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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金融风险特征范文

时间:2023-06-12 16: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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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金融风险特征

第1篇

关键词:区域金融;金融风险;风险管理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11)07-0025-04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1.07.06

一、区域金融风险管理的内涵界定

从区域金融风险管理的内容来看,区域金融风险作为中观尺度的金融风险有着不同于宏观金融风险和微观金融风险的管理内容[1]。虽然相对于世界范围的金融风险,区域金融风险可以包括国家金融风险,甚至超国家范围的地区金融风险,但在一般的理论研究中,区域金融风险所研究的区域范围更多地指国家范围内的区域。因此,一般意义上的区域金融风险不具备由宏观尺度的利率风险、汇率风险、购买力风险、政治风险等所引发的整体金融风险的特征。当然,中观尺度的区域金融风险也不完全等同于以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经营风险为主要特征的微观金融风险,它有明显的区域特性。

从区域金融风险管理的对象来看,区域金融风险虽然是中观尺度的金融风险,但是其发生的现实形态最终也表现为区域内金融机构的微观金融风险。因此,为了有效地管理区域金融风险,必须从影响区域金融风险发生的总体性因素和影响区域内具体金融活动主体的个体性因素两个层面加强管理。

从区域金融风险管理的主体来看,区域金融的发展要受国家和地方两级政府所定的经济政策影响,因此中观尺度的区域金融风险管理主体包括中央和区域两级金融监管部门。在区域层面的金融管理既包括国家对各区域内金融风险的管理,也包括区域政府对本区域内金融风险的管理。因此,区域金融风险管理应包括中央金融监管部门的区域金融风险管理和区域金融监管部门的区域金融风险管理。

二、区域金融风险管理的目标

区域金融风险管理的目标应分为宏观和微观两个层次。对影响区域内金融安全的总体性因素进行管理的目标称为区域金融风险管理的宏观目标;而区域金融风险管理的微观目标则是指以区域内金融的微观运行活动为管理对象的风险管理目标。全国范围的金融安全需要以各区域的金融安全为前提,因此在区域金融风险管理的宏观目标上,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和区域金融监管部门还是有一致性的,区别主要在区域金融风险管理的微观目标上。

(一)区域金融风险管理的宏观目标

区域金融风险管理的宏观目标是有相对性的,是在区域内相对于影响具体金融活动主体风险因素管理而言的目标,并非国家层面的宏观目标。但总体而言,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和区域金融监管部门在区域层面的金融风险管理的宏观目标是有一致性的,即维护区域金融稳定,并促进区域金融和区域经济的发展。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点。

1.促进区域金融的平稳发展。任何金融风险管理的首要目标都应是实现金融的平稳发展。一个国家的金融平稳发展要以各个区域的金融平稳发展为基础,中央金融监管部门要实现国家的金融稳定与发展,必须首先保证各区域金融稳定与发展。区域内的金融平稳发展自然也是区域金融监管部门的首要目标。

2.保障区域经济健康运行。由于金融业是一个以经营货币为主的特殊高风险行业,并且金融业在服务于经济的过程中要与社会上各种经济主体发生金融关系,因而其经营活动具有社会性,且与经济风险存在较高的关联度,影响着整个社会经济体系的安全与稳定。因此,在中观区域层面防范区域金融风险是区域经济稳定发展的基本保障,各项区域金融政策应将促进和保障区域经济的健康运行作为主要目标之一。

3.规范和完善区域金融监管体系。金融监管是实现维护金融机构的安全和信誉,保护金融机构安全、稳健的运行,维护公平竞争的金融市场环境的重要途径。一个独立、高效的金融监管体系和一套完整且健全的金融监管制度,对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证金融业稳健运行和实现金融政策目标都有重要的意义[2]。由于区域层面相对于国家层面往往更加具有金融监管不规范、不健全的特点,因此在区域层面的金融风险管理更应注意制定合理的法律法规,确保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引导和督促企业健全风险管理与防范制度,从而建立安全高效的区域金融监管体系,保证区域金融活动的稳定与安全。

4.促进区域金融市场的发展。完备的金融市场体系是有效化解和降低金融风险的必要条件,区域金融风险的管理应有利于促进区域金融市场的发展。具体而言,要注意推动金融产品一级市场、二级市场协调发展;在推动金融产品、金融工具创新的同时,不断加强监管制度建设,建立和健全协调一致而又全面严谨的金融市场法律体系;加强市场各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与沟通,以防止出现监管重叠、监管遗漏或监管空缺;建立和完善金融市场监管的长效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解决带有综合性与全局性的问题,确保金融体系和金融市场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二)区域金融风险管理的微观目标

区域金融风险管理的宏观目标需要区域层面的金融管理机构和国家层面的金融管理机构共同实现,但区域金融风险管理的微观目标则是区域层面金融管理机构的主要任务。区域金融风险防管理的微观目标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1.维护区域内信用体系的良好运行。区域金融安全需要金融机构与居民、金融机构与企业、金融机构与政府等方面建立起诚实、可信、可靠的信用关系。只有每个信用主体都遵守基本的信用规则,严格依法办事,才能为防范区域金融风险打下坚实的基础,从而有效避免区域的内生金融风险。

2.区域内金融机构布局合理。一个区域内的经济与金融要想做到密切的相互配合与相互促进,就需要金融机构及其网点的总量、分布与区域经济、金融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区域对金融服务的需求相适应。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金融机构有其不同的市场位置,在功能、业务内容、服务手段、服务对象等方面有各自的特点。因此,合理布局各类金融机构,使各金融机构之间保持适度竞争,从而建立和完善功能良好的金融市场体系,将有利于区域金融风险的管理。

3.区域内金融机构内部控制机制健全,经营稳健。要想有效防范和化解区域金融风险,需要通过各种管理措施促使区域内各金融机构都能做到稳健经营,确保资本的流动性、安全性和效益性,符合资本充足率的要求,并达到资产负债比例的规模对称、结构对称、偿还期对称等。要制定完善合理的区域金融机构管理制度和采取相应措施,促使区域内的金融机构切实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明确法人经营管理责任制,完善管理与经营体制,建立起科学的决策程序和制度,完善内部监督机制。

4.区域内金融市场秩序相对稳定。金融市场秩序稳定是金融安全的重要标志,因此,对区域金融风险微观管理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维护金融市场相对稳定。具体而言,要通过强化金融监管,确保区域内各金融机构规范经营,杜绝超范围经营、帐外经营、变相提高存贷款利率等现象,创造一个公平、合理、有效的竞争环境,及时有效地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区域金融秩序稳定。同时,规范和强化区域内金融机构的审批与监管,杜绝乱批、乱设金融机构乱集资和社会乱办金融等现象。

总结来看,虽然在区域金融风险管理的宏观目标上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和区域金融监管部门有其一致性,但在完全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的目标并不完全统一,这将导致两级金融监管部门的利益诉求出现不一致,因此其各自最终的主要监管目标还是不同的。中央金融监管部门的主要目标是保持全国范围的金融安全,而区域金融监管部门要以区域金融利益最大化和区域内的金融安全为主要目标。

三、区域金融风险管理策略

金融监管的主要目标不同,加上中央和地方两级金融监管部门可运用的管理资源不同,使得两级金融管理部门对区域金融风险的管理策略有所区别。

(一)以中央金融监管部门为主体的区域金融风险管理

1.实行差异化区域金融管理政策。各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和阶段不一致,其相适应的区域经济金融政策也应有差别。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应在整体经济战略部署不变的前提下,从国民经济整体发展战略和金融有序化出发,根据各地区条件、经济基础、增长方式、产业结构和金融生态环境等特点,在坚持金融总体目标不变的前提下,通过有差别的经济金融政策安排,充分发挥各区域间自然、经济和社会等诸多方面的优势,逐渐降低区域金融风险。

2.构建和谐区域金融生态环境。降低区域金融风险是一个系统工程,构建和谐区域金融生态环境是降低区域金融风险发生的一个重要途径。中央金融监管部门首先应针对区域金融风险特点,有效整合区域金融生态构成要素,推进区域经济平衡协调发展,推进区域诚信文化建设,保障司法公正,缩小区域金融风险差异,减少地区间对金融资源不注重效率的过度竞争。其次要注意加强区域金融市场化,提高金融部门的独立性,减少和尽可能杜绝地方政府对金融资源分配与利用的隐性干预。另外,应建立以政府、媒体和社会中介机构为主体的区域经济金融信息公开共享体系,通过信息的及时披露有效降低区域金融风险[3]。

3.引导资金流向,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是避免区域金融风险发生的重要基础。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途径很多,最重要的是通过区域发展政策和相应的有差别的财政金融政策引导资金向落后和欠发达地区流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均衡化。比如通过产业政策区域化改善欠发达地区的投资环境;支持欠发达地区发行建设债券;通过补贴、贴息、税收优惠和投资财政担保等手段引导资金流向欠发达地区。

4.引导和探索设置区域差别化的金融结构体系,以规避、分散风险。合理的金融结构体系能够有效地实现规避、分散风险的目的。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应在统一的金融体系下,根据各区域经济特征,通过对不同地区、不同种类金融机构的审批与设置,构建多样化的金融结构体系,使金融体系结构特征更好地适应区域实体经济发展的需要,避免实体经济风险在金融体系中积累放大。比如对于经济发展较快、社会信用体系比较脆弱的市场化先行地区,可以大力发展信用担保、风险评级等金融中介机构,缓冲实体经济风险向金融机构过度集中;对实体经济产权形式规范、金融资源相对稀缺的地区,可以引导、规范反映市场需求的非正规金融;对于欠发达的贫困地区,为更有效地贯彻实施国家的发展战略,可以探索性地发展区域开发性金融机构,逐步形成与地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金融资源配置机制,降低区域金融风险。

5.加强对区域金融监管的重视。在非区域金融视角下,中央金融监管部门的工作重点一般会放在全局性金融风险的防范与监控上。但从现实而言,区域金融监管是全局性金融监管的基础,因此必须加强对区域金融风险的监管力度。除此之外,中央金融监管即便注意到了区域金融风险问题,但往往容易将监管的重点放在对发达地区的金融监管上,然而在一定条件下欠发达地区金融风险爆发的可能性比发达地区还高。因此,加强区域金融监管不但要关注一般区域的金融风险,还要注意不能忽视欠发达地区的金融风险。

6.完善区域金融监管组织体系。健全的组织体系是金融监管的基础,而监管组织体系的建设职责在中央监管部门。因此中央监管部门应根据本国金融体系的现状,制定与本国区域金融特点相适应的区域金融监管组织体系。通过完善区域金融监管组织体系,理顺监管当局各级分支机构、区域辖内各金融机构、各级地方政府、各社会中介机构及社会公众的责权利,更好地将区域金融风险予以避免、转移和化解。

(二)以区域金融监管部门为主体的区域金融风险管理

笼统而言,区域金融监管部门包括区域内的中央金融监管部门的分支机构和地方政府的相关部门。中央金融监管部门的分支机构承担的职责主要是执行中央监管部门下达和规定的金融监管任务,一般没有太多的自。因此,在这种体制下分支机构往往不能承担好区域金融监管的职责。为了更好地对区域金融风险进行管理,一方面,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应注意加强其地方分支机构的管理职能,给地方分支机构在金融风险管理方面更多的灵活自;另一方面,地方分支机构也应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对区域内金融活动的监控,加强金融风险的监测与防控。

地方政府在区域金融的发展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力,而且地方政府在对区域金融风险的监管上具有更大的灵活自主性。因此,地方政府的金融监管相关部门在区域金融风险管理上应发挥最主要的角色。地方政府对区域金融风险的管理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地方政府对区域金融风险管理的职能。地方政府在区域金融风险管理上虽然发挥着极其重要的角色,但地方政府对区域金融风险的管理在职责和权利上往往存在着严重的不对称,即地方政府承担了维护地方金融安全的极大责任,但它被赋予的对金融事务的权利及可动用的金融手段却极为有限[4]。因此,中央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应赋予地方政府在处理金融风险问题上较大的自和区域金融事务处理权。地方政府也要加强自身金融风险管理能力的建设,除了思想上重视外,还应有独立的区域金融管理协调机构,以加强与区域内金融机构的沟通,推进地方金融资源整合,配合中央金融监管机构,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同时,协助中央和地方监管机构整顿与规范金融秩序,协调区域内各金融监管机构处理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5]。

2.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加强政府金融活动的市场化。区域金融的发展受地方政府所定经济政策的影响,地方政府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有时会通过非市场手段对区域金融活动进行直接干预。这种干预在金融风险爆发后分散、化解风险时有其益处,但在正常的金融运行状态下则往往容易加重区域金融运行风险。比如我国有些地方政府将银行视为当地政府的职能部门,强行增加政府在银行的债务等,这将大大加重区域金融风险的积累[6]。因此地方政府要尽可能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加强政府金融活动的市场化。

3.提高区域经济运行质量,保持区域经济平稳运行。从根本上讲,区域经济运行质量高低与平稳与否是制约区域金融安全运行的最主要因素。区域经济运行质量高,区域金融机构自然效益好,区域金融风险自然小。区域经济运行平稳,经济运行风险小,相应的区域金融风险自然也小。因此,从根本上看,地方政府的主要职责还是发展经济、提高经济运行质量、确保经济平稳运行。

4.指导和促进地方性金融企业的发展。地方性金融企业的发展是完善地方金融市场体系,保持地方金融市场活力的基础。而且地方性金融企业的发展也有利于地方金融资源的涵养、保持,有利于为地方经济的发展奠定坚实的资金来源渠道。而区域金融市场体系的完善和地方金融活动的健康都是地方金融安全运行的重要保证,因此,地方政府在区域金融管理方面应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合理地指导和促进地方性金融企业的发展。在这一过程中,地方政府一定要摆正自身的位置,处理好市场和政府的关系,避免对企业给予不恰当的、过多的直接干预。

5.加强对区域内金融活动的监管。地方政府比中央金融监管部门更加接近、熟悉区域内的金融活动运行,因此,地方政府在区域内的金融活动监管方面应发挥更加直接的作用。加强对区域内金融机构全面性、经常性的检查和督促,促进区域内金融机构依法稳健地经营和发展,并依法加强对金融机构及其经营活动的领导、组织、协调和控制。

6.在面临区域金融危机时,帮助区域金融机构,实施市场救助。一旦区域金融风险暴露,出现区域金融危机,地方政府应及时采取措施,实施市场救助,保持或恢复区域金融市场信用流动。比如对面临风险或者破产的金融机构和银行的重组或退出给予必要的财政支持;在地方金融机构关闭后由地方财政偿还债务,支付自然人存款债务等。

参考文献:

[1]裴志杰.对我国区域金融风险及防范的研究[D].长春:东北师范大学,2004.

[2]栾景明.论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改革与创新[J].财经问题研究,1998(8):15-17.

[3]黎和贵.区域金融生态环境差异与经济增长效率[J]. 金融论坛,2007(3):45-52.

[4]耿宝民,韩忠奎,安国涛.地方政府对区域金融风险防范及监管的有效职能分析[J].科技与管理,2008(3):74-76.

第2篇

随着金融创新和金融全球化进程的加快,金融风险问题也日益突显。金融风险如果不能被及时有效的防范和化解,将会对国家和地方的经济金融安全造成威胁,甚至会引发严重的金融危机,对社会经济发展造成重大损失。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性金融风暴,至今还影响着全球经济的深层次发展。因此,如何有效的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特别是区域金融风险,创建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区域金融风险预防机制,对于维护我国金融稳定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区域金融风险;预防机制;分析研究

一、区域金融风险的基本概念

1、区域金融风险的概念

区域金融风险是一种不同于宏观金融风险和微观金融风险的中现尺度的金融风险。其没有宏观尺度的利率风险、汇率风险、购买力风险、政治风险引发整体金融风险的特征,也不完全等同于由于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经营风险为主的微观金融风险。中观尺度的区域金融风险是指国内某个经济区域内金融体系面临的金融风险,主要是由于个别或部分机构的微观金融风险在区域内传播、扩散构成,或者其他经济联系密切的区域金融风险向本区域传播、扩散引起的关联性金融风险,当然也可以是宏观金融风险在本区域内传播引起的。

区域金融风险主要是微观金融风险在区域内的传播、扩散和放大形成的。由于微观金融风险主要是流动性和信用风险,所以具有通过信用关系和货币与信贷市场作为传播途径的特征。信用关系中主要是短期的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个别机构的财务状况通过信用关系联系在一起,加上人们心理预期和选择上的差异,可能将风险成倍地放大,造成系统性的危机和损失。

就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而言,随着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各类资金的流动性明显增强,资金回报率高的区域会吸引其他地区资金的流入。如果该区域的资金高回报是源于投机性的泡沫化,那么该区域会很快成为金融高风险区。这种金融风险的区域聚集效应曾数次发生,如海南房地产投机热就形成了大量至今难以消化的不良资产。风险区域聚集的根源在于资金的逐利性,但宏观政策的失误或不配套、地区政府的短视行为等都可能成为诱因。为了扶持某地的发展,中央政府会给一些优惠政策,如这些政策带来的非经营性收益过高,就容易导致投机资金的过度涌入。地方政府为发展当地经济,制定特殊的优惠政策或放松管制,也会导致金融风险的区域集中。

2、区域金融风险的特征

(1)区域金融风险的双重性。区域金融体系受到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双方领导。一方面,区域金融的发展要与国家宏观经济目标一致,配合国家各项宏观经济政策,则区域金融风险势必受到国家金融风险的影响,会因为国家政策取向、国家经济政治环境变化等因素而产生风险。另一方面,区域金融体系是地方经济的支撑,与地区经济密切联系,地方政府会按照地方经济发展的侧重和管理需要制定并要求其执行地方法规、地方性政策。因此,区域性金融体系的双重领导使得区域性金融风险具有复杂性。

(2)区域金融风险的传导性。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整体金融风险在国际间的传导效应日益加强,然而国与国之间毕竟有货币阻隔、贸易壁垒,资本和商品尚不能畅通无阻的流动,危机期间,政府更是可以采取严格管制以限制资本和商品的流动。然而区域之间没有任何天然的隔绝屏障,金融风险在区域之间具有更强的外部传递效应。一方面,区域内积累的金融风险能够较好的向区域外扩散,在风险聚集的关键时期可以起到化解危机的作用。但另一方面,面对周边区域或全国性的金融风险,区域金融往往会受到巨大冲击。这就要求我们在构建区域金融风险预警系统的时候必须将区域经济放在开放经济的假设下,关注周边地区乃至全国的金融稳定状况,监督主要外部传导渠道的资金流量。

(3)区域金融风险的突发性。整体金融风险的爆发一般需要多数经济指标同时恶化,大量机构同时出现经营困难,单个企业的信用危机一般不至于导致全国性的金融危机。但是,区域金融体系化解风险的能力明显不足,局部单位甚至一个企业的经营恶化就有可能导致区域性的金融危机。所以,即使在整体经济状况还比较良好的情况下,区域金融也可能爆发。这就要求我们在构建区域金融风险预警系统的时候,更加关注企业单位的微观审慎指标和更具前瞻性的宏观先行指标。

3、区域金融风险的类型

(1)信用风险。这是区域金融风险最集中,最严重的反映。首先是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比重偏高,资产信贷质量持续下降。信贷资产质量不断下降的另一表现是,国有商业银行应收未收利息大量增加,目前累计达数千亿元,其次,非银行金融机构资产质量更低。我国的非银行机构主要包括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证券公司以及保险公司等。信托投资公司不但与商业银行一样从事存贷款与投资业务,也大量染指证券经营业务。然而,由于种种因素导致金融信托机构资产质量下降,不良资产增加。据人民银行统计,许多公司的逾期待收贷款占贷款总额比率过高,全国信托投资公司的账面统计资本充足率不足,有些机构的这一指标为负数,成为当前金融风险主要隐患之一。更为严重的是,不少地区上报的不良贷款统计数据还经过了某些形式的“处理”,真实的不良贷款比例极有可能更大。再加上一些地区银行应收未收或事实上无法收到的利息大量增加,信贷资产质量下降的问题十分严峻和突出。证券公司作为证券市场上的中介机构,在管理体制尚未理顺之前,设置较为混乱,不但数量众多,与证券市场的实际发展状况很不适应,造成相互间的恶性竞争和对证券经营市场的垄断局面,影响了市场的效率;而且,由于缺乏必要的证券业财务会计制度,监管落后,使这些机构经营存在着不少问题。与此同时,随着保险公司数量的增加,在各家公司片面追求保费收入的过程中,不乏随意利用保单圈套社会资金的较混乱现象。而由于法规制度和现实市场环境的限制,迅速聚集的保费资金没有适当正常的投资渠道,这其中的风险积累也值得重视。这就为在某些局部区域发生金融信用危机制造了条件。

(2)市场风险。随着企业直接融资规模的扩大,各地相继出现了各种区域性证券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中心、权证交易所等多种形式的区域性证券市场。对于这些区域性证券市场,由于缺乏明确的政策规范,有关部门也疏于管理,使其处于放任自流的状态。在一些地区,通过这些区域性证券市场直接改制的企业管理混乱,效益甚差而无力分红,催债的趋势日渐扩大。各类企业通过区域性金融市场甚至不通过任何机构批准,各种形式的乱集资、变相集资和企业内部集资在一些地区十分普遍,其中大多数存在到期兑付困难的问题。还有一些地区的农村合作基金会和部分供销社,以招股方式变

相高息吸收公众存款,部分基金会因备付金太少已经引发挤兑风潮。企业债券清偿风险也不容忽视。由于企业效益不理想,不少企业无力偿还到期债券,其中许多债券是由金融机构担保或发行,到期不能兑付时,往往要金融机构垫付,企业经营风险将转化为金融风险。此外,各种形式的乱集资、变相集资和企业内部集资仍较普通,大多数到期兑付困难,有可能引发社会动荡。这些问题无疑进一步加大了爆发区域性金融危机的危险,有些实际上已经是区域性金融危机的初期征兆,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

(3)资产风险。主要表现在国有商业银行资本金严重不足和经营利润虚盈实亏两方面。巴塞尔协议规定,商业银行的总资本充足率要达到8%以上。总资本包括核心资本(一级资本)和附属资本(二级资本和三级资本),核心资本的充足率要达到4%以上,二级资本不超过一级资本的100%。三级资本不超过一级资本的28%。我国国有银行的总资本充足率与巴塞尔协议的要求差距较大,金融风险较高。但我国国有银行的核心资本充足率并不算低,真正低的是二级资本和三级资本的充足率。所以,国有银行宜通过补充附属资本,即二、三级资本来提高总资本充足率。

(4)输入型风险。这是在开放经济条件下,由于国外或区外发生金融危机,从外部转嫁或传输到本金融区的风险,它充分反映出金融风险的“连锁效应”,或称多米诺骨牌效应。具体表现为本地金融机构对外投资、贷款收不回来形成的坏帐,或本地金融机构、企业或个人在外地、国外的存款提取不到,而影响自身的资金周转。

(5)流动性风险。主要体现在银行业、非银行金融业对客户提取现金的支付能力不足。就商业银行而言,资产能否保持高流动性是能否实现稳健经营的一个关键因素。由于国有企业长期处于困境,致使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产流动性已经受到了相当的影响,个别地区的国有商业银行也在事实上出现过支付困难的情况。更为严重的是,一些地区的银行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已难以满足客户提取现金要求。潜在的支付困难因素日益增多,特别是一些中小金融机构,如城乡信用社和部分县、市金融机构,因管理不善,经营机制不健全,不良贷款率极高,随时都会出现支付困难。一旦在这些中小金融机构中出现挤兑风波或支付危机,就会成为区域性金融危机的导火索。

(6)金融犯罪风险。一些地区银行因违规操作、过度投机,已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加之金融业是巨额货币资金的集散地,容易滋生经济犯罪,也是抢劫、诈骗等犯罪活动的重要目标。近年来金融领域内贪污、诈骗等大案要案不断发生,而且金额越来越大。目前,经济越是发达地区金融犯罪案件越多。犯罪分子内外勾结,利用银行承兑汇票、大额存单、信用证、保险单等进行资金诈骗。这些现象都说明,金融领域内的犯罪风险在我国不仅普遍存在,而且在一些地区还十分突出。

二、区域金融风险预防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1、预防机制的必要性分析

金融风险与金融危机作为两个既密切关联又有区别的金融学范畴,直接指明了区域金融风险预防机制的必要性。所谓金融风险,通常是指金融活动发生损失的可能性,而金融危机是指金融体系出现严重困难,乃至崩溃,或表现为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倒闭,股价、外汇市场汇率的暴跌,货币急剧贬值。某一机构出现支付困难乃至破产倒闭,这属于微观金融风险的“单体释放”,而不是金融危机,金融危机是指一大批金融机构都陷入严重困境,并对社会经济运行产生严重破坏性影响的局面。只要是市场经济,就必然存在着风险,只要有金融交易存在,金融风险就必然存在;金融危机是金融风险累积到一定程度的产物,尽管金融危机的爆发有其必然性,但是只要不断地化解金融风险,就不可能爆发金融危机。

金融安全是整个国家经济安全的核心,金融安全良好,全社会都受益,金融安全很差,全社会都遭殃。金融稳定事关政治、经济、社会稳定。金融的稳定能够有效促进宏观经济的健康发展,保证金融体系的正常运行,提高金融资源配置的效率,促进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金融体系一旦遭到破坏,爆发金融危机,不但会使一个国家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会引发政治和社会危机。

因此,在当前我国金融改革开放向纵深推进,局部性、区域性的金融不稳定因素逐渐凸现的形势下,创建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区域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对影响区域金融稳定的风险及其要素进行客观、准确的评估,为决策者掌握和控制区域金融风险提供有效的诊断依据,提高防范和化解区域金融风险的水平,对于维护我国金融稳定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2、预防机制的可行性论证

(1)区域金融风险的可测性。分析一国的整体金融风险无法直接考察单个企业单位和金融机构,只能依赖于整体统计数据,而数据的加总即使不存在统计误差也会掩盖经济微观结构中的重要联系。在区域金融风险的研究中,关键企业和金融机构数量有限,我们可以单独考察具体企业单位和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而不仅是使用整体统计数据。实际上,在区域金融风险预警系统的构建中,我们以系统论的思想分析各个单位及其间的联系,因为在区域层面上,个体单位之间的影响不应忽视,而概率统计思想在此则存在一定局限性。由于在区域金融风险的分析和识别中,我们可以透过总量数据研究其背后的结构突变,因而可以在总量数据显现风险之前提前识别金融风险,所以区域金融风险具有更强的可测性,这为区域金融风险预警机制建立提供了基础。

(2)区域金融风险的可控性。区域金融风险一般来源于局部经济单位的经营恶化。对于整体金融风险的控制往往不得不改变货币供应量、利率、汇率、通货膨胀等重要经济变量,可能诱发其它经济问题,而对于区域金融风险,相应的控制措施一般不会造成整体经济运行状态的变化,在治理区域金融风险的过程中监管部门具有更强的主动性。因此,区域金融风险的有效控制必须从区域风险水平和风险传播途径人手。首先要争取降低区域的风险水平,以预防为主;其次是控制区域金融风险的传播途径,减小其影响和损失。沿着这一思路,区域金融风险控制有赖于风险监测指标的预警、区域金融监测当局的所能获得的授权、行动决心和经济实力。因此,建立金融风险预警系统,并保持其正常运行,是区域金融风险控制的关键。只要观察即时、措施得当,区域金融风险就能够较好的得到控制,这为区域金融风险预警机制建立明确了目标。

三、区域金融风险预防体系的建构

1、目标体系的全面确立

建立区域金融风险预防机制的目的,便是使监管部门尽可能全面、完全、具体地了解影响金融安全的各种有关因素,以便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的措施。影响金融稳定的因素不胜枚举,而且各种因素的相对重要性及相互作用也因一国的发展水平、开放程度、经济规模、经济结构、经济周期、市场发达程度和政府干预程度的不同而大相径庭。因此,分析风险的角度不同,所选择的指标也就不同。我国维护金融稳定的框架要求对宏观

经济、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基础设施和金融生态环境四个方面进行分析和监测。区域金融隶属于一国之中,其稳定状况不用考虑国外金融经济环境对区域金融带来的影响,只需从区域金融业自身的内在风险大小和区域外部影响因素去考虑。由于金融业包括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应从金融机构自身状况、金融市场和区域经济环境状况的角度讨论区域金融稳定指标体系的建立。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投资基金公司等。金融监管体系分为银监局、保监局、证监局三大块,银监局主要监管银行业,保监局主要监管保险业,证监局主要监管证券业。

同时,区域金融风险预防机制的指标体系和方法应充分体现地方特色。由于我国客观存在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财政和金融资源分布不平衡等问题,国内各地区的金融风险也存在显著差异,影响金融风险状况的各因素在判断过程中的作用也因区域经济发展的水平、规模、阶段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充分考虑地方经济金融运行的特色是完全必要的。因此,在构建区域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时应充分考虑区域经济金融运行的不同特点,抓住重点,区别对待,提高预防机制的实际效用。

2、指标体系的完整架构

本文借鉴世界各国金融风险防范经验,结合中国金融业的风险实情,从四个方面构建区域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区域外部经济环境指标、区域银行业风险预警指标、区域证券业风险预警指标、区域保险业风险预警指标。

(1)区域外部经济环境指标。区域外部经济环境指标是用来说明外部环境如区域宏观经济状况、区域企业经营状况、政府调控、企业信用等对金融运行的影响。虽然外部经济环境只是金融稳定的一个外部因素,但外部因素往往也对金融稳定的发展起着促进或阻碍的作用。经济是金融的基础,区域经济整体发展情况对金融稳定状况起着重要影响,较差的经济环境会阻碍金融机构的稳定发展。具体包括区域宏观经济状况、区域企业经营状况、政府调控能力、企业信用状况等四项二级指标。

(2)区域银行业风险预警指标。区域银行业风险预警指标是从微观的角度反映银行业财务状况,主要用来描述区域银行业风险的大小。具体包括资本充足性、资产质量、盈利能力、流动性和管理能力等五项二级指标。资本充足性是用来衡量银行业资本金是否充足,判断银行业抵御系统性风险的能力。资产质量是评价银行业风险大小的重要指标。盈利能力主要是用银行的收入水平和所获利润的大小来衡量经营状况的好坏。流动性指标主要用来衡量银行是否有足够的现金保证客户提存及清偿债务。风险管理能力是反映金融机构风险大小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指标。

(3)区域证券业风险预警指标。具体包括佣金收入增长率。成本收入比,违规案件率等三项二级指标。佣金收入增长率反映区域证券市场交易活跃度,体现了证券业的发展程度,指标越高说明证券市场发展越快。成本收入比反映证券机构经营的成本与效率,该指标越高,说明证券机构经营效率越低,对金融稳定的影响也越大。违规案件率反映证券机构经营的合规性,违规案件发生越多,说明证券机构经营越不规范,对金融稳定的影响也越大。

(4)区域保险业风险预警指标。具体包括保险深度,保费增长率,简单赔付率等三项二级指标。保险深度反映的是区域保险市场发展程度,体现了保险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指标越高说明保险市场越发达,越有利于金融稳定。保费增长率反映了区域保险机构的盈利能力,指标越高说明盈利能力越好,越有利于金融稳定。如果保费增长率过低,区域保险市场基本陷入衰退,会对金融稳定造成重大影响。简单赔付率反映的是区域保险机构的赔付能力,指标越低说明赔付能力越强,区域经济愈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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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

关键词:区域金融风险;固定效应模型;敏感性分析

中图分类号:F83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文献述评

2015年10月,总理主持召开金融企业座谈会指出:“要维护金融稳健运行,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引导和稳定社会预期。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贡献”。近年来,对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也成为工作的重点。而从金融风险成因来看,已有研究主要从金融体制、金融政策、国际金融等宏观角度以及金融机构、金融部门、金融业务等微观角度展开。

宏观视角研究系统性金融风险成因的文献多数认为金融体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宏观经济环境以及国际金融环境的变动是宏观金融风险的主要成因。如刘尚希、盛夏、Castelnuovo认为货币政策或财政政策等体制转轨因素的变动,是系统性金融风险具有叠加效应的重要原因[1,2,3]。朱波、卢露则进一步研究了新常态下不同货币政策工具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影响,并指出存款准备金率和利率两个工具在数量型和价格型的调控下,对系统性风险的影响分别呈现非对称和资产转换效应[4]。陆磊、杨骏亦指出通货膨胀增加了宏观金融的不稳定性[5]。何德旭和苗文龙、Bolton & Jeanne、Pelizzon & Loriana, et al.等指出国际金融市场的波动以及国家债务危机会加剧国际金融周期震荡,增加全球金融环境的不稳定性[6,7,8]。

微观视角的研究多从金融机构、金融产品、金融业务的分析入手,指出资产负债比、资本充足率、利率水平、发达的金融衍生品市场以及管理机制体制的不健全是微观金融风险的重要成因[9,10,11]。项俊波、陈建青等则进一步指出跨业经营、混业经营以及跨市场的金融产品在促进金融市场创新的同时亦是对我国金融市场稳定发展的挑战[12,13]。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迅速发展,互联网金融风险的识别亦受到了国内外学者的格外关注。如徐立平、张萍、党怀清等指出在新兴金融业态发展的同时,需要防止由于新型互联网金融业务或产品、以及网络操作技术等诱发的系统性金融风险[14,15]。

从区域视角研究系统性金融风险影响因素,宋凌峰、叶永刚则对区域系统性金融风险特点分析的基础上,指出公共部门以及企业部门是区域金融风险形成的主要来源[16]。肖梓光和张东、冯全民和胡松等认为个体金融机构经营失败、地区科技水平差异、信贷管理体制、公众信任危机是区域金融危机爆发的重要原因[17,18]。

通过上述文献分析发现,研究系统性金融风险因素文献虽然较多,但绝大部分研究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文献主要以宏观和微观的国家和部门作为主要研究对象,而对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情况研究却少有设计,而进一步研究区域金融风险影响因素的内容则更加稀少。本文认为受地区经济发展规模、区域性金融创新与发展的不协调、产业结构变动、资源配置失调、地方政府债务的复杂构成等影响,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有其自身特有的特点。因此,不同于单纯的金融风险影响因素的研究,本文主要目的在于通过构建区域金融风险影响因素模型,探索性研究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影响因素,并对敏感性进行分析。

二、研究设计、模型构建与数据说明

(一)基本假设

虚拟经济和实体经济定价支持体系的差异,使得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影响因素呈现多样化趋势。从一个经济独立系统来看,系统性风险的影响因素包括经济方面的利率、汇率、通货膨胀、经济周期等,政治方面的战争冲突,社会方面的体制变革等。近年来中国的系统性风险呈现区域性特征,基于此,从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影响因素看,核心因素包括三个:一是实体经济状况,特别是工业企业盈利状况,该影响因素制约着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匹配性;二是金融Y构,金融结构包括部门贷款结构、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结构,该影响因素制约着融资效率;三是区域投资主体的行为特征,主要表现为人们心理预期对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影响。基于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1:影响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主要因素是实体经济状况、金融结构和预期

金融的发展依赖于实体经济,实体经济为金融市场的发展提供物质基础。金融的本质功能是为实体经济服务,金融是随着实体经济对金融的需求,相应地向更高层次发展。实体经济状况对金融市场的物质性、基础性影响,决定了其成为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主要因素之一。不同的金融结构对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具有不同的影响,金融资产的部门结构,即金融资产在机构部门之间的比例,制约着系统性金融风险不同的融资方式体现在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两个方面,其效率也具有差异性,所以资产分布结构对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具有重要影响。行为习惯、对金融风险偏好都差异,这集中体现在预期中,故预期对系统性金融风险具有重要影响。

假设2:影响因素在不同的区域可能存在差异

根据假设1,影响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因素主要归纳为实体经济、金融结构和预期三个方面。对中国非均质国家而言,不同区域的实体经济发展阶段、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等都具有显著差异性;不同区域的部门结构与产业特征具有密切关系,有些是资金密集型,有些是技术密集型等,不同产业结构对金融需求具有差异性,故其影响机制也具有差异性,故对金融风险影响具有地区差异;不同区域的风险偏好也存在差异和行为也具有差异性,如创新程度高的风险偏好较高,以致引起预期对金融风险影响也具有区域性。

假设3: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是呈线性的影响机制

因为涉及的维度包括时间、空间、不同因素、不同因素之间的独立性等,所以各个影响因素对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影响机制非常复杂。影响因素在不同时间上,可能存在阶段性差异;在不同空间上,可能存在门槛效应等。就本文的研究目标在于几个:一是实证影响因素的存在性;二是不同影响因素对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影响程度的比较;三是影响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独立性,即独立影响还是通过交互效应影响;四是影响因素对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敏感性。基于研究目标,线性假设会不失一般性,故假设影响机制是线性的。

(二)基于假设的模型设计

根据文章基本假设和数据可获得性的特征,线性面板数据模型能够针对区域性问题进行研究,而同时也考虑了在时间维度上可能存在的差异,可以实现本文的研究目标,故选取线性面板数据模型进行实证研究,其基本形式如下:

式(1)中,PRit表示区域i第t时的金融风险,解释变量EPit为区域i第t时的实体经济景气,衡量经济发展情况;FSit为区域i第t时的金融结构,可用部门结构和融资结构衡量,说明金融资源分配的合理性;MEit为区域i第t时的金融市场预期,反映人们对未来金融市场发展所持有的态度。

对区域金融风险,本文采用设计指标体系并利用层次分析法,测算出区域金融风险指数,作为本文研究的被解释变量 。对于解释变量,选择工业企业亏损额/工业企业总利润作为实体经济运行情况的变量;金融结构的影响因素区分为部门结构和融资结构,本文选择社会融资规模/总贷款为部门结构变量,选择上市公司市值/总贷款作为衡量指标融资结构变量;生产者价格反映市场金融行为的显性指标,故选择生产者价格指数作为衡量预期的指标。通过变量选择,将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影响因素模型基本形式具体化为可计量的面板数据模型,具体形式如下:

式(2)中,Yit是区域i第t时的金融风险指数,C是常数项,X1it是区域i第t时的工业企业亏损额/工业企业总利润,X2it是区域i第t时的社会融资规模/总贷款,X3it是区域i第t时的上市公司市值/总贷款,X4it是区域i第t时的生产者价格指数, 是随机干扰项。

(三)数据说明

本文数据的空间维度限定在中国大陆31个省(市)级行政区;研究数据的时间维度为2013年1季度至2015年3季度;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敏感性强的特点,故在数据可获取的情况下,时间频率维度选择季度数据。基于此,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指数,影响因素等指标均为2013年第1季度至2015年第3季度的数据。本文所需要的指标数据均来源于三个基本数据库,一是wind数据库;二是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公布的数据;三是各省(市)统计局网站公布的数据。

表1列示了各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由表2可知,中国31个区域的金融风险指数均值为32.29,风险情况较好。在工业企业亏损额/工业企业总利润的指标上,其平均值为0.136,说明工业企业亏损额占工业企业总利润的13.6%,工业企业亏损比较严重,从不同区域的情况来看,区域之间具有较大差异,如山西省工业企业亏损额远大于工业企业利润,在2015年,工业企业利润已变为负。在社会融资规模/总贷款的指标上,其平均值为0.147,说明社会融资规模是总贷款规模的14.7%,金融资源用于实体经济的数量远小于贷款的规模,其标准差为0.084,说明该指标在区域之间差异不大。在上市公司市值/总贷款的指标上,其平均值为0.33,而上市公司市值主要是股票价值的反映,说明上市公司的股票融资规模是总贷款规模的33%,由于上市公司在中国区域的分布具有不均衡性,所以该指标在区域之间也存在一定差异。在生产者价格指数上,其平均值为0.946,说明生产持续通缩,企业去库存压力不断增大,对金融市场也会产生下降预期。

三、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在利用面板数据模型分析区域金融风险影响因素时,本文先利用F检验判断是选择混合效应模型还是固定效应模型,再通过Hausman检验来确定建立是否需要建立随机效应模型。由F检验可知,模型在1%的显著水平下均拒绝混合效应的原假设,应建立固定效应模型。进一步,根据Hausman检验的结果,模型在1%的显著水平下均拒绝随机效应模型的原假设,应建立固定效应模型。为此,本文建立面板固定效应模型,并通过控制变量加入的方式,考察各变量对区域金融风险的影。同时,由于本部分主要研究各变量对区域金融风险影响因素,而不考虑截距的影响,因此不对截距项进行分析。

(一)基于单因素固定效应模型的实证分析

根据式(2),以单变量为唯一的解释变量,并进行参数估计,考察工业企业亏损额/工业企业总利润、社会融资规模/总贷款、上市公司市值/总贷款、生产者价格指数四个单因素变量对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影响结果,参数估计结果如表2所示。

表2显示,生产者价格指数对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影响显著性最大,通过1%显著性水平检验,生产者价格指数系数为-15.46,表明生产者价格指数每上升1个单位,区域金融风险会下降15.46%。工业企业亏损额/工业企业总利润对区域金融风险的影响通过10%显著性水平检验,工业企业亏损额/工业企业总利润系数为-0.1023,表明工业企业亏损额/工业企业总利润对区域金融风险的影响较小,工业企业亏损额/工业企业总利润每上升1个单位,区域金融风险会下降0.1023,这说明工业企业亏损越多或工业企业利润越少,反而会降低区域金融风险,而正常情况下应该是工业亏损越少或工业企业利润越多才会使区域金融风险下降,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金融与实体经济发展背离的情况。社会融资规模/总贷款和上市公司市值/总贷款均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表明社会融资规模/总贷款和上市公司市值/总贷款对区域金融风险没有显著影响,也说明了社会融资规模/总贷款和上市公司市值/总贷款不能有效代表金融结构。从拟合优度来看,表2中(1)、(2)、(3)、(4)列的拟合优度均偏低,说明本部分单因素对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不能完全解释,假设1中提出的多变量影响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现象存在,同时需要进一步通过实证验证。

(二)基于多因素固定效应模型的实证分析

多因素固定效应模型的基本形式同样如式(2)所示,在具体实验过程中,通过逐渐加入多个影响因素变量且形成不同线性、独立组合的条件下,多因素对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影响结果,参数估计结果如表3所示。

表3列示了逐渐加入多个影响因素变量条件下多因素对区域金融风险的影响结果。从表3可以看出,当增加变量时,模型的拟合优度在不断提高,说明各变量均对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有一定程度的影响。在参数整体的显著性上,表4中第(7)、(9)、(10)列的参数整体上比较显著,且拟合优度较高。而在这三列中均有生产者价格指数作为解释变量,说明生产者价格指数对区域性系统性的金融风险有较大程度影响。第(7)列的整体效果优于其它几列,从其参数估计结果来看,仍仅有生产者价格指数通过5%显著性检验,而其它变量均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由此可以说明,在多因素独立作用机制下,工业企业亏损额/工业企业总利润、社会融资规模/总贷款、上市公司市值/总贷款均对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没有显著性影响,仅有生产者价格指数对区域金融风险存在显著性影响,其系数为-14.75,表明生产者价格指数每上升1个单位,区域金融风险会下降14.75。

(三)基于交互固定效应模型的实证分析

上述实证结果说明两个方面问题:一方面各个影响因素对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影响有独立性影响,也有非独立性影响。从实证结果发现,生产者价格指数对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存在显著性影响;工业企业亏损额/工业企业总利润在特殊情况下会对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存在显著性影响,但影响程度很低。而社会融资规模/总贷款、上市公司市值/总贷款一直对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不存在显著性影响,且模型的效果均不理想。另一方面,非独立影响的各个因素相互作用后可能存在交互效应。从上述模型实证可以看出,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的变量均为金融结构的相关变量,基于此,考虑部门结构与融资结构的交互效应对对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产生影响。再从理论分析,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可能存在系统惯性影响,即当期的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对下一期的风险状态产生显著作用,故在式(2)的基本模型中,变量做适当调整,对其进行参数估计,参数估计结果如表4所示。

从表4第(11)列可看出,当将X2*X3作为解释变量时,该模型的拟合优度最高,工业企业亏损额/工业企业总利润和生产者价格指数均通过显著性,金融结构虽然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但其结果已有明显改善。从拟合优度来看,表5第(11)列的拟合优度优于表4中的所有模型,可以说明在金融结构的影响因素中,部门结构和融资结构是相互作用来对区域金融风险产生影响。进一步考虑区域金融风险滞后一期对风险值的影响,表5第(12)、(13)、(14)列描述了纳入滞后一期风险指数后,参数估计的变动情况。从结果来看,当滞后一期的金融风险指数作为解释变量时,模型的拟合优度有大幅度提高,且滞后一期的金融风险指数均通过1%水平的显著性检验,说明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情况受上一期金融风险指数的影响较大。在表5第(12)、(13)、(14)列中,工业企业亏损额/工业企业总利润和生产者价格指数均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而金融结构仍然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但从其t值的变化来看,说明其显著性在不断提高。

考虑到金融市场预期会对金融结构产生调节作用而影响区域金融风险,通过反复比较分析,得出区域金融风险的影响因素模型为:

模型(3)的整体效果最好,从其结果来看,所有变量均通过显著性检验,且拟合优度最高为0.2638,工业企业亏损额/工业企业总利润的系数为-0.124,表明工业企业亏损额/工业企业总利润每上升1个单位,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会下降0.124;金融结构与金融市场预期相互作用的系数为8.648,表明金融结构与金融市场预期共同作用结果每上升1个单位,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会上升8.648;生产者价格指数的系数为-10.89,表明生产者价格指数每上升1个单位,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会下降10.89;区域金融风险指数滞后一期的系数为0.49,表明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对其下一时期的金融风险影响程度达到49%。

通过上述分析可发现,区域金融风险主要受其自身的影响,区域实体经济状况和金融市场预期均会对其产生负影响,而金融结构会在金融市鲈て诘挠跋煜露郧域金融风险产生正向影响。

四、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敏感性实证分析

(一)影响因素变量的系数变动结果

为研究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对工业企业亏损额/工业企业总利润、社会融资规模/总贷款、市公司市值/总贷款和生产者价格指数四个变量的敏感性,进一步利用固定效应模型将区域金融风险指数与各变量进行回归,获得各变量的系数变动情况,结果如表5所示。

表5显示了工业企业亏损额/工业企业总利润、社会融资规模/总贷款、市公司市值/总贷款以及生产者价格指数四个变量各自作为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解释变量、以及再在其基础上逐渐增加变量形成双变量、三变量模型时,各影响因素变量对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影响的系数变动情况。

(二)影响因素系数变动的敏感性分析

本文进一步通过影响因素的系数变化分析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对各变量的敏感性。从表5可以看出,工业企业亏损额/工业企业总利润作为解释变量时,其系数为-0.102,。当分别加入社会融资规模/总贷款、上市公司市值/总贷款和生产者价格指数作为解释变量时,进行双变量分析时,工业企业亏损额/工业企业总利润的系数越来越靠近0,其系数变化率分别为1.27%,3.25%和21.8%,说明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对生产者价格指数最具敏性。在双变量的基础上再加一个解释变量社会融资规模/总贷款和生产者价格指数进行三变量分析时,工业企业亏损额/工业企业总利润的系数绝对值下降22.78%,变为-0.079,说明社会融资规模/总贷款和生产者价格指数的共同作用对工业企业亏损额/工业企业总利润系数产生最大影响。

社会融资规模/总贷款作为单个解释变量时,其系数为-3.464。当分别加入工业企业亏损额/工业企业总利润、上市公司市值/总贷款和生产者价格指数作为解释变量时,社会融资规模/总贷款的系数越来越靠近0,其系数变化率分别为2.54%,14.26%和86.14%,说明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对生产者价格指数最具敏感性。当加入上市公司市值/总贷款和生产者价格指数时,社会融资规模/总贷款的系数变化114%,由影响变为正影响,系数变为0.485,说明上市公司市值/总贷款和生产者价格指数的共同作用对社会融资规模/总贷款系数产生最大影响。

上市公司市值/总贷款作为单个解释变量时,其系数为1.974%。当分别加入工业企业亏损额/工业企业总利润、社会融资规模/总贷款和生产者价格指数作为解释变量时,上市公司市值/总贷款的系数越来越靠近0,其系数变化率分别为6.89%、13.63%和95.99%,说明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对生产者价格指数最具敏性。当加入工业企业亏损额/工业企业总利润、社会融资规模/总贷款和生产者价格指数时,上市公司市值/总贷款的系数变化102.99%,由正影响变为负影响,系数变为-0.059,说明工业企业亏损额/工业企业总利润、社会融资规模/总贷款和生产者价格指数的共同作用对上市公司市值/总贷款产生最大影响。

生产者价格指数作为单个解释变量时,其系数为-15.46。当分别加入工业企业亏损额/工业企业总利润、社会融资规模/总贷款和上市公司市值/总贷款作为解释变量时,生产者价格指数系数变化率分别为6.34%、2.26%和0.71%,说明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对工业企业亏损额/工业企业总利润、社会融资规模/总贷款和上市公司市值/总贷款的敏感性不大。当加入多个变量时其变化率仍然较小,仅在加入工业企业亏损额/工业企业总利润这一个变量时系数变化最大,系数变为-14.48,说明仅工业企业亏损额/工业企业总利润对生产者价格指数产生一定影响。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得出,无论以哪个指标作为固定变量,只要加入生产者价格指数其系数就会产生较大变化,说明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对生产者价格指数的具有较强的敏感性。对于其它指标,只有与生产者价格指数共同作用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才对其具有较强的敏感性,因此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对工业企业亏损额/工业企业总利润、社会融资规模/总贷款和上市公司市值/总贷款比生产者价格指数敏感性程度低。

五、基本结论

文章在基本假设基础上,构建区域金融风险影响因素的模型,并渐进式引入实体经济状况、金融结构和金融市场预期情况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对各变量的敏感性,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实体经济情况、金融结构以及金融市场预期对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影响具有差异性。基于构建的单因素、多因素各变量对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影响固定效应模型,结果显示生产者价格指数均通过显著性检验、融资结构均未通过显著性检验的回归结果,说明实体经济状况、金融结构和金融市场预期三个影响因素中,金融市场预期即生产者价格指数对区域金融风险的影响程度最大。

第二,实体经济状况、金融结构以及金融市场预期对区域金融风险的具有不同的影响路径。根据多次试验结果,最终确定基于交互效应的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影响因素模型,表明金融结构通过部门结构和融资结构的内部交互作用对区域金融风险产生影响,金融市场预期与金融结构相互影响,进而对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产生正向影响,实体经济状况对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具有直接的负向作用。同时,在模型中通过了显著性检验的滞后一期区域金融风险指数变量,表明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影响具有惯性特征。

第三,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对实体经济情况、金融结构和金融市场预期的敏感程度具有差异性。基于构建的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与各变量的敏感性分析模型,发现生产者价格变量的加入引起各变量间的系数的较大,表明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对生产者价格指数的敏感性最强;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对实体经济情况以及金融结构的变动只有在生产价格指数的共同作用下才呈现敏感性,即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对工业企业亏损额/工业企业总利润、以及社会融资规模/总贷款与上市公司市值/总贷款比生产者价格指数敏感性程度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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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

(1)区域内的商业银行风险是区域金融风险的主要来源。在我国及其内部各个区域,银行业无论从规模还是重要性方面来说,都是金融业的领头羊,是区域金融体系的最重要构成部分,是区域内主要的金融机构,其发展程度对区域内金融业发展的影响程度很高,尤其是在中小城市,重要性尤其突出。因此,区域金融风险的主要来源是商业银行产生的风险。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对区域金融风险的研究可以转化为区域内商业银行风险研究。(2)区域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与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区域金融机构不仅受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影响,出于对区域的经济发展规划,地方政府也会制定相应的政策。因此,区域经济体系同时受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影响,这两者的具体政策目标有时不一定统一,这就使得区域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变得复杂化。

区域金融风险形成的原因

(1)金融机构的自身原因。在市场竞争机制下,金融机构作为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大部分金融机构普遍采用规模的膨胀作为追求利益的手段,“重数量,轻质量;重规模,轻效益”的经营模式,使得金融机构在规模扩大的同时,也增加了区域金融风险的程度。(2)地方政府对区域金融活动过多的干预。地方政府对区域金融活动过多的干预是导致区域金融风险的重要原因。市场经济的稳健进行,离不开政府的干预;但过多的政府干预反而会诱发区域金融风险。(3)一国的宏观金融政策对不同区域的经济活动造成不同的影响。由于经济较发达区域在我国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其经济波动与我国整体的经济波动呈现基本的一致性。一般来说,我国制定的宏观金融政策更多是以经济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为参照系,即单一性的宏观金融政策。但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不同区域内的金融产业成长水平存在较大差异,使全国统一的宏观金融政策在不同地区产生了不同的效应。对于经济较发达的区域而言,面对国家的宏观政策,可以通过健全的金融市场、多元化的金融工具、高级的产业结构等迅速调整金融活动,在分散风险的前提下实现预期的政策效果;相反,对于经济不发达的区域而言,由于产业结构的低级化,金融工具的单一化,不完善的金融机构等原因,在经济活动的运行中,无法化解或降低政策调整带来的负面影响。因此,在发展非均衡的格局下,单一性的宏观金融政策可能会成为经济不发达地区的金融风险形成和累积的诱因。

区域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

第5篇

关键词:区域系统性金融风险 风险监测 研究建议

金融稳定经济金融稳健运行、社会和谐发展的需要,事关重大。维护金融稳定是法律赋予人民银行的一项重要职责。区域金融稳定总体金融稳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尤其需要得到重视。这就需要做好对区域系统性金融风险监测研究,从外部宏观环境因素和区域内自身因素两个方面展开工作。

一、区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生成机理

从当前我国经济金融发展的阶段特征来看,区域系统性金融风险生成机理主要表现在以下环节:

(一)系统性金融风险根源于实体经济结构的脆弱。许多资金为了追求短期利润,投向了诸如房地产业等热门行业和非生产性行业,这些行业很容易受到大环境的影响,对金融稳定带来潜在的冲击;一些欠发达地区,受制于其产业布局的局限性,较脆弱的传统产业往往占有相当比重,容易对区域金融体系安全造成隐患。

(二)金融创新造成跨市场、跨行业风险。近些年来,金融改革不断深化,金融业的综合经营和业务创新能力越来越强,这虽然可以起到金融风险的分散、转移的作用,却难以从根源上消除金融体系风险,一些特殊的和复杂的金融衍生工具反而会成为风险的新来源。

(三)政府行为的影响。数量型政绩考核体系的压力,往往会强化地方政府支持本地企业和发展本地经济的激励。政府乐意为企业提供隐形担保,改变银行对企业的约束。这部分贷款实际变相成了地方政府的隐性财政支出,随着其数额和比例的增大,银行系统性风险也随之扩大。

(四)经济周期性波动形成金融风险。在经济快速增长和扩张时期,市场投资情绪高涨,企业竞相投资大型、热门的项目,社会公众则在从众心理的影响下也表现出过度追求利润的非理,导致资产价格攀升, 一旦过度繁荣的经济泡沫破裂,金融体系将进入痛苦的动荡时期。

二、构建区域系统性金融风险监测方法

为了有效避免区域系统性金融风险,需要采取及时科学的风险监测方法,提前控制、消除隐患。系统性金融风险监测的应基于这样一种思路:首先构建区域金融风险指标,在此基础上再确立适合本地区的金融风险监测方法。

(一)构建系统性金融风险监测指标体系,以反映区域特点。首先要在对系统性金融风险发生的因果关系理解的基础上,选择系统性金融风险监测指标,并以此作为风险监测指标构建的主要程序。客观来讲,区域系统性金融风险监测介于宏观、微观两个不同层次的中间层,因此要更多地考虑金融机构的集体行为。另外,区域系统性金融风险监测应在对风险性质、特征、根源作定性识别的基础上,尽可能强调指标的先行性;还有,金融风险监测指标的设立应考虑到该区域既定的增长方式、经济结构、投融资体系等环境。

(二)确立合适的系统性金融风险测度方法。对风险的测度主要是正确衡量一地区风险的累积程度,按照指标体系的设计思路可大体分三个子系统分别进行度量:

1、对一地区既有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综合度量。一般而言,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大小受多重因素影响,但其度量可以运用数学方法形成简洁的表达,即通过动态合成将其映射为一个风险当量,使系统性风险系数得到直观体现。但由于监测指标值与系统性金融风险之间的关系体现为一个渐渐变化的过程,即随着指标值与阈值的逐渐接近,会积累越来越大的金融风险。因此,对既有风险的度量既应考量存量,同时也要考量流量。

2、趋势性和循环性因素对系统性风险影响的测度。由于这部分指标具有明显的先导性,对其分析应着眼于整个行业或金融体系的风险暴露,并理清变量对行业或金融体系脆弱性的影响路径,对影响路径不是特别清晰的因素,可以通过回归分析等时间序列寻求它们之间的数量关系。若能在变量之间找到可靠的数量关系,就可运用弹性系数或者敏感程度来对系统性风险进行较为准确的测度。

3、偶发或特定因素对系统性金融风险影响的测度。应认识到,系统性风险因素既有复杂性,又有随机性,这使得监测工作具有特定的局限性。一般而言,偶发、特定因素大多是定性的,与此同时,转型时期市场机制还不完善,金融风险受外部环境、政策等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很大,对于这些难以度量的因素,我们可以进行单独的提取分析。

三、对区域性金融风险监测研究的几点建议

(一)充分明确央行在宏观金融管理中的职责。首先,以法律明文规定明确中央银行在宏观审慎管理中的具体职责;其次,赋予央行分支机构金融稳定部门对本辖区金融机构更为宽泛的检查监督权;第三,基层央行要加大与辖区金融机构的管理、沟通和联系,积极开展各项调研工作,密切关注宏观经济金融动态与运行情况,做好“窗口指导”和风险提示。

(二)加强区域金融风险评估,做好重点领域监测。应完善金融风险预警数据指标建设,制定适合不同区域金融业发展的金融监测预警系统;为提高金融业风险监测实效,可建立健全有效的金融风险非现场监测和分析体系;重视对大额可疑交易和跨境资金流动的监测,打击非法大额资金的转移;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信贷资金的及时监督也应做好,避免潜在风险的过度积累;对民间借贷利率,也应及时做好监测,防止民间借贷利率过高,引发金融风险。

(三)设计科学有效的区域系统性金融风险预警机制。这可以从三个方面来实施:一方面,建立宏观经济金融预警体系,从宏观上监测和把握好外部金融运行状况;另一方面,建立地区经济预警体系,关注地区各类经济指标变动并分析其对整体金融运行的影响;第三,建立地区金融预警体系,及时掌握银行业、非银行金融机构及证券和保险行业的发展情况,做到有风险及时规避。

参考文献:

第6篇

【关键词】区域金融风险;内容界定;原因;防范;化解

一、区域金融风险内容界定

风险,集中表现为损失的不确定性,通常指在特定的时间和环境下,人们所预期的目标与其现实结果之间的差异程度。在市场经济的竞争领域中,任何行业在面对充满不确定性的经营环境时,随时都可能面临经营风险,金融业自然也不例外。金融体系的安全、高效、稳健运行,对经济全局的稳定和发展有至关重要的作用。金融风险通常是指一定量金融资产在未来时期内预期收入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根据金融风险的影响范围大小,可以将金融风险分为宏观金融风险、中观金融风险和微观金融风险,中观金融风险即区域金融风险。区域金融风险是一个地域概念,主要是由于某个或某些机构的微观金融风险在本区域内累积、蔓延、扩散形成,也包括与本区域有经济联系的其他区域的金融风险向本区域传播、扩散引起的关联性金融风险。由于金融风险具有很强的联动性、连锁性和扩散性,个体金融风险经过积累和蔓延可以形成区域金融风险,区域金融风险通过相互关联会影响到其他区域的经济发展,积聚到一定程度会引发全局性的金融风险,造成系统性的金融危机。

二、区域金融风险的特征及表现形式

(1)区域内的商业银行风险是区域金融风险的主要来源。在我国及其内部各个区域,银行业无论从规模还是重要性方面来说,都是金融业的领头羊,是区域金融体系的最重要构成部分,是区域内主要的金融机构,其发展程度对区域内金融业发展的影响程度很高,尤其是在中小城市,重要性尤其突出。因此,区域金融风险的主要来源是商业银行产生的风险。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对区域金融风险的研究可以转化为区域内商业银行风险研究。(2)区域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与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区域金融机构不仅受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影响,出于对区域的经济发展规划,地方政府也会制定相应的政策。因此,区域经济体系同时受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影响,这两者的具体政策目标有时不一定统一,这就使得区域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变得复杂化。

三、区域金融风险形成的原因

(1)金融机构的自身原因。在市场竞争机制下,金融机构作为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大部分金融机构普遍采用规模的膨胀作为追求利益的手段,“重数量,轻质量;重规模,轻效益”的经营模式,使得金融机构在规模扩大的同时,也增加了区域金融风险的程度。(2)地方政府对区域金融活动过多的干预。地方政府对区域金融活动过多的干预是导致区域金融风险的重要原因。市场经济的稳健进行,离不开政府的干预;但过多的政府干预反而会诱发区域金融风险。(3)一国的宏观金融政策对不同区域的经济活动造成不同的影响。由于经济较发达区域在我国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其经济波动与我国整体的经济波动呈现基本的一致性。一般来说,我国制定的宏观金融政策更多是以经济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为参照系,即单一性的宏观金融政策。但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不同区域内的金融产业成长水平存在较大差异,使全国统一的宏观金融政策在不同地区产生了不同的效应。对于经济较发达的区域而言,面对国家的宏观政策,可以通过健全的金融市场、多元化的金融工具、高级的产业结构等迅速调整金融活动,在分散风险的前提下实现预期的政策效果;相反,对于经济不发达的区域而言,由于产业结构的低级化,金融工具的单一化,不完善的金融机构等原因,在经济活动的运行中,无法化解或降低政策调整带来的负面影响。因此,在发展非均衡的格局下,单一性的宏观金融政策可能会成为经济不发达地区的金融风险形成和累积的诱因。

四、区域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

(1)加强区域金融产业资产风险管理。加强区域金融产业资产风险管理是提高区域金融产业资产质量、增强金融机构自我约束能力的重要措施,尤其是要严格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2)地方政府应减少对经济的过多干预行为。地方政府应减少对经济的过多干预行为,通过法律、行政等手段建立和维护经济运行的良好环境,以此减少区域金融风险诱发的可能性。(3)建立完善的区域金融风险预警系统。防范与化解区域金融风险应当遵循事前预防、事发控制和事后弥补的顺序进行。防范与化解区域金融风险的关键切入点应是事前预防、事前预防的核心是建立完善的区域金融风险预警系统。

参 考 文 献

[1]李嘉晓,秦宏,罗剑朝.论区域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J].商业研究.2006(10)

[2]纪阳.对我国区域金融风险成因及防范的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11(3)

第7篇

关键词: 金融风险;预警;模糊聚类;神经网络

一、引言

201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高度重视财政金融领域存在的风险隐患,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世界各国应对金融危机的经验表明,构建金融体系风险预警机制是必要且可行的。相对于整体金融风险而言,区域性金融风险具有更强的外部传导性和可控性,且一般早于整体金融风险爆发,在某种程度上可被视为整体金融风险的预警信号,因此,作为金融监管的有效补充,研究区域性金融风险早期预警体系并进行预警分析将对金融风险管控具有重要意义。

国外学者对于早期风险预警体系的研究较为系统和成熟,且已有一些金融监管部门建立了早期预警模型,如美联储的SEER评级模型、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的SCOR模型、法国银行业委员会的预期损失模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宏观审慎评估模型等。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近年来国内学者在早期金融风险预警和管理方面的研究也越来越多,但由于预警指标选择、风险状态划分及临界值选择等均不尽相同,因此建立的预警模型也有所差异。本文通过借鉴国内外对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的既有研究成果,综合运用模糊聚类分析、BP神经网络建模等计量分析方法,构建区域金融风险预警体系,以期对区域性金融风险的评估和防范提供客观性依据。

二、总体分析框架及模型构建

本文构建的区域金融风险早期预警体系由三部分组成:首先结合安徽区域特点,构建包括经济因素、财政因素、金融因素、房地产发展、企业经营状况等的区域性金融风险指标体系;其次利用模糊聚类分析对研究样本进行分类,确定BP神经网络预警模型的分割点,为区域性金融风险水平的划分提供一种新思路;最后采用人工神经网络来预测未来金融危机发生的可能性。

(一)区域性金融风险指标体系

区域性金融风险指标选择既要考虑金融风险因素的普遍性,更要体现区域经济金融发展特点。指标选取原则:一是全面性,所选指标尽可能全面反映区域金融风险;二是可得性,所选数据要容易获得,且期间口径未作调整;三是匹配性,数据收集成本与模型预测的经济实用性相匹配。

(二)风险评估的模糊聚类分析

在分析一个时间序列的区域金融风险时,我们可以把指标相似程度高的样本聚集在一起,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分析,以达到简化的效果。传统的聚类分析是一种“硬划分”,即把每个待识别的对象严格划分到某类中,具有“非此即彼”的性质,这种分类的类别界限也是分明的。然而,在大多数情况下,风险类别可能并没有严格的界定,其类属性方面存在中介性,适合进行“软划分”。模糊集理论为这种划分提供了强有力且有效的分析工具,采用相应的模糊聚类模型,可以取得较好的分类效果。“模糊聚类”概念最早由Ruspini提出,之后人们利用这一概念提出了多种模糊聚类算法。本文运用神经网络来进行模糊聚类,其优势在于神经网络的并行处理结构。

(三)基于人工神经网络的早期预警体系

人工神经网络ANN)是一种在生物神经网络启示下建立的数据处理模型,其具有强大的模式识别和数据拟合能力,最为可贵的是神经网络还有自学习和自适应性。自适应性是指一个系统能够改变自身的性能以适应环境变化的能力,当环境发生变化时,相当于给神经网络输入新的训练样本,网络能够自动调整结构参数,改变映射关系,从而对特定的输入产生相应的期望输出。人工神经网络包括很多种,不同类型的神经网络适用于解决不同的问题,其中最为常用的一种就是BP神经网络,它是一种多层前向神经网络,其权值调整采用反向传播学习算法。而自组织竞争神经网络则使用了与前向神经网络完全不同的思路,采取竞争学习的思想,网络的输出神经元之间相互竞争,同一时刻只有一个输出神经元获胜,因此自组织神经网络主要用于解决分类、聚类问题。鉴于此,本文在进行区域金融风险评估时,运用自组织竞争神经网络进行模糊聚类分析,得出各样本的风险类别;而在构建区域风险早期预警体系时,采用BP神经网络进行分析和预测。

三、区域性金融风险早期预警的实证分析

(一)区域性金融风险监测指标的选取与标准化

金融风险是一个综合性、系统性的概念,单纯选用个别指标不足以反映其真实水平。因此,根据客观性、完备性、科学性、实用性、重要性原则,同时借鉴国内外研究成果,本文选取了经济、财政、金融、房地产、企业经营等方面的17个金融风险评价指标,样本区间为2009年至2014年一季度的安徽省季度数据,并根据指标与金融风险的正负相关性对其进行标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