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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分类与管理范文

时间:2023-06-02 15:19:45

序论:在您撰写档案分类与管理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档案分类与管理

第1篇

【关键词】医保档案;规范化;档案分类

一、三明市医保档案的现状与特点

自2012年以来,三明医保事业在不断探索中前行,通过“三医联动”,医保事业迎来了新格局。截至目前,三明市医保基本情况如下:全市共有参保人数263.52万人,其中城镇职工42.27万人,城乡居民221.25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22.65万人。2019年市中心档案室共收集、整理、分类、归档各类业务档案330卷。全市档案从业人员均为兼职人员,共有11名,其中中级职称3名,初级职称1名。

(一)医保档案涉及人员范围广。医保档案自每个人出生之日起,伴随其一生,因此,对个人而言,医疗保障部门档案是否全面对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影响较大。参保种类可分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医疗保险基本待遇享受分为干部保健、门诊特殊病种、住院报销、异地就医、异地安置、特殊用药备案等。医疗保险稽核类有现场稽核、有对手工报销材料进行审核、复核等等。因此,医疗保障部门的档案在其他社会保险类档案中是与人民群众联系最多、利用最广,与人民生命健康关系最密切的档案类型。

(二)医保档案的组成类型多。组成医保档案的有医保中心形成的文书档案及相关的合同协议;参保人员的信息登记表、相片、身份证复印件,与单位签订的合同等相关材料;住院患者报销的各种发票、住院清单、疾病证明书等相关凭证;医院、药店、诊所等定点医疗机构的开通申请书、信息变更表、账目冲销报告等相关附件;生育保险参保人员的信息登记及待遇申请表等相关资料;驻医院服务站办理业务时收集的新生儿登记表、门诊特殊病种登记表、特殊用药备案表、异地就医申请表等;医疗保险稽核科到定点医疗机构现场稽核记录本、稽核人员到外伤参保人员事故发生所在地和就医地进行稽核的笔录本、对待遇审核科工作人员手工报销材料进行审核、复核的反馈单等。

(三)医保政策的不断深入。医保政策的制定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与参保人员的需要而不断发展变化的,因此,不同时期的医保档案有着不同的特点和侧重点。具体表现为:每年住院报销目录与比例的调整与变化,参保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基本上是每年一调,以及个人账户划拨比例的调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每年的缴费也在逐年增加(从最初的每年每人20元到2020年每人280元),审批材料的报送等进行不断更新,还有办理业务所提供的材料也在不断发生变化(以人民为中心,让群众少跑路,最多跑一趟为前提,医疗保障部门时常调整提供材料的种类),这些政策上的调整,导致医保档案材料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侧重点。

二、三明市医保档案存在的问题

(一)对医保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医疗保障部门的档案承载着与医保相关的一切信息,与参保单位、参保人、定点医疗机构、医保中心关系密切,也是地方政府制订医保政策依托的基础数据与材料的主要来源。从医保档案业务人员的配备、档案室建设的水平及年度档案工作的考核等情况看来,医疗保障部门的业务档案与三明医改差距较大。

(二)信息化建设水平不高。档案管理的日常工作都是以纸质档案为主,档案软件只用简单的“阳光文档”软件,仅能对档案进行录入和自动生成案卷目录、卷内目录及简单查询等功能。档案室的硬件设备未及时更新,室内只是简单配备了档案柜、打印机、计算机、灭火设备、温度计。从档案室建设标准要求来看,档案室还应配有相应的密集架、防磁柜、温湿度调控系统、防盗监控系统等。

(三)档案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没有档案专业的人从事医保档案管理工作,市中心与管理部都没有专职的档案管理人员,都是兼职人员,平时以其他工作为主,档案工作为辅。

三、三明市医保档案管理规范化路径

针对三明市医保档案内容多、变化快、利用多等特点,为保持三明市医保档案的统一性与可持续性,必须制定统一规范的管理制度、档案鉴定及销毁制度、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度、档案设备的维护和使用制度、业务档案管理流程制度、业务档案立卷工作流程制度等。各项制度既要体现档案管理的专业特点,又要保持医保业务开展的方便,且做到最大化服务参保人员。

(一)建立统一的医保档案归档办法。各科室及各管理部要按照各自工作情况,以方便档案查阅、利用为前提,根据《福建省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福建省医疗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若干制度》,制订《三明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业务材料归档工作流程操作规程》,规定由业务科室在第二年度上半年对本科室上一年度的材料进行收集、分类、整理、组卷、打码,然后移交给档案室,对其进行编写卷内目录、填写备考表、拟写案卷题名、归档验收、编制检索工具、编制案卷目录、装盒、填写档案盒、上架。

(二)建立档案借阅与利用制度。为了提高医保档案提供利用水平,也为了更方便服务参保单位和人民群众的查阅,医疗保障部门要加强档案的日常管理,每一份档案的借阅和利用都要进行登记,特别是服务效果好的、利用率高的档案要及时让借阅者对其进行评价,确保医保档案有借有还,防止医保档案的遗失及损坏。

(三)加强医保档案的电子信息化建设。医疗保障部门需不断提升医保档案的信息化管理水平,以信息技术对医保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利用全流程进行改造升级。电子档案与纸质文档相比,具有易保存、方便借阅和归档,存储空间大、物理条件要求低的特点,在调阅和检索等方面有很强的便利性。利用“e三明”“微信”“云闪付”等平台搭建“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平台,利用“闽政通”网上办事大厅平台,方便参保人员在线办理业务。

(四)提升档案从业人员素质。应加强档案从业人员的档案管理知识培训及档案专业知识培训,加强档案管理岗位责任意识和道德修养培养,促使其认真学习医学、法律和信息化技术等相关知识。让医疗保障部门的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到医保档案工作的保密性、重要性,确保医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安全性、可用性,认真将档案管理工作做好,使医保档案工作有序进行。医疗保障部门要形成医保档案工作和岗位责任管理相结合的考评机制,提高医保档案管理效率。

(五)加强档案库房建设。建立医保档案专用库房,严格档案室库房的建设标准,要求配备必要的防火、防水、防盗、防霉、防潮、防尘、防光、防高温紫外线、防有害生物以及照明等设备,并将各项指标落实到位。

四、三明市医保档案分类的探讨

三明市医疗保障部门的业务档案分类是在国家、省有关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要求的基础上,根据三明市医保档案利用与科室工作方便的原则,将医保档案分为七大类:一是社会保险管理类,保管期限分为永久、100年、50年、10年,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登记材料期限为永久、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关系转入申请材料及附件期限为100年、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材料期限为100年、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继承审批材料期限为100年、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审批表及附件材料期限为100年、参保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变动月报材料期限为100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汇总表期限为100年、参保人员放弃补缴申明材料期限为50年、参保人员异地联网申报材料期限为50年、基金购买健康保障服务协议、合同协议审批单期限为10年。二是医疗保险费征缴类,如退休人员补足25年医疗保险费审批表及附件材料,保管期限为100年。三是医疗保险待遇类,如门诊特殊病种确认表和疾病诊断证明书,保管期限为10年。四是生育保险待遇类,如生育保险待遇登记表及相关附件材料,保管期限为10年。五是医疗保险稽核监管类,保管期限为30年,其中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信息更改申报材料期限为永久、定点医疗机构功能新开通审批材料期限为永久、定点医疗机构退出或暂停医保定点申请材料期限为永久、定点医疗机构开通全省联网定点的申请材料期限为永久、稽核情况汇总表期限为30年、医疗机构变更结算、冲销费用的申请、报告材料期限为30年。六是医疗保险耗材类,保管期限为30年,其中公立医疗机构第四批医用耗材采购现场议价、专家意见及配送承诺书期限为30年、单位耗材产品信息调整材料期限为30年、药品(耗材)联合限价采购品规调整登记表期限为30年。七是医疗保险业务统计报表类,保管期限为10年、30年、永久,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居民医疗保险年报表期限为永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居民医疗保险季报、月报表期限为10年。

【参考文献】

[1]朱秀红.创新医保档案管理的几点看法[J].办公室业务,2020(13):106-107.

[2]解恒学.医保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几个要点探究[J].兰台内外,2020(30):56-57.

第2篇

【关键词】档案管理;改革;创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其档案管理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这些档案对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而档案分类指的是按照形式、内容、来源以及时间的不同将全归档文件进行实体分类,分成若干类别和层次,从而形成有机的体系。在我国档案管理发展过程中,档案的分类管理与创新一直是重头戏。相较于过去,各种归档的材料在档案内容性质、形式、载体以及数量等方面都有一定的变化,在这种情况下固定案卷位置依然采用案卷号、案卷目录号、全宗号等编号方法显然存在诸多的不足,不利于对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因此,对档案分类管理进行改革和创新就显得尤为必要了。

一、档案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档案管理人员不能满足新时期档案管理的要求

首先,人员配置缺乏专业性。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存在兼职多、专职少的现象,甚至身兼数职的情况也时有发生。此外,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变动频繁,且不能及时的进行全面的移交工作,这就增加了确定档案管理责任归属的难度系数。这些都不利于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职业技能,对改进档案工作质量产生不利的影响。

其次,档案人员的专业素养欠佳。其具体表现主要为:一是从事档案管理工作的专业人才比较少,从事该岗位人员很少有专业技术职称。二是档案人员缺乏创新意识,由于缺乏专业的知识和技能,只能满足于根据要求做好档案管理工作,不能充分掌握现代管理技术,从而导致现阶段大多数档案管理人员创新意识不足。三是缺乏提高档案管理人员业务素质的培训机制,从而影响了人员的综合素质。

2.相关的规章制度不够完善

现阶段部分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没有明确细节的要求,其归档的效果只是笼统的说明。在归档的实际过程中,大多数只会归档纸质文件而已。尤其是在电子档案管理等方面,缺乏相关制度的规范指导,电子归档会出现一些混乱。如果只是将手工记录通过扫描存入系统,这实际上并不是真正的电子归档。此外,在档案管理制度没有建立健全,在档案管理人员职责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电子档案的修改变得更加容易。因此,难以真正的避免人为破坏情况的出现。

3.档案管理条件比较简陋

档案室简陋已经严重影响档案工作的正常进行,甚至个别单位还存在没有建立档案室的情况。部分单位尽管有档案室,但是阴湿狭窄,缺乏与之相配套的设备,档案材料霉变或虫蛀的情况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档案的外观和整洁。

二、档案分类管理的创新改革思路

档案归档整理工作的关键就是建立档案分类表,做到清晰、简化合规、层级分明,这是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的重要保障。因此,在开展档案分类管理工作中,应该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1.档案分类的采标

就档案分类而言,有诸多的标准可以指导其分类,不同的分类标准,其逻辑架构也不尽相同,所以档案分类管理中起步工作就是做好采标工作。假设某个单位或者部门在档案分类的过程中,要遵守档案行业的分类标准,亦或者是所属行业的档案分类标准,或者兼顾两种档案分类的标准,这需要慎重的考虑和决定。选择任何一种标准都要以实际情况出发,杜绝盲目照搬照抄的可能性。有的时候个别部门或单位往往没有充分分析和调研其所选择的档案分类标准,这样即便档案分类表已经做好,实际上也无法满足现实工作的需求。

2.档案分类的完善

在采标慎重选择之后,基本上初步形成了档案分类的框架,需要根据单位属性、部门属性进行适当的完善和调整。在档案分类表调整之前,要对各个部门、各个机构的职责有一定的了解和掌握,各部门建立的文件收发登记制度要事实监督,文件收发登记表要以充分的职责分析、业务调研为基础,进而对其所产生的文档类型做到心中有数,这是档案分类管理的基础工作。实际上需要花费较多的经历和时间来酝酿、熟悉、了解档案分类表的调整工作,这样才能够确保系统的、准确的、完整的档案分类管理。

3.档案分类的简化

在档案分类进行调整和完善的过程中,应该秉持归档管理工作简化的原则,对内容分类的过分追求反而使得档案分类管理本末倒置。自“DA/T22-2000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的颁布和执行,在一定程度上对文书立卷的归档方法进行了变革,按件整理的方法实际上将很多复杂的分类工作都省去了。再加上现阶段,较高的档案管理现代化水平,使得档案信息网上查询和计算机检索成为了可能,文书档案的分类工作应该财务文书文档按件管理的方法来起到简化的作用。此外,档案分类管理的工作人员,应该重视文档管理的核心理论,即来源原则,强调在档案分类整理工作简化的过程中,在整理馆藏档案的过程中,要以文件的形成机关来源为基础。

4.依法科学管理

提高档案工作总体水平的关键就是提高依法科学的管理水平。管理方式要不断地完善和改进,在全国档案信息通用数据库的建立健全当中充分运用创新的管理手段。随着我国档案制度不断深入的改革步伐,人员逐渐实现了转变,从单位人过渡到社会人,日渐频繁的人员流动在一定程度上证明了档案信息库建立健全的重要性,尤其是确保档案资料的可靠性、适用性、先进性和标准性,为后期实现数字化、网络化的信息资源、自动化的管理流程、多样化的信息载体以及整体化的信息共享等奠定良好的基础。但是由于不同的单位具备不同的特点,在开展档案资源信息化工作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其自身的特点,尽可能的避免软件不兼容、单位自行设计、硬件配置不统一等做法。

5.建设高质量的档案工作队伍

档案分类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科学性,这就对档案分类管理工作人员有较高的要求,具备系统的档案管理学知识只是其中最基础的部分,此外要具备良好的思维能力,这样才能够有条理性、科学性的开展档案的分类管理工作,增强档案框架管理的清晰度,为后期的保管、查找以及开发利用提供便利的条件,从而实现系统化、标准化、规范化的档案管理。因此,就现阶段而言,着重培养年轻的档案干部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问题,使这些人的能力不断的提高直至其具备担任档案事业主力军的能力和素质;对专职、兼职的档案工作人员,要加强对其知识体系的更新工作,在上岗之前确保岗前培训工作落实到位,尤其是在计算机应用方面,是培训的重点内容,这是现代社会的必然要求。同时,要积极的创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吸收、引进、聘用高级人才。

三、档案分类管理的意义

首先,无论是社会、城市、企业、个人的生存和发展,档案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尤其是档案可以记录人、物过去的状态和具体的情况,为后续的调查和利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而档案分类管理正是对这些信息进行筛选,并对有效信息进行充分利用,这才是信息化时代对档案的要求。

其次,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社会公众对档案的意识逐渐培养起来,原先人们对档案莫不关系、毫不在意的时代已经过去了,现如今人们开始重视档案的作用,并尽可能的利用档案带来的积极效果,而档案分类正是帮助人们高效的、快速的筛选出对自己有用的信息,这是社会现代化的具体表现。

最后,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因此,就业问题一直是值得考虑的民生问题,而档案分类管理这种档案细化的分支,有助于该专业的学生向更深层次的方向学习和研究,有助于培养该方面的专业性人才,以此来满足社会对档案分类管理人才的需求,在缓解现阶段就业压力中有一定的贡献。

四、结语

档案管理工作并不是一蹴而就就可以实现的,这是一个复杂性的、系统性的问题,在开展档案分类管理工作的过程中,既要保持其内在的联系,同时也要遵守客观规律和自然形成规律。只有不断地扩充自己的知识领域,在调查研究的时候做到深入细致,就一定可以实现科学化的档案分类管理,尽可能的加快其转变为生产力的速度,从而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陈慧.试论煤化工项目档案分类与档号编制[J].化工管理,2013,(24):31-31.

[2]朱雯.妇幼保健院档案分类与档号编制[J].医学信息,2013,(29):35-35.

第3篇

关键词:家庭档案;分类整理;保管

当家庭之舟开始在生活的海洋中远航之时,真实记录和反映家庭生活历史与家庭文化的家庭档案也就相伴而生。本文就家庭档案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和整理保管谈谈粗浅看法。

一、家庭档案管理的作用和意义

1、家庭档案是社会档案财富的组成部份

作为社会“细胞”的家庭,它所形成的档案,不仅较全地记载了一个家庭的社会实践和家庭事务活动情况,而且也较真实地反映了整个社会局部地区的历史面貌。这种微观档案,是研究本地区的历史状况,制定本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编写地方史志等难得的素材。乡镇企业家、私营企业主以及广大社会个体的家庭档案,可以作为研究、对比城乡经济发展状况、社会风貌的典型资料。

2、家庭档案是处理纠纷的重要依据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原因之一就是因为在家庭纠纷中,当事者多为“口说空话”,拿不出白纸黑字的真凭实据来。譬如,在现实生活中,兄弟分家多年后又为家庭财产分配问题发生纠纷,有的口角不止,有的引讼。假如我们重视了家庭档案的建设,兄弟分别把分家时的财产分配清单保存下来,那就不致于会发生上述纠纷了,即使发生了纠纷,也不会使“清官”再为难了。

3、家庭档案是家庭日常生活的助手

随着社会生产和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各种电器已经普及各个家庭,成为大家生活的伴侣。为了日后正确使用和维护这些家电,就需要把有关的图纸、使用说明书、保修单等归档保存起来,否则,一旦出现什么故障会给家庭生活带来许多不便,以致造成一定的损失。

4、休闲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份

利用家史、自传、回忆录和家庭过去与现在的变化情况,可以对家庭成员,尤其是对子女进行教育。节假日或其他空余时间,浏览一下家庭中的日记、作品、影集,也能陶冶情操,得到一种精神上的放松与休闲。家庭档案真实地记录了长辈们在家庭事务和社会实践活动中的一些经历,即使他们与世长辞了,晚辈们还可以看到他们的照片和手迹,听到他们的声音,真可谓“音容宛在”。

二、家庭档案的分类整理与保管

(一)家庭档案的收集

1、财产档案――理财、投资的好助手。包括家庭收入、支出账目,存单、股票等各类投资交易证卡,有价证券、工资条、水电费支出记录、保险凭据、借条、合同契约、贵重物品清单和发票等。

2、证件档案――一旦遗失麻烦多。包括房产证、土地证、出生证、学生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证、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借书证、职称资格证书、聘书、独生子女证和技术资格等级证书等。

3、说明书档案――使用、维修不用愁。包括各种家用电器、车辆、防盗门、家具的说明书、保修卡、维修单、电路图和维修地点、联系电话等。

4、音像档案――逝去的点滴成为永久的记忆。包括家庭成员各个时期的照片,结婚、寿庆、旅游观光、聚会娱乐等活动形成的录音(录像)带、光盘、软盘等。

5、保健档案――创造幸福生活的基础。包括婴儿出生、保健材料:家庭成员病历、诊断书、医疗保健卡、B超、x光、cT等检查结果及片子,心脑电图、化验单、体检表、血型报告、住院记录、疫苗接种和药物过敏记录、家庭成员意外伤害记录及医院处方、饮食禁忌等。

6、交友联谊档案――亲情友谊连结的纽带。包括亲朋好友的住址、电话号码,老师、同事、同学名录、来往书信、贺卡、明信片等。

7、个人履历档案――记录下人生道路的坚实步伐。包括家庭成员的生日、结婚纪念日及入学、入团、入党、应聘、升职、乔迁的日期,自传、简历、日记,奖状、奖牌、奖章,各种考试的成绩单。

8、荣誉档案――熠熠如生、催人奋进。包括各种荣誉证书、获奖证明、奖状、奖牌、奖章、奖杯等。

9、珍藏品档案――陶冶情操、修身养性的载体。包括家庭成员个人爱好、收藏,如:书法、书画作品、学术论文、专著、在各类报刊发表的文章及作品,名人好友题字题词;古玩、家谱、票证等物品;邮票及封片等邮品,各类艺术品收藏,书报刊物收藏等等。

10、旅游档案――开阔视野、愉悦身心。旅游景点门票、导游图、旅行线路图、宾馆介绍、登程返程车票机票、游览日记等。

三、家庭档案的整理与保管

1、家庭档案的整理

家庭材料按传记、证件、凭据、书信、文书表册和音像等进行分类;根据材料重要程度或时间顺序排列组合;逐一进行编号、编目用以固定家庭档案材料的位置;分门别类装入档案盒,填写档案盒背脊,方便查找。

第4篇

【关键词】 电子档案 分类 整理 保护

随着医疗技术及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医院电子档案的形式及要求不断发展,如何做好医院电子档案的分类、整理及保管工作已成为医院档案管理人员需要学习的新课题。

1 电子文件及电子档案的定义

电子文件指能被计算机系统识别、处理,按一定格式存储在磁带、磁盘或光盘等介质上,并可在网络上传送的数字代码序列。

电子档案指具有保存价值的已归档的电子文件及相应的支持软件产品和软、硬件说明[1]。

2 医院电子档案的分类

根据医院的工作特点,医院电子档案主要划分有以下几类:

2.1电子文书 主要是指用字处理技术处理形成的文字文件、表格文件以及各种医疗活动中形成的公文、报表等。主要包括医院的内部电子文件、外来电子文件(材料)、电子病历及一般电子文书材料(如图片、照片、多媒体资料、日常电子公文)等。

2.2电子影像/图像

指由图纸扫描或其他方式产生的二维点阵图文件。主要包括检验检查科室在医疗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医学影像材料、医学图像资料及重要的监视、视频材料等。

2.3电子图纸

指由计算机辅助设计形成的图形、图纸等二维或三维图形文件,主要包括工程、产品设计、施工和维修方案等。

2.4配套纸质文件

包括上述所有电子档案形成过程中配套的纸质文件及一些软件开发任务书、系统分析报告、鉴定证书或验收说明、软件测试报告、修改记录、说明等。

3 医院电子档案的整理

3.1电子文件的整理

3.1.1医院的内部和外部电子文件应由文件形成部门负责收集积累、整理、编辑,并按要求进行组盘,由档案部门在接收文件时按照不同年度、来文形式、组织机构、保管期限进行归档。把同一部门的文件集中在组盘可以方便查找和利用。按照不同的年度和保管期限分类可方便档案的保管和定期删除或重新挎贝。档案人员应建立统一的数据库及文件归档和命名形式,便于归档和查找。

3.1.2医院一般的电子文件如照片资料及各种PPT、DBF、DOC、TXT、EXE等文件资料整理相对简单,只需要按照年度、部门及保管期限进行归档即可。

3.1.3科技电子文件可按照医学科研、学术交流、基建工程、设备购置等分类整理,再按相应的不同年度、组织机构、保管期限进行归档。

3.1.4产品研制或工程设计过程形成的电子文件要以产品型号、研究课题或建设项目为单元按类别进行归档。

3.1.5会计电子文件整理时应附有会计交接表,列明归档材料的详细项目,如帐薄名称、编号、页数、启用日期等、相关人员进行签名确认,同时附存纸质文件。

3.2电子影像/图像文件的整理

由于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医院每天产生大量的电子影像/图像文件及电子病历资料,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在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都属于病历的范畴。因此,对与病人有关的电子影像/图像资料的保管也要提高到重要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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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电子影像/图像文件、电子病历资料多在特定的条件和工作平台上产生,日常的保管工作应由信息中心(科)进行管理,但应每年对产生的上述电子文件资料进行存盘保管,在归档时应按不同年度(时间)、产生部门、保管期限等进行整理,并注明系统环境、工作平台等内容。

3.3电子图纸属于建设项目的按设计、施工、结构、维护管理等顺序进行排列,在整理时应注明系统环境、工作平台、文件格式、等内容。方便跟踪及使用。

3.4全部归档的电子文件应使用不可擦除型光盘。鉴于磁盘及移动硬盘的保存时限、抗干扰能力及结构稳定性不及光盘,应尽量避免使用磁盘或移动硬盘存档。在归档时应附有标签、注明编号、套别、名称、密级、保管期限和软硬件条件等。 转贴于

3.5归档的电子文件至少一式两套,一套封存保管,一套供查阅利用,对重要的电子文档资料可复制第三套进行异地保存。

4 电子档案的保护

电子档案的保护是当前档案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档案管理部门应具备相应的电子档案管理知识,配备相应的电子档案管理设施及设备,如应配备相应的计算机设备、光盘刻录仪及安全防护软件等,同时需要建立一整套严格、规范、合理的电子档案保护与利用制度。

4.1建立 “两套制”的存档模式,即电子文件、纸质文件同时存档,形成内容相同的两套档案,归档时使用不同的编目方法和存贮工具,档案管理部门应在每一卷电子文件及纸质档案的备考表或卷内目录“备注”项中注明相应的文件的编码及存址,让两种形式的档案间建立准确、规范的映射关系,以便于对应和查找。

4.2光盘的保护

光盘在归档时应规范排放,不宜受压,应直立旋转。在日常的使用及保管过程中注意对光盘不得擦洗、划刻、触摸光盘裸露处,不得弯曲、挤压、摔打光盘,以免造成损坏。高温会使光盘氧化、变形或老化,潮湿会使光盘片基霉变。光盘应避免接触外来磁场,外来磁场可作用于磁性载体,能使磁性涂层的剩磁发生消磁或磁化,造成信号失落或信噪比降低。保存纸质档案的标准温度为14~24℃,相对温度45%~60%,而保存电子文件的理想温度为16~20℃,相对温度40%±5%[2];注意避光,光盘材料的塑料保护层对紫外光极为敏感,阳光的直射会使光盘过早老化。防止光盘沾染灰尘和污垢,灰尘对电子档案也会造成危害,有可能会污染、腐蚀、霉化损坏电子文件载体,造成数据信息的丢失,因此应注意落实严格防尘措施。

4.3电子档案使用条件的保护

由于电子文件是通过将信息与载体结合在一起而形成的,需要通过计算机及相应的工作软件或平台才能识读,一旦出现技术过时或电子文件运行的条件和平台出现了变化,都会影响到电子档案的有效性和使用性,因此在维护电子档案的完整性与安全性方面应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4.3.1电子档案运行系统及档案管理的应用软件需进行及时升级,满足软、硬件环境及文件运行的需求。

4.3.2对电子档案在使用及利用过程中的权限进行严格的分配与确认。不断更新安全防护软件,是电子档案安全性的有效保障。

4.3.3鉴于电子载体寿命相对较短,一般为5-15年,而且易受多种人为的不良因素影响,定期复制是当前延长电子文件寿命的有效措施,磁盘每2年,光盘每5年转储一次,转储后的载体与原载体同样编号保存[3]。

4.3.4对于出现破损的电子档案,及时采取有效的修复技术进行修复。

随着医疗科学技术及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对医院档案管理人员提出了更高的素质要求。除了需要具备专业的档案管理基础理论知识外,还应具备计算机理论知识及应用技术,学习和了解医学活动的规律、工作流程等多学科的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文化素质,逐渐掌握并丰富电子档案管理的技巧与经验。努力成为掌握现代科学技术知识的新型档案管理人员队伍中的一员,为医院的档案管理工作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参 考 文 献

[1]CAD电子文件光盘存储、归档与档案管理要求.第一部分:电子文件归档与档案管理[S].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7678.1-1999.

第5篇

一、着力观察研究,分析中小学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结合“两基”工作验收督查,就云南省部分地区中小学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了调查研究中发现的一些问题,综合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教师档案意识不强,领导重视程度不够

长期以来,在中小学教育过程中还是认识不到档案管理在学校建设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得学校档案管理严重滞后于其它各项工作,学校领导大多对学生档案不够重视,总认为学生档案在学校工作中无足轻重,学生只要学习上出类拔萃,分数令人满意就行。所以必然就会出现学生档案工作没安排、没要求的纰漏。而广大教师档案意识也较为淡薄,误认为资料收集、归档是档案管理人员的事,往往把它排斥在个人工作之外,忽视学生档案管理对学校工作的促进作用,对学生的学籍管理和基本情况,也只仅限于自己任教期间,一旦自己换岗或离开,就统统丢弃,有时学校想找点班级资料都成问题,查找不到也询问不到,而领导对此做法也只是睁只眼闭只眼。

2、档案人员业务水平不高,档案管理分工不明

一般中小学的档案管理人员是教师兼职或临时配备的,没有经过专业的档案知识培训,对档案材料的分类、归档、整理、保管、利用等业务不了解,对档案工作精力投入不足,日常事务往往只是被动的将材料放入档案盒,有的资料干脆就随便堆放在一边,没有及时整理归档,临到用时才慌慌忙忙胡乱翻找,而且把学校行政内务、上级下发文件文案、教师集体或个人档案、学生类别档案统统归于一处,毫无头绪,根本就谈不上什么档案的规范化管理。

3、档案资料收集不完整,利用率较低

由于受多种因素制约,大多数学校只重视学生的考分和社会效应,对档案管理方面的认识不足,学校领导班子大多也只是注重抓眼前教学工作而忽略了对学校长远发展有利的档案管理工作,造成学校档案信息资源开发不足,档案利用率不高的局面。中小学校在档案资料收集管理上普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档案资料收集不全,学生档案资料杂乱无章,尤其对优秀课堂教学、课题研究成果等有保存价值的材料没有归档;磁盘、光盘、照片、实物贫乏。二是档案室只负责把自认为有用的材料加以整理保存而忽略其他,从而造成找资料、调信息难度较大。有时想找点学生的成长记录或获奖资料,还得到处打电话、捎口信让学生从家里带来(而有的学生已经毕业)。三是缺少必要的监管机制,造成资料收集不及时、随意归档、缺失散失等现象,甚至有些学校因工作人员工作调动,使之原本残缺不全的材料更不知去向,真正的“人走茶凉”。这些问题直接影响了学校档案管理的系统性、完整性、连续性和规范性,使得档案的价值大打折扣,根本就谈不上有效利用。

二、增强时代感,改进中小学校档案管理工作的思考

1、加强领导,增强档案意识

领导重视是做好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保证,学校领导要把档案管理纳入学校发展和管理的重要内容来抓。学校档案管理工作是教育部门的一项长期任务。中小学校要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不但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定期督查,使这项工作成为全体教职工的自觉行动,而且还要大力宣传学校档案管理的意义,加强档案法律法规学习,使之成为中小学校常规管理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

2、加强档案人员培训,提高管理技能,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第6篇

在个人信息法领域中,对人事档案的基本定位,是“依特定目的而收集的并以一定方式编排的个人信息的集合”[1]。法学界在现代隐私权的基础上,建构个人对其人事档案的合法利益的救济框架,完成该合法利益的权利化。按照侵权责任法的原理,对于作为人格权的隐私权的损害主要是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救济,也不排除对经济损失的赔偿。根据我国人事档案制度的规定,本人是根本无法知悉档案记载的内容为何、档案记载是否有错误、被提供给何人查阅等。不少学者提出在人事档案的管理中应尊重个人信息自决权,给予当事人请求复核、更正、删除等权利[2],即个人的知情与参与等权利[3]。

从个人信息保护的角度而言,与以传统隐私权保护为基点的隐私权保护机制不同,现代隐私权在权利配置上,要求按照个人信息处理的不同阶段进行权利增设与重置,在保护机制上,要求建立个人信息保护所要求的公共监管机制[4]。在目前,我国隐私权保护法制无法完成现代隐私权,特别是个人信息保护所需要的保护架构。

笔者认为,在分析人事档案制度中,OECD所提出的八项著名指导原则(汇集限制原则、资料内容正确性原则、目的明确化原则、利用限制原则、安全保护原则、公开原则、个人参与原则、责任原则[5]),既可以作为制度分析的工具,也可以作为制度改革的借鉴。本文以我国司法实践中关于人事档案管理侵权的判决文书为基础,结合上述指导原则,以类型化的方式,分析我国司法实践的现状,为人事档案制度改革奠定必要的实证基础。

二、经验材料

在我国有关人事档案管理侵权纠纷的司法实践中,可以将有关的纠纷归纳为以下几个类型:

(一)人事档案因记载不完全导致的侵权责任

该类侵权责任,主要发生于用人单位在档案信息收集与档案材料制作中因所记载的事项不完全的情形中,体现为应当记载的而没有记载,还包括记载错误等其他情形。

在“某制药厂与李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上诉案”[6]中,法院认为:“本案中,李某的《企业职工档案》中只记载了李某自1986年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运司参加工作、工资审批及退休的一些情况,对1985年以前李某参加工作及调动工作的情况均未记载,致使李某1985年之前参加工作的工龄无法认定,故制药厂应对其记载档案不全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在该案中,法院是把该类侵权纠纷作为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而非作为人格权侵权纠纷予以处理的,而且在判决处理上,也没有给予受害人以任何物质性或者精神性的损害赔偿,而是判决加害人承担补建相应的人事档案的责任。

在“韩某与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上诉案”[7]中,法院也认为:“某公司作为代为保管韩某人事档案的单位理应对韩某的相关人事档案信息妥善保管,某公司提供的《企业职工档案》只记载了韩某1985年开始工资套改及退休情况,对1985年之前韩某参加工作的情况均未记载,且某公司对韩某1978年参加工作认可,故对韩某要求某公司赔偿其工资损失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在“吴耀荣诉广州鹰金钱企业集团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8]中,法院确认:“由于原告档案没有反映原告辞职的有关情况记载,在这阶段的职工花名册也丢失,以致社会保障局无法取得能够证明原告工作经历的原始资料,造成原告无法享受视同缴费26年1个月年限的养老待遇,并因此无法享受视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25年由政府专项资金全额资助缴纳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费,责任在于广州市穗光食品厂”。

本部分所研究的后两个案件判决的重要意义在于,对因人事档案记载不全而给当事人造成的物质损害(工资损失、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费损失等)给予了赔偿,并没有给予档案关系人以精神损害赔偿。

(二)人事档案因保管不善遗失导致的侵权责任

该类侵权案件,可能发生在公共性档案保管机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所属的档案部门)与档案关系人之间,也可能发生在商业性档案保管机构(企业、职业介绍服务中心、职业介绍所等)与档案关系人之间,是一种比较多发的人事档案侵权纠纷类型,而且在是否具有可诉性的问题上,司法机关对行政部门所保管的人事档案遗失与企业、事业单位所保管的人事档案遗失,具有二元化的倾向。司法实践往往对前者持不具有可诉性的立场[9],而对后者持具有可诉性的立场[10]。

值得注意的是,该类民事案件在纠纷定性上比较复杂,主要是被作为侵权案件予以处理的,且主要赔偿的是当事人的经济损失,但在少数案件中对当事人的精神损害给予了赔偿[11]。只有在双方当事人之间有明确的档案保管约定的情况下,才可能是被作为违约案件予以处理的。

在“刘岩与北京市朝阳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保管合同纠纷上诉案”[12]中,终审法院认为:“职业介绍中心作为保管人没有履行合同的义务将刘岩档案丢失,职业介绍中心具有过错,其违约行为必然影响刘岩今后就业及享受相关待遇,因此,应对其违约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赔偿刘岩相应的损失,对于损失数额,本院依据刘岩提供的证据结合日常生活经验,酌定为30000元”。在该案中,在当事人之间存在着明确的人事档案保管合同(委托存档协议),所以法院将该案作为违约案件予以处理。

在“李蔚萍诉长葛市归侨侨眷联合会劳动争议纠纷案”[13]中,法院认为:“在原告达到退休年龄时因档案丢失而无法办理,对此被告长葛市侨联应负保管不善的责任,具有过错。由于无原告档案材料,造成原告不能及时办理养老退休手续,给原告的利益已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失。对原告主张的损失,被告应予赔偿”。

在“安阳市北关区彰北街道办事处与陈建设劳动争议纠纷上诉案”[14]中,法院支持了初审法院的观点:“上诉人将被上诉人档案遗失,影响了被上诉人享受相关待遇,给其取得相关利益造成了可预见的损失,故原审判决根据安阳市的人均生活水平,酌定一次性赔偿被上诉人遗失档案损失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维持”。更为重要的是,在该案中,终审法院提出了人事档案遗失侵权之诉与劳动关系纠纷之诉的相互独立性问题,即“关于陈建设的身份及双方是否形成劳动关系的问题。因该纠纷同档案遗失引起的侵权之诉不属同一法律关系,本院不予审查,应另行处理”。

在“李传雅与广州钢管厂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上诉案”[15]中,终审法院认为:“钢管厂遗失李传雅档案造成李传雅办理退休手续的延误,以致于李传雅未能享受到从2006年7月起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00元的调整,该损失应由遗失李传雅档案的钢管厂承担责任。钢管厂应按每月100元从2006年7月起计算至本判决生效之日一次性支付给李传雅,以后每月于当月30日前支付100元给李传雅至其死亡时止”。该判决将不能办理退休手续的损失用一次性支付和终身定期金的方式予以赔偿,其大胆与创新,令人耳目一新。

在上述案件的损害救济上,对人事档案关系人主要是给予了损害赔偿的救济,但是并未言明是对物质利益的损害赔偿,还是精神损害的赔偿。从合同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理论而言,似乎该损害赔偿主要是针对物质损害而做出的,均未对档案关系人的精神损害予以救济。

(三)人事档案在劳动关系终止时未及时移转导致的侵权责任

该类侵权责任,体现为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终止后未能及时移转劳动者的人事档案而产生,主要产生于劳动争议纠纷领域中,而且往往是被作为劳动争议纠纷予以审理的。

在“青岛晶华玻璃有限公司与王政智劳动争议纠纷上诉案”[16]中,法院进一步阐明:“本案中,晶华玻璃公司在与王政智终止劳动关系后至今未给其办理档案转移手续的事实清楚,故原审法院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判令晶华玻璃公司为王政智转移档案正确,本院予以确认”。在该案中,尽管被告用人单位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没有给劳动者转移人事档案,但是法院并没有因此给予劳动者损害赔偿的救济,而仅仅是判决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相应的移转义务。

在“袁媛诉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17]中,法院认定了用人单位未为及时移转劳动者人事档案的违法性,即“双方的劳动关系在1994年已解除,重庆银行未即时为袁媛转移档案资料,不符合相关规定”,而且还进一步明确了劳动者诉请用人单位及时移转人事档案的权利属于用人单位的在劳动合同解除后的附随义务(后合同义务)且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即“由于原告该诉请系劳动关系解除后用人单位的附随义务,该请求不适用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以此保护劳动者对自己人事档案的合法利益。

(四)人事档案去向信息告知义务不履行而造成的侵权责任

该类侵权案件,体现为用人单位在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中终止后,长期不告知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的去向,给人事档案关系人(劳动者)造成损害的情形。在司法实践中,该类案件相对较为少见,而且也是被作为劳动争议纠纷予以处理的。

在“华某某与上海汽车电器总厂劳工合同纠纷上诉案”[18]中,法院确认:“职工档案记录职工的生活、工龄、工作经历等,用人单位应当妥善保管并在职工离职后及时办理移交手续且告知档案的去处以便职工享受其应得的各项政策待遇。上海汽车电器总厂虽然在1993年12月履行了档案转移手续,但直至2008年6月才告知华某某,亦有不当之处。原审法院据此酌情判令上海汽车电器总厂赔偿华某某养老退休金损失15,000元亦无不当”。

在该案中,法院不仅确认了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的基本义务,即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妥善保管义务和在劳动关系终止后的及时移转义务,而且还确认了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终止时及时履行档案移转义务后及时告知档案去向的义务,以此保护劳动者的权益。诚为司法能动主义的一大进步。

三、对司法实践的反思

与对人事档案制度改革的思考

从对上述人事档案管理侵权纠纷司法判决材料的整理归纳与初步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首先,在纠纷的性质定位上,有关人事档案管理中的侵权纠纷的归类,较为复杂,且多种多样。既有作为财产损害纠纷,也有作为违约责任纠纷,还有作为劳动争议纠纷予以审理的。在司法实践中,还有法院敏锐地提出了人事档案侵权之诉的独立性问题。这一点主要是跟目前我国立法上关于人事档案关系人对其人事档案的合法利益是否权利化以及如何权利化的规范之阙失有极大的关联。

其次,在损害赔偿的性质和范围上,在我国有关人事档案管理中的侵权纠纷的案件中,司法机关普遍倾向于而且也实践了对给予当事人造成的物质损害应当给予救济的主张,而对前述各类型侵权行为造成的精神损害,则根本就没有或者较少给予赔偿。此外,在司法救济中,还普遍使用了非损害赔偿的救济方式,如继续履行(及时移转)、恢复原状(补充建档)等措施。这是因为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被司法机关所看重的是人事档案在记载不完全、遗失、不及时转递以及去向不明等情形中给人事档案关系人在就业待遇、缴纳社会保险、办理养老退休等方面造成的经济损失,忽略了人事档案管理中的侵权行为对人事档案关系人所造成的精神损害。可以说,存在着严重的将人事档案关系人对其人事档案的合法利益财产权化的倾向。这一点与法学理论界将人事档案关系人对其人事档案的合法利益人格权化(隐私权化)的基本观点大相径庭。

最后,在损害赔偿的数额与方式上,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起到了主要作用,法官通常会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和日常生活经验相结合予以认定,既有一次性支付的损害赔偿金,也有终生定期支付的损害赔偿金。

综上可以说,从OECD的指导原则而言,人事档案管理中的侵权行为主要体现为对资料内容正确性原则、安全保护原则和个人参与原则等三大原则的违反。

从法律规范的创制而言,对人事档案关系人对其人事档案的合法利益的保护,应当将该合法利益规定为法律上的人格权位阶,特别是隐私权的范畴,为了彰显个人信息主体对其个人信息的权利与传统隐私权的差异,可以称之为个人信息自决权。从司法实践的改善而言,应当注意人事档案关系人对其人事档案的合法利益中的人格权因素,在司法救济上,不仅要给予受害人因人事档案管理中的侵权行为导致的经济损失的救济,而且也要给予受害人因该侵权行为而导致的精神损害的救济。

注释:

[1]齐爱民.拯救信息社会中的人格:个人信息保护法总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81页.

[2]王秀哲.隐私权的宪法保护,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第243页.

[3]张建文.论人事档案遗失的权利救济,北京档案.2009年第10期,第19页.

[4]张建文.基因隐私权的民法保护,河北法学.2010年第6期,第11页.

[5]刘怡君.资讯化社会隐私权之研究――以日本个人资讯保护为中心,淡江大学日本研究所硕士班硕士论文,2005年6月,第84-86页.

[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乌中民一终字第1059号民事判决书.

[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乌中民一终字第912号民事判决书.

[8]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2009)天法民一初字第3137号民事判决书.

[9]许昌县人民法院(2010)许县法行初字第36号行政裁定书.在该案中,法院认为:原告所诉被告因保管不善将档案丢失不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原告可以向被告或其上级机关及有关部门反映解决.

[10]张建文.行政部门所保管的人事档案遗失的权利救济,北京档案.2011年第7期,第17页.

[11]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安民二终字第55号民事判决书.

[12]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1)二中民终字第9927号民事判决书.

[13]长葛市人民法院(2009)长民初字第00699号民事判决书.

[14]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安民二终字第304号民事判决书.

[15]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穗中法民一终字第2563号民事判决书.

[16]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青民一终字第385号民事判决书.

[17]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2009)中区民初字第6132号民事判决书.

[18]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0)沪二中民三(民)终字第1315号民事判决书.

第7篇

[关键词] 档案信息资料分类;档案实体分类;比较;原因

【中图分类号】 G272.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4244(2013)11-241-1

分类是人们对事物的认识和管理的一种基本方法,也是在进行档案管理时的基本方法。档案的分类和其他文献的分类相比,具有独特的“二元主义现象”。在对一般的文献进行分类时,仅使用一种分类标准,形成一种分类体系,同时满足文献的实体有序化和信息有序化的双重需要。而在整个档案管理过程中,需要进行两次分类,这两次分类在分类对象、思路和目的等方面有着明显的差异,形成了档案信息分类和档案实体分类这两种分类体系。这两种分类体系在档案管理中同时存在,在不同的管理需要中发挥着各自不同的作用。

一、档案信息分类与档案实体分类的比较

(一)档案信息与档案实体。档案信息分类和档案实体分类的主要区别就是两者的分类对象不同。档案信息是利用变化载体的方法从原始档案文件中提取出来的,自身属于抽象的事物,需要附属在一个新的载体来存在,实现其价值。档案实体是档案的原始文件,主要是对档案进行原始记录。档案实体只是一种管理方式,主要根据档案在来源上的历史联系进行分类,档案信息分类则是采用形式逻辑的方式。档案管理的使用价值就是满足人们对档案的各种使用需求,人们在使用档案时,主要是利用档案信息资料。所以要基于档案实体对相关档案信息推行信息管理,分类相关信息能够使信息有序化,更加方便我们迅速查询和使用档案信息,实现档案管理的使用价值。

(二)历史主义和逻辑主义。从档案信息分类和档案实体分类的思路上来看,主要分为逻辑主义和历史主义两种派别。在进行档案管理时,档案实体分类主要是通过历史主义的原则,按照档案实际情况和内容界限直接认定,按照档案在其来源上的历史联系进行分类,档案馆中的所有档案被划分成若干个全宗,每个全宗又按照日期和形成档案的机构进行细微的分类,形成一个完整的实体分类体系。档案信息分类主要采用形式逻辑主义的原则,突破档案来源上的历史联系,按照社会组织的职能分工并结合档案信息内容的属性对档案信息进行分类,人们可以按照职能活动或事物的属性来查找档案。

(三)信息分类号与实体分类号。从信息分类和实体分类的目的及结果来说,档案实体分类的目的是显示档案来源的历史联系,比较完整的展现出一个组织或个人在社会活动中的发展过程。新标准中档号的组成包括全宗号、时间、保管时限和件号。而信息分类的目的体现在档案内容的逻辑联系,使分散保存的不同宗卷中内容属于同一专业或职能活动的档案划分到同一类目下,给所有档案进行分类号,展现每个信息在整体信息分类体系中所在的具置,编号是由汉语拼音和数字混合在一起构成,使人们能够利用档案的特点进行查找。

(四)试题管理与信息开发。档案的管理工作,在理论上可以划分为档案内容信息开发和档案实体管理。档案的实体分类是保管、鉴定和统计的基础,在档案实体管理工作中进行。档案信息分类属于一种检索语言,实体管理完毕后,在信息的开发工作中进行。

二、档案信息分类与档案实体分类并存原因

形成档案信息分类和档案实体分类在档案管理中并存的原因:档案和其他资料都是同属于文献的范畴,是内容较为完整、历史价值较高的信息记录,目的都是帮助人们通过信息形成某种认识,所以文献的分类需要适应人们对文献的需求特点。一般情况下,人们是根据信息内容和特点进行文献的查找和使用。档案信息分类,就是按照文献的内容和特征进行逻辑分类而形成的体系。档案信息分类是人们查找需求的基本途径,也是档案的必然要求。在档案管理机构中,长期利用档案信息分类,虽然为人们提供了很多便捷的条件,但是使同一出处的档案全部打乱,档案所记录的全部机关的历史活动内容被损坏、分解和混合,是档案失去了原有的实际价值,变成繁杂的资料。这种信息分类不能展现出档案所具有的实际价值和独特属性,不利于档案实体的实际管理,所以还需要编辑一些工具类书籍来辅助档案的实体管理。另一方面,分类需要尊重和维护事物的本性。档案是历史社会活动的记录,能够反映出纵向上时间的连续性和历史性。在进行档案管理时,信息分类是对档案内容进行横向分类,不能显示人类社会或者历史的纵向演变、发展过程。所以对档案进行分类管理时,除了要进行档案信息分类之外,还需要实体分类对档案进行历史性记录。从档案来源的历史联系出发,有效地维护某一组织或者个人职能活动的整个发展过程,反映人类社会的历史。

三、结束语

由于档案的根本属性不同于其它文献,使档案的分类也和其它文献有很大的不同。档案信息分类和档案实体分类二者之间,虽然不统一,却在档案管理中同时存在,各尽其职,互补互依。其产生的原因是档案的历史记录性,在档案管理实践中不断地证明,也会在日后的档案管理中,以其独特性对档案管理工作起到更加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邓绍兴,陈智为.档案管理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2]中国档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归档文件整理规则[J].中国档案,2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