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2 16:38:36
序论:在您撰写税务管理的方法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1.企业组织形式复杂,挂靠、分包、转包现象普遍存在。目前,建筑业施工资质管理越来越规范,办理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程序越来越严格,一些施工企业为收取管理费,出借、挂靠施工资质,层层分包、转包工程项目现象普遍存在,建筑市场暗箱操作现象屡见不鲜。一部分不具备施工资质或施工资质等级的小型企业为承揽建筑工程,纷纷采取分包、转包、挂名等经营方式挂靠资质较高的企业。施工企业向这些施工队收取一定数额的管理费后,挂靠方则提供发票交施工企业入账。税务机关难以将这些施工队纳入正常的管理。
2.建筑项目生产周期长、内部管理规范化程度不一。由于建筑业具有建筑项目生产周期长、单项工程跨年度作业现象较为普遍,项目建设期长达数年甚至更长时间,内部管理规范化程度不一,工程项目流动分散、从业人员众多,工程款项结算不及时,少申报和延期申报税款的现象大量存在。
3.建筑企业工程款回笼迟缓,造成企业欠税严重。建筑企业为了承接施工项目,往往会压低报价,且需垫付大量的资金,而有的工程项目早已竣工,建设单位却迟迟不清算,长期拖欠工程款,致使建筑企业无力缴纳税款。
4.会计核算的问题。
(1)不按期确认工程结算收入。由于建筑项目施工周期长,而建设单位经常是先预付工程款,到工程竣工决算时才要求施工方开具建筑业发票,所以很多建筑企业就将这部分工程款收入一直挂在“预收账款”会计科目,而不及时确认“工程结算收入”造成收入核算反映不真实,迟缴税款。
(2)不据实核算工程施工成本。由于建筑业单项工程施工环节众多,而工期往往又很长,企业为了少缴企业所得税,通常会虚增工程成本,加大材料费、人工费及机械费用的支出,从而造成账面亏损,达到少缴或不缴企业所得税的目的。
(3)虚列工程施工人员工资。近几年,施工企业工人工资不断上涨,个别工种的人员工资已超过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工资,而他们个人又不愿意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施工企业会虚列工程施工人员工资,达到减少员工少缴个人所得税的目的。
(4)实物抵账不入账。工程项目竣工后,有的建设单位因种种原因无力支付工程款,就用汽车、货物或房屋抵顶工程款,而建筑企业对这部分抵顶工程款的实物却不作账务处理,从而偷逃税款。
(5)以施工劳务名义将工程转包,转移利润。目前,许多有条件的企业成立有建筑劳务公司,有的建筑企业利用劳务公司将利润转移。如:将工程劳务分包给劳务公司,劳务公司就其劳务分包部分缴纳建筑业营业税,建筑公司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税计算缴纳营业税及附加。建筑施工单位一是在税负(营业税金及附加)不增加的情况下,避免税务机关对其用工情况进行核实,另一方面,转移利润,通过劳务公司开具建筑业发票计入“工程成本”科目,即不增加税负,又达到转移消化企业利润的目的,造成企业所得税流失。
5.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淡薄。建筑企业作为纳税义务人积极纳税的意识淡薄,对工程收入则是尽量少列,现金能坐支的也不入账,或者长期挂在“预收账款”上,但企业以工程未结算而不转收入。另外,一些建筑企业在财务核算上编造虚假记账凭证,虚增工程成本,造成无法完成纳税义务。
6.大量农村施工队伍未纳入税收管理。随着我国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大量农村施工队伍活跃在城乡承接工程。在建设和承接双方之间签订的建筑安装合同或协议很少,大部分只有口头协议,基本按约定俗成的规矩处理。上述情况表明,对建筑企业税收的管理不够科学合理,存在着一定漏洞,需要进一步加强改进。
1.加大税法宣传的力度,形成依法诚信纳税的社会共识。定期召开企业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税法宣讲大会,并有效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现代新闻媒介进行税法宣传,扩大影响面,将宣传材料送到建筑工地,让承包人知法、懂法、守法,形成自觉纳税的共识,使纳税人进一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从而形成自觉依法纳税、社会协税护税的良好氛围。
2.实行行业管理,细化工程监督,抽调专门的税务专管员进行管理,不定期下户进行调查,重点检查挂靠和个人承包行为、取得工程收入不开票行为,对在税务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偷税、抗税行为及时移交税务稽查部门,以点带面,堵塞建筑业税收管理漏洞,促进税收管理工作,保证国家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
3.严格执行“建筑业工程项目情况登记”制度。要求建筑业纳税人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后一月内必须到税局办理工程项目登记,并严格执行。有的纳税人经常是签订合同后不及时到税局登记,拖延到要工程款时才到税局登记,造成迟缴税款。
4.加强建筑业发票管理,细化开票流程。目前,税务机关加强了对建筑业发票的管理,根据纳税人的业务量控制发票的领购并实行项目登记,就是说即使纳税人有发票但没有登记项目也没法开具发票,实现了“以票管税”从而遏制了一些建筑业纳税人欠税,堵住了建筑业单位利用发票偷税的空子,从而从源头控制建筑业税收的流失。设立转(分)包工程开票流程、预收工程款开票工作流程,外来经营户开票工作流程及相应的台账,实现开票流程公开、透明、细化,大大方便纳税人办理开票事宜,提高工作效率。在完善开票流程的基础上加强宣传和检查力度,扫除建筑业专用发票的推广使用死角,加强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程建设结算用票的监督检查工作。
5.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综合治税的管理模式。为加强对建筑行业的监督,及时、有效的掌握项目信息,建委、统计局等部门都要求建筑业报送报表,税务部门可建立与这些部门的信息定期交换联系制度,做到部门配合、职能协作、资源共享,使税务部门能及时掌握建筑业工程招标、施工进度、竣工结算等税源信息,从而有效堵塞征管上的漏洞,减少偷漏税的现象发生。
6.进一步完善代扣代缴和委托代征工作。抓住建筑业总承包人不放,要求其认真切实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对重大基础建设项目可委托建设方按照工程进度代征税款,达到管控税收的目的。
7.完善税收征管政策,充分发挥不同所得税征收方式的作用。
(1)对出借、挂靠施工资质的施工企业,由于其施工成本计算不准确,容易造成所得税流失,为避免税款流失,应核定其应税所得率,按核定征收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2)推进纳税人建账建制工作。税务机关应积极督促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建账建制,改善经营管理,引导纳税人向查账征收方式过渡。对符合查账征收条件的纳税人,要及时调整征收方式,实行查账征收。在充分考虑纳税人缴纳所得税是否接近其真实经营状况的情况下,利用两种方式的转换,鞭策和鼓励纳税人依法纳税。
【关键词】税务机关;项目管理;意义方法
一、重点投资项目的概念、分类
重点建设项目是指经省、市和区(县)级政府有关部门审批、备案、核准、立项的固定资产建设项目以及税务机关认为有必要纳入重点项目管理的其他项目。
根据划分标准的不同,重点建设项目可被划分为不同类别。根据项目建设的不同内容,重点建设项目可以分为生产性建设项目和非生产性建设项目。生产性建设项目包括:1工业建设类(包括工业、国防和能源建设);2农业建设类(包括农、林、牧、渔和水利建设);3基础设施类(包括交通、邮电、通信、电力、地质普查、勘探、建筑业等建设);4商业建设类(包括营销、仓储、金融、保险、综合技术服务业等建设);5技术改造类更新、调整产业结构、产品更新换代,而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非生产性建设项目包括:1办公用房建设类(包括各级国家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业管理机关的办公用房);2居住建筑建设类(包括住宅、公寓、别墅等);3公共建筑建设类(包括科学、教育、文化艺术、广播电视、卫生、体育、社会福利事业、公用事业、咨询服务、宗教等建设);4其他不属于上述各类的其他非生产性建设。
以上划分的意义在于, 生产型项目在投入使用后能继续产生流转税税收,也是重点税源管理的重要对象,在税收监管上有承续性。非生产性建设项目投入使用后一般不会直接产生流转税税收,只会依据其财产性质产生财产性税收或享受减免税待遇,不会当然地成为重点税源管理对象,但仍是纳税服务的重点对象。
根据项目建设的不同阶段,重点建设项目可以分为储备项目、在建项目和已完工项目。储备项目是指已经达成较为成熟的投资意向,得到相关部门部分或全部审批、备案、核准、立项手续,尚未进入实质建设施工阶段的建设项目。在建项目是指已进入建设施工阶段的建设项目,可以细分为当年新建项目和往年续建项目。已完工项目是指工程建设施工阶段已结束,竣工验收已合格,尚在经营筹备期,尚未投入使用的建设项目。以上划分的意义在于,不同建设阶段的建设项目,税务机关监管的重点不近相同,如储备项目重点监控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在建项目重点监控营业税、已完工项目重点监控企业所得税。
二、开展重点建设项目管理的意义
(一)开展重点建设项目管理是保证税收收入的必然要求。
税收收入不仅来自于开门营业的企业、商户,也来自于土地使用权变更、建筑施工、技术改造等环节。一项重点建设项目从取得土地使用权开始,就几乎涉及了地税机关征管的全部主要税种。投资方成立项目公司要开始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转让土地要缴纳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受让土地要缴纳契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进入施工阶段支付各种款项,施工方要缴纳建筑业营业税、部分企业所得税,设计方、监理方要缴纳服务业营业税。可以说, 一个重点项目拉动的税收是巨大的,组织收入是开展重点建设项目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开展重点项目管理是实现税源精细化管理的更高要求。
税源精细化管理是税收精细化管理的发展方向。税源管理已经向分类管理、分行业管理、分级次管理方向化细分。重点建设项目虽未投入使用,但绝大多数都会成为重点税源大户。在项目建设之初就将其纳入重点项目管理行列进行规范管理,是向地税机关税源精细化管理提出的更高要求。
(三)开展重点项目管理是提升纳税服务盾量的迫切要求。
重点建设项目参与方多为重点税源企业,内部管理水平较高,依法纳税意识和维权意识较强,他们的涉税服务要求也有别于其他企业。为重点税源企业提供差异化、个性化服务已成为纳税服务工作的新方向。目前,各地税务机关均在探索在发票管理、纳税申报、涉税审批、税务检查等方面,为重点建设项目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服务。在项目筹备阶段,提前介入,按需服务;项目建设阶段全程跟踪,主动服务;项目投产后密切关注,帮扶服务。对特别重大的建设项目,可考虑派驻专门机构。
三、加强重点建设项目监管的方法
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已成为税源管理的重要内容,各地陆续出台了开展重点项目管理的办法、方案。开展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应遵循如下方法:
(一)责任体系确定
税务机关应建立起三级监管责任体系。内部税源管理部门作为开展重点建设项目管理的组织管理部门负责信息采集、检考核,主管税务所负责征收管理、评估检,主管税收管理员是具体责任人,负责实地巡、具体管理。明晰的责任体系有助于监管工作的有序运转。除此之外,也应要求项目投资方指定专人联系,用双向的责任体系保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的有效开展。
(二)信息来源法定
重点建设项目的信息来源应有法定的渠道。税源管理部门应同各级发改、经贸、国土资源、建设、规划、招商、交通、水利、工商、统计部门建立固定的工作联系,定期取得辖区内重点建设项目的审批、备案、核准、立项信息,作为开展重点建设项目管理的信息来源。当然,从法定渠道获取信息的同时,也要注意发挥其他渠道的重要作用。税源管理工作要坚持眼界开阔,广播电视、报纸杂志、媒体广告、网络传媒等媒介,均可能是重点项目落户开工的第一报道者。在二者的地位上,法定渠道是基础,其他渠道是补充。交叉核对数据时,只有法定渠道获得的数据才能作为依据,其他渠道获得的数据只能作为参照。
(三)管理制度规范
重大建设项目税收管理应当实现以项目管理软件为依托,以项目为管理对象,税务机关通过对采集录入和纳税人自行申报的数据进行审核、分析比对和预警监督,达到对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时动态监控。
1.全面监控制度。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应以投资方为抓手,由投资方汇总上报参与项目建设全部单位的涉税情况。在监控范围上,对与项目有关的投资方、土地使用权或不动产转让方、设计方、建筑施工方、设备安装方、装饰装修方、建筑监理方、销售方等全部纳入监控范围;在监控税种上,对转让土地或不动产的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投资方受让土地的契税、土地使用税,施工方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设计监理方的营业税,房产陆续投入使用的房产税,投资方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各环节印花税全面监控;在监控时间上,要对项目从立项、征地、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调试、装饰装修、竣工验收直至试营业全程开展监控。
2.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必须依托功能强大,设计合理的专业软件进行,实现自动批量统计、分析、比对、预警功能。另外,根据现行营业税政策,建筑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合同约定内容直接挂钩,税务机关可根据已掌握的合同情况,推断出代开发票和税款入库时间,提前设置预警指标,科学预测入库税收。
3.以属地管理为原则。对重点建设项目的监管应以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为主。通过严格的税务登记管理,将参与项目的所有单位集中于项目建设当地。同时,也要注意与省、市一级税源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和与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的协作配合,保证重点建设项目监管不遗漏,不重复。
4.加强发票管理。发票管理,特别是建筑业代开发票管理是税务机关监管重点建设项目施工方的重要手段。主管地税机关应当在发票的取得、使用、代开、缴销等环节加以控制、把关,实现以票管税。代开发票部门对涉及重大建设项目代开的发票,”申请开具项目内容”应明细到项目名称,同时设计专门台账,逐笔登记代开发票有关信息,录入项目管理软件,作为统计分析的基本数据。
5.坚持实地巡查。主管重点建设项目的责任人,根据税收管理员制度的要求和重点项目监管的实际需要,应坚持并展定期巡工作。每月至少到项目现场实地进行巡一次,及时掌握重大建设项目的资金投入、施工进度、税款缴纳和发票使用情况,找税收管理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实现动态监控。
6.开展专项评估。税务机关应积极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纳税评估。以纳税评估发现的疑点为约谈要点,与重大建设项目相关纳税人进行约谈沟通、纳税提醒或纳税辅导,督促其及时履行纳税义务,提高纳税遵从度。在项目进行的不同阶段,要科学确定不同的评估侧重点,提高评估效果。
1.企业组织形式复杂,挂靠、分包、转包现象普遍存在
目前,建筑业施工资质管理越来越规范,办理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程序越来越严格,一些施工企业为收取管理费,出借、挂靠施工资质,层层分包、转包工程项目现象普遍存在,建筑市场暗箱操作现象屡见不鲜。一部分不具备施工资质或施工资质等级的小型企业为承揽建筑工程,纷纷采取分包、转包、挂名等经营方式挂靠资质较高的企业。施工企业向这些施工队收取一定数额的管理费后,挂靠方则提供发票交施工企业入账。税务机关难以将这些施工队纳入正常的管理。
2.建筑项目生产周期长、内部管理规范化程度不一
由于建筑业具有建筑项目生产周期长、单项工程跨年度作业现象较为普遍,项目建设期长达数年甚至更长时间,内部管理规范化程度不一,工程项目流动分散、从业人员众多,工程款项结算不及时,少申报和延期申报税款的现象大量存在。
3.建筑企业工程款回笼迟缓
造成企业欠税严重建筑企业为了承接施工项目,往往会压低报价,且需垫付大量的资金,而有的工程项目早已竣工,建设单位却迟迟不清算,长期拖欠工程款,致使建筑企业无力缴纳税款。
4.会计核算的问题
(1)不按期确认工程结算收入。由于建筑项目施工周期长,而建设单位经常是先预付工程款,到工程竣工决算时才要求施工方开具建筑业发票,所以很多建筑企业就将这部分工程款收入一直挂在“预收账款”会计科目,而不及时确认“工程结算收入”造成收入核算反映不真实,迟缴税款。(2)不据实核算工程施工成本。由于建筑业单项工程施工环节众多,而工期往往又很长,企业为了少缴企业所得税,通常会虚增工程成本,加大材料费、人工费及机械费用的支出,从而造成账面亏损,达到少缴或不缴企业所得税的目的。(3)虚列工程施工人员工资。近几年,施工企业工人工资不断上涨,个别工种的人员工资已超过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工资,而他们个人又不愿意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施工企业会虚列工程施工人员工资,达到减少员工少缴个人所得税的目的。(4)实物抵账不入账。工程项目竣工后,有的建设单位因种种原因无力支付工程款,就用汽车、货物或房屋抵顶工程款,而建筑企业对这部分抵顶工程款的实物却不作账务处理,从而偷逃税款。(5)以施工劳务名义将工程转包,转移利润。目前,许多有条件的企业成立有建筑劳务公司,有的建筑企业利用劳务公司将利润转移。如:将工程劳务分包给劳务公司,劳务公司就其劳务分包部分缴纳建筑业营业税,建筑公司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税计算缴纳营业税及附加。建筑施工单位一是在税负(营业税金及附加)不增加的情况下,避免税务机关对其用工情况进行核实,另一方面,转移利润,通过劳务公司开具建筑业发票计入“工程成本”科目,即不增加税负,又达到转移消化企业利润的目的,造成企业所得税流失。
5.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淡薄
建筑企业作为纳税义务人积极纳税的意识淡薄,对工程收入则是尽量少列,现金能坐支的也不入账,或者长期挂在“预收账款”上,但企业以工程未结算而不转收入。另外,一些建筑企业在财务核算上编造虚假记账凭证,虚增工程成本,造成无法完成纳税义务。
6.大量农村施工队伍未纳入税收管理
随着我国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大量农村施工队伍活跃在城乡承接工程。在建设和承接双方之间签订的建筑安装合同或协议很少,大部分只有口头协议,基本按约定俗成的规矩处理。上述情况表明,对建筑企业税收的管理不够科学合理,存在着一定漏洞,需要进一步加强改进。
二、结合行业特点,加强建筑业税收征收管理的方法及途径
1.加大税法宣传的力度,形成依法诚信纳税的社会共识,定期召开企业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税法宣讲大会,并有效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现代新闻媒介进行税法宣传,扩大影响面,将宣传材料送到建筑工地,让承包人知法、懂法、守法,形成自觉纳税的共识,使纳税人进一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从而形成自觉依法纳税、社会协税护税的良好氛围。
2.实行行业管理,细化工程监督,抽调专门的税务专管员进行管理,不定期下户进行调查,重点检查挂靠和个人承包行为、取得工程收入不开票行为,对在税务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偷税、抗税行为及时移交税务稽查部门,以点带面,堵塞建筑业税收管理漏洞,促进税收管理工作,保证国家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
3.严格执行“建筑业工程项目情况登记”制度。要求建筑业纳税人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后一月内必须到税局办理工程项目登记,并严格执行。有的纳税人经常是签订合同后不及时到税局登记,拖延到要工程款时才到税局登记,造成迟缴税款。
4.加强建筑业发票管理,细化开票流程。目前,税务机关加强了对建筑业发票的管理,根据纳税人的业务量控制发票的领购并实行项目登记,就是说即使纳税人有发票但没有登记项目也没法开具发票,实现了“以票管税”从而遏制了一些建筑业纳税人欠税,堵住了建筑业单位利用发票偷税的空子,从而从源头控制建筑业税收的流失。设立转(分)包工程开票流程、预收工程款开票工作流程,外来经营户开票工作流程及相应的台账,实现开票流程公开、透明、细化,大大方便纳税人办理开票事宜,提高工作效率。在完善开票流程的基础上加强宣传和检查力度,扫除建筑业专用发票的推广使用死角,加强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程建设结算用票的监督检查工作。
5.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综合治税的管理模式。为加强对建筑行业的监督,及时、有效的掌握项目信息,建委、统计局等部门都要求建筑业报送报表,税务部门可建立与这些部门的信息定期交换联系制度,做到部门配合、职能协作、资源共享,使税务部门能及时掌握建筑业工程招标、施工进度、竣工结算等税源信息,从而有效堵塞征管上的漏洞,减少偷漏税的现象发生。
6.进一步完善代扣代缴和委托代征工作,抓住建筑业总承包人不放,要求其认真切实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对重大基础建设项目可委托建设方按照工程进度代征税款,达到管控税收的目的。
7.完善税收征管政策,充分发挥不同所得税征收方式的作用。(1)对出借、挂靠施工资质的施工企业,由于其施工成本计算不准确,容易造成所得税流失,为避免税款流失,应核定其应税所得率,按核定征收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2)推进纳税人建账建制工作。税务机关应积极督促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建账建制,改善经营管理,引导纳税人向查账征收方式过渡。对符合查账征收条件的纳税人,要及时调整征收方式,实行查账征收。在充分考虑纳税人缴纳所得税是否接近其真实经营状况的情况下,利用两种方式的转换,鞭策和鼓励纳税人依法纳税。
关键词:解析;财务管理;纳税筹划;方法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纳税筹划作为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伴着企业的经营发展,纳税筹划作为指导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标志,贯穿于整个企业及经营活动。但在发展中,纳税筹划仍然存在很多问题,需要不断地探索和完善。本文主要结合纳税筹划的特征,通过描述企业财务管理中纳税筹划的应用方法,就如何更好地发挥纳税筹划的重要作用给予一定的解析。
一、纳税筹划的概念和特征
纳税筹划就是企业针对经营状况,对所设计的税收业务进行系统归纳总结,以最大化节约纳税金额为目的的活动。也就是说,纳税筹划旨在通过合理的纳税规划达到减轻纳税负担的效果,实现企业的经济利益的最大化。纳税筹划主要有合法性、导向性、目的性和专业性等特征。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实行纳税筹划已经成为企业日常管理中的必备部分,应该根据企业自身经济发展的现状以及国家税收政策的调整,对纳税进行系统筹划,实现企业财务管理的现代化管理。
二、纳税筹划在财务管理中的应用方法
1.纳税筹划在筹资过程中的应用方法
筹资是决定企业资金结构是否合理的重要条件,可以帮助企业进行一系列的企业经营活动,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也就是说不同的筹资方式的选择会对企业的经营活动带来不同的筹资风险,所以应该谨慎选择筹资方式。一般来说,按照预期受益的不同将企业筹资划分为负债筹资和权益筹资两种方式。从节约税款的角度考虑,负债筹资更适合,因为其具有成本投资小风险大的特点,相对而言,权益筹资具有成本高风险低的特点。所以说,在企业筹资过程中应该将纳税筹划引入,使企业在筹资活动确定筹资成本时,找到最适合的方式,从而有效减少纳税负担。
2.纳税筹划在投资过程中的应用方法
国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为了鼓励部分地区先发展起来,会对内陆地区、经济特区和保税区以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的投资项目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所以企业应该及时观察政策的导向,在选择投资地及投资行业时,联系到国家对地区、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同时要结合企业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将地区、行业优势充分利用起来,减轻企业的纳税负担。
3.纳税筹划在经营过程中的应用方法
在企业的经营过程中,必须要提到的是折旧方法。一般来说,不同的折旧方法对成本的影响力度不同,不同的折旧方法对纳税企业会产生不同的税收影响。首先,不同的折旧方法对于固定资产价值补偿和补偿时间会造成早晚不同。其次,不同折旧方法导致的年折旧额提取直接影响到企业利润额受冲减的程度,因而造成累进税制下纳税额的差异及比例税制下纳税义务承担时间的差异。企业正是利用这些差异来比较和分析,以选择最优的折旧方法,为企业带来最大节税效果。经营活动中,计价方式的选择也是至关重要的。例如材料价格上涨的时候,就需要采用后进先出法来进行计价。这样做的好处是本期销货成本得以提高,期末存货成本降低,最终提高了税后的利润;相反,材料价格一直很低时,则应该采用先进先出法进行计价。
4.税收筹划在利润分配中的应用方法
我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并按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会计报表和其他资料的纳税人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五年。所以企业应该尽量在期限范围内弥补亏损,达到节税的效果。企业在分配利润是要根据企业经营发展的实际进行合理的纳税筹划,追求企业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又如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是企业进行利润分配的两种方式。国家税法明文规定,企业要想取得现金股利需要交税,然而股票股利是免税的。所以企业应该尽可能的采用股票股利,不仅可以合理进行企业资金的正常运转,而且对股东来说可以减轻一部分的税务负担。并且企业采用股票回购取代现金股利的方式,只有当股票实际卖出获得利润时股东才需要交税,一定程度上更受到股东的欢迎,对企业来说可以优化股权资本结构。
5.资产重组中纳税筹划的应用方法
所谓的企业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由于资金原因按照法律程序组合成一个企业的经济行为。合并企业是最常见的形式,可采取现金支付或证券支付的方式对被合并公司进行相应的补偿。采用现金支付和股票支付的区别在于现金支付时,被合并公司需要立即纳税,而采取股票支付时,被合并公司可以等股票出售时才计算盈利和损失。纳税筹划在进行企业清算时,应该按照国家的税法规定,选择合理的清算期,以此来减轻企业的财政压力,达到为企业减轻税负的效果。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企业要想在如此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要提高风险意识,准确理解和遵循税法,对企业财务管理制定好纳税筹划工作,以帮助企业减轻纳税负担。有效的财务管理,可以为企业的经营活动提供更好的资金支持,促进企业在以后的经营中达到创收的目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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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红蓓.企业财务管理中纳税筹划的作用分析[J].才智,2011,31:2.
论述了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电子支付、数字化使能技术等四大科技的发展趋势,分析了在科技力量推动下税务部门改进纳税服务、提升税收征管质效的前景。税务部门在加强税收信息化建设中,积极推进以“数据管理”为重点的征管改革,探索利用科技手段提高税收工作质量的方法和举措。其他国家经验对我国税务部门深化征管改革、实施数据管税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科技发展;税务管理;数据管理
0引言
自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许多国家削减了税务部门的经费预算,使税务部门在工作量和工作压力不断加大的情况下,可支配资源不断减少。这也促使税务机关必须思考如何在提升工作绩效的同时,降低税收征收成本的问题。在此背景下,充分利用新技术改进业务流程和工作方式,将成为税务部门应对资源不足问题的重要手段。麦肯锡咨询公司通过大量分析研究发现,锐意改革的税务部门领导都深刻理解“好钢用在刀刃上”的道理,他们正围绕当前科技主要发展趋势,有针对性地投放资源。目前科技发展有四大趋势:一是移动互联网正呈喷薄式增长;二是在大数据时代,复杂数据统计分析技术的使用日渐广泛;三是电子货币逐步取代现金,电子支付方式日益普及;四是数字化使能技术(digitalenablement)不断应用于各种业务之中。与此相应,科技发展的成果也被广泛应用于税务管理方面。
1移动互联网呈喷薄式增长
1.1利用移动设备加强与纳税人联系
目前,全球已经有超过10亿人拥有移动通讯设备,并且这一数字仍在不断攀升。2013年5月,麦肯锡全球研究院詹姆斯•马尼卡等人在其合著的《颠覆性技术:改变生活、商业和全球经济的先进技术》一书中所做的一项统计表明:2007年到2013年,全球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的销量增长了六倍多,而且年轻一代纳税人通过智能手机进行几近全部的互联网交流。税务部门可以利用移动设备以低廉的成本接收纳税人的信息和反馈意见,为纳税人提供自助服务以及向纳税人提供税款催报催缴提醒等服务。因此,手机沟通方式极易适合移动通讯设备使用者,尤其是年轻纳税人群体的需求。在新兴市场国家中,移动互联网有助于税务部门与未被纳入税收征管系统的纳税人加强联系与沟通。税务部门与其他政府部门应顺应时代潮流,积极改变沟通和交流模式,从利用台式电脑和笔记本电脑等设备进行传统互联网交流,转向利用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等设备进行移动互联网交流。多年前,世界范围内一些创新型税务部门已经开始借助移动互联网为纳税人提供服务。例如,瑞典税务部门给大部分自然人纳税人发送预先填制好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纳税人可通过手机回拨或回复短信对申报表内容进行确认。又如,爱沙尼亚税务局为纳税人提供了一系列移动服务,其中手机支付税款服务特别受纳税人欢迎。伊莱•伯科威茨和布莱斯•沃伦在《爱沙尼亚是怎么变成电沙尼亚的?》一书中,对爱沙尼亚税务部门的这些创新举措,给予了高度肯定。此外,美国联邦税务局开发了应用程序IRS2Go,纳税人在移动设备中安装这一程序后,可以查询其纳税申报的状态,查阅纳税小贴士,还可链接到联邦税务局推特新闻网页面,查看税收新闻资讯。2014年申报季,查询联邦税务局官方网站“我的退税”模块相关信息的纳税人,半数以上是通过登陆移动客户端来完成操作的。
1.2开发美观、方便的手机界面官方网站
目前,绝大部分税务部门官方网站是基于传统互联网模式开发的,这些网站功能完善、设计精美、界面友好,但是当客户用智能手机登录时,很多网站的界面无法自动转换为美观、方便的手机界面。因此,政府部门必须不断提高移动互联网服务水平,以适应移动终端使用者的需求。1.3智能手机的税款支付移动设备使用者对互联网服务的需求早已超越了发送信息和提醒等简单服务的范畴,已扩展到支付功能。2012年6月,麦肯锡公司的《手机支付发展的路线图》报告指出:2012年,全球的手机支付总额较2011年将翻一番;预计到2015年,该项支付总额将比2012年增长9倍。在一些发达国家,银行业已经开始推出全套手机银行服务。美国的阿肯色州和堪萨斯州等具有开拓意识的州,已允许使用手机支付财产税。在部分新兴市场国家,银行业也将手机支付作为拓展业务的有效途径。以肯尼亚为例,该国已有将近90%的人使用移动服务商Safaricom开发的移动货币(M-Pesa)手机支付平台。平台是一个功能丰富的虚拟银行,允许用户使用手机进行支付和转账等。
2日渐广泛的复杂数据统计分析技术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复杂数据统计分析技术方兴未艾,并将在未来持续影响包括政府部门在内的各个行业。目前,全球各网站、社交媒体和移动设备生成的数据量每20个月翻一番,而数据存储成本持续下降。私人机构和政府部门都期待更好地利用复杂数据统计分析技术来为重大决策提供充分的数据支持。大数据时代对于税务部门的影响不言而喻。税务部门开展业务工作需要海量数据的支撑,并利用这些数据来评定纳税人的税收遵从风险等级,从而将有限的资源投向具有高、中风险等级的纳税人,避免对低风险纳税人不必要的干扰。绝大多数国家的税务部门非常重视数据分析技术,特别是有的国家的税务部门已经利用最前沿的数据分析工具来提高工作效率。例如,一些国家的税务部门利用集群技术在大数据样本中分辨出具有类似行为特征的集群,以有效识别具有税收欺诈行为的群体。集群技术作为最先进的大数据分析技术之一,正帮助税务部门有效遏制退税欺诈蔓延。在税款征收方面,部分国家的税务部门利用最新信息技术对纳税人风险特征进行分类管理,综合考虑纳税人的个体特征(包括行业、地理位置和纳税遵从历史)、应缴税款特征(如税款大小、来源和时间长短)以及其它标准,针对不同群体的纳税人实施相应的征管策略,大幅度提高了工作效率。澳大利亚税务局在《2012—2013财政年度工作报告》中指出,近年来澳大利亚税务局正在积极尝试利用大数据统计分析技术来提高税务管理质效。该局通过对100多万份中小企业报送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和《经营活动报告表》数据进行了深度分析,确定了各行业利润率等关键指标的风险控制的基准值,以帮助澳大利亚税务部门迅速识别出异常申报纳税人,例如少申报应税收入的餐馆或者加油站。该项创新举措实施一年以来,澳大利亚税务部门已识别出3万多家异常申报企业。该局在发出《税务事项通知书》后,有17%的企业在申报表中进行了纳税调增,调整后申报的应税所得户均增长了68%。总之,大数据分析技术促使了税务部门增加税收收入,并帮助其更加精准、有针对性地识别税法高遵从度的纳税人,减轻不必要的遵从负担。
3电子支付方式日益普及
当今世界,电子货币正逐步取代现金,电子支付也逐渐成为人们普遍的支付方式。据麦肯锡咨询公司对全球支付行为的研究表明,2012年到2017年全球范围内人均金融交易额预期将增长33%,即从671美元增长到894美元,其中现金支付方式的比重将大幅下降,尤其在新兴市场国家,这一比重下降将尤为明显。有人把未来将出现的以电子货币支付为主的社会经济模式,称为无现金社会模式。电子支付相对现金支付而言,具有交易成本低、终端用户风险小以及交易过程易于追踪等优势,因而被大部分国家包括中央银行及各类商业银行在内的金融机构大力倡导。金融机构、税务部门以及其他政府部门不断推动电子支付手段广泛应用,从最初的电汇支付到信用卡支付,再到使用智能手机近距离无线通讯技术的近场通讯(NFC)方式支付,减少了收付双方对现金的需求。对于税务部门而言,电子支付方式的不断普及,不仅有助于实时追踪纳税人税基轨迹,还有助于分析纳税人的税收遵从度。目前,一些国家通过给予纳税人税收优惠的手段,鼓励纳税人使用电子支付方式。例如,韩国为使用信用卡消费的纳税人提供税收减免优惠,全年信用卡消费额占年收入比重高于25%的纳税人可以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为充分利用电子支付方式的优势,自2011年起,美国通过立法明确要求银行和电子支付服务商,向联邦税务局报告所有通过借记卡、信用卡以及贝宝(PayPal)等第三方支付平成的交易。这从立法角度保证了应税收入足额申报,从而有效地提高了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OECD的《关于经合组织成员国、其他发达经济体和新兴市场国家税务管理的比较信息报告(2013版)》显示,在开展对比研究的52个国家和地区中,只有12个国家和地区将电子支付方式作为主要税款缴纳方式。显然,全球的税务部门在电子支付方式缴税领域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4数字化使能技术不断应用于业务流程
当今时代,信息技术终端产品的价格与计算能力往往呈反方向发展,同时信息存储的成本也在大幅下降,这客观上促使数字化使能技术广泛应用于业务流程。例如,1975年一台超级计算机的售价为500万美元;40年后的今天,一台苹果手机售价仅为400美元。尽管后者价格不足前者的万分之一,但其计算能力反而远超前者。许多大企业已经从数字化使能技术应用于业务流程中获利。这些大企业将数字化使能技术应用于业务流程,将各供应链纳入统一的企业资源计划(ERP)管理系统,并采用即时库存(just-in-time)等新型管理技术,大幅度提高工作效率,节省成本和费用。
4.1利于税务部门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纳税服务
数字化使能技术不断应用于业务流程,也为税务部门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纳税服务创造了良好条件。在税务部门的业务流程中,积极推广应用数字化使能技术,将主要带来以下两点变化:一是从大量使用纸质表格向使用电子申报方式转变。例如,2013年申报季,美国约83%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采用了电子申报方式报送,这也说明联邦税务局在推广电子申报方面成效卓著。二是使用全数字化自动填报。一些国家的税务部门已经将从第三方获取的纳税人收入和消费数据,用于帮助纳税人预填纳税申报表。例如,OECD的《关于经合组织成员国、其他发达经济体和新兴市场国家税务管理的比较信息报告(2013版)》显示,2011年有7个国家的税务部门为其国内大多数纳税人预填了《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新加坡税务局2012—2013年度报告》指出:2012年新加坡税务局通过直接从雇主处取得雇员的工资薪金等收入信息,为超过100万名自然人纳税人预填了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所入库税收占该国个人所得税总额的58%。
4.2利于优化税收征管流程
数字化使能技术有利于各国税务部门优化税收征管流程。例如,未来税务部门可以考虑整合内外部数字化平台,选取部分税务案件,集中开展税务稽查和税务审计,这将有助于节省税收征纳成本,尽早让纳税人获得税款缴纳的确定性。
4.3利于加强与外部沟通和第三方信息共享
长期以来,许多私营机构都通过获取和利用外部数据来提升工作绩效。例如,企业通过对第三方数据和系统的整合和利用,来提高经营效率和客户满意度;零售商与供应商之间也会通过加强信息传递,来提高信息对称度。税务部门应该借鉴私营机构的成功经验,切实加强与外部的沟通和第三方信息共享。例如,税务部门的征管软件系统设有既定的检测程序,当纳税人填写申报表时,如果出现身份信息前后不一致或相关信息不完整等情形,则该份申报表将难以通过征管软件系统的验证。这样一来,既推延了纳税人的报税时间,给其带来不便,又增加了税务部门的服务成本。如果我们能在税务部门与第三方税务软件供应商之间建立一种实时数字化联系,即通过与第三方税务软件供应商进行数字化整合比对,在纳税人填写纳税申报表的过程中,对填报的错误信息给予及时的预警提示,必将大大减少验证通不过的次数和征纳双方的后续工作量,进而提高纳税服务水平与工作绩效。例如,美国曾力推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的升级改造,实现了征管数据实时更新的目标。2012年1月,联邦税务局纳税人账户数据引擎正式投入使用,数据更新周期由40多年沿袭的每周更新缩短为每日更新,打破了联邦税务局信息化建设的瓶颈。综上所述,从长远来看,税务部门将资源合理地投入到新技术的应用中,并使其与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有机融合,将促进税收工作的开展。同时,税务部门应当妥善处理科技创新带来的伴生问题,例如保障网络安全、保护纳税人隐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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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科学制定方案,合理布局.划分征管范围。
宁陕地处山区,既不同于城市,又有别于农村,处于半集镇半农村状态。我局因地制宜,结合实际采取了分片与分类管理相结合的征管方式,合理划分征管范围:一是对城关区、江口镇两个人口比较集中的城镇,按个体户营业地情况实行分片管理,企业及重点税源设置专人管理;二是对其余的二个乡镇按地理区域分别在征收分局、江口所设置了农村税收征管组,各自管辖1乡地方税收及交通运输业、零散税收(含私人建房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并委托12个乡镇财政所代征地方税收,税务管理职能由农村税收征管组务人员行使,既减少了税收成本又方便了纳税人。
(二)明确职贵任务,构建科学的岗资体系,实行规范化、精细化管理。一是按税收工作任务设置分局〔所〕长正副职、门征开票.征收、发票及税务登记管理、税收会计、个体(企业)税收管理员.农村税收管理组岗位;二是对各岗位工作量、任务配比大小、管户路段进行了合理平衡,制定了各自工作权限,并明确了各自的工作职责及职能任务;三是对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职责进行了细化,对税收辅导宣传送达、税务登记、管户状况调查、税务约谈评估、减免税调查、发票管理、征管档案资料、税款核定及文书送达、涉税违法处理等事项,细化为15项基本任务并制定了具体的管理规范要求。
(三)定岗定人,择优竞争。除分局(所)领导职位外,其它各岗位职责任务都进行了公布,并组织税干认真学习讨论,按照以事定岗、以岗择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原则,使各岗人员择优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做到了责任到岗、任务到人、管理到户,每一纳税户的税收管理责任均有具体的税收管理员,谁管理谁负责,确保方案顺利实施。
(四)规范征管资料档案的管理。根据现行模式,征管资料实行由税收管理员按片集中管理,责任到人,要求各税收管理员(征管组)按县局制定的《征管档案资料规范管理办法》的要求,收集、整理、建立纳税资料档案。企业在《企业基本情况表》登记,个体户在《稽征底册》登记,非正常经营户在《非正常管户基本情况统计表》登记,未达起征点户(分直管户、交管户)分别按片登记《未达起征点管户基本情况统计表》。企业一户一档,城区(含江口镇)个体工商直管户实行一户一档。对“双定户”集中分片分行业建档,以及农村乡镇交通不便、税额较小的纳税户按《定期定额纳税人简易申报、简并征期实话暂行办法》的规定经审批后,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的征管方式。现已按片建立起各类征管档案1226户册。
(五)建立了税收管理员与各岗工作联系衔接机制。宁陕县从优化业务流程人手,明确税收管理员主要负责税源监控和纳税服务工作,将税收管理员与征收、发票管理、税源监控、税务稽查有机结合。
(六)强化考核,奖惩兑现,实行综合绩效考核激励机制。为了确保方案的顺利实施强化各项工作的落实效果,我们实行了以下责任考核措施:一是要求各分局所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按县局方案制定具体考核方法,按月对税收管理员日常工作进行考核,并做好考核兑现的相关记录;二是县局对各分局所考核税收管理员情况进行检查,并不定期进行实地抽查,将抽查结果与各分局所考核记录进行比对,核查其考核的真实性,凡发现不考核、不兑现、考核不全有遗漏或弄虚作假的,除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外,并追究相对责任分局所领导的责任。三是将各岗位人员从应完成的各项工作职责任务到廉洁自律,纳税服务态度等,细化为40余项过错事项扣分标准,进行考核扣分。四是实行激励机制,在年终综合检查考评中,扣分最低的评为优秀税务所(分局)长、优秀税收管理员,扣分最多的评为最差个人并通报批评,同时对分局、所长、税收管理员工作有创新,其方法、经验及合理化建议被推广取得。
〔七〕统一步骤.启动方案。一是要求各分局、所于3月底前,按各管理区域对所有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进行一次彻底调查摸底,全面普查管片管户的基础资料,建立管户清册和征管档案,并将纳税户数汇总表上报县局备案;二是要求各分局、所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建立考核记录,迅速将各管理片、管户、岗位职责任务落实到人到岗,确保4月1日起全面启动,正常运转。
税收管理员制度推行取得的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重点解决了“疏于管理,淡化责任”问题。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是在进一步加强征、管、查制约前提下,强化管理与征收、稽查及其他各岗位环节的联系。税收管理员以纳税人为管理对象,管事与管户相结合,重在管事,按照“属地管理,责任到人”原则实施税源监控和日常税务管理。
(二)明确了职责,落实了责任。通过制定和建立科学的岗责体系.明确了各岗位的权利和责任,实现了以事定岗,以岗择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局面,在很大程度上调动了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能动性和积极性,税收管理员的责任心更强了,主动参与税收征管的积极性更高了,达到了“管理到户、责任到人、人户对应”的效果。
【关键词】 大数据; 云会计; 房地产开发企业; 税务管理
【中图分类号】 F232;F234.3;C39;C93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17)08-0134-04
一、引言
2013年,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报道,珠海市某房地产企业通过股权转让规避土地增值税1亿余元。同时,2005―2012年间全国商品房销售总额超过31.2万亿元,2009年全国房地产行业平均毛利率为55.72%。据央视测算,房地产业毛利率达到34.63%以上均需缴纳土地增值税,因此全国各类房地产企业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超过4.6万亿元,实际上8年间征收的土地增值税仅为0.8万亿元,这意味着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缴未缴的土地增值税总额超过3.8万亿元。自1999年国家税务总局开始实施税收专项检查以来,房地产被列入指令性检查已有10余年,每年被查处的偷漏税金额巨大,存在伪造报价、预收账款不及时入账、开具多个账户逃避监管、随意调整申报税额等多种问题。当前,税务机关由于征收管理方式和技术方法等方面的问题,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务管理极其有限和滞后。
云会计[1]是一种基于互网、以数据为中心的会计信息系统,具有动态性和可扩展性等特点,其核心是资源共享、应用模式的改变,其可信性包括可用性、可靠性、风险可控性等9个一级属性[2]。大数据是运用数据采集、挖掘、分析等技术,进行实时数据处理、实时智能决策,通过嵌入到具体业务流程中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大数据时代,基于云平台进行税务管理,云会计的动态性和可伸缩性的计算能力使高效海量的涉税数据分析成为可能;云会计环境下的群体智能为领导决策支持提供了运行环境;云会计的服务化特征为面向广大纳税人的数据挖掘个带来机遇。
大数据时代的来临,随着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的上线,税务管理将以信息技术为依托,不断推进税务管理现代化,对保障税收职能的发挥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房地产业已成为中国经济的引擎,随着城镇化进程持续推进,旧城改造被中央确定为民生工程和国家发展战略之一,面对其复杂的开发业务以及集团化的经营战略,如何在种类繁多、数量庞大的数据中快速获取并高效利用有价值的信息显得尤为必要,基于云会计对房地产企业进行全面、有效的税务管理,同时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A集团税务管理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A集团背景介绍
A集团创立于1988年,主要由广场和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构成,形成了商业地产、高级酒店、文化旅游、连锁百货四大产业。集团的核心是以广场命名的城市综合体,在其多年经营商业地产的基础上,持续发展并逐步完善,形成汇集大型商业中心、高级酒店、写字楼、公寓、住宅和公共空间等多种建筑功能、业态的大型综合型建筑群。通过将不同的业态融为一体,有机地整合了商业、商务及居住等多种城市商业功能。在规划设计中通过建筑功能分区实现综合体中不同业态的划分与互动,成为我国城市综合体投资与运营管理的先行者与领导者。
A集团下设北方项目中心、南方项目中心、酒店建设公司、商业管理公司、商业地产研究部等,划分南北区域,按照商业地产、高级酒店、文化产业、连锁百货等开发业态进行管理。业务范围分布全国,分别在各地设立项目公司管理具体业务,开发业态涉及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各大税种,经营流程涉及拿地、开发、销售、持有等多个环节。
(二)存在的问题
随着信息化进程的不断深入,税务机关征收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工作流程有了较大的改进,质量与水平也不断提升。但由于数据来源、数据处理等原因,对A集团等房地产企业的税务管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3]。
1.数据来源渠道单一,真实性、准确性不够
A集团从事的房地产行业是一个资源整合型行业,开发流程长、资金密集,住宅从拿地到交房一般开发周期为22―26个月,商业地产则更长,开发周期为3―5年。在商业地产中以速度取胜的A集团,从拿地到开业开发周期也至少需要18个月。在其税务管理过程中,采集了大量涉税数据,如房管国土部门的土地出让、拆迁许可数据,工商部门的公司登记数据,发改委的立项数据,规划部门的选址、方案审查、用地许可、放验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数据,建设部门的初步设计审查审批数据、施工图审查备案数据、工程招标及备案、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数据等,均由A集团主动把相关证照提供给税务机关。在这个过程中,税务机关不能及时获取其立项证明、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数据,造成无法在开工前合理确定其土地增值税项目分期、合理确定其企业所得税成本对象等。同时,由于其开发周期长、过程复杂,且涉及公司设立、拿地、开发、销售、竣工后持有等各个环节,面对复杂繁冗的数据,其真实性、准确性税务机关难以逐一验证。
2.数据处理效率和质量不高,无法进行实时、动态监控
随着集团的急速发展与扩张,除消费税和关税外,A集团的业务几乎涉及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契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各大税种,由于其业务的特殊性和涉及税种的复杂性,这就要求税务机关对其进行全面有效的税务管理。对于其开发过程中收集到的各种涉税数据、企业会计数据、第三方数据等各种结构化、半结构化及非结构化数据,税务机关目前只能进行局部的、常规统计分析,无法进行充分的数据应用和信息共享,没有建立并利用数据仓库分析企业的财务状况和内外部信息用于纳税申报的“情报深加工”,不能及时发现企业纳税申报中存在的潜在问题,造成许多“信息孤岛”,难以形成实时、动态的税源监控。
三、基于云会计的A集团税务管理框架构建
对A集团进行税务管理,按照“项目控税、集中管理、事前监控、事后清算”的原则,以项目管理为对象,基于云会计平台,依托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从取得土地使用权开始,对其项目立项、规划设计、施工、预售、竣工验收、工程结算、项目清盘等房地产开发全过程进行实时动态监控,实现税务管理与纳税人项目开发同步。本文以A集团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涉及的税收业务为分析对象,从数据采集、数据处理分析、数据应用三个层次,分析了云会计在登记管理、过程监控、纳税申报管理、稽查管理和纳税服务中的应用,构建了大数据时代基于云会计的A集团税务管理框架[4],如图1所示。
对A集团进行税务管理将不再仅仅依赖于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中内部数据,应借助云会计平台,通过社交网络、语义Web、物联网等新兴应用,运用Hadoop(Map Reduce技术)、批量流计算(Twitter的Storm技术)、Apache等数据处理方法,OLAP、ODS、DW/DM等数据分析和挖掘技术,获取税务机关内部、企业会计和外部第三方的各种成组数据、面板数据、空间数据、高维数据、多响应变量数据以及网络层次数据等结构复杂的数据形态,基于无形数据的有形模式进行识别、比较、分析、融合,生成房产国土信息、建委信息、规划信息等,对数据中的信息进行有序解读、有效运用,从而实现实时、动态、个性化的税务管理。
(一)登记管理
登记管理分为税务登记和项目登记。其中项目登记包括项目土地登记、项目开发登记、项目预售登记、项目产权登记和项目销售登记五个方面。
税务登记时,对A集团提交的证件和资料进行审查。在云会计环境下,通过查验工商营业执照信息、组织机构代码证信息、法人身份信息,核其提供给税务机关的数据是否相符,以确认企业登记类型、所属行业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查验中介机构的验资报告,核实企业股东构成、投资规模、投资国别、出资方式等资本结构;查验房产部门提供的产权证明,核实企业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查验集团合同、章程、协议书等,核实其生产经营业务的真实性进而对其进行税种鉴定;查验其会计核算办法及软件,全面分析集团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履行纳税义务等情况,审核确定其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
项目登记时,通过查验国土部门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涉及土地转让及投资入股,通用云平台查验其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土地投资入股协议、股权收购协议、土地评估及验资报告等相关资料,建设部门提供的项目开发协议及补充协议、立项批复或《投资备案登记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建筑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等,规划部门提供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规划总平面图,房产部门提供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源统计表》、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商品房预售方案、初始《房地产证》等核实其建筑施工、规划和房源情况,逐一填写项目登记信息,确保项目登记真实、完整。
(二)过程监控
通过云会计平台,强化房地产开发各环节和税源监控,以登记管理和信息采集为基础平台,以拿地―开工―预售―竣工―销售为关键节点,以契税“先税后证”为支撑,以项目完工清算作保证,全方位、全过程加强A集团的各税种管理。
在土地登记环节,将土地使用税进行全面监控;对通过资产或股权收购,企业兼并、分立、置换等债务重组形式取得的土地,以契税“先税后证”或变更登记为基础,加强土地转让或变相转让时各税种的征收管理。通过土地登记环节土地使用状态的监控,加强土地再开发环节的营业税管理。
在项目开发―开工登记环节,跟踪了解土地利用规划、计划投资、施工单位、出包合同或协议以及建设施工进度等情况,掌握从事建设施工、装饰装修的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所得税、印花税等税种的税源情况,并利用建设施工、装饰装修的单位或个人的纳税情况,确定A集团的建筑安装成本的实际进度,为税前扣除提供参考;根据A集团所得税前工资等税前列支情况与个人所得税扣缴情况相比对,确认其工资税前扣除是否真实及个人所得税是否足额缴纳;根据土地增值税的开发成本、开发费用等扣除项目与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相比对,分析集团税前扣除金额的真实性、准确性。通过该节点全面深入掌握A集团各开发项目的开发模式、立项及规划数据、物业类型及开完工时间,实现税务管理精细化。
在项目开发―预售登记环节,全面加强预售阶段的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的管理。通过云会计平台中的房屋销售数据、发票开具金额等,强化该节点的不动产发票监控工作,全面了解A集团各项目的实际销售进度、价格变化、营销策略等。
在项目开发―初始产权登记环节,全面掌握A集团各项目的竣工面积、可售物业面积、不可售物业面积、已售面积、未售面积等;了解工程建设项目的完工情况及工程结算进度,及时做好建设环节各承包商及分包商的税款清算工作,为项目最终的税项清算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在项目开发―销售申报登记环节,利用契税征管中获取的A集团房地产交易信息,掌握房地产交易中转让房地产的有关税源信息,将转让方名称、识别号码,转让房地产的坐落地点、面积、价格与有关纳税申报资料进行比对分析,实时掌握集团的销售收入、销售面积以及计税成本与收入实现是否配比,确属差异的进行纳税评估及预警分析。对达到清算条件的项目,及时发出清(结)算通知书。
同时,对A集团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中产生的各类会计与税收的差异、各类审批和备案事项的相关数据与综合纳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以及其他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加强企业所得税的动态、后续管理。结合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行业特点,重点关注其跨年税前扣除项目、亏损及税前弥补亏损、职工教育经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
(三)纳税申报管理
通过云平台获取全面、真实和客观的涉税信息。包括A集团涉税基本信息,如企业名称、税务登记代码、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会计核算方式等,各种核定、认定、减免税审批事项等,生产经营规模、开发量、开发流程、开发成本、开发费用、水电气能耗等各类与税收相关的数据,房屋销售、自用、捐赠及抵债情况,拨付工程款项,不动产销售统一发票领购和开具明细,不动产销售监控明细及企业申报数据、财务会计报表等。根据云平台中的行业信息,结合行业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特点,掌握房地产业成本构成特点,针对A集团纳税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确定税务管理的重点环节。
以A集团提供的纳税申报和财务会计数据作为实施监控的主要数据,以日常税源管理采集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其他数据作为实施监控的辅助数据,与预警指标进行比对,对A集团一定时期内的纳税情况进行监控。通过拿地信息,判断其楼盘规模,核实其是否缴纳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印花税;通过前期开发费、基础设施费、工程建设费、公共配套费等,核实其成本,作为土地增值税清算、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开发项目完工产品结算的依据;通过房屋销售合同、预售登记等,核实销售情况,判断其是否足额缴纳营业税金及附加、预征土地增值税、预缴企业所得税;通过云会计平台获取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银行贷款利息结算、项目工程合同结算、商品房购销合同、销售明细等与转让房地产的收入、成本和费用有关的数据,以及中介出具的《鉴证报告》,审核完成其土地增值税清算和企业所得税完工产品结算;结合A集团的申报、税款征收及入库信息、发票使用信息、享受税收优惠信息、涉税违法信息等,通过对A集团涉税指标与历史指标的纵向比对、与其他房地产业纳税人涉税指标的横向比较,分析税负等指标的变动趋势,实现动态监控。根据审核分析的结果,及时风险警报,按执法风险的性质提出管理建议。同时,根据建议对预警信息进行持续监控和评价,及时启动征收管理、纳税评估防范措施。
(四)稽查管理
充分利用云平台,构建稽查信息系统[5],全面涵盖选案、实施、审理、执行四个环节所需要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各种税目税率、企业经营状态、外部稽查情况等相关信息。在全面及时掌握A集团企业变革、市场变化、电子商务等信息的基础上,进行偷逃税比对,一旦发现问题及时进入稽查程序。
(五)纳税服务
通过税收信息服务系统,根据A集团房地产业的特征,及其复杂的业务形态,自动为其推送相关的税收政策、纳税提醒、评估预警等,并可实现实时政策咨询。利用程序服务系统,为A集团提供涉及具体办税事项时可能运用到的所有程序。具体包括网上办税、税务登记、资格认定、发票管理、远程抄报送、网上认证、申报缴税[6]。同时实现实时办税查询,如受理办税结构查询、文书审批结果查询、证照办理查询、发票流向查询、欠税户查询等。通过权益服务系统,启动执法监察和检查程序,受理A集团的投诉、提起行政复议、进行监督举报等。最终实现以纳税人为中心,以信息化为依托、以降本提效为原则,为满足纳税人的合法需求提供全过程、全方位高效便捷的服务,提高社会税法遵从度,构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
四、结语
大数据、云会计的产生和发展正逐渐影响税务管理的质量和效率。以A集团为例,对数据视角下房地产业税务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通过案例研究的方法进行了分析,从登记管理、过程监控、纳税申报管理、稽查管理、纳税服务等方面构建了基于云会计的A集团税务管理框架,期望能够充分发挥大数据、云会计对税务管理的支持与促进作用,进而加强房地产业税务风险管理,提高税务机关的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参考文献】
[1] 程平,何雪峰.“云会计”在中小企业会计信息化中的应用[J].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55-60.
[2] 程平,温艳好.基于云会计的AIS可信性层次结构模型[J].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2):24-31.
[3] 张艳玲.云审计――审计信息化的发展趋势[J].商业会计,2013(10):47-48.
[4] 张建光,朱建明,张翔. 基于云计算的税务信息化建设模式探讨[J].税务研究,2013(11):5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