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15 17:18:14
序论:在您撰写财务审计招投标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引言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招投标形式已然成为当代市场竞争中的主要交易形式。近些年来,我国招投标市场飞速发展,招投标项目主要以中央采购、地方政府采购、企业采购等形式;招标类型主要为工程建设、材料货物、咨询服务等。但我国市场经济起步比较晚,财务审计招投标虽然经历了一系列的改革,但依旧存在诸多问题。因此,有关企业、部门必须要进一步优化招投标市场,完善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各行各业招投标标准,进而保障我国市场经济能够平稳发展。
一、现如今财务审计招投标所存在的问题
(一)无法满足公正性
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设计服务一般都符合服务招标标准,由于事务所所提供的是服务招标,因此,事务所的从业资质、行业规模、服务水平、审计经验都是竞标的重要因素。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发展,事务所行业之间的竞争愈演愈烈,使得很多事务所一味的降低审计服务价格来提高中标几率。但降低竞标价格的同时,势必会降低审计质量,不仅无法满足招标方的审计服务要求,同时也失去了市场竞争的公正性。现如今很多招标机构都是以最低竞标价作为评标方法,评标评审工作过于流于形式。“价格大于服务质量”的形式无法满足招投标公正性,使得事务所为了占得更多的市场利益不断压低竞标价格,造成招投标市场混乱,一些有实力、有服务的事务所在此环境中处于劣势。
(二)评标流程不规范,无法体现出公开性
我国“招投标法”明确指出:在开标的过程中,要保障投标文件确认无误之后,有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当场开标,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投标文件以及其它相关内容。为了保障评标过程中的公开性,评标结果应在群众面进行宣读,包括竞标事务所的排名、中标事务所的情况、中标候选人等内容。但在实际评标过程中,中标信息不够透明,评标流程也不够完善,使得评标环节缺乏公开性。
二、进一步加强财务审计招投标规范性的有效措施
(一)遵循法律法规,以国家标准实施招投标活动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招投标有关法律也在不断完善,但其落实程度还不到位。因此,市场财政部门应加强招投标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进一步规范事务所投标行为、保障财务审计工作质量,进而推动财务审计招投标市场能够健康发展。在财务审计竞标过程中,有关部门必须要加强对竞标价格的关注程度,特别是一些低于行业水平的竞标价格。对于价格过低的单位要给予警告,进而竞标单位勘察工作,如果竞标单位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实施一系列措施。
(二)加强对投标、中标单位的质量监察力度
招标财政部门应加强对审计招标企业质量检查力度,对于违法违规的竞标单位进行制止并依法处理。现如今,财务审计招投标项目基本为政府的采购项目,其主要部门是政府财政厅。因此,建议政府财政厅下派有关工作人员,对竞标企业进行抽查,对违章违规的事务所给予严厉惩罚,甚至是取消其资格。与此同时,要加强对中标事务所质量监察力度,考核其财务审计工作质量,对于不符合标准的事务所取消当次中标,并禁止其下一年进入招投标市场,并在管网上给予公布,对于情节严重的事务应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结束语
招投标是经济市场中一种市场竞争的交易方式,也是招标单位取得良好服务的重要手段。对于财务审计招投标来说,如今我国财务审计招投标市场依旧存在诸多问题,例如恶劣竞价、缺乏公正性等。因此,针对此类状况必须要提出有效的解决促使,保障招投标市场秩序,维护招投标市场的竞争性与公平性,进而保障我国市场经济能够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梁一彤.谈当前招投标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2014,(1):45-46.
[2]吴敏,孔玉生.对审计招投标制度适用性的质疑[J].财会月刊,2013,(7):22-23.
一、投资审计运用财务审计方法的总体思路
投资审计中的工程审计内容一般是基于对业务资料的审查来发现问题,如对招投标资料、合同文本、工程变更签证、结算资料等的审查。而传统的财务审计方法是建立在查账基础上的,通常顺着资金的流向完成需查证的审计事项。工程审计人员由于自身的知识结构特点,对财务审计的内容缺乏敏感度,忽视了财务审计中的查账等方法往往能为工程审计提供更灵活和独特的手段。工程审计中常见的如审查招投标情况、施工及监理单位的管理情况、工程造价控制情况等事项在审查业务资料的基础上,实际上可以通过查账的手段,顺着资金流去查,也会产生事半功倍的效果。
综上,投资审计运用财务审计方法的总体思路也就是工程审计与财务审计的结合,打破工程组和财务组审计的界限,共同完成投资审计中的工程审计事项。笔者在对高速公路、水利等工程项目的跟踪或决算审计中,运用财务审计的方法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二、财务审计手段在工程审计中的具体应用
(一)招投标审计中运用财务审计方法
招投标审计中审查建设项目是否存在应招标未招标、化整为零等规避招标现象,是否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等审计事项可以通过查账等财务审计手段辅助进行。
工程审计人员在审查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情况时,仅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合同及招投标台账审查其中的项目,往往会遗漏一些未经正式招投标程序或建设单位有意向审计人员隐瞒的单项或单位工程,那么这时通过财务组对建设项目资金支付的账务审查,筛选出与建设单位有资金往来的所有单位,与合同台账进行比对,台账中未出现的单位则应成为工程组应继续关注的对象,进而发现一些可能被刻意隐藏的应招标未招标等现象。
对参建单位是否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的审查时,除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比对等方式,还应在有可能的情况下对中标单位的财务资料做延伸调查。在延伸中一是可以审查中标单位是否存在投标前分别向其它单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行为,如存在则可能存在串标行为。二是在中标单位的账务处理中是否存在诸如“投标费”、“中标管理费”等费用列入成本的现象,如有则应做进一步审查以确认是否存在串标行为。
(二)工程建设管理审计中运用财务审计方法
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审计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对参建单位如施工和监理单位管理情况的审查,其中包括审查其是否存在违法分包、挂靠出借资质等行为。工程审计人员一般是通过对施工或监理单位现场项目管理人员的审核,确定其现场管理人员是否属于中标单位的合法人员,从而判断其是否存在出借资质或挂靠等行为。对现场人员的审核主要核查其劳动合同和社保关系,但现实中存在违规行为的单位往往会将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管理人员临时派驻现场以应对检查,待检查结束后再调回现场人员。此时,延伸审计项目部的财务核算资料就成为锁定其出借资质或挂靠等违规事实的有力手段。一是通过对项目部财务核算资料的审查可以获得项目部人员的考勤记录或发放工资、奖金的记录,这些信息能够清晰地反映出项目部实际在岗的人员信息。二是在项目部会计核算资料中寻找是否列支有“资质使用费”、“管理费”等字样的成本支出,并确定该资金的走向,必要时可以顺着资金走向延伸审计。这些审计取证将有力的证明施工或监理单位出借资质或挂靠的违规行为。同时,在对项目部财务核算资料的审查中也将可能为审计人员提供一些参建单位涉嫌利益输送等有价值的信息。
(三)工程造价审计中运用财务审计方法
在对工程造价的审计中,工程审计人员一般关注的是施工单位是否存在高估冒算现象,主要通过对工程量计算是否准确、定额套取是否恰当、材料定价是否合理等方法进行审核。实践中工程审计人员还应关注施工单位是否存在套取各种专项经费的行为,如在高速、水利等项目中,审计发现施工单位通过虚假发票套取安全生产或环保专项经费的现象就长期存在,这时我们就需要结合财务审计的手段来查实此类问题。首先工程审计人员应核查安全生产计量支付资料,验证用于计量的安全材料等采购发票的真伪。然后财务审计人员应进一步检查施工单位对该发票是否入账,核查施工单位的“安全专项经费”科目的计提使用情况。若用于计量的发票是真实发票,但施工单位对该笔发票未入账,则说明该笔采购可能为虚开发票套取安全经费。若用于计量的发票是假发票,则应通过确认该发票在施工单位的安全专项经费中未入账加以证实其套取安全经费的行为。
三、对投资审计方式方法创新的思考
一、投资审计运用财务审计方法的总体思路
投资审计中的工程审计内容一般是基于对业务资料的审查来发现问题,如对招投标资料、合同文本、工程变更签证、结算资料等的审查。而传统的财务审计方法是建立在查账基础上的,通常顺着资金的流向完成需查证的审计事项。工程审计人员由于自身的知识结构特点,对财务审计的内容缺乏敏感度,忽视了财务审计中的查账等方法往往能为工程审计提供更灵活和独特的手段。工程审计中常见的如审查招投标情况、施工及监理单位的管理情况、工程造价控制情况等事项在审查业务资料的基础上,实际上可以通过查账的手段,顺着资金流去查,也会产生事半功倍的效果。综上,投资审计运用财务审计方法的总体思路也就是工程审计与财务审计的结合,打破工程组和财务组审计的界限,共同完成投资审计中的工程审计事项。笔者在对高速公路、水利等工程项目的跟踪或决算审计中,运用财务审计的方法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二、财务审计手段在工程审计中的具体应用
(一)招投标审计中运用财务审计方法
招投标审计中审查建设项目是否存在应招标未招标、化整为零等规避招标现象,是否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等审计事项可以通过查账等财务审计手段辅助进行。工程审计人员在审查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情况时,仅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合同及招投标台账审查其中的项目,往往会遗漏一些未经正式招投标程序或建设单位有意向审计人员隐瞒的单项或单位工程,那么这时通过财务组对建设项目资金支付的账务审查,筛选出与建设单位有资金往来的所有单位,与合同台账进行比对,台账中未出现的单位则应成为工程组应继续关注的对象,进而发现一些可能被刻意隐藏的应招标未招标等现象。对参建单位是否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的审查时,除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比对等方式,还应在有可能的情况下对中标单位的财务资料做延伸调查。在延伸中一是可以审查中标单位是否存在投标前分别向其它单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行为,如存在则可能存在串标行为。二是在中标单位的账务处理中是否存在诸如“投标费”、“中标管理费”等费用列入成本的现象,如有则应做进一步审查以确认是否存在串标行为。
(二)工程建设管理审计中运用财务审计方法
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审计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对参建单位如施工和监理单位管理情况的审查,其中包括审查其是否存在违法分包、挂靠出借资质等行为。工程审计人员一般是通过对施工或监理单位现场项目管理人员的审核,确定其现场管理人员是否属于中标单位的合法人员,从而判断其是否存在出借资质或挂靠等行为。对现场人员的审核主要核查其劳动合同和社保关系,但现实中存在违规行为的单位往往会将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管理人员临时派驻现场以应对检查,待检查结束后再调回现场人员。此时,延伸审计项目部的财务核算资料就成为锁定其出借资质或挂靠等违规事实的有力手段。一是通过对项目部财务核算资料的审查可以获得项目部人员的考勤记录或发放工资、奖金的记录,这些信息能够清晰地反映出项目部实际在岗的人员信息。二是在项目部会计核算资料中寻找是否列支有“资质使用费”、“管理费”等字样的成本支出,并确定该资金的走向,必要时可以顺着资金走向延伸审计。这些审计取证将有力的证明施工或监理单位出借资质或挂靠的违规行为。同时,在对项目部财务核算资料的审查中也将可能为审计人员提供一些参建单位涉嫌利益输送等有价值的信息。
(三)工程造价审计中运用财务审计方法
在对工程造价的审计中,工程审计人员一般关注的是施工单位是否存在高估冒算现象,主要通过对工程量计算是否准确、定额套取是否恰当、材料定价是否合理等方法进行审核。实践中工程审计人员还应关注施工单位是否存在套取各种专项经费的行为,如在高速、水利等项目中,审计发现施工单位通过虚假发票套取安全生产或环保专项经费的现象就长期存在,这时我们就需要结合财务审计的手段来查实此类问题。首先工程审计人员应核查安全生产计量支付资料,验证用于计量的安全材料等采购发票的真伪。然后财务审计人员应进一步检查施工单位对该发票是否入账,核查施工单位的“安全专项经费”科目的计提使用情况。若用于计量的发票是真实发票,但施工单位对该笔发票未入账,则说明该笔采购可能为虚开发票套取安全经费。若用于计量的发票是假发票,则应通过确认该发票在施工单位的安全专项经费中未入账加以证实其套取安全经费的行为。
三、对投资审计方式方法创新的思考
【关键词】财务审计;高等学校;基建项目
1引言
财务审计问题在高等学校基建项目中十分常见,为了能够使得其影响大幅度降低,不仅需要对财务预算进行较为明确的分析,同时还要对财务审计中暴露的各种问题进行监督和预算,这样才能使得基建项目的财务审计更为精确。
2高等学校基建项目的财务和审计问题
2.1概预算审核不严格
根据目前的发展状况,高校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预算和估算等的“三超”现象频频发生,其中的根本原因与制度之间无法脱离干系,因为项目的投资超标,所以申报不成功,所以各大高校也是不得已才如此,也因为内部的原因导致预算的编制不科学、审核不严格、投资不适当等问题出现。
2.2财务的决算编制不够及时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当中表明,建设单位必须要在三个月内完成竣工的编制工作,可是在真正的实际操作中,存在很多的建设项目已经完全验收收工却迟迟不能够结转固定资产,更不向相关部门汇报,主要原因在于:工程结算的时间拖得太久,会计也无法汇总估算项目建设所用的成本,因此影响了财务决算编制。
2.3内部的审计和监督不严格
在高校的审计部门当中,需要按照规定对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审计,来达到监管审计的目的,但根本的实践当中,审计部门需要对各方面有关竣工的结算进行统计,但是却忽略了竣工固定的交付资产的决算和监督。
3高等学校基建项目财务审计问题的对策
3.1提高财务审计的必要性认知
根据高校的基建项目来确定好财务核算的完整真实性、合法准确性,保证财务结算的质量,保障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公平公开公正的认识项目基金的重要性和监督意识。
3.2评审基建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在高校的基建财务审计当中,可能要对学校的基建财务进行制度方面的健全和管理[1]。在检查基建财务部门规章制度的同时也可查看会计人员是否具备专业能力,做好财务的划分和资金物资方面的建设工作,和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沟通,掌握准确的数据信息,对交付资产的部门进行严格的审计和监督。
3.3审核投资“四算”
投资的“四算”是项目实施当中对每个时期形成的不同种文件,其中进行决策阶段的投资估算是重要指标,给拟定的建设项目进行预估;在设计的初步阶段根据图纸的金额来确定工程的预算估价,从施工图纸和设计工程等进行估算和审核。结合国家的相关文件内容进行研究,确定好一个可实施、可研究、可设计利用的方案指标进行科学合理的分析。组织好竣工工程的施工单位,并对施工单位进行结算审计,反复核对施工工程,确定规范的计价表和施工量,并依据合法流程手续。
3.4查阅招投标文件、合同、协议和会议纪要
在工作人员进行审计招投标文件的时候,需要根据法律的合法性和真实性来寻找投标的文件。一种是投标的方式,只要是五十万以上的项目都可以进行公开的招标,分解项目,化整为零。根据十万到五十万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确定《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查看有投标资质的单位是否达到三个,并对其进行单位组织的邀请投标。采取合理的招标方式,让投标项目的合同、协议更为清晰、具体。根据招标文件采取议标方式招标的项目,结合审核查看是否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和管理方法。对招标的文件和招标的答疑方面进行审核,确定招标的文件合理合法,评分的标准准确无误以及条款的合理合法,根据审核的招标文件有无模棱两可的情况发生,查看评价的标准是否合理有效,评分标准是否准确有效,积分的标准是否合理,根据实际的价格、方法、付款、工期、质量的调整进行质量维修。
4财务审计问题
在高等学校基建项目的案例分析某高校在进行基建项目的建设中,以现金流量为基础,对财务体系进行了较为明确的分析。在进行现金流量报表的使用中,财务人员对其进行了严格的审计以及审查。在进行防范其虚伪性的过程中,首先对其构成因素进行相应的分析,财务管理者应当对现金流量的构成要素了如指掌,只有这样在流量报表出现问题时其才能够一目了然地发现其中的虚假因素[2]。表1为某高校现金流量表的财务审计:从上表中我们能够看到现金流量表主要由现金的流入、现金的流出以及流量净额决定。所以,在进行防范的过程中一定要对这三个变量进行严格控制,同时还要对财务数据进行实际性的考察。
5结语
在对高校的基建项目进行实践的过程中,需要对财务数据进行综合性审计,首先需要对财务审计中的各种问题进行较为明确的分析,不断加强对于财务数据的监督与审计,并以现金流量表为基础进行财务审计的案例分析,最终使得整体的财务审计效率得到显著性增强[3]。
【参考文献】
【1】王险峰.建设项目财务审计中值得注意的方面[J].审计与理财,2003(08):22.
【2】李红艳.浅析基本建设项目财务审计注意事项[J].西部财会,2016(12):71-73.
工程造价审计可以起到对工程造价的控制作用,因此,工程造价审计的质量对整个工程的投资有着很大影响。在工程的建设中必须把工程造价审计放在一个重要的位置。本文首先对工程造价审计的重要性进行论述,接着指出当前工程造价审计中出现的问题以及问题产生的根源,通过分析,提出了提高工程造价审计工作质量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
工程造价;审计;问题;对策
一、工程造价审计的重要性
在建筑、铁路、隧道、通信等各种工程施工建设之前都会有个预算方案,而在施工的过程中通过加强工程造价审计工作可以实现对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审计是固定资产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造价审计工作是在相关的法律、技术指标的指导下,由独立的审计机构,对工程固定资产的祥光费用进行监督与审核,从而保障工程投资中资产使用的真实、可靠。每个工程从开始构图到最终的完工,都需要财务人员进行提前计划与预算,对资金的投入使用和最终的结算都有明确的安排。但是在工程开始真正的建设、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审计工作在多数情况下是通过工程项目的预算来决定完成,实际情况中有各种事先难以预料到的认为或自然的约束,这给工程建造过程带来了许多的不确定变量,这给工程造价审计工作带来了许多难度。当前的造价审计过程收到许多因素的影响存在着一些问题不足,这些问题的存在既制约着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也影响着工程的效益。结合这工程造价审计工作与建筑工程施工建设的实际情况,本文通过对工程造价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进行讨论、研究,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工程造价审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缺乏监督
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活动是工程建设的前哨战,通过招投标活动能够确定工程最终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信誉和质量对整个项目的造价与工程质量都有着重要影响。为了保证这一过程的合理合法性,都会签订相关的工程承接合同,如果在过程中产生了纠纷就依照合同来进行执行和判决。但是这些过程都需要一定的监管。目前,在招投标过程中,虽然有相关的《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对招投标活动进行约束,但是在现实中因为审计监督的不到位,导致这些规定形同虚设。例如,招投标过程中应该首先对需要公开招投标的项目对企业进行公开的邀约却不执行,招标工作具体的时间与程序也不进行明确的说明等等。对于一些本可以进行招投标的项目工程,一些部门通过对其进行各部分的分解、对建设的规模进行虚假呈报或者干脆只申报项目中的一部分来对招投标的程序进行规避以获取利益。例如,一个本来需要招标的道路建设工程,按照分布的项目划分为土方、路面、排水等几个分项目,虽然整个道路工程的建设可以进行公开的招投标,但是每个分项目的规模却都没有达到公开招标要求,而通过这样的分解便可以分项工程直接发包给企业做,这种做法显然严重干扰了正常的市场秩序,违反了招投标工作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而且容易给腐败的产生提供土壤,对国家的利益造成损害。
(二)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签订过程监督不足
在工程造价审计过程中发现有不少的建设项目签订的不止一个中标合同,还有违背了招投标原则的一些补充协议。通常,业主和承包商会因为中标合同中有些未尽事宜来进行一个或多个补充协议的签订。但是,这些补充说明性的协议往往与中标合同会有一些出入,让工程造价的审计工作出现互相矛盾的结算依据,给工程造价的审计工作带来不便。例如,某通信工程的招标文件与中标合同中规定,该工程所使用的原料采用固定单价的形式来确定,但是在补充协议中又说了一些材料的价格要根据市场价格进行一定调整,这让审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不知如何是好。而在一些不需要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常常在工程施工完成之后,才开始协商最终的结算价格,通过协商达成一致进行一个承包总合同的签订然后报送造价审计部门审查。但是审计部门在对这样的项目进行造价审计的时候没有合同进作依据对项目进行审计调整,无法合法合规的进行审计。从而让一些承包商在此期间可以进行暗箱操作来谋取不合法的利润,而建设单位却把总承包合同中的一些信息失真的审查风险转嫁给了审计部门。对总价合同签订过程监督不足让审计机关面对审计工作时往往束手无策,给工程造价审计工作带来了很大麻烦,对国家的投资也是一种间接损失。
(三)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的财务审计与工程造价审计存在脱节现象
固定资产的投资审计并不只有工程造价审计,还包括财务审计,但是这两个审计工作包含审计与工程造价这两个不同属性的学科。在实际的工作中,财会审计人员以会计师和审计师为主,工程造价审计则是以工程经济和工程技术人员为主,加强财务审计与工程造价审计二者的结合,才能使审计工作达到扬长避短、优势互补的目的,这对加大审计力度、拓宽审计的力度与效率意义重大。但是在目前的审计工作中,财务审计和工程造价审计是由两个不同部门进行的,财务审计主要是政府的审计机关来负责,而工程造价的审计则常常委托一些专业的社会审计机构来负责,这样虽然充分节约了人力与社会成本,使各项资源得到了合理的使用,但是政府审计机关与社会审计机构却存在互相脱节的。社会审计机构索然专业性强,但是作为盈利的企业很可能会为了盈利而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进行传统,对建设的工程项目进行审计造假,把审计的风险转移给了政府审计机关。因此,只有让财务审计与工程造价审计进行紧密的衔接,才能实现对工程投资项目的全面审计,消除这种脱节的现象。在过渡期间,审计机关一定要对施工单位转分包、工程造价高估等问题上进行审计力度的加大,进而提高审计效率。
(四)审计成果对投资效益的评价并不能充分利用
在固定资产的审计投资领域,投资效益的的评价是一个相对比较新的客体,其内容不仅包含建设单位的财务收支与管理情况,还要包含各种与建设项目有关的管理活动,例如建筑行业的规划、采购、招标、监理等。此外,由于工程造价审计工作是同一时间面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还有一些中介机构,这些公司的成分通常都比较复杂,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利益联系,有可能为了利益相互串通、提供虚假的资料,而审计人员是根据他们提供的资料来进行审计的,因此,就使得工程造价审计工作面临许多风险。例如,如审计风险与法律诉讼等。
三、工程造价审计存在问题的根源分析
工程造价审计由于面对的被审主体比较复杂,内容广泛专业性又比较强。因此,笔者通过研究分析发现,我国当前的工程造价审计之所以出现这么多问题,主要是有三个方面的根源在影响。
(一)工程建设本身设计质量低,施工过程中频繁变更
工程施工所用的材料在设计阶段已经确认过并且提交了审计,但是如果设计人员自身的素质不高使得设计并不完善,或者施工单位为了追求更高的标准而对设计进行更改,那么最终的设计和材料的使用就会失去控制,给后续的审计工作带来隐患。
(二)审计部门管理制度不健全,内部质量控制制度不完善
一个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管理与控制制度在审计当中是非常重要的。目前审计部门的审计管理制度并不够完善,缺少对每个项目审计全过程的计划与方案实施,审计工作记录的不完整让以后的审计复核与审计质量控制无从着手。明确的控制标准是建立和完善是审计质量完善的前提。
(三)工程造价审计人员职业道德素养有待提高
工程造价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高低是决定审计信息质量高低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审计人员的、假公济私不但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而且损害投资者利益利益,影响国家的宏观决策。因此,工程造价审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是审计工作正常运作的隐患。
四、解决工程造价审计中问题的对策
(一)重点工程投资项目派遣审计专员,建立招投标程序的审计监督制度
如果想要最大限度的发挥审计机关对于公共投资项目的监督与管理职能,必须将工程造价的审计工作贯穿到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例如可以让地方政府对重点项目进行猪排审计员的事情进行专门规定,必须对建设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只有让工程的审计人员直接参与到招投标和合同的签订过程中,认真的监督招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工程建造标底的规范性、合理性,招投标过程中的合法性与评价中标单位标准的公正性。才能充分发挥审计人员的监督职能。在合同双方的文本进行交换之前审计人员要对设备、材料的价格等一系列的合同条款和影响价格变动的变更协商条款进行审核,对不合适的、不正确的条款进行及时的提出修改意见以免对日后造成隐患。
(二)建立审计组,同时展开财务审计与工程造价审计
通过分析,笔者发现工程造价审计有时候不得不委托给中介等专业机构来进行,但是必须通过建立审计组,根基《关于聘外部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来配备相关的审计人员对外部人员的审计结果进行复核与监督以避免审计过程中因为审计业务外包带来的风险。财务审计人员与工程造价的审计人员要对双方共同关注的问题进行及时的交流与沟通。当发现对方工作的疑点或者困惑时一定进行深究与细查,只有这样才能发现违规违纪的问题,达到事半功倍的协同效果。
(三)充分论证,在审计工作指导下使工程能够真实的反映
建设项目成本工程造价的审计工作人员应该明确自己的工作并不只是核实工程造价,而是要通过审计工作对真实的工程造价进行了解与合适,并与合理、公允的投资额进行比较,将一些招投标不规范、签订合同中有失误、现场管理不完善造成的损失与浪费进程充分的审计论证,重视工程的审计质量,符合验证一些隐蔽工程及一些设计变更的真实性和必要性,对工程的建设成本进行真实的反映,对工程造价的投入与产出结果进行分析,合理地评价整个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为今后的投资决策提供信息。
(四)指定审计承诺制度,加强各方的监督
审计承诺书对一种对被审计单位对其提供资料真实性、完整性的一种保证,因为审计工作大多是依据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的,所以被审计单位必须通过承诺来对因为材料失真引起的纠纷与法律问题承担责任。对于一些工程造价审计的社会中介机构也要进行审计承诺的签订,让他们对自己得到的审计结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应对相应的法律纠纷。通过加强各方的监督,对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官方的指导与相互监督,才能让工程造价审计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最大限度的降低,将一些审核质量不合格、项目抽查不合格中介机构剔除项目审计的市场以保证工程造价审计工作的水平。最后,提高工程造价审计从业人员整体素质,通过一定的培训来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进行绩效考核。
参考文献:
[1]季景兰.建筑工程造价审计中出现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四川建材,2014(2):291
[2]赵彬.试析工程造价审计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方法[J].科技经济市场,2015(05)
[3]李伟青.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审计的变化[J].山西建筑,2012(14)
供电企业是资金技术密集型企业,投资量大面广,企业招投标活动频繁。随着企业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招投标活动也逐步规范。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等环节不但有严格、规范的制度,而且有多部门、多人员参与,监督严密。但是,招投标后续阶段活动,往往是少数人员在执行,甚至是由个人操作,缺乏应有的监督,容易产生漏洞,引发违法违纪事件,损害电力企业的形象,招致企业经济损失。2004年金华电网物资采购领域发生的廉政风暴教训之一,就是招投标活动的后续阶段缺乏有效监督。为此,全面加强招投标活动各个环节管理的同时,发挥纪委监督协调职能,切实加强对招投标后续阶段的监督,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招投标后续阶段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开展监督认识不足。主要表现为“四不”
一是不重视监督。普遍认为企业各种招投标本身就是公开、公正、公平的阳光工程,是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相对于过去经办人说了算,或者领导说了算时代已好多了。对招投标活动比较放心,并不清楚招投标活动还没有严格按招投标的程序和制度执行,还有许多漏洞、有许多空子可钻;甚至有的招投标是图形式、做表面文章,摆个花架子给人看,仅仅用来应付上级的检查。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严重走样。
二是不能自我监督。有的过于自信,认为自己不错,看不到自己的缺点,有的认为自己能在这个“重要岗位”工作,是领导信任、职工拥护的结果,因此有高人一等的感觉。认为是否自我监督是自己的事,同他人不相干。
三是不愿意接受监督。有的认为监督多了会束手束脚,影响工作开展,影响工作效率;有的认为监督就是跟自己过不去,是找茬整人,是对自己的不信任、不放心。因此,有抵触监督和反感监督的情绪,其表现就是工作不配合监督,甚至拒绝监督。
四是不敢监督。监督上级怕穿小鞋,遭打击报复;监督同级同事,怕影响关系,不利于团结共事;监督下级怕伤了和气,怕丢了选票或者评议时对自己不利。
(二)监督责任不落实,甚至无人监督
当前,电力企业对招投标活动后续工作的监督责任落实还不到位。一是纪检监察职能不易发挥。电力企业的纪检监察部门力量相对薄弱,甚至有的没有设置专门的纪监机构和人员。即使有专门纪监机构和人员也往往没有精力去监督招投标后续阶段的执行情况。再次,企业纪监部门的人员专业知识也不是那么全面,缺乏有效的监督的手段。三是财务审计往往流于形式。三是其它监督难以形成合力。那么,电力企业招投标活动后续阶段工作应由谁来监督,责任应由谁来承担呢?从理论上讲,企业内部监督的组织、部门和人员确实比较多。纪委、监察可以纪律监督。工会、职工可开展民主监督;财务审计可以开展财务审计监督。但在事实上,人人都可以监督往往就等于人人都可以不监督;人人都有责任也就等于人人都没有责任监督。这集中表现在工作中相互推诿、相互扯皮,出了问题,谁也不承担责任。
二、招投标后续阶段监督的主要途径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监督的意识。开展纪律监督是给予纪委的基本权利,也是企业纪委、监察的基本职能。为便于招投标制度得到更好落实,维护本单位的利益,防止或减少企业员工违法乱纪事件的发生,纪委、监察有必要加强宣传教育,形成对招投标活动全方位监督的良好氛围。通过教育,使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是防止权力作用的重要手段,是保护被监督人的一项措施;是反腐倡廉的需要,也是完善自我,提高自我,促进自身进步的需要。同时,协调整合其它监督力量,发挥工会、财务、审计监督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他们对招投标监督的满腔热情和强烈愿望,把严资金支付审查关、开支审查关、效能监察关。从而达到自觉开展监督并接受监督的良好工作氛围。
(一)加强业务培训和理论学习。积极参加业务培训,自觉加强农经业务和政策理论学习,认真学习有关财经纪律,政策、法规,会议精神等,加大农经站管理人员和村级报账员、村两委的业务培训,提升镇村两级农村财务整体水平。
(二)强化制度建设。严格执行政发〔〕28号《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政发〔〕29号《镇农村合同监管及小型工程招投标“联审联管”的工作机制》、政发〔〕25号《镇农村集体经济事项法制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按照规定制作了工作规范流程图,方便村级依照相关流程图的规定执行。每月定期报账,及时进行软件和手工两套账务处理,每月8号进行财务公开。
(三)加强合同管理。严格按照政发〔〕29号《镇农村合同监管及小型工程招投标“联审联管”的工作机制》及时跟踪各项经济合同,建立经济合同台。
(四)做好“三资”服务工作。在乡镇建立“三资”委托服务中心等委托服务机构,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三资”全部纳入委托服务机构统一管理、建账核算。不断完善委托服务工作机制,工作经费纳入镇财政预算。
(五)做好农村财务审计工作。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适时进行监督,不出现违纪问题。
二、农民减负工作
加强农民减负监督,按时发放农民负担卡,及时记录,健全档案,不出现农民负担问题。
三、农民合作社工作
积极推进12家农民合作社的达标工作,现有12家农民合作社,3家养殖业、7家种植业、2家水产养殖业。
四、镇企业家协会的财务工作
按照规定做好常规工作、参加年审、财务审计工作。
五、村镇建设管理站的财务工作
按要求对集资楼、食堂公寓的每笔收入、支出进行了详细明细。
六、镇社区财务工作
按照镇财务管理规定做好镇社区财务工作。
下半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做好“三资”服务工作。严格执行政发〔〕28号《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政发〔〕29号《镇农村合同监管及小型工程招投标“联审联管”的工作机制》、政发〔〕25号《镇农村集体经济事项法制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流程图。每月定期报账,及时进行软件和手工两套账务处理,每月8号进行财务公开。
二、农民减负工作。加强农民减负监督,按时发放农民负担卡,坚决杜绝出现1、赞助款,2、报刊费报销超过800元,3、高息借贷等农民减负问题,健全档案,不出现农民减负问题。
三、农民合作社工作。现有12家农民合作社,有3家养殖业,7家种植业,2家水产养殖业;积极帮助农民合作社进行规范化管理、认证、扶持、创建市级规范合作社工作。
四、镇企业家协会的财务工作,按照规定做好常规工作、参加年审、财务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