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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合同管理规程范文

时间:2023-06-13 16:15:11

序论:在您撰写电子合同管理规程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电子合同管理规程

第1篇

关键词:企业 合同管理 信息化

合同早在古罗马时代就受到了法学家的关注,在当代对企业也至关重要。合同是企业对外开展业务的主要依据凭证,无处不在,合同管理水平是企业综合管理水准的集中体现。[1]合同管理不是简单的要約、承诺,而且是全方位、全过程的动态管理,合同行为贯穿了企业管理活动的始终,如何管好合同,经常是困扰管理者的难题。

1.现状

国内企业长期采用手工操作方式,涉及部门多、信息分散,存在管理不规范、效率低下、成本高、信息汇总与进度控制困难、风险提示缺乏等诸多问题。企业近年来非常重视信息技术应用,2006年中石油实施合同管理系统,2011年中石化推行CMIS系统。企业在信息技术应用方面情况多样,水平参差不齐,部分企业仅使用通用办公软件或单机版合同管理软件。在信息化程度较高的企业中,成熟的专用软件、针对性强的定制软件或ERP系统合同集成管理方案,都是信息管理专家的挚爱。在信息技术应用范围上,有些企业只是部分管理领域局部使用,甚至还存在手工与网络同时运行的现象。应用水平较高的则处于全面实施阶段,部分企业已取得了丰厚的管理效益。

2.主要优势与作用

2.1促进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化、系统化。它改变了仅由业务部门分管合同的现状,能够优化工作流程,健全管理体制,合同管理真正意义上成为一个整体。合同管理部门能够全面处理合同事务,解决了信息分散、进度控制难、管理不规范等难题,合同业务流程相对固化,保障了管理制度的全面落实与执行。

2.2为企业节約管理成本,创造经济效益。第一,消除了空间距离,大副减少业务人员的异地往来,降低了差旅费等相关支出。据资料表明,中石油长庆油田在实施合同管理系统以后,每年差旅费节約额就在百万元以上。第二,将管理人员从繁杂的手工劳动中解放出来,节約了人力成本,减少了资源投入。第三,通过信息数据共享,实现数据集成,避免了不必要的重复劳动与投入。

2.3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与工作效率。第一,为企业提供强有力的信息数据支持,全面促进企业营销、采购、制造、财务等领域管理水平的提升。第二,合同可在线申报、浏览、检索、审查审批,足不出户就可完成合同业务。第三,强大的商务智能报表与电子档案对管理层掌握合同全局、业务人员履行合同、统计人员查询统计都颇有助益。第四,实现网上动态监控管理,审计监察等企业管理部门可对合同随时抽审。

2.4提高企业法律监督与风险防控能力。通过应用信息化技术,健全防控机制,深化法律管理,堵塞管理漏洞,一定程度上预防合同腐败行为的发生。通过合同数据共享与集成,能够动态监管企业合同活动,规范交易行为,有效防控合同风险。

3.主要缺点与发展瓶颈

3.1主要缺点:第一,对内容较多且无电子版的纸质合同,存在扫描时间长、申报上传效率低的缺憾。第二,部分承办人习惯传统手工模式,网络审批不如纸质合同看起来更直观。第三,存在网络故障、网络入侵、数据毁损、系统配置和使用不当等风险因素。

3.2发展瓶颈:第一,市场主体在经济活动中总是有意无意在创设新的交易方式,信息系统应用程序的相对固定性与市场交易的灵活性存在着矛盾与冲突。第二,合同管理信息技术的应用是受企业现行管理理念指导,并与其它信息系统相关联,要受到企业整体管理水平与信息化整体发展程度的制約。

4.发展趋势与管理措施

4.1发展趋势:第一,采用信息化管理合同是大势所趋,未来将会有更多的企业全面应用信息技术。没有管理信息化,就没有企业现代化,第二,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新的信息技术将不断涌现。通过与其他信息系统有效融合,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功能将更强大,作用将更显著。第三,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增长,合同的介质将不仅是口头、书面、数据电文,还可能会有新的形式出现,合同管理信息技术使企业更易满足电子交易的需求。第四,通过信息技术将挖掘出合同中蕴含的更多价值,使合同管理从事务性工作层次上升到战略性管理高度。

4.2管理措施:第一,企业要不断学习国际先进的经营理念与管理方法,健全完善管理机制,通过狠抓管理出效益。第二,要提高应用水平,将系统效用最大化。目前大部分企业所关注的是合同信息系统的基本模块,合同风险提示、合同履行监督、合同相关法律法规、合同知识交流和共享等模块尚未得到企业的重视,而这些恰恰是最有价值的部分。[2]第三,要加强后续开发,不断增强信息系统的兼容性与适用性。第四,要加强信息安全建设,控制应用风险,保证信息管理稳固有效。

严格合同管理是国际惯例,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化,我国企业面临的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企业要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在国际市场上分一杯羹,没有高水平的合同管理寸步难行。面对市场竞争的刀光剑影,企业需要持续提升合同管理水平,增强软实力,以管理信息化助力企业发展。

参考文献:

[1]《合同管理规范高效操作规程》李杰利著,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4年版,P26

[2]《企业合同管理操作实务:来自中国百家大型企业合同管理实践的启示》陈丽洁、叶小忠著,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P173

第2篇

(一)住房公积金合同管理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作为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在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中往往需要以民事主体的身份对外签订各类合同。住房公积金合同管理是指公积金中心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

(二)住房公积金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各地公积金中心合同管理部门设置不统一

法治意识较强的管理中心设置了专门的法规部门,有专门的法规管理人员从事合同管理相关工作;有的虽然不设置法规部门但设立了法规岗位,岗位职责中包括合同管理,但同时还疲于应付大量行政工作,无法集中、专注地从事法律事务工作;有的甚至不设法规岗位,仅由一般工作人员负责合同的具体签订工作。

2.住房公积金行业尚未形成法律人才库

目前全国各地公积金中心几乎都有法律专业人员,但目前尚未对这股法律力量进行整合,也并未搭建一个培训交流的平台。一些公积金中心疏于对这些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这些人员由于平时的工作、生活与法律专业知识交集不多,导致原有法律知识的生疏,或出现知识老化、滞后的情况,从而实战能力匮乏,难以适应住房公积金合同管理中不断出现的法律问题。

3.法规管理人员和法律顾问尚未形成良性互动

目前的状况是,法规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实践经验比不上法律顾问,但法律顾问又不熟悉住房公积金管理业务。所以一个操作性强、工作效能高的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应该由住房公积金内部法规管理人员与外聘法律顾问共同组成。

4.合同管理缺乏系统性

合同管理较规范的公积金中心制定了专门的合同管理制度和相应操作规程来对合同进行管理,但很多的公积金中心缺少真正的合同管理,其管理仅停留在合同的起草和签订方面,一旦合同签署后就疏于后续的管理评价,为以后产生严重的合同纠纷埋下了隐患。真正完整、系统的合同管理,应该是涵盖合同准备阶段、合同签署阶段、合同履行阶段、合同后续管理阶段,自始至终地关注并及时处理所有的相关法律问题,使法律风险损失降低至最小化的全过程、系统性的管理。

二、住房公积金合同管理中法律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

(一)形成合同管理工作机制

一是设置法规部门专门负责处理公积金管理中法律法规相关工作,不从事其他行政事务工作,保证工作的专一性。明确法规岗位的具体职责为依法行政、合同管理以及其他法律事务工作等。相关人员上岗条件需要有法律相关背景。

二是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参加相关培训。通过建立合同管理培训长效机制来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提升住房公积金合同管理水平,降低或避免可能发生的风险。

三是形成法规管理人员和法律顾问的良性互动。公积金中心要在选定律师时重在针对性强、能够有效解决问题,而不是仅仅看律师是否大牌。法律顾问需要通过与法规管理人员的沟通和交流,了解公积金业务发展的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中主要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合同分类

根据公积金中心管理运作的实际情况,对住房公积金管理过程中对外签订的合同进行分类,以便有针对性的对各类合同进行管理。

2.分设部门

同时本着规范管理和权力制衡的原则,明确合同管理的部门及相应职责。可将合同管理部门分为承办部门、审核部门、用印及归档部门、资金收支部门及监督部门。

(1)承办部门是经济合同的主要责任部门,对合同中涉及本部门的专业内容负责,主要职责包括:对合同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或论证;调查相对方主体资格、资信、履约能力和标的物信息;在授权范围内参加合同谈判;拟订及修改合同,办理合同签署的相关手续;按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标准履行合同;保管合同及相关资料、建立相关台账和移交合同档案。

(2)审核部门是法规处,主要职责包括:参与合同相对方的调查、合同谈判;书面审查拟签合同条款的合法合规性;合同的履行中涉及法律纠纷的,及时与法律顾问取得联系并妥善处理;组织合同评价管理。

(3)用印及归档部门是办公室,主要职责包括:对完成审核、审批流程的合同按相关规定用印;负责对盖章后的合同设立台账进行管理并归档。

(4)资金收支部门是财务部门,主要职责包括:对合同中的资金收支条款进行审核并按合同约定和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相关制度进行相应操作。

(5)监督部门是监察部门,主要职责包括:对合同履行过程进行监督;对合同管理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违法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并提出处理建议。

3.明确合同管理流程

可以将合同管理具体划分为四个阶段:合同准备阶段,包括合同前期调查、谈判、起草、审核等程序;合同签署阶段,包括合同签订、归档等程序;合同履行阶段,包括合同履行、变更或转让、终止、处理纠纷等程序;合同履行后管理阶段,包括合同监督、合同执行情况评价等程序。

4.制定合同管理操作规程

根据合同管理制度制定相应操作规程,明确各阶段的具体操作步骤和关键风险点,同时创新合同管理模式,将合同管理分阶段、全程采用电子化管理模式,充分利用信息系统对合同管理各个环节进行控制,规范合同管理,提高合同管理效率。

(三)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除了形成合同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还要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具体到实践操作中就是要注意合同管理各阶段的法律风险防范。

1.合同生效前的法律风险防范

(1)合同策划风险

指在合同策划阶段存在的不能满足住房公积金管理目标的可行性风险。对于合同策划风险的主要控制方法:一是对合同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或论证;二是合同审核人员及时掌握本市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以便在进行合同审核时进行比对检查;三是在合同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为了回避政府采购,将金额较大的合同拆分为金额较小合同的责任追究。

(2)合同调查风险

指在合同调查过程中对被调查对象做出不当评价的风险。要控制这类风险,一是要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责任心,在充分收集相关证据的基础上做出恰当的判断;二是充分调查合同对象的履约能力和商业信誉。

(3)合同谈判风险

指在合同谈判过程中忽略了重大问题或在重大问题上做出不当让步的风险以及谈判策略泄密的风险。控制合同谈判风险的主要方法:一是组建一支结构合理的谈判团队,谈判团队中除了有经验丰富的业务人员外,必要时还应当有相应的财务、审计、法律等方面的人员参与谈判;二是尽可能地争取后履行义务,从而为交易安全提供更多的保障;三是在整个过程中,强调并做好保密工作。

(4)合同审核风险

指在合同审核过程中没有发现或纠正合同不当内容和条款的风险。控制此类风险的主要方法:一是提高合同审核人员的专业素质,注重此类人员的岗前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二是制定合同审核操作规程;三是实施合同管理责任追究制度等,划分合同承办部门和审核部门的责任。

(5)合同签署风险

指正式签署合同过程中存在不当行为的风险。控制此类风险的主要方法:一是每年进行法人授权,严格划分合同的签署权限,严禁超越权限签署合同;二是加强对相对方人权限的审查,比如查看对方有无委托授权书,确定人的权限是否合法有效;三是明确合同印章管理部门和责任,确保只为符合合同审批流程的合同文本加盖合同印章;四是采取恰当措施,防止已签署的合同被篡改,如在合同各页码之间加盖骑缝章等。

2.合同生效后的法律风险防范

(1)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

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主要表现为违约风险,即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控制违约风险的主要方法:一是在合同中明确并细化违约责任;二是合理使用抗辩权分散风险、降低损害程度;三是通过对合同所涉及的各类法律规范依据的运用以及保留足够证据控制违约风险;四是通过合理运用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的替代责任,将合同损失降到最低。

(2)合同变更或转让风险

指在合同变更或转让过程中存在的风险。控制此类风险的主要方法:一是通过制定合同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合同变更或转让的审批流程;二是合同变更或转让的内容和条款必须与当事人协商一致且进行书面变更;三是注重对合同变更或转让过程中相关证据的保存。

(3)合同终止风险

指在办理合同终止手续过程中存在不当行为的风险。控制此类风险的主要方法一是在合同中明确提前解除或终止权;二是通过制定合同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合同终止的相应审批流程。

(4)合同纠纷处理不当的风险

指在处理合同纠纷过程中存在不当行为的风险。控制此类风险的主要方法:一是通过制定合同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合同纠纷的处理办法和相应审批流程明确各类合同管理人员在合同纠纷处理中的责任;二是充分收集对方违约的证据,尤其在主动解除合同的情形下,要避免因处理不当,反而被证据显示成为自己一方违约;三是在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情形下,合理地选择诉权予以适用,以更好地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5)合同后续管理中的风险

指在合同履行完毕或终止后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合同归档保管的风险是指在合同归档保管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这种风险主要包括合同丢失;合同被泄漏等。控制此类风险的主要方法:一是通过制定合同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合同归档管理人员及相应责任;二是对合同保管情况实施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合同执行情况评价风险是指在合同执行情况评价中存在的风险。这种风险主要包括:合同签署后疏于后续的管理评价;合同评价范围和标准不科学,导致评价过程未能突出重点,评价流于形式等。控制此类风险的主要方法:一是制定合同执行情况的评价制度;二是建立合同执行情况评价的操作规程。

参考文献:

第3篇

【关键词】水利工程;项目管理;监理

水利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是一项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具有项目管理的的特征,建设管理的目标就是在确保工程安全的前提下,确保工程的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在设计范围内,并按设计要求发挥效益。以下笔者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体会,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策略进行一些总结。

1 严格开工报告的审批

开工报告的审批是检查项目施工准备是否充分的关键环节。要认真检查项目法人的组建是否规范,建设资金是否落实,项目合同是否签订,项目施工组织设计能否满足施工要求,项目征占地和林地占用手续是否完备,移民搬迁和施工场地的“四通一平”能否保证工程建设需要,项目所需主要设备和材料是否落实,是否办理了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

2 建立健全招标投标机制,有序推进招标投标管理工作

做好招投标工作,严把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查队伍的“准入关”,是确保工程质量的关键。一是抓好招标投标管理的组织建设。目前,已建立了评标专家库,下一步还需对专家的组成结构和抽取方式进一步完善,确保招投标工作的质量和公正。二是严格对招标单位的监管,确保招投标工作的规范、有序。三是建立全省性的水利工程建设市场诚信考核体系,加强对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管,把诚信考核结果纳入招投标环节。认真抓好《招标投标法》的宣传和落实,严格施工企业资质的动态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诚信”的原则,争市场运行机制。四是严格控制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的比例,增加透明度,使暗箱操作变为阳光作业,形成公平竞,邀请招标、自行招标和不招标项目要履行批准程序。五是强化水利工程招标事项核准后的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核准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开展招标活动。六是推进招标文件标准化和规范化,探索开展电子招标。做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等标准文本的宣贯实施工作。在国家水利部的统一部署下,在全省开展电子招标调研活动,选择有条件的工程项目进行试点,积极探索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电子化建设,提高水利工程招标效率,增强招标活动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3 强化合同管理

(1)全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推行按照项目属地和行业管理原则建立合同备案制,建立健全合同订立和履约监管机制,在全省推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和廉政合同的“双合同制”,严查在合同外另行签署违背合同实质内容的协议等违法违规问题。防范水利工程建设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依法加大查处力度。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合同进行监督指导。监理单位要按照项目法人的委托认真履行好合同管理的职责

(2)在参建单位中树立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的一切行为均要以合同作为惟一依据的意识,项目法人首先要在观念上做到从行政管理方式到合同管理方式,提高合同意识,把合同管理运用于项目管理的各个方面及项目管理的全过程。项目合同如在建设工程中出现变更,要严格按照水利部相关规定,一般变更由监理核定,报项目法人同意后,由原设计部门出具变更通知,而出现重大变更,要报原审批机关审核同意后方能实施。

(3)建立健全培训制度,提高各级水行政管理部门和工程项目建设主体合同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

4 抓好项目建设过程中关键节点工期的管理

抓好项目建设关键节点工期的管理是项目建设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的关键。由于水利工程项目的关键节点工期一般有大坝截流、大坝基础处理、度汛坝体填筑、水库工程下闸蓄水,这些节点工期都有时间和质量要求,受季节性制约因素影响大,因此,工程建设必须按节点目标来制定施工组织设计,确定各阶段的施工进度。完成进度目标后要及时按相关规程评定工程施工质量并组织验收,上一个节点工期目标没有完成,不能进行下一个工序施工。

5 进一步规范建设监理行为,提高建设监理水平

一是加强监理单位的资格管理,严禁监理单位无水利建设监理资格、超越资格等级或业务范围承揽业务,严禁监理人员无证上岗,对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建立了降级和清出制度;二是加快监理单位的改革步伐,全省所有监理单位都要成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按现代企业制度运作的公司制企业。加强监理队伍建设,鼓励开展创建名牌监理公司活动,培育一定数量的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监理单位。促进监理单位严格执行合同,人员到位,工作到位。三是严格实行监理公开招标,引入竞争机制,激励监理单位加强管理,提高监理人员的素质。四是切实增强水利工程的监理手段,提高监理服务能力。在监理合同中要明确监理人员要按规定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按作业程序即时跟班到位进行监督检查,实现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的目标。五是进一步强化对监理企业的监督管理,完善监理备案制度,建立起全省统一管理,各市、县属地管理的政府监督体系。建立和完善监理企业常态化考核和信用评价制度,规范监理市场。

6 结语

水利工程建设是社会性的生产活动,它具有建筑地点固定、项目建设周期长、产品面积大、资源占用多的特点。在项目建设工程中,涉及各参建单位,施工交叉,工程人员多,项目建设外部环境不封闭,干扰因素多,牵涉面广,项目建设受施工程序和进度节点的要求,是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工程项目建设中的质量、投资、进度的控制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本文认为,为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规范招标投标管理、提高工程监理水平,加强政府监督并针对的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实际创新建设管理模式是做好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的关键。

参考文献:

第4篇

关键词:电力调度通信大楼;项目管理;模式

1.概述

电力调度通信中心是电网公司各级机构负责所辖区域电网及电厂的电力调度运行核心部门,起到保障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保证发电与用电的瞬间平衡,保证主网电能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优化资源利用获得整体最大效益的重要作用。该中心按专业划分,主要有电网调度、运行方式、水库调度、电力市场、继电保护、自动化和电力通信等多个专业。按照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力调度通信中心分为五级,为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调度通信中心,省、自治区、直辖市级电力调度通信中心,省辖市级电力调度通信中心,县级电力调度通信中心。

电力调度通信中心大楼是电力调度通信中心各专业人员进行电力调度运行工作场所,是电力各专业信息汇集及处理中心,在电网运行中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由于电力调度通信中心大楼在电网中重要性及专业特殊性,其除了有一般的办公楼宇配置外,还有进行电力调度指挥和控制操作的调度大厅,安装自动化、通信、信息、保护等相关专业的电子信息处理、存储、交换和传输等设备的各专业机房及用房,这些对环境有特殊要求的场所。所以,电力调度通信中心大楼建设也有别与一般办公楼宇。下面将详细分析电力调度通信中心大楼建设项目特点,并对不同项目建设管理模式进行比较。

2.电力调度通信中心大楼建设项目特点

依据电力调度通信中心大楼的作用,结合其包含环境有特殊要求的各类专业机房和用房技术要求,其建设项目特点主要有以下五点:

1)系统专业知识分布广泛。

从基础设施的装修、弱电系统、通信专业系统、调度专业系统、展示厅的艺术造型和各专业系统的不间断运行的割接,所需要的知识涉及到土建、电气、一次、调度、二次的所有专业。而且随着科技的发展,又涌现了很多新的技术。

2)需采购设备复杂多样。

专项系统的设备中,有各类基础设施如空调、监控、电源、布线等设备,还有通信传输设备、数据网设备、交换设备、服务器、软件、安防、显示大屏等,涉及土建、机电、电子信息等各类设备。

3)系统中对应施工专业复杂多样。

专项系统中涉及到的施工专业有土建、装修、消防、电气(强电)、弱电、布线、专业通信自动化和信息设备的安装及调试、调度专业系统的开发集成等各大类,涉及到的施工专业技术众多。

3)系统中涉及到各类规程规范巨大。

目前从国家层面到电网公司物质部在工程实施、设备招投标有非常多的规程规范,电网公司内部对各设备的技术规程规范,基建部等相关部门也了各类施工规程规范,同时民用建筑市场中还包含有土建、装修、智能化等各类规程规范,还有各级部门如公安消防、防水接地等各类规范的内容,特别是涉及到规程规范中的强制性条文内容,对系统的实施管理带来巨大的挑战。

5)系统实施涉及协调部门多,协调工作量巨大。

工程除了中心内部处室所管辖专业系统内部协调、各处室系统之间的协调,还有大量的系统与土建、系统与弱电(智能化)的协调,涉及的协调单位将有可能是新大楼基建办、基建办总承包项目部、各设备供应商、各施工单位等,还包括有电网公司的基建部、生技部、计划部、物资部、信息部、科研院、安监部、财务部、办公室等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甚至还涉及到主管消防的公安消防等政府部门。

3.电力调度通信中心大楼建设项目管理模式分析比较

通过上文归纳电力调度通信中心大楼建设项目特点,如采用传统的项目管理模式,要保证该大楼按期顺利完工,对项目建设单位将是一个巨大的挑战。所以,在总结了一些电力调度中心大楼建设项目管理经验的基础上,推荐一种“快速路径、总包管理服务”管理模式,能在有效保证工程进度、质量及费用前提下大大提高业主管理效率。

3.1.“快速路径、总包管理服务”管理模式介绍

本文所建议的项目管理模式的核心有两点:1)“快速路径法”管理模式;2)总包管理服务、三方合同管理。具体内容如下:

1)“快速路径法”管理模式

即采用多条具有相关性的“部分设计一部分招标一部分施工”路径的管理模式。电力调度通信中心大楼在建筑、结构、机电专业设计完成而幕墙、智能化弱电、室内装饰、室外园林绿化等其他专业设计尚未完成的情况下,即进行土建桩基础及主体工程的招标,招标完成后立即进行施工;其他专业的设计、招标、施工接着按项目管理总体策划推进。它是一种快速化建设的管理模式。

2)“总包管理服务、三方合同管理”的管理模式

即由具有总承包资质的土建桩基础及主体工程承包人提供总包管理服务,负责对业主另行依法发包的各专业工程承包人的施工进行总体协调管理,业主与总包管理服务承包人签订“土建工程及总包管理服务合同”,业主和总包管理服务承包人是合同主体,合同主体之间为两方合同关系。各专业工程承包人与业主、总包管理服务承包人签订三方合同,业主、总包管理服务承包人、各专业工程承包人是合同主体,合同主体之间为三方合同关系如下图1所示。

图1 业主、总包管理服务承包人、各专业工程承包人之间合同关系图

总包管理服务承包人对整个项目(包括各专业工程)总平面布置、现场的保安及环保、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工程施工组织协调、竣工资料归档等等负总包管理责任;向各专业工程承包人提供外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设备、临时设施、施工用水用电、建筑标高、水平基准点、轴线等等配合服务。

为了明确各合同包的工程范围和责任范围,项目管理文件中作了详细的各合同包间工程承包范围界面划分和责任分工。这是一种利用总包管理优势、进行精细化管理的管理模式。

3.2.与三种国际大型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的比较分析

1)与DBB模式的比较分析

设计-招标-建造模式即DBB(Design-Bid-Build)模式,是国际上最为通用的传统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贷款项目和采用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的项目均采用这种模式。由于这种模式长期地、广泛地在世界各地采用,因而管理方法比较成熟,可采用各方都熟悉的标准合同文本,有利于合同管理和风险管理;但针对电力调度通信中心大楼项目而言,其最大的缺点是:因为采用“设计-招标-建造”这种单一线性路径法,所以建设周期长。

电力调度通信中心大楼项目管理模式吸收了DBB模式的优点,分模块采用了(部分)设计-(部分)招标-(部分)建造模式,同时,采用这种“快速路径法”又克服了DBB模式单一线性路径法的缺点,可以满足“工期要快”的要求。

2)与CM模式的比较分析

建设管理模式即CM(Construction Management)模式,又称阶段发包模式或快速轨道模式,是近年来国外比较流行的一种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可分为型建设管理(业主委托的CM单位仅提供咨询服务)和风险型建设管理(CM单位提供咨询服务同时担任施工总承包商的角色)两种方式。这种管理模式是由业主、CM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负责组织和管理工程的规划、设计和施工,CM单位负责工程的监督、协调及管理工作;在主体设计方案确定后,随着设计工作的进展,分标段分阶段进行发包,业主直接与各标段承包商签订合同。其优点是:建设周期短、可以减少物价上涨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充分利用社会资源(CM单位)。其缺点是:要合理确定标段的数量并清晰地划分各合同包的工程范围。

电力调度通信中心大楼项目管理模式与CM模式极为相似,都采用了“快速路径法”,具有CM模式的优点;比较小的区别是:电力调度通信中心大楼项目管理模式中,用“总包管理服务、三方合同管理”模式中总包管理服务承包人替代了CM模式中风险型建设管理方式的CM单位,用“顾问技术支持”模式中顾问组替代了CM模式中型建设管理方式的CM单位。电力调度通信中心大楼项目管理文件中对各合同包的工程范围和责任范围作了详细的划分,克服了CM模式的缺点。

3)与PC模式的比较分析

项日总控管理模式即PC(Project Controlling)模式,是一种为大型建设工程业主方的最高决策者提供战略性、宏观性和总体性咨询服务的新型组织模式。业主委托的项目总控单位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对项目实施的所有环节进行调查、分析,围绕项目投资、进度和质量控制目标进行综合系统规划,提出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建议方案,供项目管理层决策。项目总控工作的成果是采用定量分析的方法为业主提供多种有价值的报告(包括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和各类专用报告等)。大型工程项目管理在组织上可分为两层:项目管理信息处理及目标控制层和具体项目管理执行层。这种模式不能作为一种独立的管理模式取代常规的建设项目管理,往往与其它管理模式同时并存。

电力调度通信中心大楼项目管理模式虽没有委托项目总控单位,但采用了PC模式的一些管理方法。在管理组织上分两层:决策层和执行层,执行层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以周报、月报、季报、年报、呈批件等形式向决策层提供决策信息。

4.结语

电力调度通信中心大楼采用的“快速路径、总包管理服务、顾问技术支持、分层管理”的管理模式是一种快速化、精细化、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管理层次清晰的项目管理模式,这种模式与CM模式极为相似,符合电力调度通信中心大楼的建设需要,也符合我国建筑市场发展的需要(不包括为规避按国家有关规定应进行公开招标而拆分项目分阶段发包的情况),应推广应用。

参考文献:

[1] 陆惠民.苏振民. 工程项目管理. 东南大学出版社. 2002

第5篇

关键词: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合同管理;监理工程师

中图分类号:TU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0)09-0134-02

通过实行建设监理制度,我国建设工程的管理体制开始向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的先进管理模式转变。这种管理模式,在项目法人与承包商之间引入了建设监理单位作为中介服务的第三方,进而在项目法人与承包商、项目法人与监理单位之间形成了以经济合同为纽带,以提高工程质量和建设水平为目的的相互制约、相互协作、相互促进的一种新的建设项目管理运行机制。这种机制为提高建设工程的质量、节约建筑工程的投资、缩短建筑工程的工期创造了有利条件。根据笔者在多年在监理工作的体会拟谈谈建筑工程项目中工程监理工作的合同管理。

一、合同管理在工程监理中的重要性

(一)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

工程监理是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业主委托或者由建设单位通过招标竞争方式择优委托监理单位,承担其项目管理工作。监理工程师的监理依据是监理委托合同和工程承包合同。委托是一种契约关系工程监理是管理性的经济法律关系政府监理和委托协作性的经济法律关系社会监理的集合,工程承包合同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监理工作的依据是合同,合同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即可以说监理工作受到法律保护来自于合同,因此仅仅从这一点就足以说明合同管理在监理工作中的地位是至关重要的。

(二)加强合同管理有助于监理目标的实现

监理目标控制除了采取科学的和有效的方法和手段外,主要是取决于合同控制或管理好坏。满足合同要求的行为和过程是可行的,既满足合同要求的建设行为及施工过程是令监理工程师满意的,达到这样要求的监理工作又是令业主满意的,因此是理想的。合同管理与监理目标控制关系如图1所示:

(三)合同管理是监理工作的基础

在整个监理工作中费用控制是四项控制中的核心,是施行进度控制与质量控制的基本手段。而费用进度质量控制的目标值是事先经合同形式约定的。所以合同管理应该是整个监理工作的基础,监理工程师所进行的管理工作实质上就是合同管理工作。无论是进行质量监督还是费用支付或是进度控制都要依据施工承包合同办事,只有依照合同处理问题才能保证合同各方全面履行合同。因此从充分发挥监理的功能来说做好合同管理在监理施工过程中也是非常重要的。

监理行业作为市场主体直接参与建设工程管理,在整个建设项目的施工阶段要想把进度、质量、投资搞好和协调好各方关系,就必须要求所有参与建设项目管理的监理人员真正认识到合同管理在工程监理工作中的地位。

二、监理工作中合同管理的内容

合同管理的内容分为合同履约管理和合同文档管理。

合同履约管理亦称合同控制,就是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当事人的双方的建设行为和工程建设的过程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监督,保证合同顺利执行。

合同文档管理亦称为合同档案管理,属监理档案管理的一部分,是对包括合同在内的,以及合同有关的文件、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各种记录、证明、录像、照片、纪要、报告、图纸以及说明等进行的归类、编码、整理、存放、保管、检索、分析和使用等系统管理工作。合同档案是工程技术档案的组成部分,是合同履行的真实记录和有效的法律证据,因此,合同档案管理非常重要。

监理工程师的合同管理工作主要在施工阶段。在此阶段中,合同管理的主要工作如下:(1)工程分包管理;(2)工程变更管理;(3)工程延期管理;(4)合同索赔管理;(5)合同纠纷的协调;(6)合同支付管理;(7)合同档案管理;(8)工程保险管理。

三、监理工作中合同管理的做法

由于我国国情和文化背景所致,许多情况下在合同谈判要约条件时比较重视,一旦合同签订后的执行过程中就重视程度不够,甚至将合同搁置一边;投标单位在思维逻辑上也存在较大落差,认为反正工程已拿到手,把任务完成即可。这种认识在承包人和监理人员中普遍存在,从而导致人们在工程管理中合同约束概念淡薄。为解决这个问题,监理单位接到中标通知后应及时组织派驻现场的监理工程师全面认真地阅读熟悉甲、乙双方和监理的招投标文件,全面掌握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内容。

从工程实践中看,要想在建设项目过程中把握监理工作的主动权,做到办事有根、表态有据,监理工程师应从始至终抓住合同这个牛鼻子不放,才能处于主动地位。目前许多工程不注重合同条款,盲目地干,直到竣工后对方按合同约定算帐时方如梦初醒,导致相互扯皮,给工程投入使用和投资控制带来不利影响,甚至诉诸法庭,这种教训实在太多太深刻了,施工各方应引以为戒。

(一)公平公正履行合同

“守法、诚信、公正、科学”是施工监理工作的基本准则。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程》“监理单位是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唯一的管理者”的规定,监理单位派驻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既代表监理单位在现场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权力和义务,也代表甲方监控施工合同条款和招投标文件的落实。那么,如何履行好责任、权利和义务,就是要坚持公平公正地处理有违合同条款的各种矛盾。

现在建筑市场存在着诸多矛盾点,有相当一部分是由社会条件和商的选择等问题。这些都是当前建筑市场中建设单位司空见惯的违约现象。针对这些行为,监理工程师应当在监理合同约定条件范围内,以积极公正的态度加以处理,做到主动预控,及时书面提示建设单位防止违约,化解风险,一旦发生应及时召开专题会协调解决产生的矛盾。对产生的利益纠纷应明确责任,合理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应各方书面备忘,待时机成熟再行公正处理。

一般来讲,在建筑市场的竞争中尤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总是处于弱势地位,鉴于此,作为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及其委派的监理工程师更应有根据地维护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要约条件,正视矛盾、运用不同的合理手段和措施适时处理,做到不积压矛盾;既代表建设单位利益,又维护承包人的合法权益。

(二)实事求是 科学管理

建筑工程产品与其他工业产品的最显著区别在于体量大、生产周期长和采用的产成品构配件上千上万种。在长时间的建设过程中,各参建方都可能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违约事件的发生。那么,要使各方做到在合同约定范围内规范性合作,就应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

首先建设工程参建各方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应不断地进行目标一致性的协调。在协调问题上,施工监理工程师应当主动牵头进行组织。只有经常协调过程中发生或预测将要发生的违约风险点,本着风险共担、同舟共济的原则,及时化解或消除风险,才能大大降低合同管理中发生的违约现象。

坚持实事求是,就要求合同主体各方应敢于承担责任。建设单位不能一谈到有关自身工作不到位或者社会条件制约因素导致违约责任就如临大敌,视承包人在推卸责任和转嫁风险,甚至一提违约索赔就大为恼火,认为是有悖常理的不规范行为。笔者认为,具有真正市场经济头脑的建设单位应该正视和承认违约责任,将之看作是甲方与承包人在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的一种很正常的经常性经济活动,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以积极合作的姿态来对待。

坚持实事求是,就是要求承包人加强合同管理,严肃认真地履行施工合同和抓好分包合同和采购加工定货合同的落实。建设工程承包人绝对不应当从中谋取不正当利益,要自觉地用合同约定去约束企业的施工行为,完成合同要求的任务。依据《经济合同法》的原则,履约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平等的。对于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应是在履约双方之间进行的,如果不执行合同合约而给对方造成损失时,双方有依据合同约定提出合理的索赔要求的权利,要敢于依约据实提出索赔要求。

工程实践中往往会发生建设单位向承包人提出工期和质量问题的质疑,承包人往往会提出许多无证据的理由来回避自身的责任。针对这种矛盾,监理工程师应在监控承包人和建设单位履约过程中,切实加强数据证据和资料的收集整理,用确凿的数据证据来说服各方并做出合理准确的判断。

在施工过程中要切实做到收集各方违约资料,力求完整,手续齐全,及时准确。监理工程师要既有既成事实,又有责任归属证据,同时还要有判断违约的资料和数据。

在处理承包人向建设单位提出违约要因和索赔要求时,监理工程师应进行充分分析。首先要把握事件与合同对照是否出现费用增加或工期延长,是否会对质量和功能造成影响,排除虚拟臆造成分。同时要甄别分析费用增加和工期延长的因果关系,从而划清责任,在此基础上按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协调处理。

监理工程师在以下方面应特别给予重视:

1.向建设单位索要完整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文件。

2.收集合同变更文件或补充协议,要求承包人和建设单位提供完整的分包合同、采购合同。监理工程师应主动及时收集官方的物价指数和国家法律法规及行政行规章等。

3.收集整理各种会议纪要和往来电函。

4.收集工程照片和音像资料。

5.收集工程进度计划包括被监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6.积累工程计量和结算资料。

7.整理工程检验资料和各种试验数据。

8.收集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整理好工程图纸及其他设计文件,做好监理日志。

四、结语

第6篇

【关键词】合同风险 合同问题 对策

企业中合同所存在的风险,是指该企业对于其他企业合作的合同中所存在的不足以及对于未来不确定性而引出的后果和其他风险变故。企业合同的风险不是单独针对一方面合同的各种风险,而是针对该企业的合同进行全面的管理及调整。由于合同上的风险直接影响到了企业长期稳定的生存与发展。如果不能够及时的处理和完善很可能造成不可估量的后果和损失。因此,企业应该加强对风险的控制,完善合同管理的体制并且维护好企业的利益,稳定的生存和发展。

一、法律与企业合同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指一切民事合同。还有最狭义合同仅指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合同(Contract),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只有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伴随着我国全球化的经济竞争下,我国各个企业对于法律的意识也在不断增强,法律部门在各个企业中的地位不断的上升着其重要程度。企业的法律主要是由合同管理和诉讼管理所组成的,在伴随着我国企业观念的改变,企业对于诉讼管理的重视度也逐渐被合同管理所替代。而合同管理的作用所包含的方面有很多,提升企业的形象是最为基础的作用,而监控经营的风险强度则是其核心作用。最容易被企业忽视的就是创造济效益,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则是最为根本不可忽略的。企业合同在签订的过程中,主要容易发生这几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律的无效合同,一般是以假乱真,就是说有效的利用法律的漏洞利用合法的形式来操作掩盖非法的目的,这种性质的合同主要的目的是为了利用虚假合同的形式所套现资金,而且在实质上却根本不能真正的履行合同所定。另外,这类合同的签订甲乙两方都是在对对方及合同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而签订的。或者是由于某些企业之间的恶意串通,穿好国家法律的漏洞以此来谋取自身的利益。这类合同基本是由签订双方事先串通约定,以虚假的数量和价格来从中获取相对的好处和利益。总之非凡法律和行政法律相关规定都会被视为无效合同,从而产生无效合同的风险。合同管理风险的辨识是合同风险管理的第一步,也就是说在识别合同管理的过程中必须仔细的排除所有即将面临或者潜在的风险因素。并将这些因素进行相对的判断和归类并且有效的鉴定其中风险性质,并且对其后果做出一定的估计。并且对于各种变数和性质及其之间的互相关系做出相应的措施和防范。

二、合同风险的管理

合同的形式,是指作为合同内容的合意的外观方法和手段,是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外在表现形式。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和其他形式。合同的口头形式指当事人只有口头语言为意思表示订立合同,而不用文字表达协议内容的合同形式。口头形式优点在于方便快捷,缺点在于发生合同纠纷时难以取证,不易分清责任。口头形式适用于能即时清结的合同关系。书面形式是指当事人以合同书或者电报、电传、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形式等各种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合同。书面形式有利于交易的安全,重要的合同应该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又可分为下列几种形式:①由当事人双方依法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并由双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人签字盖章。②格式合同。③双方当事来往的信件、电报、电传等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管理的风险并对其风险做出一定的分析对于合同管理风险进行辨识的基础上做出一定的定性定量的分析方法。并且对于风险的评估所发生的概率,发生的范围、实践和频度等影响合同管理的主要风险源和关键风险因素。从而确定合同管理风险的评价准则和决策准则,降低或者转移风险,合同管理风险的分析目的是将各类数据信息转化成可为合同管理决策提供支持和信息。

制定合同风险规避策划的实施手段和过程也是合同风险规划的过程,也就是说制定处理合同风险具体的方法措施的过程。各企业对于合同风险的监督和控制其目的宗旨是跟踪已经进行充分了解的合同风险并将剩下的合同风险进行调查从而识别新的未知合同风险。

三、结束语

法律评价当事人各方的合意,在合同效力方面,是规定合同的有效要件,作为评价标准。对符合有效要件的合同,按当事人的合意赋予法律效果,对不符合有效要件的合同,则区分情况,分别按无效、可撤销或效力未定处理。合同的有效要件是法律评价当事人合意的标准,故应不同于合同的成立要件。企业合同在签订的过程中,主要容易发生这几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律的无效合同,一般是以假乱真,就是说有效的利用法律的漏洞利用合法的形式来操作掩盖非法的目的,这种性质的合同主要的目的是为了利用虚假合同的形式所套现资金,而且在实质上却根本不能真正的履行合同所定。综上所述,企业合同的风险是影响企业的长期并且稳定发展的最为重要的一个因素。防范合同中所存在的风险是每个企业管理中的核心环节,所以应该建设一个完整全面的合同风险管理体制,从而使各企业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参考文献:

[1]李杰利.合同管理规范高效操作规程[ M].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4.

[2]符志民.航天项目风险管理[ 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5.

第7篇

[关键词]国际工程 合同管理 索赔研究

中图分类号:G1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16-0086-01

引言

随着人们对建筑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建筑工程施工也变得越来越专业化,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方面通常是把复杂的工作交由一个承包商来全面管理,并与之签订总承包合同。合同成为建筑工程项目顺利推进的一个重要保障,对于承包商、业主、施工企业等多方面主体的行为都有规范的作用,当建筑施工项目出现变更的时候,则可以根据合同的内容进行索赔,对于各方的利益都有保护。加强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在国际化工程中,合同的管理更有必要,因此在国际工程的建设过程中,应该要加强合同管理。

一、国内外工程合同管理

近年来,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使得建筑行业发展过程中的各种问题也越来越多,加强建筑行业发展过程中的各种问题的解决,对不工程项目的顺利推进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合同成为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受到的关注程度越来越高,当前,国内外的工程建设都开始积极加强了合同管理。国际工程由于涉及到不同的国家,不同国家关于建筑合同管理的要求有所不同,因此国际工程的合同管理难度更大。国际工程合同体系经过数百年的发展,不断得到完善,合同种类齐全,针对不同性质的工程,合同标准有所不同,国际工程的合同内容涵盖了国际工程的各个方面。当前,国外已经有许多种总承包合同文本,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有:FIDIC的《土木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条件》,美国AIA文件A401《总承包商与分包商协议书标准格式》,英国ICE的分包商合同标准格式,新加坡的指定分包商标准合同条件(NSC)等。从国际建筑市场的发展情况来看,市场的变化使得工程的承包方式也发生了改变,新的工程承包方式不断出现,在当前的国际工程合同管理过程中,比较常用的工程承包方式有EPC,即设计、采购、施工一体的工程建筑管理模式;PM,即项目管理模式;CM,即施工管理模式;BOT模式,即伙伴关系项目管理模式等,对于不同的合作模式,有不同的合同内容进行规范和指导,使得建筑行业的发展可以有条不紊。

国际工程的合同管理,因为参与方不仅是国内的与建筑相关的企业、业主等主体,还有国外的建筑主体,因此国际工程的合同签订是一个十分严肃的过程。合同签订过程中,应该要对其中的各种详细的内容进行仔细地研究,防止出现各种漏洞,合同一旦被签订,则双方都应该要按照合同的相应条款遵守,履行自己的职责,按合同办事。如果某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的损失,则另一方可依据合同条款,向对方索赔。

在国际工程的合同管理过程中,应该要做好全过程的管理,施工前以及施工中的合同管理最为重要。在这个过程中应该要做好监理工作,签订合同之前的监理工作的开展有助于根据项目的具体内容对合同的内容进行确定,要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在合同中对施工进度、施工原料的准备、施工人力资源的配备、工程招标计划等内容进行明确的制定。在国际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中,各种专用的合同条款对整个项目的开展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合同的管理需要专门的监理人员参与进来,参与到合同条款的编写过程中,与业主进行商定研究,对合同的内容进行确定,以便在后续的国际工程中进行合同解释以及具体的合同管理。比如在合同的技术条款的编写过程中,对于施工进度、质量以及投资三个方面的内容都要进行详细的编写,保证工程可以顺利推进。此外,在施工过程中也应该要做好合同管理,首先需要对合同管理的规程进行强化,国际工程的监理人员应该要参与到监理规划编制过程中,对监理目标进行明确,要对具体的合同监理工作进行细化,比如对国际工程文件管理进行监督管理,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监督管理,对国际工程质量检测进行监督管理,对国际工程合同的支付进行监督管理,对合同项目的验收进行监督管理等。国际建筑工程的监理人员在具有的监理工作中要根据不同的施工阶段、不同的项目情况对具体内容进行监管。

二、国际工程的索赔管理

工程索赔是合同管理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在各种工程推进的过程中,由于一些特殊状况的出现,将很容易导致国际工程的出现变更。在实际的管理过程中,应该要根据合同的内容,进行索赔,以防各种经济损失的进一步扩大。

在国际工程的索赔过程中,首先要加强对正确的索赔观念的确定,对于承包人所提出各种符合要求的索赔,需要对其进行核对,要根据合同的内容对各项索赔内容进行确定,从而能够将双方的经济损失降到最低。国际工程建设过程中,合同管理人员应该要不断学习,对各种索赔的原则、方法等进行进行掌握,加强理论学习与实践相结合,用先进的管理方法进行索赔问题处理,一旦自己所参与的工程出现任何问题的时候,都要及时进行处理,防止经济损失扩大。第三,在进行索赔的过程中,要对合同文件进行仔细的阅读和分析,当遇到索赔要求时,要对具体的索赔要求和合同约定进行比较,找出其中的差异,以确定索赔是否成立。第四,在工程的索赔过程中,各种基本资料是一个关键,在索赔的时候,应该要注意对各种资料以及凭证进行收集,作为索赔问题处理过程中的证据,对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索赔是不能受理的。在进行各种凭证以及资料收集时,不仅要安排索赔人员进行收集整理,还应该要配备监理人员,确保所收集整理的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对于证据齐全的、符合要求的索赔要及时受理。最后,在国际工程的索赔管理中,应该要加强相关人员的职责规范,进行规范化操作,尽量减少工作中的失误。

结语

近年来,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使得国际工程数量变得越来越多,加强国际工程中的合同管理以及索赔管理,对于工程项目的顺利推进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合同管理和索赔研究的过程中,都应该要加强监管,发挥相应人员的作用,确保工程可以按照合同顺利推进。

参考文献

[1] 刘兴华.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中的索赔探讨[J].山东煤炭科技,20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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