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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环境绩效审计的含义及其产生的客观基础
环境绩效一般是指进行资源开发与利用、环境保护与治理所取得的有形收益与无形收益。关于环境绩效审计的含义目前还没有一个比较统一的看法,张文华和钱凤认为环境绩效审计是指对政府部门的环境管理责任和企业应承担的环境保护、环境治理责任及他们的工作绩效进行的审计[1];陈正兴认为环境绩效审计是通过检查被审计单位和项目的环境经济活动,依照一定标准,评价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生态循环状况和发展潜力的合理性、有效性,并对其效果与效率表示意见的行为[2].
1999年11月世界审计组织环境审计工作小组制定了“有关环境效益审计指南”,环境绩效审计开始走向规范化道路。借鉴各种学者的看法,我们对环境绩效审计做出如下的定义:环境绩效审计是由独立的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或项目的环境管理活动进行综合的、系统的审查、分析,并按照一定的标准评定环境管理活动的现状和潜力,对提高环境管理绩效提出建议,促进其改善环境管理、提高环境管理绩效的一种审计活动。
审计客观基础是审计赖以产生和存续的某种存在于社会经济环境中的需求,尤其是对审计活动所提供信息的需求。审计的客观基础决定着该类审计的目的、职能、主体和客体,不同类别的环境审计,有着不同的客观基础。具体到环境绩效审计而言,其产生的客观基础应是检查环境资源的管理和使用责任。环境资源包括两部分:一是环境的天然存量资源,如物种、生态、大气和水资源等;二是用于治理环境的各种资源,如资金、技术和设备等。所有权属于国家和全民的环境资源通过法律委托授权于一定的政府机关或社会经济组织管理、经营或使用,这些组织就承担起经济、有效地使用和管理环境资源的责任,因而需要通过国家审计来检查其受托管理、使用责任的履行情况。所有权属于投资者个人的环境资源,则需要通过内部审计来检查其是否经济、有效地管理、经营和使用了这些环境资源。这种对环境资源管理、使用的经济性、有效性的评价,属于对环境管理系统各环节的“连续监控”,主要是指环境绩效审计。
二、环境审计、绩效审计与环境绩效审计
(一)环境审计与环境绩效审计
环境绩效审计是环境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环境审计的基本特征,与环境财务审计、环境合规性审计共同构成完整的环境审计体系。
环境审计,也称为环境、健康和安全审计,是审计学科在可持续发展目标下开拓的一个审计新领域,是国家环境管理系统(EMS)中的一部分。在我国,环境审计被定义为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构和民间审计组织,依法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环境管理系统以及在经济活动中产生的环境问题和环境责任进行监督、评价和鉴证,并且揭示环境和资源保护中存在的违法行为,促进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加强环境管理。
环境审计包括环境财务审计、环境合规性审计和环境绩效审计三部分。环境财务审计注重财务报表披露的环境资产和环境负债等信息的公允性;环境合规性审计侧重于检查各种环境法律法规的遵守情况;而环境绩效审计更多的是考察、分析和评价组织所采取的各项环境措施和环境管理活动的绩效状况。在增加环保投入的同时应提高投入的使用效率,增加环境政策的适当性,环境绩效审计正逐步成为各国环境审计的发展重点。
(二)效益审计与环境绩效审计
效益审计起初并没有一个统一的称呼,直到1977年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才在利马会议上将其定义为“绩效审计”(PerformanceAuditing)。最高审计机关国际和亚洲组织将绩效审计定义为:绩效审计是一种对被审计单位履行其职责过程中使用资源的经济、效率和效果方面的审计,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三E”审计,近年来,又提出“五E”审计,即在“三E”审计的基础上又加上了公平性(Equity)和环境性(Environment)审计。效益审计的目的是为了对被审计单位或项目的经济活动的有效性进行监督和评价,以考核有关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并促使被审计单位提高效益。效益审计的开展是一个系统工程,从立法、内部制度、审计规范、人才、资源、技术等各方面都要进行建设,要把效益审计作为一项独立的审计类型进行全面实践和探索。
国际上审计已经向绩效审计发展,环境问题也成为绩效审计关注的内容之一。环境绩效审计虽然隶属于环境审计的体系范畴之内,但是又同时兼有绩效审计的特点,对绩效审计的探索有助于完善环境审计的方法,拓宽环境审计的范围,丰富环境审计的内容,突出环境审计的建设性意义。我国的环境审计要跟上国际发展,必须在审计类型上从财务收支审计向绩效审计拓展,从以环境经济活动的合规性、合理性为主要审计对象逐步过渡到绩效审计上。
三、环境绩效审计的特点
(一)审计结果的建设性
环境审计的基本职能是环境监督,但在环境绩效审计中,更应强调其评价职能。通过对被审计单位环境管理的各个方面进行细致深入的考察和分析,找出影响绩效的各种因素,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以帮助被审计单位提高环境管理的效益。因此,监督并不是环境绩效审计的根本目的,环境绩效审计是一种以促进为主的建设性审计。
(二)审计标准的不确定性
一方面,环境绩效审计属于环境审计的一个组成部分,国家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已经颁布的包括ISO14000环境系列标准在内的各种环境标准,都是环境审计在审计依据方面不同于传统审计的独特之处。另一方面,绩效审计的评价标准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绩效审计的对象千差万别,衡量审计对象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标准不可能相同,甚至是同一项目,有多种不同的衡量标准,得出的结论会截然不同。这使得每开展一项绩效审计,审计人员都需要在现场审计开始前,就衡量绩效的标准问题与被审计单位进行协商,或者寻求一种公认的、不存在异议的评价标准。评价标准的不确定性或需要协商确定是环境绩效审计的一大特点。
(三)审计活动的综合性
环境绩效审计是一种以考核被审计单位环境管理活动为对象的综合性审计,被审计单位的环境管理活动都与绩效有关。因此,环境绩效审计的对象和范围应包括被审计单位的全部环境管理活动。不仅包括环境资金流转的管理活动,保证环境资金的使用效率得以提高,而且包括非环境资金的环境管理活动,如环境规划、环境政策的制定执行情况等,影响环境绩效审计的因素多种多样,因而环境绩效审计是一种内容多、范围广、系统性强的综合性审计。
四、环境绩效审计的目标
环境绩效审计的目标包括根本目标、具体目标和分项目标三个层次。其根本目标与环境财务审计、环境合规性审计的根本目标是一致的,即:改善环境管理,实现可持续发展,只不过环境绩效审计是从绩效审计这个角度来实现这一目标的。具体目标可以概括为:对环境管理各步骤的绩效情况进行审计评价,找出影响环境管理绩效的消极因素,提出建设性的审计意见,从而促使环境管理工作的高效进
行。根据具体内容的不同,进一步地可以将具体目标分解为四类分项目标:(一)评价环境法规政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帮助法规政策制定部门制订更加科学合理的环境法规与制度;(二)评价环境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工作效率,揭示其影响工作效率的消极因素,提出改进建议;(三)评价环境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有助于制订更加科学合理的环境规划;(四)评价环境投资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为改善环境投资提出建设性意见。
五、环境绩效审计的层次
环境绩效审计可以分为宏观和微观两个层次。对政府的环境绩效审计属于宏观层次,由国家审计机关来进行,主要对政府制订的环境政策执行效果进行评价,看环境政策是否促进了环境和生态的改善,审查环境项目的实施是否真正有助于防治环境污染,调查环保专项资金的投入使用情况,是否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和目标;对企业的环境绩效审计属于微观层次,由内部审计或社会审计来承担,重点审查监督企业对环保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并评价企业的环境内部控制系统以及企业在治理环境时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宏观环境绩效审计
1.政府环境政策的绩效审计
该审计主要是对政府制订的环境政策,包括对环境经济政策和行政控制的效果进行评价,评价时只需考虑政策的执行情况及效果,而不对政策本身进行过多地评价。评价时需遵循两条原则:首先,环境政策的实施能否达到预期的目标;其次,在达到目标的前提下,看政策的实施费用能否达到最小。
2.政府环境保护资金的绩效审计
国家拨付给各级政府及部门的环保资金是用于治理环境的主要来源。环保资金在真实性、合规性审计的基础上,还应对资金的拨付、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的效果进行审计,因为真实合法并不等于使用的合理有效。所以环保资金的绩效审计主要是对其拨付使用情况和使用效果进行监督。具体审查各级财政部门及各级主管部门是否及时将资金拨付给使用单位,有无少拨、不拨,或延迟拨付的现象,拨付给使用单位后,使用单位是否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资金,最后对资金使用后的环境效益进行评价,分析环保资金的使用效率,看是否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3.政府环境项目效益审计
政府环境项目效益审计属于绩效审计,进行项目效益审计首先要了解项目本身,如果项目被分解在不同地区、不同阶段实施,还要了解项目分解情况。在了解了项目之后,还应清楚该项目的目标,在审计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应以是否实现项目目标为重点。如果不能实现目标,则审查不能实现的原因;如果达到了目标,则审查成本是否超过了预算,以达到使用最少的成本取得最大的项目效益。
(二)微观环境绩效审计
企业的环境绩效审计内容一般包括在环境绩效报告中,它进行环境绩效审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环境政策法规执行的审计
首先要审查政策法规的具体规定。诸如排放标准、排污收费是否合理,可以根据边际分析的原理,当制订的排放标准或排放费只有使得企业治理污染的边际成本等于污染的社会成本时,该排放标准或排放费才是有效的;其次,审查执行政策法规的情况有无偏差,对企业来说,每一项政策都有明确的目标,审计人员应考虑政策规定是否达到目标,总体效果如何,从而可以把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以提高政策法规的实施效果。
2.企业环境管理的内控系统的审计
首先,了解企业现行环境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测试和评价这些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有效性,是否有利于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其次,了解企业在内控系统下的环境目标以及一些污染指标的定量数据,如排放到空气中、土壤中的废弃物的数量是否超过了指标的上限;最后审查一些能对环境造成污染的能源消耗是否超过了一定标准等等。
3.企业环境管理效益的审计
对企业而言,环境保护的效益表现为两种形式: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该项审计是指企业进行资源开发与利用、环境保护与治理所取得的有形收益和无形收益。因此,该项目的审计是企业环境管理的综合审计,其指标既有财务的、又有非财务的;既有综合的、又有具体的指标。主要包括:(1)环保投资审计:主要是对企业自己投入环保设施及重要资产上资金的真实性、投资行为的持续性的审查核实,以促使有关单位与部门保证环保资金的落实与到位;(2)环境成本费用审计:审查企业在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投入到环境管理中的成本与费用指标;(3)环境损害费用审计:评价和审查企业由于对环境产生了破坏而受到的惩罚支出,该项目的金额越大,表现为企业环境管理的水平越低;(4)环境管理经济收益审计:评价与审查企业由于产品的绿色化、环保产品、“三废”再生品、资源替代品等带来的经济效益或者企业由于加强了环境保护导致环境损失的减少等内容;(5)环境管理综合效益审计:企业加强环境管理不仅可以带来直接的经济效益,而且可以实现企业所在的社区环境的改善,提高企业的社会形象和美誉度,环境管理综合效益的审计包括对治理污染使空气清新、水质变好、减少环境的再污染程度等非财务指标和软指标的评价,也就是对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评价。
六、环境绩效审计的内容
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从环境视角进行审计活动的指南》中列示的环境绩效审计内容包括:对政府监督环境法规执行情况的审计、对政府环境项目的效益进行审计、对其他政府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审计、对环境管理系统的审计、对计划的环境政策和环境项目进行评估等。
(一)对政府监督环境法规执行情况的审计。这是目前世界各国开展政府和公营机构绩效审计最普遍的形式。具体地说,就是检查政府环保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使用其法律授权和公共资源,督促社会公众和组织遵守环境法规的效率和效果。
(二)对政府环境项目的效益审计。其主要对象是政府负责的保护或改善环境的项目以及政府签署的国际协议。目前我国的法律规定,已授权审计机关对这些项目的“财政、财务收支的效益性”进行审计。实施该类审计时,审计机关应该注意对环境项目的选择,考虑经营风险、重要性和可审计性等方面问题。
(三)对其他政府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审计。审计机关或者内部审计机构可以通过专项资金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或项目审计等方面工作的实施,检查或确认政府、组织在缓解、削减环境影响方面的措施是否已经实施,并已经达到目标,有无造成过多成本等。
(四)对环境管理系统的审计。环境审计被看作对一个组织的环境管理系统的连续监控过程,环境审计中对环境管理机构的设置合理性和工作的有效性、环境管理制度(包括国家政策立法)的有效性和执行程度以及环境规划决策的科学性的评价都属于环境绩效审计的范畴。
(五)对计划的环境政策和环境项目进行评估。虽然我国的审计机关并无对政策制定进行审计的权限,但是可以反馈一些与政府规定本身的合理性有关的信息,例如排污费的计费范围和收费标准的合理性等。事实上,经过反馈的审计信息也是国家有关部门制定政策的重要依据。
七、当前我国开展环境绩效审计的障碍与对策
开展环境绩效审计是国际上环境审计的发展趋势,但是我国基本上还处于起步阶段,现阶段在我国开展环境审计存在一些体制上、观念上和理论上的障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开展环境绩效审计的必要性认识不足。目前对于加强环境管理的重要性人们已经达成了共识,但对于如何加强环境管理以及环境绩效审计在环境管理中的作用等问题认识不够深入,主要着眼点还是仅仅限于环境投入和环境法规政策的执行上,对于环境投入的效果以及投
入产出的对比状况却没有更多的考虑,以达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最大。因此开展环境绩效审计首要的是提高对环境绩效审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二)环境财务审计和合规性审计发展不充分。环境绩效审计以环境财务审计和环境合规性审计为基础,是一种综合性的审计,在我国环境财务信息不真实和环境管理违规时有发生的情况下,开展环境绩效审计缺乏相应的基础。大力发展环境财务审计和合规性审计,保证环境信息的真实可靠和环境工作的规范性才能为环境绩效工作的展开提供基础。
(三)开展环境绩效审计的理论准备不足。环境绩效审计作为一项实践性的工作,只有具备一定的理论知识的储备,才能为实际问题的解决提供理论准备。我国环境绩效审计的理论研究尚处于萌芽阶段,对于各种基本问题,如环境绩效审计的主体、范围、标准、方法等都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因此加强环境绩效审计的理论研究,对于环境绩效审计的实践开展意义重大。
对于我国社会的发展目标应该立足于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的社会模式,对于我们国家的资源,比如海洋资源、矿产资源、土地资源等必须加强保护,加强合理开发和审计。而发展的根本目标应该是对于国家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政策的坚决实施,借助于种种政策,充分发挥国家审计在我国发展过程中重要的正面影响。而实施的重点应该放在对环境保护方面资金的投入、有效的管理、实际的使用情况以及环境保护方面政策的实施、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等方面,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节能减排的合理方针,从而借此推动企业对于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的认识,使企业主动承担起对社会发展的责任。对于经济效益审计,我们国家曾对其做出过含义解释,即为“所谓的环境绩效审计,指的是借助于相互独立的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对被审计企业或项目的环境管理活动进行全面的、科学的分析和审查,在此基础之上,参考我国的标准去合理的对环境管理的现状和潜力进行评定,从而提出提高环境管理绩效的方针和方法,促使其改善环境管理、提高环境管理绩效的一种审计活动”。我国目前的审计工作,其工作主体依然是财务审计,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绩效审计变的越来越重要。对于我国审计工作的发展,“十二五”期间的重要基础还在于促进规划合理有效的实施,其发展基础为合理的、科学的审计,从而使得绩效审计得到全面的发展和普及。从我国的整体发展来看,处于萌芽阶段。环境绩效审计技术方法属于一种相对来说比较前沿的审计业务,而在审计过程中,需要参考较多方面的因素,审计人员对于审计环境中的所有要素都要给予充分的考虑,采用一些非常规的审计手段,这样才能合理科学地理解审计过程中受环境影响的问题。
二、企业的发展包含很多部分
比如产品的设计、生产等,而价值链就可以用来概括企业的所有活动,前期的生产、后期的销售以及售后活动等。针对不同的企业,环境绩效审计的开展必须因地制宜,从不同企业的环境价值链出发,对不同环节给予不同的审计标准。环境价值链分析方法较多,主要使用的方法为层次分析法(AHP法),即所谓的AHP法,也就是针对比较复杂的问题,进行分层、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分析方法,从而得出比较合理的、科学的分析方法。环境价值链分析方法不同于我国传统的分析方法,对于我国传统价值链的成本观念也造成了影响。首次将环境作为一个因素带入到审计中去,从而被环境绩效审计合理使用,一般形式下的合规性的审计方法也得到了转变,绩效审计模式成为主体,从而可以使得审计过程中的“免疫系统”得到有效使用。对于环境绩效审计,其影响因素是多方面的,而目前来看,其中的主要问题在于社会对环境绩效审计的轻视,对于企业发展过程中,环境因素给财务和未来的发展能力带来的影响没有给予充分的重视。针对这些问题,该研究者认为应该借助于多重方式,来唤起人民对环境因素在环境审计中的重要性,让人民认识到当前以财务状况为主的审计方式的不足,从而在现有基础之上加大环境绩效审计的力度,基于此,使得资金的使用效益得到有效加强。我国针对审计工作拥有ISO14000标准,配合以不同企业的不同审计中的实际问题,开发出具有自己特色的、满足自己需求的新标准。
三、总结
[关键词]环境绩效审计解决策略
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日渐成为各国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识,强化环境管理已经成为各国发展经济进程中必不可少的工作。作为环境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的环境审计也被提上日程,而环境绩效审计作为环境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重要性也越来越受到关注。但目前我国大部分审计力量集中在了环境财务审计和环境合规性审计上,而环境绩效审计开展的比较少,忽视了对环保项目的效率性和效果性的评价。为了今后更好的开展环境绩效审计,必须不断总结环境绩效审计一实践经验,努力创新环境绩效审计技术与方法。
一、环境绩效审计的定义和必要性
环境绩效审计方法是指为了达到环境绩效审计的目的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手段。它是由相互联系的一系列方法组成的,包括常规环境绩效审计方法和特有环境绩效审计方法。环境绩效审计方法与环境绩效审计质量密切相关,是决定环境绩效审计质量的关键。因此,全面正确掌握运用环境绩效审计方法,对于保证环境绩效审计质量,搞好环境绩效审计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因此研究环境绩效审计方法有其必要性。
1.开展环境绩效审计是环境管理的需要
进入20世纪后,环境问题成为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大问题,环境管理构成了政府公共受托责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和改善环境成为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审计工作者理应把握机会,顺应民意,总结各国审计实践经验,广泛开展环境审计(包括环境绩效审计),拓宽审计领域,完善审计职能,丰富审计手段,增强审计技能,促进现代审计向更广阔领域和更高层次发展,为完善环境管理做着自己的贡献。
2.开展环境绩效审计是提高环保工作效率的需要
现在,用于环保力一面的资金逐年增加,而环境问题却末随人们的重视及越来越大的投入而得到显著改善。面对仍然严峻的环境形势,增大环保投入只是一力一面,提高投入的使用效率和环境政策的适当性更是我们必须考虑的重要问题,而开展环境绩效审计则是我们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途径。然而,由于环境审计发展时间不长,人们对这一领域的认识还很模糊,对于作为环境审计重要内容和发展力一向的环境绩效审计更是缺乏了解,因此,开展对环境绩效审计的研究工作很有必要。
3.开展环境绩效审计有利于企业实现高效与创新
随着各国环境保护运动的发展与绿色消费潮的兴起,环境绩效与经济绩效间的相关性越来越明显。陈劲、刘景江、杨发明(2002)在《绿色技术创新审计实证研究》一文中,对企业环境绩效与经济绩效、创新绩效间的关系做了统计相关分析,说明二者有较高的相关关系,并且反映发展能力的企业销售额增长率指数与环境绩效的相关系数较反映企业净资产报酬率指数与环境绩效的相关系数更高,这是因为发展能力反映了企业长期的发展潜力,它与环境绩效的相关性更高。
4.开展环境绩效审计研究是发展审计理论的需要
随着环境问题的出现,特别是环境管理的需要,受托经济责任迅速扩展到环境领域,形成受托环境责任,而其中一个重要力一面就是受托环境绩效责任。为了确保受托环境绩效责任的有效运行,开展环境绩效审计是必不可少的措施。可见,环境绩效审计是随着受托经济责任的扩展而形成的审计新领域。而该领域,人们的探索才刚开始,远不够系统和深入,因此,加强该领域的研究工作,是完善现有审计理论,发展新审计理论的一个重要思路。
二、我国环境绩效审计面临的问题
1.环境审计基础理论和实践不完善
我国环境审计开展较晚,研究的学者较少,没有形成一致、权威的环境审计理论观点,而实践方面,由于我国环境绩效审计开展的比较少,因此从实践中借鉴的比较少,环境审计理论和实践都不很成熟。
2.环境会计的不完善制约着环境绩效审计方法的发展
环境绩效审计的进行需要搜集充分的环境效益与环境成本等方面的会计数据资料,然而由于我国对环境会计的研究刚刚起步,环境资产、环境负债、环境成本、环境效益等的内容还在讨论之中,企业缺乏确认和计量环境效益与环境成本的系统。我国大多数企业的环境会计的确认、计量方面的混乱,对公布环境会计资料持低调姿态,很少进行定量分析;公布的环境资料不全面而且可比性差,看不出花费的资金、取得的成果和规定的指标之间的关系。这给环境绩效审计方法的研究带来了实践上的困难。3.缺少评价环境成本效益的指标体系
环境绩效审计是一项很复杂的工作,其不确定性和风险因素很多,环境绩效审计工作的全面实施和审计质量的保证难度都比较大,且目前环境绩效审计较多的采用环境成本效益的分析方法,这必然对环境成本效益进行分析,然而反映环境成本和环境效益应采用的指标,及其计量方法,却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
4.缺乏复合型研究人员
由于目前我国环境绩效审计开展的比较晚,环境绩效审计的理论和实务研究人员都比较缺乏。据调查,我国缺乏环境学、工程学等相关知识的研究人员,同时缺少实务研究者,这样导致研究的结果缺乏实用性、可操作性等。
三、我国环境绩效审计问题的解决策略
1.正确借鉴国外经验,建立完善的环境绩效审计理论体系
我们的理论和实务工作者应运用辩证唯物论、系统论、信息论等知识,借鉴西方环境绩效审计的科学成果,努力研究环境绩效审计方法理论,建立和完善环境绩效审计理论体系。但借鉴国外的环境绩效审计方法,并不意味着照搬,必须领会其实质并结合我国国情和环境绩效审计的具体内容,找出自己的特色,达到为我所用的目的。因为国外尤其美国和我国环境绩效审计的起因不同。美国环境绩效审计起源于企业内部动力,企业为了改善自身形象和降低经营风险,从内部首先开展环境审计。而我国环境绩效审计起源于外部压力,从而对其强制性进行监督和评价。因此出发点不同,目的不同,由此导致的环境绩效审计内容也不同,因此借鉴国外环境绩效审计方法的时候,要与我国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
2.尽快建立起我国的环境会计体系,为环境绩效审计提供操作平台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是连接环境会计工作和环境审计工作的关键点,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公允性除受到环境会计理论发展的影响外,主要受国家法规的影响。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建立是实施环境保护审计的前提条件。但我国现行的企业会计制度、准则中没有要求企业必须披露环保信息的规定,更没有对与环保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记录、计量的具体标准,使真正意义上的环境绩效审计难以开展。为此,加强环境会计理论与方法的研究,借助适当的理论指导,才可望突破实务操作的障碍,并为环境绩效审计方法的研究提供一个广阔的平台。
3.研究要与实证研究相结合
环境绩效审计力法的研究属于应用理论的研究,只有更好地与我国的环境绩效审计实践结合起来,进行实证研究,才能在环境绩效审计力法的研究上有重大突破,才能更好地指导我国的环境绩效审计。因此笔者建议,在今后进行关十环境绩效审计力法的研究时,应更多地倾向于实证研究,积极采用案例研究和调查研究。.
4.研究环境成本效益指标体系
要想建立良好的环境绩效审计方法,研究一套比较完善的成本效益指标体系是比较重要的。笔者认为我们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研究适合中国特点的环境绩效审计标准,可以临时选派各专业的专家组成课题小组来专门研究这一问题,如会计专家、审计专家、环境经济学专家、环境工程学专家等。
5.培养复合型人才
一方面可鼓励有志从事环境绩效审计研究的财经专业人员学习环境经济学、环境工程学等相关学科知识,或鼓励环境科学专业的人员学习审计学、会计学等知识,以便更好的将审计学与环境科学有机的结合起来,培养复合型人才,将环境科学与审计学更好的融合在一起,努力创新环境绩效审计的新方法。
另一方面,也可鼓励环境绩效审计的实务工作者多参与理论研究,因为理论指导实践又来源于实践。理论研究者和实务研究者结合起来才能更好更快地推动环境绩效审计方法的研究。再者,环境绩效审计可以开展联合审计,即联合会计主管部门、环境保护部门,聘请环境工程技术专家、律师等加入审计工作。利用他们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提高环境绩效审计的效率和效果。
参考文献:
[1]张志成:在我国推广环境绩效审计的策略研究[J].企业论坛.2006(12)
(一)环境责任和问责机制研究
方世南认为,在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过程中,需要政府强化环境责任,发挥主导性作用,实施政府主导型的生态环境建设战略,政府环境责任意识缺失或不强,将直接影响到旨在实现社会与经济发展目标的政策的科学性和生态性,使得这些政策对生态环境问题产生外溢效应,即这些政策加剧了生态环境的恶化。许继芳认为,政府环境责任缺失集中体现在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环境责任不对称和地方政府经济责任与环境责任不均衡两大方面,这种缺失既造成了公众环境利益的受损,又导致了政府合法性的下降,还引发了社会发展的环境不公平。巩固认为政府环境责任的基础应为公众环境利益。肖萍认为,由于环境保护责任的缺失以及问责机制的不健全,环境问责的有关规定并未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环境问责制不是一项单一的制度,它包括问责的依据和条件、问责的主体和对象、问责的方式(内容)和程序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就问责主体而言,环境问责制包括权力机关问责、司法机关问责、上级政府(行政机关)问责,环境审计属于行政机关问责。
(二)审计与问责的研究
马骏认为,以人大预算监督以及国家层面的审计监督为代表的平行问责,互相支持、互相促进,共同推动着我国财政问责的进程。冯均科认为,国家审计问责制度是特定国家以国家审计监督为基础建立的规则化问责体系,包括审计机关的直接问责与其他机构借助审计结论所进行的间接问责。王会金认为,责任监督是政府审计活动的固有功能。
(三)环境责任、问责与环境审计研究
Bennett和Newborough分析了英国城市实施地方21世纪议程以及实现二氧化碳减排目标的审计情况,构建了区域发展局进行的城市级别的能源审计,分析了政府审计部门如何对地方政府环境责任进行问责。Luiz和Alessandra介绍了环境管理中巴西的政府审计,分析了联邦环境许可证审批过程的业务审计问责机制,提出了政府审计在环境领域的职责,并与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INTOSAI)的其他成员进行了比较。巩固认为,政府环境责任的基础应为公众环境利益,公众环境利益本质上是一种社会利益,只能以法律所认可并予以保护的正当利益形式为法律所确认和保护,它具有主体共同性、客体整体性和救济彻底性等特征。肖萍论述了环境问责的条件、主体和问责体系,认为环境审计是上级政府(行政机关)问责的重要形式。潘佳认为,我国目前的政府环境信息公开问责是内部的,缺乏公众对权力的制约,应该建立由公众参与考评、环境信息领域的独立监察专员和公民或环保组织提起的、环境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构成的外部参评机制。牛鸿斌等认为,政府环境审计的本质是控制和创新领导干部政府环境行为的管理工具,通过影响领导干部的政府环境行为,实现维护生态环境安全的工作目标。
(四)环境审计基础理论与应用研究
Tomlinson等对环境审计的术语进行了研究。Glen从哲学的角度分析了社会和环境会计问题。Cláudia等为区分环境监管和环境审计的概念,收集整理了涉及环境监管、环境审计和环境会计的295篇文献,并进行分类统计,分析了环境监管和环境审计的关系。国内有关环境审计基础理论的研究也已深入各个方面,研究范围包括环境审计理论基础、动因、本质、职能、目标、假设、原则、准则、程序、方法、主体、对象等,总体而言,研究关注宏观环境问题,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应用研究方面涉及农业、工业、空气质量、水、建筑、气候、能源、可持续发展、环境影响评价等众多领域。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环境审计委员会(TheINTOSAIWorkingGrouponEnvironmentalAuditing,简称WGEA)是目前政府环境研究领域权威的国际机构,现已公布了24份研究报告,成果主要集中在实务指南,但其成果需要依据各国国情进行深化。综上所述,现有研究表明环境问题的外部性和信息不对称产生了环境问责需求,审计是问责的一种形式,属于行政机关问责,这种问责是审计活动的固有功能。目前的研究说明了环境问责对环境审计的需求,但什么条件下产生环境审计,什么因素影响环境审计的发展,环境审计的产生条件以及环境问责与环境审计之间的关系则一直缺少理论层面的解释。
二、环境机会主义和污染容忍度下降产生问责需求
(一)环境领域发生机会主义行为的风险较高
机会主义行为是交易费用经济学的重要行为假设之一,是对新古典利己主义理性人假定的延伸,是理性人寻利动机的自然结果。杨小凯等认为,机会主义是人们追求自利行为交互作用中产生的一种对策行为,这种机会主义对策行为就是“损人利己”。不对称性信息为机会主义行为提供了“温床”,而相应的收益则强化了个人的机会主义动机。机会主义行为的产生是经济主体的理性与约束它的规则发生冲突的结果,包括个人理性与社会规则之间的冲突、组织理性与社会规则之间的冲突以及组织理性与组织之间所达成契约条件的冲突。一般而言,机会主义行为最易发生于经济利益保护机制弱化的部位,机会主义行为的强度与经济主体的利益敏感度密切相关。由于公共产权的固有缺陷,缺乏产权主体、产权主体虚无或激励、监控不力等问题的存在,致使公共利益的保障机制不力,对侵蚀公共利益的行为反应迟钝[33]。因此,具有公共产权属性的领域发生机会主义行为的风险较高。由于空气、水等资源不是稀缺资源,不属于私有产权,对公共成员没有排他性,因此环境质量具有典型的公共产权属性。环境资源难以进入市场交易,不适用于价格机制,无法用市场价格确定公共产权的成本和收益,导致其价值因无形而被忽视。同时,由于公共产权的主体不明确,导致“理智的冷漠态度”和“搭便车”的心理,个体往往不会主动维护公共产权。环境的外部性使得环境领域的“损人利己”行为尤为突出,加之信息不对称的普遍存在,环境的公共产权属性明显,这些都导致环境领域发生机会主义行为的风险较高。
(二)污染容忍度下降使得问责需求强烈
经济社会的利己主义和环境领域的机会主义行为由来已久,可以说是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进程存在的,但是问责需求并未在环境领域出现机会主义行为时就产生,这表明环境机会主义只是问责需求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由于环境领域的公共产权属性和外部性特征,导致公民社会对环境质量“理智的冷漠态度”和“搭便车”的心理,在环境污染尚未严重到危害私人产权(包括身体健康)时,这种心理状态是普遍存在的,助长了环境领域机会主义行为的滋生。也就是说,在污染初期,公民社会对污染环境的机会主义行为是容忍的。环境容忍度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可以从环境库兹涅兹曲线中得到解释。一般认为环境质量与人均收入水平呈倒U曲线型关系,这被称为环境库兹涅兹现象。这种现象表明,在经济发展初期,环境污染不是很严重时,民众更愿意接受经济增长带来的收入增长,对环境质量下降保持容忍的态度,直至经济增长到某个程度后,公民社会的收入水平和物质生活水平得到较大的提升,对环境污染不再容忍,环境开始得到治理,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容忍度继续下降,环境质量得到改善。环境容忍度与经济发展也呈倒U曲线型关系。这种容忍度的下降,随着环境外部性内化为私有产权损失的加剧而更加强烈。影响环境机会主义行为容忍度的另外一个重要因素是环境意识。环境意识的提出是希望通过环境意识教育的环节引导环境行为。国内外研究结果表明,环境意识与环境行为之间的关系远没有人们想象中的那么紧密,两者之间存在明显的落差和不一致。也有研究表明,只有在低成本情景里,环境意识与环境行为之间才可能呈现出较高的相关度。尽管环境意识的提高未必导致环境行为的发生,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即无论经济发展水平如何,环境意识的提高必然会使公民社会对环境污染行为的容忍度降低。正是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私有产权受环境污染的影响程度越来越高,同时环境保护教育程度也在不断提高,环境污染的加剧也必然影响人群的健康和福利,致使社会公民对环境污染的容忍度降低,环境领域的问责需求逐步强化。
三、环境问责需求:环境审计的动因
问责需求产生后,最先考虑的是对产生污染行为当事人的直接问责,如对排污者进行处罚、要求其整改、勒令关停等。由于环境问题十分复杂,专业性强,由环境专业人员承担对污染当事人的污染行为界定比较合适,因而通常的直接问责制度设计是由相关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的,如我国的《环境保护法》第14条就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有权对管辖范围内的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美国的环境法律也规定由联邦政府的相关机构对环境污染行为进行直接管辖。但是,布坎南曾指出,如果将政府视为一个“经济人”,它也有自己独立的利益,这种利益就不见得总与社会的利益保持一致。也就是说,政府有可能会采取“为了增加财政收入而不惜损害社会经济发展”的机会主义行为。“诺思悖论”也表明,“在历史中经常会出现财政目标偏离社会目标的现象,具体表现为,为了增加财政收入而不惜采取损坏社会经济发展的措施”。这就需要对作为直接问责主体的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再问责。例如我国在淮河流域投入大量水环境治理资金,但水污染状况并未得到明显改善,社会就会产生对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问责需求。美国在1899年颁布了《河川港湾法》,1912年制定了《公众保健法》,1924年开始实施《油污染防止法》,但是环境污染并没有得到遏制,由此产生了对联邦政府相关机构的问责需求。间接问责制度设计是对政府及相关部门管理责任的问责。如1969年美国颁布的《环境政策法》规定,在总统府设立环境质量委员会,该委员会最重要的职责就是适时收集关于当前和未来环境质量状况以及发展趋势的正确资讯,并对该资讯进行分析和解释,以确定这种状况与发展趋势是否会妨碍总统向国会提交环境质量报告中所规定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同时编辑关于此项情况与发展趋势的研究报告,并向总统提出建议。我国《环境保护法》第45条也规定,“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人员、、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05年,我国颁布的《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中进一步明确有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的国家行政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有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存在上述行为的企业中有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也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纪律处分。由于我国直接问责主体众多,如我国《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所规定的环境监督管理部门就涉及环境、土地、矿产、林业、农业、水利、卫生、建设、渔业、公安、交通、铁道、流域水资源保护机构等,若再加上发展改革委员会(基建投资)、经济和信息化工作委员会(技改投资)等综合投资部门,将有15个部门之多。虽然我国法律规定上有间接问责的制度安排,但是由于环境问题复杂,直接问责主体之间职能交叉,而目前作为间接问责主体的任免机关或监察机关又难以掌握全面信息来做出判断,如农村环境整治工程涉及发改、农业、林业、水利、环境、土地等多个部门,中央一项资金拨付下来后,分渠道配发,每个部门只知道自己的配额,很难就总体责任进行监督,因而目前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的问责效果尚未显现,对于政府的直接问责是否有效,对环境治理是否进行投入,投入多少,效果如何等民众关心的问题,难以做出准确的回应。社会有问责需求,但现有的问责机制还不能进行有效的问责,在制度上,我们希望能有一个部门可以掌握有关环境责任履行的全面信息,包括环境信息、财务信息、管理信息等,可以通过这些信息进行判断,同时拥有对违法违规行为一定的处理处罚权力,具有权威性。审计机关正是这样的综合经济部门,通过审计和审计调查,审计机关可以掌握多个部门的环境相关信息,可以做出综合诊断和评价,环境审计因此而产生。
四、环境审计内容演化:问责需求动因的证据
根据前面的分析,环境机会主义行为越多,污染就越严重,公民社会对污染的容忍度就越低,这方面的问责需求就越强烈,这个领域就应该是环境审计的重点。本文从我国环境治理投入、环境污染主要领域、与相关环境审计关系的角度来收集数据,以实证检验环境机会主义、问责需求和环境审计的相关性。
(一)环境保护的投资问责驱动环境部门的预算执行审计
根据2001—2010年的《全国环境统计公报》和中经统计数据网相关数据,本文利用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将环境治理各年投资换算成2001年不变价格。我们从表1中的环境投资情况发现,2004年以前环境保护投入在1800亿元以内,2006年上升至2300亿元,环境投资的增长使得环境领域资金使用情况不容忽视。从环境污染情况来看,2005年11月发生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同年12月又发生珠江北江镉污染事件,这两起重大的水污染事件为我国的水环境保护敲响警钟。2006年,国家环保总局共接报处置161起突发环境事件,比2005年增加85起,凸显了环境污染问题的严重程度。环境污染事件的频发说明环境机会主义行为增多,环境投入大幅增加反映了环境污染容忍度下降,政府进行环境治理的力度增加。由此,对环境保护部门进行问责,对其预算执行进行监督成为必然。中央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是审计署的主要例行审计工作,从已经公布的审计结果公告来看,2005年公布的第3号《32个部门单位2004年度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公告》和2006年公布的第5号《42个部门单位2005年度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公告》均未将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列入公告对象。但自2007年公布第6号《49个部门单位200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开始,环境保护部(原环境保护总局)已经成为例行的预算执行审计对象。这表明正是环境投资增长产生问责需求,进而驱动了审计署对环境保护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就审计披露的信息来看,也从2007年的仅披露问题发展到2013年披露环境保护部内部各部门预算执行的详细数据和差异,并披露差异产生的原因,可以看出报告更具有绩效审计的特征,这也是近年来社会在问责方面要求更加深入具体的体现。
(二)水环境污染及治理问责驱动水环境审计
2001—2010年10年间公布的《全国环境统计公报》水环境污染总量控制指标COD和氨氮的排放情况见下页表2。从表2中可见,2005年是全国氨氮排放量最大的年度,2006年是全国COD排放量最大的年度,而且生活污染源总是高于工业污染源,水污染的主要来源是生活污染源,生活污染源的COD和氨氮排放在2006年达到最高点。2005—2006年之后,废水排放总量依然上涨,但COD和氨氮排放量均有所下降。水环境污染的趋势表明,2005年—2006年是我国水环境污染最为严重的时段。同时,自2003年开始,《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披露上一年度的全国特大、重大环境污染事件,2005年之后开始分类统计,2010年之后又不再公报。由于当年度公报的是上一年度的污染事件,因此我们可以从公报中得到2004—2009年污染事件的统计情况。从表3中6个年度的环境污染事件分布情况来看,水污染和大气污染是我国主要的污染形式。2005年环境污染事件猛增,水污染事件是2004年的一倍。并且2005—2006年又是我国水环境污染最严重的时段。严重污染事件的频发使人们开始认识到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害,容忍度下降。为加强环境治理,2007—2008年,我国的环境投资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对环境污染责任人和监管责任的问责需求也十分迫切,正是这个问责需求导致大规模的水环境审计,如下页表4所示。从表4可以看出,从2004年开始,审计署开始实施大规模的水环境审计项目,2008—2009年是水环境审计项目最为集中的时期,这个时期对应的是2007—2008年环境投资快速增长后进行问责的时期。也就是说,2005—2006年水环境污染严重,环境污染事件增多;2007—2008年治理力度加大,但治理效果未能让民众满意,容忍度下降,问责需求迫切;2008—2009年开始进行大规模的环境审计。从时间顺序上来看,上述各时间段存在驱动关系;从审计内容和发现问题来看,逐步从单纯的资金使用情况审计转向对水环境绩效的审计,这也是缘于公民社会对环境责任履行情况问责的需求,起初民众只是想知道钱有没有花到环境项目上,随着容忍度的下降,民众更关心花钱有没有发挥改善环境的作用,也就有了更高的问责需求,从而促使水环境审计向绩效审计发展。
(三)节能减排的问责需求驱动节能减排审计
能源消耗产生环境污染,节能减排是环境治理的途径。我国2001—2012年的能源消耗情况和增长率见后文表5。由后文表5可见,“十五”期间(2001—2005年),我国能源消耗量大幅度攀升,上升幅度达到56.91%,“十一五”期间能源消耗上升幅度虽有所减缓,但也达到25.61%。正是由于大幅度上升的能源需求及其造成的环境污染超出了公民社会的容忍度,节能减排的需求才更加强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了“十一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约束性指标。为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国家出台了多项财政补贴政策,投入了大量资金。对于这些资金的使用情况及使用效果,公民社会有问责的需求,加之公民对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容忍度的降低,这种问责需求十分强烈。正是问责需求的驱动,审计署组织了大规模的节能减排审计。目前完成的节能减排审计结果公告显示,2008年进行的41户中央企业节能减排情况审计调查是对2006—2007年节能减排投入的问责审计,之后的20个省有关企业节能减排情况审计调查及10个省1139个节能减排项目审计也是对之前年度节能减排资金投入的问责。5044个能源节约利用、可再生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审计是节能减排的财政科目审计,是财政资金投入的问责。从时间顺序来看,正是节能减排资金投入的问责需求驱动了节能减排审计;从内容和披露问题上看,由于节能减排审计是从2008年开始,此时问责需求已经要求审计关注绩效问题,因此节能减排审计起初就是绩效审计,只是随着内容的不断深入,审计的范围更宽。
五、结束语
(一)环境会计与环境信息披露
在我国学术界,尚没有关于环境会计的权威定义。各专家学者所探讨的环境会计,多是针对国外的情况进行介绍和评论。但是,国外对环境会计的看法也不够统一,从笔者掌握的外文资料来看,国外将利用货币工具对环境问题进行管理的范畴都统称为环境会计,包括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宏观环境会计主要着眼于国民经济中与自然资源和环境有关的内容,是运用物理和货币单位对国家自然资源(包括可再生的和不可再生的)的消耗进行的计量;因此,也常被称为“自然资源会计”。微观的环境会计主要反映环境问题对组织财务业绩的影响以及组织活动所造成的环境影响,一般分为环境差别会计和生态会计两大类。其中,环境差别会计事实上是传统会计中处理环境问题的部分,它以货币为单位计量环境问题对公司带来的财务影响;生态会计则是环境会计在传统会计领域之外的新发展,它以物理单位(例如千克、焦耳等)计量公司对环境造成的生态影响,并进一步划分为内部生态会计、外部生态会计和其他生态会计三个分支。就此而论,国外的环境会计实际上是一种把生态效应、资源资产、企业环境补偿及其相关财务处理等结合在一起的一种综合体系,与我们一般称谓的财务会计大相径庭。
环境信息披露应当是环境会计的主要表现形式。具体来说,我国现阶段的环境信息披露主要在于各企业的范围内,主要是针对企业的环境状况而披露的治理环境的费用、由于环境因素对企业经营状况的影响、以及“绿色产品”和“绿色经营”带来的收益等。由于这样的信息一般是用企业的财务数据来表示的,所以也常被称为“环境会计信息披露”。
(二)我国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现状
应当说,我国的环境会计信息有很多属于宏观性的,比如,国家对维护生态平衡已经有了很大的投入,这些投资带来的效果怎样呢?就我国现阶段的管理水平,还很难直接回答这样的问题。可是,在企业范围就不一样了,企业对自身因治理环境的耗费和收益各是多少?对现在和将来的影响怎样?与国家的环境保护法规又有多大的差距?应当是了如指掌的。因此,我国现阶段的企业完全有条件、有能力对外披露与环境有关的财务信息。
就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与环境会计信息有关的披露还只限于企业范围内,而且主要是上市公司。比如,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其1999年的年度报告中就这样进行了披露:
环保因素的限制:磷化工产品的生产过程中存在对“三废”进行处理的问题,1996年、1997年和1998年公司已陆续投资了199万元、24万元和31万元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废渣进行了一系列的治理、预计1999年环保投入将达到35万元。目前,公司各项环保指标均已达到了国家标准,并在1997年被评为湖北省合格化工清洁文明工厂。另外,近年国内某些地区禁止使用含磷洗涤用品,将对公司产品市场带来一定影响。
针对环保因素的限制:公司将进一步加大环保投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和ISO14000环境管理系列国际标准。对后续拟投资的项目,坚决贯彻“三废”治理与生产装置建设“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产,把“三废”消灭在生产过程之中,使环保指标一次性达到国家环保标准。
当然,这样的披露带有用财务数据对环保状况进行总结的因素,与一些西方国家企业披露的信息相比确实“粗”了一些,但是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一般是这样的。
(三)搞好环境会计与环境信息披露的重要意义
笔者认为,将与环境有关的业务事项专门收集、形成环境会计信息并对外披露,对于环境保护工作是极有意义的。即,虽然这样的内容看起来很简单,但是我们可以就此进一步思考以下问题:如果企业的生产经营会对自然环境形成污染,它是否重视了这样的问题?如果企业属于对社会环境有强污染的企业,它们在怎样防止污染环境?作为这样的上市公司,若不举出与环境有关的财务数据,怎样让社会公众放心?怎样让股民对它投资?作为国家对企业环境的管理,以什么样的方式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如此等等。
通过这样的分析还可以看出:社会管理机构、投资者(含银行、股民等)等需要企业,特别是处于强污染状况的企业及时提供有效的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带有综合性的财务信息,从各方面加强对企业环境污染的约束。这是非常重要、切实可行的。对我国现阶段的情况而言,这是必须要做的工作。
二、环境审计及其必要性分析
(一)环境审计及其特征
按照笔者的理解,环境审计应该是由独立的审计人员,按照国家的环保法规与相关规范,对各级政府、企业能够用会计信息反映的与环境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鉴证、评价,使之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审计活动。
进一步,笔者认为,应当将环境审计的对象分为企业能够用会计信息反映的与环境有关的经济活动和各级政府能够用会计信息反映的与环境有关的经济活动。这首先因为,企业能够用会计数据的方式解释与环境有关的经济活动,以这样的财务数据为基础,能够实现对企业环保状况的有效监督。但是,环境审计与环境会计在工作内容方面并不见得就是等同的。具体来说,我国虽然还没有关于环境方面的宏观会计信息披露制度,但不见得就没有对宏观环境事项进行审计的业务。比如,我国的生态治理工程都是通过财政资金的投入而实施的,对环境资金投入及其使用效果的审计,应当属于宏观环境审计的内容。但我们必须承认,与企业的状况相比,进行对政府部门的环境保护监督,难度要大得多。一是由于一些环保事项刚刚开展(如集中供热、使用无铅汽油、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城区绿化等),尚没有进行这样监督的实践经验;二是由于各管理机构的工作纵横交错、彼此之间协调配合不够;三是由于这方面的相关法规未见健全。但笔者要说明的是:既然社会发展迫切需要、审计有此功能,我们就应当开展这方面的理论研究,并努力促使这方面工作的圆满实现。
环境绩效审计的证据收集方法与一般的绩效审计方法基本一致,其中专家咨询法是环境绩效审计比其他绩效审计用得多的一种,因为对环境事项的评价涉及专业的监测指标和设备,一般审计人员未能纯熟掌握。各种证据收集方法的做法和技巧如下:
1、审阅法审阅的书面资料
一般包括单位管理制度、重要事项会议纪要、项目实施计划、采购招投标材料、合同、各重大事项的申请与批复、财务报表账册等,审计人员需要对其中相关、有用的部分进行取证。
2、实地调研法
通过实地察看建设现场,审计人员可以判断建设进度、财产物资的真实性、相关管理的有效性;与当地工作人员或周边群众交谈,可以获得最感性、真实的答案,有时还能从他们口中获得线索或灵感。实地调研过程中,审计人员可以采取录音、录像、拍照、索取笔录和签名等方式来取得审计证据。
3、访谈法
访谈法包括召开座谈会和进行个别访谈两种方式。访谈对象包括被审计单位相关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上级主管部门或有关监督单位的人员、受益群众或周边企业等项目利益相关者等。应注意访谈内容须形成书面记录才能作为审计证据,最好还能够有当事人签名确认。运用访谈法时,可以采取一些技巧。如,审计人员对需要了解的问题先设想好几个可能的答案,然后在谈话中根据对方回答的符合程度去评估可靠性和疑点;使用恰当的谈话语气以降低对方的心理防御,获得对方的信任感,从而获得更多真实、有用的信息;审计人员也可以互相配合采用黑白脸的战术,给对方施加一定压力,又避免让对方有对抗情绪。
4、问卷调查法
调查问卷应注意标准化,对同一类型对象的问卷内容应该统一,才能有效统计结果。问卷的问题应以客观选择题为主,设置代表不同程度的选择答案,要求被调查者作出具体、明确的选择。发放的调查问卷应注意要批量化,达到一定数量的结果才具有代表性,确保充分回收,才能保证调查质量。
5、网络信息检索法
网络信息检索法是指通过互联网、图书馆网络、专业数据库等平台查阅相关信息的一种方法。采用此方法时,应注意网络信息来源的可靠性,选取权威平台检索信息。
6、专家咨询法
针对审计人员知识面所不能覆盖的某一领域,需要聘请专家利用其专业知识、实践经验和分析判断能力对指定事项进行检测、分析、判断并作出结论。环境项目通常都涉及一些专业性较强的评价,例如,水质检测、空气检测、废气检测等等都需要专业的检测设备和分析技术,不是普通审计人员可以掌握的。实际工作中,可灵活多样的采用各种技术方法,组合应用、相辅相成,以求达到审计目标。
二、环境绩效审计的分析方法
1、统计分析
法统计分析法是指运用数学方式将收集的各种数据和资料进行整理统计和分析,最后形成定量结论的方法。常用的有:简单线性回归、多重线性回归、聚类分析等。尤其是环境绩效审计中问卷调查的结果,必须通过统计和分析才能得出定性、定量的结论。
2、比较分析
法比较分析法是指相互联系的两个指标数据进行比较,从而认识事物的本质和发展规律的一种方法。在实际应用时,可以将实际发生数据与计划数据进行比较得出目前实现程度,将同一主体不同时期或不同空间的指标数据进行比较得出发展规律和趋势,将同类型的不同主体的指标数据进行比较得出被审计主体所处的水平,将实际实施情况与政策法规要求进行比较得出规范程度等。
3、因果分析
法因果分析法是指分析问题的根本原因和其他原因,并通过因果图直观、条理分明地表现出来的方法。先将有可能影响结果的因素都列出来,然后通过审计证实哪些因素确实导致了问题的产生,并分析这些因素中,哪些是根本原因、直接原因和其他原因等,最后用因果图清晰表现出来。除了上述三种方法,还可以根据审计实际情况需要,适当运用一些管理学、经济学上的方法,例如投入产出模型法、杜邦分析法、净现值法、量本利分析法、数据分布分析法等。
三、实务应用案例
本文选取一个政府投资的环境项目———广东某城市环境项目作为案例(案例数据经过技术处理),综合阐述绩效审计证据收集方法和分析方法的应用。
1、项目背景
该项目立项的宗旨是改进和调整区域环保设施服务,从而协助解决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地区和南中国海的环境问题。项目总投资估算为人民币30.8亿元,建设期为6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厂和污水处理系统建设、有害废弃物管理中心建设及有害废弃物管理政策研究、城市间环境治理区域合作、水质监测与数据共享等。
2、绩效评价过程
在完成调查准备、构建三级评价指标体系、设定各项指标的评分权重、设定评分标准等环节后,审计组进入绩效评价过程。该项目的一级评价指标包括相关性、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可持续性、安全性等六大方面。本文分别从评价指标体系中,选取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指标中的一个三级指标来举例说明。
(1)经济性分析
经济性分析主要从资金经济性和管理经济性两方面(二级指标)开展,反映资源的节约程度。其中,以三级指标“招标采购合同预算节约率”为例。对该项指标的分析主要采取审阅法和分类统计分析的方法。首先,查阅项目评估文件、年度实施计划、历年审计档案、招标采购合同等资料,分类统计出所有进行招标采购的合同信息。其次,对不同类别的合同分别对其预算成本与实际成本作出比较。其中有一些设备采购是项目评估文件和项目实施计划中均有详细的资金预算的,例如水质监测与数据共享子项中的“通风、温度控制系统”,在项目实施计划中的成本预算为140万元人民币,实际签订一个合同,合同金额为129万元人民币,比成本预算节约了7.86%的资金。还有一些项目内容的预算没这么具体,例如有害废弃物管理子项中的“现场作业、进场公路土建工程”预算成本为7970万元,实际建设过程中通过招标签订了5个此类合同,金额合计7990万元,比预算成本高了20万元,没有实现节约。按照此方法,对所有招标采购合同进行比较、统计后,得出,264个招标采购合同中,有102个合同(占合同个数总数的38.64%)实现了节约,预算节约率为7.32%,但是其余162个合同(占合同个数总数的61.36%)的实际结算都等于或超过了原计划金额,超出预算8.48%。审计组对该项评价指标的评价等级为中,评分为该指标的满分分值的70%。
(2)效率性分析
效率性分析主要从项目建设执行效率和项目运营效率两方面(二级指标)开展,反映产出与资源的关系。其中,以三级指标“项目征用土地效率”评价指标为例。对该项指标的分析主要采取审阅法、访谈法以及因果分析法。首先,通过查阅历年审计报告,得知污水处理子项和有害废弃物管理子项均遇到征地困难的问题。然后采取面访负责项目征地相关人员、查阅征地过程形成的文件(如会议纪要、问题汇报、协议)等方法,详细了解征地困难的原因、征地拖延的时长、征地困难造成的后果等。经审计得知,其中污水处理子项在2006年开始征地,正值土地与房屋价格上涨之时,其中一个村庄的居民集体要求更高的补偿金额才愿意搬离。赔偿问题的商议严重拖延了该子项的进度,原本预计4个月内完成,但实际上花了超过1年半的时间。另外,有害废弃物管理子项中,前期对安全填埋场的可行性研究不够充分,未能准确判断所选建造地点的地形特征,而后在项目具体设计阶段经过更为详细的测算,土地需求从原来的20公顷增加为33公顷,增加了65%。由于征地规模的增加,一方面增加了征地审批和赔偿商议的难度和时间,另一方面需要当地政府增加配套资金,而这部分资金又未能及时到位,致使此填埋场的征地效率非常低,也是导致有害废弃物管理子项延迟了1年才开工以及项目最终延期2年才完成的原因之一。
(3)效果性分析
效果性分析主要从建设目标实现效果和社会效果两方面(二级指标)开展,反映效果与目标的关系。其中,以三级指标“珠江流域环境治理水质改善程度”为例。对该项指标的分析主要采取审阅法、实地调研、聘请专家测评、问卷调查以及比较分析等方法,来评价珠江流域环境治理水质改善的效果。首先,通过案卷调查得知,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新建和扩建的三个污水厂总共增加了每天47.5万立方米的处理能力。污水处理比例从立项前的50%上升至项目结束时的97%。第二,到污水处理厂排水口所在流域观察水质状况和周边环境,作出书面记录并拍照取证。关于水质,肉眼未发现污染较严重的情况,也未发现明显臭味。对周边环境的了解发现,其中一个污水处理厂所在流域上游有几间印刷、制衣和电子企业。第三,到污水处理厂调阅污水处理监测设备的数据,获得前三年化学耗氧量(CODcr)、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水质中悬浮物(SS)等污水处理主要监测指标情况,然后查阅实时监测设备的数据,一方面了解历年数据的变化趋势,另一方面也对比和核实数据变化的合理性,以判断是否存在历史数据造假的可能性。经审计确认,收集回来的污水经过处理后,全部达到环保指标,污水处理效果较好。第四,审计组聘请环境监测专员,抽查了30个断面的水质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和统计。根据环境监测专员提供的监测报告,其中一类至三类水质占91%,四类至五类水质占5%,劣五类占4%,总体水质评价为优。其中,污染较严重的是SZ河GS段,其他河段的水质较为良好。审计组将这些数据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项目实施前的水质监测数据进行对比分析,认为比起5年至8年前有了稍微改善。最后,对流域周边群众进行问卷调查,收回调查问卷153份,55%的群众认为水质没有明显改善,8%的群众认为有所改善,37%的群众认为水质比以前差了。其中一名群众还表示曾在某污水处理厂上游的一家企业工作,知道企业存在偷排情况,影响水质。
四、总结
环境绩效审计是审计机关以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为衡量标准,对被审计单位的环境管理活动及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查、分析和评价,提出有针对性的审计建议,促进改善环境管理、提高环境管理绩效,推动政府可持续发展战略有效实施的审计行为。
这里,有几点需要指出:第一,政府环境绩效审计产生于受托环境责任,根本出发点在于评估公共环境资源是否被受托者经济、有效地管理和使用;第二,政府环境绩效审计是政府环境审计和政府绩效审计的有机结合,是对传统审计在逻辑上和内涵上的必要延伸和补充;第三,政府环境绩效审计是一种以促进为主的建设性审计,在环境监督的基本功能之外,环境评价和环境建议功能也至为重要;第四,政府环境绩效审计的主体是国家审计机关,审计过程中聘请的外部专家或社会中介机构不能代替审计机关承担最终责任。
一、政府环境绩效审计的对象
环境绩效审计是一种以环境管理活动为对象的综合性审计。这些环境管理活动有资金性质的,如环保专项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情况;也有非资金性质的,如环境规划、环境政策的制定与执行情况等。从一定意义上讲,被审计单位的所有环境管理活动都与绩效有关,环境绩效审计的客体就是被审计单位的环境管理活动和有关经济活动,这在环境绩效审计的范围和内涵中得到了直接体现。具体而言,政府环境绩效审计的对象主要包括:
第一,涉及资源利用和保护的环境管理活动。指对森林水泊、草原滩涂、土地矿藏、江河岸线、海洋渔业等重要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治理活动,特别是针对乱采滥伐、无序开发、围垦河湖、毁林圈地、能源高耗、不可再生资源枯竭等方面的环境管理活动和有关经济活动。
第二,涉及污染防御和治理的环境管理活动。指控制和防治废水、废渣、废气等污染物向大气、水和土壤排放的活动,特别是针对工业企业违法排污、城乡居民饮用水质不达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理场运营不善、重点流域断面水质不达标、农村土壤污染等方面的环境管理活动和有关经济活动。
第三,涉及生态恢复和建设的环境管理活动。指对重点生态工程的建设和生态脆弱地区的恢复和保护活动,特别针对植被退化、水土流失严重、土地沙漠化和荒漠化扩展、生物多样性减少、自然保护区萎缩破坏等方面的环境管理活动和有关经济活动。
二、政府环境绩效审计的目标
所谓政府环境绩效审计的目标,是指政府环境绩效审计行为意欲达到的理想境地或状态。陈正兴认为,环境审计的目标包括基本目标和具体目标两个层次,具体目标又划分为一般目标、近期目标和中长期目标三个方面,环境绩效审计属于环境审计的中长期目标。笔者认为,环境绩效审计和环境财务审计、环境合规审计一样,是环境审计的组成部分,而不能算是目标。政府环境绩效审计有自己的目标体系,并且可以细分为三个层次:根本目标、具体目标和分项目标:
环境绩效审计的根本目标与环境审计的根本目标是一致的,即改善环境管理,提高环境效益,协调经济发展和资源、环境保护,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环境绩效审计的具体目标可以概括为:对环境管理各环节、各步骤的绩效情况进行审查、分析和评价,找出影响环境管理绩效的不利因素,提出针对性的改进建议,从而推动政府环境管理工作更加经济、高效的进行。
根据出发点的不同,又可以进一步地将具体目标分解为各类分项目标:(1)监督和评价环境管理活动的经济性,促进环境管理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耗费最少的公共资源,实现投入成本的节约化;(2)监督和评价环境管理活动的效率性,促进环境管理在相对一定的投入下,实现产品、服务或其他成果的产出最大化;(3)监督和评价环境管理活动的效果性,审查目标实现的程度,以及实际取得的效果与预期效果的关系,促进环境政策、资金、项目实现预期的目标等。
三、政府环境绩效审计的内容
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在《从环境视角进行审计活动的指南》中,列示的环境绩效审计内容包括:对政府监督环境法规执行情况的审计、对政府环境项目的效益进行审计、对其他政府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审计、对环境管理系统的审计、对计划的环境政策和环境项目进行评估等。
当然,确定环境绩效审计的内容,还是要从环境绩效审计的目标出发,对整个环境管理体系进行分析研究,确定环境绩效审计发挥作用的环节,进而确定其内容。笔者认为,政府环境绩效审计目前主要包含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是政府环境政策的绩效审计。主要是对政府环境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包括环境政策制定的科学性、环境政策结构的合理性、环境政策本身的可操作性和连续性、环境政策执行中利益关系的共赢性、执行环境政策、法规、制度的效果性等方面。典型案例如审计署20__年对钢铁、电力等重点行业“节能减排”政策执行情况的审计调查。
二是政府环境资金的绩效审计。国家拨付给各级政府及部门的环保专项资金是用于防治污染、治理环境的主要来源。审计机关在对环境资金的真实性、合规性审计的基础之上,还应对环境资金的筹集、拨付和使用的效益性进行审计,因为单纯的真实合法,并不等于管理和使用的节约、优质、高效。典型案例如陕西省审计厅对秦岭“退耕还林”专项资金的审计。
三是政府环境项目的绩效审计。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政府对改善环境的投资也越来越大,项目范围涵盖水环境整治、生态效益补偿、污水处理及垃圾填埋、沼气建设等。审计机关应关注政府环境项目的投资绩效,审查项目落成后能否实现设计目标,是否以最少的成本取得最大的经济和环境收益。典型案例如深圳市审计局对城市污水处理投资项目的审计。
四是政府环境信息系统的绩效审计。计算机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被审计单位的环境管理活动已经高度依赖于各种类型的环境信息系统,如大气监测系统、 污水处理信息系统、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等。审计人员应检查这些信息系统的安全性、稳定性、可靠性和效率性,并对系统产生数据的真实有效性进行核查。典型案例如审计署驻南京特派办对唐山热电公司煤烟自动监测系统的审计。
四、政府环境绩效审计的方法
环境绩效审计的技术方法有多种,有的在传统审计中也经常使用,如面谈询问法、调查问卷法、实地观察法、分析复核法等;有的则是专业性的技术方法,常见的如环境费用效益分析法、层次分析法、模糊综合评价法等:环境费用效益分析法,是指对环境建设项目的全部影响进行计量分析,并对项目的整体费用和效益加以权衡的方法;层次分析法,是指将各类环境因素进行排序和分解,划分为若干模块化、数量化和递阶化的矩阵,再进行多层次模型分析的方法;模糊综合评价法,是指通过模糊数学原理将定性评价转化为定量评价,合理确定环境绩效评价要素的权重,再进行总体综合分析的方法。选用什么样的审计方法,应以获取充分和适当的审计证据、形成有说服力的绩效审计报告为重。只有方法适当,才能为准确地描述和评价环境绩效提供保证。
在现阶段,除了继续使用传统的审计方法外,审计人员也应该注意调整思维定式,不断尝试和采用先进的环境绩效审计技术和手段。例如,江苏省审计机关在太湖流域水污染治理情况审计中,运用历史数据、现场勘察数据分析的方法,评价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绩效;运用环境系统数据纵向、横向对比的方法,评价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投入产出绩效;运用微观个体情况归纳分析的方法,评价区域环境治理的宏观绩效,都取得了很好的审计效果。同样在太湖水污染治理审计中,浙江省审计机关运用实地取样检测水质的方法,分析水质变化的影响程度;通过环境监测专家咨询法,对水污染物排放和处理数据进行测算,有效地增加了绩效评价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五、政府环境绩效审计的标准
在环境绩效审计实践中,由于被审计单位的多样性,不同的项目不可能使用完全相同的评价标准。因此,审计人员应该为每一个审计任务“量体裁衣”,根据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具体目标,有针对性地来确定审计标准。在选择环境绩效审计评价标准时,要与被审计单位充分沟通,解决相互间对衡量指标的分歧,这样审计结论才能得到被审计单位的认可。