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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都是以价值运动为对象,但是财务活动抽象来看就是价值运动,财务管理也即是协调企业内外的各种经济关系的管理活动。
而会计具有两个最基本的职能,反映与监督。会计所反映的是价值,是价值的量,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和个别劳动时间。会计监督的是价值的量,它促使商品生产者加强经济管理以降低商品的个别价值。
从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定义来看,二者具有明显的区别。首先,财务管理突出了价值运动和价值管理,在整个财务管理过程中所采取的管理原则和管理规律,也是以价值管理为主。其次,财务管理相对宏观一些,主要管理对象是若干管理过程,不具体。
从会计的职能来看,会计具有反映和监督这两项职能,会计核算主要是对具体的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并达到提高资金管理效果的目的。基于这一认识,在会计核算过程中,资金管理是主要内容,对资金的反映和监督成为了会计核算的主要原则。所以,会计核算更侧重于对资金的管控,管理对象比较明确,与财务管理存在一定的区别。
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联系
1.财务管理必须利用会计核算提供的资料和企业内外部经济信息,进行分析和预测。在财务管理中,要想取得实效,就要以会计核算为主要手段,积极利用会计核算的基础资料和内外部信息,丰富完善财务管理体系,保证财务管理取得积极效果。所以,财务管理过程需要以会计核算为基础。
2.财务管理必须根据会计核算的记录反映,运用必要的经济手段,通过调节资金比例取得最佳管理效果。财务管理除了需要会计核算的基础资料以外,还要根据会计核算的记录来作为调节资金的依据,由此可见,财务管理的效果与会计核算具有非常紧密的联系,财务管理的实行与会计核算具有必然联系。
3.会计核算必须以财务管理的规定和要求为依据进行,管好、用好资金。在会计核算过程中,要想取得预期效果,就要根据财务管理的规定执行,保证会计核算能够实现资金管理的积极效果。由此可见,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也存在紧密联系。
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区别与联系相关文章:
1.财务管理和会计的具体区别
2.财务管理和会计的关系
3.财务管理和会计的区别 财务管理就业前景
财务管理和会计是经济学中的两个重要的概念,由于两者相互区别、相互联系,所有很多人会将其混为一谈。陈洁(2010)指出:“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运用一系列专门的方法对企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连续、系统、全面和综合的核算、监督的管理活动。而财务管理是指根据国家的财经法规和资金运动的规律,科学组织资金运动、正确处理财务关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企业经济效益的管理活动。”对于财务管理和会计之间的关系,人们各执己见。在市场经济关系的发展中形成了“大会计”、“大财务”、“财会合一”、“财会并列”等几种主要观点,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完善,财务管理和会计之间的区别越来越明显,而二者之间的联系也越来越密切。其区别和联系如下:
二、财务管理和会计的区别
(一)二者工作依据不同
财务管理处理工作的依据是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企业管理者的意图,采用科学的工作方法,借助一定的工具,实现其任务、目标,不受任何工作准则和法律法规等条条框框的约束,更多的是凭借工作人员的职业素养和经验判断,因此具有独立的自主权和决策权;相比之下,会计工作并不那么“自由”。会计工作的进行是根据国家的会计制度、会计准则和本单位制定的会计工作准则,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采用标准的处理方法对会计行为进行科学、合理的确认、反应、计量、监督。会计人员的工作必须在会计制度的约束下进行。
(二)二者的工作内容不同
财务管理的工作内容主要是对经济主体的财务状况进行事前预测、事中监督、事后评价。事前预测是指对经济主体的未来发展制定发展规划,确定发展思路,谋划工作方案、预测发展效益;事中监督是指,在发展规划的实施过程中,财务管理要对整个过程进行监督,并对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能够及时提供有效的应急措施;事后评价是指对整个方案从制定、实施到完工整个过程中的运行态势进行整体评估,分析问题,吸取经验、教训,为以后的工作提供借鉴。而会计工作是对经济主体的经济活动进行全程反应,包括确认、计量、记录、反馈等。从资金的筹集、材料的采购、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到资金的回笼,凡是经济主体进行的任何活动,会计工作无不参与其中,其具体的工作内容包括获取原始凭证、审核相关单据、编写记账凭证、复式记账、编制财务报表等。总体而言,财务管理是宏观的管理工作,会计是微观的服务工作。
(三)二者处理工作的时间不同范围不同
财务管理是在一定的假设条件下,根据掌握的历史资料和现实状况对未来可能发生的事项进行分析、预测,确定发展思路并制定工作方案;会计工作是根据过去已经完成的交易事项进行确认、计量、反应,是一种事后服务工作。相比之下,财务管理侧重于未来事项,而会计工作则侧重于过去事项。二者在时间和范围上具有明显的不同。
(四)二者工作职能不同
财务管理是商品经济条件下企业经营活动中的一个重要管理系统,财务管理在于借助相关的工具和科学的方法,对财务活动进行计划、组织、协调,它直接处理各个经济活动环节中的货币关系,具有直接的管理职能。另外,企业对外投资、引进外资、开发新产品、研发新工艺等重大决策都要通过财务管理的管理职能来实现,财务管理对企业的发展起着指导性的管理作用。而对于会计而言,其基本的职能是反应和监督,而在这两个基本职能中反应职能是其基本职能。因为会计的监督职能要通过其实现反应职能后,将反应的会计信息反馈给管理者,管理者通过其提供的会计信息制定规划、确定工作方案,实现其监督职能,准确的说这项监督职能是管理者借助会计信息实现的。从本质来看,财务管理具有决策和控制的管理职能,而会计则是一种服务于经济主体的信息系统,反映经济主体的整个运行态势。
(五)二者工作的目标不同
财务管理的工作目标是实现股东财富最大化或者企业价值最大化,其结论是比较灵活的,没有统一的结果或标准,也没有极值,只有合理的、科学的。不同的人由于职业素养和职业判断不同,得到的结果也就不同,因此会存在较大的差异。而会计的目标是得到一本能服务企业管理的“真账”,由于其整个操作流程受会计制度和相关财经法规的约束,所以其结果应具有公允性和合法性,特别是对于一些重大事项不应存在较大出入。简而言之,财务管理是“活的”,而会计是“死的”。
除此之外,财务管理服务企业当局,面向企业内部,而会计服务于所有的信息使用者,不仅包括内部管理人员还包括外部投资者和政府等相关部门;财务管理以货币的时间价值作为理财第一原则,而会计则以权责发生制作为计量原则等。
三、财务管理和会计的联系
(一)两者均以一定的资金运为基础
财务管理和会计都以企业的资金运动为工作对象,二者都以货币为计价形式进行反应、计价、评价。但是,在实务中,财务管理监督的是货币运作的质量,而会计反应的是货币运作的数量。货币的运作质量通过会计对货币运作量的反应来体现。
(二)财务管理和会计不可分割
会计是财务管理的基础,财务管理的实现离不开会计。会计必须以财务制度、财务预算为依据对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而财务管理在 进行事前预测、预算时必须以会计提供的会计信息为依据,会计信息是否准确、及时、合理直接关系财务管理工作的成败,因此良好的会计处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基础对财务管理的实施至关重要。新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采用谨慎性的原则,为决策者提供客观、合理、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减少财务风险,以便决策者能够做出合理的决策。
(三)财务管理和会计可实现有机结合
由于财务管理和会计会存在关系交叉,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财务管理人员必须掌握一定的会计知识,为会计人员也必须掌握一些财务管理方面的知识。那么,在处理财务管理问题时会计人员也可以根据单位需求参与财务计划的编制、利润分配、投资方案确定,以及和财务管理相关的重大决策。实务中财务管理人员也可以向会计人员提供意见和建议,实现财务管理和会计的有机结合。
(四)财务管理目标实现情况通过会计报表体现
财务管理的目标实现与否要通过企业实现的价值来反应,而企业价值的实现情况通过企业的会计报表来体现。通过资产负债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作为资本经营者的所有者,可以知道自己投入的资产是否保值增值。通过利润表,经营者可以了解企业的经济效益如何,是否实现了利润的持续增长。通过先进流量表,财务管理者可以现金流是否正常,从而判断企业能否实现资金的有效循环。
四、充分发挥二者关系,提高经济效益
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管理和会计的基本概念
(一)会计对企业经营管理的记录描述
时至今日,各个学派对于会计的基本定义也还都存在分歧,但是一般来说大家都会认为会计一种经营管理活动,主要是对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的经济活动进行连续、系统、全面地反映和监督。会计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要遵循一系列的会计准则和会计方法进行确认、计量和分析,服务的并不是单一的主体,而是为了满足不同利益主体的要求。
(二)财务管理对企业资金运动的预测、组织、控制、监督和调节
通常来说,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实务界都倾向于将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理解为对企业资金运动的预测、组织、控制、监督和调节。财务管理活动分为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其后还有分配活动,主要是正确处理企业与各方面的经济关系。财务管理利用价值管理法则,要求经济效益最大化,争取利用尽可能少的资源占用取得尽可能好的经济效果。于是,企业的筹资效率、投资成果、资本结构和资金运用情况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
(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信息的更高要求
审计作为一种基本的经营管理活动,可以分为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在我国,内部审计的推行状况并不是很乐观,所以在此我们主要讨论的是外部审计,也就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是一个客观的评判过程,主要是从获取和评价与经济活动、经济事项认定有关的证据,再将这些证据与既定标准之间进行评判,得出企业财务信息符合标准的程度。
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管理和会计的联系
虽然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管理和会计现在已经成为三个不同的学科,但是作为服务于企业经营管理的三大重要经济财务活动,三者是密不可分的、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虽然三者之间的产生条件、对象、职能和地位不同,但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管理和会计却在服务对象、业务依存和最终目的上是一致的,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管理和会计都是为企业经营发展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管理和会计都是随着经济发展于而产生的,这就注定了三者是服务于同一个经济母体的。企业的经营和发展为三者提供了核算、分析和审查的对象,促进了三者从理论到实务的实践,也完成了从实务到理论的升华。同时,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管理和会计的不断完善推动着经济的发展,所以说经济越发展, 会计、财务管理与审计越重要。
(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管理和会计之间相互依赖之所以说三者之间相互依赖,是因为三者中任何一个活动的进行都需要以其他一项或者两项活动的有效运行为前提和基础。具体来说,财务管理与审计活动都是建立在会计工作基础上的,只有会计工作顺利进行,得到能够反映真实情况的会计资料,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和财务活动才能以此为前提和基础展开工作。财务管理者所利用的会计提供的资料需要是真实可靠的,只有这样才能根据企业的真实状况制定出合理的财务计划和经营决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作为外部审计,其主要的工作内容更是依靠会计和财务信息。既然会计是前两者的工作基础,因此受到制约,在提供会计信息的数量和质量方面必须符合开展财务管理和审计工作的需求。同样,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有效进行时,也会促进公司会计基础工作和财务管理活动更加符合企业的利益。
(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管理和会计的最终目标相同从理论上讲,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管理和会计三者之间的职能和目标并不相容,但是从最终结果看, 三者的最终目的在一定程度上是一致的。例如,三者全部要求以国家颁布的法律和准则为准绳,对于违反法律和法规的行为进行及时的披露和改正。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管理和会计还有一个重要的共同目标,即为信息需求者服务,维护和平衡各方的合法权益。在这些共同目标的驱动下,三者相互协调,切实改善企业的管理,不断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管理和会计在财务信息系统的关联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管理和会计三者主要是对企业经营财务信息从不同角度进行描述,那么建立企业财务信息系统就成为三者发挥自身作用最合适的平台了。总的来说,会计是企业信息系统的支撑,财务管理主要负责信息系统决策,而审计主要是保证财务信息真实可靠的保障系统。
(一)财务管理发挥决策系统的功能离不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和会计的信息支持
在企业的经营过程中,企业总是要进行财务管理活动的,而财务管理的过程就是不断进行财务决策的过程,所以说财务管理在企业财务信息系统中主要发挥的就是其决策系统的功能。通常来说,一个典型的财务决策过程包含以下四个阶段:首先,应该研究企业的现状,判断企业是否需要改变;其次,明确企业的目标,即考虑要将要进行的各项措施想要预期达到什么效果;再次,拟定财务方案,提供能够达到既定目标的各种可能实施的方案;最后,进行财务方案的比较和选择。这一系列的过程都需要会计、审计系统及其他渠道反映的信息,也需要考虑拟定的财务方案对会计、审计系统的作用。所以,财务管理发挥决策系统的功能离不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和会计的信息支持。
(二)会计作为信息支持系统应服务于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正如前文所说,理论界对于会计的定义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但实际上,会计自产生以来就是为管理服务的。虽然并没有将会计直接定义为一种管理活动,但是在实际经营过程中会计产出与决策相关的会计信息,本质是为了管理或控制。所以,许多学者倾向于把会计的根本目的定义为管理活动, 但直接目的是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离开了会计信息,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活动将无法进行;离开了财务管理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活动,会计也失去了其存在的重要目的。
(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为财务管理和会计提供信息保障
【关键词】公路经营企业财务管理会计制度创新
一、课题研究的背景
公路经营企业是我国深化公路投融资管理体制改革的产物,以公路收费经营为主营业务,具有明显的行业特点。论文百事通作为公路经营企业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的规范性文件,公路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办法都应当客观、真实的反映公路经营业务的特定要求。1998年7月1日实施的《公路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对规范我国公路经营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我国企业财务与会计改革的进一步深入、我国公路收费经营事业的快速发展,对公路经营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提出了新的要求,加之公路收费经营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也使得加强公路经营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成为必要。
近年来,我国在公路收费经营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大的进展,但随着我国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收费政策的不断出台,以及在实践中显示出的目前相关法规制度所存在的体系不完整、不全面、理论依据不充分等各种各样的问题,无不要求公路经营企业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上进行创新,以适应不断发展的公路收费行业的要求。另一方面,公路经营企业作为特许经营的企业,与一般的工商企业在业务核算和经营方式上都存在着较大差别,特殊的经营要求都需要有专门的财务管理办法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规范。因此,对公路经营企业财务管理、会计制度创新问题的研究势在必行。
二、公路收费经营业务对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提出的特殊要求
(一)公路经营企业的经营管理特点
与一般的工商企业相比,公路经营企业在经营管理上有以下一些特点:
1、公路经营企业的收费经营属于特许经营。
2、公路经营企业以盈利为目的,这就决定了其经营目标应当是经营收益最大化。
3、公路经营企业投资效益具有滞后性。
4、公路经营企业的主要资产是公路资产。
5、公路经营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是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且一般都为现金收入。
6、公路经营企业的通行费收入是通过分布在广阔区域内的基层收费站(点)收取形成的。收费站的票证管理、收入的上缴管理成为收入管理的重要内容。
7、公路经营企业的持续经营受到收费公路有期限经营的制约和影响。
8、公路社会公益性的特点决定了公路经营企业具有明确的社会职责。
(二)公路收费经营业务对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提出的特殊要求
由于公路经营企业在经营管理上存在着上述特点,这也意味着其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上有着不同于一般工商企业和运输企业的特殊要求:
1、公路经营企业是实行特许经营制度的公司制企业,由于受到特许经营期的限制,当公路经营企业只经营一条收费公路时,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其特许经营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5~30年,因此会计核算四大假设前提之一的持续经营假设在公路经营企业上的实用性受到挑战。
2、与一般工商企业不同,公路经营企业实行折衷资本金制度。我国企业的资本金制度一般采取实收资本金制度,由于公路经营企业以公路投资为主营业务,公路投资又具有投资额巨大的特点,加之公路经营企业实行基本建设与经营财务并轨,因此企业的注册资金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同时国家还规定公路经营企业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受让收费权或投资建设收费公路资金总额的35%”。这既是国务院于1996年8月22日以国发【1996】35号文的《国务院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的通知》中的明确规定;也是交通部近年来对公路经营企业法定资本金的基本要求。
3、与一般工商企业相比,公路经营企业流动资产构成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公路经营企业的车辆通行费收入基本上是现金收入,这一特点决定了公路经营企业流动资产中一般没有应收账款;(2)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属于劳务收入范畴,公路经营企业持有存货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生产实务产品或者直接用于销售,而是为了满足公路养护的需要,使公路经营企业能够为公路用户提供符合要求、令人满意的道路运行条件;(3)公路经营企业除了没有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所占比重也较少。由于上述特点的存在,在公路经营企业的流动资产管理中,存货管理和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管理不再是流动资产管理的重点,加强对现金的管理,合理有效的使用现金,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使其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才是公路经营企业流动资产管理的重点。
4、公路经营企业在固定资产管理上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将公路基础设施作为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在《高速公路公司财务管理办法》中,公路经营企业的固定资产分为公路及构筑物、安全设施、通讯设施、监控设施、收费设施、机械设施、车辆、房屋及建筑物以及其他固定资产。其中,公路及构筑物占到了公路经营企业固定资产的绝大比重。
上市公司可以通过投资建路取得收费公路的经营权;投资者也可以将已经建好的收费还贷高速公路以出资方式投入公路经营企业。从会计核算的连续性考虑,此时将公路及构筑物作为固定资产管理是可行的,但从会计核算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来考虑,无论是投资建路还是投资者以已经建好的高速公路进行投资,公路经营企业取得的都是附着于该条公路的公路收费权而不是公路这一实体,因为无论是哪种形式,公路的所有权始终是属于国家。因此,给固定资产一个合理的定义,有利于合理规范公路经营企业的固定资产范围,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
固定资产管理的另一个问题是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问题,这里主要是涉及到公路及构筑物的折旧年限问题。在《高速公路公司财务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公路及附属设施不属于清算资产,因此,该项资产需在经营期届满时无偿交还给国家。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交还国家的公路“应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高速公路公司财务管理办法》附件中还规定了公路及构筑物折旧的不同年限,这与“公路收费经营年限最长不超过25~30年”之间存在着明显的矛盾。假设某公路经营企业所经营的收费公路的经营期限为25年,而公路及构筑物采用的折旧年限为30年,那么该企业应如何通过计提折旧来收回投资?或者说,公路经营企业的经营期限不变,还是25年,而公路及构筑物采用的折旧年限为20年,那么,到了经营期的第20年末,公路经营企业是否应当对资产进行更新?如果更新,投资如何回收?因此,需要合理确定公路及构筑物的折旧年限,确保公路经营企业能够在经营期内按期收回投资。
5、对于一般工商企业而言,企业的无形资产一般为商标权、专有技术等。而公路经营企业的在无形资产上的管理特色主要体现在对公路收费经营权的管理上。公路经营企业有偿取得的已建成的收费公路收费权,应当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以及其他有关规范,公路经营企业所拥有的,只是有期限的公路收费权。所以,无论是企业投资建造的、国家投入的,还是企业投资购买的,都应当作为公司的无形资产(公路收费权)而不是固定资产入账。但事实情况是包括17家公路上市公司在内的绝大多数的公路经营企业,对以投资建设取得和国家入股投入的已建成收费公路,都作为企业的固定资产;而只将投资购买取得的已建成收费公路的收费经营权作为无形资产管理。
无形资产管理的另一个问题是公路收费权的摊销。按照现行《高速公路财务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无形资产从开始使用之日起,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平均摊入管理费用。但公路收费权与一般的无形资产不同,它属于经营性资产,换句话说,若公路经营企业没有公路收费权,它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因此,它的摊销对公路经营企业有如工业企业中机器设备的折旧的计提,如何规范公路收费权的摊销也是公路经营企业资产管理中的重点。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路经营企业收费经营期届满时,应将公路及附属设施无偿交还给国家。因此,应当重视对公路经营企业清算资产的有效管理,不应当将需要无偿交还给国家的公路资产包括公路及构筑物、安全设施、监控设施等,以及需要拆除的收费站设施和其他费用性资产作为公路经营企业的清算资产。
7、应当重视公路经营企业财务评价指标的建立和完善,良好的财务评价指标体系有助于分析和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目前,公路经营企业的财务评价指标包括:(1)财政部和交通部于1997年3月21日颁发了《高速公路公司财务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在第十一章财务报告与财务评价第79条中规定的公司总结、评价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财务指标包括: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资本收益率、营业收入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等。(2)2002年9月24日,交通部颁发了《交通部行业财务指标管理办法》,该办法中制定了公路经营企业的财务评价指标体系,具体包括1、财务效益状况指标: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报酬率、营业收入利润率、资本保值增值率、成本费用利润率2、资产运营状况指标:总资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3、偿债能力状况指标:现金比率、现金流动负债比率、资产负债率4、发展能力状况指标:营业收入增长率、三年资本平均增长率、技术投入比率。但这些指标中,并非所有的指标都能适合公路经营企业的特殊业务要求,因此,需要对相关指标进行修订,使其更能反映公路经营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8、相关会计科目的设立要符合公路经营企业收费业务管理的需要。为了满足公路收费经营的需要,公路经营企业至少要实行二级管理,即由企业负责制定管理制度和费用定额标准,并对执行实行情况进行考核与监督;其下属的各个收费站则负责收取过往车辆的通行费收入,并按时定期将收入上缴给企业。若公路经营企业有两条或以上的收费公路,还可以对各路段设立管理单位,此时企业对其财务收支和经济核算可以实行三级核算,为此,就会存在企业内部的资金的上缴、下拨,因此,需要设立相关的会计科目进行核算。但目前我国的无论是《企业会计制度》还是分行业的会计制度都没有在这方面进行规定,而在实务中却有着这样的要求,因此需要相关核算的会计科目,使公路经营企业的会计核算完整、规范。
三、我国企业财务会计的改革与发展对公路收费经营业务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提出新的要求
1997年以来,我国陆续了《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投资》、《非货币易》等16项具体准则,2001年1月1日,《企业会计制度》开始在上市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这一切都标志着我国在企业财务会计改革又向前迈进了可喜的一步。通过进一步的深化改革,我国目前企业财务会计标准体系形成了三个层次的基本格局:
第一层次: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从1993年的会计大改革开始,两则两制的颁布与实施,到2004年6月底为止,我国共了一个基本准则和十六项具体准则。我国在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建设上取得了长足的进展。
第二层次: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小规模企业会计制度。到2004年6月底为止,《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已先后出台。
第三层次:专业会计核算办法。据了解,2001年11月财政部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是我国的第一个专业会计核算办法。2003年11月,财政部又以财会[2003]27号了《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随着1998年1月1日《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和2001年1月1日《会计企业制度》的实施,我国企业财务会计制度体系建设的基本思路是:取消企业财务制度,用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双重的规范企业的财务行为和会计行为。
(一)公路经营企业财务与会计制度的定位思考
在我国财务与会计改革发展的新趋势下,公路经营企业应当如何定位,以适应国家财务会计改革方向与步伐?可以这样认为,公路经营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建设存在以下三种选择:
第一种选择:分别制定公路经营企业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但这种选择不符合近年来财政部所倡导的企业财务会计改革发展的方向,因此实施起来比较困难。
第二种选择:分别制定公路经营企业财务管理办法和会计核算办法。由于这种选择具有一定的科学合理性以及较强的可操作性,所以大多数公路经营企业也许赞同这一种选择。但这种选择的困难在于,目前财政部门并不倾向于出立于会计制度的财务制度、或者是独立与专业会计核算办法的专业财务管理办法。所以除非根据公路经营业务特点制定财务管理办法的需要得到财政部门的理解和认可,否则出台财务管理办法的行政障碍很难逾越。
第三种选择:制定较为完善的公路经营会计核算办法,双重的规范公路经营企业的财务行为和会计行为。在此种选择之下,又有两种具体思路:一种思路是制定较为全面、完善的会计核算办法,分别对会计假设、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要素、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等方面进行规范。这种选择的优势是较全面的反映了公路经营企业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的规范要求,具有较强的业务可操作性,方便会计人员使用。但缺陷在于既要遵循企业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又要兼顾公路经营业务特点对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的特定要求,制度建设难度较大,很难达到预期的目的。另一种思路是只针对公路经营企业收费经营业务所涉及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进行制度规范:其他业务直接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这种选择的优点是针对性强,会计人员在使用时可以有的放矢,对号入座;但缺点是优势一笔业务可能会涉及几个规章制度,给会计人员操作带来不便。
应当看到,为了有利于加强财务管理,有效规范财务行为,企业需要有财务制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财务制度本应由企业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企业自身的经营特点来制定,而不是由国家制定并统一的企业财务制度。目前,国外的企业大多数是在公认会计原则、或是国际会计准则的框架下自行制定本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但在我国的企业还无法做到这一点。我国企业财务行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还不够健全和完善;大中型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缺乏强有力的所有权约束机制,或者说是所有者缺位的问题得不到有效的解决;长期计划经济体系的惯性影响使得大多数企业还不习惯自行制定财务制度,而且企业财务人员素质普遍较低这一现象也使得企业自行制定财务会计制度存在着困难;另外,企业自行制定的财务制度目前还得不到包括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等社会各界的认可。因此,在考虑中国的上述国情和公路经营企业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的特定要求各方面原因,公路经营企业在制定财务管理办法和会计核算办法时应充分考虑到收费经营业务的特殊要求。
(二)我国企业财务会计的改革与发展对公路收费经营业务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提出新的要求
1、从最初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到目前出台的《民航企业会计核算办法》、《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这些专业核算办法的先后出台预示这公路经营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改革和创新时也应该与我国的改革方向相符,即通过制定《公路经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对公路经营企业的会计核算进行规范管理。从已经出台的这些专业核算办法的框架来看,他们所采用的思路是:以已颁发的《企业会计制度》为蓝本,在此基础上,考虑到行业的经营特点,对特殊的经营业务和事项采用增设会计科目的方法进行核算,而不再对通用的会计核算进行重复制定,因此,已经颁布的专业会计核算办法就减少了许多篇幅,这样的结果是,会计工作人员可以有的放矢,对不同业务可以有针对性的在《企业会计制度》和专业核算办法中寻找核算的依据。对于公路经营企业来说,制定《公路经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完全可以参照这种思路,这样既有利于会计核算的进行,同时在制定办法的过程中也会减少工作量,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公路经营企业实行的是经营与基建财务并轨的经营管理模式,因此它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与一般的工商企业存在着较大的差别,而《企业会计制度》主要的适用范围就是工商企业,因此,在制定公路经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基建核算这部分内容所需设置的会计核算科目。此外,对通用的会计科目中,由于在公路经营企业使用的范围有所变化,也需要将其中的核算内容进行修改,以符合公路经营企业会计核算的需要。
3、在我国,采用以会计制度双重规范企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形式,在实务中存在这种种困难,作为深化公路投融资管理体制改革中出现的新兴产业,公路经营企业实行特许经营,其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的特殊要求使得以工商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模式为蓝本制定出的《企业会计制度》很难适应。因此,尽管我国的财务与会计的改革方向是合而为一,但也必须考虑到实务中的操作性和可行性。财政部最近所做出的在2004年内修改出台《企业财务通则》的举措,就是一个很好的契机。
4、公路经营企业实行特许经营,在从事收费经营业务活动中,不仅有一些特殊业务需要通过出台相应的财务会计规范来界定(如公路资产属于企业的固定资产还是无形资产),而且还有一些业务对现行的财务会计理论提出的挑战。如公路经营企业有期限的经营活动,对传统财务会计的持续经营假设提出了挑战;又如公路经营企业所采用的车流量法、偿债基金法等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属于“减速折旧”的概念,对现代经营企业所推崇的加速折旧理论提出了挑战;再如公路经营企业再在经营期内以所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额或无形资产摊销额向股东分配对资本保全原则提出了挑战;还有,一些公路经营企业总资产中无形资产占主体的格局(如现资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末总资产中由公路收费经营权形成的无形资产占75.28%)对经营资产提出了挑战;等等。诸如这些问题如果没有专门的财务管理办法或会计核算办法来解释和规范,公路经营企业的财务会计工作就很难规范化。
5、应该看到的是,会计是为经济发展和经济管理所服务,而不是经济发展和经济管理服务于会计。在改革的过程中,财务与会计应充当解决经济发展中出现问题的救火队,而不是经济发展的导航员。因此,在改革的路上,如果过分强调与国际接轨,而不考虑中国的现实情况,其结果是会计人员面对需要更多的职业判断的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时无从下手,导致了相同会计核算的多种理解性的做法,从而无法判定会计信息的真实与否。对公路经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与将来财务管理办法的制定中,需要注意办法的可操作性,避免出现依靠财政部门官员解释和企业会计人员对相关制度的理解进行核算和管理的局面。
四、公路经营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创新的基本思路
(一)资本保全原则
既然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了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就意味着为了维护企业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在公司的经营期内,投资者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回投入的股权资金。这就是实施资本保全原则的主要初衷。但就公路经营企业的经营现实而言,其总资产的70%以上属于“在经营期限届满后需无偿交还给国家”的公路及附属设施,而其他可用于偿还债务的资产寥寥无几,这意味着公路经营企业用来对债权人承担责任的不是资产,而是经营收费公路预期的经营现金净流量。因此,当公司投资者通过分配折旧或者价值摊销提前收回投资,不会影响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如果公路经营企业只希望在有限的收费经营期限内经营特定的收费公路,而不打算通过投资建造新的收费公路或者投资收购公路收费权来扩大经营规模,则有可能导致通过收取车辆通行费收入而产生的经营现金净流入量闲置。在这种情况下,维护投资者权益的理想做法也许就是按期对现金净流入量(包括公路资产折旧或公路收费权价值摊销以及经营净利润)进行合理分配。而如果假设这一种做法是合理的,那么就意味着对公路经营企业而言,可以不实行资本保全原则。这与《公司法》的规定显然又是相矛盾的,但考虑到公路经营企业是我国深化公路投融资管理体制改革的产物,而且实行的是特许经营,因此,可以对不打算通过投资建造新的收费公路或投资收购公路收费权来扩大经营规模的公路经营企业不实行资本保全,这样既保护了公司债权人的合法利益(以公司的未来经营现金流量作为偿还债务的保证),又保护了公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通过分配现金净流入量来保证投资者的资金不会闲置)。
(二)固定资产界定
在公路经营企业的固定资产的构成中,最有争议的就是公路及构筑物是否应该在固定资产中列示,其次就是公路及构筑物与公路及附属设施这两者之间存在着什么样的关系。
1、如果仅从满足固定资产定义的三个条件来看,将公路及构筑物列入固定资产并没有错,但这只是看到了公路及构筑物的表面,事实上,无论公路经营企业是投资建路还是投资者将已建成的收费公路作为投资投入企业,其所取得的只是附着于公路及构筑物的公路特许收费权,公路及构筑物的真正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在这种情况下将公路及构筑物列为固定资产,会让不了解公路经营行业特点的投资者误认为该公路为公路经营企业所有。公路经营企业经营的收费公路不是长期拥有或占有的实物资产,公路的终极所有权是国家不是企业。从上述表述的观点来看,公路收费权的实质是无形资产而不是固定资产,将公路收费权依附的公路及构筑物作为固定资产从理论上来说不合适,但在实务操作中,为了保证会计实务的一致性,大多数的公路经营企业将投资建路和投资者投入的已建成的收费公路作为公路及构筑物列入了固定资产。为了有效的界定固定资产,对公路及构筑物的归属有两种思路:第一种思路是公路经营企业将以任何方式取得的公路收费权(包括投资建路、投资者投入、企业购买)全部作为无形资产管理,这样符合公路收费权的经济实质,同时投资建路、投资者投入的公路资产在备查簿中予以列示,实行实物、价值双重管理,当经营期届满,企业将公路无偿交还给国家时,再在备查簿中将该公路冲销。根据《高速公路财务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以公路收费权进行投资的,首先应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请评估立项,经合格的国有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保国有资产管理机关确认后投入。这就意味着将公路收费权直接作为无形资产处理必须满足一个前提条件:投资建路、或投资者投入的公路收费权必须经过相关部门评估,并以评估价值作为公路收费权的入账价值处理。这样做才符合无形资产的确定条件。但事实上,我国目前的实务操作中,除了以购买收费权方式取得公路收费权是通过评估机构评估之外,其他两种方式都直接以投资成本作为公路资产的价值入账。
第二种思路是考虑目前我国绝大多数公路经营企业资产管理的实务以及现行法律、法规上的制约,可以考虑公路经营企业将投资建设取得的公路资产,以及国家入股投入的已建成收费公路,可暂时作为公路经营企业的固定资产,而对公路经营企业投资购买的已建成的公路收费权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管理。这也是目前比较成熟、可行的做法。
2、公路及构筑物出现在《高速公路财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作为公路经营企业的固定资产,公路及构筑物包括路基(土方和石方)、路面、桥梁(跨线桥和跨河桥)、涵洞、隧道、防护工程等。公路及附属设施则出现在《高速公路财务管理办法》第九十九条:清算公司的财产为除公路及附属设施外,公司宣布清算时的全部财产以及清算期间取得的资产。在该条款中,只提到了公路及附属设施这个名词,但对其具体内容并没有进行说明,这容易对实际工作产生误导,到底公路及构筑物和公路及附属设施两者是不是一回事。应该肯定的一点是,公路及构筑物包含在公路及附属设施范围内,那除此之外,是否还存在其他公路及附属设施?
公路经营企业的另一项固定资产——安全设施,包括标志、标线、护栏、护网、灯杆、灯具配电控制柜等。在《高速公路财务管理办法》中,安全设施是独立于公路及构筑物的,而事实上,将安全设施单独设立在理论上没有什么很好的依据,在实务中,也很难将这些设施从公路及构筑物中分离,鉴于此,可考虑将安全设施并到公路及构筑物中,合称公路及附属设施,这样既解决了实务中两者难于区分的难题,也解决了《高速公路财务管理办法》中存在两个相似名词的情况。
(三)固定资产折旧
《高速公路公司财务管理办法》中对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规定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般采用平均年限法,对公路及构筑物可以采用工作量法,对通讯、收费、监控设施,可以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是年数总和法。
在《高速公路公司财务管理办法》中规范工作量法计提折旧的基本做法是:根据预计总车流量计算单位车流量折旧额;根据实际车流量和单位车流量折旧额的乘积计算实际折旧额。与平均年限法和偿债基金法相比,公路资产采用工作量法计提折旧有显著的优势:①更加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对公路资产采用工作量法提取的折旧费与其所承担的负荷是同向增加,进而与企业营业收入同向增加,这也符合随着通行量的增加维修养护支出随之增加的客观事实;②减少公路经营企业的盈利风险。采用工作量法由于遵循了配比原则和相关性原则,通行费收入和养护成本支出之间存在着较明显的正相关关系。因此公路经营企业每年的经营收益方差、标准差都较小,风险也较小;③减少股权投资者的投资风险。采用工作量法可以使经营企业提前进入盈利期,股东们因此可较早获得回报,提前收回投资。
目前我国大多数公路上市公司都采用了工作量法对公路资产计提折旧,这说明了这些企业都认可工作量法计提折旧的优点。但根据规范的工作量法计提折旧存在着一个缺陷:由于收费经营期限由国家规定,当实际车流量不等于预计车流量时,实际计提折旧额不等于应计提折旧额。根据我国高速公路运营实践来看,除了广东省等极少数地区的收费公路以外,绝大多数收费公路投入营运后的实际车流量要低于预计车流量,这意味着公路经营企业无法通过计提折旧额来收回投资额。解决该问题的思路有两种:
第一种思路:依旧按照实际车流量和公路经营年限来计提每期的折旧,然后是每间隔一定时期,如每一年年末,根据实际交通量与预计交通量的差额调整折旧。目前,深圳高速、福建高速等一些公路上市公司便采用这种方法来弥补工作量法的缺陷,但这种方法也加大了财务人员的工作量。
第二种思路:如果公路经营企业根据收费经营期限内的预计总车流量来计算单位车流量的折旧额,则就可以根据预计的分年度车流量与单位车流量折旧额的乘积来确定该年度应计提的折旧额,以保证公路经营企业可以通过固定资产折旧收回全部投资。在此思路下,每年应计提的折旧额或无形资产的摊销额=预计分年度车流量×(公路收费权价值/收费期内预计总车流量)。
《高速公路公司财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还规定,“对通讯、收费、监控设施,可以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这三项设施的折旧年限分别为:通讯设施(通信线路为10~20年,电源设备为6~8年,通信设备5~10年,其他通讯设施为5~8年)、监控设施为5~10年、收费设施5~8年。从折旧年限来看,除了通信线路的折旧年限最长为20年外,其他设施的折旧年限都较短,假设公路经营企业的经营期限为20年,那么这些设施折旧年限最长为经营期限的二分之一,若公路经营企业的经营期限为30年,那么这些设施折旧年限最长仅为经营期限的三分之一。因此,采用加速折旧法计提折旧的意义并不大。再者,采用加速折旧法的主要作用不是为了按照稳健原则人为的减少当期利润,而是为了通过减少应纳税所得额而进一步推迟缴纳所得税的时间。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的折旧属于计税折旧;计税折旧由税法决定,企业无权变动,从这一个角度来看,企业采用加速折旧方法意义不大,并且计算方法复杂,因此,对通讯、收费和监控设施完全可以采用平均年限法即可。
(四)无形资产摊销
《高速公路财务管理办法》中对无形资产及其摊销的规定是:公司长期使用但是没有实务形态的资产,包括公路经营权、专利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无形资产从开始使用之日起,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平均摊入管理费用。
无论是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公路及构筑物,还是作为无形资产入账的公路经营权,从本质上来说,两者是一样的,都是公路经营企业所取得的特许公路收费权,是企业的经营性资产。因此,在进行资产的价值弥补时,两者的口径应当一致,即都应该作为公路经营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若硬要将记入无形资产的公路收费权的价值分摊到管理费用,既会夸大管理费用的实际金额,又会导致公路经营成本数据失真,对公路经营企业的成本管理也产生不利的影响。
解决该问题的思路是:将无形资产中的公路收费权资产和公路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资产的摊销价值记入公路经营成本,而将除此之外的其他无形资产如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的摊销价值记入管理费用。
五、公路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创新的基本思路
(一)、持续经营假设
持续经营假设是进行会计核算的四大假设之一。作为会计核算的一个前提条件,持续经营是指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在可以预见的将来,将会长期的按照它现时的形式和现时的目的和方向,持续不断的经营下去。进一步解释就是企业现在不会面临破产的威胁,不会被迫清算,各种资产不需要削价求现。
公路经营企业是实行特许经营的企业,其收费公路的最长特许经营期也不过30年,如果根据特许经营期来说,持续经营假设也许不适合公路经营企业,而且特许经营年限决定着公路资产折旧年限和无形资产中的公路收费权的摊销年限。那么,应该如何看待这个问题呢?
如果某个公路经营企业所经营的收费公路不止一条,而且该企业准备通过不断的投资建路或是通过投资购买公路收费权以期企业的滚动发展,那么,持续经营假设完全适合于这类公路经营企业。问题在于,当公路经营企业只经营一条收费公路,而且不打算再经营其他收费公路,此时,持续经营假设将受到挑战,对于这类公路经营企业,是不是持续经营假设不再适合了,如果不适合,企业对资产又应该采用计价方式?
根据对持续经营假设的描述,将其换一个角度理解,可以这样认为,当企业面临着破产的威胁,并被迫清算,而且各种资产需要削价求现时,该企业不能再适用持续经营假设,各种资产不得再用正常的实际成本计价。对于只经营一条收费公路且不打算再经营其他收费公路的公路经营企业来说,它的经营期是可以预见的(一般最长也不过25~30年),但在经营期内,企业的经营目标就是通过吸引更多的车辆,提高收费标准等实现收入最大化的财务管理目标,由于企业主要是实行特许经营收费,其公路经营成本只占公路经营收入的15~25%,而且车辆通行费收入基本上都是现金收入,若企业不扩大规模,以其的经营效益,并不需要通过借款来维持其正常的经营活动,换句话说,公路经营企业完全可以正常的生产经营,并不会面临破产的威胁,而且当经营期满,企业是一种正常的清算,公路经营企业充足的现金存量也会使企业不需要削价求现来偿还债权人的债务。综上所述,公路经营企业除了可预见的经营期限不符合持续经营假设的条件外,其他条件是基本上吻合的,在此基础上,可以说,即使是只打算经营一条收费公路的公路经营企业也是可以适用持续经营假设的。
(二)、相关会计科目的设立及其核算
如果按照前面所述,公路经营企业会计制度(或会计核算办法)的制定思路按照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进行,那么在使用《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用会计科目之外,需要对公路经营企业的特殊业务所涉及的相关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进行修订,并增加相关的会计科目。
1、增设部分会计科目。(1)增设“应收下级上缴款”、“内部拨付往来”、“拨付所属资金”、“拨付所属专款”、“应缴上级款”、“上级拨入资金”、“上级拨入专款”等会计科目,以反映企业内部会计核算的需要。(2)增设“周转材料”科目,以反映公路经营企业库存和在用的各种周转材料核算的需要;(3)增设“应付资本”科目,用于核算公路经营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分配给投资者的已计提公路固定资产累计折旧额或公路收费权摊销额。
2、修改部分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包括:(1)修改“固定资产”科目的核算内容,以反映公路经营企业核算公路及附属设施等特定固定资产内容的需要;(2)修改“累计折旧”科目的核算内容,以规范公路经营企业计提公路及附属设施等特定固定资产折旧的特定业务;(3)修改“在建工程”科目的核算内容,以适应公路经营企业核算公路基本建设工程(包括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公路更新改造工程(包括技术改造等工程)、公路大修理工程等的特定需要;(4)修改“无形资产”科目的核算内容,以适应公路经营企业核算有偿取得的公路收费权的特定需要;(5)修改“以归还投资”科目的核算内容,以适应公路经营企业核算按合同规定在经营期内分配给投资者的已计提的公路资产累计折旧额或公路收费权摊销额的特定需要;(6)修改“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的核算内容,以适应公路经营企业核算车辆通行费收入的特定需要;(7)修改“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的核算内容,以适应公路经营企业核算除了车辆通行费收入以外的其他收入的特定需要;(8)修改“主营业务成本”科目的核算内容,以适应公路经营企业核算公路经营成本的特定需要;(9)修改“其他业务支出”科目的核算内容,以适应公路经营企业核算除了公路经营成本以外的企业业务成本费用的特定需要;
3、补充报表项目的列示和编制说明
(1)“周转材料”科目余额应列入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项目,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2)对“在建工程”项目在会计报表附注中的说明中应包括公路工程开工日期,工程概算数,已完工并交付使用的工程的实际成本,未完工工程的实际成本情况。
(3)在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股利”项目之后,增设“应付资本”项目,反映公路经营企业尚未支付的资本分配额。
(4)在资产负债表中的“未分配利润”项目之后,增加“减:已归还投资”项目,反映公路经营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分配给投资者的已计提的公路资产累计折旧额或公路收费权的摊销额。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下列信息:当期分配的累计折旧额或摊销额、累计已分配的累计折旧额或摊销额。
六、研究结论与建议
本报告在对公路经营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有关创新问题进行较深入理论研究和对公路上市公司投融资和收费经营活动进行实证分析的基础上,形成了以下研究结论:
1、公路经营企业是经国家特别行政许可,以路桥建设与收费经营为主营业务、以获利为目的、追求利润最大化和价值最大化的公司制企业。
2、公路经营企业具有明显的、不同于其他工商和运输企业的业务特点;其业务特点影响着和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公路经营企业财务管理的特点和会计核算的特点。
3、公路经营企业是深化公路建设投融资管理体制改革的产物。相对于公路收费经营实现的蓬勃发展,相关理论研究和制度建设还相对滞后,这就难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着公路收费经营业务的健康开展以及公路经营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4、公路经营企业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实践中所出现的一些主观随意性和一定程度的盲目性对进一步加强这方面的理论研究和制度建设提出了更迫切的要求。
[关键词]财务管理;会计诚信;内控机制
[中图分类号]F27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3)9-0055-02
1完善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诚信体系及健全内控机制的意义
11完善企业财务管理、会计诚信建设和内控制度,是其深化改革、健康发展的必要选择
改革开放以来,大部分企业都在加大企业改革的力度,原来单一的、以个人能力为中心的管理体制已不能适应现代化企业发展的要求,因此,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是企业深化发展的必然选择。进一步加强企业的内部管理建设,是各大型企业的必经之路,必须以完善的内部财务控制制度进行管理制度的创新,进行科学合理的决策来提高企业在整个社会主义市场上的竞争实力。
12完善企业财务管理、会计诚信建设和内控制度,能够有效保障投资人的利益需要
现代的企业制度,是企业财产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在实际生活中,大都会出现经营管理者会损害所有者的利益来追求实现个人的利益。这些现象大都是企业内部管理与控制不完善的后果,企业必须完善内部管理和控制机制,并采取有效的措施来强化制约和监督。企业的会计诚信的缺失也会损害投资人的利益。比如说,企业的中小投资者,他们大都是依据事务所审计后的会计信息进行相应的投资决策,如果会计信息失真,将会直接影响到企业投资者的利益,因此加强企业会计诚信建设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投资人的利益。
13企业财务管理、会计诚信建设和内控制度,能够更好地落实企业的法律责任
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不高,是企业会计诚信缺失的表现,也一直是我国大多数企业面临的一个比较重大的问题。会计诚信缺失不仅危害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还影响了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比如说企业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国家的税收也会受到影响,这样必然导致国家经济政策与实际产生偏离,会产生严重的不公平竞争,损害国家及其他个人的利益。因此,企业要建立一套完善、严谨的内部财务管理和内控机制,来保障企业业务的合法性与合规性,同时也保证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完善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诚信体系,健全内控机制的有效途径
21组织有效的经济活动,理顺财务结构
企业的组织结构并不是绝对不变的,而是发展变化的。企业要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相应的财务组织结构并完善组织结构的设置。设置企业财务机构时,应将财务与会计机构分别设置,并分别合理配置相关人员。两个机构相互协作,相互配合,虽分工明确但又紧密协作。财务部门负责企业的财务管理,会计部门则负责日常会计核算。
22增强企业财务风险的防范意识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经营风险是不可避免的,企业的成败大都取决于经营风险的控制是否得到了很好的防范,因此,企业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财务风险的防范机制。近年来,一系列的金融问题的出现,让更多的人们关注企业的风险管理,企业也把它列为企业管控重点。企业应该完善适应本企业的内控和风险管理措施,提高企业的竞争力,提高企业员工的风险意识,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打好坚实基础。
23建立会计诚信激励制约机制,加强政府对会计诚信的监督和管理
现在社会上之所以出现很多的会计失信行为,会计信息失真屡见不鲜,会计造假行为屡禁不止,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没有及时有效地得到严厉的惩罚,有些地方政府存在不作为的问题。因此,加快会计诚信体系建设,一方面要积极建立会计诚信的激励约束机制,另一方面也要建立严格的会计失信惩罚机制。通过加强政府对会计诚信的监督和管理, 有效地发挥法律和市场对会计诚信的激励约束和对失信行为惩罚的双重机制。
24建立会计诚信的内控机制,强化企业事业内部的会计诚信管理
企业内部加强会计诚信管理,是提高我国市场交易信用程度的必要前提和重要基础。企业在开展业务活动、进行重大决策时,需要大量真实可靠的信息,完善的会计诚信内控机制能为管理者、投资者、债权人改善企业经营管理、评价企业财务状况、进行投资决策提供重要信用的依据。
25完善企业财务管理及内控机制
企业财务管理体制是按照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来制定,它还需要维护企业的稳定,适应企业的发展,企业财务还需实现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目前很多企业都存在一些问题,像财务监控失控,这就是由于没能将集权和分权相结合处理得当而造成。完善企业财务管理机制,需将集权与分权相结合作为一项基本原则来执行,并把这一原则具体贯彻到财务管理中。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质量要从企业的资金管理入手,对资金实行集中管理。
同时建立内部信息管理系统,这将以企业的财务管理为核心。目前,很多企业财务信息时效性差,会计信息真实性也存在问题,而财务管理软件,则可代替许多手工工作,甚至完成一些人工无法完成的工作,监控方式也更科学,管理工作透明度提高,人为影响因素减少,规章制度程序固化,财务信息的时效性大大增强,监督力度也明显提高。
26健全企业内控机制途径
企业内控建设应当以经营的效率与效果为主导目标,以财务报告可靠、资产安全与经营合规为三个保障目标,在此基础上,围绕内控组织的设置与内控建设的五要素展开。
方式一:单独设置内控部门。优点是有利于提高内控建设的初期推动效率,缺点是内控部门与经营管理部门割裂,未能很好地体现内部控制责任与经营管理责任的融合。此方式在金融类企业普遍应用,对于实体经济体,通常不设置专职的内控部门。
方式二:由内部审计部门牵头负责内控工作。优点是待体系初建完成且运行平稳后,内部审计作为内控的监督部门,可以立足于公司整体牵头协调各部门定期进行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并且持续完善内控体系的建设。缺点是国内企业内审部门往往人才匮乏,在内控建设的初期独立担此重任可能力不从心。
方式三:在内部控制建设集中期设立内部控制建设办公室,该办公室从各主要部门抽调人员专职从事内控体系建设工作,待体系正式运行时,办公室解散,人员归位到各经营管理部门,且牵头职能也归位至内审部门。此方式的优点是可以集中各部门力量完成内部控制的体系化建设,待体系平稳运行后,相关人员回到经营管理部门的骨干岗位上,有利于促进各经营部门对内部控制体系的理解,有利于内控与经营管理的融合。实践表明,对于管理基础弱的实体经济企业,采取方式三的内控推行效果较佳。
3结论
我国已加入 WTO,目前,我国企业不仅是面临着国内市场的竞争局势,也会面临着国际市场上残酷的市场竞争,都说商场如战场,要想在市场上立足,企业不仅要抓外部的市场环境,更要完善企业内部的管理建设。加强企业内部财务管理与控制,并建立好企业的会计诚信体系,做好企业的内部管理,这样才能缩短与国际管理水平的差距,更好地在国际市场上立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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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融资方式的特点在于通过其特有的信用等级提高方式,使原本信用等级较低的项目照样可以进入国际高档债券市场,利用该市场信用等级高、债券安全性和流动性高、债券利率低的优势,大幅度降低项目融资成本。同发行股票等融资方式相比,ABS证券可以不受项目原始权益人自身条件的限制,绕开一些客观存在的壁垒,筹集大量资金,具有很强的灵活性。而且发债者与投资者纯粹是债权债务关系,并不改变项目的所有权益。因而,将该方式运用于公交场站综合开发建设,既可以避免公益性基础设施被私人企业控制,保证了场站综合开发体运营产生的利润不会大幅度外流,作为项目所有者的公交企业也无需对投资回报做出承诺和安排。既有利于优化融资结构,分散投资风险,也为广大社会资本提供了更广的投资渠道。
二、合同管理
一个场站建设项目往往涉及好几个合同,有的场站综合开发项目甚至涉及几十个的合同,因此管理好合同对于财务核算尤为重要。合同的管理应分为签订管理和日常管理。签订管理即签订合同时应该由财务人员介入,从财务的角度分析该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尤其是从工程款的总价,支付质保金金额,支付工程款的周期、方式、比例、金额,是否需要将款项支付给第三方等方面进行审核。通过在签订合同时进行把关,可以事先知道整个工程的付款计划,便于日后的资金安排。日常管理主要是指财务系统管理,即对财务软件中的项目核算模块进行管理。
三、资金计划和支付审核
企业所有资金的收付必须全部纳入资金计划管理。由相关业务部门根据合同、项目建设进度、工程款及费用支付情况,于每月底编报下一月度用款计划,财务人员应审核资金计划的合理性,并根据资金计划安排付款进度。经过以上的程序,财务人员再对付款凭证的合法性、金额的真实性、手续的完备性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对于不合规的流程,应告知经办人员如何补办,促使其办理合规的手续并进行付款。
四、科目设置和辅助账
一、对财务管理的影响
现代信息技术是以计算机网络技术为核心的通信平台。这集中体现在对数据的及时、准确、共享性等方面的要求,同时大量新的管理理念和管理工具在财务管理中的应用也对财务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研究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向更高层次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财务管理的概念及内容一般认为财务管理,是通过一系列的专门方法选用财务会计、统计及其他有关资料进行整理计算、对比和分析,使单位内部各级管理人员能据以对各个责任单位和整个单位的日常的和未来的经济活动进行规划、控制、评价与考核,并帮助管理当局做出最优决策的管理活动。以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为代表,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过程的重点由事后会计核算转变为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会计核算、决算共同发展,形成以预算管理为主线的财务管理新模式。
1.财务信息化制度的执行监督
由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对财务信息化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在财务集中管理模式下,可能因制度覆盖面较广,或监督人员较少,或监督人员的素质问题,有可能出现监督不力的情况。针对这一情况,可考虑由财务主管部门网上设立“制度执行不力投诉栏”,让相关单位人员有权对监督管理部门执行制度考核的情况进行监督并提出异议。 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应及时对投诉栏中有事实基础的意见进行分析、处理。
2.对资金支付管理的影响
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后,财政资金不再拨付到预算单位账户,保留在央行国库,但不改变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和财务核算权限,在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之间建立起资金使用的制约机制。
3.对财务核算管理的影响
随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深化,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核算由事后静态核算转变为事中动态核算,核算业务活动的反映由定时转为及时,财务报表和财务报告可突破原有会计周期限制,提供及时的财务数据,并向财政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及时传递财务核算信息、指标执行信息、指标结余等信息,极大地丰富了财务信息的内容,提高了财务信息的价值。
4.对财务决策和预测管理的影响
随着财政部门加强对财政资金的宏观预测和经济效益考核,行政事业单位必须加强对资金支出的决策和预测管理。具体来说,以计算机网络为工具,根据一定的数学模型,对财务数据进行综合加工、分析和深层应用,逐步建立模拟人的思维的辅助决策系统。行政事业单位通过智能型的辅助决策系统,可以对本单位下一年度的支出方案进行综合比较,并通过预算的编制和执行,达到解决资金支出,提高资金利用率的目的。
5.对预算编制管理的影响
随着部门预算方式的改革,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了“零基预算”管理,各单位根据自身人员、资产和工作情况,结合财政部门确定的标准定额,编制年度预算。这就要求各单位的预算会计必须全面掌握本单位的各类信息,才能准确编制出年度预算,为全年工作提供及时、充分的资金保障。
6.对会计职能和会计人员的影响
会计的主要职能是反映和监督。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实现会计反映职能的会计核算工作和实现会计监督职能的内部控制工作都可以最大限度地交由计算机系统来完成,在会计核算环节可以大幅度减少人力,会计人员更多地投人到信息技术环境下的综合管理中,其岗位职责及工作重点将从单纯的记账、算账转向财务管理。在这种情况下,对财务人员的执业要求和专业水平要求将发生变化。在财务集中管理模式下,要明确各单位会计处理的职责。如,有的财政会计核算中心规定由核算中心统一审核凭证、统一记账、统一结账、统一编制会计报表;有的财政会计核算中心规定由核算中心统一审核凭证,记账、结账、编制会计报表工作由各单位通过自己完成。在确定财务集中管理会计业务处理程序制度时,要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明确相关的会计业务处理程序。
二、对会计管理的影响
我国的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都是分散的模式,各个单位是出于独立的完成会计的核算,并会在一定的时间内向财政的部门上报会计的报表,这种分散性的模式,与技术的发展水平其实是密切联系的。但是伴随现代的信息技术迅速的发展,尤其是互联网技术的应用,新的管理模式既会计的集中管理模式的出现,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出现很大的变化。
1.随着社会的发展,会计的制度不断发生新的变革
我国的政府机构职能不断的在发生着转变,财务收与支这两条线的管理工作不断在变化,国库的财政集中支付和部门的预算管理都在同时间进行了改革,可以预见的是,预算的会计以后将会向非盈利的会计方向来发展,财政的总预算会计与行政单位的会计都将并为政府的会计,事业单位会计划分为非盈利的会计。政府、非盈利的会计都会分别制定出会计的相关准则,并且规范出会计的相关核算的方法以及相关的财务的报告制度。
2.信息技术在会计集中管理模式中的作用
计算机的信息技术以及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很多的行政事业单位都在渐渐的发生变革,逐渐利用起这些技术,如进行数据的采集、信息的整理,以及全面集中管理财务模式,在内部逐渐开展局部的分散管理转换为远程的集中管理模式,实行实时的动态监测。因此,会计集中管理模式是以信息技术为支撑,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而不断改进完善的一种新管理模式。具体来说,信息技术对会计集中管理模式的产生所发挥的积极作用包括:
(1)有利于提升会计核算效率。由于计算机的发展和应用,提高了工作效率,在财务集中管理模式下,财务数据一般集中在财务主管部门,如集团财务部、财政部门、政府主管部门等,各单位会计人员操作时登录数据库服务器进行会计业务处理。从总体上看,各单位的软硬件系统维护量较小,数据库服务器的软硬件维护工作量较大。在确定计算机软件和硬件系统维护的管理制度时,可以明确财务主管部门的软硬件系统维护人员需要兼顾各财务核算单位的客户端维护工作,从整体上降低软硬件系统的维护成本,保证软硬件系统的运转效率。
(2)有利于行政管理的成本化。采取会计集中核算后,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花钱方式形成了明显的遏制效应,降低了行政成本。财务人员通过计算机网络技术,可以对各业务部门的日常活动随时进行监督,严格审核,切实做到了事前控制、事中监督。
(3)有利于发挥会计监督职能。通过对财务信息化制度的执行和监督,很可能会发现现有制度方面存在的不足。这时,要及时进行反馈,由制度建立部门对现有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以适应现阶段财务管理信息化系统操作的要求。由于财务集中管理模式最近几年才逐步得到应用,在财务集中管理模式下的财务信息化制度也处于不断完善的过程中,因此需要不断加强财务集中管理模式下财务信息化制度的定期完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