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8 09:3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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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实施招标投标和合同管理的目的
工程招标文件和投标书是工程合同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工程合同管理的依据。所以工程招投标阶段是合同的制订,工程建设实施阶段是合同的执行。与国外非常重视合同签订和执行,一切以合同为准则办事不同,合同管理一直是我国工程建设领域的薄弱环节。
2、当前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影响合同管理的几个问题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深入发展,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陆续出台,工程建设的“四项制度”真正推行开来,各地在“四制”方面的探索实践都积累了不少经验,但同时也发现了很多问题。招投标工作与工程承包合同的管理是工程建设阶段不可分割的两大部分,但实际操作中,往往是分离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 项目法人对招投标工作的掌控不力直接影响合同文件的质量。项目法人单位的人员素质不高,对当前不断推出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办法和合同管理知识的了解掌握不够,难以胜任项目法人的职责要求,影响对工程建设过程各阶段的管理。项目法人制是“四项制度”的核心和关键,项目法人处于中心地位,起主导作用,按照《合同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理》等有关法规的规定,通过招标投标确定勘察、施工、监理和物资供应等单位,并与其签订相关合同,由他们为项目法人提供建设服务。项目法人责任制不落实,工作不到位,会直接影响招标文件的质量,致使合同条款不准确、不合理、不全面,影响今后合同管理。项目法人原则上由原管理单位担任或以其为基础组建,所以新成立的相对独立的建设管理机构往往很难与原管理单位分清,建设者和使用者责、权、利不明,难以实施有效监管,而且管理单位作为项目法人,并不具备项目法人一定要具有的承担项目建设管理的人员、技术、经验和水平,不完全清楚投资规律和基本建设程序,不能掌握并运用先进的项目管理方法,难免出现各种管理不善的现象,如决策不够成熟、前期工作和实施阶段各环节之间相互脱节、投资效益不高、工作效率低下、工程建设超过概算等。
2) 招标文件的编制主要是由招标机构承担,承包合同管理由监理单位承担,造成招标工作和合同管理的脱节。在承包合同实施过程中,一方面由于监理工程师未参与招标工作,不熟悉招标文件和合同,在执行合同初期不能很快地进入监理角色,只能边上岗边学习;另一方面由于编制招标文件的招标机构不参与合同管理,招标机构只负责招标文件编制,招标机构的人员未必有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招标文件的编制水平很难提高,如果合同不准确、不全面,会给监理工程师进行合同管理造成很多困难。合同是管理的依据,合同不完善,执行起来随意性大,给工程合同变更和索赔带来很大的隐患。许多工程在完工之后,工程实际与原来招标文件合同已大相径庭,违背了招标单位在招标时的初衷,损害了招标人的利益。
3) 目前在电力工程招投标中采用的综合评分法,其实是一种很难达到公平、择优目的的评标方法。这种评标方法只看经济标得分,技术标只作合格性审查,由于目前建筑市场主体还不够成熟,各方主体信用观念淡薄,社会信用体制不健全,缺乏有效的失信约束和惩罚机制,以工程担保、工程保险为核心的工程风险管理制度尚未建立起来,综合评分法在实施过程中容易使企业过分注重经济标的制作而忽视技术标的质量,引起投标者恶性竞争,影响招投标的公正性,最终损害了招标人的利益。而电力工程往往地质条件复杂,施工技术要求高,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特别重要,选择的施工企业素质如何,会对工程合同管理带来最直接的影响。
4)电力工程市场开放,参与投标的施工单位很多,经常有多家单位报名参与,施工招标竞争激烈,虽然招标过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但实际上真正中标的单位却未必是较优的,这样给接下来的施工合同管理带来很大阻力。
电力工程市场还未真正走向规范化、有序化。电力施工单位参与投标数量多,竞争激烈,一方面说明电力工程施工存在较高利润;另一方面也说明招投标操作和工程合同管理给一些不法分子有机可乘。一些私人老板往往不择手段,通过挂靠、围标,以达到中标目的,形成“劣胜优汰”的怪现象。选择了施工质量和信誉较差的施工单位,会导致施工合同管理困难,工程质量、投资、工期难于控制,由此引起的纠纷问题会很多。如有的施工企业真正参与施工的技术人员与投标书中提供的不一致;施工管理水平与施工单位资质不相称,施工技术和施工组织很差等。
3、应对政策
3.1推行代建制
在电力工程建设中推行代建制,可以较好地解决项目法人对招投标工作掌控不力的问题。“代建制”可以解决现行基建体制中建设项目责任不清的问题,以合同的形式确定投资者、建设项目管理单位和项目使用单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建立建设市场约束和竞争激励机制,对建设项目实行规范、科学管理。代建制的优点是: ①通过委托或公开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管理单位作为项目建设期的法人,全权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组织管理,将现行工程项目基本建设中“建设和使用本质为同一单位”真正转变为“建设和使用为两个独立的单位”,有利于项目建设单位的专业化,有效地控制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从而保证政府投资的高效益; ②可以克服人为影响,基本杜绝超规模、超标准和超投资的建设现象; ③在政府机构监督之下,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之间的互相约束监督机制,保障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3.2招标工作与工程承包合同管理有机接合
招标工作应与工程承包合同管理有机地连接起来,监理工程师可以作为专家参与招投标工作全过程。项目法人改变观念,不能过分依赖招标机构全部包办。因为两者的信息是不对称的,招标机构不可能完全了解招标者的意图,招标人由于能力知识的局限也很难提供全面的要求。招标机构作为一个企业毕竟是以赢利为目的,而且目前对招标机构的业绩考核是以中标价为标准,使招标机构感到压力较大,所以招标机构提供的服务是否满足要求还需招标人有足够的判断能力。项目法人委托监理工程师参与招投标过程,监理工程师就可以把自己的经验和理念贯彻到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的制订中,对合同的制订和实施有一个整体的控制,从而降低因项目法人经验不足对合同执行不力带来的风险。
3.3选择合适的评标方法
根据电力工程的规模和复杂程度,选择合适的评标方法。评标方法其实是招投标的核心,是一把双刃剑,好的评标方法在评标中是“择优”,相反,不合理的评标方法往往是“择差”。按照电力工程的特点,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是比较适宜的,但不考虑工程的规模、施工难易程度等因素,所有的工程项目都采用只看经济标得分,技术标只作合格性审查的评标方法,也是不合适的。对于施工特别复杂、有特殊技术要求的工程项目应该对技术标和商务标进行量化后,进行加权,计算综合评分,确定综合评分最高者为中标单位。这样就会突出那些报价合理、实力较强的施工企业,限制部分信誉差的企业来浑水摸鱼,扰乱市场,真正体现招投标的公平、公正、择优。选择出好的施工单位,就会给合同管理带来便利,业主和监理的压力会减轻不少,施工管理会相对轻松,良好的施工组织和规范化的管理更会使甲乙双方减少摩擦和纠纷,为工程的质量、投资、工期控制打下基础。
随着新技术的应用,有的定额已完全失去参考意义,而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最高限价一般都是参考地方定额计算的。所以招标文件中给出的最高限价未必能反映工程实际。目前的施工企业绝大部分还没有建立自己的企业定额,没有摆脱传统的套用定额的模式,对自己企业扣除成本消耗后能够获取多大的利润并没有充分的了解,投标报价失去主动性,报出的工程项目单价往往随意性很强。因此有实力的电力施工企业应该主动建立自己的企业定额,提高在招投标行为中的主动性,为健全市场环境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今年省政府工作报告在关于2019年工作部分提出,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错峰休假、弹性作息,促进旅游消费。这让很多上班族充满期待。
在成都总府路上班的王茜一直憧憬着带薪休假,好与男朋友去远一点的地方旅游。可期待之余,她心中也有一丝隐忧:这会不会是张空头支票?四川怎么来落实带薪休假呢?
27日,华西都市报记者从四川省人社厅获悉,春节后,我省将出台保障劳动者带薪休假的政策,通过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要求企业落实政策。
机制助推
带薪休假将纳入集体合同内容
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相关负责人透露,我省将从机制上推动带薪休假政策,要求企业把落实带薪休假政策列为企业的重大事项,还要通过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来推动其落到实处。要求企业工会与企业代表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据了解,过去一些企业的集体合同签得太过笼统,只有一些原则性的条款。春节后,要求企业签的集体合同更细致,要把落实的细则和具体措施纳入合同中。
与此同时,人社部门在日常巡查中,会将带薪休假落实情况纳入监督检查范畴,让企业员工参与对企业集体合同满意度的评价。四川还将要求企业把带薪休假纳入单位的规章制度。
现身说法
保障福利会更有利于员工创新
对带薪休假抱有期待的人很多,但如何说服企业主主动落实?
现在企业发展靠什么?不是单靠加班加点了,更多要靠创新!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相关负责人说,首先要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企业经营者对带薪休假制度的认识。用身边的榜样现身说法,员工休息好了,员工福利得到更好保障了,会加倍投入到工作中去,这也更加有利于创新,推动企业的发展。
同时,省人社厅还要推动企业高层领导休假。因为去年我省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情况的调研报告显示,一线职工休假比例远高于管理和技术人员,企业高管带薪休假比例仅为23.2%。
该负责人说,企业高管带头休假,会在企业形成一种良性的休假风气,也更能推动带薪休假的进程。
焦点回应
企业奖励旅游也可算是落实带薪休假
我省对落实带薪休假政策的推动,还将表现在考核的弹性方面。比如一个企业对优秀员工进行奖励,奖励项目是华东五市七日游,旅游的这几天,算不算被奖励者带薪休假?
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相关负责人明确,可以算带薪休假。
不能想休就休 企业根据生产情况安排
落实带薪休假,对员工来说是个好消息,对企业而言却有些发愁。有企业经营者担心:如果员工集中休假,影响生产经营工作怎么办?该负责人明确表示,带薪休假不是员工想休就休,而是由员工提出申请,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安排。一句话,何时休假要企业与员工达成共识后才能实施。
两会现场热议
省政协委员、川开集团董事长简兴福:
应根据企业情况弹性休假
实行带薪休假我觉得挺好,可以减轻职工的心理压力,做到劳逸结合。省政协委员、川开集团董事长简兴福在接受华西都市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是一件好事,但对于企业来说,还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
简兴福所在的企业主要从事电器设备生产,公司每年会接到大量国外订单,今年上半年的生产计划已排满,按照这个节奏,下半年的生产量应该也是满的。与此同时,由于大量的生产都是按照国外的订单来安排,这就意味着,公司很多员工不会有太多想走就走的旅行。
像我们这样的企业,不可能随时想休就休。简兴福说,很多时间都是集中安排休息。以即将到来的春节为例,一般企事业单位休假7天,公司员工最长可休15天。多出来的假期,算是年休了。他告诉记者,休假时间长短主要是按员工工龄计算的,工龄长,耍的时间自然会长一点。公司关于带薪休假的安排,一般是通过这种方式实现的。对于带薪休假,希望政府部门在制定具体政策时,应该有个弹性机制,充分考虑各个企业的情况。
省政协委员、蒙顶集团董事长韩东:
带薪休假有利于拉动内需
(带薪休假)我认为这是一个趋势。省政协委员,蒙顶集团董事长韩东说,带薪休假是国外通行的做法,也是我们国家不断跟国际接轨的一个具体举措。他举例说,休假制度不完善,很多企业无法落实带薪休假,导致大多数国人不得不在法定节假日打堆堆出游。游客集中出行,超过景区接待能力,不仅是对景区的伤害,游客的旅游体验也不好,休假没有起到真正休息的作用。
落实带薪休假,将一窝蜂的游客分散到平时,有利于提高休假的幸福指数。韩东说,工作生活两不误的同时,还有利于拉动内需、刺激消费,可谓多重利好。
作为民营企业家,是否愿意在企业内部推行带薪休假?从旅游产业来说,我是百分之百赞成。从企业经营的角度来说,我也全力支持。韩东说,当然,带薪休假的前提是要充分安排好工作,根据每个人的时间,分批次休。既要保证休息,也要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据他了解,很多经济效益好的民营企业或者领导比较开明的企业,早就开始在企业内部实施带薪休假了。他建议这种休假方式应尽快在企事业单位推广。
链接
连续工作1年以上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关键词:合同管理;问题;风险;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810.6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01-0000-02
行政事业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包括设备购置、工程建设、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房屋租赁以及对外租车和购买车辆保险等,都需要签订经济合同。经济合同管理贯穿于行政事业单位日常活动中,涉及资金管理、工程管理以及单位履行职责和事业发展的各项业务。2012年财政部出台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内部控制规范包括合同管理控制,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逐步规范,合同管理制度逐步健全、程序逐步完善,然而仍有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面临着诸多问题,经济活动的风险依然较大。对此,本文阐述了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了合同管理各个环节存在的主要风险,提出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一、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领导重视不够
单位领导者经营意识和法律意识淡薄,不重视经济合同管理,未加强合同管理工作的领导,没有建立相关合同管理制度,也没有建立起“以制度引导人,以制度约束人”的管理理念,出现合同管理不规范、签订的合同条款不完整、合同控制薄弱等问题,直接导致经济合同纠纷甚至经济犯罪案件。
(二)内部控制机制不健全
单位管理设置不明确,未确定或单独设置合同归口管理部门,无法对本单位合同实行统一管理。也未从制度上明确合同归口部门、承办部门以及其他职能部门等在合同管理各个环节中的管理职责。另外,未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对违反规定签订和履行合同管理者没有进行权利约束和责任追究,更不能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和权利的滥用。合同管理程序不规范,没有规定合同运行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
(三)合同管理混乱
由于合同管理主体不明确,各个职能部门职责不清,合同管理行为不规范,存在合同签订随意,签订范围、内容和形式未规范。合同签订主体不符合《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在未取得授权的情况下部门或个人对外签订合同。合同签订之后,合同经办人或责任人未对合同进行跟踪和督导,导致合同当事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权利和义务。
二、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的主要风险
(一)合同签订环节
签订合同前,没有根据自身的需求进行充分的市场调查,无法判断合同当事人是否具备承担合同经济行为能力,也无法审查合同当事人的诚信,导致合同违约风险。对于部分合同还需要特殊的资质要求,比如采购政务内网设备的保密资质、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等等,如未调查清楚直接影响违法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导致经济合同无效或引发潜在的风险。
没有设置合理的内部控制机制,合同文本未经各职能部门、单位领导审查和审批,重大合同未按照三重一大要求履行集体决策。没有经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或者超越权限进行签订合同。
签订的合同事项不符合财政资金支付方向和范围,合同金额超出政府部门预算或工程概算。属于政府集中目录内或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事项,合同签订前也没有履行《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履行法律法规。合同签订依然存在一次性付款或者超过工作进度付款,可能导致单位违反相关规定或利益受损。
(二)合同履行环节
未对经济合同进行有效管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的权利和x务,没有督促合同当事人提交合同成果,未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付款或者查过工作进度付款,导致单位利益受损或被诉讼。
未对合同进行有效的跟踪和监控,出现合同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修改或者废止、签订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合同当事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和丧失商业信誉等重大影响时,未及时与合同当事人进行合理沟通,也没有向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和单位领导报告,未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当影响单位合法权益。
合同签订部门违反合同约定,未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金额或方式付款,在支付合同款项时没有提交付款依据或者长时间没有催收到期的合同款项。
(三)合同验收环节
合同当事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交合同成果,合同提交的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合同成果得不到合理的运用。导致合同纠纷或者财政资金损失浪费。
三、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一)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依据财政部《内部控制》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健全本单位合同管理办法。要做到从制度规范人、从制度约束人。制度内容不仅要侧重基础性管理,也要关注防范风险和提高财政资金效益。
(二)明确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职责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明确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对单位的合同实行统一管理,负责合同全过程管理。建立合同归口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承办部门、法律部门以及其他各职能部门的协调和沟通机制。明确各职能部门在合同管理过程中的职责,使其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三)管控合同关键环节
1.合同签订环节
对单位合同在纳入年度预算时履行合同集体决策,审核对外签订的合同是否符合本单位职责或事业发展目标。对于重大经济合同,按照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详细汇报基本情况、委托理由、经费测算、委托方式、预期成果等事项。
要加强合同调查,详细了解合同当事人的资信情况,包括营业执照是否有效、委托的内容是否在对方当事人的营业范围内、是否具有履约能力、是否具有委托内容所需要的特殊资质要求。合同调查之后,要组织技术、财会、审计、法律等方面的人员与合同当事人进行谈判,对影响重大、涉及较高专业技术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还应当聘请律师或外部专家参与合同谈判。政府采购目录内或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合同,应当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拟定合同文本后,要加强合同审签管理,合同文本经合同各职能部门、律师审核后,提交单位主管领导审定。要加强合同签署管理,合同应当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进行签署,严禁无权限或超越权限签署合同。
2.合同履行环节
要加强合同的会计控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合同价款支付手续,不得超进度支付款项。合同资金支付手续要符合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加强合同过程管理,对合同履行情况实施有效监控,督促对方当事人按合同约定开展工作,按期提供合同成果。对履行过程中出现合同事项需要调整或无法履行的,应当履行合同审批程序,签订补充、变更合同或者解除合同,防范合同纠纷。
3.合同验收环节
要加强合同验收的分类管理,对于设备购置合同、技术合同、工程建设合同明确不同验收程序和要求。在合同验收过程中,要重点审查合同签订情况、履行情况和成果质量情况等内容。成果质量要侧重提交的合同成果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经济等指标要求。要强化合同档案管理和成果运用,定期对合同进行统计、分类和归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
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本市从2008年开始探索发展合同能源管理工作,2010年11月,本市修订完善出台《北京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符合国家财政奖励支持政策的项目,在中央财政240元吨标准煤奖励基础上,市级财政给予260元吨标准煤配套奖励。
近年来,本市节能服务公司数量快速增长,通过国家审核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达到448家,备案数量和申报数量均居全国首位。项目总体规模逐步提升。2012年已累计完成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超过50个,节能量达10万吨,对完成全市节能目标作出了积极贡献。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对合同能源管理奖励资金清算及现场核查显示,全国合同能源管理推进工作整体不如预期,各地普遍存在项目数量少、执行进度慢的情况。本市虽然合同能源管理工作起步早,取得一定成绩,但完成项目数量处于全国中等水平,整体推进工作压力较大。主要表现在:
一是用能单位开展合同能源管理的积极性不高,动力不足。据测算,本市工业领域平均综合改造节能量投资额在3000到3600元左右,非工业领域平均综合改造单位节能量投资额在6500到7500元左右,现有500元/吨标准煤的奖励标准,不足节能改造投资成本的15%。
二是合同能源管理奖励门槛较高。与全国其他地方不同,本市已率先进入以服务业节能为主的阶段,能源消费呈现“面广点散”的特点,用能载体分散且单个项目节能量较小,普遍低于国家规定工业项目年节能量500吨标准煤、非工业项目100吨标准煤的门槛。
三是本市节能服务产业刚进入培育期,企业规模不大,实力不强,市场发展环境仍需进一步成熟规范。
此背景下,本市亟需进一步强化政策统筹促进,加强对各利益主体的激励约束和规范管理。从市发改委获悉,市发改委和市财政局经过一年多调研、考察、论证,起草完成了《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该文件的政策亮点包括:
一是加大财政奖励支持。首先是提高标准。对符合中央财政奖励政策的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在中央财政奖励基础上,提高市级财政配套奖励力度。其中,工业领域从260元/吨标准煤提高到360元/吨标准煤,非工业领域从260元/吨标准煤提高到560元/吨标准煤。
其次是降低门槛。对国家政策优惠未覆盖到的工业领域单个项目节能量在100到500吨(不含)标准煤,非工业领域单个项目年节能量在50到100吨(不含)标准煤的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给予市级财政360元/吨标准煤的奖励资金。
再次是增加类型。对国家政策未覆盖的试点开展能源费用托管型项目的市级财政奖励,奖励标准为360元/吨。这是本市的一个政策创新点。
今年4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包括四大部分:一、充分认识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发展节能服务产业的重要意义;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三、完善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四、加强对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指导和服务。该《意见》篇幅不长,但含金量却很高。
本刊记者请北京市政府参事、原北京市发改委副主任、北京节能环保促进会常务副会长柴晓钟对《意见》进行了解读。
为什么会出台这个《意见》?
合同能源管理是发达国家普遍推行的、运用市场手段促进节能的服务机制。节能服务公司与用户签订能源管理合同,为用户提供节能诊断、融资、改造等服务,并以节能效益分享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可以大大降低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资金和技术风险,充分调动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积极性,是行之有效的节能措施。
我国上世纪90年代末引进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以来,通过示范、引导和推广,节能服务产业迅速发展,专业化的节能服务公司不断增多,服务范围已扩展到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多个领域。2009年,全国节能服务公司达502家,完成总产值580多亿元,形成年节能能力1350万吨标准煤,对推动节能改造、减少能源消耗、增加社会就业发挥了积极作用。
柴晓钟认为,合同能源管理近几年来在北京也得到较快发展。节能服务企业的数量初具规模,据初步统计已有近200家;节能服务企业的实力也逐步增强,相当部分的企业已具备了良好的技术力量和资信等级,多数企业可以提供从节能诊断、设计、施工,直至运行管理等“一条龙”的服务;节能服务企业在节能领域发挥了越来越积极的作用,近几年来,完成合同能源管理项目600多个,投资10亿多元,年节能350万吨标煤以上,减排二氧化碳250万吨以上。
柴晓钟强调,但也要看到,我国合同能源管理还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节能服务产业还存在财税扶持政策少、融资困难以及规模偏小、发展不规范等突出问题,难以适应节能工作形势发展的需要。柴晓钟认为,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积极发展节能服务产业,是利用市场机制促进节能减排、减缓温室气体排放的有力措施,是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迫切要求,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客观需要。出台一些政策,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合同能源管理的推行和节能服务产业的发展,是完全有必要的。
明确了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的大方向
《意见》指导思想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强政策扶持和引导,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加快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柴晓钟认为,这个指导思想强调了发挥市场机制和政策扶持、引导的作用;强调了在合同能源管理中要加快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从而达到“两个促进”的目的;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促进能源利用效率提高。
《意见》提出了两个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以分享节能效益为基础,建立市场化的节能服务机制,促进节能服务公司加强科技创新和服务创新,提高服务能力,改善服务质量。二是加强政策支持引导。通过制定完善激励政策,加强行业监管,强化行业自律,营造有利于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引导节能服务产业健康发展。
“这两条原则把市场的作用与政府的作用,企业的积极性和政府的意图,促进企业的发展和规范企业的行为很好地结合了起来。符合合同能源管理的商业属性和社会属性,也符合我国目前的合同能源管理发展的实际情况。”柴晓钟说。
《意见》提出发展目标是:到2012年,扶持培育一批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发展壮大一批综合性大型节能服务公司,建立充满活力、特色鲜明、规范有序的节能服务市场。到2015年,建立比较完善的节能服务体系,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进一步壮大,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合同能源管理成为用能单位实施节能改造的主要方式之一。
柴晓钟认为,这个目标从时间安排上基本是在“十二五规划”期间内,是实事求是的,经过五年多的努力是完全可以达到的。
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意见》里提出的政策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意见》提出,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财政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对节能服务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的节能改造项目,符合相关规定的,给予资金补助或奖励。有条件的地方也要安排一定资金,支持和引导节能服务产业发展。
柴晓钟认为,这条政策只是指出了一个方向,第一明确了资金来源;第二明确了支持方式:资金补助或奖励,资金补助应该是对项目投资而言,奖励应该是对节能服务企业而言;第三要求有条件的地方政府也要拿出专门的资金来支持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估计这条政策还要制定具体的细则去落实。这方面北京市走在了前面。北京市发展改革委与北京市财政局已经联合出台了有关政策,根据不同情况,最多可以给合同能源管理项目500万元的资金补助或者节能服务企业200万元的奖励。
实行税收扶持政策
《意见》提出,在加强税收征管的前提下,对节能服务产业采取适当的税收扶持政策。
一是对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对其无偿转让给用能单位的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免征增值税。
二是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即:“三免三减”。
三是用能企业按照能源管理合同实际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合理支出,均可以在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区分服务费用和资产价款进行税务处理。
四是能源管理合同期满后,节能服务公司转让给用能企业的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按折旧或摊销期满的资产进行税务处理。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办理上
述资产的权属转移时,也不再另行计人节能服务公司的收入。
“上述四条政策含金量很高,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都涉及到了,而且允许用能企业用于节能改造的支出进入成本。这些政策会有效地调动用能企业和节能服务企业两个方面的积极性。这些政策国家有关部门都会陆续出台具体实施办法”,柴晓钟说。
完善相关会计制度
《意见》提出,各级政府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按照合同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视同能源费用进行列支。事业单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按照合同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计入相关支出。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如购建资产和接受服务能够合理区分且单独计量的,应该分别予以核算,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处理;如不能合理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单独计量的,企业实际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作为费用列支,能源管理合同期满,用能单位取得相关资产作为接受捐赠处理,节能服务公司作为赠与处理。
柴晓钟指出,以上规定,从会计制度上解决了税收扶持政策的落实问题,特别是解决了政府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按照合同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费用的来源问题,即:由财政按能源消耗费用进行列支。
进一步改善金融服务
《意见》提出,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根据节能服务公司的融资需求等特点,创新信贷产品,拓宽担保品范围,简化申请和审批手续,为节能服务公司提供项目融资、保理等金融服务。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入的固定资产可按有关规定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积极利用国外的优惠贷款和赠款加大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支持。
柴晓钟认为,合同能源管理的一个很大特点就是节能改造资金先由节能服务企业投入,然后节能服务企业再以分享节能效益的方式收回投资并获得投资回报。因此,项目的融资就成为了限制合同能源管理推行的一个重要问题。政策对银行等金融机构提出了一些要求,也提出了一些具体途径,对解决节能服务企业的融资难问题会有帮助,但这些都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
加强对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指导和服务
《意见》提出了如下措施:
鼓励支持节能服务公司做大做强
《意见》提出,节能服务公司要加强服务创新,加强人才培养,加强技术研发,加强品牌建设,不断提高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鼓励节能服务公司通过兼并、联合、重组等方式,实行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形成一批拥有知名品牌,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服务企业。鼓励大型重点用能单位利用自己的技术优势和管理经验,组建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为本行业其他用能单位提供节能服务。
柴晓钟认为,合同能源管理开展得好坏关键在节能服务企业的能力和好坏。也就是说,节能服务企业决定了合同能源管理。因此,政策特别对节能服务企业提出了要求,鼓励他们从各个方面人手做大做强。
发挥行业组织的服务和自律作用
《意见》提出,节能服务行业组织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开展业务培训,加快建设信息交流平台,及时总结推广业绩突出的节能服务公司的成功经验,积极开展节能咨询服务。要制定节能服务行业公约,建立健全行业自律机制,提高行业整体素质。
柴晓钟指出,在合同能源管理的推行过程中,行业组织、中介组织的作用非常重要。他们可以组织培训,协调甲乙双方的关系,客观公正地核定节能量,促进合同能源管理市场的规范等等。这方面,北京市做得比较好,北京节能环保促进会、北京节能环保服务中心都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营造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意见》提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发展节能服务产业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政府机构要带头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各级节能主管部门要广泛宣传推行台同能源管理的重要意义和成效,提高全社会对合同能源管理的认知度和认同感。要加强用能计量管理,督促用能单位按规定配备能源计量器具,为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提供基础条件。要组织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示范项目,发挥引导和带动作用。要加强对节能服务产业发展规律的研究,积极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和有益做法,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合同能源管理的扶持政策或将破茧出台。3月1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积极推行由专业节能服务公司与企业、公共机构等用能单位签订能源管理合同,提供节能设计、改造和运行管理等服务的新机制。
随着国务院关于合同能源管理指导总方针的推出,我们预计发改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将于近期联合落实《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在税收、融资渠道、补贴方面进行改革,包括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明确纳入服务税范畴,制定税收鼓励政策和细则,鼓励金融机构在优惠利率信贷、产品合作等多渠道对合同能源管理进行扶持,以及节能服务补贴政策。政策推动下的节能服务产业,有望迎来新一轮增长高峰。
合同能源管理,即工业节能+建筑节能新模式。合同能源管理,简称EMC,起源于上世纪70年代的市场经济国家,经过几十年发展,在美国、加拿大,EMC已发展成为一个新兴的节能产业。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实质,是一种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这样一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用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以及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
工业节能和建筑节能是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主要应用领域。节能服务项目分布在工业、建筑、交通等各个领域,涵盖钢铁、石化、建材、交通、电力、建筑、水泥等各行各业。合同能源管理适用于合同金额较大、能源计量便利的用电大户和用能大户,在工业高低压变频器、工业余热回收利用、工业锅炉、建筑HVAC、配电系统、LED路灯系统等领域,都是合同能源管理推广的重点领域。2009年全国能源消费总量为31.0亿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6.3%,单位万元GDP能耗为1.08吨标准煤,比上年下降2.2%。“十一五”期间,虽然我国万元GDP能耗下降10%,但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仍是日本、美国的4-5倍,减排任务艰巨。而合同能源管理机制有望成为推动工业节能和建筑节能的有效手段。我们预计钢铁和石化等高能耗行业,有望率先成为合同能源管理业务推进的重点领域。
2009年,我国节能服务产业再一次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产值从2008年417亿元增长到588亿元,同比增速40.9%,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额从2008年117亿元增长到195亿元,同比增长67%。产业总计综合节能投资,从2008年253.2亿元增长到360.4亿元,同比增速为42.3%。其中,合同能源管理(EPC)项目投资从2008年116.7亿元增长到195.3亿元,同比增长67.37%。形成年节能能力1757.9万吨标准煤,年减排1133.85万吨二氧化碳。预计2010年节能服务产业总产值有望达到800亿元,同比增长36%。根据EMCA协会对于节能服务产业的估算,节能市场总规模大约4000亿元,未来发展空间非常巨大。
[关键词] 高校管理;管理系统;系统整合;SOA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5 . 21. 094
[中图分类号] TP315;C931.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5)21- 0178- 05
1 引 言
1.1 高校管理信息化的发展背景
近年来中国高等教育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同时,高等教育领域也对信息技术也开展了广泛深入的研究,那么将信息技术应用于高校本身的管理事务中来就变成了自然而然的事情。1993年,中国教育与科研网(CERNET)项目正式启动,启动至今,已有900余所高校通过接入CERNET或者其他形式构建了校园网络环境。CERNET作为以教学科研为服务对象的网络系统迅猛发展的同时,也逐步的将信息技术的春风吹进了中国高校管理工作中。21世纪以来,我国高等院校的信息化硬件设施已基本构建完毕,这为高校管理系统的发展与优化奠定了基础。
1.2 我国高校管理系统信息化的发展现状
高等学校的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是评价一个高校的综合性指标,而其中一个重要的制约因素就是高校本身管理机制的效能发挥和管理系统优化的程度[1]。目前,我国高校管理信息化工作正蓬勃发展,高校内部各职能部门都对本部门的信息化工作都给与了相当的重视,初期以投入专业软件来解决本部门业务工作为主,教务管理系统,财会电算化系统,学生管理系统,人事管理系统,国有资产管理系统,校园卡管理系统、办公系统等等逐步的投入使用;中期以宣传为目的的部门网站开始慢慢出现,后期有一些部门意识到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政策宣传效果,将本部门的工作业务和部门网站做一定程度的整合,将一些部门数据公开以便师生员工进行查询,将一些适宜的工作流程转移到部门网站上进行。许多学校设有专业的机构来协助各部门的管理系统信息化工作,有一些专业性强的部门业务,则通过外购软件及服务来完成。此时,高校各管理系统已经初具规模,各管理系统的投入使用也使得部门的工作效率较信息化以前有相当程度的提高。当前高校管理系统的基本体系如图1所示。
高校管理信息系统在这种模式下已经发展得日趋成熟,但同时,在这种模式之下高校管理系统的发展也遇到了一些难以逾越的障碍,这些障碍单凭某个部门自己是难以破除的。
2 高校管理系统特性
2.1 办学模式多样化带来的服务对象多元化
伴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高校不再是脱离社会、高高在上的象牙塔,高等教育的内涵和外延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高等教育机构除了进行前沿的科学研究工作之外,高等教育服务社会的职能也得到了逐步的加强和深化,为社会培养多层次的人才成为的高校当前主要的工作之一。目前我国高校的办学层次主要有本科教育、民办生教育、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等,为了适应这些不同层次的人才培养工作,为了更好的服务这些培养对象和从事不同层次教育教学的教职工,高校管理工作及其信息化系统应就这些不同体系的人才培养工作建立有针对性的管理业务流程和服务框架,准确高效的进行教育资源分配,实现社会价值目标的最大化。
2.2 高等教育服务标准化带来的管理信息系统复杂性
高校作为一个完整的进行科学研究和提供高等教育服务的机构,为了达到高等教育的社会目标,其内部组织必须具备完备的管理和服务体系。高校内部组织按照功能分为教学、科研、行政、后勤、产业等部门,各部门之间存在着广泛和紧密的联系。同时,管理业务工作流在各部门之间的流转又呈现出了部门间紧密联系的另一面。即部门间关系既互相联系,又互相制约。各部门之间的信息高度交汇,组织关系高度复杂,这样的实体关系透过软件过程工程化的转换映射到信息化系统中,造就了高校管理大系统高度的复杂性。
2.3 高校同外部组织联系的增强对管理系统外部扩展提出了要求
高校运行过程中,需要和各层级的外部组织发生联系,比如作为一个整体接受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各行政部门接受各条线上级主管部门的管理,和产学研条线横向合作机构的业务来往,指导各种类型附属机构的业务工作等等。高校和这些外部组织之间的信息交换日益紧密,这就需要在高校管理系统的顶层设计时,应用通用、开放、标准化、低耦合性的系统工程架构。
2.4 高校管理系统应具有一定的自适应性能
当前社会正处于变革之中,高等学校作为整个社会巨系统的一个子系统,不得不面临各种法律政策的变化带来的影响,譬如学分制教学管理体制和弹性学制在高校的推广就对教务管理子系统和财务管理子系统产生了剧烈的影响,这就要求高校管理系统在设计之初就要有一定的前瞻性,同时系统本身应用的架构体系也要具有一定的自适应性能。
综上所述,理想的高校管理系统应该是一个具有多元服务能力的,准确处理高校内外部关系的,有能力适应内外部环境变化的灵活高效的大系统。
3 高校管理系统发展的瓶颈
3.1 高校管理信息系统本身发展面临的问题
当前管理系统在高校的主流应用形态就是各部门各自发展,各自为政,系统五花八门,水平参差不齐;基础数据未能实现共享,高校管理工作流中的数据流仍然是通过邮件,移动存储等低水平方式传递,导致时间敏感性的工作业务准确性低,时效性差;跨部门工作流各工作节点的数据责任没有合理分摊,各节点工作责任心不强导致的失误累积,给工作流终端造成了巨大的压力;因为部门内部工作流程具有一定的封闭性,某种程度上造成了监管的缺失,特别是一些敏感的部门,包括财务部门,教务部门,科研管理部门等等,给暗箱操作创造了机会,加大了违法违纪的风险;各部门各自处理本部门管辖下的工作业务,对高校管理系统的服务对象来说,没有统一的接入门户,高校作为一个统一的整体呈献给服务对象的应用模式不统一,UI亲和力差;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高校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同时也给服务对象造成了困扰。
高校管理系统的数据有一些具有相当的敏感性,应以非常严肃的态度来对待,如果在数据维护的准确性或数据传递过程中出现了差错,影响到师生员工的利益,将会影响校园的安定和谐;若任由这种现状发展下去,高校管理系统终将成为未来高校运作中的短板。
所以,只有通过在基础数据共享的基础上,统一筹划与整合各部门的工作业务,将高校所有的工作业务流程条理化、清晰化,并在一定范围内做到公开化,合理分摊工作流中各部门的数据维护责任,继而通过一定的架构方法整合各部门的管理信息系统,才能逐步解决高校管理系统面临的上述问题。
3.2 高校管理系统整合的主要障碍和解决方案
(1)缺乏统一的、强有力的组织领导。高校管理层对于信息化工作的管理仍然是粗放的,没有统一步骤,协调开展,对管理系统整合认识不够充分,对管理系统的信息化及其整合预见性不够,管理系统信息化规划没有和高校自身的发展战略相匹配;
(2)各部门管理系统信息化水平不一。高校内部各部门对于信息化认识程度不一致,部门间信息化工作推动力度不一,部门信息化程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部门负责人的认识水平,有些部门负责人相当重视,有些部门负责人则对信息化工作意识不强,有些观点甚至认为管理信息化可有可无,仅仅是锦上添花而已;这些现象造成了管理系统整合难以开展。
(3)各部门对于本部门数据的心态不一,对于参与系统整合犹豫不决。有些部门出于对部门自身的数据在高校工作流中公开的风险未评估或者感觉难以评估,而倾向于不公开这些数据,有些部门本身对于自身数据管理不善,对于公开数据形成的责任难以承受,从内心不愿公开本部门数据,这些问题无形中也影响了管理系统整合的步伐。
(4)对管理信息化对管理方式的反作用始料未及。有些部门将投入管理信息化作为潮流,但管理系统规范了管理工作流程后,有些习惯于人治的管理者感到了一些不适应,为了扭转这种局面,采取了用人为的流程代替管理系统的流程这种倒退的办法,规避系统管理规范,随着时间的推移,此部门的数据准确性就可想而知了。
要破除这些障碍,唯有高校管理层加强对规范工作流程和管理透明化的认知,自上而下的开展这项工作,消除部门之间的门户之见,督促各部门加强对本部门数据的管理,继而促使各部门之间通力协作,整体性的推动高校管理系统的整合。
4 高校管理系统整合策略
4.1 高校管理系统整合的技术策略
高校最主要的资源是什么? 教师(科研人员)和学生,那么,高校管理系统的功能就是围绕着这两大资源在高校内的进行的与其身份相关的活动开展服务。由于服务对象的一致性和高校硬件资源的相对稳定性,高校内部的各种管理系统都会同时使用一些特定的数据资源,比如学生数据,师资数据,教室数据,设备数据等,而现状是各部门都是独自建立维护和使用这些数据,譬如教务处建立了学生信息数据,用以管理学生的个人信息,学籍,成绩等,学生处也建立了学生数据,用以管理学生的奖惩,贷款,就业,招生等,财务处也建立了学生数据,用以收费,发放等,宿管部门也建立了学生数据,用于管理宿舍,床位等,这就造成了很多问题,一是重复建设,造成浪费,二是数据不能同步,数据传递的时间差过大,对内对外公布不统一等等。
所以,高校管理系统整合的核心目标就是基础数据集中管理和共享,应用层面的实施手段可以采用SOA的架构体系对各部门管理系统进行整合。
4.1.1 数据集中管理和共享的策略
实施数据集中管理和共享,就必须首先指定各类数据维护的责任部门,各部门根据自身的管理需要,在这些共享的基础数据上进行扩展,建立和维护本部门的数据。那么理想整合的高校管理系统的基础数据及其责任分配(以教学活动为例)如图2所示。
由图2可见,学生、教师、教室、设备数据由各责任部门负责建立维护,其他部门在进行业务活动的时候,根据业务需要调用这些数据,避免了重复建设,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准确度。
而在技术上,首先对现有的数据进行Web标准化数据清洗(Data-Cleaning),然后选择合适的MDM(Master Data Management) 工具来对这些基础数据进行管理。
4.1.2 应用层面整合的策略
SOA,即面向服务的架构(Service-Oriented Architecture),是当前公认的一种开放通用且易于扩展的组织资源和业务流程整合的架构方式[2]。SOA的特点就是从业务对象或者业务模型的视角出发,使用Web Service 技术来构建整个机构的管理系统及其资源,使用SOA架构和Web Services技术来解决高校管理系统的整合具有以下优点:
・标准开放统一。SOA使用一套开放统一的标准来进行构建,包括SOAP,WSDL,UDDI等,有利于高校管理系统的设计、开发、维护和扩展。
・高度灵活性。SOA架构使用UDDI(Universal Description, Discovery and Integration)规范,使得应用程序之间处于松散耦合状态,具有较强的灵活性,有利于软件资产的重用。
・平台异构障碍弱化。在SOA架构下,首先对数据资源XML化,然后使用Web Service方法,通过WSDL(Web Services Description Language)接口,对Web应用程序和桌面应用程序进行Web Service化的包装,这就使得异构的管理系统之间能够很容易的互相调用服务。
整合的高校管理系统SOA五层架构体系如图3所示。
SOA架构的管理系统整合方法,非常的适合高校这种具有一定的信息化水平,但信息化水平不一致且未能进行有效的资源整合的复杂机构,能够最大程度的降低高校管理系统整合工作中的资产损失,在最大限度的保留现有的各部门管理信息系统的同时建立一个通用高效且易于扩展的高校管理大系统。
4.2 高校管理系统整合工作的推进步骤
(1)在学校层面设立统一的跨部门领导小组,将管理流程规范化和管理系统信息化的工作整合在一起推进。
(2)督促各部门先期准确维护各自的部门数据,同时制定清晰的本部门工作业务流程。
(3)将各部门的业务流程集中起来,统一进行分析,从学校层面来规划跨部门的业务流程,将业务工作流中的各节点责任进行合理的分配,同时将适宜信息化的业务流程纳入到领导小组要推进的工作清单上来,并根据本校自身的情况进行资源分配优先级分类。
(4)领导小组根据工作流程的优先级指定责任部门逐步建立并维护师资、学生、教室、设备、宿舍等基础公共数据库。
(5)各部门在统一协调下,按照SOA架构体系的规范对基础公共数据进行数据清洗和XML标准化,为SOA架构下的管理系统整合做数据层的准备。
(6)以这些XML标准化的基础公共数据库为核心,对当前信息化程度较低的部门管理系统在SOA架构体系下进行重新设计开发,对已经相对成熟复杂的部门管理系统,包括Web系统和桌面应用进行Web Service化的封装,纳入到SOA架构体系中来。
(7)对现有的对外信息交换系统进行归纳整理,对上级管理部门实施的信息管理系统接口进行内部适应性整合,对下级(附属)机构的管理系统进行指导性重构。
(8)在整合的过程中,形成统一的UI、操作习惯和方法,并逐步建立一个统一的管理系统的知识库。这样一来,一个高校的管理人员,即使转换岗位,新的管理系统也不会对他的工作产生太大的障碍。
(9)在SOA架构的技术体系下,逐步推进工作业务上网的工作,以服务对象分类制作接入门户,并按照服务对象各自所需要的业务来完善SOA架构的业务层,譬如针对学生的统一的接入门户,和学生在校园内的活动相关的一切内容都可以通过这个门户到达,譬如选课、查分、课程表下载、自习教室查询、学籍异动申请、自主缴费、学费查询、各类发放查询、就业信息、住宿信息、校园卡缴费及查询等。针对教师的接入门户,则可以进行课程申请,分数录入,科研项目查询,经费使用查询等。
(10)目前智能手机在校园内的普及率已经接近100%,移动应用迅猛崛起,学校也应对此有所考虑,根据管理系统整合情况以及自身的经济能力适时推出门户系统的移动版本,移动应用的一大优势就是推送功能,这在高校管理的实践中有良好的应用前景。譬如对学生用户可推送上课提醒、缴费发放提醒、考试成绩、就业信息、图书催还等,对教师用户则可推送工资津贴发放、课题申请结题提醒、各类政策宣传等,也可以适度的和商业活动结合。
5 高校管理系统整合带来的优势与风险
5.1 高校管理系统整合带来的优势
节省了高校管理的人力资源,避免了重复建设,高校管理各子系统在数据传递过程中的失误消失,业务工作流每个节点责任清晰,规则明确,受人为因素干扰减小,难以进行暗箱操作,缩减违法违纪风险。门户的整合对服务对象亲和力增强,有利于他们快速获取需要的信息。对于建立在SOA标准化架构下的高校管理系统本身,则具有更易维护,更高的可用性,更好的扩展性和伸缩性的优势[3],为高校管理系统今后的维护扩展优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5.2 高校管理系统整合带来的风险以及解决方案
5.2.1 高校管理系统整合带来的风险
任何事务都具有的同一种特性,就是在提升效率的同时,往往伴随着风险的增高。高校管理系统在整合工作中的一大核心工作就是数据集中管理,数据集中管理往往伴随着一系列的软硬件风险。
(1) 数据库系统运行依赖于一定的软硬件环境,原来分散部署相对独立的DBS现在处于统一的软硬件环境下,一旦共享的基础数据所在的环境出现了软硬件故障,将导致管理系统整体性的瘫痪。
(2)数据集中管理,对于互联网大环境中无处不在的恶意攻击和非法访问者来说,目标更加清晰、单一和明确,高校管理系统的数据中有大量的敏感数据,包括学生成绩、学生缴费数据、财务系统所有信息、学生和教职工的个人信息等,这些信息若遭到泄露或篡改,将对学校的管理工作和声誉造成重创。
(3)应用SOA架构的风险来自于系统整合的实施过程中管理业务和技术未能有效的结合,以及对于SOA架构特性了解或应用不充分导致的系统性能和实时性不理想。
(4)管理系统操作人员风险意识薄弱,岗位职责条理不清,系统运行与维护的职责混杂或者流于形式,一人多岗或者密码失控,数据备份和有效性检查流程缺失或者不完整等等。
5.2.2 高校管理系统整合风险的解决方案
(1)对高校管理系统的数据进行风险分析和分级,按照风险等级进行相应的安全控制,将甚高风险的数据隔绝于互联网,需要时再应用一些技术手段将数据传输到互联网镜像中去,风险等级较低的数据可以通过带宽控制、路由策略、端口调整、密码管理等技术手段加以控制。
(2)采用分布式数据库、分散的布置数据存储、提高数据库系统的可靠性,对于高校面临的数据威胁,DBS采用分割式方法布置数据,硬件上采用热备的方法,可有效降低硬件损坏和外来攻击等威胁带来的管理系统崩溃的风险。当然,这些方案的投入是较大的,高校应根据自身的情况逐步的实施。
(3)在应用SOA架构整合管理系统之前,高校必须制定合理的管理制度框架和发展蓝图,明确演进路线和阶段目标。在整合的过程和以后的维护工作中,作为直属跨部门领导小组的技术实施机构,高校管理层应将其视为关键的驱动力[4],而不仅仅是后台配合职能,否则跨部门的协调工作将难以开展。
(4)应用技术手段定期的对管理系统及各子系统进行病毒查杀、漏洞检测、入侵检测、异常流量检测、日志分析等工作,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予以弥补和加固。
(5)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和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制定清晰的工作流程和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形成易于执行的工作规范,培养工作人员良好的安全意识。
6 结 语
综上所述,在高等教育蓬勃发展的今天,在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大背景下,高校管理系统的建立与优化关系着高等教育事业的未来,高校管理必须摒弃各行其是的陈旧模式来因应管理精细化的要求,采用更加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手段来实现高效率的管理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在高校管理工作中取得良好的效益。明晰职责、理清流程、数据集中、系统整合、统一门户正是高校管理系统整合优化前进的方向,只有这些工作依次推进,并和管理制度改革形成合力,实现宏观和微观的结合,才能为高校的现代化发展提供高水平的管理服务。
主要参考文献
[1]钱建平. 试论高校科学管理的运行机制[C]//中国系统工程学会决策科学专业委员会第四届学术年会, 2001.
[2]顾春红,于万钦.面向服务的企业应用架构――SOA架构特色与全系视角[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