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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对家庭教育的思考范文

时间:2023-06-15 17:11:17

序论:在您撰写父母对家庭教育的思考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父母对家庭教育的思考

第1篇

关键词:年轻父母;觉察力;家庭教育;检视

事物都有自己的表现形式和发生发展的轨迹,它的出现和发展都有一定的迹象可循,人们可以因此对事物进行精准的了解和判断。对事物进行了解和判断的能力就是觉察力。所谓觉察力,就是洞悉彻悟事物的发展规律、方向的高度预见性的一种本领和能力,是能够以小见大、以心见性、见微知著、敏捷独到的一种超前的感悟能力。[1]具有较强觉察力的人,能运用心理、思维的力量去了解事物,解开事物之间的因果关系。父母对家庭教育问题的觉察力,即父母发现家庭教育问题的能力,包括对家庭教育的状况、存在的问题和产生原因等都能有所发现和认识,并洞察影响家庭教育的诸因素之间的相关关系,明察家庭教育的成效。

一、年轻父母对家庭教育问题失察的后果分析

家庭教育问题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局部到整体,是一个渐变过程,不是突变的过程。家庭教育问题出现的最初阶段,很容易被年轻父母忽略,使得家庭教育问题日积月累,越发严重,以至于有的问题积重难返。对家庭家庭问题的失察,会产生更多的问题,并且影响深远。多重家庭教育问题互相牵扯和纠缠,严重影响问题的解决。

(一)年轻父母对家庭教育问题失察,造成错失家庭教育良机,影响深远

父母应该对家庭教育的状况有所监控和觉察。但很多年轻父母对家庭教育问题后知后觉,家庭教育失当而不自知,导致家庭教育问题无法得到及时妥善的解决。很多家庭教育问题是随着孩子的学业问题或者品性问题而暴露,也有的家庭教育问题等到孩子成年才被觉察,因而错过了教育的最佳时机。“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培养人是一个长期的工程。教育影响相对于教育行为,具有明显的滞后性,家庭教育也不例外。因家庭教育不当产生的问题,会在孩子进入青春期与大学阶段呈集中爆发状态,有的会延后到下一代择偶、组建新家庭时才会有所表现。这使得众多家长往往不能对孩子的成长问题做家庭教育方面的归因,不能回溯家庭教育问题,而将此归因于外部条件的变化。比如,他们认为“孩子进入青春期,产生叛逆”,“孩子进入大学,生活环境条件变化,不能适应”,“年轻人进入婚恋期,一时不知道如何相处”等等。实际上,其中很多的问题都源自家庭教育失当,造成孩子不能很好地适应变化的环境,因而产生各种各样的适应问题。

(二)年轻父母对家庭教育问题失察,造成家教问题积重难返,影响深刻

家庭教育问题与原因之间不是简单的一对一的关系,而是多样的具有因果关系的元素纠缠的结果。比如,年幼的孩子喂养困难,不愿意好好吃饭。究其原因,有孩子自身先天或者后天的消化能力问题,但也可能是年轻父母喂养方法不当,没有帮助孩子形成良好的饮食习惯,造成孩子脾胃失和并影响到食欲。其间还可能夹杂着年轻父母对孩子不良养育态度的影响:父母或者马虎忽略,或者迁就溺爱,影响了孩子良好饮食习惯的养成。此外,家庭情感关系不良影响到孩子的情绪,也可能造成孩子食欲不佳。反过来,孩子的喂养困难问题,会引起年轻父母的焦虑情绪,父母双方可能推诿责任并互相指责,导致家庭冲突增多,家庭情感氛围不良,进而引发新的家庭纠纷和冲突,再一次影响孩子的喂养。影响家庭教育的多样因素的纠缠与牵扯,产生的影响不是1+1=2而是1+12。如果长期对家庭教育问题失察,导致若干家庭教育问题纠缠在一起,最后分不清孰因孰果,那么处理此类问题就会非常棘手。所以,年轻家长对家庭教育问题不自知,就会贻误对孩子的最佳教育引导时机。如果不能对家庭教育问题保持清晰的认识,及时检视家庭教育情况,做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存在的问题就会成为家庭教育的隐患,成为影响孩子成长的隐患,导致外部因素有一点风吹草动就会引发出家庭和孩子新的问题。

二、年轻父母对家庭教育问题失察的原因分析

教育素养是指父母为了合格地担当家庭教育实施者的角色,在教育子女的过程中应当具备的特殊品质,包括教育知识、教育观念与教育能力。[2]年轻父母对家庭教育问题失察,受到家庭教育本身特点的影响,也和年轻父母自身的素养及行为方式有密切关系。

(一)家庭教育的特点影响了年轻父母对家庭教育问题的觉察

1.家庭教育即时性、随机性和零散性特点,使得年轻父母对家庭教育问题的觉察容易出现“挂一漏万”的现象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最大不同,在于它不是有目的、有意识的、系统的教育过程,而是伴随在日常生活当中随机、即时、零散地进行的,需要家长敏锐地捕捉教育的信息与契机。虽然新时期的年轻家长都很重视家庭教育,很关注孩子的成长,但对于何时是教育的契机、用何种方式教育效果最佳,年轻父母很难把握好。而家庭教育的规范很少有明文规定,年轻的父母本身对家庭教育要求并不明晰,要在实践中视具体情况而定,有的规范甚至要等到孩子“违规”之后才被发现。家庭教育可能“处处是教育、时时是契机”,但年轻父母却常常忽略机会,不能很好地把握教育契机,或者因为采用不当的教育方式而产生事与愿违的结果,变成“坐失良机”。此外,年轻父母因娱乐生活丰富、工作繁忙、家庭教育经验不足等多方面的原因,也容易忽略家庭教育的契机,忽略对家庭教育问题的觉察。2.影响家庭教育成效的因素是动态的、多元的,年轻父母很难整体把握家庭教育系统不少年轻父母的“父母角色”意识不够,对家庭教育不重视,因而忽略对家庭教育问题的关注。更多年轻父母是重视家庭教育的,但对家庭教育问题也未必能很好地把握。家庭教育成效是受多元、动态因素的综合影响。家庭所处的地理环境、家庭中的人员结构、社会经济地位、家庭成员的情感关系以及父母的教养方式等等,都深深影响着家庭教育成效。另外,这些因素作用的发挥,还取决于孩子的特点。孩子用自己的气质特征、性格特点、智商才能甚至是外貌特征等,与这些外部的影响因素进行对话交流,从而影响着家庭中各种因素作用的发挥。年轻父母对于影响家庭教育的诸多因素缺乏完整的认识,难以整体把握影响家庭教育的因素,难以发现诸因素之间复杂的关联,因而容易对家庭教育问题失察。

(二)年轻父母自身的特点造成了他们对家庭教育问题的失察

年轻父母对家庭教育问题的觉察力还受制于他们自身的特点,他们的认知、情绪、个性等方面的特点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他们对家庭教育问题觉察的客观性、全面性和深刻性。1.年轻父母的个性特征造成了他们对家庭教育问题的觉察不细致家庭教育问题往往是“于细微处见精神”,需要年轻父母对问题能明察秋毫并防微杜渐。但不同个性的家长,对家庭教育问题的觉察力有较大的差异。比如,情绪型性格的年轻父母,处理事情习惯“大大咧咧”且容易被情绪左右,对孩子的照管和教育情绪化严重,常常出现粗枝大叶不细心的毛病,对细节的敏感度和关注度不够,遇事急躁不冷静,他们容易忽略孩子和家庭生活中的很多问题。而理智型性格的年轻父母,又可能出现过度关注,过度敏感,导致对家庭教育问题的觉察不客观。2.年轻父母觉察能力不足导致他们对家庭教育问题的觉察不全面“见识”即看见并认识。所谓“有见识”,就是个体看见并且掌握了更多的信息,它是觉察力的基础。“事事留心皆学问”,人们可以通过对所掌握的信息进行分析思考,得出对事物的认知和行为决策。掌握的信息越全面,认知分析就可能越客观越深入。陪伴孩子的过程中,父母越专心越用心,得到的有效信息就越多。年轻父母对家庭教育问题的觉察能力,会直接影响他们对家庭教育过程中相关信息的掌握。虽然信息无处不在,但是年轻父母家庭教育临床经验不足,在对家庭教育问题的觉察过程中,容易忽略与孩子成长有关的信息,比较容易捕捉到的是能引起他们情绪体验的内容,而情绪体验中觉察的信息却未必客观。比如,孩子牙牙学语,符合年轻父母对孩子的成长期待,就会引起他们的兴奋,他们因“牙牙学语”这个事件而出现“晕轮效应”,产生认知偏差。3.年轻父母对家庭教育问题认识不足导致他们对问题的觉察不深入觉察不仅要用眼睛看用耳朵听,还要用脑子想。“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所谓行家,就是对问题的敏感度很高的人,相关的知识背景是觉察敏感度的基础。年轻父母如果没有认真学习家庭教育理论,对家庭教育问题觉察力不足,对问题的了解不具体,就不能及时发现问题,或者关注问题的表象而忽略现象之下的隐性问题,尤其是对内在问题的觉察不足。比如,孩子与伙伴关系不良而情绪低落,父母容易觉察到孩子人际交往状况,看到孩子缺乏交往主动性和交往技巧,却不容易发现孩子的内在体验,无法关照到孩子内心安全感不足,或者是不够自信而不能很自然地和同伴交往因而回避交往。如果年轻父母忽略孩子的内心体验,就会使得问题的解决走上歧路,甚至会加深对孩子的伤害。比如,上例中的父母,忽视孩子的内心体验,强行催促孩子去与同伴交往,会引起孩子更深的恐慌和更严重的退缩性行为,会给孩子脆弱的心灵造成新的更深的伤害。年轻父母家庭教育实践经验不足,对家庭教育问题可能产生的影响认识不够,对孩子早期表现出的问题重视不够,就越发不能很好地觉察家庭教育问题。

三、用“多元检视”方式提升年轻父母对家庭教育问题的觉察力

学者的研究表明,“教师教育智慧在其核心表现上与觉察力密切相关。”[3]提升父母的教育智慧的核心也在于提升其对家庭教育问题的觉察力。除了要从观念上帮助他们,使他们重视对家庭教育问题的觉察,更重要的是要从方法上帮助他们,使他们对家庭教育问题的觉察能力得到提升。学习多元检视方式,从不同的角度、倾向和层次去觉察家庭教育问题,找到更多的家庭教育问题关注点,一定程度上可以帮助年轻家长提升对家庭教育问题的觉察力。

(一)从多角度检视家庭教育问题的影响因素

家庭教育的成效是多元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家庭教育的问题也是如此。觉察家庭教育问题,就要重视检视与问题相关的诸多元素,包括家庭居所、家庭收入、家庭的社会阶层、家庭人员构成等客观因素,也包括父母的家庭教育素养、成长经历等主观因素。年轻家长要特别注意对影响家庭教育的主观因素的检视和觉察,如自己的成长经历、自己的教育素养等。前者会影响后者的方向,后者会影响对前者的审视深度。年轻家长检视家庭教育最主要的视点有:1.对新生家庭与原生家庭关系的检视新生家庭和原生家庭是一组相对的概念。每个新生家庭都来自原生家庭,并成为下一组新生家庭的原生家庭。因此,家庭教育不是零起点,原生家庭中的家庭教育观念和行为会深深地影响到新生家庭。年轻家长要尽量与原生家庭保持健康的关系:所谓健康关系,就是看到关联,又能调整问题所在。年轻父母对自己所在新生家庭教育问题的觉察容易出现“当局者迷”的困惑,反观自己的原生家庭则会产生“旁观者清”的效果,对自己的家庭教育问题的觉察会更客观更全面。而且,自己作为当事人,容易检视到原生家庭教育方式的成效,从而可以对新生家庭的教育方案作出适当的调整。对原生家庭的检视,重点要检视原生家庭父母的教养方式、家庭亲密度、对孩子的期待及其促进策略等,并注意把新生家庭与原生家庭进行比照,既不能完全推翻原生家庭的教养模式,也不能不加分析地进行全盘复制和吸收。年轻父母在对原生家庭的理性检视基础上实施新生家庭教育,使得新生家庭教育有较高的起点,可以帮助新生家庭对家庭教育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避免落进原生家庭问题的窠臼中。2.对自己“父母角色”的全面检视年轻父母在社会生活中身兼多种角色,他们作为一个“社会人”或者是“职业人”的角色成长比较受关注,但其“父母角色”的成长常常被忽略。年轻父母作为家庭教育的执行者,需要对自己的“家长”这一角色及其成长状况进行认真和长期的检视。(1)对履行父母角色职责的检视年轻父母是否把握好自己的“父母角色”职责,是做好家庭教育的基础和前提,年轻父母要对父母角色的多元定位加以检视:做为监护人,父母是孩子成长资源的提供者,使孩子的衣食住行等生活条件得到基本的保障,而不要让孩子流离失所。作为监护人,父母还要保障孩子的心理安全,满足孩子情感上的需要。父母同时是孩子的成长伙伴和顾问,对孩子的成长教育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既不能放任孩子不管,也不能越俎代庖剥夺孩子自主学习和成长的机会。(2)对父母角色成长状况的检视“陪孩子一起成长”是当下父母成长的重要方式。缺乏完整家长教育学程的年轻父母们,大多是随着孩子的成长脚步,在实践中摸索着成长的。他们的教育智慧和能力,需要随着孩子的成长不断得到扩充与提升。父母要检视自己的教养行为,对教养有效性进行检视,同时也要检视自己的学习时间、学习方式和学习效率。最主要的检视途径是对教养成效进行检视,通过了解孩子积极的正向的变化情况来检视父母学习和教养成效。(3)对父母与孩子的情感关系健康状况的检视良好亲子关系是良好家庭教育的基础。保持良好亲子关系的家庭,即使孩子出现阶段性的成长问题,也是比较容易解决的。亲子关系是检视教养成效的重要指征之一。常见的亲子关系问题是亲子关系疏离、亲子关系过度依赖、亲子关系冲突等。孩子的个性不同,所处的年龄阶段不同,对父母的需求不同,良好亲子关系的格式也会有所不同。良好的亲子关系表现为依恋不依赖,理性不冷漠。父母需要很好地回应并引导孩子,使亲子之间和而不同,保持一种有弹性的融洽关系。

(二)从不同倾向检视家庭教育问题

家庭教育问题的表现从其倾向性可以分为外显和内隐两个维度。外显的家庭教育问题可视可感可检测,比较容易被发现。青春期阶段家庭教育问题暴增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青春期阶段家庭教育问题通过孩子的学业成绩和行为反应得以显示,父母因此发现家庭教育问题。但青少年青春期阶段暴露的家庭教育问题,并不是在青春期的时候才生成的,而是过往问题累积之后的集中爆发,在此之前问题常常以内隐的方式存在,但父母没有发现或者未加关注。不同倾向的家庭教育问题产生影响的深远程度不同,不了解内隐的深层次的家庭教育问题,家庭教育往往就不能因材施教,不能对症下药。1、外显家庭教育问题的检视所谓外显家庭教育问题,就是家庭教育过程中,可感可测的教育问题。比如,孩子平时不能主动和别的小朋友交往,不愿意与小伙伴分享玩具等。通过孩子这些日常生活中的外显行为反应,可以发现孩子社会性发展不良的问题。父母对自身在家庭教育中表现出来的言语与情绪反应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也是比较容易发现的。比如,父母对于自己情绪失控而怒斥孩子的行为,常常会有懊悔之情,就是检视自己的教育行为后的反应。虽然多数父母没有经历专门的家教理论学习,没能很好地掌握儿童学习与发展的相关理论知识,但通过对自己几个孩子的对比或者和别的同龄孩子的对比,父母就很容易发现孩子存在的问题,并可以在专家指导之下或者是自己有意识地加以调整。当然,如果用别人的孩子做参照,就要有意识地防止“别人家小孩”的现象发生,要对自己的家教问题做客观的评断。2、内隐家庭教育问题的检视内隐家庭教育问题是指没有通过可感可测的外显行为表现出来的家庭教育问题和当下还没有表现出现来的家庭教育问题。年轻父母要特别用心去检视内隐的家教问题。(1)检视父母的教育观念“观念决定行为”,父母内隐的教育观念深深地影响着他们的家庭教育行为。在可以检测的家庭教育问题行为背后,一般都有需要反思和调整的内隐的家庭教育观念问题。比如,父母一味的强调孩子的课业学习,为孩子选报各类课外学习辅导班,与父母的教育价值观密切相关。受到“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传统观念和“不要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新的谬论误导,父母的教育价值观带有强烈的功利性,并体现在他们家庭教育行为选择上。(2)检视父母自身的行为示范“言传身教”是家庭教育的主要形式,言传与身教有效配合能提升家庭教育的效果。“妈妈洗脚”这一则公益广告,对言传身教做了很好的诠释。而家庭教育问题中的很多问题,都与父母忽视行为示范有关系。比如,孩子挑食偏食,常常都源于父母饮食习惯的影响。年轻父母对家庭教育中言传的内容有比较明确的认识,会注意给孩子积极的正向引导。但是,也要注意自身行为示范,发挥身教的潜移默化的影响,自觉地用行动给孩子以积极影响。(3)检视家庭教养范式的适切性检视父母教养范式的适切性,就是检视其合理性和有效性。“鞋子合不合脚,脚知道”。与孩子的个性和成长需求契合的家庭教育,对孩子成长产生积极的正向影响,反之亦然。检视家庭教育范式的适切性,要检视家长的家庭教育动机、教育目标,检视日常生活中亲子双方的情绪体验和行为反应等。如果消极的劣性的情感体验多,就要对家庭教育多加注意,及早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4)检视家庭功能的状况对家庭功能的检视,是对家庭教育问题的深度检视。家庭是一个动态的系统,家庭教育问题往往是系统性的问题,对家庭教育问题的深度检视,需要基于家庭系统理论的思想基础之上。家庭中的关系结构、家庭对问题反应的灵活性、家庭成员交往质量和家庭亲密度等因素,综合地反应家庭的功能状况。

第2篇

随着社会的进步,家庭教育有了很大的发展,同时也加深了对家庭教育的研究。目前,人们对家庭教育的概念,不同的学者给出了不同的界说。但多数人认为:家庭教育是指父母或其他年长者在家庭中自觉的、有意识的对未成年子女或其他年幼者实施的教育和影响。在这,我们从三方面对家庭教育的内涵进行分析。首先,家庭教育的教育者与受教育者是有直接或间接的血缘关系的。我们知道,学校是一种社会的教育组织,在学校中,教师与学生仅仅是单纯的师生关系,表现为一种社会关系。而家庭教育的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不仅仅是单纯的社会关系,还表现为一种血缘上的自然关系。

其次,家庭教育有两种教育形式,一是家长有目的有意识地运用一定的教育方法对子女进行的影响,比如对孩子进行表扬或批评,这是一种有形教育,二是家长利用和控制家庭环境并使它对子女产生积极的影响,如注意自己的言行,形成良好的家庭气氛等。这是一种无形教育。

第三,家庭教育的核心,就是家长以自己的人格力量和文化修养的影响教育孩子。其目的就是使孩子具有“生动的、活泼的、和谐发展的”生存权利、自主创造的能力和待人处事的能力,发掘他们独特的生命力,成为自己的主人。

二、中国与犹太家庭教育的差异性

由于不同的文化,不同的制度,不同的历史背景,不同的社会情况,中国与犹太家庭教育在各自的土壤和历史时期中都有了不同的衍生。我们可以从下面几个方面来分析其中的区别。

(一)两个中心的不同:教师中心与父母中心。

纵观中国的家庭教育,父母对孩子的教育仅仅是入学前的一些潜移默化的教育,更多的是父母将教育的中心放在学校和老师身上,忽略自己在孩子教育中的作用。而家庭一直是犹太教育的主要场所。犹太人非常强调父亲对子女的教育。在他们看来,父亲是上帝委派的第一位教师。父亲的职责不仅仅是要把子女抚养长大,而且要第一个把神圣的契约与律法传授给他们,教会他们如何做一个犹太人。

(二)两个重点的不同:知识与创新。

古代的中国人将“四书五经”奉为圭臬,对于孔孟之道只能服从,不能有丝毫怀疑,否则就是大不敬。而到了现代,在升学压力下的家长,又将教科书和教育专家的话奉若神明。在中国的家庭教育中父母重视的是学习知识。犹太人崇尚创新,认为没有创新的学习知识只是一种模仿,学习应该以思考为基础,要敢于怀疑,随时发问。犹太人正是通过这种方式来培养孩子独立自主的性格和独立思考问题的能力。

(三)两种教学方式的不同:填鸭式与启发式。

在中国大的教育背景环境下,学习成绩成了评判的主要标准。因而家长只关心孩子的分数,而孩子分数的提高,最快最有效的方法就是一个劲地给孩子灌输知识。而在犹太家庭中父母更倾向于用启发式教学来培养孩子,笔者曾读过这样一个故事,一个犹太父亲把3岁的儿子放在窗户上叫他往下跳,父亲在下面接。孩子玩得很高兴,一连跳了两次。到了第三次,孩子跳下后父亲没去接,孩子问父亲为什么不接他。父亲教导儿子:“你为什么以为我接了你前两次,就一定有理由第三次再接你?我虽然是你的父亲,但并不是每次都可以帮助你的。”通过这个小故事就很容易发现两者在教学方式上的差异。

三、对思想政治教育的启示

(一)转变观念

思想政治教育一直是以学校作为自己的主渠道、主阵地,但在思想政治教育中,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断裂,家庭教育几乎成为空场。由于家庭教育的空场无力,学校教育处于封闭与单枪匹马的境地,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问题仅从自身寻求原因和解决方法是不够的。思想政治教育应以家庭教育作为主渠道,紧密结合家庭生活领域的特点开展工作,从而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我们要转变观念,重视家庭教育,发挥家庭教育在思想政治教育中应有的作用。

(二)教学方法选择的多样性

通过中国与犹太家庭教育的比较研究,我们发现犹太家庭教育的教学方法很灵活,既有传统的宣传灌输法来传播知识,又有启发式的教育。这正是中国家庭教育所欠缺的,也是思想政治教育所欠缺的。在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中,把学生看作接受知识的“容器”,采用填鸭式”的教学方法,不能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因此,我们必须扭转这样的形式,在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活动中,要善于选择教学方法,来达到和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的预期效果。

第3篇

【关键词】社会转型期 家庭教育 新媒体

“社会转型”来源于西方社会学理论,它指的是社会结构发生了变迁意义上的转变,也即社会生活具体结构形式和发展的整体性变迁。国内也有不少学者对我国社会转型进行了界定,比较有代表性的是郑杭生和李强的论述,社会转型意指社会从传统型向现代型的转变,这个过程是从农业的、乡村的、封闭的、半封闭的传统型社会向工业的、城镇的、开放的现代型社会的转型。[1] 在社会转型期这个特殊的时段,会出现诸如社会价值观念混乱、道德水平滑坡、部分社会组织结构衰变等一系列问题。社会转型也给我国的教育系统提出了许多挑战,人们一般较为关注社会转型期学校教育出现的问题,但笔者以为转型期家庭教育也出现了许多值得我们关注的问题,本文试着对社会转型期我国家庭教育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自己的建议与对策,以期对解决我国社会转型期家庭教育的问题有所帮助。

一、社会转型期我国家庭教育的主要问题

1.家庭教育的主体父母的“失位”

作为家庭教育主体的父母是孩子最初的老师,是孩子行为习惯的模仿者,是孩子早期社会化的重要他人,他们对孩子的成长有着极为重要和深远的影响。父母与子女的互动和交流对于孩子性格的形成、情感的发展、兴趣的挖掘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转型期社会变迁速度加快,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更频繁,城市居民工作压力巨大,特殊家庭的数量急剧增加,造成了家庭教育的主体父母的“失位”,进而对家庭教育产生了很大的消极影响。

由于我国目前实行城乡二元的户籍制度,农村孩子即使进入城市也难以享受与城市孩子同样的教育,很多进城工作的父母只能将子女留在家中交由孩子的祖辈照顾,这些家庭的孩子成为了留守儿童。对于留守儿童来说,由于父母长期不在身边,父母可能只是一个缺少感情联系的符号和身份。在这些家庭中,父母作为家庭教育的主体是“失位”的,代替父母家庭教育主置的祖辈在家庭教育中往往情感大于理性、过于溺爱自己的孙辈,这容易造成孩子养成自私、任性、放纵的性格。同时,父母在家庭教育中长时间的“失位”也会造成亲子关系的疏远,这对于孩子的情感发展是极为不利的。与此同时,不少城市家庭父母也存在着“失位”现象。转型期城市家庭父母为工作需要付出很多的时间和精力,他们对孩子的家庭教育往往显得力不从心。而城市中火爆的教育市场恰好迎合了不少城市居民的需求,各种托管班代替父母对孩子进行照顾,各种学科辅导机构代替父母指导孩子的学习,各种兴趣班代替父母完成对孩子兴趣的培养。越来越多的城市家庭父母依赖社会组织对孩子进行教育,以代替本该由他们完成的家庭教育内容。从这个角度来说,这些城市家庭教育的主体父母也“失位”了。此外,转型期社会价值观念的多元化也影响了人们对于家庭伦理的看法,中国的家庭逐渐由以生育孩子为核心转变为以夫妻感情为核心,由于感情变淡而离婚的现象日渐普遍。离婚后家庭中父亲或者母亲不能与孩子生活在一起,亲子互动的机会大量减少,造成了双亲中一方在家庭教育中处于长期“失位”的状态。心理学的诸多研究已经发现父母在孩子成长中扮演的角色是有差异的,缺少任何一方都会使得孩子在性格上或者情感上出现一定的偏差。不管是由于进城打工、工作繁忙亦或是夫妻离异,家庭教育主体父母的“失位”会使得孩子在一个家庭结构不完整的环境下长大,主体的缺失势必影响到家庭教育的效果,这已经成为当下我国家庭教育中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2.家庭教育的内容学校化、功利化

众所周知,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教育架构,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需要这三方面教育的共同作用。但当下我国的社会教育还没有真正发展起来,对一个孩子成长起重要作用的是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主要由这二者共同完成对儿童的社会化过程。尽管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都希望让儿童健全地成长,从这个角度来说二者的终极教育目标是一致的。但不可否认的是,二者在具体所承担的教育目标上应该是有所差别的。有研究者指出,学校主要通过课程传授给学生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知识,接受最基本的人类文明的精华;而家庭对子女的教育应该侧重于思想品德、行为规范方面,培养孩子社会生活适应能力和自立的能力。[2] 笔者深以为然,事实上我们往往赋予学校教育太多的责任与压力,将学校教育功能泛化,譬如学生思想道德的培养绝非学校单方面就能完成的,父母的言传身教恐怕对孩子道德的培养具有更重要的作用。但在现实中我们却发现家庭教育的内容学校化了,由于社会转型期我国基础教育仍然是以应试为取向的,学校过度重视学生科学文化知识的学习,这种应试取向也被移植到家庭教育中。父母下班后就陪在孩子身边辅导作业,节假日陪孩子去课外辅导机构补课,为孩子买许多教辅资料,和孩子谈心时说的最多的也是学习,这些场景已经十分普遍,这也表明不少家庭已变成孩子的另一个学校。父母在家庭中对孩子的教育依然以知识传授为主,而没有进行其本该完成的道德培养、兴趣挖掘、情感交流等教育内容。这样的一种家庭教育背离了其应有之义,对孩子的成长是一种危害。与此同时,我们必须注意到,转型期社会不少人的价值观念偏向实用化、功利化,这种急功近利的价值取向也反映在不少家长在家庭教育内容的选择上面。他们在选择家庭教育内容时往往会思考孩子所学是否有用,能提高孩子成绩的、能以证书形式表明的、能让自己觉得有面子的教育内容往往被许多家长作为家庭教育的内容,而心理健康教育、传统美德教育、劳动教育则往往被忽视。实际上,这些被视为短期无用的教育内容从长远来说对孩子的成长可能更加重要。总而言之,家庭教育内容的学校化、功利化使得家庭不能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对孩子的成长是不利的。

3.新媒体对家庭教育的负面冲击

不管是家庭教育的主体父母的“失位”,还是家庭教育的内容学校化、功利化,某种程度上都可以认为是家长的问题。然而事实上,社会转型期外部环境也对家庭教育产生了许多负面影响,尤其是伴随着社会转型而迅速崛起的新媒体对家庭教育的负面冲击十分明显。伴随着科技的进步,“第四媒体”网络和“第五媒体”手机逐渐进入我国家庭中,而且似乎有取代传统的媒体报纸、广播、电视的趋势,尤其是青少年对于网络和手机新媒体的喜欢程度明显高过传统媒体。新媒体使得家庭中的孩子更方便快速地接受信息,不少孩子通过新媒体学习到了许多有益的知识。但与此同时,新媒体对于家庭教育的负面影响也日益凸显。首先,不少孩子热衷于新媒体建构的虚幻世界中的人际交往,他们通过网络聊天工具、网络游戏、手机短信等方式结交朋友,反而不愿意与自己的父母沟通交流。长此以往,亲子之间的代沟和矛盾会日渐加深,亲子之间的情感纽带也会逐渐断裂,这必然会为父母对孩子进行家庭教育造成极大的困难。其次,某些老师曾抱怨:“学校5天不抵回家2天。”这实际上反映的是不正确的家庭教育会抵消学校教育的成果,反映的是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之间的张力。对于孩子来说,父母教育的影响和新媒体的影响也具有相当的张力,父母一般向孩子传递的是历史的、传统的、沿袭的思想观念,而在新媒体上有大量反叛的、新颖的、激进的价值观念。新媒体对孩子的影响可能会削弱甚至完全抵消家庭教育的效果。可以预见的是,科学的进步会为我们的家庭带来更多的新媒体,如何应对新媒体对家庭教育的负面冲击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二、社会转型期我国家庭教育的建议与对策

美国著名作家约翰・布雷萧写过这么一句话:“一个人成年以后,所有行为都可以在他幼年时期的家庭环境中寻找到答案。每个孩子都是在自己父母的教育方式下长大的,什么样的教育方式将会产生什么样的孩子。孩子的性格和命运便与教育方式这一家庭规则紧紧地联系在一起。”[3] 这句话充分说明了家庭教育对于一个人的重大影响。社会转型期我国家庭教育出现的种种问题应该引起家长、学校、政府的足够重视,而这一问题的解决也必须通过三者的通力合作,基于此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与对策。

1.家长应意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科学地进行家庭教育

家长作为家庭教育的主体,首先要意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意识到教育孩子绝不只是学校的责任,不能将孩子的问题都归咎于学校教育的失责。笔者以为家庭教育对孩子的情感、道德、能力的培养更为重要,这些都对一个人有着深远的影响。俗话说:“再穷不能穷教育。”这句话强调的是经济再困难也要送孩子去学校,如今笔者觉得“再忙不能丢教育”同样适用。光意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还不够,还需要有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不少家长由于自身观念的偏差和教育知识的匮乏,往往采用不合理的方法教育孩子。科学进行家庭教育需要注意三点:首先,家长要将孩子作为同样的生命主体平等对待,不能过分强调家长的权威,平等和谐的亲子关系是家庭教育的先决条件。其次,家长要认识到家庭教育的内容是丰富多彩的,不能仅仅局限于学校知识的辅导,不要功利地进行家庭教育。最后,在新媒体已经进入到我们家庭日常生活的条件下,家长要科学引导孩子使用新媒体,不要粗暴地禁止孩子接触新媒体。家长自身也不要排斥新媒体,通过阅读新媒体上大量的信息也能拉近与孩子的距离,也可以通过新媒体了解更多的科学育儿的知识,更好地进行家庭教育。

2.学校主动多与家长沟通,加强对家长家庭教育的指导

家庭和学校应该形成合力,共同作用。当下学校和家长的沟通还比较少,尤其是面对面的沟通,沟通内容局限于学习知识方面。实际上孩子的老师尤其是班主任对其道德状况、行为习惯还是比较了解的,但由于学校很少主动与家长沟通,许多家长并不太了解孩子在学校的行为表现。学校应该将每个孩子的学习、道德水平、行为规范等情况及时详细地反映给家长,以便家长能采取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同时学校还应该加强对家长家庭教育的指导,在这方面学校有其自身的优势。首先,学校教师都接受过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学科的学习,也对如何进行家庭教育有自己的理解,因而每个教师就是很好的家庭教育指导教师。其次,学校可以邀请家庭教育专家为学生家长开展一系列家庭教育的专题讲座,提高家长家庭教育的水平。最后,学校可以借助家长会等形式,使学校中一些家庭教育十分成功的父母与其他父母进行经验交流等活动。学校有责任帮助家长更好地开展家庭教育,接受了良好家庭教育的孩子会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行为规范,这也有助于学校对其进行知识传授。从这个角度来说,学校在家庭教育中既是责任者,也是受益者。

3.政府进行制度层面的改革,加强对新媒体的监管

目前农村留守儿童成长中出现的心理不健康、性格孤僻、人生安全等问题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笔者以为家庭教育的缺失是造成上述问题的重要原因。让这些儿童接受良好的家庭教育的基本前提是能让父母和子女生活在一起,换言之,必须让在家庭教育中“失位”的父母尽快“复位”。而留守儿童父母的“复位”需要政府进行制度层面的改革,比如说造成我国城乡长期二元对立的户籍制度,通过制度改革保证进入到城市的农村家庭的子女享受和城市儿童相同的教育机会和同样质量的教育。同时,政府要加强对新媒体的监管,为青少年的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减轻新媒体对家庭教育的负面影响。政府应该要求新媒体从业人员提高社会责任感,不能为了吸引眼球、获得经济利益而不顾对孩子的影响。一旦有人通过新媒体散布暴力、不健康、虚假的信息,相关部门必须予以严惩。政府有责任为我国家庭教育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促进我国家庭教育在个人成长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江苏 南京,210000)

参考文献:

[1]郑杭生,李强,李路路.当代中国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研究[M].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

第4篇

关于青少年家庭教育内容的研究在青少年家庭教育内容方面,一是强调青少年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如赵忠心教授在《家庭教育学》中指出家庭教育的内容应该包括家庭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并指出当代家长必须重视培养孩子竞争的意识、适应社会和竞争的能力。[9]二是家庭教育要培养青少年良好的行为习惯。如陈鹤琴在《家庭教育》中指出,儿童的早期家庭教育在人的一生成长发展过程中起奠基作用,他还提出了101条家庭教育原则,提出了家庭教育的任务和内容是培养训练儿童良好的习惯。第三,家庭教育要注重青少年“品德”发展。古人伏、高峰、张良才和其他多位学者也都着重强调了青少年家庭教育中“品德教育”的重要性。

关于青少年家庭教育教养方式的研究国内对家庭教养方式的研究主要体现了“单纯类型论”的特点。如杨丽珠等也选取了母亲教养方式的溺爱性、民主性、放任性、专制性和不一致性等多个侧面,全面探究其与儿童气质的关系。[10]林磊通过对幼儿家长教育方式的类型及其行为特点的研究,归纳出极端型、严厉型、溺爱型、成就压力型和积极型五种学前儿童家庭教育方式。[11]关颖将家庭教养方式归纳为娇纵溺爱型、启发引导型、放任自流型、因材施教型、简单粗暴型等。[12]刘金花把父母教养方式分为:拒绝型、严厉型、溺爱型、期待型、矛盾型、分歧型;陶沙等又把父母教养方式分为七类:溺爱、忽视、专制、民主、惩罚、成就要求和教育的不一致等。[13]对家庭教养方式作类型划分,对各地区、各层次的家庭教养方式进行了系统的探索,值得许多家长借鉴和参考。同时,我国学者从各个角度对亲子关系、家庭教育指导、家庭性别教育进行了大量的研究。

关于青少年家庭与学校合作的研究学校与家庭两者之间的关系由昔日的分离状态到今日的合作越来越紧密。大量的研究表明,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不可分离,更多的需要两者的协同共育,越来越多的家长希望参与到学校教育中支持学校教育。尹雯副教授在问卷中问到“您会拜访孩子的老师吗?”这一问题时,仅有7.9%的家长选择“经常”,52.2%选择“有时”,27.2%选择“很少”,还有9.1%选择“从不”,可见家庭与学校的联系不够,使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处于分离状态。[14]如果家庭和学校之间缺乏联系,家长对孩子在校的表现一无所知,家庭教育就无法配合学校教育,就可能无的放矢。随着研究的深入,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家长意识到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之间的关系,迫切希望参与到学校教育领域中来。刘东菊研究员认为:随着家长教育子女的主动性增强、能力也越来越高,长期以来被动接受学校对学生的教育与管理的局面已不再为家长接受,家长不满意学校,想参与学校管理,希望家庭与学校共同配合培养和教育子女的心情越来越迫切。[15]在家校合作的方式方面,主要是通过开办家长学校、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召开家长会、家庭访问、书面指导、实行开放日来整合教育资源,实施家庭、学校的协同共育。[16]

关于青少年家庭教育问题的研究青少年家庭教育问题主要表现为:(1)青少年父母的问题导致家庭教育的失当。石军在《工读学校“问题学生”的成因分析和教育转化对策》[17]一文中指出父母错误的教育观念、错误的教育方式和教养方式,如棍棒教育,放任型的教养方式,或对孩子的过分关注与过分溺爱,对孩子的绝对化要求,对孩子教育的完美主义倾向等都是家庭教育中父母的教育失当。章国宾在《浅议青少年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一文中指出:子女是父母的一面镜子,“问题孩子”的背后往往是“问题父母”。[18]丁瑜在《青少年家庭教育若干矛盾探析》一文中指出当前的青少年家庭教育中,作为教育主体的家长,在其家庭教育的期望水准、家庭教育的目标定位、价值观念以及家庭教育的态度方法等方面,尚存在着一些与社会发展、时代精神相违背的新的倾向。这些倾向和问题直接与青少年的现实面貌和社会发展的目标需求构成不同程度的矛盾。[19]王军荣讲师认为家长在道德人格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缺陷,对其子女也产生了不同程度的不良影响。在青少年道德行为习惯形成过程中,家庭教育方式不够科学,家庭中父母教育方式影响最为直接。[20](2)青少年家庭教育内容的不当。王军荣讲师认为在教育过程中重视对孩子的“智力”培养,忽视了对孩子的“品德”教育。家庭教育内容的不尽合理。普遍偏重孩子的物质营养,忽视孩子的身心健康的教育,普遍以智力教育为中心,而忽视了对孩子的道德品质的培养。[21](3)家庭结构不完整,导致青少年“家缺失”和“爱缺失”。石军认为“家缺失”即由于父母离异导致家庭结构的不完整,使得孩子缺少在一个完整健全的家庭环境长大的氛围。“爱缺失”即对父爱、母爱或者父母之爱的缺失。“家缺失”和“爱缺失”是造成青少年家庭教育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22]章国宾在《浅议青少年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一文中认为残缺家庭对孩子产生的不良影响是造成“问题学生”形成的主要原因之一。[23]王秋英在《当前家庭教育状况调查报告》的研究表明:单亲教育问题会给孩子成长带来很多隐患。[24](4)青少年家庭教育不当。如章国宾在《浅议青少年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一文中提出家庭教育不当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即溺爱放纵是当前家庭教育中比较普遍的现象;家庭暴力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元凶;残缺家庭对孩子产生的不良影响;父母不履行教育子女的义务,放任自流。[25]上述研究表明,青少年家庭教育不当是造成青少年犯罪的一项重要原因,很大部分是缺乏家庭教育,特别是家庭教育失当的情况下造成的。

关于青少年家庭教育立法的研究关于家庭教育立法这一带有前瞻性的研究命题,国内对这方面的研究文献不多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制定家庭教育法律的要求,为中国大陆家庭教育法律政策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国内学者的研究成果尚不多见。姚建龙的《家庭教育立法的思考》和上海市妇联、上海家庭教育研究会的《家庭教育立法的探索》等文对家庭教育立法的必要性与迫切性进行了论证,并指出家庭教育与国家教育(公办教育)、社会教育(民办教育)一样,同是教育体制的三大支柱之一,对家庭教育进行立法也是合理的、有根据的。最近台湾地区通过的《家庭教育法》所指的家庭教育主要包括:家庭世代伦理教育;夫妻婚姻关系教育;父母的亲职教育;现代化家庭生活教育;家庭和社区关系教育。

关于青少年家庭教育相关性问题的研究青少年家庭教育相关问题的研究,如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关系的研究。近年来,特别是与教育学、心理学和社会学相结合的研究日益突出。如青少年家庭教育中道德问题研究、父母教养方式与子女人格自尊的相关研究、青少年情绪与父母教养方式的相关研究、父母教养方式与子女学业成绩的相关研究等。对青少年家庭教育国内外的比较研究也越来越多,如刘金花的《上海市与横滨市幼儿性格特征和家庭环境因子关系的比较研究》、张文新的《城乡青少年父母教育方式的比较研究》、边馥琴等的《中美家庭代际关系比较研究》等,这些研究至少说明了两点:一是对家庭教育的研究从单一化向多维度转变,它与诸如学校德育、儿童身心发展等关系日益密切,对这些关系进行探讨,可以增强青少年家庭教育方法的时效性,提高青少年家庭教育的科学性;二是家庭教育研究目前还处于零散的相关问题的探索中,这些理论研究的探索,对青少年家庭教育研究体系的形成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我国青少年家庭教育文献研究综述的启发

(一)青少年家庭教育的研究对象要更关注“儿童”本身

对青少年家庭教育的文献研究表明,青少年家庭教育过度关注了父母对儿童教育的重要性,更多强调的是一种“单向化”的教育方式,站在父母的角度和立场上去思考如何教育自己的孩子,如父母的教育观念,教育方式与教养方式,父母的教育态度等对孩子的教育影响,青少年家庭教育研究目的更多的是父母如何教育子女,为教育子女着想,旨在教给父母如何来实现完善的家庭教育,而对家庭教育的研究对象——儿童,则关注过少。不是教育父母如何教育孩子就万事大吉了,要知道,“儿童”才是家庭教育的主体,只有真正关注“儿童”,站在“儿童”的立场上的家庭教育,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家庭教育。

(二)青少年家庭教育要更加关注儿童的“品德教育”

“德是为人之本”,“品德教育”是青少年家庭教育的根本,家庭教育教育孩子,要万事“德”为先。天津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关颖通过中央综治办和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的对闲散未成年犯罪调查,通过对2000多名普通未成年人调查资料的分析与比较认为:忽视思想道德教育,是当代青少年家庭教育的最大失误。[26]现代教育研究也表明,儿童良好的道德品质、行为习惯和非智力因素的积极特征都是婴幼儿时期起步的,都是从家庭教育开始的。所以,培养孩子良好的“道德品质”,需要从幼儿开始。青少年家庭道德教育是一个漫长的生活化过程,涉及到孩子的思想观念、行为习惯、情感性格等方面,这些方面同时都印上父母的烙印。因此,父母在家庭教育中担负着“育人”的角色,培养孩子成为一个品德高尚的人,父母必须在青少年家庭教育过程中关注、渗透儿童的“品德教育”

(三)青少年家庭教育需要社会和学校的“协同教育”

家庭、学校和社会是影响儿童健康成长的三大主要场所和因素,这也决定了在开展家庭教育研究时不能忽视家庭与学校和社会的内在联系。苏联著名教育学家霍姆林斯基认为只有学校教育而无家庭教育,或只有家庭教育而无学校教育,都不能完成“培养人”这一极其细致、复杂的任务。他说:“良好的学校教育建立在良好的家庭教育的基础上”,“家庭教育是一门培养人的科学,教育孩子需要懂得科学,需要研究方法,这就需要学校的指导和帮助。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现代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和加深,学校尤其是社会对儿童成长的影响作用显得越来越重要。青少年家庭教育越来越受到社会文化与学校文化的影响。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是相互支持、相互补充的,青少年家庭教育要主动配合学校教育,学校也要对家长进行家庭教育的指导,学校与家庭教育的相互联系与配合,才能形成强有力的教育合力。真正实现家庭、学校、社会各方教育资源的优势互补,共同促进孩子健康发展。

第5篇

关键词: 学校教育 家庭教育 班级管理

随着生理、心理的日趋成熟,学生进入职业学校后,逆反心理到达了鼎盛的阶段,这给职业学校教育及班级管理带来了严峻的挑战。

青少年逆反心理其实是成长过程中的必经阶段,集中表现为片面情绪化对待身边的人和事,尤其是对家长和老师的教育采取不合作并且带有强烈的抵触情绪。当然,青少年逆反心理只是他们在成长过程中产生的一段插曲,随着年龄、知识阅历的增长会自然消失。但仍有部分学生因为家庭、学校、人际关系等诸多原因,在这段叛逆时期性格、心理发生巨大变化,影响他们的身心发展,更有甚者造成心理、价值观扭曲,从而走向犯罪的深渊。

造成这类现象的原因主要在于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缺失。常言道:“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在孩子成长、身心发展过程中有着重要作用。学生在上学前对他们身心发展影响最大的是家庭的氛围以及父母的言传身教,但就现实情况而言,每个家庭千差万别,每个父母也因其性格、职业、受教育程度、夫妻关系、经济状况的不同导致家庭教育方法和质量的不一。

家庭氛围是否和谐?父母关系是否融洽?对学生健康成长尤为重要。我们应当思考:身处在同一个社会,为什么会出现不一样的学生?原因还是在于家庭教育方面。以本人管理的班级为例,通过调查发现本校学生当中父母离异的概率远高于普通中学,而这些学生里面有半数以上属于典型的“问题学生”,主要表现为心情抑郁,不善与人交流,严重自卑,逆反心很强,学习没有目标,对未来一片茫然。而这些学生在日常表现中都不同程度地表现出对家庭教育失败的不满情绪,比如通过周记或日常的言行排遣心中的不满。所以,从以上数据来看,离婚家庭更容易出现问题学生,而且比例高达50%。

父母不在身边,爷爷奶奶承担家庭教育职责的现象日益普遍,现代社会生活节奏快,父母无暇顾及子女的教育,让爷爷奶奶来“顶岗”,这也给家庭教育的质量打上了一个问号。在我们所调查的班级中,留守学生对监护人的教育抵触情绪非常强烈,表现为无视监护人的教育或者以人前一套,人后另外一套的方式,用欺骗的手段应对监护人的教育。由此看来,这种“顶岗式家庭教育”出现问题学生的概率也是非常之高。

父母家庭教育观念淡薄,教育方法失当也是家庭教育失败的主要原因。现如今许多家庭教育缺少规则教育,取而代之的是“满足教育”和“溺爱教育”,即希望于满足孩子物质需要而达到教育的目的,但更重要的是须知对于规则意识淡薄的未成年人在家庭里面要树立规则,而不是通过物质欲的刺激来实现教育的目的。溺爱教育更容易使学生产生自私、叛逆,唯我独尊的个性。

对于职业学校的班主任来讲,管理难度可想而知。要做到科学治班,班主任必须重视班级管理背后的“家庭教育”。

第一,班级管理必须做好家长培训工作,注重家校联系,努力形成家庭、学校教育的合力。每一个学生都有成长的故事,不管这个“故事”是悲剧还是喜剧,班主任必须学会去了解这个故事的前因后果。学生作为一个未成年人,就像一块璞玉,需要去雕琢才能发光发亮。所以在其未成年阶段犯错误也是正常的,关键是看家长、老师怎样去引导。作为家庭教育的主体,父母亲营造的家庭环境及科学的教育方法对学生成长发展来说至关重要。就目前的形势来看,家长们普遍家庭教育意识落后,对家庭教育认识不足及教育方法不当成为家庭教育的瓶颈。

班主任应当及时和家长联系沟通,利用多种途径,比如电话、家访或者开家长会就家长如何与孩子沟通、教育进行必要的交流和切磋。利用电话联系了解学生在家表现情况;利用家访深入了解学生的成长环境,并和父母、学生进行面对面的沟通、谈心;利用召开家长会的机会与家长交流在家庭教育方面的经验,分享成功家长家庭教育的窍门,并针对当前家庭教育面对的棘手问题展开讨论,共商解决问题的方法,所有这些都将有利于家长更好地提升自己在家庭教育方面的认识和能力。

第二,正视“顶岗式家庭教育”的弊端,构建父母发挥主体作用的家庭教育模式。在家庭教育中,父母不但要参与监管,而且要试着俯下身子,深入到学生的心灵中来。对于现在的学生来说,单纯地说教很容易引起学生的反感或抵触情绪,很多学生抱怨父母或老师不理解他们内心的感受,不知道他们真正需要什么,这就要父母和老师能够站在学生的角度来思考问题,不能以成人的标准来判断和衡量学生的行为。“身教重于言教”说的就是这个道理。父母不能对子女喋喋不休,如果不能起到率先垂范的作用,家庭教育就是一句空话。同时父母也不能以别人的标准作为衡量或评价自己小孩的标准,要做到从父母自身的实际出发,从家庭的实际出发,提出适合学生自身实际的目标或要求,这样才能符合教育的规律,符合学生自身发展的规律。

第6篇

【关键词】农村 家庭教育 问题 对策

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这三个部分共同组成了孩子的素质教育。“三农”问题是我国所面临的一个基本问题,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离不开农村、农业和农民的建设,其中农民尤其是农村人才的培养,关系到新农村建设和城乡区域统筹发展的战略目标。所以,现在的关键问题就是在新形势下,农村的家庭教育该如何发展才能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做出贡献。在启蒙教育和终身教育中,家庭教育在造就人才和人生指导方面,都具有独一无二的重要作用。重视并完善家庭教育,不仅可以享受生活的快乐和家庭的幸福,还能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动社会的发展和繁荣。目前国家对农村基础教育非常重视,不仅加大投资建设的力度,还加强师资力量,从而提高了农村教育的整体水平。随着农村教育条件的改善和农村家庭对孩子期望值的提高,农村家庭教育的地位和作用显得越发重要。父母作为孩子的启蒙老师,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有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孩子对父母的信赖是天生的,在这个阶段,父母既是他们行为的榜样、学习的蒙师,也是他们生活的参谋和感情的挚友。所以,父母的一切行为举止都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孩子的身心发展,包括父母的价值观、期望、态度和教育理念。但是,随着农村大量劳动力的外流,留守儿童的问题也越发严重,农村家庭教育的现状也存在许多问题亟待解决。优良的家庭教育无论对孩子的道德品质、情操素养,还是生活习惯方面,都能通过父母的言传身教来影响孩子,使孩子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材,对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一、农村家庭教育面临的问题

1.农村家庭教育责任缺失

农村大量劳动力的外流导致农村大部分的青壮年外出打工或者进城经商,较为普遍的现象是往往一个家庭夫妻双方都外出打工或者经商,留下老人和孩子留守农村。这些孩子的年龄普遍偏低,一般在2岁到15岁之间。城市的生活成本高,孩子的借读费也高,但是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的收入却偏低,难以将小孩留在身旁,只能留在家乡。根据不完全统计,在农村学校中,父母双方或者有一方在外务工导致孩子留在农村的学生是其他学生的2至3倍。父母外出务工的孩子只能由家里的老人来照顾,而他们对孩子的教育方式却存在着诸多问题。可能是隔代亲的缘故,家里的老人大多采用溺爱的方式去照顾管教小孩,尽力甚至是超出能力范围地在物质上满足孩子,反而在道德和精神方面对他们造成疏忽,甚至采取放纵放任的态度,这样对小孩的身心成长是极为不利的。农村家长的受教育程度本来就不高,何况是他们的父辈基本上都是文盲,是无法承担家庭教育的责任的。他们不仅无法给孩子们提供学习方面的指导,也没有意识到家庭教育对孩子身心成长的重要性。还有的父母把孩子托付给亲戚朋友来照顾管教,同样的,他们的照顾管教也仅仅是物质上的。虽然他们非常关心孩子,但是在生活习惯培养、心理精神上的引导却是少之又少。长期下去,孩子极易形成以自我为中心的思考和行为方式,或者出现自卑甚至是自闭的倾向,从而形成孤僻、胆小、懦弱的性格。另外一些家长因为其他的诸多原因,选择让孩子自我管理。孩子本来就是未成年人,缺乏自控能力,根本无法自我管理,也不能完全地明辨是非,这等于是无人管理,自生自灭。还有一些家长由于长期在外,没有时间陪伴孩子,觉得亏欠很多,就尽力在物质金钱上去弥补孩子,这样反而会导致孩子养成奢侈浪费的习惯,从小不知道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再加上孩子本身就没什么自我约束能力,久而久之,极易沾染上一些不良嗜好,长大后也容易误入歧途。

2.农村家庭教育设施缺乏

农村孩子除了学校的教科书之外,再也没有其他的课外书籍,也没有其他获取知识的途径。学校和家庭也缺少一些名人名言、箴言佳句,去鼓励孩子刻苦学习,培养情操,修养道德。在农村,也很少看到一些利于孩子身心发展、素质培养和多方全面发展的设施和场所。缺少了这些设施和场所,除了上学,孩子们就只能玩一些简单的游戏,根本无法促进孩子的身心发展,甚至有一些孩子沉溺在电视里,这样极易养成自闭内向的性格。更有甚者,一些孩子还会沾染上一些不良嗜好,诸如抽烟、赌博、喝酒、打架斗殴,最终逐渐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造成农村家庭的悲剧。

3.农村家庭教育观念落后

在农村,对于孩子的学习,家长很少去关心,有的甚至是不管不问,还有些家长连孩子在学什么课程,上几年级,班主任是谁,都不太清楚。农村家长也普遍认为教育孩子是老师、学校的事情,跟家庭无关。他们只是在物质上、生活上去满足子女,精神上也缺乏沟通,把管教孩子的事情全都推给老师和学校。但是,当孩子出了问题,家长又把责任全部推给学校和老师。例如有的农村,老师将孩子的学习情况反映给一些家长,家长却表示自己从来没有关心过孩子的学习,也不赞成孩子在晚上再去花时间学习,他们认为那样不仅浪费电还影响身体健康,他们也不把孩子的学习问题归责给老师和学校,而是认为学习的好坏是天生的,跟后天的努力培养一点关系都没有,不论花多少功夫都是白费劲。

二、农村家庭教育的解决策略

1.改变观念,转变农村家庭教育方式

事情的发生一般跟人的观念是息息相关的。农村家长缺少对家庭教育的足够认识,对子女的教育观念又相对落后。所以,要想改变这种现状,家长必须提高自身对家庭教育的认知,改变自己的教育观念,承担起对孩子进行家庭教育的重任。有的专家通过大量的调查研究,提出了“反哺教育法”,主要是把学生组织起来,评价家长,提出意见和建议,让家长用自身的言行举止去影响孩子,成为他们学习的榜样。有专家认为父母的言传身教对孩子的身心成长是非常重要的,父母的穿衣风格、讲话方式、为人处事,甚至是笑的方式,都影响着孩子以后的一言一行。农村家庭教育的一个最重要的方式就是言传身教,父母对自身发展的要求,对家庭的重视,对自己一言一行的要求对孩子的教育都非常重要。

2.构建农村家庭教育“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

有专家指出,必须积极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第一,家长必须改变自己对家庭教育的观念,要认识到孩子不仅是自己的希望,同时也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他们的健康成长离不开家庭教育的帮助。第二,政府教育部门应该对家庭教育给予高度的重视。在舆论上,政府教育部门需要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同时,相关教育政策要照顾并向农村倾斜,不仅要不断加大资金投入,还要改善农村学校的基础教育设施,更要积极争取社会慈善机构的支持,创建良好的农村教育环境,吸引更多的教育人才加入进来。第三,家庭、学校、社会组成一个整体,形成“三位一体”的良好教育体系。以学校为中心,三者之间实现教育信息共享,及时沟通,共同教育,关注孩子不足和进步,促进并引导孩子多方全面发展。对于农村的留守儿童,学校、家庭、社会之间必须建立健全相关联动机制,与专门机构进行合作,帮助教育管理这些孩子,促进农村家庭教育进一步规范化和制度化。

3.农村家庭中各成员之间教育观念应协调一致

首先,父母要清楚地认识到自身在家庭教育中的责任。在孩子的教育问题上,父母的教育观念必须保持一致,还应该不断地进行学习,并对过去的教育方式进行总结和反思。父母作为孩子的启蒙老师,对孩子的影响是无可替代的,所以应该尽可能地亲自参与孩子的教育,任何一方都不能因为忙着赚钱而忽略孩子的家庭教育,更不应该托付给亲戚朋友去进行教育管教。其次,父母还应该去作好祖辈的工作,不能任由他们溺爱孩子,也要与他们的立场保持一致,否则结果只会适得其反。

4.加强农村家庭教育基础设施建设

政府教育部门应当加强农村家庭家庭教育基础设施的建设,联合各农村举办家长学校,给农村学校提供良好的学习场所和学习设施。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利用空闲时间,对家长进行家庭教育方面的培训,向他们教授有关家庭教育的知识和方法,让他们改变家庭教育的观念,采用更加科学规范的教育方式去对待自己的子女。同时,学校应当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有益于身心的课外活动,比如阅读名著、郊游写生等等,这样既能丰富孩子的阅历,又能促进孩子全面发展、陶冶情操。

三、结语

在新世纪的今天,风云际会,万物竞发,未来充满无限可能。教育是迎接未来、创造新的文明、新的科技的一种强有力的手段。教育的成功不仅包括学校教育,同时还有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三者缺一不可,其中家庭是最关键且最具影响力的。父母作为孩子的启蒙老师,一言一行都在影响着孩子,对孩子性格与行为习惯的养成有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如今的学校教育,老师和学校既要重视孩子文化知识的学习,也要重视孩子的心理精神引导。社会方面仍然在用传统的方式来评价孩子教育好坏,只重视成绩,忽略了孩子其他方面的成长。光有这两者的参与是远远不够的,家庭教育的责任举足轻重,尤其是在农村地区,在大多父母外出务工的情况下,家庭教育显得尤为重要。农村家长必须改变自身的教育观念和教育方式,不能把对孩子的教育完全寄托给学校,家庭教育也是至关重要的。农村家长不仅要在物质上去满足孩子,更应当加强精神上的沟通,自身就应当意识到孩子教育的重要性。另外,政府应当加强农村教育的基础设施建设,我国是农业大国,国家的发展离不开农村建设,农村的发展离不开农村的教育,尤其是农村家庭教育。因此,重视农村家庭教育才能作好农村教育工作,才能发展好农村,才能创造出一个更好的未来。

【参考文献】

[1]马丽丽.浅谈提高农村家庭教育的对策[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13,15(5):113-114,116.

[2]周四梅.我国农村家庭教育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J].文教资料,2010(35):133-134.

第7篇

关键词:家庭教育;立法;社会和谐

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共同构成对一个孩子的全方位教育,而家庭教育作为早期性、基础性、独特性和终身性的教育,是最早也是最易被孩子接纳的教育,因此对一个孩子的家庭教育不可小觑。而目前,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都有相关法律作为支撑,保障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健康发展,而作为基础教育的家庭教育却迟迟没有立法进行保护。在依法治国的今天,我国有必要以法律的形式来规范家庭教育中出现的问题,以保证家庭教育的有序进行。

一、 家庭教育立法的目的

家庭教育立法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解决当前家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并且保障社会的和谐稳定。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年龄普遍降低,并且“校园暴力”事件频发。经调查报告显示,在校园暴力事件的成因中,“日常摩擦”以55.0%的比例居首,“钱财纠纷”、“情感纠葛”分别以17.5%和15.0%的占比位列二、三位。值得关注的是,报告显示另有7.5%的暴力事件是由“偏激心理”引发,这种心理带有很强的青春期烙印,甚至出现因看不惯对方相貌、行为而产生欺侮、殴打等行为。一方面是社会的责任,社会教育存在缺陷,执法管教力度不够,社会不良因素及网络影响导致未成年未能正确认识事物;另一方面是学校的责任,学校教育存在漏洞,校园的法制教育力度弱,导致未成年没有相应的法律常识,一些学校对教师的法律知识方面的培训偏少,有限的法律教育并不能有效增强教师自身的法律意识,个别教师甚至自身便带有不良行为却无法自察,而这些不良行为很可能已经成为学生模仿的对象;然而更重要的是家庭教育,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都与家庭教育密不可分,溺爱、专制、放任等不当的家庭教育方式是导致校园暴力的首要原因。当孩子被同学欺负时,一些家长所表现出来的不正常心态也在很大程度上助长了暴力的泛滥。面对家庭教育立法的缺失,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未成年人父母放任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公安机关可以对父母进行训诫。姚建龙指出,应当建立更加完善的强制亲执教育制度,即教父母怎么做父母。这就为家庭教育立法架起桥梁,以促进家庭教育立法的进行,使家庭教育向规范化、科学化方向发展。

二、 家庭教育立法的必要性

家庭教育立法的必要性体现在通过立法可以有效地解决家庭教育领域的种种现实问题,确保青少年可以健康茁壮的成长,成为国家的可用之才,提高家庭教育在整个教育体系中的地位,使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有机统一、协调发展,并且通过立法的形式总结和推广成功的家庭教育经验。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国民素质的不断提高,对家庭教育立法的呼声也越来越高。在2009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公开征求意见时,不少人就提出要为家庭教育立法,如今,已有多个国家和地区进行了家庭教育立法,如日本2006年修订的《教育基本法》强调了国家对家庭教育的责任。2003年我国台湾地区专门颁布《家庭教育法》,之后又出台了《家庭教育法实施细则》等。而今年两会期间,全国妇联提交了《关于将制定出台〈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纳入国务院法制办立法规划的提案》,建议国务院法制办将制定《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纳入立法规划,尽快制定出台《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这说明通过这么多年的调查和研究,我国制定出台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的条件和时机已经成熟。

截至到目前为止,我国重庆、贵州、辽宁省鞍山市妇联已推动将制定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列入当地人大立法计划,江西、天津、吉林、山西、内蒙古等地也启动家庭教育立法调研工作。通告在当地进行试点活动的形式,查缺补漏,将条例转为法律,更大程度的保障家庭教育立法实施。

三、 家庭教育立法的思路

家庭教育立法的思路体现在三个方面,即法律名称、功能定位和基本内容。首先,任何法律的出台都应该先解决名称问题。法的名称实际上是最直观,最显现的外在符号,可以透过名称,解读这部法的内容,因此这部法律可以就叫做《家庭教育法》。其次是制定本法的功能的定位,要通过立法保证未成年人受到教育,保障未成年人可以得到全面发展;具有更强的指导性,为家庭教育提供科学、系统的指导,并且为其服务;规范的功能也要凸显,用以规范未成年人父母的行为,也要规范服务机构。最后是本法的基本内容,应当是全方位的,包括家长的直接影响,也包括家庭环境的间接影响。一切立身形式的指导,都应该纳入家庭教育的内容当中。

推动家庭教育立法,从而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体化、形象化,以倡导好的家风,支撑好的社会风气,以家庭的和睦文明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在学法和守法中,促使未成年人的父母和未成年人共同发展,共同进步,使得家庭结构更为牢固,以小家带大家,让我国更好更快的发展。推动家庭教育立法,使得家庭教育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并且在立法工作中听取多方意见,进行多地调查,制定合乎具有中国现实意义的家庭教育法。家庭教育对家长素质的提高,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的促进具有重要无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建议加快家庭教育法的出台。

[参考文献]

[1]徐建、姚建龙。家庭教育立法的思考[J]。当代青年研究。2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