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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在您撰写省级生态村申报材料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一、提高思想认识。根据财政部、环境保护部财建号文件精神,国家将对通过生态示范建设标准的村镇实行“以奖促治”、“以奖代补”的政策。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国家、省级生态乡镇(村)的申报工作,为我县创建省级生态县创造有利条件。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生态乡镇、生态村申报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全程跟踪落实。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加强我省生态示范创建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对照创建省级生态县标准,各乡(镇)均应申报省级生态乡镇,同时每个乡(镇)还应申报1—2个省级生态村,条件较好的可多申报。已获得省级生态乡镇或生态村命名的单位,应积极申报国家级生态乡镇或生态村。
三、落实工作措施。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应结合统筹城乡发展工作,按照省级生态乡镇和生态村考核验收标准的内容要求,切实抓好农村环境整治、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清洁能源建设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废弃物污染防治等农村生态环保工作建设。
一、生态县(区)、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目标
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共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区1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2个,全国环境优美乡镇5个,国家级生态村1个;省级生态示范区2个、环境优美乡镇8个、生态村3个,市级环境优美乡镇54个、生态村127个,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结合全省第二个“十百千”生态创建工程目标要求,我市2012年至2015年创建目标为:阎良区力争创建成国家级生态区、高陵县力争创建成省级生态县,再启动长安、户县、蓝田县市级生态县(区)创建工作;每个涉农区县每年启动1个以上乡镇(街道)、2个以上行政村的省级、国家级生态创建工作;每个涉农区县每年有2个以上的乡镇(街道)和3个以上的行政村达到市级生态创建标准。
二、申报资格
申报单位必须是市辖区内涉农县(区)、建制乡镇(街道)和行政村。
三、考核、命名及奖励
(一)考核:由市环保局负责对申报单位进行筛选,确定名单后联合市四城联创办、市建委、市农委、市统筹办组成考核组进行联合考核验收。
(二)命名:对通过考核验收、履行公示后无异议的县(区)、乡镇(街道)和村,命名为市生态县(区)、生态乡镇、生态村。
(三)奖励:对命名的市级生态县(区)、生态乡镇和生态村继续实行“以奖代补”政策,给予扶持资金奖励。
四、创建程序
(一)创建市级生态县(区)
1.申报程序
(1)创建市级生态县(区),由县(区)人民政府向市环保局提出申请。
(2)创建市级生态县(区)要紧密结合县(区)情,编制生态县(区)建设规划,经市环保局组织相关部门和有关专家进行论证,由县(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后,政府予以印发实施。正式规划文本、人大决议(决定)及政府实施文件一并报市环保局备案。
(3)开展生态县(区)建设要认真执行规划,每半年向市环保局报送规划落实情况报告及工作总结,并作为创建基础资料予以检查、考核。市环保局将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对开展生态县(区)建设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情况予以反馈,其整改结果作为生态县(区)建设考核验收的依据。
(4)生态县(区)建设规划批准实施1年以上,各项指标经自查达到市级生态县(区)验收标准的,可向市环保局提出验收申请。通过市级考核验收并获命名1年以上,可申请省级生态县技术评估及验收。获得省级生态县(区)命名1年以上,各项建设指标经自查达到国家级生态县考核标准的,可申请国家级生态县(区)技术评估及验收。
2.验收程序
(1)在自查达标的基础上,县(区)政府向市环保局申请验收,同时填写《市生态县(区)申报表》(见附件1)。
(2)市环保局接到验收申请后,将会同市四城联创办、市建委、市农委、市统筹办和专家对生态县(区)建设情况进行技术评估。技术评估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形成评估意见予以反馈。县(区)对评估发现的问题予以整改后,以县(区)政府名义将情况书面报市环保局。经市环保局复核后符合验收条件的,由市环保局组织市四城联创办、市建委、市农委、市统筹办与专家进行考核验收。
考核验收方式:①听取创建工作报告;②观看生态县(区)创建专题片(10-15分钟);③查阅创建工作文件、档案;④核查技术数据和相关证明材料;⑤现场考察;⑥开展民意调查;⑦形成考核验收意见。
3.申报材料
(1)县(区)人民政府申请验收的函及《市生态县(区)申报表》。
(2)生态建设规划文本及县(区)政府提请县(区)人大对规划的批复实施文件(批复文件装订在规划首页)。
(3)县(区)人民政府创建市级生态县的工作总结。内容包括县域基本情况,市级生态县(区)建设基本条件、建设指标达标情况和规划建设内容实施情况,创建工作的措施、成效、体会。
(4)建设生态县(区)的技术报告。内容包括县(区)基本情况、建设规划完成情况、基本条件完成情况、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有关的检测、监测报告)等。
(5)创建生态县(区)专题片(10-15分钟)。
(二)创建市级生态乡镇
1.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涉农乡镇(街办)经所在县(区)政府同意后,由所在县(区)环保分(县)局向市环保局统一提出申请。
(2)创建市级生态乡镇要紧密结合镇情编制生态镇建设规划,经所在县(区)环保分(县)局组织有关专家论证通过后,由县人大或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所在县(区)环保分(县)局备案。
(3)生态乡镇建设规划批准实施1年以上,各项指标经自查达到市级生态乡镇验收标准的,可向市环保局提出验收申请。通过市级考核验收并获命名1年以上,各项建设指标经自查达到省级生态乡镇考核标准的,可申报省级生态乡镇。获得省级生态乡镇命名1年以上,各项建设指标经自查达到国家级生态乡镇考核标准的,可申报国家级生态乡镇。
2.验收程序
(1)乡镇、街办在自查达标的基础上,填写《市生态乡镇申报表》,经县(区)环保局审核,并提请当地县、区人民政府批准,由各县(区)环保局统一向市环保局提出书面验收申请。
(2)市环保局联合市四城联创办、市建委、市农委、市统筹办及专家组成验收组,适时对申报单位进行考核验收。验收方式:①听取创建工作报告;②核查创建工作文件、档案;③审核技术数据;④现场考察;⑤随机开展民意调查;⑥形成考核验收意见并提出整改意见。
3.申报材料
(1)乡镇政府(街办)申报市级生态乡镇的正式文件。
(2)生态建设规划文本及县(区)人大或政府对规划的批复实施文件(批复文件装订在规划首页)。
(3)创建工作总结。包括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创建过程、主要活动和所取得的成效(主要内容为经济发展情况、资源保护和利用情况、环境状况、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等)。
(4)技术报告。包括经审核的《市生态乡镇申报表》(装订在技术报告首页)、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及证明材料(含有关监测、检测报告)。每项指标都要有证明材料,需要核算的指标要有核算方法,具体参照生态乡镇指标解释。
(5)生态建设专题片(10-15分钟)。
(三)创建市级生态村
1.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行政村由村委会经乡镇人民政府(街办)向县(区)环保局提出创建申请。
(2)在县(区)环保局的指导协助下,编制符合村情实际的生态村建设规划并经乡镇人民政府(街办)批准后组织实施。
(3)生态村建设规划批准实施1年以上,各项指标经自查达到市级生态村验收标准的,可向县(区)环保局提出验收申请。通过市级考核验收并获命名1年以上,各项建设指标经自查达到省级生态村考核标准的,可申报省级生态村。获得省级生态村命名1年以上,各项建设指标经自查达到国家级生态村考核标准的,可申报国家级生态村。
2.验收程序
(1)经自查达到市级生态村建设指标要求的村,由县(区)环保局组织验收,并将申报及验收材料报市环保局。
(2)生态村经区县验收后,报市环保局进行审核。审核材料包括申请文件及验收材料。市环保局联合市四城联创办、市建委、市农委、市统筹办对申报的生态村进行抽查,形成审核抽查意见。
3.申报材料
(1)行政村申报市级生态村的正式文件。
(2)生态村创建规划文本、乡镇政府(街办)对规划的批复文件(批复文件装订在规划首页)。
(3)创建工作总结。包括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创建过程及进展情况、主要活动和所取得的成效(主要内容为经济发展情况、资源保护和利用情况、环境状况、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等)。
(4)技术报告。包括经审核的《市生态村申报表》(装订在技术报告的首页)、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及证明材料(含有关监测、检测报告)。每项指标都要有证明材料,需要核算的指标要有核算办法,具体参照生态村指标解释。
五、监督管理
(一)对当年通过考核验收的生态创建单位,在市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同时公开举报电话和信箱,受理群众投诉。
(二)市环保局将联合市四城联创办、市建委、市农委、市统筹办每2年对各辖区内的生态创建命名单位开展必要复查,进行跟踪管理,对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对获得市级命名的,将取消其命名称号,并暂停受理当年该县(区)市级、省级和国家级生态创建的申请,确保生态创建质量。
(三)生态示范创建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公正透明的原则。各创建单位和指标核准单位要对申报的生态示范创建材料严格把关,对考核验收过程中要严格程序,严格标准,严禁欺上瞒下、瞒报数据、弄虚作假等行为。
(四)获得命名的市级生态县(区)、生态乡镇(街办)和生态村,若辖区内出现较大(Ⅲ级)以上(含Ⅲ级)的环境事件,且未能妥善处理、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或接到当地群众反复投诉、举报比较严重环境问题的,一经查实,市环保局将建议取消其市级以上生态县(区)、生态乡镇、生态村称号。
六、工作要求
(一)各涉农县(区)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委会是生态县(区)、生态乡镇(街道)、生态村创建工作的主体,要根据国家级、省级、市级生态创建规范和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尽快制定出台各辖区生态创建管理办法。
(二)生态建设规划的编制要高起点、高标准,以继续创建省级、国家级生态县(区)、生态乡镇、生态村为目标,注重规划的长远性。生态镇、生态村要优先从市级重点镇、新农村建设重点村选取。涉农环保分(县)局负责辖区生态创建的具体工作,要深入农村,积极发挥帮助、指导和协调作用,协助编制符合实际的生态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
一、生态县(市、区)的创建
天台县争创国家级生态县,年内要完成前期资料申报、技术核查程序,争取通过现场核查;玉环县争创省级生态县,年内力争完成现场核查工作,黄岩区要积极做好2012年度创建省级生态区的筹备工作;临海市、温岭市继续深化生态市创建工作,进一步巩固提高生态创建成果,做好省级生态县复查相关工作,为创建国家级生态市打好基础。
二、国家级生态乡镇的创建
目前,全市有14个乡镇尚未获得国家级生态乡镇命名,但已进入环保部审查阶段,分别为黄岩区宁溪镇、临海市涌泉镇、天台县石梁镇、天台县泳溪乡等4个乡镇(已上报了补充材料),以及椒江区大陈镇、黄岩区上垟乡、温岭市坞根镇、临海市河头镇、天台县街头镇、天台县三州乡、天台县龙溪乡、天台县南屏乡、天台县洪畴镇、天台县三合镇等(2011年申报)10个乡镇。2012年,各地要密切关注环保部命名情况,根据具体要求及时调整辖区内的创建计划。同时,温岭市大溪镇要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确保顺利更名为国家级生态乡镇。
2012年,各地要根据上级环保部门的工作安排,开展国家级生态乡镇及国家级生态村的创建工作。经初步安排,拟申报争创国家级生态乡镇的有:
四、市级生态乡镇(街道)、生态村的创建
2011年市级生态乡镇(街道)、生态村分别可于5月、11月中旬进行申报。市生态办将根据各乡镇、村的申报材料与申报文件,对提出申请的村、镇进行现场验收,通过验收的将予以命名。请各地根据创建工作,分批次、合理安排各乡镇(街道)、行政村的申报工作。
五、生态乡镇、生态村复查
各地务必要做好已命名的生态乡镇、生态村的复查工作,重点复查对象是2010年度命名的省级以上生态乡镇。请各地根据省生态办及我办的具体通知要求,认真总结上报县(市、区)生态办的复查结果报告及乡镇自查总结报告。复查报告、自查报告要包含近两年各项创建指标的变化,主要工作措施及下阶段工作计划等。2010年度命名的省级以上生态乡镇名单如下:黄岩区平田乡、屿头乡、富山乡,仙居县淡竹乡,三门县花桥镇。
以全国农村环境保护暨生态建设示范工作文件为指导,根据省、市、区环境保护工作会议部署的生态建设要求,逐步完善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加强城镇建设与管理,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改善镇的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规划的生态村建设任务,年镇要达到全国环境优美乡镇考核标准,其中村和亭东村二个村在要年10月底前达到省级环境优美考核标准。
三、主要任务
(一)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年,我镇开展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国家级生态乡镇)创建活动。镇政府将进一步完善镇区公共设施,完成污水处理、垃圾收运、卫生改厕、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绿化、娱乐休闲游园、农贸市场搬迁和升级改造、老镇区环境整治、河道疏浚及水环境整治、“三品”基地等重点工程建设,强化医院污水、医疗固废监管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年底前各项创建指标分别达到国家级生态乡镇建设指标、省级环境优美乡镇考核标准。
(二)生态村创建。开展生态村创建,村和亭东村是区政府指定的年省级生态创建村,务必于11月份过省级验收。
(三)省级生态村提标整改。年,省级生态村按要求全面完成提标整改任务,、亭东两个村尤其要突出抓好专职环保监督员配备、生活污水处理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清淤任务完成率、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废水处理达标率和粪便综合利用率、农膜回收率、村民对环境状况满意率等新增加和调整指标的补差工作,确保11月份一次性过省级复核验收。
四、时间部署
(一)动员部署阶段。各村工作组制定创建工作方案与计划,层层分解落实任务,排定重点工程建设时序表,落实专人负责重点工程实施。
(二)全面实施阶段。完成污水处理厂(站)及配套管网、改厕、垃圾收运、娱乐休闲游园、医疗废物处置、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河道疏浚及水环境整治、“三品”基地等重点工程建设,完成新老镇区和村庄环境整治,确保硬件建设到位。
(三)总结冲刺阶段。组织自查自纠,检查分析考核指标和重点建设项目的完成情况,对未达标项目,完善措施落实整改。创建村镇建立创建台帐资料,对创建工作进行总结,编制技术报告,形成完整的申报材料,并制作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创建专题片。
(四)考核验收阶段。组织创建工作年度考核,过区考核的逐级向上推荐申报,申请省、市级考核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镇生态创建领导机制,各村居都要成立由村支书负责,联络员、资料员配套的创建工作班子。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围绕创建标准制订创建工作方案,逐条细化分解指标任务,排定工作时序进度,明确具体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完成年度创建任务。
(二)切实加强责任推进。充分发挥生态办、专业工作组、督查组及各部门作用,共同推进生态村镇创建工作。生态办负责创建组织、协调、指导与督查考核工作,建立和完善创建工作机制,每半月组织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各工作组交流创建进展情况;每季度组织召开工作点评会,镇领导对各村创建情况进行季度点评。各工作组、各部门根据指标任务分解制订部门创建工作方案,对指标任务进行再细化、再分解,由专人负责生态创建重点工程推进,确保各镇硬件指标达到考核标准。各村要针对重点、难点工程进一步完善措施,倒排时序,狠抓落实。
1、污染减排工作有序开展
根据省、市污染减排工作要求,我县制定了2012年主要污染源物总量减排计划,按照计划要求,全县COD和SO2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4000吨和3500吨以内,削减量分别为138.2吨和1690吨,1-6月份全县COD排放总量1963.6吨,已控制在目标范围内,SO2排放总量1406.3吨,削减1188.7吨,削减率45.8%。目前,已完善所有减排台账,编制完成“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确保实现“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
2、生态县建设稳步推进
生态县建设规划已委托省科技咨询服务中心编写,现已完成初稿并通过评审。镇、镇已申报省级生态乡镇,村申报省级生态村,镇、乡申报国家级生态乡镇,镇上贤古村申报国家级生态村。
3、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全面启动
按照县委县政府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实施方案及动员大会精神,我县全面启动创卫工作,成立了创卫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创卫工作实施方案,根据环保要求,对今后三年创卫工作任务进行具体细化,确保我县创卫工作顺利实施。
4、“六·五”世界环境日纪念活动形式多样
今年6月5日是第39个世界环境日,我县围绕“低碳减排、绿色生活”中国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纪念活动。一是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移动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世界环境日主题,营造节日氛围;二是组织全县10余家主要企业负责人参加环保知识答题活动,倡导污染减排、绿色发展理念;三是在中高考期间,对城区工业建筑、饮食娱乐场所噪声进行专项执法检查,为考生营造安静舒适的学习考试环境;四是组织环保执法人员上街集中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制作宣传展板、悬挂横幅标语、设置宣传咨询台、发放环保知识宣传资料以及邀请老年腰鼓队上街宣传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和参与热情。
5、环境执法监管到位
一是加强对工业园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对工业园区建设项目全部办理环评和验收手续,确保环评率达100%,二是积极与省、市环保部门联系,完成了科技环评、竹桥高岭土矿环评与审批,确保我县一批重大项目的顺利实施;三是加强环境监测工作,特别是汛期重点加强对高塘取水口的水质监测及油盘铁矿等重点企业的水质监测工作,确保汛期我县水质达标。
二、存在的问题
1、集镇和工业园区的污水收集支线管网还未建成。
2、污水处理厂没有按照省、市政府规定的时间要求投入试运行,不能发挥减排效益,影响全县COD减排任务的完成。
3、董氏纸业提标减排量很难得到国家认定。
三、意见和建议
1、加快集镇和工业园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进度,尽早使污水处理厂投入试运行,发挥减排效益。促进董氏纸业提标减排量得到国家认定。
2、严格执法,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业专项治理。在前期调查模底基础上,对全县规模化畜禽养殖业开展专项整治,有效控制农村面源污染。
生态创建让农村换新颜
博罗县横河镇西群村学龙村,洁净的水泥路两旁,鲜艳的紫荆花挂满枝头,不远处便是大片的竹林,风一吹,清脆的响声迎风入耳。村民黄旭民拿着水管,喷淋新楼门前绿油油的草地,一脸惬意。“看看这些花草树木,绝不逊色于城市里的高档花园小区吧!”面对来访的客人,黄旭民自豪地说道。
外人的确不会想到,几年前,这里还是被村民嫌弃的“烂泥路”,村民进出都嫌麻烦,更别说有外人来游玩。可如今,经过生态创建,这里也成了热门旅游景点。“每到周末都会有大批的游客,沿村道摄影,再往上走,还有竹林、瀑布。”
西群村村委会主任张运贵介绍,西群村以山地居多,又是工业发展限制区,以前不知如何发展,自从被纳入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区后,思路一下子打开了。“结合美丽乡村‘三大行动’,我们改造了上万亩桉树,种上了竹林、油茶树以及花卉,村里一下子变成了远近闻名的‘竹林幽海’和‘森林村庄’,绿化覆盖率已超过45%,村子美了,人气就旺了!”
据介绍,2012年以来,博罗县累计投入约17亿元,以开展“清洁先行、清水治污、绿满家园”的美丽乡村“三大行动”为重点,对农村环境进行全面综合整治,实现农村面貌的全面“升级”。
同样的变化也在博罗县罗阳镇观背村上演。这个地处城中心范围的村庄,曾经垃圾遍地、臭气熏天,老房子长期闲置或出租给废品店、小作坊,是名副其实的“垃圾村”。
借着惠州市“美丽乡村”三大行动的东风,观背村村委会发起大规模的清理垃圾行动,把历年来堆放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全部清走。同时在村里许多角落放置了垃圾桶,并加强保洁。
摘掉了“垃圾村”的帽子,观背村又向着“壁画村”迈进。惠州市美术家协会、惠州东坡文化协会的画家受邀来村中画壁画:成语故事、古典传说、法治文化、观背风貌……400多幅、2000多平方米的壁画惊艳亮相,让原本墙体脱落、长满苔藓的老房子焕然一新。
日前,经过美化改造等工程,包括观背村在内的88个行政村被惠州市政府授予“惠州市生态村”称号。“创建制度健全、氛围浓厚、生态环境较好、村容村貌整洁卫生是市级生态村的基本要求”,惠州市环保局生态科相关负责人介绍,上述行政村已完成美丽乡村“三大行动”年度任务,禁养区内没有畜禽养殖场,无涉及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案件,村容村貌都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
松树岗村,发展以花卉种植和水果种植为主的休闲农业旅游项目,打造罗浮山前休闲农业观光区。目前村里已整合近100亩土地,种植了多种优质应季花卉和瓜果,发展花海观光、水果采摘、农事体验等农业旅游项目,达到以“游”促“农”的发展目的。
西群村,着力优化人居环境,依托生态优势资源,针对市场需求,种植柑橘、葡萄、蔬菜等特色农产品,大力发展生态产业和乡村休闲旅游。
罗村村,村委会引导村民种植兰花、百合花等高经济价值的花卉700多亩,成为村民增收的有效途径,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罗村村还保存有明清时期的古建筑,如“榜眼府”、古树等也得到了保护。
生态创建带来的不仅是环境的改善,更带动了乡村经济发展,让“绿色青山”变成“金山银山”。博罗县的郭前村上良村小组,整治后的村庄面貌焕然一新,而且直接催生了村民民宿经济的崛起。这两年,村里引进了民宿项目,将28栋新居租给公司发展民宿,每户村民每年仅租金就可以收入3万元。
松树岗村与3家企业合作共建了客家佬豆腐花厂、广东省空中田园农业技术有限公司、火龙果种植基地,同时还投入15万元打造了50多亩格桑花观赏基地,吸引大量游客,有力带动当地农产品畅销。尤其是村企联手打造的“空中田园”,绿植、蔬菜、水果等应有尽有,不仅让村子变美了、变绿了,还成了热门景点。
“因绿而美,因绿而富,绿色村庄的建设正在成为农村发展的绿钥匙、金钥匙。”博罗县有关负责人表示,绿色村庄不仅要绿化环境,也要进一步发掘农村的绿色资源、绿色产业,构建起以“绿”为核心资源的绿色化现代农村发展模式。
市级以上生态村覆盖率达90%
2012年,惠州启动国家生态市创建,2015年又提升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截止目前,全市已创成省级生态县3个、国家级生态乡镇6个、省级生态乡镇53个,国家级生态村1个、省级生态村10个、市级生态村986个、省级生态示范园2个、市级生态示范园1个,全市80%的乡镇已创建成省级生态乡镇,90%以上的村已创建成市级以上生态村。
通过创建,人们惊喜的发现,惠州的农村变靓了,垃圾少了、水更清了、村庄变绿了。这些都得益于生态创建过程中,惠州全市开展的“美丽乡村”三大行动。数据显示,“美丽乡村”三大行动实施以来,惠州建成农村垃圾收集点3万多个,配备农村保洁员9333名,全市已构建完善的“一县一场、一镇一站、一镇一辆、一村一点”农村垃圾收运处理设施体系,实现了农村垃圾的日产日清日净;截至去年12月,全市已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714座;大力推进村庄绿化、村庄风景林造林、村道绿化,集中居住型村庄林木绿化率达63%。
1、创建氛围不浓厚。有关部门对生态县创建的宣传力度不够,一些部门、乡镇对创建省级生态县的认识不够到位、思想不够统一、行动不够一致,存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思想,民众参与热情不够高、部门协同配合不够,合力创建的氛围尚未形成。如县城主要街道未悬挂宣传标语,创建氛围营造相对滞后;新闻媒体缺乏相关报道或栏目宣传,群众知晓度低;多数重要生态工程、乡镇未设立创建标牌、宣传橱窗等。少数成员单位对创建工作重视不够,职责不明确,主动配合、自觉参与意识不强,办事拖拉、责任推诿、相互扯皮现象屡有发生,部门之间、城乡之间创建工作不均衡,城区好于郊区、中心村好于一般村。群众发动不足,参与深入广度有限,单靠部门、乡镇干部的力量,难以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
2、创建优势不明显。比较突出的有三个方面:一是省级生态乡镇比例偏低。按照省级生态县考核指标要求,全县80%的乡镇必须达到省级或省级以上生态乡镇考核标准。目前,我县省级生态乡镇仅3个,占全县乡镇的21.4%,需再创建成9个以上省级生态乡镇才能符合考核要求,创建的乡镇压力较大。二是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由于规划缺陷,我县县城道路排水管网总长达38公里,而实行雨污分流的比例较少,污水处理厂虽已投入运行,但因多数管网尚未接入主排污管道,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距60%以上的硬性指标仍有一定差距。三是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繁重。据要求,我县今年必须完成“十一五”期间减排任务的60%,而且我县当前的减排空间非常狭小,可完成COD和SO2减排任务的企业少,减排任务完成难度较大。
3、环境污染整治困难重重。一是工业园区环境污染整改任务较重。省市环保局曾对我县工业园区进行联合执法检查,要求我县今年必须完成园区内环境污染问题的整改工作,并将此项工作纳入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的基本条件。就我县工业园区的实际情况而言,年内完成整改任务,达到省市环保局的要求,时间紧难度大。二是农村环境整治任务重。完善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善农村环境状况的任务艰巨,特别是彻底根治城郊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脏、乱、差”现象,难度仍然较大。三是城市环境管理任务紧。全县医疗固体废物的无害化处理工作尚未完成。城区乱占道、乱堆放、乱搭建等现象较为突出,污水横流、乱排放等现象时有发生,城市环境卫生保洁机制有待优化,河面漂浮物、卫生死角需尽快消除,部分街道、小区的绿化工程建设滞后,影响市容市貌,城市立面规划未能充分体现地方特色,缺乏品位。保持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整治的长效机制和管理制度尚需完善,时常出现回潮和反弹现象。
4、支持力度有待加强。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内容多,牵涉领域广,标准要求高,时间紧,任务重,既要抓好县城和乡镇环保设施等硬件建设,又要做好省级生态乡镇的申报、验收准备,还要收集自2004年生态县创建后的各种资料,各项工作都需要各部门的支持与配合。特别是经费保障需进一步加强。
5、其它较为突出的问题。重点生态工程的示范带动作用还不够强,没有形成规模效益;部分环保基础设施滞后,一些涉污企业的污染处理设施不够完善;生态环境支持保障和管理能力还较为薄弱,生态补偿机制有待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乡镇公共设施闲置现象严重等。
二、基本情况
创建工作开展以来,我县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分管副县长为主要成员的创建省级生态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制定了《*县创建省级生态县实施方案》。5月30日,组织召开了全县创建省级生态县工作动员大会,全面部署了工作任务。目前,省级生态县申报材料和各种证明材料的收集和编制工作基本完成,9个乡镇完成了生态建设规划、“五整治一提高”中长期实施方案和生态村建设计划的编制工作,生态村申报工作已办结。截止7月底,全县已申报市级生态村20个,县级生态村19个,全县县级以上生态村累计达到53个。乡镇政府所在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已基本完成,50%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已投入试运行。大力开展工业园区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园内55家企业执行了环评审批手续、18家企业执行了环保“三同时”、40家企业进行了排污申报,征收排污费28万元。
三、对策建议
1、创新机制,扩大宣传,积极营造良好创建氛围。探索建立我县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搭建各类创建活动的组织、策划、宣传、实施、考核、测评基本框架,为今后的创建活动提供便利。宣传部门、新闻媒体和相关部门要切实抓好省级生态县创建宣传工作,电视、报刊要设立专门的新闻栏目,定期对外创建信息。丰富内容、搞活形式,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工厂、进乡村活动,正确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科学的生态理念和环保意识,主动参与省级生态县创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创建任务按时圆满完成。生态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担负起决策、指导、协调、监督等各项职能,各成员单位和乡镇、社区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进一步明确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全民创建的良好局面。
2、明确要求,攻坚克难,着力化解重点难点工作。一要以生态乡镇创建为契机,着力改善农村环境。依托“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新农村建设等工程,切实加强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城市公共环保设施对近郊乡镇的覆盖效应,按照生态乡镇的建设标准,优化村居条件、美化农村环境。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坚持“从小事抓起、从娃娃抓起”,改变农民群众根深蒂固的生活陋习恶习,倡导科学、生态、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把好生态乡镇创建台帐制作关,做好申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主管部门需给予充分的指导与帮助。明确符合区域特色的产业定位,鼓励乡镇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旅游业、生态工业,提高生态经济比重,实现环境保护与持续增收双赢的局面。二要优化城区环保设施功能,提高污染处理能力。要科学编制城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提高城市环保设施的使用率,按照雨污分流的要求,合理改造城市污水管网,将城市污水管道接入污水处理厂做集中处理。尽快建立全县医疗固体废物的处置设施,不断改进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技术,适度增加农村保洁经费投入,深化殡葬改革,有效遏制青山白化现象。三是加强政策引导,鼓励技术创新,进一步做好工业园区减排工作。确保县委、县政府出台的关于扶持企业节能减排的各项优惠政策有效落到实处,从人才帮扶、技术指导、资金支持等方面引导企业进行技术创新、设备改造。改善企业生产工艺、提高产品档次、加快新技术推广运用,减少能源消耗,降低污染物排放。同时,职能部门要建立环境质量监测、预警机制,健全监管措施,加大行政执法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