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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科研经费管理范文

时间:2023-05-29 16:11:02

序论:在您撰写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财政科研经费管理

第1篇

关键词:财政科研经费;预算管理;科研院所

近年来国家科研投入不断加大,自主研发能力不断增强,也相应出现了经费预算靠“编故事”,科研经费投入产出比不高,项目拖期超垫支,科研人员积极性较弱等问题,其背后深层次的原因是科研经费管理水平不能满足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当前各科研院所正积极探索科研经费管理“放管服”改革有效路径,也形成了一些宝贵经验,鉴于此,本文从经费管理和服务的角度,从预算编制,执行控制,绩效管理三方面进行探讨,提出科研预算管理的优化建议。

一、财政科研经费预算管理现状及成因

(一)项目申报中预算编制与实际情况脱钩财政科研项目的特点是批复后各预算科目的金额即被框定,回旋余地很小,所以预算管理中遇到的的困难大多起于经费申报过程。在管理层面,科研院所经费来源渠道众多,很多项目体量小,研制周期短,项目负责人分散,对经费的管理要求存在差异,组织申报中容易出现漏洞。在实施层面,预算申报的主体一般是科研人员,对间接费用很不敏感,申报时容易忽略工资费管理费等科目,造成直接费间接费比例失调,不利于院所经营管理日常运转。在经费测算时,大部分科研单位缺乏标准化的数据支撑,只能借鉴前人经验,对往年经费加加减减,申报费时费力,还可能与项目实际需求相差甚远。

(二)预算执行管控手段单一且效率较低在科研实践中,科研院所多是“任务导向型”,重视任务进度管控,忽视经费管理,仅通过对项目经费支出总额设限,超预算项目停止报销的手段进行控制。再加上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分割严重,信息不对称,经费执行管控存在滞后性,容易面临期末超垫支或执行率不达标的风险。

(三)科研经费预算缺乏绩效考核机制当前的科研项目财务验收,仅重视预算执行率和财务经费是否合规,几乎没有绩效评估动作,预算绩效缺少硬约束。在缺乏绩效导向的情况下,各科研院所自身经费绩效内控体系也不健全,只要流程正规手续齐全,科研经费支出不问效果。即使审计中真的出现问题,也缺少问责机制,责任不能落实到人,很难引起业务人员和管理人员对预算绩效的重视。

二、科研经费预算管理优化建议

(一)全面加强预算管理的基础设施建设优化预算管理模式,先要优化科研院所的管理基础,建立一套明晰的管理体系和信息化管理系统。管理体系层面,院所应当成立经费归口管理部门,协同项目和技术管理部门,共同实施项目立项、研制、验收等各环节的经费管理。以业务和财务相融合为重点,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避免陷入科研立项和执行过程中花钱的不知道可以花多少,花了多少,都花在哪里,管钱的又不知哪里该花的窘境。建立起技术、进度和经费相匹配的“三维”经费管理模式。信息化管理层面,应构建涵盖“业务流”“资金流”“信息流”的预算管理系统。该系统在科研项目管理模块至少集成预算管理,计划管理,财务管理,合同管理,质量管理,归档查询等功能,以信息化手段保证财务和业务的联动,提高预算编制、执行、管控、调整、考核的效率。院所还应打造与该信息化系统关联的财务知识库,其中收录各渠道经费管理规定,常用表单,各类项目成本历史价格,人员工时定额标准等数据。通过动态更新知识库来积累经验教训,降低管理成本,并对项目支出横向比较,为支出绩效评定提供依据。

(二)项目立项管理的优化所有项目必须开展内部立项工作,严格执行单位立项申请程序,将经费风险控制节点前移。由需求单位通过预算管理系统,向科研经费管理部门提出内部立项申请,立项申请报告中必须明确任务来源、经费来源、技术目标、研制内容、立项周期、价值实现及经费规模等内容。通过流程审批手段,整合信息资源,只有通过立项批复后,方能开展相关申报工作。申报过程中,经费管理部门与业务部门共同参与经济可行性论证、项目经费概算与报价。编制过程中以实际成本支出为预算起点,以WBS为基础确定干多少事,花多少钱。其中的难点在于每项基础工作包对应的费用很难计算,此时就要依赖院所的财务知识库,比照以往项目类似工作单元的料、工、费,得出相对合理的预算金额。

(三)预算执行管控的优化当前的预算控制大多是财务控制,属于末端控制,指标偏差发生后才能反映出来,而此时的业务事项及成本费用已经发生,调整空间很小,难以实现预算执行的实时监控和事前事中控制。院所中应当建立经费管理-业务-财务部门的定期沟通机制,对于投入规模大,执行周期长的项目,还需要任命“财务助理”,专门负责经费事宜的组织协调。“财务助理”要运用挣值管理(EVM)理念和方法,结合周期内每年度的科研任务进行分解细化,对接科研项目年度预算,并逐年滚动调整,让“经费管控网”覆盖项目的整个研制周期,确保项目经费收支始终与任务、进度相匹配,将项目经费控制在年度预算及全周期预算之内,并及时预警执行风险,避免项目完工时超支或结余过大。同时,在厘清在研项目累计经费收支现状的基础上,匹配研制合同后期任务节点、经费额度,滚动调整项目后续成本承担能力,针对科研主业做到未雨绸缪,为后续年度预算可持续编制及未来科研立项规划提供有力支撑。

(四)预算考核机制的优化预算考核机制是预算管理的指挥棒,需要体现兼顾任务质量和经费执行质量的导向。科研项目在重要里程碑节点,应当由经费管理部门组织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一同对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复盘。结合研究内容和技术指标的完成情况,从必要性、时效性和产出效益三个层面分析各科目的支出,找出成本中的关键项进行评价。评价中,结题前突击花钱的项目要减分,形成的成果有利于院所持续运营的要加分。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率的关键,是一次科研投入能够多次产出,利用一个科研项目提升了院所的各项能力,项目才算是成功。若是项目通过了验收,但归档后再无人问津,这个项目只能算勉强及格。预算绩效评价应纳入项目团队绩效评价中,在个人奖惩上有所体现,激励员工认真对待科研预算,重视预算执行效果,让科研经费花在刀刃上。

第2篇

关键词:科研经费 预算执行 管理

近些年来,国家财政科研经费的投入量持续增长,为我国科技事业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但是,由于预算执行制度体系和评价机制仍不健全,科研项目资金支出管理还不能完全适应科技创新活动的特点和规律,财政科研经费闲置、结余、浪费、支出不合理、效益不高的问题亟待解决。如何规范国家财政科研经费预算执行管理,提高经费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合规性和有效性,是财政科研经费管理面临的重大问题。

一、财政科研经费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一)各类财政科研项目管理体系模式不统一

我国财政科研项目管理体制存在条块分割的现象,各类科技计划、专项林立,科研经费预算管理制度及预算支出科目体系不一致,给科研经费预算支出管理带来不便。各类科研项目预算编制和支出要求不同,容易造成管理混乱。

(二)经费预算执行与批复预算差异大

实际预算执行与批复预算存在较大偏差,超过预算范围、超过国家相关支出标准。涉及人员费用的支出不规范,劳务费、专家咨询费、间接费绩效津贴开支内容不合规、不合理;随意变更设备材料采购内容,变更项目协作单位;会议费、差旅费支出超标,列支与本项目无关的行政办公费用;项目验收前随意调账、随意调整预算支出科目内容的现象比较普遍。

(三)预算经费到位时间与经费使用需求不匹配

财政预算经费拨付与项目实际资金使用需求不一致,科研项目之间互相调剂,挤占资金现象时有发生。上级部门代编代管下属单位科研项目预算,资金拨付实施环节多,程序复杂,支出流程长,导致基层预算单位年初无钱可花,年底到款时不能及时安排支出。有的项目总承担单位或牵头单位不及时拨付预算资金,也容易造成项目合作单位财政经费预算执行困难,影响预算执行进度,造成大量资金账面结余。

(四)突击使用项目经费造成资金浪费

预算单位为了完成预算执行率考核目标,过度强调关键时点预算执行率,在每年预算执行的重要考核点,匆忙办理支出业务,在经费支出上未能做到严格把关,造成资金浪费。在科研仪器设备购置中,一般均应预留部分尾款,质保期过后验收合格方可以支付,但留质保金会造成财政资金结余,影响预算执行进度,造成单位为了花钱而花钱,导致国有资金和资产的安全性受到影响。一些科研项目在结题验收前预算未能完成,为避免结余经费上缴突击花钱,造成项目经费支出的低效和浪费。

二、预算执行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项目申请与实际需求脱节

科研单位和项目申报人为最大程度地保证项目申请过关,违背据实编制预算的原则,不考虑项目实施程序和配套条件,不细化预算支出内容,盲目承诺配套资金,铺摊子争项目。有的共同申报项目由上级主管单位或项目主持单位层层分解预算指标数,不按实际需求申报预算,造成项目非“可行性预算”,实为“可批性预算”。科研经费预算往往由科研人员主导编制,由于科研人员对国家相关科研经费预算管理办法及相关国家财经制度了解不充分、不透彻,且在财务成本管理知识上存在欠缺,导致预算内容编制不合理。

(二)对按预算要求支出重要性认识不够

一些单位未将科研项目预算执行管理真正纳入管理决策范畴,未充分认识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重要性,未能真正树立起“分配与管理并重、投入与绩效并重”的预算管理理念,把预算执行管理工作仅仅当作单位财务部门的日常事务性工作,缺乏严格意义上的预算管理,科研管理部门及科研人员参与度不够。部分项目负责人对预算按计划执行认识不到位,对科研经费各个科目、项目预算的真实内涵理解不足,不重视项目预算支出按照合规、相关、合理的管理要求使用经费,对预算执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问题预估不足,准备不充分,没能及时将预算执行的要求和内容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三)预算执行过程缺乏有效监管

课题组、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各自为政,使得科研经费执行监管效率低下。单位各部门之间信息传递不及时,财务部门缺乏完整而及时的项目预算资料,无法对其预算的执行进行有效监督,审核课题开支时只是依照财经制度进行审核,而不是按照已审定的项目预算来核定支出。另一方面财务部门未及时向科研管理部门反馈经费开支中存在的问题,使得科研经费预算失去了对课题经费支出应有的约束力。现行的科研单位会计核算科目与财政科研项目预算支出科目之间对应关系不够明确,有的会计核算科目与预算科目实质内容相同而两者表达不一致;有的则多个会计核算科目对应一个预算科目。

(四)科研项目预算支出评价考核制度缺失

从国家层面来看,缺乏统一的科研经费绩效评价体系,如何对预算执行进行绩效考核,如何合理运用考核结果,都尚处于探索阶段。从科研经费使用部门来看,虽然有结题验收环节,但是并未建立以预算为基础的考核体系,管理部门并未对预算使用过程中的差异进行细致分析。

(五)部分预算支出科目使用和执行规定不尽合理

财政科研项目预算管理存在支出规定过细过严、人员经费保障不足、间接费用和绩效支出政策落实不到位、资金到位不及时、结余经费政策不合理等问题。科研人员智力价值得不到应有体现,政策规定的工资水平与科研人员实际贡献不匹配,绩效工资制度未建立。部分单位为了稳定队伍、吸引人才,通过占用科研项目经费来解决科研人员待遇。作为探索未知世界的活动,科学研究极富创造性,研究方式方法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一项科研活动的研究过程也是比较漫长的,期间各项支出结构客观上存在变动的可能。这些因素造成项目在实际执行中的支出与争取阶段申报的支出预算往往产生差异,虽然现行管理规定中对预算调整的程序和内容做出了规定,但多数科目不能够调整,必须与预算书完全一致。比如设备购置费支出对生产厂家、规格型号,采购方式等要求过细,设备费预算执行结构难以得到保证。在劳务费的支出规定中,对课题组为项目研究而长期聘用的人员费用需求没有做出规定,造成这部分人员费用支出界定不清。

三、预算执行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财政科研经费预算执行管理应立足我国科技创新实际,借鉴并吸收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建立起适应科技创新规律、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监管有力的预算支出管理机制,对资金管理实施全过程、系统化的改革,使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得到进一步提升,使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

(一)提高预算编制的真实性、准确性

财政科研经费预算是经费执行和验收的重要依据,编制是否科学合理关系到科研项目能否正常开展和顺利完成,关系到科研经费能否遵照经费使用规定合理合规使用。科研单位要建立起科学、规范、高效的预算编制流程,夯实预算执行的基础,将项目预算书的编制工作放到与项目任务书同等重要的位置,以项目研究内容、目标为依据,坚持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结合项目支出的特点,科学地编制经费支出预算,切实提高预算的可执行性。

(二)做好科研项目批复和预算拨款工作

加强预算执行的前期准备工作,在部门预算批复前,建立科技计划经费年初预拨制度,以满足科研项目年初经费需求。项目主管部门应合理控制项目和预算评估评审时间,加强项目立项和预算下达的衔接,及时批复项目和预算。经费分配管理部门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结合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进度,及时合规办理资金支付。可实行部门预算批复前项目资金预拨制度,保证科研任务顺利实施。对于有明确目标的重大项目,按照关键节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拨款。

(三)调整优化直接费用支出管理

科学界定与项目研究直接相关的支出范围,各类科技计划的支出科目和标准应保持一致。“十二五”初期,财政部、科技部研究制定的《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中,已经下放了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材料费等四类科目的预算调整权限,但其他科目之间不允许做调整。应根据科研工作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赋予项目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多的自,比如:允许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交流费三项相近科目支出之间调剂使用,不突破三项支出预算总额;控制劳务费、专家咨询费、间接费中人员绩效三项人员费用,允许调剂使用,限定支出总量;调整劳务费开支范围,将项目长期聘用人员费用和社会保险补助纳入劳务费科目中列支。

(四)完善间接费用和绩效支出政策

对实行间接费用管理的项目,间接费用的核定应与项目承担单位信用等级挂钩,由项目主管部门直接拨付到项目承担单位,用于补偿项目承担单位为项目实施所发生的间接成本和绩效支出。建立健全间接费用的内部管理办法,合规合理使用间接费用,结合一线科研人员实际贡献公开、公正安排绩效支出,充分体现科研人员智力劳动价值,充分发挥绩效支出的激励作用。

(五)建全预算支出过程控制基础工作

从制度上统一的会计核算科目与科研经费预算支出科目对应关系,使财务核算的各类科研项目支出内容具有统一性和可比性。建立一套能与日常财务核算相结合的预算控制系统,及时提供项目经费支出信息,客观真实反映科研项目预算执行和预算结余情况。充分重视预算执行过程控制,财务部门、科研部门和课题组应熟悉科研项目预算执行过程相关信息,关注项目研究内容、进展、中期考核、课题结题时间、总预算和各分项预算的执行情况,按预算进度合理安排支出,顺利完成结题财务验收相关工作。

(六)强化科研项目预算执行信息公开

管理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应开展项目预算收支信息公开,接受监督,调动广大科研人员的积极性,让资金在阳光下运行。除和其它特殊情况外,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将科研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验收审计结果等向社会公开,接受科研人员和社会的监督。项目承担单位应制定内部公开办法,将资金使用情况、大型仪器设备购置、人员费、出国费等情况进行内部公开,接受内部监督。

(七)加强项目巡视检查审计验收工作

综合运用巡视检查、专项审计、中期检查、结题财务审计等多种形式加强科研项目资金的过程管理;根据项目特点,采取同行评议、第三方评估、用户测试等方式,严把验收质量关。针对不同项目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对重大项目加强过程管理和服务,协调解决实施中的问题。

(八)改进项目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方式

第3篇

关键词: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管理

近年来,随着“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在国家和地方各项政策的推动下,科研事业蓬勃发展,呈现项目多样化,主体多元化,经费来源多渠道的特点。在科研项目经费来源中,政府财政性资金投入占据主体地位,强有力地支撑众多科研项目的开展,这部分资金保障性强,管理较为严格,但在使用、监管和效率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如经费预算安排不合理,经费支出不规范,监督评价机制不健全等。如何管好、用好这部分资金,发挥其巨大的作用,保证各项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使其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值得认真思考。

1现状分析

在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的规范和导向下,政府、企事业单位、医院、学校等经费管理主体普遍强化管理职能,更加重视经费预算、执行和绩效评价的规范性和制度化。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如下突出问题:

1.1预算粗放,资金配置合理性差。

在立项过程中,经费由项目组成员自行安排申报,财务人员很少参与其中。核算不合理、不准确,没有做到细化支出,抱有“宁多勿少”的思想,多报经费、多列支出,造成资金浪费。预算编制粗放,随意性强,预算分类不规范,势必对预算执行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造成影响。有时还存在政府行政干预力度大于专家意见的情形,有些科技管理部门,出于自身利益因素的考虑,利用手中的行政权力,左右项目经费的分配。

1.2协调失效,进程失控。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项目组成员与财务管理人员沟通、协调少,项目进展和财务支出分离,项目台账和会计帐表不对应,项目管理与经费管理缺乏对称性,不能有效控制项目进程。存在经费已用完而未结题;或是已结题,而经费未用完,长期挂账;还可能出现项目中期检查后突击花钱的问题。

1.3支出随意,信息失真。

擅自改变经费用途,随意扩大开支范围。有的大部分支出用于报销出租车费、餐费等,真正用在科研项目上的经费较少,更有甚者,将项目经费用于个人、家庭的开支;项目外协费存在“以拨代支”现象,将这部分经费划出,脱离了财务监管。有的单位在编制项目决算时候弄虚作假,会计信息不真实。

1.4设备采购脱离监管。

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相关科研设备时,不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办理,采购行为不规范,增加项目成本,甚至导致经费使用的合法性问题,此类现象在企业承担的项目中尤为突出。

1.5部分现行规定不利发展。

在现行资金管理办法中规定,企业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有工资性收入的不得领取人员费,而课题组成员中也不得发放劳务费等报酬。但是实际执行中,项目经费也开支了在职在研人员的部分工资或津贴补贴,此类现象在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普遍存在,照章办事比较困难,如果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则会出现科研人员不愿参与课题研究,不利于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

2应对措施

2.1强化预算管理。

项目申报单位,组织项目组成员与财务人员共同编制经费预算,明确目标任务,逐层分解,明细项目支出,确保项目可操作性,做到科学、合理、详尽。科技管理部门严格把关,专家管理与行政管理相结合,明确支持方向,提高资金分配的透明度,落实相关规范和标准,避免项目重复安排和重复购置,提高项目质量和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财政性科技资金的使用效益。

2.2规范预算执行。

充分认识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和重要性,严格执行预算,按照用款计划支出,专款专用,独立核算,项目组与财务人员加强沟通协调,及时掌握相关情况,完善信息的对等性,避免报销的随意性、盲目性,有效控制项目进程。

2.3落实日常监管。

项目承担单位内部认真落实日常监管,严格执行监管制度,形成良性机制,实行项目全程动态监控,监督整个项目的执行过程和财务开支,及时对相关问题进行处理。建立健全科学的监督评价机制,强化日常监督,认真落实总体规划、阶段工作和工作要求,根据项目的实施过程、经费开支、绩效成果进行综合评价。

2.4严格执行政府采购。

凡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科研设备的,不以采购主体定位,一律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程序办理,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可考虑在申报项目时,将设备费单独申报,提供相应设备型号、标准,采取政府集中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统一购置后随项目一并下发,可有效遏制设备重复购置,同时也能节约部分资金。

2.5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

在管好、用好项目经费,保证项目顺利完成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发挥资金的效益性。现行经费管理办法中,对人员费、劳务费等的规定缺乏灵活性,明显滞后于收入分配改革相关文件,如《昆明市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试行)》中,明确提出项目(课题)工资的概念。以技术成果、工作项目作为核算单位,由项目负责人对该项目完成的质量、完成时间、经费进行总体承包。项目组内人员的收入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贡献进行分配。结合实际,建议对相关经费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和完善,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规定和制度,尊重经济规律,注重经济效益,以人为本,才能充分发挥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昆明市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试行)》

[3]金月华.浅谈科研活动的绩效对经费管理的依赖性.现代商业,2010.(8):

第4篇

科研经费作为高校科研事业发展资金的重要来源,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笔者发现在2014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下文简称《会计制度》)中,对科研经费的收入界定及会计核算的表述不明确、不严谨,致使科研经费的核算因理解角度的不同产生巨大的分歧。另外,税务部门提出,未独立核算的科研经费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无疑会对高校的资金流量造成很大影响。本文将对上述两个问题进行探讨,以期能对高校科研事业的发展和科研经费的管理有所裨益。

一、科研经费收入界定存在的问题及应对

《江苏省省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苏教规〔2013〕4号)(下文称《管理办法》)中提到,科研经费分为“纵向科研经费”和“横向科研经费”,“纵向科研经费”指学校开展科研活动取得的各级财政拨款;“横向科研经费”是指学校开展科研活动取得的各种非财政拨款经费。笔者尚未在更高级别的文件中发现纵向、横向科研经费的明确定义,但是就高校对横向科研经费的管理来说,《管理办法》中对科研经费分类的表述已是高校科研从业人员的共识,即纵向、横向科研经费的区分标准是资金来源是否为“财政拨款”。

《会计制度》明确指出,“科研事业收入”核算高等学校因开展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从非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拨款。此处的“非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拨款”在表述上有歧义,可以从两个角度来理解,一是非“同级财政部门经费拨款”,即除同级财政部门拨款以外的所有经费,包括“同级财政部门”以外的财政部门拨款和非财政部门的经费;二是“非同级”财政部门的经费拨款,即该费用是财政部门的拨款,只是非同级财政部门的拨款。从两个角度出发,必然会导致科研经费会计核算的不同。

《会计制度》提到,“财政补助收入”核算高等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从第一个角度出发,同级财政部门拨来的科研经费在“财政补助收入”科目反映,“非同级”财政部门拨来的科研经费在“科研事业收入”科目列示;从第二个角度出发的会计核算与第一个角度的结果并无不同。《会计制度》中同时还明确指出,涉及增值税业务科研事业收入的,相关账务处理参照“经营收入”科目。众所周知,纵向科研经费是不涉及增值税业务的,因此,此项规定应该是针对横向科研经费作出的。我们再结合上文中理解“科研事业收入”的两个角度,从第一个角度出发,涉及增值税业务的横向科研经费在“经营收入”科目反映,不涉及增值税业务的横向科研经费在“科研事业收入”科目列示。从第二个角度出发,横向科研经费不能在“科研事业收入”科目反映,而只能在“经营收入”反映,这就使“涉及增值税业务科研事业收入的,相关账务处理参照“经营收入”科目”这一规定失去意义。有些高校科研从业人员提出,对“科研事业收入”的理解只能从第二个角度出发,因为“拨款”的表述只适用于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但是笔者没有在权威、规范的法律、法规或文件中找到“拨款”的直接表述,这样的理解缺少依据。综上,因为《会计制度》中对“科研事业收入”界定的不严谨、不明确导致了收入界定和会计核算的混乱。

为保持《会计制度》全文的一致性、严谨性,笔者认为修改《会计制度》的相关表述是一个比较好的选择,将“高等学校因开展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从非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拨款,通过本科目(科研事业收入)核算”修改为“高等学校因开展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从同级财政部门之外取得的经费,通过本科目(科研事业收入)核算”即可。

二、科研经费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辨析

如上文所述,纵向科研经费是财政拨款,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章第七条对“不征税收入”进行的列举:(1)财政拨款;(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很明确,纵向科研经费属于不征税收入,无需承担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根据《管理办法》规定,“横向科研经费”是指学校开展科研活动取得的各种非财政拨款经费,包括联合研究、委托研究、科技攻关、科技咨询、技术服务、科技开发与成果转让等取得的收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下文简称《通知》)中明确提到:“对高等学校、各类职业学校服务于各业的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所取得的技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结合上文中横向科研经费的收入含义,很多科研从业人员认为,横向科研经费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5篇

关键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科研经费管理;高校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国外发达国家经过探索和实践并且行之有效的一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具有科学性和先进性。为了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我国从2004开始在全国高校推广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后高校的财务管理发生了较大的变化。随着我国科技强国战略的推进以及高校全面快速的发展,高校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均有了大幅度的增长,科研实力已成为高校除教学水平之外又一综合实力的表现,科研经费的管理已成为高校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已成为高校应该深切思考的一个问题。

一、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后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现状

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它的意义是一方面改变了预算资金的拨付程序和方式,从层层转拨、分散支付到国库直接支付,避免了在拨付过程中财政资金被截留、挪用等现象的发生,降低了财政资金的运行成本,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另一方面提高了财政资金运转的透明度,上级主管部门对高校每笔资金的支付数量、支付对象、付款用途等信息都能进行实进监测和核查。财政监督发生了从事后审计到事前和事中监督的转变,有利于管理和监督,有效保障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客观上促使高校预算编制更加合理化、科学化。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后,高校科研经费管理面临新的挑战,其中主要是影响了纵向课题经费的管理办法。原来课题经费是直接下达到高校基本户,经费下达较及时;支付程序简单,财务人员对原始票据审核、记账,然后依据复核后的记账凭证支付;财务处理灵活,各账户间通过划拨资金解决垫付资金问题,上级财政部门难于监督管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后,由财政部门为高校开设零余额账户,高校需要使用财政资金时,必须按照审核批准的用款计划向财政支付部门提出申请,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将科研经费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畴,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科研经费下拨滞后,垫付资金不能及时转回。大多高校科研项目在预算下达、经费到位前已经实施,做了前期大量调研准备工作,发生了支出。过去传统的分散支付方式,可以通过从其他账户划拨资金解决垫付资金问题,但现在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相关规定,零余额账户不允许向本单位的其他任何账户划拨资金,造成高校已垫付资金累积在零余额账户中,而其他账户已垫付资金又不能归垫。如果不先从其他账户垫付,一些项目又因此要延期实施,影响了项目的正常开展。另外,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后,课题经费将按照预算进度下达,当年度未使用完时,财政将会把剩余额度全部收回,以保证对财政资金的有力监督,而下一年度返还额度一般5、6月份才到,致使科研课题上半年不能有序开展工作,严重影响了科研计划,制约了高校科研经费的有效使用。

2、会计核算环节增加,付款时间延迟,支付程序变得复杂。会计人员对原始票据审核、记账,然后银行出纳填制支付申请书,向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申请支付。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依据批复的用款计划对支付申请审核批准后,办理支付业务。支付时分两种方式,财政直接支付是直接向商品或劳务供应方付款,财政授权支付是将资金下拨给高校零余额账户,然后再支付到收款人账户。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使科研经费会计核算环节增加,付款时间延迟,支付程序较改革前变得复杂。

3、高校科研经费使用集中性与国库集中支付项目支出须按进度的矛盾。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前,高校到账户的是实拨资金,项目负责人随时有钱花。而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则要求高校必须编制分月用款计划,项目支出的用款计划按实施进度编制。但高校本身的一个特点是年度按学年来划分,科研经费用款高峰集中在各学期初和学期末,另外加上项目负责人喜欢累积报销费用,造成实际支出进度不同于用款计划进度。当大量科研项目经费集中使用或出现突发性的情况时,还可能造成用款额度不够的情况,虽然可以追加分月用款计划,但由于国库集中支付用款计划审批程序繁琐,支付流程复杂,将会影响科研活动的开展。

4、认识跟不上。高校科研项目负责人一般都是教学科研双肩挑,平时工作繁忙,对财经等相关制度了解不多,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施又是一项全新业务,项目负责人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认识仍然跟不上。传统的资金管理模式仍然左右着项目负责人的行为和思想,项目负责人对科研课题的前瞻性认识不够,甚至仍然认为科研课题是自己争取过来的,属于自己的经费,想怎么花什么时候花都可以,随意性大;对科研经费的预见性和计划性不够,造成预算编制、用款进度和资金结存都不太合理,加大了科研经费管理的难度。

5、配套管理制度、网络信息系统还不完善。高校原有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财务预决算管理办法等财经法规制度显得相对滞后,网络信息系统也不够完善,难以满足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需要。首先,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严格执行预算,科研经费管理对财务核算软件提出了新的要求。现行财务软件功能设置上还不尽完善,如科研经费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对各项具体费用指标的控制,预算编制科目与财务记账的会计科目的匹配关系等等。其次,科研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工作缺少有效协调,尚未建立科研项目管理与科研经费管理的信息平台。最后,有效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还需依赖较先进的国库集中支付信息管理系统,使财政、国库、银行、高校之间横向联网,保证资金的有效运作。目前虽然高校实现了网上传输国库集中支付信息,各高校也有自己的一套财务核算处理软件,但国库集中支付网络系统与财务核算软件还不能实现互相联通。

二、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建议及措施

1、加大宣传,建立适应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需要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加强科研经费管理需要制度先行。国库支付制度改革是 一项全新的工程,高校应做好各项宣传工作,转变项目负责人旧的观念,使其提高认识。高校应结合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和国家有关科研经费管理的规定,充分考虑本校实际工作需要,针对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项目负责人、科研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的问题,制定一整套规范的适应国库集中支付需要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特别是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科研经费使用透明度增加,应明确科研经费的使用范围、使用标准以及使用审批程序,做到有章可循,费用严格按预算执行,减少科研经费不合理使用,提高使用效益。

高校应就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与上级部门做好沟通协调工作。财政应充分考虑高校学年的特点以及财务管理的特殊性,就年初预算下达前基本户垫付的资金,在得到批准后,允许高校零余额账户向基本户转账;就高校核算的特殊性,允许零余额账户向二级独立核算单位、二级学院等转账;就追加用款计划,在下达用款计划额度时,把时效性放第一位。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国库支付流程,充分保证财政资金及时到位。

2、加强科研经费预算管理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用款计划是以预算为依据的,没有预算就没有支出,因此新形势下科研经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显的非常重要。高校必须建立一套适应国库支付改革需要的预算管理制度,不断细化和强化预算编制,财务和科研管理部门应当配合项目负责人做好科研经费预算编制工作,预算编制的好坏将直接影响预算的执行。科研经费预算一经批复,就应按照预算规定的开支范围和项目进度执行,不得随意更改。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需要特别注意科研经费使用的前瞻性和计划性,避免发生“年初没有钱花,年末突击花钱”的局面,使支出进度与用款计划尽量相对应。

3、建立能够兼容国库支付信息系统的科研经费网络信息管理系统

国库集中支付下的高校科研经费管理除了具备一个高水平的财政支付信息系统外,还必须完善已有的财务软件,搭建科研经费管理网络信息平台,建立一个能够兼容财政支付信息系统的较先进的科研经费网络信息管理系统,以适应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变。一方面加强财务软件功能的开发,加强对科研经费预算执行进度的开发设置,加强对各项具体费用指标的控制开发,能够实时统计各项指标当前已用多少金额,剩余多少金额,保证预算的严格执行;实现财务信息的动态查询、统计、分析,通过分析不但可以发现科研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还可以为将来类似的经费使用提供基础,编制科学的经费预算。另一方面,搭建科研经费管理网络信息平台。通过该平台能够连接国库支付系统、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审计等高校相关部门,能够快速获取各自需要的完整、准确的科研信息资料,使科研经费管理更加高效化、透明化。

4、提高财务人员素质

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畴后,对财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财务人员要切实做好业务培训工作,熟练掌握新的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认真学习新形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相关制度,并就国库支付改革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积极总结、探索,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

总之,随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施,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必须与时俱进,充分利用先进的管理方式和手段,严格预算执行,加强对科研经费的管理,使其向着规范化、科学化、高效化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杨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的科研经费管理[J].江苏科技信息,2009(5)

[2]孙丽敏.国库集中支付下的高校资金管理[J].中国管理信息化,2009(18)

第6篇

企业科研项目管理及经费管理中常见问题分析

1、科研项目立项申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①企业为了多获得科研经费补助,在申报科研项目立项时将很多精力放在“拉关系、跑项目”上,项目相关人员在编制项目经费预算时,考虑的是经费预算如何安排才能让立项评审专家满意,在这种情况下确定的项目经费预算与实际科研经费支出相差甚远,致使科研项目在执行中根本无法按照经费预算实施。“重立项、轻预算”是当前企业科研项目立项申请时普通存在的问题。②向政府有关部门进行科研项目立项申报时,科研活动已完成或基本完成,与科研活动相关研发经费投入已完成并取得科研技术成果。③同一科研项目向不同部门重复申报立项。

2、科研项目资金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①科研经费预算编制可预见性、未来适用性、准确性较差,通常表现为科研经费超预算、无预算有支出或有预算无支出;科研研究任务和经费支出进度远远落后于预算安排。②科研经费(包括地方财政配套经费和企业自筹经费)未及时足额到位,涉嫌虚假承诺,骗取国家财政资金;科研经费未按预算额度及时足额向科研合作单位拨付专项财政经费;未经科研主管部门审批向预算外单位拨付专项财政经费;通过虚假、无真实业务交易的设备材料采购、测试化验加工协议以及科研合作交流的形式转移专项财政经费。③挪用专项经费用于其他经营活动。

3、科研项目实施管理中存在的问题:①重大预算调整未履行报批手续,如项目任务调整、合作单位增减调整、科研经费在合作单位间分配调整、科研负责人变更、科研项目延期结题等调整事项。②科研项目负责人和科研单位在科研经费管理中的责权不对等。一方面科研项目负责人无权决定科研经费的分配使用,对科研合作单位研究工作进展和经费使用无法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另一方面项目承担单位不及时足额向合作单位拨付科研经费,严重影响合作单位项目研究工作进度和经费使用。③各科研单位相关负责人在涉及项目管理、资金管理、资产管理和资金核算等方面沟通与协调较差。

4、企业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①与科研活动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未建立,或不完善不健全。②内控制度内容简单空泛,操作性不强,流于形式。③表面上内部控制制度虽然完善健全,但未得到有效执行。④相关经费管理制度不明晰,执行过程中自由操控的空间过大。

5、科研经费财务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①科研经费来源的多元化造成财务会计核算的复杂性。企业科研经费来源主要有各级科技部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下拨的纵向科研经费、社会其他企事业单位委托研发所提供的横向科研经费和企业自主研发筹集的自有资金等。由于科研经费来源渠道的多元化,而科研经费的提供部门对经费的使用要求没有一个统一明确的规定,各类科研项目有不同的使用要求,这就带来了科研经费管理及核算的特殊性和复杂性,科研经费管理必须按资金来源及科研项目独立设账,分项管理,内容的日益复杂加大了经费管理及监督的难度。②科研经费收支核算不符合相关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未对科研经费单独建账,独立核算。③财务人员对国家相关政策的理解和认识不到位不深刻或一知半解,表现为混淆经费支出性质、归集经费支出标准不统一等。④科研经费支出与科研项目相关性依据不足,相关证明资料不规范、不充分(缺少合同协议、票据)。⑤对科研经费支出范围及结构未实施有效监督控制,未严格按照经费预算执行,完全忽略科研项目预算要求或仅对经费支出进行总量控制,导致经费支出结果与预算差异大。

完善企业科研项目管理及经费管理的对策措施

第7篇

关键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财政平台 科研经费 管理

科技水平和科研成果作为一个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象征,不仅推动着社会向前进步,更带来了经济的蓬勃发展。近几年,国家对科研经费投入总额不断增加,财政科技资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逐步建立,全国财政科技支出从2006年的1688.5亿元提高到2012年的约5600.1亿元,年均增长22.73%,7年累计2.42万亿元,占同期全国财政支出的4.37%[1]。2012年全社会科技研发支出更是首次突破万亿元大关。在国家“科教兴国”战略的推动下,高等院校逐渐为国家基础应用技术和社会公益等研究的重要基地,随着高校科研项目数量和经费的增长,科研经费在使用和管理上的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

1.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财政“大平台”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包括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国库集中收缴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一种十分有效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具有科学性和先进性,并经过了美国、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的探索和实践。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我国从2004年开始在全国高校实施推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后高校财务管理发生了较大变化[2]。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给高校财务管理带来了积极影响,加强了国家对财政性资金的监管,提升了财政资金的运行效益和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保证了资金的安全;但同时也给高校的财务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按照规定,高校所有财政性资金都必须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

在这种财务改革背景下,成都市财政局展开了本级预算单位金财工程的启用工作,将政府采购、公务卡管理纳入国库支付系统。政府财政信息系统(简称财政“大平台”)是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具体体现和深化,成都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几乎所有的财政、财务业务都要通过这个财政大平台办理,资金支付形成了以财政国库平台为支付中心的管理模式,学校的所有资金都必须通过财政平台开具支付凭证方能从银行账户中支出。

2.高校科研经费构成

随着科研经费占学校总经费收入比重的提高,科研经费逐渐成为教育事业经费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形成了“纵向科研经费专项化、横向科研经费多元化”的新格局[3]。科研项目根据资金的来源渠道不同分为:纵向、横向、校资助科研项目。

2.1纵向科研项目经费

纵向科研项目经费,是指国家各级政府科研管理部门批准立项、按照一定程序下达给高校的科研项目经费以及学校科研人员从各类科技基金组织中申报获得的科技项目经费。纵向科研经费来源于中央财政或地方财政拨款,经费性质属于财政性资金。纵向科研项目开支以经费下达单位的任务书为依据,实行严格的预算管理。

以成都学院为例,在财政“大平台”的支付管理下,纵向科研项目经费支付分为财政授权支付和自有资金支付:第一,通过财政平台下达用款额度的科研专项经费支出采用授权支付,这部分科研经费属于学校的财政性专项资金,按“统一管理,单独设账,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管理;第二,由合作单位直接转账到学校银行账户的科研经费支出采用自有资金支付方式。

2.2横向科研项目经费

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是高校与社会组织或企业等联合开展研究,由对方承担用于科学研究的费用。横向科研经费性质属于社会资金,按照横向合同或协议管理。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在财政系统中采用自有资金支付方式。

2.3校资助科研项目经费

校资助科研项目经费实质是财政根据部门预算统一安排的项目经费,属于国家财政拨款资金,该类科研经费支出采用财政授权支付。成都学院的校资助科研项目分为科研工作专项和队伍建设工作专项,主要包括校青年基金、科研启动、科研平台、科技奖励及科研配套等资助项目。有的高校把校级项目也纳入到纵向项目的管理范畴[4]。

3.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3.1财政平台对财政性科研专项资金预算控制力度不够

高校专项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高校科研人员以个人名义申请的社会基础研究、农业推广等财政专项资金获批后,上级财政部门通过国库平台以文件方式按年度下达经费指标。然而,该类科研项目经费在平台上只有总的用款额度,不能反映当年该科研项目投入的各项费用支出预算明细和开支范围,无法对财政专项资金的预算列支进行严格的比例控制和经费支出情况的实时在线监控,不能做到从源头上对科研经费进行有效的预算管理。

3.2财政性科研专项经费支出经济分类与会计核算科目不一致

学校财务上的会计核算科目是财务人员按照我国财政部制定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设置的,而在授权支付下,国库平台对财政性科研项目经费的“支出经济分类”只设置了“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499-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39999-其他支出”,这与财务人员账务核算系统中的会计科目不一致。科研经费支出项目和类别众多,国库平台对科研项目经费设置的支出经济分类过于笼统,无法与科研经费支出匹配,不利于科研专项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