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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城市土地价值;评估体系;更新
引言
城市土地是最大的存量资产,是城市经济运行的载体,是城市建设与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经营城市”发展战略的重要支持基础。由于企业价值的评估演化成了对企业资产负债表所列示资产及负债的评估,于是严重地影响了企业价值评估的定位,并限制了企业价值评估方式方法的发展。
1土地价值理论研究的经济理论基础
1.1劳动价值论
土地的劳动价值理论是由大卫.李嘉图加以提出来的,最终由马克思对其加以完善,这个理论认为劳动投入是价值决定的唯一因素。
1.2效用理论
效用理论主要是研究消费者如何在各种商品和劳务之间对它们的收入进行分配,以达到满足程度的最大化。效用价值论只能说明价值决定的“质”,具体的“价值量的决定”需要边际效用价值论来解决。
1.3供求价格论
供求价格是由19世纪末英国的经济学家马歇尔提出的,马歇尔认为,所谓的价值,就是指交换价值或者价格,这主要是取决于供给价格与需求价格的共同作用的均衡状态,其中,生产要素价值的高低直接决定了供给价格,边际效用的大小又决定了需求的价格,被称为混合价格理论。
2土地价值理论构成
2.1土地的资源价格
土地资源具有原始性特征,土地是先于人类社会而存在,同时也是万物生存的基础,自身具有生产能力。由于各种土地产权制度的安排,也就形成了不同的土地所有制形式。土地资源是自然的产物,不是由于劳动而产生的,但是在商品经济的条件下,土地可以被出租和变卖,从而也就产生了地租和地价。
2.2土地成本价值
土地的成本价值主要是指在土地上的投入,土地上的成本投入可以通过以下的两种方式来改变土地的资本价值:一是在原有土地资源上进行一些技术、劳动、资本的投入,增强土地的生产能力,例如在土地上进行一些基础设施的投资等;二是土地的开垦,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对自然的利用能力增强,可以通过一些要素的投入开垦出一定量的土地, 使得土地的供给的弹性增强。
3城市地价评估体系的更新
3.1城市土地定级的更新
当前城市土地定级的方法主要有多因素综合评定法、级差收益测算法和市场交易价格定级方法。
①因素综合评价法
多因素综合评价法的基本思路就是依据一定的目的和原则,以土地单元为样本,选择对土地单元发生作用的地价影响因素和因子作为鉴定指标,并赋予相应的参数,然后用适宜的模式将样本加以归并来划分土地级别。对某一个系统多因素和因子进行综合评价。
②级差收益测算法
级差收益测算方法是从土地产出即企业利润入手,认为土地级别由土地的级差收益体现,级差收益又是企业利润的一部分,所以由土地区位差异产出的土地级差收益完全可以通过企业利润分离出来。首先凭经验初步划分土地级别,然后从土地利润中剔除非土地因素如资金、劳动力等因素带来的影响,建立合理的经济模型,测算土地的级差收益,从而验证并划分土地级别。
③市场交易价格定级方法
市场交易价格定级方法的指导思想是直接从土地收益还原出土地价格出发,根据地价水平的一致性原则在城市空间中划分地价区块,制定地价区间,从而划分土地级别。这种方法是将土地级别与土地价格直接联系起来,测算方法简单,结果便于应用更新。
3.2基准地价的更新
①遵循《城镇土地评估规程》提出的更新方法
即“以土地定级为基础,土地收益为依据,市场交易资料为参考评估基准地价”和“土地条件划分均质地域,用市场交易价格等资料评估基准地价”。两种途径主要针对基准地价的初次评估而言的,但它们同样适用于基准地价的修订更新。在上述两种途径具体采用中又可以分为两种不同的方法。一种是对原有土地级别或均质地域的边界依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并以此作为基础进行基准地价的修订更新。此方法适用于初次评估后的第一或第二次修订更新,因为一般而言,由于经历时间较短,城镇的社会经济状况及其内部区域因素不会发生剧烈变化。
②价指数调整法
地价指数调整法即通过专家咨询、典型样本调查等手段,采用适当的数学处理方法,计算出一个反映调整日期与原日期基准地价评估的比例系数(即价格指数)。
③根据城市土地和房地产交易价格资料,进行地价区片划分和城市地价定级,完成基准地价更新。
④利用城市土地多因素综合评价和级差收益测算模型,进行城市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更新。
4土地资产价值实现的对策
4.1树立土地可持续利用观
土地生产性、有限性、稀缺性、不可替代性等特征使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十分必要。土地可持续利用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土地资源本身的高效、持续利用;二是土地资源与社会其他资源相配合共同支撑经济、社会持久发展。
4.2加强土地市场管理
(1)规范政府行为。首先,政府是土地市场的需求者。我国的经济体制决定了目前大部分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很大程度上依附于政府。同时,政府又是土地市场的垄断供给者。政府必须公开土地需求与供给的实际状况,保证土地需求的公平竞争。
(2)加强规划管理。从市场上得到土地的各用地单位,必须按照规划部门对该块土地使用方向的规定使用土地。同时,管理者应兼顾土地利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来实行土地规划。
(3)加强土地市场信息管理。土地信息包括土地供应地区、条件、土地使用价值以及直接使用价值以外的价值。土地交易具体内容有:土地供给总量信息、已供给土地宗地信息、土地使用权市场交易信息、土地市场预测信息、政府供地限制目录。
(4)采取措施应对土地使用权隐形交易。当前阶段,加强对城市土地隐形交易的治理仍然是规范城市土地二级市场的重要任务。
①加强地籍管理,完善土地登记制度,促进城市土地二级市场的健康 发展。
②分阶段的全面推进城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扩大土地有偿使用的覆盖面,健全和完善城市土地市场体系。
③建立合理、严密的土地税制来控制土地投机,维护土地二级市场的交易秩序。对未按规定期限投资开发和在一定时期内多次转让的土地交易从严征税,以提高土地投机的成本。并通过控制抵押贷款的发放等手段,严格限制一定时期内土地转手频率,防止土地炒卖的出现。
④建立和完善土地储备制度,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土地储备是政府加强土地市场管理的重要手段。
土地资产价值与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切身利益相连,随着我国土地市场进一步发展,土地资产价值将成为越来越多人的讨论焦点,如何使土地资产价值得到最大程度的体现,也将是人们研究和探讨的方向。在促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充分显化土地资产价值这条道路上我们必须以发展的眼光对待问题,树立可持续发展观念,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解决问题,只有这样才能逐步实现土地的资产价值。
5结语
总之,通过以上问题的研究,笔者对中国的土地市场和地价评估体系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并且对本文提出的论题找到了解决的办法,成功地解决了问题。
参考文献:
[关键词]干热河谷 坡耕地 水土流失 综合治理 规划设计 措施体系 效益评价
中图分类号:S15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22-0229-02
引言
云南省干热河谷主要分布在金沙江、元江、怒江、南盘江等干流及其部分支流,如绿汁江、普渡河、勐河、龙川江、鱼泡江等深度切割、地形比较封闭的区段,范围涉及11个州、市的34个县(市),土地总面积约1.1万平米公里。
干热河谷地区热量丰富、光热充足;降水少而且集中、蒸发量大,水热不平衡;植被恢复困难、生长量低、覆盖率低。由于人口压力大大面积开垦的坡耕地,坡度陡,水土流失严重,结果造成了一系列严重的土地退化现象,土壤性状恶化,肥力下降,土地生产力降低,生态功能和环境调控能力差。
大量研究表明,坡耕地严重的水土流失所导致的农田表层土壤以及氮磷钾等营养物质的流失是土壤质量退化的重要原因,对于干旱缺水、水土流失严重的干热河谷地区而言更为突出。因此,通^坡改梯工程的建设,使耕地的保土、保水、保肥能力显著提高,减小流域内水土流失,减轻干旱对农业生产的威胁,提高耕地土壤肥力和土地生产力,逐步形成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有效地缓控制由于水土流失引发的自然灾害的发生和发展。
现以楚雄州双柏县普龙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这一典型的干热河谷地区坡耕地治理项目为例,详细说明其规划设计方案,所提出的治理措施及所产生的效益进行详细评价。
1 流域概况
1.1 项目区概况
工程位于楚雄州双柏县大麦地镇境内的绿汁江河谷地带,流域所在区域内坡耕地比例高、面积大,坡耕地面积4.19km2占流域总面积的48.55%。流域涉及人口1562人,全部为农业人口,主要民族有汉族、彝族,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98%以上。农业劳动力905人,农业人口密度181人/km2。耕地总面积6289.65亩,农业人均耕地4.03亩/人,粮食总产量546.7t,农业人均产粮350kg,农村经济总收入391.94万元,农业人均纯收入1330元/人。
受哀牢山山体南北走向影响,阻隔了东南湿润季风的输入,使河谷底部形成干热条件,其植被稀疏矮小,为多刺灌丛和耐旱肉质植物生长,具有降雨少,蒸发量大,干旱严重的地区特点。流域内光热、土地资源丰富,适宜多种热带、南亚热带作物、特种经济植物、热带果树和冬早蔬菜生长。由于气候干热,水利基础设施落后,经过多年耕种的坡耕地土壤贫瘠、水土流失严重,当地政府、群众对开展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要求迫切。
1.2 坡耕地坡度组成
流域坡耕地总面积419.31hm2,其中5~8°坡耕地面积为216.64hm2,占坡耕地总面积的51.7%; 8~15°坡耕地面积为108.18hm2,占坡耕地总面积的25.8%;15~25°坡耕地面积为94.49hm2,占坡耕地总面积的22.5%(表1)。
1.3 坡耕地水土流失现状
流域范围内水土流失面积为459.43hm2,其中坡耕地水土流失面积419.31hm2,占流域水土流失面积的91.3%。坡耕地水土流失面积中:轻度流失面积216.64hm2,占坡耕地总面积的51.7%;中度流失面积108.18hm2,占坡耕地总面积的25.8%;强度流失面积94.49hm2,占,坡耕地总面积的22.5%,坡耕地上的水土流失量达到1.73万t/a,占流域内年流失量的95.6%,坡耕地上侵蚀模数为4126t/km2.a。造成流域内坡耕地水土流失的原因主要是干热河谷区域独特的自然气候条件,坡耕地耕作频繁、土壤肥力及黏度下降等因素(表2)。
2 治理措施设计
2.1 坡改梯措施
干热河谷地区大面积的坡耕地是造成流域内水土流失的主要原因,坡改梯后可改变地形坡度,滞留地表径流,稳定土壤,具有保水、保土、保肥作用,进而为山区农、林、牧、副业的全面发展创造条件。
本次工程规划实施坡改梯面积6289.65亩,根据流域内土壤、地质、水文、坡度等因素,梯田设计为土坎水平梯田,田坎侧坡63°,根据不同地貌坡度设计田面宽度3.71~9.51m之间,田坎高度设计为四种高度:当坡度在5~9°时,田坎高度设计为1m;当坡度在10~14°时,田坎高度设计为1.2m;当坡度在15~19°时,田坎高度设计为1.3m;当坡度在20~24°时,田坎高度设计为1.5m。田边设蓄水埂,蓄水埂顶宽取30cm,高30cm,内侧坡比1:1,外坡1:0.5。梯田内侧设土质排水沟,由受益农户在每次耕作时自行清理。
2.2 农田灌溉措施
工程区位于绿汁江干热河谷地区,区域内地形高差变化较大,部分区域高差大于200m,考虑到项目区种植热作水果、反季节蔬菜的需要,以及干热河谷地区蒸发量大,土壤保水效果差等特点,灌溉输水系统需具有节水灌溉特性,经综合分析,农田灌溉措施布置如下:采用灌溉主管从河口河水库输水干渠上已预留的取水口取水,根据需灌溉的地块垂直等高线布置支管和分管,引水至各地块中的调节水池内,灌溉配水管采用滴管管道沿田块等高布置。共布置灌溉主管3.19km,支管2.04km,分管9.45km,配水管30.43km,100m3调节水池9座,200m3调节水池6座。
工程区灌溉水源为河口河小(一)型水库,水库配套输水干渠已修建至项目区附近,可供项目区灌溉的流量为0.56m3/s。工程区设计灌水率根据综合治理后的种植作物灌水定额、作物种植比例及灌水时间等综合确定,灌溉保证率取P=75%,灌溉的综合灌溉水利用系数为0.90。工程区灌水率为q=0.72m3/(s.万亩),最大灌溉流量为0.45 m3/s。
2.3 田间道路及截排水措施
工程区内部道路均为土质路面,由于年久失修,路面狭窄且凹凸不平,雨季难于通行。为了方便农业生产与管理,满足项目区内交通运输需要,本次设计根据实际需要在流域内布置机耕道路和作业便道,道路走向主要考虑原地形地貌条件并充分利用原有的道路系统,尽量节省工程量。
为了满足工程区内交通运输需要,机耕道路路面设计宽度4.0m,作业便道路面设计宽度2.0m,路面采用15cm厚砂砾石铺垫,道路外侧设置C15混凝土路沿,道路内侧设置C15混凝土排水沟,可排除坡面汇水,避免洪水冲刷梯田。根据农户需要针对道路按200m~300m间距设置回车平台。同时为方便群众耕作,沿机耕道路在跨道路排水沟一侧按需要设置下田口,连通机耕路至田块。共布置机耕道路26条、作业便道10条,总长度27270m,田间道路布置密度65.1m/hm2。
3 工程效益
流域内现状农业生产以种植业为主,主要粮食作物为玉米,特色经济作物为冬早蔬菜、蚕豆等。由于流域内主要以坡耕地为主,农业基础、配套设施薄弱,耕作及管理技术落后,导致作物产量较低,同时因缺乏合理的产业结构规划,严重制约着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提高。通过本工程的实施,完成坡改梯及配套灌溉、机耕道路和道路排水沟等内容建设,为流域内的产业结构调整创造了优越条件。通过招商引资,积极引进农业龙头企业,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步伐,以“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发展冬早蔬菜和葡萄栽植。通过流域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降低传统低产低效作物种植比例,推广农业新技术,着力发展特色产业,有效提高土地利用率,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对坡耕地采取坡改梯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后,流域内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度达90%,年减蚀量达1.18万t,年蓄水效益达32.48万m3,流域内土壤侵蚀模数由原来的2098t/km2.a降到726t/km2.a,人为因素导致水土流失基本得到控制,全面提高流域内蓄水保土能力,生态环境向良性循环发展。通过坡改梯及其配套措施的实施,大幅增加流域基本农田的数量,提高耕地的水利化程度,促进流域产业结构的调整,单位面积的产出大大提高,增加经济效益达24000元/hm2.a。
4 结论
楚雄州双柏县普龙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取得了显著的经济和生态效益,在设计及后期实施过程中,我们总结出以下几点值得借鉴的经验。
(1)规划思路指导经验:设计过程中山、水、村、田、路统一规划,综合治理,结合外业调查情况,切实做到合理统筹规划。设计过程中注重专业分工配合,以水土保持专业为主,抽调农田水利、水利工程、农村资源与环境和土壤等多个专业人员配合,确保工程实施方案涉及的水土保持规划、农田灌溉水利工程及田间机耕道路治理工程等单项工程内容设计深度。
(2)梯田工程设计指导经验:结合外业实地调查情况,按照当地耕作习惯,合理划定地块边界和田坎控制高度,田面宜宽则宽、宜窄则窄、相近坡度区域尽量保证一梯到头,尽量避免出现加梯现象;针对平均坡度较大的地块,大型推土机施工难度大,通过总结以往经验教训,本次梯田施工修平田面结合地形实际坡度,采用大、小型机械分块施工。田坎和蓄水埂结合区域内土壤、地质等实际情况,施工采用洒水后人工夯实。
(3)灌溉工程设计指导经验:结合项目区水源条件,按照作物种植调整规划进行水资源的合理分配计算,配套设计的引水、蓄水、排水、灌溉等坡面水系工程,做到,能蓄能排,保证灌溉引排合理,同时配套好背沟、排洪沟、挡水沟等排水设施;灌溉主管尽量平直,分管沿蓄水埂走。
(4)田间道路设计指导经验:田间道路走线基本沿老路规划,但需结合沿线坡改梯后地形变化,对参照相关小流域项目机耕道路设计经验,对纵坡比、转弯半径进行优化调整,能直则直,尽量减小与坡改梯地块结合处填、挖方边坡高度,保证地块地埂的稳定和地块内灌排自如。
(5)截排水设计指导经验:通过细致的现场调查,结合地形、坡改梯后的路网进行截排水沟布设,做到排水畅通,水不乱流,防止坡面径流进入坡改梯区域,冲毁田面、田坎和蓄水埂,保障坡耕地整治质量及永续利用。
干热河谷地区受流域内坡耕地大量存在、水土流失严重、农业基础设施落后等因素的制约,区域农村经济发展缓慢。通过坡耕地综合治理的实施,将流域内适宜坡改梯的坡耕地全部建设成为梯田,配套相应的灌溉和田间道路等基础设施,改善了流域的生态环境,为流域内种植产业结构调整创造条件,有力的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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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2型糖尿病;急性脑梗塞;尼莫地平;甲钴胺
近年随着经济的发展,人群饮食结构和生活方式的变化,糖尿病发患者数迅速增加,据杨文英教授的最新调查研究,我国目前糖尿病患者已达9000万,糖尿病是引发脑卒中的独立危险因素, 糖尿病易并发脑卒中(尤其缺血性脑卒中)已被近年来的研究证实, 脑卒中是糖尿病患者致死、致残的重要原因之一。本文2型尿病合并急性脑梗塞患者32例经尼莫地平联合甲钴胺治疗后疗效显著,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所有观察对象均为2008年7月~2010年7月在我院住院的2型糖尿病合并急性脑梗塞患者, 急性脑梗塞的诊断符合"1995年全国第四届脑血管病会议"制定的诊断要点[1],糖尿病的诊断标准按照1997年美国糖尿病协会(ADA)诊断标准[2]。2型尿病合并急性脑梗塞患者共62例,按入院先后随机分为两组,治疗组32例,其中男20例,女12例,年龄52~80岁;对照组30例,其中男19例,女11例,年龄50~78岁。两组患者一般资料无明显差异,具有可比性。
1.2方法 入院后两组患者均调控血糖、血压、血脂、活血、抗凝、抗血小板一般治疗。对照组静脉滴注血塞通300mg,1次/d,连续应用10d后改为口服血塞通,疗程共1个月;治疗组静脉泵入尼莫地平4mg3~4h泵完,1次/d,联合肌注甲钴胺0.5mg,1次/d,连续应用10d后改为口服尼莫地平20mg,3次/d,甲钴胺片0.5mg,3次/d,疗程共1个月。
1.3疗效评定 患者分别在入院时、治疗10d及治疗1个月后进行临床神经功能缺损程度评分和临床疗效评定。评定标准参照1995年全国第四届脑血管病学术会议"脑卒中患者临床神经功能缺损程度评分标准"和"临床疗效评定标准"[1]。临床神经功能缺损程度评分标准为:轻型0~15分,中型16~30分,重型31~45分;临床疗效评定标准为:基本痊愈:功能缺损评分减少91%~100%,病残程度为0级;显著进步:功能缺损评分减少46%~90%,病残程度为1~3级;进步:功能缺损评分减少18%~45%;无变化:功能缺损评分减少17%左右;恶化:功能缺损评分不变或增多18%以上;死亡。
1.4统计学处理 采用Ridit检验,P
2 结果
2.1疗效分析 两组治疗后临床疗效比较:两组患者经治疗后,比较神经功能缺损的康复情况,治疗组效果明显好于对照组,其显效率(包括基本痊愈和显著进步)和有效率(包括基本痊愈、显著进步和进步),两组相比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
2.2不良反应 1例患者在泵入尼莫地平时出现颜面部、胸部皮肤潮红,余无不适,于以减慢泵入速度后皮肤潮红消失,对治疗效果未造成影响。
3 讨论
缺血性脑血管病是糖尿病的常见并发症,糖尿病增加脑梗死的发病率。在急性脑缺血损伤中,梗死灶由中心坏死区和其周围的缺血半暗带组成。缺血半暗带内的神经元存在凋亡和存活两种可能。如果缺血不能及时纠正,处于凋亡的细胞就会死亡,成为永久性梗死灶的一部分。在凋亡发生的过程中,细胞内的Ca2+超载和自由基是重要的机制之一[3-4]。尼莫地平具有防止Ca2+超载,清除自由基的作用。尼莫地平是二氢吡啶类Ca2+拮抗剂,能够阻止钙通道内流,抑制细胞内贮存的Ca2+释放,降低细胞内Ca2+浓度,且透过血脑屏障的作用较强,为一种强的扩张脑血管药。KORENKOV等报道在脑缺血过程中尼莫地平可以抑制梗死区神经元细胞的坏死和凋亡,能够有效地调控缺血区脑组织BcⅠ2和Bax的表达,从而达到保护神经元的目的。尼莫地平是临床上应用最广的缺血性脑卒中的神经保护剂之一,且价格低廉,通常用于预防性用药以及梗死后治疗,能有效地预防梗死面积的扩大和痴呆的发生。甲钴胺通过甲基化的功能与体内甲基转移作用,参与核酸、蛋白质及卵磷脂的合成,并促进髓鞘形成和轴突再生,从而修复受损的神经细胞,改善神经传导速度。二者联合能有效改善脑循环,促进患者肢体功能恢复,明显改善患者生存质量,疗效佳、经济、安全,值得推荐。
参考文献:
[1]全国第四届脑血管病会议.各类脑血管疾病诊断要点(1995)[J].中华神经科杂志,1996,29(6):379-382.
[2]陈灏珠,陈晓红,张建宏,等.实用内科学[M].第12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5:1026-1029.
Abstract: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farmland value based on the theory of the total value of land resources, farmland value includes the value of the actual productivity gains, the value of social security, the value of social stability and the value of ecological security. Taking Xianning as an example, estimates the multi-functional value of the city's cultivated land per unit area.
关键词: 耕地多功能价值;价值评估;耕地保护
Key words: multi- functional value of the cultivated land;valuation;farmland protection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2)34-0116-03
0 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工业化和城市化的不断推进,耕地资源数量不断减少,保护18亩耕地红线形势严峻。长期以来,在农地征用过程中,征地补偿价格往往是以耕地直接的经济产出价值为度量依据,忽略了农地的生态价值和社会价值,因而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农地征收补偿偏低的问题,由此引致的被征地农民权益受侵害、地方政府强烈的征地偏好等一系列社会和经济问题也难以根治[1]。
因此,有必要对耕地资源的综合价值进行明确界定和全面测算,除了测算其直接的生产收益价值以外,还要综合考虑耕地的社会价值和生态价值。本文试图在相关学者对耕地价值组成研究的基础上[2-4],以咸宁市为例进行实证研
究,探讨耕地资源综合价值的量化方法,评估咸宁市域内耕地的综合价值。
1 耕地资源的价值构成
耕地资源作为人类生产的重要物质基础和载体,一方面能生产各种农产品,为农民提供基本的生活、就业和养老等保障,同时保障国家和地区粮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另一方面,耕地具有涵养水源、净化空气、调节局部小气候等生态服务功能;从现有研究来看,一般认为,耕地资源价值包括生产收益价值,社会保障价值、社会稳定价值和生态服务价值。即V=VC+VS+VW+Vh,其中,V为单位面积耕地的总价值,VC为单位面积耕地的生产收益价值,VS为单位面积耕地的社会保障价值,VW为单位面积耕地的社会稳定价值,Vh为单位面积耕地的生态环境价值。
2 耕地资源多功能价值评估体系
2.1 耕地生产收益价值评估 耕地具有土地资源的固定性和永续利用性,耕地的使用者占有某块耕地时,能在未来年期内持续不断的获得收益。因此,耕地的生产收益价格就表现为随时间延续而能不断取得的纯收益的现值的总和。为了计算方便,我们假设未来年期内耕地每年的收益不变,为A,为获得收益A而必须支出的年总费用为C,还原利率为r,则未来年期内耕地净收益的现值之和为:
VC =(A-C)/r,其中,A=■Pi·Si·Vi,C=■Si·Ci(1)
Pi为第i种农作物的平均年产量;Si为第i种农作物的播种面积;Vi为第i种农作物的产品单价;Ci为第i种农作物的单位面积成本。
还原利率的确定可以采用租价比法或者安全利率调整法,租价比法即利用土地纯收益和土地价值的比值确定还原率;而安全利率调整法是用安全利率加上风险调整值来确定还原利率。
2.2 耕地社会保障价值评估 耕地的社会保障功能是指耕地具有代替政府的社会保障资金而承担的保障农民个人生存和后代延续的功能。耕地作为农民生存安全最基本的保障,其保障功能主要体现为耕地提供给农民的就业养老和医疗保障。在耕地社会保障价格的评估方法中,保险费法、平均生活费法、最低社会保障金法、安置补偿费法是评估耕地社会保障价格的4种方法[5]。保险费法是参照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障标准,以农民失去土地后,完全靠投保于保险公司获得保险费为前提,来计算耕地社会保障价格的一种方法。安置补偿费法是以依法征用耕地所需支付的安置补偿费用为量化标准来测算耕地的社会保障价格。
2.3 耕地社会稳定价值评估 耕地的社会稳定价值是指耕地为社会提供粮食保障而产生的社会稳定功能所具有的价值。耕地非农化中的耕地开垦费是对占用耕地的价值补偿,因此可以根据替代原则,将耕地开垦费看做耕地社会稳定功能价值的量化指标。根据《土地管理法》,耕地开垦费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本省耕地质量平均水平和耕地后备资源开垦难易程度综合研究确定,表现为国家对占用耕地所收取的费用。在我国,国家对占用耕地收取的费用主要包括耕地占用税、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
2.4 耕地生态环境价值评估 耕地的生态环境价值是指耕地以及耕地上的作物构成的生态系统具有的生态环境价值。耕地的生态环境价值主要体现在涵养水源、控制侵蚀、调节气候、维持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对耕地生态价值的评估的方法很多,考虑到部分方法本身的局限性和方法所需数据采集的困难性,本文采用谢高地等学者对各种生态系统服务价值估算的成果,利用收益还原法确定耕地所具有的生态功能价值。
3 实证研究
3.1 研究区概况 咸宁市位于湖北省南部,总面积9861公里,2010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296.41万人,2010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20.33亿元。随着当地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的不断扩张,咸宁市耕地面积由1995年的18.878万公顷减少到2010年的15.585万公顷,年均减少2058公顷,耕地不断向非农业部门流失,耕地保护形势日益严峻。
3.2 耕地生产收益价值测算 根据咸宁市农作物的种植结构和资料收集情况,本次测算选取了小麦、玉米、稻谷、大豆、油料、棉花七类农作物作为耕地生产力核算的基准作物。根据2011年《咸宁市统计年鉴》和中国统计年鉴以及相关网站的数据,可得表2。
由表2数据根据前述公式(1)计算可得:七类作物的年总纯收益为71139.70万元,播种面积为246.06千公顷,占全市农作物总播种面积397.39千公顷的61.92%,考虑到其他农作物的经济收益较少,因此适当提高计算比例至70%,则咸宁市耕地年总纯收益为71139.70÷70%=101628.15
万元。咸宁市耕地面积为15.585万公顷,则咸宁市单位面积耕地的年经济收益为:101628.15×10000÷(15.585×10000)=6520.95元/公顷。
2010年底,我国金融机构一年定期存款利率为2.75%,
以此作为耕地的安全利率。同年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为
5.81%,以此作为风险基数,扣除银行的经营成本(存款利率)和经营利润,即可看成是风险利率,银行属高利润行业,经营利润取20%,则在存款利率之外,再扣除经营利润即2.75%的20%,为0.55%,在其它因素忽略不计的情况下,余下的差额就是资本经营的风险,因此耕地风险调整系数为:5.81%-2.75%-0.55%=3.61%。则咸宁市的耕地生产收益价值VC=6520.95÷(2.75%+3.61%)=102530.66元/公顷,即10.25元/m2。
3.3 耕地社会保障价值测算 耕地的社会保障价值可以通过前文所述的几种方法进行测算,考虑到数据的可得性,采用安置补助费方法来测算,也就是以耕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总和作为耕地的社会保障价格。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相关规定:“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考虑到中国的征地现状,本此测算的土地补偿费按前三年平均产值的10倍计算,安置补助费按前三年平均产值的15倍计算。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前三年平均产值的0.5倍计算,根据统计年鉴,2010前三年咸宁市耕地收益差别不大,因此,为计算方便,以2010年的耕地收益作为以上费用的计算基数。即VS=6520.95×(10+15+0.5)=166284.23元/公顷,即16.63元/m2。
3.4 耕地社会稳定价值测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耕地占用税的税额按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以县为单位)计税。根据《2011年湖北统计年鉴》,咸宁市人均实际占有耕地面积0.95亩,则耕地占用税标准处在10~50元/m2之间,取其中间值30元/m2。根据《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全国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分为15等,咸宁市耕地大部分处在收费分区的第八、九、十等,因此以第九等17元/m2作为咸宁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标准;根据《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规定,耕地开垦费按照征地补偿费总额的1.5倍收取,征地补偿费按照年产值的6~10倍计算。这里以8倍计算。根据前文计算结果可知,咸宁市耕地年产值为6520.95元/公顷,因此咸宁市耕地开垦费为6520.95×8×1.5元/公顷,即7.83元/m2。则耕地社会稳定价值为VW=30+17+7.83=54.83元/m2。
3.5 耕地生态环境价值测算 咸宁市耕地的生态服务价值根据表1为基础,采用收益还原法测算价值。由表1可知,每公顷农田在气候调节、气体调节、水源涵养等九个方面的生态服务总价值为6114.3元,还原利率取2.75%,咸宁市每公顷耕地的生态服务价值为:Vh=a/r=6114.3/2.75%元=222338元,即22.23元/m2。
综上所述可得2010年咸宁市耕地资源各类功能的价值量,如表3。
4 结论与分析
实证分析结果表明,咸宁市耕地资源综合价值为
103.94元/m2。而调查发现,该地区征用耕地的补偿价格,最高才为58.72元/m2,仅为耕地资源综合价值的56.49%,尚有43.51%被忽视。可见,耕地的征用价格并没有完全反映耕地资源的综合价值,从而助长了耕地资源的过度占用和流转。从前述计算结果可知,传统价值核算方法估算咸宁市耕地价值(经济价值)为10.25万元/公顷,而当年耕地的非市场价值(社会价值和生态价值)达到93.69万元/公顷。显然传统方法未考虑耕地的非市场价值,其结果导致耕地价值被严重低估。而当前的征地补偿机制是按照耕地产值倍数法进行补偿,这种补偿标准只是单一地反映了耕地的经济价值,而完全忽视了耕地的社会和生态价值。咸宁耕地的社会和生态价值在耕地总价值中的比重超过90%,而耕地的最高补偿价格仅为耕地资源综合价值的56.49%,可见失地农民并未得到合理补偿。因此,全面评估耕地的综合价值,才能调整目前不合理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格局,切实保障农民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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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农地资源;市场价值;非市场价值;收益还原法;条件价值评估法(CVM);江汉平原
中图分类号 F301.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2104(2007)03-0085-05
农地作为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提供粮食、蔬菜、木材等实物型产品,以及开敞空间、景观、生物多样性、文化服务等非实物型生态服务,为人类带来巨大的社会福利。科学、合理地评估农地价值,尤其农地的非市场价值,形成完整的资源成本核算体系,一方面能够弥补市场机制作用不足给农地城市流转决策带来的影响,缓解我国农地流失的形势;另一方面,可以修订和完善我国当前的农地分等定级成果,为制定和实施农地生态保护政策,实行开发和保护并举的农业生产方针,确定农地城市流转的生态损失、补偿机制等提供理论依据。江汉平原既是我国重要的商品粮、棉、油生产基地,又是中部密集的城镇带,对其农地资源价值的研究可以为协调地区经济发展和农地保护的现实矛盾,探寻两者的均衡提供重要的决策依据。
1 农地资源价值构成
西方效用价值理论和环境价值理论的发展推动农地价值理论的提升,自然资源由无价向有价的实质性突破也逐渐改变传统经济学对农地价值停留在狭义经济产出价值上的认识局限,农地非市场价值研究引起相关学者的关注。据Navrud对Broker 及Stoll地区农地保护在水资源质量改善上的非市场价值评估,农地非市场价值占总价值的63%[1];三菱综合研究所对日本全国水田的非市场价值研究,日本水田的非市场价值达12兆日元,是水田经济产出价值的4倍[2]。非市场价值是农地价值中无法忽略的重要组成,若忽视农地客观存在这部分价值,必然会低估农地经营和农地保护的效益,而以此为依据制定的农地制度改革和其他相关政策也会发生扭曲,最终导致政策失灵。
农地价值包括农地提供农副产品可计量的市场价值和提供开敞空间、维护生物多样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等所具有的非市场价值。其中,市场价值是农地资源目前的使用价值或经济产出效益,传统价值理论中所指的价值部分,也是早期研究中的期望消费者剩余(expected consumer surplus)。农地的非市场价值作为无法通过市场交易实现、而又客观存在的价值部分,涵括农地的选择价值(option value)、馈赠价值(bequest value)和存在价值(existence value)。其中,选择价值是指人们虽然现在不使用农地资源的某项效益或功能,但是未来可能会需要使用,于是为了确保未来能够随时可用,消费者现在愿意提前支付的代价[3];存在价值也称内在价值,是人们为确保农地的各项服务功能能够继续长时间存在所愿意支付的价值;馈赠价值是一种“持续发展”的理念,是人们基于代际公平,为让子孙后代将来能够继续利用农地事先支付一定的代价来保护资源,避免资源被过度的利用和滥用。非市场价值设置上,一些学者[4,5]认为现有评价技术可以区别市场价值和非市场价值,但企图将选择价值、存在价值和馈赠价值分开仍有困难,它们之间在意义上存在一定程度的重叠。因此,结合国内外研究经验,评估农地非市场价值时为避免嵌入效果、出现人为高估,按居民对农地非市场价值的整体支付意愿进行调查。
2 江汉平原农地市场价值评估
2.1 农地市场价值评估技术
农地市场价值评估常用方法有市场比较法、收益还原法、成本法等。我国农地市场发育不完善,交易资料缺乏,农地经济价值高低主要由收益能力决定,因此收益还原法是当前农地市场价值评估的首选方法。收益还原法认为土地价格是土地收益,即地租的资本化,土地价格的高低取决于土地收益的大小[6]。计算公式为:
式中:P为农地市场价值;a为单位农地年净收益;r为还原率。
2.2 农地市场价值评估
2.2.1 数据来源
依据江汉平原农地资源分布状况和所辖市县的经济发展水平,选取武汉、仙桃和汉川三市县作为典型调查区,随机抽查520户农民,回收有效问卷501份。其中,武汉选择黄陂(横店镇、滠口镇)、江夏(郑店、流芳、纸坊)、蔡甸(玉贤镇、山镇)、东西湖(径河农场、新沟农场)作为抽样区,随机入户调查210户农民,有效样本202份;仙桃市走访干河、西流河、长墒口、沙湖、彭场及胡场6乡镇20个村庄,随机抽查农户180户,有效样本176份;汉川市随机抽查新河、刘隔、分水、沉湖、脉旺、城隍6乡镇20个村庄的130户农民,有效样本123份。调查了解受访农户的人口、土地面积、种植结构、生产投入、农业税费、农业产值、补贴等经济资料,为分析农地的经济产出、估算经济价值提供详实可靠的数据源。
2.2.2 样本特征
①受访农户土地资源禀赋。江汉平原受访农民户均经营农地0.488 hm2,标准差0.549 3。其中,土地流转或已脱离农业生产的有24户,占样本的4.94%;经营规模在0.4 hm2以上的有198户,占40.75%;经营规模超过0.666 7hm2的种田大户占17.91%。②受访农户农业收入情况。501户受访农户除从事农业种植外,农闲时间外出打工、从事兼业活动的有313户,占样本的62.48%;单纯以农业种植营生的有188户,占37.52%。受自然资源及农地产投效率影响,江汉平原农民主要选择稻肥、麦稻、油稻、早晚双季稻、麦棉、油棉、豆棉等耕作制度。④农业收入占家庭收入的比例情况。调查表明,2004年江汉平原受访农户年均收入15 156.86元(标准差11 526.01),家庭收入构成中农业收入所占的平均比例为37%(标准差35%)。其中,农业收入占家庭年收入比例在50%以下的家庭占70.79%,农业收入比例在50%~80%和80%以上的家庭分别占10.55%和18.66%。
2.2.3 农地净收益的确定
农地净收益为农地产值加上补贴扣除生产成本、人工成本、税费所得到的净值。其中,农地产值、补贴、生产成本和税费为实际调查数据,人工成本因各家劳力投入不同,标准不一,按《湖北省农村统计年鉴2004》的平均数据取值。生产成本包括种苗费、肥料费、农药费、水电费、机工费、役畜费等经常性物质费用、以及管理费、利息、利润、税金、农田水利设施的维修费、折旧费等固定成本。数据整理后,江汉平原各调查区农地净收益见表1。其中,江汉平原的均值按各调查区的样本加权平均得到。
2.2.4 农地市场价值估算
对江汉平原501户农民种植情况的调查统计表明,单位农地的纯收入呈明显的正态分布趋势。根据正态分布区间估计,当总体δ2已知,均值μ的双侧1-α置信区间为:
3 江汉平原农地非市场价值评估
3.1 农地非市场价值评估技术
非市场价值不存在直接的交易市场,难以用市场价格直接衡量,只有通过非市场价值评估技术估算,代表性的技术有条件价值评估法(Contingent Value Method, CVM)、旅游成本法(Travel Cost Method,TCV)和享乐定价法(Hedonic price Method,HPM)。但HPM、TCM与CVM相比较,属事后评估法,仅能推估当期资源的使用价值,难以包含非市场价值中的选择价值。为此,衡量农地较为完整的非市场价值,CVM是当前唯一可行的评估方法,也是目前应用最广泛、最成熟的方法[7,8]。CVM是利用效用最大化原理,采用问卷调查,模拟市场揭示消费者对环境物品和服务的偏好,并推导消费者的支付意愿,从而最终得到公共物品非利用经济价值的一种研究方法[9]。CriacyWantrup最早提出CVM的基本思想,认为通过调查可了解人们对公共物品的支付意愿,从而衡量自然资源的价值[10,11]。1963年David首次将CVM应用到实践,评估缅因州林地宿营、狩猎的娱乐价值。随后Randall、Ives和Eastmand进一步阐释CVM的理论优点和特性,从此该方法逐渐地被广泛应用于自然资源的休憩娱乐、狩猎和美学效益的经济价值评估[12],成为20世纪后半叶资源环境经济学领域的主要理论改进之一[13]。经过半个世纪的发展,CVM已成为评价非市场环境物品价值最常用、最有效的分析工具。
3.2 江汉平原农地非市场价值评估
CVM评估农地非市场价值的基本思路在于:以问卷调查的方式引导受访居民进入假想的市场环境,直接询问其保存农地所愿意支付的价格(Willingness To Pay,WTP),揭示消费者对农地的偏好程度及支付意愿,并把样本扩展到研究区域整体,用平均支付意愿乘以研究区域的家庭户数,估算出农地环境改善所能带来的经济效益。
3.2.1 调查过程
针对受益群体的特征差异及其与农地生活联系的紧密程度,调查对象分为农户和市民两类。其中,农户样本选择江汉平原农地分布较多且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武汉、汉川、仙桃3个典型市县的21个乡镇进行随机调查,总样本520份。城镇居民样本305份,根据3市县城市居民的家庭户数,结合调查群体的年龄、文化程度、职业类型等个人特征进行随机抽样。采用面对面的调查方式,调查问卷的回收率很高,排除一些有明显错误的问卷(如前后矛盾、胡乱回答、关键信息严重残缺等),回收有效问卷789份,占调查问卷的95.64%。其中,农户回收有效问卷501份,占样本的96.35%;市民调查回收有效问卷288份,占样本的94.43%。
江汉平原789户受访居民中愿意保护农地的有677户,占样本的85.80%;不愿意参与农地保护的有112户,占14.20%。受访居民拒绝参与农地保护的主要原因有:①没有多余的钱和时间参与农地保护活动(38.98%);②农地保护是政府的职责(18.64%);③谁破坏谁保护(17.80%);④活动没有作用或其他原因(22.04%)。
3.2.2 数据处理标准
为真实地模拟居民的支付意愿,问卷设计结合实际,受访居民可选择捐钱或义务劳动两种方式保护农地。调查表明,愿意参与农地保护的居民有677户,占有效样本的85.80%。其中以义务劳动保护农地的有450户,占66.47%;为基金会捐钱的有227户,占33.53%。我国劳动力富余,77.33%的农民乐意在农闲时间以劳动方式参与农地保护,44.93%市民也愿意义务劳动保护农地。为此,在进行价值处理时,需要将义务劳动参与农地保护的居民支付意愿按其同期的机会工资折成货币价值。问卷调查时询问受访居民的日均工资水平,江汉平原受访居民的日均工资标准如表3。同时,为降低策略性偏差,保证数据的真实、可靠性,根据CV不得大于个人收入的原则[14],在数据处理时剔除边缘投标,将居民年均支付意愿大于家庭
年收入10%以上的数据作异常样本剔除。
3.2.3 受访居民保护农地的最高支付意愿分析
按上述数据处理标准,对调查数据进行整理,江汉平原受访农户和城镇居民保存不同类型农地的偏好及支付意愿如表4所示。
从受访居民参与农地保护的支付情况分析,江汉平原受访农户对水田的偏好程度最高,旱地、水域仅次,林地和园地相对较低。江汉平原农地以水田和旱地为主,受访农民普遍愿意保存自家拥有经营权和使用权的农地,因此水田和旱地保护的响应意愿最高。从支付数额高低分析,受访农民对经济产出较高的园地支付意愿最高,经济产值较高及资源丰富的水域和灌溉水田的支付意愿仅次于园地,旱地和林地则较低。而城市居民则普遍对当前流失速度最快且与生活联系最直接、最紧密的耕地的支付意愿最高。
3.2.4 江汉平原农地非市场价值估算
江汉平原现有居民6 001 659户,其中农民3 764 275户,市民2 237 384户。以受访居民对农地保护的平均参与率和户均最高支付意愿为参考,乘以江汉平原当前家庭户数,可估算出辖区内居民对不同类型农地资源的保护意愿,进一步推估出农地资源的非市场价值(见表5)。
估算表明,从受访居民保护农地的支付意愿出发,江汉平原各类型农地资源中,园地的非市场价值最高,其次是林地,水域及耕地的非市场价值较低。单位农地非市场价值的高低与资源禀赋显著相关,资源越丰富的农地类型,非市场价值愈低;反之,越稀缺的资源,非市场价值愈高。江汉平原居民对农地资源的年均保护意愿达280 536.40万元,单位农地资源的非市场价值48 658元/hm2。
4 江汉平原农地资源总价值
综合农地市场价值和非市场价值的估算单价,可以评估出江汉平原现有不同类型农地资源的总价值。江汉平原现有农地资源的非市场价值高达1 246.82亿元,约是仙桃市2004年生产总值138.47亿元的9倍,是农地资源价值构成中无法忽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耕地资源的整体保护效益达4 563.28亿元,无法通过市场交易体现的非市场价值有545.30亿元,占耕地总价值的11.95%;江汉平原现有园地资源保护效益为623.09亿元,市场价值和非市场价值分别占67.79%和32.21%;林地和水域的非市场价值分别为225.64亿元和275.20亿元。
5 结 论
传统经济学对农地价值的认识仅停留在单纯的或狭义的经济产出价值上,忽略农地提供开敞空间、景观、生物多样性、文化服务、社会保障、粮食安全等公共物品所具有的非市场价值。运用收益还原法及CVM分别对江汉平原不同类型农地的市场价值和非市场价值进行评估,较为科学地评估出农地的总价值,摸清农地资源的价值构成。江汉平原目前无法通过市场交易实现的农地非市场价值达1 246.82亿元,其中,耕地、园地及水域用地的非市场价值在农地资源价值中所占比例份额分别为11.95%、32.21%和8.57%,是农地资源价值无法忽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农地价值的货币化计量,能够解决较多的实际问题。例如,对不同类型农地价值的估算可为“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实现从数量平衡向质量平衡管理模式转变,建立有效的评价和监督机制提供一定测算标准和参考依据;可进一步完善征地补偿制度,弥补征地补偿标准缺乏非市场价值的不足,为确定合理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提供直接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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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Total Value of Agricultural Land Resource in Jianghan Plain
CAI Yinying ZONG Qi2 ZHANG Anlu1
(1.College of land Management, Huazhong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Wuhan Hubei 430070,China; 2.State Key Laboratory
of Agricultural Microbiology, Huazhong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Wuhan Hubei 430070,China)
Abstract Evaluating the total value of agricultural land is an important task in the fields of resource and environmental economics. This is both in terms of providing objective evidence to support decisions about ruralurban land conversions, and potentially to decrease the loss of high value agricultural land. Using income approach and CVM, we can evaluate the total value of different type of agricultural land in Jianghan Plain. Nowadays, the total nonmarket value of agricultural land is 124.682×109 Yuan, which including cultivated land, orchard, forest and wetland. Among that, the total value of cultivated land is 456.328×109Yuan, and its proportion of nonmarket value is 11.95%. The orchards and wetlands' total value are 62.309×109Yuan and 321.006×109Yuan; their proportions of nonmarket value are 32.21% and 8.57%. The total nonmarket value of forests is 22.564×109Yuan, forest resource's nonmarket value is almost 85704 Yuan per hectare.
1耕地资源价值构成
耕地资源价值的本质是耕地资源对人类需要的满足,它源于耕地资源的效用、稀缺性和可控性[4]。长期以来,传统经济学对土地价值的认识仅仅停留在单纯的或狭义的经济价值的基础上,忽视了土地所拥有的生态服务功能、社会保障功能、代际公平等这些外部性价值[3],致使耕地利用效益低下,耕地流失趋势难以控制,急需重新界定耕地资源价值构成。随着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提出,生态经济学、环境资源经济学的迅速发展,学术界对耕地资源价值构成从不同角度进行了探讨,目前主要形成了3种认识:①从可持续发展理论出发,提出耕地资源总价值应包括经济价值、社会价值[5-6]、生态价值三大部分[7-10];②按照普遍接受的资源环境价值观,认为耕地总价值由使用价值和非使用价值两部分组成[11-13];③以科学合理的自然资源价值论—修正的边际效用价值论为分析工具,把耕地的价值概括为物质价值、精神价值和综合价值[14-15]。除此之外,个别学者还从我国耕地产权[16]、土地资产价值[17]等不同角度进行了探讨。在重新认识耕地资源价值构成的基础上,可以发现在现有市场经济约束机制下仅实现了耕地资源总价值中的一部分。于是,学者们进一步提出,要全面实现耕地资源总价值,应以耕地资源总价值构成内涵为依据,来修正我国当前不合理的耕地征用补偿标准[15,18]、确定我国耕地保护区域补偿标准[5]、建立我国农地流转补偿机制[19]、重新构建包含耕地资源价值的农产品价值核算体系[19]及完善我国农业补贴政策[20]等。总之,现阶段学术界已打破了传统经济学对土地价值的狭隘认识,形成的各种价值构成体系都有其相应的理论依据,比较科学,且反映的实质内容是一致的。这为从不同角度进行耕地资源价值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但就耕地资源总价值的实现方面,还主要是从理论上进行设想,具体的方法措施和实践操作研究还不够,不利于耕地资源价值的全面实现。
2耕地资源价值研究尺度
耕地资源价值研究可以从全球、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甚至一个地块等不同尺度进行。从国家或地区尺度开展耕地价值研究,可以了解各个国家或各个地区拥有的耕地资源价值情况,也可以认识到区域耕地资源的生产力水平、耕地资源禀赋、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宏观因子对耕地价值的影响作用;从地块尺度进行耕地价值研究,则可以深入认识决定耕地地块价值的气候、地形、植被、水文、土壤等内部影响因子。从我国现有研究来看,还主要集中于国家[5,21]和地区[1,6,22-25]这些区域尺度上,对地块尺度上的耕地价值认识不够,难以满足未来从地块尺度进行耕地保护的需求,应加强基于地块尺度的耕地价值研究。
3耕地资源价值核算方法
从现阶段来看,学术界倾向于采用耕地资源总价值包括经济价值、社会价值及生态价值这种构成体系,在此即按照该体系进行耕地资源价值核算方法的综述。
目前,我国学者在进行耕地经济价值核算时,主要采用收益还原法[22,24,26]。从大量的案例研究中可以发现,该方法在实际应用中存在一定的不足:一是该方法采用的未来耕地纯收益是以现状耕地纯收益代替的,从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该方法的科学性;二是现状耕地纯收益的测算,要求待估对象拥有详细、准确的投入产出资料[7],而我国缺少对耕地具体地块投入产出情况的记录,致使学术界研究的对象还主要局限于区域尺度;三是与数学模型法相比,该方法不利于对特定区域内影响地价的因素及其影响程度的认识。总之,现阶段单一的核算方法,难以满足研究的需求,需进一步完善耕地经济价值核算方法体系。
学术界对社会价值的测算主要是从耕地社会保障价值、社会稳定价值两方面进行的。耕地社会保障价值主要采用市场替代法进行核算,即用养老保险来代替耕地的社会保障价值[23,27-28〗。但也有学者指出,该方法只有在政府仅为城镇居民提供大部分社会保险而不为农村人口提供社会保险的情况下,才基本可以采用[21]。社会稳定功能价值的核算目前主要形成了3种方法思路:一是用最低生活保障金额来衡量耕地的社会稳定价值[1];二是选取耕地占用税、国家或政府所支付的“一免三补”费用两个指标来衡量[29];三是以国家对占用耕地收取的年费用和国家因保护现有耕地的年支出费用来替代估算[6]。除了现阶段研究中常核算的社会保障价值和社会稳定价值,也有学者把耕地发展权价值归入到社会价值中进行核算[5]。具体核算时,主要是采用周建春学者在其博士毕业论文中设计的耕地发展权价值评估技术方法[21],并且核算出我国耕地发展权价值为50.24元/m2[5]。但由于核算时把研究区域看成同质,忽略了诸如耕地所处的位置及景观等影响因素对发展权价值的影响,因此现有研究仍需进一步完善。
随着生态系统服务研究的深入和耕地资源稀缺性矛盾的日益突出,耕地资源的生态价值逐渐引起了人类的广泛重视,许多学者都开始了专门针对耕地资源生态价值的研究,并主要形成了4种研究思路:一是直接在他人研究生态系统所得生态环境价值数据(异地数据)基础上进行简单修正来估算待研究区的耕地生态价值,多以谢高地等人计算的我国耕地资源生态服务的年价值为参考[30];二是根据替代原理,采用影子工程法,以耕地非农化以后,人工开垦耕地代替原来的环境功能所需费用来计算[26,31];三是在对地块所具有的各项生态功能进行实际检测获取检测数据的基础上,采用一定的方法测算耕地生态价值[6];四是采用市场模拟法中的条件价值评估法或意愿调查评估法(contingentvaluationmethodCVM)进行耕地生态价值研究[32-34]。4种研究思路各有利弊,研究思路一、二比较简单,但存在难以准确量化区域耕地生态价值的问题[6];研究思路四简单灵活、易于操作,但因其在应用中极易出现多种偏差[35],从而使其受到颇多争议[29,36],如何科学设计问卷及避免评估过程中的各种偏差成为该方法应用的关键及难点;研究思路三则是最能体现出直接核算耕地资源生态价值的方法,其在一定程度上减弱了其他3种研究思路准确性差的缺点。虽然目前由于受测量手段及基础研究不足的限制,仍有部分生态环境功能难以定量测算,但可以预期,随着耕地资源价值研究的深入,研究尺度由区域向地块的转换,以及测量手段的改进,通过获取区域或地块各项生态功能的实测数据进行耕地生态价值研究将成为主流方向。
4耕地资源价值影响因素
耕地是土地利用方式中最普遍的利用形式之一,其价值除了受耕地资源系统自身影响外,还受到与其密切相连的社会、经济、文化等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并且,对于耕地资源持有的经济、社会、生态不同功能价值,其影响因素是不同的[15]。
关于耕地资源经济价值的影响因素,诸如土壤生产力、土地生产力、土地改良、土地面积、租金、地均收入、政府支付、利率、农场收入等农业因子是常用变量,除常用变量之外,也包括诸如人口密度、人口增长、距离城市的远近等其他因子[37-38],具体归纳起来可以概括为耕地地块的质量[15]、区位条件[12]、技术水平[39]、市场因素[40]和行政因素等方面。对于耕地的社会价值而言,耕地的社会保障价值主要受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直接影响,二者基本呈反向变动关系[40]。为此,有学者提出以全省农业人口人均非农业纯收入与县(市、区)农业人口人均非农业纯收入的比值作为社会承载价值修正系数,对耕地资源社会承载价值进行修正[22]。在耕地发展权价值的影响因素中,最主要的是耕地区位置和景观,具体作用情况为:当耕地离城镇中心距离越近,其耕地发展权价格就越大,反之越小;并且,在其他影响因素不变情况下,耕地发展权价格会依耕地距市中心距离远近而发生指数变化;当耕地及耕地周围的景观生态较好,其耕地发展权价格就较高,反之较低[21]。
耕地资源生态价值的影响因素主要包括两大方面:一是从耕地自身出发,直接影响耕地资源生态功能大小的因素,主要包括土地的生物生产能力、生物多样性、脆弱性等方面[15];二是虽然耕地的生态价值是客观存在的,但其要在经济社会发展与市场中真正体现出来,还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类的消费水平和人口素质以及其他政策的影响。因此,对于耕地生态价值影响因素的研究,除了考虑其自身影响外,还要考虑其社会背景的影响[2]。研究认为,耕地资源的生态价值是一个发展的、动态的概念[40],一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类消费水平和素质越高,人们对耕地生态服务功能的认识水平就越高,对耕地优美环境景观的需求也会不断增加,从而使得耕地资源的生态价值得到充分体现;反之,耕地资源的生态价值体现的就越不充分。另外,如果国家和区域政策强调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那么耕地资源的生态价值也更易得到人类的认识与重视,更能得到充分体现[2]。
可见,现阶段学术界已普遍认识到耕地自然基础设施条件、社会经济发展情况会影响耕地价值,但缺少进行耕地经营主体—农户行为对耕地价值的影响作用研究,这不利于对耕地价值影响因素体系的综合全面认识。并且,我国在对各类因子与耕地价值的相互作用关系研究方面,更多的是借鉴国外研究成果进行定性分析,缺少实证研究,难以厘清各类因子对耕地价值的作用机理。
5耕地资源价值研究展望
1)现阶段,学术界对耕地资源价值构成体系已有了比较全面的认识,且认识到了需从哪些方面来实现耕地资源总价值,但这仅是第一步,更重要的任务是在实践中如何得以具体实现。因此,未来要加强研究如何把耕地的社会、生态价值和对后代的价值纳入到各种补偿补贴和农业效益中来,使耕地利用者和保持者有利可图[3],从而通过耕地总价值的全面实现来真正提高耕地的比较效益,从根本上扭转当前耕地的流失趋势。
2)从现有研究可以发现,由于缺少耕地地块投入产出等相关统计资料,目前还主要集中于对国家、省(市)、县等区域尺度上的耕地价值进行核算研究,这不利于对决定耕地地块价值的气候、地形、植被、水文、土壤等内部因素,以及人类行为影响因素的认识,也无法满足从地块尺度进行耕地保护的需要。因此,基于地块尺度的耕地价值是一个重要研究视角。
3)总体来看,现有耕地价值核算中存在一定的不足,如收益还原法难以发现特定区域内影响地价的因素及其影响程度,发展权价值核算中忽略了诸如耕地所处的位置及景观等影响因素对发展权价值的影响。因此,未来有待于加强数学模型法的应用,基于影响耕地经济价值、发展权价值的主要影响因素来建立价值评估模型。
【关键词】农地资源非市场价值条件价值评估法西部山区
【中图分类号】F3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6623(2012)06-0057-04
一、农地资源非市场价值内涵与研究意义
1990年,英国环境经济学家皮尔斯(Pearce)和特纳(Turner)系统地讨论了环境资源经济价值的构成,对环境资源的价值内涵进行了重新界定。他们认为,资源价值的货币化是以效用主义为基础,直接或间接地建立于以满足人们的偏好所产生的价值,把环境资源的整体价值划分为市场价值和非市场价值两部分。克鲁蒂拉(Krutilla,1967)最早提出资源非市场价值的概念,认为这类价值的存在源于公众对保护资源有支付意愿(willingness to pay,WTP)或接受意愿(willingness to accept,WTA)。农地价值包括农地提供农副产品可计量的市场价值和农地提供开敞空间、维护生物多样性、保育环境等所具有的非市场价值。20世纪70年代中期之后,世界各国对环境品质改善、自然保护等没有市场价格的资源环境价值评估的研究及应用开始日益频繁。
农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且无法替代的资源,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自然、生态和社会经济的复合体,具有提供粮食、蔬菜、木材等实物型产品,以及净化空气、涵养水源、保育土壤、调节气候、提供开敞空间等维持整个地球生命支持系统稳定的服务功能,是人类生存和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基本保证。然而,保护型农地的经济价值较小,非市场价值较高;农业用地机会成本较高、经济报酬较低,风险较大;工业用地、商业用地及娱乐用地经济效益较高。受比较利益驱使,每年都有大量农地转为城市建设用地,人地矛盾不断加剧。
山区是人类较早生活的地方,也是人地关系最为敏感和突出的区域。相对于平原地区而言,山区生态环境脆弱,人地矛盾更加突出。严重的水土流失,频发的自然灾害,不合理的资源利用方式,以及相对落后的观念意识,导致山区农地资源流失问题尤为严重。
凉山彝族自治州(凉山州)位于四川省西南部川滇交界处,处在东经100°15’~103°53’和北纬26°03’~29°27’之间,幅员面积60423平方公里,下辖17个县市、616个乡镇,是全国最大的彝族聚居区和四川省民族类别最多、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地区。境内地貌复杂多样,高山、深谷、平原、盆地、丘陵相互交错,是我国生态环境脆弱和自然灾害频发地区,也是农地资源退化和流失非常严重的地区。以凉山州作为研究区域,通过了解山区农民农地保护的认知情况,科学评估农地资源的非市场价值,运用经济方法加强山区农地保护研究,采用价格手段体现农地价值或农地的保护效益,不仅能够弥补市场机制作用不足给农地城市流转带来的影响,而且通过提高土地资源农业利用的比较效益,能够真正起到缓解山区农地资源低效率流失,保护生态环境的作用。
二、农地非市场价值评估的主要方法
农地非市场价值作为无法通过市场交易实现而又客观存在的价值部分,不存在直接的交易市场,难以用市场价格直接衡量,只能通过非市场评估技术估算。非市场价值评估技术具有代表性的有“条件价值评估法”(Contingent Value Method,CVM)、旅游成本法(Travel Cost Method,TCV)和特征价值法(Hedonie price Method,HPM)。与CVM相比,HPM、TCM属事后评估方法,仅能推估当期资源的使用价值,难以包含非市场价值中的选择价值。为此,衡量农地较为完整的非市场价值,CVM是当前唯一可行的评估方法,也是目前应用最广泛、最成熟的方法。
CVM基于假设条件的问题安排,采用问卷调查,通过模拟市场来揭示消费者对环境物品和服务的偏好,并推导消费者的支付意愿和受偿意愿,是一种利用效用最大化原理,最终得到公共物品非使用经济价值的研究方法。
三、基于农户认知程度的农地非市场价值估算
出于问卷的专业性和农民对加强农地保护、农地资源非市场价值的认识基础考虑,本研究采用抽样走访的调查方式。通过面对面的交流,介绍调查背景,解释农地资源的各项功能效益和各项假设前提,了解受访者对农地保护的认知程度、支付意愿及受偿意愿。本调查主要集中在农地类型分布和利用方式颇具代表性的西昌市、会理县、宁南县、普格县、布托县、昭觉县、美姑县、德昌县、盐源县9个县市。共分发调查问卷432份,回收有效问卷406份,占调查问卷总量的93.18%。
(一)基于农户支付意愿的农地非市场价值
有效样本中有353户农户对保护农地有支付意愿,占86.95%;不愿意为保护农地捐钱、出力的家庭有53户,占13.05%。调查中关于农民参与农地保护问题,我们让受访农民可以有两种选择,一是捐赠货币,二是参加义务劳动。由于当地农民收入较低,货币支付能力有限,因此有支付意愿的样本中有89.52%的农户选择通过参加义务劳动保护农地。
在价值处理方面,我们将农民以劳动方式参与农地保护的支付意愿,按其同期的机会工资折成货币价值,根据调查结果计算得出凉山州农民日均工资14.32元。剔除年均支付意愿大于家庭年收入10%以上的异常数据样本,我们对调查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结果表明,农户愿意保护耕地的有289户,占71.18%;对园地、林地和水域的支付率分别为75.37%、38.91%和64.53%。根据凉山州统计年鉴,凉山州2010年有农村居民1017607户,以上述受访农民家庭对农地资源非市场价值的支付率和户均最高支付意愿为参考,便可估算全州农民家庭对不同类型农地非市场价值的保护意愿及凉山州农地非市场价值(见表1)。
从受访农户参与农地保护的情况分析,农民家庭普遍对当前流失速度最快且与生活联系最直接、最紧密的耕地资源的支付意愿最高。估算结果显示,按支付意愿计算不同类型农地资源中,园地的非市场价值最高,其次是水域、耕地,林地的非市场价值最低。单位农地非市场价值的高低与资源禀赋显著相关,资源越丰富的农地类型,非市场价值愈低;反之,越稀缺的资源,非市场价值愈高。
(二)基于农户受偿意愿的农地非市场价值
农民作为农地保护的直接执行者,其受偿意愿直接影响农地非市场价值的高低。调查问卷设计基于以下假设,为了更好地调动农民保护农地的积极性,政府每年拿出一部分专款,按照家庭种植农地的面积、类型和保护的程度将补贴直接发放给农民。询问农户认为保护单位耕地、园地及村里公共林地和水域资源每年最低需要补贴多少钱,才能达到较为理想的保护效果。
调查结果显示,受访农户保护单位耕地每年的平均受偿意愿是3366.30元/公顷,园地3109.35元/公顷,林地3468.60元/公顷,水域3077.55元/公顷。以上数据显示,凉山州农民对农地资源的受偿意愿普遍较高。一方面说明当地农民希望通过获得经济补偿的方式保护农地的愿望比较强烈;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农民对不同地类的受偿意愿差异不明显,说明农民对不同土地利用类型之间的差异认识还比较模糊,农业经营随意性比较大。这也是造成农民在农地利用中经常转换地块利用方式的主要原因。
根据上述调查结果,从农民作为农地保护执行主体接受政府补偿的角度出发,同前以22.75%的还原利率,计算全州农民的平均受偿意愿及根据受偿意愿估算的农地非市场价值结果(见表2)。
四、结论和政策建议
基于对凉山州农户进行的调查,本文分析当地农民参与农地保护的认知情况,采用条件价值评估法(CVM)对凉山州农地非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分析表明:随着农地保护意识的增强,农户已经意识到农地资源非市场价值的存在,86.95%的家庭对保护农地有支付意愿,农地非市场价值约为4120.90元/公顷。从农民作为农地保护执行主体,保护农地接受政府补偿的受偿意愿(WTA)角度出发,农地的非市场价值约为104570.42元/公顷。基于不同假设前提所得到的农地非市场价值支付意愿和受偿意愿差异显著。从保护农地得到政府补贴农民受偿意愿(WTA)角度估算出的农地非市场价值与从农民家庭支付意愿(WTP)角度估算出的农地非市场价值相差25倍之多。
根据农地非市场价值评估的结果,本文提出进一步保护农地的几个建议。
首先,应建立农地资源价值评估体系,缓解农地流失。长期以来,人们对农地资源价值认识不足,更多注重农地的经济产出价值而忽视农地非市场价值的存在,必然会造成农地过度非农化及农地非农化价格扭曲。近年来农地非市场价值评估虽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但农地资源价值评估体系尚未建立。随着耕地保护与建设用地增加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迫切需要建立完善农地资源价值评估理论和方法体系,将农地资源非市场价值评估纳入农地资源配置决策中,提高农地非农化配置的效率,缓解农地流失,弥补市场机制作用不足给农地城市流转决策带来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