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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重点工作计划范文

时间:2022-02-24 23:50:48

序论:在您撰写药监局重点工作计划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药监局重点工作计划

第1篇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管网络建设

进一步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和完善安全监管体系。一是根据区食安办下发的全年工作方案,拟定本镇食品安全委员会成立方案、机构职责,建立、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镇食安委的牵头作用,强化食品生产企业、流通领域和餐饮单位安全监管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合作。二是强化“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村(居)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探索成立食品药品社区监管志愿者队伍为补充,形成重心下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管理模式,继续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各基层单位的目标考核范畴,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向纵深发展。三是建立健全食品经营户动态信息,每月进行信息上报、核报,及时掌握本辖区内有证户、无证户、注销户、歇业户、备案户的基本情况,做到上下联动,情况清楚,登记完整,内容正确。

二、各方联动,进一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餐饮服务行业经营行为,巩固和扩大食品安全示范镇示范效应,结合区食药监局下发的《松江区无证餐饮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今年全镇将专门制定整治无证行动方案,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专项整治工作以“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疏堵结合”为实施原则,坚持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集中取缔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以“坚决遏制增量、有效解决存量、确保减少总量”为工作目标,全面准确摸清辖区内有证和无证餐饮服务单位底数,集中开展地下加工、无证生产清理整治取缔工作。同时要加强对无证经营餐饮服务单位分析汇总,找准问题原因和症结,联合相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共同破解无证难题,为全区统一设立“规定时间、规定区域、严格监管”的流动摊临时疏导点提供决策依据,同时,各部门要资源共享,建立信息通报协调机制。

三、突出重点,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领域安全监管

(一)餐饮消费环节

第2篇

一、工作目标

(一)创建学习型机关,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政治理论知识、业务知识、法律知识的普及教育,有效提高食药监局队伍的执行力和综合素质。

(二)依法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年度目标管理,实施重点工作目标倒逼管理,提高执行力。

(四)推行一线工作法,强化服务基层意识,提升服务基层水平。

(五)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提高政务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

二、实施步骤

推行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共分制定和审核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总结整改3个步骤:

第一步:制定和审核实施方案(3月底以前)。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工作方案及配套措施,并报人事局。

第二步:组织实施(4月-11月)。按照制定的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工作方案,逐项开展工作。

第三步:总结整改(12月)对行政能力提升情况进行客观考评、分析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于12月10日前报市人事局、市政府法制办、网管中心。

三、具体措施

(一)建设学习型机关

1.加强学习、培训。明确培训的目的、任务,结合实际建立年度培训专题计划(附表1),报州食药监局办公室审核批准后报市人事局备案。

2.建立健全培训相关机制。一是做好登记、备案:要对培训主题、目的、时间、地点、形式、人员等情况进行登记,建立人员培训档案;二是强化监督、抽查:明确责任部门和监督部门,严格按照培训计划推进实施,适时开展培训抽查;三是做好经费保障: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培训工作的实施,实行专款专用。年终形成培训总结,报市人事局备案。

3.着力完善以党组中心组学习为龙头,包括集中培训、以会代训、专题自学、网络办公学习园地在线学习等多种形式在内的干部学习制度,突出抓好市局领导班子成员的理论学习。

4.强化集中培训。建立制度,定期开展党课宣讲和举办各类讲座、党风廉政教育、培训等活动。集中培训不得少于3个专题,每个专题不少于3个学时,全年集中培训不少于10个学时。

5.开展多层次、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有计划、分批次、分级别、分专题地选送干部进行理论、专业知识培训,开展工作交流。

6.组织机关干部广泛开展以“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为主题的读书活动,制定活动方案,组织读书评比和征文活动。

(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规范行政审批行为。5月上旬公开行政审批项目、程序和条件。对具备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项目,应当纳入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市局纪检监察负责人对在办理行政审批项目过程中“吃、拿、卡、要”,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等违反行政审批有关法律规定行为的行政及其工作人员进行严肃查处。

2.规范行政处罚行为。4月底前,梳理行政执法依据,编制目录,重点确定行政处罚事项,将现行有效的行政处罚依据(包括颁布机关、违反行为、处罚种类、幅度等)编制成目录。

3.规范行政复议行为。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规范行政执法文书,落实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制度。

(三)实行重点工作目标管理

1.确定重点管理目标。从工作中确定一项工作实施目标管理,形成实施目标管理的重点工作选报表(附表3)报市人事局。

2.实施目标倒逼管理。按照工作目标进度表,通过流程再造、时间分解控制,以目标倒逼进度,以时间倒逼程序,以任务倒逼责任人,以督察倒逼落实以社会倒逼部门,以实现全过程倒逼管理。

3.进行目标成果督察。再重点工作推进中,每半年进行一次自查工作,分别于6月底和12月10日前向人事局报送自查报告

(四)推行一线工作法

1.调研在一线落实。结合领导班子分工,建立领导联系基层科室制度。市局领导要经常与分管科室沟通联系,了解情况、征集意见建议,指导各项工作开展。

2.工作在一线办理。围绕本部门全年重点工作制定一线工作计划和年终工作 统计(附表5),报市人事局及州局办公室备案;明确一线事项责任部门、办理形式、办理时限、标准或要求,按计划实施。

3.问题在一线解决。对确定的一线工作要通过挂牌督办、现场办公等形式,切实为基层解决实际问题。每季度进行一次自查,年终形成自查报告,报市人事局及州局办公室备案。

4.创新在一线体现。工作思路的创新,工作方法的创新将进一步提高一线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因此要求各个科室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工作新思路,新方法。

(五)推进电子政务

1.搭建电子政务平台。配合州局开通州市两级门户网站,实现州、县(市)局电子政务互联互通。

2.深化信息公开工作。充分运用电子公文交换和网络办公自动化系统运用,配合法规部门推进行政审批项目网上办理。

3.建立健全以政务服务中心为主的网站、电话、政务服务中心“三位一体”的公共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质量、办事效率,为公众提供便捷的服务。

第3篇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管网络建设

进一步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和完善安全监管体系。一是根据区食安办下发的全年工作方案,拟定本镇食品安全委员会成立方案、机构职责,建立、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镇食安委的牵头作用,强化食品生产企业、流通领域和餐饮单位安全监管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合作。二是强化“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村(居)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探索成立食品药品社区监管志愿者队伍为补充,形成重心下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管理模式,继续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各基层单位的目标考核范畴,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向纵深发展。三是建立健全食品经营户动态信息,每月进行信息上报、核报,及时掌握本辖区内有证户、无证户、注销户、歇业户、备案户的基本情况,做到上下联动,情况清楚,登记完整,内容正确。

二、各方联动,进一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餐饮服务行业经营行为,巩固和扩大食品安全示范镇示范效应,结合区食药监局下发的《区无证餐饮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今年全镇将专门制定整治无证行动方案,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专项整治工作以“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疏堵结合”为实施原则,坚持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集中取缔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以“坚决遏制增量、有效解决存量、确保减少总量”为工作目标,全面准确摸清辖区内有证和无证餐饮服务单位底数,集中开展地下加工、无证生产清理整治取缔工作。同时要加强对无证经营餐饮服务单位分析汇总,找准问题原因和症结,联合相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共同破解无证难题,为全区统一设立“规定时间、规定区域、严格监管”的流动摊临时疏导点提供决策依据,同时,各部门要资源共享,建立信息通报协调机制。

三、突出重点,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领域安全监管

重点整顿建筑工地食堂、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无证餐饮单位;查处餐饮单位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非法加工提炼使用地沟油等行为;加强对学校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高风险领域,以及熟食卤味、生食水产品、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同时还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日常检查和新证核查。按照区食药监局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餐饮业、企事业单位食堂、现制现售等行业的日常卫生检查;对新发证户在收到新发证户名册后二周内及时进行现场核查,确保检查覆盖率及检查频率。

2、加强歇业单位和注销户监管。对在检查中发现已歇业或停业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调查和追踪其歇业或停业的时间,做好检查笔录取得店主、邻居、现有的经营户等人的旁证并签字,及时向食药所报告并协助办理注销卫生许可证的手续。

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为纲领,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为目标,坚持县政府统一领导、各相关部门通力协作,打击不法经营,净化旅游市场,营造公众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和企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我县旅游业健康、有序、规范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以副县长同志为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同志、县旅游局局长同志为副组长,县旅游局、县公安局、县国土局、县物价局、县卫生局、县民宗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容园林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文体广电局、县食品药监局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旅游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旅游局副局长同志担任,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及督导。

三、工作职责

(一)县旅游局:1.依据《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省旅游管理条例》、《市旅游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旅行社及旅行社门市部的经营行为、导游执业进行规范;2.联合县公安局、县工商局重点打击取缔违法违规设立的旅行社门市部,打击与店内外人员勾结坑骗游客的票贩子和非法拉客旅游的人员;3.成立旅游执法队伍,落实人员编制,建立常态化旅游监管及执法机制。

(二)县公安局:联合县旅游局、县交通运输局打击“黑导”、“野导”。重点打击环山旅游路各进山峪口和主要旅游景区周边非法拦车揽客、进行导游活动的人员。

(三)县交通运输局:1.依法对证照齐全的旅游客运车辆进行运营规范;2.联合县公安局、县旅游局打击取缔无资质进行旅游运营的“黑车”及非法从事旅行社业务的“黑车”和人员。

(四)县工商局:1.依法对旅游重点区域周边的餐厅、商店经营行为进行规范;2.联合县公安局对非法经营行为进行取缔查处;3.联合县物价局、县质监局等部门对质价不符、以次充好、价格欺许和价格虚高等现象进行打击、规范。

(五)县市容园林局:1.对县城窗口地区、主要街道、景区周边及通往景区的道路沿线小商贩,乞讨、围追游售等损害城市形象的行为和现象进行取缔规范;2.联合县公安局重点对县内各汽车站、人民路广场、古槐广场、文庙广场及其周边地区从事散发旅游小广告、散发假冒正规旅行社的名片、欺骗游客参加黑旅游的接站拉客人员进行打击、整顿。

(六)县民宗局:联合县旅游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等部门,依法规范宗教旅游场所燃香行为。严厉打击强拉游客、信众烧香许愿、骗取钱财等侵害公民权益的行为。

(七)县文体广电局:做好旅游市场整治各个阶段的新闻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八)县国土局、县卫生局、县物价局、县食品药监局:按照各自行政职责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查处。

四、工作方法

(一)按照区域和职能分工,加强部门和区域间协作配合,坚持取缔、打击、规范和引导相结合的方法,使重点区域、重点顽疾的综合治理有所突破。同时,在整治中积极探索、实践切实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从根本上解决长期影响我县旅游业形象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按照《方案》要求,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工作内容,制定详细的检查、督导工作计划和日程安排,做到点面结合、重点突出。

(三)在县城人民路广场、古槐广场、文庙广场、长虹广场以及涝峪、太平峪进山口等区域,设立公益性旅游广告牌,扩大旅游咨询电话覆盖面,引导游客选择正规的旅游企业,避免上当受骗。

(四)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导向作用,大力宣传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重大意义,宣传旅游法律法规,剖析曝光典型旅游侵权案例,教育、引导游客理性消费、提高警惕,自觉抵制“黑”旅游。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和部署阶段(6月10日至6月20日)。召开整顿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整顿工作。各成员单位依照全县整治工作方案制订本单位的实施方案,并于6月20日前报整治工作办公室。

(二)集中整顿阶段(6月21日至8月31日)。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时间和人力,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开展综合整治工作,基本解决县内旅游市场的顽疾、难疾。

(三)巩固检查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对重点区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规范治理,巩固整治成果。

(四)总结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总结整治工作,并于10月28日前将工作小结上报整治工作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黑车”、“黑社”等现象,给的旅游形象造成了极大负面影响,整治工作迫在眉睫。各部门要从对广大人民群众负责的角度出发,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积极行动,做到有组织、有领导、有行动、有检查,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在整顿规范中,要注意收集、树立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充分发挥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的影响力,通过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地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第5篇

 *上半年,县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局的大力支持帮助下,紧紧围绕检测中心工作职责和县局确定的各项责任目标和重点工作,积极探索有效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加强业务规范化建设,确保顺利推进各项工作,较好的完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单位基本概况  

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成立于*年*月*日,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正科建制,核定事业编制*名,领导职数1正2副,经费财政全额预算,主要负责本县加工食品、餐饮食品、肉类、粮油、水质等食品的快速、检测检验工作。在去年食品药品机构改革中,将工商、质监、食药监局相关食品检验检测设备划转到县局后,后划拨到县检测中心,现有设备价值约*万元。

    二、行政管理方面

    由于我中心刚成立,需要完善人员聘用、各项制度的制定等辅助工作。目前我中心已办理了《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法人登记证》等,并初步建立了学习培训、人员考勤、车辆使用、档案管理、公用物品、保密工作、计划生育等内部管理制度,要求工作人员实行上下班签到(退)制,并对原有实验室布局进行了合理布置,清理打扫了环节卫生,收拾了所有过期试剂,安装必要的实验设施和通风装备,要求危险化学物品专柜专人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通过认真筹备选址,我中心选定了合适的办公场所,同时积极向上级争取食品检验检测相关经费,确保我中心工作逐步走向正规。

    三、实验室认证工作

    原质监局检测室具有资质考核和计量认证“双认证”,目前已过期,需重新进行认证。认证后的实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才具有法律效力。根据《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要求,我中心积极准备相关资质评定资料,现已完成《申请书》、《QS质量手册》、《申报材料附表和附表》、《实验室资质评审工作指导资料》、《实验室资质认定相关表格》等资料的准备工作,初步确定了实验室检验项目,查阅打印了相关食品检验检测国家标准,并大力提升中心质量体系运行状况、人员技术能力、检验环境、检验设备配置状况、量值溯源、检验报告及记录等方面,使我中心各方面满足《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要求。

    四、抽样检测工作

在做好前期辅的工作的同时,我中心积极开展业务工作,根据县局下达的抽验计划,我中心结合监管实际制定了全年食品药品检验抽验工作计划,切实提高监督抽验的科学性和靶向性。截至目前,我中心共完成检验抽样任务*批次,其中药品计划性抽检*批次,监督性抽检*批次,专项抽检*批次,食品流通领域专项抽检*批次,餐饮日常监督抽检*批次,食品快速检验*批次,药品快速检验*批次。

    五、培训教育工作

    (一)业务学习。由于现有工作人员对检验检测操作业务不太熟悉,我中心同质监局等兄弟单位取得联系,邀请熟练的检验技术人员对我中心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涉及检测设备的性能、操作方法、检验规程、检测产品所用的国标方法等,另一方面我中心积极与设备生产厂家沟通交流,希望使其委派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前往我单位,采取现场讲解、样品测试等一系列有效措施,有效提高了中心检测人员的技术水平,为认证工作打下必要基础。

    (二)理论学习。一方面我中心积极参加和组织各种理论学习活动,通过加强理论学习, 加强党性修养、理论修养、思想修养和道德修养,逐步夯实自身的思想政治基础。另一方面努力加强自身作风建设。以“三访五促、为民服务”、“三严三实”教育活动、“诚信靖边”建设等为契机,进一步规范自己的从政行为,严于律己,洁身自好;深入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到各项业务工作中,树立和维护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第6篇

一、调研过程的主要做法

为了深入开展本次调研,全面了解我区食品安全监管情况,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多次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以下简称区食药监局)等部门进行工作沟通,商讨调研方案,确定视察点,整个调研过程历时一个半月,先后有60多名代表参加视察调研活动。本次调研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组建小组,制定方案。常委会组建了由常委会副主任带队、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专业代表参加的专项调研小组。在充分听取小组成员和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认真制定了调研实施方案。第二阶段:上下联动,专题座谈。为了提高调研质量,教科文卫工委参加了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培训和座谈。4月,常委会召开了区食药监局、区经委、区工商局、区质监局等相关部门座谈会,听取工作汇报,了解基本情况。第三阶段:集体视察,听取汇报。4月中旬,教科文卫工委参加了区政府有关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书面意见和提案办理工作专题会,并视察乐山菜场、新路达农副产品市场;5月11日,常委会组织部分市、区人大代表集中视察了本区域内的绍兴饭店和马哥孛罗食品有限公司。代表们当场进行座谈。第四阶段:集中研讨,梳理总结。调研视察结束后,教科文卫工委召开了调研小组成员、专业人士、区食药监局负责人座谈会,汇总梳理调研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积极的意见和建议,形成调研报告。

二、我区食品安全监管基本情况

调研中,代表们对区政府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理念,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为保障我区食品安全,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所做的大量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代表们认为,自从食品药品监管职能调整重组以来的两年间,有关职能部门做到了工作不乱不散,保持工作延续性,还注重在实践中有所创新,有所突破,我区的食品安全情况总体处于动态可控的良好状况。

1、逐步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初步形成广覆盖的监管网络。自监管职能调整后,区政府组建了由23个成员单位参加的区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工作平台,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食药监局。联席会议按照综合监管的功能要求,协调各方,形成合力。全区13个街道(镇)也都成立了由街道(镇)领导牵头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全区建立了专业执法人员、食品安全协管员、居委干部信息员等三支队伍,对应形成了专业监督网、社会协管网、信息宣传网等三级网络,基本形成了覆盖全区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

2、加强制度建设,促成条条联手、条块结合的合作机制。区食品安全联席会议通过召开成员单位领导会议、联络员会议,及时沟通信息,研究监管工作,明确各自责任,共同推进工作。联席会议还制定了《区处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区食品安全综合评价工作方案》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制定每年度的食品安全工作计划,以推动工作规范有序的开展。

3、增强监管合力,综合监管成效日趋显现。各职能部门注意条块结合,齐抓共管,在做好日常监管的同时,大力开展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等活动,确保了重大活动和节日市场的食品安全,我区的集体性食物中毒也得到有效控制,食品抽检合格率有所提升。

4、加强宣传教育,促进企业诚信自律。各职能部门注重发挥各自专业特长,深入社区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生动活泼的食品安全宣传,进一步提高市民的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及科学素养。各职能部门还积极开拓思路,勇于探索,对农贸市场实行“五个一”的管理、对散装食品实行实时监控和错时监管。通过行业协会树立企业优化管理的规范(如饭店行业的“六T”实务管理),促进了企业诚信、自律建设,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调研中发现的问题

尽管我区目前的食品安全情况总体处在动态可控状态,但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仍然面临着十分严峻的形势,还有很多新情况、新问题急待解决。通过调研,代表们指出了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

1、相关法律法规亟待完善。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1995年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已不能完全适应现阶段食品安全所面临的复杂局面。部分法律法规的缺失,导致执法人员在处置违法行为时无法可依,比如,为了保证散装熟食的安全,有必要对隔夜散装熟食进行销毁,但没有法律依据。此外,由于处罚设定的上限较低,导致对已经查明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大,违法成本较低,有些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2、食品安全的长效监管机制有待健全。由于食品安全涉及面广,在生产——加工——销售等领域,政府各个职能部门有着不同的职责分工,容易造成执法盲区,联合执法尤为重要。特别是在全国率先试行新的管理体制以来,强调“属地化管理”,而街道只是区政府派出机构,不是执法主体,也没设类似工商所、环卫所等专门从事食品安全监管的延伸机构,“属地化管理”很难落实。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因受种种条件限制,还没有充分发挥出统一指挥、协调各方、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作用。

3、部分食品卫生标准不统一,相互存在矛盾。由于一些重要指标不统一,比如食品中的微生物指标缺乏国家统一标准,致使食品卫生监督单位无法全面有效地进行监测和评判。

4、人、财、物的投入仍显不足。自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调整后,相对日益繁重的监管任务,食品安全监督执法队伍、执法设备和经费也显不足。

四、意见和建议

1、加快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保障食品安全监管有法可依。建议向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呼吁,针对目前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尽快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适当提高对违反食品安全行为的处罚标准,起到惩戒作用,防止问题食品屡禁不止。同时要加快制定统一、规范的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的检测标准,使执法人员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便于监管掌控食品市场。

2、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企业和全民的食品安全意识。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多渠道、多形式的向人民群众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市民的防范意识。要加强对从事经营食品的从业人员的培训,组织开展先进经验交流和典型事例通报活动,增强企业对保障社会食品安全的责任意识。要完善食品安全信息机制,动员全社会参与日常监督,使政府监管与社会监督、舆论媒体等监督结合起来,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重视、支持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第7篇

一、上半年工作进展基本情况

1、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净化我州的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大力障了全州人民群众用饮食药安全

2008年以来,我局在省食药监局和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依法行政,严格、文明、公正执法”为准则,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药品流通管理办法》、《云南省药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我州餐饮服务、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市场实施监管,不断提升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较好地履行了监管职责,净化和规范了我州的餐饮、药械和保化械市场秩序,保障了全州人民群众用饮食药安全有效。今年年初,按照2012年度“六五”普法工作计划,以提高依法治理、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为目的,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2015年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上报。同年3月份结合迎州庆、学雷锋志愿服务和“平安德宏、法治德宏”建设为主题的社管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开展了食药监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此次活动,发放《食品安全法》宣传材料500余份,发放《安全用药实用手册》、《关注健康合理使用医疗器械》等书籍500余册。设立了服务点,悬挂宣传标语4条,现场接受50多位群众关于餐饮服务、药品、医疗器械等方面的咨询,并认真解答。

2、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提高注册科室的工作质量,提升工作效率

1月9日制定了《安监注册科2015年工作计划要点》,其中明确了我科室今年的基础工作和重点工作,有的放矢地开展我科室的全面工作,做到保质保量。4月份我们抽调GMP检查员对全州基本药物生产企业进行了2015年度的第一次检查。此次共检查基本药物生产企业4家,其中3家为高风险企业,1家为中药制剂企业,全州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全部覆盖,检查覆盖率为100%。被检查企业分别为畹町民鑫制药有限公司、云南傣药有限公司、云南省陇川县章凤制药厂、云南梁河民族制药有限公司。

4月份我们抽调GMP检查员对全州基本药物生产企业进行了2015年度的第一次检查。此次共检查基本药物生产企业4家,其中3家为高风险企业,1家为中药制剂企业,全州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全部覆盖,检查覆盖率为100%。被检查企业分别为畹町民鑫制药有限公司、云南傣药有限公司、云南省陇川县章凤制药厂、云南梁河民族制药有限公司。

3、紧密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创新监管方法,完善监管机制

2015年1至4月份,全州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按照目标责任要求,努力开拓保化监管工作新局面,采取多项措施强化监管:

向企业宣传索证索票和台帐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求保健食品经营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确保产品可追溯。其次,为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管工作,进一步增强企业法律意识,根据国家及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要求,将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八不准”宣传品发放至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并结合德宏实际提出明确要求。

3月30日至4月1日,配合省局保健食品注册申报评审组对我州注册申报石斛系列保健食品的云南恩红(集团)德宏呈荣石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和云南久丽康源石斛开发有限公司进行保健食品注册申报石斛种植基地现场考察和资料审查,先后到芒市、畹町、瑞丽实地查看了两个公司的石斛种植基地,对两公司的石斛种苗组培、种苗驯化大棚、种苗生长态势等以及注册申报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查。

4、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区餐饮服务单位的管理行为,食品安全各项制度得到更好的落实,提升管理能力

在一月份开展的2015年春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专项监督检查中,稽查队对芒市地区比较大的涉药单位:州人民医院、市人民医院、州市保健院及医疗器械公司等重点涉药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同时联合州局食品科及芒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芒市地区重点风景区餐馆、农家乐等餐饮行业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四月中旬稽查队配合州局保化科及医疗器械科对瑞丽市的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及部分医疗器械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2015年4月31日,全州共有餐饮服务经营单位4360家,其中餐馆1934家,快餐店276家,小吃店1599家,集体食堂542家(其中学校、幼儿园食堂496家,建筑工地食堂16家,企事业单位食堂30家)。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了区餐饮服务单位的管理行为,食品安全各项制度得到更好的落实,提升了管理能力,有效打击了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动物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非食用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1-4月份共出动执法人员232人次,执法车辆55辆次,下达监督意见书48份。未发生一起重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件。

针对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特点,德宏州局强化对定点接待单位的接待资质和接待能力的前期审查,严格落实了《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加强对重点环节和薄弱环节的检查、巡查,有效地保证重大活动的餐饮安全。截止4月30日,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大活动保障11起,保障就餐人数33125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49辆次,出动执法人员389人次。

5、加强医药流通企业的监察,规范生产企业的生产流程和行为,提高产品质量和使用安全

开展对1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4家器械批发企业、两家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的监督检查的日常。一是为规范生产企业的生产流程和行为,提高产品质量和使用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防止无证生产、无证产品生产以及不合格产品生产等违法或违规生产现象发生,2015年4月18日一19日,州局保化科、稽查队、医疗器械科及瑞丽市局联合对瑞丽彩云南集团药业有限公司化妆品及医疗器械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该企业是集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产品生产为一体的混合型生产企业,也是德宏州目前唯一一家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企业,执法人员对该公司的化妆品和医疗器械质量档案、半成品库、成品库、生产车间、化验室等分别进行了现场检查,对公司存在的化装品原辅料未按要求分区、离地隔墙摆放,所使用原辅料建档内容不全等问题提出了处理意见,并要求公司严格按《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八不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严格组织生产,做到诚信、守法生产、经营。要求尽快完成改造工程,加强对技术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加大设备设备等的投入,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公司管理制度。目前该公司医疗器械生产仍处于停产状态。二是利用到期换证之机,对四家到期换证的器械批发企业进行了实地检查,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给予现场指出,当场纠正。三是与稽查队一起分别对州医院、瑞丽市人民医院的血液透析室进行了检查,两家医疗机构均能按照相关要求规范操作,对使用的产品资质齐全,进、销、存记录完善,档案管理比较规范。

6、完善组织机构建设,加强规范性和标准化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政复议工作,调整充实了德宏州食药监局行政复议办公室人员。为保证我州行政执法工作的连续性,调整充实了我局重大案件合议委员会成员和办公室成员。严格执行行政审批主体合法,项目、依据、条件、程序、办结时限和收费标准符合规定,加强对餐饮服务、药品、医疗器械等行政审批材料的管理,做到及时立卷、卷宗规范的目的,我局制作了的档案卷宗首页和目录印发各县市区局贯彻执行。制作了《德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流程图》,集餐饮服务、药品经营、医疗器械经营于一体。制作了《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和“当事人在行政处罚中享有的权利”等,悬挂于办公区。

按照2012年度“六五”普法工作计划,以提高依法治理、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为目的,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2012年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上报。并对2012年度我局普法依法治州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自查自评。3月份结合迎州庆、学雷锋志愿服务和“平安德宏、法治德宏”建设为主题的社管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开展了食药监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此次活动,发放《食品安全法》宣传材料500余份,发放《安全用药实用手册》、《关注健康合理使用医疗器械》等书籍500余册。设立了服务点,悬挂宣传标语4条,现场接受50多位群众关于餐饮服务、药品、医疗器械等方面的咨询,并认真解答。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小、散现象较为突出,各经营单位普遍存在销售品种繁多、数量少,产品索证索票不全及台帐管理制度不完善等情况。二是在制度建设上力度很大,但目前一些反腐倡廉工作长效机制仍处于试行阶段,还需要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探索、总结、完善。三是在举报投诉办结率上还必须进一步加强,还存在反复投诉的现象,影响了群众的满意率;四是对政务运作和人员行政行为的监督覆盖面还不够全面有效;五是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还有许多地方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监管理念统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各级纪检监察工作精神,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严格履行纪检监察职能,下大力从源头预防腐败,推进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为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再做贡献。

1、加强教育,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公仆意识、节约意识,树立机遇意识、大局意识、进取意识、实干意识,模范地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大力倡导良好风气,在全系统凝聚形成团结奋进干事业的良好氛围。

2、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健康开展,取得明显成效,确保群众满意。

3、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积极收集线索,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树立系统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