抽查的方式,在事后适度加大审计、核查力度。如果发现虚假行为,查出后要加大惩罚力度。”

财政资助课题基本不能支付劳务费?

按现行管理规定,科研经费主要用于各种物质消耗支出,如购买设备、图书,以及支付出差住宿、交通费用等,而对于科研活动中发生的各种劳务支出,财政资助课题基本不能支付。

也就是说,现行管理规定课题组成员不能报领劳务费。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研究员蒋寅对此有一个形象的比喻:“现在的科研经费,好比是让你加班,你需要锹,给你买把锹的钱;你要用锄头,给你买把锄头的钱。完了你就干活吧!就是农民工也要问一句:我的加班费呢?”

现行管理规定课题组成员不能报领劳务费,劳务费只能发放给没有工资收入的学生及特定劳务人员等,而这部分劳务费的发放也是有比例限制的。胡仙芝介绍说,“课题研究中请学生来帮忙找资料,可以给学生发一点劳务费,但规定比例不能超过10%。而其他课题组成员,就无法用劳务费的方式给予报酬了,所以邀请课题组成员并不容易。这种限制人为地割裂了科研劳动和报酬之间的联系,使劳动取酬、经济激励等正常规律无法在科研活动中发挥作用。”

汪德华对此感同身受:“像我们有些课题,规定劳务费不能超过10%;有一些中央部委和地方政府委托的课题,就会限制不能超过35%。这种限制与课题的实际需要脱节。比如中央部委、地方政府委托的课题,本身是咨询性质的,主要是人力投入,但经费只能少部分用于人力投入。这说明我们在思想认识上不重视科研‘活劳动’的有效补偿,错误地认为科研项目主要是物质投入。”

汪德华还指出,近期国家的一些管理规定在这方面有所松动,实事求是地承认科研劳务支出的合理性。但是,个别部门管理制度的松动,在执行中遇到很大困难。主要原因是科研项目的执行,要满足委托单位、主管单位、科技部门、财政、审计、纪检等多个单位的管理规定或监督要求,单个部门的管理制度变化,在现实执行中会与其他部门的管理规定打架。

学者建议:应重视科研人员的薪酬体系设计和科研激励

有观点指出,要打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最后一公里”,必须以利益分配为导向,充分调动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的积极性,让创新主体自主转让科技成果,让科技成果堂堂正正地走出“深闺”,与经济对接,与市场共舞,发挥其创造驱动作用,以勃发的生机促进经济增长。

作为社科类研究人员,汪德华也做过包括世界银行课题在内的一些国外课题项目,在他看来,这些项目的规定清楚明了,“你为他们提供科研服务,他们就把所有的应该支付的报酬包括劳务报酬计算得很清楚,绝大部分资金用在了劳务支出,剩下的资金就是调研支出的实报实销。”

“我觉得这种处理方式就比较合理。像我们这种把劳务费限制在20%、30%、40%,就不太合理了。毕竟做这种咨询服务的并不只是我一个人,也会有其他人参与,他们辛辛苦苦,不发报酬怎么可以呢?”汪德华说,按照制度规定科研人员不能从项目中获取经济收益,实质上是科研管理中的“大锅饭”思维,即认为科研人员可以不需要经济激励、不应当拿高收入,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

“应该综合考虑科研经费管理与科研人员薪酬待遇,激励科研人员潜心钻研。”汪德华建议,基础研究项目资金应充分考虑对“活劳动”的合理补偿、激励科研人员衣食无忧潜心钻研;应根据课题的实际需要,允许设置30%~50%科研经费为智力报偿,用于研究生或临时聘任研究人员工资、课题组成员科研补助。

第5篇

一、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现状与问题

(一)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不规范 为加强科研经费管理,尽管教育部与财政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教财〔2005〕11号),教育部与财政部在《关于“十一五”期间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财〔2007〕1号)中也明确要求加强科研经费管理,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对高校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作出了原则规定。但是从实际情况看,一些高校尚未根据科研事业发展实际制定适应本校现状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造成财会人员在经费管理中没有健全的制度可以参照,使科研经费管理工作不统一、不连续。一些项目负责人错误认为科研经费是自己的私人经费,财会人员审核与领导审批时也相对较为宽松,导致科研经费管理不规范。

(二)科研经费预算不科学 尽管科研项目结题时,很多项目下达单位制作的结题报告中确实有经费使用情况栏目,并委托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及加盖财务公章,但是从以往来看,由于本校管理及上级监控不严,财务部门审核流于形式,因此,一般情况下,财务部门负责人都会签字,财务部门具体承办人员也会不假思索地加盖财务公章。同时,由于绝大多数项目负责人在填写项目申请书中的经费预算时,自己不懂也不咨询有关财务知识和科研成本,加之上级审核时只重视科研项目的可行与否,导致项目负责人、科研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学校领导等都在项目申请书上签字盖章,项目下达单位最后也批准立项,但无一个环节真正重视科研经费预算的编制。项目负责人粗略的将科研经费总额分摊到几个成本项目中,导致预算精确性较低,没有达到科研经费预算的真正效果。

(三)科研经费使用不合理 由于缺乏科研经费开支范围限制,直接导致科研经费使用的不合理问题。山东省2006年度审计报告披露:一些单位科研经费中直接用于课题研究的开支仅四成,其他的都被作为管理费用、人员经费、招待费,甚至本应由科研人员个人承担的家庭电话费、交通费、学费、私家车保险费和维修费也从中列支。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安排的一个项目到审计时开支的经费中,实验材料费仅占5.6%,而招待费、管理费、劳务费、办公用品、电话费等开支竟占到94.4%。山东大学两个科研项目分别有14笔和9笔开支是以“计算机耗材”、“办公用品”等虚假品名的发票报销。

(四)科研部门与财务部门关联不够 科研经费是特殊的专项资金,需要科研部门与财务部门通力合作。但在实际工作中,科研部门一般只重视每年争取到了多少项目及其级别上有无突破、到位经费的多少、增幅以及成果的鉴定,不跟踪、评价经费的使用情况,将经费管理的责任全部推给财务部门。而财务部门只注重经费的收支核算,未及时向科研部门反馈经费开支中存在的问题,从而导致科研经费的项目管理与会计核算各成一体,缺乏部门之间信息的沟通与配合。

(五)科研成本核算不严 为加强科研经费管理,国家有关部门,确定了科研经费支出范围。允许将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资料费、数据采集费、印刷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其它支出等计入科研成本。但在高校成本核算实际上是核算科研项目的直接费用是否用完。主要原因:一是对一些间接费用,由于教学与科研密不可分,造成了科研成本的多重性与难分性,如水电、科研场所、图书资料、房屋、人员工资、奖金等并未纳入科研成本。二是国科发财字[2005]462号《关于严肃财经纪律 规范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经费使用和加强监管的通知》规定:“严禁从课题经费提成用于人员奖励支出”。一些单位为鼓励科研人员争取课题经费,自行制定内部政策,从获得的课题经费中提成用作科研人员奖励支出。按规定,人员费应按照研究人员的工作量和国家相关标准在课题预算人员费科目中据实列支。人员费必须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执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课题经费用于人员奖励等超出预算范围的支出。

(六)科研经费资产流失严重科研经费资产流失主要表现在:一是科研经费形成的固定资产流失。一些科研人员与不法商店勾结,将科研经费购买的电脑等固定资产故意开成电脑耗材等。二是科研经费形成的固定资产私“有”化。一些科研人员在使用科研经费购买设备时,尽管按照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规定进行采购和入账,但是在项目结题后,该设备却一直归科研人员使用。三是科研人员无偿使用学校设备,造成学校资产流失。

(七)科研成果价值管理难 相对于科研经费形成的固定资产而言,对科研经费形成的无形资产的管理更加薄弱,主要是高校财务制度中没有无形资产管理的内容。学校科研部门虽然对专利权、版权、软件等进行登记,但是并没有制订出具体价值管理。

(八)经费结余资金管理不完善 据2004年审计署对教育部等中央部属18所高校2003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审计,至2003年末13所高校有1.73万个项目已结题却未按规定结账,结存资金3.69亿元还滞留在已结题项目上。

(九)科研经费监督不力 “热规定,冷监控”是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一大特点。在报销过程中,财务部门对各项经费支出的合理性和科学性监督力度不够;科研部门依赖财务部门最后审核;审计部门在国家未制定科研审计管理办法,学校也未要求审计部门加强对科研经费审计的情况下,审计部门无法发挥其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作用。

二、高校科研经费精细化管理的加强措施

(一)建立健全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科研经费管理是一项政策性、科学性很强的工作,要管理好科研经费,就必须针对当前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出科学、有效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一是基本制度。对纵向科研经费,要根据教育部与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教财〔2005〕11号)、教育部与财政部《关于“十一五”期间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财〔2007〕1号)、《关于严肃财经纪律 规范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经费使用和加强监管的通知》(国科发财字[2005]462号)等的规定,注重和突出政策性,制定《纵向科研经费使用范围和费用开支标准》,规范纵向科研经费的使用。对横向科研经费要立足推动市场竞争的需要,在合理合规合法的前提下,强调灵活性,制定《横向科研经费使用范围和费用开支标准》,明确横向科研经费的使用。对校内科研经费,要制订更加严格的科研经费使用范围和费用开支标准。二是制定《科研经费支出管理定》,根据科研项目相关资料,如支出审批手续、目书中的预算科目与金额、合作单位名称、合法有效的票据等,支付科研经费。三是制定《科研经费结账管理办法》,国科发财字[2005]462号第六条禁令明确规定:“严禁课题结账后不及时进行财务结算,长期挂账报销”。高校应制定科研经费结账管理办法,明确科研课题结账时间和结余经费的用途,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执行科研合同,按规定及时结题。四是制定科研经费资助制度。科研经费资助应体现“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理念,资助的方向更多的放在资助学科和申请人的优势上,选择优等的申请者给予资助。五是制定《科研经费审计管理定》,对每个科研项目的科研经费都要进行审计。审计部门要事前参与科研项目经费的预算编制、对重大科研项目和大额科研经费的支出要事中进行会审,事后则要对所有科研项目的科研经费进行审计分析并作出结论。

(二)明确科研项目支出范围 对来源不同的科研经费应当分类管理,确定不同的支出范围。如校级(包括无经费资助的纵向科研项目和横向科研项目)科研项目的支出范围可以明确为:差旅费、通讯费、上网费、邮寄费、查询费、调研费、会务费、论证费、测试费、印刷费、复印费、纸张文具费、电脑耗材费、论文版面费、出版资助费、图书资料费、实验材料费等,严格禁止发放劳务费、奖金及招待费。纵向有支持经费的科研项目的支出范围是在校级科研项目的支出范围的基础上,再适当开支如下费用:会务费、鉴定费、仪器设备费、培训费、设计制作费及一定比例的劳务费、招待费、出租车费等,但必须认真审核科研仪器设备购置的必要性和真实性。对横向科研项目的支出范围,在原则上包括校级科研项目和纵向有支持经费的科研项目的所有支出项目的同时,还可以明确将科研与生产过程中消耗的直接材料费、直接人工费、仪器设备费、房屋折旧或使用费、专业图书资料费、水电费费、实验材料费、科研人员费等包括在内。

(三)确定经费的支出比例 项目管理费、人员经费、业务费等无疑是科研经费的一部分,但必须确定一个合理的支出水平。对项目管理费可按照项目管理办法或项目合同规定的比例由学校安排使用;没有规定的由学校予以规范,根据财务制度允许的分摊方法分摊计入课题成本,在项目预算范围内列支。项目管理费提取比例最高不超过项目经费总额的10%,并应当纳入学校预算统筹使用。对于人员经费、招待费、出租车费、礼品等,要有科学、合理、有效的制约机制,保证科研经费的支出比例合理,将有限的经费真正用到项目过程中去。

(四)完善预算管理 首先,要集中核算。高校取得的各类科研经费均是学校收入,必须全额纳入学校综合预算编制中,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集中核算、课题编号、专款专用。其次,科研预算管理必须强调预算的合理性、准确性、科学性,既要反对漫天要价,也要反对低报预算,以提高申报成功率的砝码。重点是确定科学的预算定额和支出标准,细化编制内容,按用途分逐一在预算中列示。考虑到项目经费预算的专业性,学校科研部门、财务部门或审计部门应当提供项目预算服务。科研部门要细化科研经费的使用范围,财务部门必须在经费使用前明确各类费用的支出标准。

(五)规范资产管理 国家和各省市有关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中都明确规定:科研经费购置的资产属于国有资产,其使用权和经营权归项目依托单位,必须纳入项目依托单位的固定资产账户进行核算与管理。因此,除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或项目合同中另有规定外,凡是运用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与学校用其他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一样均属于学校的国有资产,必须纳入学校资产统一管理。项目负责人必须配合财务部门、设备管理部门做好资产的保管、维修、报废、报损、清查等工作,特别是在项目结题时, 应及时做好清理、移交、保管人员变更等手续。另外针对高校科研经费按课题拨款、仪器设备重复购置的现状,可实行高校现有仪器设备有偿使用的办法,发挥本单位已有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也可尝试对资产实行统一管理、有偿调配、专人负责、定卡、定人、统筹使用的办法。对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转化转让应由学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成果转化法》和《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执行。

(六)加强部门配合 科研部门在主管项目的同时协助配合财务部门做好经费的管理工作;财务部门负责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会计核算,指导科研人员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及结题决算,并且在项目经费的使用过程中指导科研人员按照有关财经法规合理使用经费;项目负责人应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科研项目结题及结账手续,并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科研部门、财务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应明确权责、积极配合,建立健全科研经费管理责任制。

(七)加强全方位监管 建立由财务部门、科研部门为主管,资产管理部门、审计和监察部门参与的科研经费监管信息系统。由科研部门将科研课题名称、下达经费单位、研究期限及经费预算方案等信息录到课题负责人名下;财务部门负责将收到的每笔收入、发生的每笔支出明细录到每个课题中;课题负责人通过密码可在网络上查看自己的科研经费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实现数据共享,达到管理环节的相互协调、相互依托、相互渗透,有效提高科研经费管理监督的水平。

(八)加大法规宣传力度 学校各部门应通过各种方式宣传科研管理规定和财务管理规定,使广大科研人员充分认识到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重要意义,做到自觉遵守财务制度,使科研人员合理、合法使用科研经费。

第6篇

【关键词】高校;科研经费;财务管理

随着我国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高校作为科学研究的重要力量,越来越多地参与到各个领域的科学研究活动中,所承担的科研项目和筹措的科研经费均大幅增长。国家对高校科研经费的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从近年来审计、检查的情况看,高校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加强高校科研经费财务管理,既是高校的职责所在,也能切实提高科研经费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一、目前高校科研经费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对科研经费财务管理的重视不足

许多人认为,科研项目的主要管理部门是学校的科技处,财务处在审核科研项目立项申请的预算书时,大多是走过场盖章,没有认真加以研究,不能提出指导性意见。还有许多人认为,科研经费是科研人员自己争取来的经费,经费的所有权属于项目组,经费如何使用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决定,在财务管理上不必像对待财政拨款等来源的维持学校发展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一样过于严格。在这种想法的影响下,科研人员觉得经费支出不应由学校过多干涉,财务人员在审核科研经费的报销时,往往也只关注发票的真伪、签字是否齐全,而对科研经费支出结构的合理性等不甚关注,监督不够。

(二)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缺乏专门制度

目前大多数高校都有适合自己学校的财务报销制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但很少有专门针对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规定。有财务经验的科研人员对学校相关的规章制度比较了解还好,不常接触财务的科研人员在办理财务事项时会遇到问题,有的对横向、纵向类科研经费到底能列支什么支出并不十分清楚,不同支出内容需填写哪种报销单也不是分得很明白,尤其是现在很多科研项目都是由项目组中青年教师或在校研究生来经办报销手续的,经办人员变动大,只凭口耳相传让每个来报销的人都了解财务报销规定是不现实的,难免会造成理解上的偏差。如果有专门针对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规定,对科研经费从预算、立项、入账、报销、决算、结题等方面,站在财务管理的角度进行详细规定,所有科研人员就会有据可查、有法可依,办理财务事项就会清清楚楚,提高工作效率。

(三)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方法有效性欠缺

在科研经费到达学校后,如何确定归属哪个科研项目和办理经费入账颇费周折,通常需要财务处、科技处、项目负责人之间的电话、邮件、当面联系,各种材料的传递也需时几个工作日,经费入账不及时,影响了项目的正常开展和财务数据的及时性。

随着国家对科研经费审计的日益加强,更要求科研经费的支出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财务处在核算监督上应该发挥更大的作用。高校财务对此都十分重视,但如何真正做到支出都按预算加以控制,由于受审核时间、人员数量和业务水平等因素限制,依靠人为力量无法有效实行。

高校科研经费增长速度很快,横向、纵向合计多数都达到每年六、七千万元,项目数量也越来越多,项目多的高校有近千个项目在运行。这么多的项目和经费,当审计需要查看、复制会计凭证时,财务处的工作量可想而知。目前,复制凭证的方式主要还是复印,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人力,不便于保存,所以有时对一个项目的分次审计需要每次重复复印相同凭证。财务处在做好科研凭证的制作、保管和使用的前提下,也要考虑提高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完善科研经费财务管理的对策

(一)加强对科研经费财务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科研经费已成为高校的重要资金来源,如何做好对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关系到学校科研经费的有效使用和科研水平的不断提高。通过组织业务学习等方法,让全校科研人员和包括财务处在内的职能部门管理人员认识到加强科研经费财务管理的重要性,在思想上统一认识。在审核项目预算时,要按照项目预算的编制要求,最大限度地用足政策,在合理性和可行性上给项目负责人提供建设性指导,而不是应付了事,使预算的财务审核流于形式。在审核科研经费支出时,不只是简单地履行财务报账手续,更要关注项目经费支出的结构是否合理,执行进度是否与预算要求一致,发现不妥要及时提醒项目负责人加以改进,从而起到财务管理对促进科研经费合规有效使用的积极作用。

(二)完善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制度

由于高校科研人员都是科研教学双肩挑,精力主要用于忙工作,没有时间认真了解学校财务管理的诸多规定。因此,有必要结合高校科研经费类别、规模、支出的实际情况,对现有涉及到科研经费项目管理、大额资金报销规定、差旅费报销规定等进行整合,制定专门针对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规定,从预算、立项、入账、报销、决算、结题等方面,规范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这样,科研人员到财务处办理预算审核、经费入账、支出报销、经费转拨等财务事项时,只需对照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规定一个文件,就可以找到关于办理程序、所需表格、提供材料的明确说明,避免走弯路,也更能体现出财务管理的效果。

(三)积极探索财务管理的新方法和新思路

对于确定到账科研经费的归属和经费入账,除了采用财务处、科技处、经费负责人之间的电话、邮件、当面联系方式之外,还可以尝试在校园网上开发运用信息化系统,由财务处将到账经费信息逐条公布,科技处和项目负责人都可以看到。科技处能确认归属的直接在网上填制入账单,明确项目来源、项目号、项目名称、负责人、金额、提取管理费比例等,科技处不能确定的,相关项目负责人会将有关信息在网上填制,最终由科技处审核并负责将各要素补充完整后形成入账单,财务处打印出来就可以作为经费入账凭据,这样会加快经费的入账速度,保证科研项目的及时开展。

为科学有效地控制监督科研经费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财务处在办理经费入账时,采用将到账经费按照项目负责人提供的经批复的预算,从劳务费、设备费、资源占用费、业务费、协作费、绩效支出、管理费等几大类结合到账经费占总预算的比例进行明细分类入账的方法,这就在源头上进行了经费支出的控制,以后报销时,对应明细分类列支,哪一类支出超出了预算,电脑系统就通不过,从而有效减少了科研经费使用中的超预算行为。

审计需要的凭证,可以大力推广数码拍照方式,由科研人员使用具有数码拍照功能的电子设备,在财务人员的协助下,将所需凭证逐页拍照,按照不同的科研项目设立文件夹,存在电脑中,需要时可随时提取查看,也可打印出来,比起直接在财务处复印凭证要方便很多。使用拍照方式复制凭证不仅能节省人力,节约时间,节约纸张,便于保存和重复使用凭证的电子文档,还能解决直接复印原始凭证时遇到的问题,如装订成册后的凭证过厚无法复印完整、原始凭证上的字迹较轻复印后看不清楚、复印机本身的问题复印出的纸张上带有污迹影响复印效果等。

综上所述,要解决高校科研经费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高校管理部门必须提高认识,更新观念,完善规章制度,用专业知识和现代管理方法不断地探索科研经费财务管理的新途径,以提高科研管理工作水平和效率,推进高校科技创新和社会科技进步。

参考文献

[1]丁海英.我国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会计之友,2012(11中).

[2]刘云.浅谈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2(8).

[3]涂小丽,曹桂珍.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思考[J].职教通讯,2012(23).

[4]孙天骄.对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现状的思考及改革建议[J].教育财会研究,2012(12).

第7篇

【关键词】 科研经费; 信息化管理; 校园网络平台

近年来,随着我国科教兴国发展战略的实施和高等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高校承担的科研项目和筹措的科研经费呈现出大幅增长的趋势。高校科研经费来源渠道出现了纵向多层次、横向多元化的新格局,科研经费已经成为高校重要的收入来源之一,其规模也逐渐成为一个大学实力的象征,然而高校目前的管理模式已不适应科研经费的管理需要,迫切需要搭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信息网络平台,实现高校科研经费的信息化管理。

一、科研经费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管理机制落后,信息共享难,造成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上的混乱

目前高等院校的科研经费管理基本是由学校科研处、财务处和项目负责人分级管理的机制。科研处负责科研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主要管理科研经费预算、大额支出审核、结题决算审核等,并依据国家相关方针政策制定本校的具体管理办法。财务处负责到校经费的财务管理和具体核算,为有科研经费的教师、科研人员建立科研项目经费账号,开设“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本”,对科研经费使用的合法性进行审核。科研经费的课题负责人负责科研经费的申请和预算编制,按相关规定管理和使用项目的到账资金,及时办理科研项目的结题事宜。

在这样的管理体制下,科研处只偏重于组织和争取项目并提取管理费,对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和项目的收益关注不够;财务处只负责科研经费的入账、使用报销合法合规,并没有参与科研项目预算的编制;课题负责人也不向财务处提供完整的项目资料与信息,客观上存在“管项目的不管钱”“管钱的不管项目”“管预算的不管开支”“管决算的不管预算”等现象。由于科研经费涉及部门多,沟通协调难,细化管理更难,由此造成了科研经费管理的人为割裂,部门间缺乏系统的配合、协调和沟通,科研项目的预算信息、进展信息和财务开支信息在校内各部门之间未能做到及时、全面共享,容易造成经费使用和管理的混乱。

(二)管理制度不健全,高校对科研经费的认识在不同层面上存在误区,使得科研项目开支与预算背离

科研经费按经费的来源不同可分为学校内部科研经费与校外科研经费。高校内部科研经费是指学校财务预算安排的科研项目经费、科研启动费和科研配套费等;校外科研经费按取得的渠道不同可分为纵向科研经费和横向科研经费。纵向科研经费主要是指各级政府职能部门下达的科研项目经费,包括国家、省、市的科技部门、教育部门、政府决策咨询机构、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等下拨的科研经费;横向科研经费是指高校承接校外企事业单位科研项目,由企事业单位拨给的科研经费。与此相应,高校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划分为纵向课题、横向课题和校级课题三类。核算经费支出时,横向课题和校级课题执行学校的管理办法,纵向课题同时遵循该类课题上级相关管理规定。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各项管理办法定性内容多,量化指标少,哪些费用能报,哪些费用不能报,哪些费用能报多少,都很难把握。

在这样的管理制度下,缺乏有效的信息沟通平台,课题负责人在预算中拟定的预算项目可能与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相应的经费统计口径不一致,致使科研项目开支与最初的科研项目预算相背离。

(三)缺乏有效的成本核算制度,科研经费挤占教育经费和其他经费

高校的科研与教学是很难分开的,大部分高校在科研经费到账后,只提取少量科研管理费,不提取资源使用费,科研活动占用学校资源所产生的房屋使用费、水电费、实验设备折旧费、科研人员工资福利等均未列入科研支出,挤占了本就捉襟见肘的教育事业费。部分高校在相关科研项目上给予科研配套费支持重点学科和课题的研究,但相关支出未进入该科研项目成本中;部分科研项目负责人同时还负责大量教育经费和其他经费支出审批权,致使科研成本转嫁到教育经费及其他经费中。

由于科研经费缺乏有效的成本核算制度,往往使得科研人员产生错误认识――学校已经就相关课题经费提取了管理费,那剩余的科研经费就是自己的了,课题负责人想怎么用就怎么用;而科研管理部门也认为提取的科研管理费是本部门的“创收”,并未用来弥补科研工作所挤占的学校教育事业费支出,这就进一步助长了“科研经费属于个人”的错误认识。财务人员在这种背景下,对于明知不是很合理但又合乎相关科研、财务管理制度的开支只能放行,否则将会背上“妨碍教学与科研事业发展”的罪名。

(四)缺乏有效的资产管理信息平台,科研资源共享难,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管理落后

由于课题负责人对自己负责的课题拥有独立的经费使用审批权,但对其他课题经费的使用情况又不了解,往往个人认为需要购置什么资产,预算中有就去购置,有时该资产可能其他科研项目也曾购置且使用完毕,但由于信息不对称,不同课题之间资产无法调配使用,造成同样资产重复购置,浪费了可以共享的资源。

二、科研经费推行信息化管理的设想

针对科研管理中的问题和漏洞,为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善科研资产管理平台,确保科研工作健康发展,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

(一)借助数字化校园网络平台的建设,大力推进科研经费管理信息化

目前的科研经费管理模式已不适应管理需要,科研信息化管理必须借助数字化校园网络平台的建设,建立科研管理、财务、院系部门、课题负责人互联互通一体化的科研管理系统。通过共享的信息管理网络平台,连接财务、课题管理、审计和课题负责人等相关职能部门,将与科研有关的各项业务实现网络化管理,形成一个动态监督管理体系。首先由科研处将科研项目名称、项目性质、项目完成期限、项目预算、项目组成员、项目协作单位、项目合同经费、项目所在院系等科研信息录入课题负责人名下。财务部门负责将收到的每笔收入、发生的每笔支出明细录入到每个课题中,对合同需要预算管理和控制的项目,财务部门通过预算信息进行额度控制,通过校园网络管理平台实现科研经费相关信息与财务的对接,对接后财务处能够实时获取每个项目的相关情况,从源头上规范科研经费的管理。项目负责人可以在网络上看到自己的科研经费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各职能部门通过信息平台可及时快速获取准确的科研项目信息,实现科研管理由事后控制转变为事前和事中控制,由被动式管理转变为主动式管理。

(二)通过校园网络平台,大力宣传科研管理制度,并不断完善科研管理制度体系

我国目前对科研经费管理没有一套统一的管理制度,高校在科研经费使用上各行其是,随意性极大。各高校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一系列符合学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财务制度,并不断进行完善。同时科研管理部门应通过校园网络平台,做好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使学校科研人员熟悉国家、学校相关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正确认识科研经费的性质,从而规范科研经费管理程序。同时在科研项目预算时就指定专业财务人员参与预算的制定,使得科研项目预算更加严谨,日后再根据科研项目预算严格控制开支标准,从而避免科研支出中出现随意性,提高科研资金使用效益。当然,在科研项目运行的全过程中,充分的信息沟通尤为重要。

(三)完善科研成本核算体系,对科研项目提取科研管理费之外的资源使用费

科技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于2001年12月20日联合的《关于国家科研计划实施课题制管理规定》中明确指出:课题研究费支出预算以课题及子课题为预算对象,预算内容包括与课题研究有关的所有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直接费用是指课题研究过程中使用的可以直接计入课题成本的费用,一般包括:人员费、设备费及其他研究经费等。其中,人员费是指课题组成员的工资性费用。课题组成员所在单位有事业费拨款的,由所在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事业费中及时足额支付给课题组成员,并按规定在课题预算的相关科目中列示,不得在国家资助的课题专项经费中重复列支,国家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间接费用是指为实施课题而发生的难以直接计入课题成本的费用,一般包括:支付依托单位课题服务的人员费用和其他行政管理支出,现有仪器设备和房屋的使用费或折旧费等。

高校应完善科研成本核算体系,对科研项目提取除科研管理费之外的资源使用费,同时借助网络平台,明确科研经费成本开支范围、标准,合理分摊课题使用学校资源发生的间接费用,让课题负责人了解资源使用费计提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转变以往的错误认识,进一步明确高校取得的各类科研经费,不论其资金来源渠道,均为学校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集中核算,并确保科研经费专款专用。科研经费绝非课题负责人个人所有,不是想怎么用就怎么用。

(四)相关课题结题后,通过校园网络平台,定期公布可调配使用的资产名录,提高科研资金使用效益

高校应尽可能地完善固定资产、低值资产等相关管理,特别是清算与移交制度。国家有关文件对此有明确规定,凡使用科研经费购置与形成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均属于国有资产,统一纳入学校资产管理,不得以任何方式隐匿、私自转让,非法占有或谋取私利,其处置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科研课题结题后,科研负责人应配合高校相关部门做好这些资产的管理、清算以及移交工作。相关资产管理部门应及时公布闲置资产名录,供其他科研项目及教育事业部门选择,从而实现科研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主要参考文献】

[1]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S].教财〔2005〕11号,2005.

[2] 刘勇,王茜,关于建立高校科研经费精细化管理体系的思考[J].中国科学基金,2008(6).

[3] 科技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关于国家科研计划实施课题制管理规定[S].〔2002〕2号,2002.

[4] 科技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执行国家科研经费政策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通知[S].教财〔2011〕12号,2011.

[5] 吴春.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初探[J].会计之友,20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