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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同能源管理范文

时间:2023-06-08 15:4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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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同能源管理

第1篇

关键词:合同能源管理;融资;低碳经济

中图分类号:F81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4年5月6日

低碳经济和合同能源管理这两个概念在国内越来越为大家所熟悉,然而其发展却远没有想象中的顺利,其中一个原因就是缺乏资金支持。合同能源管理企业与其他行业的中小企业一样,遇到了融资困难的局面。

一、合同能源管理发展现状

合同能源管理(EPC)作为一种新型的节能机制自1997年进入中国以来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不仅为我国低碳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更提供了不少的就业岗位。据《2012年度中国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底,全国从事节能服务业务的企业达4,175家,比2011年增长7%;其中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2,339家,工信部推荐节能服务公司122家。2013年5月16日国家发改委公布第五批共计888家备案节能服务公司名单。前五批已经备案节能服务公司,不包括被取消的两批32家,全国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总数已达3,210家,备案率为76.9%。2012年从业人员达到43万人,比2011年增长14%。节能服务产业总产值从2011年的1,250.26亿元增长到1,653.37亿元,增长32.24%。其中,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3,905个,投资总额为505.72亿元,比上年增长22.62%,实现节能量达到1,774.46万。

根据国家“十二五”规划,我国将会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的力度,发展低碳经济。这对于合同能源管理企业来说是一次重大的发展机遇。然而合同能源管理发展也面临重大的挑战,其中一项就是项目融资的难题。许多专家学者认为融资难制约着中国节能服务产业的发展。世行高级能源专家王晓东认为融资难是制约中国合同能源管理产业发展瓶颈之一。合同能源管理在中国发展十几年以来项目融资难是业界的共识。由于节能产业的项目一般都是先投入、后收益,如今节能产业的急速发展会使得资金缺口更加巨大。据清华大学气候政策研究中心的《中国低碳发展报告(2013)》预测“十二五”期间全社会能效投资需求总规模约为12,358亿元,资金缺口4,134亿元。资金缺口主要来自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工程、节能技术示范工程和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缺口分别达到1,430亿元、1,450亿元和811亿元。从工业、建筑和交通三个终端用能部门来看,“十二五”期间建筑部门将面临最严峻的资金挑战,资金缺口达到359亿元。巨大的资金缺口使得节能企业融资难的情况更加严峻。因此企业要解决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融资的困局,首先要清楚认识到造成项目融资的原因,才能够对症下药,解决阻碍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融资难的有效途径。

二、合同能源管理企业融资难原因分析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融资困难是由项目本身的特点决定的。评估项目是否应该投资的两大基本原则是衡量该收益和风险。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的最大特点是项目周期长、风险高,而项目收益的不确定性也颇高。因此,在项目投资初期,项目资金大多只能由节能服务公司承担,并且项目前期要求资金投入大,而项目的收益要在项目投入使用后几年才能逐步显现,这增加了项目投资的风险。同时,节能技术的风险和监管体系的不完善进一步加深了项目收益的不确定性。项目高风险是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融资难的根本原因。尽管国家和地方政府已经出台了很多支持合同能源管理发展的政策,银行也开始关注这一行业,融资困局有所缓解,但是对于资金缺口巨大的行业来说,目前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融资渠道还是不够顺畅。

(一)企业自身实力有待加强。随着政策对低碳经济的支持,越来越多的企业加入到节能环保产业当中,合同能源管理是其中一个受到热捧的节能方向。但是从业企业的素质和实力参差不齐,使得合同能源管理在开始很长一段时间“叫好不叫座”,项目融资比较艰难。而导致开展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企业融资难的其中一个原因是企业自身实力不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投资回报时间通常较长,项目前期由合同能源管理公司投资建设,投资的资金一般需要企业先垫付。小项目的投资回收期可能需要2~3年,大项目一般都需要4~5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对于大多数中小型合同能源管理企业来说,项目所需垫付资金会令企业现金压力不小,一旦接的项目多起来,企业所垫付的资金就会很大,容易出现现金流中断的局面,增加企业经营风险。

另一方面,在融资市场上,银行商业贷款一般需要抵押品,中小企业自身实力不强,本身融资就不容易。同时由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属于高风险项目,项目风险越高所需要的抵押品价值就越大。对于合同能源管理服务企业来说,大多数属于技术型企业,本身并没有多少可以抵押的资产,因而想要得到银行的贷款融资就更加困难了。根据《2012年度中国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报告》的资料显示,从企业规模看,产值超过10亿元的有6家,超过5亿元的有18家,超过1亿元的有83家。其中,合同能源管理投资超过5亿元的12家,超过1亿元的有46家。从企业规模可以看出产值超过1亿元的企业不足110家,按照备案的节能企业计算,产值超过1亿元的企业占总体的3%左右,这可以从一个侧面说明大部分节能服务企业规模偏小,以中小企业居多。而根据中国工业节能与清洁生产协会的《2013节能服务公司百强研究报告》的数据,资产规模上亿的节能服务企业达到37家,公司平均节能量达到6.53万吨。这37家公司实现了总共节能量的接近70%,而百强榜的前10家则实现了总共节能量的55%,这表明节能服务公司中、大型化的特征已经日趋明显。报告同时指出,百强企业已经具有较强的产业集中度,资产规模成为企业获取节能业务的重要支撑。而与此同时,大量资产规模中下的企业,则仅能获取少量的节能业务。从“百强”数据可以看出合同能源管理乃至整个节能服务行业可能出现洗牌的局面,资金将会流向大中规模管理公司,规模小的节能企业生存环境受到极大的挑战,融资将更为艰难。

(二)市场信用体系尚需完善。除了企业规模小、能抵押的资产少外,合同能源管理公司融资难的另外一个原因就是市场信用问题,这是项目风险的另一个来源。这涉及到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提供方、用能方以及第三方监测方的信用问题。现在国内企业信用体系不太完善,尤其是中小企业的信用问题尤为突出。张仕廉等(2009)认为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签订过程中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可能发生信用缺失的问题,诸如项目的具体节能量、项目的技术水平、项目投资方的实际情况等都是EMC企业的私有信息,属于一阶信息,而用能方对这些情况不一定掌握的很仔细。信息不对称可能使得设备提供方产生机会主义的想法,所提供的设备可能会影响项目的后期运行。另外,随着节能服务产业的快速发展,市场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一些节能服务公司为获得市场份额或政府补贴,串通用能单位或节能量审核机构弄虚作假。在针对节能服务企业的信用问题上,国家发改委在2010年推出节能服务公司备案制度,以期完善企业信用制度,为用能企业提供参考,同时希望将不法企业拒于节能行业之外。2013年4月国家根据有关规定,公布了第二批被取消备案资格的公司名单,两批共32家企业的备案资格被取消,并被追讨所获补贴及奖励。同时,国家选择推荐了一些第三方机构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节能量进行第三方测量,以保证公平公正。这些措施对改善节能服务公司的信用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用户的信用也是制约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发展的重要因素。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的过程当中,由于一些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用户缺乏诚信,用各种理由或者合同漏洞作为拒绝支付节能收益的借口,一旦发生这样的事件,中小型节能企业将难以承受资金无法回收的压力。据中国节能产业网介绍,在开展合同能源管理业务时,业主不信守承诺的事件屡屡发生,让能源管理公司背负了巨大的项目风险,不少节能服务企业的坏账率都超过50%。依照具体的业务方式,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可以分为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业务、承诺型合同能源管理业务、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业务。根据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专业委员会的统计数据,目前国内市场上节能量保证型处于主导地位,占57%,节能效益分享型占32%,能源费用托管型和新出现的金融租赁型总共占比不到10%。从节能量保型处于主导地位可以看出,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对用户信用还是表现出很大的担忧。市场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用户信用监管的缺失,让项目管理公司背负了巨大的资金风险,也使得银行对项目放贷更趋谨慎。因此完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方和用户方信用监督机制是降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风险,化解项目融资难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商业银行融资有待加强。现时国内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外源融资方式主要有国内商业银行贷款、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贷、EPC信用担保贷款、外国银行贷款、国际金融机构贷款、融资租赁、商业信用、提前结束合同、应收账款贴现、债权转股权等。另外国家节能补贴也是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资金重要补充。

国内商业银行贷款是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融资的主要渠道之一,但是合同能源管理的融资特点使得银行在发放贷款时候非常谨慎,并且在节能产业发展初期银行并没有相关项目的贷款,这也是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获得银行贷款困难的原因之一。近年随着节能产业的发展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推广,在银监会绿色信贷指引下,不少银行成立了绿色信贷部门,尝试开展合同能源管理业务,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打开方便之门。这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融资难的问题。浦发银行、北京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平安银行等商业银行开发了针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贷款产品,开始介入合同能源管理融资市场。例如,在2010年浦发银行就面向全行推出创新型合同能源管理未来收益权质押融资和合同能源管理IFC损失分担融资产品;2011年,进一步整合旗下绿色金融和贸易金融产品,成功创新开发了合同能源管理保理融资业务。据中国银行协会的《中国银行业201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余额6.14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6.9%;其中,支持节能环保项目贷款余额达到3.58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44%,支持节能环保项目数量10,874个,比上年增加1,525个;支持新能源项目贷款余额近2,000亿元。

虽然政策指引下商业银行加大了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支持力度,但是相对于其他行业的贷款和对大型企业贷款的支持还是微不足道的,并且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资金需求巨大。商业银行之所以不愿意大量投放贷款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主要原因也是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高风险和收益的不确定性。商业银行从经营的角度考虑,肯定希望把贷款放去相对低风险、收益较稳定的投资项目当中。现在商业银行的绿色信贷业务更多的被认为是一种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现,并没把节能服务业务看作是一个巨大的投资机会。这涉及到业务成本、风险、技术等多方面的问题。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贷款对象更多的是中小企业,而且是大多数抵押品不足的中小企业。我国目前中小企业出现呆账、坏账的情况不少,这使得商业银行在发放信贷的时候更为小心谨慎。

三、改善融资状况的建议

(一)节能企业合作新模式。许多节能企业无法融资或者难以承接重大项目的原因在于其自身实力不够强大,尤其是刚起步的节能企业更是由于缺乏担保物而无法获得银行的借款。实际上,对于一些节能项目大企业可以把部分工程外包给一些相对小型的节能企业,以节省成本和缩短部分工程时间;同时,小型节能企业可以获得一定的业务而存活。另外,各样小型节能企业也可以通过自身技术优势互补组成项目小组去承接较大型工程,这种合作模式值得进一步探讨。

(二)加大节能企业监管透明度。节能企业融资有困难的另外一个原因在于市场和银行对该类型企业的运作不是很了解,同时项目周期比较长使得风险加大。行业协会可以主动帮助企业提高企业运作的透明度,同时行业协会也应该加大对节能企业的监管,对于违规操作,骗取补贴的企业应及时发现并公布,充分发挥政府和行业协会的功能,使得节能企业优胜劣汰,市场健康发展。

(三)建立动态绿色信贷信用体系。商业银行的主要金融功能是使得资金能够合理配置,协助需要发展的产业得到所需的资金,从而使整个国民经济得到发展。大力支持低碳经济发展是商业银行金融功能和社会责任的体现。然而,商业银行作为商业团体也需要考虑自身的盈利和经营风险,以及股东的利益。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建立动态绿色信贷信用体系来支持低碳经济的发展。商业银行对节能企业建立信用档案,并对其融资动态进行追踪;对于超出某一风险等级的节能企业,商业银行间应该信息共享,以降低整体金融风险。随着我国加大对低碳经济的投入力度,市场内将会有更多的节能企业希望在低碳经济中分一杯羹,如何甄别企业风险,如何把该产业做强做大,需要参与各方共同思考,互惠互利。

主要参考文献:

[1]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2012年度中国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报告[R].2012.

[2]清华大学气候政策研究中心.中国低碳发展报告(2013)[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3]中国工业节能与清洁生产协会:2013节能服务公司百强研究报告[R].2013.

第2篇

【关键词】合同能源;节能服务;管理模式

1.引言

我国是世界上仅次于美国的第二能源消费大国,但能源利用效率低,是能源浪费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发展新能源、节能减排、提高能源效率已成为我国能源发展的关键。每一个高耗能用电企业,能源成本占企业总成本相当大的比重,如何降低能耗、开源节流,已成为各企业积极探索的重要课题。节能减排是一项战略政策,也是发展低碳经济、保持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而合同能源管理作为一种新的节能管理模式,正日渐成为供电企业、节能服务公司与用电企业进行节能合作与沟通的纽带。合同能源管理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中期,是能源管理公司的一种经营方式, 是一种基于市场化运作、由节能服务公司承担风险的节能新机制。

2.合同能源管理与节能服务

2.1 合同能源管理的内涵

合同能源管理的实质是一种以节约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基于这种机制运作的专业化公司被称为节能服务公司(ESCO)。合同能源管理过程就是节能服务公司与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向客户提供包括能效审计、融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培训、维护、节能量监测等一系列的综合,并通过与客户分享节能效益来收回投资和获取利润。

江门供电局以合同能源管理推动节电服务的内涵就是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以促进用电客户提高用电效率为核心,把节能服务融入优质服务体系。由2007 年开始,江门局加强宣传,深入厂企,挖掘客户节电潜力,节电服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政府的指导下,形成与节能服务公司、科研机构的战略联盟;通过加强宣传,发挥专业技术优势,完善营销手段,以合同能源管理引导客户节约用电,丰富和拓展供电服务的内涵,建立电力需求侧管理长效机制,促进企业向电力能源方案综合服务商发展;促进电力资源优化配置,推动江门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

图1 合同能源管理示意图

目前,江门用电客户存在大量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节电项目,如客户使用的专用变压器中还有不少S7型及以下型号的高损变压器。但与巨大的节电潜力相比,实际取得的效果却十分有限。经过细致调查分析,江门局认识到客户节能意识薄弱、资金和技术匮乏是影响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节能降耗最大的瓶颈。合同能源管理(简称EMC),给供电企业进行节电服务指出了一条切实可行的新路,合同能源管理为江门局深入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拓展服务内涵提供了良好的借鉴;对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建设节约型社会具有深远的意义。

2.2 合同能源管理的实施

(1)选择节能服务公司,利用节能服务公司的资金和技术优势,帮助客户引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供电局在客户与节能服务公司之间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做好参谋和向导,帮助客户实施节电改造,配合客户进行调研,跟踪分析节电改造效果。供电局要做用电企业的技术指导,帮助选择信用好、具有一定技术水平、资金和发展规模的节能服务公司,建立本地区节能服务平台。

(2)通过整合供电企业内部在节能服务方面的技术、设备和人才资源,以合同能源管理的模式,为重点客户提供节能咨询、培训、诊断、改造、评估、维护等一体化服务。

(3)选择具备节能潜力的企业客户,开展宣传、指导和培训。

(4)确定节能工作内容。以无功补偿、变压器经济运行、更换节能设备、使用节能技术、提高功率因数、负载率、负荷管理技术、谐波治理为主。有条件的供电企业,可扩展业务规模,将服务范围延伸至交流电机变频调速、热泵改造、电动机系统节能、分布式供电技术等领域。一般情况下,江门市功率因数不符合要求的节能改造占大多数,变压器经济运行、负载率的改造也为数不少。但这些改造工期短、投入少、见效快,供电局根据客户的需求很快就可以提供帮助完成改造,一般情况不用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图2 供电企业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2.3 合同能源管理成功案例分析

案例背景:

江门某纸箱厂是一家生产瓦楞纸箱、彩色印刷制品的企业。该公司10kV配电房安装一台420kVA SJ3型的高耗能变压器,配电变压器处于轻载状态,并且现场电容补偿盘已损坏,每月功率因数电费达到七千多元、变压器损耗电费一千多元。该公司有较强的节能改造意愿,但因缺少资金一直未进行节电改造。

根据企业的用电特点,江门局提出了减容变压器和安装自动无功补偿装置的节能技改方案。建议将变压器更换为S11型250kVA的并安装100kVar无功补偿装置。为打消客户对节电效果和投资回报的疑虑,江门局有关人员多次上门服务,加强了客户的信心。最终,该公司和江门局共同选择了新会大光明城区供电服务有限公司作为节能服务公司,并根据江门局的节电建议书,签订了能源节能服务合同,完成了节电改造。

该项目工程造价55000元,预计项目改造后,功率因数能够达标,每月减少功率因数调整电费约8800元。合同约定:改造工程完工后,企业分期从节能收益中支付工程款项,每月支付5500元,期限为10个月。预计扣除每月支付的工程改造款后企业还能分享约37%的节电效益,10个月后全部效益归企业所有。

2007年12月,项目改造完成后,实际效果好于预期(如表1所示)。客户每月节省电费合计10877元,节能服务公司合同期内实际分享节电效益51%,客户分享49%,10个月后全部效益归企业所有。

表1 客户节能改造前后用电对比表 单位:kWh,元

月均用电量(基准电量) 月均到户电价 月均电费 备注

改造前12个月

17779 1.6198 28798 基准电量采用改造前12个月的平均用电量

改造后8个月 1.0080 17921

对比 0.6118 10877

注:1.客户的节电效益主要体现在节省功率因数电费、变损电费和基本电费,使到户电价降低。

项目采用分期支付固定额度工程款项的方法,不但克服了一般节能改造项目“先投资后回收”支付方式的瓶颈,而且在目前缺少公认的节能效果度量方法和权威验证机构的情况下,避免了合同各方对节能效果度量方面的争议。对于用户来说,改造前后电费明显的下降使其能够了解节能项目产生的效益,有利于减少其与节能服务公司的纠纷。

图3 用电客户节电效益分享图

2.4 供电局在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改造中的角色

引入节能服务公司,利用社会上的节能服务公司的资金和技术优势,帮助客户节电改造是合同能源管理具体实施的模式。在实施过程中, 供电局起到技术指导、检测、监督的作用,做好参谋和向导,帮助客户实施节电改造,配合客户进行调研,跟踪分析节电改造效果,促成客户与节能服务公司节能改造项目顺利实施。

3.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存在的问题

(1)一些用电企业对合同能源管理认知度低、推广积极性不高是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

(2)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大多为中小企业,自身力量薄弱,难以发展壮大。

(3)很多地区目前还没有正规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较为麻烦。

(4)在合同能源管理的具体操作中,如节能量的核定、合同的履行、现行税收政策和金融制度的适用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难题。

(5)由于合同能源管理的实施涉及客户自身利益,急需政府方面引导和宣传, 政府主管部门和能源管理机构应根据本地区节能减排要求,加紧研究制定和修改完善本地区合同能源管理系列配套政策,以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加快市场培育步伐。

4.对电网企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建议

4.1 实施主体

电网企业应以分公司或子公司的模式,成立专业化的节能服务公司,整合电网企业内部在节能服务方面的技术、资金、设备和人才资源,以合同能源管理的模式,为广大用电客户提供节能咨询、培训、诊断、投资、改造、评估、维护等一体化服务。在组建节能服务公司的方式上,有2种模式可供选择:一是新设立节能服务公司;二是收购社会上已有的节能服务公司。但是不管采用哪种方式,电网企业都应充分吸收社会节能服务组织的力量,不断发展壮大,力争成为节能服务市场的龙头企业。

4.2 服务领域

在服务对象上,电网企业应重点选择节电潜力大且有节电改造意愿,但是缺乏专业技术指导或是缺乏项目资金的用电客户。从业务范围上讲,在业务开展初期,电网企业应以无功自动补偿、变压器经济运行、电力系统经济运行、负荷管理技术为主,不断积累合同能源管理的经验,扩展业务规模。随着业务的深入开展,再逐步把业务范围延伸到交流电动机变频调速、电动机系统节能、分布式供电技术等其他领域,最终形成涵盖各个专业、各种节能技术的综合性节能服务公司。

4.3 运营方式

电网企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整个过程可以分为2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能源服务合同的开发,第二阶段是能源服务合同的实施。在这些步骤中,最重要的有3个环节。

(1)节能诊断和分析计算。电网企业对客户的耗能设备及其运行情况进行测评,将测试数据记录下来,通过对预改造设备能耗情况的调研,分析其改造后可能达到的节能效果,从节能潜力上判断项目的可行性。

(2)节能改造项目设计。项目设计一定要针对具体的客户而定,尽可能通盘综合考虑,从可行性分析到拟采用的技术和拟选用的设备等,都要经过谨慎设计,这样才能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3)节能量监测及确认。电网企业与客户要事先在合同中约定节能量监测的设备和计算方法,并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监测的执行应由电网企业和客户双方共同主持,也可请第三方执行。

4.4 风险管理

电网企业必须将风险管理贯穿于合同能源管理始终,有效控制各种风险。

(1)投资风险。电网企业在实施节能项目前,要对客户的资信、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发展前景等进行调查评价,并作出是否投资的决策。客户历史上的电费回收记录可以作为决策时的重要辅助信息。

(2)技术风险。电网企业应认真编写和认证可行性研究报告,“保守”预计节能效果,尽量选择自己已经熟练掌握、比较成熟的节能技术,选择可靠的设备供应商和施工队伍,保证项目质量。

(3)财务风险。电网企业应在充分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的基础上,根据项目生命周期内的现金流,准确计算项目的内部报酬率(IRR),确保项目成本得到完全的补偿,并取得合理的收益。

5.结束语

合同能源管理作为一种先进的能源管理模式在我国已尝试10年,充分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对节能事业的巨大推动力,节能改造技术将有很大的市场推广空间。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正在研究制定《合同能源管理技术规程》,对规范节能服务市场、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将起到积极作用。随着国家节能政策的贯彻,新能源、低碳经济的蓬勃发展,将会有越来越多的用电客户与节能服务公司建立合作关系,分享项目实施后产生的节能效益。

参考文献

第3篇

关键词:合同能源管理 项目管理 项目风险管理

一、合同能源管理的背景及其在中国的发展

(一)合同能源管理产生的背景

着人类生产力的高度发展,能源消耗日益增加,各国在发展经济的同时,重点考虑的问题就是如何节约和充分利用能源。在能源需求量同供给量之间的矛盾不断增大的过程中,能源成本费用逐渐提升,这就给企业的经营发展带来很大的阻碍,要求企业必须要采取有效的措施降低在能源方面的消耗,研究出能源高效利用的对策。在此背景下,合同能源管理的引入势在必行。通过新型的能源利用途径―合同能源管理方式,企业能够将能源的效用和价值发挥到最大限度,以此来节约成本,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推动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全球环境基金在合同能源的推广应用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国内也逐渐实现了对环境问题的有效控制,开展了大量的研究,在节能减排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就。这些研究的一个重要结论是中国拥有相对先进的技术,具备了实施节能项目的条件,这些项目预期对环境及经济效益的改善均有极大的帮助。然而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实际落实状况不佳,我国也致力于解决阻碍节能项目推进问题的处理工作中。经讨论认为原适应计划经济体制的节能管理体系,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需要引进和推广一种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节能新机制―合同能源管理。于是,世行/GEF中国节能促进项目于1998年12月开始实施。

(二)合同能源管理在中国的发展

我国作为一个能源大国,但人均占有量和不合理利用问题严峻,如何最大限度的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是我国的一项首要任务。合同能源管理备受我国的关注,政府部门也纷纷制订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来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的应用范围和规模。二十一世纪初期,国家就正式将合同能源管理列入重要议程,之后出台了新的能源法、节能减排工作指导方案,规范了能源的利用状况,为合同能源管理的有效推行提供了制度保障;《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正式于2010年实施,由此我国逐渐加大了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方面的投资,对该项目有关的营业税、增值税及所得税予以减免,大大减轻了企业的经济负担,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契机。一系列政策文件出台,都为我国合同能源管理的运用奠定了基础。作为一种高效节能减排市场机制,合同能源管理具有非常广阔的发展前景,必将在 “十三五”期间也发挥很大的节能作用。

二、合同能源管理定义及商务模式

(一)合同能源管理定义

就合同能源管理的定义进行分析,可以将其解释为:能源利用企业、节能服务公司二者之间通过一种契约合作的途径,设置节能目的来开展相关节能项目。其中节能服务公司必须要向能源利用企业提供有效的节能管理服务,实现契约中规定的节能目的,同时后者也需要向前者支付一定的费用,该管理模式本质上属于一种节能服务机制。

(二)合同能源管理的商务模式

1、节能效益分享型

该类型的合同能源管理商务模式主要指的是节能服务公司应承担融资的职责,其同使用能源的公司要根据契约中的比例对最终的节能效益进行共享。

2、节能量保证型

节能量保证型,节能服务公司保证客户在能源使用方面的消耗(包括资金、消耗量等形式)要达到一定的节约程度,在节约程度需要通过百分比体现出来。在这种类型的合同能源管理商务模式中,能源使用公司、节能服务公司可以结合实际状况选取融资方。

3、能源费用托管型

合同能源管理的第三种商务模式就是能源费用托管型,能源使用公司的能源系统的运维都需要节能服务公司来实施,并承包能源费用。如合同实施后,如果实际能源使用状况达到契约规定,公司要向节能服务公司支付能源节约余额,若超出规定,则由节能服务公司承担费用支出。

三、合同能源管理的项目风险分析

(一)项目、风险、风险管理的概念

项目:组织资源的整合,以创造前所未有的某项事务,而该项事务将在组织策略的设计上提供性能能力,项目有明显的生命周期,它开始于一个想法,通过设计、工程、制造或构建,并通过项目所有的人使用而产生。广义而言,“项目”指一个特殊而有一定限度的任务,由一群相互关连性的工作所共同组合起来的任务,而该任务是以获得特殊结果或圆满达成某种成就为目标。

风险:指某一危险事件发生的机率,它是已经存在的危险情况,虽然可通过防范措施来降低其发生率,但未必能完全消除可能带来的损失。然而,大多数的风险是可以预测的,例如台风和地震等天然灾祸,积极而有效的防范至少可减轻其损害。

风险的管理:主要通过对风险的分析,包括发现潜在的危险、风险评估、了解显现的意义、以及沟通危机信息的方法。如果一种实体或行动会导致伤害,那么就存在着危机;万一危险已经发生,其严重性如何,就需要事先估量;在各种防范措施下,这种危险可接受的程度如何,值得关切的程度怎样等等。另外,危险信息的传播与沟通,常常有助于增进认知和达成共识。

(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的项目风险

1、客户风险

一些客户的信用度较低,不能按照规定的期限来履行合同义务或付款,国内的信用监管体制不完善。

来自客户的运营风险,部分客户如果存在运营不合理的问题,经营效益较差,无法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和范围,这就导致节能改造设备负荷较低,节能效果会大打折扣。如客户有其他重大问题停业或关闭,会使节能服务公司遭受损失。

客户卷入法律纠纷而发生的风险,致使节能服务公司遭受损失。

合同风险,合同订得不完善,对一些细节规定得不够详尽有纠纷风险。

2、项目自身风险

金融和财务风险,能否如期获得银行贷款、利率变化、财务风险、考虑不周使测算项目节能效益有误。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应选择节能技术成熟、具先进性的技术。

设备原材料采购风险,所安装的设备能否正常运行,不出问题。

工程施工风险也是项目自身风险之一,主要指的是分包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高效完成任务,或存在质量问题、或拖延期限。

节能量风险,节能服务公司也存在未详细计算项目节能量的问题,导致实际节能量比预期低,节能服务公司无法收回成本。

能源价格风险,利益分成也会因为能源成本的变动而出现改变。

投资回报风险,确定分成比例、回报期、政策变化、客户支付能力等。

3、降低风险的方法

首先要对客户进行详尽了解客观评价,包括客户信用情况、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一般来说,公司注册资本较大、经营时间长的公司,说明其实力较强;客户的股东是很有实力的大公司,客户风险会小。同时,还要了解客户的主营业务,企业重视其主营业务,风险会小;了解客户的财务情况,获利能力分析,银行负债及偿债能力等。客户重大事项,如有无法律官司纠纷等。

我们要多渠道收集客户信息,选择有信用、资金链良好的客户,尽可能签一份完善的合同,用成熟的技术降低设备和技术风险、降低财务风险。

四、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例分析

北辰时代大厦中央空调系统节能改造项目,是我所在的单位于2013年实施完工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在2014年获评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评选的“优秀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并于2015年5月通过了节能中心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奖励资助金的考核评定。

北辰时代大厦中央空调系统节能改造项目,实施单位为北京格林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业主为北京世邦魏理仕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采用节能效益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项目总投资为112万元,项目资金全部由节能服务公司支付。合同期限为七年六个月,自2012年11月开始,至2019年9月止;项目的建设期为自2012年11月5日至2013年1月6日止;节能效益分享期的起始日为2013年5月1日,效益分享期为35个月(自2013年5月1日始,至2019年9月30日期间的7个制冷期)。

效益分享的比例和方式:

效益分享期物业管理公司分享比例% 节能服务公司分享比例%

2013-5至2013-9 10% 90%

2014-5至2014-9 20% 80%

2015-5至2015-9 30% 70%

2016-5至2016-9 40% 60%

2017-5至2017-9 50% 50%

2018-5至2018-9 60% 40%

2019-5至2019-9 70% 30%

合计 40% 60%

本项目的技术原理是增加CC能效控制中央站及冷源能效控制设备,加载节能控制程序,通过新增传感器采集实时运行数据反馈至能效控制设备,能效控制设备根据内置专利程序对相应负载设备实施启停控制及连续调节控制,使冷源系统跟踪整体负荷变化进行实时、动态调节,确保制冷系统效率最高、能量损耗最低。

本项目改造设备为:开利离心制冷主机4台、低区一级冷冻水泵3台、冷却水塔3台、冷却塔3组。

项目的年节能量计算:节能收益 = 节电量 × 电价

电价的确定:电价 = 核算年度5-10月北辰时代大厦支付供电部门电费合计

核算年度5-10月北辰时代大厦用电量合计

节电量确定:节电量 = 节能改造后用电量 ×节能率

1-节能率

本项目“改后用电量”每年通过抄表记录,三方共同确认。节能量的折标准煤系数:1万kWh = 3.3吨标煤,经计算该项目年节能量约为51万千瓦时,折合标准煤为170万吨标煤。年节能收益,商业用电为1-1.3元/kWh,一年节能效益为50万元左右。

项目(设备)所有权归属/转移,本合同到期并且物业管理公司付清本合同下全部款项之前,本项目下的所有安装的设备、设施和仪器等财产的所有权属于节能服务公司。本合同顺利履行完毕之后,该项财产的所有权将无偿转让给北辰时代大厦,节能服务公司应保证该项目财产的正常运行。

我司承接此项目前,对客户进行了充分了解分析、包括技术与工程部现场考察、市场销售部与客户沟通。在引入该套风险管理计划的初期,部分同事对于该标准存在着一些认识上的不足之处,对此,我司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加强沟通和咨询,为各个部门之间和上下级之间建立了良好的沟通管道,使意见和问题能源源不断的反馈到最高层,在新的风险萌芽之际,就把其纳入风险登记表,从而真正做到了防范未然。

第4篇

【关键词】合同能源管理;钢铁企业;节能改造;应用

【中图分类号】F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36X(201 2)05-0070-04

合同能源管理(EPC)是节能服务公司

(Energy Management Company,简称EMCo)通过对相关企业提供节能改造的技术支持、风险规避及资金保障,为客户提供节能改造相关服务,并从客户进行节能改造后获得的节能效益中收回投资并取得利润的一种商业运作模式,实质是用企业未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业务模式(许泓,2002)。目前,随着节能降耗理念逐渐被企业所重视,合同能源管理因其自身优势取得了快速的发展,同时成为了企业推进节能降耗的重要工具,但目前在钢铁企业中的应用还较少。本文依据钢铁企业节能改造的现状,分析出合同能源管理在钢铁企业应用中的主要障碍因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可行的对策建议,即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来促进钢铁企业与EPC间的合作,以便促进合同能源管理在钢铁企业更好地推广应用,促进钢铁企业的节能降耗。

一、合同能源管理(EPC)

(一)合同能源管理(EPC)及节能服务公司(EMCo)

合同能源管理(EPC)是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机制,其实质就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业务方式。EPC允许客户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目前的工厂和设备升级,以降低目前的能源消耗从而降低运行成本。节能服务公司(EMCo),也称能源管理公司,是一种基于EPC机制运作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专业化公司。EMCo是市场经济下的节能服务商业化实体,但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推销产品、设备或技术,而是通过EPC机制为客户提供集成化的节能服务和完整的节能解决方案(蔡瑾、何川,2008)。目前,我国EPC模式除了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量保证型、能源费用托管型三种合同能源管理基本模式外,还出现了改造工程施工模式、能源管理服务模式等新型商务模式。

(二)我国EPC的发展现状

自20世纪70年代中期EPC兴起后,其在国外特别是北美和欧洲得到迅速发展。1998年,我国政府与世界银行和全球环境基金(GEF)共同实施的重大节能国际合作项目——“世行/GEF中国节能项目”,标志着EPC节能服务模式正式进入中国。目前,我国节能服务产业已初具雏形,产业队伍不断壮大,服务领域深入各个行业,EPC也已实现局部的产业化,但在许多高能耗、高物耗领域的应用还尚未广泛推广。据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统计,截至2010年底,全国EMCA会员数量已达到560家,全国运用合同能源管理(EPC)机制实施节能项目的EMCo增长到782家,节能服务产业从业人员增加到约17.5万人(EMCA,2011)。2005-2010年我国节能服务业增长变化。

二、EPC在我国钢铁企业中应用的现状

目前,我国有很多学者对EPC进行了研究。申晓刚(2008)研究了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并提出合理建议,其中提出未来发展需提高三个层面:政府加强鼓励和支持;建立节能服务公司和相应的第三方交易平台;加强流程控制,形成成熟的交易流程。曹江涛(2005)分析了整个合作能源管理的流程,证明了合作能源管理在高能耗产业中的合理性,为本文研究提供了理论基础。张岩(2010)曾利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碳减排效果和碳排放交易,构建融入碳排放交易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融资模式,拓宽合同能源管理的融资渠道,为解决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融资问题提供帮助。谯川(2008)分析了EPC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领域的可行性及其风险,并提出了风险防范措施,从内部及外部两个方面提出完善建议。董十弓(2010)分析了电信企业中合同能源管理出现的问题,为合同能源管理在钢铁企业的应用分析提供了研究基础。可以说,目前EPC理论的应用较为广泛,但其在高耗能的钢铁企业的应用较少。

EPC在钢铁企业中的应用主要在节能技术改造环节,即EMCo对钢铁企业开展节能技术改造服务,包括企业能耗审计、改造方案设计、能源管理合同的签订、设备采购及施工和后期维护等。实际上,EMCo可参与的钢铁企业节能改造项目涉及的环节很多,如高炉煤气回收利用、高炉炉顶余压干法TRT发电、焦化系统的干熄焦发电、炼钢系统转炉煤气回收和蒸汽制冷、轧钢系统的蓄热式燃烧改造、热装热送和电力系统的CCPP发电等等(陈冠军,2010)。EPC在钢铁企业成功实施的案例有:天津铁厂与中国节能环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合作的工业锅炉技术改造节能服务项目;首秦公司与北京惠德时代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作的照明系统节能改造项目,以及与北京金易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合作的水泵系统节能改造项目;天津钢铁集团与北京国发华企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合作的电机变频节能改造项目等。随着EPC的发展,其在钢铁企业中的应用领域也开始发生变化,由最初的边沿化、单体化节能改造,向核心化、系统化节能改造转变。

三、EPC在钢铁企业中的主要应用障碍分析

依据以上分析可知,EPC在钢铁企业中的应用面临许多问题,钢铁企业与EMCo之间的合作还存在诸多障碍。结合首钢、宝钢、济钢等钢铁企业的发展情况,分析EPC在其节能改造过程中的应用情况可知,目前我国钢铁公司实行EPC主要存在以下四个障碍。

第5篇

关键词:供电企业 合同能源 节能服务 管理模式

我国是源消费大国,能源利用效率低,是能源浪费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发展新能源、节能减排、提高能源效率已成为我国能源发展的关键。每一个高耗能用电企业,能源成本占企业总成本相当大的比重,如何降低能耗、开源节流,已成为各企业积极探索的重要课题。而合同能源管理作为一种新的节能管理模式,正日渐成为供电企业、节能服务公司与用电企业进行节能合作与沟通的纽带。

合同能源管理的实质是一种以节约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合同能源管理示意图见图1)。基于这种机制运作的专业化公司被称为“节能服务公司(简称ESCO)”。节能服务公司与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向客户提供包括能效审计、融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培训、维护、节能量监测等一系列的综合,并通过与客户分享节能效益来收回投资和获取利润。在美国、加拿大和日本等国,节能服务公司已发展成为一种新兴的产业。在国外,公用事业电力公司以开办能源服务公司、与节能服务公司合作等多种模式进行节电,不仅能够弥补因节电而引起的销售收入减少,还可以提高供电服务质量,改善在电力供应市场中的竞争地位。

1、供电企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1.1 必要性分析

(1)从社会价值看,供电企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能够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为客户提供更加深入、专业的节能服务,从而提高终端电能利用效率,减少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预计“十一五”期间,我国通过合同能源管理将形成每年至少2500万tce的节能能力和1600万tCO2的减排能力。

(2)从企业价值看,供电企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可以创造显著的经济效益。特别是在目前供电企业缺乏需求侧管理资金来源的情况下,合同能源管理能够有效补偿供电企业节能服务的成本,降低售电量减少产生的经济损失,并创造一定的利润,甚至可能成为供电企业新的经济增长点。

1.2 可行性分析

相比一般的ESCo/EMCo,供电企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具有自身独特的优势:

(1)营销网络优势。供电企业营销网络遍布各行政区域,拥有一大批营销网点和营销队伍,并且与客户关系紧密,有利于减少节能技术的推广成本。

(2)在能源供给中的地位优势。供电企业处于发、输、配、售的中间环节,在整个电力供应价值链中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通过提供多种多样的节能服务,能够有效引导终端客户提高能效。

(3)技术人员优势。供电企业拥有与配、用电设备研究、制造、设计相关的一大批技术人员,特别是在变压器经济运行、无功自动补偿、电力系统经济运行、负荷管理等领域拥有扎实的技术和丰富的经验。

(4)资金优势。供电企业资金实力雄厚,融资能力强。此外,供电企业主要以电费方式获得现金流,也使得供电企业能够较好地了解客户的信用和经营状况,有助于规避节能推广中的效益回收风险。

2、合同能源管理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起步阶段):企业内部对利用合同能源管理进行节电服务达成共识,优化组织机构、建章立制,奠定基础,促成节能服务公司为用电客户进行节能改造。目前,已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工作流程示意图见图2),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节电宣传;

(2)市场分析,筛选技术可行、有经济效益的目标项目;

(3)选择有资质的独立节能服务公司,促成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实施;

(4)协调项目的运作过程;

(5)建立并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示范项目。

第二阶段(提升阶段):随着配套政策和节能服务市场进一步完善、江门局节能服务资金、人力、技术资源得到发展和积累到一定程度后,考虑采用总承包再分包的项目实施模式,或参股、并购节能公司开展节能服务工作。

第三阶段(全面实施阶段):随着国家电力体制改革不断推进,各种相关配套政策趋于完善,江门局在经营能力、服务管理水平、人员素质全面提升的基础上,结合营销战略,逐步扩大供电企业能源服务的业务范围,成立涵盖能源销售中介业务、能源风险管理、能源信息管理、能源设备维修运行等业务的综合性能源服务公司。

3、合同能源管理案例分析

3.1 案例背景

恩平市新锦成陶瓷有限公司位于沙湖镇蒲桥工业园区内,主要是生产、销售陶瓷产品,该厂现由两条线专线供电,两个中心电房,两个窑炉电房、一个煤气炉电房,合计容量为17,245kVA(其中8,230kVA为八月份增容)。八月用电量达300多万度,预计九月起月用电量将达600多万度,是恩平目前用电量最大的企业,公司有意向厂区的厨房进行节能项目改造。

该公司目前使用2台柴油汤炉及2台柴油炒炉,建议投资20kW电磁大型汤炉2台及6kW电磁小型汤炉1台取代现有的汤炉;20kW单头电磁大炒炉2台及15kW单头电磁炒炉连后水1台取代现有的炒炉。

3.2 使用电磁炉具替换柴油炉具的节能经济分析

每个企业都希望使用安全、清洁的能源,更希望使用低成本的能源,愿意借助专业的能源审计改进方案,结合有效的能源管理手段节省、精简能源使用开支,提高企业效益。以下从经济成本的角度分析使用电磁汤炉及电磁炒炉带来的经济价值。

通过对电磁汤炉及柴油汤炉有效热量消耗的能源计算,全年柴油使用量和全年燃料费为:人民币96,000元左右;燃料每单位价:5,950元/吨。96,000/5,950*1,000=16,134kg;电磁汤炉全年所需要的能源费用为:59,295/0.85*0.72=50,226元

通过计算显示:电磁汤炉所需要的能源费用为50,226元。根据客户提供的数据,以现时汤炉每年使用350天;供应1,500人,全年柴油能源费用为96,000元左右。每年节省能源费用为96,000-50,226=45,774元。

通过对电磁炒炉及柴油炒炉有效热量消耗的能源计算,全年柴油使用量和全年燃料费为:人民币108,000元左右;燃料每单位价:5,950元/吨。108,000/5950*1000=18,151kg;电磁炒炉全年所需要的能源费用为:32,343/0.8*0.72=29,109元。

通过计算显示,电磁炒炉所需要的能源费用为29,109元。根据客户提供的数据,以现时炒炉每年使用350天;供应1,500人,全年柴油能源费用为108,000元左右。每年节省能源费用为108,000×29,109=78,891元。

3.3 使用电磁炉具替换柴油炉具投资回报周期分析

建议投资20kW电磁大型汤炉2台及6kW电磁小型汤炉1台取代现有的汤炉;20kW单头电磁大炒炉2台及15kW单头电磁炒炉连后水1台取代现有的炒炉,总数6台电磁炉具总价为人民币150,000元至200,000元。

综合投资费用和节省能源费用比较得出该项目投资回报周期为:

150,000元/(45,774+78,891)元=1.2年≈14个月;至200,000元/(45,774+78,891)元=1.6年≈19个月。

3.4 节能成效评估总结

根据新锦成陶瓷公司提供的資料,2台20kW电磁炒炉每天的使用时间为约为5个小时,2个20kW的汤炉每天约煲350升的汤,使用时间大约5小时,大部分时间使用1台。通过对现场仪表測量数据的计算,从而得岀更接近实际情况的能源节省量及投资回报周期。

根据对於节能成效的量测与验证计算,通过对节能措施实施前後的能耗比较,预计投资回报周期为1.9年,与当初能源审核节能建议书所计算的数据相当接近。预计每年可节省约10万元能源费用,节能效果显著,可见这是一个值得投资的工程项目。

4、供电企业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存在的问题

(1)一些用电企业对合同能源管理认知度低、推广积极性不高是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

(2)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大多为中小企业,自身力量薄弱,难以发展壮大。

(3)很多地区目前还没有正规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较为麻烦。

(4)在合同能源管理的具体操作中,如节能量的核定、合同的履行、现行税收政策和金融制度的适用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难题。

(5)由于合同能源管理的实施涉及客户自身利益,急需政府方面引导和宣传,政府主管部门和能源管理机构应根据本地区节能减排要求,加紧研究制定和修改完善本地区合同能源管理系列配套政策,以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加快市场培育步伐。

5、结语

合同能源管理作为一种先进的能源管理模式在我国已尝试10年,充分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对节能事业的巨大推动力,节能改造技术将有很大的市场推广空间。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正在研究制定《合同能源管理技术规程》,对规范节能服务市场、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将起到积极作用。随着国家节能政策的贯彻,新能源、低碳经济的蓬勃发展,将会有越来越多的用电客户与节能服务公司建立合作关系,分享项目实施后产生的节能效益。对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建设节约型社会具有深远的意义。

参考文献

第6篇

[关键词]EMC;讨价还价模型;利益分配

[中图分类号]F27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1)45-0130-02

1 引 言

合同能源管理(EMC)实质是一种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投资的节能投资方式。随着政策的引导和激励、政府的推动和企业的认识提高,节能降耗已经成为整个社会的共识。因此这种先节能后付钱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正在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电网企业作为亟待节能降耗的重点企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能够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为客户提供更加深入、专业的节能服务,从而提高终端电能利用效率,减少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电力企业资金实力雄厚,融资能力强,可以通过电费方式获得现金流,也使得电网企业能够较好地了解客户的信用和经营状况,有助于规避节能推广中的效益回收风险。特别在目前电网企业缺乏需求侧管理资金来源的情况下,合同能源管理能够有效补偿电网企业节能服务的成本,提高能源利用率,产生节能效益。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加快电力企业节能降耗进程,同时也加速了企业节能方式创新。企业与节能服务公司(epc)为了共同实现节能目标而形成合作“双赢”目标,但在强调合作节能收益的基础上,实现每个参与者收益分配最优化,其分配必须要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由于收益分配不合理,很可能导致节能合作的失败。博弈论中应用Rubinstein轮流出价模型,构造电力企业、节能服务公司之间实施非合作各利益主体讨价还价博弈模型,并按照逆向归纳法对模型进行拓展和求解,在此基础上,获得双方收益分配的最优组合。

2 模型假设:鲁宾斯坦模型

电力企业合同能源管理利益分配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与节能服务公司之间进行交易,是一种博弈行为,在分配过程的每一个阶段都是一个子博弈,也可以将整个并购过程看成一个子博弈。本文仅根据利益分配双方作为参与人做出相关假设,构建鲁宾斯坦模型。

2.1 模型假设

在节能利益分配的讨价还价模型中,博弈双方是电力企业节能收益方和节能服务公司方,用参与人1和参与人2表示。对于模型我们作以下假设:

(1)在谈判中双方参与人是理性的,即都是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目标。

(2)为了简单起见,首先假设双方的讨价还价最多只允许四个回合,即构建四阶段的完全信息分配博弈模型。先由电力企业出价,由节能公司选择是否接受。

(3)若协议在第二、第三或者第四回合达成,则双方利益都要进行贴现,引入贴现因子&1&2,(0

(4)我们用x表示参与人1即电力企业的份额,(1-x)表示参与人2即节能服务公司的份额,x1和(1-x1)分别表示参与人1和参与人2的份额,x2和(1-x2)分别是参与人2出价时参与人1和参与人2的份额。

2.2 博弈的过程分析

对于这个讨价还价过程,如果是有限的,我们可以使用逆向归纳法求解子博弈精练纳什均衡。分析如下:

第一阶段,参与人1先出价x1,参与人2为了获得自己想要的利益会拒绝。假定博弈只进行了两个时期,在t=2时,参与人2出价,如果他提出x2=0,参与人1会接受,因为参与人1不再有出价机会。参与人2在t=2时得到一单位收益等于在t=1时的&2,如果参与人1在t=1时出价1-x1≥&2,参与人2会接受。所以子博弈精练纳什均衡结果是参与人1得到x=x1=1-&2,参与人2得到1-x=&2。现在假定t=3,在最后阶段,参与人1出价,他可以得到的最大份额x1=1,因为参与人1在t=3时1单位等价于t=2时&1单位,如果参与人2在t=2时出价x2=&1,那么参与人1会接受;因为参与人2在t=2时1-&1单位等价于t=1时的&2(1-&1),所以如果参与人1在t=1时就出价1-x1=&2(1-&1),参与人2将会接受;因此子博弈精练纳什均衡结果是x=1-&2(1-&1)。假定t=4时,参与人2最后出价。使用上述分析,因为参与人2在t=2时最大可得(1-&1(1-&2)),参与人在t=1时将出价1-x1=&2(1-&1(1-&2)),博弈均衡结果为x=1-&2(1-&1(1-&2))。

第二阶段,均衡结果不仅只是依赖贴现因子的相对比率,还依赖于博弈时期长度t和谁在最后阶段出价。当t=无穷时,博弈没有最后阶段,但从参与人1出价的任何一个阶段开始的子博弈等价于从t=1时开始的整个博弈来应用有限阶段逆向归纳法逻辑寻找子博弈精练均衡。假定在时期t≥3时,参与人1出价,得到的最大份额为M。对于参与人1而言,t期的M等价于t-1期&1M,参与人2知道在t-1期的任何x2≥&1M的出价将被参与人1接受,因此参与人2出价x2=&1M,自己得1-&1M;因为对于参与人2而言,t-1时期的1-&1M等价于t-2时期的&2(1-&1M),参与人1知道在t-2期的x1≤&2(1-&1M)出价将被参与人2接受,因此参与人1出价x1=1-&2(1-&1M)。从t-2时开始的博弈与从t时开始的博弈完全相同,参与人1在t-2期能得到的最大份额一定与其在t期得到的最大份额相同,因此我们可以得出:&2&1

解上式得出:M=1-&21-&1&2

现在假定参与人1在t期能得到的最小份额为m。因为t期的m等价于t-1期的&1m,参与人2在t-1期最多得到1-&1m。因为t-1期的1-&1m等价于t-2期的&2(1-&1m),参与人1在t-2期至少得到x1=1-&2(1-&1m)。因此有:

x1=m=1-&2(1-&1m)

m=1-&21-&1&2

因为参与人1得到的最大份额与最小份额相同,均衡结果是唯一的:

x*=1-&21-&1&2

因为t为任意的,上述证明过程表明,参与人1的子博弈精练均衡战略是:“在t=1,3,5…时总是要求(1-&2)/(1-&1&2),当t=2,4,6…时接受任何大于或等于&1(1-&2)/(1-&1&2)的份额,拒绝任何较小的份额。”如果参与人1提出更高的要求从而被参与人2拒绝,参与人2在t+1期要求(1-&1)/(1-&1&2),参与人1的支付是:&1((1-&1)/(1-&1&2))

因此,可以得出结论电网企业和服务公司之间分别按x*和1-x*比例分配总收益时,可以收益分配最优化。

3 创新点

传统合同能源管理利益分配采用节能效益分享型,在合同期间与客户按照合同约定比例分享节能收益,而所约定的比例并没有合理的划分规则。轮流出价讨价还价模型是以分蛋糕为例来说明利益瓜分问题,而电力企业合同能源管理利益分配中完全可以利用这个模型进行利益分配的谈判活动,分析得出在利益分配过程中交易双方的影响因素,博弈均衡结果是参与人贴现因子(耐心程度)的函数,这是鲁宾斯坦模型得出的重要结果。

特别地,给定&2,当&1趋于1时,x*=1,即参与人1得到整个蛋糕;给定&1,当&2趋于1时,x*=0,即参与人2得到整个蛋糕。这可以说是“耐心优势”。直观地讲,有绝对耐心的人总是可以通过拖延时间使自己独吞蛋糕。

4 结 论

本文将电力企业与节能服务公司分配利益行为抽象成博弈双方之间的完全信息的讨价还价动态博弈,在各博弈方,双方理的前提下,采用逆向归纳法分析了交易双方的策略选择和利益分配方式。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第7篇

干熄焦技术的经济效益包括回收焦炭显热发电、节约水资源等直接经济效益,以及由于焦炭质量的提升,有利于高炉生产,提高其产量的潜在效益。还应计量由于技术改进,减少废弃物的排放,避免因环保要求而产生的治理费用或罚款。此外,国家或地方政府为了降低企业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的影响,鼓励发展环保项目,对干熄焦等新技术提供专项财政补贴。下面以某年产焦炭300万t的焦化企业为例分析干熄焦项目的效益。

1.1显性效益对干熄焦系统来说,最为重要的收益为回收83%的红焦显热进行发电,每吨红焦可产生约0.45~0.56t蒸汽,发电约100~150kW•h(高温高压机组取高值)。该项目年供电量3.895×108kW•h,年供蒸汽6.4×105t,按照电价0.44元/kW•h、蒸汽165元/t计算,年发电收入为17138万元,蒸汽10560万元。此外,随着资源存量的减少,未来能源价格会不断上升,生产用电价格必然上涨,潜在的经济效益较大。改用干熄焦后,相比湿熄系统,每吨红焦可减少0.5t喷水量,由此每年减少1.5×106t用水,按照水价2.56元/t计算,每年减少水费支出384万元。为了减少企业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及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企业的目标,地方政府给予干熄焦项目1000万元的节能减排专项奖励。项目建成后申请CDM可获得2000万元节能减排收益。

1.2隐性效益由于干熄过程对焦炭的质量起到保护作用,可以减少高炉冶炼过程的焦炭用量,降低高炉炼铁的生产成本。采用干熄焦技术在配煤上可以增加弱粘性煤的用量,降低焦化生产成本。

1.2.1焦炭质量的提高带来的延伸效益相对于湿熄焦过程,干熄焦冷却过程更为缓慢,内部热应力小,网状裂纹少,气孔率低,因此,干熄焦的转鼓强度高,真密度也会增大,在高炉中,焦炭的反应性降低,有利于高炉的生产。焦炭在干熄炉内从上往下移动过程,加强了焦块之间的相互摩擦和碰撞,大块焦炭的裂纹提前开裂,强度较低的焦块提前脱落,焦块的棱角互相磨蚀掉,提高了焦炭的均匀性,从而改善了冶金焦的机械稳定性。干熄焦由于上述原因而提高了质量,能够在高炉中停留更长时间,有利于炼铁生产。由此可带来如下延伸经济效益:由于采用干熄焦技术可以提高焦炭的强度M40,降低焦炭的反应性,由此降低高炉焦比2%,提高高炉生铁产量1%,减去因湿熄焦含8%水分的差价,进而提高焦炭价格,按每吨50元计算,年增效益为15000万元[4~6]。

1.2.2提高弱粘结性煤配比,降低生产成本采用干法熄焦后,在保证焦炭质量不变的前提下,可配用5%的弱粘煤,由此可以节省生产成本为:300×1.3万t×5%×300元=5850万元。

1.2.3节能环保效益干熄焦工艺可以避免湿熄焦过程产生大量的废气,每吨红焦可减少向空气中排放粉尘、氰硫化物等有毒物质0.5t;对周围环境有所改善,减少员工患病几率,降低废气、废水对周围设备的腐蚀等,由此可以减少医疗费用和设备维修费用支出约500万元/年;每吨红焦可减少CO2排放0.33t;每吨红焦可减少SO2排放0.096t,节省环境治理费用约为400万元/年。干熄焦效益分析如表1所示,采用干熄焦技术后,带来的显热发电效益最为直接,占总效益的50%以上,该部分收益焦化企业能够定量考核。相对于湿熄焦,减少用水量以及由此带来的隐性效益也能够根据以往的生产数据核算得到。加配弱粘结性煤可以通过加强生产管理实现,从降低生产成本上获得相对收益。

2独立焦化企业干熄焦的效益分析

根据表1可知,对于独立焦化企业,除了第4项效益外,都能够通过企业生产管理实现。由于独立焦化企业对干熄焦在生产中的实际情况不甚清楚,焦炭质量的提升所带来的延伸效益部分则难以获得合理分配,在焦炭现行市场中没有把握定价的主动权。干熄焦的焦炭几乎不含自由水,而湿熄焦含水量约为5%~8%,目前在焦炭市场的定价中只采用补偿水分差的部分,干熄焦在高炉炼铁生产过程中具有降本增效的作用,稳定高炉生产操作收益部分则很难体现。此外,没有顾及到干熄焦生产过程中焦炭的烧损等应给予的合理补偿。由于上述客观原因以及干熄焦本身的巨额投资,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独立焦化企业发展干熄焦技术的热情,所以需引入第三方,为独立焦化企业发展干熄焦技术提供保障。此外,独立焦化企业在销售过程中需调研用户生产情况,通过与用焦企业谈判,合理考虑干熄焦的延伸效益,制定更为灵活的干熄焦销售策略。

3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在独立焦化企业干熄焦项目应用分析

合同能源管理(EnergyManagementContract,EMC)是一种基于市场化运作,由节能管理公司支付节能项目成本、承担主要风险的节能新机制。能源管理公司与用户签订能源管理合同、约定节能目标,为用户提供节能诊断、融资、改造等服务,并以节能效益分享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可以显著降低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资金和技术风险,充分调动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积极性,是行之有效的节能措施[7]。这种合作方式可以发挥节能公司的技术特长,使得用能企业规避技术和资金风险。为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的发展,2010年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联合出台了《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鼓励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明确了节能项目的奖励条件和细则。目前,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已经广泛应用于钢铁、有色、焦化等高耗能行业[8~10]。在干熄焦项目上,由于其技术的复杂性,需要生产企业提供大量的建设资金及培训技术人员进行生产管理,这对于独立焦化企业来说难以承受,更需要外部力量的帮助。通过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引入节能公司,解决了技术和资金的问题,可以在干熄焦项目建成后,通过余热发电等经营收入按合同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资金投入及合理的利润,通过这种双赢的合作方式实现焦化企业的节能减排任务。目前,国内通过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建成的干熄焦数量已超过60多套[11],助推了干熄焦技术在我国的应用推广。

4国家对焦化企业清洁生产的要求

采用干熄焦技术,能够为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效益,即便不考虑这些因素,根据节能环保、清洁生产的要求也应发展干熄焦技术。特别是随着近年来资源的大量开采,资源保有量不断下降,能源价格不断上涨,并且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最近北方雾霾天气的出现是最为明显的例证。因此,国家对生产企业的环保要求提得更高,污染企业必须采取更为清洁、环保的生产工艺。2005年发改委把“干法熄焦”技术列入鼓励发展类技术,在2005年和2008年国家颁布的《焦化行业准入条件》中,都把焦炉配套建设干熄焦装备作为鼓励条件。2006年颁布的《焦炭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的技术要求中,焦炭生产工序主要二次能源指标为干熄焦蒸汽回收量,焦炭生产企业应配备先进的节能设备,最大限回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二次能源。2010工信部把干熄焦技术列为推广技术之一,制定了干熄焦技术推进规划。这些政策的颁布与实施,促进了干熄焦技术在我国的推广应用,加速推进了焦化、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节能减排。

5干熄焦技术的前景

随着我国不断加快干熄焦工程的建设,干熄焦技术在我国发展较快,在干熄焦的理论研究、工程设计、设备开发、运行管理方面都有了长足的进步。关键设备的国产化,专业化队伍日益壮大,市场竞争也助推了干熄焦技术的发展,促进了干熄焦技术日臻成熟,使干熄焦工程的建设成本不断降低。干熄焦工程建设质量和管理运行水平不断提高,运行费用降低,这些为干熄焦技术的推广应用打下了良好基础。此外,根据焦化企业的生产管理、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要求来说,干熄焦是一项见效最快的技术。

5.1独立焦化企业发展干熄焦的必要性从生产上来说,采用干熄焦技术能够降低单位产品能耗,降低生产成本,同时能够提高焦炭的质量,在市场中具有更强的竞争力,增强了企业的盈利能力。此外,可以避免传统湿熄焦细微焦炭粉尘及热焦水煤气化产生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等物质造成的污染,减少因焦化废水排放及水中其他化学污染物排入大气,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而造成的罚款等。既节约了成本,又提升了焦化企业的形象。

5.2EMC在独立焦化企业干熄焦技术发展上的助推作用及优势通过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EMC),为独立焦化企业解决了资金和技术难题,最大限度地降低了项目投资风险,为独立焦化企业发展干熄焦技术提供了可能。此外,干熄焦技术是得到国际公认的节能减排技术,通过实行CDM机制,对干熄焦技术节能减排效益进行鼓励与补偿,采用干熄焦技术的企业在完成其自身的节能减排任务的基础上,出让减排二氧化碳的排放权益,鼓励更多企业发展干熄焦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