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8 15:46:55
序论:在您撰写合同管理机构及职责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关键词:合同管理 考核 体系
合同是企业从事经济活动,取得经济效益的桥梁和纽带,同时也是产生纠纷的根源。合同管理工作作为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一环,越来越受到重视。建立一套适合我局自身需要又能反映合同管理工作水平的考核体系愈发重要。
一、建立合同管理考核体系的意义
(一)评价单位管理水平
企业业务开展就是合同准备、合同签订、合同履行的全过程,因此,合同管理就成为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单位领导对企业有效管理的重要着力点和落脚点。对一个单位管理水平高低的评价中,合同管理内容的评价应该是一个重要指标。因此建立一套有效的合同管理考核评价体系对评价一个单位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法务机构的考核依据
合同管理机构是从事合同管理的核心部门,它的有效运行对降低企业法律风险,提高运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合同管理考核体系是对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如企业法律顾问、合同管理员等工作业绩考核的依据。
(三)指导工作查缺补漏
评价不是目的,只是手段。有效的合同管理考核体系既能够用于指定合同管理日常工作,又能及时有效的发现合同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醒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整改,为今后的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二、我局原有合同管理考核体系存在的问题
原有合同管理考核作为年终经济责任制考核的一项内容,在年底组织实施。考核内容涉及台账是否完整;合同是否按规定及时上交等七个方面,每项如未完成扣除2%-10%分数。但随着我局合同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尤其是OA系统和合同履行跟踪制度的建立,原有的合同管理考核体系已经不能完全适应目前合同管理的需求,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考核内容不够全面
原有考核对合同管理除了上述七个方面工作外,对制度建设、OA系统建设、合同用章等方面均未有涉及,不能覆盖合同管理工作的全部内容。
(二)考核指标不够细化
如“合同跟踪是否到位”,这项指标没有客观的评价标准;“合同签订是否存在明显不规范的情况”,这项指标包括合同文本质量、合同是否按合同管理机构审核意见进行修改、是否及时签订书面合同等多项内容,这些指标如不细化,实际考核过程中不易操作。
(三)扣分标准不能够体现各项具体工作的重要程度
原有考核指标除“合同管理工作是否存在由于工作失误造成较大损失的问题”扣5%-10%外,其余各项均扣2%。但各项指标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重要程度和完成的难易程度等是不同的,应根据具体情况在制定扣分标准时予以区别。
(四)考核组织不够完善
原有考核仅在年终组织一次,时间间隔过长。此外,原有考核仅针对各单位进行考核,没有很好地体现合同管理机构,尤其是合同管理的中心人物——合同管理员的劳动成果。
三、合同管理考核体系建立的建议
(一)完善考核内容
合同管理考核体系可根据合同管理工作内容,从机构制度、资信调查、合同送审、文本质量、履行跟踪、电子系统、档案资料、合同报表、合同用章、特殊加分十个方面组织开展。
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1、合同管理机构、制度是否完善
(1)是否能够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合同管理办法。有适合单位自身特点的合同管理办法是进行合同管理的前提条件,否则接下来的工作将无章可循。
(2)当年是否在合同管理制度上出台新制度。鼓励制度创新,结合自身具体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制度对策,对完善企业合同管理制度有重要意义。
(3)是否有合同管理员,以及合同管理员发生变更后能否及时向局合同管理机构通报。合同管理员是合同管理的中心人物,单位必须设立专职或兼职合同管理员,负责合同管理事宜。
(4)是否有文件明确合同管理员职责。只有明确了职责,才能让他们明白该做什么,怎么做,有的放矢的做好管理工作。
(5)合同管理员是否取得企业法律顾问资格。国家设置了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并规定大型国有企业应当设置专门的法律事务机构;中小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可以设置专门的法律事务机构,也可以由某一业务部门同事承担法律事务机构的职责,或者由企业法律顾问来履行期职责;非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根据经营管理和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需要设置法律事务机构或者配备企业法律顾问。
2、合同资信调查材料是否详实
合同资信调查材料是否详实、可靠,并能及时更新。资信调查是对合同相对人从事经营事务的主体资格、履行能力和履行信用情况的动态调查。它除了能为合同顺利履行提供保障外,还能起到收集企业业务来源信息,并保证信息延续的功能,避免出现业务人员离职或流动导致业务无法接续的问题。
3、合同是否及时送审
(1)合同是否能够及时送审或备案。合同送审和备案是合同日常工作的内容,它能保证单位领导和合同涉及的职能部门了解单位经营情况,并结合各自观点就合同文本提出修改意见。
(2)对合同管理机构实质性审查意见未予采纳的是否予以解释、反馈。对管理机构的意见执行情况要及时反馈,这样才能避免合同审核流于形式,走过场。
(3)因特殊情况并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未签订合同先进场施工的,能否尽快补签合同。
(4)是否存在未签订合同并未经分管领导同意而进场施工的情形。
4、合同文本质量情况
(1)合同内容是否合法、合理,条款完整,不会产生歧义。本项主要是要督促合同起草人员提升法律知识和合同写作水平,尽可能避免因文本表述不清、不完善引起的合同纠纷。
(2)合同是否均有与对方名称相对应的签字、盖章、签订日期、工期等。细节决定成败,一些很简单的问题如果不注意也有可能导致重大的损失。
5、合同履行跟踪情况
合同管理不能仅就文本和档案进行管理,而应该是以合同为中心,签订前、签订时、签订后三个时间段的立体管理。合同管理机构不能签了合同放到一边,要深入跟踪合同的履行情况。因此我局建立了重点合同的履行跟踪制度,要求各单位每月至少就2个合同进行重点跟踪,深入工地,了解合同履行情况,提醒相关单位或人员注意催收相应款项,并及时参与合同履行过程中纠纷、矛盾的化解工作。这样合同管理工作才能“接地气”,才能真正为企业经营保驾护航。
(1)是否及时上报重点合同履行跟踪情况。
(2)每月重点跟踪的合同是否达到2个或2个以上。
(3)能否及时提醒相关款项的催收。
(4)对履行过程中出现的纠纷能否妥善处理。
(5)是否到工地现场跟踪合同履行情况。
6、合同管理电子系统是否完善
目前,我局合同主要内容的登记、送审等工作均已通过合同管理OA系统进行。该系统的建立对缩短的合同审核时间,提高工作效率都有重要意义。下面两项指标就是针对该系统管理情况评价而设定的。
(1)是否实现全部合同均纳入合同管理电子系统进行管理。
(2)合同管理电子系统中应填内容是否完整。
7、合同档案资料是否齐全
与合同相关的合同文本、资信调查资料、履行资料、变更解除合同资料、纠纷处理资料等是否齐全,并归档管理。合同档案的管理十分重要,因为一旦发生纠纷没有这些材料,诉讼甚至协商就将变成无源之水。这里要提醒的是,档案资料除了包含合同文本外,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结算、对账、说明、会议纪要等函件、文本也应纳入合同档案管理的内容。
8、上报合同报表是否及时、准确
合同管理报表是合同统计工作的重要内容,它能够让合同管理机构和单位领导动态了解单位合同的整体情况。因此完整、规范的填写报表,并及时上报也应列入合同管理的评价体系。
(1)能否上报合同月报表。
(2)能否及时上报纸质半年报、年报。
(3)上报的合同报表填写是否完整、规范。
9、合同用章的管理是否规范
随着各单位经营交往的日益频繁,合同签订数量也逐渐增多,如果均使用单位公章将有诸多不便。因此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刻制合同专用章,并建立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进行管理。
(1)是否制作合同专用章并指定人员进行管理。
(2)是否出台合同用章管理制度。
10、特殊加分
(1)在制度创新、追讨欠款、挽回损失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可适当加分。对理论创新或合同管理中取得直接经济效益进行奖励是十分有必要的。
(2)当年撰写合同管理相关论文获得奖项或在刊物上发表可适当加分。鼓励合同管理人员将心得体会以论文的形式进行交流,借以提升各单位合同管理人员的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能够组织合同管理培训活动或参加合同管理培训活动的可适当加分。普法是合同管理机构和合同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之一,在全局营造学法、用法的环境对合同管理机构顺利开展工作是十分有益的。政策法规的不断更新,对合同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除了合同管理人员自学外,单位也应积极组织参加各类培训交流活动,提升管理人员的各项能力。
(4) 份数和金额加分。结合各单位考核期间内管理的合同份数和金额予以加分。
(二)科学确定指标评分
结合合同管理工作具体情况科学确定各考核内容的分值,并予以动态调整,具体应遵循以下原则:
1、区分主次
根据各指标的重要程度确定具体分值。如合同是否及时送审和备案、合同档案资料是否齐全等关系合同质量及纠纷发生时是否持有相关证据的指标应加大分值。
2、区分难易
有些指标虽然很重要,但各单位已基本完成或比较容易完成,可适当降低分值。如制定合同管理办法、出台制度等。
3、区分工作量
如份数和金额加分,就应按各单位合同管理工作量的大小确定。我局有些单位一个季度可能只有几份合同,有些单位则可能有几百份合同;有些单位一个季度的合同几十万元,有些单位则会达到几千万甚至上亿元,管理难度差别巨大,应区别对待。
4、体现工作重点
评分标准可依据考核周期内合同管理工作重点予以动态调整,如某个时期需要重点督促OA系统的完善,该部分就可加大分值比例;另一时间段,需要重点进行合同履行跟踪,就可调整这部分指标分值。
5、严格惩罚
如施工后补签合同或无书面合同的,应加大扣分分值,并不设扣分上限,对无视合同风险的行为进行严格惩罚。只有严厉的惩罚才能从制度上提高单位及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切实降低经营风险。
6、提供加分依据
有些指标如是否现场跟踪,应要求提供进行跟踪的照片等证明材料。特殊加分的应要求提供加分的具体书面材料等。
(三)优化考核组织
1、考核组成员
由局合同管理机构牵头成立考核组,有条件的可随机抽取部分被考核单位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或合同管理员参与考核。最终评分结果由考核组成员得分的算术平均数为准,其中抽取到的被考核单位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或合同管理员应回避对本单位的考核。
2、考核周期
可结合实际情况每季度组织评价一次,可采用日常抽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
3、考核结果反馈
考核结果除了上报领导外还应通报各单位。考核结果应包含各单位最终得分及排名情况、存在的主要不足、下一阶段合同管理工作的重点及可能出现的分数调整事项等。
4、明确奖惩
要各单位明确列出一名合同管理员作为考核对象,依据考核结果对考核对象予以奖惩。同时,考核结果作为局年终对各单位合同管理考核的依据。
关键词:企业;经济合同;管理;现状;对策
一、企业经济合同的签订
(1)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
双方当事人在经济合同的签订之前,需对双方都有清晰、彻底的了解。如,对方当事人企业是否真正具有企业经营权、是否具备有效的法人资格、是否对合同的履行有充分的履约能力、是否具有良好的诚信以及签约人真实的法人身份或有效的法人委托权限等。在做到对对方利益的让步时也要考虑是否符合自己的经济利益需要;双方都需有清晰的思路,对于双方的各方面实际能力予以切实摸底,防止上当受骗和无效合同签订的发生;确保合同签订以后的真实有效性;与此同时在合同的签订时必须遵循我国的《经济合同法》、《公司法》等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
在签订对外经济合同时,签订合同的主体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如果法定代表人无法出席,则委托人必须持有有效的法人委托书等有效的委托依据。除此之外,其他非法委托人或超越权限人都没有对外签约的权限,签订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2)合同签订的格式要求
在双方经济合同的签订时,除了采用正常的书面格式以外,还必须使用统一的经济合同文本进行签约,两者缺一不可。否则属于无效合同。以上两点遵循以后,在签订的内容上首要要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在对权利、义务阐述时须做到字字斟酌、语言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精确,不能含糊其词,更不能有错别字的出现。具体的注意事项如下:
1.合同部首部分;注意写明供需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合同正文部分;注意: 产品名称; 技术质量; 运输方式及运费负责应具体明确; 交( 提) 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应明确; 价金必须执行现行的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市场调节价; 违约责任有法定违约金的按规定写明,法律没规定或规定不具体的,应具体写明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比例及计算方法。
3.合同结尾部分;注意: 双方都必须使用合格的印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不得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等不合格印章。
二、我国目前经济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在经济合同管理中关于合同方面存在的问题
1.在企业经济合同签订的实践中,往往在合同的签订主体中出现一方当事人不具有签订资格或者超出其权限范围,甚至还有根本就不具有签订合同的资本主体。
2.在企业经济合同签订的实践中,一些当事人对经济合同签订条件认识不深,对于对方当事人及其企业调查不透彻,在合同的签订中没有依照法律规定的期限格式办理,签订草率,使签订的经济合同没有书面依据,合同内容不真实,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无法索赔,一些甚至还要向对方承担责任。
3.在企业经济合同签订的实践中,合同内容不明确,签订合同的条款存在漏洞,对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没有明确规定,在对于有效履约的条款编制中规定模糊,甚至一些出现忘记规定,合同内容粗枝大叶,导致违约方使对方利益得不到保护。
4.在企业经济合同签订的实践中,一些合同履行主体没有按照合同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签订内容,从而造成对合同不完全履行或者瑕疵履行的后果,以至承担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5.在企业经济合同签订的实践中,出现当事人双方由于个人利益导致发生纠纷,在此没有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没有从客观出发,去取得和保存有利的证据,致使自己处于不利情况。另外,也有一些人出于侥幸心理利用经济合同来做违法活动。
(二)经济合同管理中有关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一些企业在经济合同的管理中,没有把经济合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到位,而对于合同管理制度也过于形式化,对于管理的机构、人员因素等都没有正规的定位。也没有把经济合同管理工作重视起来,认为合同签订完成就算大功告成,没有把经济合同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企业管理工作来抓,致使经济合同管理工作无法渗透到企业生产、销售、服务全过程中去。
2.在企业的管理中,由于一些人情、面子关系问题,致使企业内部经济合同的签订效率不高,很多时候达成口头协议或基于对对方的信任而无书面协议等。
3.在一些经济合同的签订中,对于签订内容审视不严谨,签约不正式,没有经过经济合同管理部门的有效制约。再或者在一些经济合同的签订中虽然有合同会签流程,但对合同内容编制不够规范,使合同发生变更或解除的时候,产生纠纷的隐患很大。
(三)在经济合同的档案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经济合同归档制度的缺乏使得很多企业签订的经济合同在履行完毕之后便无档可查,一旦日后发生合同纠纷,则使得企业处于被动的局面,对于在签订履行经济合同过程中所积累的经验教训也不能得到有效的发挥, 同时也不利于企业整体规划的实施。
三、加强经济合同管理的对策以及经济合同管理与ERP信息化的结合
(一) 建立健全经济合同管理体系
企业建立健全经济合同管理体系,是企业加强经济合同管理,运用法律手段管理企业的必要工作。同时企业可以指定某个部门,如经营、计划部门负责合同管理工作, 并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在合同管理体制上, 可以采取归口管理和分工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即由经济合同管理机构全面负责企业合同管理的各项工作, 对本企业的合同实行统一管理, 同时在企业各分部门,视需要设专职、兼职合同管理人员,分类专项管理相关合同。
(二) 明确经济合同管理机构和人员的职责
1. 作为一个合格健全的经济合同管理机构应做到:
①制定完善的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②进行直接有效的管理工作。
③对企业内部的员工进行专业和法律常识的普及。
④监督企业经济合同的签订,对已签订的经济合同做到应尽的审查义务,并向本部门的负责人汇报。
⑤在企业发生经济合同纠纷的时候能有效的解决纠纷并使企业的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维护。
⑥代表企业参加有关经济合同的仲裁和诉讼活动
2. 经济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责是:
①在职责范围内,协助合同的签订人员进行合同的谈判,协商。
②从法律的角度审查合同,防止合同中出现违法以及危害企业利益的内容。
③对合同签订后的履行阶段进行监督,确保合同得到及时有效的履行,并对此过程中产生的纠纷以合理的方式解决。
④负责建立合同的保存档案,总结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经验教训。
⑤制止非法的合同行为,同时在合理的范围内规避合同风险。
⑥依法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三) 建立健全企业各项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经济合同管理机构应实事求是,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况下建立完善的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1. 经济合同综合管理制度由企业合同管理机构对企业合同实行统一管理,确定合同管理机构及其职责,规定合同管理原则和基本内容,规定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的程序和要求, 规定合同管理人员和合同承办人员的岗位资格要求, 及对合同管理人员与合同承办人员的职责和工作进行考核奖惩等。
2. 经济合同分类专项管理制度由企业合同管理机构应根据本企业合同的种类和特点,在合同综合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各类合同的分类专项管理制度。包括确定专项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及其职责,规定对管理人员的考核、奖惩等内容。
3. 经济合同授权委托制度
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企业在对外签订经济合同的过程中,必须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签订或者法定代表人合法授权的人签订。被授权人签订合同,必须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书面委托书。在企业内部来说,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拥有所需的资质并具有一定的政治素养才能被授权,同时也保障了企业的利益。人所持的授权书必须严格按照格式书写,应明确包括人姓名,单位名称、授权范围、期限,以及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签名并加盖公章。人的授权范围应结合该业务人员的业务范围由合同管理部门提出意见并报企业负责人批准, 授权委托书的印制应由合同管理机构统一管理。人外出签订合同应携带授权委托书,无授权或者授权不明时合同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可拒绝协助其工作。
4. 经济合同的审查制度
鉴于经济合同签订关系到企业诸方面的利益,且其签订的专业性以及法律性都很强,所以经济合同的审查制度至关重要,尤其是对一些关乎企业重大事项的经济合同,更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查。因此就要求经济合同管理部门建立完善的经济审查制度,一个完善的经济合同审查制度包括企业各有关部门在合同审查中的职责、审查程序、审查内容、审查标准、审查时限等。
5. 经济合同的公证制度
我国公证制度日益完善,作为市场经济主题的企业应充分利用公证制度,在签订一些重要的经济合同的时候进行公证,会使得合同的履行得到有效的保证,且一旦合同条款发生争议或者纠纷,则可以有确切的维权依据。因此, 企业经济合同管理机构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加强对合同公证工作的管理。
6. 经济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及经济合同统计报表制度
经济合同专用章作为企业对外签订经济合同时的重要依据, 应由专人保管、使用, 建立经济合同专用章的使用档案,并定期整理向主管领导回报,对滥用合同专用章的行为进行处罚。
建立合同统计报表,对合同的各项条款进行详细登记, 以便在合同的履行阶段可以随时掌握履行进度,及时把握合同对方的动向。主要有合同执行情况进度表、合同签订情况进度表。
7. 经济合同归档制度
要制定严格的归档制度, 妥善保管经济合同。合同依法签订后, 合同承办人员应将合同正本交单位合同管理人员保管, 合同副本留承办人员备用,必要时抄送、抄报有关部门。合同管理人员对已生效的合同要编号登记,逐个建立档案,与合同有关的文件也要附在合同卷内归档。履行完毕的合同,按档案保管期限保管。
(4)经济合同管理与ERP系统的结合
ERP系统是指建立在信息技术基础上,以系统化的管理思想,为企业决策层及员工提供决策运行手段的管理平台。它是新一代集成化管理信息系统,其核心思想是供应链管理。它跳出了传统企业边界,从供应链范围去优化企业的资源,ERP系统集信息技术与先进管理思想于一身,它对于改善企业业务流程、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具有显著作用。
ERP系统对经济合同管理工作也带来了新的方法和机遇,但是由于目前在电力系统的ERP管理模块中还没有合同模块,这就意味着ERP系统在跟经济合同的结合方面,电力系统还存在一定程度上的漏洞,因此需要在电力系统今后的ERP管理过程中,注重对合同模块的建立。
[关键词] 房地产企业合同管理现状 合同管理特性 合同管理体系
一、对当前合同管理现状认识
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目前常用的合同体系主要有以下两类:
第一类是以FIDIC、JCT为代表,像国内外有外资背景的测量师行基本采用的是这两个合同模板(由于FIDIC与JCT适用条件、合同内主要内容基本一致,以下只以FIDIC为例)。FIDIC条款在我国建设上的使用,始于八十年代中期的世行贷款项目及大型国际项目。由于其具有条款严密、非常强的系统性和可操作性,工程建设各方(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承包商)风险责任明确、权利义务公平的特点,使用范围逐步扩大。又因为FIDIC适用的法律环境、社会环境与国内有较大差别,国内企业在适用FIDIC条款的时候,会对其条款内容的约定做较大的修改,使其尽可能的适应投资管理方的实际需要。
第二类就是国家2007年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以下简称“国家范本”。建设部于91年、99年,2007年多次颁布了合同范本,从99版的国家范本开始,引进FIDIC条款,对91年的范本模式做了较大调整,将范本的组成参照FIDIC合同,分成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2007年版结合建设部推广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对合同中的清单报价的格式及计价内容做了规定。从格式和组成来讲,国家范本已经和FIDIC越来越接近了。但就具体内容上来讲,“国家范本”仍较为简略。在工程实际工作中,如合同双方发生争议,其条款操作性还不能充分满足工程实际需求。国家范本与FIDIC合同,其实都是合同的通用条款,而体现合同个性化是靠合同的专用条款的针对性约定。
二、房地产企业合同管理特性的认识
1.合同管理内容的庞杂性。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所涉及的合同包括土地出让、资金借贷、勘察设计、施工、物资采购、监理、销售等类型,这些合同的内容各不相同。一个开发项目需要签订几种不同类型的合同,每种类型的合同往往又会签订数个以上的合同,而且合同内容又涉及很多工程技术等专业知识。
2.合同管理时间的长期性。房地产开发具有资金投入大、技术要求高、建设周期长的特点。小型项目的建设周期可能有几个月,大型项目建设周期可能长达数年,甚至更长,相应合同的履行也具有长期性、连续性的特征。房地产企业的合同管理通常是随着项目建设及合同履行进度顺序实施的,依次经历项目取得、设计、施工、销售、前期物业管理等环节。
3.合同管理涉及人员的众多性。房地产企业的合同管理从内部来讲,需要涉及本单位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合同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财务人员等人员。从外部来讲,又涉及每个合同对方单位的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人员等人员,同时还涉及建设、土地、质检、税务等政府相关部门的人员。
4.合同管理体现了较强的国家干预性。房地产开发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通常会对社会公共利益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国家对房地产开发采取了严格的干预措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合同主体的限制。《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筑法》等明确规定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活动的开发商、施工、勘察、设计和监理等单位都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只有取得资质证书后,才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相应建设活动;二是对合同的履行制定了一系列强制性标准。房地产项目的质量关系到民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此,国家对项目的勘测、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都制定了大量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并要求严格执行,有关合同中的许多条款也都是严格按国家强制性标准订立的;三是合同责任的法定性。我国法律对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合同责任有许多强制性规定,如采用招标方式订立合同、禁止转包、施工方的质量保修责任等规定。强制性规定的存在,使部分合同责任成为法定责任,部分或全部排除了当事人的缔约自由。
5.合同管理的高风险性。房地产开发的有关合同从签订到履行均面临许多风险,既有如自然灾害、法律法规变化、合同条件及国际惯例修订等客观原因造成的风险,也有如合同订立时的疏忽大意、合同条款不严谨、合同一方违约等主观原因导致的风险。这些风险如果不采取一定措施进行控制,势必会给房地产开发企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三、房地产企业合同管理现状的分析
1.从外部环境来看,由于我国合同制度尤其是建设工程合同制度的建立时间较短,相关企业对合同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合同管理意识不强。我国的建设工程合同制度是随着国家经济体制的改革,逐渐发展建立起来的。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随着《建筑安装工程合同试行条例》、《勘察设计合同试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颁布,初步建立起了建设工程合同制度。
2.从房地产企业的内部管理来看,在合同管理上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房地产企业普遍缺少相应的管理制度或是管理制度存在漏洞,不能对合同实施有效管理,造成合同风险事故的频繁发生。
(2)合同管理人员缺乏合同管理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不高。在我国的房地产企业中,管理人员多数集中在工程技术方面,专业合同管理人员所占的比重较低,这些合同管理人员缺乏合同管理及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及相应的实践经验,难以对合同进行有效的管理。
(3)合同管理人员主观上缺乏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合同管理制度的缺位,使管理人员之间权责划分不清,缺少相应激励和约束机制,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有些风险损失的发生源于管理人员的疏忽大意,专业知识本来就比较缺乏,再没有一个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更加剧了风险损失的发生。
四、房地产企业合同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1.合同管理制度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在合同管理过程中的每个环节,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的规章制度,通过制度来规范、协调各方的工作,从而使合同管理的有关各方做到分工明确、职责清晰、相互配合。这些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合同归口管理制度;合同审查制度;合同考核制度;合同用章管理制度;合同台帐、统计及归档制度等。
2.合同管理组织体系的建立与完善。要自上而下地建立和健全合同管理机构,例如:在总部、分公司和各个项目部,分别设立合同管理部、合同管理办公室、合同管理小组等机构,使合同管理机构覆盖企业的每个层次,延伸到工程项目建设的各个角落。合同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制订本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检查监督本企业各类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履行;培训合同管理人员;采取措施有效预防合同风险;参与解决合同纠纷;总结推广合同管理经验等。
3.合同管理人员体系的建立与完善。人是合同管理中最活跃的角色,也是合同管理中最关键的环节。建设单位应设置合同管理人员从事合同管理工作,加强对建设单位合同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和专业技术素养的培训。加强建设项目合同管理队伍建设,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实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即是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国己正式推行注册造价工程师制度,造价工程师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搞好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和合同管理。因此,建议在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设置注册造价工程师岗位,专司合同管理职责。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完成后,就需要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通过对外公开招聘、内部选拔等方式,将有一定合同管理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充实到总部、分公司、项目部的各个合同管理岗位上,保证这些机构中有充足人员从事合同管理工作。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包括建筑、法律、管理等专业知识,提高相关专业知识水平。
4.合同管理运行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在合同管理机构已经设立、人员已经匹配后,如何使这些机构和人员相互之间协调配合、有效地开展工作,便是合同管理运行体系要解决的问题。在合同管理工作程序上,应采取简捷、高效的方式。
五、合同管理精细化
目前,各省级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颁布了各省级《合同监督条例》,指导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合同的监督和管理。但是,由于合同的种类繁多,《条例》内容只能对合同的监督和管理做出粗线条的规定,无法满足对房地产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的具体需要。各级房地产企业主管部门针对房地产合同的特点,制定出一套房地产企业合同“管理细则”已经迫在眉睫。
合同的各方要重视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合同归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签订、合同审查、合同授权、合同公证、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参 考 文 献
[1]秦玉文:建筑业如何成为实实在在的支柱产业[J].建筑,2006
[关键词]装备;采购;合同管理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6.06.072
[中图分类号]E23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6)06-0-01
1 装备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 法律环境不完善
法律是市场经济体制运行的保障。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现行的法律已无法满足装备采购合同管理的需求,法律环境不完善成为装备合同管理中的主要问题之一。因法律效力不强,在装备合同管理中出现了诸多问题,具体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第一,合同履行中的严肃性不足,部分条款由于缺乏法律保障,致使无法切实履行,甚至还存在弄虚作假的现象;第二,对合同违约的仲裁力度不够,造成拖、降、涨等情况屡有发生;第三,行政干预较多,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预定目标也很难实现。
1.2 合同乙方管理机构不健全
从目前的情况上看,相对于军方,装备合同乙方的合同管理结构不健全。多数合同乙方没有统一规范的机构和标准对装备合同进行管理,从而导致对合同签订的监督审查能力较弱,具体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第一,合同审查方式不一致,有的要经过厂内合同签订评审程序,有的在现场直接由市场部人员签订,没有厂内流程;第二,对合同的审查力度不够,不管装备合同是否走厂内流程,都存在对签订合同条款认知不充分的情况,这说明装备合同条款的签订存在“盲点”,只关注重点条款,忽视辅助条款;第三,乙方合同签订人员能力水平层次相差较大,这主要是因为:合同乙方工作制度及方法有差别,对合同的重视程度有差别。
1.3 采购合同管理方法缺乏科学性
当前,装备采购合同管理中尚未引入系统化、科学化的全寿命管理理念,受经费来源不同、合同管理思想守旧等因素的影响,装备采购合同管理往往由多个部门负责,在装备科研、生产、使用、维修、报废等不同阶段均由不同部门管理。各部门之间缺乏必要的沟通与协调,在装备采购过程中,各部门以合同形式明确与承包商之间的权责,使装备采购合同出现分段签订情况,严重削弱了装备合同管理各阶段之间的紧密联系,导致合同管理缺乏整体性、连贯性,不利于实施装备采购的全过程管理。
2 解决装备合同管理问题的有效方法
2.1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为了顺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家应制定与完善装备采购合同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健全法律体系。例如:完善《装备采购条例》《装备采购合同管理规定》等法规,制定与之相配套的实施细则等。如果从完善装备采购合同管理各个阶段上看,则应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与合同订立、合同履行监督、合同纠纷处理等相关的法规制度,比如:完善《装备采购招标管理办法》《装备询价采购管理办法》《装备竞争性采购管理办法》、装备采购合同订立管理办法》《装备采购合同履行监督工作管理规定》等法规,制定《装备采购合同纠纷处理办法》等法规及其配套的实施细则。通过上述法规细则的制定和完善,不但能够使装备采购活动更加规范和统一,而且还能有效弥补装备采购合同法律环境薄弱的问题,有助于增强装备采购项目管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降低行政干预,杜绝弄虚作假及拖、降、涨情况。
2.2 健全合同乙方管理机构
完善的合同管理组织机构是实现装备采购合同制的重要基础,也是实现法治化管理的根本要求。因此,按照当前的装备建设情况,应健全乙方合同管理机构并由其全权负责装备采购合同的监督、审查,同时,可在该机构下设立一些相关组织,如法律部门、技术部门、财务部门等,分别行使不同的管理职责。各个系统也应建立起专门的装备采购合同管理机构,以此来提升工作效率及合同管理水平。通过合同管理机构的设立,可以将合同签订与合同履行等职能从组织上分开,并形成相互制衡、互相监督的局面,有效避免了机构权力集中的问题。此外,还要对乙方合同订立管理部门人员进行系统培训,与军方进行合同管理交流学习,促进合同订立质量与水平。
2.3 运用科学的合同管理方法
针对当前装备采购合同管理方法上存在的问题,应运用科学的方法加强对采购合同的管理。一方面可对装备的采购经费进行统筹协调,将所有经费集中到一起统一管理,以此来提升经费的使用效率。同时可将装备采购过程中的各个阶段视作一个整体,实行科研、订货、维修、保障的一体化管理,这有助于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的提升。另一方面,要做好采购全要素的管理,在合同中除了应对传统的几大要素(如质量、价格、进度等),进行明确规定外,还应对涉及装备系统的特殊要素(如装备的可靠性指标、保障性要求等),加以明确规定。由此不但能使采购的装备质量获得整体性提升,而且还能使相关要素之间得到平衡,进而获取装备的最佳效能。
3 结 语
在装备采购项目中必须重视合同管理,引入先进的管理方法不断提升合同管理效益。同时,还要进一步完善装备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环境、健全合同管理机构、明确机构中各部门的职责、提升人员素质,实现对装备采购过程的统一化、系统化管理,从而促进装备建设快速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一、国企在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合同管理往往仅限于合同审查,缺乏全过程管理。合同审查只是合同管理工作中的一部分,虽然在实际工作中占据着合同管理工作的大部分时间,但合同管理并不等于合同审查。但在大部分国企里合同管理往往只局限于合同审查,缺乏对合同的全过程管理。如,对所签订合同涉及到的标的金额是否在企业的综合计划内,缺乏有效地事前管控;对已签订合同的履行情况,缺乏有效地事后监控。在国企中由于种种原因存在着一定数量的先签后干的合同,对于此类合同,合同审查就形同虚设,无法起到合同审查的事前监督作用;无法有效地防控其存在的法律风险;无法使企业的经营行为纳入到有效的风险管体系中来,加大了企业的法律风险系数。合同管理中存在的法律风险不仅存在于书面的合同中,也存在于和合同之外,如合同相对方履约能力的降低、合同履行过程中主体和内容的变更及合同欺诈行为都会给企业的经营管理带来法律风险。
(二)对合同管理缺乏深刻认识,部门设置和人员配备不合理当前,国有企业还不能从战略的高度分析和认识合同管理对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意义,缺乏对合同管理职能的重视,没有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机构,甚至有些国企对于有关合同管理工作往往会放到企业中的综合办公室或企管计划部中由一个人来负责;没有建立严格的合同管理制度和规范工作程序;没有认识到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许多国企的法务部门在合同管理工作中处于比较尴尬的境地,其主要表现有:首先,无法介入日常业务和管理活动,找不到从“救火”到预防的有效途径;其次,在合同审查中提出的问题和审查的周期往往被业务部门视为迅速完成业务的绊脚石;最后,内部法务工作的深层次价值受到质疑,法务部门不断地被事务化、被动化。由于对合同管理部门的设置和人员配备的不合理,合同管理最终就仅仅成为了合同审查,被动地成为流于形式审查。
(三)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不高,缺乏有效监控国企中对于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还比较低,在合同管理过程中还没有充分利用好信息网络资源,相互协调、配合机制也不完善,对于合同履行中的进度控制、问题解决等都产生了不利影响。由于日常合同管理工作缺乏信息化手段的有力支撑,已严重制约合同管理工作的精细化,其主要表现为:1、由于每年签署的合同类型多、数量大,对合同签订、审核和履行情况进行跟踪控制的难度较大;2、由于合同管理缺乏信息化手段的有利支撑,对合同相关的统计分析效率低下,无法对各类合同建立风险评估机制,难以提前采取应对措施,防范法律风险的发生。
二、完善国企合同管理的相关对策
(一)加强合同的全过程管理目前国内大部分国企对合同管理采取的是专业管理模式,即根据企业内部职能的分工,由不同部门各自负责合同的不同内容。在这种管理模式中,合同由企业的不同部门,如采购合同由采购部门负责,销售合同由销售部门负责,即使有法务部门,也没有参与合同管理的全过程,只是在合同文本的制定中提供一些法律意见,在纠纷解决中提供一些法律支持。全过程、综合管理虽然是合同管理模式发展的大趋势。作为国有企业要在各自现有合同管理模式下,使合同管理逐步向合同审查前、审查后延伸,加强合同的全过程管理。定期对合同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合同管理部门要结合国有企业自身的经营管理不断完善合同的全过程管理,要把合同管理与企业的综合计划、绩效考核、各部门间职责协调结合起来,才能使合同管理在企业管理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比如,在合同审批单上注明此项合同是否在企业本年的综合计划内,所涉及到的合同标的金额是否超过综合计划内规定的金额,这样不仅做到对合同管理做到了向前延伸,还方便了以后有关合同审计的相关工作。同时涉及到不同部门需要会签的合同一定要有各部门主管领导在会签单上的签字,其不仅有利于各部门之间相关职责的衔接和配合,也为日后更好地履行合同提供了保障。合同管理部门要积极采取相关措施和手段使合同管理工作向前、后延伸,更好地做到事前预防,事后监管,让合同管理工作贯穿到企业经营管理的全过程中,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真正地起到保教护航的作用。
(二)加强合同管理部门的职能设置和专业人员的配备国有企业应该考虑其行业性质、企业规模、市场环境、内部机构设置等因素设置合同管理部门。合同管理部门的功能除了处理诸如提供法律意见、审查合同条款等一些专门的法律业务之外,其更多的是与其他相关部门进行相互协调、配合。合同管理部门要达到有效防控企业法律风险、保障企业安全运营的目的,就要不断健全如下各项职能:1、参与合同的谈判、起草、审查和审批,规范合同文本;2、制定示范合同文本库;3、定期对合同履行、变更、解除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处理合同纠纷;5、制定合同管理制度;6、注意合同签订、履行、协商、联络等环节证据的留存与收集工作;7、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奖惩;8、定期分析和提炼合同法律风险点;9、进行合同风险管理策略和危机预案的制定工作;10、撰写合同管理年度报告。合同管理人员的配备与合同管理机构的设置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其可归纳为如下两个方面:首先是机构和人员的对应性不同的合同管理机构及人员应当被赋予不同的权责。其次是机构和人员的精简性,合同管理机构的设置应充分考虑企业组织机构现状,适当调整现有机构及人员的职责、提高现有机构和人员的效率。为了不断提高企业法务人员的专业素质,优化法务队伍建设,要非常重视对法务人员的培训,能经常性地组织法务人员进行专业研讨会和工作交流,安排本企业或社会律师作专题讲座,必要时也可选派法务人员到相关法律院校进修学习。
[关键词]装备;采购;合同管理
1装备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法律环境不完善
法律是市场经济体制运行的保障。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现行的法律已无法满足装备采购合同管理的需求,法律环境不完善成为装备合同管理中的主要问题之一。因法律效力不强,在装备合同管理中出现了诸多问题,具体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第一,合同履行中的严肃性不足,部分条款由于缺乏法律保障,致使无法切实履行,甚至还存在弄虚作假的现象;第二,对合同违约的仲裁力度不够,造成拖、降、涨等情况屡有发生;第三,行政干预较多,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预定目标也很难实现。
1.2合同乙方管理机构不健全
从目前的情况上看,相对于军方,装备合同乙方的合同管理结构不健全。多数合同乙方没有统一规范的机构和标准对装备合同进行管理,从而导致对合同签订的监督审查能力较弱,具体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第一,合同审查方式不一致,有的要经过厂内合同签订评审程序,有的在现场直接由市场部人员签订,没有厂内流程;第二,对合同的审查力度不够,不管装备合同是否走厂内流程,都存在对签订合同条款认知不充分的情况,这说明装备合同条款的签订存在“盲点”,只关注重点条款,忽视辅助条款;第三,乙方合同签订人员能力水平层次相差较大,这主要是因为:合同乙方工作制度及方法有差别,对合同的重视程度有差别。
1.3采购合同管理方法缺乏科学性
当前,装备采购合同管理中尚未引入系统化、科学化的全寿命管理理念,受经费来源不同、合同管理思想守旧等因素的影响,装备采购合同管理往往由多个部门负责,在装备科研、生产、使用、维修、报废等不同阶段均由不同部门管理。各部门之间缺乏必要的沟通与协调,在装备采购过程中,各部门以合同形式明确与承包商之间的权责,使装备采购合同出现分段签订情况,严重削弱了装备合同管理各阶段之间的紧密联系,导致合同管理缺乏整体性、连贯性,不利于实施装备采购的全过程管理。
2解决装备合同管理问题的有效方法
2.1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为了顺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家应制定与完善装备采购合同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健全法律体系。例如:完善《装备采购条例》《装备采购合同管理规定》等法规,制定与之相配套的实施细则等。如果从完善装备采购合同管理各个阶段上看,则应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与合同订立、合同履行监督、合同纠纷处理等相关的法规制度,比如:完善《装备采购招标管理办法》《装备询价采购管理办法》《装备竞争性采购管理办法》、装备采购合同订立管理办法》《装备采购合同履行监督工作管理规定》等法规,制定《装备采购合同纠纷处理办法》等法规及其配套的实施细则。通过上述法规细则的制定和完善,不但能够使装备采购活动更加规范和统一,而且还能有效弥补装备采购合同法律环境薄弱的问题,有助于增强装备采购项目管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降低行政干预,杜绝弄虚作假及拖、降、涨情况。
2.2健全合同乙方管理机构
完善的合同管理组织机构是实现装备采购合同制的重要基础,也是实现法治化管理的根本要求。因此,按照当前的装备建设情况,应健全乙方合同管理机构并由其全权负责装备采购合同的监督、审查,同时,可在该机构下设立一些相关组织,如法律部门、技术部门、财务部门等,分别行使不同的管理职责。各个系统也应建立起专门的装备采购合同管理机构,以此来提升工作效率及合同管理水平。通过合同管理机构的设立,可以将合同签订与合同履行等职能从组织上分开,并形成相互制衡、互相监督的局面,有效避免了机构权力集中的问题。此外,还要对乙方合同订立管理部门人员进行系统培训,与军方进行合同管理交流学习,促进合同订立质量与水平。
2.3运用科学的合同管理方法
针对当前装备采购合同管理方法上存在的问题,应运用科学的方法加强对采购合同的管理。一方面可对装备的采购经费进行统筹协调,将所有经费集中到一起统一管理,以此来提升经费的使用效率。同时可将装备采购过程中的各个阶段视作一个整体,实行科研、订货、维修、保障的一体化管理,这有助于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的提升。另一方面,要做好采购全要素的管理,在合同中除了应对传统的几大要素(如质量、价格、进度等),进行明确规定外,还应对涉及装备系统的特殊要素(如装备的可靠性指标、保障性要求等),加以明确规定。由此不但能使采购的装备质量获得整体性提升,而且还能使相关要素之间得到平衡,进而获取装备的最佳效能。
3结语
在装备采购项目中必须重视合同管理,引入先进的管理方法不断提升合同管理效益。同时,还要进一步完善装备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环境、健全合同管理机构、明确机构中各部门的职责、提升人员素质,实现对装备采购过程的统一化、系统化管理,从而促进装备建设快速发展。
作者:胡军龙 单位:海装装备采购中心
参考文献
关键词:依法经营;经济合同;经济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制度
一、加强企业经济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一)加强企业经济合同管理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
随着社会的发展,作为市场主体之间交流桥梁和纽带的经济合同,已经成为各企业在追求经济利益以及实现社会价值过程中的重要手段和方法。因此,企业必须加强对经济合同依法订立、全面履行的管理,增强企业竞争力,避免和减少经济合同纠纷,推动整个社会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加强企业经济合同管理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需要
经济合同,其实质是信息的获取和利用,使企业签订的每一个经济合同都能获得最大的利益。依法订立和及时发现、解决合同签订中的问题,促进资金技术资源高效运作,使企业不断提升知名度和美誉度,从而更好地获取经济利益和履行社会责任。
(三)加强经济合同管理是企业依法经营的需要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化和法制化进程的加快,国家对经济的调整手段也更加倾向于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企业要适应这一变化,必须加强经济合同的管理工作,做到依法签订、履行经济合同,依法解决合同纠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有将企业的各项经济活动纳入依法经营轨道,提高企业依法经营的能力和水平,企业才能持续兴旺发达。
二、企业经济合同管理中常见的问题
加强经济合同的管理工作,已经成为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企业为适应经济发展,提高经济利益而达成的一项共识。但是鉴于我国的历史以及文化原因,个别企业的经济合同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存在于合同的签订、履行、合同内容、合同档案的保管等方面,现将经济合同管理中常见的主要问题归纳如下,以便我们在订立合同时予以借鉴和避免。
(一)在经济合同管理中关于合同方面存在的问题
1.经济合同签订的双方有一方不具备主体资格,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签订合同.或者其本身就不具备签订合同所需要的资质,在这样的情况下签订合同,则会对企业带来不利的后果。
2.在签订经济合同时,对经济合同的认知度不够,缺乏对对方的合理调查了解,不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格式办理,草率签订,有的经济合同无书面依据,造成经济损失无法索赔,甚至还要向对方承担责任。
3.签订的经济合同内容不明确,条款不全,没有明确规定双方权利义务,对于履行的细节没有规定或者规定模糊,对违约责任规定不合理致使一方利益得不到保护等情况时有发生。
4.在经济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不能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履行,造成不完全履行或者瑕疵履行的状态,进而承担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5.在发生纠纷时.法律意识不强,不能及时取得和保存有利的证据.使自己处于不利的状况。给动机不良利用合同诈骗者有机可乘。
(二)经济合同管理中有关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经济合同管理制度流于形式,机构、人员不能落实到位,应付检查,没有把经济合同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也没有把经济合同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企业管理工作来抓,致使经济合同管理工作无法渗透到企业生产、销售、服务全过程中去。
2.出于种种原因,人情关系、面子问题、怕麻烦等,经济合同的签订效率不高,往往是成为口头协议,基于对对方的信任而无书面协议。
3.经济合同签订把关不严.签约比较随便.没有经过经济合同管理部门的有效制约或虽然有合同会签流程,但对合同内容审查不够规范。变更或解除的经济合同,不能按照规范的程序、期限和形式办理,经济合同纠纷的隐患很大。
(三)在经济合同的档案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经济合同归档制度的缺乏使得很多企业签订的经济合同在履行完毕之后便无档可查,一旦日后发生合同纠纷,则使得企业处于被动的局面,对于在签订履行经济合同过程中所积累的经验教训也不能得到有效的发挥,同时也不利于企业整体规划的实施。
三、加强经济合同管理的对策
(一)建立健全经济合同管理体系
企业建立健全经济合同管理体系,是企业加强经济合同管理,运用法律手段管理企业的必要工作。企业应当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合同管理工作,在合同管理体制上,可以采取归口管理和分工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即由经济合同管理机构全面负责企业合同管理的各项工作,对本企业的合同实行统一管理,同时在企业各分部门,视需要设专职、兼职合同管理人员,分类专项管理相关合同。此外,还应当设置监察、审计部门,审查监督经济合同的履行情况,加强内部监控。
(二)明确经济合同管理机构和人员的职责
1.作为一个合格健全的经济合同管理机构应做到:(1)制定完善的经济合同管理制度。(2)进行直接有效的管理工作。(3)对企业内部的员工进行专业和法律常识的普及。(4)监督企业经济合同的签订,对已签订的经济合同做到应尽的审查义务,并向本部门的负责人汇报。(5)在企业发生经济合同纠纷的时候能有效的解决纠纷并使企业的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维护。(6)代表企业参加有关经济合同的仲裁和诉讼活动。
2.经济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责是:(1)在职责范围内,协助合同的签订人员进行合同的谈判,协商。(2)从法律的角度审查合同.防止合同中出现违法以及危害企业利益的内容。(3)对合同签订后的履行阶段进行监督.确保合同得到及时有效的履行,并对此过程中产生的纠纷以合理的方式解决。(4)负责建立合同的保存档案,总结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经验教训。(5)制止非法的合同行为,同时在合理的范围内规避合同风险。适脓法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三)建立健全企业各项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经济合同管理机构应实事求是,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况下建立完善的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1.经济合同综合管理制度由企业合同管理机构对企业合同实行统一管理。确定合同管理机构及其职责,规定合同管理原则和基木内容,规定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的程序和要求,规定合同管理人员和合同承办人员的岗位资格要求,及对合同管理人员与合同承办人员的职责和工作进行考核奖惩等。
2.经济合同分类专项管理制度由企业合同管理机构应根据本企业合同的种类和特点,在合同综合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各类合同的分类专项管理制度。包括确定专项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及其职责,规定对管理人员的考核、奖惩等内容。
3.经济合同授权委托制度。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企业在对外签订经济合同的过程中,必须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签订或者法定代表人合法授权的人签订。被授权人签订合同,必须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书面委托书。在企业内部来说,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拥有所需的资质并具有一定的政治素养才能被授权,同时也保障了企业的利益。人所持的授权书必须严格按照格式书写,应明确包括人姓名,单位名称、授权范围、期限,以及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签名并加盖公章。人的授权范围应结合该业务人员的业务范围由合同管理部门提出意见并报企业负责人批准,授权委托书的印制应由合同管理机构统一管理。人外出签订合同应携带授权委托书,无授权或者授权不明时合同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可拒绝协助其工作。
4.经济合同的审查制度。鉴于经济合同签订关系到企业诸方面的利益,且其签订的专业性以及法律性都很强,所以经济合同的审查制度至关重要,尤其是对一些关乎企业重大事项的经济合同,更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查。因此就要求经济合同管理部门建立完善的经济审查制度,一个完善的经济合同审查制度包括企业各有关部门在合同审查中的职责、审查程序、审查内容、审查标准、审查时限等。
5.经济合同的公证制度。我国公证制度日益完善,作为市场经济主题的企业应充分利用公证制度,在签汀一些重要的经济合同的时候进行公证,会使得合同的履行得到有效的保证,且一旦合同条款发生争议或者纠纷,则可以有确切的维权依据。因此,企业经济合同管理机构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加强对合同公证工作的管理。
6.经济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及经济合同统计报表制度。经济合同专用章作为企业对外签订经济合同时的重要依据,应由专人保管、使用,建立经济合同专用章的使用档案,并定期整理向主管领导回报,对滥用合同专用章的行为进行处罚。
建立合同统计报表,对合同的各项条款进行详细登记,以便在合同的履行阶段可以随时掌握履行进度,及时把握合同对方的动向。主要有合同执行情况进度表、合同签订情况进度表。
7.经济合同归档制度。要制定严格的归档制度,妥善保管经济合同。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承办人员应将合同正本交单位合同管理人员保管,合同副本留承办人员备用,必要时抄送、抄报有关部门。合同管理人员对已生效的合同要编号登记,逐个建立档案,与合同有关的文件也要附在合同卷内归档。履行完毕的合同,按档案保管期限保管。
(四)加强经济合同管理的监督检查
自我监督和控制是国有企业的一个强大优势,我们要充分利用纪检监察和审计、法律顾问等手段加强内部监控,使经济合同始终符合企业发展的要求,始终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1.加强自我监督。专业部门和人员应关注国家经济合同方面立法的最新进展,及时把握政策的动向,审视企业内部经济合同的实施状况,并定期进行考核,对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及时的处理,保障企业的权益。
2.加强纪检监察监督。企业内部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加强经济合同全过程的监督,特别是从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的视角,建立物资供应商、施工队伍和相关人员廉洁档案制度,对不正当竞争、商业受贿等不良行为设立黑名单制度,确保经济合同合法合规,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通过党纪、政纪、法律、法规、制度的准确把握和运用保持对合同主体和相关责任人的强力威慑。
3.加强审计监督。审计监督主要包括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事前通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有关文件,审查设计、监理、施工、物资供应等承建单位的资质等级、资信能力、技术服务是否符合建设项目的要求,财务状况是否良好,审查建设资金的筹措与保障,保证资金筹措方式科学、来源合法、运作经济。事中对建设合同、项目变更、物质采购、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审计,保证资金落实,按规定使用,没有被转移、侵占、挪用、损失浪费等问题。事后按照"先审计、后决算、再转资"的审计原则,对项目的真实性、效益性、合法性、合规性进行跟踪审计,检验经济合同实施的效果。
4.加强法律顾问监督。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基本单元和行为主体,在整个社会信用体系中居于基础的、主体的地位,加强全社会的信用管理,必须首先加强企业的信用管理。法律顾问要帮助企业把脉法律事务,提供决策参考法律意见,进而预防、控制和避免法律风险。让法律顾问从应诉、合同审查的幕后工作中走出来,参与到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中去,让法律顾问凭借其企业法律知识与经验,为企业完善各项制度、防范各类风险,使企业在市场经济法律环境中一路走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