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6 16:44:17
序论:在您撰写国有企业合同管理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引言
合同,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在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中,会签订各种类型的合同,在合同的签订与履行时,都处于利益与风险并存的状态。合同履行的过程贯穿企业经营管理的过程,企业为实现合同利益,就必须对合同进行全方位的管控,防范法律风险。
一、国有企业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管理制度的建立。合同管理必须建立职责明确、程序规范的规章制度。重点是明确各部门的权利和责任,建立合同风险防控机制,做到全流程管控。(二)人员培训。合同管理人员业务能力的高低,影响着合同管理的水平。国有企业必须加强对合同人员法律知识的培训,严把合同审查关。(三)合同相对方及合同文本的审核。首先审查合同相对方的相关资质,必要时可对其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其次要对合同价款及构成、质量和技术要求、履行期限、支付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主要条款进行明确规定,避免合同漏洞。(四)合同履行管理。合同结算是合同履行的主要环节和重要内容,相关业务部门应认真落实履行合同条款,审核发票及相关验收资料,做好合同的闭环管理。
二、国有企业合同管理的主要风险
对于国有企业来说,本身就有强有力的法律团队为其服务,合同文本、谈判选商及签约方面都有一套严格的管控流程,制度设计上不会存在重大的缺陷,主要的风险在于合同管理的程序性方面及履行方面,主要表现为:(一)对于合同管理及履行情况监控不到位增加法律及合规风险。国有企业合同签约及履行过程中,主要存在部分企业“应当招投标而未招标”、“选择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承担服务项目”、“合同签订未履行审批程序”、“合同内容约定不完善,合同文本选用错误,针对不适应条款的修订无法满足业务需要,关键性条款有缺失或不明确”、“超出授权范围签订合同”等原则性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主要是承办人员和承办部门合同管理意识不强,随意简化流程,履职不到位。比如说承办部门存在错误意识,以为签约付款就算合同履行完毕,忽略了相关的保质期、保证金及违约条款,未有效行使合同条款的权利,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二)合同人员的配置和业务素质缺陷,导致了合同管理水平的停滞不前。国有企业合同管理大部分问题是因为“人”的原因而发生的,再完善的制度规定与程序设计,缺乏业务人员的落实执行,仍然无法解决问题。部分企业对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在人员配备和部门间沟通协调等方面支持不够,合同管理人员及承办人员变动频繁、流动性较大,缺乏有效的培训学习时间,导致其业务素质不高,不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及合规意识,无法对合同涉及的各项问题作出正确判断和有效管理。同时,合同管理人员与其他部门的管理衔接不到位,缺乏有效沟通,造成“1+12”的结果。
三、国有企业合同管理风险防范措施
(一)确保合同主体适格。在合同选商过程中,合同承办部门应组织对拟签订合同的相对人进行调查,调查内容包括:1.审查被调查对象的身份证件、法人登记证书、资质证明、授权委托书、权利证书等证明原件,以及授权人的行为是否在其被授权范围内,在充分收集相关证据的基础上综合评价主体资格是否适格。2.对注册资本金明显小于合同交易金额的合同相对人,通过在合同条款中细化按工程进度付款、先货后款等条件,防范其履约风险。同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持续关注其资信变化,并对变化的影响进行评估。对可能造成较大风险的事项,应及时向合同管理部门咨询处理方案。(二)落实合同交底责任,准确把握合同履行责权划分。重大合同履行前,合同承办部门应当编制合同实施的详细工作计划,可以以《合同履行管理责任分解表》的形式向实施项目的各层次管理者和参与人做合同交底,把合同履行责任具体落实到各责任人和合同实施的各个具体环节。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要加强与合同当事人及项目内外部相关参与方的沟通,进行经常的检查、监督和解释工作,必要时召开协调会议,及时处理合同履行存在的各种问题。(三)加强合同履行异常管理。1.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合同内容约定不明或双方理解有分歧时,合同承办部门应当负责组织招投标部门、合同管理部门和造价部门及相关专业部门共同商讨并出具意见,按权限报审批后与合同相对人达成一致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双方签字确认。2.合同履行中出现需要变更、解除、终止、转让等异常情况时,合同承办部门须将异常情况、原因分析、初步判断及拟处理意见等形成申请报告,经合同审批后予以处理,并签订书面协议。3.因合同相对人原因引发合同履行异常的,合同承办部门应及时向合同相对人催告。4.合同相对人履行有瑕疵但我方可以先予接收或部分接收的,合同承办部门应做出书面说明,详细记载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四)防范与控制合同违约。1.合同相对人履行义务与合同约定不符时,合同承办部门应当及时留取相关证据(照片或有关记录),以书面形式明确其违约事实及责任、要求合同相对人改正,并按合同约定追究合同相对人违约责任。2.由于我方原因致使合同不能按约定履行时,合同承办部门应及时将不能履行情况向相关专业部门进行确认并报告合同管理部门。合同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法律意见,经批准后由合同承办部门执行[3]。
四、结语
合同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重要工作,它直接关系到企业发展的前途。企业要树立正确的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企业的各部门要明确职责,齐心协力,做好合同管理的把关工作,提高合同履约效率和质量,切实保证企业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刘剑.国有企业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J].经济管理:文摘版,2016(9):358.
[2]黄志勇,钟南恩.国有企业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J].企业家天地下半月刊:理论版,2009(7):223-225.
【关键词】国有企业;物资;合同管理
一、国有企业物资合同管理发展现状
目前,对于国有企业物资采购来说存在着较多的发展问题,由于物资采购市场环境的多样化发展以及发展风险的不断增加,直接导致了物资在实际供应以及科学管理合同管理等方面的问题,物资合同本身是企业同社会物资之间进行直接交流的基础板块,同时也是企业进行物资管理的基础法律方式,对于物资双方都有着重要的发展意义。因此,对于国有企业的物资发展来说,首先要做到的就是度国有企业内部物资合同管理进行足够的重视发展。
二、国有企业物资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现今,随着市场竞争的不断激烈化发展,国有企业的物资合同管理也需要面临更多的发展问题,本章主要是针对目前我国国有企业物资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的分析和论述。
(一)缺乏专业管理人员和法律人员。目前针对国有企业内部的物资合同管理问题,其中最主要的问题就是严重缺乏专业的物资合同管理人员和相应的法律人员。物资合同管理本身就属于专业性的管理工作,但是我国目前国内大部分的国有企业内部都没有专门的物资合同管理人员以及相应的法律管理专员,大部分的物资合同管理工作都是由财务部门进行同时管理,同时物资合同管理本身涉及大量的法律问题,简单化的管理导致了很多国有企业内部出现严重的合同误差问题,严重影响着国有企业物资合同管理的健康、稳定发展。
(二)国有企业内部合同管理机构同相关配套部门之间无法实现紧密联系。国有企业内部的合同管理机构本身在企业内部就是属于非专业性的管理部门,同时在进行实际的合同管理过程中,由于职能的缺陷以及机制的不完善,直接导致了合同管理部门同相应的法律管理部门之间无法做到进一步的协调发展,两个管理部门之间的工作界面严重不清晰,同时由于很多的合同管理人员都没有专业的技能,因此,导致国有企业在出现合同纠纷时,由于专业技能的匮乏,为国有企业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和企业形象损失,不利于国有企业健康、稳定的发展。
三、国有企业物资合同管理存在问题提出的对策
目前,对于国有企业物资采购来说存在着较多的发展问题,由于物资采购市场环境的多样化发展以及发展风险的不断增加,直接导致了物资合同管理过程中出现多种问题,严重影响着国有企业物资管理的进一步发展。针对目前我国国有企业内部物资合同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来说,需要从多个方面提出专业化的管理措施,最终才能够实现有效保障国有企业物资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发展的目标,限制着国有企业的发展和进步。
(一)进一步发挥国有企业内部的人才优势,提升物资管理水平。对于进一步提升国有企业内部物资合同管理水平来说,首先要做到的就是重视专业人才的培养和聘用发展,积极通过专业化的管理人才以及专业的技能素质,实现对企业内部物资管理的专业化发展。同时还需要通过实施科学有效的管理方式,保证在进行管理的过程中能够更加人性化和法制化专业化发展,从而进一步满足现代化国有企业对于物资合同管理提出的更好发展要求。
(二)坚持科学化的物资合同管理。在进行企业内部物资合同管理的实际管理中,需要坚持科学化和专业化的管理手段,保证整个物资合同管理的正当性和科学性,同时还需要在合同管理、审核以及签订的过程中,对于相应的流程进行有效的规范化发展,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规定,保证整个合同管理在法律层面上的规范化发展。
(三)进一步强化国有企业内部物资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对于企业内部的物资合同管理人员来说,除了要从自身专业合同管理技能提升发展方面来说,还需要从根本上提升相应的法律意识,对于物资合同逐渐的融入到其他相应的企业业务中,对于其相应产生的风险问题进行重视发展,对于合同管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有效的预防,在风险出现之后进行科学化的管理,实现对相应风险的有效优化目标。综上所述,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发展,国有企业在市场化经济的发展背景下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国有企业发展的不断完善化发展,对于国有企业内部的相应机制以及物资合同管理等也提出了更高的发展要求,目前针对国有企业内部的物资合同管理提出的高发展要求,需要从多个方面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保障国有企业内部物资合同管理的科学化发展。本文主要是针对目前国有企业物资合同管理的实际发展水平进行的分析和有效论述,对于我国国内国有企业在物资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内容进行重点分析,最终根据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实现进一步促进我国国有企业物资合同管理水平的提升发展。
【参考文献】
[1]梁岩.供应商管理在国有企业物资采购中的实践与应用[J].招标采购管理,2015(06)
[2]王艺蒙.国电东北电力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模式研究[D].吉林大学,2012
关键词:合同管理;机制;评审;责任
合同管理可以说是企业管理的生命线,是保障交易安全的基石。国有企业的在国民经济中的特殊地位更要求其应具有较为成熟可控的合同管理模式。
一、要建立合同管理运行机制
国有企业的合同管理应当施行有领导主管,有机构统管,有人员专管,有制度保障的二级合同管理运行机制。1.人员落实首先是领导到位。按照责任明确的原则,应当设立一名分管生产经营的副总经理为合同管理负责人,机关职能部门有专门抓合同管理的人员,下属分公司、子公司等单位应当成立由经理或主管副经理亲自任组长、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参加的合同管理小组形成集体研究、民主决策的工作制度。其次是合同管理机构要配备合格的合同管理员,实行持证上岗要求。2.机构落实按合理分工、相互制约、便于协调的原则建立具有纵向管理层级关系的合同管理体系。公司作为一级管理机构,除分管生产经营的副总经理作为合同管理负责人外,机关企业管理部等职能部门组成的合同管理机构,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奖惩,以有效地约束公司下属单位的合同行为,保证合同管理按规范运行。3.制度落实市场经济从某种意义上讲是法治经济。在企业内部搞好制度建设是国有企业管理的基石。国有企业应当根据自身业务和工作特点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规范合同评审、合同责任、合同检查、合同考核、合同培训等管理行为和管理程序。合同签约人是把好合同质量关的关键。对合同签约人应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约束防止签约范围太宽太广,并便于集中管理,对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部门对外签订合同实行法人授权委托制度。
二、执行合同评审制度要严格规范
合同评审,就是每一份合同必须经过由相关部门组成的合同评审机构按一定的程序进行审查、评定后才能正式签约。我们对合同评审制定了一套比较科学、严格、规范的运作程序。合同管理机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合同的主要内容进行审查。合同评审的工作程序中首先明确的是合同评审的内容包括合同对方的主体资格、履约能力、合同合法性、经济可行性、条款完整性。其次是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分工责任如合同管理机构负责审查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严密性财务部门负责审查合同的结算、付款方式、保险条款等工程技术部门负责审查涉及工程、技术方面的条款。重大合同应当成立有技术、经济、财务和法律人员参加的合同项目组。且合同必须报公司级合同管理部门审查。其程序是合同起草(合同承办人员)—合法性审查(合同管理机构)—财务审查(财务部门)—技术性审查(专业技术部门)—把关审查(合同管理部门)。应当将合同对方的资信审查,特别是对初次接触的单位的资质情况、资金实力、与主要客户的交往情况、营业趋势、资产负债、经营损益、银行的信用评价、历史背景、业务范围、业绩及未来发展等等作为合同审查的前置程序。审查业务人员采取各种措施,将资信审查的结果写成书面材料交合同小组决策。对其中的具体问题进行宣讲和指导安排公司法律人员结合公司发生的实际案例进行分析。做到有的放矢有目的的进行培训。国有企业应当尽量做到每年定期对直接操作合同人员至少培训一次。合同培训中应当始终坚持这样一个原则,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为了达到培训效果,可以将培训与任职上岗资格挂钩对合同管理员实行考核上岗的任职资格制度,不能取得培训合格证将不能在本岗位继续工作。这样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改善合同管理人员法律意识淡薄、业务能力不能达到合同操作的实际需要、责任心不强等情况。通过培训各级合同管理人员不但加深了对法律法规的理解能依法经营而且运用法律武器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意识大大增强。
三、执行合同责任制要一丝不苟
制度制定,重在执行。国有企业在合同管理方面应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度。在签订或履行合同的过程中由于管理工作失误、失职、违反合同管理规定等主观责任原因,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要视情节轻重追究其经济责任和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另外,在合同管理的考评方面公司对所属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应当实行年度检查考评制度。每年度结束,公司应组织以合同管理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的检查小组对所属各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进行年度检查,检查以公司合同管理规章制度和专业管理要求为依据,重点是对9项指标进行检查,包括合同管理“三落实”情况、印章管理、合同文本、合同审查、履约、合同报表、合同档案管理、年终总结、合同管理员的素质等等。设立相应的排名及奖惩,以调动合同管理人员的积极性。
四、结束语
关键词:精细化;合同管理;合同履行;合同订立;履行缺陷;国有企业
中图分类号:F2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2)22-0151-031 合同订立阶段
合同订立阶段是合同管理的基础,其主要业务是投标和合同谈判。投标的核心是确定合理的报价。作为合同管理精细化的必然要求,在投标报价前,企业应多渠道调查项目所在地的市场供应和价格情况,并了解分析其他投标人的情况。仔细分析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价的内容,包括:投标控制价和评标方法;工期和质量要求;材料价格调整方法和原则;计价规则;计量支付条件和周期;预付款和保留金的支付与扣回的条件及比例;变更与索赔处理办法和程序;计日工计价原则;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的长短;合同风险控制条款等。
在此基础上,结合企业自身管理能力,分析预期的成本利润水平,进行合理的报价。在合同谈判之前,应仔细分析业主方提出的谈判内容和条件,并注意业主若提出了违背原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条件,应提醒业主此种条款的效力不受国家法律的保护,有可能造成履约风险,并需与业主妥善协商加以解决。合同订立之前,应及时提交履约保函,以防业主没收投标保证金而造成损失。合同订立之后,要及早向业主索回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以避免长时间占压资金而增加财务成本。作为精细化管理的原则之一,企业内部应设置独立的市场开发部门,配备一支由专业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一般工作人员构成的精干工作团队。对标文件的分析、客户和竞争对手分析、市场供应和价格信息的调研、预期的成本利润分析、投标文件编制和递交、保函的获取等相关业务,要进行合理地组织,牵头人要具备全面的工作经验,工作人员要定期交流,强调团队协作、全员参与和充分沟通。对相关数据和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应尽量采用标准化的流程、标准化的表格和标准化的分析方法,以保证业务办理过程的专业化、系统化、数据化和信息化。应充分意识到,不同的项目业主有不同的利益诉求,要透过招标文件和市场调研分析他们的意图,杜绝单凭经验做出决策而造成风险的情况。
2 合同的履行阶段
合同履行阶段是合同管理的核心。从承包人的角度出发,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
2.1 建立企业对项目管理团队的考核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精细化要求企业对班子成员建立目标管理体系、专业化的岗位职责体系、科学的考评体系和考评结果应用体系。考核管理制度必须成文,并且做到公开、透明,减少和杜绝暗箱操作。为达到客观、公正、全面的效果,目标管理体系应进行指标量化。岗位职责体系除必须细分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外,也要结合业务流程对岗位职责进行具体的、专业的描述,还要根据企业多元化的目标管理体系,结合细化的责权利提炼出合理的、量化的、科学的和系统的指标,把岗位职责体系、目标管理体系、考评体系和考评结果应用体系紧密结合起来,并将考核结果与员工的分配和提拔任用等激励措施紧密结合起来,使考评和管理制度逻辑严密,并具有可操作性。
2.2 组建项目经理部
项目经理部是受企业委托进行项目管理的组织,其履行业务的水平能力直接决定了项目效益。在项目经理部的组建中,关键和核心在于根据合同要求和已经建立的考核管理制度,选用合适的项目经理和配备团队,其中,应特别注意要在团队中配置至少一名专职合同管理专业人员,使其有职有权,并针对其岗位设置明确可行的绩效考核和激励措施。项目优质资源应在合同管理岗位上进行重点配置,以充分激发合同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提高项目的效益水平。
2.3 签订内部考核责任书
合同管理精细化要求企业和项目经理部都必须关注内部承包考核责任书的内容,因为它是根据企业既定的考核管理制度,结合项目的特点,由双方就效益考核签订的协议,其实质是一个合同。签订该合同首先要考虑为企业自身多元化、全方位的目标服务,这些目标包括质量、安全、进度、成本、利润、管理费、人力资源开发、企业形象和公共关系、长中短期的市场营销等,因此,内部考核责任书不能仅仅是一个简单的成本控制协议。其次,要综合考虑项目自身工期、安全和质量目标、中标价格水平、技术经济和政策风险水平、合同条款严苛程度等各方面具体的特点。双方都应积极主动地为达成合理的考核责任书而努力,以便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发挥其有利因素,全面提高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的效益。
2.4 制定工作计划和进行目标考评
项目经理部首先应明确业主对于实施过程中的安全、质量、进度、文明和环保等方面的基本要求,这些要求有的已在合同文件中进行了明确,有的需与业主进一步协商,乃至签订补充协议书而加以明确。其次,要解决考评的资金来源。最后,要在充分满足业主要求的基础上,着手制定考评计划。考评周期长短宜适中,一般而言,在工期较长的大型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中,以一季度为一个考评周期较为适宜。考评计划的制定,应由合同和财务部门共同参与,以保证其逻辑的严密性和可操作性,并需形成书面“考评协议”。考评计划的制定,还应与年度、季度、月度和关键节点进度计划相结合,防止两者脱节,形成进度计划与考评两张皮,导致考核对项目各方面目标的促进不大。
关键词:国有企业;合同管理;合规管理;运行机制
国有企业关乎国家的经济命脉。国有企业基于合同管理的合规管理运行机制的建设,对防范各项风险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可有效地规避国有企业的经营风险和涉诉风险,提升合同管理水平。目前,国有企业基于合同管理的合规管理运行机制建设仍存在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较为薄弱、合同签订时间滞后、合同风险防范意识和履约监控有待提高等问题。因此,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机制,构建和完善合规管理运行体系,抓好合同管理基础工作,保障合规管理的实践性,建立高效的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合同管理及履行情况监控,降低法律及合规风险,提升合同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律化,推动国有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1基于合同管理的合规管理运行机制建设存在的问题
1.1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
很多国有企业的规章制度比较繁琐,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规范和标准,未能将相应的职责细化到相应部门以及负责人身上,公司各个部门之间形成信息孤岛,以及由于各自的目标、利益、出发点有所不同,导致合同管理工作难以畅通无阻,合同管理制度内外衔接不够,执行力不强。比如在合同签订之前未能明确合同需要经过哪些部门审批,合同签订时应该采取什么样的程序,合同签订之后由哪些部门进行跟踪监督,如何与客户保持联系和达成共识等。
1.2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较为薄弱
国有企业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较为薄弱,包括合同管理的人力和物力两个方面。一方面,国有企业合同管理的专业人才比较少,企业人才培养的重视度需要提高,人才的任用和选拔办法有待完善。由于合同管理的合规管理运行机制涵盖财务、预算、税务、金融、法律、知识产权、保险等多学科内容,这就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具备较强的综合素质,以及熟悉公司的各项任务。另一方面,国有企业合同文本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有待提高。目前市面上有很多合同模板,有些国有企业照搬照用,未能有针对性地对合同标准文本进行修正和更改,未能严格审查合同条款内容,使合同不够合理规范。
1.3合同签订时间滞后
部分国有企业存在合同签署不及时的问题,合同签订时间滞后,容易造成合同签署的内容缺乏有力保障,造成某些已履行的法律关系在实际发生经济纠纷时欠缺合同的有力保障,从而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这主要是由于国有企业合同管理的审核批准程序较多,涉及的部门较多,各个部门在审核时会站在专业的角度去考虑合同条款的合规性,也会综合公司各方面的利益,这样的合同审批方式固然严谨,但是无疑也拉长了合同审核批准的时间,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合同管理的效率。同时,由于国有企业合同管理模式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在开展财务预算和招标投标业务活动时,经常会出现计划下达时间晚于合同履约时间,而部分国有企业因为生产原因,通常在计划下达之前着手准备,在计划下达之后才签署合同,这就造成某些交易已经准备或实施但是尚未签订合同,产生了较大的合同法律风险。此外,在出现合同违约纠纷时,国有企业往往由于“上传下达”的时间较长,没能及时作出处理,错失处理的最好时机。
1.4合同风险防范意识和履约监控有待提高
目前国有企业债权债务涉诉事件层出不穷,诉讼标的金额倘若过高,就容易造成较大的风险,同时国有企业的合同风险防范意识和履约监控有待提高,未能提前全面对合作对象资信资质进行尽职调查,合同未能按照既定要求履约,合同的关键性条款内容缺失,出现合同违约事件时未能及时作出应对,应当开展招投标工作时未开展,处于某些利益关系而选择不符合相应资质的供应商。这些情况都会影响国有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的进行,出现商业承兑汇票纠纷、担保纠纷、应收账款转让纠纷等现象。
2国有企业基于合同管理的合规管理运行机制建设改进措施
2.1建立和健全合同管理机制,构建和完善合规管理运行体系
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和健全合同管理机制,构建和完善切实可行的合规管理运行体系,涵盖从合同准备到合同终结的全过程,从而约束和规范经营活动。一方面,国有企业应当根据《合同法》等法律要求,结合当前市场需求和公司自身业务情况,编制、和实施基于合同管理的合规管理运行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应当包括合同管理组织架构、合同流程管理规范、合同联签制度、合同管理绩效考核指标、合规监督制度、合同管理奖励和惩罚制度、合同管理培训计划、合同模板审批机制、合同专用章使用办法、合同定期统计和审查规定、合规管理风险评估办法、合同纠纷处理程序等,保证合同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其中,合同管理组织架构应覆盖各个部门,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各个部门相互制约和促进,并设置合同管理岗位,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合同签署行为;合规监督制度应包括外部监督管理和内部监督管理两个部分,内部监督管理是指国有企业高层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的合规条例,合理审批公司的项目合同,同时国有企业普通职员也应遵守公司的行为守则和合规内容,切实监控公司内部实际的经营行为,有效降低合同风险;合同管理绩效考核指标应包括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涵盖合同签订及时率、合同履约情况、合同价值等指标,提高合同管理绩效评价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合同管理保障机制是指在对员工进行考核评价之后,把评估结果作为员工绩效奖金、岗位晋升、评先选优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切实做好员工的表彰、奖励和问责工作。另一方面,国有企业应提高全员依法合规管理意识,促进员工合规管理意识和合同管理的结合,联动员工健全合同管理制度,落实合规管理的具体措施,确保基于合同管理的合规管理运行机制建设的有效性,共同防范合同风险。具体来说,国有企业可通过对外宣传和对内培训的方式提高合同管理和合规管理的执行力,加强合同管理和合规管理的宣传力度,开展专题讲座、特别宣讲、案例分享、经验推广等活动,贯彻合规管理的相关做法和具体要求,使全体员工知晓合规管理的内容和重点,掌握合规管理的内涵,把握合同管理操作程序的合规性,逐步成为日常工作规范,落实到各自的工作岗位中。
2.2抓好合同管理基础工作,保障合规管理的实践性
理论离不开实践。因此,国有企业应抓好合同管理基础工作,保障合规管理的实践性。国有企业应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引进和培养,努力打造一支专业、综合素质高、有责任心的合同管理团队。国有企业应制定合同管理培训计划,涵盖合同管理新知识体系系列课程,提高员工的法治观念和风险意识,使其具备多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在招聘合同管理人员时,应制定科学的招聘标准,通过选拔考试、竞争招聘和多次面谈,选择相应优秀的合同管理人才。同时,国有企业应规范合同文本,根据自身实际状况,收集和组织修正合同模板,明确合同条款约定,制定和使用符合公司特色的合同文本,提高其规范性。并且国有企业需要注意定时更新合同示范文本,使合同模板更加全面和符合实际状况。
2.3建立高效的合同管理信息系统
国有企业应完善合同管理程序,明确合规管理的目标和功能,简化不必要的合同审查审批流程,缩减合同审批的时限,提高合同审批的效率,保证合同签署的及时性。由于信息是合规管理运行机制建设的重要保障,国有企业可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网络信息系统,把基于合同管理的合规管理运行机制建立在信息管理的基础之上,全面推广合同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系统化的合同管理流程,通过网络优势,开展合同管理工作,强化合规监督监控,完善合同签订流程节点,实时掌握合同的实施进度,提升合同管理的透明度,实时掌握公司各类合同审查和签订情况,以及合同履行阶段的货物收发、款项支付等环节,全方位实现公司各项资源的及时传输和共享,避免国有企业信息处理“孤岛”的发生。比如国有企业可有机整合财务共享系统、ERP系统、OA系统等,搭建公司专属的基于合同管理的合规管理运行系统,包括合同评审、合同审批、合同制度管理、合同相关业务授权、合同条款智能检索分析等功能模块,巧妙地把合规要点融入到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当中。对于常见的业务招待费,国有企业可在财务共享系统当中增添事前审核的程序,只有领导审核通过之后才可以实施,杜绝员工违规接待的行为;对于费用报销,系统可自动识别和智能提示发票的真伪,是否重号;对于合同和资金的审批,系统可实现线上多种方式审批;对于项目招标,可借助系统实现线上集中招标的功能。通过建立高效的合同管理信息系统,既可以统一规范公司的前端业务,又方便公司监控和分析潜在的风险,使合规管理的运行渐渐脱离人为控制和判断,减少人为因素的干预,借助先进的智能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科学合规管控,确保合规管理的全覆盖。
2.4加强合同管理及履行情况监控,降低法律及合规风险
对于很多国有企业来说,签署合同之前和合同履行完毕之后诉讼是合同管理的“重中之重”。在事前,国有企业应当优化合规管理运行中风险的识别、分析、监测、报告和应对机制,配备专业的合规人才,正确指引公司的行动,做好充分的准备。比如构建和实施合规风险监测预警机制,由公司的各个业务管理部门负责所属范畴的合规风险预警工作;建立和完善合规风险应对机制,可由合规工作小组负责整体的筹划和协调,由合规工作小组负责人牵头开展合规风险应对工作,而其他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建立合规管理风险报告机制,一旦涉及重大合规风险领域,应及时报告,同时应定期评估分析和报告公司基于合同管理的合规管理运行机制建设的科学性、有效性和适宜性。在事中,国有企业应合理分工,实施合规管理动态风险把控措施,全面规范公司的合同管理,打通公司内外部的沟通渠道。特别是外部沟通,国有企业应当和相关的监管部门打好交道,形成良性的互动来往,避免出现合规部门和其他部门员工的利益勾结情况。也就是说,国有企业应当定期向相关监管部门报告工作,配合监督部门开展现场检查。同时,国有企业应借助当前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线监控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依法合规状况,开展全方位的风险评估分析工作。在事后,国有企业应制定强有力的监督机制,合理控制和调整合同内容,及时反馈情况,鼓励法务人员积极参与到公司的决策和业务谈判当中,按照实际状况做出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的范围和风险系数,识别和分析合同的风险,作出专业的建议,使合规管理切实发挥应有的作用。
3结语
综上所述,合同管理是合规管理运行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合同管理制度需要在合规管理运行机制的协同监督下才能正常贯彻实施。基于合同管理的合规管理运行机制建设,有助于国有企业的内外发展,推动国有企业的进步和发展。因此,国有企业应充分融合合同管理和合规管理工作,提升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规范性和适宜性,促进公司健康长久发展。
参考文献
[1]于浩.国有企业合同管理依法合规运行机制研究[J].法制博览,2019(30):131-132.
[2]贾景宏.试论国有企业基于合同管理的合规管理运行机制[J].现代经济信息,2019(10):41-42.
[3]曹书慧.国企合同管理依法合规运行机制探讨[J].经济管理文摘,2020(16):38-39+42.
[4]方蕾.国有企业合同管理中的风险及其防范措施[J].法制博览,2020(5):189-190.
摘 要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经济纠纷越来越倾向于采用法律手段予以解决。国有企业要适应这一变化,只有不断研究企业合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并加以解决,才能避免和减少企业经济合同纠纷。本文从国有企业合同管理中出现的主要问题出发,思考解决这些问题的相应对策,以达到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维护企业合同权益的目的。
关键词 国有企业 合同管理
随着国家“依法治国”战略的逐步推行与国家法制的不断完善健全,加之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市场经济化和法制化的进程明显加快,经济纠纷越来越倾向于采用法律手段予以解决。国有企业要适应这一变化,必须要正确认识到合同管理工作对于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因而只有不断采取措施提升企业合同管理工作水平,才能避免和减少企业经济合同纠纷,从而提高企业依法经营的能力,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发展。
一、企业合同管理中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领导对合同管理工作重视不够
实践证明,有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相关负责人的工作重点主要考虑的是企业的销售业绩及盈利情况,并没有把合同管理纳入经营管理之中,或者即使把合同管理工作纳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也认为合同管理工作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无关紧要,合同管理工作是合同管理部门的事情,与自身无关。由于这种思想观念的影响,有的企业领导对合同管理工作的领导、指导、支持帮助、督促检查不够,对合同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未引起重视,协调、解决力度不颍从而导致合同管理相关部门对合同中出现的问题互相扯皮、推诿等后果发生,最终影响企业的经营效率,损害企业的合法权益和经济效益。
(二)合同管理和承办人员综合素质相对偏低
当前,有的企业从事合同管理与承办的人员大多为非专业出身,其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参差不齐,企业管理和法律方面的知识也较为欠缺。而合同管理是一项专业性强、知识面广、法律法规知识要求高,并需要一定实践经验的管理工作。因此,合同管理与承办人员必须具备多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达到较高的综合素质,否则就不可能搞好此项工作。实践证明,合同管理和承办人员整体综合素质偏低,已成为制约国有企业合同管理的主要瓶颈之一。
(三)合同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目前,在合同管理制度方面,总的来讲,绝大多数企业均已制定了相应的合同管理制度,只是还不健全和完善,其表现是:有的形同虚设无可操作性,有的照搬照抄机械死板,未结合企业实际,对实际工作没有较强的指引和促进作用,不能激发大家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自然也不能促进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提升了,更不能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的进一步发展了。
(四)合同签约前期工作做得不够充分
合同签约前期工作主要包括对合同相对人的选择和合同文本的审查。对于合同相对人的选择,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对其主体资格缺乏细致调查,二是合同相对人的选择方式较单一,有时直接选择一家企业作为合同相对人。而合同文本审查方面:一是对合同文本文字审查不够细致、严谨,合同条款不完善,权责利表述不明确,造成合同纠纷,损害企业利益;二是审查部门之间缺少联系,每个部门都只对自己分管的工作负责,而不对整个合同的内涵、要求做全面深入的了解和理解,常出现看起来各部门工作都做了,但仍在合同履行中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造成不良后果。
(五)合同动态管理和履行控制的手段不够
我们企业中的某些合同承办人员对合同管理缺乏正确认识,认为合同管理不过是签个合同而已,不明白合同管理是合同选商、审查、签订、履行、变更、终止或解除全过程的管理。合同签订时往往受到高度重视,一旦签订好了,就将合同束之高阁,没有将合同履行过程作为实现权利义务的过程,致使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不利于企业的问题及纠纷问题发生。另外,虽然部分企业已经认识到合同履行控制的重要性,但还没有找到合同动态管理和履行控制的有效手段。
(六)合同资料保存不够完善
从目前看,有的企业对合同资料保存工作重视度不够,工作不扎实。由于合同原始资料未能妥善保管,一旦发生合同纠纷,就会出现无档可查的情况,使企业处于被动的局面。
二、加强企业经济合同管理的主要对策
(一)企业主要领导要重视合同管理工作
实践证明,要搞好合同管理工作,没有各级领导的重视、理解和支持帮助,是寸步难行的。如果他们不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在企业生产经营中的作用,就不可能主动地、有意识地去协调、促进合同管理工作,也就不能达到以上率下,全面提升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效果。因此,企业各级主要领导重视是合同管理工作的关键。在领导的重视、关心下,各合同承办和管理部门或单位人员就能在合同管理部门的牵头协调下,切实抓好本部门和单位的合同管理与承办工作,积极主动地按合同管理部门的要求和上级规定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共同努力推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高效、有序、顺利地进行。
(二)提高合同承办和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
合同管理和承办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合同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因此,提高合同管理和承办人员素质是保证合同管理工作有效开展,提升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前提。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一是组织好合同承办和管理人员的在职学习。可采用短期培训、送外培训、请专家讲课、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总结、自学等方式方法提高合同管理和承办人员的专业素质,使其在学中做,做中学,在岗位上成才;二是建立岗位责任制。对合同管理和承办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他们的权、责、利,建立竞争机制和考核机制,对有贡献的合同管理与承办人员予以物质和精神奖励,对工作不负责任的合同管理与承办人员按规定进行适度惩罚。
(三)建立符合企业实际的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部门应在完善合同管理组织框架和优化合同业务流程的基础上,深入研究合同管理工作不同阶段的特点、要求,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建立健全科学的、可操作的合同管理制度,使企业合同管理活动达到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使合同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同时,还应组织人员对合同管理制度在企业的实际执行过程中产生的效果进行科学评价,对不适应合同管理和市场需要的内容及时进行完善、修订,使之与企业生产经营相适应,从而有效规避企业的法律、经济风险。
(四)加强合同前期工作风险防范
合同前期工作主要包括合同选商、合同谈判、合同文本起草及审查三个环节。合同选商环节主要是核实合同相对人的主体资格,是否是适格主体,特别是涉及到一些特殊专业,必须要对方提供合格的专业资质。合同谈判环节企业应尽量采取招标、电子商务、竞争性谈判、询比价等多种方式与合同相对人进行磋商,以期取得企业效益最大化的谈判结果。合同文本起草及审查环节,一是要求合同承办人员能起草准确、严谨的合同文本,防止合同文本热荽砺虿生歧义,尽力避免因合同文本字词的不严谨造成企业履约工作出现被动甚至违约的不良现象发生。企业可根据生产实际需要,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制定适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的示范性文本,从而既保证了合同文本的质量,又提高了合同运行效率。二是各合同审查部门要根据自己部门的职责,从法律、经济、技术等方面对合同文本进行实质性审查,对审查中不清楚的内容应要求承办部门予以说明,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无论大小,一律退还承办部门修改完善,做到对合同文本的每个细节都严密斟酌和严格把关,切实把好合同文本审查关。
(五)加强合同动态管理和履约检查
合同履行是合同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之一。但在实践中,往往出现合同承办部门对合同履行并不重视的情况,特别是在我方为付款方的时候,更容易认为合同履行是对方的事情。为避免这种由于合同履行不到位而带来的经济损失和法律风险,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强化合同承办人员按约履行的意识。可通过召开合同履行专题会议、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案例分析等方式方法,转变合同承办人员的思想观念,使之树立起按约履行的意识,并在实际工作中贯彻执行。二是建立合同台账,动态掌握合同履行情况。各合同承办部门、单位及人员应建立健全适合自己了解、掌握的合同台账,特别是要根据合同性质重点设置合同履行的相关信息,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及时履行相关权利、义务。如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可根据工程合同的特点在其合同台账上设置已付金额、进度款支付金额、履约情况、合同完工时间、结算情况、履结情况等名目来及时掌握合同履行状况。同时,企业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应结合实际情况,对企业合同总的履行情况进行登记、监控,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提醒和督促各部门和单位的合同经办人员按约定及时办理合同履行相关手续。三是将合同履行作为合同管理工作的重点考核内容之一,并将其纳入企业业绩考核指标范围,严格按各部门或单位合同履行情况的好坏进行奖惩。
关键词 国有企业 合同管理
一、引言
合同作为市场经济中最为基本也是最为重要的一种契约形式,是监督各项经济行为开展的法律文件,因此必须科学合理地对合同的签订、履行以及归档等相关流程环节进行管理,才能保障企业中各项交易、合作的顺利执行。我国由于政治体制的原因,国有经济以及相应的国有企业在经济运行中扮演着最为重要的角色。而由于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我国许多国有企业刚刚完成政企分离、依法治企等体制转型,对于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经营还缺乏经验,因此需要对于市场经济中各项交易、合作行为的法律保障――合同的管理予以研究,对于合同的签订、履行、归档等环节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并进一步提升合同管理的工作效能,使其能够在企业经营中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
二、国有企业现有的合同管理模式
国有企业在我国经济活动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一般从规模上来讲国有企业都以大中型企业为主,在合同管理方面有统一的机构进行管理,并且各下属或分支机构有相应的归口部门。通常来讲,一般国有企业中法务部门或者办公室是对合同进行归口管理的部门,对与自身企业相关的合同制定和执行进行有效的审核、监督和指导。在实际工作中合同的草拟和制定一般由各个具体的业务部门进行,并且将合同草案向法务部门进行备案审核。这种模式下法务部或者办公室在合同管理中起到的更多是指导、审核以及监督备案的作用。大部分国有企业都采取以上这种业务部门和法务部门相互配合的合同管理模式。
三、当前国有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理念层面
首先,目前国有企业从管理层到员工层面多多少少还存在一些计划经济时代的思想痕迹,相比于市场化的主体来说企业合同意识相对比较薄弱,因此对于合同制定、执行和履约相对来说重视程度还略有缺乏,从而导致合同存在一定的漏洞。例如,合同条款中用词意思模糊或者存在歧义,容易引起误解,为日后纠纷埋下了隐患。其次,当前部分管理人员对于合同管理缺乏全流程的概念,仅仅重视合同的签订环节,对于后续执行履约过程中的控制重视不足。最后,部分国有企业员工市场竞争意识不强也反映到了合同管理的工作中。例如,合同的签订和执行存在一定的随意性,缺乏严谨的法律意识和契约精神,因此需要在思想层面对于合同管理树立起全面、正确的认识。
(二)管理制度层面
目前我国大部分国有企业都制定了包括合同管理在内的一整套企业管理制度,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这些制度大部分还是停留在文档层面,对于实际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作用比较有限,在实际工作中多少还是存在一定的弹性和灵活的操作。例如,许多国有企业基于自身强势的甲方地位要求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就开展相关服务,造成所谓的“事后合同”,或是为了避免公开招标等门槛限制,将原本数额较大的一个项目拆分成为几个小标分别签订合同,起到合同金额的分散作用,并且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无视合同规定随意要求乙方调整服务内容,使得合同存在流于形式。
(三)管理流程层面
一般来说,合同管理流程包括合同订立、合同履行以及事后管理三个阶段。
在合同订立阶段,一般来说国有企业在合同订立前缺乏对合作对象进行足够的尽职调查,以了解其资信等状况,提前防范日后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这就使得合同订立的基础存在不牢靠的情况。其次在合同订立时,往往由于企业专业人士相关专业知识的缺乏或者缺乏专业法律人士对合同进行审核,使得合同形式和签署等方面存在一定的不规范情况。
在合同执行阶段,随着市场经营情况以及需求情况的变化,有时需要对合同内容和相应条款进行变更,以改变双方交易或者合作的形式及具体内容,更好地服务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而许多国企由于合同变更意识的缺乏,在交易或者合作行为调整前没有对相应的合同内容进行调整,从而为日后双方合作埋下冲突的隐患。
在合同事后处理阶段,一般如遇到合同无法执行或者一方违约进而产生纠纷时,需要通过强制执行、合同变更或者支付违约金等手段进行事后补救。而在当前的合同管理实务操作中,部分国企基于合作关系维护的考虑,对于合同纠纷采取放任或者拖延的做法,使得自身或者对方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弥补,进而使得合同管理流于形式。
四、当前问题的解决对策
(一)人员管理层面:强化意识、提升素质
对于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合同管理相关部门的人员,需要进一步强化其合同管理的法律意识以及法律观念,提升对于合同管理的重视程度。同时在知识技能层面,需要通过不断的培训学习,让其熟悉掌握《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为企业合同管理的正规化和法制化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管理制度层面:加强监督、重视审查
目前国有企业合同管理制度中,最大的问题不是制度的不完善而是其对于实际操作的约束和指导作用不大。因此,必须要通过相关的体制机制建设来加强对于合同管理制度的监督和审查,强化内控管理,严格按照相关部门要求的规章制度、管理流程来执行,严控风险,避免出现合同签订以及履行过程中种种不规范的行为。同时对于签订资金数额比较大的合同、涉及主体较多的合同更需要进行严格的审查制度,除了要加强合同管理部门,如法务部或者办公室在其中的作用之外,还需要积极聘用专业律师或者事务所提供相关资讯,并且制定合同审核负责制,将合同管理与分管领导的绩效进行挂钩,以加强相关的管理。同时在管理制度本身的层面,还需要将合同订立时对合作方背景审查等操作纳入管理规范中,使得背景调查成为合同管理中的一项常规程序,起到合同风险防范于未然的效果。
(三)管理流程层面:事前防范,事中控制
首先,在合同订立阶段,国有企业需要做好相关法律和商业风险的事先防范工作。主要就是上文提到的需要对合作方进行充分的背景和资信审查,调查的内容主要包括:财务状况、经营状况、高管团队人事状况、员工状况等等,有必要的时候可以聘请第三方进行专业的调查。还可以通过对跟合作方有商业往来的企业进行调查,间接了解合作方的资信情况。除此之外政府部门也是了解合作企业的一种重要渠道,可以对纳税、经营许可、产权归属等情况进行充分的了解。
其次,在合同执行阶段,需要对于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定期的跟踪和监控。对于合同履行的不利因素,如对方存在违约的意愿或者履行能力不足等状况应当做到及早发现,并制定相应的策略进行弥补。对于由于我方原因无法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早知会对方,进行合同的变更或者终止程序。
最后,在合同事后处理阶段,需要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法现象进行依法处理,积极采取协商、仲裁或者诉讼等手段,充分保障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
(作者单位为中国石油西部钻探新疆油田生产协调部)
参考文献
[1]孟晔.国有企业合同管理现状及对策探讨[J].现代经济信息,2015(1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