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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装修监理合同范文

时间:2023-06-11 09:09:06

序论:在您撰写工程装修监理合同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工程装修监理合同

第1篇

│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合同 │

├────────────────────────────────────────┤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委托人(姓名):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工程勘察监理合同条例》,以及装饰行业│

│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以下工程监理任务:  │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 监理收费及支付方法  │

│(一)本工程监理收费按照国家和现行市场收费标准执行。经甲乙双方商定监理总收费│

│________元/月,共____月,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生效时甲方向乙方预付合同监理费总额的_____%作为合同定金,监理工作│

│完成后,定金抵做工程监理费。监理工作进行到超过该监理阶段的一半时,甲方应支付监理│

│费总额的_____%(不包括定金);监理工作结束甲方工程验收通过当日,应支付该工程的全│

│部监理费。 │

第2篇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处理人(姓名):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机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工程勘察监理合同条例》,以及装饰行业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以下工程监理任务: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监理收费及支付方法

(一)本工程监理收费按照国家和现行市场收费标准执行。经甲乙双方商定监理收费以工程预算额________计算,估算总收费________ 元,金额大写________ 待工程结束后进行结算。

(二)本合同生效时甲方向乙方预付估算监理费总额的20%作为合同定金,监理工作完成后,定金抵做工程监理费。

(三)工程进度过半时,甲方向乙方拨款付应付监理费总额的50%(不含定金)。

(四)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按监理概算结清全部工程监理费。

第三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如期向乙方提交本合同规定的有关建设文件和监理资料,并保证所提交资料质量达到工程监理要求。

2、按约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乙方定金和工程监理费。

3、本工程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如需乙方监理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责任

1、对开工前期的监理工作

①对施工图设计方案进行会审。

②对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和施工组织方案作出评价。

2、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质量认可,以及工程投资成本控制。

3、分项、分部工程的检查和竣工验收。

4、工程进度进行控制,审核设计、施工总计划,审核施工进度计划和材料采购计划,并对工程进度进行检查。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在本合同第三条所约定的时间内交付工程监理费时,甲方从应付监理费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按应付工程监理费的_____偿付违约金。

(二)由于乙方监理错误给甲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时,乙方有责任在监理上继续采取补救措施,并酌情赔偿甲方因此而实际发生的部分经济损失,全部赔偿金额不超过该部分工程的全部监理费。

(三)甲方不履行合同时,乙方不返回定金,且按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另付监理费。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同时返还已收取定金外的全部监理费。

第五条 合同生效、中止与结束

(一)本合同需经甲乙双方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并且要有双方单位法人代表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人的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日期为准。

(二)甲乙双方因故需变更或终止本监理合同时,应提前两周书面通知对方,对本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未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三)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监理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还;当监理工作进行相应监理阶段不足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监理费的一半;监理工作进行到超过该监理阶段的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监理费的一半;监理工作进行到超过该监理阶段的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的全部监理费。同时,按本条第(二)款办理,结束本工程甲乙双方合同关系。

(四)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规定的全部工程监理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监理费之日起,结束本合同关系,本合同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不受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约束。

第七条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采取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向消费者委员会申请调解;

2、向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4、其它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未尽事宜与附加条款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二)本合同附加条款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篇

委托人(姓名):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手机号: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监理负责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以及装饰行业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以下工程监理任务: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

第二条 监理收费及支付方法

(一)本工程监理收费按照国家和现行市场收费标准执行。经甲乙双方商定监理收费以工程预算额_________计算,估算总收费__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 待工程结束后进行结算。

(二)本合同生效时甲方向乙方预付估算监理费总额的20%作为合同定金,监理工作完成后,定金抵做工程监理费。

(三)工程进度过半时,甲方向乙方拨款付应付监理费总额的50%(不含定金)。

(四)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按监理概算结清全部工程监理费。

第三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如期向乙方提交本合同规定的有关建设文件和监理资料,并保证所提交资料质量达到工程监理要求。

2.按约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乙方定金和工程监理费。

3.本工程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如需乙方监理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责任

1.对开工前期的监理工作

①对施工图设计方案进行会审。

②对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和施工组织方案作出评价。

2.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质量认可,以及工程投资成本控制。

3.分项、分部工程的检查和竣工验收。

4.工程进度进行控制,审核设计、施工总计划,审核施工进度计划和材料采购计划,并对工程进度进行检查。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在本合同第三条所约定的时间内交付工程监理费时,甲方从应付监理费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按应付工程监理费的_________偿付违约金。

(二)由于乙方监理错误给甲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时,乙方有责任在监理上继续采取补救措施,并酌情赔偿甲方因此而实际发生的部分经济损失,全部赔偿金额不超过该部分工程的全部监理费。

(三)甲方不履行合同时,乙方不返回定金,且按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另付监理费。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同时返还已收取定金外的全部监理费。

第五条 合同生效、中止与结束

(一)本合同需经甲乙双方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并且要有双方单位法人代表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人的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日期为准。

(二)甲乙双方因故需变更或终止本监理合同时,应提前两周书面通知对方,对本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未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三)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监理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还;当监理工作进行相应监理阶段不足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监理费的一半;监理工作进行到超过该监理阶段的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监理费的一半;监理工作进行到超过该监理阶段的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的全部监理费。同时,按本条第(二)款办理,结束本工程甲乙双方合同关系。

(四)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规定的全部工程监理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监理费之日起,结束本合同关系,本合同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第六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不受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约束。

第七条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消费者委员会申请调解;

2.向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4.其它解决方式:_________

第八条 未尽事宜与附加条款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二)本合同附加条款如下: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第九条 合同文本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5.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原则,可将合同文本提交所在区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进行合同鉴证,以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第4篇

委托人(姓名):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手机号: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监理负责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以及装饰行业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以下工程监理任务: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

第二条 监理收费及支付方法

(一)本工程监理收费按照国家和现行市场收费标准执行。经甲乙双方商定监理收费以工程预算额_________计算,估算总收费__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 待工程结束后进行结算。

(二)本合同生效时甲方向乙方预付估算监理费总额的20%作为合同定金,监理工作完成后,定金抵做工程监理费。

(三)工程进度过半时,甲方向乙方拨款付应付监理费总额的50%(不含定金)。

(四)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按监理概算结清全部工程监理费。

第三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如期向乙方提交本合同规定的有关建设文件和监理资料,并保证所提交资料质量达到工程监理要求。

2、按约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乙方定金和工程监理费。

3、本工程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如需乙方监理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责任

1、对开工前期的监理工作

①对施工图设计方案进行会审。

②对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和施工组织方案作出评价。

2、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质量认可,以及工程投资成本控制。

3、分项、分部工程的检查和竣工验收。

4、工程进度进行控制,审核设计、施工总计划,审核施工进度计划和材料采购计划,并对工程进度进行检查。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在本合同第三条所约定的时间内交付工程监理费时,甲方从应付监理费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按应付工程监理费的_________偿付违约金。

(二)由于乙方监理错误给甲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时,乙方有责任在监理上继续采取补救措施,并酌情赔偿甲方因此而实际发生的部分经济损失,全部赔偿金额不超过该部分工程的全部监理费。

(三)甲方不履行合同时,乙方不返回定金,且按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另付监理费。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同时返还已收取定金外的全部监理费。

第五条 合同生效、中止与结束

(一)本合同需经甲乙双方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并且要有双方单位法人代表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人的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日期为准。

(二)甲乙双方因故需变更或终止本监理合同时,应提前两周书面通知对方,对本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未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三)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监理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还;当监理工作进行相应监理阶段不足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监理费的一半;监理工作进行到超过该监理阶段的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监理费的一半;监理工作进行到超过该监理阶段的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的全部监理费。同时,按本条第(二)款办理,结束本工程甲乙双方合同关系。

(四)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规定的全部工程监理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监理费之日起,结束本合同关系,本合同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第六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不受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约束。

第七条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消费者委员会申请调解;

2、向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4、其它解决方式:_________

第八条 未尽事宜与附加条款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二)本合同附加条款如下: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第九条 合同文本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5、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原则,可将合同文本提交所在区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进行合同鉴证,以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第5篇

委托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人:_________(姓名)

单位: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手机号:_____________

监理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名称: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

监理负责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工程勘察监理合同条例》,以及装饰行业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以下工程监理任务:

工程名称: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

风险告知:监理单位及其监理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资质根据《工程建设监理规定》规定,监理单位实行资质审批制度。设立监理单位,须报工程建设监理主管机关进行资质审查合格后,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企业法人登记。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核准的经营范围承接工程建设监理业务。其次,《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对各类监理人员都作了相应的资质要求,作为合同一方的监理单位派出的监理人员,要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

第二条

监理收费及支付方法

(一)本工程监理收费按照国家和现行市场收费标准执行。

经甲乙双方商定监理总收费____元/月,共____月,

金额大写____。

(二)本合同生效时甲方向乙方预付合同监理费总额的____%作为合同定金,监理工作完成后,定金抵做工程监理费。

监理工作进行到超过该监理阶段的一半时,甲方应支付监理费总额的____%(不包括定金);监理工作结束甲方工程验收通过当日,应支付该工程的全部监理费。

第三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如期向乙方提交本合同规定的有关建设文件和监理资料,并保证所提交资料质量达到工程监理要求。

2.按约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乙方定金和工程监理费。

3.本工程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如需乙方监理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责任

1.每周两次检查工地情况,并向业主汇报。对工程涉及的问题为业主提供中立的专业意见。

2.对开工前期的监理工作

①对施工图设计方案进行会审。

②对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和施工组织方案作出评价。

3.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质量认可,以及工程投资成本控制。

4.分项、分部工程的检查和竣工验收。

5.工程进度进行控制,审核设计、施工总计划,审核施工进度计划和材料采购计划,并对工程进度进行检查。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在本合同第三条所约定的时间内交付工程监理费时,甲方从应付监理费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按应付工程监理费的____偿付违约金。

(二)由于乙方监理错误给甲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时,乙方有责任在监理上继续采取补救措施,并酌情赔偿甲方因此而实际发生的部分经济损失,全部赔偿金额不超过该部分工程的全部监理费。

(三)甲方不履行合同时,乙方不返回定金,且按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另付监理费。

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同时返还已收取定金外的全部监理费。

第五条

合同生效、中止与结束

(一)甲乙双方因故需变更或终止本监理合同时,应提前两周书面通知对方,对本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未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二)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监理工作的,当监理工作进行不到半个月时,甲方应支付半月监理费。

当监理工作进行超过半个月时,甲方应支付一个月的监理费。

(三)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规定的全部工程监理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监理费之日起,结束本合同关系,本合同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

(四)由于施工方、材料供应或者业主的原因不能按规定施工期限完工,导致的施工时间延长,其监理费用另算。

如果甲方要求乙方继续完成本工程的监理直到工程完工,双方需再签订监理延长合同。

第六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不受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约束。

第七条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采取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向消费者委员会申请调解;

2.向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4.其它解决方式:________

第八条

未尽事宜与附加条款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二)本合同附加条款如下:________

第九条

合同文本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甲方(签章):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

第6篇

项目合同管理是一项复杂、全面的系统工程,具有涉及面广、个体差异性突出的特点,合同管理的成败,将影响到整个项目的运作和最终目标的顺利实现。放松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合同管理,就很难取得工程盈利,甚至造成工程亏损。下文以某石化检修安装工程合同管理为例进行简要分析:

1.1合同订立前存在的问题

虽然合同签订需要层层审批,只是针对合同条款的审核,对于项目市场预测、对方的资信调查和订立应具备的相应条件的符合性调查等合同订立前的准备工作也需要采取认真、严格的态度。不要出现人员已经调配好,但是现场一直不具备条件等因素导致窝工等事件的发生。

1.2合同文本不规范

由于大多合同都是乙方身份,现在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等企业对合同管理逐步正规,所有合同必须采用公司同一版本,这样方便了分公司的管理,但是有时候统一的版本势必缺少了针对性,针对技术服务,施工项目等采用一个版本,有时会缺乏对合同事件各参与方相应权责、违约的具体后果及处理方式方法的全面定义和具体明确的描述。部分施工合同文件对履约双方约定的权利、义务显失公平,如过多地强调了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相对较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不明确,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

1.3合同履行中的管理

本石化检修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这几年的发展中,合同签订之前的管理比较严格认证,但是合同履行中的管理还有比较明显的问题存在,最近一两年之内,我司维护维修方面的合同,经常发生与甲方的纠纷,合同固定价的维护维修部分与独立结算的维护维修部分,有时理解不一致,合同交接不认真,合同执行中现场技术管理人员对合同条款研究不深刻,会出现漏签签证或者固定价已包含的工作内容重复做签证的现象,认真分析和跟踪管理合同执行情况,所以合同签订之后,与此项目的管理人员,结算人员都要进行认真仔细的交接,及时处理合同纠纷事宜。

2石化检修安装工程合同管理改进措施

2.1完善一套标准化的管理制度

制度的标准化给整个合同管理提供准绳,合同管理环节中,从起草、评审、签订、变更、解除、函电、记录均需形成符合企业自身特点的,具有较强操作性和方法步骤较为标准的管理制度。通常企业经济合同的管理,有如下制度:《合同管理网络成员职责及操作要点》、《合同专用章、文本、授权委托书的使用保管制度》、《合同签订、审批程序制度》、《合同的评审制度》、《合同的变更、解除、函电、记录、处理制度》及《合同台帐、归档、保管制度》等,有些企业还根据自身的要求,制定了《企业合同管理实施细则》。这些制度必须在可操作性上做文章,尽量避免官样文章,成为摆设。同时在执行时,要讲究一个“严”字,哪个环节出了问题,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2.2坚持全面地、合理地评审合同

合同评审是为了确保合同条款明确、完善,能准确理解并保证达到合同规定的各项要求,找出合同中不合理、不合法、不可行的条文,采取措施,加以修正,最终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建筑合同的评审要注意两点:一是力求基础资料齐全。招标文件、乙方预算、标函及甲方其它规定等,必须一起综合进行评审资料。二是评审合同时,必须从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三方面对合同进行逐条审查,要形成评审文字材料,做出修改意见,主管负责对合同是否签订作审核结论。

2.3严肃认真地监督并履行合同

建筑合同的履行一般有一个较长的过程。这个过程中会遇到这样或那样一些合同签订时不可预见的问题。对合同双方来讲,就需要协调。如变更等问题就是双方协商的对象。在时间、质量、价格上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这是创出良好的经济效益的前提。在合同监督中,必须注意:一是建立较为完整的合同反馈信息网;二是健全合同信息处理制度和机构;三是对合同履行中反馈的信息,必须做出及时处理和反馈;四是必须加强辅助合同的监督管理。合同一经双方签订就是对各自义务的承诺,必须依法履行。企业各部门,必须按照各自的职能,制定出执行合同的具体计划。

2.4确保合同资料按程序式归档《建筑法》

对建筑质量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主体结构实行终身负责制。因此合同资料的归档管理显得更加重要。程序化的合同资料归档,应该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系列化的资料归档。即从招投标阶段资料、合同签订阶段资料、合同履行、监督阶段资料到合同履行完毕工程质量回访阶段资料,均须列入合同的归档范畴。二是合同资料的归档时间程序化。管理网络中谁先完成合同规定的任务,其资料首先归档。三是建立专门的合同资料归档部门。由专职管理员,在合同资料收集完毕,按要求整理成册后,统一交档案室归档。这样做的好处是归档资料完整,能防止因时间问题而造成资料的遗失。

3结束语

第7篇

    现将市建委质监总站关于颁发《北京市公共建筑工程实行初装修质量核定规定(试行)》的通知(〔97〕质监总站第10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关于颁发《北京市公共建筑工程实行初装修质量核定规定(试行)》的通知

            (97)质监总站第109号  一九九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各区、县建委,各施工企业,各建设(开发)、监理单位,各监督站:

    现将《北京市公共建筑工程实行初装修质量核定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执行中的问题及时函告我们。

    特此通知

                  北京市公共建筑工程实行初装修质量核定规定(试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共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和监督,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标准和《北京市建设工程竣工质量核定办法(试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共建筑工程实行初装修质量核定,是指公共建筑单位工程中商场、娱乐厅、会议厅、写字间、客房等,按合同和设计文件规定范围以内的墙面、楼(地)面、吊顶、内门窗等部位完成初步装修项目,符合规范要求和质量标准,经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验收合格后,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初装修核定。

    第三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建设的实行初装修质量核定的公共建筑工程,均应执行本规定。

    未实行初装修的公共建筑工程,仍按《北京市建设工程竣工质量核定办法(试行)》对单位工程竣工质量进行核定。

    第四条  公共建筑工程实行初装修质量核定的工程中,屋面工程、外墙饰面、楼内公共活动场所及公用设施等均应按设计文件和合同规定的内容,完成全部装修工程,达到使用条件。

    第五条  公共建筑工程初装修项目,应在设计文件和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规定。

    公共建筑工程实行初装修的部位和项目应达到下列要求:

    一、楼(地)面工程的初装修,应完成地面基层;有防水要求的地面,应按规定进行蓄水试验。

    二、顶棚工程中按设计文件规定,完成初装修项目的内容。吊顶施工及吊顶内的电气安装工程、通风空调安装工程可以纳入再装修项目。

    三、墙体完成墙面抹灰或基层找平工程。

    四、内门、窗工程应完成设计文件规定内容,如预留洞口不安装门、窗的,应标出预埋件的位置。

    五、给水、排水、供热完成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并按规定进行通球、通水、灌水、压力试验。

    六、暗敷设的电气线路按设计文件完成,并按规定进行绝缘、接地等必要的试验。

    七、通风空调工程管道风口安装到户内。

    第六条  公共建筑工程完成本规定第四条、第五条规定项目内容,并取得《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核定证书》、《电梯安装质量监督核定证书》、并经过消防等部门的验收。可由建设(监理)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单位验收,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报初装修质量核定,经核定合格发给《建设工程初装修质量核定单》,建设单位可对房屋进行出售、出租,使用单位可对初装修工程进行再装修,但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第七条  再装修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监督注册手续,并缴纳监督管理费。

    第八条  再装修工程必须实行总承包负责制。分包单位的施工质量和有关施工技术资料、记录,由总包单位负责整理、归档。

    第九条  单位工程再装修完工后,由建设(监理)单位按规定申报再装修项目质量核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定合格后,发给《建设工程再装修竣工质量核定单》,可以交付使用,但使用部分必须与未进行再装修的工程部位隔离,并设置安全防护。

    第十条  单位工程全部完工后,建设单位应按《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竣工核定办法(试行)》规定程序,申报单位工程竣工质量核定。经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定合格的工程,发给《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