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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和合同管理范文

时间:2023-05-28 09:31:02

序论:在您撰写工程招标和合同管理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工程招标和合同管理

第1篇

三峡工程自1993年开工进入施工准备阶段以来,总公司加强了对工程招投标、合同及投资管理,制订了《三峡工程招标合同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了合同管理的规章制度,从项目的招标设计、招标文件编制、审查以及招投标程序等都作了较为详尽的规定,使三峡工程的招标及合同管理逐步纳入规范化的管理。

(一)招标管理

首先确定了招标范围。凡属于三峡工程主体建筑安装工程、主要临时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大型施工设备、永久设备、工程监理等,一般都要求通过招标的方式,通过竞争择优选择承包者。

(1)招标方式:根据项目的具体条件和市场环境,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议标等不同的招标方式。1994年主体工程公开招标的主要项目有永久船闸一期工程、临时船闸及升船机一期工程、左岸1~6#厂坝一期工程以及对外交通专用公路(1993年已招三桥一隧)等主要项目,合同价总计10.2亿元。

(2)招标设计:凡需招标的项目首先应有招标设计。招标文件由负责技术设计的设计单位承担,主要内容包括设计说明、技术规范、图纸及招标预算。主体工程项目的招标设计主要由工程技术部组织审查,计划合同部等有关部门参加。

(3)招标文件:招标设计完成后,进入招标文件编制阶段。招标文件编制前需根据招标项目的设计深度、工程施工难易程度及地质条件、外部环境等因素确定编制原则。即是总价合同还是单价合同、采取何种招标方式、材料供应的方式、预付款和工程价款支付的规定、合同变更和合同价调整的规定、风险与保险的规定,以及对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规定等等。对于设计深度,要求达到能准确确定工程项目和工程量;技术条件简单,合同期不超过一年,适用于总价合同,且合同期内一般不予调价。

(4)标底的编制和管理:标底由计划合同部组织编制。较大项目的标底报总公司领导审查。标底编制应依据下列原则:①工程项目划分及工程量均与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报价表相一致;②采用招标时的物价、人工费、其他费用水平,施工方案、工期和强度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根据实际技术水平和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优化;③招标预算是编制标底的依据,根据市场经济的法则进行适应优化;④施工利润、税金、保险费按有关规定列入标底;⑤标底在开标前妥善封存保管,评标时交给评委会作评标参考,使用后收回妥善保管;标底的编制、审查、保管,尽量减少经手人员。为防止泄密,在标底管理上采取措施,接触标底的处室不参与开标前的招标工作,负责招标工作(如承包商资格审查、发售标书、答疑等)的处室不接触标底。

计划合同部在招标工作中主要对经济条款和商务条款负有全面责任,并侧重于合同变更、合同价款调整、预备费的使用规定、索赔的规定、风险与保险、取费标准的控制等方面的内容。

(二)合同管理

计划合同部是总公司合同管理的归口部门。按照总公司招标项目的分工,构成概算投资的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装承包合同、设备采购合同勘测设计合同、工程监理合同以及专项费用支付合同(咨询、环保、供电、委托管理等)均由各部门领导签字后加盖总公司合同专用章,由计划合同部统一编号、分类,按月汇总。

合同的实施:招标项目确定中标单位并授标后,主要由工程建设部主持合同的谈判及签约,计划合同部、财务部、物资公司、设备公司等有关部门配合,由工程建设部组织合同项目实施,并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业主应提供的场地及施工条件,并帮助协调解决与地方及其它第三方的关系,物资公司按规定的品种及时供应物资设备,监理工程师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监督合同实施。1994年工程开工初期,坝区征地移民工作任务繁重,尽管地方政府尽了很大的努力,但是左岸三大标(永久船闸一期、临时船闸及升船机一期、左岸边1~6#坝段一期)和对外交通专用公路等主要工程项目在合同实施初期都不同程度地因征地、拆迁、供水、供电等影响工程进展。

第2篇

关键词: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23文献标识码: A

一、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和作用

作为招投标管理机构之所以既爵监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又要监督施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是因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与施工合同有着密切的联系。一是因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过程是施工合同谈判和订立的过程,就是双方当事人提出订约提议和接受订约提议的协商过程。二是从市场交易行为看,工程招标投标的过程是交易行为的过程,在这过程中,双方还没有建立依托法律的交易关系,这个关系只受有关招标投标方面法规的调整,只有决标后,承发包双方签订了施工合同,这种交易行为才通过合同这种法律形式被正式确定下来,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三是从招标投标的跟踪管理和评价招标投标是否成功的角度看,也只有通过监督检查双方对施工合同各项条款的履约情况来体现。从建设部制订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中看:招标文件包含合同主要条款,而组成合同的主要文件同样包括招标文件,两者互为主要内容,这就更进一步说明它们之间的不可分割性。

在实际工作中不但管理部门要正确处理好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还要不失时机的向建设、施工单位宣传好如何看待这二者的关系,只有将两者密切地结合起来,才有利于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我国招投标及合同签订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招投标从业人员不专业,招标经验不足,没有经过相关培训,编制的招标文件出现纰漏,对工程技术要求或者材料设备采购出现倾向性要求,如必须采纳某种型号的材料,对投标人资格要求过于苛刻或者不公正,导致废标或者流标。由于有了倾向性的技术指标,许多潜在投标人没有兴趣参加,带来了招标范围狭小,缺乏竞争力,投标人往往低于法定规定,少于3 家,造成招标困难以至失败。

(2)对评标定价监督不力。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公布招标控制价时,应公布招标控制价各组成部分的详细内容,不得只公布招标控制总价。但在实践中,存在两个明显的问题,尤其在欠发达地区比较突出,一是有很大一部分招标人只公布招标控制总价,或者延迟公布招标控制价组成部分的详细内容,导致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单价所包括的内容和费用与招标控制价并不一致,从而导致废标或实际工程施工中一系列变更和签证的出现,造成预算超支;二是招标人无视现行定额水平,所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远低于社会平均消耗量定额水平,致使有些投标人恶意低价中标,到实际施工时再发生大量变更和签证,远远超出投资预算,造成国有资产浪费,而一些信誉好的承包商反而不能中标,严重扰乱招投标市场。

(3)合同的签订有失公正。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大多数条款是对发包方制定的,强调承包商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很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方面的约定很少,也没有相应的处罚办法,因而妨碍了施工合同的公正公平履行。

(4)有的招标人存在这样的看法: 合同谈判阶段招标人提出的各项要求,都必须得到投标人的确认后才能构成合同文件的正式内容,因此与合同法明确规定的平等、自愿原则并不违背,而且也是一个进一步要约和承诺的过程,所以是完全合法的。但实际上在我国,由于整个工程建设市场基本属于买方市场,在整个招标、投标过程,甚至在整个的建设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方始终处于弱势地位,如果不同意发包人在合同谈判阶段提出的无理要求,投标人面临的将是无法顺利承揽项目、失去与业主方的良好合作关系、被列上业主的黑名单、失去应有的市场份额等诸多可怕后果。所以就算是中标人最终同意招标方的无理要求,那也是被形势所迫,决非完全自愿。

三、加强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手段

建筑领域中的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对市场的发展起到引导和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被人们普遍地接受。虽然我国制定了较为健全的法律规范,但是建筑工程招投标和合同管理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建筑工程招标不规范、缺乏合同意识,存在假公开投标和串标、对投标单位资质审查不严格、过分重视投标报价等一系列问题。在实际操作中,要以解决现实中存在的问题为目标,加强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手段。

(一)改革招投标体制

改革招投标体制首先要做到管办分离,对建设、财政、招投标管理办和监察局等行政管理、监督部门和招投标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中心、招标机构等办事机构进行分开化设置,使其之间不存在利益关系和隶属关系。其次,加强招投标中心的公平作用,通过区域融合、行业融合等方式,能够最终取消区域的界定,进而达到统一的招投标制度。此外,还有提高工作效率,进行相关部门的合并和职能部门的分离。

(二)建立投标组织机构

在投标机构的设置上,建筑企业必须要按照企业自身的特点,组织自己的投标机构,并能够掌握投标技巧。投标组织机构的设置是有一般性原则的,即要结构精简、分工合理,权责明确,各部门之间协调运作。设立投标组织除了要遵循一般性原则外,还要明确设立该机构的目的,即要通过这支有知识、有水平的专业队伍,在建筑招投标市场中,能够顺利的拿下项目,进军建筑市场。

此外,为了规范投标行为,投标单位还要认真编制标书。首先要认真阅读和研究招标文件,熟悉招标文件的工程综合说明、施工图纸及相应的说明书和工程量清单,还要弄清合同条件,了解施工合同中承包单位的责任与义务。其次,承包单位要进行现场踏勘,对现场的自然条件、施工条件和经济条件进行仔细勘察。在做好充足工作的情况下,认真编制标书。

为了增加中标机会,承包单位不得采取违规违法的手段,应当采取合法手段公平竞争。承包单位可以聘请专家进行预测,为决策提供较为科学的依据;在进行工程报价时,要把握好投标报价的高低带来的利弊关系,既不能高出拦标价,也不能以比成本价更低的价格和苛刻的附加条件去赢得工程项;承包单位为了降低风险程度,应以工程的难易程度确定项目的单价,根据工程量的多少决定增减项目单价,按照工序的先后顺序调整项目的单价等等。

(四)加强建筑工程投标风险预测与防范

工程项目风险主要来源于投标报价价格、工程量风险、合同风险等。这些风险与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并形成一个独立的组成部分,且只能依靠项目管理人员分析预测。做好建筑工程投标风险预测与防范,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对手情况,规避风险;注重投标报价技巧,合理确定企业定额标准,选择适用不平衡报价法、多方案报价法、替代方案报价法、并合理确定企业定额标准;注意风险的转移和风险的分散;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损失。

(五)加强过程管理

对招标单位进行诚信评估,进而建立有关诚信档案,对影响正常招标秩序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对不法行为进行预防和处理。同时,还要对招投标过程中的合同进行严格控制,保护合同双方的权益。可以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组织,对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坚决落实持证上岗制度,确保工作人员对业务的熟悉程度。此外,还要规范评标阶段的行为,建立评委专家库,制定管理统一、专业齐全的评委专家名册,加强对评标专家的培训、考核、评价和动态管理,每年对专家的评标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取消其评价不合格的评委的评标专家资格。

结语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建筑领域的建设模式也更加地灵活多样。实行招投标制度的意义在于通过招投标引进竞争机制,缩短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公平竞争、激发市场活性等等。为了使招投标制度在建筑工程领域更好地发挥作用,我们要不断地总结经验,理清思路,解决现实中存在的问题。

参考文献

[1]刘亚洋,薛超.加强对招投标机构与评标专家的监管[J].理财.2012(09)

第3篇

中图分类号:TU72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1.1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概述。建设工程招标是指建设单位(或业主)根据拟建工程向社会通告,就建设项目通过用法定方式吸引承包单位参与竞争,利用法定程序从竞争单位中选择合适的承建方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的法律行为。建设工程投标是指通过审查程序进而获得投标资格的建设项目承包单位,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投标书,争取中标的法律行为。

1.2 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工程承包合同管理指工程承包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自觉地、认真严格地遵守所签订的合同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按照各自的权力、履行各自的义务、维护各自的权利,发扬协作精神,处理好“伙伴关系”,做好各项管理工作,使项目目标得到完整的体现。

1.3 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1.3.1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过程是双方当事人根据工程项目提出订约提议和接受订约提议进行协商过程,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就是施工合同进行谈判和订立的过程。

1.3.2 从市场交易行为看,工程招标投标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双方当事人在没有建立法律交易关系的前提下,进行交易的过程,这种交易关系受到有关招标投标方面法规的制约。只有定标后,双方当事人签订施工合同,这种交易行为才通过合同的方式被正式确定下来,双方的权利义务才受到法律的保护。

2 合同管理对招标投标工作的影响合同文本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同时合同文本也是投标单位进行报价的重要依据。但往往合同管理人员对招投标过程理解不深入,认为招标过程和合同签订是两个相互独立的过程,招投标只是为了确定投标单位,而确定了投标单位之后才正式进入最终合同的签订阶段。合同管理人员没有加强对招标阶段合同文本的重视,导致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对工程项目认识不全面不准确,缺乏可靠的测算依据而导致报价不合理,投标质量低下。这些招投标过程和合同签订过程脱节的现象,使招标失去真正的意义,远远达不到招标工作应有的效果。

3 招标投标工作对合同管理的影响

3.1 最终签订的合同文本与招标文件中合同文本出现较大偏离。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单位为了达到中标目的,往往对合同条款不加细致研究,一味地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在最终签订和履行的合同与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存在一定的差距,甚至违背合同条款。原因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招标文件中的合同在投标单位看来只是一种表面形式,认为只要在招投标阶段能够中标,就达到投标的目的了,试图在定标后在合同签订阶段再与发包方另行沟通;另一方面在合同签署时投标单位不计成本,有意迁就发包方,违心操作,虚假地提高质量等级、缩短工期,或者以较低的成本,甚至低于建设成本的方式承包工程,难以确保工程质量,合同执行时出现问题在所难免,使得工程建设项目工作效率低,问题频出。3.2 委托招标机构进行招标时,招标机构承担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由监理单位负责承担合同管理,出现招标工作和合同管理之间的分离与脱节。在编制招标文件的过程中,由于招标人员缺乏丰富的工程实践管理经验,他们只负责招标文件的编制,而不参与招标合同的管理,导致编制招标文件的水平低下,业务能力难以提高。在合同编制过程中出现不专业、不准确、不全面,后期的合同管理、合同执行就会面临很多困难。合同是管理的标准和依据,管理依据合同而进行,如果合同内容不完善,在执行时随意性就比较大,给变更工程合同以及出现问题进行索赔带来很多问题。许多工程在完工之后,都违背了招标单位在招标时的初衷,出现工程实际与原来招标文件中合同已大相径庭的现象,导致招标人的利益受到损害。

4 对策

4.1 合同管理人员积极地参与到招投标过程中

4.1.1 参与招标文件的编制审查。合同管理人员应积极投入到对招标文件的编制与审查过程中,将招标阶段和合同签订阶段有效地结合起来,对招标文件中有可能影响合同管理和执行的因素提出建议,完善招标文件的内容,将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文本视为有最终法律效力的合同文本,认真严肃地对待。

4.1.2 参与招标活动的全过程。合同管理人员配合参加工程项目招标活动的全过程,例如在开标会上,作为合同管理人员参加开标,全面及时掌握招投标中的第一手资料,对各个投标商的实际情况能够更深入地了解。合同管理人员参加现场的勘察,熟悉真实的现场环境,能够比较准确、深入地有针对性地就投标单位提出的澄清问题进行专业解答。施工合同中的诸多条款都涉及现场施工条件。

4.2 招标人员需加强对合同管理等工程专业知识的理解,并增加工程实践管理经验。招标过程与合同管理过程相辅相成,招标工作是一项对综合素质要求较高的工作。不但需要招标人员熟悉招投标过程,还需要加强对合同法、项目管理、合同管理及工程造价等专业知识的学习和积累,并增加工程实践管理经验。这样才能将招标工作做深做好,与合同管理有机地统一起来,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4.3 合同签订阶段对招标文件中合同文本的实质性条款不得随意改变,使招标过程更加规范化专业化,并逐步建立中标单位信誉等级机制。合同签订阶段严格按照招投标过程中承诺的合同实质性条款签订最终合同,各方不得随意改动,在招投标阶段就建立起各方对其权利和义务的清晰界定,使招投标工作能够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综合评估选出真正有实力的供应商,并为后期合同顺利执行打下重要的基础。通过中标单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信誉及履约能力分成等级,制定和完善招标投标中评标参考体系,并且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加强投标企业的管理,使投标企业树立良好形象,强化以履约求信誉、以信誉求发展的意识,便于推动和开展招投标工作,不断提升招投标工作的水平,以及提高招标投标工作的效率。

综上所述,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密不可分,两者互为依托,相互影响。两者密切配合,对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参考文献:

[1]程国政.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M].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2007.

第4篇

关键字:供水工程 招标投标 合同管理 探讨

中图分类号: TU723 文献标识码: A

供水工程的建设从某一方面而言体现了一个国家的综合实力。而对于我国目前的情况,由于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人民对于供水工程的要求也是越来越高。为了保证我国的供水工程能够较快较好地进行,就需要在招标投标的过程中注意选择好价格合理,质量过硬的施工方。而在招标投标的过程中,为了保证施工方能够在施工过程中完全按照承包商的要求来进行施工,就需要在合同中明确要求好供水工程的各项要求与标准,做好供水工程的合同管理工作。但是对于我国而言,由于供水工程的经验显得有些不足,因此在招标投标的过程中以及合同管理的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对供水工程造成了一定的隐患。这就需要对供水工程的招标投标以及合同管理进行探讨。

一,供水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与合同管理的联系

(一)供水工程招标投标的概念

供水工程的招标投标主要是指社会中的供水工程建筑单位根据供水工程的具体情况来向社会发出通告,使用法律规定的方式来吸引社会中的各个承包单位来参与到供水工程的竞争中来。并且在这些承包单位来竞争之后,根据其竞争的情况使用法律规定的程序来挑选出最适合建造供水工程建设任务的承包单位。简而言之,供水工程的招标投标就是承包单位根据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标书填写完成,并且在招标过程中争取中标的行为。

(二)供水工程合同管理的概念

供水工程的合同管理主要是指在承包单位中标后,承包商与建设单位在对供水工程合同实施过程中认真自觉的履行合同中的各项要求,按照合同中所规定的各方的义务以及权力来做好自己需要在供水工程建设的过程中所做的事情。并且在供水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团结协作,共同努力来让供水工程较快较好地完成。

(三)供水工程的招标投标工作于合同管理的联系

供水工程的招标投标工作就是承包商与建设单位对供水工程提出订约提议,并且通过商议来让承包商接受订约提议的过程。从交易的角度而言就是双方在没有建立其具体的法律交易的前提下进行的交易。而只有在签订了合同后交易才会通过合同的方式来保存下来,也就是说只有在签订了合同之后交易过程才会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的交易行为才会受到法律保护。

二,合同管理工作对于供水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影响

供水工程的合同文件是供水工程的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并且合同中的各项内容具有法律效力,例如价格,供水工程的规模等,可以很好地保护当事双方的合法权益,对于当事双方而言合同都是极其重要的。但是我国目前在进行供水工程的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合同的管理人员往往会出现对招标投标过程的理解不够透彻,认为合同的签订工作与供水工程的招标投标工作是两个相互独立的过程,并没有任何联系。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很多的建设单位在进行合同签订的过程都是先进行招标投标的工作,在选定了承包商后才进入到合同签订的阶段,显得较为局促,招标单位也无法很好地对来进行竞争的承包商进行相识并且透彻的了解。投标单位在进行投标的过程中也无法对供水工程的具体情况进行认真的了解,对工程的各项情况认识的不全面,一些细节工作就无法做好,投标的质量也就会显得不高,为日后供水工程的建设造成一定的隐患,无法达到招标投标工作应该达到的效果。而且一些承包商为了达到中标的目的,往往不会对供水工程的具体情况进行认真的了解以及科学的分析,一味的迎合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不考虑自己的实际情况,这也就会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造成招标文件的条款与合同条款有出入的情况。但是由于合同的签订,在实际的供水工程建设过程中承包商也就会一味的按照合同中的要求来,各种成本都达不到要求,不考虑实际情况缩短工期,这都会对供水工程的质量造成巨大影响,威胁到我国人民的生民财产安全。这种情况的发生不仅无法起到招标投标的作用,甚至会影响到供水工程。

三,如何让供水工程的招标投标工作于合同管理工作相结合

(一)合同管理工作人员要积极参与到招标投标工作中

为了让合同管理的过程中能够很好的符合招标投标工作中的各项内容,首先应该让合同管理人员参与到招标投标活动中。在进行招标投标的过程中,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对招标文件的各项内容进行深入的了解与查看,对于其中一些有可能会影响到合同签订以及具体执行的条款进行提出,并且给出一些修改建议,从而让招标文件中的内容更加完善。并且在进行招标投标的过程中时,合同管理工作人员也需要配合工作,在第一时间掌握到参与竞标的承包商的具体情况,对各个承包商的施工能力,所使用成本等可以进行科学的分析,以保证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承包商可以体现出自己的真实情况,从而可以保障合同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完全按照要求进行。

(二)加强对于合同管理专业知识的学习

在进行招标投标的工作中,招标人员也需要学习合同管理的专业知识。通过对于合同管理专业知识的学习,招标人员能够了解到在进行合同管理的过程中需要招标工作的如何进行才能够保证合同管理工作的完好进行。因此招标人员就可以有针对性的对于合同管理专业知识进行学习和分析,在具体的招标工作中也可以运用到这些专业知识,保证在招标的过程中的各项行为能够更好的符合合同管理的工作,也就能够保证在合同管理的具体工作过程中合同管理工作人员可以较为轻松的进行合同管理,增加合同管理工作的工作效率以及工作效果。

(三)不能随意更改招标文件的内容

由于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难免建设单位会与承包商产生分歧,因此就需要对招标文件的一些内容进行更改。但是在更改的过程中应该注意到更改的内容必须不能是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如果需要更改,那么也需要按照严格的程序以及要求进行更改。通过这样的方式进行更改可以让合同签订的过程更加专业化,也可以保证合同的各项内容符合供水工程的实际要求。

四,结语

在供水工程的建设过程中,招标投标工作与合同管理工作是密不可分的,它们会互相产生影响,从而对供水工程的完成情况造成一些影响。因此就需要在招标投标的过程中注意合同管理工作的各项内容,并且在合同管理工作中也需要注意配合招标投标工作的要求,从而保证供水工程又快又好的完成,为我国社会建设作出贡献。

参考文献:

[1] 杨选忠.试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阶段的合同管理[J].中华民居,2013,(18):263-264.

[2] 黄燕飞.基于任务驱动教学法的“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教学设计[J].广西教育C(职业与高等教育版) ,2013,(11):154-155.

[3] 史海庭.浅议建设工程招投标和合同管理[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2013,(17).

[4] 程伟明.通信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关系的探讨[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2013,(20).

第5篇

【关键词】水利工程招标;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TV文献标识码: A

一、前言

近年来,我国的水利工程取得了飞快的进展,其招标合同管理问题中存在的弊端也逐渐凸显出来。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并详细分析其招标合同管理问题,是一个不小的难题。

二、工程实施招标投标和合同管理的目的

招标投标制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大宗货物买卖、工程建设项目发包与承包, 以及服务项目采购与提供时所采用的一种交易方式。工程项目的建设以招标投标的方式选择实施单位, 是运用竞争机制来体现价值规律的科学管理模式。工程招标人用招标文件将委托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告之有兴趣参与竞争的投标人, 让他们按规定条件提出实施计划和价格, 然后通过评审比较,选出信誉可靠、技术能力强、管理水平高、报价合理的可信赖单位, 以合同形式或委托其完成某项工作。各投标人依据自己的能力和管理水平, 按照招标文件的统一要求投标。

合同管理制是在工程建设中为了使勘察、设计、施工、材料、设备供应单位和监理企业依法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采用合同的形式进行管理。建设工程的勘测设计、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单位和建设工程监理企业都要依法签订合同。各类合同都要有明确的质量要求、履约担保和违约处罚条款, 违约方要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合同管理制的实施对工程项目的管理提供了法律保证。

三、水利工程招标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

1.项目法人对招投标工作的掌控不力直接影响合同文件的质量。项目法人单位的人员素质不高, 对当前不断推出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办法和合同管理知识的了解掌握不够, 难以胜任项目法人的职责要求, 影响对工程建设过程各阶段的管理。项目法人制是/ 四项制度0的核心和关键, 项目法人处于中心地位,起主导作用, 按照5合同法6和5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理6等有关法规的规定, 通过招标投标确定勘察、施工、监理和物资供应等单位, 并与其签订相关合同, 由他们为项目法人提供建设服务。项目法人责任制不落实, 工作不到位, 会直接影响招标文件的质量,致使合同条款不准确、不合理、不全面, 影响今后合同管理。

2.招标文件的编制主要是由招标机构承担, 承包合同管理由监理单位承担, 造成招标工作和合同管理的脱节。在承包合同实施过程中, 一方面由于监理工程师未参与招标工作, 不熟悉招标文件和合同, 在执行合同初期不能很快地进入监理角色,只能边上岗边学习; 另一方面由于编制招标文件的招标机构不参与合同管理, 招标机构只负责招标文件编制, 招标机构的人员未必有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 招标文件的编制水平很难提高, 如果合同不准确、不全面, 会给监理工程师进行合同管理造成很多困难。合同是管理的依据, 合同不完善, 执行起来随意性大, 给工程合同变更和索赔带来很大的隐患。许多工程在完工之后, 工程实际与原来招标文件合同已大相径庭, 违背了招标单位在招标时的初衷, 损害了招标人的利益。

3.目前在水利工程招投标中采用的综合评分法, 其实是一种很难达到公平、择优目的的评标方法。这种评标方法只看经济标得分, 技术标只作合格性审查, 由于目前建筑市场主体还不够成熟, 各方主体信用观念淡薄, 社会信用体制不健全, 缺乏有效的失信约束和惩罚机制, 以工程担保、工程保险为核心的工程风险管理制度尚未建立起来, 综合评分法在实施过程中容易使企业过分注重经济标的制作而忽视技术标的质量, 引起投标者恶性竞争, 影响招投标的公正性, 最终损害了招标人的利益。

四、水利工程招标合同管理问题研究

1.关于投标保函问题

投标保函是承包商保证形成投标竞争机制对业主的经济保证。邀请投标、议标、按理不存在保金问题;公开招标投标保函也不宜太大,应以二三十万为宜,以减少承包商支付银行担保手续费。同时,投标保函不以预计标价百分数表示为好;并在开标后退还保函时,支付利息和一定数额的投标补偿;投标补偿可视标书编报质量情况区别对待。

2.关于付足工程预付款问题

工程预付包括进场费和备料款等。进场费是共性的,其它则要以工程量大小、工期长短、材料含量多少和供应方式等因素决定,以保证承包商施工执行合同为适度。

(一)工期短的小合同(如半年以内),承包商采购主材,工程预付款不少于合同总价的40%,材料含量大的加付10%,如业主供应主材,则减少10%,同时期望不每次价款结算扣返,在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二)工期长的大合同,承包商采购备料,材料含量少的,预付款不少于合同总价的15%(可视年度资金筹措情况分二三次支付);材料含量大的,加付5%,对于闸门埋件等高额订货预付款由业主另行支付。如果业主供应主材,则减少5%计付。扣还则皆在工程价款累计结算达到60%后再按一定比例扣返。

3.关于分包比例问题

为了保证工程优质如期或提前见成效,保证现场文明施工,秩序良好,目前规定主体工程不准转包是对的,但分包不超过合同总价的20%的规定就不一定合适。其理由是:

(一)选定的承包商是有足够技术和管理能力的,信任和承诺是立约的前提。总包方对业主工程技术经济负总责。如果失约或失职就要负经济法律责任;应该相信总包方会择优选定可信的分包商。

(二)总包商该向全能精干综合型发展,充分利用工程所在地附近的劳务、设备,不大批人马劳师远征。国外承包商在水口、二滩电站承包主体工程,其管理和操作骨干也不过几百人,劳务、设备多是当地雇用租用。我国水利施工企业也在向一专多能方向发展,以修电站为主,也承包公路、铁路、房建等多种经营。

五、加强水利工程招标合同管理的措施

1.增强合同法律效率

水利工程建设的招标合同要严格依据《招标投标法》、《合同法》进行签订,在合同中要对工程招标及合同管理提出具体要求,根据国家法律制定了有关条例。招标合同签订双方要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并对所签合同的标底、计量标准、质量要求、价款支付方式、合同履行期限、地点、违约责任以及合同条文的释疑等内容,要有明确具体的解释,避免歧义,加强合同合同的严密性、可操作性。

2.规范合同模板

水利工程招标合同要执行规范的招标合同范本,工程方和承包方都要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在合同签订过程中要使用统一的的范本,防止合同中各个条款的缺失、遗漏现象,避免不平等条款的出现。

3.严格招标资格审查

为避免招标合同管理中的问题,工程方在进行招标时要严格进行招标资格的审查,既要审核建设项目具备的条件、合同等是否符合法规,也要审核合同条款是否详尽明确,工程等级和技术要求是否具体.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合同签定是否具有完备的合同手续;除此之外,还要进行施工企业的主体资格、企业信誉、注册资金、隶属关系、财务经济状况、设备及技术条件、履约能力等的审查,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

4.加强招标合同执行力度

在水利工程招标合同执行过程中,工程方要定期进行合同执行情况的检查.建立完善的合同执行力度检查考核制度,严格按照合同中的规定执行,严查随意违反合同条款的行为,使合同管理正规化、规范化。

六、结语

随着水利工程招标合同管理体制的不断完善,其招标合同管理将会得到更多管理者的重视,在水利工程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水利工程招标合同管理将会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徐慧琴 浅议工程项目分包合同管理 水利水电工程造价 2010(04)

第6篇

关键词: 招标投标 工程建设 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TL372文献标识码: A

一、市政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招投标单位和个人主观法律意识淡薄,有待进一步提高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在发展市场经济的过程中,针对市政招投标中先后出现的种种不规范行为,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以保证市政招投标市场稳健、有序地向前发展;从而规范市政工程的招投标市场,使之走向规范化、专业化。但是在实际招投标市场中一些单位和个人对这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缺乏、法律意识淡薄。使国家《招标投标法》不能在实际招投标市场中很好的发挥作用,流于形式,起不到规范市场的作用。所以才会在整个的市政工程的招投标市场中存在非法挂靠、违法转包的现象。

从表面看,很多市政工程项目在实施招投标的过程中,是建立在双方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之上的。但是我们透过表面往实质看,却发现很多建设工程的招投标背后受到各方各级的行政干预的。建设单位并不是通过招投标来选择施工单位的,而是事先已经由行政单位内定了施工单位,再通过公开招投标来走个过场罢了。这种表里不一的现象在全国各地的市政招投标过程中是广泛存在的。

2、招投标市场存在“僧多粥少”,恶意竞争现象

1)串通投标的现象严重

所谓串通投标就是指投标者之间串通投标,抬高或压低标价,以及投标者为排挤竞争对手而与招标者相互勾结的行为。在市政工程的招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的行为具体的说有两种方式:一是投标者互相串通围标。在参加投标之前,相互串通的投标人间以口头、书面、电话等形式互相沟通,内部按报价高低拟定多个报价投标,从而达到既定中标人和中标价的目的。二是投标者和招标者互相串通投标。在公开招投标之前,招标人给拟定中标人事先泄露标底,并且投标人通过事前与招标人的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排挤其他投标人以便达到中标目的。

投标人间或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投标,通过私下暗箱操作、进行幕后非法交易的恶劣行为,不但破坏了招投标市场的公平竞争规则,而且使国有资产大量流失,造成不良的社会风气。

2)当地政府行政部门干涉投标,限制或排斥外地投标单位。

地方政府为保护当地施工企业的市场,在投标报名、资格预审等过程故意为外地施工企业设置“门槛”,刁难外地企业顺利介入投标。比如:在投标报名前要求外地施工企业首先到当地省、市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备案,而备案截止时间短,外地企业来不及办理手续报名时间已经截止;资格预审程序中非法要求外地投标单位提供在本地的施工业绩,进而排斥外地施工单位进入本地市场;开标过程非法要求外地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到场等不法行为;

为达到保护本地企业的利益,行政单位联合招标人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对整个招投标的过程进行干预,排挤其他投标者。严重的扰乱了整个市政工程正常的招投标工作秩序,破坏了招投标工作的公正性,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招标的意义。

3、招标人对招投标的重视力度不够,寻找借口,规避招标

主要表现在通过非法手段将整个的市政工程项目化整体为部分,再分包给不同施工单位。我国《招投标法》规定,如果一个市政工程的各种工程建设施工费用概算价在50万元及以上,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所以,一些单位为了规避招投标,把符合规定的项目人为的进行拆分、肢解,化整体为部分,从而使整个项目免于招投标。或者是把整个市政工程项目分阶段报批,只申报部分项目,从而使每一次的项目都达不到法定招投标数额,从而免于公开招投标。

4、缺乏客观、公正的评标和定标方式

评标、定标方法不科学、不合理。很多招标单位在进行招标之前,没有依法客观地制定一套公平、可行的评标规则,在进行整个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设立的评标、定标方法不科学,具有倾向性。使整个招投标过程失去了公平,甚至使许多别有用心的投标者钻了空子,让招投标失去了原来的意义,还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

5、合同管理不够严格

据法律规定,招投标工作结束后,中标者应该在中标通知发出的30日内,与投标者订立合同。合同订立依据招标文件中的双方约定的条款订立。但是实际情况是,在招投标工作结束之后,招投标方为达成“共赢”,私下签订“阴阳合同”。施工过程中以各种理由,各种借口,随意变更施工内容或要求,增加投资额,造成整个投资超出之前的计划,之前的招投标失去了意义。

二、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对招标投标工作的影响合同文本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同时合同文本也是投标单位进行报价的重要依据。但往往合同管理人员对招投标过程理解不深入,认为招标过程和合同签订是两个相互独立的过程,招投标只是为了确定投标单位,而确定了投标单位之后才正式进入最终合同的签订阶段。合同管理人员没有加强对招标阶段合同文本的重视,导致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对工程项目认识不全面不准确,缺乏可靠的测算依据而导致报价不合理,投标质量低下。这些招投标过程和合同签订过程脱节的现象,使招标失去真正的意义,远远达不到招标工作应有的效果。

三、 招标投标工作对合同管理的影响

1、最终签订的合同文本与招标文件中合同文本出现较大偏离。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单位为了达到中标目的,往往对合同条款不加细致研究,一味地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在最终签订和履行的合同与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存在一定的差距,甚至违背合同条款。原因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招标文件中的合同在投标单位看来只是一种表面形式,认为只要在招投标阶段能够中标,就达到投标的目的了,试图在定标后在合同签订阶段再与发包方另行沟通;另一方面在合同签署时投标单位不计成本,有意迁就发包方,违心操作,虚假地提高质量等级、缩短工期,或者以较低的成本,甚至低于建设成本的方式承包工程,难以确保工程质量,合同执行时出现问题在所难免,使得工程建设项目工作效率低,问题频出。

2、 委托招标机构进行招标时,招标机构承担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由监理单位负责承担合同管理,出现招标工作和合同管理之间的分离与脱节。在编制招标文件的过程中,由于招标人员缺乏丰富的工程实践管理经验,他们只负责招标文件的编制,而不参与招标合同的管理,导致编制招标文件的水平低下,业务能力难以提高。在合同编制过程中出现不专业、不准确、不全面,后期的合同管理、合同执行就会面临很多困难。合同是管理的标准和依据,管理依据合同而进行,如果合同内容不完善,在执行时随意性就比较大,给变更工程合同以及出现问题进行索赔带来很多问题。许多工程在完工之后,都违背了招标单位在招标时的初衷,出现工程实际与原来招标文件中合同已大相径庭的现象,导致招标人的利益受到损害。

四、做好市政工程招投标和合同管理措施

1、做好市政工程招标工作

做好市政工程的招标工作,主要是做好控制价的管理,严格执行工程计价规定,加强控制价的监督等。

1)明确控制价管理的作用

在市政工程建设投资项目中实行招标控制价管理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遏制投标人投标报价过高及超概算或超预算高价中标的作用,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成本可以显著的得到控制。如果在招标控制价的实施过程中,出现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过低或者随意下浮等情况,不能充分考虑到市场供求状况和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因素等,施工单位的利润空间被大幅度压缩,就会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产生不良的影响。所以,各级市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从科学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到控制价管理的作用,进一步加强招标控制价管理工作,合理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2)严格执行工程计价规定

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对招标工程设定的最高限价。凡是达到市政工程招标规模和招标标准的国有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施工应全部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并应编制招标控制价。对于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应该不予考虑。对于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应该是具有相应资质的市政工程造价咨询公司来编制,确保编制的质量。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依据应该是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符合市场价格的水平。做好加强控制价的监督,确保控制价的平衡,定期对控制价进行监督检查。

2、做好投标报价工作

市政工程因为项目要求高,政治性强,多处在市区,造价较高,做好投标报价工作,才能有利入企业的中标工作,首先要做好各清单费用的确定,做好投标基价的分析,注意一些细节,才能做好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投标报价工作,提高中标率。

1)各清单费用的确定

根据市政工作的特点,施工企业只有结合现场的情况,按照现行的定额规定对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等去做报价,做好分部分项工程的清单费用,做好其中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综合费率和风险费率等方面的费用。做好措施项目清单费用的确定,规费和税费也得考虑,还有一些零碎的工程项目费也得包括在里面。

2)做好投标基价分析

投标的基价完成后,就需要对做出的报价进行分析,具体方法有指标分析、工料机正常指数分析、历史基价分析等。指标分析可以按照不同专业、不同项目、不同地区统计的指标进行,例如桥梁按桥面平方米造价,路面按结构厚每平方米造价等有关指标对各单位工程进行分析,与指标差别较大者要重新进行基价检查,分析是否在标价编制时发生错误,进而调整报价。工料机正常指数分析法是将单位工程的人工、机械、材料费独立抽出,根据其占报价的比例,分析是否在合理范围确定投标基价的正确性;在分析工、料、机费用的同时还要分析其用量,单位工程的用工量和用料量都有一个合理指数,参照同类工程的经验,扣除项目不可比因素之后进行比较分析其合理性。历史分部分项基价分析法是在以往参与过的投标项目中,选取各种条件相等的项目,进行单价的对比,找出差别,分析原因,属于编制错误的要进行调整。

3)标报价应注意的其他问题

报价前还应充分地研究工程量清单、核算工程量。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招标人提供的,投标人根据其提供的工程量来报价,也是最终结算及支付的依据。所以,必须对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结合施工过程及最终结算时是否会变更等情况进行分析。同时,还要分析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具体内容。只有这样投标人才能作出正确的报价,防止报价内容不全导致损失。投标过程中,对招标人及竞争对手的调查也是必不可少的。对招标人的调查应有以下几方面:第一,资金来源是否可靠:第二,项目开工手续是否齐全,提防有些发包人以招标为名,让投标人负责为其估价;第三,是否有明显的授标倾向。投标人必须知已知彼才能制定切实可行的投标策略,提高中标可能性。

投标报价分为四个阶段进行,计算直接费单价,计算间接费确定综合费率,确定基础标价,做出报价决策,只有做好以上几个阶段的工作,才能确保投标报价工作的准确性,做好投标的管理措施。

3、规范评标程序

1)加强评标标准化管理

首先,要改变目前的报价计分办法,根据工程发包方式不同,即包死造价或不包死造价这两种不同形式,分别采用离散型计分形式,或打靶计分形式。其次,要从各方面加强招投标管理部门的力量,根据工程的规模和造价登记,制定不同的评标方法,面对实际操作的时候,有应对的方案,而不至于面对不同的情况时候不知道怎么应对。第三,对于大型工程,特别是高架桥等工程,技术复杂,必须严格执行先评技术标,再评商务标的程序。

2)加强评标专家廉洁教育

评标前,要求评标人不得与招标人、招标机构以及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评标结果的接触。在中标结果确定之前,评标专家组不得向外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评标组成员不得收受招标人超出合理报酬以外的任何现金、有价证券和礼物,不得收受有关利害关系人的任何财物和好处。确保评标人员在评标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评标纪律,服从评标委员会的统一安排,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评标专家职责。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

4、 合同管理人员积极地参与到招投标过程中

1) 参与招标文件的编制审查。合同管理人员应积极投入到对招标文件的编制与审查过程中,将招标阶段和合同签订阶段有效地结合起来,对招标文件中有可能影响合同管理和执行的因素提出建议,完善招标文件的内容,将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文本视为有最终法律效力的合同文本,认真严肃地对待。

2) 参与招标活动的全过程。合同管理人员配合参加工程项目招标活动的全过程,例如在开标会上,作为合同管理人员参加开标,全面及时掌握招投标中的第一手资料,对各个投标商的实际情况能够更深入地了解。合同管理人员参加现场的勘察,熟悉真实的现场环境,能够比较准确、深入地有针对性地就投标单位提出的澄清问题进行专业解答。施工合同中的诸多条款都涉及现场施工条件。

3) 招标人员需加强对合同管理等工程专业知识的理解,并增加工程实践管理经验。招标过程与合同管理过程相辅相成,招标工作是一项对综合素质要求较高的工作。不但需要招标人员熟悉招投标过程,还需要加强对合同法、项目管理、合同管理及工程造价等专业知识的学习和积累,并增加工程实践管理经验。这样才能将招标工作做深做好,与合同管理有机地统一起来,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结语:

综上所述,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密不可分,两者互为依托,相互影响。两者密切配合,对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参考文献:

[1]程国政.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M].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2007.

第7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 招标 投标 合同 应对举措

建设市场的竞争日益跨入白热化阶段,特别是工程的投标。投标人唯有日渐完善企业的管理体系才可以持续适应社会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才可以迎合国际化竞争的需要。当今,市场经济制度已然升级为有法可依的制度化经济,针对建设项目的招标与投标来说,全过程皆需受到法治的监督与管理,投标人只有通过市场竞争,才能获得成为中标人的权利。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要经过要约与承诺两个基本过程,招标行为是要约邀请,投标行为是要约,发出中标通知书为承诺。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承诺到达要约人时承诺生效,合同成立。招标、投标和合同的签订对于建设项目的实施起着关键的作用与法律效力。

一、建设项目的招标与投标的当今状况

1、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难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标分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应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媒体招标公告。采取邀请的应当向3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邀请书。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的投标人。

招标单位针对投标人能否肩负起投标的能力和资质是较难依据书面的资料来做出定夺的,“挂靠”“串标”的投标现象也屡禁不止,低价中标高价索赔的事情也常有发生。

2、建设项目招标评标方法

经过多年来招标市场的摸索,伴随着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不断完善,建设工程承发包及实施阶段的全过程管理体制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和统一。评标方法也在不断的改进,更合乎市场竞争规律、科学规范。

二、建设工程招标和投标评标建议以及应对措施

1、程序公正

招标、投标活动应在有形建筑市场上进行,并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有形建筑市场应建立电子化招标平台,可有效避免挂靠投标现象和投标单位在报名及开标前的串通。

2、合理的评标办法是关键

(1)建设工程投标的评标方法上一定要科学、合理。尽可能使用电子化评标,避免人为因素干扰评标结果的公正性。评标方法要综合、系统才能做到公平有效,对投标人资格的审查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初审和复审,对于大型的、重点项目可增加实地调研,综合评分方法就是对投标人的全面考察、分析,比如说中标单位的财务能力、执行能力、信誉、技术能力、组织和设计能力以及业绩等等进行分析,从而确定中标人。

(2)招标和投标的过程尽量透明化,要选择合理地报价单位为中标人,既不能过高也不能够过低,既要节省资金又要保证质量和工期,保证市场竞争良性循环,保证招标、投标、评标、中标等全过程的公平、公正,以确保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3、严格程序,依法办事

建设工程在招标和投标的过程中一定要遵循法律法规,要杜绝招标和投标的过程中出现垄断招标和投标的现象,招标和投标要实现透明化,要加强招标和投标的监管制度,招标和投标要本着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组织工程项目招标和投标工作,对于招标和投标的相关事宜要做好相关统计和报告,要对中标单位的资格说明清楚作为中标依据,严防“黑白”合同使项目招标、投标、合同严格统一,不留隐患,要杜绝不健康的利益关系出现,做到依法办事和按章管理。

三、建设项目合同高效管理的策略与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目前大部分建设工程项目合同,都是通过招标、投标程序订立的,要经过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和签订合同等几个阶段,各阶段间的协调、统一是至关重要的。合同既是招标的决策结果,也是项目实施控制的依据。这就要求合同条款的诸多内容需要在项目的招标阶段就必须明确,中标通知书、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签订与招标、投标密不可分。合同条款是建设项目的实施阶段依据,对工程质量、工期、竣工决算、变更、索赔等建设项目的实施发挥着非常重要的影响,这样的影响极具深刻性。

建设工程的合同管理中,要明确规定合同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合同的处理上一定要谨慎,对于要进行修改的合同条款,必须经过合同签订双方的共同协商,要保障修改的合同真实、有效和合理;合同条款中要明确违约条款、承包人的责任,对于违反合同的行为一定要严厉制约。

四、结束语

建设工程在市场经济体制中越来越规范,投资的渠道也呈现多元化方向发展,而且正在稳步发展中,建设工程在市场经济体制中占据的位置越来越重要,建设工程进行招标和投标能够保证市场正常的运行秩序,能够保障市场公平地竞争,能够有效降低工程造价,还能够确保建设工程的的质量,提高建设工程的投资效益等等,这些都是建设工程招标和投标的作用和意义,合同的管理就是对建设工程的招标和投标工作的延续,是实行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的保障。

参考文献:

[1] 高瑞婕. 浅谈合同管理在招投标及项目施工中的作用[J]. 科技资讯. 2011(12)

[2] 贾理栋. 浅谈工程量清单招投标[J]. 科技信息. 20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