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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的风险范文

时间:2023-06-04 09:37:48

序论:在您撰写对外贸易的风险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对外贸易的风险

第1篇

【关键词】对外贸易风险;外贸企业

一、对外贸易信用风险的防范

所谓信用风险是指外贸出口企业在给客户提供商业信用之后,受客户履约信用差、资金短缺、清算、破产等因素的影响,而为出口企业带来无法收回和拖欠应收账款的风险。随着国际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众多外贸企业纷纷采用商业信用方式抢占市场份额。但是,受世界经济复苏动力依然不足的负面影响,外需持续面临着萎缩的现状,使得我国外贸订单量急剧减少,加之部分发达国家经贸问题政治化倾向明显,针对中国的贸易保护主义再次抬头,导致国际信用环境恶化。

在这种贸易环境下,我国外贸企业面临巨大的信用风险,极易因大量坏账的产生而使企业蒙受无法弥补的亏损,所以,外贸企业必须加强信用风险防范。首先,在企业内部建立健全信用管理组织,使企业各部门共同参与到信用赊销管理中,强化内部控制在交易审批、资金管理、客户资信管理等环节的作用;其次,企业应当实施信用全过程管理,主要包括收集、整理、分析客户信息,建立客户信用档案、监控客户信用情况变化、审核信用额度、实施信用评级、监控应收账款、催收逾期账款等工作,以避免信用风险对外贸企业带来的损失。

二、对外贸易外汇风险的防范

外汇风险是指企业在对外贸易活动中,由于受外汇汇率波动的影响而对以外币计价的资产与负债价值带来的上涨或减少的风险。当前,人民币汇率的形成机制已步入市场化阶段,受通货膨胀、国际收支、经济增长、利率调整、外汇储备、投机活动以及财政赤字等因素的影响,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的弹性不断增强,人民币汇率屡创新高。在此新形势下,不同行业、企业在人民币汇率变动的过程中所遭受的影响程度不尽相同。如,部分以进口设备、原料支出为主的外贸行业和企业(航空业、造纸业等),会在人民币升值的过程中受益,而部分以产品出口为主的行业和企业(纺织业等)会受到严重的负面影响。对于不同的外贸主体而言,其受外汇汇率的影响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由于我国外资企业近年来将美国、欧盟、香港作为三大外贸出口市场,所以外资企业在对外贸易中受美元、欧元汇率波动的负面影响显著。而我国内资企业则受日元、美元汇率波动的负面影响较大,其原因在于日本是我国内资企业的最大贸易伙伴,并且我国贸易关系甚密的亚洲国家的货币与美元和日元保持着较强的连动性。

当前,我国外贸企业必须重视外汇风险的管理,从而降低外汇汇率波动对进出口贸易造成的负面影响。首先,外贸企业应当建立汇率风险预警机制和风险监控体系,配备专人负责监测汇率的变动情况,尤其要做好短期和中长期的汇率发展趋势预测,根据预测结果采取有效的汇率风险防范措施;其次,选择合理的合同计价货币。外贸企业应对商品、劳务出口以及资产业务的计价,使用汇率呈上涨趋势的货币,而对进口商品以及负债业务的计价,使用汇率呈下跌趋势的货币,从而使合同价值趋于稳定,规避汇率风险;再次,在签订贸易合同时,增加汇率风险分摊条款和合同保值条款。例如,在大额贸易订单中,与贸易对方协定,当人民币汇率波动时对出口价格作出适当调整。在合同上约定,对于汇率波动造成的损失或受益应由贸易双方共同承担。

三、对外贸易结算风险的防范

结算风险是指债权方在办理支付结算的过程中,受不确定因素的影响而引发资产损失的可能性。现阶段,我国外贸企业为了争夺更大的市场占有份额,纷纷采取了优惠的付款方式以稳固买方市场,从而使得以商业信用为付款保证的非信用证支付方式(如赊销、付款交单等)成为了对外贸易的主要支付方式。但是与此同时,对外贸易结算方式的风险也随之增强。例如,我国部分外贸企业盲目使用商业信用结算方式,当贸易对方销售良好时,会增加我国外贸企业的出口量,但是当贸易对方销售状况恶劣时,便会导致外贸企业的大量应收账款面临无法收回的风险;在对外贸易结算中,我国外贸企业因单证错误、单证不符、单证与合同矛盾、单证短缺等问题而导致退货、拒付货款等事件屡见不鲜。据统计,2011年,我国因单证标准化壁垒而造成的对外贸易损失达上千亿美元。

面对日趋复杂的国际贸易环境,我国外贸企业应当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对外贸易结算风险的防范,以确保及时、安全收汇。首先,制定灵活的预付货款和赊销制度。外贸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对外汇汇率变化情况的预测,来决定办理结汇的时间。当人民币汇率呈现升值趋势时,进口企业应当尽量减少使用预付货款结算方式,出口企业应当尽量减少使用赊销结算方式,当人民币汇率呈现贬值趋势时,进口企业应当多使用预付货款结算方式,出口企业应当多使用赊销结算方式;其次,增强跟单信用证运用的灵活性。出口企业和进口企业应当根据汇率的变化采用相应的结算方式,如人民币汇率处于贬值期时,出口企业应使用延期、远期付款信用证结算方式,进口企业应使用即期信用证结算方式。当人民币汇率处于升值期时,出口企业应使用即期信用证结算,进口企业应使用延期、远期付款信用证结算方式。

参考文献:

[1]蔡雪丽.我国出口企业对外贸易风险防范体系研究[J].当代经济,2010(18).

[2]张馨月.透视世界经济直面中国对外贸易风险与应对[J].中国外资(下半月),2011(3).

第2篇

关键词:对外贸易;汇率风险;防范

进出口贸易是典型的涉外经济活动,企业在外贸业务中要收付大量的外汇或拥有以外币表示的债权和债务,故涉及外贸活动的企业受汇率变动的冲击更为显著和直接,面临的汇率风险也更大。

一、汇率风险的形成机理

(一)汇率波动引发汇兑风险

在外贸业务中,从最初的合同订立到最终的货款交付,一般都有一段较长的时间间隔,在此期间若外币升值,进口企业支付既定的外币数额要付出更多的本国货币;而若外币贬值,则出口企业收进既定数额外币结汇时可得的本国货币更少了。虽然以外币表示的款项数目没有变化,但反映到企业的收益水平上,汇率波动带来的损失可能远远超过企业进出口业务所获得的利润。

(二)汇率波动产生利润风险和市场占有率下降风险

当人民币升值时,在汇率完全传递的情况下,我国出口商的外销价格如果与货币升值上升同等幅度,在国际市场上此商品价格需求弹性较大的情况下,那么出口的数量就会锐减,进而导致出口企业丧失市场份额,收益下降;如果出口商自己承担一部分本币升值带来的利润成本,只部分地提高出口品价格,则会直接导致其出口利润下降。他们只有自己承担大部分本币升值带来的成本,而无法向外国进口商转嫁,因此,当前人民币不断升值的现实背景加剧了出口厂商的利润风险和国际市场占有率下降的风险。

(三)汇率波动导致折算风险

在我国,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账面资产上不仅有人民币资产而且有外币资产,但其综合财务报表上的资产和负债都要统一折算为人民币来表示。由于人民币汇率的变动,资产负债表中某些项目的价值也会相应改变。目前我国规定的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日波幅远远小于兑非美元货币汇率的日波幅,对于最终财务成果以人民币结算的我国企业而言,如果他们使用非美元货币计价结算,则其面对的汇率风险要高于用美元计价结算。

(四)汇率变动将强化企业预期并影响其业务拓展

现实的人民币升值压力将对出口企业的预期产生很大影响,并进而影响其业务拓展。在企业预期人民币汇率持续走高的情况下,其可能会通过提价来确保正常收益,但当进口国的货币购买力保持稳定或出现对内贬值时,提价的结果将使得企业损失大部分客户,进而导致经营困难。

(五)汇率变动可能导致企业价值变动

人民币汇率改变有可能会导致企业价值发生变动。比如,对于我国外贸企业而言,如果基于公司价值的层面,在人民币汇率的单边升值走势下,以未来美元现金流的现值衡量的企业价值,将出现较大幅度的缩水,从而

可能影响到企业的融资能力及投资价值。

二、人民币汇率风险的衡量

在2005年7月21日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之后,人民币就走上了逐步升值的道路,且升值幅度呈递增态势,我国企业对外贸易的汇率风险因此逐渐积累和放大。

人民币汇率风险的程度可由方差计算的波动率和币值变动幅度来综合反映。从图1可以看出,经过汇改初期的微幅波动之后,人民币汇率的波动程度逐渐上升趋势。2005年汇改至年底时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的日间波动率仅为0.0001,人民币汇率仅升值0.5%;2006年的波动率迅速上升至0.005,人民币汇率也升值了3.4%;而2007年的波动率进一步扩大至0.017,人民币汇率也升值了6.9%。这就意味着,在2007年,如果企业没有做任何汇率风险的防范措施,仅人民币升值一项就使其利润率减少6.9%以上。而从2007年末到2008年2月底,人民币两个月升值幅度就达到2.1%。对于那些习惯了在国际市场上靠薄利多销维持生存的国内企业而言,这种汇率变动的风险已经对其敲响了警钟。

与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的单边升值相比,人民币对欧元汇率呈现出双向波动的走势。在2005年初至2007年末这段期间,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的波动率为0.07,而对欧元汇率的波动率为0.15,可见国内企业对欧洲贸易的汇率风险程度更高。另外,人民币对欧元汇率的方向并不固定,汇率风险更难确认。在2005年11月16日之前,人民币对欧元汇率由10.98升值到9.43,但此后人民币对欧元朝着贬值方向演变,至2007年末,已贬值到1欧元兑换10.65元人民币,贬值幅度高达13%。这就意味着,那些以欧元作为结算货币的国内进口企业,汇率变动已经使进口成本上升了13%。表1反映了这几种汇率的统计性质。

表1数据表明,人民币与我国主要贸易伙伴的货币汇率波动差距还是比较大的。基于标准差和方差的分析都表明人民币与港币汇率波动幅度最小,与英镑汇率波动幅度最大,与欧元汇率波动幅度也比较大,与美元和日元汇率波动幅度基本相当。由于这几种货币都是我国主要贸易伙伴使用的币种,波动幅度的增加显然是我国贸易商必须面对的交易风险。

上面的计算仅仅揭示了已经发生的风险程度,而将来要面临的汇率风险还有进一步上升的趋势。从国内外经济形势来看,人民币汇率的波动幅度将会持续扩大,升值速度也将继续加快。一方面,在各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我国的国际收支顺差将继续增加。尽管国内经济高速增长,但受到社会保障、教育以及体制方面的约束,国内需求提升乏力,加大出口是消化国内产能的主要方式,贸易顺差的扩大必然增加人民币升值的压力;另一方面,国际社会对我国持续施加升值压力。欧美等国为保护本国利益或转嫁国内危机,通过各种途径要求我国放宽汇率波幅,加快人民币升值步伐,在强大的国际压力下,人民币汇率很难维持小幅微升的走势。此外,国内的紧缩货币调控以及由此引发的升值预期,也会促使人民币汇率继续走高。因此,未来的汇率风险程度还将有所上升,成为企业外贸活动中面临的首要风险。

三、汇率风险的后果评估

从目前情况来看,人民币汇率的波动并未对我国外贸总体格局产生根本性的影响。2005年至2007年,我国进出口贸易总额增长了52.9%,进出口贸易盈余更是增长了157.4%,这说明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还具有相当强的竞争力,劳动力、自然资源等要素禀赋的优势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汇率波动的影响。尽管人民币相对美元持续升值,但我国企业的成本优势仍然较为明显。而且很多企业以加工贸易为主,人民币升值在增加出口成本的同时也降低了原料进口成本,两相折中后并未受到多大影响;另一方面说明我国企业应对市场变化的能力有所增强,可以积极采取合理措施规避汇率风险。

但是总体的波澜不惊并不能掩盖局部的负面冲击。由于特定行业的贸易模式区别较大,汇率波动的影响存在明显的行业差异。人民币升值对进口比重高、外债规模大的行业而言是长期利好,但对出口为主、外币资产高的行业冲击较大。其中,纺织服装、农产品加工等低附加值、低利润出口行业将受到影响。纺织企业对于人民币升值的承受能力也在不断减弱。然而,对于那些技术和资本门槛较高的行业而言,如电子、机械、冶金等资本技术密集型行业,这些行业中的企业利润率相对较高,且议价能力较强,能够在合同中增加合适的价格条款规避风险,人民币升值对其的冲击相对缓和。

此外,近年来我国外商直接投资增长也比较快,在我国对外经济合作关系中的地位日益提高。我国引进外商直接投资已有相当大规模,2007年末累计使用外商直接投资达6189多亿美元。表面上看,进入我国的外资既能获得投资收益,又能获得人民币升值的收益,真可谓一举两得。但是,人民币升值带来的风险从我国近两年来外商直接投资的增长速度上早已体现出来,从2004年到2005年,我国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增幅为28%,而从2005年到2006年,这数值已经下降到15%,从2006年到2007年进一步下降到14%。这说明,人民币不断升值并没有对外商直接投资产生更大的吸引力。因为一旦投资者将其外币资产换成人民币资产,等若干年后再兑换回去时,可能面临人民币更大幅度的升值所带来的损失。因此,人民币不断加速升值以及仍然存在的升值预期显然会影响我国外商直接投资的流入。另外,已经获取相当投资收益的外资也会在各种借口和渠道下流出我国。它们一方面已经取得了投资收益,分享了我国经济调整增长带来的收益;另一方面经过这两年的人民币升值,它们也获得了升值带来的好处,正所谓一举两得。因此,不断加速升值的人民币很可能促使它们尽快汇出以实现收益。

四、汇率风险的控制措施与建议

针对上述几种主要的外贸风险,本文提出以下几点风险控制的措施与建议。

(一)合理选择结算货币

在对外支付中,应多使用软货币,而在收汇时则应多使用硬货币;在对外融资中,应争取使用软货币以便减轻债务负担。从目前的国际货币走势来看,美元将会延续弱势,而欧元的强势地位短期内难以改变,人民币也将持续升值趋势。因此,要力争在对外贸易中以美元作为支付和融资的货币,而用欧元作为收入结算的货币,尤其是用人民币计价结算。另外,还要注意保持外币资产与负债的币种匹配。

(二)积极利用衍生金融工具

在发达国家,外贸企业利用衍生金融市场的金融工具进行保值操作是规避国际贸易中汇率风险最常用的方法。汇率保值操作主要有外汇远期、外汇期货以及外汇期权。这些现代衍生金融工具在西方企业的外贸风险控制中得到广泛应用,而我国企业对此还相当陌生。外贸企业应当积极主动学习掌握外汇避险工具。在汇率波动幅度逐渐扩大的情况下,培养外汇专业人才,不断积累自己的外汇风险管理能力,以便在汇率发生波动时采取适当措施保全自己的利润。

(三)择机确定合同价格和结算方式,适当分散交易风险

我国出口企业在结算货币呈现贬值趋势时,可适当提高出口价格,或与进口商约定按一定比例分担汇率损失;当结算货币可能升值时,我国进口企业可要求境外出口商降低进口商品价格。外贸企业还可通过提前或推迟结算时间来规避汇率风险。企业可以根据结算货币的汇率走向选择提前或推迟结算,如果预测结算货币相对于本币贬值,我国进口企业可推迟进口或要求延期付款,而出口企业可及早签订出口合同收取货款,反之,进口企业可提前进口或支付货款,出口企业可推迟交货或允许进口商延期付款。

参考文献:

1、赵明昕.出口贸易中的国家风险管理[J].保险研究,2006(6).

2、侍伟.出口企业汇率风险管理组合型方案[J].中国外汇,2006(5).

3、牛晋玲.进出口贸易中外汇风险的防范[J].世界经济情况,2005(9).

第3篇

关键词:对外贸易;货运;风险管理

众所周知,货运是一项重要的国际贸易活动。近年来,随着我国国际贸易的发展,货运业取得蓬勃发展,已经成为对外贸易运输事业的重要力量。然而机遇与挑战并存,利润与风险同在,随着行业的深入发展,行业所处的生存环境和面对的事务越来越复杂,进而滋生出各种风险。如何应对风险,是整个货运行业急需思考的问题。

一、货代企业业务操作中的风险问题及其成因

从实务操作的历史经验来看,货代企业遇到的风险有货代企业自身原因造成的,也有委托人和承运人造成的。

(一)从货代企业自身来看

1.身份界定不清造成风险。实务中货运人的身份常常在“人”和“无船承运人”之间错乱。货运人一方面以“人”的身份为货主办理运输手续,比如为货主企业办理报关、投保、报验等手续,另一方面又毫无原则地签发提单,将自己定位于承运人身份,即货运人充当了“无船承运人”的角色,由此必然要对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各种风险和损失承担责任。也许这是货代企业为了商业竞争的需要而不得已拓展的额外服务,但从法律上讲,这种身份的错乱带来的法律后果可能是货代企业无法承受的。货代企业因此赚取的利润与因货损而承担的赔偿责任相差悬殊,一旦因为身份错置问题而必须承担运输中货损、延迟等责任时,其付出的赔偿代价将远远超过其承受能力。现实中,很多货代企业就因为身份错置问题,在承担巨额损失赔偿责任后陷入发展困境,甚至一蹶不振。2.超越权限造成风险。在业务实践中,货代企业常常出于业务需要,进行一些超越权限的应急操作,如帮助托运人代垫运费、将提单直接转交收货人。这些操作都超越了“”的常规服务范畴。如果出现问题,无论托运人是否知晓,只要托运人坚持否认,则货代企业必然面临法律上的认定责任,比如代垫运费问题。货代企业常出于竞争的需要,提供“代垫运费”服务。这对资金紧张的企业来说具有一定吸引力,但其带来的风险也是不言而喻的,因为代垫的运费随时可能无法回收。需要“代垫运费”的托运人往往是资金紧张的企业,存在因为经营困难无法偿付货代企业已垫付运费的可能。有些被代垫运费的企业在开始阶段会积极偿付,后期却会或由于财务困难或由于资信缺乏作出逃费的恶劣行径。货代企业试图通过法律手段追回自己的垫款时,常会因为缺乏足够的事实材料证明,或者未得到授权形成事实上的“越权”,致使垫款的受偿存在极大的法律不确定性,蒙受巨大的损失。3.员工缺乏职业操守造成风险。货运企业还常常因为企业员工的忠诚度和职业操守等问题面临巨大风险。企业的具体业务是通过员工开展的。现实中,常常会有担任重要任务(如领提单、拿支票)的员工离职,对企业造成一定的安全隐患,比如离职后冒充企业在职员工骗取提单和支票等重要票证。另外,在职的员工有时也会利用企业资源揽“私活”,不仅造成企业资源流失,损害企业利益,同时也损害了企业的对外形象,严重影响了业务的发展。4.业务操作不规范造成风险。业务管理是企业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然而不少货代企业却对具体的业务操作缺乏规范和标准,培训跟进不足,致使员工对相关业务的处理较为粗糙,对业务的有效开展造成了阻碍,出现问题难以追查。企业在未来可能产生的纠纷中,会因缺乏足够的佐证材料而陷于被动局面。比如未就往来函件、票据、单证等制定严格的规范交接手续,忽视单据交付时的签收;也没有建立起归档程序,将必要的资料归档备查,导致日后需要时无法提供清楚无误的必要材料。某些货代业务有涉外需要,各方的操作人员在往来函件中多用英文名,不写真名,影响了法律上对函件归属的判断以及证据的效力。

(二)从委托人来看

在外贸实务中,货代企业还会常常面临委托人的欺诈风险。比如委托人会虚报、假报进出口货物的品名以及数量,尤其是在集装箱运输方式下,因货物不便查验,对内装货物进行虚报、漏报等现象更为严重,无形中给货代企业造成了一定风险。货物在进出海关时,海关一旦发现货物数量和种类等与申报不符,就会对货代企业进行处罚。另外在集装箱运输方式下,有的货主也会利用不便开箱查验的机会,故意以低价值货物申报高价值货物,或者伪造发票、信用证、合同等骗取无单放货,继而凭正本提单向货代企业索赔,致使货代企业蒙受无端损失。

(三)从承运人来看

承运人是承担货物运输的直接责任人,对货物负有保管、安全运输等义务。运输实践中,货物发生毁损、灭失或者延迟等现象时有发生,本该由承运人承担的责任却常常转由货运人承担。托运人在向承运人索赔无果或者承运人不能负担巨额损害赔偿责任时,常常以货代企业选择承运人不当为由将赔偿责任转移至货代企业。货代企业会因此蒙受损失,甚至陷于无休无止的纷扰之中。

二、货代企业业务风险防范措施

货代企业在实务中会面临各种风险。只有制定严格的操作规范,形成强有力的执行制度,全方位做好防范措施,才能将企业的风险降到最低。

(一)充分重视合同的内容约定

合同是货代企业与委托人之间建立业务关系的基石。合同内容应力求明确、具体、全面,以便未来发生纠纷时可以明确划分责任。对货代企业而言,明确自己的身份是发展业务关系的关键,应时刻注意在合同中回避承担“承运人责任”的意思表示,自始至终强调自己的“人”角色定位。

(二)坚守业务权限和责任原则

众所周知,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中最重要的一种单据,它不仅是货物提取的凭证,也是运输合同的证明。提单的签发确定了双方的法律责任。实务中,货运人深入参与到提单的签发事务中。有时货运人超越了“人”权限,签发自己的提单,这就确定了货运人必须承担承运人责任,由此可能会使货运人承担远超收益的赔偿责任,甚至远超自己的承受能力。我国相关条例对货运人能否签发自己的提单也作了相关权限规定,比如必须向交通主管部门申请登记,缴纳保证金,取得“无船承运人”资格后才可以签发自己的提单,否则会因违反规定而遭受处罚。建议货代企业在签发提单时坚持自己的“人”身份定位,并签订和认真保存其与承运人之间的签单协议,以确保在可能发生的纠纷中有案可稽。在“代垫运费”问题上,首先应尽量不垫付运费。在货主为买方市场的情况下,货代企业为了争取业务可能迫不得已提供此项服务,在与货主签署委托合同时应约定逾期支付或返还所垫付运费的违约责任,以约束货主行为。要注重与委托企业沟通时形成的相关佐证材料的保存,以确保未来可能的纠纷涉及诉讼时有据可查。

(三)建立员工严格管理制度

对于企业来说,员工的忠诚度是一项宝贵财富。若企业当中有为数不少的员工对企业缺乏足够的忠诚度,势必会对企业经营造成一定的冲击。为了避免因为员工的不忠诚而对企业造成的风险,企业可以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保密条款,并对员工进行竞业限制。要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强监督和保密管理机制的建立,注重对员工职业技能和职业素养的培训,注重各部门与各环节的沟通与协调,以制度提升实务操作质量。

(四)形成业务规范操作机制

货代企业一定要有充分的证据意识,对于业务开展过程中的所有操作,必须建立操作规范。比如对相关单据的收存,一定要有复印件备份,且做到复印件和原件等材料分开归档;对于取件签收问题,务必落真名或盖章签收;对于因为员工个人业务素质问题可能导致的单据缮制错误、货物保存不当等,同样需要注重平时对员工的业务培训,增强他们的责任感,提升业务操作水平,以免遭受无谓损失。

(五)严格审查承运人的资格

为了避免承运人给自己带来的风险,货代企业在选择承运人时应注重对其资格的严格审查,确保货物运输的高质完成。我国相关条例对无船承运人和实际承运人资格的取得都规定了具体的要件,并设定了相应的程序,比如对无船承运人,符合规定要求的会颁发《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货代企业在选择承运人时,应事先要求对方出示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许可证书,对其承运人资质进行认真调查,务必选出具有合法资质的承运人,确保运输事宜安全、高效开展。

(六)作好客户资信的甄别

为了避免由于委托企业的欺诈行为给自己带来的风险,货代企业在接受货主委托时,应认真作好对委托企业信用和其他情况的调查。要建立完善、客观的资信等级划分方法,根据掌握的数据对客户的资信进行正确的等级划分,注重与等级较高的客户发展业务关系,时刻提高警惕性,切实保护自身的权益不受损害。

第4篇

[关键词] 湖南外贸 风险防范 风险管理 机制建设

一、湖南对外贸易风险防范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

1.外贸企业和外贸从业人员风险防范意识淡薄

湖南一些外贸企业普遍缺乏风险防范和规避意识,认为只要有定单、有业务做就是好事,一心只想者开发市场,增加成交量。而对于交易中潜伏的风险因素无暇顾及。对于一些国际通行的风险防范手段缺乏有效认识和利用。平时很少研究国际贸易风险实例,很少考虑预防各种风险的对策。一些外贸企业内部基本不开展国际贸易防范的教育,企业内上至领导决策层下至普通员工都缺乏风险防范意识,没有做好抵御、防范外贸风险的心理准备和措施准备。企业外贸人员对风险的生成、发展的特点规律没有充分的认识和把握,对外贸风险的诸多征兆不去关注,对那些可以用来规避外贸风险的工具手段不去了解。一些外贸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马虎,不能及时发现和防范风险。一些外贸人员急功近利,无视风险的存在,为完成任务而不惜一切代价,不知不觉地陷入外贸陷阱。为了摸清楚湖南外贸企业在风险防范与管理方面的基本情况,笔者专门组织了对湖南外贸企业的问卷调查。相当多的湖南外贸企业将订单、利润、效益等指标放在企业经营目标的首位,而很少有外贸企业去关注风险防范与管理。这个问题需引起湖南外贸企业的高度重视。外贸企业在对外经营的过程中不仅要看重订单、利润,更应该重视企业的风险防范与管理。

2.外贸企业风险管理组织制度不健全

湖南外贸企业风险防范管理中最严重的问题就是风险防范的组织机构缺位,风险管理的制度规范很不健全。风险防范管理组织制度的缺位,使外贸企业在对外经营活动中无法对国际贸易风险实施有效的监控、预警,出现风险也不够及时控制、处置,企业在国际贸易风险面前处于一种不设防的状态。外贸企业风险防范组织制度的缺位,大大增加了外贸企业在实际经营管理和交易过程中风险发生的概率。目前,湖南外贸企业风险防范组织的缺位主要表现为: 其一,相当部分的企业没有设置外贸风险管理的岗位,更没有建立风险防范的专门部门或联勤机构。少数设有风险管理部门的企业大多数是外商投资企业。其二,外贸企业内部缺乏一个统一的信用风险防范操作规则,不少制度规定过于粗略、模糊,制度落实执行的刚性较差,有令不行、行而不严的现象较普遍。其三,外贸企业缺少科学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外贸企业内部风险管理无章可循,各外贸人员的职责不明。其四,对国外客户风险信息收集不全面、不真实,对拟交易客户的资信状况把握不准,不能选择正确的交易方式和结算条件。其五,外贸交易项目审批不规范、不科学,各个交易流程缺乏相互间的协调和制约,以致外贸企业在客户开发、信用评估、合约签订、资金安排、组织货源、租船订舱、跟踪货款等诸多环节中,出现操作失误。相当多的企业在对外贸易中只侧重市场赢利,不去进行风险防范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没有相应的风险预警方案和监控机制。这些外贸企业,事前往往缺乏对风险的预测,事中往往缺乏对风险的控制,事后往往缺乏对风险的有效处理。

3.忽视对客户的资信管理

在国际市场上,一些客商资信不良,经营状况不佳,资金周转不灵,无法支付货款或提交货物;一些信用恶劣的商户利用假单据、合同中的陷阱条款等方式蓄意欺诈,妄图部分或全部占有对方货物、货款。如果忽视对客户的资信管理,外贸企业就会遭遇信用风险和风险损失。当前,湖南一些外贸企业的风险管理处于空转或无序状态,诸多湖南外贸公司对国外客户缺乏充分的资信调查。出于市场竟争的压力,一些外贸企业不得不以赊销而拉拢国外客户。有的湖南外贸企业货款制度管理不严,或没有对货款的回收有制度性的要求,而只凭外贸业务员的感觉控制,货款目标不明,导致外贸企业进入“呆账坏账”的陷阱。在对外经营中,外贸企业对新客户或许还会去调查下其信用状况,而对老客户却似乎非常缺乏提防的意识。而实际上许多风险事件往往系所谓的老客户所为,对新老客户信用管理的缺失使湖南外贸企业吃亏不少。这些外贸企业又由于法制观念不强,存在着“人情重于债”的意识,怕得罪老客户,因此不善于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身的债权,甚至放弃债权。

4.湖南外贸企业缺乏风险防范管理人才

风险防范与管理,是湖南外贸企业规避风险的有效手段,也是树立湖南外贸企业国际形象的重要举措。风险防范管理的建设需要专业人才。外贸风险防范管理人才的素质包括专业知识水平、经验、管理水平、责任心等方面。相对于西方国家风险防范管理经验和风险防范管理人才的培养模式,湖南的风险防范管理人才的教育和培养就落后了许多。风险管理人才的严重不足,导致一些外贸企业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处于空缺状态。风险防范管理人才的缺乏,严重损害着湖南外贸企业的利益,影响着湖南对外经济贸易的健康发展。

5.缺乏有效的风险防范管理手段

在欧美等发达国家,风险防范管理已普及到各种规模的国际化经营企业之中。这些国家的外贸企业风险防范与管理的制度相当完善,能够对国际保理、出口信用保险等国际上通行的风险防范手段运用自如,能最大限度地降低自身的外贸经营风险。然而,处于内陆省份的湖南外贸企业对于国际上通行的风险防范手段的了解和认识远远不够,能有效地运用这些手段的更少。大多数湖南外贸企业只是通过单一的保险方式来处理风险。许多企业的风险防范管理措施建设不到位,一些外贸企业在遭遇诸如技术性贸易壁垒、人民币升值、跨国欺诈等风险危机打击时,往往一蹶不振,甚至破产。

二、加强湖南对外贸易风险防范机制建设的初步建议

1.加强外贸企业风险防范的组织机构建设

为了提高湖南外贸企业风险防范与管理的能力,有必要在外贸企业中设置专门的外贸风险防范管理部门并配备风险防范经理。湖南外贸企业可依据自身条件选择实施对策。大型外贸企业可成立风险防范管理专职机构来建立健全并贯彻实施科学的风险防范管理制度;中小型外贸企业可考虑实施风险防范管理委托制。中小型外贸企业,尤其是我国外贸经营权下放以后初次涉足外贸领域的为数众多的私营企业,可考虑直接将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外包”给风险防范管理咨询公司。与企业自己设立专门的风险防范管理部门相比,实行风险防范管理委托制可以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降低企业的管理成本,具有快速性、专门性和灵活性等优点;借鉴国际通行的风险防范管理手段降低外贸风险。外贸风险防范管理部应直接设在总经理之下,和财务部与业务部并列,并直接对总经理负责。外贸风险防范管理部是业务部和财务部之间的桥梁, 是保证公司利益的必要组成部分。

2.完善政府与企业间的风险防范联动机制

在国家促进中部崛起的大好形势下,湖南各级政府(尤其是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可依据国家有关促进中部地区发展的优惠政策,加大对本地外贸企业出口经营的支持力度,建立与外贸企业互动的风险防范联动机制。在维护外贸企业的合法权益,推动企业外贸经营的同时,引导湖南外贸企业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切实有效的帮助湖南外贸企业解决其在外贸经营中遇到的各种风险问题,为湖南外贸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湖南各级政府要建立与外贸企业互动的风险防范联动机制,就必须发挥好湖南各级贸促会的纽带作用。湖南贸促会作为连接政府和外贸企业的“纽带”,应该充分发挥信息平台作用,向湖南外贸企业提供涉外信息、出口指导等,使湖南外贸企业能够选择市场潜力良好的国家和地区进行出口经营。同时,湖南贸促会应该与国外同类组织建立联系,开展国际经济贸易交流与合作,及时搜集、海外市场信息,避免湖南外贸企业因资源能力的限制,造成信息短缺引起不必要的风险损失。

3.重视国际资信调查

在外贸业务往来中,湖南外贸企业要建立资信调查制度,确认客户的付款能力,特别是合同交易金额较大的,更应重视调查客户的资信情况。资信调查主要包括:公司名称、地址、电话、成立日期、公司性质、业务范围、注册资本等基本内容。对客户特别是主要客户,必须要有一个专门部门负责档案管理,按照业务往来中客户的付款情况和信用情况,建立、评定客户的信用等级。对信誉较差的客户,一要控制业务规模;二要严格付款条件;三要坚持前款不清不再发货,以免发生损失。湖南外贸企业在开展资信调查时,应力求全面了解对方经营状况,获取对方的注册或商业登记等资信资料,运用国际上通行的财务分析方法如趋势分析法和比率分析法评判对方的财务状况。

4.充分利用风险防范的国际网络

世界上除了WTO、国际商会等综合性的国际贸易组织外,还有专门针对国际贸易风险防范与管理方面的国际组织或跨国公司。这些专门性的风险防范国际组织已经形成了一个覆盖全球的国际风险防范网络,能够为湖南的外贸企业提供详细可靠的资信调查及其他的风险防范服务。可资利用的国际性风险防范网络有:国际海事局、劳埃德船级社调查中心、纽约信用管理协会、美国的邓白氏集团公司。

5.建立高效的风险监控和风险应急系统

外贸企业在进行风险防范管理时,还应建立信息监控系统,监视相关风险因素和事件的演进状况,如国际经济形势变化、国际市场竞争程度、交易流程的动态、货物与货款的状况等。通过及时掌握国外风险动态,捕捉外贸风险征兆,及时制定对策,把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政府还要与企业一道建设国际贸易风险应急系统,制定出外贸风险发生后的多套风险应急处置预案,预备好各项危机处置措施。一旦发生风险,就能根据风险的性质、危害程度,按照预案,迅速采取措施,妥善处理风险事故,在最短的时间内,用最少的风险处理成本和费用化解风险对企业的消极影响,最大限度地降低外贸企业所遭受的风险损失。

6.加强外贸从业人员风险防范专业素质建设

外贸企业风险防范能力与企业人员的专业素养息息相关,要想提高企业的风险防范能力,也就必须提高本企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外贸企业可以通过直接引进高素质人才的方式提高本企业员工整体专业素养,也可以采用安排进修、专家讲座、中短期培训等方式对本企业现有员工进行强化培训,提升企业员工的专业素养。为提高员工风险防范的专业素质和技能,可从以下方面努力:一是直接引进高素质的国际贸易人才特别是风险管理人才。二是通过宣传教育的形式,对国际贸易从业人员开展专门的风险防范管理教育,使其树立牢固的风险防范意识。三是对于在职在岗的外贸人员开展一些中短期培训,对之进行专门的风险防范操作训练,撰写一些风险防范研究报告,掌握国际贸易风险管理的基本技术和方法。

参考文献:

[1]胡小娟:国际贸易风险管理与案例评析[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02

[2]湖南省商务厅:《2006年湖南省对外贸易发展报告》

第5篇

关键词:企业 对外贸易 风险与防范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的对外贸易也得到了快速的发展,我国进出口贸易的规模也在逐渐扩大。但我国的企业在从事对外贸易的过程中也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风险。目前,我国的一些企业存在着对外贸易经验不足、风险意识较差等缺点,必须要采取防范措施来规避风险,我国的政府在支持对外贸易发展的同时也要加强他们的对外贸易风险意识,提高对外贸易风险管理水平。企业要有分析自身所面临的风险的能力,研究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只有规避了对外贸易的风险,才能保证我国的企业持续发展下去,国际贸易作为国际经济一体化主要推动力之一,各国间的经济贸易往来愈加频繁,这种形式下我国的企业更要占有竞争的优势,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一、对外贸易风险的概述

对外贸易是一种复杂的商品交换活动,其风险的种类也是多种多样,其中包括:1.信用风险,在进行对外贸易的双方,由于买卖双方的财务经营状况发生变化,以致在接洽开始直到履约的过程,在此期间危及到履约,就会出现信用风险;2.商业风险,这种风险主要体现在交货期延误、单证不符等方面,从而引起对双方利益的损害,造成商业风险;3.汇兑风险,对外贸易货款的清偿多以外汇支付,由于外汇汇率不断变化,信息传递不及时,就会给交易的一方带来损失;4.储运风险,对外贸易中货物运输距离加大,在运输过程中的风险也随之加大。例如海运风险海、空运风险等,由于自然环境或者人为因素都会造成货物损坏和丢失;5.环境风险,产品的对外贸易涉及不同的国家和民族,在商品交换中,会由于受到地域的习惯、语言文字、法律制度等方面的差异性,造成贸易上的失利。

二、对外贸易面临的风险事故

1.对外贸易面临的风险事故有国家性风险。国家性风险是指因国家事故所造成的贸易风险。可能是由政治因素导致,例如外国政局动荡不安、爆发战争等;可能是由社会因素导致,例如阶级冲突、种族冲突等;也有可能是贸易制度因素,例如外汇管制、不同的法律政策等。

2.对外贸易面临的风险事故也有可能是欺诈性风险。欺诈性风险是指由人为欺诈所导致的风险。这种风险主要是由于对外贸易主体的欺诈行为而导致的始料未及的风险,例如对外贸易合同的欺诈、对外贸易货物运输欺诈、对外贸易结算欺诈。

三、我国采取贸易法律保护措施

1.我国可以运用WTO的争端解决机制保护对外贸易。中国是WTO的成员,根据WTO的贸易原则,有权利对不合理的贸易争端进行申诉,通过公平的谈判方式来解决贸易中的问题, WTO的争端解决机制能够确保的经济利益,我国要充分利用这一原则来争取最大的经济利益。

2.我国要加强政府的职能,引导和支持对外贸易。我国政府应支持和鼓励国内大中小企业开展对外贸易,在进行对外贸易的过程中,保护我国企业的利益,政府要鼓励国内企业的合作,帮助企业与外国政府谈判,为我国企业发展对外贸易提供服务与支持。

四、对外贸易风险的防范

1.我国的企业要关注国际经济环境的变化,强化对外贸易的管理理念。企业要开展对外贸易活动,就要增加企业的信誉度,同时对企业的新、老客户的资信也要进行调查,确实掌握客户的资金状况、经营能力和信用状况等。以保证企业自身的信誉程度。

2.企业对签约交易合同要做到严谨签订。企业对合同的签订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不受侵犯,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做到严谨,认清合同的约束和法律保障,既要重视价格条款又要注重检验条款,要保证每个合同和条款均不出差错,签订正规合同,交易才会规范。

3.企业要严格依据法规办事,遵循国际贸易惯例。企业只有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和法规办事,才会保证对外贸易的顺利进行,保护国家和企业的利益,在国际贸易活动中,能够严格执行和正确运用这些法律法规,就能积极有效的防范贸易风险。

五、结语

我国的企业正在向着经济全球化的方向发展,我国的经济贸易已经进入了国际化的合作和竞争,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也进入了一个渐进的、不断完善的过程,我国的企业要走出去,必然会面临一些机遇与挑战,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我国的企业要进入到经济全球化的行列,就要努力在国际的竞争市场中占据优势地位,所以必须重视对外贸易的风险,做好防范和规避的工作。对外贸易的过程,会面临着诸多的风险,从而影响到企业的效益,只有规避外贸风险,企业才能长久稳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陈雅玲.浅析我国外贸企业的风险管理问题[J].黑龙江对外经贸,2006(04)

[2]傅蓓.外贸企业的风险分析和防范[J].市场周刊(理论研究),2007(04)

[3]马媛.对外贸易风险的成因与防范[J].统计与决策,2007(19)

[4]段红艳.我国外贸企业的风险与风险管理[J].空运商务,2006(34)

第6篇

关键词:对外贸易;合同风险;防范;措施

中图分类号:F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6-00-01

对外贸易,又称为国际贸易或者进出口贸易,是指不同国家之间的企业贸易合作行为。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内市场的竞争日渐激烈,在这样的形式之下,以对外贸易活动来解决减缓企业竞争压力,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促进企业的国际化发展,对于企业来说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但是,开展对外贸易活动时,常常会由于国家间的法律差异以及合作方的欺诈行为,往往会造成非常大的交易风险,给企业带来非常大的经济损失。因此,我们必须要正确认识对外贸易合同风险,并针对这些风险来采取一定的有效措施,避免相关问题的发生。

一、对外贸易合同品质条款方面风险

商品品质,是对外贸易合作过程中最重视的内容之一,如果产品品质得不到保证,无法满足对方的相关需求,则会严重影响到合作结果,甚至会给企业带来非常严重的经济损失。首先,商品品质应该按照合作方国家相关品质要求来进行品质条款的制定,这时,如果参与贸易合作的企业没有充分认识和分析品质条款而盲目进行产品加工和生产,就很容易造成对外贸易合作的失败,使产品无法得到销售,而很多合作企业也常常依靠品质条款中的漏洞而对企业进行欺诈,从而给企业带来非常严重的经济损失。

比如,国外企业甲向我国企业乙定制一批女装,双方在进行合同签订时,企业甲仅仅是对女装的规格、样式、材质以及颜色进行了相应的标注,要求企业乙在一个月内将女装生产完毕,供甲开展相应的营销活动,并标注产品生产结束后又企业甲进行相关检查和复检。由于企业乙没有完全认识到合同条款的重要性和贸易陷阱,按照我国相关产品规定进行了女装的加工和生产工作,并按时将产品提交给企业甲。但之后甲按照本国相关服装检验技术和检测标准对这批服装进行了相关检验工作,并出现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问题发生。因此,企业甲以违反合同条款为由向企业乙提出索赔,而企业乙却强调条款中的漏洞并控诉甲的欺诈行为,并强调企业是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要求开展的生活活动,最后,仲裁机构作出最后判决,在企业乙实行降价政策之后,才保证了双方交易合作的最终结束,但依旧给企业乙带来了较为严重的经济效益影响。

因此,我们今后在开展相应对外贸易合作时,要针对对合同品质条款的阅读工作,及时发现合同品质条款中的漏洞问题,从而有效避免企业的相关经济损失。首先,在进行合同阅读和签订之前,要充分了解合作企业所处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规范,以及国际产品质量检测标准,以确保产品生产过程中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在进行合同签订过程中,一定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内容,要确保合同品质条款的有效性和全面性,尽量要求条款中的相关描述语言精确准确,要有法律效益,并且要认真发掘合同条款中的隐藏条款,并针对品质条款中所存在的不平衡性同企业合作方进行协商处理,从而有效避免企业在进行对外贸易合作时遭受不必要的风险,影响到企业经济效益和综合形象。

二、对外贸易合同其他条款方面的分析

对外贸易合同条款分为品质条款、价格条款、运输条款、支付条款和违约条款等多项条款类别,对于对外贸易企业来说,必须要认真仔细的进行各项条款的核对和分析,确保相关条款的有效性和准确性,否则将会增加交易风险,误入交易陷阱,使企业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比如支付条款,是合作方所设定的用以说明支付手段和支付方式的相关合同内容,支付条款应该详细标注支付货币种类、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这对于我国生产企业来说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如果支付条款的表达信息模糊,没有明确指出相关重要内容,生产企业也没有根据这一问题进行反馈,则很容出现相应问题。比如支付货币种类就是必须要详细注明的内容之一,由于货物运输需要一段的时间,产品在运抵后同样需要等待合作企业的产品质量检测以及信息反馈,而最终合作企业要求以本国货币进行产品支付。由于国际金融货币兑换比率会发生不断的调整,甚至部分货币难以流通和兑换,这样就极容易导致企业蒙受重大经济损失,因此,企业应该在支付条款中要求注明支付方式和支付货币种类,以避免此类事情的发生。

违约条款风险,是企业对外贸易过程中最需要注意的风险问题。一般,利用违约条款实施欺诈行为的合作企业往往表明都不会存在违法行为,看似以合同条款规定行使相关工作,但是,实质上是合作方抓住我国生产企业的重视心理,以缩短违约期限来迫使企业出现违约行为,最终使合作方赚取大量的违约金,给企业带来重大经济损失。

造成违约问题的最终原因在于生产企业对合同条款的理解不够充分,以及过于重视经济效益而盲目进行合同签订,却没有正确衡量企业实力,最终导致无法履行相关合同条款,给企业带来重大损失。比如外国企业A同中国生产企业B准备签订贸易合同,要求企业B在一个月内为企业A生产300万双旅游鞋,违约条款如下:如果企业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生产货物,导致企业销售活动受到影响,需要企业B向企业A赔偿5%违约金。300万双旅游鞋的订单对于企业B来说无疑具有非常大的诱惑力,能够为企业B带来非常高的经济效益,并且扩大企业B的合作范围,促进企业B的国际化发展趋势。但是,企业B并没有正确衡量企业的实际生产能力,盲目接下订单,并签订贸易合同,最终无法在一个月内生产足够的产品,而企业A拒绝企业B的合同延期要求后,向企业B提出了违约索赔,最终企业B只得支付给A企业700多万违约金,使得企业损失巨大。

针对违约条款风险,首先,企业应该保持清醒的头脑面对贸易合同,不要被眼前的利益所迷糊,要从企业实际情况出发,正确衡量企业的实际生产水平,能够满足合同中所规定的生产能力,能够完成生产任务。其次,企业要根据合同要求同合作企业进行有效的商榷和沟通,尽量降低合作风险,使企业能够符合合同生产条件,这与企业业务人员你的实际工作能力、外语水平和工作经验是分不开的,企业应该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和业务人才的引进工作,提升企业的整体工作能力,从而确保企业在进行对外贸易活动中占据有利位置,从而保证企业经济效益的稳定增长。

三、降低对外贸易风险的其他措施

在确保对外贸易合同准确性的同时,对于生产企业,还应该不断提高企业外贸知识水平、加强合同管理工作,以及采取必要的风险转移措施,从而提高企业对外贸易活动的安全性,避免企业在对外贸易合作中遭受重大经济损失。首先,企业要对外贸知识术语进行深入的了解,这些术语在交易合作过程中应用频繁且发挥重要作用,比如FOB、CFR和CIF等等,只有充分了解这些专业术语,才能够避免企业在实际合作过程中不会误入合作企业陷阱,避免企业经济效益受到影响;企业要加强对合同的管理工作,加强资信调查工作,加强相关信息的整理工作,对于汇单和数据进行有效管理,并严格控制运输途径和运输流程,确保货物的安全运达和准时运达,减少企业的运营风险。

四、总结

对外贸易对于企业发展来说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能够有效拓展企业的销售空间,避免激烈的国内市场竞争,促进企业的快速发展,因此,我们必须要积极拓展国际市场业务,促进我国对外贸易活动的开展。同时,对于企业来说一定要保证清醒的头脑,做好合同的分析工作,降低合作风险,保证企业的稳定发展,保证企业的合法权利,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王新峰.国际贸易合同问题[J].当代经理人(中旬刊),2008(09).

[2]李小波.国际货物贸易合同中常见陷阱及对策[J].对外经贸实务,2008(03).

第7篇

关键词:湖南外贸 风险防范 风险管理 机制建设

一、湖南对外贸易风险防范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

1.外贸企业和外贸从业人员风险防范意识淡薄

湖南一些外贸企业普遍缺乏风险防范和规避意识,认为只要有定单、有业务做就是好事,一心只想者开发市场,增加成交量。而对于交易中潜伏的风险因素无暇顾及。对于一些国际通行的风险防范手段缺乏有效认识和利用。平时很少研究国际贸易风险实例,很少考虑预防各种风险的对策。一些外贸企业内部基本不开展国际贸易防范的教育,企业内上至领导决策层下至普通员工都缺乏风险防范意识,没有做好抵御、防范外贸风险的心理准备和措施准备。企业外贸人员对风险的生成、发展的特点规律没有充分的认识和把握,对外贸风险的诸多征兆不去关注,对那些可以用来规避外贸风险的工具手段不去了解。一些外贸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马虎,不能及时发现和防范风险。一些外贸人员急功近利,无视风险的存在,为完成任务而不惜一切代价,不知不觉地陷入外贸陷阱。为了摸清楚湖南外贸企业在风险防范与管理方面的基本情况,笔者专门组织了对湖南外贸企业的问卷调查。相当多的湖南外贸企业将订单、利润、效益等指标放在企业经营目标的首位,而很少有外贸企业去关注风险防范与管理。这个问题需引起湖南外贸企业的高度重视。外贸企业在对外经营的过程中不仅要看重订单、利润,更应该重视企业的风险防范与管理。

2.外贸企业风险管理组织制度不健全

湖南外贸企业风险防范管理中最严重的问题就是风险防范的组织机构缺位,风险管理的制度规范很不健全。风险防范管理组织制度的缺位,使外贸企业在对外经营活动中无法对国际贸易风险实施有效的监控、预警,出现风险也不够及时控制、处置,企业在国际贸易风险面前处于一种不设防的状态。外贸企业风险防范组织制度的缺位,大大增加了外贸企业在实际经营管理和交易过程中风险发生的概率。目前,湖南外贸企业风险防范组织的缺位主要表现为: 其一,相当部分的企业没有设置外贸风险管理的岗位,更没有建立风险防范的专门部门或联勤机构。少数设有风险管理部门的企业大多数是外商投资企业。其二,外贸企业内部缺乏一个统一的信用风险防范操作规则,不少制度规定过于粗略、模糊,制度落实执行的刚性较差,有令不行、行而不严的现象较普遍。其三,外贸企业缺少科学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外贸企业内部风险管理无章可循,各外贸人员的职责不明。其四,对国外客户风险信息收集不全面、不真实,对拟交易客户的资信状况把握不准,不能选择正确的交易方式和结算条件。其五,外贸交易项目审批不规范、不科学,各个交易流程缺乏相互间的协调和制约,以致外贸企业在客户开发、信用评估、合约签订、资金安排、组织货源、租船订舱、跟踪货款等诸多环节中,出现操作失误。相当多的企业在对外贸易中只侧重市场赢利,不去进行风险防范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没有相应的风险预警方案和监控机制。这些外贸企业,事前往往缺乏对风险的预测,事中往往缺乏对风险的控制,事后往往缺乏对风险的有效处理。

3.忽视对客户的资信管理

在国际市场上,一些客商资信不良,经营状况不佳,资金周转不灵,无法支付货款或提交货物;一些信用恶劣的商户利用假单据、合同中的陷阱条款等方式蓄意欺诈,妄图部分或全部占有对方货物、货款。如果忽视对客户的资信管理,外贸企业就会遭遇信用风险和风险损失。当前,湖南一些外贸企业的风险管理处于空转或无序状态,诸多湖南外贸公司对国外客户缺乏充分的资信调查。出于市场竟争的压力,一些外贸企业不得不以赊销而拉拢国外客户。有的湖南外贸企业货款制度管理不严,或没有对货款的回收有制度性的要求,而只凭外贸业务员的感觉控制,货款目标不明,导致外贸企业进入“呆账坏账”的陷阱。在对外经营中,外贸企业对新客户或许还会去调查下其信用状况,而对老客户却似乎非常缺乏提防的意识。而实际上许多风险事件往往系所谓的老客户所为,对新老客户信用管理的缺失使湖南外贸企业吃亏不少。这些外贸企业又由于法制观念不强,存在着“人情重于债”的意识,怕得罪老客户,因此不善于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身的债权,甚至放弃债权。

4.湖南外贸企业缺乏风险防范管理人才

风险防范与管理,是湖南外贸企业规避风险的有效手段,也是树立湖南外贸企业国际形象的重要举措。风险防范管理的建设需要专业人才。外贸风险防范管理人才的素质包括专业知识水平、经验、管理水平、责任心等方面。相对于西方国家风险防范管理经验和风险防范管理人才的培养模式,湖南的风险防范管理人才的教育和培养就落后了许多。风险管理人才的严重不足,导致一些外贸企业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处于空缺状态。风险防范管理人才的缺乏,严重损害着湖南外贸企业的利益,影响着湖南对外经济贸易的健康发展。

5.缺乏有效的风险防范管理手段

在欧美等发达国家,风险防范管理已普及到各种规模的国际化经营企业之中。这些国家的外贸企业风险防范与管理的制度相当完善,能够对国际保理、出口信用保险等国际上通行的风险防范手段运用自如,能最大限度地降低自身的外贸经营风险。然而,处于内陆省份的湖南外贸企业对于国际上通行的风险防范手段的了解和认识远远不够,能有效地运用这些手段的更少。大多数湖南外贸企业只是通过单一的保险方式来处理风险。许多企业的风险防范管理措施建设不到位,一些外贸企业在遭遇诸如技术性贸易壁垒、人民币升值、跨国欺诈等风险危机打击时,往往一蹶不振,甚至破产。

二、加强湖南对外贸易风险防范机制建设的初步建议

1.加强外贸企业风险防范的组织机构建设

为了提高湖南外贸企业风险防范与管理的能力,有必要在外贸企业中设置专门的外贸风险防范管理部门并配备风险防范经理。湖南外贸企业可依据自身条件选择实施对策。大型外贸企业可成立风险防范管理专职机构来建立健全并贯彻实施科学的风险防范管理制度;中小型外贸企业可考虑实施风险防范管理委托制。中小型外贸企业,尤其是我国外贸经营权下放以后初次涉足外贸领域的为数众多的私营企业,可考虑直接将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外包”给风险防范管理咨询公司。与企业自己设立专门的风险防范管理部门相比,实行风险防范管理委托制可以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降低企业的管理成本,具有快速性、专门性和灵活性等优点;借鉴国际通行的风险防范管理手段降低外贸风险。外贸风险防范管理部应直接设在总经理之下,和财务部与业务部并列,并直接对总经理负责。外贸风险防范管理部是业务部和财务部之间的桥梁, 是保证公司利益的必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