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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质量检测;保证体系
1 质量检测的重要意义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是指检测机构接受委托,按照有关的工程建设标准和检测技术规范、规程,对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或构配件、设备,工程实体质量和使用功能等进行检验测试。以检测数据和结论来表征被检测的样品质量特征,并判定其是否满足设计、规范要求的一种质量监控活动,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和质量监督机构的一个重要的监管方式,是保障建设工程质量的技术手段。
2 影响检测数据和结论的因素
影响检测数据和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的因素很多,包括的检测的方法、程序、仪器设备、设施环境以检测人员技术管理水平等多方面因素。因此,为保证检测数据和结论的真实准确,检测机构需建立科学完善和有效运行的质量保证体系(见质量保证体系简图),以确保检测活动符合相关要求并可控。
质量保证体系简图
3 如何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3.1 建章立制,制订完善适用的质量体系文件
检测机构要做好质量检测的各项工作,负责人首先要以书面形式明确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作为各项检测活动的总指导。
质量方针是检测活动的纲领,要以简洁的语言从检测依据、检测行为、检测数据、服务质量等方面加以明确,如“方法科学、数据准确、行为公正、服务诚信”。
质量目标要对检测数据或结论的准确率、设施或环境的符合率、依据标准的有效性、期限内以出具报告率、质量或行为的投诉情况等有具体定量的数字要求。制定质量目标要注意既要符合有关要求又要切合本单位实际,且不宜定得过低。
3.2 组织机构和人力资源的保证
检测活动由不同方面的工作组成,因此,检测机构首先要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完善的内部组织机构,明确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及部门间相互关系,使机构形成一个协调一致、高效运作的有机整体。
其次,检测活动要由检测技术、管理人员和其他辅助人员来协同完成,因此检测机构要按照资质管理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配备足够的受过专业教育和技术培训,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技术和管理人员,以顺利开展检测工作。
在各类人员中,技术负责人要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工作经验,能解决检测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质量负责人熟悉资质评审准则,检测工作程序和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组织实施好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
检测人员要熟悉工程建设标准,特别是要熟悉检测技术方法标准,熟练检测技术操作;要组织培训学习并经考核合格,保证检测人员均持证上岗。新的检测标准规范颁布后,在实施前要组织相关检测人员学习,使他们熟练掌握新检测知识和技术。
检测机构应适时组织骨干技术、管理人员到技术管理先进的检测机构参观交流学习;组织内部的集中学习、技术交流也不可缺少,以不断提高检测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水平和解决问题实际的能力。
3.3 设施保证和环境条件的控制
检测设施、场地是开展检测工作的重要物质资源,特别是在实验室的条件下开展的常规材料等检测,实验室的空间面积、电力供应,温度控制、通风等设施条件要能满足检测的需要。
对设施情况和环境条件要进行有效监测和控制,特别要注意备用电源的配备,以防意外断电对个别检测项目造成检测不可逆转的影响。对环境条件有温湿度要求的养护型室或试验室,要安装恒温恒湿仪器设备,按规定进行检查并记录,并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温湿度符合要求。对检测过程中可能产生有毒气体或其他要有害物质的,要有确保良好的通风设施和条件,要制订并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实验室的空间面积要满足顺利开展检测工作的需要,收样工作和送检样品存储的地方要与检测室互相独立。检验区域布置要合理,不同检测项目的试验室尽可能独立,确保不同类别的检测活动不相互干扰和影响。
3.4 检测技术依据的保证
科学的检测方法是保证检测数据和结论准确的前提,当同一检测项目具有不同的检测标准时,要优先选择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新的检测方法会不断出现,原有的检测技术的也会不断完善,因此技术负责人应密切跟踪检测技术的发展变化,掌握检测技术的发展方向,适应新的检测需求。同时,检测方法技术标准也会适时修订,因此检测机构要有人负责及时收集更新检测技术标准。新标准颁布后,机构技术负责人要及时组织相关检测人员学习或培训,使他们了解变化并掌握检测新要求、新技术。
3.5 仪器设备的保证
选择符合产品质量标准且性能稳定的,量程和精度要符合检测要求的仪器设备,是保证检测数据和结论准确的重要条件。
新的仪器设备使用前都要按规定进行检定或校准,经检定或校准合格的方可投入使用。对使用频率较高的,或精度容易受使用条件影响的仪器设备,要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在检定或校准周期中间要组织足够次数的期间核查,以确保仪器设备的状态在使用过程中始终符合技术要求。
3.6 检测过程的控制
样品的控制:为保证检测样品的合法性,收样员收样时应认真核对送检样品信息与实际样品是否一致,是否符合检测要求,并做好样品的唯一性和状态标识。样品在储存、流转、检测过程中不能导致样品的发生性质变化或状态改变,也不能发生混淆。
设备和环境条件的检查:为保证设备状态和环境条件,在检测开始前,要先检查仪器设备状态是否正常、完好并记录,对环境条件有要求的要先检查是否符合要求并记录。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异常的,要停止使用,排除故障,必要时进行重新检定或校准。
检测程序的控制:检测人员要严格按照《程序文件》和《检测方法实施细则》等有关作业指导书的规定开展检测工作。检测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应停止检测、查找原因,待问题解决后继续进行。必要时,按相关规定期限保留检后样品。
4 结语
关键词:公路桥梁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中图分类号: U448.1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公路桥梁工程建设的质量保证体系,需要有着完善的内部监督制度,同时还需要政府的监督与社会的监理,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工程质量。因此,本文对监督制度、政府监督与社会监理作出以下研究。
一,完善内部监督制度
首先,公路桥梁工程建设需要建立公路管理办公室,它能够在项目经理部内部建立了严格的内部监督制度,挑选业务素质高,敬业精神强的人员担当质检员,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具体做法有:制定了工序间的交接验收办法和奖励措施,交接收验达到质量目标后,签署交接手续,可进行下步工序施工,否则翻工重做,并依据奖惩办法进行惩罚;加强对原材料的控制与检测,工程材料的采购及进场由施工队长亲自抓,所用原材料进场前一律经质检员抽检,试验室化验,同时从材料的质量、数量、进场时间和堆放位置四个方面严格把关;加强对施工工艺、操作过程的控制和自检工作,项目部质检人员主要从检测频率、检测手段和方法,检测位置、检测时间、数据处理等几方面把关定向,严格监督施工质量;制定《桥梁工程内部自检管理办法》、《公路桥梁工程内部自检条例》等制度文件,使自检工作有约束性,增加人员的责任心,并实行风险机制,对检测人员负责的桥梁工程项目交纳风险金,使监督责任落实到人,保证打假工作有动力和潜力。
二,充分发挥政府监督职能
为了保证公路桥梁工程得以有效开展,杜绝偷工减料现象的发生,公路管理办公室应该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作用,使全盘工作在政府督导下有效进行,相关的检验部门与交通单位组成质量督导组,同时配备足够的精干技术力量和先进的检测设备,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抽检办法,加强了监督力度,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质量自检人员、设备、资质进行全方位检查,真正树立起政府强制监督的权威性,各桥梁项目经理部积极配合市质检站,局质量督导组的监督检查工作,高效精简地调整施工部署,有效地提高了工程质量产了较好的社会效。
三,加强社会监理的力度
为了保证公路桥梁工程的公开性、廉政性,公路管理办公室聘请具有专业资质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进行监理,使施工人员的施工活动在严格的监理,
收到了良好的施工效果。
1,工程监理的准备工作
工程监理进驻施工一线前,督导前要有充分的准备工作,否则会使监理工作失控,处于混乱之中,他们的准备工作主要有:熟悉合同文件,所聘请监理人员必须认真地,详细地阅读图纸资料和技术规范,熟悉合同条款,掌握工程设计情况;制定监理程序和监理人员职责,编制各种试验质量检测,监理表格和建立日记;审查经理部的自检系统、实验设备,对自检人员的资质和业务能力提出要求,对某
些试验设备做出检验;审核经理部的材料,对自采材料的批准,进场材料的随机抽样检验;核实经理部的放样资料,特别是路线平面位置,大型结构构造物,桥梁等更为重要,应对照图纸仔细核实;审查经理部的机械设备,组织机构,机械效率,工作效率,配套情况是否与要求达到的规格、型号和数量一致,主要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素质是否满足施工要求。
2,工程监理的内容
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监理,其主要工作内容有:检查施工中所使用的原材料,混合料是否符合经批准的原材料质量标准和混合配合比;检查经理部的施工方法和工艺是否符合技术规范的规定,是否按监理工程师审批进行施工;对每道工序的施工进行检查,结束后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质量验收,合格后方能同意下一道工序的作业;对施工中发生的工程缺陷或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经处理满足设计和规范的质量要求后,才允许经理部继续施工。
3,工程监理方法
监理人员在进行工程监理过程中根据需要不同而采取不同的工程监理方法,其主要方法有:
1)旁站,现场监理在施工进行督导施工下对施工比较复杂,情况变化大,工程质量保证因素不稳定随时可能出现异常情况的工序,易于产生质量病变的环节。质量监督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制止和纠正错误的施工方法和操作程序,对已出现的质量缺陷或事故,应及时上报,并及时做好现场记录。
2)测量:测量是监理人员在质量监理中对工程的几何尺寸和平面位置进行控制和检查的重要手段,又对每项分项工程都要在经理部先放样或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再由测量工程师严格地测量检查,保证工程满足设计图纸要求的几何尺寸,这也是工程质量监理的重要手段之一。
3)试验:工程试验是监理人员的眼睛,工程质量监理以数据为准,质量合格与否要用数据说话,所以试验数据是认定材料和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的主要依据,凡是用于永久性工程的材料,使用前必须经过试验,监理工程师根据实验结果,批准或不批准这些材料的使用,工程施工中的各个工序,除了经理部自检外,还必须由监理抽检,只有试验和检查结果满足要求后,才能被认定是合格工程。
4)工程指令:在施工过程中,通过监理人员的旁站检查,若发现有质量缺陷或质量事故和错误的施工方法等问题,监理工程师应立即口头通知经理部作出处理,严重者要及时下达工作指令,责令其停工整顿或返工,并通报业主。
通过这四级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转工作,使公路桥梁工程施工质量得以有效监督,大大提高了工程质量和社会效益,起到了良好的督促作用。
参考文献:
为了加强对所有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控制工程质量、工期、造价,提高经济效益,国家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起,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的改革措施及规范标准,其核心内容可归纳为以下几点:(1)工程建设分工负责。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由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部门监督。项目法人对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监理、设计、施工单位按照合同及有关规定对各自承担的工作负责,质量监督机构履行政府部门监督职能。在工程建设中参建单位各负其责,全方位的保证工程建设质量稳步提高。(2)注重科技进步和质量管理。相关工程建设的部门都要推行全周期质量管理,建立全面的质量管理保证体系,优先选择先进的质量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同时推行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施工工艺,从而为创建优良工程奠定基础。
2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监管中常见的问题
因基层水利部门地处偏僻,而且还兼负责质量监督、工程设计、监理、施工等多项职责,是管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主体,肩负的任务多且繁,因此要在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下,建立适宜自身实际的质量保证体系。目前,存在的问题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1)资金紧张,质量意识差。首先,小型水利工程多以民办公助为主,即建设主体为基层乡场村队,资金国家补助部分,自筹部分,所以建设资金较为紧张,往往能省则省、因陋就简。其次,工程施工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存在较多的质量问题。施工是水利工程建设的重要阶段,是将蓝图变成现实的过程,其质量直接关系到工程建设的实现,是工程效益能否发挥的决定因素。目前,国家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相应规范,但很多水利基层单位和个人并没有掌握并付诸实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立项一般没有可行性论证,工程建设不规范。(2)技术资质不具备,职能宽泛不精。在建设过程中,设计单位按其资质等级及业务范围承担勘测设计任务,监理单位依照核定的业务范围承担相应的监理任务,施工单位按其资质等级承担建设任务,并要保质保量的完成。而在基层建设当中,水利部门管理范围窄、级别低、直接面向农村,其职能不单纯是行政管理,技术指导也是一项很重要的内容,同时设计、监理、施工、政府监督等多种职能融为一身,但一般不具备相应资质。(3)监控措施、检测手段不完善。多数基层水利部门没有建立起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也没有行之有效的质量监控措施,有的甚至从思想意识上就根本没有这根弦,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也就在所难免了。当前,大多数小型工程施工质量的监控多停留在目测上,凭直观印象下结论,很少有先进的监测设备、仪器,更缺乏监测人才,在实施质量监控时没有强有力的说服力和有力依据。(4)基层技术力量单薄、业务水平偏低。在水利工程建设中,基层技术力量单薄,设计或监理工作多由县(区)级以上相应单位负责。基层水利人员从思想上有了靠山并产生了惰性,致使整体技术水平徘徊不前,业务水平较低,有的还出现下降趋势。另一方面,基层水利技术人员从事上传下达等事物性工作较多,没有或很少有时间进行深造,技术水平提高的速度慢,在科学管理、先进技术发展较快的今天,难于承担有一定深度的工作。
3小型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保证体系建立的几点建议
兴修水利是治国安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计,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是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鉴于基层水利部门的现状,实行全面的质量管理、建立质量保证体系是大势所趋,不能含糊。基层的小型水利工程也要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全程质量监控工作,以保证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
3.1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要加强对参建单位、人员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知识的培训,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的激励体制,积极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合理化建议活动。“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质量管理决不能因小而不为。如果因陋就简,虽然一次性投入少了,但后期的运行费用高,使用寿命短,结果并不节省投资,反而有可能事倍功半、劳民伤财。国家兴建大中型水利工程前要组织专家审查论证,我们在小型工程立项时也应组织专家进行技术方案讨论比选,及时弥补规划设计中的不足,将隐患与不足消灭在萌芽之中。在建设过程中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严把材料、设备的进货关。批量购置的材料、设备等,要根据国家、部颁技术标准先检测后使用,不合格的不使用。其次,加强施工质量监测。对重点工序和部位,设置质量监控重点;对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严格监控施工质量;技术人员在施工现场要做到“腿勤、手勤、眼勤、嘴勤”。同时,在工程施工的同时,做好“三控两管一协调”工作,用经济手段制约参建各方,确保质量达到优良工程。
3.2提高监控和检测水平
为了提高质量检测水平,需购置必要的检验、测试仪器和设备,对工程所用材料和施工质量进行全面检查或抽样检查。通过实测、实量、实敲、实弹等手段,获得准确、客观、公正的监控数据,增加质量监控的说服力和威慑力,减少或避免工程质量评价中的错误、纠纷和矛盾,减少“人情工程”、“关系工程”的弊端。
3.3开发人力资源培养行家里手
高度重视基层水利行业整体人力资源的开发,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意义重大,任务艰巨。首先,我们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关,要有计划、按步骤地选拔人才去深造,以适应岗位需要和市场发展需求;鼓励职工在职学习,不断提高整体素质、业务水平,使基层水利人力资源切实得到保值和增值,以适应当前水工程需要。其次,对县(区)现有水利技术人员进行适当分工,明确每个人的业务主攻方向,尽早造就农田水利、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地质及地下水、水行政执法、财务管理等方面的行家里手,并能统揽全局,承担起相应的工作。与此同时,加强对灌区水利工程技术人员的培训,并向其做好工程项目技术交底工作,使他们在基层的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中发挥最直接技术指导、质量监督的重大作用。
3.4进行科学管理确保永续利用
建成后的小型水利工程要及时移交给有关单位和个人,向他们颁发产权或使用权证书,采取专业管护、拍卖经营、个人承包等形式,以便形成切实有效、适合当地社会情况和不同工程类型的运行管护模式,使新老水利工程都进入良性运行轨道。在选择建设项目还要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性质的工程,加强对地表水地控制、开发、利用,加大水土保持及流域综合治理工作力度,逐步建立起产权明晰化,投入多元化,服务社会化的水利管理体制和发展机制,以有序长期发挥基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效益。
4结语
关键词: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作用
中图分类号:F2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8136(2012)06-0071-02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逐步建立和完善,煤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已逐渐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为了更有效地开展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需要改进现有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方式,逐渐将分部工程重点监督向随机巡回抽查监督过渡。本文主要探讨了如何提升煤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作用。
1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在建设工程中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和地位
实践证明,在我国当前法律体系尚不健全、建筑市场管理还不完善、建筑业水平发展极不均衡的条件下,通过对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规范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的行为,是更好的保障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重要措施。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代表政府实施工程质量监督,是政府监管职能在工程质量管理领域的延伸和细化,是真正把好工程质量关的有效措施。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大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力度,充分发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建设工程中的作用,提高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不可替代的地位,才能有效地保证工程质量。
2 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机构建设
2.1 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全面提高监督队伍的综合素质
繁重的监管任务,需要一支政治过硬、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的监督队伍,为此重点加强培训工作:①组织参加行政执法培训,增强法律意识;②组织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知识;③将工作年限较短、实际经验不足的部分一线人员派驻到外地施工项目,实习一定时间,强化其实际工作经验;④组织对新技术、新工艺的观摩和学习,并聘请专家对新标准、新规范、新工艺、新技术进行授课,确保监督人员的业务水平与时俱进。
2.2 加强监督抽查记录格式和内容,强化工程质量动态描述
要求监督人员每周去一次工地,都要在监督抽查记录上明确地表述如下内容:①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和主要责任人员是否发生变更;②工程施工用图是否发生较大变更;③质量控制资料是否齐全;④工程实体观感质量状态如何。通过监督抽查记录格式和内容改革,强化了工程质量动态描述,通过查阅监督抽查记录对这项工程的质量状态就会有一个基本的了解,也对监督人员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同时为差别化质量监管提供了依据。
2.3 建立在建工程监督档案集中管理制度,确保监督档案的真实、完整
工程监督档案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重要文件,工程监督档案是否完整、及时,档案记载内容是否真实、齐全,是我们监督执法工作的全面体现和反映。通过建立在建工程监督档案集中管理制度,做到档案专人管理,杜绝了以上不良现象的发生,方便了工作查询,同时使监督档案管理工作步入了规范化、程序化。
2.4 建立质量分析会议制度
为及时掌握工程质量情况,便于对工程实施有效监督,每月定期召开工程质量分析例会,由站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通报所分管工程质量状况及存在的问题,集体进行分析研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具体措施,选派技术骨干人员对质量低劣、问题较多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专项监督,帮助项目部制定整改方案,确保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的性能安全和使用功能。此外,还要不定期地组织召开建设工程质量研讨会,聘请有关专家分别从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角度提出工程存在的质量问题和提高施工质量的办法及措施。
3 创新监督模式,构建消除质量问题的防范体系
监督检查是防范工程质量问题的最后一道屏障。针对目前质量监督工作定位不清、规范标准条目过多、执行不力、监督环境不优等问题,将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创新监督模式,致力于构建全方位的阳光监督,从根本上防范工程质量问题。①取消质量“控制点”,加大对工程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随机抽查,实行质量行为与实体质量检查相结合,变宏观管理为动态管理,从而增强监督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权威性。②分级化管理。将所监督工程分为好、中、差三等,对好的工程进行表扬,或召开质量观摩现场会,差的工程加大监督检查频率,召开工地质量分析现场会,参观好的工程,要求施工单位负责人到现场并到质监站交换意见,使工程质量得到有效的管理,得到全面提高。③工程质量监督交底。第一次到工地现场主要是进行交底,告知参建各方质监站的有关要求和制定的监督方法,施工中注意的事项、隐蔽验收的通知、日常监督检查的方式、验收的程序等等,使参建各方工作有目标、有标准、有计划。④要求施工现场建立质量保证体系。施工单位必须建立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质量控制体系,并建立针对班组和管理人员的质量奖罚制度,在显要位置设立质量“标示牌”,奖惩分明,促进了工程质量的提高。
4 开展规范检测行业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
开展检测机构质量保证体系备案,促进检测机构的诚信。充分发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信息管理平台的作用,加大对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力度,将对检测机构的抽查与工程实体抽查形成联动,既可通过工程实体资料抽查检测机构,亦可通过检测机
构抽查工程实体资料,通过施工技术资料与检测平台数据的对应性核查,发现工程送检是否及时、见证取样是否符合要求,不合格检测数据是否及时上报和问题是否处理等,并在工程阶段性验收时,对检测平台数据与施工技术资料的对应性核查作为验收的前置条件,对检测数据未及时上传、见证取样数量不足,不合格检测数据未及时上报或未进行处理的不予验收。对地基承载力检测,采取检测方案备案制,使这项工作实施过程处于监管控制下,确保了地基基础工程质量。通过以上手段基本杜绝了检测机构假数据、假报告现象,切实保证了工程实体质量安全。
5 加强商品混凝土定期抽检,严控商品混凝土质量
通过实行商品混凝土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备案,并按备案情况对商品混凝土厂家抽查其质量保证体系的符合性,增强企业自律意识,按照质保体系要求进行生产,从而保证产品质量,进而保证工程质量。依托市检测中心每半月对商品混凝土试件进行抽检,每两个月对商品混凝土原材料进行抽检,并不定期的进行比对试验,并将抽检结果以半月报形式上报质监站,质监站对抽检数据异常的进行跟踪监督,落实到工程实体进行处理。
6 以创建结构优质工程活动为契机,加强精品工程监督工作
在打造精品工程这一主题上,奉行以点带面、逐步提高的策略,并且把握精品工程必须结构优质、节能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的理念,每年根据工程特点,选择代表性工程创建精品工程,对精品工程下发精品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要求,在日常监管过程中严把“四关”:①严把监督注册关,及时核查监督注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受理监督注册后明确监督小组和责任监督负责人;②严把质量保证体系检查关,特别是对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质量管理制度建立、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情况进行全面核查,确保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及正常运行;③严把关键工序关,针对不同项目情况和特点采取不同的监督方式,适当加大监督频率,在监督工作方案中确定工程项目的监督工作重点部位,结合工程进展和工程实际情况对每个分项、分部工程实行实体抽检、抽测,确保工程实体质量无隐患;④严把试验检测关,重点检查施工送检的频次及样品代表性,以及见证取样检测是否达到30%的要求,依托检测监管平台及时准确掌握工程质量状况,确保工程质量有效监控。
总之,提升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作用,我们将本着继续以加强自身建设为主线,不断进行观念、技术、质量、管理、服务、制度等诸多方面的创新。提升新标准、新规范、新技术的业务学习,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新机制,全面提高工程质量监督整体水平。
Enhance the Role of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Quality Supervision
Li Deguo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Abstract: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is the quality supervision institutions by the construction administrative department to entrust, according to the relevant laws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quality. Regulations and mandatory standards play a regulatory role on Incentive and constraint mechanism, all the construction quality of the implementation of mandatory law enforcement supervision, ensuring construction safety and environmental quality.
Key words:Architectural Engineering;Quali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198+.6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现针对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笔者将阐述一下自己的见解和看法。
一、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对其形成过程的各个阶段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检查的监督管理,主要从三个方面实现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
1.施工前的质量监督管理
涉及三个方面:一是对有关设计、勘查文件审查的监督管理,对设计、勘察单位质量行为和活动结果监督,重点放在对设计、勘察文件的审查监督把关上。二是对招投标活动监督管理,重点是施工招投标的监督,实现市场监督与质量监督有效结合,通过质量监督审查,促进市场竞争的规范化和良性运转,通过市场有效运作,保证质量监督有效性。三是对合同文本的监督,重点是施工合同监督,把质量管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落实到合同条款中。通过这三方面内容的审查监督,实现政府对工程质量实施全过程的预控监督。
2。施工中的质量监督管理
施工中的质量监督管理应围绕三大分部的现场监督,开展事前、事中和事后巡回闭环监督的管理。三大分部即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与工程质量和环境质量,现场实体质量检查方式,应采取科学的检测仪器和设备,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增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3.。竣工后的质量监督管理
竣工后的质量监督管理是建设工程投入使用的最后把关监督管理。首先要保证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工程不能投入使用,避免低劣工程对使用者造成直接危害和影响。其次是把装修、维修、维护的质量监督纳入建设工程全寿命质量监理的范畴。对装修、维护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使建设工程质量目标得到有效实现,为用户创造安全、舒适、健康的生产、生活环境,使建设工程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质量监督管理的措施
1。建立健全法律体系
健全法律体系,使建筑市场高效有效运作的根本保障,也是衡量一个国家建设工程质量水平高低的标准,加强对市场主体要素的监督管理,推动工程充分发挥工程担保、保险和建设监督在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体系中的社会保障作用,促进建设工程质量的专业化和社会化。
2。建立健全质量监督管理体系
即各建设主体的质量保证体系,包括建设监理与工程保险在内的社会监督保证体系,完善各种监督手段和措施,不断保证工程质量,才能保证公共利益和安全,保证社会稳定和谐发展。
3。改善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段和方法
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管理效能,对建设工程质量提高监督管理,必须以新兴的信息技术为支撑点,实现监督管理的信息化和网络化,实现监督方法的科学化,不断创新改进检测设备和仪器,以适应建筑技术发展需求,保证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科学化、有效性,提高监督管理技术能力和监管效率,推动全行业信息化和建筑科学进步。
4。严把资质审查关
把好建筑市场准入关,应加强对参建各方资质审查。凡无资质或资质较低的建筑设计、施工单位不予立项,规划部门不发建筑许可证,建筑安全管理部门不发施工许可证。由质量监督机构对其进行检验和检查。重点查处无证、越级、超范围承接建筑设计施工、监理业务行为,取消重大责任事故的单位从事业务资格或降低资质等级。
5。加强工程质量行为监督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创新管理;管理措施
随着我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建筑工程在工程管理上的要求也日益规范化和系统化。工程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在建筑工程中质量决定了整个工程的成败。为了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确保居住者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应该强化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文章对新时期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创新管理进行探讨。
1影响建筑质量的主要因素
1.1 政府监管越位、缺位、不到位等诸多问题,法制观念淡薄、执法不严、管理意识和法规意识偏低。有些建筑工程违反法定建设程序,未办理相应手续就盲目开工建设;有些工程层层转包,建设单位的企业资质审查不严;有些工程施工图纸未经审查即开始施工,边施工边设计,盲目追求施工进度和节约成本,给建筑工程留下很多质量和安全隐患。
1.2 工程施工质量问题。工程施工队伍专业水平不高、施工经验不足,大包大揽一些力所不能及的项目及盲目转包。
1.3 竣工验收把关不严,不按行业规范验收。实行竣工验收备案制后,工程开发企业、工程施工企业回避有资质的竣工验收机构的验收,以自检代替竣工验收,在验收过程中施工单位和开发商处于验收的主导地位,没有监督机制的制衡,竣工验收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1.4 部分施工单位企业内部管理薄弱,全过程的质量安全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没有专门从事质量监督验收的专业人员,或者有专业人员但没有强有力的控制权和质量否决权,规章制度、质量监督、工程监理等形同虚设。
1.5 施工企业人员素质偏低、责任心差、施工人员流动性过大、责任界线不清等因素都是影响建筑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
1.6 建筑材料的质量是从源头直接影响到工程质量。一些施工企业有意识的在不同程度上采取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偷梁换柱,采取不正当的手段降低成本。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很多,涉及的面很广,要做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必须系统研究,规范管理,并注重细节,将影响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的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从而提高建设工程的整体质量。
2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创新管理的措施分析
2 .1 加强市场管理,增强管理意识
2.1.1确立行业管理的新职能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发展以及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建筑工程行业的管理观念也应该随之发生变化。首先,要从传统的单一的直线式管理转变为横向的综合性管理。其次,由只注重企业的经济效益向着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协调发展的方向转变。最后,由对企业的直接的监督和管理转化为对企业服务、管理相结合,引导企业正确的经营。强化建筑行业的管理应该根据建筑行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及时的完善相应的行业标准,有针对性的解决相应的问题,确保市场的稳定有序。
2.1.2 建立行业管理新体制
根据“政企分开,管好行业”的原则,可建立纵向管理与横向管理适度分开、以横向管理为主,专业管理与综合管理适度分开,以综合管理为主的新体制,促进全行业的发展。
2.1.3 建立行业管理的新秩序
根据行业管理的职能,突出“四个统一”。1 )统一管理建筑队伍。一是归口管理;二是资质管理,应从“注册管理”变为“资质管理”;三是计划管理和总量控制。2)统一管理建筑市场。遵从“管而不死,活而不乱,促进竞争,共同发展”的原则,促进建筑市场有序进行,创造良好的竞争环境。3 )统一管理和监督工程质量。重点强化对建安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坚持一把尺子,有效地行使对工程质量日常检验和管理,促使工程质量提高。4)强化《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学习和贯彻,使在法律上保证政府职能的顺利实施。
2.2 强化质量意识,正确处理质量与速度的关系
强化质量意识,是提高工程质量的基础。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领导质量意识的高低,关系到质量责任主体单位对质量工作重视的程度,关系到工程质量的优劣。质量责任主体单位领导必须视自己为企业质量的第一责任者,并对全体职工经常进行教育,教育职工认清建筑产品的特殊性和产品质量低劣是一种犯罪行为。质量和速度是辩证的关系,既互相制约,又互相促进。没有质量就没有生命力没有质量就没有效益,没有质量就没有声誉,也就没有竞争。
2.3 强化质量保证体系,落实规章制度是搞好工程质量的前提
在深化改革和企业管理上,要制定质量责任制和原材料检验、工序质量控制、单位工程质量管理等标准和制度,逐步实现质量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要完善施工工艺,质量、原材料、构件、半成品的计量检测网络,要对技术交流、设计变更、隐蔽工程记录等技术资料提出严格要求,使企业内部形成比较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要自觉把好质量关,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材料、构件、半成品经检测不合格者一律不准使用,上道工序不合格者,下道工序不准施工。同时,要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机构,完善质量保证监督体系。
2.4 增强科技意识
建筑市场的竞争,说到底是科学技术的竞争,是人才的竞争。因此,建筑施工企业要舍得花本钱搞智力投资,要围绕提高质量,降低物耗,大力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把精心施工和科技进步有机地结合起来,组织开展技术攻关活动。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抓技术培训,组织参建人员学习施工规范、质量标准、操作规程和施工工艺,并开展技术练兵、技术比武。第二,执行规范,严格标准,一丝不苟分项工程要进行施工技术交底,施工中按标准检查验收。第三,坚持样板示范指导施工,每道工序施工要先做出样板,经技术人员检验达标后,全面展开施工。第四严格治理质量通病,企业应成立攻关组织,研究制定消灭质量通病的具体措施。
2.5 抓住关键,严格监督,提高工程质量
首先是强化政府监督,实施扩大监督覆盖面,对每项受监工程都进行严格的核验程序监督,未实行竣工备案的工程不准交付使用;其次是强化企业内部监督,企业的质检员实行持证上岗,任何一道工序没有质检员,建设监理单位签署意见不予验收
3、加强工程质量行为监督对策思考
3.1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人员的技能和素质,提高监督管理水平。监督管理人员必须有扎实的专业技术知识,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熟练掌握监督的方法和手段,熟悉建设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了解建设工程经济知识,具有发现质量问题、鉴别质量问题和解决处理质量问题的能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就必须有针对性地加强相关专业基础教育和在职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把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放在首位,同时,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和政策,把知识丰富、水平高、能力强的专业人才吸引到监督管理工作岗位上来,调动专业人员的积极性,增强他们的责任感。
3.2 健全建设工程质量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体系,增强建设工程质量的社会保障能力,实现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管理的国际化和法制化。借鉴发达国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成熟经验,加强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的社会咨询服务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建设监理行为,实施建设工程质量风险管理,有效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强制性担保和保险制度,培育有效的建设工程担保与保险市场,并加强对市场主体要素的监督管理,推动工程担保与保险市场和监理咨询市场的规范有效运转,充分发挥工程担保、保险和建设监理在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体系中的社会保障作用,全方位挖掘各专业组织和专业人士从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智能潜力,促进建设工程质量的专业化和社会化。
3.3 严格资质审查,把好建筑市场准入关。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参与基本建设全过程的各单位的资质审查,严格建筑市场准入制度。凡无资质或资质较低的建筑设计、施工单位,计划部门不予立项,规划部门不发建筑许可证,建筑安全管理部门不发施工许可证。全面推行质量认证制度,由国家质量监督机构对建筑设计、施工、监理、建筑材料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或质量保证体系进行检验和检查,考核合格后,以颁发产品质量证书、标志等方法,确认和证明企业生产的产品已达到
某一质量水平,企业在特定的产品范围内具有必要质量保证能力。未经认证或认证不合格的建筑设计、施工、监理、建筑材料生产企业,不允许从事相应业务。当前应重点查处无证、越级、超范围承接建筑设计施工、监理业务行为;挂靠承包、转包、非法分包行为;同体监理行为;认真组织对建筑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年检,取消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单位从事相应业务的资格或降低其资质等级。
3.4 改善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段和方法,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管理的效能。对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管理必须以新兴的信息技术为支撑点,实现监督管理的信息化和网络化,实现监督方法的科学化,不断创新和改进检测设备和仪器,以有效地适应建筑技术发展的需要,保证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提高监督管理技术装备能力和监管效率,推动全行业信息化和建筑科学技术进步。
3.5 建立健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体系,保证建设市场良性运作,提高建设工程整体质量。建设工程质量的形成是一个涉及多方主体参与、受众多因素影响、涵盖建设工程决策、勘察设计、施工准备、施工建设、使用维护全过程的复杂系统,从根本上治理建设工程质量差的问题,就必须树立系统工程的观点,对其进行全面、全过程、全方位的系统治理,建立健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体系,即各建设主体的质量保证体系,包括建设监理与工程保险在内的社会监督保证体系,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管理体系
在建筑业发展迅速,建筑主体多元化和建设程序规范的新时期,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不断建立行政管理、技术管理、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完善各种监督手段和措施, 加强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不断探索和实践适应新时期要求的质量监督管理新模式,只有保证了工程质量,才能够保证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保证社会稳定、和谐的发展。
【参考文献】
[ 1 ] 王元江, 袁香.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综述[ J ] . 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0, (18)
关键词:水利工程,工程建设,质量管理
1 概述
水利工程一般投资大、规模也很大、技术要求高、涉及面广,工程质量不仅直接关系到工程效益的发挥,而且关系到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因此,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至关重要。具体讲就是要在工程建设中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指导思想,贯彻以预防为主的原则,建立健全建设单位的质量检查体系,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勘察、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以达到强化质量管理责任,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之目的。
2 建立健全建设单位质量检查体系。是保证工程建设质量的必要条件
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简称业主),对于水利经营性项目是工程建设的投资人,对于公益性项目是政府部门的委托人,是工程项目建设的总负责方,拥有确定建设项目的规模、功能、外观、选用材料设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选择承包单位、支付工程价款等权力,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负责综合管理工作,在整个建设活动中居于主导地位。建设单位为了维护自己或政府部门的利益,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充分发挥投资效益,需要建立自己的质量检查体系,成立质量检查机构,对工程建设的各个工序、隐蔽工程和各个建设阶段的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复核和认可。在实行工程建设监理制的项目中,业主已通过合同的方式把这部分工作全部或部分委托给监理单位来承担。虽然如此,作为工程建设主体的业主单位仍要对工程建设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担负起建设工程质量的全面责任。
3 建立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是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的核心内容
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业主)委托,按照监理合同对工程建设参与者的行为进行监控和督导。其任务就是从组织和管理的角度采取措施,以合同为依据,以规范建设行为、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对工程实施过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在项目建设实施阶段,监理单位依据监理合同的授权,对项目实施过程主要进行进度、投资和质量“三大控制”,而质量控制又是监理工作的核心内容。其主要任务是:审查承包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审查设计变更;审查承包单位提出的施工技术措施、安全施工措施和度汛方案等;检查用于工程的设备、材料和构配件的质量;采取旁站、巡视或平行试验等形式对施工工序和过程的质量进行监控;核实工程量,签发工程付款凭证,审查工程结算;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履行承包合同,调解合同双方的争议;督促整理承包合同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协助业主搞好各阶段的工程验收和主持竣工初验工作,提出竣工验收报告等。对质量可疑的部位,监理工程师有权进行抽检,并要求施工单位对不合格或者有缺陷的工程部位进行返工或修补。
笔者在从事多年的基层水利工程建设和土地整理项目工程建设实践过程中,充分认识到,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控制,已建立起了一套完整严密的组织机构、工作制度、控制程序和方法,构成了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控制体系,对强化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4 落实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是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的首要前提
工程项目勘察、设计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到建设项目的功能和使用价值,关系到国民经济及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只有高质量的勘察、设计成果才能为建设优质工程提供基础保证。工程地质勘查是工程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其任务就是查明工程建设地区的工程地质条件、地质构造及水文地质特征,为设计提供可靠的地质资料和依据。设计是整个工程项目建设的灵魂,建设项目能否满足规定要求和具备所需要的使用功能,主要靠设计的质量来体现。如果一个项目设计方案选择不合理,就直接影响工程效益和使用寿命,后期的施工质量再好,也就失去了实际意义,即便是设计图纸上出现小小的差错,也可能给工程施工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而贻误工程建设进度。
因此,以优质的勘察设计成果来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应该成为工程建设的一个中心环节。作为勘察设计单位就要顺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建立健全自己的质量保证体系,从组织上、制度上、工作程序和方法等方面来规范和保证勘察设计成果,以此来赢得社会信誉,增强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力。也只有通过建立一定规章制度和程序方法、机构等,使质量保证活动系统化、程序化、制度化,才能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提供组织保证。
5 落实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是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的关键因素
施工阶段是建设工程质量形成阶段,也是工程质量监督的重点,勘察、设计的思想和方案都要通过这一阶段来实现。工程施工,就是根据合同约定和工程的设计文件及相应的技术标准要求,通过各种技术作业,最终形成建设工程实体的活动。
由于水利工程建设涉及的单位多,生产环节多,时间长,影响质量稳定的因素多,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任务十分艰巨。在勘察、设计质量保证的前提下,整个工程建设的质量状况最终取决于施工质量。所以说,水利工程的施工承包商作为水利工程的具体实施者,对工程施工质量负有直接责任。必须以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工程设计文件和技术标准进行施工,严把质量关,积极有效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项质量控制和质量管理工作,切实担负起工程施工的质量责任。施工单位应建立和运用系统工程的观点与方法,以保证工程质量为目的,将内部的各部门、各环节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严密协调地组织起来,明确他们在保证工程质量方面的任务、责任、权限、工作程序和方法,形成一个有机整体的质量保证体系,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使其有效运行。唯其如此,工程施工质量才能得以保证。
6 加强政府单位的质量监督体系,是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的强制手段
为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人民群众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政府必须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国家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主要是以保证建设工程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为主要目的,以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为依据,以工程建设实物质量和有关的工程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材料、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的质量行为为主要内容,以监督认可与质量检验为主要手段。
政府质量监督并不局限于某一个阶段或某一个方面,而是贯穿于建设活动的全过程。为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职责可以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