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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在您撰写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前言:2017年1月18日,中国政府网对外公布,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 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创新体制机制,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提供专业化服务等,为职业院校推广混合所有制模式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职业院校实施混合所有制政策背景
2014年,是中国职业教育史上的一个重要纪元,一个新的里程碑。重大的转机始于2月。2月26日,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把发展职业教育定性为“促进转方式、调结构和民生改善的战略举措”,要“以改革的思路办好职业教育”。
其实我们对“混合所有制”并不陌生。《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 号)提出: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实现校企深度融合。这符合职业教育发展的一般规律,也是世界职业教育发展的先进经验。
“纯粹的公办,活不起来;纯粹的民办,大不起来。我国职业教育近年来发展快速,成绩显著,然而由于受计划经济模式影响,政府往往包办学校的方方面面,存在体制僵化、办学封闭、活力不足、缺乏特色的弊端。作为一种跨界教育,职业教育一头连着学校,一头连着产业,因此,要办好职业教育,必须走出封闭的围墙,与行业、企业、产业合作,充分调动社会要素。
让我们来看看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规定……
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积极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举办民办职业教育;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探索公办和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院校相互委托管理和购买服务的机制。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院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推动公办和民办职业教育共同发展。
――摘自2014年2月28日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作出的决定
创新民办职业院校办学模式,积极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举办民办职业教育;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
――摘自2014年5月2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
创新民办职业院校办学模式。支持发展一批品牌化、连锁化和中高职衔接的民办职业教育集团。积极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举办民办教育,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开展社会力量参与公办职业院校改革,建立混合所有制院校试点,允许社会力量通过购买、承租、委托管理等方式改造办学活力不足的公办职业院校。鼓励民间资本与公办优质教育资源嫁接合作,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扩大优质职业教育资源。鼓励企业和公办职业院校合作,举办混合所有制性质的二级学院。允许社会力量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力,探索在民办职业院校实行职工持股。鼓励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在职业院校建设股份合作制的工作室。
――摘自 2014年6月16日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社部等六部门印发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
全国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路径探索
1.公立民办型 以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为代表。该学院2000年开办,资金由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全额拨款,苏州市教育局、苏州市劳动局为合作方,属公立性质。经过2001年、2003年的两次改制,成榛旌纤有制的办学体制。目前学院股东由六方组成:上海翔宇教育集团(40%)、苏州光华集团(40%)、苏州沸点教育咨询管理有限公司(9%)、学院管理团队(9%)、苏州市教育局(1%)、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1%),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2.公有民营型 以齐齐哈尔职业技术学院为代表。该学院的前身是齐齐哈尔第一机床厂职工大学,1993年,机床厂教育处曹永安接受委托管理齐齐哈尔第一机床厂职工大学。第一次在这所民办高校中,拥有了国有资产存量和全民身份的教职工。也由此开启了中国民办学校与地方政府“政校合作”的先河。2001年,黑龙江省政府批准成立齐齐哈尔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4月,教育部批准齐齐哈尔职业学院升格更名为齐齐哈尔工程学院,学院属本科层次的普通高校,隶属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
3.民办公助型 以南通紫琅职业技术学院为代表。南通理工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其前身是紫琅职业技术学院,建于2000年6月,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创建、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2012年6月开始由江苏江海科教开发有限公司与江苏省教育厅直属教育发展投资中心共同举办;2013年4月获得民办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成为江苏省第一所民办事业单位法人高校;2013年年底,学院成为全国非营利性民办高校联盟26个发起单位之一。2014年5月升格为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
4.“小混合”型 以沈阳职业技术学院为代表。沈阳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级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沈阳职业技术学院下属的多个二级学院(专业)都引入企业资源,以企业占一定股份的方式进行合作。此类办学模式在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等高职院校都有比较创新的先行先试。
关键词:职业院校 混合所有制 机制 实践
中图分类号:G7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7)03(c)-0183-02
职业院校发展混合所有制办学机制的概念,提出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但是国内关于混合所有制办学机制的研究还比较少,可以参考的资料也比较有限。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教育的实践目标是希望通过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等资本流入模式,为职业院校的发展引进先进的技术、知识和管理经验,突破职业院校的发展瓶颈。股份制办学体制与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之间在资本运作的本质上并没有太大的区别,而且其办学的目标的主体也非常相近,强调职业院校办学和发展的多元化。但是,两者之间在管理和运营的模式上还是存在很大的差别。
1 明确概念,区别股份制与混合所有制之间的异同
对于混合所有制与股份制之间的区别和联系,很多人并没有搞明白,甚至有不少的院校认为两者之间没有差别,因此,也就出现了部分院校在混合所有制办学体制的概念出现之后,直接将自己原有的股份制的办学体制改成混合所有制办学。这种对概念混淆和区分不严谨的现象非常普遍。事实上,混合所有制主要是指公有资本与非公有资本之间的混合,并不等于股份制,两者之间还是存在一定的差别的。一种观点认为,股份制是混合所有制体制的一种表现形式,即混合所有制体制的范围更广。现有的主流的观念和认识是混合所有制体制与股份制之间确实存在很多相同的内容,但是两者之间还是有本质的区别的。其共同点主要表现在产权的多元化和院校运作管理的企业化。但是,根本的区别在于两者对于资本融合的要求,混合所有制办学体制要求资本的来源必须是两种不同的资本类型,及公有资本与私有资本之间融合,而股份制对于资本来源的类型就没有限定。从这个角度来看的话,混合所有制又是股份制中一个比较特殊类型。由此可见,混合所有制体制与股份制体制之间虽然存在很多的共同点,但也存在一定的差异。
2 创新职业院校办学体制,从非公即私,到公私合流
当前,随着高校发展与市场经济建设之间的联系不断紧密,“校企联合,工学交替”的办学模式成为职业院校发展的重要办学模式。企业参与到职业教育体制中,对于促进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培养优秀应用型人才具有重要意义。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无论是高效还是政府机构,对于校企合作办学的实践都投入了大量的资源和资金,但是大量的投资之后,收到的效果却不尽理想,主要的原因是企业与高效校之间的合作存在体制上的约束。企业单一的接受学生并按照公司发展运作的流程进行培养,对于学校的教学过程和方向很难给出反馈的意见,学校也只把学生实习作为学校办学和吸引生源的一种手段,而对于企业的要求置若罔闻,长此以来,企业由于在这个过程中看不到明显的收益,对于校企之间的合作积极性也会大幅度降低,毕竟吸引进一名职业院校学生经过一段的时间培养之后学生返回学校,对于公司的管理成本和投入成本来说,也是一种浪费。究其原因,主要是高职院校原有的单一投资和办学模式制约企业参与职业院校教育的积极性。而股份制和混合所有制教学体制改变了这种困境,实现职业院校办学主体的多元化发展目标。
2.1 产权清晰,权责分明
混合所有制体制办学的优势是解决了公办和私办单独办学所面临的问题,提高教育资本的使用效能,尽可能的发挥公办和民办院校的优势,例如,公办院校最主要的特点是体制僵硬,流程复杂。而民办高校则面临着最常见的问题是经费不足,难以引进优秀的教育资源等等,混合所有制办学解决了这两者所面临的主要问题,通过企业化的经营和管理,简化组织机构,提高组织运营效率,引进社会优质资源,同时提高教学成效,建立完善的管理流程和绩效机制。
混合所有制办学的另一个主要的特点就是明确了产权的界定,明确资产的所有权和处置权,将资产的所有权和控制权制度化、法律化。使得学校管理从政府的管理体制中脱离出来,为学校的法人和股东争取行使权力的自由控制权,实现对教育教学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职业院校的教学成效。
传统的公办职业院校或者民办院校,都存在一个普遍的管理瓶颈,就是管理者之间的权利和责任划分不清楚,两者之间难以形成明确的法律关系,这也给后期的管理和决策买下隐患,影响学校的发展。而混合所有制办学院校在管理者和举办者之间具有明确的权责划分,院校的所有权与其经营权是相互分离的,确保了院校发展过程中权利与职责的统一。
2.2 划分治理结构,规范运营管理
混合所有制体制下的高职院校,由于具备了法人资产的完整性,因此,其产权的各项职能也就被明确化了。例如资产的所有权、使用于处置权以及收益权益等,院校可以依据产权结构,成立相应的管理组织架构,例如成立董事会、股东大会和监督理事会等机构。以便实现对资产的合理投资和使用,在完成既定的教学目标下,实现经济收益。同时监督院校在经营和决策过程中的合理性。这种混合所有制体制下的治理结构,是通过资产所有者权和使用经营者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来界定的一种治理结构,使得整个组织保持稳定的运营机制。明确两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明确管理流程,使得组织结构中的各个主体模块都能够受到激励,解决传统的办学体制下职责不清晰,组织架构臃肿,运营效率低下等一系列的问题。
3 混合所有制办学机制下高职院校面临的困境
虽然高职院校在混合所有制体制办学的道路上探索出很多值得肯定的成果,但是对于混合所有制体制的怀疑也从未停止过,在运行的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职业院校的定位模糊。学校与企业之间的目的和需求是有很大差别的,学校体制建设一旦进行了混合所有制改革之后,就必须面临投资和股东回报的问题,这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而学校教育又必须保持其公益性,避免商业化。这两者之间的矛盾直接导致了职业院校在混合所有制体制化之后其自身的目标定位开始变得模糊,对于资源的使用和投资的公益性,以及经济利益回报率之间难以权衡。
二是公司化运营给学校教学管理带来困难。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的体制结构一旦确定,也就意味着学校将会想着企业运营那样进行公司化的治理,带有市场经济的盈利性目的。学校作为公益性的教学组织机构,其根本的存在价值和目的是为育人而不是获取经济利益,两者之间显然是存在一定的价值矛盾的,而这种矛盾的存在也势必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职业院校的发展和成长。
4 结语
职业院校引入混合所有制办学体制的实践,对于院校明确产权责任,合理运用资本,引进搞技术教育资源和发展壮大,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同时,促进组织机构的精简和教学成果的提升。但是,混合所有制办学机制还处于时间摸索阶段,并不成熟。在实施的过程中还是要克服一系列的困难,例如,混合所有制体制实施对于教育机构目的性和价值的冲击,体制建设与组织结构之间的矛盾等,需要学者和专家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持续性的实践总结。
参考文献
[1] 陈丽婷.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现实困境c发展路径研究[J].中国高教研究,2017(1):107-110.
关键词: 高职院校 混合所有制 有效路径 股份制改造
一、混合所有制职业教育相关概念
混合所有制职业教育是指借鉴经济领域改革的成功经验,对国有资产、民有资产、私有资本等经济主体进行混合重组,将非国有资源(资本)引入职业教育领域,形成具有现代企业特色的混合所有制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反映的是一种经济组织成分,同时是一种股份制经济组成形式,其主要特征为产权结构的多元化、管理的现代化及运行机制的现代化。
混合所有制的本质是产权主体和管理模式的混合,其可消除原有校企之g各自为政、相互封闭的体制顽疾,实现校企联合、互补,减少政府对相关资源的行政配置,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主体作用。
二、发展混合所有制职业教育的重要意义
21世纪以来,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得到了迅猛发展。高职院校数量占高等教育半壁江山,在校生人数约占高等教育在校生总人数的40%多;人才培养质量得到较大幅度的提高。但现阶段与社会需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特别是在“中国制造2025”、“供给侧结构改革”等经济社会背景下,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应用性、针对性及综合素质等方面仍与社会需求存在较大差距。当前一些高等职业院校仍存在实践条件落后、教师综合实力有限、体制机制僵化、特色不明显等问题。职业教育作为一种跨界的教育,一头连着学校,一头连着产业,要办好职业教育,必须推倒封闭的围墙,与行业、企业、产业合作,充分调动社会要素,大胆试水混合所有制职业教育。
1.混合所有制高等职业教育可增强学校办学活力,推进学校体制机制及教学改革。一方面,混合所有制是多方优势资产(资本)的混合,充分发挥合作方的优势资源,紧密联系市场主体,可较大提升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实习实训条件;迅速改变教师结构,特别是企业有实践经验的工程技术设计人员的加入,提高教师团队的综合素质。另一方面,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产权主体、投资主体的多元性,必然要求其管理的现代化,强调民主管理,最终必将形成决策、执行、监督三方权力相互制衡的现代企业管理模式,必将促进职业教育更好地服务企业、服务产业、服务社会。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探索和发展混合所有制有利于职业院校管理体制机制的创新,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办学效率;有利于深化校企合作,增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应用性;有利于改革课程内容及教学方法,提高人才培养的综合质量。
2.发展混合所有制高等职业教育是探索“现代学徒制”的有效路径之一。2010年以来,教育部提出大胆试行“现代学徒制”、全面深化校企合作。但企业的“逐利”性使其面临尴尬境界,混合所有制较好地解决了“现代学徒制”中的系列问题。一方面,混合所有制高等职业教育可从顶层设计,在职业教育集团(或股份企业)中成立学生培养(实习实训)相关部门,明确相关人事、职责、资金及考核办法,彻底解决校企合作“两张皮”问题。另一方面,混合所有制下校企合作双方形成了利益共同体,使“现代学徒制”的招生招工一体化、工学交替实岗培训相关实践设施及师资建设、双主体育人体制机制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及课程改革等均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良好的载体,同时是学校、混合所有制企业事业发展的内在要求。
三、当前发展探索混合所有制职业教育的现实困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明确提出:“引导和鼓励民营企业利用产权市场组合民间资本,促进产权合理流动,开展跨地区、跨行业兼并重组。”但在当前社会相关法律制度和经济条件下,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职业教育仍然困难重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不同所有制主体的混合没有一个成熟的交易平台,国有资产、集资产的评估、转换依旧面临很多制度方面的约束,致使双方、多方不易混。二是目前职业教育属事业性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属不同性质的企业法人单位,多种不同主体混合后法律上没有明确其属性地位。混合所有制高等职业教育在享受政府教育补助、教师身份等相关资源方面存在诸多制度,使双方或多方不想混。三是在法律层面,混合所有制职业教育属于新鲜事物,当前还没有明确的不同所有制资产的评估、转换、监督、退出法律法规,致使不同所有制资产不敢混,甚至无法混。
四、发展探索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有效路径
近年来,全国各高等职业院校校企合作发展如火如荼,混合所有制也如雨后春笋,遍地开花。笔者结合所在学校混合所有制多年实践探索和相关课题研究,提出两种发展混合所有制有效模式:协议模式和股份制模式。
1.协议模式。在当前现有管理及政策条件下,校级层面开展股份混合所有制办学涉及面较广、难度较大,因此较多高等职业院校选择了在二级学院基础上进行协议模式混合所有制。就是学校选取部分机制灵活、富有特色的下属二级学院或相关专业与之对应的行业、企业深度合作,双方签订协议成立新的合作二级学院或专业学院。学校在保留原有人事、财务、管理权的基础上,增加合作企业相关资源,以协议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一种办学模式。例如常见的××学院××公司通讯学院、××学院××软件学院、××学院国际学院,等等。协议双方优势资源互补、共同建设、协同管理、风险共担。
企业利用自身市场优势投入先进设备、高素质工程技术人员及先进的培训理念,有效激发学校的办学活力和改革热情。尤其是对于一些新型、高投入的专业,选择针对性企业可迅速弥补学校在师资、设备、课程改革、顶岗实习等方面的不足。
2.股份制模式。股份制模式就是将公办职业院校其全部或部分资产按相关法律及规定合理地折合成国家股或法人股,面向社会团体及个人发行,成立一个以教育、培训、科研和社会服务等为目的的教育股份集团,教育股份集团再分类重组成立以教育教学为主的股份制教育机构,以技能培训及生产、科研及社会服务等项目为主的股份制公司。教育教学机构以公益性为主导,股份制公司在注重社会公益的同时,实现集团的收益。各方股东按照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理念及相关制度参与学校的经营管理,并承担相应的风险。集团收入扣除学校日常开支、公e金等必要的费用外,可按实际投入取得相应的回报。
就改造方式和企业介入教育程度而言,职业教育集团化股份制改造可分为三种方案:一是将高职院校整体打包实行资产置换和股权转换,这种方案下的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二是高职院校将其部分资产进行股份化改造,仅将学校中科研、生产性实训企业、社会服务等相关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参照股份制企业经营形式,吸纳社会资金参与,各方按一定比例投资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实行该方案进行股份制改造后,由学院分管领导与各社会合作团体成立董事会,董事长由董事会任命,该集团具有企业性质,但应主动接受、周密安排学生的实习实训等相关教学工作,一切经营活动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运行。三是高职院校将其部分资产与相关企业部分资产共同进行股份制改造,聘请社会服务机构进行资产评估折算,以确定双方或多方各占股份,运行后根据发展的需要再向社会融入新的资金。改造后的职业教育集团是独立的法人单位,接受校企董事会的领导,按市场方式进行成本核算和自主运行。例如随州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引进浙江机器人制造企业、培训企业相关资源,并吸纳社会资金,在学院内组建成立了湖北亿夫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学校以实训大楼、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相关资源入股,占公司30%的股份。公司成立董事会、企业化管理,除正常开展工业机器人组装、销售和培训外,公司还全程参与学校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招生、教学及就业等全过程人才培养工作。
相比而言,协议模式组成形式简单,双方以协议形式固化在师资、设备及招生、就业等人才培养全过程中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共同完成相关人才培养。股份制模式的优势在于与市场结合得更加紧密,以市场的形式募集资金,以现代公司的体制机制形式运行。
参考文献:
[1]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Z].国发〔2014〕19号,2014.5.2.
[2]教育部.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Z].教职成〔2015〕4号,2015.6.30.
[3]雷世平,姜群英.内涵与基本特征:对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理论辨析[J].职教通讯,2016(1).
[4]高卫东.完善职教集团运行管理体制与机制的若干建议[J].职教论坛,2012(30):17-19.
[5]胡勇.学院职业教育集团股份制改造前期研究方案[J].管理学家,2013(3).
【关键词】混合所有制;职业教育;模式构建
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是一个全新的概念,于2014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指出,人们给予了多样化的态度。有学者指出,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要适时推进,也有学者认为,应该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基于此,文章对混合所有制的职业教育模式以及作用展开了分析,并且探讨了构建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策略,对促进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发展混合所有制职业教育的意义
1.1促进校企合作
对于职业院校的发展来说,校企合作程度不高是限制教育质量上升的根本因素,其根本原因,主要是因为缺少有效的合作机制,使校企合作无法发挥其根本作用。而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开展,在建立有效合作机制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能够促进校企合作的不断深入。在校企合作过程中,最好将产权作为合作的枢纽,能够实现校企合作的稳步发展。此外,将利益分配作为校企合作的动力,由于职业院校的办学动力缺失,企业可以通过投资的形式参与到职业院校办学过程中,并且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有关规定,获取相应的回报,切实促进了校企合作的有效发展[1]。
1.2提高办学经费
我国职业院校在教育过程中正在面临着办学经费匮乏的问题,据相关数据显示,2016年中等职业院校每名学生平均支出公共财政预算教育费用9620元,而普通高中支出9332元,两者大约相差3%;同一年中等职业院校平均每名学生支出公共财政预算费用4680元,而普通高中支出3688元,两者大约相差25%。但是,由之前的研究结果可知,职业院校生均成本要高于普通高中155%左右,所以我国职业院校在办学经费方面存在严重不足。混合所有制职业教育模式的构建,能够将企业、个人以及社会团体等融入到职业教育过程中,有效提高办学经费,从而改善职业院校的办学条件。
1.3创新办学体制
自从职业院校创办以来,体制上的欠缺一直制约着院校的办学动力,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开展,是创新其办学体制的一次重要尝试。在引入资本的同时,对职业院校的治理结构起到了相应作用,不断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确保权利和制衡之间的平衡,提高法人治理结构运转的真正效率。职业院校在构建混合所有制产权结构时,包括多个经济利益主体,即存在多个动力源泉,有效促进了企业活力的展示。另外,通过混合所有制职业教育模式的构建,还能够解决公办职业院校中存在的体制问题,促进民办职业的发展,增强办学效益,形成一个科学、合理、有效的办学体制。
2混合所有制职业教育模式分析
2.1公办职业院校与民营企业混合
所谓公办职业院校与民营企业混合,就是公办职业院校和民营资本主体双方通过入股的形式集合所有资本所有者,使其实现统一运作,最终双方抽取相应的分红,属于一种产权合作的方式。比如,2016年辽宁交通职业学院与该地区的一家大型民营企业合作,共同创办了一所国家师范性技术学院,双方提前召开董事会,每一方持股权50%,学校主要负责教室、宿舍、设备以及师资力量的建设,而企业共投入7000万元的资金,在学校内构建集实训、理论于一体的教学区域。这种混合所有制的教育模式,不仅促进了职业院校的发展,最终也实现了著名软件示范学院的建立[2]。
2.2公办职业院校与外资企业混合
公办职业院校与外资企业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主要将职业院校资本作为主体,与国外、境外的资本进行了融合,形成了一种职业教育形式。每一方都会按照之前签订的合约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且行使自己的权利,从而形成互惠互利的局面。例如,2015年某职业院校与一家电梯公司进行了合作,形成混合所有制职业教育模式,该公司是国外一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在该职业院校中投入了2500万元的资金,用来构建学生实训、员工培训以及顶岗实习的场地,进而实现了综合型人才的有效培养。
2.3公办、民办职业院校互相混合
公办、民办职业院校互相混合即互相委托管理,也就是说办学比较困难的职业院校将所有事物交给能力较强、更专业的院校负责,进而提升管理水平。受委托管理的学校在学校性质、办学体制、教师编制以及经费投入等方面都不会发生改变。在职业院校的教育过程中,民办职业院校委托管理公办职业院校的行为已经有了成功案例,比如,某民办职业院校委托管理公办的职教中心,职教中心的投资渠道、规章制度以及学校名称等都不会发生改变,而民办职业院校会通过管理团队,与职教中心共享管理模式、教学资源,形成了一个多元化的产权关系,不仅确保了国有资产的价值,也提高了公办职业院校的办学动力和效率[3]。
3混合所有制职业教育的构建策略
3.1打破非公即民的思维
目前,有很多保持着非公即民的传统思维,对民营资本有太多的顾虑,一直担心民营资本会侵蚀国有资产,对民营资本持怀疑、抵制态度。针对这种现象,公共政府部门应该打破集体才是公有的思维,明确国与民都属于一个经济体制下的共同体,对职业教育市场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它们相辅相成、共同进退,并不是对立的关系。从以往的经验可以看出,混合所有制职业教育模式是发展和投资的根本走向,全球各个国家的公办职业院校和民办职业院校的界限变的越来越模糊,单纯的公办、民办院校正在减少,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正在增加。该种现象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1)公办职业院校的市场份额在不断增加,非政府办学主体不断引入,学生的学费、社会捐赠渠道等也实现了扩展。(2)民办职业院校的数量和在校生规模正在逐渐扩大,办学主体也变的越来越多元化。所以,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开展一定要在的思想转变的基础上进行,与时代的发展潮流相适应,促进职业院校的持续发展。
3.2构建多元参与的共同治理结构
与公办职业院校相比,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可以在办学成本的基础上进行收费,具有加大的自,随着市场发展不断运作,比公办职业院校更加灵活。与民办职业院校相比,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能够以公办院校的品牌、教学经验以及师资为前提,获得更多的公共财政资助,吸取公办、民办的所有优势。虽然具有相应的优势,但是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中的产权是由多个经济主体共同掌握的,产权结构具有明显的两重性,使内部治理工作变得更加困难。而且,现代学校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对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来说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要求能够在股份制企业的基础上,实现混合所有制职业教育模式的开展,分离所有权与经营权,合理权衡利益,在保护投资人利益的同时确保教育人员的自益[4]。
3.3建立产权保护、收益分配体制
经济效益是开展经济活动的根本动力,更是影响经济活动效率的关键因素。因为资本具有逐利性,所以社会资金在进入公办职业院校时一定会受到投资预期和收益方面的要求,怎样确保投资人的产权主张和收益成为了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最应该关注的问题。实际上,只要职业院校管理得当,肯定会出现办学效益,在公办学校中,如果政府给予的资助总额比学校支出高,或者学校总收入比其他办学支出高,就会产生一定的效益。由此可见,盈利性是公办职业院校和民办职业院校共同拥有的特性,只要学校存在收支行为,就会产生盈利。职业院校单独管理其利润是独享的,而混合所有制职业教育模式中的利润是分享的。利润分配是在产权关系的基础上进行的,分配制度的确定就是产权关系的实现。有相关定义指出:产权是指使自己、他人获取效益或受到损失的权利,而且还是一种社会工具,能够帮助个人形成与其他人进行交易的预期。因此可以看出,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一定要对产权归属、收益权等进行明确规定,科学配置剩余控制权和索取权。
3.4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开展,其相关规章制度的完善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1)有效区分职业教育和完全公益性的普通教育。作为教育中的一种类型,职业教育的具有较强的公益性,但是与普通的义务教育又存在区别,目前,美国的营利性高等院校都是以职业教育为主。因此,我们要对职业教育的性质充分认识,便于社会资本的引进,实现职业院校的持续发展。(2)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对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运转模式、治理结构、实施标准以及分配模式等进行明确规定。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发展,要以股份制的形式进行治理结构的构建,但是不能谁投资多,谁就拥有决策权,就算是开展民办职业院校,也不能将决策权交由投资最大的股东,尤其在发展初期阶段,最好使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公有资本占据最大的股权。(3)在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对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营利性项目进行规定。比如,可以将社会培训规定为营利性教育,最终获取相应的回报。除此之外,还要积极构建国有出资人制度,对投资人的权利、义务、利益等进行规定,同时对多元投资形成的教育资产增值部分的处置方式进行有效规定[5]。
4结束语
综上所述,混合所有制职业教育模式的构建是我国职业院校的一大创新。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可以加强与知识、技术、管理以及资本等要素的融合,在解决职业院校经费不足、校企合作模式欠缺等问题的同时也为我国培养了综合型人才,切实促进了职业教育与社会的不断发展。
参考文献
[1]俞林,周桂瑾.现代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的理论探索[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6(7):41-44.
[2]周俊.发展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思考[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4(21):127-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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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薪酬分配
作者简介:王坤(1979-),男,云南师范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院讲师,博士,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改革、校企合作;赵红娥(1988-),女,吉林长春人,云南财经大学中华职业学院董事会秘书,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田璐(1993-),女,昆明滇池假区实验学校教师,研究方向为学生管理。
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我国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改革阻力研究”(编号:DJA150257),主持人:王坤。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6)22-0030-04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职业教育取得显著成效,但是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模式的影响,我国职业教育存在体制僵化、办学封闭、活力不足、缺乏特色和办学效率低下等弊端。2014年5月2日,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决定》提出“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作为首次引入职业教育界的新概念,“混合所有制”一经提出,立刻引发职业教育界的极大关注。
如:纯粹的公办,活不起来;纯粹的民办,大不起来,怎样做大做强职业院校?用好一个‘混’字[1];混合所有制是高职教育建立市场机制和企业参与制度的有效途径,混合所有制是公办高职院校办学体制机制改革的有效突破口[2];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是适应我国全面深化教育改革,加快发展现代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和构建现代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体系的现实要求[3]。
在单一主体的职业院校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必然会涉及到人事制度的改革,而薪酬制度又是其改革的核心。很多教职工支持拥护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主要动力,就是改革后自己的薪酬会有一个明显的提升,而这也是改革发起者说服教职工支持改革的一个主要承诺。然而,随着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人们发现其薪酬的改革存在比较大的障碍,大家对一些问题的看法存在很大差距。这里仅举两条:(1)如何做好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编制内外教师薪酬制度的有效衔接?如何真正贯彻落实“同工同酬”的理念?(2)如何彰显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教师薪酬的特色?在多数以股份制为基础构建的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中,是否应该有教职员工持股、间接薪酬、薪酬替代品等?类似的问题还有很多,让改革实践者们为难的不是问题的层出不穷,而是对问题的观念和看法太多。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对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薪酬研究没有深入到学校内部,缺乏来自一线教职工的调查数据[4]。
一、调研目的、对象和方法
(一)调研目的
了解混合所有制职业学院体制内外教职工的薪酬水平、薪酬结构与分布状况,重点对编制内外教职工的薪酬进行比较,为混合所有制职业学院的薪酬管理制度的改革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
(二)调研对象
云南某大学将所属的职业学院作为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单位,全面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2016年4-6月,课题组选择云南某大学混合所有制职业学院的编内、编外教职员工作为研究对象。调研对象范围框定为:在该学院工作1年以上,当前在工作岗位上而且自愿接受调查的教职员工。在调查研究之前,课题组向所有调查对象阐释本次调查研究的目的及意义,所有接受调查的对象皆表示自愿参与调查研究。
(三)调研方法
在具体深入该混合所有制职业学院调查之前,课题组编制好教职工一般情况调查问卷,问卷内容包括该混合所有制职业学院教职工的编制、性别、年龄、工龄、职称、学历、专业等。在向接受调查的教职员工说明来意后,接受调查的教职员工匿名如实填写,课题组当场回收调查问卷,并采用SPSS13.0统计软件进行处理。
(四)数据采集
同时,从该学院在职人力资源信息系统中提取学院教师基本信息,获取相关薪酬的数据情况。该学院现有教职工81人,其中专任教师、在编教师54人,兼任教师、编外教师27人(见表1)。
二、基于公平视角的XX混合所有制职业学院薪酬分析
XX职业学院的整个教师队伍由编内教师和编外教师构成,编外教师签约形式有合同制与劳务派遣两种形式,教师工资主要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校区补贴三大块构成。从公平的视角分析,该学院的薪酬管理主要存在两种表现形式。
(一)外部公平
即该混合所有制职业学院与其他性质的职业院校比较,从非在编教师的薪酬来看,XX职业学院非在编教师的工资是云南省民办高校教师薪水的1.5到2倍以上,薪酬水平和薪酬结构高于同行业市场水平;在编教师工资是该大学其他学院在编教师的1.5倍左右,XX职业学院教师课时费,高于省内其他高校教师的平均课时费,学院从校区补贴、学院津贴和课时费等几个方面对教师工资进行补助,客观来说,该混合所有制职业学院的薪酬水平是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
(二)内部公平
学院在教师薪酬方面努力做到同工同酬薪资发放标准。尽管在基本工资方面学院编内教师的财政基本工资高于编外教师1600元的基本工资,但学院通过发放非在编教师学院津贴的补助形式,拉平编外教师与编内教师基本工资水平。把编外教师的基本工资基数定位1600元,是出于对教师社保上的考虑,基数越高单位承担缴纳社保的比例就会越高。1600元的工资基数是签约劳动合同的标准,涉及到劳动合体解除等问题时降低补偿学院的补偿标准。但当我们在审视学院长远发展时,却依然发现面临一些影响生存和发展的现实难题。学院一直在努力尝试着进行绩效工资改革,争取所有教职工同工同酬,学院教师整体稳定,但是办学至今,编内编外教师薪酬上一直存在着差异,更多的是体现在分配方式的不公平。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1.绩效工资方面,编内编外行政工作人员工资相差明显。授课教师绩效工资由于按照课时计算,所以相差不大。学院形成了行政工作人员以多上课的额外付出形式来弥补工资差距的问题,而行政工作人员多上课又影响了学院的管理工作,所以形成了恶性循环。甚至出现一般管理人员的薪水和学院院长的薪水相同甚至超过院长工资的情况,工资层次明显。
2.住房公积金、保险基数存在差别。编内教师有“五险一金”,“五险一金”缴纳基数按照公办高校教师标准;编外教师学院未缴纳住房公积金,五险缴纳基数按照每月1600元基本工资进行缴纳,低于在编教师缴纳额度。2016年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在编教师工资每月增长1300元,学院非在编教师并未增长。学院提出编外教师以绩效工资的形式和在编教师工资进行同步增长,向学校分管校领导多次申请未果。据笔者调查,在沈阳某混合所有制职业学院,虽然编内编外教师工资奖金和评职称基本一样,但编外教师的养老金和公积金也是要低一些。
3.编内、编外教师第13个月工资、假期工资存在差异。编内教师由财政发放13个月基本工资,非在编教师由学院以每个月1600元的基本工资水平发放12个月;编内教师假期工资按照公办高校教师基本工资发放,编外教师按合同工资1600元发放,即使是学院的副院长级别,假期工资也就只有5000元左右。
4.编外教职工体验到付出多于编内教职工。编外教职工因不能适应或胜任工作,而感觉到更大的压力,在学院中往往面临被边缘化的尴尬,容易受学生、家长和外界的影响。学院往往会安排编外教师做一些额外的工作,导致他们工作效率低下而经常加班。
通过教师薪酬满意度调查显示,编外教师对福利待遇较为不满意,这说明福利待遇已经成为编外教师比较关注的项目。当然,相比较福利待遇而言,该混合所有制职业学院的编外教师更关注个人成长通道的构建,由于该混合所有制职业学院属于公办大学的二级学院,编外教师不能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也不能参加职称评审,教师发展通道阻塞,编外教师感觉到工作晋升前景和发展机会受限制,编外教师非常担心自己工作的稳定性与职业前景,这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院办学的稳定性。在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中,如果将编外教师与编内教师区分为两种不同属性和社会地位的群体,由于在福利待遇和发展空间等方面存在巨大差异,往往会极大降低编外教职工的“获得感”,容易造成编外教职工的心理失衡。
(三)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编内外教职工薪酬差距存在的消极影响
1.不利于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教师队伍的建设和教学质量的提高。在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编外教师的辞职率远远高于编内教师,编外教师因福利待遇较低和晋升渠道狭窄而带来的频繁流动,不利于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建立一支稳定高效的教师队伍。
2.违背了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办学的初衷与目的。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一直倡导教师员工的同工同酬,但因编制内外身份的不同而形成的巨大福利待遇差距,会背离当初的政策设计目的。
三、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薪酬分配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薪酬结构比较单一
通过分析该职业学院的薪酬结构可以发现:固定薪酬多,可变薪酬较少。薪酬结构形式均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总的工资相对固定,可变的幅度较小,虽然进行了混合所有制改革,但其变化的空间很小,这就导致教职员工薪酬机制欠缺,教师普遍工作积极性较低。在整个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薪酬机制的设计中,普遍缺乏长期有效的激励举措,诸如广大教职员工持股等长期有效的激励机制,即便是走在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改革前沿的苏州工业园区职业学院,其员工持股更多的是指管理层持股,而不是每一个普通教职员工。
(二)教职员工薪酬高低与办学绩效联系不紧密
虽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并存国有和私有两种资本,但在办学过程中,相比较单纯的民办职业院校,由于有国有资本的存在,政府对其资产管理、人才引进、学生招生就业等方面,还是有更多的偏袒与支持。往往会导致在国有资本占比超过50%的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中,教职员工薪酬与学院的办学绩效没有必然的联系,“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特征依然明显[5]。
(三)政府的干涉依然过多
纯公办职业院校的管理者往往由政府部门以行政命令的方式直接任命,其本身就有一定的行政级别,和各级行政官员之间的关系千丝万缕,腐败行为和利益输送行为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客观上来说,纯公办职业院校并不一定对办学质量产生负面影响,提高产权多元化也并不意味着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就会显著提高。但不可否认的是,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以后,虽然政府相关利益部门仍然可以以各种理由干涉职业院校办学,权力寻租的空间依然存在,但是其干预的成本会大大增加。学术界普遍存在一种观点,认为学校管理层的薪酬与学校的办学成绩呈现正相关。但对于纯公办职业院校而言,学校管理层的薪酬对绩效的影响较低(甚至没有影响)。如果公办职业院校管理层和普通教职工的薪酬差距过大,虽然对学校管理层能够起到激励作用,但不利于调动普通教职工的积极性[6]。
(四)编制内外管理制度的不公平
在调查研究过程中,笔者发现,在该混合所有制职业学院中,编外教师职业认同感低、辞职率高等问题不仅与编制内外教师薪酬差距较大有关系,还与学院为编外教师参与学院管理工作提供了什么样的制度、学院对编外教师的晋升管理等制度是否能够体现公平等有密切关系。
四、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薪酬机制的建构
(一)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性质的明确界定,是构建合理薪酬分配机制的前提
在以股份制存在的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中,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是不一样的。处于控股地位的投资主体掌握着学校的经营管理权和收益分配权,决定着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性质。部分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存在性质认定不清,导致编制内外教师晋升空间差别较大,如本案例中所调研的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由于性质界定模糊,以致其中的编外教师无法获得职称晋升,发展渠道和发展空间受到较大限制。因此,应当明确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性质,根据股权构成比例,对应相应的管理体制,这样才有利于厘清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薪酬分配机制。
(二)充分考虑到改革所面临的困难性与复杂性,是推动改革深入持续的重要动力
混合所有制改革越向前推进,人民群众对其期望就越高,遇到的困难会更多,需要支付的改革成本也会更高。对职业院校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必然意味着对已经固化的利益的强制性再分配,而在一定的时间里,职业教育的利益是相对固定的,一些群体在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改革中获利,必然有另一些群众在改革中利益受损。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改革政策在增强职业教育办学活力和提高职业教育办学质量的初衷中出台,而又伴随着一些群体利益的受损,比如在我们部分试点时间较早的混合所有制职业学院,部分专业的学费已经与三本院校持平。这显然与人人皆可平等接受职业教育的理念是相冲突的,部分贫困家庭的孩子无力承受这样的混合所有制职业教育[7]。因此,在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薪酬改革过程中,要尽量减少利益受损的群体范围,配套相应的利益受损补偿机制,减少改革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不稳定因素。
(三)将程序公正放在优先位置考虑,设计具有公平性的收入分配制度
在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中,从提高编外教师对学院的认同感来看,学院应该进一步提高管理制度的透明性和公正性,提高编外教师对学院管理工作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在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中,由于代表公有和民营资本股东的并存,基层编外教师的利益诉求不一定能够及时反映到双方的决策层,因此,应当加强编外教师与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投资各方的双向沟通与联系,特别是关系到编外教师的切身利益,如薪酬、职务晋升等,各方的双向沟通就显得更为重要。在此过程中,应当从以人为本的角度,对编外教师的薪酬制度进行优化设计,进一步做到和编内教师“同工同酬”,增强编外教师在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工作和生活中的获得感[8]。
(四)进一步理顺薪酬分配关系,扩大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分配自
在调研中我们发现,政府对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薪酬分配的干涉依然较多,市场在其中发挥的调节作用很小,积极调整编内编外、不同学科和专兼职等教师之间的收入分配关系,坚持“评价主体多元化、内容全面、指标科学、方法多样、程序规范”的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教师个人绩效评价原则,制定符合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发展战略定位和财政情况的富有竞争性的薪酬机制,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加入到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师资队伍中来[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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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现代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本质属性;样态;治理架构
中图分类号 G719.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17)10-0035-05
2014年,在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前作出批示,要求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由此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改革被提上重要议事日程。“混合所有制”作为经济学专用术语被首次引入职业教育领域,并写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由此引起了理论界和学术界的热议。“混合所有制”被引入职业教育领域的原因是在现有办学体制情况下,作为公办职业院校,其产权属性单一,属于国家所有,政府是职业教育唯一的投资方和利益相关方,学校本身没有办学自,进而导致其办学活力相对较弱。而作为民办职业院校,虽然其办学活力相对较强,但其投资主体更多地考虑经济利益,而忽视其办学质量,进而也会导致职业教育治理能力较低。由此,“混合所有制”就成为一种能够较好解决上述矛盾的体制,在公办职业院校内部引入其他形式的所有权,在民办职业院校引入国有资源等要素,实现职业教育办学主体多元化,使不同利益相关方相互制衡,这样既能保证职业教育质量,又能提升职业院校的办学活力。基于此,本文从现代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办学的本质属性、形态样态及其治理架构等方面进行探索,拟为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供相应的理论支撑和行动依据。
一、职业教育办学体制的瓶颈
(一)校企合作办学机制的形成受到阻碍
现有办学体制下,政府作为唯一投资方和利益相关者,推进校企联合办学的力度不够,统筹协调校企合作办学体制机制缺位,校企合作办学体制机制的政策法规缺失,进而使得校企合作办学机制难以形成。行业协会作为行业企业的代表,是独立于政府和市场以外的主体,能较为准确地了解市场需求和发展趋势,同时也是职业资格标准的主要制定者和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制定的参与者,对职业教育发展的影响重大[1]。但在现有办学体制下,行业协会支撑校企合作办学的权威性不够,政府越俎代庖,导致行业协会形同虚设,行业标准也无法发挥作用。企业作为职业院校毕业生的主要接纳单位和人才红利受益者,最该积极参与职业教育,但现实却是其参与校企合作办学的积极性不高,究其原因是企业在校企合作中的主体地位和利益诉求不能体现,企业与学校追求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不能有机对接,企业合作意识淡薄,岗位准入标准模糊,企业价值链缺少高级技能人才培养环节,导致其品牌观念、质量观念淡薄。作为校企合作的另一个重要主体,职业院校参与校企合作办学的自身能力欠缺,很难满足企业对人才的需求。
(二)抑制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办学
现有办学体制下,政府部门不仅对职业院校的资产经营活动有严格的规定,还对职业院校的专业设置、招生就业、经费划拨、学费标准等都有明确的制度加以限定,进而导致职业院校鲜有办学自,更不用谈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办学[2]。近年来,虽然各级政府已经意识到此问题,也采取了相应措施或出台了相关规定来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职业教育,但整体而言效果甚微,目前职业院校办学主要还是依靠政府投入,尽管出现了一些社会资本参与职业教育办学,但还是没有实质性的进展。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社会力量在参与职业教育之前,会充分考虑其盈利模式及投资回报率等经济性指标是否达成。职业教育是一个长线投资的领域,短期无法彰显效益,这无疑极大阻碍了社会资本参与职业教育的广度和深度。
(三)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需求无法满足
现有的职业教育办学体制对职业院校的固定资产等有严格的管理规定,职业院校的固定资产无法盘活,不能参与资a经营活动,导致职业院校管理者进取精神缺失,进而使得职业院校的办学活力受到抑制。现有的办学体制虽然能保证固定资产不流失,但却无法盘活现有的固定资产,从而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能让国家的投资实现增值,并且还可能存在无形资产无法发挥作用的现象。长期以往,职业院校就会一方面因为有固定的政府投入而缺乏创业精神和进取精神,另一方面政府投入的资产也因职业院校的积极性低下导致自我造血功能减弱,最终导致可持续发展能力丧失。
二、现代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办学的本质属性
所谓本质属性就是指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根本特征。现代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办学属于一个较为新鲜的事物,具备有别于其他事物的自身属性。概括起来,现代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办学具有如下几方面本质属性。
(一)民办属性
现代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办学其最本质的属性就是“混合”,即有不同主体参与职业教育办学,使职业教育产权结构多元化。多元化产权主体使得职业院校要按照民办机制来运行,且国家引入混合所有制的最终目的就是激发职业院校办学活力,改革原有的运行机制。当前,社会资本参与的混合所有制职业教育办学过程中一般采用董事会或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即职业院校的重大决策权归董事会,而校长只是董事会重大决策的执行者,负责职业院校的日常管理工作。另外,根据三权分立原则,混合所有制办学过程中还会设置监事会,主要负责对董事会和校长进行监控,以此来保证混合所有制职业教育办学工作的高效运行,最终实现投资者和各利益相关方的权益[3]。为此,职业教育投资者和各利益相关方就必须首先能正视、接受改革,并能采取措施激发各利益相关方的热情,提升其混合所有制办学的参与度,其中较好的经济利益是根本。除此以外,要想让混合所有制办学正常运行,政府要学会放权,不能事无巨细,政府部门此时的作用就是政策的引导和各利益相关方困难的排解者。只有体现民办属性,才能更好地调动混合所有制各主体的积极性,挖掘其潜力,实现多方共赢。
(二)经济属性
现代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办学依附于职业院校,无论是依附于公办职业院校还是民办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都是一种组织结构。从法律角度看,公办职业院校属于事业单位法人,民办职业院校属于企业法人,而根据目前相关法律的规定,介于其中的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属于民办非企业法人,同样也是为社会大众提供服务的一种组织类型,其经济属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首先,混合所有制办学的资金来源于投资者的投资,既包括部分国有资本,也包括其他类型的资本投入,譬如民营资本、外资资本等。混合所有制办学不是民营企业或者外资企业捐资办学,所以归根到底出资者是想通过投资举办职业教育而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其次,混合所有制办学主体追求的目标具有双重性,既要追求一定的经济效益,同时也希望投入的资金能在较短时间内就能回收,即混合所有制办学主体追求的目标兼具效益和效率双重性[4]。因此,从本质上讲,混合所有制办学应当属于民办性质,其资金来源非国家财政拨款。鉴于此,国家就应当既要充分考虑出资者的投资回报,同时又不能忘却教育的公益性质。那混合所有制办学如何实现经济性呢?要求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办学面向市场需求,培养适合企业需求的人才;需要建立合理的治理结构,有效解决委托问题;政府需要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明细产权结构和权益分配,引导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办学实现健康发展。
(三)公益属性
根据上述经济属性的分析,混合所有制办学既具有经济属性,同时也具有一定的教育性,要体现出教育的公益作用[5]。与以往传统的公办、民办职业院校相比,混合所有制办学由于自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导致其具有较强的特殊性。那混合所有制办学的公益属性如何体现呢?第一,混合所有制办学以培养教育社会需要的人才为根本任务。无论混合所有制程度如何,即使是两个极端公办职业院校和民办职业院校,都是以培养国家、企业需要的人为主要任务。第二,混合所有制办学的目标更加明确,要按照行业企业的要求进行人才培养,使得被培训者具备相应的职业技能。在具体办学实践中,需要从师资、教育内容及实训基地等方面来保证其公益属性,以上三方面如果有一方面或几方面缺失,就会导致混合所有制办学的公益属性难以体现。
三、现代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办学的形态和样态
以是否切实涉及产权混合为区分点,现代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办学的形态和样态大致分为三大类形态。
(一)涉及实质性产权划分的混合所有制办学
现代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办学如果涉及实质性产权划分,则就会有两个以上(含两个)涉及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主体进行教育投资,他们或者以资金、实物等形式投资,或者以技术、品牌等无形资产投资,投资各方按照投资额度的大小进行权力分配,进而参与学校决策、管理及其他事务。由此,经过参阅文献、走访调研发现,涉及实质性产权划分的现代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办学形式主要有:一是个人与企事业单位共同举办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投资各方根据投资多少确定股权,进而决定享受的权利大小,这种形式产权很清晰,能够达到风险与利益均沾,进而能够充分调动各主体的积极性,但也存在功利、短视等缺陷。二是公办院校与社会力量共同举办独立学院。这种形式目前较为普遍,投资主体根据投资大小约定权利分配方案,组建治理结构,并能够借鉴原有公办院校的管理经验,因此目前整体效果较好。三是政府、国企等国有资本与其他民办资本合作举办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以上涉及产权划分的三种类型混合所有制职院校整体运行效果较为理想,也体现了其较强的生命力。
(二)不涉及产权划分的混合所有制办学
现代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办学如果不涉及实质性产权划分,严格意义上不能称之为混合所有制,充其量表现为各教育主体进行生产要素优化重组或者不涉及产权变更的经营管理权受让。其主要表现形式有:一是各投资方建立公私伙伴合作关系,共建图书馆、体育馆、实训室等教学场所,此时主要表现为政府积极性较高,且不以盈利为目的;二是不同所有制职业院校间的相互委托管理。即某些办学能力较为欠缺的职业院校为了转变现状,将自身管理实务的权力以委托的形式让具有较强经营能力的专业机构经营,从而使得双方均能获利的一种方式。以上两种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因为不涉及产权划分,投资主体之间没有严格的约束关系,也不存在经济属性,反而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公益属性,进而导致办学主体各方的积极性不高,办学效果有待提升。
(三)产权划分处于半产权状态的混合所有制办学
除了以上涉及产权划分和不涉及产权划分的办学模式,还存在另外一种处于半产权状态的混合所有制办学形态。这种半产权形态虽然不涉及产权交割,但存在着利益的分配。其主要表现形式有:一是公办职业院校引入企业资本共建二级学院。如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引入华飞航空集团1000万元资本,双方共建二级学院华飞航空学院。这种合作模式不涉及产权的变更,但同时也会带来其他矛盾,不符合企业经济性特征,除非企业向社会做公益活动;二是中方办学机构与境外机构进行合作办学。这种办学形态下有两种模式,一般情况下中方投资者以资金入股,外方投资者以技术、管理、品牌等参股,双方组建联合管委会对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进行管理,这种合作模式虽然表面上有法律规定,不能以经济利益为追求目标,但实际上,双方还是以利益关系为纽带,存在一定程度的利益输送问题,一旦其中一方,尤其是外方,没有经济利益或者其他利益可图时,这种合作模式维持的时间就会较短。
四、现代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办学治理架构搭建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明确要求,职业院校要制定章程和制度,完善治理Y构,不断提升治理水平。在对混合所有制办学的治理过程中,涉及面很广,除了管理主体、客体、目标等,还包括要有一个完善的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这样才能确保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高效运行。具体而言就是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在办学目标的指引下,通过治理结构的构建和治理机制的制定,作用于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治理客体,进而产生相应的治理效果,实现混合所有制办学的目标。
(一)现代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办学治理的整体框架
根据联合国全球治理委员会对治理这一名词的界定,现代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办学治理主要涵盖外部治理和内部治理两个方面,外部治理主要是指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与政府、行业企业、社会等之间的相互作用规则或者机理机制,内部治理主要是指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运行过程中不同主体在产权分割和利益分配上的相关规则和机制,无论是外部治理还是内部治理,都是以办学质量的提升为目标,主要针对治理结构、管理机制等进行运作,进而产生效益的治理过程[6]。据此,本文构建了适合现代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办学治理的整体框架,见图1。
图1 现代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办学治理整体框架
(二)现代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办学治理结构
1.现代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办学股权分配
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办学若想取得理想的效果,就必须要有合理的权益分配机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投资主体呈现多元化,如何调动多元主体的积极性和办学热情,就需要对办学收益进行股权分配,形成合理的股权分配机制。根据上文分析发现,目前我国混合所有制办学过程中股权的分配主要包括三种形态,一是国有资本在股权分配中占主体地位,二是非国有资本在股权分配中占主体地位,三是国有资本与非国有资本在股权分配中处于均衡状态[7]。根据上述三种形态,也决定了相应的控股比例,进而导致不同的决策权、管理权等的划分,因此,现代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办学的股权分配是其治理工作的基础和前提,是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
2.现代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办学治理结构
根据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经济属性,现代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办学依附于职业院校,无论是依附于公办职业院校还是民办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都是一种组织结构。从法律角度看,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属于民办非企业法人,同样也是为社会大众提供服务的一种组织类型。既然是一种组织结构,就可以参照现代企业的管理模式,构建出能够体现现代企业管理理念、实现现代企业经济效益的治理结构。鉴于此,本文借鉴企业管理的知识,构建了涵盖股东大会、董事会(理事会)、监事会、总经理(校长)及中层机构在内的现代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办学治理结构[8],见图2。其中,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主要负责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重大决策的制定;监事会受聘于股东大会,负责对董事会(理事会)进行监督,行使监管、督促等权力;董事会(理事会)与股东大会间属于委托关系,主要负责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办学目标、战略方针、总经理(校长)选聘等,需要向股东大会负责;总经理(校长)受聘于董事会(理事会),双方以契约的形式确定权责关系,总经理(校长)需对董事会(理事会)负责,并根据董事会(理事会)决议行使相关权力,可列席董事会(理事会),总经理(校长)有权选聘中层职能部门负责人;中层机构是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执行机构,需对总经理(校长)负责,具体执行总经理(校长)的决议,确保职业院校办学目标的实现;基层执行机构是在总经理(校长)层构建的整体组织结构指导下,由中层职能机构提出基层组织设置方案,报总经理(校长)层批准后所形成的基层组织,负责具体执行总经理(校长)层的相关决策,基层组织机构的执行效果直接影响组织目标的实现。
(三)现代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办学治理机制构建
现代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办学若想有效实现法人治理结构,就必须要有完善的配套治理机制。所谓配套治理机制就是指能够保证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各主客体间有效作用的制度和规则。具体而言,配套治理机制包括绩效评价机制、人员选聘与激励机制、质量监控机制等。
一是绩效评价机制。混合所有制治理结构的优劣主要以绩效评价为准,因此就需要建立董事会(理事会)对总经理(校长)的绩效评价机制,绩效评价机制的构建既要兼顾经济效益,同时又要兼顾社会效益,这样才能切实体现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属性特征[9]。
二是人员选聘与激励机制。这里的人员选聘和激励主要针对总经理(校长)和中层职能部门。在人员选聘时,要能够体现任职标准和动态调整理念,就是说在选聘时要以标准为依据,制定具体目标任务,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无法完成,则就可以实行淘汰制;除此以外,不能光要求完成任务、达到目标,还要制定相应的激励机制,切实调动总经理(校长)和中层职能部门的积极性,挖掘其潜能,从而帮助组织实现预定目标。
三是质量监控与信息披露机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办学主体本身是多元的,如果没有切实可行的质量监控机制,办学质量就无法保证。因此,需要构建一个多元多维的监督机制,邀第三方监督机构协助进行监控,进而确保办学质量的螺旋式上升。另外,要构建能够展现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运行、收入、支出等信息公开机制,从而有助于各办学主体间相互监督,最终有助于学校创造良好的绩效。
四是自主运行机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形成就是基于公办职业院校办学活力不足、民办职业院校办学质量不高等原因而产生的,因此对于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办学自要予以确保,这样才能切实激发各个办学主体的办学热情,要在教学管理、教师选聘、职称晋升等方面给予一定的自。
总之,职业教育实行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在体制上属于重大创新举措,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国家从顶层设计、细节实施、制度制定等方面进行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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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ssential Attributes, Pattern and Governance Structure of the Mixed Ownership in Modern Vocational Education
Yu Lin, Cui Jinggui
Abstract At present, there exist some serious bottlenecks and fetters in the school running system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such as in the aspects of school & enterprise cooperation, social forces participating in school running or school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wing to the private, economic or public attribute, etc., the mixed ownership of modern vocational education can promote the reasonable matching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organizers, the sufficient competition and the optimization of resources allocation. According to different property conditions of the mixed ownership, the modern vocational education running-mode can be divided into three categories. The first category includes the mixed ownership between individuals and institutions or enterprises, between public colleges and social forces, between state-owned enterprises(state-owned capital) and private enterprises (private capital). The second category includes the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 established by investors, and the mutual trust management between the vocational colleges of different ownerships. The third category includes the subordinated college cooperated by public vocational colleges and enterprises, and the institutional cooperation of education between Chinese educational institutions and foreign institutions or enterprises. In order to ensure the quality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enhance the vitality of school running, the article reconstructs a new governance structure suitable for the modern vocational education of mixed ownership, covering the ownership structure, and the management structure or mechanism adapted to internal and external environment. At last, a complete school running mode of mixed ownership will exhibit a mature formation of management mechanism, such as performance evaluation, personnel selection and incentives, quality monitoring and information disclosure, and independent operation etc.
关键词 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股份制;政企共建
中图分类号 G719.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16)16-0014-05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明确将适用于国企改革的“混合所有制”引入职教领域,是对当下职业教育制度非均衡状态的一种修正。就公办学校而言,具有“市场化”倾向的“混合”产权应如何设计,制度变迁路径应如何选择,尚处于探索期。本文旨在厘清职业教育发展的内在逻辑,提出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最优路径。
一、混合所有制办学:政府与职教界的共识
当下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基于群体决策的理性设计型制度变迁,其原动力主要来自政府的强力推进①。2015年以来,供给侧改革成为新常态下经济改革的重要方针,职业院校作为劳动力供给的主要培训教育机构,在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实现人力资源要素的最优配置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后,职业教育界的专家学者纷纷撰文,为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改革做理论准备②,主流媒体主要从理论、实践、前景三个方面,对发展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进行了梳理。
首先,从经济学的角度讨论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市场逻辑。所有制是生产过程中人与人之间在生产资料占有方面的经济关系[1],是在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之上的上层建筑,其变迁必然与不同社会阶段经济发展的程度相适应。公办教育低效率的根本原因是教育产权的制度设计问题,表现在全民所有人既不拥有实际的剩余控制权,也不拥有完全的名义剩余控制权,同时实际剩余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分离[2]。朱俊、田志磊提出,职业院校的产权结构经历了由初始产权、模糊产权到混合所有的变迁过程。作者力求从经济学的角度找到混合所有制发生的逻辑支点,进而推演出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合理性。在作者看来,从单一体制向混合所有制的变迁,隐藏其后的逻辑不仅是剩余权与控制权的匹配,更是政、校、企三方在市场条件下的力量对比及资源配置结构的变化[3]。事实上,职业教育与市场的密切联系,内在要求产教深度融合,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是职业教育的基本治理逻辑。
其次,从实践理性的角度讨论“混合所有制”的可行性。从现实角度观察,我国职业教育机构的行政事业性质使其类似于行政机构,已经成为职业教育与市场结合的主要障碍。因此,国内为数不多的混合所有制院校就成为职业教育界关注的焦点,这些院校也因此成为改革的范式。2014年10月在泰州举办的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推介了全国9所高职院校的“混合所有制”办学案例,主流媒体将其分为四个类型:一是公立民办型,典型代表是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二是公有民营型,如齐齐哈尔职业技术学院;三是民办公助型,如南通紫琅职业技术学院;四是“小混合”型,以沈阳职业技术学院为代表[4]。从这些学校的办学实践来看,其典型特征是以股份制实现多元化的产权结构,在治理结构上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参照民办学校的管理模式。
第三,从理论层面描绘出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美好愿景。理论界一致认为,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概念的提出是经济新常态背景下职业教育领域的一次重大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5],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在教育领域深化的体现,是继经济体制改革之后,所有制结构在职业教育领域的重大突破,也是职业院校适应资本社会化大趋势的重要选择[6]。客观上,混合所有制的提出,为职业教育进行资金的大规模聚合运作拓展了制度空间,不同性质的资本,尤其是企业资本进入职业教育,能有效缓解办学经费短缺问题和产教深度融合问题。国务院提出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目标主要是为公办职业院校增添企业背景[7],实现破除公办职业院校单向性、约束性、垂直性管理弊端的目的。
二、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
《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将股份制与混合所有制并列,笔者有不同理解③。所有制的核心是产权和产权制度,属于基本经济制度层面,股份制是具体的经营方式或组织形式,是生产资料在出资关系、内部治理结构等微观层面上的体现。因此,区分二者关系,明确股份制与混合所有制在职业院校发展中的不同作用,对于正确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所有制是指一个社会或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其是指占统治地位的生产资料的占有形式[8],主要反映的是人们之间占有生产资料方面的关系,其核心是生产资料的归属问题。按照马克思经济学的观点,所有制是产权、所有权的经济形态, 是一个经济学范畴的概念。产权关系受所有制制约,所有制性质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产权的性质和内容。在制度经济学家眼里,产权是交易的基础,产权是所有制实现的载体。而从法律角度看, 所有权(产权)是人们财产占有关系的法律体现,是构建财产权体系的逻辑起点,是主体对客体的绝对控制权和最终支配权。
所有制要在经济和法律层面实现,必然要以收益为中心进行资源配置,主要表现为对具体生产资料的占有、出资和支配关系。股份制正是一种建立在产权理论基础之上,有效配置社会资源,克服个体资本对于规模性经营活动有限性而创造的一种资本集聚与运营的组织形式[9],是所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股份制经济组织具有社会化程度高、治理结构上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管理效率高的优点。
股份制组织形式引入教育领域是在2003年9月《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后,按照股份制运营的大多限于民办学校,举办者在治理及内部运行管理方面,借鉴股份制公司的治理模式,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院)长负责制,形成了产权与治权相分离的治理模式。从民办学校的办学实践来看,股份制学校更加注重成本核算、竞争机制更加合理、资源配置更加优化,但其公益性有待商榷。而公办学校的单一所有制,在资金上过度依赖财政,治理结构缺乏约束,学校管理行政化,企业很难介入,缺少自主运营的责任意识和开放办学的活力。
关于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目前尚无确切定义,参考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的经验,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应是由国有资本、集体资本、民营资本、境外资本等不同所有制中两个及以上主体共同举办的新型教育模式[10]。相较于单一办学体制,混合所有制是一种兼容性的产权制度安排,其开放性和强大的资源整合能力,能够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多元的投资主体、不同的价值取向,客观上要求学校治理能力和治理结构的现代化,即决策、执行、监督三者权力制衡的现代法人治理结构。多元而非单一主体的混合所有制院校,内在地要求推行股份制运营的组织形式,外在表征为民主式、参与式、互动式管理,在防止“内部人控制”的前提下使各方面权利得到有效制衡,进而实现国家教育目标、社会利益、教职工利益和投资者利益的合理分配。
三、实践回应:先行先试院校的比较分析
不同所有制具有不同的治理逻辑、行为特征和文化特质,实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关键是实现有效的制度衔接和文化融合,这需要较长时间的探索与磨合,尤其是文化融合、思想观念的认同。而目前国内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学校,其模式和改革的出发点也不尽相同,笔者根据自己的观察将其做如下分类:
第一类是原发型混合所有制。这类学校在举办之初即实现了多元化的产权结构,按照民办学校管理。如:海南职业技术学院,由海南省教育厅、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和海南广播电视大学联合举办;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由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校与左江水泥厂、信尔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南宁忠振工贸公司、南宁驰晨信息科技公司等6家企业以股份制方式创办。这两所学校的一个共同的特点是:作为主办方之一的企业在实施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方面具有天然优势,企业参与专业建设、教学改革,促进了学院整体实力的提升。存在的问题有:其一,混合所有制院校定性为“民办”以后,各方面的政策支持(财政拨款、项目、人员编制)减少,而在职业教育社会认同度低的社会环境下,高收费必然降低学校的吸引力,限制学院的进一步发展。其二,职业教育的公益性质使民企和个人短期内无法得到资金投入回报。其三,大股东对教育规律的尊重,是混合所有制改革后多数职业院校面临的棘手问题。
第二类是民办学校与公办事业单位合作,混合所有制改革成功后升格为本科院校。典型代表如:紫琅职业技术学院,由江苏江海科教开发有限公司与江苏省教育发展投资中心共同举办,于2014年5月升格为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齐齐哈尔职业技术学院,实施“政校合作”,通过“政府投资,形成学校国有资产;社会捐资,形成学校法人资产;公司融资,形成学校租赁资产”的产权多元化格局[11],2011年升格为齐齐哈尔工程学院。这类学校的模式不可复制,同时也存在一个办学定位问题,如果学校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目的都是升本,实施本科教育,则与国务院在职业教育领域发展混合所有制的政策初衷相悖。
第三类是学校与企业在不同院系共建的股份制办学实体。如杭州职业技术学院与当地企业共建的友嘉机电学院、青年汽车学院、达利女装学院等“校企共同体”;学校、企业、政府三方议定收益比例和权利义务后合作共建的杭州职业技术院校电梯实训基地;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与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共建实体学院。这一类型目前比较普遍,即部分学者所言“小混合”,职业院校选取与市场结合紧密的二级学院与企业深度合作,下放人事、财务、管理权,从而激发二级学院的办学活力和改革热情,但与企业有资本连接的实质性合作还不多,难以实现真正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四类是政府、企业协商一致,对公办职业院校进行股份制改造。如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经过2001、2003、2007年三次改制,最终形成以民间投资为主、管理团队参与、政府引导的办学体制;洛阳市2010年起鼓励非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进行股份制改革。2011年,共引进民间资金13.2亿元,新建各类民办学校91所[12],洛阳下属各个县市中心职业学校大都实现了股份制办学。从笔者的观察看,这些民营资本进入职教领域,存在攀国资高枝、减少市场风险、争取政策资源等多重动机④;而2012年启动实施的永城职业学院股份制改革,则是以学校原有资产作为基数,企业注入资金5.1亿,按照政府占股30%、企业占股70%比例合作,推动公办职业院校与企业建立资本纽带关系,进而探索校企一体、产教融合的职业院校发展模式。严格来说,这一模式不属于理论层面的混合所有制,但分属于不同国资委的产权结构,投资主体利益呈现多元化取向,同样有别于单一主体管理,要求内部治理结构的科学性。同时这种跨界的资本合作,为跨界的职业教育奠定了体制基础。
四、政企共建股份制学校:“跨界教育”发展的最优路径
分析上述几类职业学校混合所有制改革实践,可以看出:后发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主要发生在非公办职业院校或公办职业院校的二级机构,有趣的是,公办学校校级层面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反而主要发生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由政府强力推进实施,非因经济发展而内生的制度变革。这就说明了一个问题,即职业教育不可能通过完全的市场配置实现有效供给,在国家推进供给侧改革的时代背景下,探索发展政府、企业共建股份制职业院校,才是职业教育发展的最优路径。
首先,跨界的职业教育需要学校与企业建立实质的资本纽带和人才共育机制,政府与企业共建股份制学校是破题的关键。职业教育是与行业企业联系最紧密的教育,企业的生产工作过程才是职业技能产生的摇篮,职业院校学生职业知识的转换、技能的提升更多的是在学校与企业之间双向进行的。姜大源认为:职业教育跨越了职业与教育、企业与学校、工作与学习的界域,“跨界”是职业教育的本质和特征[13],这一点在国内职业教育领域已成共识。职业教育既要遵从教育规律和认知规律,还要遵循学生职业发展、成长的规律。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要跳出学校的围墙,开放办学,同时还要融入企业,与企业建立实质的资本纽带和人才共育机制,才能突破职业教育单一主体、“定界”发展的藩篱,形成“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的良性互动机制。
其次,职业教育的准公共产品属性⑤决定了职业教育供给不能走纯市场化的道路,政府企业共建是必然选择。按照美国经济学家萨缪尔森的公共产品定义,高等职业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兼具消费的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特征。虽然部分院校存在招生困难,但从总体上而言,受教育资源和学费的限制,一部分学生接受教育必定排斥和妨碍另一部分人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机会。同时高等职业教育为受教育个体带来较大收益的可能性短期内很难实现,学校教育侧重于使学生成为合格劳动者的基本素质教育,具有较强的外部性,即非排他性。
目前,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市场供给明显低于普通高等教育,在社会公众眼里,职业教育因其产品“低端”而鲜有社会资本涉足。如果将职业教育定位为私人产品必将导致供给不足。但职业教育也不应是完全免费的,学校是非营利性组织的法律定位,并不意味着职业教育是非竞争性产品。从职业教育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职业教育只有实现了政府与行业、企业等多元主体的合作办学,才能真正达到教育与生产劳动、职业知识和技能的深度融合。
第三,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需要搭建起职业教育供给的政府与市场之桥,政府企业共建的股份制学校即是这一桥梁。转型期我国沿海地区的“技工荒”直接导致了企业的“集体行动困境”⑥,企业对技能人才的需求成为其参与职业教育的的内在动因,并促使企业倾向于与职业院校合作。而区域经济的发展水平和工业化程度,又影响着当地政府发展职业教育意愿和治理程度。在职业教育与经济的紧密结合中,政府、企业和学校在治理架构、市场运行和财政分担等方面形成合理的机制才能让职业教育体系有效地为经济发展服务[14]。国务院推进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目的,正是要推动公办职业院校与企业建立深入的利益纽带关系,实现资本、人才双向流动,进而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
在经济新常态背景下,企业转型升级的需求愈发强烈,与机器人共舞的时代已经来临,“就业难”和“技工荒”的现象将更加突出。职业技术学校作为高技能人才供给的主要机构,同样面临转型的巨大压力。混合所有制理论的提出,为职业院校拓展校企合作空间、实现产教深度融合移除了制度藩篱,政府、企业共建股份制高职院校正当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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