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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规范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的管理,优化科技经费配置,提高科技经费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以下简称项目经费)是指用于省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的经费,包括省级财政资助经费和其他渠道来源的经费。
第三条项目经费的管理坚持优化配置、专款专用、讲求效益、加强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项目经费的管理实行全额预算、过程控制和全成本核算,并建立与项目申请、立项资助、项目实施、检查评估、结题验收、追踪问效等相适应的项目经费管理模式。
第二章项目经费安排及使用
第五条项目经费的安排坚持突出重点、竞争择优、分类配置和目标管理的原则,重点支持获取自主知识产权、提升核心竞争力、能够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的自主创新活动,提高省级财政资助经费的引导和整合作用。
第六条省级财政资助经费的配置方式以定额补助为主,积极探索配套经费、事后补助、奖励经费、贷款贴息、政府采购等多种配置方式。
第七条项目经费是指项目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一般包括:人员费、设备费、能源材料费、试验外协费、技术引进费、差旅费、会议费、知识产权保护费、管理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人员费,指直接参加项目研究开发人员支出的工资性费用。项目组成员所在单位有人员事业费拨款的,由其所在单位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从人员事业费中及时足额支付给项目组,并按规定在项目经费预算的相关科目中列示,不得在财政资助的项目经费中重复列支。
设备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必需的专用仪器、设备、样品、样机购置费及设备试制费。
能源材料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原材料、燃料动力、低值易耗品等费用。
试验外协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租赁费用、带料外加工费用及委托外单位或合作单位进行的试验、加工、测试等费用。
技术引进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购买专有技术、技术成果等费用。
差旅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调研、考察、现场试验等工作的交通、住宿等费用。
会议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组织召开的与项目研究有关的专题技术、学术会议的费用。
知识产权保护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申请国内外知识产权保护所发生的费用。
管理费,指项目承担单位为组织管理项目而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现有仪器设备和房屋使用费或折旧、直接管理人员费用和其他相关管理支出。管理费占项目经费总预算的比例原则不超过5%,特殊情况根据项目实施内容及承担单位的性质核定。
其他相关费,指除上述费用之外与项目研究开发有关的其他费用。
第三章项目经费预算申报与核批
第八条项目申报单位按有关要求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时,应当编制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
第九条项目经费预算包括经费来源预算和经费支出预算。经费来源预算包括用于同一项目的各种不同渠道的经费,经费支出预算包括与项目研究开发有关的所有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项目经费预算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十条项目申报单位科技主管部门应对项目申报单位申报的项目经费预算进行审核,并签署书面审核意见。
第十一条根据项目立项程序,在项目组织遴选过程中,由省科技厅或受省科技厅委托的管理机构,组织有关专家或中介机构对项目进行经费预算评审。
第十二条经费预算评审的主要内容:
(一)综合评审经费预算与项目研究目标的相关性和经济合理性、与国家政策的相符性等;
(二)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结合单位性质,对项目经费预算进行综合分析,确定项目所需经费的总量以及各支出科目的合理性,重点对申请省级财政资助的经费预算进行审查,提出调整意见或建议。
第十三条经费预算评审采取合并式评审和分离式评审两种方式进行,以合并式评审为主。
合并式评审是指项目可行性论证与经费预算评审合并进行的评审方式;在项目可行性论证专家组中应当有2名财务专家。
分离式评审是指项目可行性论证与经费预算评审分开进行的评审方式;在项目可行性论证后,组织评审专家组对项目经费预算单独进行评审,评审专家组由3名财务专家、1名管理专家和参加过项目可行性论证的1名技术专家组成。
第十四条经费预算评审专家(专家组)提出的经费安排意见,作为省科技厅安排立项项目定额资助经费的参考依据。
第十五条根据项目立项程序,在报厅长会议审定(审议)的综合立项议案中,由省科技厅计划综合管理部门提出项目经费资助额度建议。
第十六条厅长会议审定(审议)的项目经费预算,经会签或报批等程序后,正式下达项目经费预算批复。
第十七条经批准的项目经费预算不作调整。因客观原因确需对项目经费预算进行调整的,由项目承担单位提出书面调整申请,经科技主管部门同意,报省科技厅分管计划部门审查,省科技厅计划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并经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对经费预算进行调整。
第十八条根据批复的项目经费预算,由省科技厅分管计划部门参考经费预算评审意见确定项目任务书中经费预算的有关内容。
第十九条项目任务书签定后,由省科技厅按规定程序拨付或商请省级财政部门拨付项目经费至项目承担单位。
第四章项目经费预算执行与评估
第二十条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和项目任务书的要求,严格执行项目经费预算,落实约定的项目匹配经费。项目经费实行单独核算管理,并加强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加强对项目的成本核算,对跨年度的项目,应当保持其核算对象、核算口径的连续一致,发生重大调整时应加以说明。
第二十二条项目承担单位的科技主管部门应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对项目经费的执行情况和财务管理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向省科技厅报送相关检查报告。
项目承担单位按照有关要求于每年11月30日前向省科技厅报送项目执行情况时,应当反映项目经费使用情况。
第二十三条项目执行过程中,省科技厅对项目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中期检查评估。主要采用定期检查和专项审计两种方式:
(一)定期检查。每年由省科技厅组织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时,在评估组中设1名财务专家,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一并进行检查。
(二)专项审计。需专项审计的项目,由省科技厅组织或委托中介机构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第二十四条中期检查评估的主要内容:
(一)经费落实情况:主要考查省级财政资助经费是否及时拨付,其他经费是否及时到位;
(二)实际支出情况:主要考查支出的合理性、合规性和相关性;
(三)财务信息质量:主要考查财务信息的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四)财务管理状况:主要考查财务制度的健全性和管理的有效性。
第二十五条在研项目的年度结余经费,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通过验收的项目,省级财政资助经费的结余超过5万元的,经省科技厅批准后,方可用于补助项目承担单位科研事业发展的支出。
第二十六条终止实施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经费审计报告,将结余或被挪用的省级财政资助经费退回省科技厅,形成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知识产权等)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处置。
第五章项目经费决算及问效
第二十七条项目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形成的资产,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管理。
第二十八条项目申请验收时,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提交项目经费决算报告,重大项目应当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经费审计报告。
第二十九条项目经费决算报告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任务书下达的经费预算情况,若调整经费预算的,应当附相应的证明材料;
(二)项目经费收支情况;
(三)项目经费决算表;
(四)项目原定经济技术指标的完成情况。
第三十条项目经费的管理及使用情况,将作为对项目承担单位及责任人进行信用记录和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一条项目通过验收后,应当对项目的执行成效及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进行问效。
关键词:科技项目 经费支出 措施
科技项目的开发利用离不开资金的支持,项目经费支出管理受到普遍的重视,相关部门也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的管理办法。文章拟从科技项目经费管理的现状与问题出发,探讨改善科技项目经费支出管理的措施,以便加强国家科技专项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政府科技项目支出的规模与结构
(一)政府科技项目支出的规模
从绝对量上看,我国科技项目经费支出不断扩大。2004年国家科技项目经费支出为1000亿元,到2009年到2010年仅一年时间经费支出由3000亿增加到4000亿,科技项目经费支出的绝对数目增量巨大,增速较快。科技项目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在2010年超过了1%。按照国际标准,科技项目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在1%-2%之间,属于科技发展小有成就的国家,对我国来说这是质的突破。但是与发达国家和新兴经济体相比,我国科技项目经费支出仍然处于低水平,我国要建设创新型的国家,全面实现现代化,增加科技投入是必然选择。
(二)政府科技项目支出的结构
科技项目通常分为基础研究项目、应用研究项目和实验发展项目三类。三类项目之间y有密切联系,存在合适的比例。我国各微观主体目前普遍重视实验发展项目,由于基础研究项目短时间内难以产生经济效益,企业在基础研究方面的投入也较少,形成了实验发展项目经费支出最高,应用研究项目经费支出居中,基础研究项目经费支出最少的结构。据统计,企业用于基础项目和应用项目的经费支出不到总经费支出的10%,而高校则把应用项目作为重点,应用项目的经费支出占据总支出的50%以上,基础项目的经费支出仍然是最少的。
二、政府科技项目支出存在的问题
(一)科技项目经费支出相对不足,生产与研发创新不平衡
我国要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科技项目经费支出必不可少。当前科技项目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相对较低,与发达国家和新兴经济体之间还有一定的差距。目前仍有部分地区对科技投入不重视,部分领导仍以旧的思路规划地方经济发展,过度重视基础设施硬件建设和投资,忽视了经济发展后备支撑力量的培育。部分企业重视产品的生产和营销,而忽略了产品的技术开发和创新,导致产品的经济价值较低,在很多高技术产品上充当了加工商。以液晶显示屏为例,由于缺少技术产权,我国的企业只能分享不到30%的利润,却占据了主要的生产能力,最后只能“为他人做嫁衣裳”。企业生产和研发创新不平衡,政府的科技经费支出也缺乏对研发具体细节的约束,导致研发后备力量不足。
(二)科技项目经费结构不合理
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结构不合理是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过分强调其中一项,而忽视了整体的比例结构。目前企业过分重视实验发展项目的经费投入,对于基础和应用研究的经费支出非常少;科研机构情况相对较好,但是基础项目的经费支出仍然较低,因为科研机构是研发的专业机构,专业机构对基础研究的投入都不足,更何况是企业?!高等学校相对来说对基础研究项目的经费支出较大,但是仍然以应用研究为主。整体上看,我国科技项目经费支出的市场化导向较为明显,基础研究项目经费支出不足,不利于国家科技的长远发展。
(三)经费支出管理不善,经费使用效率不高
经费使用效率低也较为明显。首先,支出管理不善,资金损失浪费严重。奢侈摆阔、大手大脚、铺张浪费现象仍较严重。部分项目建设盲目,项目半途而废,给经费带来巨大的损失。某些单位事业机构重复设置、设备重复购置、资源配置不够合理,导致投入产出效率低下。其次,科技经费支出管理方法落后,经费支出缺乏必要的预算管理。经费支出管理方法仍然采用计划经济时期的方法和经验方法,没有引入预算管理的科学方法。经费支出管理过于粗放,缺少宏观性调控,没有相应的监督管理机制,导致管理效率低下。第三,科技经费支出方法原始,产学研配合不协调,科技经费支出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科技经费采用政府财政直接补贴,导致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为项目经费而合作,经费到手分离,经费支出却没有成果。
(四)项目经费需求压力大,审批机制不科学
国家科技经费支出总量是不断增长的,这是国家整体策略的必然选择。但是各微观主体的推动作用导致项目经费的分配面临巨大的压力。申请项目经费的原因有主动性和被动型两种。一部分单位是因为项目的需要而被动向国家申请,另一部分单位是为得到项目经费而设立项目向国家申请。前者一般能够产生真正的科研成果,而后者却是以获取项目资金为目的的。科技经费总量既定,而项目众多,在这种情况下,项目经费必须通过申请审批的程序获得,各微观单位为获得项目经费,不得不“跑”项目。但是我国的审批机制不健全,项目的评估制度方法缺乏合理性,往往会造成分配不合理,真正需要经费的项目没有申请到,而为项目经费而设项目的单位,通过钻制度空子获得了经费。
三、改善政府科技项目支出管理的措施
(一)加大科技项目经费支出
增加科技项目经费支出是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必然选择,政府需要加大对科研项目的经费支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技的发展不是靠等待和空想,靠的是研究实干。纵观发达国家的发展历史不难发现,科技在经济增长中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发达国家科技项目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相对较高,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提高。政府应该逐步加大对科研项目的支持力度,提高科研项目经费的预算额度,提高科研经费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缩小与发达国家以及新兴经济体的差距,满足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科研经费需要。
(二)优化科技经费支出结构
各微观主体应该用战略眼光看待科技项目,提高决策的宏观性和可持续性,不能只把目光放在当前的经济利益上。基础研究项目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我国之所以在物理化学等理科方面没有研究突破,很大的原因在于基础研究不强,过分注重技术的实用性和经济利益,导致核心技术缺乏,只能获得较小部分的利润。一方面国家应该加强科技项目经费支出的宏观调控,优化经费支出结构。在项目的审批上进行控制,在经费预算中根据申请主体合理确定基础项目、应用项目和试验发展项目的总额比例。另一方面,各个微观主体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比例。高校和科研机构应该加大基础研究项目经费的投入,企业可以适当提高基础项目经费的额度,使其能够与市场相衔接,避免在高新技术领域受制于人。
(三)实施预算管理,加强科技经费支出审计
各微观主体应该更新管理理念,改变过去陈旧的经费管理思想,实施预算管理,提高科技经费管理的科学性和预见性。申请科技项目时要做好预算,细化项目的执行与资金的使用,科技项目通过审批后,严格按照预算使用资金,防止铺张浪费现象和重复建设。应该建立完善的经费使用管理制度,并且健全审计监督机制,提高经费使用的可控性。同时要发挥审计的作用,加强科研经费使用过程的监督和事后的审计。
(四)优化科技经费支出手段
相关部门应该加强科技经费支出的管理,优化科技经费支出手段,是科技经费发挥应有的作用,防止出现经费申请和使用不一致的现象。科技经费若采用传统直接财政补贴的方法,部分单位会为项目经费的补贴而合作,经费下发后分离,项目会出现无果而终或者应付的情况。经费支出可以采用国家部门审批,地方主管部门控制的模式管理。项目由具体单位向国家相关部门申请,通过审批后将科技项目经费交由相关部门的地方派出机构,项目经费的使用采用垫付报销的方法,这样可以控制项目经费支出的细节,提高经费使用的可控性。
(五)健全项目经费审批机制
虽然国家科技经费支出总量是不断增长的,但是由于项目众多,无法满足所有项目的经费使用需求,而健全项目评估审批机制是提高经费使用效率的必然选择。科技经费只有用到能够产生科技成果的项目上,才能保证经费的高效率。为此相关部门必须建立整套评估审批体系,提高申请项目的甄别能力,应该使资金的审批部门和支付部分相互分离,杜绝权力寻租以及靠关系拿项目经费的情况。另外应该建立项目评估委员会,防止评估权力极端化,提高项目评估的科学性。
参考文献:
[1]孙晓峰.研究与开发活动中财政支持[J].经济学家,2005
[2]财政部,科技部.《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R],2006
一、科技型企业项目经费自身特点
我国科技型企业普遍存在技术力量强,技术推广能力弱;财务风险意识不强;科研人员付出与回报有差距;科研成果真正为企业带来的利润不高等特点,致使目前我国科技型企业普遍存在“重视项目申报中的项目发展前景和技术是否先进的指标,轻视项目执行时财务费用数据的预算;重视技术指标验收,轻视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的验收”的认识误区。并且,由于项目申报渠道众多,造成企业钻政策的空子,一个项目多渠道申报,重复领取项目经费的现象,最终造成了企业项目申报成功就万事大吉,随意使用经费的现象。
同时,由于国家对给企业的技术研发投入,是为了提高企业的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能力,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最终提高国家的技术创新能力,所以国家在制定项目经费使用政策上,要求项目经费只能运用到和技术研究有关系的几个科目上,对研发人员的付出,以及企业给研发项目提供的有形、无形的支持,都没有充分的考虑,这也间接的造成了项目经费被挪为他用。
因此,加强科技型企业的科研经费管理,改善科研经费被随意使用和挪用的现实状况,充分体现国家科研经费投入的真正价值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科技型企业项目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分析
目前,虽然国家和企业普遍意识到加强科技型企业项目经费管理的重要性,并采取的一些措施,也取得了较大的成果,但是科技型企业项目经费管理仍然存在很多不足和亟待改进的地方,制约着国家科研经费投入作用的充分发挥,下面将简要论述当前科技型企业项目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其形成原因。
1.科技经费分散封闭,共享制度不健全
科研项目分为国家级项目、省(部)级项目、市级(不含 县级市)项目共三类,具体项目包括国家科技攻关计划项目、863计划项目、973计划项目、国家星火计划项目、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等等,科研项目的经费来源渠道比较多,而且研究课题的种类很多,这就使得经费管理不容易。有些科研项目,一个项目的经费来源就包括中央政府的直接拨款,地方政府拨款和企业合作资金,在汇报科研经费使用情况时要向不同的经费来源上报经费的使用情况,增加了财务管理的难度。各立项单位出于一些特殊考虑各自为营,项目立项后乃至实施多年后信息不公开,因此造成项目经费分配的严重失衡和极大浪费。
2.经费管理政策不完善,责任机制不健全,监督不够
科学研究和科技开发具有创造性和不确定性,由此决定不能完全预见其工作量和所消耗的费用,因此很难在事前对项目经费准确估算。在项目申报阶段,大多数企业编制项目经费预算时,由课题小组的科研人员负责编制,由于项目执行期长,对未来可预见性估计不准确,所以只是注重总额概算,而明细编制粗矿,加上技术人员重技术轻财务的思想,很少甚至不和财务沟通,没有充分认识到项目经费预算的严肃性和重要性,造成项目经费预算编制的不够准确合理。同时科研项目负责人对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批时, 并没有考虑财务制度,对项目经费的管理办法不重视, 对项目中具体开支标准,像会议费标准、差旅费标准还有专家和劳务费的标准等不太了解,这就造成了财务部门人员和科研人员在经费使用上认识存在差异, 这就要求财务人员在遵守财务准则的情况下,还要考虑到不同项目的不同情况,使得原本简单的明了的财务核算增加了复杂性。科学合理编制项目预算,真实有效的使用项目经费,加强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及时准确做到预算与实际支出的比较,才能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3.激发创新创造活力的政策环境不够健全
现行的收入分配水平与科研人员实际贡献不相匹配,人才流动、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等缺乏有效的政策保障。虽然我们已经构建了比较完整的学科体系,拥有丰富的科技人力资源,科技发展具有良好基础,但自主创新能力还不够强,科技体制机制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际竞争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依然突出。
三、完善科技型企业项目经费管理的对策措施
针对科技型企业项目经费自身的特点和当前科技型企业项目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建议从以下方面采取措施,以完善科技型企业项目经费管理。
1.推进科技项目管理改革,完善科技经费管理制度
(1)落实科研项目管理权责
认真梳理各类科研项目管理流程,细化项目申请、立项、实施、结题、评奖等各环节的管理要求,研究制定相关制度。明确科研管理部门要加强科研项目分类管理,加强对重大项目的源头介入和组织统筹。
(2)健全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和流程
修订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科研项目各类经费支出的范围和标准,明确有关职能部门、课题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分级责任。实行全面预算控制,提升预算编制质量,强化预算执行过程监管。在财务部门设立科研经费管理办公室,规范财务收支和报销工作流程,加强报销环节审核和管理,建立院系报销初审机制,规范项目结题结账手续。
(3)规范科研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认真梳理各类科研项目管理流程,细化项目申请、立项、实施、结题、评奖等各环节的管理要求,研究制定制度。明确科研管理部门要加强科研项目分类管理,加强对重大项目的源头介入和组织统筹责任。
(4)建立信用体系
除了监督管理,信用评价体系建设也很关键,对其他政策能否真正有效起基础性作用。强化项目承担单位法人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管理和服务责任,将其与信用体系建设挂钩。项目承担单位要切实履行在项目申请、组织实施、验收和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管理职责,加强支撑服务条件建设,提高对科研人员的服务水平。各有关部门要督促指导项目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依法合规开展科研活动,做好经常性的政策宣传、培训和科研项目实施中的服务工作。
把间接费用的核定与承担单位的信用等级挂钩。对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得好、管理得好的单位,可以给予更多的自主权,这对形成良好的科研文化环境也很有帮助。
(5)加强相关制度建设
①推行科技报告制度。按照国家科技报告制度要求,督促落实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科研项目单位和负责人按规定及时提交科技报告;加快建立省级重大科研项目科技报告制度,实现科技资源持续积累、完整保存和开放共享。
②建立科研诚信制度。建立覆盖项目申请、评估评审、立项、实施、结题全过程的科研资信系统。对于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有关专家参与的项目科技活动的行为信用进行实时记录;建立弄虚作假、违纪违约等不良行为“黑名单”制度,阶段性或永久取消其申请科研项目或参与项目管理的资格。
③改进专家遴选制度。项目评估评审以同行专家为主,吸收省内外高水平专家参与,确保一线科研人员的比例不少于75%,并扩大企业专家参与产业技术开发与应用项目评估评审的比重;实行评估评审专家随机抽取和关联回避制度。及时公开专业评议结论,接受同行质询和社会监督。
2.改进项目资金管理
(1)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简化预算编制要求,改进预算编制方法
科研项目概预算不同于工程化预算,其具有探索性和不确定性等特点,既要防止编制过粗,也要避免编制过细。编制预算时,首先对承担单位现有基础及支撑条件进行详细说明,包括承担单位、合作单位和相关部门对项目研究的前期投入情况和已经形成的相关基础条件,以及这些相关基础条件对课题研究开发的支撑作用。明确各个合作单位项目任务的分解和各个分项任务的经费安排。重点把握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的投入预算,严格控制常用办公设备的购买和人为增加的测试化验费的增加。充分了解最新差旅费、会议费、专家费、劳务费的报销标准,按类别测算。在科研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需报批预算调整时,项目承担单位和合作单位事先上报批准后再调整,不得自行执行后再申请预算调整。
(2)及时拨付项目资金
国家根据目前的情况已经提出了建立项目资金预拨机制。在部门预算批复前,预拨项目资金,满足科研工作需要。建立节点拨款制。对于目标明确的重担项目,设立节点拨款。节点任务完成后才能拨付后续资金,以加强项目管理,减少资金沉淀,提高使用效益。
关键词:科技项目 经费管理 精细化管理
在科技快速发展的当下,过去传统粗放型管理模式难以适应企业快速发展的需要,企业迫切需要寻求新的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模式,使科技项目经费得到最大限度的使用,这也正是精细化管理得到有效发展的原因。纵观科技项目经费中精细化管理在企业的应用,可以发现项目费用精细化管理还是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并一定程度上阻碍着项目资金发挥最大的作用。因此建立一个科学、完善的科技项经费管理体系,是十分紧迫也是企业不可避免的问题。
1.当下科技项目经费管理的现状
1.1科技项目经费预算中缺乏预算的标准或预算标准可执行性不强
企业在进行科技项目预算时并没有相关的预算标准,只是单纯的通过经验的评估和历史统计的数据,所以在实际的科技项目预算中,往往会会造成预算费用不合理,这就说明在项目经费预算中预算的经费缺乏科学性和精确性,这也是预算粗略的一种表现。在项目经费进行预算时,是可以根据相应的统计数据和资料进行预测评估,但对于一些科技项目来说,并没有足够的数据和相应资料,那么只能根据靠主观经验去判定。
1.2项目经费预算时并没有严格按照相关的程序进行
科技项目经费预算本应是一个需要谨慎进行的工作环节,但在实际工作中很少人能做到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在项目经费预算中主要是根据经验进行主观的评估,并没有对预算的经费进行严格的探究,看其预算的费用是否符合理,是否符合相关的程序。如果在预算时不严格按照相关的预算程序进行,就会造成项目经费预算浮夸的现象,在一些项目上,就会有意地夸大预算的经费,从而造成项目资金的无法得到有效的利用。因此在项目经费预算中,严格按照相关的程序编制预算,是项目费用得到最大限度利用的有力保障。
1.3财务管理观念淡薄,相对保留着传统粗放管理
企业在项目经费管理中并没有取得很大的进展,还是相对地停留在传统的“报账式”的管理模式。在科研项目上主要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策略,由科研部门和财务部门协调管理并实行相应的监督。也正是由于这种管理模式,导致财务部门、科技管理部门以及项目负责人之间对经费管理的认识存在差别,再加上财务部对经费管理的不重视以及对科研经费管理认识的不足,财务部门在面对项目经费管理时,重点关注经费的收支。在项目管理上并没有过多地在意科研项目的特点以及相关的要求,致使对整个科研项目不熟悉,从而就无法对科研项目进行有效的跟踪,了解费用的去向以及执行的情况。
科研管理部门在项目进行时并不侧重了解经费的使用率是否达到最大化以及在执行的过程中是否合理,只是单纯的对科研项目取得的成果给予关注,忽略了经费管理过程。由于财务部门和科研部门的不协调发展,导致在科技项目经费管理还是停留在相对传统的模式中,没有实现精细化的管理。
1.4管理不规范,监控力度不够
在当下的项目经费管理中存在着项目负责人将项目经费转换为个人所有的现象。这主要是由于项目经费管理中不规范和监控的力度不够造成的。在运行中并没有对项目经费进行严格的要求,也没有对项目经费的去向进行阶段性的了解以及调查,因此给项目负责人制造有了有机可乘的机会。在项目进行中,报销不真实、虚假票据和随意增加科技项目费用等不正当行为时有发生。这也与财务部门的监管不够和缺乏相关管理理念有关。一个完整的监控体系,应包括对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这样才能将监管贯彻于整个过程,有效地监督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
2.精细化管理的含义以及在科技项目中的应用
精细化管理是相对于传统粗放型管理模式提出的,正所谓“细节决定胜负”。精细化管理是指在管理中最大限度地利用资源,从而降低营运成本和资源的占有率,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科技项目费用精细化也就是说在科技项目管理中,有效地引用精细化管理模式进行管理,从而应用精益的思维建立起健全的项目经费管理流程及相关的管理机制。
3.实行精细化管理的必要性
传统的粗放型管理,在项目经费管理中存在着诸多的问题,这就要求企业要摒弃这一传统的管理模式。在项目经费管理中必须要引进新的管理理念,来帮助企业获得最大的发展,使项目的经费得到最有效的利用。而且全面推进财政经费精细化管理,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也是当下管理模式改革的趋势。
4.精细化管理在科技项目经费中应用和带来的效果
4.1精细化管理可以有效地提高项目经费的利用率
精细化的管理模式要求企业在管理上规范业务的流程和预算执行的相关标准。在传统粗放管理中就是因为没有想过的规定和健全的体系,才会造成项目经费浪费和私有化的现象。当在预算中有规范的业务流程和完善的体系,在项目经费预算中就不会频繁地出现预算费用浮夸或者是虚报票据等现象。在业务流程上得到规范,从申报到使用再到决算,在每个环节都要有相关的规定和人员负责。这样就会使得项目经费得到有效地进行,并井井有条,也不会出现混乱。也使得项目经费得到最大限度的使用,不造成浪费。
4.2精细化管理有助于财务人员改变观念
精细化的管理模式的实行有助于财务人员改变的观念,使其意识到自身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完善本身存在的问题。在过去的财务管理中,财务管理人员观念意识较为淡薄,对项目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缺乏相关的知识,只是更多的是注重财务的收支情况。因此在项目经费管理中实行精细化的管理模式,有助于财务管理人员完善对项目经费管理的知识和改变陈旧的管理观念,并建立严格细致、科学有效的管理体制。
4.3实行精细化预算管理的作用
在项目经费管理中实施预算精细化管理,有利于预算管理的落实和有效执行,保证预算的合理化,将预算管理责任化。在项目经费中实行精细化管理,有利于编制符合规定、科学的项目预算,有利于财务部门和科研部门一同参与管理,对项目经费使用的全过程进行有效的监控,切实了解项目费用使用的情况。从而促进各部门人员积极参与管理,认识自身的知识含量,为企业带来更多发展的机遇。
综上所述,为最大的限度地使用科技项目经费,规范企业的科技项目经费财务管理,建立健全企业财务管理体系,企业财务部门应及时掌握和整理各部门的规章制度,并严格的执行。财务部门在科技项目经费管理中,应加以重视并在管理中不断创新管理方法,提高企业科技项目经费管理的水平和财务管理人员的素质,使得财务管理和科研管理协调发展,为企业赢得发展的机遇。
参考文献:
[1]钟荣丙.科技经费的监管模式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9,10(02)90-91
[2]张俊芳.科研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监管对策[J].上海农业学报.2011,6(04)123-124
关键词:科技经费管理;预算;流程再造
中图分类号:F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2)20002402
所谓科技经费预算管理是指随着财政科技投入的增加政府科技管理部门委托相关专业机构或组织专家对承担单位的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规范及控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2011年四川省本级财政科技拨款13.77亿元,较2009年增长93.7%;全社会R&D经费预计达到324亿元(占GDP1.54%),较2009年增长51.4%。随着财政科技投入的加大,对科技经费的管理显得越来越重要。
1 传统科技项目经费预算管理模式
与一般的工程项目和企业项目相比,政府科技计划项目具有大型复杂、高风险、多目标和分散化等特殊性。各个科技计划项目虽因战略目标、所属部门、涵盖的研究领域不同而在计划项目的管理上有所不同,但是基于项目管理理论的科技项目管理模式较为一致,一般要经历项目申请人提交初步预算方案、领域专家与财务专家对预算的评估评审、预算责任签约、预算执行的期中或年度检查、经费决算审计及重要资产的备案登记等环节。而在科技项目预算管理的全过程中,每一环节的工作都需要不同的参与者来完成,而参与者主要可分为三类:项目承担单位、专家、管理方,每一项目的顺利完成都需要三方相互协作,任何一方出现问题都会使项目完成难以达到预期。
2 传统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
如前所述,在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管理的全过程中,参与者是项目完成各个环节最为活跃的因素,因此,参与者的素质、协作关系,是整个项目预算管理的关键,而传统的科技项目经费预算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大致可以根据项目承担单位、专家、管理方归为三大类。
2.1 项目承担单位存在的问题
项目承担单位是承担科技计划项目的主体,从项目承担单位自身的角度来讲在项目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2.1.1 项目本身目标任务不明确,无可量化及考核指标
在实际项目的预算评审过程中,我们发现一些承担单位的项目目标任务不明确,无可量化及考核指标,导致项目预算不清晰,不能体现财政科技投入的目的和项目的必要性。
2.1.2 对政策不了解,经费预算金额不合理
在实际项目的预算评审过程中,我们发现一些项目承担单位单个科目预算超标现象普遍存在,如:间接费用不按比例提取,差旅费、会议费超过标准预算,设备费、材料费预算与市场价格偏离等,这些都体现在项目承担单位对财政科技专项经费管理的相关政策不熟悉,导致项目预算无法体现经济合理性原则。
2.1.3 科技项目经费未用于科学研究
在实际项目的预算评审过程中,我们发现一些项目承担单位在做预算时,一部分资金并未用于项目的关键方面,而是用于购买基础性设备、日常办公耗材、产品市场推广及开发等。而在实际的项目中期检查过程中,我们发现一些项目承担单位科技经费使用并未按照签订的预算书来执行。
2.1.4 会计核算不规范
在实际的项目绩效考评过程中,部分企业会计核算不规范。一是项目未单独建账核算,以致无法反应项目总体投资情况;二是部分企业收到财政补助资金后未按照相关要求记入“专项应付款”科目,会计处理不符合规定。
2.2 专家存在的问题
2.2.1 对预算评审缺乏了解
简单的预算评审是通过组织专家组进行项目评审的方式实现的,这就要求参加项目评审的专家有一定的素质、能力。他们不仅仅是某一领域的专家,更要熟知预算评审的相关政策、不同类别的项目评审的要求、中期检查及项目验收的基本要求及程序等。
目前在实际项目的评审过程中,在专家方面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如:对预算评审的相关政策不了解;技术专家与财务专家在项目评审时对各自的分工不了解缺乏有效的配合,技术专家不了解其主要任务是对项目的目标任务,科目预算与项目的相关性、经济合理性进行分析,而财务专家往往只能评判简单的预算账面平衡,不能了解具体科目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及必要性。
2.2.2 专家意见非专业性
专家在形成专家意见的过程中,技术专家与财务专家对项目的评审应有各自的侧重点,而往往在实际的项目预算评审中,技术专家与财务专家对项目评审的侧重点容易混淆,且每位专家各自对待问题的视觉与侧重点不同,往往很难形成专业的专家意见,一些非书面的说辞也出现在专家意见中,导致预算评审形成的专家意见不正式,影响了预算评估的有效性与合理性。
2.3 管理方存在的问题
2.3.1 服务不够
科技经费预算管理是一项系统而严密的工程,它涉及到相关政策、规定的宣传及辅导,项目预算的申报、对预算的评估评审、预算责任签约、预算执行的期中或年度检查、经费决算审计及重要资产的备案登记等,也涉及到处理与有关各方的关系的问题,但所有的方方面面归根结底是服务问题,服务好经费管理链上的各方是当前开展经费预算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服务意识不够是当前经费预算管理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之一。
2.3.2 缺乏专业化团队
目前四川省经费监管中心还处于组建阶段,在工作的开展过程中或多或少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缺乏专业化团队是首要要解决的问题,部分工作人员还存在着对相关政策不了解,对预算评审不了解,对经费监管工作的服务意识不够等问题。
3 科技项目经费预算管理流程再造
3.1 流程再造的含义
最早流程再造的概念是由美国两位管理专家迈克尔·哈默(Michael Hammer)和詹姆士·钱比(James Champy)在1993年出版的《改造企业》(Reengineering The Corporation)一书中提到。
所谓流程,是指完成一项任务、一件事或一项活动的全过程,这项工作由一系列步骤或环节组成,相互之间有一定先后顺序及逻辑关系。而流程再造是指对现有的工作流程进行全面分析改造,以适应环境的变化,提高工作效率,使产品或服务更能得到顾客的认可和满意。
3.2 科技经费预算管理流程再造的含义
科技经费预算管理流程,笔者认为是指对支持承担单位科技项目的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全过程管理的活动,这项活动具体由一系列步骤和环节组成。这一系列步骤和环节涉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宣传及辅导,项目预算的申报、预算的评估评审、预算责任签约、预算执行的期中或年度检查、经费决算审计及重要资产的备案登记等。
科技经费预算管理流程再造,是指对现有的经费预算管理工作流程进行全面分析改造,以适应科技环境、科技政策的变化,提高科技项目管理的工作效率,提高科技经费的使用效率。
3.3 科技经费预算管理流程再造的具体措施
3.3.1 预算编制培训案例化
目前我们开展的预算编制培训会的主要内容涉及对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说明,对课题经费开支范围的说明,以及对预算申报书表格填写的简单说明。
预算编制案例化就是我们不断总结、归纳在项目预算评审中承担单位在预算编制中出现的常见问题以及较好的预算编报,形成实际性的例子在预算编制培训中讲给项目承担单位的财务人员及项目负责人,使其较于传统的理论性质的培训更加生动、更容易理解。
案例化的内容涉及不同类别的项目财政科技经费拨付进度的说明,间接费用的计算、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的列支范围、编报方法、常见编报错误等案例化说明;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交流费、专家咨询费的编报标准、编报方法、常见编报错误等案例化。
3.3.2 承担单位项目预算管理精细化
承担单位的预算管理流程精细化是按照相关要求结合项目任务特点和实际需求组织好本单位科技人员完成项目申请书、经费预算申报书等编报工作;按照项目任务书、预算书约定条件安排好项目专项经费的支出;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控制和监督机制;做好项目中期检查及项目验收的工作等方式来实现。
3.3.3 经费监管团队专业化
科技项目经费预算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化的流程,该流程中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的实施都需要专业素质的团队去完成。团队中的成员必须具备基本的财务知识,还需熟知:经费管理的基本政策法规、预算评审的基本流程、从项目申报到验收的整个流程。除了具备以上基本的专业素质外,团队的成员还需具备:较高的适应能力、处理应急事件的能力、处理好各利益相关方的能力等。因此要加强对经费监管团队学习和培训,提高团队的整体素质,大力推动思想作风建设,提倡敬业、奉献、高效、廉洁的作风,建立起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熟、作风优良、廉政高效的专业化队伍。
3.3.4 专家团队专业化
专家在科技项目预算评审中主要起到对项目经费预算的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经济合理性和验收可核性进行系统的评审。
虽然四川省对科技计划项目组织经费预算评审已有一定时间,但在专家方面仍然存在着在前面提到过的对项目经费预算管理缺乏了解、评审专家意见非专业化的情形,因此有必要对专家进行培训,培训的内容涉及:技术专家、财务专家科技计划项目预算评审的侧重点;不同类别项目的特点及经费拨付进度;不同类别项目自筹经费配套情况;科技经费管理办法;不同科目的支出范围等。
评审专家不仅应该具备上述业务方面的知识,还应该具备:遵循基本的工作准则,坚持原则,遵守纪律,认真的履行职责;较高的适应能力;较高的学习能力等。只有具备专业化素质的专家团队来操作科技计划项目的经费预算评审,才能使项目的预算评审更加规范,承担单位科技经费预算更加合理。
3.3.5 经费预算管理流程信息化
经费预算管理流程的信息化管理的基本思路是结合信息化的方式实现预算管理流程的精细化。如创建四川省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网站,实现相关政策、规定的宣传及辅导,项目预算的在线申报、预算申报在线答疑、预算编制在线培训、专家信息数据库的建立、项目的信息化管理等等。通过参与者的精细化管理再融入信息化的管理方式,才能使科技项目经费预算管理流程更加简洁有效。
总之,只有对现有的科技经费管理模式进行系统的流程再造,才能优化科技计划项目的研究路线,有效的控制财政科技经费的使用,提高财政科技经费的使用效率。
第一条为了加强*省省筹资金资助回国留学人员科研项目管理,进一步管好用好留学人员科研经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留学人员科研经费资助对象为:国家留学基金委、*省留学人员管理委员会选派的高级访问学者、普通访问学者以及通过其他渠道出国进修、国际合作、攻读学位等留学连续一年及一年以上并有留学院校、科研院所、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正式证明者。
第三条留学人员科研经费资助项目:国家和省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附加值高、市场前景广阔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具有国际前沿学术水平的重大基础及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开发前景广阔,具有产业化发展前景的高新技术研究项目;服务于农业、医疗卫生等社会发展事业的超前课题。
第二章申请条件
第四条留学人员科研经费的申请人必须符合第二条规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者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
(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第五条申请项目符合第三条规定。
第六条下列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但可作为项目组成人员参加研究:
(一)现在国外学习未回国的留学人员;
(二)准备再次出国留学半年以上的留学人员;
(三)以前省筹资金资助的科研项目尚未结题者;
(四)以前省筹资金资助的科研项目虽已结题,但未做出突出成绩的;
(五)年龄超过55周岁者。
对确因课题需要,本人身体健康的博士生导师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高级技术职称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第三章申请和审批程序
第七条留学人员科研经费的申请,每年一次,时间为4月1日至5月31日。
第八条申请留学人员科研经费的人员,到*省留学人员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留学生办)申领《资助回国留学人员科研经费申请表》、《资助回国留学人员项目推荐书》,认真填写后报本单位学术组织。
申请表(推荐书)必须由项目组成人员(推荐者)亲自签名,不得冒签或代签。
第九条单位学术组织应对申报资助项目的科学意义、研究特色和创新点、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的可行性进行全面审查签署意见,并经单位审核盖章后报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贸委等归口主管部门。
归口主管部门应组织同行专家对申报资助项目材料进行初审后,提出预选方案报省留学生办。
第十条省留学生办对申报资助的项目进行核实、汇总后,对需资助经费较大的项目,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论证、评审;对需资助的一般项目,组织有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最后综合各方意见,拟出预选项目,经省财政厅审核同意后,报省留学人员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第十一条留学人员科研经费资助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
第四章经费管理和使用
第十二条留学人员科研经费由省留学生办、省财政厅负责监督,有关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共同负责管理,项目负责人具体使用。
第十三条留学人员科研经费资助项目经省留学人员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省财政厅直接将科研经费下达到有关主管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应尽快将经费转拨项目单位,并保证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第十四条项目负责人应在所批科研经费额度内认真制定经费使用计划,本着节俭、实用的原则,有步骤、有计划地开展科研工作。
第十五条留学人员科研经费只能用于购置科研所需专用设备、配件、试剂、资料、调研费用等项开支,不得用于购置交通、通讯工具、音响、录摄设备及用于出国和参加国外举行的学术活动。
如发现所拨科研经费使用不当,将追回已拨科研费用,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六条各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科研经费批准用途,合理安排使用。年终将所有项目(包括结题和未结题)的经费决算报归口主管部门及省留学生办,各主管部门将所属单位决算审核、汇总后,按规定时间向省财政厅报送年度决算报表。
第五章项目管理和实施
第十七条对资助数额较大的项目,项目负责人接到省筹留学人员科研经费资助批准通知后,需根据批准通知规定的年限和资助经费签订《*省省筹资金资助回国留学人员科研项目合同书》。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按规定的时间报省留学生办,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省留学生办上报省留学人员管理委员会批准办理撤销手续,科研经费退回省财政厅,重新安排新的科研项目。
第十八条科研经费到位后,项目单位应及时组织实施。
涉及到预定目标、研究内容有较大变动的,以及需延期实施或中止实施等情况,项目负责人需提出报告,经所在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归口主管部门及省留学生办审批。
第十九条项目单位必须保证项目资助期内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主要成员的稳定。
如项目负责人工作调动,项目负责人可在原所在单位继续完成项目研究;或由原所在单位更换合适的项目负责人(留学人员)。
第二十条研究项目不能按计划执行的,所在单位和归口主管部门可建议予以中止、撤销,并报省留学人员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办理中止手续,经费(余额)退回。
第二十一条项目单位每年须对本单位的留学人员科研经费项目的执行与管理情况进行综合、统计、分析,并填写《*省省筹资金资助回国留学人员科研项目年度进展报告》,于次年1月15日前报归口部门和省留学生办。
第二十二条省留学生办根据工作需要,每年安排一定时间,对资助项目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检查。
第六章项目结题与验收
第二十三条留学人员科研经费资助项目的结题与验收由主管部门负责。
第二十四条留学人员科研经费资助项目一经完成,均应对其进行结题验收。
项目负责人应做出结题总结报告;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应认真审查全套技术资料,签署结题意见。并聘请有关专家组成结题验收组。
结题验收组对该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全面验收,并写出结论。验收结论应科学、严密、实事求是
资助经费较大的项目,应在省留学生办参与下进行结题验收。
第二十五条聘请的结题验收组成员应具有相当学术水平、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及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二十六条凡已结题的项目资料及取得的科研成果全部资料应立卷x/刁档,并报IJ王口管理部门和省留学生办。
第七章成果归属和推广应用
第二十七条留学人员科研经费资助项目成果归国家所有,项目单位有权使用和有偿转让转化,并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成果奖励和专利。资助项目的有关论文、专著、成果评议鉴定资料等,均应标注“*省回国留学人员科研经费资助项目”字样。
1 当前科技项目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科技管理体制和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健全和完善,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管理活动中仍存在一些问题,缺乏规范的项目监督和实时信息反馈机制,在一定的程度上制约了科技管理工作的发展。现有的科技项目经费管理上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项目实施管理缺位,项目管理和激励手段不足,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分散,管理制度不够完善;二是科技项目进展的信息收集渠道和时点单一,信息收集缺乏制度化,科技管理部门对科技项目实施和经费使用的情况了解不够及时和全面;三是项目合同缺乏对项目实施过程明晰的阶段性目标和具体的技术财务指标,难以提供过程管理和考核的科学依据;四是对项目经费的预算和项目实施情况的判断以行政管理人员的简单判断为主,缺乏科学的程序和方法;五是科技计划项目的结题率有待进一步的提高;六是项目预算编制不够细化,存在弄虚作假、虚编预算、套取资金及挪用、挤占项目经费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的现象,个别项目资金长期滞留未用,造成科研经费的大量结余闲置,使国家投入的科研经费未能充分发挥效益。可以说,现有的项目实施过程中各个管理部门没有有效结合起来,缺乏科学、规范的管理机制,制约了项目实施过程管理的质量和经费使用效益的提高。因此,研究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及经费管理模式,改变过去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时序间断、监控不连续的点对点管理方式,实行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全过程系统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越来越突出。
2 加强监督管理,促进科技项目和经费落到实处
科技项目是科技计划的载体,政府的科技发展战略、科技发展目标是通过一系列科技计划的贯彻实施得以实现,项目的选择是否科学、项目实施是否成功,项目经费是否落到实处,将直接影响科技计划项目的目标设计和执行效果,事关国家或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速度和进程,以及社会公共财政资源的有效配置与使用效率。近年来,随着社会进步对科技需求的日益提高,政府科技投入的规模不断扩大,科技计划项目由分散向集中转移,项目的系统集成和复杂程度越来越高,研发周期不断加长,传统的项目管理模式已不能适应科技发展的变化。有一种说法在社会上广为流传,说科技项目不好拿,但好花,钱到手后就没什么人可管了。造成了许多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后就无下文,项目实施不落实,科技经费打了水漂。现在社会上很多单位申报项目的积极性很高,可以竭尽全力去争取项目,但是一旦项目立项了,却在实施上不认真下功夫,而且有不少项目所拿的项目经费,有多少真正用在科研上,也是需要我们认真监管的。一个科技项目即使立项正确,只要管理不善仍有失败的可能,科技项目实施的好坏,最终成果质量的优劣都和管理有着密切的关系,也是衡量各地方、各部门科技计划管理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志。当前,在科技计划项目的运行中存在重立项、轻管理,进而造成随意处理科研经费,中断项目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因此,加强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和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的管理、控制、检查力度,提高科技计划管理决策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对确保科技项目顺利有效实施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进而实现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科技经费的使用效果。
2.1 加强项目立项的制约和监督,维护项目立项的公正性,保证项目的质量
传统的科技计划管理体制造成了立项权过分集中,这也是科技管理部门不正之风甚至腐败的源头。加强源头治理,确保立项公开、公正、透明,必须从项目管理的源头――立项开始,深化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决策目标、执行责任、监督考核”的要求,即项目的评审由计划部门去执行,管理由分管的业务科室执行,监督由纪检监察部门去执行,明确监察部门对科技计划申报、评审、立项、结题等关键环节进行监督。通过这些措施,实现项目立项的公开、公正、公平,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使整个科技计划管理过程每个环节相互制约与监督,任何一个部门和个人都不可能将一个不符合立项条件的项目立项,这就有效地将管理过程的权力运行和责任紧密结合起来,从体制和机制上将权力和利益脱钩,从源头上保证科技项目立项的质量。
2.2完善科技计划项目评审的监督体系
要进一步完善评审专家机制,落实专家评审评议责任制,防范评审中掺杂“人情”因素。建立统一的科技计划项目咨询、评审和验收专家库,通过专家库随机抽取制、定期轮换制、涉嫌回避制和专家信誉制等措施,进一步完善专家参与科技计划管理机制,避免人情项目和专家小圈子对评审、评价活动的直接干预。要充分发挥专家在战略、技术、经济、经费预算等方面的咨询作用,规范专家参与计划项目管理、咨询、监督的方式和程序,完善专家参与管理的机制。建立健全评价机构和评价专家的违规和失误记录档案,建立科学技术评价监督委员会。
2.3 完善科技计划项目信息公开和公示制度
要进一步加强科技公开办事制度,在不涉及技术秘密的原则下,逐步扩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公开度,提高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透明度,加大公众监督。按照政务公开和保密制度的规定,对科技计划发展纲要、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计划总体目标、重点领域目标、项目申报指南、招标公告、项目受理情况、项目评审评估信息、立项信息、承担单位信息、项目执行及调整信息、结题验收和研究成果等信息,根据实际情况逐步直至全部公开。使立项程序公开、公正、透明,确保项目申请者机会均等,评审标准一致。加大竞争性项目的招投标力度,涉及政府财政拨款投入为主的技术研究开发、技术转让推广和技术咨询服务等,目标内容明确、有明确的完成时限、能够确定评审标准的重大科技项目,都应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和信用原则实行招标。通过对重大科技项目实行招投标,推进科技创新,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激励民间资本投资科技事业,以此完善科技管理工作,优化科技资源配置,促进公平竞争,提高政府科技投入的效率。
2.4 加强项目过程监管和验收
针对过去科技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重投入、轻产出,重立项、轻验收的问题,要进一步加强项目过程的监督管理,强化任务合同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过程中的委托行为应实行任务合同制管理,签订委托任务书,任务书中要明确约定任务内容、目标、权利和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等,并依此确立科技计划的管理者和任务承担者接受监督制度的义务和责任。推行问效问责制度,对照目标各责任主体进行跟踪考核,以绩效评估为基础,对计划项目目标完成不力或管理不善者追究相应的责任。对能按期完成项目研究任务、实现成果转化、创造较高经济效益的单位,给予优先立项,并在项目经费上加大扶持力度,起到示范带动和促进作用;对因自身原因(自筹经费不到位,项目管理混乱,更换主要项目负责人等),造成不能完成项目研究任务或不能实现成果转化,直至项目终止失败的单位,三年内取消其承担新的科技计划项目资格,甚至追回项目经费。此外,还要对在科技项目管理和组织实施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级主管部门和管理部门的有关人员,给予表彰奖励。这种相互促进,相互激励的措施,不仅可以促进科技计划项目有效管理,更重要是促进整个科技进步的发展。
2.5 加强科技信用体系建设
在科技计划中引入“信用管理”机制,是科技计划管理的一个创新,也是监督机制上的一个创新,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建立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单位信誉档案,实现科技计划项目的诚信建设,对于项目申报单位弄虚作假、虚报瞒报、不按时归还有偿项目资金等失信行为,将根据情况采取通报批评、停止拨款、终止项目、取消申报资格等措施予以相应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快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者、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评估专家、科技中介机构的科技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建设,要将这些信用记录形成统一的信用库,作为政府科技工作的重要决策依据。
2.6 强化科研经费全过程监督管理
要进一步强化科技经费的监督管理,建立科技项目经费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机制,从预算安排、预算执行、项目结题验收等环节开展监督检查,确保科技项目顺利开展和经费的合理使用。一要建立科技项目年度财务决算制度,确保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二要建立项目预算执行过程的中期检查制度,确保资金流转到哪里,跟踪监督到哪里;三要建立项目验收财务监督制度,防止项目资金被挤占、挪用。对于不按规定报送年度财务决算,以及财务审计和财务验收存在问题的,要求责令整改,问题严重的,按规定予以暂停项目承担单位或项目负责人若干年的项目申请资格等经济或行政处罚。
2.7 充分发挥审计、监察部门在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中的监督制约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