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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3文献标识码:Adoi:10.19311/ki.16723198.2017.06.045
1引言
根据新经济增长理论,技术进步是经济增长重要的动力来源,而企业作为宏观经济中重要的经济主体,需要通过不断的技术创新来保持自身的市场竞争力。但就目前而言,我国创新之路任重而道远。根据2016年3月国家统计局的《科技创新加力提速,新驱动作用显著――十以来我国科技创新状况》,2015年我国研发投入1.4万亿,比2012年增长38.1%,但2015年度我国研发投入占GDP的比重仅为2.10%,与发达国家之间尚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现代公司财务理论认为,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和等问题,当企业的外部融资成本过高或者无法获得外源融资,就会产生融资约束问题。而金融发展可以降低信贷市场中信息不对称的程度,从而减轻企业融资约束程度。Rajan et al.(1998)研究发现企业融资约束问题不仅受企业自身因素的影响,如企业的规模和成长性,还受到一个国家金融发展水平的影响。并且企业技术创新活动融资约束问题更为严重,一方面,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前期资本投入大,沉没成本较高。另一方面,企业技术创新的信息不对称程度更高(Hall,2002),企业研发活动的风险更高,因此它面临的融资约束问题更加严重。因此,本文以2009-2014年沪深A股市场中560家上市公司数据为样本,实证研究金融发展和融资渠道对我国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本文的研究对于深化我国的金融体制改革和拓宽企业研发投入的融资渠道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2研究假设
现有文献关于对企业技术创新活动融资约束研究,一般都是参照Fazzari、Hubbard and Peterson(1988)的研究方法,研究企业研发投入与内部现金流之间的敏感性系数。当企业无法从外部获取充足资金来满足研发活动的资金需求时,就会依赖企业的内部现金流,从而产生融资约束问题,表现为对企业内部现金流的敏感性系数为正。Himmelberg and Petersen(1994)以179家美国高科技上市公司为样本,实证研究发现由于资本市场的不完善,研发支出与内部现金流之间显著正相关。卢磬、郑阳飞、李建明(2013)以2007-2009年沪深高科技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实证发现中国高科技上市公司同样存在融资约束问题。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了假设1。
H1:企业研发活动存在融资约束,且在技术密集型行业表现得最为明显。
金融发展可以为企业提供更加充足的资金来源,又可以降低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信息不对称的程度,减轻企业技术创新的融资约束程度。而且研发活动的资金需求量更大,因此更加需要良好的金融发展环境。解维敏、方红星(2011)以中国上市公司2002-2006年数据为样本,实证发现金融发展和银行业市场化改革会提高上市公司的研发投入强度。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了假设2。
H2:金融发展提高企业研发投入的强度,降低企业研发投入的融资约束程度。
企业研发活动的研发周期长、资金需求量大,且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易产生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所以外部融资渠道是企业研发活动不可或缺的资金来源(Hall,2002)。Brown et al.(2011)实证研究发现股权融资是企业研发活动重要的资金来源。但是商业信用融资会挤占企业研发投入的强度,因为这部分资金往往用于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会对企业的研发活动融资形成挤出效应。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了假设3。
H3:股权融资渠道会提高企业研发投入的强度,降低企业研发投入的融资约束程度;但商业信用融资渠道会挤占企业研发投入,加重企业研发投入的融资约束程度。
3研究设计
3.1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3.1.1样本选择
本文选用2009-2014年沪深A股市场中560家公司作为研究样本。本文对初始样本做了以下处理:(1)剔除金融行业中的公司;(2)剔除在2009年之后上市的公司;(3)剔除在2009-2014年间被ST或*ST的公司,因为这些上市公司的财务出现了异常情况;(4)剔除在2009-2014年间研发投入不详或资不抵债的公司。经过以上筛选最终选取了560家上市公司。
3.1.2数据来源
在本文所使用的样本数据中,研发投入的数据是从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中手工整理所得,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来自巨潮资讯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网站。研发投入主要在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管理费用”和“董事会报告”中披露,常用的名称有:研究开发费、研发费、技术研发费和研究技术费。各省、直辖市贷款余额和GDP的数据来源于《中国金融年鉴》。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和公司治理数据来源于国泰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CSMAR数据库。
3.2变量定义与模型设定
3.2.1变量定义
本文主要研究我国各地区金融发展水平和融资渠道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被解释变量为研发投入强度(R&D),解释变量为内部现金流(CF)、金融发展(FIN)和融资渠道,控制变量包括公司财务指标和公司治理指标。张杰、芦哲、郑文平、陈志远(2012)指出企业研发投入的融资渠道包括内部融资渠道和外部融资渠道,因此本文使用股权融资(EQU)和商业信用融资(DEBT)来度量。具体的变量定义见表1。
为了检验本文提出的研究假设,在参照Fazzari、Hubbard and Peterson(1988)研究融资约束与投资-现金流敏感性模型的基础上,本文构建了如下实证模型:
R&Dit=β0+β1CFit+β2FINit+β3FINit*CFit
+β4EQUit+β5EQUit*CFit+β6DEBTit+β7DE
BTit*CFit+β8∑Controlsit+β9∑Yearit+β10
∑Industryit+εit
上式中i,t表示企业i在t时期,Controls表示控制变量的集合。考虑到年份和行业的影响,本文还控制了时间效应(Year)和行业效应(Industry)。
4实证结果与分析
4.1基本的回归结果分析
根据Fazzari et al.(1988)判断企业是否存在融资约束的方法,如果企业技术创新依赖于内部现金流,那么内部现金流的回w系数显著为正,本文的实证结果表明企业研发活动存在较强的融资约束。FIN的系数显著为正,表明金融发展会显著提高企业的研发投入强度。FIN*CF交互项系数显著为负,表明随着金融发展水平的提高,部分解决了企业研发活动的信息不对称和问题,减轻了研发投入对企业内部现金流的依赖。
EQU的系数显著为正,表明股权融资会提高企业的研发投入强度。EQU*CF交互项系数显著为负,表明股权融资减轻了研发投入对企业内部现金流的依赖,降低了企业的融资约束。DEBT的系数显著为负,表明商业信用融资降低了企业的研发投入。因为企业商业信用指标值越大,表明企业通过商业信用获取资金的能力强,但这部分资金往往用于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会对企业的研发活动融资形成挤出效应。DEBT*CF交互项系数显著为正,表明商业信用融资加重了企业研发活动融资约束的程度。
4.2分所有权性质的回归结果分析
为了考察不同的所有权性质对企业研发活动的影响,本文按照实际控制人所有权性质的不同将样本分成了国有控股企业和非国有控股企业。在国有控股企业中,金融发展与企业的研发投入不存在显著关系,且金融发展没有降低企业研发活动的融资约束程度。因为国有企业有政府信用为其担保,可以较容易得从市场中的获取充足的资金,减轻了研发投入对企业内部现金流的依赖程度。在非国有控股企业中,FIN的系数显著为正,FIN*CF交互项系数显著为负,表明金融发展会显著提高企业的研发投入强度,并且降低了企业研发活动的融资约束程度。EQU的系数显著为正,DEBT的系数显著为负,表明非国有企业研发资金依赖于股权融资,但商业信用融资挤占了企业的研发投入。EQU*CF交互项系数显著为负,DEBT*CF交互项系数显著为正,表明股权融资减轻了企业研发活动的融资约束程度,但商业信用融资加重了企业研发活动融资约束的程度。
4.3分地区的回归结果分析
我国东部沿海地区对外开放较早,加上其特有的区位优势,东部沿海地区发展迅速,并且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地区的金融发展水平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因此本文将样本分成了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地区。在东部地区,金融发展会显著提高企业研发投入的强度,并且降低了企业研发活动的融资约束程度。股权融资会提高企业研发强度,但是商业信用融资会降低企业研发投入的强度,且加强了企业研发活动的融资约束程度。在中西部地区,金融发展会降低企业研发投入的强度,而股权融资会提高企业研发投入。
5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文以2009-2014年沪深A股市场中560家上市公司数据为样本,实证研究发现企业技术创新存在融资约束,金融发展会显著提高企业研发投入的强度,并且可以缓解企业研发活动的融资约束程度。股权融资渠道会缓解企业研发活动的融资约束程度;但商业信用融资渠道会加重企业研发活动的融资约束程度。
本文的政策建议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进一步深化金融体制改革,让市场分配金融资源,减少政府对信贷资金的干预。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减轻企业的融资约束。(2)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的改革,拓宽私营企业的融资渠道,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3)股权融资渠道是企业技术创新重要的融资渠道,要进一步发挥股票市场的融资功能,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同时加快债券市场发展,构建多层次的融资体系。
参考文献
[1]Brown, J. R.,Martinsson,G. and Peterson,B. C.Do financing constraints matter for R&D? New tests and evidence[Z].2011 ASSA annual meeting paper,2011.
[2]Hall,B. H.The Financing of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J].Oxford Review of Economic,2002:3551.
[3]Himmelberg, C.P., and B.C. Peterson.R&D and internal finance:A panel study of small firms in high-tech industries[J].Reviews of Economics and Statistics,1994:3851.
[4]Rajan R.and Zingales L.Financial dependence and growth[J].American Economic Review,1998,(88):559586.
[5]卢磬,郑阳飞,李建明.融资约束对企业R&D投资的影响研究――来自中国高科技上市公司的经验数据[J].会计研究,2013,(5).
我国于2006年颁布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把“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作为我国未来科技发展的指导方针,自此自主创新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2009年12月8日,国务院正式下发了《关于同意支持武汉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这是东湖高新区成为继北京中关村之后的第二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自此将东湖高新区的发展上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为此国家出台了多项优惠措施,并伴随着企 业从初生到成长的不同阶段给予扶持,鼓励东湖高新区的自主创新发展。本文将基于对东湖高新区自主创新能力现状的剖析,找出影响高新区自主创新与金融支持的瓶颈。并通过对发达国家典型金融市场支持政策的比较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提升该高新区自主创新能力的金融支持策略。
1 相关文献回顾
早在1912年,着名经济学家熊彼特在其《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就提出货币、信贷和利息等金融变量对经济增长有重要影响,认为创新是经济增长最核心的因素,而创新的实质在于各种生产要素的组合[1]。此后众多经济学家开始从资本入手,关注金融对自主创新的影响。经济学家哈罗德与多马于20世纪50年代建立了着名的哈罗德-多马模型,该模型虽然进一步解释了资本积累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但对于资本内部各金融工具间相互组合关系对自主创新的影响,乃至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却没有进行专门的研究[2]。在内生增长模型中,对金融政策支持自主创新影响的重点集中在金融市场方面,该理论认为科学技术的广泛应用是建立在金融市场繁荣发展基础之上的[3]。时代交叠模型最早由萨米尔森提出,旨在弥补货币经济理论缺乏微观基础的缺陷。此后史密斯利用该理论证明了金融市场效率会直接影响到技术的选择,并对一国的均衡经济增长率带来了深远影响。此后随着上世纪中期美国硅谷的兴起,风险投资成为金融支持自主创新的重要力量,使风险投资成为当今金融与自主创新领域的一个重要研究对象。
国内对金融支持自主创新的研究起步比较晚,其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①国外金融政策支持自主创新的比较研究;②金融支持自主创新工具选择及组合研究;③从财税角度通过政府公共政策来指导金融支持自主创新;④通过实证研究对金融支持自主创新进行模型分析。这些研究成果一方面从理论上揭示了金融支持自主创新的一般规律,为实践应用提供了重要理论基础。另一方面,在研究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目前国内研究大多是基于发达国家成熟金融市场的研究成果,而我国金融市场尚待完善,因而这些先进的研究成果应用于我国实际金融运行还有待时日;②现阶段的研究成果多集中于对金融工具及其组合应用方面的微观研究,缺乏从宏观角度把握金融支持自主创新内在机理的研究。
2 东湖高新区自主创新与金融支持现状
2.1 高新区内自主创新发展概况
东湖高新区成立于1988年,1991年被国务院批准为首批国家高新区之一。目前,高新区内拥有2 100多家高新企业、600多家研发机构,平均每天有10项发明专利诞生。其中烽火科技近年来接连提出了3项IP网络技术标准,被国际电联批准为国际标准;长飞公司自主研发的新型光纤拉丝炉达到了世界先进水平,打破了国外技术封锁;海创电子、楚天激光开发的产品,在我国载人航天、“嫦娥一号”得到应用。高新区已经主导制定了5项国际标准、80项国家标准、110项行业标准,申请专利6 300多项,专利申请量以年均40%的速度增长。2009年,东湖高新区的总产值达到2 200多亿元,是1991年4.2亿元的500多倍[4]。
2.2 高新区内金融支持初显成效
截至2010年,高新区上市公司数量达到29家,上市公司数量在全国89个高新区内名列前茅。这些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融资总额达到338.84亿元,形成资本市场有影响的“光谷板块”。自1997年东湖高新区首家上市公司人福医药上市起,东湖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因其业绩的高成长性越来越受到资本市场的青睐。“十一五”期间,东湖高新区内又有12家高新技术企业成功上市。近期,东湖高新区又有华中数控、力源信息两家企业在深交所创业板挂牌上市。至此区内企业上市地包括沪深主板市场、中小企业板市场、创业板市场以及香港、新加坡和美国纳斯达克市场。
2.3 中小企业自主创新发展与金融支持矛盾突出
截至2010年,东湖高新区累计登记企业2万多家,主要从事光电子信息、生物工程与新医药、能源与环保、现代装备制造等高新技术产业,但绝大部分是中小企业。在民营企业中,收入过亿元的企业只有40多家左右,有7 000多家企业的收入在千万元以下[5]。由于企业规模小、融资难、资金有限、研发投入不足,因此创新能力薄弱,缺乏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自主研发产品和自主创新品牌,难以与国内外大企业竞争,发展举步维艰。融资困难已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面临的突出难题。
3 高新区自主创新金融约束的成因
3.1 自主创新型企业自身特点约束
根据库兹涅茨、杜因等[6]提出的创新生命周期理论,一个创新产品存在从诞生、成长、衰落到被突破性技术替代的过程。根据自主创新型企业这一特点,在不同的生命周期阶段,自主创新型企业都面临着不同状况的金融约束。在自主创新产品诞生阶段,研发阶段本身不仅需要大量资金,而且面临着因实验的不确定性所带来的巨大风险。有资料表明,在自主创新产品初步生产阶段,一项创新技术从实验室走向生产车间的成功率不到10%[7]。同时,在此阶段还要承担因技术转化所带来的生产风险与更大规模的资金投入。在自主创新企业成长阶段,企业要面临市场竞争所带来的市场风险,不仅需要将资金投入到产品本身,同样还需要在市场营销、企业管理等方面投入大量资金,以提高产品综合竞争力,对资金的需求量也更多。而到了成熟阶段,企业面临的风险虽仅来源于企业自身的经营管理,此时企业面临的风险虽小,但因规模经济需要更多的资金,因此创新型企业在自主创新的各个环节中都面临着巨大的资金压力。而高新区内绝大部分企业是处于研发阶段的中小企业,其本身就要承担巨大的创新风险。因此,整个高新区都面临着严重的金融约束。
3.2 自主创新型企业外部环境约束
由于目前国内融资渠道相对比较单一,主要是银行贷款,而自主创新型企业往往具有规模小、发展时间较短、无形资产较多的特点。在面对银行贷款审批时,往往缺乏可以抵押的实物资产,这与金融机构贷款流程需要的未来还贷现金流的稳定性、未来风险的可预测性、可控性都不可避免地发生了冲突。企业创业成功,取得丰厚利润,金融贷款机构除了获取贷款本金和利息以外,再无其它激励机制;而一旦企业创业失败,金融贷款机构却要承受失败风险。在这种情况下,金融机构承担了企业自主创新的高风险,却没有分享到企业自主创新的高收益。面对收益和风险的不对等性,金融机构缺乏明确的激励机制,导致金融机构贷款积极性不高,企业面临融资难。目前国内对公司上市融资要求比较高,而自主创新型企业大都是新兴小规模企业,距离公司上市的标准差距很大,企业很难通过债券、股票等手段取得自主创新所需资金。而且企业融资仍然是以金融贷款为主,其它融资方式诸如股票融资、债券融资、基金融资、风险投资、信用担保以及政府主导下的银企合作虽有发展,但作用十分有限。
4 自主创新金融支持的国外比较
4.1 日本自主创新金融支持模式
作为一项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日本从德国引入了信用担保金融制度,并于1937年成立了东京信用保证协会,该协会的成立标志着日本信用担保制度的正式诞生。截至1953年,日本全国已近建立了53个信用保障协会,出资设立了金融公库,强有力地支撑了全国数以百万计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服务,成为世界上信用担保体系最完善的国家[8]。亚洲开发银行担保课题专家伊恩?戴维斯称赞日本的信用担保制度是世界上体系最完善、对中小企业影响最深远的信用担保制度,其中信用保障协会的作用功不可没。在日本的信用担保体系中,政府导入也是其一大特色,中小企业金融公库便是由日本政府全额出资的,它与分布在全国47个都道府县和5个市的共计52家担保协会有机结合,形成了完善的信用担保体系。中央政府出资并监管金融公库,地方政府出资并监管地方企业担保协会,两者共同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服务。
4.2 美国自主创新金融模式
美国是世界上风险投资最发达的国家。目前,美国拥有4 000多家风险投资机构,每年为10 000多家高科技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仅在硅谷,美国的风险投资家就为其注入了37亿美元资金。硅谷内的高科技企业成功率可达60%,而一般条件下高科技企业成功率仅为16%。在美国风险投资总额中,硅谷占43%,每年有近1 000家风险投资支持的高科技企业在硅谷创业。可以,说硅谷的成功就在于“园区平台+风险投资”[9]。风险投资起于英国,兴于美国,是一种向具有发展潜力的新建企业或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提供资本的投资。从其运作方式来看,风险投资可以将风险家、创新成果和企业管理者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一种利益共享与风险分担的合作模式。与传统的银行贷款规避风险相反,风险投资偏好高风险项目,以追逐高风险后面所蕴藏的高利益为目的。因此在考核企业时,风司更关注企业未来的发展方向和研发团队的创业精神。因此对于自主创新型企业而言,通过风险投资进行融资无疑是最佳选择。另外美国通过设立中小企业管理局,专门负责对新兴企业提供担保服务和少量直接贷款,政府采购也向中小企业倾斜。
4.3 欧盟自主创新金融支持模式
关键词:科技金融;创新;商誉权;资本化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06-0074-02
一、科技金融创新与新兴财产权:无形财产权维度的辨析与思考
高科技企业对资金的需求,催生了多种新型财产权资本化的进程。这些新型财产权在实现其资本变现之前,首先要就其内涵与属性展开辨析。对于商誉权等无形财产的属性之争,其根源在于商誉权这一商事人格权所具有的不同于传统人格权的人格与财产双重属性。在民法范畴对人格权的一般性界定中,人格权的基本内容是人格的独立、人格自由和人格尊严[1],这一内容的划分和功能的规范,使得人格权更为直接地体现为一种精神和道德利益。但是商事人格权下的商誉权是完全区别于传统人格权内涵的一项权利,其在人格的独立与尊严之外,还有强烈的经济宿求。一般民事主体的荣誉权是一种精神性权利,不能物化为经济利益,也就不具有财产性内容,这一人格权既不能转让也不具商品化。但是商主体所有之商誉权在依托商主体本身的同时,往往能够便捷地进行市场评估与商事转化,能够为商主体从事商事活动提供支持,扩大企业声誉和影响,为商主体创造巨大的经济利益。因此,在承认商誉权人格权基本范畴的同时,也必须正视其财产权内涵,而对商事人格权的属性辨析也从人格权或是财产权的纷争,演变为两种权利何为重心的属性确认。
众所周知,传统民法理论以民事权利客体所体现的利益为标准,区分出了人格权与财产权。在此权利分类体系之下,财产权主要保护主体对客体享有的财产利益,强调财产的客观性、直接性、物质性和可转让性,而人格权则侧重反映主体的精神与人格利益,具有主观性、抽象性和人身专属性,由此形成了民事权利划分中的严格二元体系结构。然而,随着社会经济实践的发展,以公司为代表的现代商主体大量涌现,并一跃成为经济活动的中坚力量。与商主体相伴而生的商誉权、商号权、商业形象权等人格权要素,开始在商事活动中显现其商业价值,成为商事交易的客观对象,并进一步引发人格权商品化的浪潮。所谓人格权的商品化,是指以精神性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在市场经济社会中所表现出的财产特征。在人格权商品化的具体表现上,允许权利人对具有财产价值的人格权进行商业化利用并获取报酬,当人格权在商事活动中受到损害后,要考虑行为主体是否对权利人人格利益进行了商业化利用,并进一步通过侵权损害赔偿对其中的财产利益加以保护 [2]。伴随这一人格权商品化浪潮的,是在理论与实践中对人格权商品化现象的普遍认可,而这种观念的转变,直接冲击了传统权属理论中人格与财产二元权利体系的构建基础,使人格权与财产权之间原本清晰的界限变得模糊而冗余,二元权利体系因此陷入前所未有的困境[3]。至此,传统民事权利关于财产权与人格权的二元结构分类,随着社会经济活动的深入发展,在内涵、组成及形式上都产生了巨大变化。这一权属的解析,已不局限于对一项权利的属性作人身与财产的简单两分化归类,商誉权所体现的人格权商品化对权利体系的原有构成形成了巨大冲击。
人格权商品化的过程,印证了现代商品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资本形态的变化,并导致在传统人格权中分离和产生了一种相对独立的特殊财产利益,并逐渐形成有别于人格权的权利形态,这便是一种抽象意义上的无形财产权。这种无形财产权的产生与发展,标志着在私权制度的发展过程中,人格权与财产权的区分已从绝对趋向相对,并进一步交叉与融合。在商事领域,这种趋同尤为显著,商品经济的发展促成了人格利益向商业人格利益的转化,以商誉权、商号权和商业形象权为代表的商事人格权皆具备了财产化的本质要求,这一财产化了的人格利益,既保留了无形财产的基本品性,又区别于有形财产的一般形态。这种财产价值源于社会对商主体信誉、形象的评价和信赖,是法人人格资信特质的外在表现[4],承载于商誉、商号、外观形象之中,最终成为一种特殊的财产权。
综上,以财产权为中心的权属认定,更加符合商誉权的性质特征与现实需要,是商誉权产生、发展的支点与基础。在商誉权的产生伊始,虽然其是随着商主体而出现的,但其形成的第一要素,便是生产、管理、营销等各环节的大量资金投入,通过这种投入式的资本积累,以商誉等商事人格权为载体,形成社会对商主体的直观认知。这种认知又使商誉权所代表的商事人格权蕴含了特定的经济利益,使商主体因为其良好商誉而带来稳定、持续及增长性的经济收益,并最终产生溢价,实现其无形财产权之经济利益。因此,对商誉权的最基本认定便是以人格权为基础的财产权。正是人格权属性的非物质性特点,使得商誉权在实现其经济利益从抽象本源向物质实在的转化中,区别于有形之财产成为一种特殊财产。这种特殊财产的存在与延续,必然以其不断的增值与资本化为条件。
二、科技型企业无形财产权的资本化运营:制度优化与法律保护
关键词:民间资本;技术创新;金融支持
中图分类号:F276.5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06)12-0078-04
技术创新过程是一个漫长而又充满风险的过程,中间需要经过多次惊险的飞跃,必须有妥善的金融安排和支持,使技术创新获取发展所需要的充裕资金。金融是现代市场经济的核心,是整个经济快速发展的推动器。现代金融体系通过提供风险管理、信息处理、资源配置、清算和支付等功能来促进技术创新活动。从世界各国科技与经济发展的演进过程看,政策重点逐渐由促进科技的发展转向促进自主创新,各国政府为刺激经济发展,趋向于更积极地推动和指导技术创新,并努力将科技政策和产业政策、金融政策整合为一体而构建金融支持政策。
就中国而言,2006年1月召开的全国科技大会提出我国科技工作的指导方针是:“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这一方针,既是对以往科技方针的继承和发展,又体现了新时期新阶段对科技发展的新要求。这16字指导方针的核心是“自主创新”。而“自主创新”离不开金融的大力支持。
一、技术创新金融支持的基本渠道
从中国的当前现实情况看,技术创新的金融支持主要有三种基本渠道:一是政府财政资金支持;二是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支持;三是创业资本和股票融资等直接金融支持。
1.技术创新的政府财政资金支持。一般说来,社会产品有三种基本类型:公共物品、私人物品和准公共物品。私人物品可通过市场机制来配置资源、组织生产,用市场交换的方式来提供;公共物品的消费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由市场提供时会出现效率损失,因而一般由政府直接提供;准公共物品的特性介于前两者之间,一般由政府和市场混合提供。技术创新活动的主要成果――技术知识和信息在消费上具有非排他性,利用它获取收益具有非竞争性。因此,技术创新的社会产品具有一定的准公共物品属性,需要由政府财政资金介入。同时,技术创新的准公共产品属性会随着新产品和新工艺诞生所经历的不同阶段而发生变化。一般来说,当技术创新过程到达应用阶段时,受专利保护创新成果可视为私人产品,成为基本上由市场激励的范畴。基于上述理由,政府财政资金支持的技术创新领域主要应该是外溢性大的基础性领域。政府财政资金支持主要指国家通过各种财政拨款或有关信贷优惠政策对技术创新活动进行资金支持。国外大量的实践表明,一般来说,政府在技术创新活动中最能发挥作用的领域是公共性较强的技术创新活动领域,主要有:(1)大部分创新得以产生的基础研究。(2)技术创新活动依赖的基础设施建设。(3)社会收益往往远大于私人收益的战略导向性产业的技术创新。(4)有利于增强国防竞争能力的特种技术创新。(5)有益于全社会的创新扩散活动。我国的财政资金是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技术创新产业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但是,随着我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财政已由投资财政向公共财政转化,这种方式比重有所减少。
2.技术创新的金融机构信贷支持。信贷资金是银行等金融机构以信贷方式积聚和分配的货币资金。对需要大量资金的技术创新活动来说,信贷资金具有重要作用。技术创新的金融机构信贷支持可通过商业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来实现。商业性金融机构根据自身利益要求和收益性、安全性与流动性的原则对竞争性行业的技术创新项目进行评估筛选,将资金投放到预期收益较高而风险适当的技术创新项目上,并根据资金价格进行资金的配置,促使资金从相对低效的部门或企业转移到高效的部门或企业,从而使那些预期收益好、发展潜力较大的技术创新行业或企业直接获得相应的资金支持。而政策性金融机构将金融手段与财政手段有效结合起来,综合两者的优势,通过政府资金来吸引民间资本投入科技创新,从而能更好地促进技术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我国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对技术创新的支持主要以政策性贷款支持和商业性贷款支持为主。其中,政策性贷款支持表现为科技贷款、科技风险开发投资基金等,而商业性贷款支持即金融机构贷款是科技经费的重要资金来源。
3.创业资本和股票融资等直接金融支持。创业投资有时也称为风险投资,按照1996年OECD研究报告《创业投资与创新》中的定义,创业投资是一种投资于未上市的新兴创业企业并参与管理的投资行为。创业投资的实质是通过投资于一个高风险、高回报的项目群,将其中成功的项目出售或上市,以实现所有者权益的变现,从而不仅弥补失败项目的损失,还可以使投资者获得高额回报。创业投资的出现弥补了传统金融体系的不足,在传统融资方式之外,为科技企业的技术创新资金供给提供良好的金融支持。它通过向风险较大的高科技产业投资,并借助技术和金融专家直接持股、参与管理和创业投资整体变现的方式获取较高的投资收益。大量的事实表明,创业投资能够将各投资主体融为一个有机整体,使投资的风险与收益在各主体之间合理配置,保证企业技术创新获得足够的资金,进而持续有力地推动技术创新的发展。而依靠股票融资的技术创新企业受到的利润压力很大,一旦预期的利润没有达到,企业股票的价格就会下跌,企业进一步融资的困难就会加大。因而股票融资方式对新技术的适用性有一种事后筛选和淘汰的机制,只有那些迅速得到市场承认的技术才能生存下来,这也是保证创新能够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重要机制。我国创业投资和股票融资尽管已经有很长时间的历史,但在发展过程中遇到了种种的困难,使其潜在的效能未能得到应有的发挥。
在中国,政府财政资金支持和金融机构信贷支持渠道中的政府资金在科技经费投入中还发挥着主导作用。造成这种局面的根本原因是技术创新的金融支持力度还不够,特别是民间资本通过金融市场和金融中介的支持还远远不够。目前,中国已形成包括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外汇市场、期货市场、同业拆借市场等在内的金融市场格局,但专门服务于技术创新的金融市场很不健全,金融业对科技投入在融资方式及总体规模上仍十分有限。而同期债券融资、创业投资、投资基金、信用担保以及政府引导下的银企合作等新的科技投资方式仅处起步阶段,这些远远不能满足企业部门技术创新日益增加的资金需求。中国技术创新金融支持模式的改革方向是将一部分有资金实力的、非政府的投资主体引入技术创新领域,同时吸引、鼓励民间资本进入,使技术创新的主体多元化、融资渠道多样化。
二、民间资本参与技术创新金融支持的国际经验
技术创新的金融支持是在经济运行中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某些技术创新的资金需求特征并取得成功绩效的金融支持渠道和金融支持方式组合。由于技术创新金融支持的三种渠道中,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支持、创业资本和股票融资等金融支持涉及民间资本运作,其中前者属于间接融资支持,后者属于直接融资支持。因此,在民间资本参与的情况下,技术创新金融支持问题就转化为选择以间接融资支持为主的模式,还是以直接融资支持为主的模式,或者是两者并重的模式。从国外实践经验看,民间资本参与技术创新的金融支持实质上是技术创新模式和金融体系模式共同作用的结果。
1.技术创新与金融体系的基本模式。从国际经验来看,技术创新有两种基本模式,分别是以美国为代表的技术领先者发展模式和以日本为代表的技术追赶者发展模式。技术领先者依靠自己在基础研究中的优势,沿着“研究―开发―工程管理”的轨迹前进,不断发明创造出新的产品和工艺方法,从而控制技术的发展方向,占据技术发展的制高点。一般来说,创造技术带来的超额利润大,其优势的维持时间也比较长。技术追赶者主要进行以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和改进为主的模仿式技术创新,沿着与技术领先者相反的运动轨迹前进,即“工程管理―开发―研究”的路径。模仿技术创新根据市场需求引进技术,可以享受“技术搭车”的优势,较快实现追赶。但模仿型技术创新缺乏创新,在技术发展上受到制约。
世界国家的金融体系大致可分为两类:以美国、英国为代表的市场主导的“基于法律的体系”和以德国、日本为代表的银行主导的“基于关系的体系”。市场主导的“基于法律的体系”中,企业融资方式是多元化的直接融资,对商业银行信用的依赖性不强,投资者与被投资者之间有着长期的合作关系,并靠隐性的自我强制合同与信用来维持,这种长期关系能够减少信息不对称和降低管理成本;银行主导的“基于关系的体系”中,企业融资方式以间接融资为主,银行资本通过债权和股权结合的方式渗透到产业资本中。必要时,银行资本能够对企业治理结构产生直接的影响,甚至掌握企业的控制权。
2.技术创新模式与金融体系模式的相互作用。在技术创新过程中,技术领先者承担的创新失败风险很大,因而追求稳定收益的传统银行机构对其发放贷款十分谨慎。同时,信贷市场上的信息不对称会导致较高的交易成本,并出现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这使得技术领先者多倾向于以直接融资为主的“基于法律的体系”的金融支持。与“基于关系的体系”相比,“基于法律的体系”通常需要透明与大量的信息披露,因而监管成本相对较高;“基于法律的体系”中股权变动频繁、投资周期较短,具有较强的资金优化配置功能。近30年来,信息技术革命肇始和发展于美国也并非偶然,以NASDAQ为代表的新兴股市和蓬勃发展的风险投资等金融革命直接带动了民间资本参与信息领域的技术创新,起到了必不可少的推动作用。风险投资机制不仅是对传统银行制度的超越,也是对传统证券市场制度的超越,它为美国技术创新引入全新“引擎”,从而使美国引领信息技术创新的世界潮流。
技术追赶者则以间接的信贷资金支持为主要融资渠道和方式。从日本和德国的历史实践看,原因在于这些国家资本市场不够发达,直接融资需要严格的条件,赖以间接融资为主的“基于关系的体系”也就成为技术创新融资的必然选择。明显的例子是日本的主银行系统和德国的全能银行系统。这种体系的监督功能完全由银行来完成,是一种以银行为中心、以间接融资为主的金融体系。二战后,日、德两国在艰难的资金匮乏的经济复兴的核心原因就是以间接融资为主的金融体系模式和技术创新模式的匹配。事实上,发展中国家和转型经济国家民间资本采取这种金融体系进行技术创新融资是一种很好的选择。
大量的实践证明,在不同的法律和市场条件下,市场主导的“基于法律的体系”与银行主导的“基于关系的体系”都是有效率的。从全球的发展趋势来看, 市场主导的“基于法律的体系”与银行主导的“基于关系的体系”有相互融合的趋势。在美国和英国,一些保险公司、养老基金开始直接介入公司的监督运行并向其提供后续融资。而日本和德国也大大加速了证券市场的发展,银行和企业的关系开始向更为松散的融资形式发展。全球一体化的趋势使竞争在世界范围内展开,两种金融体系将在更深的层次上相互借鉴并相互融合。
三、民间资本参与中国技术创新的金融支持方略
1.民间资本参与中国技术创新金融支持的模式选择。当前我国相关金融市场存在制度性缺陷,市场结构、金融工具等单一、僵硬,不能够满足民间资本参与技术创新的金融支持要求。其中的主要弊端表现为:(1)金融业务上的不匹配。目前我国以追求资产安全保值为主要目标的传统金融业务对于具有高风险的技术创新的推动作用是相当有限的。(2)金融组织结构上的不匹配。目前我国的金融体系是以大银行为主,缺少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中小型金融机构。(3)资本市场结构上的不匹配。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层次单一,不同风险偏好的企业都集中在一个较高标准的主板市场上市、缺乏其他可供创新型中小型企业选择的直接融资渠道。这种单一的资本市场结构不仅不能满足各个层次的融资者和民间投资者的需求,而且导致资本市场金融资源的错位配置。
在民间资本大量参与的情况下,一个国家技术创新金融支持模式的选择要从历史的背景和“路径依赖”的角度对技术创新模式和金融体系模式及其相互作用进行通盘考虑。民间资本参与中国技术创新的金融支持目标模式应该是有中国特色的融合两种模式于一体的模式,而不是对某种具体模式的照搬。不论是英、美的市场主导的“基于法律的体系”,还是日、德的银行主导的“基于关系的体系”本身都在发生变化,都不应是中国金融体系的目标模式的选择。受法律体系的不健全,证券市场起步较晚、发展缓慢等现实条件的制约,科技企业较多地实行股权融资方式短期内还不太可能。与此同时,由于大量不良债权的负担,银行经营有较大风险,继续太多地依赖银行融资也不现实,必须大力发展传统的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和创业投资。在中国13亿元左右金融资产总量的大部分仍然在银行体系中的现实下,我们应该进行两元发展,直接金融与间接金融并举,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并重,不可偏废一端。核心在于运用市场化机制,推进直接金融和间接金融两种金融支持模式的协调发展。
2.民间资本参与中国技术创新的金融支持策略。
为了促进技术创新的顺利发展,必须采取综合措施,建立完善能够民间资本参与技术创新对金融支持丰富多样的要求。就目前而言,促进民间资本参与技术创新的金融支持策略应着眼于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建立健全关于促进民间资本参与技术创新金融支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现有的《公司法》、《证券法》、《商业银行法》等多种法律、法规、条例,都或多或少地存在对金融机构业务、金融工具运用等存在诸多方面的限制性规定,严重制约了民间资本参与技术创新的金融支持体系的建立与发展。有关部门应该及时修改这些法律法规,为民间资本通过金融支持加强技术创新创造有力的条件。
第二,要拓宽技术创新的融资渠道,尽快将民间融资转入体制内循环。科技部门可以联合金融部门通过金融创新来拓宽融资渠道,这样可以有效弥补产业化的资金缺口,实现科技和金融、政府和社会多赢共利的目标。要到这一点,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入手:(1)尽快建立专门为民营科技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中小型商业银行,吸收民间资本入股。(2)积极引导有条件的民营科技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尤其注重短期债券的发行。(3)重点推动达到一定规模的高科技民营企业上市。(4)允许民间组织建立互担保基金,以及企业集资建立行业内互担保基金等。(5)引导民营资本组成金融机构或建立投资基金,使民间资本作为资本金注入民营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切实将民间融资从体外循环转入体内循环。
第三,大力发展创新型资本市场以实现资源配置向创新型企业集中,实现民间资本与创新之间的良性循环互动发展。第一,大力发展风险资本,构建民间资本为主体的高新技术产业风险投资的组织模式。根据中国的实际,地方政府协调下的专业性风险投资基金、境内民间资本为主体的有限合伙制基金组织形式、境内民间资本为主体的契约型风险投资基金形式都是较好的组织形式。其二,发展多层次、多渠道的民间资本参与创业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从国外经验来看,通过创业投资形式为技术创新提供金融支持关键是要规避所谓的“上帝变野狗(god to dog)”现象,即创业投资企业出资时被视为上帝,一旦投入钱后被当作野狗并逐渐被摈弃所投资企业之外。目前中国风险投资退出受困影响的不止于风险投资本身,还直接影响到民间资本的积极参与。创业风险资本除了以在创业板上市的渠道退出之外,股权转让或收购兼并也是重要的退出渠道之一。
第四,建立健全政策性金融扶持机制,为民间资本参与技术创新服务。面对科技投资的高风险,仅靠市场并不能完全解决技术创新的初创投资需求。从各国实践看,政策性金融扶持体系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起到重要促进作用,只有建立全方位的政策性金融扶持机制才能弥补市场缺陷。一方面,要成立一家专门商业银行性质的科技银行,其中部分业务属于专门为民间资本参与科技创新服务的政策性金融业务。科技银行的有效运作关键是要提高风险识别能力,如果银行具备足够的风险识别能力,就能够有信心、有能力对科技项目进行贷款支持。另一方面,要运用市场化手段,提高现有政策性金融资源的使用效率,放大民间资本参与科技创新的扶持力度。这些市场化手段包括:成立“国家科技创新种子基金”,吸纳大量的民间资本跟进;吸纳民间资本参股组建科技保险公司,成立科技创新风险评估公司等。
参考文献:
[1] 李松涛,董梁,余筱箭.技术创新模式与金融体系模式的互动选择[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2,(7).
我国于2006年颁布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把“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作为我国未来科技发展的指导方针,自此自主创新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2009年12月8日,国务院正式下发了《关于同意支持武汉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这是东湖高新区成为继北京中关村之后的第二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自此将东湖高新区的发展上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为此国家出台了多项优惠措施,并伴随着企 业从初生到成长的不同阶段给予扶持,鼓励东湖高新区的自主创新发展。本文将基于对东湖高新区自主创新能力现状的剖析,找出影响高新区自主创新与金融支持的瓶颈。并通过对发达国家典型金融市场支持政策的比较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提升该高新区自主创新能力的金融支持策略。
1 相关文献回顾
早在1912年,着名经济学家熊彼特在其《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就提出货币、信贷和利息等金融变量对经济增长有重要影响,认为创新是经济增长最核心的因素,而创新的实质在于各种生产要素的组合[1]。此后众多经济学家开始从资本入手,关注金融对自主创新的影响。经济学家哈罗德与多马于20世纪50年代建立了着名的哈罗德-多马模型,该模型虽然进一步解释了资本积累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但对于资本内部各金融工具间相互组合关系对自主创新的影响,乃至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却没有进行专门的研究[2]。在内生增长模型中,对金融政策支持自主创新影响的重点集中在金融市场方面,该理论认为科学技术的广泛应用是建立在金融市场繁荣发展基础之上的[3]。时代交叠模型最早由萨米尔森提出,旨在弥补货币经济理论缺乏微观基础的缺陷。此后史密斯利用该理论证明了金融市场效率会直接影响到技术的选择,并对一国的均衡经济增长率带来了深远影响。此后随着上世纪中期美国硅谷的兴起,风险投资成为金融支持自主创新的重要力量,使风险投资成为当今金融与自主创新领域的一个重要研究对象。
国内对金融支持自主创新的研究起步比较晚,其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①国外金融政策支持自主创新的比较研究;②金融支持自主创新工具选择及组合研究;③从财税角度通过政府公共政策来指导金融支持自主创新;④通过实证研究对金融支持自主创新进行模型分析。这些研究成果一方面从理论上揭示了金融支持自主创新的一般规律,为实践应用提供了重要理论基础。另一方面,在研究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目前国内研究大多是基于发达国家成熟金融市场的研究成果,而我国金融市场尚待完善,因而这些先进的研究成果应用于我国实际金融运行还有待时日;②现阶段的研究成果多集中于对金融工具及其组合应用方面的微观研究,缺乏从宏观角度把握金融支持自主创新内在机理的研究。
2 东湖高新区自主创新与金融支持现状
2.1 高新区内自主创新发展概况
东湖高新区成立于1988年,1991年被国务院批准为首批国家高新区之一。目前,高新区内拥有2 100多家高新企业、600多家研发机构,平均每天有10项发明专利诞生。其中烽火科技近年来接连提出了3项IP网络技术标准,被国际电联批准为国际标准;长飞公司自主研发的新型光纤拉丝炉达到了世界先进水平,打破了国外技术封锁;海创电子、楚天激光开发的产品,在我国载人航天、“嫦娥一号”得到应用。高新区已经主导制定了5项国际标准、80项国家标准、110项行业标准,申请专利6 300多项,专利申请量以年均40%的速度增长。2009年,东湖高新区的总产值达到2 200多亿元,是1991年4.2亿元的500多倍[4]。
2.2 高新区内金融支持初显成效
截至2010年,高新区上市公司数量达到29家,上市公司数量在全国89个高新区内名列前茅。这些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融资总额达到338.84亿元,形成资本市场有影响的“光谷板块”。自1997年东湖高新区首家上市公司人福医药上市起,东湖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因其业绩的高成长性越来越受到资本市场的青睐。“十一五”期间,东湖高新区内又有12家高新技术企业成功上市。近期,东湖高新区又有华中数控、力源信息两家企业在深交所创业板挂牌上市。至此区内企业上市地包括沪深主板市场、中小企业板市场、创业板市场以及香港、新加坡和美国纳斯达克市场。
2.3 中小企业自主创新发展与金融支持矛盾突出
截至2010年,东湖高新区累计登记企业2万多家,主要从事光电子信息、生物工程与新医药、能源与环保、现代装备制造等高新技术产业,但绝大部分是中小企业。在民营企业中,收入过亿元的企业只有40多家左右,有7 000多家企业的收入在千万元以下[5]。由于企业规模小、融资难、资金有限、研发投入不足,因此创新能力薄弱,缺乏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自主研发产品和自主创新品牌,难以与国内外大企业竞争,发展举步维艰。融资困难已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面临的突出难题。
3 高新区自主创新金融约束的成因
3.1 自主创新型企业自身特点约束
根据库兹涅茨、杜因等[6]提出的创新生命周期理论,一个创新产品存在从诞生、成长、衰落到被突破性技术替代的过程。根据自主创新型企业这一特点,在不同的生命周期阶段,自主创新型企业都面临着不同状况的金融约束。在自主创新产品诞生阶段,研发阶段本身不仅需要大量资金,而且面临着因实验的不确定性所带来的巨大风险。有资料表明,在自主创新产品初步生产阶段,一项创新技术从实验室走向生产车间的成功率不到10%[7]。同时,在此阶段还要承担因技术转化所带来的生产风险与更大规模的资金投入。在自主创新企业成长阶段,企业要面临市场竞争所带来的市场风险,不仅需要将资金投入到产品本身,同样还需要在市场营销、企业管理等方面投入大量资金,以提高产品综合竞争力,对资金的需求量也更多。而到了成熟阶段,企业面临的风险虽仅来源于企业自身的经营管理,此时企业面临的风险 虽小,但因规模经济需要更多的资金,因此创新型企业在自主创新的各个环节中都面临着巨大的资金压力。而高新区内绝大部分企业是处于研发阶段的中小企业,其本身就要承担巨大的创新风险。因此,整个高新区都面临着严重的金融约束。
3.2 自主创新型企业外部环境约束
由于目前国内融资渠道相对比较单一,主要是银行贷款,而自主创新型企业往往具有规模小、发展时间较短、无形资产较多的特点。在面对银行贷款审批时,往往缺乏可以抵押的实物资产,这与金融机构贷款流程需要的未来还贷现金流的稳定性、未来风险的可预测性、可控性都不可避免地发生了冲突。企业创业成功,取得丰厚利润,金融贷款机构除了获取贷款本金和利息以外,再无其它激励机制;而一旦企业创业失败,金融贷款机构却要承受失败风险。在这种情况下,金融机构承担了企业自主创新的高风险,却没有分享到企业自主创新的高收益。面对收益和风险的不对等性,金融机构缺乏明确的激励机制,导致金融机构贷款积极性不高,企业面临融资难。目前国内对公司上市融资要求比较高,而自主创新型企业大都是新兴小规模企业,距离公司上市的标准差距很大,企业很难通过债券、股票等手段取得自主创新所需资金。而且企业融资仍然是以金融贷款为主,其它融资方式诸如股票融资、债券融资、基金融资、风险投资、信用担保以及政府主导下的银企合作虽有发展,但作用十分有限。
4 自主创新金融支持的国外比较
4.1 日本自主创新金融支持模式
作为一项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日本从德国引入了信用担保金融制度,并于1937年成立了东京信用保证协会,该协会的成立标志着日本信用担保制度的正式诞生。截至1953年,日本全国已近建立了53个信用保障协会,出资设立了金融公库,强有力地支撑了全国数以百万计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服务,成为世界上信用担保体系最完善的国家[8]。亚洲开发银行担保课题专家伊恩?戴维斯称赞日本的信用担保制度是世界上体系最完善、对中小企业影响最深远的信用担保制度,其中信用保障协会的作用功不可没。在日本的信用担保体系中,政府导入也是其一大特色,中小企业金融公库便是由日本政府全额出资的,它与分布在全国47个都道府县和5个市的共计52家担保协会有机结合,形成了完善的信用担保体系。中央政府出资并监管金融公库,地方政府出资并监管地方企业担保协会,两者共同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服务。
4.2 美国自主创新金融模式
美国是世界上风险投资最发达的国家。目前,美国拥有4 000多家风险投资机构,每年为10 000多家高科技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仅在硅谷,美国的风险投资家就为其注入了37亿美元资金。硅谷内的高科技企业成功率可达60%,而一般条件下高科技企业成功率仅为16%。在美国风险投资总额中,硅谷占43%,每年有近1 000家风险投资支持的高科技企业在硅谷创业。可以,说硅谷的成功就在于“园区平台+风险投资”[9]。风险投资起于英国,兴于美国,是一种向具有发展潜力的新建企业或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提供资本的投资。从其运作方式来看,风险投资可以将风险家、创新成果和企业管理者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一种利益共享与风险分担的合作模式。与传统的银行贷款规避风险相反,风险投资偏好高风险项目,以追逐高风险后面所蕴藏的高利益为目的。因此在考核企业时,风司更关注企业未来的发展方向和研发团队的创业精神。因此对于自主创新型企业而言,通过风险投资进行融资无疑是最佳选择。另外美国通过设立中小企业管理局,专门负责对新兴企业提供担保服务和少量直接贷款,政府采购也向中小企业倾斜。
4.3 欧盟自主创新金融支持模式
据有关资料显示,在2005年对欧盟15个成员国近3 000多家企业管理者的调查中,近8成企业是通过银行获得资金支持的,银行是欧洲企业最常用的融资渠道。为了 改 变 这 一 局 面,欧 盟 专 门 设 立 了 政 策 性 银行———欧洲投资银行(EIB),利用自身资金和借助资本市场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支持,同时还为共同体以外国家提 供 援 助。此 外,欧 盟 还 设 立 了 欧 洲 投 资 基 金(EIF),通过融资担保、股权参与等方式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在欧盟内部各成员国之间,也通过各种形式帮助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英国设立了中小企业服务局,为中小企业提供咨询和信息服务;德国成立了中小企业局,隶属经济技术部,专门负责管理中小企业事务,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意大利、法国相继成立了“创业板市场”,致力于为中小企业融资拓宽渠道。
5 金融支持东湖高新区自主创新的政策建议
由于金融系统具有筹资融资、资源配置、价格发现、择优筛选、信息处理、监控等多方面特点,因此金融对自主创新的支持作用主要体现为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创造完善的融资环境和融资渠道;二是为规避和化解创新风险提供金融工具和制度安排。结合发达国家金融市场与金融制度对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的经验,东湖高新区自主创新金融支持政策主要应从如下方面着手设计:
5.1 金融融资政策
所谓金融融资政策,就是摒弃以往靠行政拨款的单一方式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补贴,转而通过市场化的融资手段来解决高新技术企业资金短缺的问题。
(1)通过创业板上市进行融资。目前高新区的上市企业只有20多家,同其它成熟的高新区相比,上市公司的数量较少。因此应该积极鼓励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建立企业上市协调机制,放宽企业登录创业板的准入条件。同时积极与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沟通,效仿中关村建立专属高新区的中小企业板块,进一步降低企业上市成本。
(2)支持商业银行在高新区内成立科技支行。鼓励商业银行在高新区内设立特色支行,对中小企业开展科技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等特色金融服务,并对放贷银行给予一定的风险补助。同时,由政府和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出面,组成项目评估团,对企业项目进行可行性评估,作出信用评级,供金融机构参考。此外还可以增加担保补偿,以此来鼓励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进行倾斜,解决中小企业在自主创新过程中面临的资金短缺问题。
(3)引入风险投资机构,丰富融资渠道。在国内,尤其是在高新区内,风险投资尚处于起步阶段,现有的风险投资机构和组织基本上都是由政府出资或由政府直接资助的。这些风司的投资理念更接近于银行,对技术的市场前景和团队的创业能力等考虑甚少。因此,在今后很长的一段时间内,高新区需要引进一批具有丰富投资经验的高层次金融人才,大力发展一批投资理念完善的风司,以丰富高新区内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融资渠道。
5.2 风险规避政策
关键词:技术创新 金融产业 协同发展 生命周期
经济学家熊彼特在其1912年出版的著作《经济发展理论》中提出了创新的概念,他认为创新活动包括研制或引进新产品、运用新技术、开辟新市场、采用新原料或原材料的新供给、建立新组织形式整个部分,也就是把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引入生产体系,即“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以便于获取潜在的利润。后人在其创新思想的基础上加以扩展,认为创新活动不仅是一种行为,更是一种意识,一种体制。20世纪80年代,国家之间的竞争转变成知识经济的竞争,创新系统建设成为各国普遍关注的问题。
科学技术在人类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技术创新带来了人类史无前例的大繁荣,社会财富以几何数量级递增。由于技术创新具有高风险性,而且研发周期较长,需要金融资本长期一贯的支持,因此寻求技术与资本的嫁接,对技术创新具有积极意义。文章论述了技术创新的特点,分析了企业技术创新过程中存在的资本难题,并提出了依托金融创新破解企业技术创新发展困境的举措。
技术创新的主要特点
(一)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成为创新型企业成长和获取竞争优势的主要手段
全球化带来了世界经济的趋同效应,地缘边界逐渐被打破,世界经济形成了零距离效应,产品同质性竞争表现明显。技术创新型企业是指以当前社会生产和生活领域中的先进技术为主要生产要素,以技术生产、技术创造、技术扩散和转移、技术应用为主要手段,对组织内外的资源进行开发和利用,追求知识经济和价值的新型智力密集型企业。技术创新型企业实施技术领先战略,主要集中精力进行生产和技术研发,开发有市场前景和商业价值的产品,满足大众需求获取商业价值。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是推动社会进步的主要力量,创新型企业为社会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二)技术创新是高风险和高回报相对应的行为
创新活动是对原有的技术创新,是对原有的技术进行改进或毁灭性的颠覆,其技术的有效应尚未得到市场的验证,是一种高风险行为。世界上很多先进技术虽然具备领先性,但由于缺少市场基础而夭折。早在20世纪40年代,计算机天才王安博士就发明了“磁蕊记忆体”,大大提高了电脑的贮存能力。1956年,他将磁蕊记忆体的专利权卖给国际商用机器公司,获利40万美元。这第一桶金并没有助其在电脑世界称霸,尽管后来王安公司不断推出新产品,由于商业运作模式和市场发展战略的偏差,最终公司宣告破产。由此可见,技术创新行为要与商业市场的运作协同发展,才能避免高风险,获得高回报,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企业技术创新的融资难题
(一)金融机构的融资门槛高
技术创新型企业的融资难问题一直是困扰企业发展的难题。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基金公司、信托公司、保理公司、租赁公司等,在我国资本市场上形成了多元化发展格局。银行提供科技贷款后,在某种程度上缓解了企业在不同企业在发展阶段需要的资金问题,促进了科技成果转化成现实的社会生产力,对国民经济增长和科技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银行作为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由于其融资门槛高,对企业的条件和资质有明确的要求,很多技术创新型企业无法达到要求而被拒之门外。
(二)技术创新型企业与银行存在信息壁垒
很多技术创新型企业多数是中小企业,在社会上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不高,其所从事的项目和技术在社会上的认可度不高。客观上,很多技术创新型企业出于技术竞争和商业信息保密的原因,大多不愿意主动披露商业信息。由于信息不对称,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收集项目信息和技术的同时存在规模经济效应,很难及时掌握市场上有发展前景的技术,再加上银行对现有的技术和项目的评估手段落后,在分析、识别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企业自身的能力上存在欠缺。这种欠缺会诱使企业隐藏有关信贷决策的信息,加剧信息不对称的程度。研究分析表明,企业对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的信息也并非越多越好。在假定金融机构理性判断技术和项目的情况下,会对项目和技术信息有正确的评价,但是当企业向金融机构披露较深层次的诸如企业发展战略、企业经营波动等方面的信息时,金融机构却有可能对这些信息产生曲解,导致采取不放贷或者提早收回贷款的决策,使这些本应有利于企业申请贷款或至少不应对申请贷款产生明显不利影响的信息变为不利信息。不可否认的是,由于多数中小企业与大企业相比存在道德风险,造成银行对企业的监管难度加大,管理成本加大。由于以上原因,银行等金融机构与技术创新型企业存在信息壁垒,合作失之交臂。
(三)金融机构的种类、数量及服务方向远不能满足市场需求
我国资本市场发展速度和规模与国外相比尚处于低级阶段,金融机构的种类、数量、服务方向远不能满足市场需求。银行、基金公司、信托公司、保理公司、租赁公司等机构是资本市场的主要渠道,其中银行扮演了重要角色。中小金融机构规模小、抗风险能力较差,在市场竞争中受到国有大银行的挤压,出现支付问题,影响了中小金融机构的信誉。另外,多数中小金融机构尚没有形成信息化的金融服务体系,办理手续复杂,结算体系不完备,效率低下,风险程度高,成为制约其发展的壁垒。而且,由于金融机构本身也受到国家利率政策调整的影响,存在资本缩水的现象,造成企业效益不佳,金融衍生发展能力和企业资本参与能力弱化。另外,中小金融机构受国家利率政策调整的影响,存贷款利差不断缩小,加上企业效益差、欠息严重等,造成经营效益下降,削弱了对企业进一步支持的力度。
金融创新与资本创新的整合策略
(一)基于技术创新型企业的生命周期整合金融资本
技术创新型企业的创立和发展历程如同人的成长历程,有其固有的规律,在不同的阶段对资本的需求不同,资本发挥的作用也不同。
1.种子期也称创意期,是指技术人员对富有创意的理论、方法和技术进行开发,形成整体的创业设计和规划。这一时期的活动是以知识创新为特征的活动,不能产生现金流量,其主要风险是技术风险,在此阶段技术成功率仅占5%,大多数项目和技术中途夭折。这一时期技术创新型企业往往不能从银行等机构获得贷款,其资金来源主要是创业者的自有资本或合伙合资人的股本投入以及风险投资(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基金的支持,其数量一般较小,几百万即可启动一个项目。投资周期一般为2-3年,一旦企业进入正常运转状态,风险投资即退出。
2.初创期也称孵化期,是科技创业人员具体实施创业项目,实现科技成果的转化。这一阶段是取得、整合、运用技术、人才、资金等各种经济资源并创立企业的过程,对资金的需求极其急迫,资金需求数量大,投入密度强。这一时期的现金流来源包括产品销售收入、对上下游企业的商品贸易融资、企业资本金盈余,以及通过信用担保机构担保贷款、政府基金、风险投资、租赁融资、票据融资、典当融资和股权的场外交易。资金需求数量比种子期要高,一般数千万以上。投资周期时间不等,一般为3-5年。
3.高速发展和成熟期。企业在这一时期已经有成型的、成熟的产品推向市场,有明确的发展战略和市场定位,形成了特有的企业文化、管理制度、管理经验,培育了核心竞争力。随着企业市场的稳定发展,企业的扩张行为也逐渐开始,原有的资金无法满足发展需求,融入外部资金进入企业成为发展的必然选择,可通过民间借贷、企业间的商业信用、信用担保机构融资、政府基金、租赁融资、票据融资、典当融资和股权的场外交易等方式获得融资。这一时期对资本的需求数量较大,一般在千万以上,投资的领域涉及公司的各个业务层面。
总之,基于生命周期的角度,创新型企业在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对资金的需求方式不同、数量不同,但是这些资金在不同层面上解决了企业的资本难题,促进了企业的发展。作为创新型企业和金融投资机构应该遵循投资规律,谨慎选择投资方式和投资时间,以最大程度的发挥资本的效应,避免投资风险和融资风险,实现创新型企业和投资机构的双赢。
(二)创新融资制度以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
当前,创新型企业技术创新亟需得到资本市场的支持,仅凭借政府财政引导基金和财政补贴无法解决企业长期的资金需求问题。同时鉴于风险和收益对等的原则,那种维持金融资产低利率或负数利率及限制贷款发放的政府政策,往往不能刺激储蓄或阻止低效率投资。只有让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凭借自身实力进行技术创新和资本创新才能取得持久的竞争优势。金融市场应该建立起多元化、多层次资本供应体制,建立互为补充、各有侧重的金融网络,为企业提供造血功能和成长加速剂。近期提出的资本市场转移平台这一理念,是金融创新的具体体现,转移银行的负债,及时消除坏账和呆账,有利于银行轻装前行,把有限的资本应用在能带动经济增长的、有发展前景的产业和企业。同时经过资本转移,逐渐形成产业和企业金融资本转移梯度,形成整体优势和合力。同时,各个金融机构应创新金融体制,对技术创新型企业提供有效的资本支持。国内外的科技创新型企业发展历程表明,企业技术创新与金融制度创新息息相关,资本因素成为激发企业技术创新的活跃的因子,激发出无处不在的能量。我国应加强金融衍生工具的开发和应用,疏通企业家技术创新的融资瓶颈,培育产业竞争优势。
(三)完善金融法律法规并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保障
法律法规不健全,是制约金融业发展的政策。由于多数创新型企业尚处于发展初期,资产有限,信用记录不健全,很难获得资本市场的青睐。我国应从宏观上整体把控技术创新型企业的外部融资环境。政府理应加大对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资金支持,促进担保机构的良性发展。促使商业银行进行担保机构担保贷款,降低经营风险。完善担保体系,健全物权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担保行为,对担保运行等关键内容、担保公司的定位、准入、推出,行业标准、担保人员的资质以及担保实施方式、担保比例、担保倍数、损失理赔等制定统一的运作规范。
结论
综上所述,当前技术经济时代,技术与资本的耦合带动产业的创新发展,国家的繁荣需要创新,企业的发展需要创新,创新活动由此也涵盖了思想理论创新、科学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经营创新、机制创新、制度创新、知识创新等。创新作为一个综合系统,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成为国家创新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技术创新系统与金融创新有效地融合,企业创新才能产生持续的竞争力。文章从技术和资本的角度,提出了金融创新和资本创新的整合与发展,希望在未来的发展中,对我国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能够有所借鉴和启示。
参考文献
1.王小兰,赵弘.突破融资瓶颈—民营科技企业发展与金融创新[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
2.韩家义.论我国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及发展战略[J].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4)
Key words: innovative content;investment and financing mode;core business
中图分类号:F83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08-0004-02
0 引言
航运业作为国民经济的血脉,是一个高投入、高风险、资金密集型的周期性行业,其发展依赖于金融体系提供金融支持,航运金融业务成为航运业实现长期稳定发展的有效战略途径。其业务创新的实质在于航运产品的金融化及其风险控制。它包括三个层面的含义:一是设计一系列金融产品让航运具有可投资性,使其成为一种投资渠道;二是可投资性的金融衍生产品如何套期保值和投机,三是金融对冲工具的风险控制。因此,推进航运金融建设已经成为实务领域发展的主要目标,同时在学术界也形成了一个新兴的学科方向。
但在具体实践中,航运金融业务的内涵、重要的模式和基本结构等还较为混乱,有必要对航运金融的业务的创新内涵进行梳理,同时明确航运金融中涉及资金最大、范围最广、风险非常高的船舶投融资业务的模式进行文献整理,以明晰今后的发展方向。
1 现阶段航运金融业务创新内涵及基本结构
航运金融是指航运企业运作过程中发生的融资、保险、货币保管、兑换、结算等经济活动而产生的一系列相关业务的总称,可分为船舶融资、航运保险、资金结算和航运价格衍生品等四大类业务。其创新内涵是航运金融业务纵深发展的必然和前沿。航运金融业务贯穿于航运业的不同阶段,任何一家航运企业在各个时期都伴随着各种各样的金融活动:初创期需要贷款、租赁、保险等金融服务;成长期需要股权吸纳、保险业务、航运衍生品业务;成熟期会有一些境外的公开债券、基金的发行。因此,金融机构的“缺位”,无疑将极大影响航运业的发展。这些基本的业务形式在现阶段可以组合成许多航运金融的创新产品。
航运金融业务创新的表现形式是航运金融领域内航运金融市场、相关制度和航运金融产品等各种要素的创新,这既有宏观层次的变革,也有微观层次的创新。宏观航运金融的创新业务着眼于分析整个航运业市场与金融体系的关系,重点研究政府货币、财政政策及政府机制对航运金融市场的影响,如利率、汇率变化、通货膨胀、税率、经济增长和经济周期等对投入航运行业的资金量的影响等[1]。由此,引出航运金融市场的产品创新、机构创新和制度创新等三个部分。而微观航运金融的创新业务主要研究在动态时间和不确定环境下,单个航运业相关企业、投资者等投融资决策问题和风险控制和风险转移方式,探讨航运金融市场各参与主体的资产定价及对资金在航运中配置的影响,包括航运业投资者或企业应选择何种投融资模式、如何针对航运市场的风险特征进行监控和规避等。航运金融业务创新的实质在于航运产品的金融化及其风险控制。结合航运金融业务与航运上下游之间连接的关系,可以突出三方面的重点:在航运产业的上游,着重解决资金量巨大的船舶投融资问题;在航运产业的中、下游,着重考虑航运市场风险特征与应用金融产品进行风险规避的问题。
2 船舶投融资业务研究
航运金融用英语表达通常写做“Shipping Finance”,从涉及的内容看最主要的就是船舶融资。只有在船舶融资和其他航运金融项目同时出现时,才用“Shipping and Ship Finance”的说法加以区分,即“航运与船舶融资”,其核心研究对象也是船舶融资。造船企业作为航运业的最上游,与航运业发展紧密,同时也离不开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建造一艘船舶需要几千万上亿美金,必然通过投融资渠道解决资金的需求和后续的营业需要。因此,船舶投融资问题是航运金融中占有资金量超过90%、业务范围最广、风险非常高的一个主要问题。
2.1 国外文献综述 Bendall和Stent[2]运用实物期权分析方法对船舶投资决策做了实证分析,通过引入明确的班轮航线建立期权模型。文章以传统的现金流折现法构建了潜在资产及其流动性和相关性的价值模型,期权价值是一个多项树形式,结果表明加入了期权价值的决策模型更有实际意义,能够找出最优解决方案。Alizadeh和Nomikos[3]介绍了一种在油轮市场进行船舶买卖掌握时机的新方法。研究使用1976年1月至2004年9月的交易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建立了用于投资的交易决策模型,并通过统计数据,检验数据的偏差和模型的鲁棒性。文章结果表明,基于收入价格比的交易策略在油轮市场上有良好的应用前景。Liping Jiang和Jorgen T. Lauridsen[4]首次基于历史造船合同价格数据研究中国造船业中干散货船运营商的价格形成机制。研究表明:租船期(time charter rate)在造船价格中具有最决定意义的影响;其次依次为造船价格、价格成本费用率(price-cost margin)及造船产能利用率。同时指出,“中国因素”被认为是决定租船期在价格形成机制中具有最直接意义的原因。
在船舶融资租赁风险方面,Liu Yi-bin等采用层次分析法和模糊综合评价法对资产和负债、现金流,主要营业收入和支付的利息等四方面的财务指标通过对比和配对组成两个模型,即船舶租赁模型和船舶贷款模型。文章通过实证对比发现在不同的经济环境下,股东会选择不同的操作模型,这可以作为船舶融资租赁的一个基本财务决策基础。Cong Liu等研究了在能力和订购顺序的约束下,针对包括承运商和上游租租赁公司的两层集装箱服务链,通过引入灵活选择的期权式集装箱计划机制,来灵活解决集装箱租赁合同的问题。Jing-Xin Dong和 Dong-ping Song把多航线、多个内陆运输时间的集装箱租赁问题作为动态系统的一个部分,考虑多个相互作用的因素,在各个路线优化集装箱租赁期的长度。通过仿真和案例研究对租赁风险进行了分析,并得出优化模型和结果。
2.2 国内文献综述 国内学者在船舶投融资和租赁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其中,张仁颐以1.5万吨载重量的多用途二手船为例,分析了影响二手船购置价格的各种因素,并用随机模拟的方法分析了该船在各种营运条件下的经济指标和风险概率,从而科学地确定购置价格。张联对中英美三国船舶投融资政策进行定量的分析比较,揭示了中国船舶投融资存在的问题。邵瑞庆在系统分析影响航运投资决策的环境因素及其结构基础上,运用多层次模糊综合评价方法建立了船舶投资评价模型。孙铭文和张仁颐提出船舶融资决策涉及多个决策变量、多个目标。文章通过采用多目标多层次模糊优选模型,建立了船舶融资决策的指标评价体系,应用在船舶融资决策中。李丹将封闭式期租船定价公式应用于简单的欧式期租船合约中,解决国际航运期租船定价问题中选择执行期权的最佳时点。李丹在阐述行业收益差异基础上,分析了影响航运股权的融资因素,针对航运企业IPO的不同表现特征选取了1984-2007年间,在主板证券交易所首次发行股票的143家全球航运企业,通过计算超常持有期收益率和累计超常收益率分析上市公司短期和长期价格表现,以期对船舶融资选择提供建议。郑士源建立了随机波动情况下干散货和原油船舶的投资决策模型,通过运用实物期权和博弈理论,得出了承运人之间差异化竞争和同质竞争时船舶的最优投资法则。郑士源应用动态计量经济理论与方法,研究了干散货运输船舶订购的内在影响机制,分析了3种主要干散货船型的新船价格、二手船价格和期租金率与新船订购量之间的动态关系。
3 结论与研究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