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12 16:09:10
序论:在您撰写合同管理方式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1矿产地质勘查合同的相关概述
1.1矿产地质勘查合同的含义
对目前我国的矿产地质勘查合同进行研究可以了解到,由于我国该类工作的起步较晚,所以研究成果还不全面和完善,所以在进行矿产地质勘查合同管理工作中没有科学、先进的标准和参考依据,尽管我国国土资源的相关管理部门制定出了相关的文件,但是在矿产地质在实际的勘查工作签订中还存在着较多的问题,需要积极与实际的情况结合进行有效的分析。为了能够在现代社会中积极有效的规避矿产地质勘查合同带来的风险,则需要以勘查地质勘查工作的相关标准为基础开展相应的工作,严格监督、检查并验收在野外开展的矿产地质勘查工作以及在室内进行的相关工作,并重点注意合同中的价款支付方面内容,将合同的细节具体确定下来,才能将存在的合同分歧有效解决。
1.2矿产地质勘查合同的特点
矿产地质勘查合同的特点包括一般的合同特征和行业特征,其中一般合同特征是整个矿产地质勘查合同中的一种类型,其具有一定的法律效益,并受到法律的约束;在整个矿产地质勘查工作中的内容都是为了能够将矿产地质勘查的最终目标实现,所以行业特征就说明矿产地质勘查合同与国家相关的标准等有着直接的联系,而且矿产开采工作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所以其行业特征有以下几方面的表现:首先矿产资源属于国有资源,所以国家进行干预的情况相对较多,因此合同的隐形条款也比较多,在实行过程中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其次矿产地质勘查合同中涉及面较广,尽管合同表面看起来只有合同的双方,但是实际上还包括了国家、政府等;制定矿产地质勘查合同主要是要对某个地区存在的矿石类型信息进行了解,所以可能会导致业主投资愿望不会实现,因此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1.3判断矿产地质勘查合同履行完毕的依据研究
1.3.1对合同履行质量的判断依据研究
在开展矿产地质勘查工作时,整个工作受到了国家的相关标准的约束,而且还会受到地方性文件的影响,在开展矿产地质勘查工作时制定的相关标准与规范也就自然而然成为了最终进行工程结算的依据。矿产地质勘查的规范与标准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所以其标准与规范在拥有国家相关的标准与规范的同时还拥有其他的规范,最终这些规范与标准都能成为质量判断的依据。
1.3.2判断合同履行完毕的依据研究
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主要是按照合同约定对矿产地质勘查合同履行的情况进行判断,所以履行矿产地质勘查合同的方法就是按照合同中的规定开展地质勘查的工作,受托方在将合同中约定的工作量完成同时还需要提交经过相关机构审核后的工作成果,从而整个矿产地质勘查工作才算真正完成。但是在矿产地质勘查的实际工作中,往往会受到时间以及地点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制定的矿产地质勘查合同的内容与形式也会存在一定的差别,但是不论受到哪种因素的影响,对矿产地质勘查合同履行的判断依据都是合同约定。其中需要重点注意的是,必须要确定最终提交的工作成果是否与预期的目标相符。
2矿产地质勘查合同管理的方式探究
2.1将矿产地质勘查合同中存在的争议有效解决
站在实际的角度上对合同进行分析可以知道,每一种合同都可能不完善,所以只有将合同中存在的争议有效解决,才能让合同管理顺利落实,因此需要矿产地质勘查合同中的双方以相同原则为基础对其中存在的争议有效解决,合同双方应该进行积极的协调与沟通,尽管目前矿产地质勘查合同具有较高的复杂性,而且可能还会在合同中出现双方利益不对等情况,因此就需要合同双方协商解决,积极考虑其他的解决方式将存在的争议解决,比如可以采用第三方调解或仲裁等形式,从而让整个矿产地质勘查合同更具科学性和合理性。
2.2建立健全更加完善的制度
为了能够顺利开展矿产地质勘查工作,就需要根据实际的矿产地质勘查工作情况制定出更加科学、具有针对性的制度和方法,将矿产地质勘查合同中需要签订的相关流程以及注意的事项进行确定,详细规定整个矿产地质勘查合同中关于经费、工作时间和内容等方面,让整个矿产地质勘查工作的质量控制水平更优。在进行矿产地质勘查工作时,合同双方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两者之间的关系对整个矿产地质勘查工作质量有着直接的影响,所以将合同双方的关系协调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因此可以构建一个专门的部分,其主要的工作内容就是对整个矿产地质勘查工作中合同双方出现的矛盾进行解决,而且合同双方还要在开展矿产地质勘查工作中进行积极的沟通与交流,在进行矿产地质钻勘查工作之前受托方应该定期与业主方进行信息沟通,让双方之间的信息能保持通畅,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由于沟通不畅产生的工作影响。在进行矿产地质勘查合同结算时,需要合同双方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以及地层复杂的程度进行确认,如果在整个工作中出现了合同变更的情况,则需要合同双方对相关的细节进行更深入的商议,让工作的开展更加顺利。
2.3对合同的变更进行管理
在实际的矿产地质勘查工作中,由于会受到各种不可控因素的影响,所以矿产地质勘查合同难免会出现变更的情况,因此必须要针对合同的变更进行相关的工作。如果是因为设计出现了合同变更,则后续可能还会导致项目投资发生变化,所以合同双方需要进行多次的协商,让最终确定的价格更加合理。在实际的工作中,受托方一定要与业主方进行有效的沟通工作,避免在工作开展后期出现合同认识的分歧情况,而且还需要对合同变更的处理程序不断规范,将变更的操作程序不断明确,最后还要对变更产生的费用正确处理。
2.4管理好相关的信息内容
在整个矿产地质勘查合同管理工作中离不开信息管理,对信息进行管理主要时管理合同文件、图纸等相关信息,当出现比较大的变更情况时,相关的人员必须要及时在档案中记录,为后续的工作开展提供一定的依据,也为往后的矿产地质勘查工作的开展提供指导,让我国的矿产地质勘查合同管理的工作水平和质量不断提升,从而也让我国的矿产地质勘查工作更加规范,创造出更多的社会经济价值。
3结束语
在现代化社会中对矿产地质勘查合同进行管理,需要相关的部门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并跟上时展的步伐将合同管理的观念不断增强,制定出根据针对性和科学的合同管理制定,不断规范矿产地质勘查合同管理的工作,让矿产地质勘查工作能有效开展,在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当今社会中不断加强矿产地质勘查的抗风险能力。
参考文献
论文摘要:业主方与项目管理方通过建立互信的合作关系及签订具有风险共担和激励机制的合同,以达到利益一致。在PMC模式下业主方与项目管理方通过友好协商确定双方在设备供货分包的招标采购和合同执行、管理工作范围内各自的责任、义务以及相关接口。
随着中国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为满足中国日益增长的电力需求,调整能源结构,国家发改委于2007年11月2日正式我国《核电发展专题规划(2005-2020年)》,我国核电产业发展目标逐渐清晰。到2020年,我国核电运行装机容量争取达到约4 000万kW,届时核电总装机容量将占全国电力总装机容量的4%左右,核电在中国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台山核电合营有限公司作为承载我国发展和建设第三代核电站的核心企业,随着一系列主供应合同、施工合同于2007年末至2008年中的顺利签订,本核电项目下的《常规岛设计与供货合同》中采用了全新的设备采购与供货合同模式。
本文首先通过介绍PMC( Project Management Contract,即项目管理承包)的特点,简论了业主方的合同管理方式及方法。
1、PMC合同的特点
PMC是当前世界上较流行的项目承包及合同管理模式,即由业主方选择并聘请管理承包商代表业主方履行对工程的整体规划、工程招标、项目设计、设备采购及施工过程进行全过程管理。在PMC项目管理模式下,业主方面仅需对一些关键问题进行决策,而绝大部分的项目管理工作都由项目管理承包商来完成。由于管理承包商从项目初期就开始全面参与,因此能够从项目建设的全局出发,综合考虑项目的建设成本和各项投资控制以及设备采购、施工阶段的进度控制,以全局的角度进行设计优化和技术经济比较,从而达到项目寿命期成本最低、质量最优。此外,项目管理承包商还可以通过合适的方式进行设备供货和施工阶段的招标,尽量缩短工程设备制造的周期,同时加快工程施工阶段的工期,为业主方创造最大程度的效益。
在PMC项目管理模式中,业主方、项目管理承包商和设备供货承包商/}工承包商三方构成一定的关系。其中,业主方与项目管理承包商和设备供货承包商/施工承包商可以共同或分别签订合同,同时,业主方和项目管理承包商之间签订带有风险共担和激励机制的合同,以使PMC项目管理方与业主方的利益一致,共同承担风险。其中,PMC项目管理方可以承担以下风险:工程的安全和质量、投资控制目标、项目工期目标、现金流量目标。设备供货承包商/施工承包商则承担技术风险、经济风险、完工风险等。通过上述合同安排,业主方由传统方式下承担项目建设期的全部风险,转为承担部分风险。业主与管理承包商和设备供货承包商/施工承包商之间合理地分配了设备供货及工程建设风险,达到了双赢的效果。
2、业主方的合同管理方式
业主方在2008年与设计、设备供方联合体签订的《常规岛设计与设备供货合同》中明确规定了供方联合体牵头方,即与业主方同一集团下的成员企业,在其设备供货范围内按PMC模式开展合同管理以及各项设备采购及供货工作,由业主方直接对其设备供货分包商支付合同价款,同时双方约定项目管理方供货范围内的设备总价采用开口及固定总价上限,如设备总价超过固定上限,则双方按比例共同分担超过部分的投资风险,如低于固定上限,则业主方将给予项目管理方一定奖励。
同时,业主方与PMC项目管理方签订了《常规岛设计与供货合同补充协议》,该协议要求项目管理方按以下方式履行其项目管理责任、义务。
2.1提供预算
根据项目管理方以往的设备采购和供货经验,向业主方提供其供货范围内设备采购详细预算。
2.2编制进度
项目管理方应根据项目2级建造进度计划,编制并提供3级设计、采购进度计划文件,以便于设计、采购与交货控制。3级设计、采购进度计划与采购相关的内容包括:设备材料采购包号、计划签约日期、计划装运和抵达日期。项目管理方应根据进度计划定期报告并预告工作进度。
2.3月度报告
项目管理方每月5日前向业主方提供上月月度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设计(文件、图纸交付)、采购(签约状态)、制造(设备交付);文件、设备的交付状态,每月更新,详细说明上月交付内容及下两月的交付计划;根据3级进度计划每月报告和预告设计、采购、交货状态;合同商务、财务状态,包括设备供货分包商履约、支付、变更及争议。
2.4项目管理
为执行本项目应提供的项目管理服务包括:总体项目设计、采购管理和协调。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项目协调会,讨论重大技术、商务事宜,检查项目执行状态,讨论工作程序的出版和升级情况。
2.5设立并报批项目组织机构
一旦项目管理方组织机构经业主方批准,未经业主方同意不能擅自变更,反之,业主方有权要求项目管理方变更。如经批准修改,项目管理方应立即将其修订后的合同管理机构详情提交业主方审批。 转贴于
2.6建立采购制度、程序
项目管理方应建立专项或适应性的采购制度及程序,这些程序文件应满足合同及业主方项目管理程序的要求。项目管理方应根据现行有效的工作程序开展和完成各项设备采购活动,并对采购设备的质量、制造、交付过程负责。业主方有权参与采购过程,具体的参与方式方法由双方另行商定。
按照业主方与项目管理方“补充协议”中的原则约定,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业主方与项目管理方关于“设备采购与合同执行管理工作的接口程序”当中进一步确定业主方与项目管理方在合同执行与管理工作中的责任与接口,界定双方的工作范围与运作边界。
2.6.1招评标阶段
①采购启动会议。项目管理方负责组织编制设备供货采购文件模板,包括各种形式的招标书、合同、协议,并报由业主方批准后出版实施。项目管理方应在各设备采购启动招/议标工作会议的前2个工作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业主方指定的接口人。项目管理方提供的启动会信息应包含以下内容:设备名称及代码,采购范围描述,预计的设备招标方式,是否与其它项目的同类型设备捆绑执行集约化采购,启动会时间及地点等信息。业主方在收到上述启动会通知后,应在启动会召开前以电子邮件方式确认参加启动会人员名单。业主方应在启动会上明确是否派遣人员以专家身份参加招评标小组。不具备参与条件的,如公开招标以及集约化采购的项目,业主方不参与评标工作。采购启动会上,业主方与项目管理方参与人员共同讨论设备采购策略、采购方式、采购计划以及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要求等内容。
②招标及澄清。业主方应根据项目管理方关于发标、收标及技术、商务澄清的通知,通过电子邮件向项目管理方确认是否参与澄清,必要时也可对具体参与事宜提出不同意见及建议。
③评标。项目管理方应组织评标委员会,并征求业主方意见。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进行,其成员可从采购小组成员中产生,也可重新确立,业主方有权指派最多各一名商务、技术人员代表业主方参与评标委员会,并进行商务、技术评标(打分)。此外,业主方也可以指派其他人员参与评标委员会协助评标,人数不受限制,但不可进行商务或技术评标(打分),业主方参与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应遵守评标规则,并按照事先确立的评标方法、标准,独立进行评标(打分)。评标委员会任何成员在评标阶段不得就任何评标过程中的敏感信息向其行政领导汇报请示,评标委员会每个成员意见仅代表其各自独立意见。评标委员会中业主方成员如在评标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如围标串标现象、信息泄露、投标人投诉等,应及时向业主方商务授权人汇报,并根据商务授权人的决定继续进行后续工作,必要时做好相关记录。业主方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标结果没有异议的,应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保留意见的,可在评标报告上签名的同时,说明不同意见,完全不同意评标结论的,有权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但应以书面方式说明其理由。所有人员在参与评标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评标纪律。
2.6.2合同签订及合同执行阶段
①合同推荐和签订。所有设备采购的最终评标报告文件以及草签的合同文本应由项目管理方提交业主方审批。在项目管理方收到业主方的审批结果后,向设备供货分包商发出中标通知书。项目管理方与设备供货分包商完成相关合同的签字、盖章后的2个工作日内,应将合同原件以邮寄至业主方指定接口人。业主方收到合同原件后的2个工作日内完成签字、盖章,并返还项目管理方,如业主方无法按时完成相关工作,则应在限定日期内告知项目管理方原因以及预计完成时间。
②保函。设备供货分包商开具的保函受益人为业主方。无论业主方是否参与评标,评标委员会都将全权负责评标过程中的偏差处理,对于保函内容不满足业主方基本要求或内容存有较大争议的,应评标委员会要求,业主方可提供审查意见。在合同签订后,由业主方负责保函的接收、审查、修改以及管理工作。业主方在收到保函文件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向项目管理方反馈结果并提交复印件。
③合同变更的处理。在设备供货分包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如设备供货分包商提出合同变更建议,项目管理方应在完成变更分析及评估后,提交业主方对合同变更进行审核,如业主方同意合同变更,则项目管理方按照其内部有关合同变更程序的规定开展变更处理工作,同时,业主方有权在项目管理方组建变更处理小组时,派人参加变更处理工作。
④合同执行及管理。设备供货分包合同的执行及管理工作由项目管理方负责,业主方按设备供货分包合同的约定,并根据项目管理方提交的支付申请,直接对设备供货分包商支付合同价款,并于付款后的1周内向项目管理方反馈支付情况。
论文摘要:业主方与项目管理方通过建立互信的合作关系及签订具有风险共担和激励机制的合同,以达到利益一致。在PMC模式下业主方与项目管理方通过友好协商确定双方在设备供货分包的招标采购和合同执行、管理工作范围内各自的责任、义务以及相关接口。
随着中国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为满足中国日益增长的电力需求,调整能源结构,国家发改委于2007年11月2日正式我国《核电发展专题规划(2005-2020年)》,我国核电产业发展目标逐渐清晰。到2020年,我国核电运行装机容量争取达到约4 000万kW,届时核电总装机容量将占全国电力总装机容量的4%左右,核电在中国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台山核电合营有限公司作为承载我国发展和建设第三代核电站的核心企业,随着一系列主供应合同、施工合同于2007年末至2008年中的顺利签订,本核电项目下的《常规岛设计与供货合同》中采用了全新的设备采购与供货合同模式。
本文首先通过介绍PMC( Project Management Contract,即项目管理承包)的特点,简论了业主方的合同管理方式及方法。
1、PMC合同的特点
PMC是当前世界上较流行的项目承包及合同管理模式,即由业主方选择并聘请管理承包商代表业主方履行对工程的整体规划、工程招标、项目设计、设备采购及施工过程进行全过程管理。在PMC项目管理模式下,业主方面仅需对一些关键问题进行决策,而绝大部分的项目管理工作都由项目管理承包商来完成。由于管理承包商从项目初期就开始全面参与,因此能够从项目建设的全局出发,综合考虑项目的建设成本和各项投资控制以及设备采购、施工阶段的进度控制,以全局的角度进行设计优化和技术经济比较,从而达到项目寿命期成本最低、质量最优。此外,项目管理承包商还可以通过合适的方式进行设备供货和施工阶段的招标,尽量缩短工程设备制造的周期,同时加快工程施工阶段的工期,为业主方创造最大程度的效益。
在PMC项目管理模式中,业主方、项目管理承包商和设备供货承包商/}工承包商三方构成一定的关系。其中,业主方与项目管理承包商和设备供货承包商/施工承包商可以共同或分别签订合同,同时,业主方和项目管理承包商之间签订带有风险共担和激励机制的合同,以使PMC项目管理方与业主方的利益一致,共同承担风险。其中,PMC项目管理方可以承担以下风险:工程的安全和质量、投资控制目标、项目工期目标、现金流量目标。设备供货承包商/施工承包商则承担技术风险、经济风险、完工风险等。通过上述合同安排,业主方由传统方式下承担项目建设期的全部风险,转为承担部分风险。业主与管理承包商和设备供货承包商/施工承包商之间合理地分配了设备供货及工程建设风险,达到了双赢的效果。
2、业主方的合同管理方式
业主方在2008年与设计、设备供方联合体签订的《常规岛设计与设备供货合同》中明确规定了供方联合体牵头方,即与业主方同一集团下的成员企业,在其设备供货范围内按PMC模式开展合同管理以及各项设备采购及供货工作,由业主方直接对其设备供货分包商支付合同价款,同时双方约定项目管理方供货范围内的设备总价采用开口及固定总价上限,如设备总价超过固定上限,则双方按比例共同分担超过部分的投资风险,如低于固定上限,则业主方将给予项目管理方一定奖励。
同时,业主方与PMC项目管理方签订了《常规岛设计与供货合同补充协议》,该协议要求项目管理方按以下方式履行其项目管理责任、义务。
2.1提供预算
根据项目管理方以往的设备采购和供货经验,向业主方提供其供货范围内设备采购详细预算。
2.2编制进度
项目管理方应根据项目2级建造进度计划,编制并提供3级设计、采购进度计划文件,以便于设计、采购与交货控制。3级设计、采购进度计划与采购相关的内容包括:设备材料采购包号、计划签约日期、计划装运和抵达日期。项目管理方应根据进度计划定期报告并预告工作进度。
2.3月度报告
项目管理方每月5日前向业主方提供上月月度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设计(文件、图纸交付)、采购(签约状态)、制造(设备交付);文件、设备的交付状态,每月更新,详细说明上月交付内容及下两月的交付计划;根据3级进度计划每月报告和预告设计、采购、交货状态;合同商务、财务状态,包括设备供货分包商履约、支付、变更及争议。
2.4项目管理
为执行本项目应提供的项目管理服务包括:总体项目设计、采购管理和协调。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项目协调会,讨论重大技术、商务事宜,检查项目执行状态,讨论工作程序的出版和升级情况。
2.5设立并报批项目组织机构
一旦项目管理方组织机构经业主方批准,未经业主方同意不能擅自变更,反之,业主方有权要求项目管理方变更。如经批准修改,项目管理方应立即将其修订后的合同管理机构详情提交业主方审批。
2.6建立采购制度、程序
项目管理方应建立专项或适应性的采购制度及程序,这些程序文件应满足合同及业主方项目管理程序的要求。项目管理方应根据现行有效的工作程序开展和完成各项设备采购活动,并对采购设备的质量、制造、交付过程负责。业主方有权参与采购过程,具体的参与方式方法由双方另行商定。
按照业主方与项目管理方“补充协议”中的原则约定,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业主方与项目管理方关于“设备采购与合同执行管理工作的接口程序”当中进一步确定业主方与项目管理方在合同执行与管理工作中的责任与接口,界定双方的工作范围与运作边界。
2.6.1招评标阶段
①采购启动会议。项目管理方负责组织编制设备供货采购文件模板,包括各种形式的招标书、合同、协议,并报由业主方批准后出版实施。项目管理方应在各设备采购启动招/议标工作会议的前2个工作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业主方指定的接口人。项目管理方提供的启动会信息应包含以下内容:设备名称及代码,采购范围描述,预计的设备招标方式,是否与其它项目的同类型设备捆绑执行集约化采购,启动会时间及地点等信息。业主方在收到上述启动会通知后,应在启动会召开前以电子邮件方式确认参加启动会人员名单。业主方应在启动会上明确是否派遣人员以专家身份参加招评标小组。不具备参与条件的,如公开招标以及集约化采购的项目,业主方不参与评标工作。采购启动会上,业主方与项目管理方参与人员共同讨论设备采购策略、采购方式、采购计划以及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要求等内容。
②招标及澄清。业主方应根据项目管理方关于发标、收标及技术、商务澄清的通知,通过电子邮件向项目管理方确认是否参与澄清,必要时也可对具体参与事宜提出不同意见及建议。
③评标。项目管理方应组织评标委员会,并征求业主方意见。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进行,其成员可从采购小组成员中产生,也可重新确立,业主方有权指派最多各一名商务、技术人员代表业主方参与评标委员会,并进行商务、技术评标(打分)。此外,业主方也可以指派其他人员参与评标委员会协助评标,人数不受限制,但不可进行商务或技术评标(打分),业主方参与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应遵守评标规则,并按照事先确立的评标方法、标准,独立进行评标(打分)。评标委员会任何成员在评标阶段不得就任何评标过程中的敏感信息向其行政领导汇报请示,评标委员会每个成员意见仅代表其各自独立意见。评标委员会中业主方成员如在评标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如围标串标现象、信息泄露、投标人投诉等,应及时向业主方商务授权人汇报,并根据商务授权人的决定继续进行后续工作,必要时做好相关记录。业主方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标结果没有异议的,应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保留意见的,可在评标报告上签名的同时,说明不同意见,完全不同意评标结论的,有权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但应以书面方式说明其理由。所有人员在参与评标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评标纪律。
2.6.2合同签订及合同执行阶段
①合同推荐和签订。所有设备采购的最终评标报告文件以及草签的合同文本应由项目管理方提交业主方审批。在项目管理方收到业主方的审批结果后,向设备供货分包商发出中标通知书。项目管理方与设备供货分包商完成相关合同的签字、盖章后的2个工作日内,应将合同原件以邮寄至业主方指定接口人。业主方收到合同原件后的2个工作日内完成签字、盖章,并返还项目管理方,如业主方无法按时完成相关工作,则应在限定日期内告知项目管理方原因以及预计完成时间。
②保函。设备供货分包商开具的保函受益人为业主方。无论业主方是否参与评标,评标委员会都将全权负责评标过程中的偏差处理,对于保函内容不满足业主方基本要求或内容存有较大争议的,应评标委员会要求,业主方可提供审查意见。在合同签订后,由业主方负责保函的接收、审查、修改以及管理工作。业主方在收到保函文件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向项目管理方反馈结果并提交复印件。
③合同变更的处理。在设备供货分包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如设备供货分包商提出合同变更建议,项目管理方应在完成变更分析及评估后,提交业主方对合同变更进行审核,如业主方同意合同变更,则项目管理方按照其内部有关合同变更程序的规定开展变更处理工作,同时,业主方有权在项目管理方组建变更处理小组时,派人参加变更处理工作。
④合同执行及管理。设备供货分包合同的执行及管理工作由项目管理方负责,业主方按设备供货分包合同的约定,并根据项目管理方提交的支付申请,直接对设备供货分包商支付合同价款,并于付款后的1周内向项目管理方反馈支付情况。
关键词:合同管理 创新 合同变更 保全合同权利 分包管理
一、做好合同分析
企业合同条文多如牛毛,不仅合同条文杂乱而缺乏体系,就连合同文件也常常杂乱无章,所以很多管理人员都不愿意认真阅读企业合同。仔细阅读合同条文是合同管理的第一步,如何有系统有效率的阅读企业合同是一件很重要的工作,能够确保合同分析的有效性。本文仅就如何分析合同内容,简单介绍几个步骤如下。
1.区分出程序合同与实体合同。所谓程序合同是指当合同发生争议时,合同中约定有关如何处理争议的相关约定,例如合意管辖、仲裁条款、证据合同、争点合同、仲裁前置程序、合意鉴定机关等,这些约定发生程序法上的效力,故称为程序合同(陈勇强,张永波,2000)。而实体合同是指发生实体法上效力的约定。区分程序合同及实体合同的目的在于所适用的法律与法理皆不相同,故分析合同内容时应区分清楚。
2.从实体合同中区分出主合同与从合同。从实体合同中还可区分出主合同及从合同,所谓从合同是指从属于主合同或是担保主合同债务的合同,如果主合同关系不存在,从合同关系也一同消灭。有关从合同的约定有押标金、差额保证金、预付还款保证、履约保证、保留款保证、保固保证、人保、法定抵押权、权利质权等约定。常有人将从合同约定与违约金约定混为一谈,应予注意(胡季英,关柯,李忠富,2004)。
3.从主合同中区分出合同责任及侵权行为责任。从主合同关系还可以区分出合同责任及侵权行为责任,所谓侵权行为责任是指有关劳安、工安、邻损等责任的约定。而合同责任则指工期、货款、合同变更、品管等有关企业制造与付款的相关约定。
4.从主合同中分析有几种合同要素及彼此间的关系。企业主合同是承揽合同、买卖合同与雇佣合同的混合或并立的合同,故在阅读企业合同时应清楚区分合同要素,并了解合同要素间的关系及合同发生漏洞时法律适用的问题。
二、合同管理的综合化创新
1.确定应办事项。企业合同的内容、厚度、重量可说是十分复杂。企业合同虽然又厚又重,但是其中图说及合同规范就占了绝大部分,谈到合同当事人间权力义务关系的条文并不多,而且很多只是原则性的规定,再加上企业合同承揽人独立性原则的性质,必须于承揽人依约排定工项间的逻辑关系及进度后,才能确定定作人的应办事项,所以企业合同充满漏洞是可以预见的。当定作人及承揽人签订企业合同,并由承揽人依约排定施工计划后,双方应进一步协商具体的应办事项以补充合同的漏洞,其中包括具体的事项、具体的时间、具体的地点、具体的条件、由谁履行等内容。确定双方当事人的应办事项后,应制作成合同网图,将双方当事人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以网图的方式展示出来,以便于管理。
2.合同变更。有关于合同变更的合同管理有两点是要特别说明的。首先是合同变更需要符合四种原因之一:单方变更、合意变更、裁判变更及法律变更等。尤其是单方变更及合意变更,企业必须仔细分辨定作人有关合同变更的表示是“合同变更的要约”或是“合同变更的意定形成权”( 徐金梁,陈玉珍,2007)。其次是合同变更成立后,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改变,变更后的法律关系应表现在网图上,并再度确定变更后合同双方当事人间的应办事项。
3.保全合同权利。所谓合同权利的保全是指,为满足法律规定权利行使前应完足的要件所采取的行动,例如:违约的催告、指示不当的告知、即时检查义务、抗辩权的行使等。另外,需要落实采证工作。国际上某位知名索赔专家在被问及索赔成功的三大法宝时,曾幽默地回答:第一是记录,第二纪录,第三是记录。采证工作说穿了只有两个重点:第一是抓违约、第二是提损失;所谓抓违约就是紧盯业主是否违约,就像是警察躲在暗处抓交通违规一样,一遇业主违约想办法纪录下来,只要各企业人员捉到业主违约,应计点奖励,记录不是漫无目的的纪录,是有重点的在记录,企业人员必须了解熟悉业主的应办事项有哪些,并且时时注意业主是否依约履行;所谓提损失就是要证明自己因为业主违约而受有多少损失,提损失是个很不容易做而且辛苦的事情,必须将损失的证明有系统并且简而易懂的呈现出来。
4.分包管理。分包管理是总包管理的延续,基本上应符合“Flow Down”、“Pay When Paid”与“Back To Back”三项原则,企业建管理的角度来看“Pay When Paid”与“Back To Back”同为“Flow Down”的派生原则,其意义在于总包管理与分包管理彼此间作业流程具有一惯性(即Flow Down原则);简单的说就是业主要求做什么,企业就通过合同要求分包厂商做什么(即Back To Back原则);业主何时付钱,企业就通过合同何时付分包厂商钱(即Pay When Paid原则);所以分包管理的唯一原则就是总包合同风险完全移转至分包合同,其中包括发包时工料要分开、企业分包之管制、以进度为中心安排精致的履约保证制度等(陈通,任明,宫立新,2007)。
总的来说,企业创收有三大支柱:一是索赔、二是企业变更、三是调价公式。这三大支柱的实质就是合同价格外的收入,做好合同管理是确保这三大支柱得以实现的基础,本文试图从宏观的角度讨论企业该如何全面的做好合同管理,希望有助于企业摆脱传统错误观念,唤起企业的求偿意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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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胡季英,关柯,李忠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国际比较分析[J].建筑管理现代化,2004年第3期
[关键词]合同管理;建筑工程;项目分包
中图分类号:TU5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04-0160-01
前言
最近几年来,为了能够更好地适应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发展趋势,国内也在不断地探索工程项目管理的有关理论,与此同时,工程界也逐渐意识到了合同管理的重要性,然而对其注重程度还远远不够,管理水平与国际惯例的需求也是存在很大的差距。所以,加强对项目经理部各层次的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等工作,让他们从根本上意识到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地对建筑工程的项目合同管理所出现一些疑问和对策进行深入地讨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建筑工程项目分包合同的重要性
合同在整个项目管理的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首先,合同是项目管理的中心,合同就是一种规章制度,任何一种施工建设项目的施行,都要有一个标准法则作为首要前提。所拟定并实施的合同条例,使得承包商和业主享有对建设项目实行情况的调控权力,可对项目管理建设组织的内涵功能进行规范。第二,建设合同保确保了承发包两边权力的发生和责任的完成。合同明确规定了承发包两边的责任与义务,而且承发包两边有必要进行切实地实行。第三,合同是公正处置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一些争论问题的法律依据。建设项目复杂性较大,很多人会参与进来,会涉及到很多人的利益,在这一过程中,承包方和发包方之间、分包方与承包方之间等必然会发生各种问题争论。因而,合同是公正处置施工建设过程中各种问题争论的一种法律依据。
2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
合同管理应的依据是法律,以合法为前提。只有合法的合同才是有用的。合同管理应拟定出合理、科学的合同管理计划,并且要编制出更具实践性的合同条款,在实践中也要切实地落实这些原则。合同管理要做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能够在第一时间防范意外事故的发生。最大程度的保证参建方的经济利益。
3 我国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一般特点
建设公司不同于其他公司,建设公司的复杂性较强,参与人数较大,会涉及到很多人的利益;建设工程项目又缺少安稳性,会受到来自气候、环境、材料价格、项目内部各有关利益者等多种不同的外部要素的影响,所以建设公司的不确定性程度也非常高;建设工程项目方针较清晰,具有多年的经历,建设工程项目较其他技术开发项目而言,其既定目标较安稳。中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一般具有以下几种特征:
3.1 投标承包方式的竞争性
根据我国建筑法的要求,建筑施工公司的业务大多数都是经过投标竞争的方式得到的。所以就会面对很多的竞争者,很多建设公司都是依靠低价竞标方法获取一些工程业务。
3.2 生产经营任务的不稳定性
这种取得业务的方法来源于竞标的方法,也就使得建设公司经营生产任务非常的不稳定。一方面,公司的中标概率,和公司的各项实力有着紧密的联系;另一方面,也与投标战略、把握的市场信息有着很大的关系。所以,项目的中标会存在较大的偶然性。
3.3 管理环境的多变性
建筑施工大多为露天工作,其要经历日晒雨淋,所处的环境较差,与此同时也会受到来自气候、人文、政策等多方面的影响。而且建设施工的管理者要根据不一样的投资方,采取不同的项目管理模式,不同地区的政策也需要对应地使用不同的管理方式。
4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内容
4.1 实现工程造价改革,量价分离、市场定价是理顺招投标管理与施工合同管理关系的前提
工程造价需求对动态管理工程造价的全过程施行预测和动态管理。自1990年开始,我国就开始借鉴国外的工程造价管理方式,将竞争机制进行引进。招投标承包的推广也终结了以往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工程建造分配的格局,竞争机制也就成为了一种工程建造管理的重要形式,这也是标志着我国的建筑行业管理体制的重大变革。
最近几年来,关于工程造价的操控和确定也已经成为了工程招投标和施工两个阶段的重点进行招投标的,这就也就意味着需要增强了施工单位的竞争力,才可以确保了建设工程的经济效益。在工程建设施工的过程中,价格控制目标主要以合同约定为准,工程施工内容也有必要以合同约定为根据,对于施工的质量、造价和工期都要进行很好地掌握。
4.2 明确合同管理分工,权责分明
项目成本管理的基础就是合同管理,项目的其他任何管理都必须以合同管理作为主要依据,施工中的技术管理作为项目管理的根本和关键,同时也是制定施工质量管理、规划制定的重要依据之一,所以,技术管理和合同管理的作用和位置业就决定了在项目施工办理中技术管理和合同管理在进行施工管理中所存在的两大难点问题,在项目管理中技术管理和合同管理是相辅相成、彼此制约的。在项目施工管理中如果才采用的技术管理和合同管理所处的视点的不一样,因而在施工中表现为不一样的特征。
4.3 对建筑工程合同进行动态管理
合同变更也是建筑工程项目实践中十分常见的,而合同变更往往会带来一些索赔事件,因此在合同签定之后,对建设工程项目合同也需要由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动态管理,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掌握:
1.注重现场签证。在依照合同条款支付时应该避免过早、过量地签证,尤其是分外慎重合同变更时所进行的补充协议的签证,签证有必要依据有关合同条款进行权衡,起到一定的制约性作用。
2.及时地记载、搜集项目工程所用到的各种文件(如图纸、进度计划、技能说明、标准等),对合同变更要进行仔细地审阅与剖析。在实际管理过程中,合同变更也要和提出索赔做到同步进行,须业主与承包商两边达到一致之后,方可进行合同变更。
3.及时索赔,就是由于非承包商原因形成的损失,而出现工期索赔和停窝工索赔等。出现索赔事情发生后,要做到第一时间以合同约好的方法告诉发包方的相关领导,同时提交索赔依据需求发包人予以签字承认,作为日后该项费用结算做必要的准备。
4.严格执行定额标准,如果出现了未对定额标准进行规定的情况,就需要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或者可以参考相同类定额的相关规定进行一定的补偿。
4.4 建立健全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在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准则上建立健全公司各项合同管理准则,相关的法律事务组织要依据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制定,并且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定各项合同管理准则,包括分类专项管理、授权委托合同、归口管理准则、审查准则等。并将一些特殊的合同由公司合同管理部门直接办理,依据有关法规清晰地制定出合同管理组织和人员的责任。
结语
综上所述,要在高度重视建设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深入了解合同管理的重要性的同时,也要在实际工作中探究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窍门,寻觅新方法,合理地处理新问题。合同管理不再是简略的约定、许诺等内容,更是一种全方位、全过程的科学管理方法,项目施工公司也要对合同进行更加有效地管理,不断地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才可以确保项目的正常施行,进而可以增加公司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 智全,徐智,魏晓巍,王佳.论施工项目管理[J].内蒙古水利.2010(06).
关键词:建筑工程项目分包 管理方式
中图分类号:TU198 文献标识码:A
随着建筑工程项目化管理更加深入,科学的项目管理方法在实际操作中的应用更加广泛,建筑业不断地向更高层次发展,建立起完善的专业分包体系,将是我国建筑市场发展的必然趋势。分包商与总包商都以法人的身份签署分包合同,合同具有法律效益。由发包职能部门选择合适的分包商,承揽总包项目的分包工程,签订分包合同,在法律的约束下,对分包商的奖励、处罚、控制将与行政关系下的管理有着很大的区别,难度有所增加,但却强化了项目管理的规范化。企业内部的组织管理关系,也可以视为一种内部的合同,而分包是一种外部合同,违反内部合同只会引起轻微的处罚,而违反外部合同。就可能带来诉讼。所以我们必须非常的重视合同管理。
首先,合同类型按合同支付方式分为总价合同(也称约定总价合同)和单价合同。
1、总价固定合同是以固定不变的合同总价发包的方式,适用于工期不长,工程施工内容明确的项目。承包商需要承担大量的风险,可能会为许多不可预见的因素付出代价。这种合同方式在规模较小的工程中应用较多。业主大多采用此方式进行风险转移,将风险转移到总包商身上,总包商也可以用这种形式将风险转移到分包商身上。
2、单价合同是以暂估的工程量为依据,投标者只需填报综合单价。项目结束后,按实际量结算。
3、成本补偿合同也叫成本加酬金合同,指业主在支付工程实际成本后,再按实现约定的方式支付给承包商管理费用及利润(酬金)。这种合同方式灵活机动,应用的巧妙的话,可以起到非常好的激励作用。第二,分包合同包括的内容。
1、分包计划:是总包商应在对业主的投标期间,就着手拟定项目分包计划,初步确定工作范围、数量、开竣工时间等。若中标,则对分包计划进行修正和细化。制定分包计划可将项目的工作进行细化管理;可便于送业主审核和协调指定分包;能在前期了解项目成本,分包计划应与项目进度计划紧密结合,应与项目工作分析结构内容相一致。
2、确定合同范围:根据分包计划,便可对分包工程进行合同内容确定。这里所说的“合同范围”不仅指内容,而是指“对分包工程合同价格构成影响的所有因素”,包括工作内容、质量标准、技术规范、材料规格、开竣工时间、进度安排、责任与义务、使用设备、技术和管理人员、风险分摊等等因素。确定合同范围正是清理的基础和清理的依据。确定合同范围,必须采用穷举法。即对构成合同价格的所有因素,包括细节,进行罗列,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编辑。合同范围的描述要尽可能的清晰和准确,减少模棱两可的,工作内容、技术规范、材料品质和规格、进度安排、双方责任和义务,要细致而精确。
第三,合同执行阶段的合同管理。
合同执行阶段的合同管理是一个动态的管理过程,实质是监督合同的执行情况,努力促使合同乙方按合同要求认真完整地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执行阶段的管理须注意以下几点:1、合同管理的目的是努力确保合同能够按要求履行。合同的要求,就体现在合同范围内;2、不断明确合同范围就是监督分包商履行合同过程因项目有渐进明细的特点,随项目的不断进行,许多前期没有明确的问题,逐渐的清晰起来。总包商必须时刻的解释、清理合同范围,甚至重新定义合同范围,这是合同管理在执行阶段的重要工作。另外,不断的理清合同范围,起了监控分包商按合同履行的作用和主动协调分包商的作用。
第四,对合同范围的管理,在管理过程中实现。
总包商按合同规定要求分包商执行进度计划;不断检查分包商是否按计划展开工作;监控分包商工程质量和服务是否满足合同规定;因渐进明细的特点,变更在所难免,按合同规定程序处理变更。一般来说,分包商在总包提出变更之前或之后,有义务就变更内容提交一份书面文件,说明变更前当时的状况,实施变更后对进度的影响和价格的调整。
第五,合同支付应在合同签订时确定。
合同支付是一种有效的管理和激励手段。合同支付方式,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良好的合同支付方式值得深入研究讨论。对变化较多的工程,为使变更及时执行,可规定将变更的工作量计入进度款内支付;有时,工程后期因工作零星或难度大,分包商积极性不高,可以提高后期完成的工作内容的单价或提高后期的工程支付额度。合同支付是建立信誉的最根本体现,必须尽可能按合同履行支付义务,否则上述作用将失去意义。
第六,风险和保险风险分担应在合同订立时确定。一般总包方在发包时将风险转移到分包商身上,一般采取措施为:1、索赔时总分包双方都可运用的武器。一般索赔在发生索赔事件28天内要发出索赔通知,随即提报索赔资料,42天内报送完整的索赔报告,索赔报告应包括:概述事项、索赔根据、索赔量计算内容、索赔证据。注意索赔的时间效力,如未能在28天内发出索赔通知,赔偿责任将被解除。无论总包还是分包,当发生可以索赔的事件时,应当有进行跟随记录的习惯,不论责任归属,应先采取同期记录的方式,收集证据。2、争端一般来说,合同双方必然会发生争端,解决争端应在合同订立时就争端的解决程序和规则达成协议。争端发生可寻找第三方予以裁决,第三方的选择应得到双方认可。3、仲裁,当争端在第三方裁决后,不能解决,则提请仲裁机构仲裁,直至法院诉讼。
总之,总分包协调项目与总分包之间是由合同这一法律关系来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与企业内部的行政关系不同。并且各分包项目工作内部,与分包之间也只是因其工作而发生联系。这就形成一种局面,总包与分包之间,分包与分包之间本质上是平等协商的地位。但项目又必须是一个高度系统的整体,总包商需要建立总包的权威地位,以便使分包商作出与总包或其他分包商之间协调一致的努力。总包商就会采用巧妙的支付手段来激励分包商工作,选择适当的合同方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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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供电企业的角度来看,将合同管理工作把握好可以使供电企业运营效益得到明显改善,同时对于降低合同风险也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在供电合同管理工作中,风险识别与评价是非常重要的手段,所以在实际工作中可以从风险识别和评价两个角度明确供电合同风险指标,并对供电合同风险系数进行全面分析,这样才能做到防患于未然。基于此,文章从不同角度针对供电合同管理的风险识别和评价展开了分析,供大家参考。
关键词:
供电合同管理风险;识别;评价;方法
随着供电公司法律风险的加大以及企业中合同管理地位的逐渐提高,供电合同风管理开始受到人们的重视。合同管理的作用可以通过多方面体现出来,其最基础作用在于提升企业形象,核心作用在于监控经营风险,而创造经济效益的价值很容易被人忽视,其最根本的作用就是促进供电企业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对于供电合同管理来说,利用风险识别与评价方法对风险进行分析和研究很有必要。
一、供电合同与供电合同管理
供电合同是供电公司按照用户需求的笔筒拟定的供电协议,其中的内容包含很多方面,例如供电方式、电费结算方式等,对于供电过程来说供电合同的拟定为其提供了最为基本的保障。所谓供电合同管理是以供电合同为基础的一项管理工作,其中主要涉及到了各方面的合同管理内容。供电合同管理的内容非常繁杂,具有庞大的管理体系,不同环节都对供电企业效益带来了极大影响,因此在工作中需要对其展开全面的把握,保证管理的精细化、规范化。签订、修订及履行合同的过程统称为供电合同管理,一旦在供电合同管理中遇到了疑难问题,或者很难解决的问题,这时供电企业运营将会面临极大的风险,对企业运行效益的提升极为不利。纵观当前我国供电合同管理工作,供电合同管理体系尚未完善,存在非常高的合同风险,由此引发的问题也非常多,甚至对供电企业的正常工作造成了严重的不利影响,现阶段怎样消除这些合同风险是现在业内人士极为关注的重要课题之一。
二、供电合同管理风险的识别与评价
(一)识别合同管理风险
(1)编制供电合同存在的风险。供电合同编制阶段存在的风险主要涉及到策划、咨询、谈判及文本等内容及风险,合同策划及发展规划中的风险为策划风险,具体体现在合同的策划目标、企业战略目标不一致;咨询调查风险主要体现在用户咨询资料信息的收集不全;谈判风险主要体现细节处理不到位的现象;合同文本风险主要由条例不完善等因素导致。
(2)审核供电合同的风险。审核合同需要对合同的可行性、合法性及严密性进行全面分析,同时在此基础上对供电合同管理存在的风险进行把握,最终对合同中是否存在问题进行判断和确定,最终提出有效性的意见和建议。
(3)签署合同的风险。在签署合同的过程中,因为受到时间、环境等因素的限制,很容易会出现一些问题,例如签订合同时没有进行详细的审核、签署合同过程中出现涂改的现象、签订合同时出现合同保管不当、信息泄漏等问题。以上情况都可能会在签署合同环节引发风险。
(4)履行合同的风险。履行合同的过程中由于履行操作、履行人员及管理方式的不同,也容易造成履行合同的偏差,进而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引发一些风险。具体来说,履行合同的阶段主要存在变更风险、履行风险及纠纷处理风险等。
(二)评价合同管理风险
(1)制定统一评价指标。合同管理风险进行评价的过程中,应针对供电合同管理工作落实的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及层次性等内容进行全面分析,使合同指标最大限度量化得到实现,并利用定性方式展开描述。与此同时,评价指标之间存在着一定关系,合同“串接”的实现还需要对各因子间的相关性把握好。
(2)以系统理论为基础构建模型。在合同管理风险进行评价的过程中,应始终注意按照风险权重展开定量计算,充分利用系统分析理论对建立起应的模型。在构建常规模型时,通常需要用到模糊综合评价法,所谓模糊综合评价法是指给予各评价因素权重向量进行模糊运算。计算过程中需要利用多评价因素组成集合,同时以多因素、多种判断为基础完成供电合同风险指标由定性到定量的计算,可以利用专家分析法对合同管理风险影响指标进行确定,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评判样本矩阵,利用样本矩阵和权重明确综合评价因素组成的集合与多种判断组成的结合的关系,并对供电合同管理风险系数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对合同管理法风险相关指标和要素进行全面的了解和分析。
(3)展开评价验证。当评价工作完成以后,还要领数学算法对供电合同管理风险的相关数据和指标展开验证,然后对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及有效性进行确定,保证各项结果的准确性以后,给出准确的解决对策和建议,只有这样才能从最大程度上使合同管理风险得到降低。
三、结语
综上所述,从供电企业的角度来说,供电合同风险管理工作的展开可以为其工作提供保证,甚至对企业建设效益的改善起到了决定性的意义。在识别和评价该风险时,相关工作人员应该将供电合同管理内容把握好,全面了解合同管理风险的类型,明确评价目标和风险权重,对供电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各项风险系数进行计算,以此为基础采取措施对风险进行规避,从而为供电企业未来的发展提供良好前提与基础。
作者:张涛 单位: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东营市东营区供电公司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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