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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在您撰写节能减排建议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十一五”期间,全国节能减排的约束性指标是:单位gdp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我们__市确定的目标是:到20__年,单位gdp能耗较20__年降低22%左右,二氧化硫排放量降低26%左右,化学需氧量(cod)降低18%左右,所面临的攻坚任务同样很重。
节能减排,没有退路,难在出路。打开出路,企业是主体,科技创新是支撑。现以我市的“白泥”双向治理为例,提出以技术改造和区域循环助推__节能减排的建议。
5月17日,__碱业、黄岛发电厂、华电__发电3家企业联手启动了白泥与二氧化硫双向治理项目。项目的实施,不仅可“消化”掉__碱业每年产生的14万吨“白泥山”,还使发电厂锅炉烟道气的脱硫成本大幅降低,据测算,3家企业年可节约能耗支出和减少治污费用近3000万元,胶州湾也将不复受“白泥之患”。此外,通过资源化途径和循环经济模式,我市21万吨的“铬渣山”已提前半年处置完成,“电石泥”也正加快处置。
曾是污染源“白泥”、“铬渣”,一经循环模式下的资源化处置,则变成了经济效益巨大的“金山”,且换回了“绿水青山”。由此看来,我市搬掉的不单单是几座“泥山”、“渣山”,更为下步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力行节能减排提供了新思路和新途径。
一、转换思路视角,通过循环经济模式“变废为宝”,可实现“节能”、“减排”的双赢。
在循环经济理念下,所谓废物,不过是放错了位置的资源。“白泥”,在人们惯常印象里不过是导致环境污染和生态灾害的“废物”,而通过资源化处置的途径,却可点“泥”成金实现无害利用和产业开发,变为创造效益的宝贵资源。企业得到了切身实惠,由此产生的“减排”热情必然更加持久,“减排”成果也将更为巩固。
二、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研发推广和设施改造,让企业有“泥山”变“金山”的前景预期及利益回报,是节能减排的关键。
应当看到,尽管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都对节能减排给予了高度重视,且包括问责制、区域限批等政策措施纷纷出台实施,但实际的“减排”成效却差强人意。这其中的一个根本症结是部分企业的畏于“减排”成本过高,不是不想“减”,而是不敢“减”或者无力“减”。要从根本上激发企业节能减排的积极性和动力,重要的是依靠科技,通过先进适用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使企业在加大环境投入的同时,也如__碱业等企业一样实实在在地尝到“节”和“减”所带来的“甜头”,有“泥山”变“金山”的前景预期及利益回报。否则,一些企业的排污设施仍将是“聋子的耳朵”, 诸如环境执法部门与违法企业间“猫鼠游戏”的尴尬也很难从根本上消除。
三、协调引导企业变只靠自身“单打独斗”式的内部节能减排,走多企业、跨行业、区域间循环经济之路,有利于广领域、大幅度提升节能减排的成效。
曾培炎副总理在去年12月21日国务院发展循环经济电视电话会上,指出“__把白泥用于发电厂脱硫是发展循环经济的典型”。我市资源化处置铬渣也引起广泛关注,很多城市前来学习。实践证明,通过统筹区域产业结构布局,整合拉长产业链条,引导、协调相关企业走跨行业循环、区域间循环的路子,可实现参与企业多方得利、区域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共赢。
以技术改造和区域循环助推节能减排,是实现环境友好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为让“泥(渣)山”加快向“金山”和“青山”转变,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坚持“结构节能”和“技术节能”两手抓,当前尤其要突出抓好“技术节能”。尽管根据发达国家经验,调整产业结构带来的节能潜力高于技术进步。但从__的实际情况看,短时间内第二产业特别是重化工业的比重难以大幅下降,因此靠调整产业结构来实现能耗指标短期内的快速下降不太现实。针对于此,必须把“技术节能”提到突出位置上来抓紧抓好。
二、推行“白泥”双向治理模式,密切校(院)企、企企合作,加快节能减排先进技术研发推广和重点项目实施。白泥与二氧化硫双向治理项目的实施,是__碱业与中国海洋大学、黄岛发电厂、华电__发电联合科技攻关的结果。节能减排单靠单个企业自身往往力量不足、收效不大。针对于此,政府有关部门应整合区域内的企业技术中心、高校院所等资源,为企业与院校、企业与企业间牵线搭桥,支持其开展科研合作与项目共营,统筹推动企业间、行业间、区域间的循环经济发展。当前,应重点组织实施一批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行业共性、关键技术开发和产业化示范项目,在重点行业中选择一批节能潜力大、应用面广的重大技术,加大推广力度。
三、合理布局循环经济项目,拉长产业链条,降低企业节能减排成本。坚持资源化、无害化并重的治理思路,改变单一为治污而治污的局限,探索跨行业、区域性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建立全市循环经济重点企业、项目库,促进关联企业、项目适度向专业园区集中,实现集群发展,使节能减排的产业链条环环相扣、首尾相连、良性循环,并使企业开展项目合作的成本尽量降低。重点要在化工、电力、啤酒、酿造、家电、畜禽养殖等行业,推进企业之间消化工业废物的“循环链”,通过行业成员之间副产品和废物的交换、能量和废水的逐级利用、基础设施的共享,达到工业废物全面得到循环利用的目的。
一、税收促进节能减排的理论依据
(一)外部性与税收
外部性是指私人成本或收益与社会成本或收益的不一致,从而导致资源不能有效配置。简而言之,某些个人或企业的经济行为影响了其他人或企业,却没有承担与之相应的成本或取得相应的报酬,就产生了外部性问题。外部性分为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由于市场机制存在外部性的时候失灵,此时可以通过税收手段对市场缺陷进行弥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一方面,可以通过财政补贴或税式支出的方式鼓励有正外部效应的生产或行为,如节能减排项目投资、节能减排技术研究开发、资源综合利用等;另一方面,对于资源浪费、环境破坏等具有负外部效应的生产或行为,可以通过征收“庇古税”,使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趋于一致,从而有效抑制具有负外部效应的生产或行为。
(二)个人、企业行为与税收
税收政策引导微观经济主体行为主要是通过价格机制实现的。从需求角度来看,税收政策通过改变不同资源能源、环保产品的相对价格,影响企业中间投入以及个人消费的需求结构。例如,通过提高资源使用成本,促使企业使用可再生资源、加大科研投入或是寻找替代资源。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改变生产设备的购买使用成本,鼓励企业加大对节能环保设备的投资。另外,通过使不同的消费品承担不同的税负,改变不同消费品的比较价格,引导绿色消费,进而影响消费品的供给。从供给角度来看,通过加速折旧、投资抵免等多种税收优惠方式降低投资者以及生产投资者的资本使用成本,影响不同产业、不同产品的比较收益率,从而影响资本对不同产业及产品的偏好,引导投资流向节能减排产业和项目。此外,也可以通过制定一些限制、约束型的税收政策,利用税收收入效应,限制个人以及企业行为。
二、我国现行节能减排税收政策基本分析
(一)税收调节面过窄,力度不够
首先,资源税征税范围较窄,税率偏低。资源税是以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目前,我国仅对包括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在内的6种矿产品以及盐征收资源税,而水资源、森林资源、草场资源等严重破坏或短缺的资源还没有纳入资源税的征税范围。征税范围较窄以及较低的税率使得很多资源被廉价甚至是无偿使用,导致资源的过度浪费以及使用的低效。其次,现行消费税没有将不符合节能减排技术标准的高能耗产品、高污染产品全部纳入征税范围,如对环境有害的镍镉电池、煤炭等。再次,增值税、所得税在促进资源综合利用上的优惠力度不够。目前,仅对可再生能源中的垃圾发电、风力发电、水力发电、变性乙醇燃料等予以支持,对国家鼓励发展的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和节能、环保技术设备的开发推广缺乏必要的税收政策支持。
(二)促进节能减排的税收优惠政策形式单一
目前,我国促进节能减排的税收优惠大多采取低税率、减免税等直接优惠方式,而对投资抵免、加速折旧、延期纳税等间接优惠方式采用较少。虽然直接优惠方式简单明了,但与纳税人经营活动关联度小,容易使纳税人借虚假名义骗取税收优惠,引导企业节能减排的效果有限。另外,我国现行的税收政策主要采取“正向激励”方式,即对采用先进技术、符合投资导向的企业予以税收支持,但对技术水平低、污染量大的企业没有进行有效的约束。因此,税收优惠应坚持以直接减免为主转向以间接引导为主的原则,着重增加投资抵免、再投资退税等方面的规定,针对具体的科技开发活动或高新技术项目来适用优惠政策,而不是针对某一个企业或某一类产业。同时,坚持税收激励支持与约束限制相结合,对能耗高、污染大的行业企业和产品实行惩罚性的税收政策。
(三)鼓励节能减排的税收优惠政策过于零散,缺乏系统化
当前,税收政策促进节能减排的支持重点主要在以下四个方面: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能源节约、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环境保护[1],税种主要集中在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等几个税种。我国现行促进节能减排的税收政策过于零散,相互之间的协调配合作用难以充分发挥,且缺乏环保税、碳税等专门针对节能减排的税种,绿色税制亟待完善。目前,我国在废弃物处置阶段还没有相应的税收,而是采取征收排污费的方式对排污者进行约束。另外,对节能减排技术创新与科技进步的优惠不足,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自主创新的积极性,制约了我国节能减排技术和设备的研发和推广,不利于节能减排税收政策的实施效果。
三、促进节能减排的税收政策建议
(一)完善现行税收制度
1.完善资源税制度。第一,扩大资源税的征税范围,将那些亟需保护开发和利用的资源纳入资源税的征税范围。比如,不可再生资源或再生周期长、难度大的资源,包括耕地资源、滩涂资源、地热资源等;我国较为稀缺或是供给不足、不宜大量消耗的资源,如水资源、森林资源、草场资源等[2]。第二,改进资源税的计征方式,将现行的以销售量或自用数量为计税依据改为按产量计税,促进资源利用率的提高。第三,提高资源税的税率水平。依据不同的资源类型和现行的税收征管水平,采取不同的税率。对于原油、天然气、煤炭等较为稀缺,且开采、使用过程中污染较大的资源应大幅度提高其税率;对于盐应将其划分为工业用盐和普通食用盐,工业用盐从高适用税率,普通食用盐则应该适当调低其税率;对于新增的资源应税品中,耕地资源、滩涂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草场资源等再生周期长或是稀缺的资源应适用较高税率;而对于可再生资源和国家鼓励的新型绿色资源则可以实行低税率,如地热资源。最后,税率高低与回采率以及该地区环境质量指标相结合,促进资源合理开采。从长远看,可考虑将现行其他资源性税收如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并入资源税,同时,将各类资源性收费也并入资源税,如矿产资源管理费、林业补偿费、水资源费等。
2.完善消费税制度。第一,进一步扩大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将资源消耗量大、环境污染严重的消费品或消费行为纳入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如煤炭、天然气、电力等能源产品以及镍镉电池等。第二,发挥消费税的双向调节作用,一方面对高污染、高能耗消费品以及不可再生或稀缺的资源性消费品适用高税率,另一方面,对低污染产品或符合一定节能减排标准的产品实行减税或者免税优惠,如混合动力型车辆等。
3.调整车辆购置税和车船使用税政策。现行车辆购置税和车船使用税侧重于数量吨位和固定税额征收,而与其使用强度无关,不利于引导节能减排。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调整:一是改革车船使用税的计税标准,对于不同能耗水平的车船规定不同的征税额度,实行差别征收;二是调整车辆购置税的税率结构,引导消费者购买低能耗、低污染汽车。对于以清洁能源为动力、符合节能减排标准的车辆,可实行按适当比例减征车辆购置税的优惠。
(二)完善其他税收优惠政策
1.增值税。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转型改革全面推行,对于鼓励企业购置清洁生产设备、加大环保设备的投资力度有着积极的作用。增值税作为一种中性税收,其环环相扣的特点决定其不宜采用过多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节能减排的政策效果有限。借鉴国外支持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政策,对关键性的、节能效果异常显著且价格等因素制约其推广的重大节能设备和产品,国家在一定期限内实行一定的增值税减免优惠;对个别节能效果非常显著的产品,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措施[3]。如对企业生产包括太阳能产品在内的节能、环保产品实行增值税减免优惠等。
2.企业所得税。一是对于如太阳能、风能、氢氧能等可再生能源、替代能源开发活动以及节能减排产品的研发费用,可以提高其税前列支比例;二是对于企业用于节能减排、高科技研发等方面的固定资产、机器设备,允许实行加速折旧;三是对于利用上年利润进行节能减排再投资的企业,允许退还或部分退还这部分利润所缴纳的所得税;四是对为生产节能减排产品服务的技术转让承包、技术咨询等技术收入给予所得税减免优惠。
(三)适时开征新税
关键词 农村污染;现状;节能减排;建议;辽宁彰武
中图分类号 TK01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2)11-0210-01
近几年,国家非常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并对节能减排工作做出了重大部署[1]。彰武县是一个农业县,要实现彰武县节能减排工作目标,便不能忽视农村节能减排工作。因为随着对城市工业污染源防治力度的加大,城市环境日益改善,农村环境污染问题却没有根本的改观,尤其是农村面源污染已成为污染防治的瓶颈,成为节能减排的一个重要方面[2]。
1 彰武县农村污染现状
1.1 农药、化肥使用不合理,生活垃圾造成的污染不断蔓延
农民为了尽可能提高农作物产量,往往在生产中过量使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由于不能被作物完全吸收,导致一些化学物质在土壤和水体中大量残留,有的则在化学反应过程中挥发到空气中,造成环境污染。全县农村人口每年产生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基本上是直接排放和露天堆放,严重污染了耕地和水体。
1.2 规模化养殖带来的畜禽粪便污染日益突出
全县规模化养猪场几百家,养牛养羊户几百家,养鸡场上千个,每年产生大量的畜禽粪便没有进行无害化处理。随着养殖业的发展,畜禽粪便还将逐年增多。这些畜禽粪便和养殖污水大都不经处理自然堆放或直接排放。养殖污水中腐败性有机物在细菌作用下大量消耗水中的氧,水体厌氧分解,使水体变黑变臭。
1.3 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废弃物污染难以逆转
一是地膜污染。由于地膜在自然条件下难以降解,随着地膜覆盖栽培面积的扩大、使用年份增加,耕地土壤中的残膜量不断增加,该种污染靠自然降解难以逆转。二是农业投入品包装物污染。目前,除大包装化肥包装物被农民回收利用外,农药及小包装化肥包装物基本上没有回收,而是随意丢弃,严重污染环境,其中农药包装物造成农药残留,化肥包装物形成白色污染。三是农作物秸秆污染。由于秸秆过剩,多数农作物秸秆没有得到综合利用,很多秸秆被就地焚烧,造成资源浪费,同时也污染空气;没有焚烧的秸秆,或弃置堆放,或推入河沟,经日晒、雨淋、沤泡引起腐烂,产生污水,污染了水体。
2 彰武县农村节能减排的建议
2.1 重点治理排污企业
一是狠抓节能减排工程不停顿。争取彰武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早日正式通水运行,确保完成化学需氧量削减的任务。同时要把二氧化硫减排的任务落实到各企业,明确责任,落实治理设施建设计划[3]。二是狠抓产业结构调整不松劲。实现节能减排最有效的措施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一方面,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金融、商贸会展、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加快推进商务服务、信息服务、综合运输等生产业;另一方面,大力发展增效、减排、降耗、节能的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培育产业集群,延伸产业链条,提升产业竞争力,用循环经济模式来提升资源性产业[4]。三是狠抓“双高”行业节能减排不动摇。从源头上控制新建高能耗、高污染项目,坚持更加严格的环境准入条件。
2.2 抓好农村节能减排工作
一是推进农村生活节能。推进秸秆气化、固化也是开发农村可再生能源的一种方法,可以推广秸秆裂解气化、生物气化和秸秆固化成型技术。发展节能型住房,推广应用隔热、省地、保温新型建筑材料,引导农民使用太阳能热水器和建造太阳能房。发展集约化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普及户用沼气,推进人畜分离养殖小区的沼气集中供气工程建设[5]。二是推进畜禽养殖节能。推广节能养殖模式,充分利用太阳能和地热资源调节畜禽舍温度;推广生物发酵床养猪技术及生态、高效、集约畜禽养殖技术,降低饲料和能源消耗[6]。三是推广节药节肥技术。推广应用低残留、低毒、高效农药新品种及低容量喷雾技术,减少农药用量。提倡增施有机肥,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提高肥料利用率。四是推进耕作制度节能。在广大农村建立起高效的耕作制度,大力推广保护性耕作,实行免耕或少耕,发展生态农业。五是推进农业机械节能。推广节能型柴油机、燃油添加剂和主机余热利用、燃用重油等节能技术产品,提高农业机械生产性能,更新淘汰部分老旧农业机械。六是推进乡镇企业节能。在制砖企业推广节能风机、窑炉密封、新型节能转窑、空心砖等节能技术。尤其是加强乡镇企业能源消耗管理和节能设备更新改造。
3 参考文献
[1] 刘树庆.农村环境保护[M].北京:金盾出版社,2010.
[2] 李子华.农村生产与发展[M].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8.
[3] 王建彬,郝平,王倩倩.对当前农村地区节能减排工作的探析[J].农业科技与信息,2009(24):47-49.
[4] 薛利媛.关于推进农村节能减排的几点思考[J].农业工程技术:新能源产业,2011(8):18-19.
近几年来,中央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5月23日,国务院又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对节能减排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新的要求。
“十一五”期间,全国节能减排的约束性指标是:单位gdp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我们市确定的目标是:到,单位gdp能耗较降低22%左右,二氧化硫排放量降低26%左右,化学需氧量(cod)降低18%左右,所面临的攻坚任务同样很重。
节能减排,没有退路,难在出路。打开出路,企业是主体,科技创新是支撑。现以我市的“白泥”双向治理为例,提出以技术改造和区域循环助推节能减排的建议。
5月17日,碱业、发电厂、华电发电3家企业联手启动了白泥与二氧化硫双向治理项目。项目的实施,不仅可“消化”掉碱业每年产生的14万吨“白泥山”,还使发电厂锅炉烟道气的脱硫成本大幅降低,据测算,3家企业年可节约能耗支出和减少治污费用近3000万元,胶州湾也将不复受“白泥之患”。此外,通过资源化途径和循环经济模式,我市21万吨的“铬渣山”已提前半年处置完成,“电石泥”也正加快处置。
曾是污染源“白泥”、“铬渣”,一经循环模式下的资源化处置,则变成了经济效益巨大的“金山”,且换回了“绿水青山”。由此看来,我市搬掉的不单单是几座“泥山”、“渣山”,更为下步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力行节能减排提供了新思路和新途径。
一、转换思路视角,通过循环经济模式“变废为宝”,可实现“节能”、“减排”的双赢。
在循环经济理念下,所谓废物,不过是放错了位置的资源。“白泥”,在人们惯常印象里不过是导致环境污染和生态灾害的“废物”,而通过资源化处置的途径,却可点“泥(来源:文秘站 )”成金实现无害利用和产业开发,变为创造效益的宝贵资源。企业得到了切身实惠,由此产生的“减排”热情必然更加持久,“减排”成果也将更为巩固。
二、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研发推广和设施改造,让企业有“泥山”变“金山”的前景预期及利益回报,是节能减排的关键。
应当看到,尽管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都对节能减排给予了高度重视,且包括问责制、区域限批等政策措施纷纷出台实施,但实际的“减排”成效却差强人意。这其中的一个根本症结是部分企业的畏于“减排”成本过高,不是不想“减”,而是不敢“减”或者无力“减”。要从根本上激发企业节能减排的积极性和动力,重要的是依靠科技,通过先进适用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使企业在加大环境投入的同时,也如碱业等企业一样实实在在地尝到“节”和“减”所带来的“甜头”,有“泥山”变“金山”的前景预期及利益回报。否则,一些企业的排污设施仍将是“聋子的耳朵”,
诸如环境执法部门与违法企业间“猫鼠游戏”的尴尬也很难从根本上消除。
三、协调引导企业变只靠自身“单打独斗”式的内部节能减排,走多企业、跨行业、区域间循环经济之路,有利于广领域、大幅度提升节能减排的成效。
曾培炎副总理在去年12月21日国务院发展循环经济电视电话会上,指出“把白泥用于发电厂脱硫是发展循环经济的典型”。我市资源化处置铬渣也引起广泛关注,很多城市前来学习。实践证明,通过统筹区域产业结构布局,整合拉长产业链条,引导、协调相关企业走跨行业循环、区域间循环的路子,可实现参与企业多方得利、区域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共赢。
以技术改造和区域循环助推节能减排,是实现环境友好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为让“泥(渣)山”加快向“金山”和“青山”转变,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坚持“结构节能”和“技术节能”两手抓,当前尤其要突出抓好“技术节能”。尽管根据发达国家经验,调整产业结构带来的节能潜力高于技术进步。但从的实际情况看,短时间内第二产业特别是重化工业的比重难以大幅下降,因此靠调整产业结构来实现能耗指标短期内的快速下降不太现实。针对于此,必须把“技术节能”提到突出位置上来抓紧抓好。
二、推行“白泥”双向治理模式,密切校(院)企、企企合作,加快节能减排先进技术研发推广和重点项目实施。白泥与二氧化硫双向治理项目的实施,是碱业与中国海洋大学、发电厂、华电发电联合科技攻关的结果。节能减排单靠单个企业自身往往力量
不足、收效不大。针对于此,政府有关部门应整合区域内的企业技术中心、高校院所等资源,为企业与院校、企业与企业间牵线搭桥,支持其开展科研合作与项目共营,统筹推动企业间、行业间、区域间的循环经济发展。当前,应重点组织实施一批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行业共性、关键技术开发和产业化示范项目,在重点行业中选择一批节能潜力大、应用面广的重大技术,加大推广力度。
关键词:碳汇节能减排
中图分类号: TE0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引言
近几年,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各项建设取得巨大成就,但也付出了很大的资源和环境代价,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趋尖锐,群众对环境污染问题反映强烈。面对这样的形势,国家提出了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发展战略。从“十一五”开始,国家完善体制和政策体系,加大节能减排的投入,规定了节能减排具体的约束性目标,强化节能减排监督管理。
水电施工企业的节能减排工作现状
水利水电施工企业积极响应政府的号召,各级领导十分重视节能减排的工作,严格执行建设部有关建筑行业节能管理、设计的规定与要求,积极推广建筑行业重点推广的新技术,积极争取并规范管理新技术推广与应用示范工程。在科技创新与科技攻关工作中将节能减排作为科技立项的重点之一。不断开展各类工程快速施工技术的研究和应用,不断提高施工工效,使各类材料及资源消耗大幅降低,应用各类新技术,有效节约了资源。在工程建设中,积极采用节约环保的新技术、新材料,注重环境保护和减少污染。大力淘汰落后的高能耗的机械设备,降低实际能耗,减少排放量。由于在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以积极有效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圆满完成国资委下达的 “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超额完成国资委第二任期节能减排考核目标等一系列佳绩荣获“十一五”中央企业节能减排优秀企业荣誉称号。进入“十二五”以后,我们感到节能减排的工作越来越难做了,该采取的措施都采取了,该做的工作也都做了,要达到要求越来越严格的约束性指标压力越来越大,在这样的情况下,如何开辟节能减排的新路子是摆在我们面前是我们从事节能减排工作人员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什么是碳汇
经过学习、研究和思索,笔者提出了一个将碳汇纳入节能减排指标的建议。什么是碳汇呢?“碳汇:是指从大气中清除二氧化碳(CO2)及其它温室气体的过程、活动和机制。碳汇主要通过固碳技术来实现,包括物理固碳和生物固碳。物理固碳是将CO2固定长期储存在开采过的油气井、煤层和深海里。生物固碳是利用植物的光合作用吸收CO2,是固定大气中CO2成本最低且副作用最低的方法。碳汇不仅包括林业碳汇,还有海洋碳汇、草原碳汇和农业碳汇等等,只要能从大气中清除CO2,都能将其归入”碳汇“的行列。目前的碳汇主要是指林业碳汇,即通过植树造林增加对CO2的吸收,减少大气中的温室气体。过去,我们在减排工作中往往着重的是减少排放,这只是“节流”,其实还有另一方面的工作“开源”,这就是通过植树造林等措施增加碳汇。
1992年5月22日,联合国政府间谈判委员会就气候变化问题达成共识而形成了公约。1997年上述公约的缔结方通过了旨在限制发达国家温室气体排放量的《京都议定书》。为帮助发达国家实现减排目标,《京都议定书》设定了三种履约机制,其中清洁发展机制(CMD)是指发达国家通过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与发展中国家开展项目合作,将项目所实现的温室气体减排量,用于发达国家的减排指标,即发达国家帮助发展中国家每吸收1吨CO2,就在本国获得1吨CO2的排放权。这就是所谓的“碳汇交易”。按2011年的水平,每吨CO2碳汇的价格为18元人民币。
基于“碳汇交易”的概念,将我们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在生产活动中形成的美化施工基地的成片林地、施工后期对料场、渣场等场地恢复的林地等碳汇纳入本企业的减排指标就是一个合理的作法。研究显示,林木每生长1m3蓄积量,平均吸收1.83吨CO2,放出1.62吨氧气(O2)。当然要准确计算每片林地的碳汇,在营造林地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局制定的《碳汇造林系列标准》实施,执行《碳汇造林技术规定(试行)》,建立碳汇计量、监测技术体系。当然这是指要进行碳汇交易的企业而言的。对仅仅是把碳汇列入减排指标的企业来说,可以采取较简便的方法,即采用一棵中等大小的树木,每年能吸收约6 kg CO2的标准来进行计算。为了提高碳汇的水平,在选用树种方面可参照上述国家标准选用在碳汇方面表现优良的树种。如在南方可选用生长快、适应性强、用途广的各类按树:赤按、巨按、蓝按与直干蓝按、细叶按和马尾松、铁松、油松、杉木、光皮桦和柏树等
过去,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在实施产业结构转型方面作了很多工作,其中之一就投资控股和参股水电项目。众所周知,水电是一种清洁能源,发展清洁能源是减排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作为水利水电施工企业投资了水电项目,那每年增加的权益水电装机产生的减排效果也应列入该企业的减排指标中。例如,一个企业的权益水电装机一年中发电量为1亿kwh。那么我们就可以能过下述方法计算出该年减排的CO2。假设发1 kwh 的电耗标准煤380 g;碳的原子量为12,CO2的分子量为44。那么,发一度水电减排的CO2为:
380*44/12 = 1393.33 g = 1.393 kg
1亿度水电减排的CO2就是13.93万吨。
(1.393*100,000,000 = 139,30,000 kg = 139,300 t)
如果知道了当地发电用煤与标准煤的折算率,以及含硫量,那就可计算出发1 kwh电可减排的二氧化硫(SO2)。
(如某地发电用煤与标准煤的换算率为0.7, 平均含硫量为1.8%,那么1 kwh 所减排的SO2的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硫的原子量为32.065, SO2的分子量为64.065.
380*1.8%/0.7 = 9.77
9.77*64.065/32.065 = 19.52 g
1亿kwh 水电减排的SO2就是1.95万吨。)
“十一五”时期,我国节能减排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十二五”,我们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和消费结构升级,我国能源需求呈刚性增长,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资源环境瓶颈约束更加突出,节能减排工作难度不断增大。为了缓解资源环境的约束,国家制定了旨在强化约束中、推动转型、完美机制、创新驱动的“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明确了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能效水平提高、强化主要污染物减排、搞好一批节能减排重点工程等的主要任务,提出了坚持绿色低碳发展、强化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加强用能节能管理、健全节能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完善节能减排投入机制、完善促进节能减排的经济政策、推广节能减排市场化机制、推动节能减排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强化节能减排监督检查和能力建设、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等有力措施。
将碳汇纳入节能减排指标是完全符合“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精神的。它不但对目前的节能减排的日常工作“节流”不但没有影响,反而从“开源”的角度的进一步拓宽了节能减排的思路,丰富了减排的实施措施。
“十一五”期间,全国节能减排的约束性指标是:单位GDP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我们**市确定的目标是:到2010年,单位GDP能耗较2005年降低22%左右,二氧化硫排放量降低26%左右,化学需氧量(COD)降低18%左右,所面临的攻坚任务同样很重。
节能减排,没有退路,难在出路。打开出路,企业是主体,科技创新是支撑。现以我市的“白泥”双向治理为例,提出以技术改造和区域循环助推**节能减排的建议。
5月17日,**碱业、黄岛发电厂、华电**发电3家企业联手启动了白泥与二氧化硫双向治理项目。项目的实施,不仅可“消化”掉**碱业每年产生的14万吨“白泥山”,还使发电厂锅炉烟道气的脱硫成本大幅降低,据测算,3家企业年可节约能耗支出和减少治污费用近3000万元,胶州湾也将不复受“白泥之患”。此外,通过资源化途径和循环经济模式,我市21万吨的“铬渣山”已提前半年处置完成,“电石泥”也正加快处置。
曾是污染源“白泥”、“铬渣”,一经循环模式下的资源化处置,则变成了经济效益巨大的“金山”,且换回了“绿水青山”。由此看来,我市搬掉的不单单是几座“泥山”、“渣山”,更为下步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力行节能减排提供了新思路和新途径。
一、转换思路视角,通过循环经济模式“变废为宝”,可实现“节能”、“减排”的双赢。
在循环经济理念下,所谓废物,不过是放错了位置的资源。“白泥”,在人们惯常印象里不过是导致环境污染和生态灾害的“废物”,而通过资源化处置的途径,却可点“泥”成金实现无害利用和产业开发,变为创造效益的宝贵资源。企业得到了切身实惠,由此产生的“减排”热情必然更加持久,“减排”成果也将更为巩固。
二、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研发推广和设施改造,让企业有“泥山”变“金山”的前景预期及利益回报,是节能减排的关键。
应当看到,尽管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都对节能减排给予了高度重视,且包括问责制、区域限批等政策措施纷纷出台实施,但实际的“减排”成效却差强人意。这其中的一个根本症结是部分企业的畏于“减排”成本过高,不是不想“减”,而是不敢“减”或者无力“减”。要从根本上激发企业节能减排的积极性和动力,重要的是依靠科技,通过先进适用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使企业在加大环境投入的同时,也如**碱业等企业一样实实在在地尝到“节”和“减”所带来的“甜头”,有“泥山”变“金山”的前景预期及利益回报。否则,一些企业的排污设施仍将是“聋子的耳朵”,诸如环境执法部门与违法企业间“猫鼠游戏”的尴尬也很难从根本上消除。
三、协调引导企业变只靠自身“单打独斗”式的内部节能减排,走多企业、跨行业、区域间循环经济之路,有利于广领域、大幅度提升节能减排的成效。
曾培炎副总理在去年12月21日国务院发展循环经济电视电话会上,指出“**把白泥用于发电厂脱硫是发展循环经济的典型”。我市资源化处置铬渣也引起广泛关注,很多城市前来学习。实践证明,通过统筹区域产业结构布局,整合拉长产业链条,引导、协调相关企业走跨行业循环、区域间循环的路子,可实现参与企业多方得利、区域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共赢。
以技术改造和区域循环助推节能减排,是实现环境友好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为让“泥(渣)山”加快向“金山”和“青山”转变,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坚持“结构节能”和“技术节能”两手抓,当前尤其要突出抓好“技术节能”。尽管根据发达国家经验,调整产业结构带来的节能潜力高于技术进步。但从**的实际情况看,短时间内第二产业特别是重化工业的比重难以大幅下降,因此靠调整产业结构来实现能耗指标短期内的快速下降不太现实。针对于此,必须把“技术节能”提到突出位置上来抓紧抓好。
二、推行“白泥”双向治理模式,密切校(院)企、企企合作,加快节能减排先进技术研发推广和重点项目实施。白泥与二氧化硫双向治理项目的实施,是**碱业与中国海洋大学、黄岛发电厂、华电**发电联合科技攻关的结果。节能减排单靠单个企业自身往往力量不足、收效不大。针对于此,政府有关部门应整合区域内的企业技术中心、高校院所等资源,为企业与院校、企业与企业间牵线搭桥,支持其开展科研合作与项目共营,统筹推动企业间、行业间、区域间的循环经济发展。当前,应重点组织实施一批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行业共性、关键技术开发和产业化示范项目,在重点行业中选择一批节能潜力大、应用面广的重大技术,加大推广力度。
关键词:节能减排;税收制度;税收政策
中图分类号:F810.42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20-0069-02
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也付出了巨大的资源和环境代价,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趋尖锐,节能减排这个关系国计民生的问题已经受到中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十一五”规划纲要把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作为重要任务,提出了“十一五”期间单位GDP能耗降低20%、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约束性指标。目前,我国节能减排目标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导致国际国内经济形势急剧变化,也给节能减排任务的完成提出了巨大挑战。
一、税收促进节能减排的理论依据
(一)外部性与税收
外部性是指私人成本或收益与社会成本或收益的不一致,从而导致资源不能有效配置。简而言之,某些个人或企业的经济行为影响了其他人或企业,却没有承担与之相应的成本或取得相应的报酬,就产生了外部性问题。外部性分为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由于市场机制存在外部性的时候失灵,此时可以通过税收手段对市场缺陷进行弥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一方面,可以通过财政补贴或税式支出的方式鼓励有正外部效应的生产或行为,如节能减排项目投资、节能减排技术研究开发、资源综合利用等;另一方面,对于资源浪费、环境破坏等具有负外部效应的生产或行为,可以通过征收“庇古税”,使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趋于一致,从而有效抑制具有负外部效应的生产或行为。
(二)个人、企业行为与税收
税收政策引导微观经济主体行为主要是通过价格机制实现的。从需求角度来看,税收政策通过改变不同资源能源、环保产品的相对价格,影响企业中间投入以及个人消费的需求结构。例如,通过提高资源使用成本,促使企业使用可再生资源、加大科研投入或是寻找替代资源。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改变生产设备的购买使用成本,鼓励企业加大对节能环保设备的投资。另外,通过使不同的消费品承担不同的税负,改变不同消费品的比较价格,引导绿色消费,进而影响消费品的供给。从供给角度来看,通过加速折旧、投资抵免等多种税收优惠方式降低投资者以及生产投资者的资本使用成本,影响不同产业、不同产品的比较收益率,从而影响资本对不同产业及产品的偏好,引导投资流向节能减排产业和项目。此外,也可以通过制定一些限制、约束型的税收政策,利用税收收入效应,限制个人以及企业行为。
二、我国现行节能减排税收政策基本分析
(一)税收调节面过窄,力度不够
首先,资源税征税范围较窄,税率偏低。资源税是以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目前,我国仅对包括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在内的6种矿产品以及盐征收资源税,而水资源、森林资源、草场资源等严重破坏或短缺的资源还没有纳入资源税的征税范围。征税范围较窄以及较低的税率使得很多资源被廉价甚至是无偿使用,导致资源的过度浪费以及使用的低效。其次,现行消费税没有将不符合节能减排技术标准的高能耗产品、高污染产品全部纳入征税范围,如对环境有害的镍镉电池、煤炭等。再次,增值税、所得税在促进资源综合利用上的优惠力度不够。目前,仅对可再生能源中的垃圾发电、风力发电、水力发电、变性乙醇燃料等予以支持,对国家鼓励发展的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和节能、环保技术设备的开发推广缺乏必要的税收政策支持。
(二)促进节能减排的税收优惠政策形式单一
目前,我国促进节能减排的税收优惠大多采取低税率、减免税等直接优惠方式,而对投资抵免、加速折旧、延期纳税等间接优惠方式采用较少。虽然直接优惠方式简单明了,但与纳税人经营活动关联度小,容易使纳税人借虚假名义骗取税收优惠,引导企业节能减排的效果有限。另外,我国现行的税收政策主要采取“正向激励”方式,即对采用先进技术、符合投资导向的企业予以税收支持,但对技术水平低、污染量大的企业没有进行有效的约束。因此,税收优惠应坚持以直接减免为主转向以间接引导为主的原则,着重增加投资抵免、再投资退税等方面的规定,针对具体的科技开发活动或高新技术项目来适用优惠政策,而不是针对某一个企业或某一类产业。同时,坚持税收激励支持与约束限制相结合,对能耗高、污染大的行业企业和产品实行惩罚性的税收政策。
(三)鼓励节能减排的税收优惠政策过于零散,缺乏系统化
当前,税收政策促进节能减排的支持重点主要在以下四个方面: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能源节约、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环境保护[1],税种主要集中在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等几个税种。我国现行促进节能减排的税收政策过于零散,相互之间的协调配合作用难以充分发挥,且缺乏环保税、碳税等专门针对节能减排的税种,绿色税制亟待完善。目前,我国在废弃物处置阶段还没有相应的税收,而是采取征收排污费的方式对排污者进行约束。另外,对节能减排技术创新与科技进步的优惠不足,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自主创新的积极性,制约了我国节能减排技术和设备的研发和推广,不利于节能减排税收政策的实施效果。
三、促进节能减排的税收政策建议
(一)完善现行税收制度
1.完善资源税制度。第一,扩大资源税的征税范围,将那些亟需保护开发和利用的资源纳入资源税的征税范围。比如,不可再生资源或再生周期长、难度大的资源,包括耕地资源、滩涂资源、地热资源等;我国较为稀缺或是供给不足、不宜大量消耗的资源,如水资源、森林资源、草场资源等[2]。第二,改进资源税的计征方式,将现行的以销售量或自用数量为计税依据改为按产量计税,促进资源利用率的提高。第三,提高资源税的税率水平。依据不同的资源类型和现行的税收征管水平,采取不同的税率。对于原油、天然气、煤炭等较为稀缺,且开采、使用过程中污染较大的资源应大幅度提高其税率;对于盐应将其划分为工业用盐和普通食用盐,工业用盐从高适用税率,普通食用盐则应该适当调低其税率;对于新增的资源应税品中,耕地资源、滩涂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草场资源等再生周期长或是稀缺的资源应适用较高税率;而对于可再生资源和国家鼓励的新型绿色资源则可以实行低税率,如地热资源。最后,税率高低与回采率以及该地区环境质量指标相结合,促进资源合理开采。从长远看,可考虑将现行其他资源性税收如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并入资源税,同时,将各类资源性收费也并入资源税,如矿产资源管理费、林业补偿费、水资源费等。
2.完善消费税制度。第一,进一步扩大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将资源消耗量大、环境污染严重的消费品或消费行为纳入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如煤炭、天然气、电力等能源产品以及镍镉电池等。第二,发挥消费税的双向调节作用,一方面对高污染、高能耗消费品以及不可再生或稀缺的资源性消费品适用高税率,另一方面,对低污染产品或符合一定节能减排标准的产品实行减税或者免税优惠,如混合动力型车辆等。
3.调整车辆购置税和车船使用税政策。现行车辆购置税和车船使用税侧重于数量吨位和固定税额征收,而与其使用强度无关,不利于引导节能减排。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调整:一是改革车船使用税的计税标准,对于不同能耗水平的车船规定不同的征税额度,实行差别征收;二是调整车辆购置税的税率结构,引导消费者购买低能耗、低污染汽车。对于以清洁能源为动力、符合节能减排标准的车辆,可实行按适当比例减征车辆购置税的优惠。
(二)完善其他税收优惠政策
1.增值税。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转型改革全面推行,对于鼓励企业购置清洁生产设备、加大环保设备的投资力度有着积极的作用。增值税作为一种中性税收,其环环相扣的特点决定其不宜采用过多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节能减排的政策效果有限。借鉴国外支持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政策,对关键性的、节能效果异常显著且价格等因素制约其推广的重大节能设备和产品,国家在一定期限内实行一定的增值税减免优惠;对个别节能效果非常显著的产品,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措施[3]。如对企业生产包括太阳能产品在内的节能、环保产品实行增值税减免优惠等。
2.企业所得税。一是对于如太阳能、风能、氢氧能等可再生能源、替代能源开发活动以及节能减排产品的研发费用,可以提高其税前列支比例;二是对于企业用于节能减排、高科技研发等方面的固定资产、机器设备,允许实行加速折旧;三是对于利用上年利润进行节能减排再投资的企业,允许退还或部分退还这部分利润所缴纳的所得税;四是对为生产节能减排产品服务的技术转让承包、技术咨询等技术收入给予所得税减免优惠。
(三)适时开征新税
目前,我国治理环境污染主要是采取对水污染收费,对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征收排污费和生态环境污染费等。由于排污费的征收标准过低,且缺乏税收的刚性和稳定性,对企业排污行为的约束不足。现阶段我国开征独立环境税种的条件尚未成熟,可以先从现有的排污费征收范围入手,将排污费中的污水、废气以及工业固体废物收费改为征收水污染税、空气污染税以及垃圾税,之后再逐步扩大征收范围,提高征收标准。通过排污费改税,增强企业污染付费的刚性,提高征收效率和管理的规范性,有利于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从长远来看,应建立起控制污染物排放的税收制度,开征一些新的税种,如环境保护税、碳税等。
税收政策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经济杠杆,对于促进节能减排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仅靠税收政策显然是不够的,还需要其他经济手段以及法律、行政手段相配合。比如,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和政府采购制度,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给予适当的补助;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出台《节约能源法》(修订)和《循环经济法》;建立并实施科学统一的节能减排统计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等。
参考文献:
[1]史耀斌.鼓励节能减排的税政改革大思路[J].中国投资,20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