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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诈骗对策建议范文

时间:2023-06-06 15:45:17

序论:在您撰写电信诈骗对策建议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电信诈骗对策建议

第1篇

论企业民主管理制度的构建与完善——对《广东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草案修改三稿征求意见稿)》的论证意见

试论银行防范电信诈骗犯罪的对策

电信诈骗犯罪的成因、特点及防范对策

侦查电信诈骗案须从革新侦查理念与机制入手——以台湾与广州警方的侦查现状的比较为视角

当前电信诈骗犯罪侦办难点和对策

上海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犯罪问题实证研究——以社会保障制度与犯罪率的互动关系为切入点

关于遏制公款行贿的几点思考

重伤害案件刑法条款适用问题研究

完善贪污贿赂犯罪法定刑初探

利用影响力的认定及其侦查难点

破产管理人制度立法完善问题研究

论我国破产案件的申请与受理

论监管机构在银行破产中的权力及其限制

上市公司重整中的法律难题——以华源股份重整为例

反思与重构——新破产法视野下的债权人知情权保护

从台湾破产法的修改看经认可之台湾破产裁定的效力

破产管理人指定之规则构建——以对某市两级法院实践模式的分析为基础

浅谈法官在破产重整程序中的角色——由“五谷道场”破产重整案引发的思考

先刑后民原则在电信诈骗案件中的困境与破解——以被害人权益保护为视角

检察建议:防范电信诈骗的“重盾”

审判权运行之实证分析——以一例案的刑事裁判过程为样本

我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权监督制约机制探析

关于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上提一级的若干思考

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的思考——以《人民调解法》为蓝本

主动执行机制论要——以广东省法院司法实践为研究样本

司法权威与裁判效力——以内蒙古基层法院否定高级法院判决案等影响性案件为例

低碳经济时代碳关税合法性问题研究

国际强行法与国际条约关系一解

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及其培养——基于对广州地区大学生法律意识状况的调查

由广州亚运安保引发的制度瞬思

城市化进程中的农村拆违问题的调查思考

当前劳资纠纷申诉案件的特点、成因和检察对策

论农民工权益保障与珠三角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以“富士康跳”现象为切入

我国电信诈骗防控体系完善对策的思考

论高校专利技术成果转化的新模式:信托HttP://

论由国家机关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正当性探析

论环境公益诉讼中的特殊证据规则

我国消费者公益司法保护制度研究

游离在司法救济边缘的环境公益诉讼——以诉讼主体和诉讼模式为视角

检察机关参与民行公益诉讼之我见

建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刍议

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理论探析和程序设计

试论检察机关担当民事公益诉讼主体的正当性

第2篇

关键词:大学生安全教育 电信诈骗 问卷调查

中图分类号:G52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7)03(c)-0229-03

A Survey on Swindled College Students

Cheng Xueli* Zheng Guobing Zhao Yanyun Guo Qingliang Li Meng Li Zhen Wang Yingying

(School of Chemistry and Chemical Engineering, Taishan University, Tai’an Shandong, 271000, China)

Abstract: Safety education for college students is the footstone to construct a harmonious campus. However, the frequent telecommunication frauds make college campuses the one of the most fraud disaster areas. Taken the freshmen and sophomores of chemistry and chemical engineering in Taishan University as a sample, we carried out a questionnaire survey, and put forward some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based on the survey results.

Key Words: Safety education for college students; Telecommunication frauds; Questionnaire survey

大学生安全教育是大学生校园学生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构建和谐校园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随着互联网的进一步普及,以及手机和平面媒体的快速发展,使网络成为了当代大学生的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据中国互联网整体网民发展状况和第3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1],我国网民逐年增加,其中青少年网民数量增加尤为明显。大学生痴迷于网络,喜欢购物[2],这使得大学生成为网络诈骗的“重灾区”。特别是2016年夏天山东临沂准女大学生徐玉玉遭遇以发放助学金为名实施的电信诈骗后,因呼吸心脏骤停离世,这在社会上激起轩然大波,犯罪分子丧尽天良引起社会的公愤。

大学生安全问题是一个长期话题,关于大学生被骗的案件屡见不鲜[3-5]。2015年,《中国防伪报道》2015年10月披露,丰泽检察院一次5名泉厦诈骗分子,泉州、厦门39名大学生被骗。频发的高校诈骗案也引起学者们的关注,段鑫星等[6]对大学生助人被骗情况进行研究;刘莫鲜[7]在其博士毕业论文中系统研究了对大学生求职受骗现象,并对预防大学生求职受骗提出建议;贾文武和欧俊伟[8]从学生做兼职被骗谈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张振华[9]以陕西学前师范学院为例,对高校大学生受骗案例进行了分析。这些典型案例反映了大学生安全教育任重道远,折射出常识教育缺位[10]。鉴于大学生屡屡被骗的紧迫形式,学者对于大学生被骗的现状、防范策略和防骗教育等方面进行了广泛探讨。张丽[11]{查了在校大学生被诈骗现状,并提出了防范策略;韩慧和张跃[12]调查了青年大学生群体法治意识,分析了大学生群体法治意识薄弱的原因,并对提高大学生法制意识提出政策建议;陈龙图[13]分析了大学生安全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不足的原因,探讨了大学生安全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的提升问题。另外,林梅玉[14]专门分析了高校诈骗的特点,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对策,刘玉和李华伟[15]讨论了如何提高大学生防骗能力。

分析高校诈骗的现状及特点发现,无论是利用大学生思想单纯、乐于助人的特点进行诈骗,还是求(兼)职诈骗,大多以网络为载体,其中网络诈骗和电信诈骗最为活跃。由于大学生群体过分依赖网络,网络诈骗历来受到高校学生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学者[16-19]对高校网络诈骗的现状、对策、防范措施和防范意识培养等方面进行了广泛讨论。胡欢琦和胡旭宇[20]讨论了网络信息资源对当代大学生的影响,张雷和刘俊杰[21]以青岛科技大学为例,实证分析了大学生网络社交行为,张婧[22]从法律角度解构了在校大学生的网络意识。康忠伟等[23]认为,社会“唯利是图”的失范对大学生的误导,管理部门的不尽责是对网络诈骗行为的纵容。

电信诈骗是网络诈骗的重要部分,由于电信诈骗以网络为基础,针对性、隐蔽性极强,让人防不胜防。徐玉玉案件就是电信诈骗的典型例子。不仅当代大学生容易受骗,清华大学某教授一次被骗1 760万,甚至在电信诈骗面前信息专业人士同样也不能幸免。在电信诈骗案件中,当代大学生是易受害群体。随着电信技术的发展和犯罪分子的诈骗手段不断升级,高校电信诈骗案频发,大学生成电信诈骗主要受骗人群。高校大学生单案被骗金额不会太巨大,不会引起社会的关注,但相对于没有固定收入的在校大学生来说,这已经是天文数字,对身心还未完全成熟的大学生伤害巨大。为了了解大学生上当受骗的原因和形式等方面的情况,对此我们进行一些相关调查。

2 调查结果分析

该调查活动共发放问卷640份,回收问卷640份,回收率100%,有效问卷率100%。为提高问卷的可信度,调查采用匿名方式进行。在参与问卷调查的640人中,有各种受骗经历的有179人,占28.0%。这个比例相当高,说明当代大学生是诈骗的重灾区。在有受骗经历的大学生中,各专业、年级、层次之间没有明显差别,进一步说明了各层次大学生都是易受害人群。在对调查结果进行进一步分析后得出如下结论。

2.1 综合分析

该调查采用不记名方式、针对低年级学生展开调查,目的是寻找大学生被骗的规律,从而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在被调查的学生中,只有41人(6.4%)选择C项,这说明诈骗分子无孔不入。问卷要求在回答A选项后才可以回答14~17题。但是,在完成受骗经历部分问卷的学生中,男生有4人、女生有15人否认有被骗经历。因此,在问卷有被骗经历的暗示下,数据可能稍微被夸大。扣除这19人后,被骗学生占受访学生的比例为25.0%。这个数据基本是可信的。

2.2 有受骗经历的学生容易再次受骗

调查发现,有一次受骗经历的人数有84人,有两次的有48人,有两次以上的有47人,说明有受骗经历的人更容易被骗。在第一次受骗后,大约有不到一半的同学会吸取教训不再受骗。特别是有2次受骗经历的同学基本不会再次被骗。因此,在以后的学生工作中,应加大对被骗同学的心理辅导,加强防骗教育。

2.3 性别差异

在回答A且完成被骗细节部分的学生中,男生有67人,占43.8%;女生有86人,占56.2%,女生比例稍高于男生。被骗女生中,因同情心造成损失的比例更高。

2.4 受骗方式

在受骗的原因中,轻信诈骗者冒充的身份(36.0%)、被金钱和利益诱导(30.2%)和基于同情心被骗(19.6%)三者比例最高。在大学校园里,假冒身份进行推销的情况时有发生,有些利用大学生的同情心进行诈骗;大学生也容易被车站等人员集中区域的乞讨者给予施舍。利用大学生兼职赚取生活费,希望通过考试考级考证的心理,行骗者往往打野广告进行诈骗。调查结果反映了目前的现状。

2.5 诈骗信息源的分布

在诈骗信息源,手机短信(134例)和手机电话(129例)高居前两位,这与当前电信诈骗的猖獗有关。值得注意的是,被微信(123例)和张贴广告或传单(109例)被骗的比例很高,这应该与大学生爱使用手机和基于兼职等特征有关。被行骗者直接诈骗的事件有63例,这应该直接与大学生缺乏社会经验相联系。

3 应对措施

在电信诈骗引起社会普遍关注之时,泰山学院团委学工处和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团委学工处、二级学院、辅导员和班主任都做了大量工作。泰山学院主干道、食堂、学生宿舍等学生集中的区域,随处可见“一不贪二不占 诈骗再诡玩不转、万骗不离钱 预防实不难、防范诈骗很简单 拒绝诱惑心不贪”等简单易记的口号,时刻提醒广大学子防范诈骗。并且,打出“提倡先进文化 摒弃消极颓废 促进网络文明健康”等标语,提示学生上网安全;充分利用学校广播、黑板报等方式宣传安全知识。这也是学生信赖学工部门、团委和广大教师的主要原因。

针对调查反映出的情况,化学化工学院下一步工作重点将是跟受骗学生座谈、学院组织专业教师进行主题讲座等形式宣传,向大学生宣传防骗常识;辅导员和班主任手机保持24小时开机,随时处理学生突发事件;通过文献调研,总结同行经验,印制宣传材料向学生散发。查阅材料发现,目前,网上虚假兼职信息、冒充国家工作人员向学生发放助学金、冒充购物网站客服、考试改分、四六级答案诈骗、推销假冒产品诈骗、电视节目中奖诈骗、假冒QQ好友诈骗、票务诈骗等是诈骗分子惯常采用的诈骗方式,拟把这些典型案例组织成宣传材料印发给学生。化学化工学院拟举行安全征文、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让师生接受比较系统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学会自我保护的常用方法,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参考文献

[1] 邵崇钰,黄志军,温洪亮,等.大学生防范网络诈骗教育初探[J].山东社会科学,2016(S1):410-411.

[2] 宋大伟.高校大学生防范网络诈骗教育[J].武夷学院学报,2016,34(7):74-78.

[3] 雷连莉,龙志斌,吴繁颂,等.“多维一体”大学生被害预防体系的构建[J].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2015,7(12):154-156.

[4] 陈玲娟.浅论如何进行大学生防盗防骗教育工作[J].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5(2):126-128.

[5] 郑小刚.探究大学生社会实践的现状、困境及应对路径[J].现代交际,2015(12):219-220.

[6] 段鑫星,宋幸,宋冰.大学生为何被骗――项关于大学生助人被骗的研究[J].青年研究,2015(1):42-49.

[7] 刘莫鲜. 在虚假招聘的背后――对大学生求职受骗现象的质性探究[D].南京: 南京大学,2012.

[8] 贾文武, 欧俊伟.从学生做兼职被骗谈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J].黑河学刊,2011(4):106-107.

[9] 张振华.高校大学生受骗案例分析[J].现代交际,2015(12): 160.

[10] 新棚村.大学生被骗折射常识教育缺位[J].教育与职业, 2011(34):87.

[11] 张丽.在校大学生被诈骗现状及防范策略[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1(1):73-75.

[12] 韩慧, 张跃.青年大学生群体法治意识的调查与思考[J].理论学习,2015(11):48-51.

[13] 陈龙图.大学生安全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提升问题探讨[J].齐齐哈尔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5(6):100-102.

[14] 林梅玉.高校诈骗的特点及对策研究[J].兰州教育学院学报, 2015,31(12):68-70.

[15] 刘玉,李华伟.论如何提高大学生的防骗能力[J].高校科技, 2014(17):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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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刘红艳.大学生网络欺骗行为现状与对策研究―――以阜阳师范学院为例[J].淮阴工学院学报,2015,24(6):83-85.

[18] 孙梦娇.浅析大学生被网络诈骗的成因与防范措施[J].科技视界,2014(7):128.

[19] 刘智雄.高校网络诈骗案件的分析与防范对策[J].经营管理者,2016(24):265-266.

[20] 胡欢琦,胡旭宇.浅议网络信息资源发展对在校大学生的影响[J].中国教育技术装备,2015(22):66-67.

[21] 张雷,刘俊杰.大学生网络社交行为的实证分析与对策研究――以青岛科技大学为例[J].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5,27(6):23-25.

第3篇

关键词:电信诈骗;侦查;难点;对策

中图分类号:D91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8268(2013)01003306

一、当前重庆市电信诈骗发案基本情况

(一)总体态势

2010年12月21日至2011年3月20日,全市共立电信诈骗案1 887起,同比上升41.56%,涉案总金额达23 038 112元。其中,立网络诈骗案916起,同比上升102.21%;立电话诈骗案792起,同比上升20.18%;立短信诈骗案179起,同比下降19.00%。2月21日至3月20日,全市立电信诈骗案件959起,占全部诈骗案件的60.24%,发案数量同比上升91.38%,环比上升204.91%。(二)案件高发地区

2010年以来,电信诈骗案发案地主要集中于主城九区,其中沙坪坝区(206起)、渝中区(180起)、渝北区(154起)、江北区(148起)、南岸区(117起)、九龙坡区(113起)是持续高发地区,万州(80起)、永川(70起)、合川(53起)等地的发案情况也较为突出。

(三)受害人特征

1.上述电信诈骗案件的受害人总数为1 887人,其中男性918人,女性969人。性别结构特征不明显,男性和女性被侵害的几率基本相当。

2.受害人年龄段高度集中于18至48岁,数量占总人数的85%以上。

3.犯罪后果与被害人的心理弱点高度相关,大部分受害人均存在疏于考察、盲目轻信或贪图小利等一种或多种心理弱点。(四)主要作案手法

2010年以来,肆虐于重庆市的电信诈骗手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冒充国家机关(法院、检察院、公安、市政、卫生、文化、税务、煤监等)工作人员,编造事实,以电话或短信方式设连环局行骗。如:九龙坡区一起涉案金额高达58.9万元的电话诈骗案,就是犯罪嫌疑人冒充昆明市检察院检察长、公安局警官以及银行科长,以拨打电话方式,对受害人进行诈骗。又如:忠县的田某在接到“忠县武警中队”预订26个帐篷和32套门的电话后,按照对方要求,先向“指定帐篷供货商”的邮政账户汇入“预订款”1.2万元,后又将2.8万元“回扣”通过POS机分两次转账至对方农业银行账户,后发现被骗。

2.捏造诸如购车退税、购房退税、购摩托车返补贴、返还学费等事由,利用受害人贪利心理实施诈骗。如:2011年2月24日,南岸区的尹某接到“车管所工作人员”电话,称其购买汽车可以退税6 975元,尹信以为真,以银行转账方式被骗13.9万元。2011年1月26日,开县的谭某也因轻信“重庆市财政局工作人员”返还其子女学费的电话,以银行转账方式被骗4.7万元。

3.通过互联网和手机短信,散布商品购销、小额信贷、办理证照、中奖兑奖等虚假信息,利用受害人疏于考察、轻信他人的心理进行诈骗。如:渝中区的何某因急于出国留学,轻信互联网上的中介信息,主动拨打“博助教育机构”的联系电话,被对方以手续费、保证金名义,以银行转账方式骗去30.85万元。

4.通过手机通话、手机短信和腾讯QQ,冒充受害人亲戚、朋友、同事和战友等,谎称做生意、患病、罹难等急需资金,对受害人进行情感绑架,从而实施诈骗。如:2011年3月15日,九龙坡区的陈某接到电话,对方自称是其朋友“林明清”,要借款53万元用于资金周转,陈随即向对方指定账户汇款53万元。之后,陈向林明清核实借钱一事时,才知受骗。

5.通过网络、报刊杂志等媒体,交友、征婚或求子等虚假信息,诱人上当受骗。如:南岸区的仲某在报纸上看到一则广告,称以优厚报酬寻一健康男性为伴生育小孩,随即与对方电话联系,被告知酬谢费为50万元,但要自行预付税费,仲按对方指定方式,在银行分4次共汇出3.55万元,事后发现被骗。二、当前电信诈骗案件的主要特点

电信诈骗是犯罪集团(团伙)将传统诈骗手法模板化,以现代通讯(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和互联网等)和各种传媒为载体,充分利用电信业、金融业的服务项目和监管漏洞,远距离、跨区域(甚至跨国、跨境)实施的非接触式诈骗犯罪[1]。综合重庆市和各地公安机关“打防管控”的相关工作经验,发现电信诈骗案件的主要特点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作案手法翻新速度快

其一,诈骗方式高度模板化且模板品种繁多。犯罪分子充分利用普通群众的贪利、怕事等心理,精心编制各种标准化的诈骗模板,从传统的婚介职介、中奖信息、电话欠费、冒名顶替、办理证照,到紧贴时事的补贴退税、投资理财,甚至账号涉案(洗钱、贩毒、涉黑)、赈灾募捐等,花样繁多、层出不穷。

其二,从诈骗所依托的通讯技术来看,充分利用成本较为低廉的网络电话技术、短信群发技术、QQ通讯技术等,从而形成了犯罪的智能化和规模化,使得诈骗可以在极短时间内地毯式地展开,侵害面极广,所以造成的损失面也很广。

其三,犯罪分子还巧妙利用金融业的服务项目,如U盾、数字证书、电子口令卡等现代网银技术,以及方便快捷的ATM机存取款、转账、汇款服务,从而能在极短时间内,组织多人同步完成赃款分解、资金转移或现金提取,迅速转移犯罪所得,令金融部门和公安机关防不胜防。

其四,还应当注意到,由于电信诈骗的屡禁不止,造成了内地不法人员抄袭和模仿跨国电信诈骗团伙的犯罪手段和方法,与跨国电信诈骗团伙狼狈为奸、里应外合,从而极大地助长了电信诈骗犯罪的本土化和猖獗泛滥,加剧了电信诈骗的危害性程度。2010年3月14日,重庆市公安局警务情报信息中心会同巫山县公安局在湖北破获的一个电信诈骗案,便是湖北籍犯罪人员效仿境外诈骗集团犯罪手法,冒充重庆市巫山、铜梁“煤监局长”向当地煤矿业主批量发送“索贿”短信实施诈骗,虽技术含量较低,但犯罪分子也频频得手,这一案例证明了电信诈骗确实存在本土化和普及化的不良趋势。

(二)诈骗流程的标准化、模板化

目前看来,电信诈骗中电话诈骗的标准化和模板化程度最为明显。电话诈骗通行的作案流程一般包含四个步骤:“遍地撒网”、“请君入瓮”、“环环相扣”、“远走高飞”。

第一步,“遍地撒网”。在境外(当前主要是泰国、越南、马来西亚、印尼等国家和台湾地区)的诈骗犯罪团伙,通过架设在不同国家互联网服务器上的VoIP电话软件,对中国大陆任意地区的电话号码进行批量呼叫。因犯罪团伙使用了“透传软件”对通讯数据进行人为操纵,使得受害人的来电号码显示为诈骗团伙设定的任意号码,如通讯部门特服号码、银行部门特服号码、政府部门公开电话等,从而降低受害人的警惕性。

第二步,“请君入瓮”。若受害人接听来电,VoIP网络电话系统则先会自动播放语音,受害人往往按照语音提示,按键转入所谓的“人工服务”,此时,诈骗团伙中的“接线员”浮出水面,按照预先设计的角色、对话内容和方式,向受害人展开骗局。

第三步,“环环相套”。诈骗团伙往往有若干名“接线员”,依据诈骗模板分别扮演不同的角色,通过VoIP电话软件的语音通话转接功能,冒用法院、公安局、检察院、电信局、邮局等各种部门工作人员的身份,轮番上阵、紧密配合,充分牵制受害人的思路,使得受害人基本没有时间分辨真伪。当受害人确已陷入骗局、深信不疑之后,最后一名“接线员”即告知受害人,若需证明自己清白并保护自身合法财产,受害人就必须立即将其全部资金“暂时”汇入政府部门设立的“专用保护性账号”中。

第四步,“远走高飞”。一旦受害人将钱汇入“专用保护性账号”中,诈骗团伙便立即通过网上银行对资金进行拆解,化整为零;同时组织人员同步在境内外的银行网点和ATM机上取现,然后,迅即通过地下钱庄,或重新通过银行等方式,将资金再汇总到诈骗团伙名下。待受害人醒悟并取得相关部门支持时,其资金已经基本消失殆尽。

(三)集团作案,组织严密,职业化水平较高

电信诈骗呈现典型的集团化和职业化特征。团伙成员之间按照公司化运作,分工明确,相互之间一对一联系,互不交叉,甚至互不谋面。一般有五个层次的人员:

一是境外核心人员。多为台湾籍等境外人员,此类人员负责:编制诈骗模板;准备作案所需的器材设备、银行卡和场所等;通过各种常规渠道,从内地物色、招募“接线员”团伙成员,并将“接线员”带到诈骗场所培训和管理。

二是技术支撑人员。一般由核心人员从网络论坛临时招募,或经“圈内”人员介绍加入。他们负责通过互联网,远程为诈骗团伙安装并维护VoIP电话软件和“透传软件”,并保证诈骗团伙的电话能顺利接入内地的电话网络。

三是专业拆账人员。在核心人员指挥下,将全部赃款拆分――若在境内取款,则拆解为单笔2万元以下;若在境外取款,则拆解为单笔1万元以下――转入若干张银行卡里,以确保能在一天内转移全部赃款。

四是取款人员,也称为“车手”、“取款负责人”。车手一般事先潜入各地待命,拆账完成接到取款指令后,迅速持银行卡去银行网点、ATM机取钱,最后再将赃款存入诈骗团伙指定的账户。从目前了解到的情况来看:每名车手均持多张银行卡,分散到几个城市;多名车手组成一个“车手组”,听命于一个小头目;小头目则负责从核心人员处接收银行卡和取款指令,再将银行卡分发到每个车手,并向车手发送具体的取款、存款指令。每个“车手组”可能承揽多个诈骗团伙的取款、存款业务。

五是关联作案人员。大量的不以团伙成员真实身份注册、与犯罪团伙毫无身份关联的银行卡是诈骗成功的保障,也是每个电信诈骗团伙必备的犯罪工具。电信诈骗团伙这一“刚性需求”,近年来逐渐催生了专门提供银行卡的“公司”,这些“公司”通过各种合法或非法渠道获得大量银行卡,通过地下渠道贩卖给诈骗团伙[2]。三、电信诈骗的侦查瓶颈

从2010年公安部牵头侦办“10・11”、“8・10”、“11・30”、“12・8”等系列电信诈骗案,以及各地历年来侦办同类案件的经验来看,侦办电信诈骗案件往往同时面临五难:取证难、抓捕难、定性难、追赃难、打击难,因此,造成目前打击工作的实际状况是高成本、低产出、重复劳动甚至徒劳无功[3]。

(一)VoIP电话呼叫的落地反查取证工作难以深入

解剖已破获案件可以发现,电信诈骗所使用的VoIP语音呼叫技术,一般架设于境外互联网服务器上,犯罪分子发起呼叫后,其语音数据包通过电信运营商提供的线路,“透传”(即落地语音网关)入PSTN电话网(public switched telephone network,即我们日常使用的电话网,声音以模拟信号传输)。经“透传”后,受害人的来电号码虽然显示为诸如银行特服、公安局办公电话等电话号码,但实际上是由犯罪分子手动设置而成;为了增加破获的难度,诈骗团伙往往通过多层服务来设置侦查障碍;同时因互联网服务器和落地语音网关的不确定性和隐蔽性,以目前的技术,很难通过来电查询对VoIP通话进行逆向追踪。

(二)警银缺乏深度合作

电信诈骗案中,银行卡是实现犯罪目的的关键环节。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银行部门的部分管理规定和运营模式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有助于电信诈骗犯罪的滋长,也成为公安机关快速打击的掣肘。

1.犯罪分子批量开立银行卡、网上快速拆账、ATM取现畅通无阻

部分地区的银行对借记卡的管理,大都不如对信用卡的管理一样审查严格、发放谨慎,这就造成了借记卡的批量开户问题,犯罪分子持一张身份证就可以到银行开立几百个借记卡账户,或者是持一批他人身份证大批量开立借记卡。银行部门按照国家银监局、公安部等部门的要求,对银行卡设置了单日取款2万元的上限,但是,对持有网银U盾的客户则没有设置单日转账限额。因此,犯罪分子只要持有网银U盾和足够多的银行卡,再多的赃款也能在短时间内分拆至银行卡,再从遍布全国各地的ATM机上取现。

同时,还需注意到的是,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各大商业银行都加快了“国际化战略”的步伐,陆续设立了海外分支机构,令人担忧的是,如果犯罪组织也开始利用这些境外银行网点办卡、取现,那么警方极可能连“车手”等犯罪团伙低端成员也很难查证和捕获。

2.部分银行管理规定制约了公安机关的快速反应

侦办电信诈骗案件,出手迅速是关键。但目前,银行管理规定中,主要有三方面因素制约了公安机关的快速反应。其一,金融部门现行的有关规定,限制异地司法查询、冻结;其二,电子银行信息的司法查询,需到发卡银行所归属的地市级分行电子银行数据中心,且查询结果不能实现即到即得;其三,各家银行基本不向公安机关开放其本行银行卡活动监控数据;在各类银行卡的活动数据中,公安机关仅能通过中国银联公司获取银联卡的跨行活动数据,此数据的运用,仍然需要到开户银行或交易发生银行落地查证。

(三)取证繁琐、定性困难、证据链条易缺失

我国现行法律中没有专门规定电信诈骗罪,加之电信诈骗面对的是不特定区域和不特定对象,犯罪行为、犯罪工具和犯罪结果等交织在一起,给侦查、抓捕、取证、定性都带来重重障碍,如:公安部牵头侦办的“11・30”案件,因所在国司法体系原因,专案组经多方斡旋,突破重重困难,才将台湾籍犯罪嫌疑人从菲律宾押送回国。真正的诈骗核心人员往往位于境外,而目前抓获的均为一些犯罪团伙的底层人员,这些底层人员一般会以《刑法》第312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和犯罪所得收益罪之规定报捕;如果证据仍不足的,为打击和震慑犯罪,还会选择报批劳动教养。但是,一旦涉及外国人时,就不能适用劳动教养,只能释放。侦办案件往往是投入大、产出小,形成了对侦查资源的极大牵制。四、打击电信诈骗犯罪的措施

从2010年开始,重庆市公安机关先后投入了大量的警力、物力,成立了多个专案组进行侦办,共破获电信诈骗案717起,其中,破年内案件15起,破案率仅为0.61%。虽然成功打掉了几个犯罪团伙,但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打击到的境外核心人员也少之又少。与国内外电信诈骗团伙横行肆虐、大批不法人员蠢蠢欲动相比,我们取得的战果只能算是冰山一角。因此,警方既要深入研究,科学部署,加强对电信诈骗犯罪的打击实效,更要强化犯罪预防,策动相关社会力量,合力筑牢、完善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方位、立体化防控机制[4]。

(一)探索打击电信诈骗的新方法和新机制

1.建立专业侦查队伍,或改进侦查方法,有效应对高发态势。电信诈骗的职业化趋势十分明显,建议成立专业侦查队伍以针锋相对,最大限度地实现警方的快速反应和专业化程度;同时,或可参照禁毒等专业警种的工作方法,视情设置“侦查圈套”,适度运用诱惑侦查手段,通过侦查经营来切实提高打击实效。公安部自2009年6月12日起,部署开展了为期四个多月的声势浩大的全国范围内打击电信诈骗犯罪专项行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仅仅两个半月时间,至2009年8月31日,全国公安机关共打掉电信诈骗犯罪团伙277个,抓获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1 469人, 破获电信诈骗犯罪案件4 836起,追回被骗资金1 900万余元[5]。

2.落实“落地侦查”协作机制。按照公安部提出的设想,尽快搭建全国性的网络平台,建立跨区域协作共享和快速联动反应机制,实现远距离网上串并案,同时落实各涉案地侦查、抓捕和取证工作,以集约化作战来应对电信诈骗的多发、普发态势,避免各自为战、重复劳动。

(二)寻求银行、电信行业的最大支持,堵塞可资犯罪利用的漏洞

银行服务和现代通信服务,是电信诈骗高度依赖的“两个支点”,对该两个支点任选其一进行打击,即可斩断其资金链或技术链,扼杀电信诈骗。因此,警方与银行、电信两大行业的深度合作是打击电信诈骗的治本之策。其具体操作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简化银行查询、冻结等审批手续,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如我国台湾地区已经建立起“165反诈骗咨询热线”,受害人一旦受骗,可以在第一时间通过165热线报警并通知银行对涉案账户进行冻结,极大地减少了受害人的损失。

2.搭建制度化、常态化沟通机制或平台,合力打击非法营运的VoIP服务器、贩卖银行卡、非法营运短信群发、违规租用通信线路等违法犯罪行为,剪除电信诈骗犯罪的周围支撑。

3.加强技术领域的合作,实现系统化合力管控。如建立基于“黑名单”的电话语音控制系统。一是公安部门将掌握的诈骗分子使用的电话号码提供给电信部门,制成“黑名单”,存入电信部门提示系统的数据库。一旦发现有与数据库内相同的号码拨打居民用户电话,等电话接听完毕后,这个系统马上会自动拨打提示电话过去,提醒居民与警方联系核实。二是该系统自动检测到某一时间段同一个电话集中拨打批量用户时,就将该可疑电话号码记录下来,储存在系统数据库,并随即向被拨打的电话用户发出语音提示。例如,江苏常州警方与电信部门联合开发的一套“防电话诈骗语音提示系统”,即可自动向被“黑名单”拨打过的电话用户进行语音提示:“刚才您接听到的电话,如涉及电话欠费、银行卡消费转账等情况,可能是诈骗,请拨打常州市报警电话110或电信10000号进行咨询。”自该系统启用以来,平均每月成功拦截诈骗电话近20 000个,基本实现了以技术手段从源头上阻截诈骗电话。

(三)加大宣传力度,增强人民群众被害免疫力

多管齐下,充分发动各级各类宣传媒体,对各阶层人民群众实现全方位的覆盖,开展电信诈骗预警宣传,增强人民群众自身的防范意识。

1.依靠电视、电影、广播、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以滚动、连载、专题、专栏等形式,宣传典型案例,剖析犯罪手法特点,犯罪动向,保证宣传的宽度和广度。

2.充分利用网络、短信等现代通讯技术,策动电信、移动、联通等运营商,以群发手机短信、群拨语音提示、群发警示网页等方式,加强宣传的密度。

3.警方应当以“阳光警务查询监督系统”建设工作为载体,加强电信诈骗犯罪的专题宣传;同时,适时开展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日活动,主动深入社区、街区和机关单位,采用派发宣传单、组织观看宣传视频、展示缴获的赃物等直观的方式,面对面地接受群众的咨询,向群众介绍防范电话诈骗犯罪的知识,增加宣传的强度。

4.筑牢柜面警示防线,增强宣传的针对性,警方在银监部门和银行网点的配合下,对全市银行的柜面员工开展防范电信诈骗犯罪的专题培训,使每名员工都熟知电信诈骗,从而引导他们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并主动提醒有可能受骗的汇款人员,或是及时将人员和资金的异动情况报告公安机关,尽可能及时发现案件苗头,防止被骗后果的发生。

5.警方也可开通报警服务专线,帮助群众提高分辨骗局的能力、熟知电信诈骗的犯罪动态、增强自我防范的意识,如哈尔滨市公安局开通的“96345”预防电信诈骗专线咨询服务报警电话,在预防和打击电信诈骗中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参考文献:

[1]南京市公安局.电信诈骗犯罪的现状及对策思考[J].中国刑事警察,2009(5):2931.

[2]庄华.我国电信诈骗犯罪的特点与侦查策略思考[J].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学报,2010(4):8083.

[3]刘继敏.信息社会电信诈骗犯罪分析及打防措施建议[J].公安研究,2011(6):1822.

第4篇

一、存在问题

跨国、跨境电信诈骗属于智能型犯罪,犯罪分子反侦查意识强,犯罪手段隐蔽性高、技术性强,存在取证难、抓捕难、追赃难等问题。

(一)因犯罪分子作案手段隐蔽,导致取证难。

犯罪分子仅通过网络、电话或短信等方式与被害人联系,不直接见被害人,因此被害人无法直接指认犯罪分子。犯罪分子取得赃款的银行帐户,一般是利用伪造的身份证开设银行帐户,或购买以他人名义开设的银行帐户,多帐户交替、循环使用,每个帐户使用时间较短,甚至仅使用一次后就不再使用,导致跟踪追查取证困难。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幕后操控,指使手下的人或是以较高的报酬雇请不知情的群众取得或转移赃款,使得侦查机关即便找到相关线索也很难准确抓捕。即使抓到了犯罪嫌疑人,获取的证据中直接证据少,间接证据多,难以形成完整证据锁链,难以揭示案件全貌。

(二)因犯罪分子流动性及反侦查能力强,导致抓捕难。

首先,为了逃避法律或者降低风险,犯罪分子不使用固定电话,联系工具多为无开户资料或不以实名注册开户的手机或网络电话,因此锁定具体作案地点与作案人存在很大难度。其次,异地作案、异地诈骗、异地跨行取款的方式,地域流动性大,使跨国、跨境追查犯罪分子的难度加大。再次,犯罪分子彼此间不熟悉,一般使用绰号或假名单线联系,仅和自己的上下家联系,导致公安机关很难将涉案人员一网打尽。

(三)因犯罪分子转移赃款迅速,被害人消极报案,导致追赃难。

首先,犯罪分子使用网络转换器变更电话号码区号显示,达到被害人接听电话时显示的号码均为被害人当地号码,无法识别犯罪分子所在地域,亦无通讯记录可调取,一旦得手,便会在极短时间内迅速转移赃款,案发后难以侦破,难以追回被骗款项。其次,电信诈骗犯罪针对的是不特定对象,受害者涉及多个国家或地区,一些被骗金额小的受害者不主动报案,特别是利用与被害人发生感情纠葛的诈骗案件中,被害人往往基于羞愧或其他多种因素而没有报案,使得诈骗涉案金额难以确定。而取证、追赃困难,导致对于证据不足、涉案数额无法达到追诉标准的嫌疑人,只能做存疑不处理。

二、原因分析

一是电信监管存在漏洞。网络电话平台改号使多人上当。犯罪分子通过从网络电话平台从国内拨打国外、境外被害人的电话时,该平台能够提供改号服务,因此其拨打的电话号码能显示为被害人所在地域的号码,使被害人放松警惕。

二是“中间商”利益驱使。有的掌握网络技术、设备、资源的团伙,为牟取非法利益,专门为电信诈骗犯罪分子搭建网络电话诈骗平台,提供改号、群呼群拨、网络电话落地对接及运行维护等技术支持。还有“地下钱庄”打着资金管理服务的招牌,专门为犯罪分子提供转移、提取赃款服务。这些行为是电信诈骗猖獗、难以及时查处的重要原因。

三是银行监管存在漏洞。被害人一旦将钱款汇入犯罪分子指定账户,便迅速被转移到外地多个账户,后被不同人员领取。犯罪分子一般掌握上千张银行卡用于取赃、转移赃款,均来自国内不同银行,通过非法手段获得的,如利用一张身份证在各地银行办了几百张卡。银行应对这种批量办卡的行为予以加强监管。

三、对策建议

一要加大电信、金融等部门的安全防控力度,规范银行的帐户管理制度。电信部门要加强对违法短信、不明来源的电话及违法网站的监管,对群发量巨大的短信内容进行过滤检查,通过屏蔽等技术切断违法短信、网站传播渠道,从源头上遏制。金融部门要加强对交易异常的银行帐户的监管,以及存取款环节、特别是自动取款机的录像监控设备的维护。

二要加大科技强警与打击力度,提高案件侦破率。对该类诈骗特别要注重研究、采用、开发与计算机网络相关的各类行业产品及电话定位、追踪等技术,以便迅速锁定作案人员,有效采集与保存相关证据。

第5篇

>> 开放实验室建设趋势及实现策略分析 国际电信新业务发展趋势及策略建议 电信运营企业专利申请策略及实践探讨 移动互联网的发展趋势及电信运营商的发展策略 IMS业务能力开放模式及应用探讨 电信网络综合资源管理系统建设现状及趋势分析 北方电信县城综合业务接入光缆网建设策略及建设模型分析 电信企业大数据分析的应用及发展策略研究 “营改增”对电信行业的影响分析及应对策略 电信行业营销策略研究分析 电信网络交换技术的发展及趋势 试论电信网络交换技术的发展及趋势 论电信网络交换技术的发展及趋势 电信计费系统的发展趋势分析 TD-SCDMA产业发展趋势及策略分析 高考英语阅读理解 命题趋势及策略分析 高校馆藏建设的趋势及策略分析 丁酮市场现状分析及发展趋势之探讨 中国电信3G手机终端发展困局及破解策略探讨 电信诈骗的特点及原因分析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

[4] 杨勇,贾霞,董振江. 电信业务能力开放技术标准[J]. 中兴通讯技术, 2009,15(2): 52-59.

[5] 胡尼亚,张鹏,刘晓靖,等. 面向移动互联网的业务能力开放技术标准综述[J]. 信息通信技术, 2011(4): 23-31.

[6] 中兴通讯. IMS助运营商构建新的业务价值链[N]. 通信世界周刊, 2010-06-21.

[7] 廖继勇. 移动互联网业务环境下业务网络能力开放分析及策略[J]. 通讯世界, 2013(23).

第6篇

伍佳佳,2012年2月考入湖北日报传媒集团荆楚网,分配到总编室工作,2015 年调入新成立的频道编辑部,任部门副主任至今,兼任湖北日报新媒体集团第三支部组织委员。截至目前,“拆二代办养老院”等新闻作品在全国获得较大影响。先后获得湖北新闻奖一等奖(集体),湖北网络宣传好作品奖,湖北日报传媒年度好新闻二等奖、月度好新闻奖,荆楚网好稿奖二等奖等多项;2014年获得湖北日报新媒体集团最佳新锐奖、2015年获得湖北日报新媒体集团明星人物奖、湖北日报传媒集团“先进个人”称号。

[摘要]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个人信息在多平台交互使用中,形成了一种不可逆的累积过程。个人信息泄露,导致关联危机发生,而电信诈骗就是最为严重的一类。打击电信诈骗,一直被认为是公安机关的使命,然而,在愈打愈烈的情况下,有必要跳出传统的逻辑分析框架,重新厘清电信诈骗与信息安全之间的逻辑关系,转变单一主体破解难题的狭隘空间,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的社会化治理模式,从而形成“安全为人民,安全靠人民”的良性社会生态。

[关键词]电信诈骗 社会化治理 信息安全 全民参与

据新华社报道,2015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立电信诈骗案件59万起,同比上升32.5%,造成经济损失222亿元。2016年1月至7月,全国共立电信诈骗案件35.5万起,同比上升36.4%,造成损失114.2亿元。电信网诈骗已成为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毒瘤”。如何根除电信诈骗这一社会“顽疾”,成为当前一道亟待解决的社会难题。

一、电信诈骗的社会化治理:一种有效的治理模式

社会本质上是一个开放演进、具有耦合作用和适应性的复杂网络系统,在这个庞杂的系统内,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需要及时予以疏导、缝合。在传统的观念里,社会治理政府主导是主流。但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一些错综复杂的问题不断涌现,单靠线性管理模式很难快速给出有效应对方案。因此,有必要引入新的治理模式。

1.电信诈骗的特殊性决定了其治理模式的多元。

电信诈骗是不法分子通过非法手段,盗用个人信息,骗取钱财。其借助的是电信、互联网等技术,在实名制还未全面普及的情况下,其手段还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它有别于普通的诈骗,普通诈骗的受害方与施害方是可视或者可识别的。电信诈骗既关涉电信企业,又与银行有一定的黏度,受害人一旦报案,又牵涉到公安机关。假若受害人身份特殊,譬如学生,又牵涉了教育部门。因此,电信诈骗是一种关乎全民的社会化结构关系。这种关系决定了其参与主体的多元化。

2.多主体合作是治理电信诈骗的最佳选择。

多主体合作共治是当代公共治理理论中较为核心的机制建构与制度设计。具体就电信诈骗而言,其问题的复杂性,使得单一行动或者决策失效。电信诈骗与当前互联网技术紧密相连,需要专门的互联网技术手段、侦查办法、防骗宣传、舆论监督等共同作用。而关联主体的广泛参与,有利于快速补位,使得失序的社会关系逐渐回归本位。

多主体合作需要价值观的引导与重塑,需要构建利益趋同的参与机制,需要共享治理成果。电信诈骗作为全社会识别度较高的问题,亟需整合社会资源,多主体互动,以实现社会秩序良好。

二、电信诈骗社会化治理的体系构建

合作协商治理是现代社会治理最主要的特征之一,是治理主体由政府 “本位”向多元转化。电信诈骗作为社会治理中的特定问题,除国家和政府外,还应吸纳社会团体、行业组织、社会群体等力量共同参与。这种新型的社会联动关系,需要一套完整的体系将其统一。构建这样的内容体系,至少需要符合三大要素。

1.全民参与:培育多元化的治理主体。

《2016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显示,54%的网民认为个人信息泄露情况严重,84%的网民曾亲身感受到因个人信息泄露带来的不良影响。根据这份民意调查,不难看出,民众对于信息安全的关注度空前,个人信息保护刻不容缓。而2016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主题为“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也旨在呼吁全民参与网络安全建设。

除了民众参与,政府相关部门也应积极参与。早在2015年6月,国务院建立由公安部牵头,包括、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23个部门和单位参与的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这一多部门参与的形式,高效,且能形成惊人威慑力。

此外,媒体也应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将电信诈骗作为一项长期的报道工程来建设。遇到重大电信诈骗案件,要做好议程设置,通过多媒体手段,进行有针对性的传播。再者,与电信诈骗相关的企业,因业务原因,天然掌握用户信息,更应积极参与到保护个人信息的行列中来。

2.成果共享:治理电信诈骗的终极目标。

任何治理体系的构建,落脚点不仅仅是解决问题,还在于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形成的一系列成果要全民共享,切忌人为制造壁垒。否则,会损害到因共同的目标形成的利益联盟。利益共享的更高层级是服务增效。具体就治理电信诈骗而言,无论是政府部门,电信企业,银行等,在协助解决问题的同时,要提高服务水准,提升技术安全级别。以民生为向度的服务供给,是实现各自利益最大化的最好路径。

譬如银监会与公安部研究制定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就明确要求公安机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已查明的冻结资金及时返还受害群众,同时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返还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这就是典型的成果共享。

三、电信诈骗社会化治理的实践推进

电信诈骗是社会“顽疾”,治理起来必然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社会化治理体系的构建,最终还是要通过实践去推进。除了理论上行之有效的体系构建之外,还需要从技术、管理、立法和舆论监督等多个具体层面着手。

1.技术引领:大数据、实名认证等实时反馈。

电信诈骗寄生于移动通信和互联网技术,那么,回归到技术本身,能否通过更为先进的技术来阻断已经出现的问题?实际上,很多监管难题都是依托技术进步才找到了解决之道。治理电信诈骗,离不开以信息化治理为基础的技术支撑。

譬如,据广州日报报道,中国移动内蒙古有限公司研发了“诈骗电话预警系统”,当用户接听或拨打疑似涉骗号码时,用户的手机屏幕就会同步显示该号码已被标记为诈骗电话,提醒用户谨慎接听。这种利用大数据技术手段从侧面打击电信诈骗,见效快、成本低、效率高。

再者,电信、银行等,要加快推进实名认证。进一步完善身份信息和证件核验技术手段。同时通过人脸识别技术,深化实名认证,让多重验证聚力,确保个人信息安全。实名制只是准入,之后还需要企业引入并匿名技术、数据泄露保护模型技术,此外,还需要不断升级业务系统,防止黑客攻击。

2.法律保障: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规无缝衔接。

我国目前还没有《个人信息保护法》,因此,有必要针对电信诈骗,构建立法、执法、司法三位一体的法律框架体系。建议根据我国国情,尽早推出《个人信息保护条例》,明确个人信息的保护类别,保护措施等。设置专门行政机关来保护个人信息,赋予其行政处罚权。同时,将个人信息侵权案件纳入各级人民法院民事受案范围,并制定配套的民事赔偿制度等。立法、执法、司法无缝衔接,才能确保与电信诈骗相关的违法行为,有法可依,违法必究。

3.舆论监督:媒体作为与公众参与合力推动。

电信诈骗的社会化治理,还需要引入媒体和社会舆论监督机制。媒体作为舆论监督的主体之一,理应时刻以民生为本。电信诈骗作为危害社会的毒瘤,媒体作为社会的“眼睛”,要敢于对于个别政府部门不作为,电信企业、银行等不作为,予以曝光,督促其积极作为,共同给力,解决民生顽疾。

媒体可以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就电信诈骗中的热点,做好议程设置。此外,可以设计专门的防骗APP,开辟专门的通道,收集线索。还可以开辟举报平台,政风行风热线,鼓励公众参与。在传播方式上,可以采取分类传播,定向传播,譬如,可以与高校合作,社区合作,制定针对特定人群的防骗报道、防骗常识等。还可以及时引导舆论,避免因个别案例而引起的不必要的恐慌。

治理电信诈骗还需要在实践中摸索,社会问题通过社会化治理模式,必然会得到有效解决。只是在这个寻求解决过程中,需要多方主体参与,达成共识。

注释:

[1]谢宗晓、林润辉、王兴起:《用户参与对信息安全管理有效性的影响――多重中介方法》,《管理科学》2013年3期

[2]林元庆:《电子商务环境下客户信息安全问题研究》,《现代商贸工业》2016年4期

[3]王菲菲:《公民意识和网络舆论监督――兼论网络舆论监督影响力》,《新闻前哨》2010年1期

[4]章海宁:《关于网络通讯中信息安全的保障研究》,《电脑知识与技术》2016年13期

[5]葛磊:《电信诈骗罪立法问题研究》,《河北法学》2012年2期

[6]谢连觯骸兜缧耪┢的防控体系研究》,《法制与社会》2011年14期

【网友热议】

高霞:徐玉玉事件侧面凸显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方面还存在漏洞。该事件之所以能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一方面在于其准大学生的特殊身份,另一方面则是作为贫困家庭,其生命的陨落,引起广泛的同情。希望悲剧不再重演,所有与之相关的部门能够从这一事件中看到切实的社会管理、公民教育、福利供给的问题,并采取有效综合措施,不断加以完善。

李欢:电信诈骗、骚扰、推销是信息时代的切肤之痛,相信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类似的经历,只是有的人警惕性强,置之不理,而有的人因为疏忽,上当受骗。徐玉玉事件,让更多的人关注到信息安全,越来越多的网民通过社交平台痛陈遭遇,要求彻查电信诈骗,肃清通讯环境,这对于信息安全相关措施、政策法规的出台是一个很大的触动。

杨虹磊:电话诈骗案发生后,一些专家总是提醒人们要提高警惕,注意防范。诚然,个人防范固然重要,但如果本可以从源头上就堵住电信诈骗,问题就能从根源上得到解决。因此,单纯的呼吁人们提高警惕来应付日益多变的各类诈骗,这无疑是社会的一种悲哀,也会进一步稀释社会信任度。所以,面对屡禁不绝,越来越猖獗的电话诈骗案,需要制定法律,来进行更细致的指导和规约。

李克伟:如果说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立法,提高人们警惕心和识骗防骗能力,形成长效机制,可让电话骚扰、电信诈骗无机可乘,那杜绝提供平台载体,斩断依附于电信平台的各种灰色“利益链条”,避免电话骚扰诈骗恣意横行,更是当务之急、重中之重。唯有建章立制,依法确立电信企业兜底责任,对电话骚扰诈骗造成的消费者损害,进行违约赔偿或者连带责任先行赔付,甚至依法进行刑事追责,才能真正起到震慑促动效应,倒逼电信企业提升自律、服务和质量意识,堵住电信运营管理“漏洞”,进而有效防范电信骚扰诈骗愈演愈烈,有效保障人们的正常通讯权利,维护好健康安全有序的通信消费环境。

景纯:徐玉玉事件虽然是发生在山东省,但是湖北的媒体也应该紧跟热点,结合本地实际,采访本地受骗者案例,再找专家给予指导,或者通过深度报道做调查和对策,或者通过微信、微博、专版等形式介绍防骗知识。纸媒可以宣传一些网络安全典型,做防骗知识小贴士等;网媒可以通过访谈、漫画、动画、H5等形式提醒大众提高安全意识。如果可行的话,也可以开发防骗APP。

第7篇

而就在此前,中央电视台就报道了这么一件事:辽宁沈阳一位70多岁的老人今年1月7日去中国工商银行某支行汇款。老人边打电话边汇款,电话另一头传来南方口音,遥控老人一步步地操作ATM机汇款。

怀疑老人遇到了电信诈骗,银行员工赶紧上前阻止,但老人却十分反感。为了防止老人再次汇款,银行行长按下终止键取消业务,在苦劝40多分钟无效的情况下报了警,并锁上了银行大门,防止老人离开去其他银行继续汇款。

银行不惜关门停业,即便是这样,也没能最终阻止老人的汇款。老人最终想方设法去别的银行将40万全款汇出。随后几日,这名老人觉得不对劲,才去派出所报了警。

我们一边憎恶猖獗的骗子,一边也思考,为什么有这么多人上当受骗?为什么那么多高学历的人也经不住骗子的忽悠?从几个层面破解骗术,预防受骗,可能是当下的务实选择。

终极版“骗术解密”

诱之以利型

“您中奖了”——对于中奖骗局,必须增强主动防范意识,拒绝不明虚利诱惑。切记,如果对方提出领奖要先交费,那就把这奖当空气吧!

“你有笔退税”——若要拿到退税,首先要给骗子们汇上一笔手续费。税务部门退税时,会在报纸、电视等媒体公告,而不会仅以电话方式通知。当你遇到退税诱惑时,可先查阅当地媒体的相关信息,并向权威部门核实。

“包你股市赚钱”——骗子会先给你一点甜头尝尝。比如,在受害人汇入5万元本金后,骗子会告诉你赚了4000元,并将其打入账户内。再追加投资,就血本无归了。

“出售”——以飞机票、火车票、二手摩托车、二手轿车等为饵最为常见。此外,枪支弹药、、窃听器等违禁品的虚假信息也屡见不鲜。受害人往往被要求缴纳定金或保证金等才能办理。

“低息免担保贷款”——骗子利用的是事主急需流转资金的心理,但贷款还是应到银行信贷等部门申请办理,办理时应先审查对方资质。

愿者上钩型

“我是房东”——这一招纯属“瞎猫碰到死耗子”,受害人往往是确实正需要汇款的人。在收到类似短信时,务必给真正的收款人打电话确认。

“猜猜我是谁”——当接到自称老朋友的人“猜猜我是谁”的电话时,要保持高度警惕,核实对方身份,不要轻易相信对方的种种理由而给其汇款,更不可向非自己亲友户名的账户汇款。

“宫婆重金求子”——千万别以为自己可以“财色兼收”。发财并不容易,太容易得到的财富,很可能只是个陷阱。

应急决策型

“借我点钱吧”——网上聊天时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通过电话等通讯方式,与借钱的“好友”直接核实,不要轻信网络即时视频。

“你儿子出事了”——当接到子女、亲属被绑架、突发疾病、遭遇车祸等电话时,不要慌张,要注意直接与子女、亲属联系进行核实,不要贸然汇款。

“你银行卡被盗刷了”——直接向银行客服咨询,不要通过诈骗短信提供的联系电话咨询。凡以种种借口要求通过ATM机操作所谓“远端保全措施”、“开通网银”等的,即是诈骗。

“你的网银需要升级”——切勿随意点击别人发来的链接。粗一看确实是某银行的官网,可事实上却多了几个字母。点击“升级”之时,其账号、密码等信息已经被人利用木马截获,账户内的钱早已被人转移。

“你涉嫌洗钱”——骗子利用改号软件将来电改成“110”等号码。目前公检法等部门均未设立“国家安全账户”等名目的银行账户,工作人员履行公务时,一定会持相关法律手续当面询问当事人。

心理防骗

电信诈骗“中招”根源:被引发焦虑,就可能受骗;大额比小额更容易骗。

如何在心理上预防受骗?心理咨询中心专家刘晏华向大家介绍以下几点:

受骗因处于某种焦虑中

每个人都有可能受骗上当,无关你的职业、年龄、性格,而只关乎你是否正处于或被引发焦虑。一般而言,骗子是广撒网的,如果恰巧接受者处于骗子描述的情境中,就有可能会因骗子的话引起焦虑;一旦有了焦虑,而骗子又恰好能提供消除焦虑的方法,那么受害者就会不由自主地按照骗子的话去做,从而受骗上当。所以往往大笔金额反而比小笔的更容易被骗,因为引起受害者的焦虑更大。

最近,一位朋友接到一个短信:“我是房东,我在外地,这是朋友的电话,房租请转到以下账号……”恰巧这位朋友的房东在前几日催促过房租,而朋友也知道房东是个经常需要出差的人,所以毫不犹豫地按短信的提示将房租转了过去。结果几天后,接到房东的电话,她才知道自己被骗了。因为这位朋友认为,别人不会知道自己正好要交房租。可事实上,诈骗短信往往是群发的,只要当中有一个人恰好正处于交房租的时段,就可能上当。

家人不要过分责怪

应该说,受骗者出现自责、焦虑等心理反应都是正常的,随着时间的流逝,大部分人的这些反应会逐渐淡化。不过,以下这些做法能缓解并更快地帮助受害者走出心理困境。

1.家人不要责怪。当受害者被指责的时候,他会失去反省能力,也会激发他的愤怒,让他更长时间地停留在事发后的负面情绪中。

2.将受骗经历合理化。比如,花钱买个教训、消财免灾等等。

3.化悲愤为动力,更加努力工作或赚钱,来弥补损失。

4.知会其他人避免受骗。

就日常生活中如何避免受骗上当?专家给了两个建议:

凡事慢一拍。遇到令自己焦虑的事情时,等待半小时,焦虑会自然下降,理智就会抬头。

与金额相关的事情,一定知会其他人。这会分担掉一部分当事人的压力,同时,另一个人因为没有身处这一情景中,能比较冷静而理智地判断真实情况。

最后,专家提醒受害者,千万不要让自己长期陷入自责中,这会令自己持续处于焦虑状态,不仅影响心理健康,也会影响生理健康,还可能再次陷入骗局中。

机制防骗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李玫瑾教授建议:建立转账程序三方制。

李玫瑾教授认为,电信诈骗是专业设套、非专业人来应对的问题,普通百姓很容易掉入骗子设定好的圈套。关键问题是,怎么样建立一个安全的金融防控机制。

骗子抓住人的基本护财心理,制造钱财不安全的谎境,令人意外而紧张,此时的被害人被恐惧牵制着,不能放下电话、不能和周围人交流,电话那头的骗子又掌握着你的部分信息。账户里钱多的人,更容易上当。

被骗与人的身份、智力等无关,有许多知识分子包括大学教授、还有商人等受骗上当的案例。“曾有一真事,有几个农民,你扮经理我演厂长,骗了四五个商人,商人多精明啊还上当。我的同行都有被骗的经历,如接到电话说你亲属受伤进医院做手术需要汇钱,结果汇了,再打亲属手机,人正在上课呢。骗子的套路很多,会组合各种各样的理由,新手法层出不穷。”

李玫瑾认为,与其破解手法,不如建立安全防范的机制,以不变应万变。“现在公安机关加强宣传,比如把防骗宣传广告张贴在电梯里,被骗的人说我在电梯里看过,没想到还是被骗了。因为骗术不断在变,光靠宣传、破解骗术,永远是滞后的。”“我们不能总跟在骗子‘屁股’后面解题,而应该针对这种新型且变化多端的犯罪研究对策,现代社会发展迅速,从电话到短信,从网络到微信技术的出现,网银、手机银行、银行卡,仍会出现新的欺诈形式的犯罪,而我们现在的银行还用以前的方式,当然就不安全了。”

李玫瑾建议:重点要研究并完善个人账户往外转账时的一些程序,建立转账程序三方制,即先进入第三方,类似于支付宝的付账方式,付钱后并不直接打给卖家,而是由第三方保管;再如支票兑付,需要3天。如果银行转账也能用这种方法,3天后到账,那骗子就骗不了了,因为很多受骗者在3天里会回过神来。

李玫瑾呼吁,与其宣传不如完善机制,金融系统应该根据形势发展,建立让储户放心的保护机制。

不过,学会防骗,远远不够,我们不能永远跟着骗子的脚步走,除了增强自我防范外,银行在客户转账汇款的过程中提醒到不到位?怎样建立一个安全的金融防控机制?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银行转账汇款,银行都应该及时询问是否认识汇款对象:汇款前要签告知单,告知单要求汇款者在汇款前就“你认得对方吗?对方是你什么人?你为何要划款给对方?”等问题,以进行风险防范的提醒。

当前电信诈骗已经从多人演戏组团忽悠,演变到人机交互职能诈骗,集团化、专业化、智能化特点明显,迷惑性更强。这考验的是应对的智慧与制度。同时,需要加强顶层设计,明确有关单位应对电信诈骗的职责,加大问责力度。完善法律对犯罪的惩戒,提升公安部门跨省甚至跨国办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