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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在您撰写合同管理问题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企业的合同管理分为内部合同管理和外部合同管理。所谓的企业内部合同管理,主要是涉及企业人员内部关系的调整问题。比如,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培训合同等等。企业内部合同管理的归口机构一般为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也可以划归法务部门管理。这要看企业的规模及机构设置情况。企业外部合同管理,指的是对涉及企业与其他单位之间签订的各种合同的管理。比如供货合同、运输合同、租赁合同、服务合同等。该类合同是企业合同管理的重头戏。管理机构应为企业的法务部门。规模较小企业,可设置专职或兼职法务人员进行合同管理。
2企业内部合同管理
企业内部合同管理主要是劳动合同的管理。劳动合同制度的建立,为形成新的企业用人机制,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依法保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加强劳动合同管理,能有效发挥劳动合同制度激励机制作用,从而调动职工积极性,促进企业提高经济效益。企业应当强化劳动合同制度运行的日常管理工作。企业要加强对劳动合同签订、续订、变更、终止和解除各个环节的管理。对劳动者履行劳动合同情况主要是其个人工资、休假、保险福利、加班及奖惩等有关资料要有记录。劳动合同期满前应当提前一个月向职工提出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书面意向,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企业内部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确保企业内部合同管理的良好绩效,才能提高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因此,做好企业内部合同管理是企业稳步发展的根本[1]。
3企业外部合同管理
3.1合同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合同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审查当事人的合法资格及合同的主要条款;审查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履约能力;监督当事人对不能即时清结的经济往来,必须签订书面合同;督促、检查当事人全面履行合同;检查变更或解除合同是否履行了法定手续;检查无效合同和利用合同违法的行为。
3.2合同的订立的审查
企业订立合同应注意审查以下内容。第一,订立合同应审查对方主体资格,是否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人经手,是否具有履约能力,合同内容是否存在重大疏漏、欺诈。第二,合同文本尽量由本方提供,如对方提供,则应更加严格审查,尤其是要注意其中可能存在陷阱。合同落款应标注签订日期,并加盖骑缝章。第三,合同履行是否全面,是否会导致企业诉讼风险、利益受损;慎重对待合同纠纷,妥善处理。
3.3定金合同的审查
定金合同是企业经营中常见的合同类型之一,使用频率高,应当引起企业的高度重视。在经济往来中,使用定金担保合同的履行是重要手段。定金法则具有特殊性。买方向卖方交付定金时,在当事人一方着手履行合同前,买方可以将其定金抛弃,卖方可以将其定金加倍返还而解除合同[2]。对于定金用语上,一定要注意,不能把“定金”写成“订金”“。定金”是法律专用术语,发生特定的法律效力。而“订金”则是一般日常用语,不发生“定金”法则。有的合同当事人,为日后毁约留后手,特意将“定金”写成“订金”。对于没有法律知识和相关经验的当事人而言,容易埋下隐患,终将吃亏上当。此外,定金兼具担保方式与违约责任两种属性,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的性质,若无特别约定,定金性质为违约定金。由此可见,定金与违约金都是针对违约行为的,若二者并用,一则有悖于违约金的补偿性,使违约金具有了惩罚性;二则会造成非违约方的不当得利。所以,违约金和定金不能并用[3]。
3.4合同附随义务条款的审查
随附义务是合同履行中的重要内容。以买卖合同为例,存在以下两种情形。一是,出卖人应将关于买卖标的物的法律上的种种关系告知于买受人。这也就是出卖人的告知义务。如果出卖人占有某项书据,应将该书据交与买受人。二是,标的物的危险,在交付前,已应由买受人负担的,出卖人于危险转移后,标的物交付前,如为标的物支出费用而属必要的,则应根据委任的规定,属于非必要的,应依据无因管理的规定,向买受人请求偿还。这也就是买受人之费用偿还义务[4]。
3.5合同争议条款的选择策略
争议解决方法是合同的重要条款,如何设置争议条款至关重要。一般来说,合同争议解决方法分为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对于争议不大的纠纷,合同当事人自行协商一般即可解决。对于当事人无法自行解决的合同纠纷,可以通过第三方进行调解。比如,提交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的弊端在于,达成的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定的强制执行力,也就是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只能靠合同纠纷当事人自觉履行。第三种争议解决方式——仲裁,从广义上讲,可以分为民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体育仲裁等类型。其中,劳动争议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定前置程序。后两种仲裁形式属于行业性仲裁。企业之间的经济纠纷一般适用民商事仲裁方式。民商事仲裁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而采取的争议解决方式。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选择商事仲裁解决合同纠纷的优势在于,商事仲裁一裁终决,快捷高效。并且,商事仲裁不公开审理,媒体也不能公开报道,这样就有利于保护合同争议当事人的商业秘密。
3.6建立合同备案制度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必然会涉及签订各种合同事宜。合同的签订、审批和备案都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对于规模较小的企业,企业负责人是合同管理的经办人或管理人。对于规模较大的企业,一般应当设置法务部,配备专门的法务人员进行合同的日常管理。重大合同则需要上报企业高管审批。企业的全部合同都应该在法务部门进行备案,归口管理。
3.7建立重大合同公证制度
公证制度是一项预防性司法证明制度,具有服务、沟通、证明、监督等功能,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民商事交易安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具有独特的职能优势和重要作用。公证以自愿公证为原则,以法定公证为例外。法定公证事项又称为强制公证、必须公证,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公证证明的除外。企业发生不动产的买卖、分割、转让、抵押、拍卖和出租等重大利益变动行为时,最好以公证的方式签订合同,以减少合同纠纷和欺诈。
3.8建立健全合同管理部门,充实合同管理人员,逐步完善管理制度
关键词:项目管理;合同管理;问题探析
随着我国工程建设项目的讯速发展,项目管理也逐渐走向国际化,与世界惯例接轨,在管理中各项要求也都变得越来越严格。合同管理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重大作用,怎样科学合理地制定并且管理合同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合同管理在项目管理中的作用和地位
目前,项目管理中需要认真研究、探讨的大多数是合同管理问题,作为项目管理中的焦点,如何制定与执行合同是项目管理的重点。本文主要以建设项目合同为例,对合同管理在项目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及存在的问题展开讨论。
(一)合同是项目管理的核心
在建设项目管理中,只有签订相关的承发包合同才可以展开施工。一切项目管理工作的展开都是围绕合同进行的,合同规范了项目管理机构的内部职责。所以,对于承包商和项目业主二者而言,合同都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合同管理维护和监控项目工程运行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起着监督和引导的重大作用。当然,建设项目管理是包含在项目管理中的。
(二)合同是处理项目建设进行中各种纠纷的有效法律依据
建设项目工程有时是一项漫长而复杂的过程,在施工过程中难免会产生争执和纠纷,这时就要依照合同中的相应处理规定进行索赔或反索赔等一系列的合理措施。所以,合同是项目管理中处理各种纠纷的法律依据,是项目管理中规避风险、提高经济利益的重要手段和法律保障,也是迎合国际竞争、与国际接轨的需求。
(三)合同管理是义务、权利的归向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合同非常重要,它需要明确承包商和项目主双方基本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工程明确的质量标准和支付工程进款度,减少双方的责任风险,这样才能保证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和完美竣工。合同是双方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法律基础,是工程顺利进行不可缺少的重要法律依据,更是项目定期完成的前提条件。
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项目管理体系的建立,是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的必要条件,二者是共生共存的关系。合同管理贯穿于项目实施的整个过程和各个方面,同时也起着总控制和保证的作用,缺少合同意识将会影响项目的整体目标。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形成系统的基础,没有合同管理,项目管理也没办法进行,同时合同管理对施工效率和实现项目目标都起着巨大的推进作用,所以说二者是相互依存、密不可分的。
二、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合同内容不够严谨
合同管理不是单独的个体,它有一定的综合性,包括合同内容、合同分析、合同制定、实施等多方面。合同内容不严谨一般表现在以下几点。首先,文字内容上不够严谨,这很严重地影响了合同的签订实施。中国文字可谓“博大精深”,一旦词语使用不当,很容易造成误解和歧义,进而引起争执,破坏合同原本的意义,所以在签订合同时,在文字的使用上一定要明确,以免影响合同的顺利进行。其次,主合同和从合同的配合也要重视,只有从合同没有单独的主合同是不成立的,所以从合同的使用一定要以主合同为基础,否则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二)合同双方缺乏法律意识
合同的管理虽然越来越重要,但是还是有很多人法律意识薄弱,不能很好地运用合同,主要表现在合同文本混乱、有些合同不够公正、索赔工作艰难、承包人利用他人名义违法签订合同等。这些都是合同管理中经常出现的问题,这样必然导致日后纠纷,给双方均带来不便或损失。缺乏法律意识签订的合同,不但不能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时反而会将自己置于危机中。例如,现在很多公司职员根本不了解合同的内容,只是了解自己的工作职能,这必然给以后的工作带来麻烦。
(三)对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不够重视
现在的社会,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的归口、分级、授权管理机制有待完善,合同管理程序混乱,管理状态分散,应该执行的制度不执行,很多手续被忽视,没有合理的、有秩序的审查和评估步骤,对合同管理的监督和控制严重不足,使我国的合同管理目前处于一种分散的状态,这很不利于日后的发展。
(四)没有严格的合同交底
合同签订后的交底工作没有得到相应的重视,导致日后合同在实行过程中因为合同的不严格交底使合同双方产生分歧,或者是负责合同部门的上下级衔接关系没有到位,给以后合同的顺利进行带来障碍。
(五)索赔意识薄弱
索赔是合同管理的焦点,善于索赔可以在很大限度上减少损失和打击违法行为,但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当事人往往对索赔这个词语非常反感,索赔意识极其薄弱,经常会在索赔方面产生争执和歧义,索赔工作很难实现,这是因为他们没能有效地利用索赔这个工具。索赔是维护合同双方利益的一种正当的维权方式,它可以保护自己、维护合法权益、减少损失,它不是针对其中一方,而是双方面的。
三、提高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水平的建议
(一)严密制定合同条款,规范合同文本
在制定合同条款时,避免词语的不恰当使用,要条理清晰,严格依法制定有效、明确的合同内容,制定条款要公正合理、职责分明、严谨且易于执行,同时保证合同履行的规范化。
(二)提高合同法律意识
各行业的政府机构应大力宣传号召合同管理方面的法律学习,普遍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虽然我国市场经济的完善发展带动了一部分人法律意识的强化,但由于传统经济观念的根深蒂固,大多数人的合同法律意识还有待加强。很多企业的损失都是在合同管理中因法律意识薄弱造成的,所以增强法律意识是完善合同管理的有效途径,也从根本上避免了可能引起的合同纠纷,减少了由此带来的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三)构建合同管理组织,重视合同体系建设,引进专业合同管理人才
合同管理是一项涉及多方面、复杂的工作,只有专业性很强的优秀人才才能胜任,它涉及经济、预算、法律等方面,现在这样的专业人才不多,所以引进培养优秀的人才、建立专业的合同管理组织是解决合同管理问题的良策。想要建立一个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就要有完善的管理系统和良好的规章制度。
(四)严格进行合同交底
很多人只注重合同的签订,其实合同交底也是非常重要的。应该先由公司负责合同管理的人员向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合同管理人进行合同交底,全面报告合同的所有相关事宜,再由项目负责人向项目部门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依次进行。忽视或不重视合同签订后的交底会导致合同的签订和实行之间产生脱节,造成一定的麻烦或经济损失。
(五)提高索赔意识
一定的索赔意识将会减少企业或个人的风险和损失,对合同的进展也有一定的促进作用,所以提高人们的索赔意识也是合同管理中需要注意的。
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中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一个较新的管理职能。随着项目管理理论探索和实践经验的积累,合同管理引起了人们的高度重视,也将项目管理的理论探索和实际运用推向了另一个高度。
参考文献:
[1]刘圆圆.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常见问题的分析[J].全国商情(理论研究),2012(04).
[2]庄宙.浅谈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合同管理问题[D].山东大学,2008.
【关键词】清单计价;总价合同;风险;防范
1 总价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的形式和类别很多,按照合同支付方式分类可以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补偿合同三大类。总价合同是指根据合同规定的工程施工内容和有关条件,业主应付给承包商的款额是一个规定的金额,即明确的总价。总价合同分为可调总价合同和固定总价合同。
1.1 固定总价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俗称“一口价合同”、“包死价合同”。所谓“固定”,是指这种合同价款一经约定,除双方合同约定因素发生时予以调整外,一律不调整。
采用固定总价合同一般要求工程设计图纸完整、齐全、设计深度要达到要求,项目范围及工程量计算依据准确,合同履行过程中不会出现较大的设计变更,承包人依据的报价工程量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不会有较大的差异;工程规模较小,工期不长,工程条件稳定,施工技术不太复杂的中、小型工程项目。
1.2 可调总价合同
可调总价合同又称变动总价合同,合同价格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按照时价进行计算,得到包括全部工程任务和内容的暂定合同价格。它是一种相对固定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通货膨胀等原因而使所使用的工、料成本增加时,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对合同总价进行相应的调整。当然,一般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和其他工程条件变化所引起的费用变化也可以进行调整。因此,通货膨胀等不可预见因素的风险由业主承担,对承包商而言,其风险相对较小,但对业主而言,不利于其进行投资控制,突破投资的风险就增大了。
2 清单计价方式下总价合同风险识别
2.1 清单计价方式下总价合同的使用存在的问题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宜采用单价合同,但并不排斥采用总价合同,清单计价宣贯教材第50页表示:工程量清单计价适用性不受合同形式影响,单价合同与总价合同唯一区别是“总价合同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不具备合同约束力(量不可调),工程量以合同图纸的标示内容为准”。
2.2 清单计价方式下总价合同风险
对于总价合同,在合同规定该项工作的工作内容方面,业主承担提供资料的准确性、正确性和充分性的风险,风险相对较大;而由图纸和技术文件详细、充分,承包商负责按图施工,工作内容具体、不确定性较小,其主要承担不可补偿的施工条件变化、对招标文件理解错误、工作计划漏项等方面的风险。在工作内容的工程单价方面,业主基本上不承担风险,承包商承担大部分风险。清单计价方式下总价合同既有价格风险也有工程量风险。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明确,工程量清单中的风险分担,建设方承担量的风险,承包商承担价的风险。漏项归根结底也是量的风险,所以漏项问题看似是建设方的责任。但由于与固定总价合同形式的结合使用,清单的量的风险实际也是由承包商承担。
2.3 总价合同常见的争议类型
由于清单计价推荐采用单价合同,清单计价中诸多条款与总价合同特点冲突,而引起许多争议。
3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下总价合同风险防范
3.1 业主应合理选择合同类型
项目决策阶段,业主应该根据项目的特点,合理选择合同类型:
1)对于工程量不太大且能计算精确、工期较短、技术不太复杂、风险不大的项目,可以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并且业主应当准备详细而全面的设计图纸(一般要求施工详图)和各项详细说明,以确保承包商能够准确计算工程量。
2)对于一般的工程项目,如果风险可以得到合理的分摊,可以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或可调价格合同。
3.2 承包商投标前应进行科学严密的风险分析
总价合同的招标项目,对承包商具有较大的风险。承包商如果不加分析,盲目投标,很可能遭受到较大损失,得不偿失。为此,承包商在投标报价时,应当进行科学严密的风险分析,对下列因素加以确认:
1)工程设计是否完整、详细、清楚;
2)工程范围是否清晰,工程量的计算是否准确;
3)工程结构是否复杂,技术是否成熟;
4)环境因素(如物价等)是否稳定,水文、地质等工程条件是否良好;
5)投标期是否宽裕,潜在投标人能否有条件作详细的现场调查;
6)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否清楚。
3.3 合同谈判时双方应对有关条款加以明确
1)明确工程承包的内容和范围。在签订合同前的谈判中,首先共同确认合同规定的工程内容和范围。
2)明确风险范围。订立固定总价合同的另一个关键是必须把风险范围约定清楚。约定的方法可以采用排除法,即哪些风险不包括在风险范围以内,如建筑规模扩大、结构种类变化、装饰水平提高、主要材料价格超过合同价款内相应价格一定幅度等等。在采用固定总价合的同时在一定幅度内增加价格调整条款,对业主和承包商都不失为有利的抉择。
3.4 固定总价合同风险防范的具体建议
1)建议在合同中明确固定总价包干的风险范围,同时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价格涨幅的处理方法。如果业主招标时明确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但未明确风险包干范围,则中标后双方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该固定价款包含的价格风险范围以及超出此范围的处理方法。
2)约定风险包干范围。因材料涨跌不依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签约双方均无法预知合同履行过程中材料是涨还是跌。
3)对于因设计变更和增减工程量引起的价格争议,由于承包商在投标报价时为了获取工程会故意将某个子项的价格压低或抬高,因此如果是低价工程量调增过大,则承包商将蒙受损失;而如果高价工程量调增过大,则发包商将蒙受损失。因此为了减少此类争议,建议承发包双方一方面要在合同中约定调增工程量时单价的确定方式,另一方面还应约定允许调增的工程量范围,以及约定超过此范围的处理方法。
4)《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对变更引起的价款确定方式有轨定,对工程量的调整范围承包发包双方应在签约时注意。
5)对于承包商而言,首先在投标时,应吃透设计意图,详细踏勘现场,对图纸和说明中不明确的地方应及时通过询标要求招标人明示,并做好询标答疑的详细记录,已备今后发生争议时有足够的证据。其次在编制经济标时应采取“背对背”的方法,由两名以上预算员同时计算或审核工程量,以便及时发现工程量漏算和错算。
6)工程范围是固定价款合同的核心,一旦报价范围小于合同承包范围,其损失难以估量。因此承包商在报价时应仔细审阅招标文件,图纸及图说,以免遗漏报价内容。其次,如果业主不是采用施工图报价,而是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且声明不对工程量清单负责时,承包商应将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认真核对。如果发现工程量清单内容有遗漏,应要求业主明确是否可以在报价时增加上去。切忌抛开图纸只按工程量清单报价,造成清单报价内容与施工图纸不一致,双方各执一词产生争议。
【参考文献】
关键词:公路工程;合同管理;存在问题;对策研究
正文:
引言
对于施工合同来说,属于十分关键文件。只有熟悉施工合同相关内容,双方之间享有哪些权利,需要遵循哪些义务,都能得到充分明确。工程建设各个环节要想真正顺利开展,需要充分借助于施工合同,形成较为有效的规范,充分进行指导。只有这样,施工进度才能得到保障,工程质量才能实现提升。对于甲乙各方利益,才能实现维护。
1、公路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1、法律法规不够完善,执行不够严格
公路合同管理体系仍不完善,不同部门规章缺乏统一性和协调性;实际工程实践中,执法力度和规范效力还不够,项目参建方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对合同的相关规定不能够认真遵守,监理管理不到位,造成工程的原材料等质量不过关,给工程质量埋下安全隐患。
1.2、双方法律意识淡薄,增加了管理难度
合同是维持项目工程各参建方利益的法律文件,有的单位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利欲熏心,置法令法规于不顾,在工程建设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有些企业为谋取私利,不签订正式施工合同等。这些现象给建设单位合同管理工作带来极大困难。
1.3、合同模式单一化,示范文本不全面
合同模式单一化是公路工程建设发展的障碍,而且合同文本缺乏全面性,只能够满足普通的公路工程合同。如果公路项目管理呈现多元化发展,合同的签订就无章可循,容易引起建设单位与承包商间的纠纷。
1.4、组织机构不完善,合同管理不到位
在工程建设中,有些参建单位组织机构设置不合理,为了减少人员和成本,没有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忽视档案管理工作,不按规定履行合同,人员分工不明确,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合作意识,给建设单位的合同管理带来极大的不便。
2、加强公路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建议
2.1、强化思想重视
思想重视程度方面,只有实现充分提高,才能实现更好履行合同,合同管理的各项工作才能实现充分落实。在思想认识方面,应对这项工作引起足够重视。施工单位应充分认识到,通过加强合同管理,能够充分实现工程质量提高,同时能够起到节约成本的作用,工程建设效益等方面,也能实现充分提高。尤其是在签订完合同,作为施工单位来说,需要不断增强思想方面的认识,对于自身义务以及权利,需要充分明确。施工单位需严格遵循相关要求,进行相关规定的执行。合同履行阶段,需要充分杜绝随意修改。一旦产生违约现象,应该充分遵循合同规定,实现自身权益维护。
2.2、完善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与执行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实施项目合同管理就要加强建筑市场的法制建设,完善法律法规,健全建筑市场法规体系,推动建设单位合同管理的顺利实施,以保障建筑市场的繁荣和建筑业的发达。另外,还要在完善法律法规体系的同时加强对参建各方行为的监督管理,加大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使工程合同管理能够在法制化轨道上运行与开展。
2.3、完善示范文本,采用多元化合同模式
根据公路特点及行业内合同管理特点、效益,全面考虑施工方不同要求、工程项目的类型、项目管理方式以及各企业经营战略目标,逐步完善合同示范文本。在制订合同示范文本时,要注重格式统一、内容全面,明确操作流程和工作责任及要求,提升合同示范文本的统一性和规范性,并推动合同示范文本的使用和推广,以全面提升公路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2.4、做好诚信体系建设,确保管理顺利实施
公路合同管理中需要加强诚信体系建设,确保合同管理顺利进行。具体可从以下2方面做起:①建立市场进入制度。严格审查各种承包商从业资格及发包方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审核管理建筑施工队的质量以及开工命令的审查工作。②在建设公路诚信体系方面,应该合理计划,循序渐进,由容易的向比较复杂的分类处理,全面地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惩罚机制,同时,还要加大对失信的惩罚力度。
2.5、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提高管理效率
要想提高公路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效率,必须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组织管理,要参建方树立大局意识,站在公路项目整体建设的高度上去思考问题,互相沟通、互相协调、互相支持,有效提高合同管理效率。具体需做好以下3方面的工作:①结合工程项目情况,科学、合理地设置组织机构,明确划分各个部门的职责,保证合同管理工作顺利进行。②组织机构内每个部门的工作应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人员,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质量保证措施,严格约束合同管理中的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等,确保合同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如果遇到特殊问题,可以结合实际情形适当调整。③合同管理涉及项目各个方面,需要施工单位、建设方、相关职能部门和各环节互相衔接、密切配合,确保公路工程建设的有序开展。
3、结束语
总而言之,合同管理的效率影响着公路工程建设的质量。在对合同进行管理的过程中,相关的工作人员必须要保证合同具有法律性,并在合同中明显要求具体建设项目和施工方案等相关建设信息,只有这样施工单位才可以安全的建设公路,并严格执行合同上的要求制度,科学规范的建设公路,采用先进的建设技术和建设工艺,提升公路工程的建设质量。
参考文献:
[1]闫晓荣.CM模式在我国公路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应用[J].交通世界,2016,03:104-105.
[2]邹胜利.关于公路与桥梁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探讨[J].建材与装饰,2016,03:225-226.
【关键词】合同管理;招标理论;问题分析
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建设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综合了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对工程建设项目内容进行了分析,并以此作为工程建设的标准,促进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展和进步。建筑双方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就双方的权责进行了规定,并以此作为约束,保证双方能够尽到责任和义务,以保证建筑工程顺利完工。建筑工程发展过程中,招投标工作确立了合作方,并结合招标理论,就合同管理相关内容进行界定,从而为建筑行业发展奠定重要基础。
1合同管理概述
合同订立是根据缔约人意思表达合意的状态。在进行合同订立过程中,需要考虑到承诺理论。合同订立的基本原则就是要约和承诺,只有这两个条件同时达成,合同具备的法律效力才能够实现。1.1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见表达。从这一点来看,要约是当事人的需要,并且对当事人的意思进行表达。要约的者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为受要约人。要约的提出,希望与他人签订合同,并希望签订合同者能够对要约内容予以遵守。针对于这一情况,要约人必须是订立合同的当事人。要约人签订合同后,需要对合同内容进行遵守[1]。同时,要约人需要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并且针对于实际情况,对要约的内容予以具体化规定。1.2承诺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对要约人意思的遵守。受要约人与要约人进行合同制定过程中,需要对要约人提出的条件进行遵守,并在具体工作过程中,能够完成要约人的相关要求[2]。合同订立,必须具备承诺和要约两个条件,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能够使合同具备法律效力:①承诺必须对要约人提出的条件予以确认,并自觉遵守相关要求;②承诺人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对要约人提出的要求予以满足,若是未在期限内达到要求,视为承诺迟到,并且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③承诺内容与要约内容保持一致性,要约人对承诺人未表示反对,则表示承诺有效[3]。
2基于合同管理的招标理论实际实践问题分析
合同管理是促进建筑行业发展的基础,但是在实际应用过程中,仍旧存在诸多问题。合同制定从招标理论出发,注重分析市场,把握博弈论、排序理论和可靠性分析理论,从而保证招投标工作更好地满足实际建设需要。但是招投标理论在实际实践过程中,受到相关因素影响,导致其很难满足合同管理的具体需要,从而给工程建筑行业发展带来了一定的问题[4]。关于招标理论实际实践问题,我们可以从下面分析中看出:2.1缺乏合同意识,市场经济理论难以体现招标理论中,市场经济理论是其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当下建筑行业发展必须把握的一个重点内容。建筑施工企业从原有的计划经济过渡到市场经济,这一过程中,合同意识有所增加。但是仍旧受到计划经济体制影响,这就导致一些建筑单位缺乏合同意识[5]。承包商在发展过程中,更加关注于经营承揽,拿到项目,是承包商考虑的首要问题。缺乏合同意识,导致对合同内容的关注度较低,这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可能无法考虑到经济性,从而使建筑成本增加,这一点与招标理论中的市场经济理论所违背。2.2缺乏对博弈论的考虑,导致合同风险较大承包商在与业主合作过程中,人情观念较强,对合同的关注度较低,认为所有问题都可以进行协商。在进行合同签订过程中,缺乏对双方责任和义务进行有效规定,这就导致合作过程中容易出现问题。双方受到经济利益影响,关系可能出现破裂,这给承包商带来了较大的风险。合同管理过程中,对招标理论中的博弈理论关注度较低,没有对双方的权责和义务予以明确,导致工程建筑风险加剧,造成工程建筑质量可能受到较大影响[6]。除此之外,人情问题的存在,也导致合同管理意识缺失,违背当下工程建筑行业发展规律。2.3可靠性分析理论关注度较低,桌上桌下两份合同现象较为普遍承包商在进行工程建筑合作过程中,一些承包商并未构建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或是这一部门对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视度较低,导致部门对合同缺乏分析,给工程建筑带来了一定的风险。同时,在进行合同签订过程中,桌上合同具有正规的形式,并且符合合同签订的相关法律规定。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双方并未对合同内容进行真正履行,导致招投标的可靠性降低。这种情况下,由于缺乏合同管理,为双方履约埋下了较大的安全隐患。在工程建筑竣工后,可能存在质量、结算纠纷等一系列问题。
3基于合同管理的招标理论实际实践问题解决对策分析
3.1注重把握市场经济规律,强化合同管理项目法人在进行合同管理过程中,要注重把握招标理论,体现出市场经济的特征。项目法人单位要注重对合同管理知识予以掌握,并且能够灵活的运用招标理论,对可能影响到工程项目的问题予以分析,加强对工程项目合同的管理工作。在合同内容中,就双方的权责予以明确,保证工程实际建设严格按照合同中的规定进行,切实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工程建设周期,更好地实现工程建筑企业的经济效益。3.2做好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降低合同风险招标文件在编制过程中,要注重对合同内容予以把握,保证合同内容更加明晰,能够与实际建设情况保持一致性。只有这样,在实际建设过程中,才能够针对于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招标文件编制,必须保证人员的专业性,考虑到承包商与业主之间的博弈关系,就双方权责予以明确,一旦发生纠纷,可以根据合同内容,对双方的权责进行划分。同时,招标文件编制完成后,要做好合同管理工作,使合同内容在具体的施工建设中得以有效应用。合同是建筑施工管理的依据,必须保证合同的完善性,对招投标双方的利益予以保护。3.3保证合同具有较高的可靠性,加强招标理论的实际应用招标主要是指招标人为购买物资,发包工程进行其他活动,通过对标准和条件进行公布,邀请投标人进行投标,并择优录取。投标则是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的投标人,提出自己的报价和相应条件对招标人进行回复的行为。招标投标在合同管理中具有重要意义,是建筑行业发展的一个重要途径。通过招投标行为,为工程建筑提供优质开放商,能够在成本和质量上,更好地满足实际建筑需要。在具体操作过程中,需要保证合同的可靠性,能够对合同进行有力执行。
4结束语
针对于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来看,在对问题解决时,要注重对招标理论进行应用,对实际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予以把握,保证问题解决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同时,要切实地把握招标理论内容,使其更好地指导实践,保证合同管理的效果和质量。
作者:郑重 单位:福州市城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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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的经济往来,主要是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的,企业的经营成败与合同管理密不可分。企业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其中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是合同管理的内容;审查、监督、控制是合同管理的手段。
一、公司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的合同总类繁多,其中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涉及营销的收费合同和供用电合同,一类是工程有关的工程施工合同,设计合同以及监理合同等。不但合同的种类繁多,而且数量也多。这势必给合同管理带来很大的压力。合同管理工作也难免存在问题。通过调查研究,公司合同管理上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合同管理的模式问题
现代企业的合同管理模式一般采用企业法律顾问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和各业务部门分口管理的模式。法律顾问部门作为企业合同的统一管理部门,对企业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负有监督、检查和指导的职责。而当前公司合同管理没有统一管理的部门,各业务部门各自为政。
(二)合同管理的制度问题
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合同的归口管理,合同资信调查、签订、审批、会签、审查、登记、备案,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合同专用章管理,合同履行与纠分处理,合同定期统计与考核检查,合同管理人员培训,合同管理奖惩与挂钩考核等。企业通过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做到管理层次清楚、职责明确、程序规范,从而使合同的签订、履行、考核、纠纷处理都处于有效的控制状态。目前公司在合同管理制度上存在一些问题,还有很多不足之处。例如,合同没有归口管理,合同专用章使用比较混乱,合同管理没有纳入考核等等。
(三)合同签订不严谨,合同审查制度执行不严
合同谈判、审核需要解决三个方面的矛盾:一是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以及合同经办人是否有授权;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有关规定;当事人的意思表达是否真实、一致,权利、义务是否平等;订约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二是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三是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这三个矛盾在合同生效前如未尽到注意义务,合同生效后很可能产生更大的矛盾。
(四)重视静态管理、忽视动态管理,合同履行监管不足
在合同产生的前期阶段,企业往往高度重视,一旦合同签订了,合同就束之高阁了,甚至忘记了合同履行过程是实现权利义务的过程,因此企业合同管理的问题大多数产生在中期和后期履行阶段。合同履行监控不足经常体现在:一是应变更的合同没有变更;二是对合同的履行情况没有进行跟踪,不能够利用合同管理这个手段对项目的进度、质量等进行有效的控制。
二、加强公司合同管理的措施和建议
(一)建立合理有效的合同管理模式
建立合理有效的合同管理模式,落实合同管理的机构、人员,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使合同管理逐步规范化。在这个过程中应注意两个方面:
1、对合同专用章的保管及使用制度。根据我国当前对企业公章和合同章的使用规定,企业的公章和合同章具有法定的法律效力即企业公章等于企业的签字。在合同中,就算没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人的签字只要盖上了公章或者合同章。也可以认为该企业已经认可了该合同的有关条款,该合同对该企业就有了法律的约束力。当然。如果是企业内部职工私自使用公章为自己谋取利益则企业无须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职工利用本单位公章为自己实施的民事行为担保企业是否应承担担保责任问题的函》[1992年9月8日法函(1992)113号]对此有规定。值得注意的是,对如何界定职工的私自使用行为企业对此负有举证的义务,这在实际中是有相当的困难的。建议合同章由专人保管,各类合同在需要盖章的时候,需在合同章保管人员面前当面加盖。
2、对企业职工合同签订授权的管理与控制。由于公司的业务部门多、涉及面广,因此不可能将所有的合同签订都集中于某个人身上,这就会产生权力授予与权力控制的矛盾。建议明确各部门的合同签订权限,以及相应合同的负责人,并且不定期检查合同台账,做好监督。
(二)切实把好合同签订审核关
在签订合同时,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对合同条款要认真推敲,确保合同应具备的条款齐全、准确;确保当事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文字表述确切无误;充分发挥公司法律专职的作用,为合同管理增加一道“专业知识”的防火墙。公司的固定合同版本要与时俱进,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三)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是公司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务:一要选好人员,二要组织好在职学习,三要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他们的责、权、利,同时企业必须加强合同意识,重视合同管理,要从思想上真正意识到合同的重要性。企业应当选择本企业优秀人才担任合同管理人员,对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他们的责、权、利。企业可以经常举办学习班、讲座等,提高全员的合同管理意识。
(四)重视合同变更管理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is that contract letting party pay for projects and contractors conduct construction.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is that contract formation, performance, change, claim and dispute resolution and so on. In the context of economic globalization and scientific and rapid development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ntract management is not only a simplified problem that signed and sealed, it is equally important with "quality, schedule, cost, safety," the four control objectives of the projcet, and is the important content of project management. Therefore, from the theory and reality, we should make in-depth study on the issue urgently to establish " Demonstrative Text of construction Contracts" which adapt to the list valuation, to strengthen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under list valuation, and to improve the level of project management.
关键词:施工合同;过程管理;效果
Key words: construction contract;process management;effect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28-0093-02
1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种类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种类颇多,按照不同的分类方法可分为很多种:
1.1 按承包的工作范围不同划分:分为劳务分包、专业分包、主材及设备采购、专项承包、施工总承包、项目总承包等合同。
1.2 按承包的工作性质不同划分:可分为施工、监理、咨询、勘察、设计等合同。
1.3 按合同计价方式不同划分:分为固定价格、可调价格、成本加酬金等合同。
1.3.1 固定价格合同可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固定单价合同①固定总价合同。是指工程合同的总价款已经明确,实施中不再因为物价上涨等因素而更改。此类合同签定时应该考虑价款包含的风险因素,明确总价包含的范畴。固定总价合同可以使建设单位对工程总投资做到内心清楚,由此施工中可以合理使用资金。但对承包商来说,承担有比较大的风险,如物价上涨因素、气候条件、地质地基变化及其他困难等,因此合同价款一般会稍高些。一般适用于图纸明确、工期较短、造价不高、风险不大的工程。②固定单价合同。是指合同中确定的各分部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在工程实施中固定,而不因为其他原因调整。工程中间结算时,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竣工时以最终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固定单价合同是最主要的施工合同形式,适用范围广泛,如国际通用的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就是单价合同。在这种合同中,承包商承担 “综合单价”报价的风险,业主承担“工程量清单”调整的风险。风险得到合理分配,适用于绝大多数工程,调动了发、承包双方的管理能动性,也是清单计价宜采用的合同计价形式。
1.3.2 可调价格合同是指工程合同价格在实施中可随价格变化而进行调整。签订合同时,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当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出总价,合同实施中,如由于通货膨胀引起某一种物价上涨超过规定限度时,总价做出相应调整。可调价合同中,通货膨胀的风险由业主负责承担,其他方面的风险由承包商负责承担,一般适合于很长工期如1年以上的工程项目。
1.3.3 成本加酬金合同即合同价格中包括工程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内容,工程成本部分是按现行计价依据确定,酬金部分按工程成本乘以一定的费率确定。成本加酬金合同一般分为:工程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合同价、工程成本加固定酬金合同价、成本加奖罚酬金合同价、工程成本最高限额加酬金最高固定合同价等。
总之,影响合同计价方式选择的因素有很多方面,如交易主体对项目风险的可控性、项目风险的出处、项目的复杂程度等等,要根据不同工程类型和要求适用合适的合同计价方式。
本文按第4种划分方式即按计价方式划分的合同分类进行论述,本文研究的重点是清单计价下的施工合同管理。
2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
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如下:
第一、合同的协议书;第二、中标的通知书;第三、投标书及其附件;第四、施工合同的专用条款;第五、施工合同的通用条款;第六、标准、规范及技术文件;第七、施工图纸;第八、工程量清单;第九、工程预算书。其中双方有关的工程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也视为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
由此可以看出,工程量清单是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内容之一。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简介
1999年国家建设部和工商局联合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1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示范文本》是由合同的协议书、合同的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三大部分组成,并附有三个附件:承包人承揽的工程项目一览表、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一览表及工程质量保修书。
3.1 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是《示范文本》中的总的纲领,它规定了合同双方最关键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程的承包范围、合同价款金额、质量标准要求、工期要求等。在协议书后面,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生效。
3.2 合同通用条款合同通用条款是将施工合同的相通用的内容提取出来,编写的一份较为完整的合同文件,分11部分共47条。通用条款中对承发包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一般性的规定。具有很强的通用性,是各类的建设工程应该遵守的规定。
3.3 合同专用条款对于不同的工程,由于工程内容、施工条件、施工要求、施工环境等不同,发、承包双方能力不同,对施工合同要求也会不一,这就需要对通用条款进行的合适地修改和补充,体现双方统一意愿,组成合同专用条款。
合同的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应该是一一对应的,内容包括: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质量检验要求;安全施工要求;合同的价款支付要求;材料设备的供应;工程变更;竣工验收与结算;违约、索赔和争议;其他等。
4工程量清单计价与施工合同管理
4.1 清单计价模式宜采用单价合同根据清单计价特点,规定了对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宜采用单价合同形式。即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中包括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在合同约定条件内是固定的,不予调整的,约定条件外再进行调整。清单计价的适用性不受合同形式影响,也并不排斥总价合同。实践中常见的单价合同和总价合同两种主要合同形式,均可以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区别在于工程量清单中所填写的工程量具有的合同约束力。采用单价合同时,工程量清单是合同文件必不可少的组成内容,其中工程量具备合同的约束力(量可调),工程款结算时按照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并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进行调整,由招标人提供统一工程量清单则彰显了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主要优点,而对总价合同形式,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不具备合同的约束力(量不可调)[3]。
4.2工程量清单力求准确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核心内容,确定合同价款的重要参考数据,是施工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量计算过程中,力求不重不漏,否则会带来一系列问题:①造成投资失控,带来追加预算的难度。②增加变更工程的处理难度和合理性。某些承包人使用不平衡报价时,对可能增加的工程单价提高,造成业主过多费用支出。③引发其他工程索赔。因此,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调整工程量时,发、承包双方要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工程量的计算规则,调整工程量的范围、幅度,以减少双方歧义。
4.3 施工合同中工程价款的约定事项
4.3.1 工程预付款约定预付款数额,如30万元、100万元,或总价额度,如20%、30%;原则上预付的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扣除暂列金额)的10%,不多于30%;清单计价模式下,实体性消耗和措施性消耗应在合同中约定各自预付款多少。约定支付时间:工程具备施工条件,发包人在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或开工的前7天内预付,按照合同约定在后期的工程进度款中按一定的比例进行扣除。同时也约定不按时支付预付款时发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4.3.2 工程价款支付及其调整按合同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已完工程量情况报告,发包人进行核对后,进行工程价款的支付。
约定了工程价款的调整因素、调整方法、调整程序和支付时间等。①当施工中出现图纸与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相符合时,发、承包双方应该按照新的项目特征描述确定该项的综合单价。②因清单漏项、不是承包人的原因而发生的工程变更、工程增减,合同约定幅度之外的,综合单价及措施项目费用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③索赔与现场签证。08清单计价模式下索赔与现场签证规定更加明确具体。对索赔的范围不再作以限制;同时规定了索赔发生的条件和索赔处理时的程序。并且明确索赔与现场签证费用与工程进度款应同时进行支付。④竣工结算。08清单计价中,规定了竣工结算办理的原则、依据、编制和审核;结算时各部分费用计价原则;竣工结算书编制、递交原则,审核时间规定,双方的权利和责任;及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的有关规定等。有利于解决合同履约中竣工结算的顽疾。
4.4 合同的风险约定清单计价模式的工程,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了工程承担的风险内容及其范畴,不能采用无限的风险。
根据国际通常做法,并结合我国目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建设的特点,发、承包双方对施工风险适宜采用下列分摊的指导思想:
4.4.1 主要因为市场价格波动变化导致的价格风险,如建筑材料价等,发、承包双方在招标文件中或在合同中对此风险的范围和幅度明确约定,进行合理的分摊;例如可根据工期的要求和工程特点,承包人承担5%以内的材料价格风险,10%以内的施工机械费用的风险。
4.4.2 法律、法规或有关政策性文件导致工程税金、规费或人工等发生变化,承包人不去承担风险,按照国家有关调整的规定调整。
4.4.3 承包人自身施工技术、经营管理水平等自我控制的风险,如管理费、利润,承包人全部承担风险。
5结语
本文介绍了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阐述了工程量清单计价与施工合同管理的主要关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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