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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有制经济与民营经济范文

时间:2023-06-15 17: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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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有制经济与民营经济

第1篇

关键词 非公有制经济 国防科技工业 机遇 挑战

世界新军革的迅猛发展对各国国防科技工业的产业结构、技术结构、产品结构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对武器装备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信息化战争形态下的武器装备,在种类、性能、高技术含量上的需求都远远超出了传统军工部门的研究和生产能力,迫切需要在全社会范围内整合、优化资源。在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所有制结构下,非公有制经济经过近30年的发展壮大,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国防科技工业紧紧依托国民经济的整体实力,从民用经济中汲取先进技术已经成为世界各主要国家国防科技工业的大趋势。

一、需求: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之前提

我国国防科技工业体系的形成、发展更多的是出于国防安全战略部署的需要。在20世纪60年代,通过大后方、大小三线为主的国防工业建设,形成的国防科技工业布局在当时的国际国内环境下,成为我国的经济、政治、军事建设的重要基础和安全屏障。但是,由于当初的国防科技工业布局过分强调国防建设的需要,建设过程中缺乏充分的经济核算,技术经济论证、可行性分析,山、散、洞一刀切,致使我国国防科技工业体系存在许多不足。国防科技工业建设的封闭性、分散性,使得资源流通困难、难以协作、生产要素闲置。[1]在内地形成的若干个要素和产业集聚中心,由于没有理想的周边地区作为其发展战略空间,进而使得区域发展的过程不能持续,不能充分发挥国防科技工业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2]

现代战争和军事活动对资源的需求呈现出数量大、时间急、技术含量高、结构复杂等特点,独立的国防经济部门远不能满足国防安全的需要。现代科技尤其是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使民用技术与军用技术的界限越来越模糊,许多民用高技术成果具有极高的军用价值。因此,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融合”模式是国防科技工业发展的必然选择。只有将非公有制经济引入国防科技工业领域,使得国防领域与民用领域的人才、资金、信息、技术成果、产品等资源要素呈现双向扩散、交流和融合的态势,才能弱化二者之间在争夺资源中的竞争关系,增强“共生共长”的互动协作,使二者之间产生一种正和博弈关系,降低国防建设的机会成本。[3]

二、利益: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之动力

非公有制经济遵循的是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其投资、经营、生产的最终目标是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因此,即使民营企业的企业家参与国防科技工业的科研生产存在支持国家国防安全的爱国思想,但这决不是非公有制经济进入国防科技工业领域的根本目的和最终目标,吸引其加入的最重要的驱动力正是国防科技工业存在的巨大利润空间。

国防科技工业为民营企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领域和空间。从全球军品市场来看,军品利润率高达50%,是个绝对高盈利产业。民营企业进入国防军工领域对于双方来说,都是一个巨大的发展机遇。以美国为例,庞大的国防支出为美国军工集团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当然这也是它的利润之源。军品采购无论从市场规模,还是从利润来看都很大,而且我们国家的军队装备正在处于现代化的过程中,这样的盈利机会更是显而易见的。

此外,民营企业加入军品生产领域还有一种潜在的利益,同时获得的还有政策上的优惠和企业声誉的提升。各种限制会对加入军工生产的民营企业给予一定倾斜,以税收为例,目前军工集团生产的军品是免税的。并且由于军工的高品质,自然给企业贴上一张无形的质量标签,也有利于拓展民用产品市场。军队采购具有批量大、品牌忠诚度高的特点,订单稳定而且持久。加之军队拥有税收、技改政策(包括支持技改费、科研费等)、特殊市场保障等政策优惠。

三、实力: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之基础

我国国防科技工业体制的转变是和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密切联系的,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为国防科技工业体制的改革奠定了经济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非公有制经济在规模上、管理体制上、运行机制上、科技创新能力上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已经在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建设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国防科技工业体系离不开民营经济的参与。

中国的民营企业经过近30年的发展和市场经济大潮的洗礼,一部分民营企业已经发展壮大起来,不仅企业规模达到了一定程度,而且技术实力也达到了一定的高度。许多民营企业的科研能力、自主开发能力都已经具备足以参与国内国际市场竞争的实力。

第一,非公有制经济蕴含了巨大的经济能量。2006年年底,中国非公企业总数接近500万家,从业人员约6400万,产值份额占中国GDP的65%左右。《2006中国民营经济发展蓝皮书》预测,“十一五”期间民营经济占全国GDP的比重将由目前的65%上升到75%;三分天下有其二,民营企业规模还将明显扩大。

第二,非公有制经济再获新的增长空间。《物权法》确立了非公经济在国内与其他经济的平等地位,以国家法律的形式对民营企业资产进行保护,并与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和个人资产平等保护,这说明非公经济再次得到法律的支持,可以彻底消除民营企业家们的担心。而《企业所得税法》则给了非公经济与外资公平竞争的平台,根据该法律,包括中国民营企业在内的内资企业将与外资企业享受25%的同等的所得税税率,此前,内资企业的实际税率一般为33%。《企业所得税法》让中国的民营企业家们看到降低税率后的发展前景,非公经济必将进一步得到壮大。

第三,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正在进入军工科研生产,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军品生产国家以前是垄断性行业,没有明确正式放开,事实上,国防科技工业发展中的非公有制经济的参与已经正在悄然的进行。目前民营企业在军用产品生产领域渗透越来越广泛深入,如河南、湖北、江苏三省军品生产的企业分别是79家、70家、200多家,而其中的非军工(民营)企业分别是36家、23家和100家。民营企业参与军品市场,主要在IT通讯、交通运输、电气元件、软件协议、高科技材料等领域,先从配套供应商做起。(见下表)

参考:民企参军潘文富中国商业评论 2006-6-9

四、改革: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之保障

国防科技工业作为国家战略性产业,它的建设、改革、发展都是以国家国防安全战略的需要和国民经济的发展为牵引,由国家主导和调控的。同样,也是在国家对国防科技工业的不断改革中,为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防工业建设提供了政策上的可能和保障。

国防科技工业经过20几年的改革积累, 迈上一个改革发展的新阶段: 从关注短期改革目标(脱困)转向追求长期战略目标――通过军民结合、寓军于民战略, 打造军民高度融合的国防科技工业基础。我国国防科技工业改革发展的主题, 逐渐从军民结合、民战略, 向军民结合、寓军于民、军工开放战略深化。

2005年《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第六条使得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有了正式的法律依据,也标志着我国军民融合的国防科技工业发展战略的法律化。[4]

2007年2月,国防科工委颁布《国防科工委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的指导意见》。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从非公有制经济进入的领域、范围和程度,对非公企业提出的要求,政府给予的政策支持以及加强监管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政策措施。2007年3月,国务院批准了《深化国防科技工业投资体制改革的意见》,确定了建立起政府调控有效、社会资本参与、中介服务规范、监督管理有力、军民良性互动的国防科技工业投资体制新的改革目标。

国家对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生产的准入、退出、投资等方面渐进的改革,为非公有制经济在国家的引导下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在制度上提供了空间。非公有制经济的参与,结合国防科技工业自身的发展规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必将增强国防科技工业自主创新能力,提高武器装备研制生产能力和水平,促进国防科技工业社会化大协作体系的建立。

五、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的挑战

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政策逐步放开的条件下,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呈现了巨大的历史机遇。但总的来看,对于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建立社会化协作的国防科技工业体系,不论国家法律政策、经济环境还是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自身都存在一定的差距。

一是供需双方信息不通畅。国防对军品的需求与民营企业对军品科研、产品的供给双方处于 “双向不透明状态”。许多产品由于需求牵引不明确,即使民营企业花费很高代价研制出来,但不一定满足军方的需要。军品研发周期长、投入大,民企无法获得军品的信息,很难“冒险”进行前期的科研投入和样品试验。民营企业缺乏规范的信息沟通渠道,对军品市场需求信息的掌握很少,使得民营企业在参与军品科研生产任务的竞争中丧失很多机会。总体上而言民营企业对军品的研制还处于初级水平。

二是军用民用标准不统一。军(用)标(准)和民(用)标(准)不统一造成了各行业的技术分割。由于军品配套涉及的行业多,而各个行业基本上都有自己的行业标准,致使民营企业承担军品任务,在技术的标准统一上存在很大的困难。一般军品都有比较特殊的要求,不像民用产品那样通用性比较强,无法产生规模效益,企业成本比较大。民营企业需要把所掌握的技术转化到各个领域去应用,才能产生经济效益。

三是税收方面的不平等。在国防产业的税收政策中,通常以“隶属关系”或“出身”来确定是否免税,而不是仅按照最终产品来确定税率的。一些民企事实上已经承担了部分武器装备的科研和生产,但土地税、流转税和增值税等方面仍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减免,使得他们同军工企业竞争者相比,处于一个不平等的地位。

四是军品采办制度的限制。军品采办的产品标准和招投标制度阻碍了民营企业的进入,军用标准和军工行业标准成了阻碍民用企业进入的“绿色”壁垒。如果说国务院“非公经济36条”,使民营企业取得了一定的军品“生产权”,那么我国目前的军品采办制度限制的则是民营企业的“销售权”。销售(交换)作为再生产的重要环节,对于企业的生存与发展的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五是民营企业自身的问题。尽管我国的民营企业取得了巨大发展,但是,相对于参与国防科技工业高技术武器装备生产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行业分布上,以轻工纺织、普通机械、建筑运输、商贸服务等领域为主;在结构规模上,以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小企业为主;在组织形式上,以个人、家族企业为主,已向多元投资主体的公司制企业发展;在产业布局上,以小规模、分散化经营为主。民营企业仍然在产业结构、经营模式等方面有待优化,使之适应国防科技工业发展的需要。

总之,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既是打造军民一体化国防科技工业基础的需要,也为非公有制经济自身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非公有制经济面临着巨大的机遇和挑战。从政府的宏观角度来讲,重要的是为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搭建竞争的政策平台、信息平台和市场平台。而从企业的微观角度来讲,重要的是提高军品科研生产能力和管理水平,提高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的核心竞争力。

参考文献

[1]果增明,丁德科,等著.中国国家安全经济导论.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6.138~139

[2]陈建军.论区域经济发展的战略空间及其选择――兼以浙江为例的分析.浙江社会科学,2006;(3)

[3]胡鞍钢,姜鲁鸣,库桂生.从战略高度认识国防与经济的良性互动.光明日报,2006-02-22 01

[4]《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文件,简称国务院‘非公经济36条)

第2篇

关于民营经济的范畴,有多种意见,相对通行的说法是把民营经济和国有经济、集体经济并称,所谓民营经济“三分天下有其一”的说法便由此而来。全国工商联主席黄孟复则把广义的民营经济的范围界定为:除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以外的多种所有制经济的统称。

这两种分类方式将外资经济也纳入了民营经济的范畴,但很多人对此并不同意。

“民营经济”不是一个规范的概念,它从未出现在法律中,也没有作为统计的范畴被使用。在统计上,经济类型的划分方法是根据所有制性质分为公有经济(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和非公有经济(包括私有经济、外资经济等)。

被许多人解读为旨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著名的“36条”,正式的名称是《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2005年2月)。到了2010年5月的“新36条”(《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民间”的色彩被放大了,但文件明确提到其目标是“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这里凸显的是“非公有制经济”。

“民营经济”是作为“私营经济”的替代被使用的,最初的用意是清晰的,即在主流意识形态尚对“私营”的概念有所警惕的情况下,寻找一个政治上更容易被接受的说法。有一个研究机构叫做“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显示了“民营经济”与“私营经济”相互替代的关系。

改革走到今天,“私营”的概念已经取得了认识上和法律上的承认,私营企业家被允许入党,私有产权也得到了《物权法》的保护。在这一背景下,“民营经济”这一过渡性的概念事实上已经完成了其历史使命。但是,这一概念却没有淡出话语体系,于是其内在的模糊性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导致了不可小视的负面效应。

民营经济的鼓吹者们往往强调“民营经济”生存状况的艰难,进而要求国家为“民营经济”创造更大的发展空间。如果他们指的是由民间创业精神所引致的那部分经济,我们都不会对此表示异议,他们是经济活力的表现,却在现实中不得不面临生存和发展的危机。

但事实上,“民营经济”这一日常话语在现实中所实际指代的,往往并非由民间创业精神所引致的那部分经济,而更多的是生长在权力与市场中间的灰色地带的权贵经济。“民”字让人联想到人民、庶民、平民、老百姓,产生一种与国家、政府对应的印象,这一概念被权贵阶层及其代言人所窃取,使得“民营经济”在一些场合中变成了掩盖其与权力腐败的真实关系和挤压、侵占、豪夺公有经济的话语工具。从他们的利益出发而提出的诸多政策诉求,如放松劳动管制、限制公有制经济的活动空间等等,包藏了他们与民争利的动机。

第3篇

综合分析陕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纵向比,增速加快;横向比,差距不小;看发展,潜力很大。如何进一步发掘潜力,创新机制,走出一条具有陕西特点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之路,是当前必须破解的重大课题。

面临的机遇

今后几年,根据陕西经济欠发达而又具有后发优势的省情,进一步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提升传统产业、实施全民创业,必将为非公有制经济开辟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为城乡劳动力就业创造更多的机会,为全省干部群众创业发展提供更多的途径。

政策环境进一步宽松坚持贯彻平等准入、公平待遇原则,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随着国家有关政策的落实和政府职能从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制度性和体制正在逐步消除。陕西首富神木县改革行政审批制度,规范收费标准和程序,简化注册手续,规定受理后必须在两日内办结。2006年底,该县个体工商户已达8840户,民营企业1256户,上缴税费总额19.2亿元,民营企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60%以上。

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十一五”规划提出发展先进制造业、提高服务业比重和加强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发展第三产业,需要大批个体私营企业根据市场需求来创业,充分发挥其特有的长处。随着区域产业转移不断加快,沿海发达地区很多企业到西部地区寻求发展,也为内地民营企业的做大做强创造了条件。随着国企改革的深化,一批国企陆续退出竞争性行业,又为民营经济发展拓展了新的领域。随着鼓励“走出去”政策的实施,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出口贸易和对外合作的范围更大,参与国际分工的机会也更多。

发展壮大县域经济需要民营企业的广泛参与改革开放以来,个体私营企业随着原始积累的初步完成,迅速发展成为县域经济的主要推动力量。“十一五”期间,陕西省继续实施“关中率先发展、陕南突破发展、陕北跨越发展”战略,并在15个县开展“扩权强县”试点,扩大经济管理权限,大力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无疑为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新的契机。

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已经形成了较好的基础经过多年的努力,我省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随着数量增加、规模扩大,发展模式和途径出现了新的变化,技术装备水平和产品科技含量大大提高。特别是集中在西安、宝鸡等国家级高新区的科技型民营企业,优势明显,潜力巨大,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经过市场经济的洗礼,陕西省已经涌现出一批优秀的民营企业家,为今后的大发展积累了一些经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发展的思路

围绕扩大发展、壮大实力,今后应着力抓好以下四个重点:

大力培植民营骨干企业。要坚持增量优化与存量调整相结合、资本运作与科学管理相结合,引导有一定实力的民营企业,以资本为纽带,通过兼并、重组、合资、合作等方式,实施低成本扩张,集中力量扶持其壮大规模,提高素质,增强辐射带动能力。

积极发展特色经济。要鼓励支持具有地方特色和传统工艺、产品比较优势大的个体户和中小民营企业加快发展,通过专业化生产、为大企业进行产品配套等方式,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名、优、特、新产品,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民营企业。

加快发展产业集群。要围绕壮大县域经济,充分开发特色资源,发展个体户和民营企业,尽快形成特色产业集群。要把扩大发展个体户和民营企业同小城镇建设结合起来,按照规划,合理布局,统筹开发,搞好基础设施和市场建设,吸纳更多的个体户和民营企业向小城镇集中。要从调整陕西省经济结构、转化特色优势资源的需要出发,支持个体户和民营企业扩大招商引资,有选择地承接东部地区和发达国家的产业转移,逐步形成几个有实力、有影响的产业集群。

提高民营企业家的整体素质。不但要引进一批高素质、复合型人才,解决人才尤其是高层次人才短缺的问题,改善民营企业家队伍的结构,而且要制定民营企业家的培训规划,有计划地选送一批经营管理人员到国外机构、高等院校和大企业进行系统培训,提高经营管理能力和综合素质。要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构建陕西省中小企业职业经理人市场。要引导民营企业家增强诚信意识,重信誉、守合同,真正做到以质量占领市场,靠信用赢得客户,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措施与建议

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需要各级管理部门乃至全社会进一步创新观念、完善政策,加大支持力度、营造良好环境,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尽快建立健全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法规、资金支持、社会服务、社会保障体系。

创新观念,把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作为建设西部强省的突破口来抓。要把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作为陕西省经济工作的战略重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鼓励个体私营企业发展的产业指导目录,努力开创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形式平等竞争、共同发展的新局面。要正确认识和把握所有制结构变动的总体趋势,把促进民间投资增长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作为调整结构、加快发展的重要内容,作为产业升级、地区布局优化的关键环节,加强总体指导和综合协调,更多地运用市场经济的办法引导与促进民间投资,调控与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全面落实公平待遇,制定鼓励发展的规章和政策。抓紧制定并颁布支持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条例或办法,进一步明确非公有制经济可以进入的领域,切实简化审批事项和程序,降低创业门槛,为所有创业者广开“绿灯”。要清理现有文件和规章中有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规定和条款,明确规定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行业和部门,都应向民间资本开放;凡是对外商开放的投资领域,都允许民间资本进入;凡是实行特殊优惠政策的领域,其优惠政策同样适用于进入该领域的民间资本。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垄断行业和社会事业各领域,进行投资参股、并购重组,允许出资人可以货币出资,也可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让土地使用权、高技术成果等非货币形式出资,等等。

推进科技创新,提高非公有制经济整体素质。要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支持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与民营企业联合建立技术创新机构和技术服务平台,推动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联合创新,增强核心竞争力。要鼓励民营企业积极采用国际先进标准进行生产经营,积极采用先进适用技术提高技术水平,积极推广企业信息化,积极推行质量和环保体系认证。要把民营企业的节能减排列为重点,使主要行业的物耗、能耗、环保和安全指标基本达到全国同行业平均水平,争创国内先进水平,追赶国际先进水平。通过科技进步,增加科技含量,转变我省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模式和增长方式。

拓宽融资渠道,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金融支持力度。一要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的资金支持,争取省上有关部门重大项目投资的支持。二要积极争取省政府建立中小企业发展资金,每年由省财政从非公有制经济上缴税金增长部分拿出一块,从其他渠道筹集一块,建立不少于1亿元的省级中小企业扶持资金,投入形式主要采取贷款贴息、资本金注入方式,以此带动银行和社会的资金投入。三要加快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鼓励支持成立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搭建企业与金融部门对接的平台,积极争取银行支持。大力推广区域内企业互助担保或融资等措施,解决企业短期融资问题。四要鼓励具备条件的民营企业特别是民营高科技企业进入资本市场,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和股票上市,扩大直接融资规模。五要加大金融机构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力度,切实改进金融服务,扩展授信小企业范围,放宽抵质押品范围和担保条件,依据发展需要增加信贷投入。

第4篇

当前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规模不大,经济总量小。个体工商户户均注册资金8300元,私营企业户均注册资金61.4万元。全市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个体私营企业不到1000家,投资在100万元以上的不到100家,投资在千万元以上的不到10家,上亿元的企业没有一个。2001年全市非公有制工业实现增加值29.1亿元,仅占全市工业增加值的38.4%,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二是私营企业主要以商贸型为主,生产型和科技型企业偏少。据调查统计,全市个体私营经济从事商业批发零售、饮食服务等第三产业的占83.2%,从事加工制造等第二产业的占14.8%,从事农林牧副渔业的占2%。三是经营业主科技文化素质总体偏低,创新能力差。全市个体私营企业主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总数的1.9%,高中文化程度占18.2%,初中文化程度占46.3%,小学以下文化程度占33.6%。四是多头管理,体制不顺。管理个体私营经济的部门有工商局、乡镇企业局(非公有制经济委员会)、科技局(民营科技企业)、工商联,多个部门管理,“都管都不管”,对个体私营经济产业规划、政策研究、资金技术项目服务、创业指导等缺乏力度,经济指标统计口径不一,数字几套,不便政府决策。

一个地方经济腾飞,是靠发展内源性经济还是发展外源性经济,无疑要取决于当地的区位条件、资源条件和经济环境。我市是一个内陆欠发达地区,不可能像广东、江苏、上海、山东等沿海地区那样靠吸引外资加快发展。在今后20年的战略机遇期内,我市如何增创新优势,保持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如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关键的一条,就是能不能加快民营经济的发展。建议:

(1)召开一个高规格的会议,出台一个含金量高的文件,表彰一批民营经济先进典型,形成一种民营经济大发展的良好氛围。

(2)优化“五个环境”,即以优化政策、政务、法制、市场、舆论环境为突破口,创造民营经济大发展的有利条件。从转变政府职能、改善服务、提高行政效能入手,带动整个发展环境的改善,从根本上清除妨碍民营企业大发展的各种制度性和政策。一是创造有利于各种所有制公平竞争的政策环境,落实对民营企业的公平待遇。二是优化政务环境,多服务少干预,多帮忙少添乱,多设路标少设路障,下大气力改进管理和服务水平。三是优化法制环境,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让民营经济的发展建立在个人对自身利益和财富积累的关心之上。四是优化市场环境,使绝大多数守法、规范经营的民营企业能够顺利成长。五是优化舆论环境,形成谁发展谁光荣,尊重民营企业家就是尊重劳动、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舆论氛围。

(3)重点支持“四类企业”,以科技型、外向型、吸纳下岗职工就业型和农产品加工型企业为重点,扶持民营企业加快发展特别是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民营科技企业是我市最有活力的企业,是我市经济振兴的希望所在。我市认定的民营科技企业有397家,从业人员3万人,2002年实现技工贸收入18亿元,创利税3.52亿元。可根据企业经营资产、营业收入、利税和自主知识产权拥有量等指标,重点扶持民营企业50强。

(4)建立民营工业园区,发展族群经济。簇群经济是以某项专业产品为主导,以中小企业为主体,以某个城镇为聚集地,形成产业链和产业的聚集效应,创出名牌,催生出区域经济支柱。发展簇群经济已成为各地发展民营经济的主要模式,我市也有成功的典型。大量相关企业空间集聚,既竞争又合作,信息、技术、人才资源共享,产业配套,激发创新,成为区域经济长期增长和繁荣的源泉。有条件的县区、乡镇要建立工业园区,引导民营工业向工业园区集聚。可依托平桥非金属矿加工经济群建立市级民营工业园区,同时抓好固始柳编经济群、淮滨造船块状经济群、潢川卜集花卉簇群、光山白雀茶叶经销簇群的培育,打造我市民营经济航母群。民营工业园区建设不仅仅是圈一块地、“几通一平”再建一些标准厂房,更重要的是要创新机制、创新环境、建立创业服务中心,真正为民营经济大发展搭建一个平台。

第5篇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推动和引导民营企业建立健全档案工作,为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服务,现就促进民营企业档案工作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民营企业档案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做好民营企业档案工作是档案工作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的必然要求。非公有制经济是促进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积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民营企业是非公有制经济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民营企业档案工作将对民营企业健康持续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积极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企业档案工作发展,是档案部门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现代化建设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做好民营企业档案工作是民营企业自身发展的客观需要。民营企业档案是民营企业在生产、经营和管理等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历史记录,它反映了民营企业成长与发展的历程,是企业的重要资产和信息资源。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对民营企业提升整体管理水平、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规避市场风险、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三)做好民营企业档案工作是各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管理服务体系的重要措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要求民营经济向着规范、制度、诚信发展;政府有关部门的管理和服务也需要依据企业真实、可靠的信息和数据。各有关部门和工商联要充分认识档案工作在规范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协作,引导和促进民营企业经营者树立档案意识,健全档案工作,完善基础管理。

二、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企业建立健全档案工作

(四)促进民营企业档案工作与民营企业同步发展。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和工商联要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把推动民营企业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为民营企业创造平等竞争的法律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促进民营企业提升档案管理水平:

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利用多种形式,向民营企业广泛宣传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遵循指导民营企业档案工作的原则,诚心诚意、一视同仁地为民营企业服务,推动民营企业档案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各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策时,要提出建立健全档案管理的要求。在积极鼓励民营企业提高自身素质,改善经营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企业组织制度的同时,引导民营企业建立档案工作,承担好保护档案的义务。

各级工商联要主动发挥党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作用和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作用,为民营企业提供交流、研讨档案工作的平台,并把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列入对民营企业经营者培训和对民营企业发展进行指导的内容。

(五)不断提高为民营企业档案工作服务的实效。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统筹规划,拓宽服务渠道,突出服务主题,主动为民营企业提供档案业务咨询、档案整理和代存、档案技术服务及档案人员推荐、培训等服务;适时引导建立档案业务协作组织,提供互相交流和学习的机会;逐步建立适应民营企业档案工作特点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满足民营企业对档案工作的需求。

(六)加强对民营企业档案工作的分类指导。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民营企业档案工作的指导,要坚持自主管理、因企制宜的原则,树立和培养典型,宣传和推广典型经验,启发民营企业对档案工作的内在需求,引导民营企业做好档案工作。要从实际出发,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民营企业档案工作实行分类指导。

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民营企业中关系国家利益和安全、涉及公共利益、记录社会重大事件和活动,以及企业应当承担社会责任等方面档案的监管。具体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七)加强领导、协调配合,全面推动民营企业档案工作。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工商联以及有关行业组织应加强领导和指导,密切配合,针对民营企业的特点,深入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探索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符合民营企业实际、有效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企业档案管理模式。

三、促进民营企业档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八)建立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企业档案工作。民营企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企业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加强企业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真实有效。把档案信息资源的积累、保管和利用纳入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各个环节。在保证档案齐全、完整和准确,便于有效利用的前提下,档案管理方式可采取集中统一管理、分级管理或寄存等多种形式。倡导企业实行档案、图书、情报、资料等信息资源一体化管理。

(九)制定企业文件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民营企业应明确本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归档时间与归档要求,确保归档文件材料齐全、完整、准确与系统。企业应强化对资产产权、商业信誉、知识产权、合同协议、客户信息和企业文化等方面文件材料的收集和积累。制定档案管理工作各项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归档齐全、整理规范、保管安全、利用便捷。

(十)建立健全企业职工档案。民营企业应收集和保管职工在本企业工作中形成的履历、鉴定、工资、考核、技能评定、奖励和处分等方面的文件材料。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方面的档案,并将有关档案材料及时补充到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部门授权的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条件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或有关部门。

第6篇

1、当好民营经济发展的“宣传员”

为了宣传和塑造我市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形象,去年9月,我会编印了《鹰翔蓝天——**市非公有制经济改革开放30周年成果展》画册,彰显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的精神风采;10月份,围绕我市眼镜产业发展历程,协助**电视台,完成了改革开放30周年专题系列电视片《突围》第五集的摄制工作,12月26日在**电视台播出,由著名主持人**解说,播出后反响热烈;为提升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感,激发企业员工主人翁意识,今年3月份,我会组织开展了“民企之星”评选表彰活动,授予彭保太等10名非公经济人士“民企之星”称号;2月22日联合市总工会下发了“关于推荐评选**市‘优秀员工’’的通知”,并在5月13日召开了表彰大会。

2、当好民营经济发展的“服务员”

以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为宗旨,努力当好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我会建立了机关干部联系帮助民营企业制度,经常深入企业,帮助协调解决在生产、经营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达26件;选派了一名优秀干部到美运鞋业挂职,一干就是2年,用真心去工作,用真情去服务,使外商真切的感受到**良好的投资环境,坚定了把生产中心转移至**的信心;今年春节期间,我会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开展了“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扩大了返乡务工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等就业和再就业;随后又制定了措施,建立了长效服务机制,推出了就业再就业“绿色通道”,开通了就业服务咨询电话。针对目前大中专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就业问题,5月15日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与我会等五个部门联合开展了“****市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为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合法权益,我会进一步完善了维权服务体系,并邀请****律师事务所律师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举办了2期《劳动合同法》讲座;与市司法部门合作,促成了一批律师与民营企业结成法律服务对子,调处各类纠纷28件。

3、当好民营企业发展交流的“组织员”

为充分发挥工商联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民营企业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和了解,我会进一步完善了与公、检、法、国税、地税、工商等部门建立的宣传教育、预警防范、指导帮助和表彰激励互动机制,先后组织会员开展了《纳税人看地税》和《法官、检察官与民营企业家座谈会》等活动,通过座谈与参观,使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进一步了解了国家税收政策和公检法等机关的工作职能,以及解决企业困难的方法和途径。为增进交流与合作,我会在继续为会员做好生日庆贺、体检等活动基础上,还先后组织开展了各种不同规模的餐叙会、茶话会、联谊会、参观考察等活动,进一步增进了党和政府与民营企业之间的了解和联系。为帮助民营企业组织开展好各种经贸洽谈和系列宣传推介活动,我们先后指导市古玩艺术品商会,举办了首届**市古玩艺术品交流会;市建材家居行业商会,举办了两届家装建材文化节营销推介会;帮助市眼镜商会利用眼镜产业发展论坛,组织开展了产品展销和推介活动,以及部分眼镜生产商、销售商到余江(国际)眼镜工业园参观考察,洽谈购销合作意向,开启了**眼镜经销商与**眼镜生产企业合作的大门。为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我会及时与银行、信用社联系,以基层商会为基础,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和引导会员组建了联保互保组织、担保公司、投资公司、贷款公司等民间金融组织,成功实现融资2亿多元,初步搭建起了民企立体融资平台。

4、当好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引导员”

为帮助我市民营企业,特别是铜材加工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税收政策调整后带来的冲击与挑战,我会在危机影响刚刚显现时,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密切关注铜产业形势的变化,深入企业展开调研,提交了《关于解决铜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建立政策洼地的几点建议》的调研报告,并协助金融部门建立了退税担保封闭运行机制,及时有效地帮助了铜企业应对因危机和税收政策调整带来的资金周转困难。今年初,为深入贯彻落实hjt总书记视察**时提出的“三保一弘扬”重要指示精神,与市委统战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帮助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共克时艰促发展活动的通知》,要求各级工商联组织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帮助非公经济人士认清当前经济形势,抓住和利用国际、国内产

业转移机遇,加快产业调整升级步伐,增强了企业战胜危机的信心和能力。

5、当好建言献策的“信息员”

去年以来,我会以“四大一新”发展战略为主题,组织开展了加快铜产业和微型元件产业发展、加强大框架城市建设等调研活动,完成了《**市大框架城市建设发展思考与建议》、《加强政务环境建设,促进我市民营企业快速发展》等4篇调研报告和政协提案,其中《依托江铜,加快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思考与建议》被评为优秀提案。同时还组织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的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了“应对危机促发展”建言献策等活动。在今年“两会”上,提交集体提案2件;提交个人及联名提案、意见、建议12件。

二、夯实基础,服务大局

1、加强商会组织建设

去年以来,我会进一步加强了商会组织建设和管理。5月份,组建成立了**市工商联古玩艺术品商会;8月份,组建成立了**市建材家居商会;10月份,市眼镜商会升格为**省工商联眼镜商会,组建了**省拓兴职业培训学校,走出了一条以眼镜商会为依托,培养眼镜专业人才,支持商会发展的新路子;12月份,在成都市成立了**省工商联眼镜商会**省分会,在支援灾区、捐资助学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扩大了影响;今年3月,成立了市工商联**商会。为进一步发挥工商联商会网络优势,去年11月,我们组织了32名非公经济人士赴浙江绍兴市学习考察,与绍兴市工商联建立了友好商会;在**年海峡西岸工商联协作恳谈会上,我会与20个城市工商联缔结了友好商会。目前,广东、福建等地友好商会已组织3批民营企业家考察团来我市考察,与部分企业达成了投资合作意向

2、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我会制定了以商招商、以会招商的工作方案,全力以赴开展招商引资。今年3月22日,由我会引进的江苏昆山华英精密模具工业有限公司投资6000万元的**欧力浦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正式签约,落户**经济技术开发区,现已注册。2月25日,由我会与市经贸委联合引进的,由中国华尔达集团总裁宁、中国康都集团董事长张理宇以及**瑞兴铜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郑志晓等共同投资8000万元生产太阳能光伏产品、铜材加工项目正式签约,落户市龙岗工业园,现已动工。**年6月份以来,由我会挂职干部跟踪服务的美运鞋业爱威亚世界生产中心转移至**项目,4月18日完成了签约,投资总额1.2亿元,现也已开工建设。4月3日,我会再次联合余江县人民政府成功举办了第二届眼镜产业发展论坛,330多名来自国内外**籍眼镜生产、经销商和其他省市眼镜同仁参加了论坛,初步搭建起了**眼镜生产企业与**眼镜销售商的产销合作桥梁。会上,签约招商引资项目两个,投资总额达8000万元。

3、强化中心工作意识

对市委、市政府安排的新农村建设、“联建共创”、农村“卫生清洁”工程等重要任务,我们做到合理安排,落到实处。在新农村建设工作中,被评为全市新农村建设先进帮扶单位。教育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致富思源、富而思进”,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投身光彩事业、扶贫济困、捐资助学等活动。去年5.12汶川大地震后,我会紧急发出了《关于组织开展向**地震灾区献爱心捐赠活动的通知》,工商联机关干部职工和137名非公经济人士捐款达336万元;为保护环境,减少白色污染,联合**日报社组织民营企业开展了“喜迎奥运,保护环境”活动,向市民免费赠送了200只菜篮子、2000只布袋子;在全市“联建共创”工作中,分别在市“联建共创”简报、**日报上发出了《迎省运会,创文明城——致全市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倡议书》,号召全市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积极支持和参与联建共创活动;在全市农村“卫生清洁”工程活动中,与市爱委会等单位联合发出倡议书,到目前为止,机关干部和民营企业家捐建农村垃圾焚烧炉、沤肥窖,共计5.4248万元。

三、强化素质,提高效能

1、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扎实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按照“打基础、立规矩、守底线”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了工作长效机制。班子成员做到“四亲自、五带头”,形成了相互尊重、合作共事的良好氛围;在机关干部中开展了“你发展、我服务”的教育活动,服务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增强。

2、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在全市工商联系统中开展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主要着力“四个结合,四个突出”,即结合“四大一新“发展战略,突出抓项目加快招商引资;结合应对金融危机挑战,突出帮助民营企业平稳较快发展等,既较好地完成了第一价段的任务,又体现了工商联的特色,得到市委督导组的肯定。

3、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了机关党建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党员教育活动;进一步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了纪律教育学习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廉洁自律反腐倡廉教育片,提高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各位委员,我会以上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亲切关怀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各有关单位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市广大非公经济人士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工商联向在座的各位领导和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当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取得成绩的同时,还存在不足之处,主要是:1、指导和管理基层商会的力度还不够;2、深系民营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还不够;3、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思路还不够开阔。这与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迅速、工作任务重、人员少等因素有关,但主要与我们学习抓得不紧、认识不足是分不开的。对此,我会将以此次述职评议活动为契机,制定措施,克服不足,以“抓重点、创特色、争一流”为目标,努力在服务大局、参政议政、组织建设、招商引资、廉洁自律等工作上有新的跨越,以优异成绩向国庆六十周年献礼。

第7篇

[关键词]民营经济发展障碍对策

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得到了较快的恢复和发展。但是,在民营经济发展的后劲及持续键康发展问题上,还有一系列制约因素,阻碍着它的发展。如何更好地促进民营经济快速健康地发展,笔者认为必须彻底消除以下障碍。

一、更新观念,消除思想认识障碍

民营经济的发展已得到了我国宪法认可。1999年宪法修正案指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2004年3月的宪法修正案进一步指出:“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尽管如此,至今仍有不少人对发展民营经济心有余悸。一怕“以私挤公”,担心民营经济的发展对公有制经济产生冲击,构成威协,会取代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二怕“两极分化”,担心造成出现贫富悬殊的社会分配不公现象;三怕“消极影响”,担心造成假冒伪劣商品泛滥,滋生社会丑恶现象等。观念上的偏差往往带来行动上的梗阻。因此,加快发展民营经济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一是要用“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指导来认识发展民营经济的重要性。民营经济的发展符合“三个有利于”标准和“三个代表”思想的精神实质,对社会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不应该歧视和限制它。二是要充分认识民营经济存在和发展的长期性。根据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力水平状况和初级阶段的长期性,民营经济的发展不是过度而是还不够,不是权宜之计,而是一项长期的方针,对此应有充分的认识。三是要正视民营经济的消极影响。有些假冒伪劣现象与民营经济有联系,有些社会丑恶现象与经营者有关,但这毕竟是少数、是支流,大多数经营者还是守法经营的。要是因噎废食,因私有制存在弊端而舍弃不用,就会违背客观经济规律,丧失发展经济的宝贵时机,不利于我们实现富强大业。四是要一分为二地认识民营经济的发展。民营经济与公有制经济的矛盾和冲突是客观存在的。但有我国宏观经济政策的引导,有经济法制的市场监管,这些矛盾是可以化解的。五是要正确看待民营经济发展造成财富分配不均的问题。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可以先富带后富,最后实现共同富裕。民营企业主在增加自身财富的同时,也增加了原属闲置或过剩劳动力的部分农民、下岗工人等就业者的收入。民营经济进一步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出现两极分化倾向,但国家能够运用各种手段进行调节,使社会成员共享民营经济发展的成果,同时制止财富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因此不必对此顾虑重重。

二、加强政府扶持,消除体制和政策障碍

党的十五大、十六大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确定了对民营经济要“大力发展和积极引导”的方针,强调“各级政府要抓紧清理和修订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规和政策,落实放宽市场准入的措施。进一步研究和制定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的改组改造,进入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的具体办法。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采取措施保障非公有制企业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保护非公有制企业的合法权益,改进服务和监管,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做大做强。”这就为民营经济的发展迎来了第二个春天。为此,政府应加强扶持,为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创造条件。

1.提供金融、财税等方面的政策扶持。改革开放的实践证明,政策宽松,企业便可以放开手脚大踏步发展。因此,政府应为民营企业营造一个宽松的政策环境。(1)放宽金融政策。政府有必要建立新型的银企关系。一是国家商业银行和民生银行、城市合作银行应拨出一定额度,主要用于私营企业贷款;二是建立民营经济发展基金,主要用于为民营企业新产品开发、新技术应用提供专项贷款和担保;三是允许民营企业以股票、债券等非信贷方式进行直接融资,一些符合条件的股份制民营企业可以发行股票债券,包括上市筹集资金等。(2)财税政策适当倾斜。如清理、取消对民营企业的不合理的收费,将企业的税收负担稳定在合理的限度内,以减轻企业的负担;对于新办的企业,可给予一定年限的税收减免,而对于成长前景较好的企业、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和能显著增加就业的企业适当延长税收优惠政策年限;按照公平税赋、平等竞争的原则,对同行业的各种经济成份的企业均一视同仁,坚决废除各种不合理的歧视性政策。(3)放宽用地政策。政府的城建、土地等有关部门要将民营企业的生产经营用地列入城乡建设规划,让企业自主选择出让或租赁场地使用权方式,土地出让费和租金应给予照顾。此外,要逐步扩大民营企业的生产经营范围。除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项目和产品外,凡国家放开的行业和商品,民营企业都可以生产和经营,任何单位和部门都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限制和实行垄断。

2.提供技术创新支持。我国民营企业从技术特征看,主要集中于劳动密集型和低技术行业,采用高科技和大型现代化设备的企业为数极少。且限于实力,其技术创新能力较弱,而技术作为生产力的重要部分,对企业的发展起着关键性作用。政府应以增强民营企业的竞争能力、提高生产率等为直接目的,为民营企业的技术创新提供必要的扶持。如帮助民营企业培训人才,提供必要的技术开发资金和技术开发设备,加强技术指导、促进技术转移和技术交流等等。

3.提供信息服务。充分、及时、准确的信息,对民营企业制定经营战略、开发新产品和向新领域转移,有巨大的作用。但长期以来,民营企业的信息收集和处理能力很弱。政府应通过自己的信息机构,利用庞大的信息网络定期向民营企业各种有关生产经营的国内外信息,使民营经济能够在较充分的信息资源基础上制定经营决策,减少失误,提高决策水平,确保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4.提供制度保证和法律服务。当前我国的民营经济立法还比较薄弱,除《私营企业条例》之外,并无正规的有关扶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法律出台。这样一方面使民营企业经营行为缺乏法律约束;另一方面又造成民营企业的许多利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为了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政府应依照宪法修正案的原则,制定实施有关民营经济的法律、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相关政策性文件。同时对与宪法修正案原则相抵触的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文件及时予以废除、删改和修订,以健全行为规范,完善法制体系,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财产、社会地位、市场准入、资本筹措等方面的制度保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三、加强自励,提高自我发展能力,消除依赖思想

民营经济的发展,政府扶持固然重要,但民营企业自身的因素,将起决定性的作用。因此,民营企业必须积极主动练好内功,提高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能力。

1.要进行制度创新,提高管理水平。我国民营企业中相当一部分实行的是家族式管理,一旦生产规模扩大、经营领域拓宽、技术层次提高,市场竞争加剧,这种企业管理制度就显得难以适应。鉴于这种情况,民营企业,尤其是大中型民营企业要谋求长远发展,必须进行制度创新,包括人事管理制度、计划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售后服务制度、财务制度、新产品开发和市场营销制度等。企业可以通过这些方面的制度创新,加强民主管理、科学决策,创造一个充分发挥职工潜能,调动个人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制度环境和内部机制;并根据市场的变化,适度调整企业发展方向、管理方式、经营手段,提高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为企业长远发展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